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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项目自评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11-22 22:32:1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单位项目自评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单位项目自评报告

篇1

根据《市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要求,全面实施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落实组织保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一名副局长,3名财务人员具体抓,聘请第三方机构承担会计工作。二是规范过程管理,编制预算时对申报的项目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了绩效运行监控,对执行中存在偏差的项目进行了原因分析和及时整改,确保达到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结束后积极进行绩效评价,强化了结果运用。三是加强基础支撑,出台《市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全局所有项目财务支出进行规范,从严执行预算。全年开展财务人员培训3次,在文旅官方网站及时公开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年预算管理执行到位。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办法,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及其他考核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数据准确、资料齐全、佐证充分基础上综合自评得分为99分。

(一)组织保障体系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落实了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过程管理体系88分,自评得87分。

1、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根据“关于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及时通知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填报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提供充分的设立依据、测算标准、测算过程以及绩效目标等。无设立依据、设立依据不充分或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

2、预算绩效目标管理36分,自评得36分。

(1)时间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财政局。

(2)质量控制16分,自评得16分。主要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完整,年度主要任务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完整。按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分类细化、标准合理,一次性通过了区财政局审核当年度绩效目标。

(3)管理规模3分,自评得3分。主要依据:本部门全部项目均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

(4)管理模式10分,自评得10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3、事中预算绩效监控管理15分,自评得14分。

(1)管理要求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按要求开展了区级年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并按时报送了绩效监控动态表。

(2)管理范围3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主动对预算项目开展了全程监控,但并未形成规范完整的监控报告

(3)管理创新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在绩效监控过程中并未发现问题。

4、事后预算绩效评价管理32分,自评得32分。

(1)整体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项目支出评价8分,自评得8分。主要依据:对重点评价项目户户通运行维护(区级)开展了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报告质量4分,自评得4分。主要依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规范,报告中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措施建议针对性较强。

5、绩效结果应用12分,自评得12分。

(1)问题整改7分,自评得7分。主要依据:针对在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修订了新的旅发资金使用办法,并已送领导审批。同时还对2020年的旅游企业进行了补贴。

(2)结果公开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按规定在官网上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公开,公开信息真实全面。

(三)基层支撑体系4分,自评得4分。

1、制度建设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截至考核年度,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均按照财政出台的办法、细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含有预算管理方面的内容要求。

2、培训宣传2分,自评得2分。主要依据:在2020年10月26日针对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并将会议情况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报道;将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在门户网上进行了登载。

(四)其他考核事项5分,自评得5分。主要依据: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以及相关数据、资料等,并按时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与相关材料。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一是预算编制测算还不够精确,编制依据和测算深度不够,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实际执行与项目预算绩效存在偏差。

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因年度大项工作任务多集中在年底,故项目资金存在年底较集中支付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进度。

定期做好支出财务分析,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规范化、常态化,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进一步科学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保民生、保基本、保运作”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广泛征求机关干部项目收益群众等意见,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篇2

【正文】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19〕23号)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自评,针对自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函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有1个一级项目,为“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20年2月,我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黔财绩〔2019〕23号)要求,对“省政府发展研究经费”专项2019年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95.92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存在问题

在绩效自评过程中,我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我单位主要从事政策研究及决策咨询机构,为省领导决策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我单位课题研究报告的交付时间主要集中在年底,尤其重点课题研究报告的呈报基本上集中在第四季度,而大部分课题研究经费支出按课题研究经费相关管理规定,需待调研报告呈报后方能列支,经费支出的滞后延缓了省财政厅规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由于上述客观因素的影响,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的预算执行进度与省财政厅的要求存在时间上的错位现象。

二是绩效目标管理和调整有待完善。2019年,由于省委省政府工作任务调整,我单位未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会议及论坛”绩效目标,导致年底未执行完省财政厅核定的所有预算指标。针对上述因客观因素产生的绩效目标变化,我单位未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绩效目标,导致绩效目标出现偏差。

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我单位不断加强课题研究数量和质量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研究报告需开展无数次的论证和修改,经过课题组长、部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把关,部分课题还需经过专家评审后方能报出。报送的研究报告基本上得到省领导的肯定批示,但直接转化为政策文件的研究成果不够,研究成果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措施

针对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分别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2020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业务部室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加大预算执行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年底确保全部执行完所有的预算指标,全面完成单位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2020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要求,紧紧围绕《绩效目标批复表》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密切关注目标任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自身工作方向和内容,确保绩效目标得到全面贯彻执行。若因客观因素未能完成绩效目标,则严格按照省财政绩效目标调整要求,及时调整年初制定的绩效指标,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篇3

使用财政性资金,并且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以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为重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单位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

凡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市级财政支出项目(含该专项资金中项目在50万元以上的所有单位)、部门预算中非基本支出性质的50万元以上支出项目,均应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绩效评价。

