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 14:44:4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移动支付的益处,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前言:近年来,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支付方式不同,电子商务移动支付具有便捷、灵活等特点,但是,事物具有两面性,其中的安全性也不容忽视,移动支付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之上的一种新型支付形式,同样会受到病毒、黑客等因素的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对移动支付协议安全性的研究具有重要作用。
一、移动支付概述
移动支付业务主要是指由移动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及金融机构共同推出,建立在移动运营支撑系统基础之上的一种移动数据增值业务。在移动支付业务形式下,企业与用户能够有效突破时间与空间限制,进行商品交易,有效提高了买卖双方的灵活性。然而,我国移动支付发展状况并不好,由于移动支付起步较晚,尚处于发展阶段,缺少丰富的经验,安全性、技术平台等不够成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移动支付的可持续发展[1]。
现阶段,移动支付遭遇的安全威胁主要表现在交易者身份被冒用、个人信息泄露及交易者否认交易等方面。相关规定针对移动支付已经提出了安全要求,如交易双方身份的认证、资料信息保密等,而移动支付协议作为连接交易双方的重要桥梁,仍存在一些不足,其安全与否直接影响支付安全性,加强对协议安全性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二、基于SET协议,移动支付协议安全性设计分析
(一)SET协议概念及构成
SET协议是针对B2C,并建立在信用卡支付模式基础上设计的一种电子支付模型,以此来确保在开放网络环境下信用卡购物安全。其具有交易数据完整性、不可抵触性等特点,在解决用户、商家及银行之间的矛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SET协议在移动支付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网络环境方面,网路构架是由WAP网关、移动终端及WAP源服务器三部分构成。网络将WTLS协议作为传输层安全协议,确保网关与移动终端有效连接,并在有线环境中选择SSL协议,确保网关与服务器之间的连接。随着技术不断发展,WAP移动终端内存逐渐增加、且处理能力也得到了显著提升,SET协议对传统电子钱包进行优化和调整,将主要功能划分为两条主线,一是电子钱包服务器,另一个是电子钱包客户端,客户端与移动终端整合到一起,能够承担对大部分交易的有效处理,促使改进后的SET协议能够满足实际需求。
其次,模型的构建,将电子钱包安装于WAP终端,买方通过终端服务器与卖家进行协议,实现二者有效沟通和交流,并达成协议。
最后,移动支付交易流程,买方选择商品点击支付――卖方自动生成订单信息,与钱包服务器连接――服务器向钱包客户端发出指令,验证并发送交易信息――卖方收到购买请求,向支付网关授权――支付网关反馈信息给卖方――卖方发送货物――买卖双方建立连接渠道,通过支付客户端支付成功[2]。
(二)SET协议局限性
在具体应用中,虽然,该协议能够解决终端与服务器之间安全连接等问题,但是,该协议自身流程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具有一定局限性,例如:业务信息方面,当终端用户发出支付敏感信息时,极有可能出现未经用户同意被篡改情况;不可否认性,买卖双方否认发出或者接收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纠纷责任判断;除此之外,传统协议难以确保卖方是否会发货,更无法判断卖方发送货物是卖方所购买的商品。综上所述,针对协议存在的问题,需要对该协议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
(三)改进方案
为了促使SET协议发挥积极作用,可以从商品质量与残留数据两方面入手: 针对前者来看,将商品质量检测引入到协议当中,能够将买方购买的商品交到相关机构,对商品质量进行有效检测,检测通过后,将商品提供给消费者,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有效解决责任纠纷问题,还能够保证买卖双方利益,减少双方之间的矛盾,提高移动支付质量和效率。针对后者而言,由于引入商品质量检测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交易复杂性,为此,需要对该协议消息报文进行相应调整,将质量检测信息以报告形式传送至数据库当中,并合理确定报告内容:双方交易信息、商品名称、保质期及生存周期等。
(四)改进方案安全性分析
通过对改进后的方案安全性进行分析和研究,不难发现,该协议安全性得到了显著提升。首先,协议信息传输过程中,支付终端能够对敏感信息(如支付账号、密码等)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开放网络环境下,敏感信息机密性;其次,改进协议所采取的Hash算法能够进行数字摘要,有效保障了数据完整性;最后,信息传输后,买卖双方需要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卖方需要对订单、款项等进行核对,并通过钱包服务器发送指令,代替卖方签字确认[3]。
结论:根据上文是所述,协议作为移动支付的核心,其安全与否直接影响电子商务未来发展。因此,要明确认识到SET协议的重要性,将其引入到移动支付中,建立和谐买卖关系,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SET协议将会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邢育红,卜凡金,李大兴.基于串空间模型的电子商务协议的形式化分析[J].计算机工程与应用,2010,18(03):259-261.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再次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即“必须”,可以看出合法劳动关系排除了以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及建立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合法的“法”指《劳动法》。从立法上看,劳动关系的确立,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要件,用工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既是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直接依据。用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制度的必然要求。
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处在确立时期,受社会环境、法律意识、用人单位、劳动者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制度呈现出繁杂的状万言书,司法实践大量存在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由此引发的事实劳动争议纠纷,缺乏明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整依据,致使用工双方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事实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客观上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情形。或许它的合理的因素,但它是相对于合法劳动关系而言的,存在明显缺点,即随意性大、用工双方权利义务不均衡和用工单位的规避法律,因此是非法劳动关系。它的存在,影响我国劳动合同制的全面推行,也潜伏着大量的劳动争议隐患,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实践中应当尽量避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二、劳动关系解除情形及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法律规定
(一)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又称生活补偿费)的问题。《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的《经济补偿办法》(该办法与《劳动法》同时生效)及解释性规定,对经济补偿金在何种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给予了进一步说明,现从劳动关系解除的五种情形做一分析: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依据《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另外,《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合意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即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过失性辞退的,依据《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依照《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第7条、第8条规定执行。
