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包合同模板(10篇)

时间:2022-09-12 05:38:3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个人承包合同,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个人承包合同

篇1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篇2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食堂托管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共识,制定本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夜餐以及其他餐饮保障。

2、乙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原材料由甲方抽检。乙方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甲方审定,定期向甲方提报采购明细。

3、供餐模式:实行套餐制。按照投标要求,早餐每人不低于3元(火烧,包子,油条,稀饭,鸡蛋,咸菜,可选择),午餐、晚餐不低于8元的标准(每人每餐荤菜两种,素菜一种,外加馒头或米饭选择,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负责采购、运营管理,乙方先期垫付一个月原材料采购资金,营业额归甲方所有,水、电、天然气、保洁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每月25日支付乙方管理运营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务酬金总额=总营业额×百分比(按照就餐人数确定比例),乙方于每月20日向甲方提供发票单据。乙方用于支付工人工资、保险及福利、卫生安全用品、车辆耗损、燃油费、通讯费、办公用品、员工培训、体检、服装、一次性物品等费用。

三、合同期限

1、合同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须于 月 日开始派驻工作人员进驻-餐厅,甲方开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续签新的合约;若无法达成一致,乙方必须等甲方找到另一家供应商后,配合甲方交接完撤出,但甲方必须按照原先的合约,支付人工费和管理费。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内容,同时做好指导与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食品卫生及管理方式,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就不合理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3、员工凭就餐劵或就餐卡用餐,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就餐人数,如遇加班、放假等非正常因素应提前告知乙方。

4、乙方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等各项安全制度,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5、乙方须在第二个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原料采购明细及相关费用清单,甲方核对无误在5日内全部结算给乙方。

6、甲方提供厨房、厨具、厨房设备等用具,食堂用水、用电,天然气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免费为乙方食堂工作人员提供住宿。

7、固定资产所有权属甲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甲方规定期限予以报废。各种报废的固定资产、耐用品及其他由甲方购置的物资,全部由甲方处置。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乙双方须定期对餐厅现有各项资产进行数量、使用年限等项目进行清点。遗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8、食堂所有厨具及厨房设备,如自然磨损及消耗甲方负责维修及添置。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之厨房、餐厅,遵照甲方书面通知的售餐流程、售餐标准向甲方和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餐饮服务。逢遇重大的招待活动,乙方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餐饮服务。乙方食品供应不得低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乙方食品供应连续多次达不到材料量化标准的,甲方可依制约责任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负责食材采购,供应商货送到餐厅乙方安排仓管员与主管验收数量、价格、质量并签字,出现数量不符、价格明显高与市场价的情况,对乙方考核100—300元,甲方派管理员参与管控。乙方需建立完善的食材采购制度,以及妥善保存原始进货票据,以备甲方查验、审核。甲方负责支付食材供应商的货款。

3、乙方采购食品,一律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要求三证齐全。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核实确定的,甲方将立即终止本合同,并乙方需赔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1)出售变质、有毒食品,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采购及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食材,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3)导致员工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生、熟食品留样48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相关原因。

6、乙方接受甲方卫生监督管理,并接受甲方对餐厅、厨房卫生整改要求。乙方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制作和食品卫生的检疫,检疫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结果上报甲方备案。卫生监督所日常检查,卫生许可证的年检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7、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装由乙方自理。

8、乙方食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9、乙方须负责所承包厨房、餐厅内所有区域的清洁工作,并达到甲方之清洁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餐厅内使用的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10、乙方应在不违背国家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遵照甲方特定的员工餐厅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制度和账册。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对食堂的各项原辅材料消耗、费用支出记好帐册,随时供甲方查阅。

1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就餐时间规定,不得随意提前开餐或提前收餐(甲方有特别要求除外)。逢特殊情况甲方指定乙方延迟供餐或加餐的,乙方应予以配合。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

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3、乙方要注意节约用水,电及天然气,要服从甲方的管理,一律禁止长流水,长明灯。

14、乙方要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虚心、耐心听取餐厅管理及就餐人员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与指导。

六、其他事项

1、随着甲方就餐人数的变化,甲乙双方可协商增减食堂工作人员数量,外包费用亦随增减人员增减。

2、双方发生纠纷,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裁决。

3、双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事项,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者,以补充协议为准。

4、合同期满后双方若无异议可协商续签。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组织机构代码:

电 话:

