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4 11:00:0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在我国,农村区域占国土面积的90%,农民占全国人口的70%,近年来,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村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村环境的污染尤其是生活垃圾的污染已逐渐成为农村污染的主要形式。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根据有关调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3亿t,约占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75%,并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
近年来,为应对农村生活垃圾产出量逐年上升的趋势,黄山市采取了清洁工程全覆盖,建设垃圾综合处理厂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以黄山市歙县郑村镇为例,通过走访当地村民,发放问卷,深入访谈等形式,了解郑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问题却日益显著。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綠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6年安徽省黄山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三五时期黄山将实现综合实力更强、产业结构更优、生态环境更佳、城市乡村更美、文化特色更浓、人民生活更好、文明程度更高的目标。近年来,黄山市政府加大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引进资金和第三方进行垃圾处理工作,但农村垃圾处理仍存在种种问题。本文将深入探讨黄山市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给出合理建议。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歙县区域概况
歙县郑村镇位于歙县城西郊,距县城五公里,北邻富埸镇,西、南与徽州区相毗邻,是国家级著名旅游景点棠樾牌坊群、郑氏宗祠所在地。方圆42平方公里,距县城8公里,距黄山机场30公里,下辖11个行政村,11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057人,全镇地势平坦,村内、村间水泥、柏油路相连接。皖赣铁路、慈张线穿境而过,丰乐河沿埸田、梅村、向杲、郑村、潭渡村顺势而下。
本文结合歙县当地具体情况,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郑村镇进行调研,走访了郑村和潭渡村的村民进行问卷调查,并实地调查了当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二)研究方法
问卷调查法: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查问卷,了解郑村镇村民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看法,了解村民日常生活中对于垃圾的处理是否正确。
访谈法:对郑村镇垃圾处理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郑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村民处理垃圾的方式
在收集的数据中显示,村民平时大多选择将垃圾丢在固定地点,所占比例高达81%,,很少人选择将垃圾掩埋、焚烧、直接丢在河道或路边,所占比例均小于10%,分别为7%、8%、4%(见表1)。从数据可以看到,居民对垃圾的处理方式较为合理,并没有乱丢乱放,这对于环境保护来说是一个十分可观的现象。
(二)垃圾收集点的情况
所调查的100名居民中,有92人表示在自己的家附近有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剩下的8人则表示自己家附近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点。这说明歙县的垃圾收集点摆放较为合理,有助于居民整理垃圾,不同于以往在农村没有固定的垃圾处理点致使居民随地扔垃圾的现象。
而在这些当中,85%的居民表示对于垃圾收集点,政府会定期派人来清理。只有8%的村民表示垃圾收集点是由自己去清理的。而有4%的人说自己家附近的垃圾收集点无人清理,剩下3人则表示自己不清楚垃圾收集点的清理状况(见表2)。大致来说,如今歙县的垃圾处理已经较为可观,政府也十分关注垃圾清理,这对于歙县的环境保护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据我们所了解,歙县垃圾处理主要由清扫保洁公司全天保洁,在农村设置各个垃圾桶然后由政府雇人每天清理。将清理的垃圾收到一个比较大的垃圾房里,目前城区有两个垃圾处理中转站。这些垃圾收集起来后压缩拉到屯溪进行填埋处理进行标准化排放。
(三)所在村环境状况
由表2可以看到,被调查者所在村的环境是比较好的,其中只有4人表示感觉自己村环境不好,垃圾很多很脏。分别有32%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所在村的环境很脏、个别比较脏、比较清洁,所以从这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歙县的环境是良好的,村民对于自己所生活的环境也是比较满意的。这可能与垃圾收集点的存在有很大关系。
而对于环境不好的主要原因问题上,村民缺乏环保意识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农村的发展一直落后于城市,所以在环保意识上也是较为缺乏的。也有很多人认为是环境差是因为村里没有集中地垃圾收集点,以及政府缺乏宣传,对垃圾处理不够重视。这可能是因为农村的经济不够发达,缺乏必要的完善的设施。而政府可能更注重于其他方面的发展而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四)被调查者对所在村垃圾处理的满意度
总体来看,歙县的垃圾处理情况还是比较好的。没有人表示非常不满意,只有10%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满意自己所在村的垃圾处理,但是表示非常满意自己所在村的垃圾处理的居民只占被调查者总体的5%,说明还是有很大空间去改进农村垃圾处理的。有一半以上的群众觉得自己所在村的垃圾处理是令人满意的,也有34%的人士认为一般,因而总体来说歙县的垃圾处理情况是比较良好的。
(五)环保宣传的力度
从表3来看,歙县的环保宣传力度不大,被调查者中只有32%的村民说是经常有环保宣传的,也只有34%的人士表示偶尔会有环保宣传,而表示基本上没有或者从来没有宣传的也占到了34%,说明政府对环保的宣传并不到位,公民的环保意识也很难得到一个较大的提高。
(六)村民对垃圾处理方式的建议
对于垃圾处理方式的建议,多设置一些垃圾收集点和政府应该加大宣传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是广大村民热切希望的。另外还有一些人建议建垃圾站并且政府来统一处理。还有少部分人则是认为是对垃圾进行处理后作为肥料,以及让政府补贴建沼气池。从这些建议中可以看到,大部分村民把解决措施寄托在政府的行动上,在前期的改进上政府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
四、结论
(一)歙县农村垃圾处理现状总体较好
第一,村民对垃圾的处理方式较为合理,乱丢乱放现象非常少。调研发现,仅有4%的村民将垃圾直接丢在河道或路边。
第二,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和处理较好,村民对于周围环境较满意。调研发现,92%的被调查者家附近有专门的垃圾收集点,其中85%的居民表示对于垃圾收集点,政府会定期派人来清理。大多数村民对于自己所生活的环境比较满意。
第三,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村垃圾的处理。调研发现,近年来,省政府和中央财政部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来保护生态环境,歙县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垃圾的处理,积极建立健全农村垃圾处理机制,进行“美丽乡村”试点建设。歙县未来的农村垃圾处理将会越来越好。
在所调研的对象中,大部分人都建议能够多设置一些垃圾收集点,也有一大部分人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宣传,以此来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另外还有一些人建议说建垃圾站并且政府来统一处理。还有少部分人则是认为是对垃圾进行处理后作为肥料,以及让政府补贴建沼气池。从这些建议中可以看到,大部分村民把解决措施寄托在政府的行动上,可能前期的改进上政府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
(二)存在的问题
歙县农村垃圾处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农村垃圾目前无法达到无害化处理。由于技术缺乏和成本较高,目前歙县农村垃圾处理只能尽量减小污染而不能完全达到无害化处理。
第二,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不够。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加上偏远山区农村居民分散不集中,导致垃圾处理过程艰难,难以顾及到每个人。
第三,村民环境保护观念不够。调研发现,歙县农村居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保洁意识相对较差。村民小农意识浓厚,集体意识不强,希望扔垃圾的时候垃圾箱离自己越近越好,可是垃圾箱的摆放却又希望离自家越远越好,加大了垃圾处理的难度。
第四,政府环保宣传力度不够。调研发现,被调查者中只有32%的村民说是经常有环保宣传的,表示基本上没有或者从来没有宣传的占到了34%,说明政府对环保的宣传并不到位,公民的环保意识也很难得到一个较大的提高。
五、建议
(一)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
改变传统的政绩观念,就要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环境保护同样是政绩的理念,环保部门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墙报和文艺活动等农民乐于接受的方式, 帮助农民掌握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和法规, 使其充分认清生活垃圾引起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后果给农业生产和农民日常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 提高其环境责任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二)在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
农村垃圾处理的相关投入不足,这会直接导致处理中的各种困难,比如收集缺钱,从而导致收集不积极;比如清运成本大,从而不及时清运等。这些都明显需要更多、更充足的资金投入。科学发展观一直强调统筹发展,其中城乡统筹是重要一环。垃圾处理不能把城镇和农村割裂开来,有必要建立专项资金和财政转移资金,投入资金人力,做出长远规划、完善制度、多方筹措,从而有效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难题。
(三)政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规划,使得垃圾站点等位置更加的合理
通过调研发现,歙县部分农民对垃圾站点的设置不够满意。政府应完善环境保护的规划,合理设置垃圾站点。
第一,可以新建、补建收集站。补充建设一批环保型收集站,结合新区建设、老旧小区出新和道路、绿地建设,设置建设垃圾收集站。
第二,升级改造保留的收集站、转运站。根据场地条件,对保留的站点进行升级改造,采用先进压缩工艺,设置负压抽风除臭系统,实现密闭化作业。
第三,分流超负荷运行收集站的垃圾量。对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但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的收集站,通过大型转运站使用、选址新增收集站、升级转运站、将垃圾分流至周边条件较好的转运站或调配垃圾车直收直运等方式,降低日转运规模,变为带压缩功能的垃圾收集站,减少扰民现象。
参考文献:
[1]杨荣金,李铁松. 中国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模式探讨[J]. 環境科学与管理,2006,(7).
