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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3-01-24 00:44: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公共危机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公共危机论文

篇1

在相关立法,我国缺乏很多跟政府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了我国政府采取的大部分紧急的对抗措施一般都无法律依据,容易造成合理不合法的事件形成。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防洪法》、《法》、《防灾减震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但这些仅有的单行的法律只能适用于一系列的非常的紧急状态,覆盖面十分狭小。另外,在政府处理公共危机过程中,和在公民权利受到侵害的防止执法监督的方面,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尚是空白的。在执法的方面还存在着执行不到位、执行并不科学的情况,依法行政尚待加强。

(二)我国不侧重于专业,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我国公共部门能够管理公共危机的部门林立,光国务院下属的就有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等等,这些机构都可以对于公共危机进行紧急的处理,但我国却没有设立专门的、专业的管理部门,设立的几个部门又可以相互的推脱,导致了对于危机管理的真空部分,这比危机本身还可怕。

(三)对于危机管理的研究和应用研究尚有很多的不足

我国还没有形成非常系统的危机管理理论,现在对于危机管理理论的研究基本上还停留在介绍西方专著和引进理论的阶段;现有学术资源没有很及时变成政府的决策进行相关的管理。很多学者的研究与实际参与者、实践者之间的经验没有很好地进行配合,然后在一起用到实际的危机管理当中去;也有不少的文献资料只是对国内、国际的危机和危机管理进行泛泛而谈,不去做深入研究,使我国的危机与危机管理策略能够尽早的与国际水平达成共识跟上国际的标准,但这些研究缺乏对这些策略的深入分析,大都停留在“是什么”的阶段,虽然在近两年在这方面有明显增多的趋势,但还是远远不够。

二、积极应对危机的有效措施

(一)危机应对公关,信息透明化

公关是组织或者是政府,为了达到其特定目的而处理相关关系的一种手段,其对于政府的工作是否有效,评定的标准是能否改善并且增强国家的形象,危机有其舆论的关注性,在公共危机面前,政府只有做好危机公关,不断的与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于危机的信息不遮不掩,做到诚实守信,才能在灾难中取信于民,降低危机的危害性。

(二)发展科技、加强资源整合

公共危机治理的技术资源整合就是要做到跨域公共危机应急系统、支持系统和保障系统的整合。政府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共危机治理软件系统开发与建设的技术,同时加强公共危机治理硬件设施建设的技术。只有如此才能将公共危机治理中被分布于各个区域内的技术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另外,还要加大资金投入,使公共危机应急系统、支持系统和保障系统的建设更近一步,相互之间才能更好地协同与整合。

(三)意识强化、与人为本

中国政府在所面临的公共危机上,与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应该被根本确立,在确立的同时还要将其作为政府危机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这就要求政府在进行危机管理工作时,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从工作的理念以及实际行动上充分认识到公共危机强大的破坏性,谨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保证人民的生命安全财产,在在灾难中发挥广大群众的能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四)充分利用我国政治优势

我国政府在处理危机时,有一种政治优势,就是以党为核心,、多党合作的权力指挥中心,它能够有效地调配使用各种、各级的资源,为政府危机公关扫清很多的障碍,在政府危机管理中,很关键的一步就是要形成一个统一指挥、协作的体系,以保证政令能够畅通的行使;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的原则,没有党派权力之争和国家立法、行政权力由于从属不同而导致的分权制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危机管理的及时有效的行使。

篇2

2加强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的措施

目前,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还存在较多不足,如缺乏信息预警机制,政府信息法制建设落后等。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公共危机信息管理。

2.1完善信息预警机制

当前,我国各级信息机构危机信息监测、信息收集能力与预警能力相对而言较为薄弱。这主要是因为危机信息监测、预警与收集工作制度不完善,信息监测技术和方法相对落后。针对此种情况,需要采取相应解决措施。首先,要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强化政府部门服务人民的意识;其次,开发新技术和信息预警方法;最后,提高信息人员鉴别信息真伪的能力。完善信息预警机制,有利于在危机信息处理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注危机信息源头,做好调查与访问工作。

2.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政府是危机信息管理的主体,要加强危机信息管理,应当扩大信息公开途径。首先,在应用传统形式基础上,结合现代技术手段,将两者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化技术手段,如互联网、电子邮件等相结合,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其次,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府部门要逐步建立新闻发言人与相关部门和地区的责任问责制度。如果新闻发言人在发言时公布不准确的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信息,相关部门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障信息公开透明化。最后,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从目前发展形势来看,第三部门对政府部门与社会的影响逐步扩大。因此,在公共危机信息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优势。

2.3建立健全国际化信息沟通与合作机制

在社会形态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中,国家化形式也发生改变。目前,任何一次大型公共危机都有可能演变为全球性灾难。在社会关系越来越紧密的过程中,各方依赖性进一步加大。因此,政府部门要以全球化眼光看待公共危机,与国际组织在危机信息管理方面进行扩展合作。在危机管理过程中,积极争取国际性与区域性组织在人员、教育与资金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国际组织间的沟通,通过协商建立合作机制。

篇3

1高校图书馆是区域创新体系架构中的构成要素

高校图书馆在文献资源、人才结构和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的优势,是区域其他文献信息机构无法相比的。其优势包括:①高校图书馆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藏书体系,而且学科门类齐全,是本区域藏书量的主体。②有一支高素质的开发研究专业队伍,这支队伍既有图书馆学、情报学专业人才,也有其他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方面的专业人才。这些人才的综合使用,有利于保证地方文献共建工作高水平持续发展。③拥有先进的现代化信息服务技术和设备,有最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文献信息资源实现了网络化管理。

