时间:2024-04-02 15:59: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关于社区治理的问题,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城市管理体制,是由城市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管理方式、管理队伍及管理约束机制诸多要素组合构成的相对稳定的体系,是整个国家管理体制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通过城市政府行为进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整体联动,建立起集指挥、协调、管理于一体的超越部门利益的综合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本文将以社区居委会为切入点来分析时下我国城市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进而提出自己的改革建议。
一、我市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市(唐山市)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社区管理的现状和客观需要来看,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角色错位,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社区居委会本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社区居委会却成了政府的下属机构,承担了大量行政职能工作,来自各个层面、各个部门,经常性的、临时性的工作难以计算,可以说是“下面一根针,上面千条线”。目前,居委会的情况就是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待遇低、力量弱,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超负荷劳动。
2、社区群众参与意识不强。居委会的生命力在于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关系的最核心体现也是社区居民参与。可见社区居民参与非常重要,因为人是社区建设中的决定性因素,没有居民的广泛参与,再丰富的物质资源也不可能得到利用。更重要的是居民比居委会更了解自身需要,有他们的参与,社区问题解决会更有效率。
3、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不顺畅。在居委会到底是“居民自治组织”还是政府“腿”这样一个双重身份还搞不清楚的时候,随着住房私有化,特别是新兴商品小区的迅速发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这两大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自治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二、社区管理体制中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社区居委会认识模糊。由于实际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干部对社区居委会的性质、职能、作用认识模糊,认为社区居委会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把社区居委会作为一个居民自治组织来对待,漠视了社区居委会的法律地位,把给居委会发号施令、派放任务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事,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级一级往下“批发”工作任务,一些本不该由居委会办的事情也压到了社区,使社区居委会大部分时间花在应付上级交办的任务上,大量挤占了用于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时间。
2、社区居委会和政府部门关系理论与现实的错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时还规定“不设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构对居委会工作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协助其开展工作。”所有这些法律条文都表明,居委会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3、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我国现行的有关社区管理和居委会组织的法律法规还有许多立法上的空白,如社区居委会的法人资格问题,由于社区居委会的法人资格模糊不清,当遇到某些企业或团体侵害自己利益时,就不能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进而导致某些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致使居委会的工作经常处于两难的困窘境地。
三、加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建议
新形势下,各地对社区管理体制模式进行了大量研究和探索,如上海、北京、沈阳、大连等地自1996年以来,就着手进行了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许多好的经验。实践表明,加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加快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要发展,需要改革和创新,同时要坚持立足实际,结合自身特点进行改革和实践,现结合唐山实际,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笔者的看法和建议:
1、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原则,落实“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要求,规范各部门各单位对社区工作的指导。建议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政府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检查)、社区挂牌及设点服务等项目进驻区的,均实行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审批。对准入的项目及匹配工作经费等内容以文件的形式加以明确。对需要社区协管的事项,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相关部门下派其自身职能工作时,要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实行“有偿服务”。同时,严格规范准入程序,引入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年底对进驻情况进行检查,对情况变化需要撤出的,履行撤销手续。
2、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引导社会力量依靠社区成员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治理社区的良性格局。拓宽社区居委会参与社区自治的渠道,规范和引导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奖惩制度工,加强社区居委会队伍建设。优化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年龄、文化、素质结构。
3、增强对居委会工作多方面的投入和帮助
多渠道解决居委会工作经费问题,把政府资助居委会的措施制度化,同时居委会的经费来源也应该多样化,培育居委会的“造血”功能,兴办一些经营项目,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应该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适当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和保险待遇。还应该进一步强化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质。
4、改进居委会的工作方式
要进一步完善居委会的服务功能,扩大居委会工作对象的覆盖范围,科学制定居委会的工作的方法,充分发挥居委会境内企事单位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居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居委会的工作纷繁复杂,任务繁重,单纯运用传统的工作方式难以完成上级的要求和居民的需要,通过工作方式的改进和创新,一定会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提高满意度。