[2]张卫明. 植物资源开发研究与应用[M].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1.农村垃圾处置与管理的不同类型
1.1 分类依据
农村垃圾处置和管理不善的主要原因在于传统处理方式不能适应目前生产、消费所产生的垃圾构成,但农村垃圾处置与管理问题并不仅限于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缺乏,同时也包括基层政府或者村委职能弱化、财力缺乏、效率与公平失衡等[1]。以往的农村按照经济区域[2]、经济发展角度[3]对农村垃圾管理进行分类,但是这对农村垃圾管理并没有较强的针对性。农村垃圾管理的分类依据必须基于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考虑与农村垃圾处置与管理有关的关键性因素,如农村经济结构、居民主要收入来源、居民生产和消费能力、居民环保意识等。在关键性因素中,农村的经济结构会影响居民的收入来源,从而决定着居民生产、消费能力的高低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的层次。因此,本文从农村经济结构的角度将农村分为“传统型”、“生态型”、“产业型”3种类型。
1.2 类型介绍
“传统型”农村是指经济发展水平一般,居民收入仅来源于传统农业收入,在农村居住的环境范围内不产生其他经济效益,农业生产方式传统,农村居民有较大的流动性,居民呈现一定的老龄化倾向。
“生态型”农村是指具有特殊农业特色、风景景区、乡村旅游的农村,并且农村的生产具有一定的规模,在收入来源上,大部分农户的收入以上述非传统农业生产为主,农村居民具有较小的流动性。
“产业型”农村是指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并且其经济主要依靠乡镇企业的发展,或者农村周边的工业企业以及在“传统型”农村下城市生活垃圾转移的农村,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除传统的农业生产外,以在乡镇企业或周边工业企业工作以及外出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
2.问卷设计与样本选择
2.1 问卷设计与构成
根据研究需要将问卷设计分为4个部分:新农村政策、农村垃圾环保意识、垃圾分类处理及处理方式、政策措施访问。
2.2 农村样本选择
为保证选择农村的典型性,我们通过专家咨询的方式,再经过政府部门的咨询和选择来进行调研。初步选定常州新北区春江镇辖区内的农村为样本进行对比调查分析。在春江镇辖区内选定“传统型”农村史家野村;“生态型”农村魏村;“产业型”农村新华村。
2.3 受访者样本选择
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选择村级受访者样本。以成年人尤其是户主为主,男女比例各占所选择样本容量的50%;年龄构成上,18岁以下与60岁以上人员各占20%。18~40岁与40~60岁人员各占30%。在实际调研中,每村收回有效问卷80份,问卷对应的不同类型的样本数量有微小浮动,但不影响分析。
3.调查结果分析
3.1 对新农村政策的认识
3.1.1 村民对“村容整洁”目标的看法
新农村建设的“村容整洁”目标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在对该目标看法的调研中,在样本中,3种类型农村中居民的支持度均在50%以上,“产业型”农村新华村甚至达到100%(表1)。
3.1.2 新农村建设推广后的环境改善效果
从新农村建设推广以来的环境改善效果来看(表2),春江镇3个村中均有80%以上的居民认为农村环境得到了改善,尤其是“生态型”农村魏村有96%的居民认为农村环境得到了改善,“产业型”农村新华村有81%的居民表示,自新农村建设推广以来,农村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3.2 农村垃圾管理意识
3.2.1 农村居民对垃圾管理的认识
调查农村居民对日常生产、生活垃圾的管理是否有清晰的认知和意识。在全部样本的调查中发现,认为垃圾管理重要的居民占绝对多数,春江镇3个村中有72%的居民对垃圾管理的意识较强、并经常自律,26%的居民虽然意识到,但日常中并不注意。
3.2.2 责任归属和参与意识
在责任归属的调查中,认为在农村垃圾管理问题上应该由政府与村民共同承担的村民占大多数,春江镇高达90%。春江镇3个农村中有24%的居民认为是村民的责任,说明春江镇村民有一定的自律意识。在居民的参与意识调查中,也考察的参与方式。其中愿意以出力方式参与的占多数,愿意出资方式参与的样本占16%。
3.2.3 环境保护意识
对回收和不可回收的认知与分类意识的调查中,非常注重分类的居民所占比重不大,有所注意的居民占大多数。春江镇样本中,分类意识较强的居民占90%,仅有10%的居民认为没有区别和完全不了解,说明春江镇居民的分类意识较强。
4.调查结论及对策建议
4.1 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
从新农村建设的环境效果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居民均表示在新农村建设推广后,农村环境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说明新农村建设自推广以来,在政府和村民的努力下,新农村建设深入人心,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都对农村环境的治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符合广大农村群众的利益。
4.2 农村居民对垃圾管理有充分的责任和参与意识
绝大部分农村居民都能清楚的认识到农村垃圾管理的必要性,并且在此基础上有所自律。农村居民垃圾管理的责任意识较强,有很强的参与积极性,且对垃圾处理分类的认知度较高,但是其责任和参与意识的水平有所差距。
4.3 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农村居民的垃圾管理意识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农村的认可度较高,而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将更多的关注放在经济发展上。在农村居民的垃圾管理意识上,春江镇3个村的农村居民对垃圾管理的意识和自律性较强,责任归属明确,参与积极性高,垃圾分类意识和行动更加规范。
4.4 经济结构影响垃圾处理方式,需要不同的管理方法
从对不同类型的垃圾处理方式统计来看,“传统型”、“生态型”、“产业型”出现明显的同质化倾向,除了“产业型”的特殊情况外,其他两种类型均呈现较高的相关度。“传统型”农村的经济结构决定了农村居民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能够卖掉的卖掉,而不能卖掉的则任意丢弃。而“生态型”农村因为其目前的经济结构依靠较高质量的农村环境.会在经济的刺激下白发形成良好的处理方式习惯,不会选择任意丢弃,并且清楚该如何处置产生的垃圾。而“产业型”农村则具有更加复杂的因素。不同“产业型”农村之间存在地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村民自治能力的差异。这种类型的农村更加倾向于不会选择任意丢弃。但是否明白该如何处理则取决于其他方面,且垃圾处理不是自发的,不同类型的垃圾处理方式必然决定了需要不同的管理方法和制度。
4.5 政府有必要对农村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与环保宣传力度
从农村居民的参与意识调查中可以看出,愿意以出力方式参与垃圾管理的占多数。愿意以出资方式参与垃圾管理的春江镇样本占34%。虽然投资的偏好程度也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但是总体来说都占少数,因此农村垃圾管理需要政府进一步增加投资,但我们认为投资仅仅是一个辅助的手段,更重要的是从村民自治角度上实行参与式规划的设计。在环境保护的宣传上,农村居民有较强的需求,希望能够更多地学习环境保护的相关知识,政府需要加大宜传力度,积极运用NGO组织和高校资源,满足农村居民的合理诉求,使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蔡娥.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村垃圾问题[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1(5):78-80.
一、现状
1、杭州市简介
杭州地处长江三角洲南翼,是长江三角洲区域中重要的中心城市和中国南北部交通枢纽。杭州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0°1′、东经120°12′,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6.2℃,夏季平均气温31.6℃,冬季平均气温3.8℃,无霜期230―260天,平均降雨量1435毫米,平均相对湿度为76%。境内自然条件优越,西部崇山峻岭起伏,中部丘陵河谷相间,东部水网平原广阔,构成了“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地形格局。
2、杭州地区生活垃圾产生量现状
生活垃圾产生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就越多,反之,则越少。经调查,目前杭州地区滨江区、萧山区及余杭区人均垃圾产生量平均约为2.0~2.5K/d;临安、建德等郊区人均垃圾产生量平均约为1.2~1.6K/d,杭州农村地区日产垃圾总量约为8876吨,具体情况可见,表1:
3、垃圾组成及特点
垃圾组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居民的整体生活水平,由于生活习惯的不同,对垃圾分类方法也存在差异,在杭州地区,一般将垃圾分为4大类15小类:一类为有机物,包括厨余、瓜果皮壳、秸秆、家畜粪便;二类为无机物,包括陶泥、渣石;三类为包装物,包括硬纸盒、卫生纸、布、塑料、金属、玻璃、橡胶、皮革;四类为有毒有害物,包括灯泡、废旧药品及电池等。我们广泛抽取了杭州不同地区家庭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析,用称重法计算各类组分的湿重比例,得出如下结果:日产生活垃圾中,有机物比重最大,平均达74.8%,其它三类从高到低的顺序为:包装物、无机物、有毒有害物,所占比例分别为16.6%、8.31%、0.29%,在有机物组分中厨余所占比重最大,为64.08%。一般来讲,垃圾的组分决定后续处理工艺,杭州地区的生活垃圾有机物比重较大,因此可考虑采用对垃圾进行堆沤发酵,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厌氧+后处理”工艺路线。
4、垃圾的收集、运输现状
杭州地区目前垃圾收集、运输主要情况见表2:
在调查中,主要发现以下一些问题:
(1)杭州地区垃圾收集基本上以户为单位分散收集,以村或街道为单位进行集中收集,再通过垃圾运输车送往垃圾处理中心或垃圾中转站。
(2)农村垃圾没有实现分类回收,即使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分类收集,在运送时又进行了混合的运输。这样就极大的加大了生活垃圾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3)垃圾回收利用与处理成本完全是分离的,主要是在回收系统自身成本规律下运行。因而一些回收价值低的或没有回收价值(如塑料包装袋、电池、有机垃圾等)就无人回收或不愿回收,而报纸、金属罐、玻璃等回收率却一直很高。
(4)家庭有害有毒垃圾收集系统还未建立,家庭有害有毒垃圾如废旧电池、日光灯管、废旧药品等大都混入农村生活垃圾。这样一来会带来潜在的环境污染,二来也会加大处理运行费用。
5、垃圾的处理现状
现今垃圾处理的方法主要有填埋、焚烧和综合利用(如生产有机堆肥、生产建筑材料、供热和发电等)等几种方式,各有各的利弊。要彻底解决好垃圾问题应该从源头抓起,进行综合管理,以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和无害化。杭州市各地区生活垃圾主要处理情况见表3:
由表3可以看出,目前杭州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基本上都是进行填埋、焚烧,也有一部分用来发电。垃圾发电能很好的利用垃圾中的能源,实现变废为宝,但是建垃圾发电厂成本很高,运行费用也很大,基本产生不了效益,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在垃圾的填埋、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渗滤液、有害气体等对环境会造成二次污染,同时,也使得垃圾里的巨大的能源效益被白白地丢失、浪费,因此,寻找一种新型的,有效的,实用的,适合杭州地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杭州地区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的初步研究
1、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工艺简介
纵观国内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进程,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①为维护环境卫生而进行的无害化处理阶段;②在确保垃圾无害化基础上,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的处理阶段;③提高资源化,减少垃圾处理环境负荷的处理阶段;④源头避免为主、资源化高度发展的全过程管理阶段。以上述四个阶段衡量,发达国家垃圾处理大多在第三个阶段,并开始进入第四个阶段;而我国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垃圾处理仍处于第一阶段,仍以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为主。
(1)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以其处理成本低,技术简便,适应性强,而且是其它方法不可替代的最终处理手段。所以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仍将是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之一。但它也有很多缺点:占地面积大;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容易引起二次污染;产生的沼气存在安全隐患等。
(2)焚烧生活垃圾焚烧技术作为一种以燃烧为手段的垃圾处理方法,现在已经被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广泛采用。垃圾焚烧之所以能发展如此迅速,主要是垃圾中的可燃物,尤其是塑料和纸类大量增加,垃圾发热量明显提高,最终使生活垃圾成为化学性质比较稳定的无害灰渣,而且还能彻底地消灭各种病原菌。但也存在一些缺点:一次性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在焚烧过程中排放大量烟气,造成二次污染等。
(3)堆肥
垃圾堆肥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其特点是无害化程度较高,减量化效果较为明显,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其基本原理是先将生活垃圾中的无机类物质分捡出来进行回收或妥善处理,剩余的有机物质在适当的水、气条件下,通过微生物作用,使有机物质分解并放出能量产生高温,杀死其中的病原菌和杂草种子,使有机物达到稳定化,堆肥产品可以用作肥料安全 使用。它的缺点就是只能处理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对其他的无机及有毒有害成分没有处理效果。
由以上几种处理模式的介绍可以看出,无论单纯的采用哪一种模式,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无法克服,因此在杭州地区,我们考虑采用综合处理模式,即将几种垃圾处理模式有机结合在一起,发挥出其各自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回收可利用的成分,有效地增加处理效率,最终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杭州地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模式初探
