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 16:08:5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国际审计标准,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经济全球化的来临
以市场经济为纽带,以科技进步特别是通讯工具的革命和信息网络技术的推广为动力,全球化的浪潮正在席卷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全球化已经成为21世纪最突出的特点和我们这个时代不可逆转的潮流。经济全球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国际贸易持续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世界贸易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世界经济增长速度,1999年世界贸易增长率为3.7%,国际贸易的增长率是世界经济增长率的3倍,平均外贸依存度已达到25%,其中服务贸易增长率明显高于货物贸易,并且这种贸易增长的势头仍在持续。二是跨国直接投资快速增长,其增长速度比贸易增长速度还要快。1999年跨国直接投资超过8,000亿,比1998年增长25%,跨国公司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驱动力。三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目前,全球大约有100多个区域性经济组织,如欧共体统一市场、亚太经合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勒比共同体等。经济区域化是通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中途驿站。四是市场经济已成为各国首选的经济体制。经济全球化是通过生产网络、贸易网络、金融网络和信息网络构造成的一个统一市场,它客观上要求各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发挥市场机制的效率。五是统一开放的全球化市场规则正在形成。1995年1月1日,作为取代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成立。1997年,WTO产生了三个具有突破性的协议,即《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基础协议》和《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标志着世界各国间相互开放和认同的规则的形成。另外,为全球化的金融运行提供公共准则和监管框架的国际清算银行,支持产生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并由该委员会发起拟定了《巴塞尔协议》及《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为银行运行和监管提供了国际标准。
(二)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形成
首先,世界金融已经历了媒介金融、信用金融阶段,现已发展到交易金融阶段。由于信息和高科技产业的突飞猛进,信用证券化和金融工程化已使资本跨国流动达到空前的规模和速度。金融交易空前活跃,数以百亿千亿美元计的资金交易可瞬间完成。金融交易正在演变成为一种脱离实物经济的虚拟的网上资本交易。目前全球日平均金融资产交易量是实物交易量的50倍,只有2%的金融交易具有实物经济支撑,98%的金融交易与实物经济脱离。其次,私人资本的流动量占全球资本流动量的75%,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角。再次,经济全球化、金融市场的电脑化、网络化必将有力地促进银行业的混业经营、业务综合化和网络化,从而进一步加速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
(三)监管标准的国际化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金融机构日益转向多元化经营等一系列变化,迫使监管系统的范围、手段、内容、模式和体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监管范围不断扩大,监管手段日益现代化,监管内容更加标准化,以市场约束为基础的监管体系正在形成。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正在考虑对所有金融机构采用同样的会计准则和披露标准,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巴塞尔委员会于1999年6月了《新资本充足框架》,对1988年制定的《资本充足协议》作出重大改革,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将外部评级引入风险管理框架,要求银行使用公共信息来确定其风险加权资本,根据评级公司的评级来确定信贷风险权重。由于经济金融全球化需要国际上有一套通行的监管标准和评价方法,巴塞尔委员会于1997年4月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又于1999年10月了《核心原则评价方法》。这些标准将成为各国监管系统共同遵守的目标。
(四)会计师和审计师的职业判断
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会计和审计环境千变万化,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日趋增多,会计处理对象日益复杂,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规范却日趋简约,加之人们对会计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从而在客观上就要求会计人员和审计师必须运用职业判断,对银行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恰当的处理。这种职业判断至少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会计师和审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二是对实质重于形式、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重要性等会计核算原则的运用;三是对金融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折旧和所得税核算等会计政策的选择;四是对呆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确定、或有事项处理等会计估计事项的职业判断。
二、中国商业银行会计的发展趋势
(一)会计标准国际化与银行业内部会计标准的统一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各商业银行之间执行的会计标准是不一致的,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不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经营对象的不同,制定了不同的会计制度与规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财务制度》;非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除存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其他业务均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现为《企业会计制度》;上市银行除存贷业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其他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外,还必须执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第2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第7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城市商业银行执行《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二是同一银行业务在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会计政策差异大。主要表现在:1.呆账准备的计提。呆账准备虽都采用备抵法核算,但非上市银行的呆账准备只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计提,而上市银行除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计提一般呆账准备,还需要根据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结果计提专项呆账准备。2.利息收入的确认。在2000年度,非上市银行的应收利息核算期间为180天,而上市银行只有90天。3.坏账准备的计提。非上市银行根据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0.3%计提;而上市银行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贷款对象或债务人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理地估计计提。如深圳发展银行2000年年报显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达52%。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等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对于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非上市银行不计提,而上市银行必须根据资产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计提。5.贷款的核算。非上市银行只执行“一逾两呆”分类核算方法,而上市银行除执行“一逾两呆”分类核算方法外,还必须执行“五级”分类计算方法。我国商业银行系统会计标准的不一致,对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竞争环境是不利的。因此,通过将国际化的会计标准全面引入我国商业银行,建立银行业内部统一会计标准,摒弃现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上市银行、非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之间会计标准的差异性,应是我国商业银行会计发展的基本趋势。
在会计标准国际化建设方面,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1.注重资产质量,严格按照资产的定义,合理确认和计量商业银行的各类资产价值,确保资产价值真实可靠,提高资产质量。特别是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贷款对象的财务和经营管理情况,以及贷款的逾期期限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和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呆账准备,科学计算资本充足率。2.借鉴国际会计惯例,对发生或有损失可能性较大的或有事项,在表内确认和计量或有损失和预计负债。并充分披露各种担保业务、未决诉讼、贷款承诺、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各种衍生金融工具等或有事项。3.按照商业银行股份制要求和巴塞尔协议的规定,科学核算所有者权益,为商业银行研究资本充足程度、筹集与充实资本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4.按国际会计惯例和谨慎的会计原则,确认利息收入政策。即发放的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及以上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利息收入,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表外核算的应计利息,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款期的利息收入。5.全面引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6.对国内尚未发生过而国际银行比较规范成形的银行业务,全面引入国际会计标准和国际惯例,以规范中国商业银行今后同类业务的核算与管理。
(二)会计大集中
一、国际审计准则的审计目标和原则
2008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独立准则制定机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在得到公共利益监督委员会的批准后,了新修订的七项国际审计准则。这些准则是按照IAASB准则清晰化项目开发的规范进行修订的,新准则将为实现趋同提供更大的推动力,并将有助于加强对审计目标和范围的理解以及有效的执行。新修订的准则包括重新修订和起草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00号(ISA200)――《独立审计师的总体目标与按照国际审计准则执行审计》。这一基本国际审计准则包含了对审计的总体观点,有助于审计师理解审计目标和范围。准则还定义了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和指南各自的权威性,并包含了对审计师的最基本要求。该准则强调了审计师合理一致的专业判断的重要性,以及为支持审计师观点而提供充分审计证据的必要性。
新修订的ISA200一《独立审计师的总体目标与按照国际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中写到:“In conducting the audit so as toachieve its oNective,the overall objective of the independentauditor is to obtain reasonable assurance about whether thefinancial statements as a whole are free from materialmisstatement,whether due to fraud Or error。and to report0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uditor’s findings,”在这里,笔者认为主要强调了以下三点:一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这样才能保证出具的审计意见是真实公允的;二是获得合理保证,由于审计过程中客观因素的存在,如抽样方法的运用、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大多数审计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获取审计证据和形成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某些特殊性质的交易和事项可能影响审计证据的说服力,会使审计人员不能完全保证发表审计意见的正确,而只是作出了合理保证;三是合理保证的对象是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错报、欺诈舞弊,并要求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应与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一致。
二、我国审计准则的审计目标和原则
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规定,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2)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这主要强调了我国审计准则审计目标和原则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三、国际审计准则审计目标和原则与我国的比较
笔者认为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国际审计准则从审计人员自身提出了独立性的要求,并把它列为审计目标的内容之一,而我国审计准则的审计目标中并没有对审计人员作出相应的要求,只在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原则中提到“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三条最重要的要求。其中独立性原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证据和其他鉴证服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独立,并割断影响客观性和公正性的任何因素。国际审计准则将独立性纳入审计准则目标就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加强了对审计人员的自身要求。
案例
@信用证要求“documents muSt bepresented no later than 10 days from date of shipment”(单据必须不迟于自装运日起10天内交单),提单(B/L)签发日期为3月1日,受益人3月11日交单,是否构成延迟交单?