二、评价类型

项目评价按评价阶段的不同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二类。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项目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

三、组织管理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财政部门组织各部门(单位)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单位)组织本系统的绩效评价工作。

(一)财政部门

1.负责制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统一规划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单位)、项目单位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可行性方案、资金使用的预期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按程序批复项目预算。

3.根据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遴选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组织评价。

4.汇总和分析年度内本级开展的绩效评价情况,在次年3月底前,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后报市人大和市政府。

(二)主管部门(单位)

1.负责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可行性方案、资金使用的预期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

2.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

3.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编制本部门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见附件4),于每年12月底前报财政部门备案。

4.根据年度项目评价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在评价结束后20天内将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5.汇总本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包括项目单位自评情况和主管部门评价情况),在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写出本部门总体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三)项目单位

1.对于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项目单位在申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可行性方案,提出项目资金使用的预期绩效目标及能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项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应尽量细化和量化。

2.项目单位应组织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对于实施范围内的跨年度项目,在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项目单位要对绩效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施一年一评的中期评价;该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要对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非跨年度项目,在预算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项目单位必须对项目支出的绩效和预定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自评。

项目单位自评结束后,应在20天内将自评报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3.项目单位对被列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的项目,应积极提供反映项目绩效的相关材料,做好绩效评价的配合工作。

四、具体指标与标准的设置

(一)绩效评价标准是依据绩效评价指标设定的,是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的标尺和准绳,其基本类型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和经验标准等。在评价对象和具体指标确定后,应选择合适的评价标准,选择评价标准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二)项目单位在进行自评时,侧重于对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在自评报告“项目执行情况”中应包含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应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具体指标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设置时可参考“**市项目评价具体指标一览表”(见附件3)。在设定、选用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应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便于评价结果的计算。

五、工作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一般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前期准备

1.确定评价对象。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根据评价范围、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确定。

2.成立评价工作组。评价对象确定后,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应成立评价工作组,负责制定评价实施方案、选择评价机构和审核评价报告等。

评价机构包括: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由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由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内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价组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委托应在全省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中选择,专家的聘请可在绩效评价专家库中选取。

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原则上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实施,并可邀请人大、政协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参加。

3.下达评价通知。在具体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前,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应下达评价通知。内容包括评价目的、任务、依据、评价机构、评价时间和有关要求等。

(二)实施评价

评价机构应对主管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具体指标,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绩效评价方法为:目标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比较法、专家评分法、问卷调查法、询问查证法和财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评价方法。

(三)撰写报告

评价机构按照规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要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价工作组,经评价工作组审定后,将评价结果通知被评价者。

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见附件1)。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项目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绩效情况、评价人员和评价报告(文字部分)等(见附件2)。

评价机构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业务文件等负有保密责任。参与评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预和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结果应用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项目单位逾期或不报送项目资金绩效自我评价报告的,视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没有达到。

(三)绩效评价结果是政府对主管部门和单位实施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财政部门核定部门预算的依据。对绩效优良的,在下年度安排部门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绩效一般的,要严格监控;对绩效差劣的,要进行通报,并在安排下年度部门预算时从紧考虑。

(四)对跨年度实施中期评价的项目支出,在项目单位报送年度评价报告之前,财政部门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并可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后续资金拨付的处理意见,经政府批准调整支出预算。

(五)绩效评价结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篇4

一、实施原则

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先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项目评价”)为重点,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类型

项目评价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分为项目实施过程评价和项目完成结果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

三、实施范围

凡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应实行项目评价。

四、组织方式和管理

项目评价实行计划管理,项目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评价工作,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一)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对实施范围内的项目进行自评,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异的,应在自评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根据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在每个预算年度选取部分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组织评价,并对项目单位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五、评价方法和指标设置

(一)绩效评价的具体操作方法。

1、目标比较法。指通过对财政支出产生的实际效果与预定目标的比较,分析完成目标或未完成目标的原因,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2、成本效益法。又称投入产出法,是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所产生的效益与付出的成本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3、综合指数法。指在多种经济效益指标计算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权数计算出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从而评价绩效的方法。

4、因素分析法。指通过列举所有影响成本与收益的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从而得出评价结果的方法。

5、历史比较法。指将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时期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绩效的评价方法。

6、横向比较法。指通过对相同或类似的财政支出在不同地区或不同部门、单位间的支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判断绩效的评价方法。

7、专家评议法。指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议,得出评价结果的方法。

8、问卷调查法。又称公众评判法,指通过设计不同形式的调查问卷,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收集、分析调查问卷,进行评价和判断的方法。

9、询问查证法。指评价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正式或非正式会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了解评价对象的信息,从而形成初步判断的方法。

10、财政部门和单位确定的其它评价方法。

(二)绩效评价指标根据评价内容和设置要求,可分为基本指标和具体指标。

1、基本指标是对评价内容的概括性指标,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不断完善基本指标。