5、突出居委会“居民自治组织”的性质
居委会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居民,应充分调动居民的参与热情,发挥居民自身的潜力,并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关注居委会的建设,调整自治与完成政府交办工作的关系,才能把居委会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居民自治组织。
【参考文献】
教育部于2016年的《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中提到“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作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要点之一,为响应号召,各地各院校都正在全面建设数字化校园。教学管理信息化作为数字化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组—整合”教学管理信息化成为各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原先中专的基础上建院不到两年,作为一所新建立的高职院校,在浙江这个教育大省的环境下,无疑需要加快建设步伐,优化教学管理流程,建设相对完善的教学管理信息化,探索最优的互联网管理平台。
一、教学管理部门在探索建设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发现了现阶段存在的不少问题
(一)全局化校园数字化建设,滞后了教学管理信息化的建设
为响应校园数字化建设,学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多次召集各部门对数字化建设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了相对功能强大的校园数字化平台。作为教学管理部门,所涉及到的信息化平台需重新进入顶层架构平台,最后实现完整的融通。而校园数字化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工程,需缓步进行,这无疑拖慢了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就学院相对发展滞后的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而言,这个阶段正是需要加快进程的时期。
(二)信息化意识模糊
信息化建设的初期,各阶层管理人员对信息化建设都存在一定的疑惑,尤其是学院教师、学生规模较一般高职院校小,不少人员认为在不推行教学管理信息化的前提下,存在数据库小、工作量少的偏差认识。教学管理不仅要适用于校内管理,还需要接轨教育厅、教育部的管理方式,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例如,早期的中专管理模式下,对课程及学生成绩的管理,只需要课程名称对应班级、学生、成绩即可。而我们在高职教学管理过程中,单“课程”就需要课程代码、课程性质、总课时、理论课时、周课时、课程类别、开课部门、归属教研室、教材、任课教师、开课班级、开课学期、上课地点、考试方式等信息,如果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不完整维护好这些信息,势必影响后期的各项教学检查、数据共享等管理流程。因此,推进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是各高职院校势在必行的发展趋势。
(三)二级管理初步尝试运行,信息化推广存在权责管理问题
之前的教学管理信息化模式处于教务处单独运行,教学部采用教务处的信息,整合源头采集的信息,进行日常教学管理模式。从信息化管理的角度来说,还未实现源头采集、二级权限管理、信息共享、双层监控的管理模式。例如:开课信息和任务落实这两项工作存在脱节,导致教材信息也存在不能实时更新的问题。如何更好的实现信息化管理,首先需要各部门之间对信息进行一个详细的分工,落实到每一步管理权责,可以实现层级维护、检查、审核、监控。信息化维护的初期,建议先从权限的角度落实工作,再考虑责任问题。
(四)各处室信息化管理人员过少
信息化的建设是为了提高教学管理的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冗余,从而最终实现用最少的人员完成最理想的教学管理工作。然而在没有人手的前提下,要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化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学院而言,各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相当的大,在完成本处室的常规工作后,很难有时间参与到信息化建设中,而相对于其他行政工作而言,教学管理信息化工作很难分化到各教研室(在教研室没有单独的行政管理人员的前提下),教务处也同样存在教学管理人员紧缺的问题。如此形成一个内扣式的循环,致使学院教学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停滞不前,如此循环的结果就是教学管理工作冗余量大,管理容易出现漏洞,数据库的存储不系统,资源达不到共享等问题。例如学生名单的管理:学籍管理人员在学籍网上实时更新,同步调整教务系统的学籍异动,按常规信息化的功能,可以实现所有部门对学生信息的实时共享。但由于教务系统的普及不够全面,导致学工线、财务、教材管理、系部乃至宿舍管理都不能实现实时的掌握第一手信息。为了避免出现差错,在办理平台信息更新的同时,需要将纸质的证明材料复印给各部门,各部门再通过收到的纸质文件,对自己的信息进行更新。这个过程不仅加大了各部门的工作量,也更容易出现差错。而如何铺开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这就需要在建设数字化校园的过程中,完整的架构,这个过程仍然需要一定的信息化管理人员进行初期的信息维护。
(五)教学管理信息化很难满足个性化管理
学分制实施办法的正式推出,这对教学管理信息化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学院目前的教务系统是采用2008版的正方教学管理平台,其功能已经很难满足学院的教学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学分制实施办法参考了学院的实际情况,基本实现了因材施教的方针,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学管理平台也必须具备个性化管理的功能。目前这一问题正在进行探索,教学管理信息化的过程需要所有的管理人员进行深入的学习和摸索,提出需求,再进行平台建设的协商,最后尽可能的达到教学管理信息化满足学院的个性化管理要求。
二、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是教学管理过程中重要的工作之一,从目前的现状分析,教学管理信息化呈现以下趋势发展
(一)接轨数字化校园
高校信息化建设的顶层架构就是数字化校园建设。参考省内成熟的高等学校的数字化校园,基本可以实现“一号全通”。教师通过教师号登陆数字化校园平台,从校园网可以进入各管理平台,根据教师的职位不同,权限也各不相同。在教学管理平台上可以维护个人信息、课程信息、教材使用信息、科研信息等,以及查看权限范围内的所有信息。学生可以通过学生账号进入教学管理平台,查看自己的学业情况,自助打印学业成绩、个人课表等,接收教学管理部门的各项通知。教学管理人员分权限维护教学管理信息,查看权限下的所有教学管理文件、信息、通知,监控、审核教师自行维护提交的信息。院级领导可通过工号登陆平台,进行审核、查看、监管等操作。
(二)网络铺开化
随着教师上班时间机动化,教学管理信息化实现全面网络化是势在必行的。目前,学院因信息化管理还存在一定的网络安全问题,暂未对校外开放教学管理平台,这一问题是目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实现教学管理平台网络铺开化,既可以满足教师、学生的需求,也可以满足教学管理人员对信息化的实时监管。同时,在教学检查过程中也可以起到简化的作用。网络铺开化的前提要求是解决信息安全问题。
(三)扁平合作化
“共赢”是建设教学管理信息化的最终目的,借助系统平台,不仅可以简化直线管理的过程,“扁平”管理实现的资源共享将应用得更为广泛。而在信息数据采集的源头,相互的合作必不可少,在落实的任务网内,涉及的扁平信息也将充分发挥整个校园信息网的功能,从而简化整个数字化管理的过程。
三、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对策的思考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对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作用
