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情况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3-01 05:51:0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安全整治情况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安全整治情况报告

篇1

(一)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通过县(市)、项目业主、建设单位等自查整改和州交通运输局复查的形式开展,重点从建设项目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工程安全隐患防范情况2个方面11个具体内容对18个县(市)农村公路和全州在建的交通重点项目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和治理。截止目前,累计排查出安全隐患95个,其中国省干线项目19个、农村公路项目76个;已于1月10日全部整改完成。

(二)深入分析问题隐患根源。通过此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我州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方面主要存在工作未戴安全帽、用火用电不规范、安全防护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综合深入分析,全州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问题产生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因素。一是红线意识不牢固。部分县(市)、项目业主、参建单位红线意识不够牢固,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安全生产准入把关不严格,安全生产把控措施不多。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衰减,规章制度落实不力,安全投入不足,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缺乏对安全生产应有的敬畏。三是监管执法不严格,部分县(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不到位,监管手段不足。执法不严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强化措施,持续抓好安全监督管理

(一)进一步抓实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等相关要求,督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厘清单位、部门和岗位责任,强化履职履责,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抓早、抓小;进一步压实失职追责,坚决严肃查处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失职渎职等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力度,实行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负面名单制度。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常态化的开展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和隐患识别、分级管控和治理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管理,强化监督执法,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强制停工,坚决顶格从严处罚。

篇2

分公司领导对此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在接到上级文件的第一时间,立即组织人员对文件,进行了研判和分析,并组织下发了分公司的专项活动方案,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务必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行动内容、明确实施步骤,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二、行动开展情况

(一)分公司工程养护科、养护工区以及隧道站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对太凤高速全线辖区的公路隧道,临水临崖、桥隧相接、长大下坡、急弯陡坡、团雾易发以及连接线的平交道口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建立台账,责令专人按照时限进行整改。同时针对隧道紧急电话、照明、通风、消防系统以及紧急救援系统进行了着重检查。

(二)分公司路政大队一是规范施工管理,严格施工审批,按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规范要求对涉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管。同时,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实际,制作了具有无碳复写功能的《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养护作业区安全整改通知》,有效加强了施工监管痕迹化管理工作。二是对所有涉路施工单位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此外,为了做好施工期间的道路安全和人身安全监管工作,组建了与施工安全员及管理员的施工信息报送群,便于巡查人员及时掌握施工信息,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和整改。三是做好开工后的现场监管检查工作。针对开工后的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提出三项要求,一是施工现场标志标牌摆放必须符合国标,涉路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安全服,现场安全员确保24小时不间断巡逻;二是抓好施工区域的卫生管理,做好施工垃圾、废弃材料的及时转运工作,做到不过夜;三是做好施工期间路产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施工现场路产设施完好无损。路政大队累计为14家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施工监管56次,纠正违章施工1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次,督促现场整改10次,有效保障了施工路段的通行安全。四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治超政策宣传工作,引导货运企业和驾驶员规范装载、合法运输,联合高速交警严把超限入口检测关,对货车超限超载、抛洒遗漏等问题进行整治,保障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篇3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昆安﹝2009﹞16号)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把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作为下半年以来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严格按照“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把入口关,改善建设工程安全基础条件,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得到有效规范,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治。针对8月以来我区建设工程领域连续发生两次生产安全事故,区安委会向***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生产安全告诫通知书》,督促建设管理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扭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区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城建委、各有关单位,加大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建筑施工工地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同时按照昆安﹝2009﹞28号文件要求,及时督促区城市建设局开展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解决“多个建筑施工企业交叉作业现象突出”等问题,通过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加强防范,认真落实监管措施

2009年,我区在建和新建的工程项目均履行了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办理了安全报监备案手续。

一是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建立施工工地安全巡查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二是督促施工企业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了加固,对少部份脚手架扫地横杆和剪刀撑防护不到位的现场责令限期进行改正。

三是施工用电管理,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箱一锁一漏”规定。对部分用电不规范的施工现场都严厉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存在的设备外壳接零不到位、电线连接混乱、未配电箱和锁的现象进行了整改。

四是加强塔吊和井吊的安全管理。对未登记备案就擅自使用的企业进行了批评,并责令他们限期进行备案登记,在此期间停止使用,另外,还对未安装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和缆风绳的井吊、塔吊要求限期完善,在此期间禁止工作。

五是加强对“三宝、四口、五临边”的管理。对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网搭设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进行了管理,并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入场地。