(3)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时,被裁减的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因为经济性裁员非被裁减人员的过失,《经济补偿办法》第9条规定,即“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企业富余人员辞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国务院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13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
辞职,经企业批准辞职的职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费”,这里的一次性生活费就是经济补偿金,但《劳动法》和《经济补偿办法》则未规定对富余职工辞职的经济补偿做出明确的规定。 (4)《劳动法》中未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进行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及少付工资情况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即该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情形即该办法第4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40条对于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32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范围作了解释:“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从解释的另一方面看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则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解释》)均明确,用人单位在五种情况下,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5)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劳动法》及《经济补偿办法》都没有规定,《劳动法意见》第38条对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做出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这里的国家规定如《全民所有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该规定第17条规定:“农民工因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执行,或者属于第13条第3、4项和第1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该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但最多不超过本人12个月的标准工资。”由此,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有例外。
1 人民币持续升值带来的风险
至05年7月份以来,人民币汇率一路攀升。同汇改前的8.2765的汇率相比,目前人民币汇率已经提高了8.4%。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对于纺织服装这样出口比重大、平均利润率低的行业来说具有很大压力。据测算,人民币每升值1%,棉纺织、毛纺织、服装行业的利润率就分别下降2.26%、1.57%和4.58%,纺织服装行业利润将减少72亿元左右,而这个损失大部分是由出口企业来承担的。而且,随着升值幅度的加大,短期内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价格优势和行业议价能力会逐步减弱,升值对行业盈利的影响可能进一步增加。
2 出口退税率的下调的影响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政府区别不同产品调整退税率: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分为17%、13%、11%、8%、5%五档。其中,服装出口退税的税率由17%降为13%。自2006年9月15日起,与服装有关的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根据新出台的调整出口退税政策,自2007年7月1日起,服装出口退税的税率由13%降至11%。
纺织服装企业的利润空间原本就比较狭窄,出口退税率的连续下调将导致其处境更加艰难。例如目前无锡市纺织行业平均利润不足3.7%,而出口退税率每降低1%,企业利润也将下降约1%,此次纺织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行业平均利润将下降至不足1.178%,纺织服装企业的利润空间将再次被压缩。
3 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发展,东南沿海地区纺织行业的生产原料、劳动力成本、能源成本逐渐上升,而市场竞争的加剧使得企业无法通过产品价格转嫁成本,致使销售成本占销售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行业盈利能力逐渐削弱。另一方面,资源环境约束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许多纺织服装企业来说,完成“十一五”节能、节水、降耗、减排四项约束性指标,任务极为艰巨。
4 国内企业间的恶性竞争
国内企业之间激烈的竞争是除了产品低附加值以外,造成中国纺织服装产品提价能力差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中国的纺织服装产量比其它国家超出许多,因此企业主要的竞争对手是国内的同行。而这些同行又相对集中于生产档次较低、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的产品。严俊的外部环境使得价格竞争成为众多企业的无奈之举。更糟糕的是,由于纺织服装业尤其是服装制造业进入门槛较低,近年来涌现出了大量小型纺织服装生产企业(尤其是在东南沿海地区),这些企业生产的纺织服装技术含量和档次较低,产品同质化严重。众多的小纺织服装生产企业,用工不够规范、财务不健全,偷逃税费时有发生,小企业的实际成本比大企业要低得多,造成众多的小企业无序竞争,恶意压价,损害了整个纺织服装行业的健康发展。
5 周边国家的崛起
在我国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比较优势削弱的情况下,近年来周边国家如印度、泰国、巴基斯坦、越南等国家正凭借其丰厚的劳动力和原料资源以及政府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大力发展纺织服装行业,逐渐成为与我国企业争夺国际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这些国家的劳动力价格优势是比较明显的,例如江苏省纺织服装业平均工资0.67美元每小时,而其主要竞争对手中的越南、巴基斯坦等新兴纺织服装业平均工资均不到0.4美元每小时,孟加拉国为0.4美元每小时,印尼0.2美元每小时。这些国家具备较强的纺织业的生产能力,正虎视眈眈地瞄准中低档纺织服装的国际市场。
此外,技术创新薄弱和缺乏国际知名品牌也是国内纺织服装产业长期以来盈利能力较低的一个重要因素。
上述问题,对我国纺织服装行业的影响已经或开始显现。这一点从我国外贸出口额涨速的变化即可窥见一斑。由于我国纺织服装的出口依存度非常高,出口额的多少直接影响我国纺织服装业的发展。去年我国外贸出口增长30%,纺织服装出口增长25%。而到今年3月份,纺织服装的出口增长14%,4月份只有15%。这些数据显示,纺织服装行业负重前行、效益虽然继续增长,但盈利能力却持续小幅下滑,从2007年开始该行业已经由前期的快速发展进入平稳增长阶段,这一趋势还有延续的可能。
二、东南沿海纺织服装出口企业的出路
1 压缩成本、推进科技创新、改善出口商品结构
对于许多纺织服装企业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缩成本,也许是要考虑的首要问题,但是单单依靠压缩成本并不能从根本上突破目前企业成长的瓶颈。推进产品质量创新、产品开发创新、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倾斜,对出口商品结构进行适当调整是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正如福建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会长周少雄所说:“品牌就是品+牌。品作基础,牌做推广,品做基础非常关键。”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企业每年新产品产量约占全年总产量的40%,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6.45%。依靠先进技术、创新能力,该企业产品以品种新、质量好、档次高享誉国内外市场。企业06年利润率达到94%。