高校图书馆的这些天时地利优势,正是构建地方文献共建工作职能机构的必备条件,更是区域创新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织要素。高校图书馆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住打造地方文献品牌和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契机,以高校图书馆为核心,以区域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史志办等其他信息单位为成员,成立本地区的“地方文献信息中心”,建立统一组织进行协调管理。由“中心”组织协调对区域地方文献资源的集藏与整合,建立区域地方文献资源共享传输平台。基于此平台建立区域的虚拟图书馆和文献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促进高校与企业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创新发展。

2高校图书馆与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地方高校与所在区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地方高校图书馆不仅仅是学校的一个窗口,更应该代表和反映一个区域的文明程度和文化水准。因此,地方高校图书馆应该与时俱进,不仅要与学校发展相适应,与区域社会发展总目标相适应,还要发挥自身的优势,面向社会,为区域创新发展做出贡献,使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不断的提升。

2.1高校图书馆为区域自主创新发展服务是图书馆自身发展的需要

国家《关于加速发展我国信息服务业的方案》把图书馆事业归为信息服务业,同时在《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将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文化和教育事业等作为发展的重点。随着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在宏观决策及微观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信息资源作为参考依据,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需求有一个良好的信息环境,人们为了准确把握市场行情,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资源。因此,为区域的自主创瓶发展服务与图书馆的自身发展互为需要。

2.2高校图书馆为区域自主创新发展服务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校图书馆在面对信息社会高速发展而带来的冲击与危机中,曾经面临生存的困境与自身定位的迷茫。今天,国家倡导科技兴国、创新富国的发展战略,图书馆必须直面现实,跳出传统图书馆的桎梏和樊篱,勇于开拓与创新。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已成为巨大的财富,不仅政府施政需要了解社会信息,企业营销需要市场信息,科技进步需要信息,就是个人的生活、工作、学习也离不开信息,信息资源成为人类生存必需的要索之一。在这种形势下,高校图书馆作为一个地区的知识信息重要集散地。不能对此熟视无睹,有责任去顺应时展的潮流,不断拓展服务空间和创新服务理念,千方百计地满足这种需求。因此,高校图书馆为区域自主创新发展服务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2.3高校图书馆的信息服务有助于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在当今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信息在帮助企业确定发展取向的决策过程中起着很重要的参考和导向作用,企业各项决策项目的论证、投资、运作、完成等各个阶段,都必须有相应的信息咨询活动和咨询报告。如何快速获得大量汇集、准确处理、高效利用信息成为一个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制胜的关键。同理,一个区域对信息资源的利用程度,也是衡量这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高校图书馆作为教育、科研及传播文化知识和信息的机构,是市场经济信息的最大拥有者,不但有丰富的文献信息和网络信息,而且对信息产品有较强的生产、加工能力,如果能主动地对企业开展信息服务工作,将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起到重要的作用。

2.4高校图书馆为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般来说,地方高校图书馆是本地区规模最大、资源最丰富的文献积聚中心,拥有比较齐全、完整的书目数据库和电子文献数据库,同时还拥有较强的人才和智力资源,现代技术设备较为完善,服务手段较为先进。以沈阳大学图书馆为例,目前建筑面积22600m2,馆藏文献144.7万多册,2006年以来投入购书经费500余万元,新购纸质图书18万余册,并购买了《清华同方数据库》、《万方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国道数据库》、(EBSCO数据库》、《世界科技期刊网》等网络资源,并自建了多个数据库,初步形成了本馆多学科的文献资源保障系统,并具备了多层次信息服务的基础。

高校图书馆为区域自主创新发展服务是实现图书馆层次跨越的一项重要措施,图书馆要办出特色,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主动参与重点学科的建设,开发与利用科技信息资源是图书馆科技信息工作永恒的主题,科技信息作为可重复利用的重要资源,在经济、教育、科技发展中具有重大的价值。一方面,图书馆通过信息资源的传播,馆藏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普及了科学文化知识,旨在提高整个区域内的科技文化水平覆盖率和科技知识含量,树立了图书馆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得到社会的认可;另一方面,高校图书馆作为整个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区域经济拓展,促进区域经济建设的创新、进步与发展,实现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3高校图书馆与区域创新文化环境的形成与优化

高校图书馆应以为教学、科研服务为主,逐步以现代化手段拓宽服务领域,以传递知识信息为主要工作内容,同时还要适应市场经济,面向社会,立足于文献信息服务,建设成以高校为依托的、开放型的多功能文献信息服务中心。地方高校图书馆不仅仅是学校的一个窗口、一个门面,应该代表和反映一个区域的文明程度和文化的水准。“一校办一馆,一馆为一校”早已成为历史。地方高校为区域经济建设源源不断地输送大批人才,图书馆就应该紧紧跟上,与学校发展相适应,与区域社会发展总目标相适应。办学、办馆与区域政治、经济、文化是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地方高校图书馆在文化建设上突出地方特色,代表了该区域精神文明建设的最佳成果,从而带动本区域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向前发展,与区域经济建设形成良性循环的互动关系,为区域创新形成良好的文化环境。