社区服务业属于第三产业范畴,它包括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避孕节育咨询,以及优生优育优教咨询等服务项目。从就业的角度来看,社区服务业具有领域宽、投资小、劳动密集、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高等特点,是城镇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渠道。通过开展社区就业服务,既能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也可以直接推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对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由于人们的择业观念和政策滞后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区的社区服务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大量就业岗位尚未得到开发,社区服务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城镇就业方面的作用远未发挥出来。这一问题应该引起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和落实鼓励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就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组织各有关方面搞好相关的服务工作,形成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的再就业工作新局面。要积极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鼓励他们通过开展社区就业服务实现再就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二、加快建立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网络
(一)组建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机构,落实社区就业服务工作职责
为了便于搞好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从自治区、盟市到旗县市区都要建立由劳动、民政、城建、财政、地税、工商、文化、卫生、工会、妇联、共青团、金融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就业服务协调委员会(非常设机构),负责制定属地社区就业服务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动这项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力量布置、检查、总结社区就业服务工作。
旗县以上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属地的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为社区就业服务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并统计汇总社区就业服务各项指标。
乡、镇和城市街道劳动服务组织以及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根据社区发展规划,结合当地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服务需求,开发切实可行的社区就业服务项目,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要积极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维护社区劳动就业服务实体的合法权宜。要切实加强与社区就业有关的信息交流和各项服务工作,为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项服务。并为从事社区就业服务的人员代办各项社会保险,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社区就业劳动组织的建立
社区就业劳动组织是由企业事业单位、街道基层组织创办、或由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兴办的以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为主,从事社区服务并获得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的社区就业实体。按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社区就业实体由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实行归口管理。社区就业实体创办时应按规定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实体从业人员身份证明,职工人数花名册,资金来源和经营项目等资料。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其经营范围,安置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比例,予以认定。工商、税务部门按各自职责予以审核。凡是经批准建立的社区就业劳动组织,以及从事社区就业服务的下岗职工个人,应发给《社区就业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凭《证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证书》由自治区劳动部门统一印制并盖章,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旗县以上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发证和年检工作。
有条件的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可以办成独立法人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三、切实兑现国家关于社区就业服务的相关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3号)的有关规定,经认定为社区就业服务实体的企业或个人在2003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
1.营业税
下岗职工和社会就业实体(下岗职工人数占职工总人数的60%)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自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需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旗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2.个人所得税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旗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税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其他优惠政策
1.对持有效证件申请从事社区服务业的下岗职工,工商、城建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业1年内免收工商管理等行政性收费。
2.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面向城镇、面向社区、方便灵活的经营优势,对符合条件社区就业实体要给予贷款支持。
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和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之后,已同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可以比照上述规定,享受社区就业服务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努力搞好社区就业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推动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快建立有关部门分工合作,街道基层组织和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积极参与,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的社区就业服务工作机制,以保证我区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要督促和指导各级劳动、民政、城建、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切实抓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为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和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和支持。各级劳动就业部门要立足于开辟就业岗位,结合当地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社区就业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充分运用政策引导和社会扶持,帮助下岗职工从事和参与社区服务业,实现再就业,确保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