综合处理集中了各种模式的优点,同时,也解决了单一处理的缺点。如垃圾填埋的缺点是:①可燃物得不到充分利用;②渗出液处理难度大,成本高;③占用大量土地。而综合处理后,可腐有机物和可燃有机物得到了充分利用,故填埋量很小,只占总体积的15~20%,填埋物主要为砖头、瓦砾等有机物,不会带来二次污染。同样,单纯焚烧带来的缺点也可通过综合处理进行一定程度的克服,单纯的焚烧由于有机垃圾含量高,所含水分量高,含硫量大,焚烧时排放的烟气量大,对焚烧炉腐蚀较强;若采用综合处理则产生烟气少,也可较好的避免硫对设备的腐蚀。单一的堆肥处理只能处理垃圾中易腐有机物,其他垃圾得不到处理,而综合处理可克服其缺点。由上分析知,综合处理无论是在社会效益,还是在环境效益上都大大高于单一处理。一方面污染排放量少、占地量较少,资源回收率高,有效地提高了环境效益;另一方面,运行费用较低,设备使用寿命延长,建厂投资少,从某种程度上也提高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垃圾综合处理工艺流程
由第一部分调查结果可知,杭州地区生活垃圾的组分中,有机垃圾占很大比例,因此在垃圾综合处理中,着重进行对有机垃圾的生态化处理,其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1、分拣
在这个工艺流程中,垃圾分拣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各类垃圾都混合在一起,在处理前,必须把它们分开,才能达到良好的处理效果,减少二次污染的产生。
分拣有人工分拣和机械分拣二种方式,人工分拣效率较低,工作环境也比较差,但成本较低,适合垃圾量较少的小型垃圾处理站;机械分拣是采用大型机械来对垃圾进行自动分拣,效率较高,自动化程度也较高,但投资成本比较大,适合垃圾量较大的中大型垃圾处理站。
垃圾经过分拣后,占大比例的有机物被破碎,然后放入堆肥场或者垃圾发酵间进行堆肥发酵;无机物及包装物则被填埋或焚烧处理,由于大部分有机物都被分离出去,因此填埋或焚烧的工作量就大大减少,而其无机成分也使得填埋和焚烧的技术性要求大大降低,不易产生二次污染;此外,一些有回收价值的废品可被回收再利用;有毒有害的垃圾物则需进行特殊处理。
2、破碎
有机垃圾被分拣出来后,再经过破碎处理,则能更好的进行堆肥发酵。上图所示的垃圾分拣分选破碎机除了分拣功能外也带破碎功能,因此出来后的垃圾可直接进行堆肥发酵。如果是采用人工分拣的方式,则可采用小型的半湿垃圾破碎机,达到有机垃圾破碎的效果。
3、堆肥
有机垃圾在经过破碎处理后被送入堆肥场或垃圾发酵间进行厌氧发酵,一般发酵周期在2~3个月左右,在发酵期间,有机垃圾在厌氧菌的作用下被分解成有机肥,完成稳定化过程,并产生渗滤液及生物质能沼气。产生的有机肥可作为有机肥出售;渗滤液由于其有机浓度还是非常高,需要再被接入厌氧发酵池进行处理;沼气则可被收集经净化,脱硫后用作炊事等生活用能。
4、厌氧发酵池
有机垃圾堆肥发酵所产生的渗滤液需要在厌氧发酵池里进行厌氧处理,进一步降解水中的COD等有机质,并产生沼气。沼气同样可用作炊事等生活用能,而经发酵后的沼液一部分根据工艺的需要回喷至堆肥场,以提高堆肥的效率;另一部分可开展农作物灌溉等综合利用,从而彻底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加强宣传,改变村民对于垃圾的观念和习惯
“垃圾只不过是放错地方的资源”、
“垃圾还是世界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在讲究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对于生活垃圾来说,如果能在源头控制好、分拣好,则能大大提高接下去的处理效率,因此加强宣传,改变广大村民对于生活垃圾的传统观念,改变村民对于生活垃圾的收集习惯,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编号:2009ZX07632-02-0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编号:70733004,70925001)。
(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100101)
摘要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与农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农村生活固体垃圾产生与排放的数量快速增加,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农民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该文的主要目的是基于甘肃和河北省60个村和240个农户的调研资料,深入了解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和管理现状及影响生活固体垃圾有效处理的制约因素。结果表明,大多数村没有处理生活固体垃圾的设施,总体看甘肃省拥有的处理设施要好于河北省。超过一半的村中生活固体垃圾都没有人管理,但部分村开始制定相关的管理计划。描述性统计分析和计量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状况与农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和交通便利程度的改进有显著正相关关系,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不利于当地生活垃圾的处理。
关键词 生活固体垃圾;处理;影响因素;农村
中图分类号 X7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6-0074-05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6.013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与农民收入水平的快速提高,农村生活固体垃圾产生与排放的数量快速增加,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环境、农民健康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面对和尽快解决的问题。一些研究表明,我国农村2000年的垃圾产量达到1.4亿t,而且继续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1-2];按照2006年底全国有9.5亿农村居民计算,每年生产的垃圾约有3亿t[3]。由于得不到有效处理,生活固体垃圾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环境卫生,而且成为造成当地水资源和土壤污染的重要因素[4]。在一些发达地区,生活污染对面源污染的贡献已接近甚至超过生产部门[5]。近年来,国内部分学者对生活固体垃圾展开了一些研究,但很难满足国家需求。已有研究大多从技术层面展开,很少将技术层面的成果与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方法相结合。另外,从宏观角度研究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变化及治理措施的较多,从微观层面(如村和农户)展开深入实地调查并开展定量分析的实证研究较少。因此,为了有效减少生活固体垃圾排放,迫切需要开展大规模的实地调查和相关的实证研究,深入了解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和管理现状,运用定量分析的方法系统分析影响生活固体垃圾有效处理的制约因素,为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提供实证依据。为此,2009年在甘肃和河北省开展了大规模实地调查。在这两个省中,共选取了6个县、23个乡中的60个村和240个农户开展调研。调研内容不仅包括固体垃圾的处理方式、固体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数量和投资状况,还包括了有关生活固体垃圾的管理方式和改进计划等。
1 农村生活固体垃圾处理现状和管理方式
1.1 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现状
在甘肃省及河北省的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村没有处理生活固体垃圾的设备,而且地区差别非常明显。从两个地区的总体情况来看,只有30%的村有处理生活固体垃圾的设备,而没有处理设备的村高达70% (表1)。与河北省相比,甘肃省村级拥有的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设备状况要好一些。甘肃接近一半的村有处理设备,达到43%;而在河北仅有5%的村有处理生活固体垃圾的设备。
甘肃省和河北省的户级调查数据(表2)也显示,农村生活固体垃圾处于无人管理、随便乱扔的状态。从两个地区总体来看,有近一半(48%)的农户将生活固体垃圾随便扔掉,另外部分农户采用了焚烧(12%)和填埋(6%)的方式,还有少部分的农户(3%)将一些垃圾卖掉。在所有农户中,只有30%的农户将家中的生活固体垃圾投放到了村里的公共设备中。另外,在将垃圾投放到公共垃圾点的农户中,仅有1%的农户将垃圾投放到了分类垃圾桶中。
表1村级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现状和
计划加强固体垃圾管理的村的比例
Tab.1 Treatment status of domestic solid waste
at the village level, Share of villages planning to
strengthen management of solid waste
数据来源:2008年数据,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
表2农户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现状
Tab.2 Treatment status of domestic solid waste at
the household level
数据来源:2008年数据,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
与村级数据一致,与河北省相比,甘肃省将固体垃圾投放到村公用设备的农户比例要高,达到43%;而河北省仅为4% 。河北省有74%的农户将垃圾乱扔了,只有4%的农户将垃圾投放到了公用设备中。
1.2 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管理方式
了解到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现状后,我们继续探讨村里是如何管理这些垃圾的。我们在甘肃省和河北省的调研数据显示,生活固体垃圾的管理水平还比较低,而且区域间差异较大。由表3可以看出,总体来讲,超过一半的样本村中(57%)的生活固体垃圾没有人管理。仅仅有2%的村设立了专门的生活垃圾管理组织,23%的村由指定的农民个人管理,18%的村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与河北省相比,甘肃省生活固体垃圾的管理水平相对要高些。甘肃无人管理的村为38%,而河北这一比例高达95%。在甘肃省,主要管理方式是指定农民个人(35%)和村集体管理(25%),还有3%的村成立了专门的管理组织。而在河北,仅有5%的村实行村集体管理。
尽管目前生活固体垃圾的管理状况不理想,但从发展趋势来看,逐步由无人管理向有人(或者组织)管理转变。
表3 生活固体垃圾的管理方式
Tab.3 Management patterns of domestic solid waste
数据来源:2008年数据,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
调研表明,在目前无人管理的村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村有加强管理的计划。在无人管理的村中,总体看计划加强生活固体垃圾管理的村占到38%。甘肃省的这一比例要高些,为47%;河北省要低一些,为32%(表1)。例如在甘肃3个目前没有生活垃圾管理的村中,其中一个村打算推行垃圾分类,一个村打算建定点垃圾场,而另外一个村则打算建垃圾池。
2 对影响农村生活固体垃圾处理服务因素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状况与当地垃圾处理服务的供给能力紧密关联。基于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2005年在全国5个省100村的调查资料,叶春辉[7]运用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实证研究了影响农村垃圾处理服务供给的主要因素。研究结果表明,村的规模和居民居住的密集程度显著影响供给决策,垃圾处理服务的供给存在着规模经济效益。在工商业较发达的村越可能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同时,在县乡以上政府工作的本村人越多,越可能提供垃圾处理服务。令人担忧的是增加村级公共品的供给,有可能会增加村财政的负担;从居民层次看,我们发现当地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可能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因而该研究建议行政村是诸如垃圾处理服务等公共品的主要供给者之一的这种状况在取消农业税后可能难以维系,乡镇及乡镇以上政府要进一步增加对行政村的公共品投资补贴的力度。农村垃圾处理服务存在着规模经济,因此政府要首先重点扶持人口较多、居住较密集的农村地区,加强这些地区垃圾处理服务的供给。
基于文献综述和在甘肃省和河北省的实地调研,我们对于影响农村生活固体垃圾处理的主要因素提出了如下四个方面的理论假说:
首先,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服务状况与当地的经济状况有密切关系。当地经济条件越好,就越有经济能力来提供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另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地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就会越高,因而就可能促进当地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改进。
其次,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状况与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有相关关系。对于不经常在村里居住的农民来说,村里环境卫生条件的改善对他个人福利的影响不大。也就是说如果非农就业的机会越大,农民就越不可能关心当地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
再次,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状况与村领导的特征有相关关系。村领导越年轻,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农村环境卫生的要求就越高,也更愿意接受更多的环境卫生知识,从而会更有力地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到垃圾处理服务的工作中,提高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水平。
最后,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状况与当地交通的便利程度有密切关系。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运输是一大难题,交通不便将产生大量的额外运输费用。交通便利程度如果较好,就会有利于垃圾的运输和集中处理,因而交通便利的村就越可能提供垃圾处理服务,也更可能实现垃圾的规范化管理。
对调查得到的样本进行简单的统计分析。这些样本包括甘肃张掖的40个村和河北衡水的20个村,样本来源于我们的随即抽样调查。分析结果见表4。