4高校图书馆与区域创新型人才培养

图书馆是文化场所,也是与学校教育相配套、相呼应的重要教育机构,一直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继续教育的中心”。它为读者不断获取知识提供了条件,成为继续教育、培养多层次人才的最佳场所。高校图书馆也正为素质教育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因此,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也成为高校图书馆的服务项目之一。

目前,在科教兴国的政策下,图书馆的教育作用日益增强了,图书馆作为课堂教育的延伸,其教育形式和教育内容应该体现社会教育的特点,重视对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训练和培养读者的社会意识和公众意识。图书馆收藏的知识载体中含有丰富的知识,能满足各种专业、各种职业、各种文化程度读者的需要。而且,图书馆教育不受时间、空间、年龄等限制,对人们履行持久长远的,或终身教育的职能,发挥学校教育不能达到的延续教育作用。高校图书馆在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履行教育职能的同时,应积极承担社会上的教育职能。许多高等院校都在开展函授大学、夜大、自学等成人教育,而这些学员很少享受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服务。因此,高校图书馆可借地利之便,为本校和所在地的成人教育学员提供服务。另外还可以结合本校专业特点,举办各类型的培训班,这样,既可充分利用馆藏文献及场地,又在扩展图书馆教育职能的同时创造一定社会效益,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

5高校图书馆与区域科技创新

5.1高校图书馆应为区域科技创新服务

篇4

2.突发公共事件的公共性决定了危机管理的主体必须是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的公共性决定了此类危机和其他组织面临的危机不同,它涉及的是社会公众。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的执掌国家行政权力的机构———政府,对此责无旁贷。虽然危机的最终解决需要社会诸多力量的参与,但政府必须是主导和核心。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需要政府部署方案,组织协调各个机构,调动各方力量,实施各种措施,尽快尽可能降低危机的破坏力。

3.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对政府而言是考验,也是契机。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还不健全,职能不清、多头管理现象时有发生,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缺乏有效的应急、预警和善后措施。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政府能否迅速做出反应,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危机扩散,对危机的负面影响进行有效遏制,这些都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考验。政府一旦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危机管理体系,就可以针对自身情况和外部环境,对危机的发生进行预测,了解其起因、特点、类型等基本要素,然后制定科学的应对措施。危机发生时,就可以有条不紊地将事件化解,从而彰显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另外,政府也可以从危机管理中找到现有管理制度和方法的不足,尽快加以弥补和完善,以获得更好的发展契机。

二、政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的对策

1.树立和强化危机意识。危机意识是危机管理的起点,培养危机意识是危机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云:“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树立和强化危机意识不仅可以增强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敏感度,而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危机的发生和扩散。对政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要进行危机意识教育,这种教育不仅是居安思危意识的强化,还应该包含应对危机事件的各种技能培训。通过教育和培训,加强队伍的危机管理能力培养,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将政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应对危机的知识和能力作为政府危机管理系统中一个重要环节来抓。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训练,适时地组织“突发公共事件模拟”活动,通过紧急生动的情境教育来提高政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

2.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政府进行危机管理必须依法进行,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和危机相关的公共事务,完备的法律制度也是政府实施危机管理的有力保障。虽然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一些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和应对公共卫生问题的《传染病防治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只针对某一危机事件,大多只明确了单一部门的职责,目前还未形成一套完备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为使政府危机管理能够有法可依,我国政府必须加快构建与危机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确保政府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危机管理的法治化不仅可以提高政府危机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还可以让社会公众依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对政府的危机管理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以确保危机管理对公众利益的保护。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可以体现在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在立法方面,应该针对所有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定一套统一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使政府危机管理行为做到有法可依。在此基础上,还要制定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法律法规,并在这一套法律法规中,对危机的等级划分、危机管理的原则、应急预案的编制、政府职责、政府与社会其他组织机构的协调等问题都要予以明确。在执法方面,应该建立危机管理执法监督体系,对危机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评价。政府行为得到有效监督,从而实现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保护。

3.建立政府危机管理的预警机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危机的预防比危机的解决更为重要。建立有效的危机预警机制可以使政府事先对潜在的各类突发危机事件有一个充分的估计,做好应急准备,并尽可能制定最佳的应对策略。如果在危机发生之前就及时消除产生危机的根源,社会就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可以避免对人们精神上的伤害。从经济性和有效性两方面来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的预警是解决危机的最佳选择。政府应建立并不断完善危机发生的预警与监控系统,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源头和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定期确认、分析、评估和监控,最大限度地预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制定本地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醒相关组织机构做好积极的应对准备,提高危机处理能力,让公众对危机有正确的认识,减少对危机的恐慌,把对危机的被动回应转变为对危机的主动管理。

篇5

现代社会风险的广泛存在是人类在走向现代化和迈向全球化进程中所遭遇到的共同问题,是一种普遍性的团体反应。在全球化的趋向下,整个世界正在日益成为一个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地球村”。任何局部性的风险或突发事件都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很快传导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这在2008年发生的世界金融危机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可以说现代风险社会事实上已成为贝克所说的世界风险社会。

(二)风险的突发性和难以预测性。

与传统社会对比,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极其复杂,难以控制和预测的。风险的来龙去脉已不再是单单的线性关系,经常出现“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多因多果”的情形。风险爆发的具体时间几乎是无法精确预测的,或是一刹那间发生,也有可能是延迟出现或反复出现。正如吉登斯所说,对于人造风险,历史上没有为我们提供前车之鉴,我们甚至不知道这些风险是什么,就更不要说对风险的精确计算了。