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利用遍布社会各个层面的组织优势,进一步宣传、动员、组织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帮助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推动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在社区服务业中实现再就业。
一、凡按京劳社保发〔2000〕151号文件规定,填报了《试点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情况结算表》和《试点单位补缴补拨核定表》并经养老保险处审核盖章的试点单位,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已经发生的缴拨基金额,由市人事局基金管理部门统一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结算;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尚未发生的应缴应拨金额,由试点单位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直接办理补缴补拨手续:补缴基金由试点单位按养老保险处审核的应缴基金额通过支票结算,补拨基金由市社保中心依据养老保险处审核的应拨基金额直接拨付到试点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上或以支票形式结算。
二、基金结算完后,市社保中心将书面通知试点单位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通知中下达的金额数,通过表二、表三为该单位职工补建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的个人账户。试点单位填报的表三中的个人账户汇总数(加有汇总程序)不得大于通知中个人账户汇总数。建库工作一次性办理完毕,此后不再办理试点单位个人账户的补缴、补拨、补填工作。
三、试点单位在填报表二时,“增加原因”栏填“其他”,“人员类别”栏填“事业2”;在填报表三时,“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和“职工月缴费基数”栏均不填数,由程序自动生成。
四、试点单位从2000年1月起,按京劳社养发〔2000〕64号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于2000年缴费滞后,其应缴基金各区(县)可按现行管理办法通过表四、表五、表十六补缴、补拨到位。
五、试点单位及在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按全额缴拨方式收缴、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由于这部分基金需单独记账,正常缴拨后,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汇总月报和表五时,将这部分基金以“事业2”为基金性质汇总上报。在为其建立单位信息库填写《北京市养老保险参统单位登记表》时,“经济类型”栏亦填写“事业2”。试点单位及在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正常缴拨后的个人账户管理、职工转移、退休清算等按本市养老保险现行规定执行。
六、按京劳社保发〔2000〕150号文件规定,执行京人险〔1996〕379号文件规定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将填写的《试点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缴拨情况结算表》和《试点单位补缴补拨核定表》审核后报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将依据表中应缴基金直接与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结算。基金结算完后,市社保中心将书面通知人才服务中心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通知中下达的金额数,通过表二、表三为按京人险〔1996〕379号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补建1996年7月至1999年12月的个人账户。人才服务中心填报的表三中的个人账户汇总数(加有汇总程序)不得大于通知中个人账户汇总数。建库工作一次性办理完毕,此后不再办理按京人险〔1996〕379号文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个人账户的补缴、补拨、补填工作。
七、补缴金额的利息按现行程序中根据市政府1998年第2号令规定设定的计息规定执行。
八、移交前调出的试点单位缴费人员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可持原人才中心开出的个人账户转移单或原存档单位开出的缴费证明(样式附后),由现单位劳资人员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的认定和补记,其后缴费按2号令执行。
九、建立离退休人员数据库,试点单位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职工退休后,试点单位和人才交流中心在填报《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时:
1.“退休前工资栏”数与“基本养老金”栏数一致。
2.“比例”栏填“100%”。
3.“基本养老金”栏含国发〔1978〕104号、国发〔1989〕82号、国发〔1993〕85号、京人工字〔1987〕第11号、京政发〔1985〕62号规定支付的金额。
4.“基本养老金补贴”栏填其他栏未涉及的经审核应由统筹支付的金额数。
5.“调整机制”栏填1996年至2000年离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的口头通知金额数。
6.“统筹负担”栏填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由统筹支付的养老金。
7.“生活补贴”栏数含京人工〔1988〕31号、人事局1992年8月11日口头通知、人事局1994年1月29日口头通知、京人退〔1995〕583号规定支付的金额。
8.“困难补贴”、“企业负担”栏不填数。
9.“价格补贴”栏填1985年工改前退休应支付的53元;1985年工改至1993年工改期间退休的填48元;1993年工改后退休的不填此栏数。
10.“其他补贴”栏含洗理费、书报费及京国工改〔1994〕10号规定的50元。
按照省、__和__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安排部署,我局作为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牵头单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繁荣的四川经济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评价体系标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负责“进社区”活动的组织、宣传、动员、实施、督查等工作。相继制定并下发了《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广民发〔20__〕83号),《关于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社区”活动有关材料的通知》(广民发〔20__〕85号),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广民发〔20__〕105),《关于在全市社区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整洁迎“五一”攻关月的通知》(广民发〔20__〕14号)等文件,对全市“进社区”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使该项工作层层有组织、有领导、有机构、有措施、有考核、有落实。通过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搞好调查、突出重点,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等措施落实,实现了全民参与、强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活动蓬勃开展,社区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变,社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常抓不懈,建设优美整洁机关