推进科技创新也要重视设备投入。购买新设备和对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可以保持产品的领先地位,提高劳动生产率,解决熟练接工紧缺问题,降低生产中人为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从而节约成本,提高利润。
实行科技创新的方式,可以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先进技术,也可以通过产学研联盟得以实现。通过国内纺织服装科研院所和高校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联合,可以弥补企业研发力量的不足,以相对于引进国外技术更低的费用,实现企业的技术创新。
而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应加强系统的团队设计力量,即不仅仅依靠单个设计师的灵感,而是依靠一个由设计、工艺、市场等不同层次及知识结构的人员组成的设计开发小组共同的智慧。把脉目标市场的信息,及时作出反映,提高产品中标的几率,使出口纺织服装的整体价格得以提高。
2 明确定位产品的战略
产品具有可识别性是商家实现利
润的有效武器,作为同文化密不可分的纺织服装产品来说,用丰富的风格定位概念来凸显产品可识别性,有利于纺织服装企业快速占领市场。例如服装业的“男人的橱柜”、“茄克专家”、“中华立领”、“商务男装”等众多定位概念的提出都曾为凸显产品的可识别性立下了汗马功劳。因此,纺织服装企业要崛起,第一步就是必须有一个独特定位。正如安博思资深战略顾问博吾乐博士所说,“未来中国服装企业要对知识和理念进行大量投资。”定位概念能够实现产品差异化,从而细分了竞争,压缩了其他品牌的优势空间。有助于企业集中有限资源,重点突围。这个战略对于弱小品牌、新创品牌的崛起是非常有效的。
3 加大品牌创新力度
纺织服装企业要摆脱目前困境,最好的办法就是走“品牌化”之路。但自主品牌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企业加强学习、广泛地借鉴是起步阶段不可或缺的程序。对于一些实力还不够的中小企业来说,短期内还是要做好贴牌加工,培育自主品牌。从事贴牌加工风险较小,能够让企业在设计和时尚潮流方面得到借鉴、积累经验,并能为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提供稳定的经济条件。另外,国际品牌在品质方面的苛刻要求能够督促企业发现自身不足,不断进步。目前,对于此类企业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提高做贴牌的利润。
但是纺织服装行业内80%以上的利润都是由知名品牌的进口商、分销商及终端商分享的,生产企业获取的利润有限。在做贴牌完成资本和经验积累后,创建、培养和主营自我品牌是生产商的下个目标。目前对于这类企业来说,最大的问题是产品开发的困难、缺乏营销和宣传意识。可以说从贴牌到创牌决不是一步之遥,它所涉及的产品开发与设计、市场营销、管理、效率、人才等问题需要企业下足功夫。
4 寻求多元化市场,用内销和出口两条腿走路
东南沿海纺织服装业的出口依存度非常高,企业规避不利因素的有效办法是拉动内需开拓国内市场。而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城乡居民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为各种类型的纺织服装企业提供了庞大的、多层次的内需市场和成长空间。
另一方面,目前很多东南沿海纺织服装外贸企业是从原来的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中发展起来的,今天这些企业的市场仍然主要集中在原来委托加工国。这种出口市场的构成容易使企业过度依赖个别国家,如果这些国家市场发生变化,企业面临的风险就很大。因此企业要积极寻求开拓多元化的国内外市场。
5 加快产业梯度转移
企业走出国门,可以规避贸易摩擦,分散经营风险,了解异地文化,获得海外设计的创新思路;企业将产业链向中西部转移,在享有当地政策、资金、税收优惠的同时,更进一步地提升它们的品牌知名度与竞争力。
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被告人杨先立先后窃取了王成荣、卢瑞雄、符含通的移动电话(号码分别为9059199、9059386、9059660)的电子串号,拿到海口市西门外1号海口顺发维修店,要店主林云龙、员工吴东升(均已作不起诉处理)复制副机。吴东升持杨先立提供的电子串号和移动电话空机两部,并从别处又帮杨先立购买移动电话空机一部,到海口市公安局宿舍找到陈再统(已作不起诉处理)复制出三部副机。杨先立付给海口顺发维修店配机费、代买空机费共计2800元,后将三部复制的副机分别卖给秦子斌、朱深杰、郑瑶通使用,得款共计11800元。案发后,复制的副机已全部追回,并缴获赃款900元和包括一部移动电话副机在内的一些作案工具。
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海南省移动电话的入网费为每部3000元,三部共计9000元。
「审判
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于1997年8月19日以被告人杨先立犯盗窃罪向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先立秘密窃取他人移动电话的电子串号,非法复制移动电话三部出售,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三部移动电话入网费为9000元,盗窃数额巨大,应依法惩处。该院依照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六十条的规定,于1997年9月23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杨先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二、随案移送的赃款人民币九百元、赃物移动电话副机四部、BP机三部、BP机和手机号码机三部、查码机一部、万用电表一部、插座一个、插头五个、晶振元件二十六个、充电器十个、电池二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杨先立不服,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理由提出上诉。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后认为,上诉人杨先立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复制他人移动电话码号,盗窃人民币9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原审法院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但适用法律和量刑不当,应予改判。上诉人杨先立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1997年11月27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一、维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刑事判决中第一项的定罪部分(即上诉人杨先立犯盗窃罪)和第二项。
二、撤销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刑事判决中第一项的量刑部分,即撤销判决上诉人杨先立有期徒刑五年的刑罚。
三、判处上诉人杨先立有期徒刑三年。
[关键词] 早期活动;口腔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术;康复;影响
[中图分类号] R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7)03(c)-0141-03
Effect of Early Activity on the Recovery of Patients after the Radical Resection of Oral Cancer and Grafting Transposition of Skin Flap
ZHANG Ai-li, LU Xiao-lin