(三)风险的人化性。

传统社会危害首要来自物质匮乏和自然灾害等外部性危害,好比饥馑、贫苦、疾病等。而现代风险社会中的首要风险是人化性风险,最主要包含三种范例:“一是人为风险,即这种风险纯粹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结果,如环境污染、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等;二是社会化自然风险,即由人类活动导致的自然风险,如沙尘暴、温室效应等;三是制度化风险,即由社会制度本身的漏洞、不合理而导致的风险”。

(四)风险的破坏性和高危性。

现代风险社会中的风险传播速度极快、扩散性极强、破坏性极大。它所造成的的破坏性有时是局部性的,或是在某些特定领域发生,有时甚至可能是全局性的;它的发生可能是周期性的,也可能是连续性或继发性的,但不管怎样,它一旦发生蔓延,轻则造成经济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重则将导致社会恐慌,国家倾覆,甚至是社会解体。风险的高危性根源于我们对那些具有严重后果的风险知之甚少,正如吉登斯所说,“严重后果的风险拥有一种特殊属性。它们包含的危险越多,我们对于所冒风险的任何真实经验就越少”。

二、风险社会下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困境

目前,我国正处于具有高风险的社会转型期,具备了风险社会的很多特征,作为风险社会的实践性后果,近年来由各种风险引发的公共危机事件越来越多,政府在处理这些突发事件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和方法,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困境和挑战。

(一)大众危机意识薄弱,危机管理理念落后

危机意识和科学的管理观念是决定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政府长期将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甚至以牺牲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忽视了危机意识的培养和宣传教育,公众对突发事件没有准确的认识,基本的应急经验也不足。同时,政府的危机管理观念比较滞后,对危机管理认识不足,认为公共危机管理主要在于公共危机爆发后的应对和恢复,而忽视对危机的预防和预测,这主要体现在公共危机预警机制的缺位上,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危机预防预警机制。

(二)公共危机信息流通不畅

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危机事件的及时上报和危机信息的透明度、公开度是公共信息管理的基本要求。然而,目前我国政府的信息报告制度却不标准、没有详细的规定,缺乏一个顺通敏捷的应急信息呈报体系。有关部门并不明确大量信息中哪些需要上报,何时上报,向谁陈述。对于信息上报不及时或有误,也缺乏相关处罚管理规定,这样更纵容了信息流通不畅现象的存在。此外,政府在处理危机事件时,往往会出于各种目的对一些危机信息采取封闭、掩饰和隐瞒等做法,这就导致信息流通不畅,信息的透明度、公开度大打折扣,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危机的爆发或错过处理危机的最佳时机。

(三)公共危机管理体系不健全

从目前我国政府的危机管理体系来看,主要在两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一方面,相关的法律保障体系尚不完善。我国虽然制定了不少的关于处理公共危机事件的法律法规,如自然灾害方面的《防震减灾法》,公共卫生方面的的《传染病防治法》和安全事故方面的《安全生产法》等,但这些立法是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且大多是单行法,只适用于一种紧急状态,对于许多并发型、复合型危机却束手无策,急需一部综合性的紧急状态法律来解决;另一方面,组织体系不够完备。目前的危机管理主要依赖于各级政府行政设置,通过建立临时工作小组来应对处理危机事件,缺乏独立和常设性的危机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导致在危机处理中各部门通常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工作缺乏必要的计划性、协调性和延续性。

(四)公共危机管理主体不完善

现代风险社会中,因为危机事件的突发性、综合性、灾难性等特点,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已经无法快速、灵活、有效的应对,这就需要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最大可能的吸收社会各种力量,使危机处理具有更大的高效性和灵活性。然而,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大政府、小社会”的格局,使得政府往往对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缺乏足够的信任,忽视非政府组织和公众参与在危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没有给非政府组织和公众提供充分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空间和制度保障。

三、提升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相应对策

风险社会下每一次公共危机的发生和处理都是对政府的重大考验,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性与日俱增。针对上述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的困境和挑战的分析,具体提出以下相应对策。

(一)健全危机管理预警机制,增强对公共危机的预见性

转变危机管理观念,强化危机意识是提高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的关键。政府应明确危机管理的核心在于预防,在于平时,而不是等到公共危机发生后才忙于紧急应对,还应明确管理的目标是“利用少许钱防备,而不是花大量钱医治”,防备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最佳方式。因此,必须建立全面的危机管理预警机制。一是政府要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危机意识是危机预警的起点,同时还要通过创作通俗易懂的防灾减灾科普材料进行宣传和教育,坚持日常的应急演练,强化公众的应急技能。二是政府应该建立一套危机识别和监测体系,实时搜集、分辨剖析和处理各类信息,对导致危机的关键因素和危机征兆进行持续的监测。一有险情发生,当即发出危机报警,同时宣告进入突发状态,并采取应急办法,力图将危机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完善信息管理机制,提升危机信息管理能力

当社会发生重大公共危机时,如果信息流通不畅,公众会出于对危机的恐惧和对危机事件的不明而产生心理紧张和恐慌,甚至会发生群体性的骚乱,影响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完善危机信息管理机制。一是健全信息上报机制。严厉限制险情上报的准确时限,接到下级呈报的相关部门应立刻组织人手对呈报事项举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对瞒报、缓报、谎报、漏报的部门和个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二是确立危机信息剖析和公布机制。在处理公共危机的过程中,政府应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真实信息,以获得公众的广泛支持,共同应对危机。