分析
ISBP745对“from”(“自”)的解释发生了重大变化,在A15中指出“the words‘from’when used to determine a maturity date or period for presentation following the date of shipment,the date of an event or the date of a document,exclude that date in the calculation of period.”即:当“from”用于确定自装运日期、事件发生日期或单据日期起的到期日或交单期时,将不包括该日期。因此,按照ISBP745的规定,本案最迟交单日为3月11日。
但是UCP600第3条分别指出“‘from’when used to determine a period of shipment include the date or dates mentioned.”即:“from”用于确定发运日期时包含提及的日期。“‘from’when used to determine a maturity date exclude the date mentioned.”即:“from”用于确定到期日期时不包含提及的日期。ISBP681只在第43条d款提到“根据UCP600第3条的指引,当使用‘from’和‘after’确定汇票到期日时,到期日的计算从单据日期、发运日期或其他事件的次日起计算。”可见,UCP600和ISBP681都没有明确当“from”用于确定交单日期时,是否包含提及的日期。
笔者认为ISBP只是辅助解读UCP的审单标准,而非UCP600规则本身。正如ISBP681引言提到的“本文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与UCP600是一致的,并不修订UCP600,应与UCP600作为整体使用,不应孤立解读。”另外,国际商会也不建议在信用证中直接援引“This L/C is subjeet to ISBP”,所以“from”用于确定交单日期时,仍不应简单地视为不包含所提及日期。
为避免潜在争议,建议企业在信用证中应尽量避免使用“from”一词。
“快递收据”新说法
案例
信用证46A要求“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supported by relevant courier receipt certifying that certain documents have been forwarded to applicant within 3 working days after shipment date.”即由快递收据佐证的受益人证明,证明受益人在装运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单据用快递寄给申请人。47A要求“The number of L/C must be mentioned on all documents.”即所有单据须注明信用证编号。开证行对交单拒付的理由是:快速收据无日期及签字;受益人证明上虽然有信用证编号,但快递收据没有。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
分析
由于对快递收据理解的偏差普遍存在,ISBP745新增了A10,“When a credit requires the presentation of a document as evidence of sending documents,notices and the like to a named or described entity.in the form of a courier receipt,post receipt or certificate of posting。such document is not examined under UCP 600 article 25.”即:当信用证要求提交快递收据、邮政收据或投邮证明一类单据,以证实寄送单据给一个具名或规定的实体时,该单据的审核不适用UCP600第25条。UCP600第25条针对快递收据、邮政收据和投邮证明,强调证明货物收讫待运的快递收据必须由具名机构盖章或签字并表明取件或收件日期,且该日期被视为发运日期。
可见A10将快递收据分为两类,如果快递是用来寄送信用证规定的货物,这样的快递收据属于运输单据,应按UCP600第25条审核;如果快递是寄送样品、装船通知、副本单据等,则其收据不属于运输单据,应按UCP600第14条一般单据的标准审核,即单据内容看似满足单据要求的功能,且不与其他单据内容矛盾。
笔者认为,本案的快递收据是用来证明寄送其他单据的,并非运输单据,但是考虑到受益人证明的内容是证明受益人于装船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单据寄给申请人,所以快递收据日期的缺失将导致该要求无法实现,该快递收据的功能也就无法满足,因此缺少日期应视为不符点。至于有没有签字,则需要看快递收据的格式是否有签字栏位,由于快递收据的格式不受UCP管辖,若其本来就没有签字栏位,自然不需要签字,若有的话需要签署。
第二个不符点不成立。信用证在46A中强调受益人证明是“supported by courier receipt”,可以理解成受益人证明和快递收据作为整体,共同构成一份单据,因此信用证编号在受益人证明上出现即满足条件,无需再在快递收据上出现。如果46A要求“1.beneficiary's certificate…;2.courier receipt…”,也就是将快递收据单独作为一份单据提交,那就要注明信用证号码了。
“已装船批注”新定性
案例
信用证适用于UCP600,要求装运港青岛,卸货港釜山。提交的提单信息如下:
收获地:“潍坊,卡车鲁1234”
船名:“好运号” 装运港:“青岛港”
卸货港:“釜山港” 交货地点:(未填写)
该提单没有单独的已装船批注,但是预先印就了“shipped on board,Jun 1,2012”。结果开证行拒付,是否合理?
分析
装船批注问题由来已久,国际商会多次在意见和咨询中予以解释,此次正式写入ISBP745,其核心是:当提单显示了装运港、船只、时间和卸货港等必要信息以外,还显示了收货地、接管地或前程运输等细节,此时仍需要一个显示装运港、船名及装运时间的批注,来证明货物确实是于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在装货港装上具名船只。
因为UCP600第20条规定提单须“通过预先印就的文字或注明装运日期的已装船批注表明货物已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港装上具名船只”。因此要求审单员必须能够一目了然地从单据表面确定装货港、船只和时间,以判断是否单证相符。若提单显示收货地、前程运输工具等,将会影响审单员判断,此时就需要单独的装船批注了c
以本案为例,提单虽预印“shipped on board”字样,但不能证明货物是在6月1日装上“好运号”船只。这是因为“shipped on board”本意指装上运输工具,可以指船,也可以指其他工具,并非仅是已装船的意思。《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七版)对“ship”做动词的解释是“1.send or transport(passengers,cargo,etc.)by ship;2.transport(goods)by rail or other means”。对“on board”的解释是“1.embark on a ship;2.enter(a train,vehicle,aircraft,etc.)”。可见,提单上“shipped 0n board”字样有可能是指6月3日装上了“鲁1234卡车”,而非“好运号”船只,这样就会造成单证不符。
有人以FOB(Free on Board)只适用海运方式证明“shipped on board”只能指已装船,但是《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就指出若采取FOB装运港船上交货,必须注明“FOB Vessel”字样,而“FOB New York”则指纽约市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不同国家对某些术语、惯例理解不同也属正常,单纯争论“shipped on board”是否仅指已装船也意义不大,保证顺利交单收汇才是硬道理。
为此,建议企业站在审单员的角度理解装船批注。只要提单上有信息干扰审单员一目了然地判断货物于规定时间在规定港口装上规定船只的,就需要装船批注,并且要批注什么时间,在哪个港,装上哪艘船。
“原产地证书”看L8
案例
信用证受益人是B公司,要求发票编号是123,结果受益人提交的原产地证明显示“consignor:M公司”,发票号是456,爻单时是否会引起拒付?如果显示“consignor:B公司,发票号456”呢?
分析
国际贸易中,中间商可以采取开立可转让信用证,通过替换单据的方法切断买卖双方联系,保守商业机密。但是诸如原产地证明类似的单据中间商通常无法替换,故交单时,会出现单据显示了受益人以外的第三方。ISBP681第185条规定“原产地证明可以显示信用证受益人或运输单据上托运人之外的另外一人为发货人或出口方”,但是并未阐述原产地证明上的其他信息,诸如发票号码、日期等与信用证不同是否可接受。
为此,ISBP745新增L8,“A certificate of origin may indicate a different invoicenumber,invoice date and shipment routing to that indicated on one 0r more other stipulated documents,provided the exporter or consignor shown on 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 not the beneficiary.”即:只要原产地证明显示的出口商或发货人不是受益人,就可以显示不同于其他一种或多种规定单据上注明的发票号码、发票日期和运输路线。
所以本案第一种原产地证明可接受,第二种原产地证明不可接受。ISBP745新增L8的精髓依旧是信用证是结算工具,而非“拒付工具”。
案例
信用证编号DC123要求提交原产地证书,交单如下:
We certlfy that the goods are ofGermany origin.
Drawn under DC 123
Signature.
是否存在不符点?