Second Ward, Stomatological Hospital Affiliated to Medical College of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Province, 210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effect of early activity on the recovery of patients after the radical resection of oral cancer and grafting transposition of skin flap. Methods The clinical data of 80 cases of patients in our hospital from June 2013 to June 2016 were retrospectively analyzed and all patients were treated with radical resection of oral cancer and grafting transposition of skin flap and divided into two groups with 40 cases in each, the control group were given the routine nursing, while the research group were given the routine nursing and early actively intervention, and the incidence rate of lumbodorsal pains, incidence rate of pressure cores, success rate of one-time urinary catheter removal, time for detained catheter and incidence rate of blood circulation crisis were compared between the two groups. Results There were no obvious differences in the success rate of one-time catheter removal and incidence rate of blood circulation crisis between the research group and the control group without the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100%,2.5% vs 92.5%,5%)(P>0.05), and the differences in the incidence rate of lumbodorsal pains, incidence rate of pressure cores and time for detained catheter between the research group and the control group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5%,0%,(40.15±6.31)d vs 32.5%,17.5%,(52.82±5.47)d](P
[Key words] Early activity; Oral cancer; Radical resection of oral cancer and grafting transposition of skin flap; Recovery; Effect
口腔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术后,患者口腔颌面部组织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缺损状况,导致面部畸形、功能障碍等不良状况发生,对患者的身心健康、生活质量有严重影响[1-2]。通过皮瓣移植修复可以有效减少术后功能障碍,还可以降低并发症发生率,促进创口Ⅰ期愈合[3]。该文主要通过方便选取该院2013年6月―2016年6月期间收治的80例口腔癌患者的临床资料,分析早期活动对口腔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术后患者康复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该院2013年6月―2016年6月期间收治的80例口腔癌患者的临床资料,所有患者均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术治疗;根据双盲法将其分为研究组(40例)与对照组(40例)。研究组40例口腔癌患者中,26例男性患者,14例女性患者,平均年龄为(58.51±10.76)岁;疾病类型:2例口咽癌,8例颊黏膜癌,16牙龈癌,6例口底癌,6例舌体癌,2例舌根癌。对照组40例口腔癌患者中,27例男性患者,13例女性患者,平均年龄为(58.45±10.82)岁;疾病类型:1例口咽癌,7例颊黏膜癌,18牙龈癌,5例口底癌,7例舌体癌,2例舌根癌。两组口腔癌患者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对照组 对照组40例口腔癌患者给予常规护理,即:手术之后,护理人员应给予患者平卧位,平卧时间控制在2~3 d范围内,将软枕垫于头部,头颈部予以合理制动,以此加速无张力下吻合血管的愈合。3 d之后,给予低半坐卧位,将床头抬高30°左右,促进静脉回流,缓解头面部水肿状况。同时,头部不能过度后仰及过偏向健侧或者患侧,防止过度牵拉对皮瓣存活造成影响,手术1周后,指导与协助患者下床活动。
1.2.2 研究组 研究组40例口腔癌患者基于常规护理给予早期活动干预,即:⑴护理人员应当对口腔癌根治性切除加皮瓣移植术后早期活动计划予以制定,主要选取表格式,包含19项内容,即:①上肢运动(1~4项)。主要包括:旋肩、抬臂、曲肘、握拳。②胸部运动(5~7项)。主要包括:有效咳嗽、扩胸运动、深呼吸。③下肢运动(8~11项)。主要包括:足踝脚趾运动、髋关节外展、抬腿、膝关节曲伸。④床上全身运动(12~13项)。主要包括:床上翻身、双手支撑床上坐立。⑤床旁活动(14项)。双腿着地,双手支撑坐于床沿。⑥下床活动(15~19项)。主要包括:室外自由行走、室内自由行走、扶床行走、床边站立、坐于椅上。⑵早期活动干预实行。手术前1~3 d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护理人员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与传授术后早期活动方式,并对其掌握情况予以考核。手术当日,麻醉清醒6 h之后,护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早期活动计划”指导与协助患者进行每日活动锻炼,即:做足踝脚趾运动、膝关节曲伸运动、有效咳嗽、深呼吸、抬臂、曲肘以及握拳等,每日活动锻炼次数控制在2~3次范围内。术后7 d内,护理人员可以指导与协助患者进行1~13项活动;7 d之后,根据不同患者的个体差异,对于体力、精神状态良好的患者,护理人员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状况指导与协助其进行14~19项活动。相反,对于精神状态、体力欠佳者,可以适当延后。运动锻炼时间选择患者的精神状态良好且对检查治疗工作不会产生影响的时间段开展。根据个体差异对活动量予以设定,然后根据患者的恢复状况对活动量予以适当增加。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口腔癌患者手术之后第6天的腰背痛发生率、压疮发生率、一次拔尿管成功率、留尿管时间以及血循环危象发生率[4]。
1.4 统计方法
选取SPSS 19.0统计学软件综合处理信息数据,χ2检验计数资料,通过[n(%)]对计数资料予以表示,t检验计量资料,通过(x±s)对计量资料予以表示,P
2 结果
2.1 一次拔尿管成功率、血循环危象发生率对比
如表1所示,两组口腔癌患者的一次拔尿管成功率、血循环危象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 腰背痛发生率、压疮发生率以及留尿管时间对比
研究组40例口腔癌患者的留尿管时间为(40.15±6.31)d,对照组为(52.82±5.47)d,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6.785 2,P=0.000 0)。如表2所示,与对照组相比较而言,研究组40例口腔癌患者的腰背痛发生率、压疮发生率明显更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中图分类号】 G4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58x(2013)09—0088—05
一、引言
移动学习是一种新的学习模式,被定义为使用移动设备和无线通信技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取知识和技能[1]。移动学习的优点包括:弹性的学习方式、改进交流与协作能力、对不同地理位置的人提供同等的学习机会、鼓励主动学习、加强学习效果的反馈、学习过程更具情境性等[2]。移动学习的缺点主要是由移动设备的技术特性引起的,例如:小屏幕、内存小、网速慢、交互不便、电池待机时间短等[3]。随着通信技术和移动技术的快速发展,除了小屏幕和交互方式外,其他的技术问题已经逐步解决。一些研究者指出了移动设备的技术特性对学习者造成的不利影响,例如:学习者在手机上阅读文本要比在纸上阅读困难得多;受屏幕尺寸限制难以显示复杂的图像;由于缺乏键盘或鼠标这样的交互设备,交互操作比较困难等[4-6]。
总的来看,移动设备的小屏幕和交互方式会让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产生较高的认知负荷,这是对学习者造成不利影响和限制移动学习被广泛使用的主要原因,也是移动学习资源设计者们必须面对的问题。从技术发展趋势看,移动设备的小屏幕和现有的交互方式在短时期内还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要想降低这些不利影响,保证移动学习的效果,学习资源的设计至关重要。本文以认知负荷理论为依据,详细分析了移动学习过程中由移动设备技术特性所引发的认知负荷来源,并以降低认知负荷为目的,给出了一些移动学习资源设计的方法和策略,供移动学习领域的研究者使用参考。
二、认知负荷理论
澳大利亚认知心理学家约翰·斯威勒(John Sweller)在1988年提出了认知负荷理论,经过20多年的发展,认知负荷理论已经成为继建构主义理论之后又一个对教学设计起重要指导作用的心理学理论[7]。认知负荷指的是人们在信息加工过程中需要投入的认知资源总量。认知负荷理论的主要基础是资源有限理论和图式理论[8]。资源有限理论认为,人的认知资源(主要表现在工作记忆容量上)是有限的(一次只能存储大约7±2条基本信息或信息块),而任何学习和问题解决活动都要消耗认知资源。当加工某种信息需要的认知资源总量超过了人本身所具有的认知资源总量时,就会造成认知超负荷,影响学习的效果和效率。图式理论认为,知识是以图式的形式存储于长时记忆中的,在个体学习新知识的时候,长时记忆中的图式可以根据所面临的情景进行快速而正确的归类,这种归类是一种自动化的加工过程,它不需要有意识控制和资源消耗,因而可以降低个体的认知负荷。