2、项目单位在进行自评时,侧重于对项目执行情况特别是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在自评报告“项目执行情况”中应包含对基本指标内容的分析与评价。

3、财政部门在组织实施项目评价时,将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项目绩效的具体指标,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商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同时在设定、选用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便于评价结果的计算。

六、评价工作程序和规范

(一)绩效评价工作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和报告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

(1)确定评价对象。绩效评价对象由财政部门根据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及预算管理要求确定。

(2)成立评价工作组。评价对象确定后,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财政部门和单位应由内部相关专业人员或聘请专家(专家可在绩效评价专家库中选取)成立评价工作组,负责制定评价方案、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具体实施等。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独立进行评价。

(3)下达评价通知。在具体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的财政部门应下达评价通知。主要包括评价目的、内容、任务、评价指标和标准、实施步骤等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1)资料审核。评价工作组应对被评价部门(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被评价部门(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绩效评价的形式包括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评价工作组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评价形式。

现场评价是指评价工作组到被评价部门(单位)或项目现场采取勘察、询查、复核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评价意见。

非现场评价是指评价工作组在对被评价部门(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

(3)综合评价。评价工作组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的基础上,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

3、报告阶段

(1)撰写报告。评价工作组按照规范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要充分体现评价结果对绩效目标的引导作用,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措施和建议切实可行。

(2)提交报告。评价工作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提交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3)结果反馈。评价工作组的评价报告经组织实施的财政部门和单位审定后,将评价结果通知被评价部门(单位)。

(4)归档存查。评价工作结束后,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评价报告等资料归档存查。

(二)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1、所有参与评价的工作组人员应对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并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和公正。不得在规定程序之外对评价工作施加倾向性影响;不得干预和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2、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项目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评价工作的全面开展。

七、结果应用

(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应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将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检查。

(三)财政部门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以及对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的项目单位,在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

(四)对被评价部门(单位)在申报项目过程中,采取虚报项目、投资规模和已完成工作量骗取专项资金的,或未按规定专款专用、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或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除限期追回被骗取、截留、挪用的资金外,还要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其中触犯法律的,应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5

第一条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预算布置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与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预算单位”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指通过规范的考核方法。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绩效考评的对象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布置的预算支出项目。

第五条绩效考评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预算单位协助配合,分级实施。

(二)科学规范。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单位支出的绩效情况。各预算单位要根据被考评对象的行业、项目特点,制定绩效考评具体实施方法。

(三)客观公正。通过实施绩效考评,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单位支出的绩效情况;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为主,重点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六条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决策安排;

(三)财政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和绩效考评工作规范;

(四)预算单位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支出绩效预期目标;

(五)预算单位申报预算的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文件;

(六)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总结资料和项目验收及绩效自评报告;

(七)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决算演讲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演讲;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重点以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为主。第七条绩效考评包括以部门全部支出为对象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或以项目支出为对象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

可分为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和项目实施过程评价。第八条绩效考评主要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考评。绩效考评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

也可以在项目全部完工以后一次性考评。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其中:阶段性任务在目标完成之后即可实施绩效考评;跨年度支出项目既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考评。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

第九条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为完成绩效目标布置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

(三)预算单位为完成绩效目标制订的管理制度、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四)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

(五)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六)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绩效考评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利息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较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考评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拟。

(二)因素分析法。指通过分析影响目标、结果及成本的内外因素。

(三)公众评价法。指对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果的支出。对各项绩效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考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状况的考评方法。

(四)利息效益分析法。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五)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考评方法。

第三章绩效考评指标的确定

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第十一条绩效考评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

并考虑以下因素:第十二条绩效考评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和选择应以评价内容为基础。

(一)相关性。选定的绩效考评指标与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直接的联系。

(二)可比性。对具有相似目的工作选定共同的绩效考评指标。

(三)重要性。对绩效考评指标在整个考评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

(四)经济性。绩效考评指标的选择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五)系统性。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应注意指标体系的逻辑关系。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内容。

个性考评指标是指针对预算单位和行业特点确定的适用于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绩效考评指标。第十三条绩效考评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考评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

第十四条绩效考评共性指标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水平、组织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及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等。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确定。财政部门应根据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绩效考评个性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等。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单位根据被考评对象的绩效目标确定。

第四章绩效考评的组织管理

由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所属项目单位分级具体实施。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第十六条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管理方式。即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所属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单位作为基层预算单位。必需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的预期绩效目标;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单位每季度对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提出考评项目下半年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意见;项目单位在预算项目全部完成后(跨年度项目在预算年度结束后)进行事后自评,自评结束后20天内将自评演讲报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备案。

(三)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别的应在自评演讲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组织考评

(一)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考评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主管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管部门应认真编制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

(四)主管部门项目评价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问题和建议、评价人员等。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组织考评