分析
ISBP745更加强调原产地证上货描的重要性,L4修改为:“A certificate of origin is to appear to relate to the invoiced goods,for example,by:a goods descriptionthat correspondents to that in the credit or a description shown in general terms not in conflict with the goods description in the credit;or referring to a good description appearing in another stipulated document or in a documentthat is attached to.and forming an integral part of,the certificate of origin.”即:原产地证明应当看似与所开发票的货物相关联,例如,通过下列方式: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货物描述,或与信用证所规定的货物描述不相矛盾的统称;或者援引其他规定单据或原产地证明不可分割的附件上的货物描述。
本案中原产地证书没有货物描述,所以即便其中援引了信用证编号,按照ISBP745规定也构成不符点交单。试想,如果该信用证所涉及的货物为德国汽车3辆和中国摩托车3辆,且允许分批装运,其中需要德国汽车的原产地证明。第一批发货为2辆德国汽车和1辆中国摩托车,显然此案中出口商提交的原产地证明是无法达到原产地证书的通常功能的。
“保险单据”新修改
案例
保单出具日期晚于提单日期,但是保单表面载有“仓至仓”条款,是否可以接受?
分析
项目责任人:
项目编制人:
联系人及电话:
编制时间:2018年11月19日
一、项目摘要
XX水果标准化示范基地补助资金使用表
一
项目申报单位
XX农业委员会
二
项目实施主体
XX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
三
项目实施地点
XX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XX村300亩、XX村100亩、XX村100亩)
四
实施规模
标准化果园建设500亩
五
省投资数额
50万元
六
省投资详细支出用途
支出项目
规模(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500000
1
改善果园基础设施条件
20台
295000
1.1
打药机
5台
18500
92500
1.2
割草机
10台
4500
45000
1.3
施肥机
5台
31500
157500
2
物化技术应用
154250
2.1
太阳能杀虫灯
10盏
2800
28000
2.2
诱虫带
2500张
0.85
21250
2.3
施肥枪
50把
100
5000
2.4
果袋
100万个
0.05
50000
2.5
有机肥
20000公斤
100
50000
3
果品质量安全管理
1台
18000
18000
3.1
农药残留检测机
1台
18000
18000
4
技术指导、宣传及培训
32750
4.1
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印刷
500张
10
5000
4.2
标准园标示牌制作
2块
2500
5000
4.3
技术培训及制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宣传牌制作及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3场宣传牌10块
22750
二、立项依据
发展优质水果标准化生产,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的基本途径,是实现农业转型跨越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的根本保证。
XX位于晋西吕梁山脉南端,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貌形态以石山森林区、黄土丘陵为主,是典型的山区县。全县辖XX等乡镇,x个村,y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0万人,占总人数的83.3%。全县总面积202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6.4万亩,人均耕地2.8亩,全部为旱地,全县果树面积5万亩,其中苹果面积4.5万亩。2017年全县果品总产量达3万吨,果品总产值2.5亿元,果品收入占种植业总收入的30%;农民人均果品收入8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4%。
实施水果标准化示范基地本项目,旨在推动全县水果标准化生产管理进程,提升管理水平,使水果生产尽快形成高标准产业格局,促进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
三、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XX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入社农户321户,注册资本511万元,主要经营苹果种植、销售,储藏及苹果生产经营有关的建设、物资、信息服务。合作社涉及26个村,现有苹果基地4000亩,园区道路宽阔平整,交通便利,生产化水平较高,成立以来运行正常健康发展,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受到广大果农欢迎。
四、项目设计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水果标准化示范基地500亩。,盛果期平均亩产达到2000公斤,优质果率达到85%以上,商品果率达到90%以上,每亩纯收入4000元以上,带动并提高项目区1.5万亩苹果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速水果生产专业化、标准化和产业化,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
1、项目实施地点:XX昌宁镇XX村、XX村、XX村。
2、项目实施规模:
水果标准化示范基地500亩。(XX村300亩、XX村100亩、XX村100亩)
(三)项目实施内容
改善果园基础设施条件500亩
购置高效打药机5台。每台服务面积100亩。
购置割草机10台。每台服务面积50亩。
购置开沟施肥机5台。每台服务面积100亩。
物化技术应用500亩
购置太阳能杀虫灯10台。每台服务面积50亩。
购置诱虫带2500张。平均每亩50张。
购置果袋100万个。平均每亩2000个。
购置施肥枪50把,每把服务面积10亩。
购置有机肥20000公斤,平均每亩40公斤。
果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面积500亩
购置果品农残速测设备1台,服务面积500亩。
技术指导、宣传及培训
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印刷500套。
标准园标示牌制作二块。
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宣传牌制作及技术培训(集中组织三场培训)
(三)技术措施
我们在综合分析水果示范基地果园管理、生产水平基础上,针对生产中存在技术问题,采取措施重点实施。一是改善果园基础设施条件,发挥机械作用,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节本增效;二是支持老果园改造。解决果园光照恶化,土壤养分下降问题,培肥地力,提高果实品质和效益。三是加强果品质量安全管理。降低农药化肥残留。减轻污染问题。四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水果标准化示范基地生产能力。
(四)资金使用计划
(1)支持环节
省级财政扶持资金用于改善果园基础设施条件(高效打药机、割草机、开沟施肥机购置);物化技术应用(太阳能杀虫灯、果袋、高枝剪、诱虫带、有机肥购置);果品质量安全管理(果品农残速测设备);技术指导、宣传及培训(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印刷、标准园标示牌制作、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宣传牌制作及技术培训)。
(2)资金补助标准
改善果园基础设施条件500亩。需补助295000元。其中:
购置高效打药机5台。每台每台补助18500元,计需补助92500元。
购置割草机10台。每台每台补助4500元,计需补助45000元。
购置开沟施肥机5台。每台补助31500元,计需补助157500元。
物化技术应用500亩。需补助154250元。其中:
购置太阳能杀虫灯10台。每台补助2800元,计需补助28000元。
购置诱虫带2500张。每张补助0.85元,计需补助21250元。
购置果袋100万个。平均每亩2000个。
购置施肥枪50把,每把服务面积10亩。
购置有机肥20000公斤,每斤补助2.5元,计需补助50000元。
果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面积500亩。需补助18000元。其中:
购置果品农残速测设备1台,每台补助18000元.计需补助18000元。
技术指导、宣传及培训。需补助32750元。其中:
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印刷,需补助5000元。
标准园标示牌制作,需补助5000元。
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宣传牌制作及技术培训,需补助22750元。
以上合计补助50万元。
(五)项目总投资及主要支出内容
1、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改善果园基础设施条件295000元,物化技术应用154250元,果品质量安全管理18000元。技术指导、宣传及培训32750元。50万元专项补助全部来自省级财政。
2、项目主要支出内容
购置高效打药机92500元。购置割草机45000元。购置施肥机157500元。购置太阳能杀虫灯28000元。购置诱虫带21250元。购置施肥枪5000元。购置果袋50000元。购置有机肥50000元。购置果品农残速测设备18000元。技术指导、宣传及培训22750元。
四、组织及管理措施
1、组织管理
此项目由XX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具体实施,县农业委员会成立了XX水果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领导组,确保项目落到实处。领导组负责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促项目实施,进行完工项目验收。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技术指导组,技术组组长由XX担任,成员XX负责项目技术指导。
2、建设管理
新农苹果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项目领导组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在县农业委员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结合基地生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管理实施细则和技术操作规范,由领导组成员分片负责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3、财务管理
建立资金管理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管理,并严格按批复方案进行列支,杜绝挤占、挪用。所有费用的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4、运行管理
合作社与县农业委员会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及技术培训指导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项目效益评价
(一)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500亩标准化果园盛果期平均亩产达到2000公斤,每亩纯收入4000元以上,经济效益显著。
(二)社会效益