乙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年 月 日

个人承包食堂合同范文二甲方

立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根据教育部教财(1999)14号文件“关于围绕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培养和发展教育市场体系”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学校食堂,承包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全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_元整,于合同签订时一次交清。承包期间乙方需向甲方交卫生保证金5000元;财产保证金5000元。承包期满未出现食物中毒、财产损坏、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出现上述问题,视情节在保证金内扣除。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三、甲方要求乙方法定代表人到甲方食堂具体负责管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确保校园整洁,遵章守法,维护学校名誉。服从创建、治

安等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做好“门前三包”及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后果由乙方自负,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乙方承包期间,应多动脑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如出现服务态度差,不能保证正常的伙食供应,师生意见大,反映强烈,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承包金。

六、乙方为学校食堂卫生、防火、治安第一责任人,须服从甲方保卫、后勤、门卫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乙方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聘用外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七、合同期满甲方组织重新招标,乙方若需继续承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投标,若未中标,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5天无条件移交房屋及有关设备。如强行占房,甲方有权按原承包价双倍收取占用金,并且依法强制搬出。

八、甲方提供水、电源,费用由乙方按实际使用量与甲方总务处结算,超过三个月不结算费用,视为乙方违约。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得私自乱接电器,超负荷用电。

九、乙方经营中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学校总务处、校医室的卫生检查监督,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

十、乙方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十一、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投标承诺,服从甲方统一领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遵守校规校纪,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室外延伸服务;不得在校园内对外服务。

十二、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位置,如乙方确因经营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承包期满,甲方将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如果损坏,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

十三、乙方中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若擅自变更经营者或改变服务性质,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四、承包人因故需终止合同,须提前2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5日内必须撤离。

十五、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壹万元整。

十六、本次招标的公告、招标须知和中标方投标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体同等效力。

十七、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房屋毁损,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合同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二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定日期:

见证单位:

见证代表(签字):

个人承包食堂合同范文三甲方: 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为了完善甲方食堂管理,提高职工膳食标准,为甲方员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甲方同意将职工食堂包由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方式

二、 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职工食堂,负责供应甲方职工早、午两餐。乙方必须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同时,在甲方有特定需求的情况下,根据甲方指令提供接待餐业务。

三、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 年。期满后,如甲方须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场地使用及费用承担

1、甲方承包给乙方经营的食堂位于办公楼七楼(建筑

面积 平方米)。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食堂经管管理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和器物。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及厨房用品配齐,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食堂经营管理中的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方自行承担。承包区内的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和燃气费,由甲方负担。

食堂经营所产生的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由乙方负担。

五、 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甲方员工为刷卡就餐。膳食供应时间:早餐:7:30 —9:00 ;午餐:11:20—13:00;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2、早餐膳食标准: 午餐膳食标准: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乙方应提前一周列出下周食谱,并报请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六、 卫生管理和环境、设施保护

1、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承包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认真搞好厨房和食堂的清洁卫生,食堂内外必须保持卫生整洁。每餐供应结束后要将食堂的地面、桌椅、工作台打扫、清理干净,并把用具摆放有序,每周进行一次食堂的清洁卫生大扫除。

2、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臵,不得随意舍弃。

3、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厨房用品具应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5、不得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6、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违反上述规定,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进行监督,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9、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类设备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七、制度的建立

1、承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这些制度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

2、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及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

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八、结算方式

九、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2、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或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3、 甲、乙双方对应付对方的有关费用,补助等,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时计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罚1%滞纳金,逾期最多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转包、分包或以变相转包、分包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

十一、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明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关于食堂管理的规定或相关制度 》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

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篇3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的土地,共 亩。以每年每亩租金 500 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 元整。若三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限 10 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 500 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 月 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土地。

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土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

八、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遇到分歧应协商解决,若达成一致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

村社

姓名

面积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20xx年,即自201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xx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201x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12月26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12月26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201x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七、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1.在合同期内,乙方有权转包该土地,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将转包合同送甲方备存;在本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乙双方和发包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村委会,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人:

负责人:

鉴证单位:(签章)

签证日期:年月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条例及其他有关法例、行政法规,经过充分协商。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一.