按照市环境整治办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坚持门前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的三包到位,做到门前无垃圾、无乱堆、乱贴、乱画、随地吐痰、乱摆摊点、车辆乱停乱放、植物死缺等现象;办公室内做到和保持了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内无破损、无污迹、蜘蛛网,桌面、窗台无灰尘、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无乱吐、乱贴、乱画现象。全局干部职工坚持每周清扫责任区,积极参加全市安排的集中治理活动,对此项活动的常抓不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认识和参与自觉性,机关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二)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如桂花小区、顺德小区。
(三)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如辖区内存在的建筑垃圾,社区无法清运;“牛皮癣”等反复出现,保洁工作难。
五、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一是领导到位。成立了××县蚕桑局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张卿、××、刘文君三名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是部署到位。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会后,我局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形成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出台了《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容貌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确保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更具操作性。
三是责任到位。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社区、社区所在单位、社区各住户以及社区各小区的联系单位的职能职责不是很清楚的情况,帮助社区、联系乡镇明确了各清扫保洁范围,完善了“门前三包”责任管理制度。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年度职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四是宣传到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干部带动、街头、企业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整治的目的意义,并组织全局干部群众参加了县上组织的“万人大扫除活动”、每周周末的“文明劝导活动”和每周三的“门前三包劝导活动”。
五是保障到位。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2.7万余元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治理。
六是督促到位。邀请县级领导对我局所负责的新南社区进行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局组织人员对我局所负责的新南社区一小区坚持每天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巡查,对整治较为突出的问题,通知责任人实行限期整改。
七是整治到位。我局积极配合社区和所联系乡镇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同时,狠抓了丝绸大院的整治,采取单位出一点,市民出一点,企业拿一点的办法,共同筹资约5万余元,集中打造丝绸大院。目前,我局所联系的社区和乡镇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得到了上级领导表扬。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网格管理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是为发挥社区的服务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开通了便民服务热线。为进一步方便对社区居民的有效管理,我县按照“区域相邻、居住相近、管理方便”的原则,从原来的单一管理体制,将县城4个社区合理划分为18个网格,以网格单元为基础,成立网格工作小组,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形成了以“人在格中,事在网中”的工作格局,有力提高了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的社会效能。二是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平台”、社区调委会、治安联防队、志愿服务队等。开通了便民服务热线,建立了“情系万家”便民服务微信群、QQ群,积极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等活动。
(二)理清社区职能职责,实现社区职能归位。以服务支撑基层社会治理。为切实规范社区职责任务,减轻基层组织工作负担,落实“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主要从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机构和牌子、压缩社区创建达标评比项目和台账等方面,进一步理顺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职能部门及基层政府的权责关系,减少社区过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共梳理出涉及县属和驻县17个单位,准入事项包括4项50个科目,精简取消社区公共管理、印章使用范围、达标评比、台账等事项目录共19个科目。
(三)开展阳光议事协商,实行社区民主决策。转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城乡社区协商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全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制度,规范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形式,充分运用协商成果。充分做到了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解决群众的难事、难题,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力。
(四)推进社区居民公约,实行居民自我管理。完善社区民主监督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定完善工作的通知》,全面提高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法制定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议事决策规则,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各社区基本建立了完整配套的规章制度,建立“五必查、五必访”,“六必报”“六清五掌握”等工作机制。全县7个社区基本建立居民公约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