项目区具有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为今后我县标准化果园创建树立样板。推广应用苹果标准化生产技术,可提高苹果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苹果规范化、标准化栽植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共同制定。这种价格制定的独特背景使我国的审计收费与国际惯例有较大的区别。从具体情况来看,我国各地制定的审计收费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且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审计收费规范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际收费中对收费标准的运用很不统一,对审计收费规范的偏离也各有不同。此状况表明,我国的审计收费体系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之中。
审计服务的恶性价格竞争会导致注册会计师以减少审计程序来降低审计成本,从而引起审计质量的下降,导致审计市场的无序与混乱。就此而论,我国证券市场的审计收费偏低且无统一标准进一步加剧了事务所压价竞争的状况,其直接后果就是事务所依赖于客户,在执业过程中屈从于公司压力,独立性受到损害,造成一些审计违规现象。可以想象,如果市场本身无法淘汰那些独立性低、质量差的审计服务,势必造成审计行业的混乱,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从而使社会公众对会计师的信任程度降低,最终损害整个行业的利益。
从上述内容可看出,审计收费是关乎于审计执业体系良性发展的重要问题。在我国进行这种问题的探讨,首先要对我国各地区的审计收费标准制定以及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各种收费制度的合理性以及运用情况。为此,本文从探究中国注册会计师各地区的审计收费现状入手,比较各地区审计收费政策的差异,并着重分析计件收费以及计时收费在运用过程中的利弊,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体系提供借鉴。
二、审计收费体系现状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收费基本呈现出两种方式:一是依据被审计单位规模定价,即计件制;二是根据工时定价,即计时制。从我国审计执业实务来看,虽然审计收费的计件制和计时制标准体系并存,但其适用性却呈现出分化格局。具体来说,国际四大事务所采用作为国际惯例的计时收费体系,按照较高的标准收取审计费用;本土事务所大多采用计件收费的方式,按照客户总资产规模的一定比率收费;加之各地区之间的收费标准不统一,本土所之间低价争抢客户、恶性竞争的情况比较严重。
同时,我国各地区对计件制和计时制的使用也有很大区别。通过对比所统计到的22个省市地区的审计收费办法及标准发现,福建、江西、新疆3个省未规定具体的审计收费方式;海南、广东、上海、天津4个省市规定该地区事务所审计收费可以采用计件收费或者计时收费两种方式;贵州省规定可以采用计件收费方式,但这些省市均未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江苏、浙江两省仅对计件收费标准有所规定,对计时收费标准未作具体规定;只有安徽、北京、广西、贵州、河南、湖北、湖南、辽宁、山西、陕西、深圳及四川12省市、地区对计件收费以及计时收费规定了具体标准。由此可见,在我国各地区的审计收费标准中,计件制较为普遍,计时制仅存在于部分地区,我国现阶段的审计收费实际上是以计件制为主、计时制为辅的标准体系。
三、计件制收费体系
(一)计件制收费体系的特征
计件制是一种依据业务规模,乘以合理的系数来确定业务收费的标准体系。这种收费标准的关键是要选取特定的业务规模替代变量且确定合理的收费率,因此,其不仅要考虑替代变量的可获得性、客观性、合理性,而且要确保收费率能够合理地反映工作时间、耗费的成本、承担的风险等。
在我国各地的审计收费标准以及会计师实际审计收费中,计件制的依据有资产总额、注册资本及营业收入等因素,其中使用最为普遍的是资产总额。这是因为:相对于注册资本来说,资产总额以及营业收入能更确切地反映审计的工作量,也表现为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可决定需要实质性测验的样本量的大小;然而,在客观性方面,营业收入数额的可变通性使其波动性较大,有着不够稳定的一面,因此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将资产总额作为审计收费的计算依据。
在收费率方面,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超额累进制,对资产规模的不同区段采用不同的收费率。这种方式的合理之处是能够反映审计规模扩大带来的审计成本降低效应。
(二)计件制收费体系的不足
尽管计件制具有客观依据鲜明、计算方便以及能够合理反映规模成本递减效应等优点,但是在反映收费成本、风险及正常利润等方面存有不足之处。
首先,计件制收费只是对资产规模等简单的量化。即,在计件制下,对审计成本的考量主要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并未考虑到审计复杂程度对工作量的影响。
其次,计件制收费未能对审计人员所承担的风险进行量化。应当说,审计人员承担的风险从两个方面对审计收费有所影响:一是审计风险的增加直接带来重要性水平上升,从而使审计人员必须执行更多的审计程序;二是会计师应对增加的审计风险要求更多的补偿,以建立“深口袋”来弥补或有的应诉风险。而这样的内容,并没有在计件制收费标准中得到体现。
最后,计件收费不能合理反映会计师事务所所需的正常利润。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应当体现出审计质量、事务所的声誉差异,使审计质量与审计收费相匹配,从而促进审计收费、审计质量与事务所声誉成正比的合理市场秩序的形成。但是,类似这样的因素,也没有体现在计件制收费标准中。
四、计时制收费体系
(一)计时制收费的特征
计时收费由单位小时收费和工作时间两个要素组成,单位小时收费须反映审计人员的层级、专业知识以及工作经验,工作时间由工作过程中计量所得。因此,计时收费制度便涉及到两个问题,即如何对人的内在能力定价以及如何科学考核必要的工作时间,这不仅增加了计时收费操作的难度,也赋予了计时制收费一定的主观性。在实际审计收费中,部分地区对不同层级人员规定了不同的单位小时收费区间,会计师事务所在此区间内确定本所不同层级人员的单位小时收费率;相对而言,工作时间则一般以审计人员自己记录、项目经理批准、客户核查的方式表现。
(二)计时制收费的实施难度
计时制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难度。
首先,计时收费标准很难确定。收费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审计小组成员专业知识层次和技能、水平、经验,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但是如何确定审计人员的专业级别,又如何体现出不同级别的审计人员有差异的专业水准,以致于使标准客观、合理是很困难的。
其次,审计业务工作总量很难预计。在承接业务时,事务所要根据工作总量确定派出人数、派出人员的等级。这就要求既避免低估工作量而使审计项目最终面临预算超支的窘境,也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合理预计能为客户提供的专业服务的价值。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规模、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数量、财务报表复杂程度等因素都会影响审计时间,而这些综合因素在作出派出人员的人数以及等级的决策时是很难确定的。
再次,计时制下审计业务的实际工作时间很难确定。客户以及审计小组内部对审计时间的监督是计时准确性的合理保障,但实际审计业务中,由于审计小组工作的独立性,客户很难做到对审计工作时间的全面监督;而审计程序执行的复杂性,使项目经理不能够对审计成员工作时间做到精确的记录。
最后,与风险相适应的超额审计收费很难确定。即,如何在计时标准中考虑合理的审计差价,体现服务的复杂性,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等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三)计时制收费的不足之处
计时制本质带有的主观性特征,给计时制收费留下了“先天不足”的缺陷,表现为计时制收费在一定程度上为低价揽客提供了便利。具体来说,与计件制收费不同,计时制收费并不存在客观基础,只要改变派出人员的等级及其工作小时数便可以任意制定审计收费额。这样,就给按被审计单位应允的审计收费数额定人、定时,而不顾及审计质量的情况提供了条件。这既是低价揽客的恶果之一,也进一步为低价揽客提供了理由。会计师事务所之所以能通过降低审计收费来招揽客户,是由于其能通过减少审计时间或者降低人员等级来降低审计成本,这自然导致了审计质量的下降。
五、计件制和计时制的综合比较
两种收费标准体系既相互联系,又互相区别。具体来说,使用计时收费体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收费的估计依据于审计工作量对审计工时以及审计人员级别的需求,这与审计规模及审计复杂度密切相关,而后两点恰恰是计件收费的立足之处。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没能形成比较成熟的审计双方的博弈市场,从而计时制这种相对高级的审计收费方式,由于其实施难度及不足,在我国审计行业还比较混乱的情况下,显得有些“水土不服”。计件制由于其具有客观依据、计算方便以及能够合理反映规模成本递减效应等优点,在现阶段还处于主导地位。当然,对于计件制在反映收费成本、风险及正常利润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可以在实践中运用计时制作为适当的补充,以完善我国现阶段的审计收费方式。此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审计行业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逐渐形成,本土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张,审计收费的合理形成必然会促进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的不断提升,到那时也许计时收费会成为主要的审计收费标准。就此而论,虽然应用计时制收费标准可能是各方面条件成熟后的必然趋势,但是我国现阶段最好还是采用以计件制为主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
六、关于改进我国审计收费方法的建议
(一)应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并考虑地区差异
面对我国各地区审计收费政策参差不齐的现状,应当认真考虑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体系;鉴于我国地域广阔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政策的差异、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的实际情况,审计收费标准应体现出合理的地区差价。因此,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可以考虑规定审计收费的上下限,在全国范围内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参照执行。
(二)建立统一体系,明确以计件制为主,充分考虑各种变化因素的新思路
在现阶段,我国还是应该坚持以计件制为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收费标准体系。在我国审计收费的多年实践中,绝大多数审计业务都是按照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的不同比率收费,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因此,在考虑各种因素的同时,坚持计件制的主导地位,是我国业务实践中的理性选择。从理论上分析,坚持计件制为主也符合很多实证研究已经得出的结论,即公司规模是与审计收费高度正相关的主要因素。
(三)应以计时制为补充,使其成为对计件制完善的必要措施
计件制收费作为主要标准有时并不能完全反映审计风险和服务水准;而计时制也要充分考虑公司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审计风险等与审计工作时间密切相关的因素,并由此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再结合不同级别人员的小时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审计收费。因此,计时制可以对计件收费以很好的补充。这样,坚持计件制的主导地位,可以确保公司规模这一主要因素仍然作为审计收费基础;以计时制作为补充,又可充分考虑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审计风险。这样做的目标就是通过二者的有机结合,体现出审计服务的稳定化、差异化并且促进高质化。
【参考文献】
[1] 白晓红.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制度若干问题[J].会计之友,2005(9).
