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7 12:24:04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严格按照《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大纲》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完善社区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统一执法流程,规范文书格式,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从入矫至解矫始终规范运行。以开展标准化执法为抓手,加强重点管控、健全衔接机制、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执行程序、创新工作方法。着重在调查评估、日常管理、执法环节、外出请假、警告及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等建议审批上加以规范,完善我镇社区矫正标准化工作流程和管控体系,切实做到年度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率达100%,重新犯罪率低于1%,脱漏管率为0%,实现“管住人、控住事”。
二、切实落实监督管理措施。
认真做好矫正接收居住地审核、矫正小组建立和矫正宣告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报告、实地查访措施,严格控制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审批,加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防范。认真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手册》管理制度。
三、积极创建“新生林”社区服务公益劳动基地。
为培养社区服刑人员的“创建国家森林城我支持、我行动”意识,履行法定植树义务,积极与镇政府、镇林业等部门,认领、认养一块相对固定的地块建立服刑人员“新生林”公益服务基地,并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
四、规范村、社区矫正工作站运行。
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站运行指导意见》,促进村、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运行。
五、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
在加强基础信息输入和系统运用的同时,加强手机定位和刷证报到管理。对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手机定位,实施实时监控,对刷证报到的日常监管重要措施落实常态管理。
六、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司法所对不服管理、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调查,给予警告,符合法定条件的,应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原裁定决定,收监执行,依法严厉惩处社区服刑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七、加强社区矫正应急处置。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参与、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分类健全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对突发事件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应对有效。
八、切实抓好教育帮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的作用,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
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根据北安帮办发[200X]年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办事处今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调整了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进一步落实了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的措施,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监测考查,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及重大活动进行了走访排查,签订了责任书、协议书进行结对帮教。辖区共有刑释解教人员XX人,其中刑释XX人,解教X人。通过耐心的安置帮教工作今年至今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稳定了辖区的治安形势。用4天时间对XX名社区居委会主任及社区助理进行了培训,学习了市、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要求及先进典型材料,学习了区、街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XX、XX路分别介绍了他们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收获体会,通过这次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认识,掌握了安置帮教的工作方法,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的质量。XX社区在劳教人员XXX回归后,积极帮助她参加社区的各项活动,使其对自己有了重新认识,表示今后不再重新违法犯罪。XX路社区劳教回归人员XXX、XXX、居委会主任经常找其谈心,XXX主任多次找街道党工委反映他们的困难,经多方努力把XXX安排在实验小学校办工厂,把XXX安排在街道搞卫生,解决了其生活困难问题,他们深受感动,还给刑释人员XXX等三人办理了低保。他们表示用行动感谢政府的关怀,回报社会。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区工作意见,成立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居委会也成立了矫正工作小组,进行了对矫正对象的排查,明确了工作职责,做好了宣传教育,配合了有关部门做好矫正对象的工作,维护了街道社区的稳定。
一、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调委会组成人员,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年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4次培训,提高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深入到各社区、村、企业、学校等单位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4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3件,全部化解。三是做好重要节假日和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节假日前后会同镇综治办、派出所、安监办、办公室等部门分别开展拉网式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梳理化解,及时掌握不稳定苗头,最大限度把群访集访和突发群体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参与劝访8次,劝回130余人次,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坚持落实调委会主任例会制度,积极调动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人情,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的工作职能。
二、普法宣传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市2018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制订了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调整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检查、有落实。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严格按照学法计划学习和抄笔记。组织公职人员对宪法和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二是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联合镇妇联、镇综治办、派出所利用3.8妇女节、牛首山庙会、世界无烟日、鸿乐府亭子四次过年贴等节日,开展学习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禁毒法等为主题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信仰。三是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如悬挂标语、张贴专栏、会议学习、收听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四是扎实开展“法律八进”工作,通过开展街头宣传、“送法下村”等主题活动、以案释法、发放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活动,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合法、正规途径反映利益诉求;2018年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6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0余份。
(3)积极打造法律八进示范点,在鸿乐府拱北和团结新村广场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在公交站台及各村粘贴法治宣传展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受到市普法办的好评,并接受司法厅领导对普法工作的调研。
(4)我们还通过微信、QQ、电子屏、刷写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画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是群众和干部、青少年的法律素养明显提高。
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1、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2018年以来,我所按照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工作思路,通过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落实社区责任人,强化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措施、注重关心帮扶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等工作举措,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有效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改过自新,全力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推动了我镇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今年,我所累计新增社区服刑人员7人,成功解矫3人,现登记在册15人,完成上级对13名犯罪嫌疑人的评估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没有重新犯罪的发生,并协调镇党委政府和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任某开展了司法救助活动。
2、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所注重加强同镇综治办、派出所以及帮教对象所在的村(社区)、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彼此间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向,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帮教网络,及时核查平台信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两类人员给予临时救济,及时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坚定悔过自新、融入社会的信念,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年,全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96人。截至目前,刑释解教人员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