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

施工内容:

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三条.工期要求:

日开工,

日完工。

第四条.质量要求:

满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验收质量要求、达到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一切规章制度,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病、伤、亡等事故,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付款:

一.工程量计算方式:.按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和施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计算工程量。

结算方式:单价为:

暂估总价为:

(价格内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利润、管理费、措施费、劳动保险费、税金、节假日的人员加班加点费及一切与施工项目相关的费用。)。

2.结算程序:工程结算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时需给甲方开据正式发票。

3.付款办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下达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技术、文明施工等指标和任务,乙方必须及时完成。若因乙方原因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计划和各项指标,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经济罚款直至终止合同。

2.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不能满足本工程的施工,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清退乙方出场,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甲方的正常工作。

3.协调解决乙方施工所需的施工场所和生活场所。

二、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场应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有身份证的公民。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已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不得污染和损坏,否则必须修复和赔偿。乙方施工完毕退场后,如甲方发现需要整改的部位,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3.安全生产和安全纪律:

遵守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公司、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乙方家属、小孩和其它闲杂人员严禁以任何理由进入施工现场。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完工,手续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篇5

个人劳务承包合同模板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 楼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工费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 承包范围

现浇砼工程(综合)、支模(含脚手架、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制作、安装;预制构件制作、安装;砌砖;内外装饰装修、脚手架搭拆(含钢管、扣件);建筑拆除(含除渣)、搭建临设;零星估工和所有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除消防安装及防水工程外的所有工程)。

第三条 承包金额

承包金额的构成=单价380.00元/平方米×实收方量

本工程劳务人工费除消防安装及防水工程外,所有工程价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项目,若有,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单价已包含了管理费、工具费、机械设备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一系列费用。

第四条 工期( 个月)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第五条 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甲方工作

1.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合格。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80元一天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人工费支付

(一)按照建设方支付工程款时间点,并根据形象进度计算工作量,若达到预计工期则支付总工作量的70%人工费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计划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付款时必须扣除预支金额。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停工。

(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30日内付足总额的90%,余款60日后付清。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艺水平、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进行结算,并向乙方索赔甲方所延误的工期、信誉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劳务承包合同模板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人工费:钢筋制作及绑扎,混凝土浇注,木板制作和安装,机械安装和使用。

2、工程作用辅材包括:机械与机具、支模所用板材及架料,五金。

3、建设规模:6——10万平米,如甲、乙双方不愿合作,可协商解除合同。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正负零起后开始计算。

竣工日期:

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施工中若不

按图施工和工程质量问题、返工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

按建筑面积该项目设计图纸及该合同约定的标准事项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基础另行计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做到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米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工程款,以后付款方式以此内推,工程全部竣工后30日内付清。逾期按银行同期利率标准的4倍计息,从逾期之日起超出30日息转本按2-4倍计息。

七、保证金退还方式:保证金在乙方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之时,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八、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质、按量准时给乙方提供原材料;

2、甲方必须按照按约定付款给乙方;

3、甲方负责工程所用的三通一平及费用;

4、甲方必须购买二份保险;

5、由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6、甲方必须对乙方的所有辅材必须看管,不得任意丢失和转借,否则照价赔偿。

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图施工,对甲方所供材料必须节俭和爱护,若导致浪费返工必须照价赔偿。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约定进度安全完工,若导致质量,工期约定范围必追究其责任。

3、乙方进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必须安全文明施工,若不按施工程序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买一份保险

另注:甲方所有铝合窗、幕墙、卷闸门、防盗门安装不含在本次协议中。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劳务承包合同模板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投资控股的清镇红枫荣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20万立方标准厂房场平工程内部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清镇红枫荣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20万立方标准厂房场平工程

(二) 工程地点:清镇站街经开区

(三) 工程内容:爆破、挖装

(四) 工程方量:此标段挖方总量约 万立方米(以施工图纸红线范围内实际测量为准)。

二、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日历天 天。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管理情况、施工检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人民币元/立方米,此价款为税后价,此价款包括爆破、挖装费。所有石料不分大小,随场装车,如甲方需要分类装车,费用另计。)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三)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安全生产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进场正常施工10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 万元。20__年 月 日补 万。

2、保证金退还时间:乙方进场正常施工,并将所有施工人员的员工意外伤害险买齐后,即进场满一个月返还万元。第三个月退完保证金,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需提供等同价值以上实物作为反担保,保证金退清后,乙方无条件返还担保实物。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2、付款时间:乙方每月25日报进度完成工程量,经甲方审核

五、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际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交底、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

6、甲方向乙方提供炸材、油料,该材料款在乙方每月进度款中扣除,价格按物价部门定价执行。甲方负责办理爆破相关手续,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资质。乙方在爆破过程中所产生的震动波,造成周边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与乙方无关。