[2] 房巧玲,唐书虎.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的关联性研究[J].财会月刊(理论),2006(9).
[3] 耿建新,杨鸿.审计收费探析[J].中国审计,2000(5).
[4] 胡波.浅论审计质量,审计定价与法律责任[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4).
中图分类号D912.1;D9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2)07-0089-03
登记审查是登记程序的核心环节,而审查的核心问题就是审查方式,即登记机关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对登记申请事项进行判断、分析和解读。对登记审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审查不仅关系到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模式、不动产善意取得等复杂问题, 而且对登记后果责任的认定产生直接影响。本文将从审查标准的含义之争出发,从不同角度,就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审查标准的选择问题提出一己之见。
一、我国不动产登记审查标准的概念之争及其立法
在分析我国适合哪种审查方式之前,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实质审查,什么是形式审查。因为概念的不统一会使由此引发的争论不在一个层面上而失去讨论的价值。学界对两种方式的区分存在不同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实质性审查是指审查范围不仅包括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物权行为本身,而且也包括作为原因行为的债权关系。而形式性审查指仅审查物权行为本身的登记制度 [1]。另一种观点认为,实质审查,是指登记机关不仅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而且应当负责审查申请材料内容的真伪,甚至在特殊情况下对法律关系的真实性也要进行审查。形式审查就是指登记机关仅仅对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确定这些申请登记的材料符合形式要件,就应当认为是合格的。
综观大陆法国家或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法,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采取何种形式予以审查大致有两种立法例:形式审查制和实质审查制。所谓登记的形式审查制是指登记机关对于登记的申请,只进行程序上的审查,而对于契约上所记载的权利事项,在实质上是否真实,有无瑕疵,在所不问。法国、日本采用这种立法例。而登记的实质审查制,是指登记机关对于登记的申请,不仅在登记程序上是否适当加以审查,而且还必须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事实是否相符,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因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等加以详细审查。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采取这种立法例。
我国不动产登记审查的立法现状。物权法第 12 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①查验申请人提交的必要材料;②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③如实、及时地登记有关事项;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登记机构认为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实际状况需要查看的,申请人以及其他有义务协助的人应当协助。” 将于今年
7月1日施行的《房屋登记办法》第19条规定:“办理下列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查看:①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②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③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实地查看的其他房屋登记。”就上述条款来讲,并未明确区分不动产登记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标准。从土地登记资料如何审查来看,《土地登记规则》第6条规定:“土地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①土地登记申请;②地籍调查;③权属审核;④注册登记;⑤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1条强调,土地登记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人民政府才能颁发土地权利证书。但是,对登记资料的真实审查的相关问题,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
二、我国不动产登记审查的实践
信用证(ktter of Credit,简写L/C)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常用和最主要的支付方式。根据国际商会(ICCl统计,以信用证为支付手段的,占日常国际贸易的70%以上。英国法官Ker.L.J.把信用证比喻为“国际商业的生命线”。可以说,商业银行跟单信用证以其独立性、抽象性两大特征很好地解决了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商业信誉危机问题,便利了国际贸易往来。
但需要注意的是,信用证作为银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出口商(受益人)能否得到付款并不取决于他是否实际履行了出口商务合同,而是取决于他能否提交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然而,单据的日渐繁杂以及审单标准的模糊,导致了信用证纠纷层出不穷。国际商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有60%~70%的信用证在第一次交单时被认为存在不符点而遭拒付,由此导致的迟付款甚至不付款阻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极大地损害了信用证制度的存在基础和根本价值。UCP600对审单标准的简单规定也显然无法解决复杂的信用证审单问题。信用证审单标准的具体应用已经成为信用证理论与实务中遇到的非常具体、棘手、争端又颇多的问题。
事实上,国际支付中的信用证审单标准一直是在学者的理论探讨和法官的审判实践中向前发展的,仅从法律角度出发或者仅从商业实践角度出发去解释信用证的审单标准问题都有失偏颇。换言之,法律理论和商业实践的交织构成了信用证的运行机制。这就决定了对信用证审单标准特别是严格相符原则的理解必须综合考虑法律理论和商业实践的要求。
一、审单标准的理论界说与严格相符原则的确立
UCP600第14fal条规定:“按指定行事的指定银行、保兑行(如果有的话)及开证行须审核交单,并仅基于单据本身确定其是否在表面上构成相符交单。”至于“表面相符”应达到何种程度,UCP600并未做出详细的规定。当前学界对于信用证的审单标准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学说:
(一)精确性审单标准(镜像标准)
镜像标准(mirror image),即为要求信用证项下的单据要与信用证条款的描述如同镜像一般完全一致、不差分毫。这一标准曾经是英美法院所主要援用的审单标准。其实质是将信用证的审单标准绝对化。任何偏差,即使是很细微的,也是不能被接受的。该标准对于银行来说易于掌握,但往往过于教条。运用信用证的初衷是便利和促进国际贸易。而非阻碍。镜像标准导致大量不符点的存在及较高的拒付率,增加了交易成本。如此严格的审单标准显然不符合该宗旨,也不适应信用证的客观要求。
(二)模糊性审单标准(实质相符)
实质相符标准(substantial compliance),是指信用证的要求与提示的单据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时,应考虑信用证交易的背景,再分析从字面上理解信用证的要求是否合理,判定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要求。然而,银行并非出口合同下实际贸易的专家。_他们将自己限于审查单据,并不涉及去调查合同履行的实体。该标准对于银行提出了过高的要求,不仅需具备银行业知识,还要对基础合同作出专业判断,大大增加了银行的负荷,也损害了信用证交易的基础――单据交易原则与独立性原则。这一标准已因缺乏可靠性而趋式微。
(三)原则性审单标准(严格相符)
严格相符原则(Principle of Strict Compliance),是指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各种单据请求银行依信用证付款时,这些单据从表面上看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才予以付款:银行有权拒收没有严格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该标准是由英美的判例法所确认并逐渐形成的一项原则性审单标准,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从而也成为国际支付中信用证审单的主流标准。2007年7月1日生效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也继续坚持了严格相符的审单标准。
二、法律理论对严格相符原则的具体阐释
要说明什么是严格相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从法律理论的角度看,我们大致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人手,结合相关法律规范的考察和判例研究的方法,以求得严格相符原则的具体内涵在各种场合下的正确判断。
