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9 17:51:0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乡镇汛期安全工作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当前,雨季即将来临,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为进一步加强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周树云为组长,副镇长胡伟、宣传委员黄顺林为副组长,王鲲鹏、秦先彬、王杨、李宏图、秦科友为成员的***镇煤矿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王鲲鹏任办公室主任。各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矿长、主要控制人)特别是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煤矿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防汛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有“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的观念,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严格组织落实,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
一方面,各煤矿企业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三防”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发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及时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煤矿不因汛而淹井和死人;另一方面,煤矿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并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再一方面,各煤矿应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管理,排查并治理各类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对矸石山实施监控,一旦有险情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周边居民在第一时间撤出危险区域,确保安全。
三、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各煤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防治水有关规定,健全防治水责任制,落实防治水措施。对矿井内的采空区积水、矿井周边小煤窑的积水要进行调查、观测、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凡矿井水文地质和老窑(小窑)不清,有发生透水可能的采掘面坚决禁止采掘;各煤矿要制订矿井防治水和防汛紧急处置预案,补充和储备防排水设备和物资,确保矿井排水设备及设施完好,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各煤矿要加大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煤矿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和职工的防汛、防灾的思想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胡可任组长,副局长邓仁高、周宁、贾枫、王安全任副组长,局各科室科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安全科,由蒋廷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全县交通系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整改,进一步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提高预防事故的水平和能力。力争不发生重大事故,杜绝发生特大事故,确保重大节假日、重点时段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面实现市交委、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我局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隐患排查范围是全县交通系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公路及危桥。
(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1.道路运输
(1)取得有关经营、运输合法证照、资质情况;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取得合法证照资质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情况。
(2)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清理个人挂靠车辆情况。
(3)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4)车辆学习检查制度,车辆性能安全技术标准,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应报废车辆依法办理报废手续情况。
(5)“三关一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的有关要求及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情况。
(6)对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和驾驶员按规定在沿途休息监管情况;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行车过程动态监管情况。
2.水上运输
(1)水运企业经营资质情况
(2)渡口渡船责任落实、渡口审批、渡船适航情况。
(3)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船舶返航、船员适任情况。
3.公路及危桥
(1)从事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保通方案的有关情况。
(2)道路设计、建设和维护情况,以及险要路段的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正常使用情况。
(3)施工技术监理专职人员落实情况,以及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4)县内桥梁的检查及整治情况。
(三)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执法相结合,严格审批,加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的根源。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安全质量信誉考核。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5.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相结合,重点抓好当前全国“两会”期间,8月份“奥运会”期间,以及今年长假调整后等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工作,促进全年交通系统安全工作。
6.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相结合。
四.工作步骤
**年,我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各企、事业单位要制定督查方案,领导带队到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车船进行督查,纠正违法和违章行为,确保“两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2.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3月底,各企、事业单位内较突出隐患必须按期整治完成。暂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在4月份前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安全监控。
第二阶段(5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特定时段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特点,重点排查隧道、公路边坡、航道等隐患,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在“奥运会”期间,要制定督查隐患整治前期工作方案,确保不因隐患未整治发生重特大事故。
第三阶段(10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运输任务重、易出现抢工期现象和冬季多发雨、雾、冰、雪天气对交通运输、建设安全影响较大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严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坚决查处违章行为。