描述性统计分析表明,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可能与当地经济状况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在分析中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年集体收入来代表当地的经济条件(表4)。结果表明,有设施村农民人均纯收入是3 982元,而无设施村的人均收入是3 409元,两者相差17%。两者均值差异的T统计检验值为负,接近显著。这可能表明,村里的农民越富有,就越有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的需求,而且表现出添置生活固体垃圾收集设施的积极性。但是,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同的是,在有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村中,村集体收入水而要低一些,而且统计检验的t值也未接近显著水平。这可能表明当地是否有较好的垃圾处理服务水平主要与农民的经济状况有关系,与村集体的经济状况相关程度不大。即使在村集体收入较低的地区,如果农民相对较富裕,对当地环境卫生状况有较高要求,因而也可能通过利用农民的投资积极性(如采用集资的方式)来改进当地的生活垃圾服务水平。
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状况也可能与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有相关关系(表4)。在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村中,非农劳动力的就业比例为26%;这一比例低于没有设施的村(32%)。这与我们的假说基本一致,也就是说非农劳动力比例越低,非农就业机会越小,农民就越有可能较长时间住在村里,因而就对村里的环境卫生状况有较高需求,从而就可能促进当地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状况也可能受到村领导特征的影响,主要是与村领导的年龄有相关关系。在有设施的村中,村领导的平均年龄是43岁,比没有设施村的村领导(48岁)年轻,而且统计检验显著(表4)。这可能说明村领导越年轻,对农村环境卫生越重视,从而更愿意提高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水平,改善村的环境卫生状况。但是与村领导年龄不同的是,有设施的村领导的受教育水平(8.6年)比没有设施的村领导的受教育水平(9.1年)要低,而且他们的差异统计上不显著。这可能说明村领导之间的受教育水平差异不大,因而不是影响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表4 生活固体垃圾处理服务影响因素的
描述性统计和计量估计
Tab.4 Descriptive statistical and econometric results
of determinants of domestic solid waste disposal services
注:“ * ”、“ ** ”和“*** ”分别代表统计检验显著水平为10%,5%和1%。估计系数为弹性值,括号内为Z值。
最后,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状况与当地交通的便利程度有密切关系。与没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村相比,有设施村的交通更为便利(表4)。平均来看,有设施村到县政府的距离为20 km,而没有设施村到县政府的距离为23 km。这与我们的理论假说相一致。如果交通便利程度较好,就会有利于垃圾的运输和集中处理,从而会促进当地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水平。
3 对影响农村生活固体垃圾处理服务因素的计量模型分析
尽管以上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对影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因素做出了一定的判断,但是,这些分析只是考虑了单因素的影响;并没有从多因素的综合的角度来分析这些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在单因素分析中,我们没有控制其他因素的影响,从而不能将某一因素对生活固体垃圾处理服务的影响单独出来。为此,为了更深入和准确得把握生活固体垃圾处理服务的主要影响因素,我们基于在甘肃省张掖地区和河北省衡水地区的村级调研数据,建立了以下的计量模型,模型设置如下:
Wiα+βIi+δLi+Vi+γTi+πZi+ε
在以上方程式中,因变量Wi为某村垃圾处理服务的二值虚拟变量(有垃圾收集设施1;无垃圾收集设施0)。在方程右边自变量中,Ii代表当地的经济状况,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年集体收入来表示。Li代表非农就业机会,用非农劳动力占全村劳动力的比例来表示。其中,非农劳动力包括在外务工劳动力、在其它村从事非农劳动的劳动力和在本村从事非农工作的劳动力三部分组成。Vi表示村领导特征,用村长的年龄和受教育年限来表示。Ti代表当地交通便利程度,用村到县政府的距离来表示。Zi表示其他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人口密度、劳动力教育程度和省虚变量。
模型运行良好,Pseudo R2的值为0.38,这对于横截面的数据已经较高了。更重要的是,模型的估计结果与理论假说和描述性统计分析基本一致,主要结论如下:
首先,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水平显著正相关。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每增加1%,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可能性就会显著提高1.74%(表4)。这说明在经济条件越好、农民越富裕的地区,由于农民的投资能力较好,而且对农村环境卫生的要求越高,因而当地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水平就较高。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生活垃圾的产生与排放量和收入水平之间存在倒“U”曲线关系,即当收入水平较低时,人均生活垃圾产生与排放量都较低,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人均排放量快速上升,并在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出现回落[8-9]。一些经验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人均排放量在人均收入水平为2万到5万美元时达到峰值[10-11]。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产生与排放量还处于快速上升期,因而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其次,随着农村非农劳动力比例的提高,农民对当地环境卫生的关注度会显著降低,从而不利于当地生活垃圾的处理。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当非农劳动力比例每增加1%,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可能性会降低1.17%(表4)。这也验证了我们的假说,由于非农劳动力绝大部分都不是长期在村里居住,村内的卫生环境改善对他们的福利的改善相对长期在村内居住的农民来说更小,所以当有越大比例的农民从事非农劳动时,在其它条件比如人均纯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对农村卫生条件的改善不但没有起到促进作用,反而使卫生环境向更少公共服务的方向发展。这可能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最后,改善当地的交通便利程度会显著促进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水平。模型估计结果表明,村离县政府的距离变量为负,且统计检验显著(表4)。因而,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村离镇政府越近,交通越便利,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就愈好。村离县政府的距离每减少1%,村里提供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的可能性就提高1.27%。
4 结 论
2009年对甘肃和河北省6个县中60个村和240个农户开展的调研表明,大多数村没有处理生活固体垃圾的设施,总体看甘肃省拥有的处理设施要好于河北省。超过一半的样本村中生活固体垃圾都没有人管理,仅仅有2%的村设立了专门的生活垃圾的管理组织。还有部分村的生活垃圾有指定的农民个人或村集体代管。从发展趋势来看,很多村的生活垃圾都逐步由无人管理向有人(或者组织)管理转变,为此还制定了相关的加强管理的计划。
描述性统计分析和计量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状况与当地垃圾处理服务的供给能力紧密关联。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水平显著正相关。从模型估计结果来看,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每增加1%,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可能性就会显著提高1.74%。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生活垃圾的产生与排放量和收入水平之间存在倒“U“曲线关系,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产生与排放量还处于快速的上升期,因而表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另外,随着农村非农劳动力比例的提高,农民对当地环境卫生的关注度会显著降低,从而不利于当地生活垃圾的处理。最后,改善当地的交通便利程度会显著促进农村生活固体垃圾的处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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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atment Situation and Determinants of Rural Domestic Waste
WANG Jin-xia LI Yu-min HUANG Kai-xing CHEN Huang
( Center for Chinese Agricultural Policy/Institute of Geographic Sciences and Natural Resources
一、引言
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恶化几乎成为一对孪生兄弟。经常可以看到农村乡间,塑料袋乱飞、垃圾成堆、污水横流,垃圾随意丢弃,甚至出现垃圾围村现象。农村垃圾处理成为困扰当地百姓生活的一大难题。为积极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对农村垃圾实施无害化处理,各地大都在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运作的新模式,农村垃圾处理方式正在由过去的随意排放向无害化处理转变。 在此背景之下,本文试图分析目前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及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
二、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分析
1.农村的垃圾处理缺乏完善的垃圾处理系统和运作机制,呈现出处理主体个体化、分散化,技术水平低,处理简单、随意,环境污染严重等特点。
2.产生量大、成份复杂、循环利用率不高。农村垃圾主要以渣土为主,占垃圾总重量的56%,组成成分包括建筑、混泥土渣,燃料的灰分,家禽粪便,动物食品骨骼等;其次是厨房类,占垃圾总量的24%,如动植物食品的去除物,剩饭菜,洗漱残渣和油污垢等;随着农村商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化纤产品特别是塑料垃圾所占的成分以及处理成本也不断提高。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已无法满足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农村垃圾一般由村内自行收集,垃圾的处理主要采取单纯填埋、临时堆放、焚烧、随意倾倒三种处理方式。
4.保洁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目前,以广西某县为例,该县共425个行政村配备了1407人的保洁员队伍,专门负责农村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使用和维护、村庄及河道公共环境的日常保洁等工作。据调查,1407人的保洁员队伍中,年富力强的不多,因此只能简单的对垃圾进行清扫,而不能真正发挥保洁员指导、监督、宣传教育的作用。部分保洁员自我要求偏低,缺少工作的横向比较,工作缺乏深度,不够全面,致使垃圾清运、处置和垃圾箱外的垃圾清除不及时,垃圾的分类、翻晒、堆放均不规范。
5.农村居民垃圾危害意识低下。农村生活垃圾之所以随意倾倒,一方面是农村居民传统的生活习惯,养成了生活垃圾房前屋后随意倾倒的处理方式;另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居民对垃圾造成环境严重危害的认识不足,缺乏环境保护的主动意识,给垃圾治理带来了难度。
6.基础设施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基本物质前提。长期以来,农村公共财政政策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重视生产性投入,对农村的公共环境卫生的投入少,导致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匮乏,管理也很不规范。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解决方案
1.及时出台相关立法和条例
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需要法律法规作保障。地方环保部门应和
农村的行政部门联合制定适宜当地的环保条例,并将其付诸实施,以此来规范农村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有法可依,从而保障农村良好的生活环境。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意识
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号召广大农村群众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己任,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生态环境平衡和农业持续发展。同时,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通过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营造出一种人人宣传、个个参与的管理氛围,减少生活垃圾污染的发生和扩散。
3.创新投入机制,增添基础设施
在自治区高雄副主席的指示下,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水平的关键,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生活
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设置垃圾箱、垃圾池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添置收集和运输垃圾的各种车辆和工具,建立专门的农村生活垃圾清除部门,使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倾倒、集中处理、专人负责。对于地处偏远、无经济能力解决垃圾规范处理的农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建立片区垃圾集中投放点和填埋场,保证农村的生活垃圾都作无害化处理。