7、乙方进场后由于甲方手续不齐或农民闹事等原因造成停工,甲方承担一切损失费用。

8、乙方爆破开采后,每月最低量万方以上,甲方无条件把石材转运出去,把场地开平,施工面留给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并造成停工,一切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9、一切手续及青苗赔偿等与乙方无关。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对行人、过往车辆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环保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乙方施工中的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负责将水、电接到施工场地。

七、安全方面

乙方进场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对工人加强安全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乙方对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除保险赔偿外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30%,乙方负责70%。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令后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超过15个工作日无法进场的,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的履

2、乙方进场正常施工后,若甲方无任何正点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除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安全生产保证金 万元外,并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达到质量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标高正负15公分为达到质量标准。

2、乙方违约后,另乙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常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九、其他事项

1、如遇政府政策性的停工及自然灾害影响工程工期及停工,甲乙双方互不再追究责任。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或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向贵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3)、依法向贵阳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再根据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篇6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篇7

    一 、合同性质的认定

    如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进行定性,直接影响到处理该类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适用,是适用合同法,或适用民法等。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在学术界存在行政合同说、民事合同说二种不同的观点。行政合同说认为,农民通过与政府签订行政合同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承包期限内获得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其收益直接与劳动成果挂钩,政府以行政合同代替行政命令或指令性计划,在农业领域国家管理的方式上,行政合同管理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民事合同说认为,农地承包合同如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一样是平等主体间签订的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其实,由于我国独特的社会制度,使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适用权相分离的,这也使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为一种前所未有的、非常特殊的合同,它既有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也有行政合同的某些特征,而不是单纯的行政合同或民事合同。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从行政法或民法的角度来绝对法律的适用,而是应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具体构成上综合考虑、分析,进而选择适用法律。在这点上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元形式理值得借鉴,该理论认为,对复杂的、非典型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其析分为若干最基本的法律关系,就像化学家对化合物进行的元素分析一样。一个法律主体和多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化约为若干的法律关系的元形式。尽管该理论中的一些具体的法律概念暂时还很难融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但其中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看成是权利束-一组权利的集合的方法,具有普遍性,同样可以适用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分析,根据案件的不同,灵活、综合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和民事法律、法规。

    二、合同主体资格的认定

    农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两个层次之间,在确定生产经营管理,落实联产责任制,提取劳动成果方面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形式。农业承包经营合同一旦发生纠纷,主体资格的确认和责任承担便尤为关键。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包方必须明确。发包方若是乡(镇)经济管理委员会、乡(镇)经济联合社等,它代表合作经济组织,应有自己独立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具备法人资格,可将其列为诉讼主体,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发包方若是乡一级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政府合二为一,合作经济组织没有自己的机构、人员,甚至没有法人代表,属乡(镇)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可以直接列乡(镇)政府作为诉讼主体,并承担民事责任;发包方若是村民委员会,而村民委员会大致分两种,一种是村委会同村经济合作组织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种是不设经济合作组织,村委会兼有经济合作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两种职能。这两种村民委员会都具有经济管理职能,可直接列村民委员会为诉讼主体,并承担民事责任;发包方若是村经济合作组织,该组织行使经济管理职能,具有经济实体的特性,具备法人资格,可直接列村经济合作组织为诉讼主体,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发包方若是村民小组,它不是一级经济组织,而是村民委员会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村民小组被给予了土地所有权,它可以成为土地发包人,具有经济实体的特性,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因不具备法人资格,若无力清偿债务,可由村民委员会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农业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对外发生债务时,诉讼后,承包经营者为诉讼主体,并承担责任。若该债务确用于生产投资,承包者又无力清偿时,可将发包方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共同承担责任。发包方不负连带清偿责任,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作为农村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的主体一般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即农户(家庭)。它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是以农户家庭为经营单位的特殊利益主体,具有独立法律地位。若承包方即农户与发包方及对外经济往来发生纠纷时,可将农户直接列为诉讼主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主以代表与发包方及对外发生经济往来,户主代表行为所产生的财产后果,由农户承担,农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或者名为个人承包,但承包收益供家庭成员享用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承包、家庭承包、共同承包的承包主体是不同的,若承包方是数人(2人以上),在承包经营合同中明确各方均为承包人并签字盖章,则应认定为共同承包,在诉讼过程中应作共同诉讼人对待。承包人数众多的,可由他们选派代表参加诉讼,但须经人民法院认可,参加诉讼的代表一经确定,其诉讼行为对全体承包人有效。数人共同承包的,对发包方或对外经济纠纷中的债务由各方承担,且相互是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共同承包人内部可按协议约定或投资比例承担;至于个人承包极易与家庭承包相混淆,究其缘由,个人承包的承包方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户主,是以自己名义还是以家庭名义签订合同颇值考量,当然,合同上载明确定的承包主体便一切迎刃而解,但是模糊的主体表述需要仔细甄别。通常而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俗称“责任田”)取得的承包合同应认定为家庭承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合同,若无相反证据证明的,则应认定为个人承包。