2.强化公路、航道维护与通行安全的监督管理。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教训,拟定和施行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要确定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迅速做出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头。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即码头船舶、通航水域的安全;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的安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局机关将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础和生产一线加强监督。
(三)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一、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根据省市县“回头看”工作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实际,我局认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计划。一是以全县国、县道路桥梁重点地段为重点制定计划。在计划制定中注重考虑各县道存在的道路隐患点及桥梁存在的历史隐患。二是以客、货运输企业(含危货)、公交和出租汽车企业、维修企业(特别是二级维护企业)、机动车培训驾驶学校为重点,针对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主汛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等为内容制定计划,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
二、完善回头看相关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道路巡查制度、各货运公司、维修企业、车站日常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公路桥梁日常检查制度、养护管理站巡查养护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并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实施工作。
我局运管各稽查组坚持每日上路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有违规违法车辆及时准确地上报所里,并准确地填写巡查记录、对车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各货运源头和车站,安排了专人进行监控、巡查,出现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我们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所辖运输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点,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实施,保证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
我局各养护管理站坚持每日上路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地上报段部,并准确地填写巡查记录。对各管理站所辖路段的危险路段和地质灾害点,安排了专人进行监控、巡查,出现险情及时处理并立即上报。段部不定期对所辖道路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点,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实施,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行。
养护段桥梁养护工程师每月对所辖全部桥梁进行了经常性检查,认真对每座桥梁的基础、墩台、梁拱、护栏等各部件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经常性检查记录。对桥梁的技术状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保障桥梁安全。
三、切实搞好安全培训
组织客运车辆驾驶员(含公交、出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学习,真正做到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驾驶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防范思想提高、安全行车意识提高、安全行车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以雅西高速客运、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汛期行车安全管理措施,把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规范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并保证抓出成效。加强客运包车、加班车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高度重视学生包车、旅游客运包车的管理,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驾驶员和车辆从事包车、加班车运输,严禁异地包车,严禁线路不清、路况不明盲目包车,要严格客运包车牌、加班牌的发放,严格实行趟次包车签单制度,严禁乱开包车牌、擅自延长包车时间,严禁将包车牌、加班牌交由企业自行填写,确保加班车、包车的安全。城客股督促公交公司、出租公司认真落实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工作要立足“控制重大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总量”这个重点,以事故教训为教材,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提升驾驶员反恐防暴意识和紧急处置能力,把驾驶员安全责任扎扎实实落实到每一趟次的运输生产当中,最大限度消除人为造成事故的隐患。对所属车辆技术状况及时加强排查,配齐公交车上安全锤、灭火器等随车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各线路车辆动态安全监管责任,防止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品上车引发安全事故。
四、全力做好路面整治工作
在路面运输砂石车辆整治中,我局运管、路政、养护段认真做好砂石车辆抛洒物路段调查,联合水务局、公安交警和各相关乡镇作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安排养护段各及时清除路面抛洒物,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在对所辖国县道路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我局养护段认真对每条道路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如波形护栏缺损、枯死行道树、路面防滑性能差等,都仔细进行了统计和上报,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建议。对安全隐患,及时安排机械人工和资金,进行了排险工作,如荥岗路鹰嘴岩路段高岩垮方的巨石,及时采取爆破清除等措施,消除路面障碍,保证了道路畅通,共投入整治资金5万余元;上半年安排资金5万多元,对国、县道枯死行道树进行了砍伐和截枝,保障了道路通行安全。
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集中开展汛期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安排、有活动内容,确保了汛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
按照文件统一部署,质监局以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是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大检查方案内容逐项检查,分别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情况;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档案建立情况以及特种设备运行保养记录等进行逐项检查。真正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即落实企业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人员有操作证;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验。
三、积极开展“三进”活动
质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镇和两个工业园区、县城王府井商住小区、中学校等单位开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三进宣传活动。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和管道为重点,对特种设备安全常识、使用注意事项、雷雨季节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了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广大人民和企业充分了解有关特种设备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准确把握汛期特种设备安全预想预防的重要性。