(一)以审单主体为标准:理性审单员说
UCP500第13条规定:“银行必须合理谨慎地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所有单据,以确定其是否表面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所谓“合理谨慎”,是指一个普通的银行审单员运用与其专业知识及普通常识能够做得到的注意和谨慎。从审单主体角度看,界定严格相符具体含义的代表性理论是理性审单员说。该学说由美国Kozolchyk教授提出。他认为,法院不应该充当审单员的角色,在判定单证是否相符时,应考虑一个有经验的理性审单员在这种情况下会如何决定。法院的决定应当是建立在最有资格评价单证是否相符的人――理性的审单员的判断基础上,
(二)以审单客体为标准:“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说
以审单客体为标准,严格相符原则应符合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受益人交付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的要求完全相符,即单单相符;二是受益人交付的单据之间必须相互一致,即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审单标准的法理基础在于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和单据交易原则。一方面,信用证自身构成一种独立的交易关系,一经开出就自成一体;另一方面,信用证交易又表现为纯粹的单据买卖,开证行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或其他任何客体,仅审查受益人所提供的单据在表面上是否与信用证的条款规定相一致。
三、商业实践对严格相符原则的软化完善
通过法律理论上的阐释,有助于我们揭示和理解严格相符这一抽象审单标准所包含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原则,然而,对信用证审单标准特别是严格相符原则的理解必须综合考虑法律理论和商业实践的要求。经过理论阐释的严格相符原则仍然缺乏确定性和可预测性,这就需要大量的商业实践、司法实践以及专家的论述和意见加以软化和完善。2002年,国际商会通过了《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这一切都对正确理解和使用UCP600、统一和规范信用证单据的审核实务、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使用普遍承认的缩略语不导致单证不符(Is-BP第6条1
海运中,船名与航程号的结合显示实际航程,航程号描述中前面的数字和后面的字母组成唯一的航程。根据各船公司业务规范的不同,航程号后面可能
加上E/W/N/S等字母表示航行的方向。在一个案例中,提单显示航程号是APL,NEWYORK 018E.而保单显示的是APL.NEWYORK 018EAST。该案中所提交的单据确有一些细微的不符,但E作为EAST普遍承认的缩略语,并不影响对实际航程的判断,不构成单证不符。
(二)拼写或打印错误若不影响单词或所在句子含义的,不构成单据不符(ISBP第28条)
例如,在描述货物时。如果“machine”被误拼为“mashine”,不会对单词或所在句子含义造成误解,类似的拼写或打印错误。仍然符合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审单标准,不构成单据不符。但是,如果“machine ABC”被误拼为“machine CBA”,则不被认为是拼写或打印错误,而应被视为两种不同的机器型号,构成信用证审单标准中的不符点。正如杨良宜先生所言:银行不应去挑文书、文法上的错误,否则它的检查单证工作变成了只是“校对”(proof reading)工作。
(三)不引起歧义的表述不一致不构成单据不符
例如,A银行收到B银行的拒付报文,称提单上的商品名称协调编码(HS CODE)“72029900”与产地证上的“72029900.00”不一致。由于中国海关对于HS编码一直使用8位数分类编码,根据需要对部分税号细分,才使用10位数编码。因此,对于8位数的分类编码“72029900”和10位数的分类编码“72029900.00”表示同一种商品,因此不构成单据不符。
(四)符合惯例的不一致不构成单据不符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怎么出台的呢?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时,都会按照审计准则并依据一定的审计程序,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评价。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能会或多或少地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帐务处理过程中有损报表合法性、公允性的因素(这些因素可能是上市公司有意或无意留下的),并会给上市公司提出调整要求。如果上市公司根据注册会计师意见进行了调整,那么注册会计师会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果上市公司拒绝按注册会计师意见对财务报告进行调整,那么注册会计师就会根据需要调整的因素对报表公允性、合法性程度的大小,决定是否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并与上市公司进行讨价还价。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及其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独立性的严重影响,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上市公司一般不会允许注册会计师对其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而一旦一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那么报告“说明段”里所透露的信息就非常值得投资者和有关部门高度关注了。
根据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的报告,2000年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保留意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重大事项说明、损益的确定、资产质量的判定、会计核算的改变和报告主题的改变、持续经营能力和审计范围受限等7个方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这些保留意见中得到的最重要、最有用的信息是——这些意见是否已经影响、并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特定上市公司当年损益的确定?是否会影响到过去和未来该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影响的程度有多大?进一步地,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揭示的因素对上市公司影响重大,那么这种影响是否已经威胁到了该上市公司的前景、甚至威胁到了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总之,结合被出具保留意见上市公司报表,深入保留意见背后所包含上市公司的实质性内容和深层次趋势,才是投资者应该从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得到的重要信息。
例如某上市公司2000年度被出具了有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公司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17亿元,利润总额约1.5亿元,这样的业绩应该说还算不错的。但是,注册会计师的说明段却非常值得注意——该上市公司的集团销售公司已经累积欠其约7亿元的货款,而且该销售公司已经出现了连续数年的亏损。进一步的数据显示,该上市公司的关联对其货款的累计应收帐款合计已经高达约10亿元。对此,投资者就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了:该上市公司的对外销售是否主要依靠集团公司?在多大程度上依靠?它是否具有自己健全的销售?在与关联企业的销售往来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已经出现连续亏损的集团销售公司是否能归还巨额货款?这些的答案,将直接影响对该上市公司赢利能力的评价和其历年报告利润的含金量,还将直接影响到对其独立经营能力的评价。
还有一种特别值得关注的保留意见——审计范围受限。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帐面报告为盈利,但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里有“无法对该公司某某子公司实施实地审计”的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这一说明极为关键,经验丰富的投资者几乎以此就可以判断这家上市公司的“猫腻”就在这家没法让会计师实地审计的子公司身上——如果这家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赢利能力,恐怕不会成为审计受限范围吧?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笔者认为,在阅读非标准审计报告时,拒绝发表意见和否定意见报告倒不需要过多,因为一家被出具这两类意见报告的上市公司,大多已经到了ST、PT的份了,其资产状况肯定已经到了恶化的境地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被出具保留意见类报告的上市公司,往往说明段的背后,正是其将来可能出现重大不良逆转的导火绳。
事实上,由于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在被说明方面很可能已经到了纸包不住火的阶段了,被注册师关照的地方包含有其难言之隐。这不也为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线索吗?