(三)健全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增强危机管理的法制性和权威性

第一,尽快制定一部公共危机法。该部法律应该从国家安全的高度来制定,能够应对各种自然和人为危机事件,并且详细规定危机状态下不同政府部门应对危机事件的相应职责和权力。同时,还应明确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在保障政府充分、有效地行使行政紧急权力的同时,也要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一些基本权利不因紧急状态的发生而遭到侵害。第二,成立危机管理常态化的综合协调机构。公共危机的处理需要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相互合作。在国家层面上,成立具有权威性、决策性、常设性的危机管理综合协调机构,统一安排危机处理相关事宜。在地方层面上,成立隶属于中央公共危机管理常态化综合协调机构的执行机构并邀请各界专家介入,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常态化危机管理机构体系。

(四)完善公共危机管理主体,提高危机管理的有效性

风险社会下,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各种危机事件,需要管理主体的多元化,营造全民积极参与危机管理的氛围。一是,加强党委和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领导地位,发挥其在权力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等方面的调配能力,保证短时间内完成社会动员以有效应对公共危机。二是,把非政府组织引入到公共危机管理之中,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职能、权利和责任,并且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建立沟通机制,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协调作用。三是,大力鼓励公民参与到危机管理中来,通过支持和发展壮大各类社会组织,如非政府组织、志愿者组织、社会团体和社区组织等,为公民参与到危机管理中来提供平台。

篇6

应对公共危机,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至关重要。行政协调是调整行政系统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现行政目标。对于我国而言,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通过构建行政协调机制,能够更加有序地开展应对工作,提高处理危机的效率。一方面,政府要依靠其被赋予的权力协调好行政部门内部的关系,包括横向协调和纵向协调;另一方面,政府要协调好和其他参与主体的关系,既要确保自身地位不动摇,又要充分发挥其他参与者的作用,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危机。

2.基于我国当前的需要。

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各种类型的公共危机也悄然而生。我国的社会环境复杂,公共危机带来的危害更加广泛。因此构建行政协调机制迫在眉睫,这是政府职能的体现,也是公民权益的保障,更是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下行政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较晚,且自然环境的多样性和社会情况的复杂性又增加了应对公共危机的难度。为了弥补这一不足,我国在处理公共危机时多是借鉴国外经验。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因为国情不同,在危机处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缝隙和空白,导致我国的行政协调机制存在一些问题。

1.内部行政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公共危机预防意识。

对于公共危机的处理,既包括危机发生时的积极应对,也包括危机发生前的预防,而最好的危机管理就是危机的避免与预防。但政府部门往往缺少这种认识,认为只有发生的危机才是危机。甚至有的官员认为预防危机不能显示自己的能力,而能够处理危机才是获得政绩的机会。可见,缺乏公共危机预防意识是内部行政协调机制运行的一大阻碍。

1.2层级间信息沟通失真。

公共危机的出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初始阶段的信息常常不完全且具有不确定性。其实危机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信息渠道不畅通导致决策者不能及时掌握情况做出应对,可怕的是层级间信息失真导致二次危机的发生。非典的蔓延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政府部门的隐瞒,由于不能准确掌握消息,领导者无法做出判断,最终致使非典愈演愈烈。

2.外部行政协调机制存在的问题。

外部行政协调机制是以政府为主导,协调与其他参与者的关系。当前我国在应对危机时,主要是政府一枝独秀,掌握一切大权,其他参与者的权责不明确,在实际的危机处理中难以发挥作用。因此,明确各个参与者的权力和职责,协调好相互间的关系,是处理公共危机迫切要解决的问题。

3.缺少内外部行政协调机制的互动。

当前我国内部行政协调机制和外部行政协调机制都是各自运行,缺少必要的联系和沟通。在应对公共危机时,由于信息不对称、资源分配不合理导致延误危机处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下行政协调机制的构建

1.政府内部行政协调机制的构建。

对于一个社会而言,一套行之有效的危机管理系统至关重要,因此需要构建行政协调机制来应对公共危机。政府内部层级复杂,无论是纵向还是横向都存在缺陷:从纵向来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信息获取不对等,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信息缺失或失真。从横向来看,相关部门职责界定不规范、不清晰,在应对危机时存在重叠和推诿,不能及时有效地减少危害的发生。因此,需要构建行政协调机制来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1信息传达。

我国近些年危机事件较多,一是因为信息部门工作能力不强,未能及时察觉问题;二是信息搜集方法不科学,缺乏有效的搜集、分析方法;三是信息传达失真,为了推脱责任欺上瞒下的情况多有发生。因此,行政协调机制首先要确保信息的及时、真实,且这一环节贯穿整个危机处理过程,不容许半点虚假。

1.2危机响应。

危机响应指的是在危机发生时的及时反应,这个环节的出现说明两点,一是危机已经发生;二是已经做好准备应对危机。

1.3危机决策。

作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会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事先制定多套方案来预防。当危机发生时,实际的复杂会使事先制定的方案存有利弊,而决策者在此时需要协调多种情况,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

1.4危机处理。

危机处理是整个行政协调机制的核心,这是将决策落实到行动上的重要环节。危机处理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域,这不仅会影响到许多正常工作和业务流程,还要进行及时的信息通报和资源调拨。这项工作不是任何一个部门或机构可以胜任的,因此需要有一个能够协调各个部门的行政协调机制来应对。在危机发生时,政府部门需要运用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职责来确保以上四个环节的有效进行,通过协调部门之间、部门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将危机的危害性降到最低,尽最大努力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2.政府外部行政协调机制的构建。