四、行动迅速、检查到位
由分管副局长带领的监察、稽查和法规人员,从7月下旬开始到国庆期间,组织安全检查组16个,出动安全监察57人次,进行了摸底式安全大检查,陆续检查了辖区内3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侧重于气瓶充装,起重机械、危险化工企业和电梯维保)。共检查特种设备177台(其中锅炉8台;压力容器78台;电梯65台;起重机械12台;场厂车辆4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查出隐患18项;已整改17项(凤凰天然气气瓶充装许可证正在申办过程中),整改率为95%,期间还会同县住建、安监、消防等单位对王府井商住小区、荣新商住小区、县行政中心、县客运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其中检查出来的一些问题要求使用单位立行立改;还在8月底对县内游乐场所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有特种设备范围内的游乐设施。
五、存在问题与整改落实
通过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如下问题。
管理工作方面:
㈠、个别企业尚未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未及时修订不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不符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没有实际操作性,演练不能如期进行;眼帘的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
㈡、设备档案:设备台帐不规范,过于简单,项目不齐全,不能一目了然地体现每台特种设备的安全状态、检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
㈢、人员档案:个别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证件管理不规范,有超期未复审以及无证上岗现象。
特种设备使用方面:
㈠、特种设备主体及安全附件不按时报检;
㈡、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不符特种设备操作要求;
㈢、部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设备停用报告不按要求办理;
㈣、个别企业资质提供不全。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9月7日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部署视频会议和9月9日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深刻汲取“8.31”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确保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稳定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有序推进,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把握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对病险水库、塘坝、水池运行安全管理、水利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水库防汛措施落实、泵站安全运行等进行重点检查。
(一)已成水利工程检点。以已建水利工程日常运行安全为重点,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要求,全方位检查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大坝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落实情况以及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安全情况、各类安全监测设施运行状况、水库管护人员日常巡查情况、防汛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应单位及时完成整治,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检查小微水利工程重点检查后期养护情况,效益发挥过程中是否存在大坝漏水、蓄水漫坝等现象,发现险情及时责成乡镇降低蓄水位,安排人员24小时监管值守,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在建水利工程检点。对甘沟水库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全时段、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安全检查,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对高处坠落、坍塌、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采取了防范措施,是否规范了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同时,要对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防汛等安全管理一并纳入检查内容,检查施工企业制定工程项目建设防汛预案,确保汛期施工安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责成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整治措施并限时整改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施工安全。
(三)防汛安全检查内容。以在历次检查中发现但尚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防汛安全隐患为重点,检查乡镇是否做好辖区水利工程管理、指导工作,对排查出了隐患是否及时治理,辖区防汛预案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以及应急演练情况、防汛物资准备情况、值班值守情况及软件资料收集情况等。
(四)供水安全及水管所安全检查内容。检查两个供水厂及下水水管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消防安全、供排水管线、管道、渠道,抽水泵站运行安全情况。检查定期对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改、供水设施设备经常性维护、编制供水应急预案、成立相关工作预案(含领导小组)、水质水量达标情况。
四、时间和范围
专项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结束。(10月15日前报市水务局质量安全监督科近期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
整治范围: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病险水库、塘坝等安全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属单位、机关股室要树立安全责任“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安全工作的关系,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检查人员要按照要求、服从安排、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做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改全落实,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协调,推进工作。要把大检查工作与“打非治违”和安全执法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加强与乡镇的沟通,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我县防雷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
我县是雷电活动和雷击灾害多发地区,年平均雷暴日数27天,最多达40天,为全市最高。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设施大量增加,再加上气候变化剧烈,雷电的频次和强度明显增加,雷电产生的电磁波和电火花极易触发雷电灾害事故,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规范防雷安全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是确保防雷设施发挥有效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雷击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把防雷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重要日程,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防止重特大雷击安全事故发生。
二、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各项措施