非标准审计意见:到底出在哪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以及会计政策的一贯性进行审计后所出具的报告,投资者在阅读审计报告时须重点关注审计意见,审计意见分为标准审计意见和非标准审计意见。前者指的是无保留审计意见,而后者包括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保留意见(又分为无说明段保留意见和带说明段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四种情况。根据我们对截止2001年4月30日已公布年报的1117家公司(除沪市的四砂股份和深市的ST金马外)进行统计,2000年度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有960家,占已公布年报公司85.94%;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有157家,占已公布年报公司14.06%,其中,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公司有95,保留意见的公司有48家,拒绝表示意见公司13家,否定意见公司1家。通过对2000年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如下几个方面是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焦点。
一、重大事项的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这些重大事项的说明主要是在审计意见中的说明段中反映,具体事项有(1)对公司发生的资产或股权变动的说明,如股权收购活动(如600899信联股份),资产置换活动(如600845ST钢管等),股权质押事项(如600799科利华,600783四砂股份),股权冻结事项(如0893广州冷机,600743ST幸福);(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募集资金项目暂不实施或停产,前者如0893广州冷机,后者如0498丹东化纤,募集资金项目转让如600853ST北特钢;(3)不确定事项的揭示,未决诉讼如0011ST深物业,0049深万山等,或有事项如600847万里电池,该公司对下属销售网点实行风险抵押承包经营,由于这些销售网点是以万里电池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其相关活动万里电池将承担连带责任。或有损失如600715松辽汽车,该公司有一诉讼标的额为8748.35万元,此案正在审理中。截至审计截止日,该案仍无判决结果,存在或有损失;(4)违法事项引致公司报表调整,如600167 ST黎明被发现存在违纪行为,对其检查的问题及相关数公司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且该公司正在接受税务检查,但尚未对其违反税法行为下达检查结论;600755厦门国贸,2001年2月25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公司在1996年至1998年期间走私普通货物判处公司罚金4000万元,公司将上述罚金作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入帐,追溯调整相应年度的会计报表。(5)资产转让或关联购销手续不全。600853ST北特钢2000年转让给母公司北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负债,其中房产和长期投资尚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负债尚未征得债权人同意。0886海南高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左幅公路1999年度补偿收入36,006,922.25元及2000年度补偿收入42,759,211.53元,上述款项尚未得到海南省厅确认。0567琼海德A的子公司接受投资,但截止审计外勤结束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均未办证过户;待安装设备尚未送达该公司;(6)其他,如600667太极实业从事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取得股票投资收益2438.64万元;600737新疆屯河进行了资产重组,经营主业由水泥产业转变为果蔬深加工产业等。
二、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
上市公司损益的确定是注册师与上市公司关注的焦点,注册会计师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或者为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或者为保留意见。通过对注册会计师所揭示的事项进行,我们可以发现:
1、大股东等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不遗余力的支持是上市公司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其表现形式有资产转让收益、托管收益、债权转移或费用的豁免等。如600679凤凰股份,该公司将六家子公司转让给集团公司,并从该次转让中产生收益2,959,837.72元;600670 ST高斯达实现托管利润2,900万元。600715松辽汽车,集团公司将为该公司垫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等款项予以豁免,全年合计2264万元,计入当期损益;0622岳阳恒立,该公司的两大股东承担了该公司2000年度职工内退、下岗、办及其他事项费用等900万元,该公司冲减了2000年度“管理费用”,相应等额增加利润总额,占该公司2000年度利润总额2095.47万元的42.95%。
2、提前或尽量多确认收入,减少费用或延长、停止费用摊销是上市公司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如600733前锋股份,在其购入的相关的资产移交和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已经确认收入2,793.28万元,是该公司2000年度利润的主要来源。600130波导股份则,由奉化波导有限公司为其承担2000年度广告宣传费104,277,116.67人民币元的70%,计72,993,981.67人民币元,并且该公司与开发费用8,834,130.67人民币元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摊销。0909数码科技,该公司对生产用模具费采用定额摊销的会计政策,截至2000年12月31日注模分公司彩电模具费中有5,686,040.40元系以前年度彩电老型号的模具费,本年未生产也未摊销。另外,该公司在账面停用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净值为55,869,086.15元(原值为73,007,236.95元,累计折旧为17,138,150.80元)。
3、转让亏损子公司或实现不良债权的转移是上市公司实现利润的另一重要手段。这种转让不仅可以不确认来自子公司的投资损失准备或坏帐准备,而且可以将以前年度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和坏帐准备冲回,增加本年度利润。600137ST包装,该公司于2000年12月28日向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四川长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截止1999年12月31日,长信公司拥有资产18889万元,净资产-2,037万元。ST包装对该项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已确认投资损失1600万元,投资成本减至零。泰港实业以总价款4800万元受让该项股权,公司确认该项投资收益4800万元,成为公司本年利润的主要来源。600708东海股份,该公司2000年度清理与上海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农工商集团东海总公司的占用资金,致使截止2000年12月31日上述两公司的资金占用减少157,008,005.17元,相应冲回短期投资跌价损失15,700,800.52元,占利润总额的133.94%。600852中川国际本期按帐面值转让1780.68万元债权给四通投资有限公司,相应冲回已提坏帐准备539.45万元,列入本期损益。600822物贸中心2000年因与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实施资产置换冲回坏帐准备2,502.75万元,计入2000年度利润总额。
4、提前确认所得税返还收入,注册会计师在说明段中对此予以揭示。对于上市公司收到的所得税返还,上市公司应在收到年度入帐。但部分公司提前予以确认。如600088中视股份2000年度实际返还的所得税中有608.70万元是于2001年2月20日收到;600003东北高速,该公司按国家法定税率33%缴纳企业所得税,由财政返还18%,财政应返还的企业所得税贵公司已计入2000年度损益,但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公司尚未收到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财政返还款计23,136,281.22人民币元。
5、准备金计提不充分。根据我们的统计,这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保留意见中多有涉及。具体包括(1)坏账准备金少提,如600818ST永久,0788ST合成,0660南华西、0611民族集团、0592ST中福等公司。又如0885春都A对应收款项中的关联方往来未计提坏帐准备。按应计提数额,1999年利润总额-3,343,536.07元,影响2000年利润总额-28,294,056.09元。(2)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如600768ST甬华通、0028深益力(3)短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如600650新锦江、600051宁波联合。
三、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判定
资产是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赖以获取利益的资源,资产的质量关系到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2000年报审计意见中涉及资产质量的事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具体为:
1、注册师对于上市公司资产中存在的风险通过说明段予以揭示,其中以往来款项的质量最为堪忧。有些上市公司往来款项数额大,并到公司的经营活动。如600878北大,该公司本年末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总计比上年末增加25,984.35万元,增长率为181.96%,占其年末流动资产的比例达83.08%,挂帐金额较大,已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另外,不少上市公司的往来款项能否收回有着不确定性,如600812华北制药,截止2000年12月31日华北制药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欠华北制药货款66712万元,而截止审计报告日该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600703ST天颐、600216浙江医药也存在这种情况。定期存单等银行存款这类流动性极强的资产也会存在未收回的风险。如0586川长江,0545恒和制药,0660南华西,600618氯减化工等公司。
2、资产的价值及其相关损益难以判定,多出现在保留意见和拒绝表示审计意见中。具体包括:(1)存货价值的判定,如600831ST黄河科贵公司,年末存货113,779,305.69元中,因有属于开发费用和电视机的原材料及在制品,由于这些存货存放时间过长,难以判断这些存货的实际价值,对以上存货可能造成的损失尚无法做出适当的估计;(2)应收款项的确认与收回,如600763北京中燕、600759ST琼华侨、600743ST幸福、600708东海股份、600692亚通股份、600603兴业房产、600065大庆联谊、600667太极实业;(3)无形资产减值,如0730环保股份拥有的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镇沈阳市养鸡场40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2000年12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为191,105,272.98元,该公司未能按照财政部财会字2001〗17号文《贯彻实施(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的规定》的要求,提取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并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2000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该项土地使用权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4)长期投资和股权投资差额,如0707双环科技,注册会计师暂不能确认公司投资深圳市双环灵顿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及本期投资收益。又如0689ST宏业,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荣华电解铜厂的投资成本及相关的应付投资款项的真实、合法和按权益法调整的本期投资收益及以前年度损益难以确认。(5)银行存款,如0597东北药,该公司所属东北制药总厂(以下简称总厂)截止200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为16,937万元,经核对的银行对帐单余额为15,224万元,其差额涉及的未达帐项是由于总厂银行帐户开设的较多、总厂银行帐户与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银行帐户串项等原因尚未核实,对其余额暂无法确认。
四、一贯性原则的例外事项
上市公司对会计事项的处理应当遵循一贯性原则,以提高会计报表的可比性。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若变更其会计程序和,则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充分披露。一贯性原则的例外事项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和报告主体的改变。
1、会计核算方法变更
(1)费用核算方法变更,如600870厦华变更部分营业费用的核算方法;600668尖峰集团对按年终经营情况确定的奖金部分由原计入实际发放年度损益,改变为按权责发生制采用预提方式进入了发生年度的当期损益并使得1999年度及2000年度的年终奖金均计入了2000年度的损益;600205山东铝业从2000年起公司每年按年销售收入超额累进计提法计提技术开发费。本年计提未使用的技术开发费余额为338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坏帐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如600646国嘉实业2000年度变更了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计提比例,使得2000年度坏帐准备减少计提1,963万元;2054深建摩B改变了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并按变更后的计提比例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足额提取了相应的坏账准备;0675 ST银山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10%计提变更为按6%计提,并使公司2000年度增加利润634.38万元;600745 ST康赛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由35%变更为45%,该会计估计变更累计影响减少2000年12月31日净资产48,631,578.99元;0404华意压缩变更坏帐准备计提方法,由余额百分比法(比例为25%)改为帐龄法,而增加本年净利润12,689,211.76元。