    三、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的承包合同是否都应认定无效

    我国法律对重要承包事项都规定了民主议定原则,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对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承包方的情况法律还有特别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其法理依据是土地的经营管理者必须依照所有权人的集体意愿行事,发包方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越权发包,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无效,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但是由于农产品生长周期长,季节较强,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时,基于保护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考虑,对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应当特别慎重。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9]15号)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包合同签订满一年,或虽未满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因发包方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越权发包而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但可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单从法释[1999]15号的文义解释来看,该规定适用于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的诉讼。而我们认为最高院此项规定对承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具有普遍意义,因为人民法院对同一事实关系的法律认定须保持一致,同一份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结果不应由于诉讼主体或诉讼请求的不 同而会有所不同。最高院就承包合同违反民主议定原则的无效请求设定了1年的除斥期间,只要在承包合同签订后的一年以内没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不能再以此认定合同无效,所谓“进行适当调整”也是以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有效为前提的,对无效合同是没有进行事后调整必要的。

篇8

发包方:都昌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 船 吨 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 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 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产事项乙方应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款执行,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都昌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 船 吨 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

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 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 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产事项乙方应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款执行,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船舶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都昌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 船 吨 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 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 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产事项乙方应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款执行,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篇9

    (一)因发包方违约引发纠纷。在农业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方要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要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些都是发包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分析起来,发包方的违约行为主要有:

    1、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些村干部看到原来订立的农业承包合同收取的承包费较低,如果按现在的市场行情重新发包将会获取更大的利益,于是在利益的驱动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发包方即单方收回承包土地,搞招标承包,引发纠纷。

    2、非法调整承包地。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为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前任村委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就否认原合同的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因为前几年订立的合同一般期限较长,承包费基数较低,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有的发包人以合同承包费不合理为由,单方决定提高承包费,或者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发包,导致纠纷发生。

    (二)因承包方违约引发纠纷

    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要按照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要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实践中,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主要有二种:

    1、承包人拖欠承包费。承包人拖欠承包费有的是因为对发包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方面有意见,有的是因为经营不善,交纳承包费有困难,有的是故意不交纳承包费。有的承包费经发包方同意减少,但由于没有书面证据,发包方负责人更换后不能得到继续认可,也是发生纠纷的一个原因。

    2、承包人随意变更土地使用方式。承包人将承包的土地改变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如某村将数十亩河滩地承包给本村以外的人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在承包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即在承包的土地上进行蓝宝石开采,改变了土地的使用方式。

    (三)土地征用补偿费未及时补偿引发纠纷因潍坊市公路建设、工业或其他项目的迅速发展,征地赔偿呈上升趋势。农业承包合同履行期限一般较长,承包人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一般要进行一定的先期投入,在承包期内,土地被依法征用,双方在解除承包合同过程中,因承包方与发包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而导致纠纷。

    (四)第三入侵害承包经营权引发纠纷

    主要表现在,第三人的承包合同到期后,村委进行重新发包,第三人不满,强行继续占用耕种不倒地,致使承包人无法耕种引发纠纷。

    二、减少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对策

    (一)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要合法。承包方案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人同意。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对采用招标方式订立承包合同的要遵守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要按照程序定中标人并与之订立合同。

    (二)承包合同的内容要明确、合法。承包合同应当对承包地的面积(四至界限)、履行期限、承包费的数额及交纳时间、违约金等内容要有明确约定。遵守合同的观念要坚持。

篇10

在20世纪80年代,不少研究继承法的学者认为农村承包权不能继承。主要理由是:

1.农村承包权的标的即农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人对农地不享有所有权,农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不发生继承问题。

2.承包合同关系是不能继承的。在农村承包中,发包方与承包人之间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此种合同关系因当事人的一方(如承包方)死亡而终止,根本就不发生继承。