四、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峡口司法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政策、法律,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建立专门的法律咨询台帐,并有咨询内容和解答记录。2018年来,峡口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群众80余人次,免费代书30余份,有力维护了辖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积极参与镇中心工作
积极配合参与封育禁牧、禁烟禁火、库区湿地补偿、拆除违章建筑等各项中心工作。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按照矛盾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我乡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驻村指导员民情分析会议,对各村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包案领导,限时调处。上半年以来,全乡共排查矛盾纠纷78起,乡成功调解7起,村级成功调解69起,调解成功率为98%。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逐一制定解决方案,逐件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此类问题发生在基层,处置在基层,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基层。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2015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积极督促各村通过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上半年每村宣传选举法三次,宣传环境保护法120次,出动车辆在西五村进行宣传,张帖反宣传画60张,喷涂公路沿线__功标语20多条。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乡普法验收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全乡19个村与法律顾问签定协议,给聘请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我乡社区矫正人员25人,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摸排、建档,及时掌控他们的行迹,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同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清理核实、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四个覆盖”工作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我乡将西后屯、西官庄三个村做为试点,接受政法委的验收,各项制度均已上墙,台帐完善落实。
今年是第十届村委会选举年,在换届选举前后东官庄、王官屯、何官屯村因贿选、财务等多次到乡、县、市上访。上半年,在我乡橡胶企业、片碱企业环境治理中,企业主多次到乡、县环保局讨说法,目前企业正在按环保要求整改。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三、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一、述职
1、围绕省市政法委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订印发了20__年度全区综治与平安创建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辖区单位台帐资料目录和考核细则。
2、结合实际,制订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牵头组织开展3月份综治宣传月活动。
3、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印发了《全区技防入户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技防入户进万家惠民实事工程建设,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在我区召开技防入户工作现场会,好的做法被省政法综治简报刊登推广。
4、继续加强基层政法综治中心建设。对基层政法综治办公用房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5、着力夯实村(居)综治工作基础。制订了村(居)综治办、警务室、调解室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建设标准。建立了村(居)专职保安、流动人口综合协管员、综治平安宣传员和治安志愿者等四支队伍。
6、扎实开展 “三项排查”工作。抓好排查、化解、整治、管控四个关键环节,规范运作、健全台帐。增强管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7、全力开展 “青少年零犯罪街道”创建。全面启动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街道、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社区、学校、家庭教育的联动机制。
8、切实落实好流动人口、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措施。继续推行流动人口“四三”服务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强化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重点人员的教育管控措施。
9、深入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以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单位、社会治安安全街道”以及创建“无毒社区”“六有六无村(居)”“六有六好社区”等为主体的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提升工作水平。
10、对全区13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行了调整,明确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联系区教育局、区关工委在召开全区副校长(辅导员)培训会,促进全区各中小学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11、充实完善区综治与平安建设台帐资料,督导综治委成员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村)、辖区单位进一步规范建立资料档案,顺利完成迎接市政法委督查考评。
12、制定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校园安保、治安重点地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禁毒等专项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并跟踪督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3、做好每月的维稳和治安形势分析上报工作。
14、参加综治与平安建设各项督查考评,做好督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述廉
我始终自警自励,要求自己做一个清清白白、堂堂正正的人。凡《规定》明确要求的,自己严格执行;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日常的公务活动和对外交往中,自觉遵守纪律制度,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以明显低于或者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卖商品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等规定情况;没有利用手中权力收受他人或出于私欲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没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或在国内旅游;没有利用职权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家庭支付的个人费用;没有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工作调动、提升晋级、喜迁新居大操大办敛取钱财;没有利用公款搞大吃大喝或参加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家人及身边同志的教育管理,无论是家人还是亲友,都一律禁止以我的
名义在区内从事个人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禁止搞任何形式的特殊化。三、述学
今年以来,我多次参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年内完成调研报告2篇。
2、结合本职工作,加强业务学习。我深入学习了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安创建要求和考核标准,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对有关综治与平安创建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业务理论知识,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并坚持学以致用,以求真务实工作态度促进工作的开展。
3、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增强学习的紧迫性和主动性。注重学习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对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电脑等方面知识的进一步学习。20__年,区委、区政府组织了多期发展论坛,邀请了知名人士来我区讲授当前热点难点问题,我都到场参加,认真做好记录。并能把他们运用到工作中去,真正做到学习与实践相结合。
四、述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迫切需要领导干部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我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活动。
1、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开展工作意识到位,通过学法、用法、守法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法制意识,提升了依法办事水平,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
1、按照“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物质保障好、党委政府群众评价好”五个好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已创建的省级示范化司法所,充分发挥示范化司法所典型示范作用,抓点带面,提高我县示范化司法所的比例,促进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发展,再上新台阶。
2、2012年县局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司法所队伍活力,继续抓好国债所建设,把基层司法所职能发挥作为评判司法所工作优劣的首要因素,努力打造1-2个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精品司法所。
3、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核心,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拓展基层“两所”业务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4、通过有效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人民调解条例》,适时举办一期全县骨干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重点内容为《省人民调解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调解工作技能,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5、结合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六统一”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要求,调整和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基层对调解员开展分级培训。