4.探索生态模式,鼓励综合利用
对此提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为主,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则将城镇周边村庄纳入城镇污水统一处理系统;集中连片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确保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5.加强人员配备和规范运行流程
首先要加强人员配备,依托当地卫生单位,确保分工合理、分工明确,同时,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技术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规范运行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分工。农户负责定点投放,做好自家的环境卫生,并按照垃圾袋装的要求,将垃圾投放在指定垃圾容器内,村组负责定时清收,将本村的垃圾及时收集和清运到镇垃圾中转站,各镇(街道) 负责集中压缩,将各村的垃圾集中压缩到垃圾中转站的垃圾箱中。
四、结论
建设新农村,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是很重要的。由于农村环境的特殊性,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不能套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办法,需要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多种技术相结合的综合处理方法。
综合十七大和十的成果,生态文明是指为了保护和建设美好的生态环境,人类在物质、精神和制度方面取得的成果总和。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引导人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生态文明的重点是尊重和保护生态环境,强调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同时,人类必须尊重自然规律,自觉、自律地树立生态观念,约束自己的开发行为。
2.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和存在问题
农村生活垃圾是指村民在日常生活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农村垃圾中所占的比重居于首位,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自2012年以来,邢台市借鉴多地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使得农村的人居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仍存在较多的问题。
2.1生活垃圾产生量庞大
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为0.86kg/人,其中随意堆放量为0.32kg/人[1,2]。按照邢台市农村人口654万人计算,一年内产生生活垃圾200多万t,其中约80万t垃圾属于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堆放方式成为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直接因素,可见,如果没有合适规范的堆放场所,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越大,其随意堆放量所占的比例越大,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越严重。
2.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系统不完善
目前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尚处于分类收集的初级阶段,村民只是把能变卖的废弃物收集起来。据调查,邢台市农村有65.3%的村民能把生活垃圾堆放到固定垃圾池,17.1%的村民选择随意丢弃,而进行分类集中后处理的只占到17.6%。可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不完善,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较低,导致资源浪费。
2.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
农村生活垃圾的年增长率日趋升高,但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却不及增长速度,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处理方法为焚烧、高温堆肥和卫生填埋,农村生活垃圾还没有达到城市规范处理生活垃圾的能力。邢台市处理农村垃圾的主要形式是填埋和焚烧,垃圾的贮存场或填埋场大部分选用村庄废弃的坑塘或洼地,不符合垃圾填埋场科学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属于简单填埋。垃圾焚烧也只是采取简单的方式,易造成二次污染。
2.4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日趋复杂,造成新的污染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改变,农村的生活垃圾的成分日趋多样化,其特性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据调查,同以前的以厨余垃圾为主相比,邢台市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中具有毒害性的垃圾比例在增大,比如金属、电子废物、塑料等废弃物的产生量约占生活垃圾产生量的30%。
3.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的根源分析
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是可持续发展,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大大超过产生量,此文明状态下,村民人人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和绿色消费观念,显然目前农村生活垃圾的现状不能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其根源主要是:
3.1农村居住方式分散,垃圾集中处理的成本高
农村地区的人口居住较分散,尤其是在偏远的山区,这种分散居住的方式决定生活垃圾设施购置和系统运行的成本高。垃圾桶、中转站、运输车辆等环卫设施的人员配置数量大,垃圾收集、运输路程远,交通成本高,环卫人员数量多,劳动力成本也高。多方面的因素限制了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
3.2村镇经济承受能力弱,垃圾处理缺乏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正常运行取决于经济承受能力的高低。虽然农村经济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大部分农村没有专门治理生活垃圾的资金和上级政府的财政扶持。近3年来,邢台市加大投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但无法全面、彻底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成本要远远高于城市,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长,治理负担加重。
3.3缺少成熟有效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目前,成熟且常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主要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且利弊各异。卫生填埋法虽部分地解决了简单填埋法造成的二次污染,但存在投资大、占地多的缺点。高温堆肥法需要有完整的处理设施,规模大,建设和运行的成本也高。焚烧技术要求垃圾的平均低位热值不小于5000KJ/kg,因投资建造的费用很大,目前只在极少数城市规范采用。因此,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没有有效、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供农村地区选择。
3.4环境教育缺失,村民环保和消费知识欠缺
近年来,虽然农民的素质有了较大的提升,但环境教育的相对缺失和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农民在环境保护和绿色消费方面的意识仍相对淡薄,同时思想观念的更新也难以追赶生活质量水平的提升程度,农村居民为了方便,追求眼前利益和自身利益,有许多做法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破坏。同时,村民并不理解消费领域的“意义”消费,在认识上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多变性,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一次性生活用品的增加,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4.生态文明背景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途径探讨
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困局有其产生的根源,生活垃圾的现状不符合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从管理、技术、经济手段等方面多层次寻找出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
4.1完善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因地制宜,制定技术标准,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首先,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法规体系,依据地方需要,丰富细化国家有关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实施细则,加强在农村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其次,针对农村小型的垃圾贮存场和填埋场,完善相关的技术标准,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需要;最后,注重长远和实效,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成立专业化环卫机构,强化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对乡镇进行公开考核,采取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渠道筹集环保资金,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4.2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倡导生态文明理念
乡镇领导干部和村民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主体,其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意识的强弱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体系成败的关键所在。生态文明目标是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和谐统一,而和谐统一的关键在于人类环境意识的主动性。这就需要坚持从农村的实际出发,有关环保机构和新闻媒体等单位下基层,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知识和生态文明观念的宣传工作,与此同时,政府机构需要积极组织多种环保知识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全民生态意识。
4.3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是垃圾资源化的关键,是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的重点,也是难点。建议根据当地条件,在农村配备能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的设施,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对垃圾分类不到位的村民进行教育和引导。另外,乡镇的环保机构要进一步宣传绿色生态环保的理念,引导村民从自身的垃圾分类做起,积极投身农村环境的提升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可以通过农村的告示栏、橱窗、与村民面对面沟通等形式向村民传播有关垃圾分类的知识,推广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的活动信息,促使生态文明理念付诸日常生活实践。
4.4转变消费方式,适应生态文明的发展要求
1 新农村垃圾的特点
既然我们要分析生活垃圾,那本文所谈的生活垃圾是什么呢?那么就需要我们做一个基本的定位。本文所指的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或者是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上个世纪,国内农村生活垃圾以菜叶、尘土、纸张等容易得到降解的成分为主。近些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进度的加快,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发生了很大改变,生活垃圾的种类也就更加丰富了,如包装废弃物、塑料制品、一次性垃圾袋、泡沫、一次性用品等废弃物的数量开始明显增加,根据相关统计,在我国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有如下特点,首先,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生活垃圾的量逐年大幅度增加。其次,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的来源分散,并且地区垃圾差异性很大。第三,农村的垃圾产量随季节的变化而不断改变的,并且这种变化是具有很强的周期性的。最后,虽然农村经济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广大农民还是缺乏对垃圾危害性的认识,并且缺乏处理垃圾的主动性,因此给农村垃圾治理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2 新农村垃圾处理面临的问题分析
2.1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面宽。随着新农村建设进度的加快,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种类增加,污染面随之扩大,垃圾污染也就越来越严重。根据相关调查研究,影响新农村的整洁;污染饮用水源;损害身体健康;土地被破坏在农村垃圾污染的前4位。从这样的结论来看,农村生活垃圾的污染已经波及到生活环境的各个方面,但是,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科学的方法能够改善这样的困境。