认知负荷按来源分为三类:内部认知负荷、外部认知负荷和相关认知负荷[9]。内部认知负荷依赖信息材料的内在难度、有多少组成成分和它们之间是如何影响的。当信息材料的组成成分很多,且相互作用很复杂时,学习者的内部认知负荷会非常高[10]。外部认知负荷依赖信息的设计方式、材料组织方式和呈现方式。当信息的设计与呈现方式不够友好时,学习者必须从事与信息无关的认知加工,外部认知负荷会增高[11]。相关认知负荷是与学习者主观领域相关的信息,指学习者在图式建构和自动化过程中意欲投入的认知资源的数量,它与学习者的认知努力有关,提高学习者的相关认知负荷,可以引导学习者利用剩余认知资源进行深层次的图式建构,是图式建构和自动化的工具[12]。这三类认知负荷是叠加的,外部认知负荷与知识建构无关,应尽量减少,内部和相关认知负荷与知识建构相关,应作为认知资源使用的主体。为保证学习效果,学习过程中三类认知负荷的总量不能超过学习者个体所能承受的认知负荷。
三、移动学习过程中的认知负荷来源分析
在学习者使用移动设备(智能手机、PDA、平板电脑等)进行移动学习的过程中,移动设备的屏幕尺寸、交互方式、使用环境都有可能增加学习者的认知负荷。
移动设备的屏幕尺寸较小(智能手机和PDA3-5英寸、平板电脑5-10英寸),提供了便携性的同时,也给学习者的信息检索和知识传递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在纸质学习材料(A4幅面)或计算机(20英寸以上)上显示为一个页面的学习内容,在移动设备不得不被拆分为多页显示,原有的材料组织方式和呈现方式可能会被破坏。例如:关联性很强的语词和画面被分离显示、结构性被破坏甚至消失(原本具备过程性或并列关系的段落被分割在不同页面)、较大的图片被缩小显示(丢失细节信息)等。为恢复被破坏的信息结构,学习者不得不通过工作记忆去整合被拆分的信息,并进行一些额外的交互操作,这显然增加了学习者的外部认知负荷。鉴于屏幕尺寸带来的问题,一些研究者提出了信息压缩的方法,将学习资源中的核心部分归纳总结后显示在小屏幕上,并且不丢失原意[13];但另一些研究者认为很难在压缩信息和保留原意这两点之间找到一个平衡[14],这可能会使学习者花费更多的精力去重构信息[15],反而增加了认知负荷。
移动设备的交互方式也会影响学习者的认知负荷,特别是当学习者使用的学习资源在交互设计上不规范时。移动设备多采用触控式交互,和键盘鼠标相比,这种交互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文本信息输入方面,软键盘输入速度比键盘慢很多,且输入的同时屏幕会被部分遮挡;在精确定位上,用手指定位的精确度远低于鼠标(人的手指只有点击超过0.6cm的按钮时才能保证精确度),容易产生误操作;在页面导航方面,还无法提供鼠标滚轮或键盘Home和End键那样的精确导航功能;在快捷交互方面,无法提供快捷键或组合键,相当一部分操作只能通过多次交互完成。总的来看,当学习者通过移动设备访问学习资源时,移动设备的交互方式使学习者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完成交互操作,并投入更多的认知资源,产生更高的外部认知负荷。另外,移动学习的泛在特性使学习者更容易受到环境因素的干扰(如网络信号差或嘈杂的外界环境等),分散注意力。
四、移动学习资源的设计策略
从认知负荷的角度看,为保证移动学习的效果,认知负荷的总量不能超过学习者个体所能承受的认知负荷。因此,在学习资源的设计上,一方面应该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设计结构良好的学习对象,降低内部认知负荷;另一方面应该根据移动学习和移动设备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界面设计和交互设计,降低外部认知负荷。
(一)学习内容的选择
什么样的学习内容适用于移动学习,这个问题并没有标准化的答案。从认知负荷的角度看,移动学习的特点是外部认知负荷较高。因此,学习资源的建设根据学习者的群体特性,选择那些内部认知负荷较低(结构简单,难度较低)的学习内容,这样才能保证较好的学习效果。也就是说学习者的群体特性是影响认知负荷的一个重要因素,以阅读为例,阅读的难易程度除了阅读材料自身以外,还取决于读者的背景知识,读者对阅读内容的背景知识了解得越多,阅读难度就越低[16]。
移动教育应用的市场现状似乎可以证明这一点(数据来源于《Ambient Insight’s 2012 Learning Technology Research Taxonomy》):美国销量最高的移动学习产品是为儿童设计的教育游戏和为老龄人口设计的脑力游戏;德国是英语和西班牙语学习应用;韩国是英语学习测验;印度的法语和汉语学习应用排在前列;台湾地区排在前三位的移动应用是托业测验、传统汉语学习和日语学习;印度尼西亚用户喜欢购买语言学习类产品,如中文、越南语、英语、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土耳其的消费者购买希腊语、英语、日语的语言学习产品,以及少儿教育类产品;在尼日利亚,消费者更喜欢西班牙语和汉语学习产品;俄罗斯销量最高的是语言学习和天文产品[17]。从苹果公司最新的App Store教育软件销售排名看,国内的用户更喜欢少儿教育类产品和语言类产品,如图1所示。综合来看,整个移动学习领域应用最广泛的还是语言学习类和少儿教育类产品。这些产品共同的特点是目标用户群体大、内部认知负荷低(学习内容比较简单,学习单元长度较短)。
图1 iTunes App Store 上的教育类软件排名(采集于2012-12-28)
(二)学习对象设计
确定了学习内容之后,下一步的工作应该是根据学习内容设计学习对象。学习对象是模块化的、自包含的、“具有教育单元意义”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具有可重用、可定制化的特点[18]。在设计移动学习资源的学习对象时,应尽量使用小粒度(单个学习对象的大小)的设计策略。这种设计一方面使学习对象中知识内容的组成成分和相互作用关系减少,内部认知负荷较低;另一方面,单次学习的时间较短,学习者无论能力高低,都能比较容易地控制学习进度和分配认知资源,也能减少外界环境对学习造成干扰的可能性。建设小粒度学习对象的方法有两大类:一类是顾小清等提出的微型学习资源方法,以较小的学习单元或时间较短的学习活动为资源建设的目标[19],这也是笔者推荐使用的方法;另一类方法类似于早期小屏幕设备上Web页面的转换方法,将学习对象中大段的知识内容通过归纳总结的方法转换为较少的内容,并且要保证不丢失主体性信息[20],但这种方法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也有一些研究质疑这种方法的有效 性[21],需要谨慎使用。学习对象的小粒度设计策略也存在健康方面的考虑,较短的学时可以避免长时间注视小屏幕对学习者视力造成的不良影响。
学习对象作为一个独立封装的学习资源,除了主体的知识内容外,还可以包含学习目标、练习、测评、反馈等辅内容。从图式理论角度看,在展示学习对象的知识内容之前,可以考虑提前给予学习者一些相关的提示性信息(中心思想、组织结构等),这些提示信息将会成为学习者的先存知识,能让学习者在后续学习过程中更准确、更有目的性地分配认知资源进行图式构建,应该可以降低认知负荷。常用的信息提示方法包括:提前展示学习目标或课前想一想等提示性文字[22]、阅读前指导和概念图等。阅读前指导指的是在学习者开始阅读之前先给予他们一些指导性信息(例如给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或要求他们带有某种目的去阅读),让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文本中某些特定的部分,或者帮助他们避开某些不重要的部分,从而改善他们对特定内容的记忆效果,教育心理学领域的大量研究证明了这种方法的有效性[23-25]。概念图是以知识表述和组织的一种图形表示方法,主要用来表示概念间的相互关系,由节点、连接和说明文字等组成[26]。概念图是一种有效的可视化认知工具,除了能用于提前展示概念间关系外,也能作为一种内容导航工具,用于网络学习和移动学习。
(三)界面设计和交互设计
界面设计和交互设计要遵循人机交互的基本原理和多媒体学习资源设计的基本原则。界面设计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学习资源的特点,选择合适的信息呈现方法。交互设计的主要工作是为学习者和学习资源之间的交互提供一套简捷高效的操作方法。这两种设计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一般需要通盘考虑。针对移动学习的特点,笔者给出以下几条设计建议:
1. 分页显示
文本信息应尽量使用分页显示(给出页码),避免使用滚动条(Scrollbar)或上下滑动的显示方式。以学习为目的的信息获取和一般意义的信息获取在导航方式上差别较大,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为了实现对学习内容的分类、归纳、关联、识记,常常会对一些特定文本的空间位置创建心理表征,并通过这些空间位置在不同文本片段之间进行导航[27],这种导航方式往往是跳跃的、非线性的。相对于使用滚动条或滑动的显示方式,信息分页显示时,学习者对某个特定文本的空间位置(具体页码)和相对位置(某一页中具置)更加敏感,并且翻页操作是一种可预知的精确操作,这些都有利于学习者快速地完成导航操作。
2. 弹出式菜单和手势定义
小屏幕设备的可视区域越大,用户在信息检索时的性能和满意度就越高[28]。界面设计上应该为学习内容提供尽可能大的可视空间,显示尽可能少的可视控件(例如按钮)。笔者建议结合使用弹出式菜单(隐藏式菜单)和手势定义(轻敲、双击、拖动、滑动、捏、展开、按、旋转等),常用的功能操作(前后翻页、回目录等)用手势定义,不常用的操作选项保存在弹出式菜单中。
3. 多层显示技术