六是强化监理的监管力度,对监理不到位、隐患整改未落实的现象进行了整改,要求监理认真查找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严厉督促整改,并建立完整的检查记录和台帐资料。

七是督促各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规章和各种规范、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全区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

三、认真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篇4

一、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制有差距,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班子述责报告”的问题。

篇5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23号文件和186号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当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各乡(镇)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敢于负责,强化问责,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抓三纪”(工艺纪律、工作纪律、劳动纪律)、“树三观”(观、人本观、效益观)为载体,使全县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二、专项整治组织机构

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深化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县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事宜,跟踪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及时通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专项整治对象及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重点工艺及产品:氨合成、甲醇合成、氧化工艺等列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首批危险化工工艺和液氨储存、剧毒化学品等重点产品。

重点环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和隐蔽工程环节,开、停车环节,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

重点内容:

1、学习贯彻23号文件及186号文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已确定为关停的企业和已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关停措施落实情况;

3、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排查和整治情况;

4、企业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充装环节安全管理情况;

6、针对近两年来化工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防范情况;

7、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情况;

8、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情况。

四、重点整治项目职责分工

县人民政府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工作。组织实施关闭、停产措施,组织对周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

(一)县安监局牵头组织本次专项整治。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排查和监督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企业的搬迁整治工作。

(二)县质监局负责企业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和气瓶、槽罐车气体充装环节的专项整治。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的专项整治。

(四)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的专项整治。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以企业自查自整、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分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阶段

1、县、乡(镇)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和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安监局按照现场执法检查计划对所有监管企业进行一次现场执法检查和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的督导检查。同时对各企业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监管三字〔2011〕1号)要求,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3、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订专项整治方案,确定企业重点专业检查内容和重点项目检查内容,并报县安监局备案后,方可转入第二阶段工作。

4、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后,转入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阶段

1、企业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结合企业实际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与治理。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处于不安全状态设施设备限期进行整改,对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培训和教育。要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入开展“反三违”、“抓三纪”活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企业在本阶段工作完成后,向安监局上报《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然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专项整治自查自整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专项整治排查出本企业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针对性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对排查出的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以及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向县安监局主动报告、接受处罚。

3、县安监局要适时组织对重点企业、第一阶段工作开展不扎实的企业、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检查。

4、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后,转入第三阶段工作。

第三阶段:县政府检查阶段

1、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运输企业按照检查内容、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第一、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自整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并针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采取整治措施;对仍然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要依上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建。

2、各企业要认真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经安监局复查确认整改到位,可以结束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3、县专项整治领导组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治情况表》(附件3)及汇总本阶段工作后,可转入第四阶段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认真复查总结全县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专项整治的效果、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完成及企业隐患整改跟踪落实等情况,对专项整治效果明显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彻底,隐患不整改的企业进行补课,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接受省、市的督查检查。

在专项整治每一阶段,检查人员都要认真填写《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备案表》(附件1)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企业检查表》(附件2)。

六、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自查的主要内容

1、依法取得各种证照和合法组织生产、建设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落实和持续改进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安全生产最薄弱环节的改进情况;

3、危险化学品购销、储存、装卸、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采购、销售、运输等相关资质审查及建立用户档案、充装记录、销售台账情况;

4、全员及外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对同类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案例教育、汲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情况;

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和远程监控的有关情况;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情况;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和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和演练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建档、调查处理情况,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和事故制定整改措施情况;

7、各类安全设施,特别是防雷、防静电设施,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情况;

8、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和隐蔽工程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许可管理情况;同一区域内或者交叉作业的双方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

9、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做到“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对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和治理情况;

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其附件日常管理及定期检验情况;

11、气瓶和槽罐车的气体充装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2、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

(二)乡(镇)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依法关闭和停产、停建企业采取措施落实情况;

2、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企业排查和整治情况;

3、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4、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以及气瓶、槽罐车充装整治情况;

5、公路运输违法行为查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专项整治经费,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周密安排,详细制订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整,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查隐患不留死角,抓整治不留情面,建机制不留空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到位”原则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完成整改。停产企业不得以停代整,躲避专项整治。

(二)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属于应当关闭和停产整顿的,要依据相关标准实施关闭和停产措施;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反馈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挂牌督办。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应及时移交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关停。

篇6

市林业局成立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林业局其他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市林业局各分管领导要结合分管工作,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覆盖、无死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稽查科,主要负责制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收集汇总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副局长昔永洙兼任。

二、检查内容

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突出整治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森林防火等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全面治标与源头治本相结合、重点整治与系统整治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机制相结合,突出整治两个方面。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问题。对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二是红线意识不强问题。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盲目无序违规发展。三是安全责任缺位问题。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不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自觉,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四是隐患排查不扎实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五是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