(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煤矿、物资仓储、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电气装置、计算机信息系统、学校、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其它需要防雷的一、二、三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装置。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按照国家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新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应装未装的,要抓紧进行整改,赶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安装完毕,确保汛期防雷安全。
(二)凡在我县境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必须获得省以上气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工程建设单位筹建防雷工程时,应当选择具有相应防雷工程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在工程实施前应到县气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核准手续。禁止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从事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业务;禁止超越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范围承揽防雷装置设计和施工业务。
(三)认真落实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报县气象部门审核,未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的建设项目,相关部门不得交付施工。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须立即停止施工,补办防雷审核手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接受县气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建设单位未取得《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的,住建主管部门不得发给《交付使用通知书》,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依法加强防雷设施年度检测工作。防雷安全检测是国家强检项目,对依法必须安装防雷装置必须进行定期安全检测。原则上每年检测一次,其中对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设施每半年检测一次。县气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下列重点单位的防雷设施加强定期检测和督查落实,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
1、易燃易爆及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含石油、化工、雷管库、炸药库、烟花爆竹库、液化气站等;
2、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含学校、医院、商场、网吧、体育场(馆)、居民小区和各类办公场所;
3、电子设备集中场所。利用计算机网络办公的计算机机房、服务大厅、教育、卫生、财政、税务、银行、保险、移动通讯、联通通讯、电信等,以及其他需要进行雷电防护的相关单位;
4、电力、广播电视及通信设备。含电力生产企业、广播电视设备及各类通信基站等;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设施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三、预防为主,切实做好雷电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气象部门要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雷电天气、雷电落区和危害等级、大气电场等雷电监测分析和预报警报业务,加强雷电监测、短时和临近预警预报以及雷击森林火灾预报,提高雷击天气的预报警报水平。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话、广播、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手段,及时雷电灾害预警信息,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提供支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防雷意识、采取避险措施提供帮助。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雷电灾害,有关乡镇和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雷灾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各承担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考核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依法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前期全县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基础,各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依法监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排查、治理、督查和配合工作,全面开展督查。
三、督查内容
县委召开的全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通知》通政发[]1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办发[]7号)和《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10号)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考核与综合督查内容:
1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行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10号)文件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和完成情况;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人员和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分工,信息调度统计工作制度等情况;针对“安全生产月”北京奥运会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生产特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和瞒报事故情况;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投入,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企事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
5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基础业务和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6各类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建档、治理情况,暂时难以整改完毕的否已落实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否加强了监控监测。
7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治理内容、措施和时间情况。
8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二)专项督查与依法监察:
1非煤矿山、冶金专项督查: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与管理情况;冶金企业防喷溅、灼伤、煤气泄漏中毒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2危险化学品专项督查: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整治,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反“三违”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3烟花爆竹专项督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
4道路交通专项督查:加大道路交通违章查纠力度,加强管控;依法取缔非法运输,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证经营、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打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情况;客运“三关一监督”落实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安全管理情况;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交通局负责。