理查德.E.迈耶(Richard E. Maye)在其著作《多媒体学习》中提出了多媒体学习资源的空间接近原则:“当书页或屏幕上对应的语词与画面彼此接近时,学习者就不必使用认知资源在书页或屏幕上搜寻,并且更有可能将它们同时保持在短时记忆中。而当书页或屏幕上对应的语词与画面彼此远离时,学习者必须使用认知资源在书页或屏幕上搜寻。这样,学习者就不太可能将两者同时纳入短时记忆”[29]。语词与画面同时出现也符合迈耶的双通道假设理论,文字模型与视觉模型的整合在大多数情况下能起到更好的学习效果。在移动学习资源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屏幕尺寸较小,一些关联密切的语词与画面很有可能无法显示在同一页面,这违背了空间接近原则,产生额外的认知负担,也无法应用双通道信息传递方式。
笔者建议使用多层信息显示技术改善这一问题,降低由于信息分离所导致的认知负荷。多层显示技术能让学习者通过交互的方式访问多层信息,同时又不丢失当前关注焦点的上下文信息,能部分地降低学习者的认知负荷。可以实现多层显示的技术包括Overview+Detail技术、焦点与上下文技术、半透明技术、弹出式窗口技术。
Overview+Detail技术提供一个能访问全部信息空间的整体性视图(Overview)和部分信息的细节性视图(Detail),用户通过Overview视图在信息空间内导航(如图2所示)。当整个信息空间远大于屏幕尺寸,且信息空间不能被分离显示时,Overview+Detail技术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图2 Overview+Detail技术示例图
焦点与上下文技术将用户关注的焦点放大,将上下文信息按比例缩小。它的特点是展示焦点细节的同时,不丢失焦点的上下文信息。焦点放大的方式包括物理放大和语义放大,物理放大能展示焦点更清晰的细节(例如放大显示图片的某一部分),语义放大则显示焦点的更丰富的语义信息,如图3所示(可以是图片或文字)。
图3 焦点与上下文技术示例图
半透明技术和弹出式窗口技术的方法比较相似,当用户点击屏幕上的焦点时,使用半透明信息层或弹出式窗口显示焦点所对应的相关信息,如图4所示。需要注意的是,在显示多层信息时,半透明技术的前景层(半透明层)和背景层之间会相互干扰,而弹出式窗口的前景层则会完全遮挡背景层,这两种技术都有可能影响学习者的信息获取,使用时要尽量避免遮挡用户关注焦点的上下文信息。
图4 半透明技术示例图
4.简单交互
学习者与学习资源的交互应该尽量使用简单的交互操作,减少学习者为交互操作投入的认知资源。学习者与正在使用的学习对象之间应尽量使用一步交互(一次手势操作)。学习者在学习资源的不同部分间导航时,使用两步交互(进入导航页面,选择导航目标)。当需要学习者输入信息时,尽量减少使用软键盘,下拉列表或自动完成都是比较好的选择。
五、结语
学习资源的研究一直是教育技术研究的重点。移动设备在提供便携性和泛在特性的同时,也让学习者产生了更高的认知负荷,对设计优质的学习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从认知负荷的角度,介绍了移动学习资源设计的一些策略和方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移动学习的理论研究和资源建设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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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界定问题。
(一)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自《劳动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用人单位招用的各种合同期限的农村劳动者。
(二)《劳动法》实施前招用的,应根据市政府1986年127号文件的规定,从确定其农民合同制工人身份之日起计算。
“我们知道消费者通过他们的联网设备,希望不仅获得高质量的音频、快速的下载和在线播放,而且能够在他们的设备上存储更多的媒体内容。无线音乐基地一直致力于寻找新的方式,以满足消费者对娱乐享受不断增长的需求。”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总经理陈健骥表示。“通过与娱乐技术领域最受信赖的品牌之一杜比合作,使用杜比媒体生成器将音乐编码成杜比睿波格式,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将能够满足消费者对音乐在身临其境的高品质和方便性两个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
杜比媒体生成器是一种软件解决方案,可以为固定网络和移动网络的多种设备与平台制作和传输数字节目内容。它还可以顺畅地与现有的内容管理流程和系统相集成,并在内容提供商、集成商和发行商推出新的服务和添加新入网设备时,为其提供所需的灵活性、可扩展性和运营效率。杜比媒体生成器能够以非常高效的杜比睿波格式对音频内容进行编码,在48 kbps的低码率下,甚至是在低至24 kbps的码率下,都能够作为一个单独的音频格式为在线和移动应用提供很好的音质。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开始走入我们视线,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对金融市场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形式,有效的结合了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精神,其以互联网为依托,借助于互联网低价及快捷的交易通道,并根据对方资信来对交易者提供交易。当前互联网金融以P2P小额信贷、第三方支付、众筹融资网站、新型电子货币以及其他网络金融服务平台为主要模式。互联网金融交易互联网化,办事效率快,而且信息具有较高的透明度,交易成本低,产品十分丰富,金融服务更具多样化,与传统的金融媒介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较强的优势。
二、微信红包促进移动支付的普及
微信红包于2014年1月上线,上线后抢红包就开始迅速流行。微信派发红包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等额红包,即将固定等额的红包对一或是一对多进行发送;另一种是拼手气拼红包,即用户先设定好总金额及红包个数,由系统随机生成不同金额的红包。用户想使用微信红包的发红包和抢红包功能时需要与银行卡绑定,同时开通微信支付,这样才能顺利提现。这样随着微信红包的兴起,微信红包业用户不断增长,从而产生了数量十分庞大的移动支付新客户。大量的移动支付新客户的产生,有效的推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移动金融模式规模不断扩大,不仅给人们工作生活带来更多便捷性,而且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只要有互联网的地方,互联网金融用户就能够方便进行各种金融交易,充分的体现了社会普惠的意义。微信对移动支付起到了催生的作用,而且在微信红包对移动支付的带动作用下,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开始出现,以此进一步激发移动支付新用户普惠大众。
在当前微信支付中,微信用户需要在微信中关联一张银行卡,同时完成身体认证,这样装有微信的手机即成为一个全能钱包,可以购买合作商户的商品和服务。支付时用户只需要在手机上微信内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支付,不需要其他的刷卡步骤,十分简捷和便利,微信支付场景中支付产品也具备多样化的特点。
微信红包作为当今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一个缩影,但在这种百家争鸣的发展阶段,微信红包业务必然会给个人用户和社会带来一定的风险。微信红包就将社交与移动支付巧妙的进行结合,受到人们的青睐,但也导致诸多风险事故发生。从微信红包引发的各类风险事故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中存在的共性风险,如心理风险、道德风险、资金风险及法律风险等,这也只是微信红包背景隐藏的风险的冰山一解,因此需要用户做好相关的防范,以便于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
微信支付利用线上线下金融支付手段,使接入微信支付的商家完成线上购物和线下购物的闭环,微信成为较为完整的商业新模式,支付方式更加便利。而且微信支付的开放,有效的对微信公众平台的生态系统进行完善,激活了现有的产业链,催生了一些新兴产业和新兴服务模式,并形成新的商业规则。同时,在微信支付开放过程中,微信与社交账号体系实现了有效的整合,不仅能够面对海量客户,而且实现了精准管理,促进了微信支会付O2O模式的完善。目前,各传统行业已相继推出微信支付平台,利用上线公众号内支付和线下扫码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微信用户直接利用微信支付扫码即可完成各种付款结算。
一直以来,我国金融市场都处于被几家国有银行长期垄断的情况,微信支付出现后,微信支付接口的开放,不仅有效的带动了相关方共同构建一个十分庞大的产业生态,而且为被垄断的金融市场注入了新的竞争因素,有效的改善了金融市场垄断的情况,而且为大量商家和消费者带来更多的益处。
三、移动支付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的促进作用
微信红包的产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移动支付新客户。目前的移动支付以移动通信设备为载体,主要依靠手机,电子货币是移动支付存在的基础,移动支付借助无线通信技术,是货币形态的一种表现形式。