6、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工作领域,选择2-4个乡镇,以《省人民调解条例》为依据,加强与公安派出所、法庭调解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并逐步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与调解员工作补贴。
7、按照省司法厅统一布署,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百日大会战。
(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继续规范以健全一人一档为核心的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明确帮教人及单位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帮教联系责任人和刑释解教人员所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9、在全县推出2个以上的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典型和2个以上优秀帮教安置工作组织或个人的典型,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努力把全县期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10、积极使帮教安置工作向大墙内延伸,选择部分籍在押人员,以县、乡(镇)、村(居)及监所人员亲属名义发关爱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教前延工作。
(三)社区矫正工作
11、2012年是我省社区矫正全面推广的第二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规范、提高,将突出抓“公益劳动制度、矫正奖惩制度、分阶段分等级教育管理制度”等矫正制度的落实,县局直接深入部分所督查制度落实,并召开一次小范围的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出典型,做好宣传。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天湖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们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们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职,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校花网*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 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安排1
—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校花网*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加强社区矫正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构建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特殊关照人群帮扶体系,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及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力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行动,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纠纷调解成功率95%以上的目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依托“法务工作站”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作为社区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平台,工作站负责人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由网格员、特殊人群关照员、社会志愿者协助司法所开展日常管教帮扶活动。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
(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模式。推行“6+1”监管教育模式,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在村(居)要落实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责任民警、村(社区)治调主任、网格员、社区服刑人员近亲属及邻里各一人组成,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根据矫正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和身份,与司法所分别签订社区矫正工作责任状、担保书、保证书,明确其应负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教育和帮扶职责。
(三)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帮扶职责。社区矫正工作站要认真配合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协助司法所对宽管类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的日常管理活动;参加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解矫宣告仪式;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按要求向司法所报告有关情况、参加学习及社区服务,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定期向司法所反映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学习、日常生活和工作等情况,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司法所报告;在特殊时段通过走访、排查、帮扶等措施强化管理。司法所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报告、社区服务、帮困扶助、信息报送、矫正公示等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有序运行。
(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村“两委”班子换届成果,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调委会负责人、人民调解骨干的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求,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员组成、纠纷受理、调解、统计、归档、工作制度、工作场所标示标牌、工作经费补贴经费等各个方面,加强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落实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严格落实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市、区)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围绕党委政府部署的重大活动、重大任务,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段,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大排查工作格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力求及时就地化解矛盾。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2015年2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底至3月10日)。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三万”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0日至11月底)。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活动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办和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以前)
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经验及成效,建立完善特殊关照人群帮扶体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巩固活动成果,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我县社区矫正工作。
上半年,我县共有社区矫正对象114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8人,剥权17人,监外执行2人。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采取多种帮教形式,用关怀与感化,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从矫正中心到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半年共救助12人次,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除此之外,城镇办事处司法所积极探索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新形式,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使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区生活。
年初,我局按照市局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开展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工作。我们在城区、川区、山区三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分地区试点工作,总结积累工作经验,并根据矫正对象日常表现及调查问卷结果,将一部分矫正对象划分为重点对象,加强了对这部分人员的管理教育。
(二)、积极探索,组建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上半年,我局建成“延庆阳光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选聘三名社会专业力量担任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通过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到部分司法所调研,使该中心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在我县的开展情况,并协调有关部门,在八达岭长城脚下的小浮坨村设立“万木春”公益劳动林基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场所的问题。另外,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区县参观学习,通过学习,查找了自身发展的不足,学到了先进的工作方法,为下一步指导中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加强培训,抓牢基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保障作用。
按照年初计划,上半年开展了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内容涉及调解范围、程序、制度、文书制作和常用法律知识,大榆树等司法所还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授课,收效良好。另外,高度重视常规及重大节日的矛盾排查,充分发挥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密切信息沟通,增强反馈的预警性和及时性,有效地防止了群体访、越级访的发生。
(二)、延伸平台,拓展领域,扩大调解组织作用范围。