5铁路专项督查:公铁平交道口安全措施及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经济局负责。
6建筑施工专项督查:各类建设工程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检验、使用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7城市燃气专项督查: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建设局负责。
8消防安全专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及运行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等情况;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
9水利电力专项督查:水利工程和小水电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治理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渔船取得合法检验证书和登记证书情况。县级管理的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水利发电厂主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水利电力局负责。
火力发电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县安监局负责。
10农业机械专项督查: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持证的管理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农业局负责。
11特种设备专项督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县质监局负责。
12民爆器材专项督查: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经营企业违法经营、其它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使用民爆器材企业的安全条件及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
上述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具有执法主体责任的部门在专项督查工作的同时依法实施监察,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安全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及时消除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处理。安委会办公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对前期部署的各项工作严格考核,务求真实,对前期工作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及部门报县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认真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于月日前,制订下发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并将有关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将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县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等。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全面排查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为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治理分工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和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组织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市交通、规建等部门做好道路设施、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运、使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市交通局负责道路设施、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市规建局负责组织建筑施工领域、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燃气以及公园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市经贸局负责组织民爆器材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河道采砂、渔业生产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
(八)市国土局负责组织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非法矿山的排查、取缔工作,以及探矿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九)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供电局负责组织电力企业、电力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一)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二)市文广局负责组织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保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三)市质监局负责组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四)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及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五)市民宗局负责组织宗教寺庙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六)*经济开发区负责组织辖区内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七)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对以上除外的其他行业、领域和辖区内的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步骤
整个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或具体指导意见,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或指导意见请于20*年4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20*年全年)。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第一时段(20*年4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第二时段(20*年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12月)。市安委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将各责任单位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体情况请于20*年11月1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排查治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各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这项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市安监局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等,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截止到现在今年共办理起重机械使用备案92项,共有监管在建工程项目96项,其中今年新开工已办理安全备案项目66项(面积66万平方米)。3家液化石油气公司和有53家液化石油气经营门点,7万多个液化石油气用户和8万多个液化石油气钢瓶,一家管道天然气公司(川东燃气公司)在县城及乡镇已经铺设天然气主管网37公里天然气和庭院管网110公里,拥有9400个居民用户,170余家商业用户,8家工业用户。11个拆迁工程。