支付体系为金融系统提供核心的基础设施,移动支付可谓互联网金融的血管,从根本上塑造着互联网金融的形态。当前各相关行业都开始涉及支付业。各类机构之所以对支付牌照如此青睐,源于移动支付在互联网金融中的基础性地位,如果没有了支付,金融其他业务将无从谈起。
移动支付在未来可能会凭借其交易成本低、方便快捷等优势成为主要的支付方式,逐渐取代现金与银行卡。移动支付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货币需求形式。同时,移动支付涉及到的私人货币问题,使得货币供给主体呈现出多样化。互联网金融本身作为一个追求高效便捷的金融产物,只有辅助以同样高效便捷的支付方式才能积极发展,而移动支付恰恰就是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佳辅助。
四、结束语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取得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新产品不断在市场上涌现,这对人们工作生活带来了更多便利,而且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与当前我国倡导的普惠金融概念相吻合。其实,从长远发展眼光来看,微信红包只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的新起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还有许多一直存的需求,当其与移动互联网有效的结合后,就会展现出全新的生命力,更好地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作为新兴的电子支付方式,移动支付拥有随时随地和方便、快捷、安全等诸多特点,消费者只要拥有一部手机,就可以完成理财或交易,享受移动支付带来的便利。应用领域一般包括充值、缴费、小商品购买、银证业务、商场购物和网上服务等。
移动支付市场开启
近两年来移动支付市场发展比较缓慢,不尽如人意,除了为数不多的几个成功案例如日本的FeliCa、菲律宾的G-Cash和SmartMoney之外,可以说没有什么更多的亮点。尤其是2005年,移动运营商发起的Simpay阵营由于没有如期在欧洲完成统一的移动支付框架而宣告失败,更使市场雪上加霜。另外从2002年到2004年期间,Vodafone的mPay、T-Mobile的MobileWallet、Mobilkom的Paybox和西班牙的MobiPay在移动支付领域也均没有对市场产生应有的影响。
在同一时期由中国移动、中国银联,联合各大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的“手机钱包”,则允许用户可通过营业厅、短信、USSD、语音电话、网络银行等多种方式定制手机钱包,把自己银联联网的银行卡与手机号码绑定,但是市场的普及率和渗透率也差强人意。
但是从2006年开始,几个重要事件的发生,可以说在移动支付领域重新开始了新纪元。首先,年初在欧洲和美国进行了几个规模很大的近距离通信(NFC)手机支付商用试验,发动了整个产业链的上下游,又重新使得移动运营商、银行、手机制造商、NFC芯片提供商和商家走到了一起。
2006年6月,诺基亚携手中国移动厦门公司、易通卡公司和飞利浦公司共同在厦门启动中国首个近距离通信手机支付商用试验。此项目持续了3个月左右。据称类似的测试将在中国各大城市推广,明年争取形成大面积商用的格局。此外,中国移动已成立研究小组负责对NFC商用的准备工作,预计在未来几个月将在国内进行地铁与银行领域的试点。中国联通也正在积极研究包括NFC在内的各种非接触支付技术,并可能在年底之前出台移动支付标准。
今年3月28日,日本最大的移动电信运营商NTT DoCoMo表示,将投入7690万美元购买该国第二大便利连锁商店2%的股份,以推动其具有支付功能的新手机的使用。 该交易将使得DoCoMo的用户可以在连锁商店Lawson的100个商店内使用DoCoMo新推出的信用卡支付服务“Osaifu-Keitai”,即使用“钱夹手机”支付货款。 预计到2007年3月,该服务将全面推向Lawson在日本的8300个商店。DoCoMo希望借助这个新服务发掘新的收入渠道,以便在电话费率不断下滑、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的环境中求发展。
另外除了移动运营商之外,在今年第二季度由PayPal、LUUP和Obopay三个独立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相继推出了新的移动支付业务。这预示着移动支付已经超出了移动运营商的控制范围,将对现有的移动支付系统起到补充的作用,也使得这些独立服务提供商能够在移动支付市场分得一杯羹。
Visa、Corner银行和Telekurs在今年6月底联合推出了一项叫做“Visa校验”的安全解决方案,这个覆盖整个欧洲的方案允许Visa信用卡的持有者能够通过手机进行安全的交易。凭借着在电子商务方面的优势和此项新业务的开展,Corner银行成为了欧洲第一个为用户提供安全支付的信用卡提供商。“Visa校验”是由Visa公司为支持在Internet网上进行交易而开发的安全支付标准,随着它在移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移动用户从此也能从中得到益处,另外这个开放的安全标准也得到了其他公司的青睐。
产业链与运作模式形成
移动支付业务的产业链由标准的制定者、设备制造商、银行、移动运营商、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或移动支付平台运营商)、商业机构、用户等多个环节组成。标准的制定者是指国家独立机构、国际组织和政府,它们负责标准的制定和统一,以协调各个环节的利益。
由于移动设备厂商在向运营商提供移动通信系统设备的同时,还推出了包括移动支付业务在内的数据业务平台和业务解决方案,这为运营商提供移动支付业务奠定了基础。从终端的角度来看,支持各种移动数据业务的手机不断推向市场,这为移动支付业务的不断发展创造了条件。
移动运营商的主要任务是搭建移动支付平台,为移动支付提供安全的通信渠道,它们是连接用户、金融机构和服务提供商的重要桥梁,在推动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目前,移动运营商能提供语音、SMS、WAP等多种通信手段,并能为不同级别的支付业务提供不同等级的安全服务。
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为移动支付平台建立一套完整、灵活的安全体系,从而保证用户支付过程的安全通畅。显然,与移动运营商相比,银行不仅拥有以现金、信用卡及支票为基础的支付系统,还拥有个人用户、商家资源。
作为银行和运营商之间的衔接环节,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或移动支付平台运营商)在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进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独立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具有整合移动运营商和银行等各方面资源并协调各方面关系的能力,能为手机用户提供丰富的移动支付业务,吸引用户为应用支付各种费用。
对于商家而言,在商场和零售店部署移动支付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支付的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服务和管理成本,提高支付的效率,获得更高的用户满意度。
移动支付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类:以移动运营商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以银行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和以独立的第三方为运营主体的移动支付业务。这三类模式各有优缺点,在移动支付业务产业价值链中,移动运营商、银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拥有各自不同的资源优势,只有彼此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建立科学合理的移动支付业务的运作模式,才能推动移动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实现各个环节之间的共赢。
支撑技术
从移动通信体系结构来看,支撑移动支付的技术分为四个层面:
传输层:GSM、CDMA、TDMA、GPRS、蓝牙、红外、非接触芯片、RFID;
交互层:语音、WAP、短信、USSD、i-Mode;
支撑层:WPKI/WIM、SIM、操作系统;
平台层:STK、J2ME、BREW、浏览器。
1.短信
短消息服务是移动支付中经常用到的,用于触发交易支付、进行身份认证和支付确认的移动技术。在移动支付中,按照信息流的流向可以分为上行和下行两种方式。用户使用短信的上行通道,发送特定信息(此信息格式由移动支付运营商提供,一般包括购买商品的编号、数量等)到指定的特服号进行支付。另外,也可以通过下行通道向客户推送一些商品或服务,如提醒充值用户进行充值,如果用户确认充值,则完成了此次的移动支付。同时下行通道也是进行用户消费确认的渠道,来保证支付的安全,避免支付中的欺诈行为。
2.红外线技术
2002年由红外线数据协会制定了一个用于移动支付的全球无线非接触支付标准:IrFM(Infared Financial Messaging,红外线金融通信)。2003年4月由VISA国际、OMC card、日本ShinPan、AEON credit和日本NTT DoCoMo等公司将其引入进行移动支付服务的试验,通过红外线通信把信用卡信息下载并存储在手机里,在支付时通过红外线通信将用户的信用卡信息传输到指定设备,以完成支付认证。
3.自动语音服务