在发掘现有人民调解组织作用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范围扩展到八达岭特区和规模较大的企业,并将涉及流动人口的纠纷纳入人民调解的范畴,进一步扩大了人民调解的作用范围,强化了维护稳定的基础作用。
(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增强调解工作综合效能。
上半年,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相继推出了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综合乡镇派出所、综治办、办、妇联、团组织等机构的力量,统一对咨询案件实行接待、咨询、分流、处理,实现了资源的有效整合。其中,永宁镇司法所实现了治安、民调、联合接待,八达岭镇实现了治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合挂牌接待,旧县镇司法所进一步加强了与镇派出所联合处理纠纷的制度建设。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联合调解模式已初步发挥出资源整合的显著作用,全局调解工作成效显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法制宣传工作
(一)、积极协调,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四五”普法迎检前期准备工作。
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赵双利为组长的验收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下发了《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实施意见》、《延庆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评估指标体系》,及时召开了“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部署大会以及“四五”迎检协调会,确定县内分组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并将在6月13日至24日全面进行检查,为顺利通过市级检查验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立足发展,创新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澜沧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县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事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人事部门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批准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股;财政部门按照需求,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启动经费;公、检、法三部门协助配合,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各乡镇也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司法所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澜沧县社区矫正工作计划提纲》,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由局机关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乡镇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局机关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我县勐朗镇等乡镇,以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工作经费、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一是为了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澜沧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报请县委同意并以县委办公室文件形式进行下发,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原则、工作范围及任务;明确了实施步骤、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了档案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考核等管理制度。二是在档案建设上下功夫,统一印制各类登记表、社区矫正人员登记名册及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基层司法所制定方案并实施了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和其他教育学习活动,有效地帮助矫正对象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上级的要求,为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勐朗司法所于9月24日对辖区内的13名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和《普洱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矫正对象要认真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平时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服从监督,遵守矫正规定,争取早日解除矫正,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勐朗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到会帮教;县矫正领导小组负责人到会并作了社区矫正对象要做到明确三个认识、实现二个转变、达到一个目标的讲话。其他司法所也开展了此项工作,全县近50名矫正对象受到了教育。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按我县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的《澜沧县社区矫正工作2009年工作要点》、《关于使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规定》、《关于做好统计报表的要求》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30名以村(居)委会主任或支书为主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如县司法局和勐朗镇组成社区矫正工作组,于9月23日深入勐朗镇温泉社区、罗八村、勐滨村、富本村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教工作,同时向矫正对象发放了节日物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日常管理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了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
(六)加强宣传培训,努力营造氛围。我县在推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对基层司法所全体人员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考核、档案建立等知识的培训。同时,各乡镇也分别集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
购买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共50本,确保各司法所人员人手1本。同时,充分利用我县广播电视台这一新闻阵地,社区矫正工作报道,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活动及时予于宣传。各乡镇充分利用宣传厨窗、板报栏和横幅等广泛宣传。从而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009年7月10日,在各乡镇党委书记、县属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县综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澜沧县创建平安先进县动员大会上,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了社区矫正知识。会上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祁海同志提出了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认真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8月25日、26日在澜沧县举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上,给来参加培训的全县158个村(居)调委会的230名主任、副主任和全县20个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综治专干、司法所长,共计289人印发了社区矫正培训材料300份。同时发放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20本。
(七)考察汲取经验,促进工作发展。为了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局领导亲自带领基层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专门负责人、志愿者,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思茅区学习参观,进行座谈,听取经验,翻阅档案,观摩上墙的制度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
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队伍,为和谐边疆澜沧作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长期受重刑观念的影响,过分依赖监禁刑,忽视非监禁刑,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是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但实际操作中衔接、配合的不够。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安机关仍然是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只有协调好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能获得有力的支撑。公、检、法也需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制定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规范实施,依法履行职能。
三是必须建设好社区矫正队伍和基础设施。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依托基层司法所来进行,但基层司法所建设总体上还很薄弱,许多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办公条件较差。
四是需要经费保障到位。社区矫正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予以保障。现基层司法所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开展。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需增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的经费保障款项、使用条件、使用时间、申请及使用的主体和程序等需要明文规定。
五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治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六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四、2010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2010年将着重抓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在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国家、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以及我县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并在实践中与各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