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开展情况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积极完善各项制度。为了严防建设工程领域的突发性事故,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县建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县建委防汛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塔吊、施工电梯等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按照市住建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一月份下发了《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月份下发了《关于抓好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四月份下发了《县建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五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集中开展全县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六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季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七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汛期及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八月份下发了《关于做好第9号强热带风暴“苏拉”和第10号强热带风暴“达维”防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县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九月份下发了《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文件。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县建设工程安全工作会议,布置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同时与全县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建筑企业和4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我委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领导重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我委领导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视,年初安全科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建设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安全工作宣传教育作统一安排部署,同时多次在中层干部会议上强调安全工作。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五月底根据工作安排下发了《关于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共悬挂横幅40余条、在建工地展出黑板报3块、散发宣传资料120余份,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多渠道进行安全宣传,进一步夯实基层安全基础,增强建筑行业人员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局面。
4、积极履行职责,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为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科积极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今年共创建省级文明工地三个,市级文明工地三个,积极开展脚手架、起重机械和拆除工地的日常监管及治理,严格落实每个企业要有一名安全员持证上岗,拆除工程、建筑高大模板、脚手架搭设、深基坑要有专项施工方案,搭设人员要100%持证上岗,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除结合“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组织专项检查外,坚持每月对施工现场巡查一遍,严格要求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出入口的硬化和冲洗、沉淀池和建筑施工现场二次扬尘进行全力监督。组织安全定期执法检查20余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9份,停工指令书10份。
5、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联合县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对全县然 气市场进行安全检查,共检查3家液化石油气公司、1家管道天然气公司、53家门点,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液化气门点从业人员能持证上岗,配备了必要的安全灭火设备。对个别液化气门点的灭火器材已过期的,检查人员现场督促更换,查处了两处无证经营户,下达隐患整改通知49份,消除了安全隐患,截止目前,全县建设行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根据安全科日常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我县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安全管理机制方面:目前我委虽设立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但时间短,管理体制还不健全,由于受编制限制,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人员不足,并未经专业培训就走上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岗位,无安全检查交通工具,因此存在知识缺乏,人员少,仅靠经验管理的现象,检查频率不高等因素,制约了建设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2、监理公司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科缺少对监理企业准入、备案等有效管理手段,造成大部分监理单位特别是县外监理单位的在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缺位,监理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备、内容简单等现象,体现出施工现场监理单位人员重质量轻安全现象严重。
3、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政府每年都要下大力气引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并作为政府重点工程,大部分工程项目建设手续滞后,对这类工程如果管理稍微严格,就会有阻碍经济发展的嫌疑,管理难度较大;还有一些老旧小区旧房改造工程,回迁户和开发商签订回签合同,建设手续不能及时完善,造成边施工边办手续,此类项目施工单位无法确定,无法确定安全责任主体及主要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整改确定责任人增大了难度,由此产生了只有在其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时,才能把其纳入安全管理范围的弊端。
4、在建工程安全的投入: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时变相压低中标价格,甚至克扣专项文明施工措施费,造成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为压缩投入成本,而降低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四、工作计划及目标
为了预防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与明年工作做好衔接,我站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主题,针对目前安监工作现状,提出了明年工作具体的重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2、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对在建工程的重点项目,对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积极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计划创建省级文明工地3个,市级文明工地3至4个;
3、督促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检查,促进施工企业了解、撑握项目部的动态情况,严格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在建工地实行量化积分制度;
4、制定完善建设的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5、加强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管理,严格落实起重机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制度,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抽查、巡查力度。对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采取监督于服务之中,服务于监督之中的方法,以加强建设、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管理。