(3)存货计价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前者如0404华意压缩2000年将库存商品的发出计价方法由以前年度的加权平均法改为后进先出法,由于公司年末存货余额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此项政策变更对本期利润基本没有。后者如0013深石化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自2000年1月1日起发生变更,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与变更前相比,有关变更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为人民币743万元。
2、会计主体变更会计主体变更主要指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审计意见中较为常见的是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说明。如600793宜宾纸业的子公司四川省宜宾劲松制浆有限责任公司仍处于建设阶段,未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0698ST宏业的子公司停业整顿,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0697咸阳偏转们则将处于筹建期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该公司(筹)本期净利润为16,592,294.76元。
五、持续经营能力
持续经营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近年来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越来越关注,并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具的不同类型的审计意见,具体有:
1、注册会计师在说明段中揭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一定影响,根据我们的统计,因持续经营被出具说明段审计意见的公司共有9家。其中,因财务指标恶化等财务方面而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有600813ST鞍一工,600647ST粤海发、600603兴业房产、0689ST宏业、0535ST猴王等;因主业经营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有600768ST甬华通;至于面临着财务和经营双重困境并进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但由于财务报表对上述情况已作出适当的披露,注册会计师因此而不出具保留意见的公司有600818 ST永久。另外,600762金荔由于资产置换导致经营性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变动将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0592ST中福则是由于子公司中福(香港)有限公司资不抵债其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而被出具持续经营说明段。
2、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疑虑,并出具保留意见。如600853ST北特钢公司由于受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虽然公司采取的措施虽取得一定实效,但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疑虑;0696 ST联益因国务院下发了(2000)10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该公司受宏观面影响,从2000年下半年起已全面停产,已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了重大影响。
3、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的合理性难以判断。根据我们的统计,在2000年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发表拒绝表示审计意见的13家公司中,除了ST深华源,其他12家公司均被指出存在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如0015PT中浩A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已连续发生较大数额的亏损,该公司的持续经营将依赖于未来所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他措施;0411PT凯地已连续三年出现重大亏损,截至2000年末合并会计报表的净资产为44,586,110.05元,每股净资产仅为0.387元,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如再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经营将产生重大困难。但值得注意的是,在PT东海A和0047ST中侨的审计报告中我们发现注册会计师明确指出难以判断这两家公司的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但出具的审计意见却为保留意见。
4、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2000年仅600833PT网点被出具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指出,“由于贵公司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重大事项涉及金额巨大,且贵公司1997年度、1998年度、1999年度及2000年度产生巨额亏损,导致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负数,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存在巨额逾期债务无法偿还,因此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受到极大影响。”
六、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由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师无从判定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程度。引起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事项有:(1)由于客观条件所限,如600728新太;(2)财务管理混乱,对其年末多项重大资产和本年度多项重大交易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如600768ST甬华通;(3)境外限制,尤其是对境外子公司的审计,如600755厦门国贸;(4)其他,如600891秋林集团,因秋林商厦工程与秋林大厦工程在2000年度仍未决算,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对工程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及费用分摊标准。0965天水股份公司下属水泥分公司在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年末将产成品盘盈4,331,648.60元冲减了本年度管理费用。但注册会计师无法执行满意的审计程序对此盘盈结果进行确认。0015 PT中浩A由于公司诉讼事项较多,众多资产被查、拍卖以及存在其他资产负债事项的不确定性,而该公司未能提供相关完整的资料,以致于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
七、法人治理结构
对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些现象,注册会计师也在审计意见中多有涉及。具体有(1)三分开现象,如600179黑化股份的炼油厂、聚氯乙烯厂与其关联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分开;0535ST猴王贵公司与猴王集团公司未彻底实行“三分开”;(2)配股资金不到位,导致公司减资。如600745ST康赛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在1998年配股过程中,公司第一大股东-黄石康赛实业有限公司应缴配股款68,749,516.80元,实际上是从黄石康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公众股配股款中借出的,至2000年审计截止日,此款历时近二年仍未偿还,导致配股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与披露情况不符,造成股本不实。经公司4月23日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拟将实际未到位的配股资金待股东大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减资,黄石康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减持本公司股份5371056股。(3)上市公司的资金被大股东占用。根据我们的统计,注册会计师对此而出具说明段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多达十家,除了0535ST猴王外,注册会计师在600299ST棱光、0603威达医械、0573粤宏远、0013深石化、0522ST白云山等公司的审计意见中指出大股东占用的资金能否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另外,上市公司也存在为大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如600893吉发股份、600663陆家嘴、0660南华西等。
八、相关思索和结论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三条 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与会专家经过反复斟酌,深入研究,对1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及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形成如下复审结论:1)对于1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继续有效,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废止;2)对于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继续有效,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废止。此评审意见需要中纤局批准后最后确定。
精中选精:突出基础通用标准的特殊作用
中纤局标准科技处处长杜树莹在复审工作开始前介绍了会议背景:随着《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的出台,国家标准改革工作启动,将形成政府标准和市场标准两大体系,弱化政府标准、加强市场标准将是未来标准的大趋势。依据改革方案,今年上半年我们进行了强制性标准的评估,下半年开始对纤维的推荐性国标集中复审。评审对象是纤标委归口(含中纤局管理),现行纤维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已经立项、正在制修订过程中的计划项目。
杜树莹强调:本次评审会是中国纤维检验局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纤维推荐性国家标准集中复审工作而召开的,组织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纤标委)负责对现行纤维推荐性国家标准和制修订计划项目开展集中复审工作,形成废止一批、转化一批、修订一批的标准项目清单,重点解决现有纤维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存在的交叉、矛盾和滞后老化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标准的协调性、配套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杜树莹指出,所谓基础通用标准,指的是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的、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纤维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基础通用标准的数量不多,但是意义重大,因此在复审时更要慎重,在遵循此次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大前提下,要突出基础通用标准的特殊作用,可谓是“精中选精”。
复审结论:修订、废止、继续有效
专家组根据要求评估标准的适用性:对于已被淘汰或无人使用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对于采标标准,有更新且适用我国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对于标准的内容与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情况相适应的,给出“继续有效”的结论,不适应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
(一)继续有效。GB/T 28024―2011《絮用纤维制品异味的测定》、GB/T 28025―2011《絮用纤维制品余氯测试方法 水萃取法》、GB/T 32479―2016《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等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技术方法先进,适用范围和对象未发生变化,建议继续有效。
两项标准计划项目20080335-T-424《絮用纤维制品挥发性物质的测定》、20112326-T-424《天然纤维 术语》建议继续有效。
(二)修订。GB/T 13782―1992《纺织纤维长度分布参数试验方法 电容法》和GB/T 17644―2008《纺织纤维白度色度试验方法》两项推荐性标准原引用的相关国外标准已经更新,技术内容需要调整,建议修订。
GB/T 16256―2008《纺织纤维 线密度试验方法 振动仪法》引用标准需更新,检测手段已经更新,检测环境条件需更新,统计等方面的技术内容需要调整,专家组建议修订。
GB/T 28023―2011《絮用纤维制品抗菌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国内外法规对禁限用抗菌物质要求发生了变化,需增补抗菌整理剂物质种类,建议修订。
(三)废止。GB/T 16257―2008《纺织纤维 短纤维长度和长度分布的测定 单纤维测量法》、GB/T 19723―2005《纺织纤维货批商业质量的测定》等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对应的技术与设备已经淘汰,目前标准基本不使用,建议废止。
GB/T 18631―2002《纺织纤维分级室的北空昼光采光》引用的ISO标准已经废止,目前该标准已有其他标准替代,建议废止。
GB/T 22100―2008《异形纤维形态试验方法 定量法》测试方法可操作性差,标准尚未被业界使用,建议废止。
20080339-T-424《絮用纤维制品阻燃整理剂残留量的测定》已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建议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