2.1政府与其他参与者的协调。

政府虽然是应对公共危机最主要的力量,但必须认识到政府不能凭借权力而一意孤行。因为政府同样存在缺陷,在许多问题上缺乏客观的认识,因此要认真听取其他参与者的帮助和建议,协调好与参与者的关系,共同应对公共危机。

2.2其他参与者之间的协调。

处理公共危机仅靠政府部门是不够的,只有各种力量相互配合才能有效、高效地降低危害,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企业、第三部门、媒体和公民作为参与者,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在公共危机发生时,需要各自扬长避短,实现优势互补,这样才能显现出成效。如企业能够提供一定的资金和物质支持,第三部门能够集结国内外力量。所以协调好各个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对处理公共危机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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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危机管理的概念界定

随着社会问题的日益增多,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主体,时刻都要面对不同程度的危机,而政府处理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畴的,被称为公共危机。所谓的公共危机是指“由于内部和外部的高度不确定的变化因素,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生产严重威胁的一种危险情况和紧急状态,那么能够引起这种危机情况的紧急状态的事件就是公共危机事件”。学界通常对“政府危机管理”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等同的概念,不做严格的区分。但是以张小明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政府危机管理具有双重意义。政府作为一般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的组织一样也会面临自身体系内外的一些危机状况,比如财政危机、生存危机或人力资源危机等,关于应对这些危机的管理活动是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一层含义。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这个身份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政府应对的危机是属于公共范围的,是对公共危机的管理,这属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层含义。文中使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与“政府危机管理”不做区分,且是从政府危机管理的第二个层面出发研究政府的公共危机管理。由于公共危机普遍是由地方开始引发和蔓延的,地方政府在预防、遏制公共危机中处于主导地位,本文强调从地方政府的角度分析协作式公共管理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存在状况。

2地方政府协作式管理普遍存在的原因分析

协作性公共管理“描述了在多组织安排中的促进和运行过程,以解决单个组织不能解决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协作性公共管理从方向上可以分为纵向协作和横向协作。纵向协作强调政府组织内部层级间的协作活动,政府部门直接,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横向合作强调政府和非政府直接的联络和合作,通过伙伴关系、网络、契约关系、结盟、委员会、联盟、公会和理事会,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管理者代表其组织共同制定战略,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本文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的横向协作管理。

奥图尔早在1997年就提出了为何跨越组织(例如组织间网络的管理),普遍存在且有可能增加的五个重要原因。协作性公共管理普遍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管理之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众的需求多样化和政府失灵的矛盾以及协作主体的成长造成的。

处理艰巨或者复杂问题的政策可能需要这样的结构来执行。政府面临的公共危机和问题越来越复杂。问题的环境更加恶劣,单个部门已经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更不用说严重的公共危机,协作成为了政府管理的必然选择。

基于政府直接干预范围上的局限性鼓励而不是抑制了基于网络的解决方法。随着社会和市场的发展,公众偏好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和产品而同时要求政府减少干预。此外。政府失灵一个重要的体现就在于不能为公众提供个性话的公共产品,为了满足公众的这些需求,政府只有与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协作才能做到。

政治驱动力诱导出需超越因政策目标而可能必要的联网;行政管理者经常必须平衡清晰集中的项目权威的技术需要与要求包容和更宽广影响的政治要求。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意识的增强和途径的增多,为政府横向协作管理提供了可能性;组织网络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现代化为政府间纵向协作提供了平台。

3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协作主体分析

3.1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所有社会组织;狭义的非政府组织是指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营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文中采用的是狭义的非政府组织的概念。非政府组织从产生开始就与政府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由于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的特征,在我国政府成为非营利组织获得经费的来源之一。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形式主要是采取合作和赋权的方式,关键是利用非政府组织在专业技术方面的优势,取得在危机管理中的更好效果。非政府组织在公共危机发生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整合作用,由于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以公共利益为所有活动的最后依归,能够得到公众的信任,以最快的速度和号召力整合社会闲置资源为地方政府解决危机提供协助。此外,非政府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社区中的活动频繁,为地方政府解决公共危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诚信机制的缺陷和公民志愿精神的缺失成为非政府组织走不出的困境。公共危机的管理中,政府仍然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参与主体起监督和指导作用。然而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甚至不能避免组织内部的寻租行为,更不用说能很好地监督和避免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谋取私利。

3.2营利性组织

营利组织主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在地方治理理论中,企业作为政府协作的对象,主要以外包和委托的形式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营利性组织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利润最大化,提供的是多样化的私人物品。营利组织的高效性和对环境变化的高度适应性是区别于政府低效、反应迟钝的特点。现代政府面临的是更多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不仅要对公共危机事件作出快速的反应还要解决手段陈旧的问题。营利组织在这方面的优势弥补了政府的不足。公共危机管理是有一个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危机发生前和发生中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但在危机发生后的重建阶段,政府需要营利组织通过契约和合同的形式将政府的部分工作外包给企业去完成。政府将危机管理的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不意味着放弃所有的监督管理权。与政府的协作关系并不能改变营利组织追求私利的特性,为避免营利组织的外部不经济行为,政府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模式,以达到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我国政府在管理中往往重结果不重投入,就会出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对等的结果。