(一)县财政局负责全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每个预算年度选取局部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组织评价,并负责县直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和抽查。乡镇(开发园区)财政所(分局)负责同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开展特定重点项目和市县乡(镇)联动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

第二十条绩效考评实施方式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一般情况下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第五章绩效考评顺序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评的准备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提前20天向考评对象发出通知,绩效考评对象确定后。考评对象要认真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考评通知应包括考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考评时间、考评实施者等。

考评实施者拟定具体考评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评的实施

(一)资料审查。考评对象应根据考评实施者的通知要求。考评对象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评实施者应及时对考评对象提供的自评演讲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二)现场和非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评意见。非现场考评,指考评实施者根据考评对象提供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考评意见。考评实施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考评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评形式。

(三)综合评价。考评实施者运用相关考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绩效考评结论。

第二十三条撰写和提交绩效考评演讲

(一)撰写演讲。考评工作结束后。

内容完整,绩效考评演讲应当依据充沛。分析透彻,逻辑清晰,评价准确。绩效考评演讲应经考评实施者所有人员签字。

(二)提交演讲。考评实施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提交评价演讲。

(三)结果反馈。考评实施者的评价演讲经组织实施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审定后。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一)绩效考评实施者对考评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失密责任。

(二)列入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并配合考评实施者的工作。

(三)主管部门应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考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

第六章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检查。

(二)财政部门应逐步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支出(预算)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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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预算布置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与各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预算单位”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第三条本方法所称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指通过规范的考核方法。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

第四条绩效考评的对象为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布置的预算支出项目。

第五条绩效考评的原则

(一)统一管理。统一组织,预算单位协助配合,分级实施。

(二)科学规范。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单位支出的绩效情况。各预算单位要根据被考评对象的行业、项目特点,制定绩效考评具体实施方法。

(三)客观公正。通过实施绩效考评,科学、公正地评价预算单位支出的绩效情况;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为主,重点评价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第六条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的决策安排;

(三)财政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和绩效考评工作规范;

(四)预算单位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支出绩效预期目标;

(五)预算单位申报预算的相关资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文件;

(六)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总结资料和项目验收及绩效自评报告;

(七)预算单位的财政支出决算演讲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演讲;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考评的内容和方法

重点以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为主。第七条绩效考评包括以部门全部支出为对象的部门预算绩效考评或以项目支出为对象的项目支出绩效考评。

可分为项目完成结果评价和项目实施过程评价。第八条绩效考评主要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实施考评。绩效考评类型按评价阶段的不同。

也可以在项目全部完工以后一次性考评。项目完成结果评价是指项目完成后的总体绩效评价。其中:阶段性任务在目标完成之后即可实施绩效考评;跨年度支出项目既可以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分阶段进行考评。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是指对实施过程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

第九条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为完成绩效目标布置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

(三)预算单位为完成绩效目标制订的管理制度、采取的具体措施等;

(四)财政支出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

(五)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六)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考核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绩效考评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利息效益分析法等。

(一)比较法。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历史情况和考评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拟。

(二)因素分析法。指通过分析影响目标、结果及成本的内外因素。

(三)公众评价法。指对无法直接用指标计量其效果的支出。对各项绩效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分值考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状况的考评方法。

(四)利息效益分析法。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

(五)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考评方法。

第三章绩效考评指标的确定

对跨年度的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第十一条绩效考评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

并考虑以下因素:第十二条绩效考评指标是衡量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的载体。绩效考评指标设置和选择应以评价内容为基础。

(一)相关性。选定的绩效考评指标与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有直接的联系。

(二)可比性。对具有相似目的工作选定共同的绩效考评指标。

(三)重要性。对绩效考评指标在整个考评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筛选。

(四)经济性。绩效考评指标的选择要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

(五)系统性。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应注意指标体系的逻辑关系。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等内容。

个性考评指标是指针对预算单位和行业特点确定的适用于不同单位、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绩效考评指标。第十三条绩效考评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共性考评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

第十四条绩效考评共性指标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完成水平、组织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及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等。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确定。财政部门应根据绩效考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十五条绩效考评个性指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等。具体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单位根据被考评对象的绩效目标确定。

第四章绩效考评的组织管理

由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所属项目单位分级具体实施。采取项目单位自行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第十六条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管理方式。即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所属项目单位自评

(一)项目单位作为基层预算单位。必需及时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的预期绩效目标;根据确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单位每季度对项目绩效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提出考评项目下半年支出进度和资金使用意见;项目单位在预算项目全部完成后(跨年度项目在预算年度结束后)进行事后自评,自评结束后20天内将自评演讲报主管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备案。

(三)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结论、问题与建议、评价人员等。如项目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差别的应在自评演讲中作出详细说明。

第十八条主管部门组织考评

(一)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项目考评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所属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

(二)主管部门应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可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三)主管部门应认真编制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

(四)主管部门项目评价演讲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概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问题和建议、评价人员等。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组织考评