3.承包权不能继承。因为承包权是基于承包合同关系所产生的经营管理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利,不属于财产继承的范围,故此种权利不能继承。

4.农村承包绝大多数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中的个别成员(多为长辈)死亡,其他家庭成员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发包方也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发包方撕毁合同,承包方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从而维护承包制的稳定性。因此,那种只有承认承包权的继承才能稳定承包制的观点不成立。

(二)农村承包权可以继承的观点及理由

1.理论依据。(1)农村承包权是物权。按照现在比较通行的观点,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农村承包经营关系中:第一,承包地具有特定性。在农村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土质都是特定的,甲的承包地与乙的承包地是绝对不相同的。由此可见,承包地具有特定性。第二,承包人享有对承包土地的直接支配权。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即对承包土地享有直接的管理、占有、使用的权利。承包人对承包土地享有的直接支配权,是任何第三人,包括土地所有人都不享有的。任何人,包括土地所有人都无权干涉承包人对承包地行使直接支配的权利。否则即为违法。第三,收益归承包人享有。依照现行法律和承包合同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地上耕作、养殖、放牧等取得的收益,在交纳承包费用后的其余部分,全部归承包人享有。可见,农村承包经营权具有物权的全部特征,属物权的范畴。(2)农村承包经营权是用益物权。农村承包经营权是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定的物权,即是他物权;并且,是以对承包地的管理、占有、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故是一种用益物权。

我们知道,物权,包括自物权和他物权,既然农村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是财产权利,那么,当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死亡后,承包权理所当然地成为遗产,成为继承的标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承包权的。

2.法律依据。1985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简称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虽然通常以户为单位签订,但农户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是承包人,而且,每一个承包人承包的土地面积,应交纳的承包费完全相同。因此可以说,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实质上是个人承包。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只要法律明文规定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取得的承包权就允许由继承人继承。可见,我国继承法并不排除承包权的继承,只是设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法律明文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1993年7月2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简称农业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此条规定,满足了继承法第4条关于“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条件。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从1993年7月2日起,即享有了对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权。

(三)驳论

1.承包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承包人对承包地不享有所有权是事实。但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人死亡后,继承的不是承包地的所有权,继承的是设定在承包地上的承包权即用益物权。所以承包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财产,并不影响承包人的继承人继承承包权。

2.合同关系不能继承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承包人的继承人继承的不是合同关系,而是农地承包权。因此,以合同关系不能继承为因,推定农地承包权不能继承是毫无道理的。

3.如前所述,农地承包权具有物权的全部特征,是一种他物权。具体地讲,是一种用益物权。既然农地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当然也就是一种财产权。财产权是依法可以继承的。所以,那种认为承包权是非财产权,不属于继承范围,不能继承的观点也是不能成立的。

4.否认农地承包权可以继承的第4条理由可概括为:“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个别家庭成员死亡,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发包方也必须按约定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的观点。首先,此种观点无法律和政策依据。我国有关农村承包的法律和政策性文件中,从来没有此种规定。其次,此种观点没有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因为,从理论上讲,该观点是建立在农村承包户中每一个家庭成员均享有家庭承包权的全部权利,承担交纳全部承包费义务基础上的简言之,是建立在家庭整体承包基础上的。当然,我国农村承包的实际情况是,在以家庭的名义进行的农地承包中,并非每一个家庭(不管人口的多少)承包土地的面积、交纳的承包费都相同。承包地的面积和交纳承包费的多少是按人头确定的。即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每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即每一个人)承包土地的面积和应交纳承包费的数额都是明确的、相同的。家庭人口多的,承包土地的面积大,交纳的承包费也多;家庭人口少的,承包土地的面积小,交纳的承包费也少。每一个集体组织的成员承包的那一份土地,是其基本的经济来源和生活的基本保障。由此可见,农村承包实质上是个人承包,并非家庭整体承包。将我国农村承包视为家庭整体承包的观点是缺乏事实依据和理论基础的,因此也是不能成立的。

农村承包权的继承人范围、继承原则及继承的方式方法

(一)农村承包权继承人范围的确定

在解决农村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时,考虑防止农地零碎化、防止农地荒芜、防止农村集体经济受损失三个方面的因素无疑是应当的、正确的。但是,为达到防止农地荒芜、防止农地零碎化、不使农村集体经济受损失这三个目的,就以剥夺多数继承人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为代价是得不偿失的,会极大地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