3.3公民

政府与公民的协作关系主要体现在公民和政府协调合作共同创造社会安全文化和在应对危机意识和能力上的提高。群众的危机意识、危机预防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是影响地方政府危机管理的重要因素。公民是公共危机的直接受害者,社会安全文化是需要在政府的管理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公民的广泛和积极参与下形成的,反映了一种社会的伦理和文化。在预防公共危机的管理中建设安全文化有三层次的要求:一是观念意识,主要是社会管理者和民众一起培养起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理念,只有在观念上形成了预防公共危机的意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公共危机的发生,很多危机都是在不经意间发生的;二是行为文化方面,行为文化是观念的反映,同时又作用于观念,“公民社会”的发展使公民增强参与政府管理的积极性和增加了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公民行为文化的发展为公共危机管理中快速动员社会提供了基础保障;三是制度文化方面,政府在长期的安全文化的培养和管理中形成有效地管理制度,为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提供制度的保证,为社会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出现社会、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协作关系。

4地方政府协作管理的困境

4.1公共危机协作管理的责任问题

责任是一个控制问题,明确责任是协作管理的难题。在官僚制体制内,组织的层级结构极其严密,严格规定了不同层级和职位的职责。而在协作性管理中纳入的主体本身是处于体制外的组织。这些政府组织外的组织要承担政府在处理公共危机中的部分职能的时候必然存在责任的分配问题。政府不管与那个协作主体合作都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其他主体是否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要的话责任的大小如何分配,这是协作管理中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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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这一规定将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的权力赋予给国务院,将增加或者减少乙类传染病病种的权力赋予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从这次“非典”的流行情况看,如果省级人民政府依法也可享有传染病病种的确定权,那么对于地方政府依法及时、有效地控制“非典”在广东进而在全国的蔓延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实际情况是,直到2003年4月8日卫生部才下发了《关于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的通知》。也就是说,直到此时传染病防治法才适用于防治“非典”,显然是滞后了。因此,我们建议至少应将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种确定权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

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卫生防疫机构作为组织报告的主体在发现传染病等疫情之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疫情通报和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疫情,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虽然法律用“应当”、“及时”、“立即”等词表达了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高度重视,但是该法并没有设置具体的程序制度给予充分的保障。因此,我们建议以现代行政公开理念构建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和公布的程序制度,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得以实现。

三、传染病疫区的宣布及其紧急措施的实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并在疫区内采取法律规定的紧急措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宣布传染病疫区以及采取各种紧急措施对于防治传染病的流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行政紧急权力与公民合法权利之间的张力如何缓解?该法律没有作任何规定。因此,我们建议应当在确保行政紧急权力有效行使的前提下,引入行政法上比例原则的法治精神,设置公民参与行政紧急权力的行使过程,将行政紧急权力对公民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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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施工现场出现工程机械故障情况,应做好事先预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工程机械正常运转。具体预防措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档案。根据工程机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工程机械档案,包括零件目录、使用方法和维修手段等各种基础性资料,同时还要制作相应的登记卡,以便将维修时间、维修地点、维修部位和零件更换等信息详细记录下来,这样不仅能够充分了解和掌握工程机械的实际运用情况,还能给日后的维护检修工作提供强有力参考依据。

(2)维护保养。施工人员对工程机械的维护保养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这主要是因为工程机械在长时间使用的情况下,极易发生磨损与擦伤等现象,使得施工效率不断下降,最终导致机械故障产生。针对这一情况,施工人员一定要做好工程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3)业务素质。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工程机械设备的不断革新,人们开始对工程机械维修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施工单位应组织所有维护人员展开相应的培训活动,以有效提高专业化能力,增强自身业务素质,这对于工程机械施工现场的应急维修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应急维修方法:

(1)塔吊起重臂与平衡臂折臂。首先,立即停止塔吊动作,并根据抢险方案采取与之相适应的焊接措施,接着紧固塔吊结构,也可以运用连接手段将塔吊结构与其他结构有效结合在一起,避免因塔吊拆除或倾翻而导致意外事故产生;其次,采用2台起重机,1台锁平衡臂1台锁起重臂,注意其中一台机械要将平衡力矩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以防止发生因力倾翻情况;再次,严格依照抢险方案顺序执行,把处于平衡臂与起重臂内的变形连接件提取出来,利用气焊将其完全割开后,采用起重机取出臂杆;最后,根据拆塔程序对塔吊实施拆除,如果遇到变形结构,那么就要利用气焊将其完全割开。

(2)塔吊基础倾斜与下沉。首先禁止塔吊的所有动作,再适时锁紧回转机构,以便防止转动情况发生,最后根据塔吊的实际情况做好地锚的设置工作,严格控制塔吊基础倾斜与下沉。

(3)塔吊倾翻。首先,在不损坏塔吊失稳受力的基础上,采用焊接方法与连接手段来提高平衡力矩水平,以有效避免塔吊倾翻;最后,合理选用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起重机,根据抢险方案逐步拆除塔吊,如果遇到变形部件,就要利用气焊将其完全割开。