(一)县财政局负责全县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政策制定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每个预算年度选取局部具有代表性和一定影响力的项目组织评价,并负责县直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和抽查。乡镇(开发园区)财政所(分局)负责同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组织开展特定重点项目和市县乡(镇)联动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

第二十条绩效考评实施方式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一般情况下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

第五章绩效考评顺序

第二十一条绩效考评的准备

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应提前20天向考评对象发出通知,绩效考评对象确定后。考评对象要认真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考评通知应包括考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考评时间、考评实施者等。

考评实施者拟定具体考评工作方案。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评的实施

(一)资料审查。考评对象应根据考评实施者的通知要求。考评对象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评实施者应及时对考评对象提供的自评演讲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二)现场和非现场考评。现场考评。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提出考评意见。非现场考评,指考评实施者根据考评对象提供的资料,分类、整理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考评意见。考评实施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结合考评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考评形式。

(三)综合评价。考评实施者运用相关考评方法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绩效考评结论。

第二十三条撰写和提交绩效考评演讲

(一)撰写演讲。考评工作结束后。

内容完整,绩效考评演讲应当依据充沛。分析透彻,逻辑清晰,评价准确。绩效考评演讲应经考评实施者所有人员签字。

(二)提交演讲。考评实施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组织实施评价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提交评价演讲。

(三)结果反馈。考评实施者的评价演讲经组织实施的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审定后。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一)绩效考评实施者对考评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失密责任。

(二)列入年度绩效评价范围的项目。并配合考评实施者的工作。

(三)主管部门应组织实施好本部门的考评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报送自评报告。

第六章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考评结果的应用。

(一)项目单位逾期不报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视同该项目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对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检查。

(二)财政部门应逐步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支出(预算)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绩效优良的项目单位。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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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龙翔街道办事处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

为促进预算部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贵局委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采取直接介入的方式,对我单位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我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抽样调查情况,经过综合分析和充分沟通,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过程专业严肃,评价结果真实全面。我单位收悉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工作不规范。

1.未及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街道办相关制度制定时间为2005年3月,未及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收支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预算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

2.资产管理不规范。①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不完整,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②固定资产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数据不符,会计账固定资产原值6,539,551.03元,决算报表固定资产原值5,425,787.83元,差异1,113,763.2元;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如未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未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经抽盘,账实不符、账账不符。

3.业务管理有待加强。①考核任务完成率不高。经抽查,抽查考核任务35项,实际达到上级下达标准27项,完成率为77.14%;②采购程序不规范。经抽查,红色物业氛围提升项目未见采购计划备案表、成交通知书、项目验收单等资料;③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工。经抽查,茭菱路微改造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11月06日,实际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4月,未按计划时间完成。

(二)预决算管理有待提高。

1.预决算编制不合理,预算调整幅度大,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如劳务费预算数3,657,600.00元,决算数0.00元,差异数3,657,600.00元;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680,000.00元,决算数为5,953,220.00元,差异数为1,273,220.00元;预算批复数22,377,896.00元,预算调整数(不包含基本支出)1,273,220.00元,预算调整率6%。

2.政府采购实际金额与预算数相差较大。政府采购预算数825,000.00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7,015,194.04元,政府采购执行率850.33%。

3.部分支出占用项目资金。如2019年12月31日第44号凭证,从1102民政事务经费项目中列支中队支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支出900.00元,该款项不应当从项目中列支;2019年8月31日第48号凭证,应当由单位承担的8月份医疗保险费105,491.86元从非财政项目资金中列支。

4.未依据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情况编制决算报表,决算报表编制不规范、不准确。如财务信息列示项目支出-办公费393,677.1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08,082.69元,单位编制决算报表时全部列入决算报表项目支出-办公费5,953,220.00元;批复的预算文件列示基本支出-劳务费3,657,600.00元,财务信息列示基本支出-劳务费4,584,240.42元,决算报表基本支出-劳务费0.00元。

5.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①原始附件不齐全。如2019年12月31日16号凭证,支付红色物业氛围提升,金额22,830.40元,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付该笔款项,未见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②会计核算不规范。如2019年8月31日48号凭证,支付8月份单位医疗保险,金额146,428.59元,使用专户(账号:3960188000136193)支付该笔款项,账务处理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6.结转结余资金过大,资金使用效率低。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416.5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1.68万元,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资金使用效率低。

(三)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高,绩效理念未牢固树立。

1.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①绩效目标不完整。如依据街道办事处职能,2019年绩效目标中缺少监督专业管理、指导自治组织等内容;设置的效果和可持续方面不完整,如未针对临商税收、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等经济效益方面设置绩效目标;②部分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内容不匹配。如绩效目标中设置“招商引资任务额完成率”,但该项任务目标在2019年已停止下达;③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明确,各项目之间存在重复交叉的绩效目标。如党政工作与社区工作中指标“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第一阶段区级示范点创建达标凤翥社区、菱角塘社区”、“完成两个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人民西路社区、西站社区)”等存在重复;④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不具有可衡量性。如“辖区困难群体救助”、“逐步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等指标值均为“7个社区全覆盖”,应以“辖区困难群体救助人数或比例”和“提升改造数量或比例”等指标值进行设置较为合理。