(五)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参与社区治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做到精准“点穴”,开展扶贫救济、养老服务、妇女儿童福利关爱、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等内容丰富的服务,提升基层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近期计划在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安多民俗文化村”依托现有的基础设施、公建设施优越资源,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把城镇社区服务延伸到了农村。该项工作于2016年起,在大米滩村开展实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培育发展了1个社区卫生整治协会,近50余名志愿者为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提供志愿服务,加强了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了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全市现有清、协管员、公益性人员189人,党员干部群众志愿者10余万人次,分布在雒城镇各社区居委会搞好辖区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清扫保洁。各乡镇党委、政府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研究制定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相关文件下发到各社区,并召开了各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结合社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要求各社区单位认真落实工作职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日常卫生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挂勾。结合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要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修订了管理制度,对清、协管员工作职责切实做到有章可循。为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好队伍
全市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各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行问责制度,并与各单位签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清管员、协管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好专业队伍的骨干作用,更好地搞好我镇各社区小街、小巷、居民小区、楼、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协管员、卫生清管员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并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强化内部管理,突出工作实效,上下配合、齐抓共管、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用制度管好队伍。各乡镇的卫生清管员、协管员分布在城区、场镇各个社区,所在社区结合辖区内的实际路段情况,划分好卫生工作责任段,明确各卫生清管员的清扫保洁范围,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做到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段落实,实行上班时间全日制保洁。并对他们的工作质量每天实施不定时检查,督促他们认真搞好责任段的清扫保洁工作。在做好清扫保洁过程中,还要做好责任段市民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社区卫生的管理工作,自觉遵守市民卫生公约,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形成“城市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卫生清管员、城市协管员的工作质量,同时接受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和社区专干的检查考核,兑现当月工资报酬,从而加强了这只队伍的内部管理,提高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效率。
四、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按照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天蓝、地绿、水清、家洁、城美”的环境目标,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和各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具体操作下,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曝光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统一思想,明确该项活动的重要性,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工作部署,逐步实施,不留死角。形成了党委班子牵头,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区负责人包片包组,将日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挂勾,镇环整办具体负责各项工作安排、协调良好的工作局面。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要求,乡镇机关干部和各社区干部、清管员战酷暑、冒严寒,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打了一场硬仗。特别是雒城镇环整办的同志,贡献了无数节假日。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在市委、市政府关怀下,,佛社区“两委”一班人想办法、出主意,使佛山小区环境菜园变花园、旧貌换新颜。中山、金雁、汉口、桂花、佛山等社区都积极主动协调上级部门解决辖区内有关基础设施建设。这期间市在雒城镇举行了集中治理“三乱”工作会、雒城镇也举行了集中治理“三乱”签字等一系列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的活动。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期间雒城镇共投入经费200余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专职人员工资﹚。召开专题会议20余次﹑张贴标语100余张,悬挂横幅20余条,报送相关信息100余条。。全镇各社区居委会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专栏共计143期,及时清理乱贴乱画“牛皮癣”标语73056条,清扫楼梯护栏灰网20975处,清扫绿化区181160处,清扫路面80993处,清除各种垃圾10000余吨,疏通阴阳沟阴阳沟24816米,按时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各社区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0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绩。
五、存在的问题
经过在各社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工作量大。政府所在地雒城镇常住人口达15.5万余人,流动人口5.5万余人,居民小区多。加之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门前三包”清理、车辆规范停放,涉及工作内容多、范围广,工作压力大,人力不足。
(二)群众参与性不强。虽然群众对环境治理工作有一定的认知,但对“自家”环境搞得好,参与大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差。
(三)老小区的问题。老小区环卫设施缺乏、地下管网老化、路面破损,需投入资金多。但老小区居民物管费用缴纳低,与小区环境改造资金需用量矛盾突出,是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
(四)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由于各种垃圾多,社区无法清运;辖区内护城河的治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各社区无力解决。保洁工作难。
六、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及作用,深入开展卫生和文明常识普及活动;
﹙二﹚随时监督检查。对各社区内环境卫生状况和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卫生不留死角;
﹙三﹚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常抓不懈、步步深入,一抓到底,逐步实现治理工作全覆盖;
[2]卢洁莹. 美国社区学院治理及其理论基础[M].合肥: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186.
[3]Mission statement[EB/OL]..