同志们:
进入汛期和煤矿变乱多发期的关键时辰。首要任务是进一步落实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委、市县政府决定召开此次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紧要大会。布置部署当时及下阶段的煤矿安全工作,具体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办法,保证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势坚持不变。书成局长十分注重和关怀的安全生产工作,亲临现场指导,并站在全省的高度,对我市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很好的但愿和要求,但愿大家认真学习、深入体会;三个产煤县县政府分担指导也就做好下阶段的煤矿安全工作作了亮相性谈话,也请大家结合各自实践,抓好贯实。下面,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看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主要性和艰难性
本年1月12日。专门听取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汇报,书记掌管召开市委六届84次常委大会时。并在会上强调指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最大的民生工程,必需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书记还要求:安全工作只要起点,没有终点。要坚持抓、果断抓,抓过甚都不为过,抓与不抓纷歧样,抓没抓到位纷歧样;要增强煤矿、交通、危化等重点行业安全工作。市煤矿和非煤矿山数目多,并且高瓦斯矿井多,一些正在整合的矿井业主受好处驱动,只顾生产,往往无视安全,要重点增强监管。书记的发言深入指出了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性和需要性。
市煤炭资本非常丰厚。煤矿安全历来是市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还以煤炭为主体的动力财产也是市重点支撑和优先发展的四大财产”之一。因为煤炭生产是一个高危行业。虽然我市煤炭安全生产情势总体较好,然则煤炭安全生产变乱时有发作。特殊是本年以来,全市煤矿已发作变乱8起、灭亡8人,与上一年同比多发作2起、多灭亡2人。按变乱类别划分,顶板变乱6起,运输变乱1起,其它变乱1起;按变乱发作区域划分,2起,叙永县4起,古蔺县2起;按发作变乱矿井治理性质划分,生产矿井5起,资本整合矿井3起;按发作变乱矿井生产规划划分,9万吨及以上主干矿井4起,其他小煤矿4起。当前,叙永县已严厉超目的进度,要采取有力办法遏制变乱多发场面。还要提示的近两年我市重点主干煤矿变乱多发,上一年叙永煤矿发作4起变乱灭亡5人,本年叙永县灯盏坪煤矿在3月17日至5月3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发作2起灭亡变乱,经验非常深入。主干煤矿安全技能治理相对较好,为什么还屡次发作变乱呢?大家必然要深化查找缘由。以上这些状况都阐明当前我市煤矿安全工作还存在单薄环节,还存在很多亟待处理的突出问题,首要显示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安全投入不足。采掘掉调严厉,机械化水平低,安全基本前提差;二是灾祸严厉。全市高瓦斯矿井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多,瓦斯管治程度总体还较低。局部矿井还遭到老窑水、岩溶水的要挟;三是技能治理力气不足。虽然全市一切煤矿都装备了专业技能人员,但局部技能人员还不克不及完全胜任工作,称职技能人才缺少的场面还比拟严厉;四是煤矿从业人员本质不高、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三违”景象在局部矿井还比拟严厉,零散变乱还呈多发态势,建立矿井抢工期、抢进度、轻质量的景象时有发作。此外,局部煤矿业主安全认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办法不到位,无视安全规则,幸运心思严厉,不足社会责任感等。对这些问题,大家要惹起高度注重,果断避免自觉乐观思想和麻木涣散心情,准确处置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一直把矿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果断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采取有力办法果断遏制煤矿变乱多发势头
全市各级各部分和各煤矿企业必然要依照书成局长的指示和要求。细化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增强治理。结合我市实践,要严厉执行“三个一概”即:对煤矿安全检查一概执行暗查暗访,对发作变乱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一概依法顶格处置,安全生产经费一概予以保证)果断遏制煤矿变乱多发势头,果断避免重特大煤矿变乱的发作。当时,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持续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上的相关工作要求。对达不到复产复工要求的矿井果断持续停产整理,严厉逗硬复产复工前提。严禁放宽规范验收恢复活产、技改功课。
二是要深化开展煤矿安全质量规范化建立工作。以此提高煤矿安全基本前提,将规范化工作常态化、准则化。加速安全高效矿井建立及瓦斯管治示范矿井建立。促进矿井实质安全建立。要学习借鉴福建、江西等省煤矿安全治理做法,对按期审核规范化滑坡的企业,果断施行停产整改。要严厉执行变乱矿井从新审核达标和建立矿井不达标不予申报完工验收准则。
三是要持续深化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从严打击“三违”即:违章批示,果断打击和防备不合法生产、不合法建立行为。违章操作,违背劳动规律)行为,有用遏制顶板等普通变乱频发的趋向。要增强县、乡两级县政府煤矿“打非”工作的责任,对打击不合法违法行为不力、不合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办、安全生产次序紊乱的当地,特殊是存在资本整合矿井边建立边生产及长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严厉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要突出抓好瓦斯管治工作。坚持根绝瓦斯超限,结实坚持“瓦斯超限就是变乱”理念。严禁超限功课。要施行“可保尽保、应抽尽抽”瓦斯管治战略,突出矿井凡具有前提的都要开采维护层;可以抽采瓦斯的都应抽采,做到抽采最大化。要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管治十二字方针,将工作面由高瓦斯形态卸压抽采到低瓦斯形态后,再进行采掘功课。要执行瓦斯浓度到达规则值就主动断电的准则,保证监测监控系统真实、准确、牢靠。依据通风和抽采才能布置产量,保证瓦斯不超限。要落实“高投入、高本质、强技能、严治理、厚利用”瓦斯综合管治办法,切实保证投入,提高本质,强推技能创新,严抓流程和现场治理,增强综合应用。要开展煤矿瓦斯集中管治专家会诊工作,按市级相关部分结合编制下发的市煤矿瓦斯集中管治专家会诊工作方案》近期市大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发改、市经信委参与,组织专家组对全市30对高、突生产矿井,逐矿进行瓦斯管治专家会诊工作,催促指导煤矿企业具体排查煤矿瓦斯管治安全隐患,落实瓦斯管治防备办法,根绝重特大瓦斯变乱的发作。别的,还要严厉落实书成局长提出的凡存在瓦斯管治八种不到位景象一概破产整理”要求。特殊是对防突机构和人员不健全,两个“四位一体”办法未落实,高、突矿井无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巷,不按规则开展煤层突出风险性判定,应建抽采系统未坚持或运转不正常,非正轨工作面安插等安全隐患问题,各县要认真组织排查清算,该停下来的要果断停下来。假如隐瞒或庇护,由此发作安全变乱的要从严追查责任。
五是要严厉落实预防水规则。全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分和煤矿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煤矿安全规程》预防水规则和省局《预防水施行细则》把握新要求、新规范。汛期到来前组织对曾经确定的水灾矿井进行具体排查。一、二级水灾矿井要具体完成矿井水文地质查询工作,逐矿落实预防水规程规则和省局施行细则的要求。岁尾前。完善预防水办法,并经过省煤矿预防水中间组织的专项评审。
六是要规范煤炭资本整合工作。当前古叙矿区整合项目单矿矿业权已基本处理。市、县相关部分要积极帮扶指导并争夺省上有关部分的支撑,煤矿企业要抓紧完善建立手续。力争尽早进入开工顺序。已完善开工手续的建立项目,要集中精神搞建立,严厉按设计施工,并落实安全设备设计“三还”要求,保证能在限制工期内完成建立任务。对有发展潜力而建立资金坚苦的企业,要积极采取融资或银行借款等方法处理;对资本储存前提差、储量不足或灾祸严厉,没有建立投资价值的矿井,应尽早抛弃。煤炭开采是高风险、高投入的财产,假如资本欠好、或灾祸严厉且在现有技能程度下不克不及有用管治或管治本钱过高,就完全没有投资的需要,请各县县政府和市、县相关部分作好分类指导。
七是要积极推进“六大系统”建立。催促完善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人员定位系统建立的还。催促示范矿井加速建立进度,要依照国家和省上要求抓好示范矿井达标工作。完成岁尾前至少建成1个采区紧要避险系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