2.未建立健全绩效自评管理机制。未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部门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自评报告附件不齐全,如缺少问卷资料、访谈记录、基础数据表。

(四)部门履职中,部分指标未达到预期产出目标,效益不明显。

1.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增长-0.49%,未达到目标11.5%;限额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完成-1.12%,未达到目标14%;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完成增长-6.3%,未完成目标20%;建筑业总产值增速-30.14%,未完成目标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比例为66.24%,未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2.适龄儿童教育方面由教育部门负责,当需要街道办处理时,由教育部门通知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2019年未接到相关通知,但存在部分适龄儿童不愿意进行义务教育,入学率无法达到100%。

3.群众上访未形成相应的记录,未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经了解群众上访人数及事项较上年并未减少。

4.部门在履职中未对部门职员制定相关的培训规划及实施计划。

龙翔街道办事处整改结果和目标

(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包含预算绩效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预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街道办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工作开展程序化、规范化。

2.规范资产核算,强化资产日常管理。①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的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②认真核实固定资产实物以及固定资产卡片账,对固定资产账务及报表进行清理核查,对于已毁损的资产及时进行报损处理,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③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等文件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文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卡片管理;同时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加强业务监督管理力度。①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分解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各项工作实施进度,按时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工作开展情况,优化完善采购程序,对不在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事项,参照非招标投标采购方式实施采购,规范采购事项,以保证采购事项合理合法,保障单位采购经济活动安全有效;③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和评估论证,预留足够的项目实施时间,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提高项目监督管控意识,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规范预决算编制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

1.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保障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云南省相关规章制度编制预算,并不断完善预算编制体系,保障预算数据全面性、完整性;不断强化预算资金约束力,优化收支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向各部门通报预算执行进度,促使业务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有效保障预算资金的透明度;统筹规划预算资金,确保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2.不断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机制,灵活继续教育方式,不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机制,保障会计基础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会计相关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帮助会计人员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促使会计基础工作有效开展,保障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

3.加强对结转结余的规范管理。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结合龙翔街道办事处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完整、合理、清晰、明确细化且具有可衡量性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2.根据部门及项目特性,制定绩效自评工作机制,以各部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为成员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在开展绩效自评过程中,自评工作小组应相互配合,提高绩效自评质量;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部门职能、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绩效自评报告应有客观真实的佐证材料作为支撑依据,绩效自评结束后,加强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同时为部门评价和绩效评价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完善工作方式及内容,提高效益。

1.加强街道办事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完善协调工商、税务等工作,为区域经济提供高效服务,检查区域经济发展计划和规划的执行情况,分析辖区内经济发展状况,对未达标经济目标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主动关注辖区内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情况,支持解决教育部门遇到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为提升辖区内人民素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群众上访事项管理,建立相关管理机制,群众上访及事项形成相应的记录,有针对性的为辖区群众解决问题。对于项目遗留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群众反映问题解决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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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2-0054-03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专业是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包含了学生、教师、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实习基地、教学管理人员等相关要素。国内外高等教育专业评估的理论与实践证明,专业评估是保障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行之有效的手段。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为进一步做好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各高校应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构建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评估制度。”因此,校内专业评估是强化高校自主意识,建立健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切实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和管理,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一、校内专业评估的目的

第一,有利于各专业了解自身办学水平的现状。校内专业评估强调全员性、全面性、发展性,注重质量建设的过程性环节,全面、客观地考察教学全过程。通过“亮家底”“理思路”“促改进”的实践方式,为各专业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进一步凝练专业特色,提高专业竞争力指明了方向。

第二,有利于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布局。通过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科学诊断和分析,高校能够准确判断专业设置与产业经济结构的适应度以及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在区域和全国的竞争力,促使高校在“合理布局、整体优化,面向需求、强化特色,注重效益、科学定位”的原则下,开展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强化优势特色专业,培育新兴潜力专业,调整缺乏竞争力的专业,形成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

第三,有利于高校科学评估各项教学政策成效。通过分析全校专业自评数据、学情调查数据和相关满意度调查数据,高校能够有效检验各项教学政策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明确政策的改进方向,并为合理调控人、财、物等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有利于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校内专业评估是高校内部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激活高校发展的内在动力,调动高校自我管理、自主参与、自我改进、自我提升的积极性[1],增强适应外部评估的能力,为将来接受外部整体教学评估和专项评估夯实基础。