2.2 村民环保意识。我们都知道一个道理就是学历高的人对问题的看法就相对比较透彻,学历低的人对问题看法就相对浅一些。这个规律也是适用于村民对环保的认识,学历高的村民基本能够认识到生活垃圾对自己生活的影响,但大部分村民还是认识不到生活垃圾对生活产生的恶劣影响,他们认为村子还是很整洁,并且认识不到生活垃圾对水源的污染,更加看不到生活垃圾给身体健康带来的伤害,更没有认识到生活垃圾已经给生活的这片土地所带来的长期破坏。
2.3 当地政府对农村垃圾污染重视程度欠缺。笔者在对当地村委会的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当地并没有拨专项资金用于垃圾处理,当地的垃圾处于两种状态: 一种是自家产生的能够施肥用的,自已堆放到田地里,不能施肥的自已堆放于村口的公路边,小水沟里 另一种是由村委会下属的组长不定期的组织一部分身强体壮的村民,将村子里的垃圾用小推车拉到距村子较远的山地或低洼地带进行掩埋,这种掩埋行为自然是由村的村长组织,负责劳动的村民也是无偿的 出现自发掩埋的村子比较少,大部分村庄是第一种状态此种现象表明,政府对有关垃圾政策的宣传不到位,资金投入偏少,支持力度不够。
2.4 农村生活垃圾回收率低。在过去的农村,人们吃的都是自己菜园子里种的菜和田里生长的粮食,丢弃的就是菜叶子、菜帮子之类的易于讲解的东西,经过一段时间就腐烂变为肥料了,这样农村的垃圾就在这样的循环之中被自然消化了,基本就不存在不可恢复的垃圾存在。但是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丰裕,农村生活垃圾也就随之复杂化,零食包装袋、塑料袋、 家用电器、废旧电池等等都开始在我们的新农村地区出现,但是没有进行分类处理与回收,因为这类废弃物回收的难度较大,并且回收的用处的不大,所以回收率很低。
2.5 新能源利用不足。在广大的农村,很多偏远的村庄还是利用柴禾作为主要燃料。即使在新农村,也是以具有很大污染性的煤为燃料,基本没有普及新能源的使用。根据相关调查,在新农村有很多都不知道沼气是什么?例如,在新农村中使用沼气农户达不到10%,大部分村民不用沼气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沼气需要挖很大的坑,从而使用也很不方便的,只有那些少数空间相对较大的村民才会使用沼气。在政府方面,政府会给每户使用沼气的用户1 000元 到1500 元的资金扶持,但是此项激励政策没有发挥太多的效果。太阳能的使用受地域限制较多,所以不适合广泛推广,因此在很多地区都没有被运用。其他新能源的使用当然就更少,因此,在新农村对新能源的使用率很低。
3 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建议
3.1 制定适应新农村卫生管理条例。如果要对新农村环境进行有效治理,必须要有有力的法律制度来推进,也只有通过制度化才能够保证对农村环境治理的长期化。国内开展新农村建设时期较短,生活垃圾被提上处理议程较晚,并且现行环卫标准及处理模式几乎以城市为参照依据。如今,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执行的,由于完全按照此规定执行,从而使垃圾处理标准太高、建设费用太大、运行成本太昂贵。
3.2 建立可持续发展经济。在农村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我们在能源的选择使用上可以配合农村的基础条件加以利用,从而在农村建立循环经济,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如利用沼气池将易分解垃圾和人畜禽粪结合进行一定的处理,最后形成沼气池、厕所、禽畜舍、蔬菜温室进行有机的组合,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新能源生产系统,即形成三合一体、四合一体的农业模式。这样就可以在处理生活垃圾的同时获得能源,从而形成有效的经济系统。
3.3 引入先进管理机制。如今,政府财政资金不足,从而投入农村垃圾处理的资金也就更少了,因此我们必须引入先进的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运作,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我们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政府必须要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全面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第二,政府必须建立相关政策,体现由谁污染就由谁治理的原则。这样就可以放开农村垃圾处理投资市场,鼓励各类闲散资金进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构建一个全新的农村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关法强、马超,浅谈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与处理[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6)。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相当重视,制定了多项政策方针,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作了大量投入。但是,目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水平仍然较低,尤其是我省广大农村社会经济水平发展缓慢,在居住环境、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方面均与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有着较大差距,当前农村生活垃圾的乱堆乱放更是突出了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因此,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是目前一项重要的任务,是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的地理环境及生活习惯等差异较大,垃圾的收集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差异。为能使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有效的常态治理,还得根据贵州省省情及农村的特点寻求适宜的治理路径,使得我省农村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高效进行。
1 国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现状
1.1 我国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相对于水处理和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起步晚,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起步,2000年以后发展速度加快,2007年后进入快速发展期。至2013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3%。
目前我国垃圾治理已延伸至乡镇,但是农村仍然没有完善的处理和清运设施。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垃圾处理的相关政策,均旨城乡统筹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重点,实现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
从目前我国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较为先进的省份来看,基本都推行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以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对于剩余垃圾主要遵循“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基本模式,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较近的村庄,可按“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交通不便利或者转运距离较远的村庄通过收集后采取适当方式就近处理。
1.2 我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目前我国城镇垃圾约80%采取了处理措施,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有少部分采取焚烧或其他技术,其中发达地区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较大。
全国约有4万个乡镇、60万个行政村,大部分垃圾为随意丢弃,堆放;少部分被扔到指定地点统一清运至简易堆放场;仅有极少部分得到了有效治理。
四川省2009年以来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省8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山东省2011年全面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70%的县(市、区)实现了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浙江、江苏、广西、安徽等地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比如四川省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就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首先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包含省直38个部门,并定期开会总结及时提出新的需求和方案;其次制定城乡垃圾治理管理条例、农村垃圾治理标准等相关规定,各村庄还有村规民约,指导垃圾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在治理标准中对处理模式、处理工艺、设施配套等方面均作了相关规定;最后,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投资模式,鼓励村民缴纳部分费用,不足部分由省、市、县级各级财政成立专项资金支持。
1.3 贵州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贵州省已建成和在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共计88座,建设总规模约为1.4万吨/日;已建成和在建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约440座,建设总规模约为1.1万吨/日。但是其处理及收运范围基本为城市和小城镇,农村垃圾还处于任意堆放,田边、沟边、河边等垃圾随处可见,农村垃圾的治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只有小部分乡镇周边的垃圾是与乡镇垃圾一并运至指点地点进行简易堆放或者露天焚烧,但堆放点基本在农村范围内;少量的城市范围内的农村垃圾是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只有极少部分的农村建有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池等,制定了保洁制度,但是终端处理还是简易堆放,形成集中污染。
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占比较大,约占全省垃圾量的50%,经估算,农村垃圾产量约为1.3万吨/日,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总产量约为2.6万吨/日,而我省现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仅为1.4万吨/日,转运能力仅为1.1万吨/日,转运设施和处理设施的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环卫机制,农村上一级政府基本没有健全的环卫机构,有的部门虽然意识到垃圾的危害性,但是均停留在设想上、形式上,投入力度及执行力度远远不够。
因此,要使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不仅要有匹配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还要因地制宜的制定收运模式及技术路线,同时要制定标准,建立管理机制,保证资金渠道,才能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有效进行。
2 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方案的设置
2.1 贵州省村庄分类及治理模式的确定
贵州省地处中国西南部高原山地,全省地貌分为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四种基本类型,以高原山地居多,92.5%的面积为山地和丘陵,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大部分农村只通三级及以下公路,山路崎岖,小型运输车辆时速一般仅为20-30公里/小时,而且人口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低。
根据我省村庄的特点,可以制定不同的治理技术路线,具体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这类村庄的垃圾可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城市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第二类:乡镇规划区内的村庄。这类村庄的垃圾可纳入乡镇收集体系进入乡镇转运站后一并运往垃圾处理设施;
第三类:近城镇村庄。这类村庄本文定义为交通条件较好且距离城镇20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可采取“户定点――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
第四类:远城镇村庄。这类村庄本文定义为交通不便利或距城镇20公里范围外的村庄,主要采取“户定点――村收集――村处理”的模式。
从以上四类分类不难看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难点在于近城镇村庄和远城镇村庄。
2.2 垃圾收运设施的设置
不管是哪类农村的垃圾收运,均包含有户定点、村收集,以及村垃圾运输环节,遵循“源头分类减量、就地消纳”的原则,每个村庄均应配备标准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点、废物回收站、垃圾收集车辆等。
2.2.1 标准垃圾收集桶
标准垃圾桶的设置数量可根据户分类收集和户混合收集来设置,如果从户开始分类收集,按5-10户设置一组标准垃圾收集桶,分为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可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等,便于村民在投放时自行分类,垃圾桶要有标志便于识别和分类投放。垃圾桶装满后,再用人力车或者与垃圾桶配套的小型运输车分别运至相应的点投放,比如废物回收站、垃圾收集点等;
如果是在户内粗分类后混合投放由保洁员来进行细分类,按5户设置一只标准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桶装满后,用人力车或者与垃圾桶配套的小型运输车运至垃圾收集点或者废物回收站由保洁员进行细分类。