1.2应急维修技巧

拧螺栓、拆轮胎与割轴承等均属于工程机械的应急维修技巧,这些技巧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拧螺栓。在工程机械维修工作中,拧螺栓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因为施工现场没有合适的扳手,所以使得机械零部件的拆装无法顺利完成,特别是从国外购买的螺栓。为此,工程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对拧螺栓方法做适当改进,例如在扳手大于螺栓的情况下,应合理选用一些铁丝和铜皮等材料垫于扳手内部,接着逐步增加气力做机械拆装工作;在扳手小于螺栓的情况下,应合理选用锉刀来扩大扳手开门口,这样便于拧动机械螺栓。通过上述拧螺栓方法对工程机械进行拆装,不仅可以及时处理相应的机械故障问题,还可以有效延长扳手的使用周期。

(2)拆轮胎。拆轮胎在工程机械的应急维修中是一种极为艰巨的任务。由于轮胎具有使用周期长、维护保养不易等特点,使得轮辋有锈蚀现象产生,长期下来就会导致轮胎与轮辋紧密相连在一起。若维修人员单纯采取行走碾压或放气措施对轮胎进行拆卸,那么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针对这一情况,维修人员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拆卸方法,例如可先将锁圈取出,然后把水灌入轮胎和轮辋中,这样有利于提高效果,接着于轮辋中间插入适宜的铁棒,利用钢丝绳绑紧后,采用起重机展开起吊作业,这样便可以完全分离轮胎与轮辋。

(3)割轴承。大部分工程机械的连杆轴承都极易产生问题,而且连杆轴承在损坏后因轴承外圈无法与连杆孔分离,所以必须采用钢锯或切割机进行切断,但由于外圈过于坚硬,导致实施过程中打滑现象严重,这给机械维修带来了一定难度。维修人员面对这一情况时,可利用台钳紧固连杆,接着选用重型套筒扳手套住轴承外圈与连杆轴承,最后逐步夹紧台钳,以完全显露轴承外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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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现状

1)由电源导致的设备故障。较长的供电线路,不稳定的供电电压,不足的功率,另外,供电系统的传输线路有断路、短路等现象的出现,尤其是经常发生由于瞬间过压、供电错误导致损坏了设备的现象。除此之外,高速公路所通过地区的地形、地貌存在差异,特别是山区地形的存在,导致高速公路无法供电或者供电不足的现象,因此为其维护制造了困难,一旦发生设备维护问题,也无法及时对其进行维护,导致了设备可能发生故障,增加维修的成本。2)机电系统维护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目前而言,我国在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方面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这一问题的存在造成了机电系统的各项指标衡量无法量化,也无法客观评价维护人员的工作。更为重要的是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集IT设备、网络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电力设备、监控设备、收费设备、通信设备、消防设备于一体,其中很多设备属于高精度智能设备范畴,当出现机电设备故障时,原因很难被找到,影响了机电系统维护顺利进行。3)机电系统的设备没有统一。根据调查可知,大多数高速公路机电设备缺乏统一性,并不是配套安装的。每个设备的兼容性也不同,有的兼容性大,有的兼容性小,因此在其维护中产生了各种问题。机电系统设备不统一会造成混乱现象,有的图像可以呈现在一个设备上,但是却在另一设备上无法显示,因此无法进行资料调阅。因此,必须选购和安装统一的机电系统设备,才能保证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高速公路正常运行。4)机电系统设备的管理人员的问题。高速公路某些路段机电系统设备管理人员存在工作态度问题,缺乏责任心,无法及时解决机电设备出现的问题,且没有一个完善、可行的监管制度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造成了机电系统无法及时发现问题,也没有进行确切的排查,导致许多问题一直存在,为其系统运行留下了隐患。

3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的模式

基于以上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现状进行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其维护中存在诸多问题,必须建立一个切实有效的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模式。1)建立准入制度。一般情况下,因为机电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机电系统故障比较多,所以,必然要对设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同时要对机电设备建立一个统一规范,并且根据规范进行设备采购或调试。在科学技术的指导下,构建一个机电系统设备的数据库已经成为可能,因此对机电设备进行分类和整理,在进行设备检测时着重检测其设备质量,同时要建立一个健全的设备质量检测体系。并且要将质量好的设备单独记录下来,为下一条高速公路建设奠定基础,以此促进高速公路的安全、顺畅运行。2)选择信誉好的维护企业。我国的高速公路管理包括很多方面,工作繁多而且复杂,因此,有时会选择一些机电系统维护企业来对其进行管理,那么在选择过程中就需要选择信誉好的维护企业,才能保证其所拥有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较高,这样在实际维护中就可以较大程度地将成本减少。3)加强监督和管理机电系统维护人员的力度。有很多的机电维护中出现的问题都是因为维护人员没有较强的责任心造成的,因此不能及时维护机电系统,而且也不能对问题进行及时排查。针对这一问题,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制度和人员考核制度,对维护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另外,要为维护人员提供便利的条件和维修工具等,更要为机电系统维护配备充足的维护人员,以保证维护工作真正地做到位。4)注重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日常检测及维护。注重系统的日常检测需要有一个有效的参考数据作为基础,以便可以准确判断出其设备是否在正常运行。同时要对设备运行的环境进行检测,注重地质变化,运行环境是否干净,是否有鼠害现象等,从细节中对其进行检测和维护,可以避免因为这些微小的问题导致大的故障。5)提高机电工程系统维护人员专业水平。机电系统维护人员的素质及专业技能直接关系到维护工作是否可以有效进行,因此,针对很多维护人员专业水平不高的问题,必然要对其加强技能培训,不但要使其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同时也要具备较高的维护技能。另外,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与维护人员进行技术交流,针对在维护中遇到的难题和不足,可以交流解决,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