自动语音服务(IVR)技术与短信类似,用户可以通过拨打某个特服号码进行移动支付。在用户支付确认和购买商品确认流程中也使用到IVR技术,如在用户支付前,用户收到一个由移动支付平台外拨的自动语音电话,用户根据电话提示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商户也收到一个由支付平台外拨的语音电话,通知商户支付成功,可以提供商品或服务。
4.GPRS/UMTS
GPRS/UMTS均支持IP协议的数据通信,在此网络上可以开发类似于Internet网的支付。
5.RFID/Bluetooth
射频识辨技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和蓝牙技术(Bluetooth)都是基于射频技术(RF)的两种通信标准,可以将RF技术引入非接触式移动支付服务。一般情况下在手机中内置一个非接触式芯片和射频电路,用户账户支付信息通过某种特殊格式的编码,存放在此芯片中,以适应银行或信用卡商的认证规则。用户在支付时,只需将手机在POS的读卡器前一晃,用户的账户信息就会通过RF传输到此终端,几秒钟后就可以完成支付认证和此次交易。
6.非接触式芯片技术
非接触式芯片技术是使用IC智能芯片技术与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蓝牙技术、红外线技术等)相结合的一种新型技术,将用户信息存储在智能芯片中,通过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与其他接受处理设备进行通信,将信息按照某种格式进行加密传输。
在这些通信技术中,射频识辨(RFID)和红外线技术(Infared Red)与非接触芯片的结合将是未来手机作为移动支付设备的技术发展主流。另外,几乎所有的现场支付解决方案中,手机技术的支持都是重要的环节,目前有如下几种有关手机的解决方案:多功能芯片卡、双卡手机、外接无线识别模块读卡器、双插槽手机和内置的手机支付软件。
7.J2ME
随着Java的移动版本J2ME在移动领域越来越广泛地采用,使得移动支付平台也可以引入Java作为支付平台。利用J2ME建立支付平台主要有以下优势:
可移植性:由于Java是开放平台,众多的运营商、终端厂家以及业务平台提供商都支持这一技术。因此移动支付用户端应用程序能很容易地被移植到其他遵循 J2ME 或 MIDP 并且符合 CLDC 规范的设备上。
更低的网络资源消耗与服务器负载:J2ME与WAP和SMS等方式的不同在于,J2ME 用户端应用程序是从移动网络上直接下载到移动终端,在断开连接模式下工作并保持数据的同步。
改善用户体验:J2ME API 在图形表现、用户界面和事件处理上更为丰富。这可以从移动电话及移动设备上的各种游戏和多媒体消息传递服务看出来,这无疑能够大大改善用户体验,而这一点对于移动支付业务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
保密性高:J2ME 本身提供了面向 J2ME 的安全性和信任服务 API(Security and Trust Services API for J2ME),因此能对整个移动支付事务进行加密。不仅如此,在 WAP 和 WTLS 的支持下,入口会话就能像在 SSL3.0 中所进行的那样被保护。
几大解决方案
目前移动支付有四种比较典型的运营模式:移动运营商独立或联合运营、由银行独立运营、移动电信运营商与卡类组织联合运营、第三方运营商独立运营。
1.PayPal
PayPal是eBay旗下一家领先的Internet支付业务提供商,它在全球55个市场中拥有1亿多用户,交易额达275亿美元,占全球电子商务收入的5%。PayPal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基于短信和IVR技术,它从今年开始先后在美国、加拿大和英国推出了移动支付业务,其他的市场将在随后推出。
目前PayPal移动支付有三种产品:P2P支付、“Text2Buy”和“Text2Give”。PayPal移动业务的主要用户群是现有Internet的用户,并提供新的功能来帮助用户使用手机来访问PayPal,因此可以说移动业务是现有业务的一种拓展,并且重用现有的后端支付系统和账户信息。
2.PayBox
PayBox是瑞典一家独立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应用平台提供商,公司推出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在德国、瑞典、奥地利、西班牙和英国等几个国家成功实施。PayBox无线支付以手机为工具,取代了传统的信用卡。使用该服务的用户,只要到服务商那里进行注册取得账号,在购买商品或需要支付某项服务费时,直接向商家提供你的手机号码即可。
PayBox推出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是基于SMS/MMS和电话语音技术的,使用移动网络通道进行支付的认证、数据的传输以及支付确认。PayBox支付平台主要用在移动商务(mCommerce)中,为消费者、商户以及合作客户提供移动支付服务。如在2003年Mobilkom购买了PayBox在奥地利的分公司,面向B2C和B2B方式推出了移动票务、移动购物、移动博采等多种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
3.LUUP
LUUP是由Contopronto公司开发的移动支付业务,这家公司的总部位于挪威的首都奥斯陆,它的员工人数只有30多人,但是在欧洲却拥有电子钱币的专利。LUUP在今年5月在德国和英国商用,在挪威这项业务也可用,但大多用于测试目的。LUUP的主要业务方向是P2P支付和移动内容的购买,例如在英国它推出了购买国际电话卡的业务,在德国为所有的移动运营商(Vodafone、T-Mobile、O2和E-Plus)提供预付费的充值业务。
LUUP是基于储值账户的移动支付业务,用户需要创建自己的账户,并且要从银行或信用卡把钱存储在这个账户中。绝大多数的交易是通过短信或Web来进行的,也将推出基于WAP的业务。LUUP的目标是到今年底在英国和德国达到10万用户。
4.Enros
Enros于2001年由eONE全球公司创建,eONE的主要拥有者是世界上最大的支付处理公司――First Data Corp。Euros是一家提供移动支付服务的公司,它的产品和服务主要是通过安全、易用的互操作支付平台,连接商户和移动运营商,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非现金的支付选择。目前Enros的客户主要是Orange、Vodafone、T-mobile和Telefonica四家欧洲移动电信运营商,为Simpay提供移动支付中心服务解决方案。
5.Simpay
Simpay是Orange、Vodafone、T-mobile和Telefonica四家欧洲最大的移动电信运营商在2003年共同建立的一个移动支付的方案和品牌,此方案和品牌由独立于四家创始方的合资公司――Simpay公司运营。Simpay旨在提供一种跨越国界的开发移动支付的广泛标准,并邀请其他运营商参与,如Tata InfoTech(一家全球化系统、服务集成商与供应商)、Integri NV(电子交易系统的测试、模拟解决方案提供商)。由于没有金融机构的管理介入,Simpay的支付账户由运营商提供,主要进行支付10欧元以下的支付交易。此系统平台的方案是选择Enros公司提供全面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
Simpay的特点是:开放通用的国际化的解决方案,同时支持现场支付和非现场支付,同时支持话单账单形式和信用卡/借记卡形式,无国界的支付方式。但是Simpay 却不如Simple,支付的步骤太多太复杂。例如在便利店、加油站等使用移动支付的地方,商户和用户很难接受通过短信进行上述复杂的操作步骤后,然后确认完成交易支付。
6.MobiPay
MobiPay是一家由西班牙的两家最大的银行和三家最大的移动运营商共同成立的合资企业,采用共同的技术标准,提供具备了非常优秀的可靠性和可扩展性的移动支付系统。MobiPay 选择的是来自于 ACI的mPayment Infrastructure 解决方案。MobiPay是以前的两个项目 Movilpago 和 Pagomvil 结合的产物,其目标是为本国的处于萌芽状态的移动电话市场建立一种支付服务。
MobiPay在多个出租车公司、快餐店、影剧院以及书店中推出,并于2004年年底在西班牙推出移动支付购买车票服务,用户可以使用手持设备(手机)购买有轨电车、地铁和巴士的车票,车票以确认信息的形式显示在手机上,用户凭此信息验票上车。MobiPay的思想是银行和移动运营商合作,为移动用户提供移动支付服务,银行是移动支付的主体,移动运营商是通道提供者;银行在现有的支付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增加了交易通道的数量,而通信的费用为移动运营商们带来了新的利润。
7.捷银
捷银是国内一家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主要业务为移动支付相关技术的咨询、各种支付应用的开发、市场营销的策划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在上海,曾与银行、公众收费企业合作推出了代交费业务;为广州移动提供过移动支付技术平台和解决方案。捷银曾获得与江苏联通合作运营移动支付业务的机会,为江苏联通提供移动支付业务的技术平台,后参与支付平台的运营。捷银的移动支付平台主要基于移动短信服务通道,利用短信的上、下行完成移动小额支付。
移动支付平台的开发商还有像Nokia、Motorola、Sony等手机厂商,他们与移动运营商合作也成功推出了一些移动支付应用平台,如SmartCard、Felica等。国内提供整体移动支付应用的很少,大多都提供局部的、非现场支付的移动支付解决方案,如华为、东软、联动优势等;目前最先进和最便捷的移动支付应用应该是日本和韩国基于非接触式智能芯片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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