2.2.2 垃圾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可采用密闭式垃圾收集池、移动式垃圾收集箱,或者是采用垃圾收集房,在收集房内设置盛放垃圾的容器。垃圾收集点可按每200人设置一座,或者是按照村庄面积每200米服务半径下设置一座。
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装满后,用人力车或者电动车或者与垃圾收集箱配套的小型运输车分别运至相应的点投放,由保洁员进行分类,按类别分别投放至废物回收站的分类池;也可以只把有毒有害、可回收、可利用的垃圾暂时投放在废物回收站,不可回收垃圾直接运输至附近垃圾转运站或者垃圾处理设施。
2.2.3 废物回收站
按每个村庄设置一座废物回收站,废物回收站分为不同类别的单格,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可利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等,各种类别的垃圾装满后再用小型垃圾运输车外运至相应的处理地点。
2.2.4 垃圾收集车辆
农村垃圾收集过程中的收集车辆,一是用于将公用垃圾桶内垃圾收集至各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车,其以人力车为主,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配电动三轮车,每辆收集车服务人口为500人左右,原则上一个村庄至少要配一辆垃圾收集车,每辆垃圾收集车配置一套垃圾清扫工具(扫把、铁铲、劳保用品等);另一是与垃圾收集点配套的垃圾收集车,其以勾臂式收集车为主,用于将各收集点的垃圾运至垃圾转运站或者垃圾处理设施,每辆车的经济服务半径在20km以内,服务人口为3000人左右,每天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吨位以0.8吨左右。
2.3 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需要从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等多方来考虑,并且实际的调查表明并不是每个乡镇、村庄都有必要单独建设垃圾处理场。目前,垃圾处理场的布点方式主要有“一镇(村)一处理设施”(即单独处理),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以及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等方式。由于并入大城市处理系统的方式的限制条件明显,仅限于城市周边地区采用,而对于大多数远离大城市的乡镇、村庄,前两种处理方式比较适用。
按照目前我国对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结合贵州省省情,以上三种处理模式的适用范围主要如下:
1、并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以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为中心,运输距离(转运站至无害化处理场的距离)在30公里以内的区域,垃圾统一运到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以水泥窑协同处置场或者垃圾焚烧厂为中心,运输距离(转运站至无害化处理场的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区域,垃圾统一运到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场处理。
2、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不能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地域上相邻距离不超过30公里的两个或以上个数的乡镇,可在区域组团的核心位置集中建设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区域性联合集中处理场建设规模不宜小于40t/d。
3、“一镇(村)一设施”模式的服务范围界定:不能纳入以上两种模式范围内的乡镇或村庄,可单独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设施的工艺应结合当前政策、经济条件,因地制宜的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适用于小规模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
3 建设运作模式
3.1 项目投资模式
县级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应负担建设资金筹措的主要任务,各级地方政府应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给予重点扶持,统筹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项目资金。其资金筹措可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补助、政府发债、市场投资等,运作模式可采取以下几种:
1、由政府投资建设,培养专业的队伍或者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垃圾处理企业进行运行管理,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运行费用。其优点是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减轻政府投资压力,项目建成后仅需支付垃圾处理运行费用。
2、采用PPP模式进行项目运作,采取城乡收运处理一体化的模式建设,委托垃圾处理企业运行管理。其优点是政府可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各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垃圾处理企业投资,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投资压力,确保建设工期。该模式下项目的投入小于传统模式的投入,消除费用的超支;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平滑政府财政投入;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其风险分配合理,应用范围广泛。
3、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还可以以村为单位委托保洁维护,由村民通过村内公开竞争的方式承包。其优点是实现管干分离,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3.2 管理体系
完善垃圾治理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机构,是落实垃圾有效收集和处理的重要保障措施。
3.2.1 管理机制
落实责任主体,以县主管指导、镇参与执行、村落实到位为基本原则,进行层层责任考核,各层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村、镇等基层政府对垃圾治理的管理力度。必须派专人对运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还要引导村名参与配合。
3.2.2 组织机构
不仅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运营单位也要制定企业机构设施,由政府进行监督。
3.2.3 宣传引导
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还在村民,需体现其主体责任,明确其义务,可从以下几点着手:
1、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户主大会,全民动员,全名参与,共同搞好农村垃圾治理;
2、印发宣传资料,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唤醒缴费意识;
3、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使村民在户内就能做到垃圾分类减量,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回收,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废品回收企业发展。
3.3 运行费用保障
要确保设施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行,必须保证其运行费用的稳定投入。各级地方政府应将垃圾收运处理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议按照“政府承担大头,村民分担小头”的模式来统筹解决垃圾治理的运行费用。
垃圾处理收费要加强监管,垃圾处理费实行专户存储,收费收入要全部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擅自截留、挪用,否则依法予以查处。
4 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的发展路径
综上所述,要做好贵州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要把握好其发展路径。首先,要有指导依据,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这就要求要编制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专项规划,或者是行动计划、或者实施方案等,制定统一的指标,再由各县级因地制宜的编制适合于自身发展的规划或者计划或者方案,并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内容纳入村庄规划;其次,要保障稳定的资金渠道和构建严格的管理体制,以保障垃圾治理工作有序的进行;再次,要制定实施计划,分时序、分批次的制定目标,逐步完成,最后形成常态的治理。
参考文献
[1] 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五年专项治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黔建村字[2015]84号;
[2] 贵州省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
[3] 四川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经验借鉴;
(一) 污染土壤和水体。农村生活垃圾在地表上随意堆放,时间一长会损害被覆盖的植被,尤其塑料会影响土壤的透气性,慢慢埋入地下后需要至少两百年才能腐烂,对土壤危害相当严重,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在土壤中聚集,造成土壤自身净化能力下降,影响深远。
(二) 污染空气。各种生活垃圾大量堆放,塑料膜、纸屑和粉尘则随风飞扬变成白色污染,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中产出大量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一百多种,这种释放物中含有许多致癌致畸物,随意对垃圾进行简单的焚烧处理更是直接加剧空气质量的恶化。
(三) 危害人体健康。这包括垃圾产生的微生物对人体的直接损害;垃圾长时间对方变成滋生蚊蝇虫蚁的温床,这些生物会导致疾病的传播,间接损害人体健康;另外由于对土壤、水体污染,在这样的土壤和水源生长出来的农作物也会带有一定的危害性。
二、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产生原因
(一)农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道路旁、河道中、耕地里,目之所及都可以发现各种生活垃圾,根据中国环境网的调查,农民人均日生活性垃圾量为0.86公斤,其中随意堆放占36.7%,收集堆放占63.3%。按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6.74亿农民计算,生活垃圾年产生量接近5.8亿吨,其中约2.1亿吨垃圾属于随意堆放。
(二)政府财政支持不够。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三)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法规较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第四十九条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但是各地真正贯彻落实制定法规的很少。
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对策
(一)明确政府责任,强化政府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指导作用。笔者认为,一项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益事业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扶持和指导。由于不用付出代价,生活中人们对于公共资源的使用往往是过度的。在应对环境问题上,绝大多数每个个体人不会自己理智地意识到保护环境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意识到的个人和组织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改变现状,政府必须责无旁贷的担当起领导者、组织者和实践者的角色,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支持,并保证专项资金真正落在实处。由于农村环境危机具有滞后性, 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领导干部没有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仍以政绩突出为办事准则, 把原本属于农村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挪到能立竿见影的项目, 甚至挪用于行政管理费用,使农村环境问题得不到明显好转, 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
第二、政府应积极引入新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困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填埋和焚烧是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约有90%以上垃圾都采用填埋处理方式。这种填埋只是简单的垃圾转移,所有的垃圾未分类通通埋入地下,一来最终造成无地可埋,二来有毒有害物体残留地下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焚烧也存在成本大,或者条件简陋达不到无害化焚烧的要求,最终造成二次污染。
第三、政府应积极宣传农村环境保护,增强农民积极合理地处理生活垃圾的意识。农村消费者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倡导绿色消费观念,在消费时不仅要选择未被污染或有助于健康的绿色产品,同时在消费过程中应注重对垃圾的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节约能源与资源,实现可持续消费。
(二)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因地制宜管理各个村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了政府的支持首先有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中国农村分布分散,情况复杂,各村村民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