城镇化进程中,在由农村社区向城市的转型过程中,社区发展也面临新的困境与挑战,当下转型社区基层秩序的重建与家园归属感的重塑,需要对这些问题做出理论与实践意义上的双重回应,这也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理想图景的有益探索。对此,国内外学界做了大量有益的研究,这也为这一问题的进一步探讨奠定了基础。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重建转型社区基层秩序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寻求突破。首先,倡导活私开公的资源整合,梅尔文・德尔加多(Melvin・Delgado)将公益支持与独立经营融为一体,重新打造社区服务体系。其次,强调社区的功能定位,沙凯(Sharkey)认为应当将社区建设成为中转机构,形成政府服务与居民需求的良性对接。最后,将社会组织作为提供社区服务的主要力量,海恩波特(C・Heginbotham)动员由社会企业、非营利组织、合作和信用联盟及草根组织等形成联盟,为社区真正实现自治再造基础。
国内学术界从社区网格化模式入手探讨转型社区秩序重建的研究主要有以下成果。一是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视角寻求“政府治理”与“社区自治”间的有效契合。田毅鹏教授指出,寻找网格管理与社区治理之间的联结,调试好国家与民众间的距离构造,从而实现对基层秩序的重建。二是从具体运作机制的视角探讨网格化管理在城市基层秩序中的构建与完善。文军教授通过探讨网格化模式的构建,认为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了在城市管理从单一被动到多元联动的转变。三是从组织与空间关系的视角出发分析网格化建设的投入效益、资源匹配和最佳规模。刘君德教授认为,通过社区网格化模式可以实现社区服务组织的最优空间布局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最佳区域设置。
当下社会学界对于基层秩序重建与社区网格化模式的研究,提供了大量有益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探索,但仍有以下几点缺憾。一方面是研究视角的缺憾,以往研究大都在现有的社区运行机制的内部寻求突破,鲜见从网格化模式这一切入点来探讨社区转型社区的问题。另一方面是研究层次的缺憾,对于转型社区的研究长期停留在宏观层次上,当下需要从微观的层次上来对转型社区进行扎实的田野调查。
二、转型社区的困境与网格化模式的应对
本文以c市双山村为例,针对当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乡结合部由村到城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社区进行深入研究,展现其在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需求,以此为基础,弥补以往的城镇化进程及社区治理问题,并尝试以带有理论与实践双重意义的网格化治理模式为解决转型社区问题的工具。
(一)城镇化进程中社区转型关键期面对的困境与挑战
随着城镇化的进程,诸多乡村社区开始迈向城市社区。在这一转型过程中,C市双山村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令人关注。一是村委会社区管理模式向街居社区管理模式转型过程中的简单复制,这与城市社区要求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宗旨脱节,这需要我们探索社会管理的本土性与科层制两者的合理融合。二是社区转型过程中人口结构的复杂变化,外来流动人口需要社区转换治理思路来应对社区流动性,协调相关政策与社区资源,为外来流动人口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助力。三是在城镇化进程中社区居民的空间分异,如何促进新建商品小区与回迁小区的沟通与交流,需要社区设计可操作的方案。四是公共精英的缺失,转型社区的公共事务急需要公共精英的重现培育,这也需要社区在治理过程中寻找可行的方式激活社区能量,打造社区自治的精英基层。
(二)社区网格化治理模式的优势及其局限性
一方面,社会改革步入深水区,诸多社会问题的出现对社区稳定秩序造成冲击,尤其是随着单位制的终结过程,社会原子化动向表现的愈来愈明显,社区承担着解决基层秩序不稳定因素的政治使命,这就需要创新社区治理模式,让社区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防护网络。另一方面,随着网格化治理模式由北京向各大城市的扩散与复制,原本适合临时性管理的应急手段变成一种长时段制度化与结构化的治理模式,这不仅带有制度泛化的色彩,更在行政末梢的延伸过程中对基层的自治方式有所影响。而本研究期望通过分析网格化治理模式的优势及其缺陷,从而为其在城镇化进程中转型社区的治理提供移植的契合性方案。
(三)创新与超越:网格化治理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转型社区中的移植
在调查双山村困境的表征与原因、网格化治理模式的优劣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将探讨网格化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治理系统与治理问题的对接需要环环相扣的整体性设计,从而为基层实践治理能力的提高提供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建议。笔者认为对于双山村的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应当着重坚强以下六个方面工作。首先是合理划分网格,结合已有居住边界,依托原有路网,原则上按照每个网格200户,人口约600人,将6000人口的双山村划分10个网格。其次,明确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网格负责人,由每个网格居民公开选举,定期巡查,并建立健全网格工作流程,以网格信息库、基础台账、民情日志等形式,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实现事在网中办。最后,严格考核问责,实行定期考核和通报、评比制度,实行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