(二)狠抓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深刻吸取乾安“4·15”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紧盯薄弱环节,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龙安委办﹝2020﹞19号)文件要求,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在道路交通、旅游、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市林业局重点检查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领导带队督查检查情况;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在检查中以督查促整改,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整治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

篇7

通过检查评估,促进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推动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组织形式

(一)检查评估对象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评;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评估组,对各县(市、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检查评估的组织实施。

三、评估内容

(一)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主要从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检查评估各县(市、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共分为5方面18项58条,详见附件1《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

(二)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满意度情况

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三)涉药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评情况

主要检查企业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的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及诚信建设情况;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情况。

四、评估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市、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工作汇报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本县(市、区)对照检查评估标准自查的情况及辖区内药品安全的总体评估情况;2、对本县(市、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分析归纳;3、本县(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成效(以数据及事例证明);4、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大案要案;5、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6、对当前药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建立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二)查看资料。查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三)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各类型有代表性企事业单位均不少于1家。

(四)开座谈会。召开涉药企事业单位、医药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五)问卷调查。对过往群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六)情况反馈。向各县(市、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检查评估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五、评分办法

(一)综合评估。主要根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见附件1)评估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分值100分,权重0.8。

(二)群众满意度。各县(市、区)按照统一印发的测评表组织问卷调查(见附件2),不少于50份,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权重0.1。

具体评分办法:1个满意得10分;1个基本满意得5分;1个不满意得0分。

(三)自查自评情况。各县(市、区)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抽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及医疗机构各不少于1家)自查报告,自我评分。分值100分,权重0.1。

具体评分办法:自查报告每少一份扣1分,自查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每份扣1分。

以上3项中,第1项由联合检查组参照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报告进行检查评分;第2、3、项直接采纳各县(市、区)自查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根据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80分以上为合格。

六、检查组组成及时间安排

(一)年8月(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每个县(市、区)检查评估时间1天。

篇8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尊重事实,坚持标准,全面排查。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宣传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强化安全基础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始,结束。先期整治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的重大危险源企业,然后再扩展到其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安全中介机构介入,各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企业配合。

四、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从企业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并突出以下内容:

1、企业周边情况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件;

2、企业相关图纸与企业现状是否相符;

3、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工艺现状;

4、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风险状况;

5、配套设施、安全设施情况;

6、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

7、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情况;

8、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情况。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

专项整治工作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资料采集:根据“专项整治核查资料详单”(附件2)到企业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分类整理,并审查、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2、现场检查:根据对相关资料分析情况,进入现场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附件1)逐项检查,并开展专家咨询、评议讨论。

3、编制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根据资料和现场检查情况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提出治理方案与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六、有关要求

篇9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尊重事实,坚持标准,全面排查。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宣传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强化安全基础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7月18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先期整治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的重大危险源企业,然后再扩展到其它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安全中介机构介入,各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企业配合。

四、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从企业基础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整治,并突出以下内容:

1、企业周边情况及相关安全生产条件;

2、企业相关图纸与企业现状是否相符;

3、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及工艺现状;

4、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风险状况;

5、配套设施、安全设施情况;

6、自动化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

7、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情况;

8、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情况。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

专项整治工作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资料采集:根据“专项整治核查资料详单”到企业收集相关资料,然后分类整理,并审查、核实资料的真实性。

2、现场检查:根据对相关资料分析情况,进入现场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逐项检查,并开展专家咨询、评议讨论。

3、编制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根据资料和现场检查情况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企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并提出治理方案与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提交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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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治目标

全市饮料及冷冻饮品生产行业基本消灭无证生产,获证企业全部建立质量安全档案,整体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整治期间,不出现大的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方式及内容

开展专项整治时,可按照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先督促企业自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并结合《食品安全法》、《审查通则》、《饮料审查细则》等规定,对企业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自查出的一般性问题且主动整改的,应当热情帮助,督促落实;对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限时改正的,应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时办结;对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查处,问题严重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无证生产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并报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四、工作分工

1、食品监督科:负责制订饮料、冷冻饮品等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知,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在不与省局安排的监督抽查冲突的情况下,可结合我市实际,安排监督抽查,检验结果和专项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市质监局。

2、检测中心: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期间企业产品的检验工作,并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食品监督科。

3、法规科: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执法文书审理工作。

4、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做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饮料、冷冻饮品专项整治是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做到认识到位、检查到位、处理到位,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务求此次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