第一、除了政府拨款应对大的环境污染方面的事务外,各户应缴纳部分资金来弥补财政资金不到位之处,毕竟环境保护和每个人息息相关。这部分资金可以用来聘用专门的垃圾回收员,补贴垃圾运输费用等,对于积极响应政策,参与环境保护的村民还可以从中划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
第二、因地制宜,管理各地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在富裕的沿海人口密集地区,将农村的垃圾处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范围。将农村垃圾处理纳入城市,不仅可以扩大原来城市垃圾处理规模,争取更多的财政拨款,而且可以导入市场机制,资金来源多样化。有了更大的规模和更多的资金,我们就可以寻求更好、更有效垃圾处理方式。在人口比较稀少地区或牧区,建议建立沼气池。
第三、积极的环保意识应该从每户村民开始建立。政府宣传环保理念同时每户村民应该从自身接受这种理念,主动学习有关环境保护和生活垃圾处理的知识,这不仅仅关系到我们这代人农村生活环境质量,更关系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不能为一时私利而毁长远利益。只有村民从内心愿意接受这种理念,才可能在生活中积极采取措施尽量防止生活垃圾污染。
(三)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政府和村镇的政策是我们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第一步,同时我们要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来保障政策实施。这主要表现在地方性法规方面,法律只能给出大的原则,各地应因地制宜颁布法规,如生活垃圾收费的法规、严重污染的责任制度等等,如西安市未央区《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收费办法。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首先保证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村镇行政机构执法也有法可依,其次制裁违法的人时也有法可依,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违法没有违法成本,最终导致政策流于形式。
四、 结语
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不仅仅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更关系到未来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进程。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有效模式,集中各方力量,最终一定会解决好这个制约农村发展的重要问题,我国农村环境一定会得到良好改善。
参考文献:
[1]宋秀杰等.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M].化学工业出版社,2011年4月版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4-0106-02
当下,农村普遍存在着比较严峻的垃圾围村现象,大量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给农村生态、农民生活带来极大危害与困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88条第3项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是指农村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农村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有机、可回收、不可回收、危险废物四类。从垃圾形态上看,除固体废物,还应包括农村人口日常生活和服务产生的厨厕垃圾中的液态废水。在许多农村,厨厕废水直接排放,这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习惯将生活垃圾等同于固体废物。
一、农村生活垃圾现状
1.农村生活垃圾量的快速增长。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产量快速递增。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市垃圾每年清运量1.79亿吨,农村垃圾每年产生量是1.5亿吨左右。除传统农业生产生活产生的剩菜、柴草废渣、果皮、废纸等,废弃的家电、包装盒(瓶)、塑料袋(膜)、建筑垃圾等难降解物质逐渐成为农村生活垃圾的主流。
扔俏唇猓又添外患,城市垃圾的下乡为这一增长“默默”做着贡献。2016年7月初媒体曝光上海2万多吨生活垃圾偷倒太湖湖岸事件,短短几天时间,静美湖山化为恶臭之所。包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全国多地不同规模的城市都存在城市垃圾转运农村的事实。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较落后。农民们将废旧家电、废纸、塑料瓶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废品出售给废品经营者,废弃食品、果皮用于喂养牲畜,其他垃圾往往丢弃于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湖边池旁。这些露天的垃圾堆大多无人管理,或被人放火焚烧。有时为应对检查,垃圾山被村镇组织转移到湖边、塘边、坡下等地势低洼地。随手扔弃、放火焚烧、露天堆放、位置转移是农村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二、垃圾围村的危害
1.环境污染之痛。生活垃圾的随意丢弃,导致农村水源污染、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在长时间堆放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渗出液,这种渗出液是一种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它易在雨水天气时,与雨水混合,流入小溪小河、土壤中,地表、地下水都受到污染。污水灌溉的土壤也遭受其害,田间地头的塑料包装物、电池、日光灯等废弃物在漫长的降解中也给土壤带来不可逆的影响,目前我国湖南、江西等农业产区粮食作物存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问题,影响农作物质量。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腐败分解,向大气释放大量的氨、硫化物,恶臭熏天,污染空气。
2.农民健康受损。环境污染导致我国癌症村的数量不断增加,2013年学者统计中国癌症村的数量超200个。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农民死亡于癌症的概率接近全球水平的四倍,而我国农村居民每死亡5人就有1人因为癌症。除工业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所导致的水质污染与作物重金属含量超标,是农民健康受损的重要诱因。
3.农业可持续发展受阻。“粮以土为本,土以质为先”,田间地头垃圾成堆,白色污染触目惊心,这大大降低了土壤的肥沃程度,粮食的产量受影响,农产品的质量降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受阻。
三、垃圾围村困境形成的原因
1.现有相关法律原则性、理论性强,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我国目前有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和防治的法律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了县级及相应的基层政府在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上负有责任,但无具体条款。一些地方立法对农村环境管理与污染治理实际情况考虑不周,致使法规在农村的具体适用大打折扣,且现行政策法规很少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提出具体明确要求,也没有明确政府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的组织、管理责任。所以,在法律层面,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几乎为空白。实际监管方面,绝大部分乡镇没有配备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或监管人员,农村环境监管基本处于无序状态。这也是大量城市垃圾得以转移到农村很重要的原因。
2.农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农村基本的生活和发展的条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投入。可近年财政支农水平总体偏低,农村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都需大力投入建设,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往往容易成为被忽略的角落。我国大部分村镇经济实力比较薄弱,财政困难,又很难在农村征收垃圾处理费、开征环境税和生态税。资金短缺的原因造成了一些农村应建的垃圾收运及配套设施计划搁浅。一些农村地区虽然在村落设置垃圾箱,但是垃圾箱设置服务半径不合理,村民倒垃圾不方便、不顺手,所以村庄里随意丢弃垃圾的现象依然常见。有些村庄的公共产品无人维护看管,垃圾箱丢失或损坏严重,村庄垃圾收集车辆不多,垃圾处理率低下。
3.农民环保意识缺失,行动缺位。农民是垃圾围城困境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应该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最主要的参与者,维护自己环境权益的积极主体。而受千百年的小农生产局限,“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农民普遍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等公共物品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而且认为一切公共物品的提供都是政府的事情,垃圾围村就得政府来管。政府现在不管,将来肯定也要来管。农民们对自身应得的利益不了解,也不争取,一直扮演旁观者的角色,被动地等待政府的政策。作为困境中被动的受害者,农民也是积极的加害者。有些贫困地区的农村,因为生活水平低下,农民迫切追求短视经济效益,农药化肥齐上阵,使用剂量与频率具有随意性,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生活垃圾也随意丢弃。
四、垃圾围村困境的法律对策
1.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立法。要解决两个主要问题:谁来立?立什么?也就是立法主体与立法内容。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要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宏观控制和微观管理。我国东西部农村地区经济和实际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生活垃圾的特点具体立法。富裕的人口密集地区,可将农村的垃圾处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范围,中西部地^更多考虑沼气池的建立。从立法的内容看,应立足于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尊重生态规律,建构农村生活垃圾循环利用模式,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有人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贝,要实现垃圾的减量与资源化,首先要对农村的生活垃圾实现分类。
2.建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相较于中国城市,农村地区更具环境消纳能力,这依靠于农村普遍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以笔者所在的江汉平原的农村为例,在过去,除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田,房前屋后还有家庭菜园、鸡窝、猪圈、马厩。而占农村生活垃圾相当比例的,是厨余物质。剩菜剩饭可用于制作畜禽饲料,或肥田再利用。但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村民注重自己居住环境,人畜空间分离,家庭院落养殖萎缩。再加上农民们一度轻视有机肥的效力,这都抑制了传统分散式、就地消化处理垃圾的能力。建构农村生活垃圾循环处理模式,首先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垃圾分类标准。在城市,生活垃圾被简化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对于农民而言,可回收的有哪些,不可回收的又是哪些?他们的分类标准要形象,便于他们理解,确保分类制度的可执行。比如浙江金华农村将垃圾分“易烂”和“不烂”两类,农民依据生活经验很容易做出相应的选择。利用高温堆肥处理技术将那些容易腐烂的厨余垃圾生产为沼气、制作成有机肥,解决农业生产生活能源所需;不烂的废纸、塑料制品、废弃金属收集售卖;建筑垃圾可用于填坑造地;不烂的有害垃圾则集中后运往有资质和技术的专门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为便于村民的垃圾分类处理,当地乡镇政府应统一给村民每家每户配备分类垃圾桶或编织袋。除此,基层政府也要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农村居民垃圾分类,比如物质有偿、精神奖励等手段。金华农村为推行垃圾分类,村委会定期评选处理垃圾分类得当的家庭,大张旗鼓进行表彰,大家你追我赶,垃圾分类的意识得到提高。
3.提高村民守法意识。意识指导人的行为。云南玉溪有一对姊妹湖,抚仙湖与星云湖。两湖相距不远,但状态天壤之别。前者为一类水质,清澈见底;后者长期在四五类水质间徘徊,时有蓝藻暴发。差别的原因是抚仙湖岸的村民非常珍惜自己的环境,沿着漫长的湖岸线,看不到哪怕一点点垃圾的身影。村民深谙大湖与自身休戚与共的利害关系,美丽的湖光山色迎来游客如织,村民获得生态旅游的大好商机。而星云湖前世也是清澈见底,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湖。破窗效应使得湖岸的村民无忌惮地继续排污、丢弃垃圾。你扔,我也扔,大家都这样,这是许多村民的共同心理。对此,乡镇及村一级要组织专门人员定期对农民进行科学处置垃圾的环境保护教育,利用办展览、发放环保法律书籍和宣传画、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对农村沿袭已久的一些陈规陋习和不良习惯公开剖析,促进农民更新观念,认识随意倾倒垃圾的危害。通过对中小学生普及合理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的知识,发挥他们环保宣传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提高农村的整体环保意识。总之,在村庄营造重视垃圾处理、积极参与垃圾问题解决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李国学.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
[2]房豪殿.农村垃圾处理法律问题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