二、国内外校内专业评估的经验

(一)学情调查

目前国际上广泛认可的学情调查项目有:美国的全国大学生学习性投入调查项目、英国的全国大学生调查项目和澳大利亚的大学生课程体验调查项目[2]。以全国大学生学习性投入调查(NSSE)为例,评价的一级指标分为:学业挑战度;主动合作学习水平;生师互动水平;校园经验丰富度;校园环境支持度。清华大学史静寰教授引进NSSE项目,分析了清华大学与美国研究型大学的本科生在5个一级指标的差异性[3]。大学生学情调查以学生学习投入度、学习过程、学习成效为评价内容,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丰富了专业评估内涵。

(二)专业认证与评估

教育部组织的专业认证和住建部组织的专业评估是我国工程教育领域最具权威性的专业评估项目。如专业认证中水利类专业认证一级指标:专业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学生发展,管理制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完全符合标准(P);合格,达到标准要求(P/C);合格,基本达到标准(P/W);不合格(F)。专业认证和评估的基本工作模式为找问题,找出专业的办学实际与评估标准的差距。专业认证和评估推进了我国工程教育改革,建立了与注册工程师制度相衔接的工程教育体系,促进了工程教育的国际交流与国际互认。

(三)专业等级排名榜

近年来社会评价机构对专业办学的影响力逐年增大,社会评价机构以一套或一组指标作为质量度量,各类指标通常都划分为投入指标、过程指标和产出指标三大类[4]。如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专业评价的一级指标分为:办学资源,教学水平,科学研究,专业声誉。该中心将各大学的专业(类)分为五个等级,对高校各专业进行等级排名,受到广大考生和用人单位的关注。

三、校内专业评估的内容

河海大学历来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评估工作。2005年,学校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十一五”期间,学校制定并实施了《河海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十一五”实施方案》(简称“彩虹工程”),逐步建立起标准明确、过程控制、评价合理、持续改进的河海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5]。2008年,学校实施了校内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教学评估、学生培养质量评估、教学管理评估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评估等6项校内专项评估工作,为进一步改革、创新校内教学评估的模式和方法积累了宝贵经验。

学校高度重视新一轮校内专业评估工作,多次组织教学院长、本科教学督导、专业认证与专业评估专家、教育学专家、管理学专家进行研讨。通过深入研究国内外专业评估的理论前沿和先进经验,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明确了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评价、在校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评价、毕业生对专业培养满意度评价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满意度评价四大评估模块,保障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新模式。

(一)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的评价

专家全面审阅专业自评报告,系统总结专业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改进的方向。专业自评报告主要依据《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书》《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等文件精神,开展教师发展、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和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评估,全面考察专业建设现状,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品质。教师发展包含教师培养和教学水平2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师资结构、教学培训、教学团队、评优评奖、教学满意度等。教学改革包含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成果4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专业改革、专业教育、课程规划、教材选用、教材编写、教改立项和获奖、教学研究论文等。实践教学包含实验(实践)项目、实习状况、毕业设计(论文)3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实验开出率、综合性实验、社会实践、校外基地、实习效果、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质量等。教学管理包含过程管理、质量保障、教研活动3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教学文件、教学组织、领导听课、同行听课、院督导听课、学情调查、教研组织与成效等。培养质量包含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学习成效、社会声誉4个维度,主要观测点为:专业技能、综合素养、毕业率继续深造率、英语四六级通过率、竞赛获奖、论文专利、就业质量、社会评价等。

(二)在校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的评价

对在校大学生开展专业认识、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调动学生参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专业认识包含专业兴趣、前景期望2个维度;教学质量包含课程体系、课堂教学、课后指导、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5个维度;教学管理包含教学纪律、行政服务、班导师服务3个维度;教学保障包含师资配备、实验设备、教材及学习资源3个维度。

(三)毕业生对专业培养满意度的评价

对毕业生开展培养过程、核心课程、专业技能、综合素养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推动专业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培养过程包含课程体系、专业教育、实习效果、毕业设计(论文)、就业教育5个维度;核心课程包含课程重要性、课程有效性2个维度;专业技能包含多项特定专业技术能力;综合能力包含批判性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时间管理能力等10项综合能力。

(四)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满意度的评价

对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专业理论知识、工程(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和国际化视野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了解毕业生实际工作能力,收集用人单位需求,鼓励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专业课程设置,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

四、校内专业评估的程序与方法

(一)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

校内专业评估涉及专业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评估专家等众多人员,操作流程复杂,只有建立功能强大的信息化平台才能保障评估工作顺利实施。信息化平台应体现流程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特点:流程化是指系统能满足在线自评、在线调查、在线审核、在线评估等功能,保障校内专业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集成化是指系统能实现多角色数据共享功能,如在校生、毕业生调查模块中“本学期课程学习状态”“课外学习活动情况”“毕业生综合能力”等学情调查数据能够自动被专业自评模块读取;智能化是指系统能提供大数据挖掘、统计功能,提升专业评价的准确性与科学性。