我认为,农村承包权继承人的范围,应依照继承法有关继承人范围的规定确定,不受其他任何限制。具体地讲,继承人的范围包括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当然,只有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实际继承农村承包权。以现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范围为农村承包权继承人的范围,可以通过灵活的继承方式来解决防止土地荒芜,防止土地零碎化,防止集体经济受损失的问题。

(二)农村承包权继承的原则

从性质上讲,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是一种物权继承。因此,必然无条件地遵循继承法规定的继承的一般原则。又由于农村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与财产所有权和债权的继承比较起来,有显著的区别。故对农村承包权这种特殊的物权继承,还必须遵循若干特殊的继承原则。

1.一般原则。包括:(1)男女平等原则。在继承问题上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均有继承权利;在分割遗产时,不因性别的不同而多分或少分。若分割遗产的其他法定因素相同,仅是继承人的性别不同,那么,原则上不同性别的继承人应当分得数量相同的遗产。(2)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权利义务一致是指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多少,原则上应当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义务的多少相一致。在均有条件和能力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谁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多,就应多分遗产;谁尽的赡养义务少,就应少分遗产;谁没有尽赡养义务,法院就可以判决不分给他遗产。(3)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实行特殊保护。在法定继承的情形下,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的情形下,如果遗嘱未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遗产,将全部遗产用遗嘱的方式指定其他继承人继承时,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后,其余的遗产才依遗嘱继承人继承。

在解决农村承包权的继承问题上,坚持上述三个一般原则,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确定继承人的范围;二是当继承人为2人以上时,确定各继承人实际应当继承的农村承包权的多少和有无。

2.特殊原则。(1)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即在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确定继承人均享有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这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承包权的客观状况和继承人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确定承包权的继承方式、方法,不能照搬财产所有权性质和债权性质继承的方式、方法,力争农村承包权继承的最佳社会效果。(2)有利于发挥农地经济效益的原则。此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基层组织)在处理(调解)农村承包权继承纠纷的过程中,要以此作为衡量调解或判决方案是否恰当的标准。(3)有利于土地的规模经营、防止土地进一步零碎化原则。农地实行规模化经营,才能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农地的过份零碎化,不仅不利于生产经营,而且也必然影响农地经济效益的发挥。因此,人民法院在处理农村承包权继承纠纷的过程中,在提出、设计继承农村承包权的判决或调解方案时,在确定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方式时,必须坚持有利于农地规模经营、防止土地零碎化的原则。违背此原则的继承方式、方法和判决、调解方案,都是不科学、不可承的。(4)尊重承包人的财产权利原则。因为承包人享有的农村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尊重和保护承包人对承包土地享有的物权权利是我国法律的基本要求。坚持此原则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工作中,一是切实保护继承人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若遇组织或公民侵犯他人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时,应排除防害,制裁侵权行为;二是有遗嘱继承时,在遗嘱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应保护遗嘱继承人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权。上述四个特殊原则,适用于根据一般原则对农村承包权的继承问题进行衡量后,承包权的继承人仍有2人以上的情形。也就是说,特殊原则适用于承包权的共同继承中,具体地确定农村承包权的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继承承包权的方式、方法。

(三)农村承包权继承的方式方法

根据农村承包权继承的特点,在不违背前述农村承包权继承的特殊原则的基础上,当农村承包权的实际继承人为2人以上时,可采用如下继承的方法:

1.共同继承。此种方式主要适用于:(1)继承人所继承的农村承包权不宜分割,如果强行分割,会导致土地零碎化,或大大影响所继承农地经济效益发挥的情况。(2)继承人愿意共同继承。共同继承的具体方法又可分为两种:一是数个继承人共同承包、共同投入、共同经营、共同承担承包费,定期分配承包收益。此种共同继承的方法,从继承的标的看,适合于耕地、水面、荒地、林地、果园等承包权的继承;从继承的主体看,适合于各继承人生活在同一经济组织(如继承人都生活在同一村、同一社的)或各继承人居住地距继承的承包地较近的情况。因为各继承人居住地距继承的承包地较近,才便于继承人共同承包经营,发挥承包地的经济效益。二是由继承人轮流承包。此种继承方法是指各继承人轮流承包一定的时间,承包期内的收益归承包者,承包费亦由承包者交纳。轮流承包的期限可长可短,但最短不得短于一年。耕地、渔塘等每年收获一次的承包权的继承,可以采用此种共同继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