(二)开展专业自评

一是专业负责人在学习、领会校内专业评估方案后,对照校内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收集相关支撑材料,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地填写专业自评报告。二是学院审核专业自评报告数据的真实性。三是专业自评报告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全校公示,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监督。专业负责人还需为在校生、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提供专业核心课程清单和相关专业技能明细。

(三)实施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

教务处组织开展在校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评价,并与就业指导中心一起做好毕业生对专业培养满意度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满意度评价工作,并最终提供各专业三类评价的调查数据。教务处还需汇总整理好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研究性示范课程、全英文课程、新生研讨课、学位率、毕业率、教师获奖等数据明细,进一步减轻专业自评工作负担。

(四)注重专家评估

专家遴选的标准为:一是专业相近。评估专家必须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二是教学管理经验丰富。评估专家必须是从事过系主任、教学副院长等教学管理工作的专家。三是专家多元化。每个专业安排2―3名专家进行评估,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专家。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开展专业评估工作,专家通过网络查阅专业自评报告,依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价,并撰写专家评价意见。

(五)形成专业评估分报告

专业评估结果实施分类指导,学校将专业竞争力等级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强竞争力专业,是指获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强竞争力专业是学校的优势专业,是吸引考生和用人单位的“拳头”产品。强竞争力专业要能体现“领头羊”作用,应获得更多、更高等级的教学获奖和教学改革项目;应大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应高质量通过教育部和住建部的专业认证和专业评估;应大力拓展国际化教育,开设了全英文课程、本科生中具有一个月以上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比例高;应有较高的毕业生继续深造率等。第二类为新办专业,是指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新办专业应具备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且执行良好;师资队伍结构应合理,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实验、实习条件应有保障;学生、用人单位满意度好等。第三类为一般竞争力专业,是指除强竞争力专业和新办专业之外的专业。一般竞争力专业应有准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能够主动适应和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应有强化学生专业认知、提升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具体措施;专业建设应取得一定成效,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或奖励;教师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教学培训,有一批教研成果;就业率达90%以上等。教务处与学院共同分析评估专家、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评价数据,依据各专业的竞争力等级,明确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对应对策,并最终形成单个专业评估分报告。

(六)形成专业评估总报告

学校从全校层面汇总专家、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评价数据,采用定量计算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分析学校在专业建设中的成效、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供对策和建议,并最终形成校内专业评估总报告。

五、校内专业评估的成效

2012年,河海大学组织57个本科专业开展了校内专业自评工作,3906名在校生、3610名毕业生、311家用人单位参与了问卷调查,邀请了校内外67位知名专家在线评审,了河海大学本科教学专业评估分报告和总报告白皮书。本次校内专业评估构建了利益相关者协商共治的长效机制,评估主体多元化,评估内容多样化;打破了评价结果唯分数论制约,而是根据专业竞争力不同等级给予专业相应指导,激发了专业在校内专业评估中的主动性,变“要我评”为“我要评”;建立了学校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常态化的联系机制,使专业面向社会发展实际培养学生,提高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建立了循环评估和后继评估机制,完善了校内常态化监测的教学评估制度。

参考文献:

[1]宋彩萍.高校专业内涵建设自主评估框架维度甄别与建构[J].中国大学教学,2011,(11).

[2]史秋衡.我国大学生学情状态与影响机制的实证分析[J].教育研究,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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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整改报告

为贯彻落实《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精神,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有机结合机制,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云南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开远市财政局委托,于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对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再评价。通过开展一系列绩效再评价工作,绩效再评价结论为: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专项资金项目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达到预定效果。根据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报自评报告和抽查的情况,综合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及资料报送进行了量化打分,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92.07分,评价等级为“优”。但是也存在部分问题,针对绩效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会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提出整改要求,具体整改报告如下:

1.开远市残疾人联合会将健全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进行检查、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2.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合理使用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项目实施单位按年初预算安排合理的安排项目进度,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兑付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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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检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先易后难、简便易行。选择能够衡量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政策项目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二、考核对象、内容与指标

本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县、区农机局(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共设立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评估工作以各县、区农机局自评为主,市局负责查验核实,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评

各县、区农机局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同时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局。

(二)查验核实

市局采取资料查看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区农机局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1)资料审查。对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要求各地补充相关材料。(2)实地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县、区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3)结果评定。核实结果与自评分数差异较大的,需提供文字说明。

(三)综合评估

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分数≥90)、良好(80≤分数<90)、一般(70≤分数<80)、较差(分数<70)四个档次,提出表彰建议,形成延伸绩效管理专项报告。

四、进度安排

7月31日前,研究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

10月20日前,县区农机局完成自评工作,报送自评报告和评分表。

10月26日前,市局组织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10月31日前,市局完成综合评价报告并报省局。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县、区农机局予以表彰。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