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10:29:5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经济学哲学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在人类发展史上,随着“人类中心主义“的出现,人类将自身设定为主体的同时自然界的存在成为“他者”,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立使得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自然界的过度盘剥和压榨,导致了生态危机的产生。从根源上探究,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是这一问题的逻辑起点。因此,探究生态危机的根源,需要将人类的财富欲望纳入历史通道进行反思。财富欲望的张力随着世俗社会商业精神的发育而开启,在利润最大化的指引下,欲望聚焦于可以带来财富的自然界。发达的科技是对自然界进行深度开发的关键力量,技术在人类财富欲望的驱使下,“促逼”着自然界,使其被过度开发而遭到破坏,深层次里破坏着“人—自然命运共同体”。
一、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
现代社会是以资本为轴心的经济社会。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存在在于价值增值,“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就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值也就是自行增值。它所以获得创造价值的奇能,是因为它是价值。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1]因此资本家的目的不是获得使用价值,“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价值追逐狂,是资本家和货币储藏者所共有的。”[2]这种财富欲望具有一种扩张自身的内在张力。“就欲望概念自身的意义定位,它乃是指社会的人基于一定的需要而产生对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事物的渴求。是人的有意识的并指向清晰的目的的行动倾向,也可以说是趋向于一定的目的的意向。”[3]人类欲望的闸门被打开以后,欲望的张力使得人类对货币、资本的追求日益强烈。货币是天生的平等派,但是当货币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这导致了货币持有者与无产者之间的极大的不平等。货币持有者极力将货币继续投入再生产过程中,以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无产者则对货币持有者掌握的生产资料日益依赖,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化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货币持有者日益成为劳动者、生产资料的主宰者,货币力量由此转化为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带来增殖的资本力量。资本的扩张逻辑不断生产出剩余价值并将其投入扩大再生产。“资本扩张过程是资本向自然界的扩张,向自然资源的扩张。资本自诞生以来进行的数百年的扩张过程,就是将从地表到地下,从表层到深层的自然资源不断货币化、资本化,吸收到不断运转的资本机器内部的过程,也即吞噬自然资源的过程。”[4]因此,资本的扩张必然以消耗自然界,对自然界无休止的掠夺为前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资本”[5]的原初形式是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资本”[6]需要支配和使用自然资源,才能表现为资本的现实存在。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7]因而“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8]世界上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被纳入经济系统中,纳入资本扩张的逻辑体系中,由此进一步刺激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欲望。人类不断开拓着尚未被资本化的资源,资本追求扩张的本性具有使这些资源进入扩张体系中的魔力。尚未被资本化的资源在人类欲望的驱动下与货币相结合,进入生产领域中,便被赋予了人的主观意志,被资本化后便获得了不可遏制的扩张本能。我们亟需对人类疯狂行为背后的原因进行深层次追问。人类企图将一切资源都资本化,纳入资本扩张的逻辑体系,刺激着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欲望,有各种痛苦甚至死亡本身作为它的武器,支配了劳动,鼓起了勇气,激发了远见,使人类的一切能力日益发达。每一种欲望获得满足时的享受或愉快,对于那些克服了障碍和完成了自然的计划的人,是一种无穷尽的报酬的源泉。”[9]追求财富的欲望是资本扩张的推动力。人类把劳动价值注入到自然资源中时,资源被资本化了,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这种心理因素就通过物质得以显现出来。这种获得物质资源的力量承载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意志,使得人类进入了疯狂追求物质力量———资源。当人类对尚未资本化的资源进行开发,要投入大量的资本预付金,因此必须获得利润,否则就将血本无归,因此人类陷入资本逻辑体系的深度座架中。欲望推动着人类的行为动机,人类的行为由于这一欲望的满足而终止。这一欲望的满足又激发了新的欲望的产生,一种物欲造波着另一种物欲,由此导致欲望动力机的马达强劲,不断刺激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触角。亚当•斯密指出:“每一个人对于事物的欲望都要受人胃的有限容量的限制,但对于住宅、衣服、车马、家具等舒适品和装饰品方面的欲望似乎是没有限制和确定界限的。”[10]满足这类没有限制的欲望的资本扩张也就处于无止境状态。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也深刻指出了,这种资本扩张的欲望逻辑,“物品都彻底地与某种明确的需求或功能失去了联系。确切地说这是因为它们对应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可以是社会逻辑,也可以是欲望逻辑———那些逻辑把它们当成了既无意识且变幻莫测的含义范畴。”[11]这是深度资本扩张的欲望带来的消费社会的图景。尚未开发的资源被资本化后获得了一种价值通约的社会性,这种经济性符号通兑着对象化世界的一切存在。价值通约有着一种将五彩斑斓的生活世界量化的神奇魔力,通过货币把异质性的社会变成一种可量度、可计算、可兑换的存在,使得人类的生活世界被货币和资本的增殖体系宰制。人类在这个体系下追求资本的不断扩张,并在资本力量的驱动下研发出越来越多的高尖端的先进科技,进一步武装着人类进行资本扩张的欲望。人类的资本扩张欲望在吞噬着自然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当愈来愈多的自然资源消耗在资本体系中时,资源的可再生能力也在不断衰减,最终导致资源枯竭、环境破坏。“资本主义经济把追求利润增长作为首要目的,所以不惜任何代价追求经济增长,包括剥削和牺牲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迅猛增长通常意味着迅速消耗能源和材料,同时向环境倾倒越来越多废物,导致环境急剧恶化。”[12]人类破坏着与自己的身体发肤密切相关的自然机体而不自知。资本扩张欲望无资源可寻而无法得到满足时,或许人类真的会将触角伸向到地球之外的“潘朵拉星球”,将世代诗意的栖居破坏,人类被疯狂追求资本扩张的魔咒附身。
二、科技理性与生态危机的勾连
发达的科学技术对生态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给人类带来快捷、便利、现代化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资源破坏与生态危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主体地位得到确证的同时,人类对科技的依赖性愈加强烈,对科技的盲目乐观的态度实际上带来的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缺失,人类的深度异化并日益成为机器的奴仆。因此,可以说“科学进展是一种悲喜交加的福音。”[13]科技理性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技术力量。在古希腊和中国的先秦时期,将对德性的追求视为“至善”,柏拉图、老子等哲学家都提出技术是“奇技巧”会败坏人的心智,反对技术的应用。近代以来,随着“科技乐观主义鼻祖”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科学知识获得了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迅速发展为人类战胜自然的武器。笛卡尔通过“我思故我在”进一步确立了人的存在,自然在这种反思哲学中成为人的“思中之物”,因此“征服自然意味着,自然是敌人,是一种被规约到秩序上去的混沌;一切好的东西都被归为人的劳动而非自然的馈赠,自然只不过是提供了毫无价值的物质材料。”[14]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证使得自然越来越被沦为人类征服的对象。科技理性由探究真理的本体论变成一种实证的技术手段,这种技术手段追求对自然的深度开发,以达到人类自身的财富欲望,将自然定义为为人的利益而服务的存在。在挖掘自然的内在价值的利益驱使下,使科技理性日益排除了人类的价值判断,如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等。科技的发展使科学的理念成为现实,带来便捷与舒适的同时,也越来越抛弃了对人文意义的追求。科技的发展不断助推着人类财富欲望的扩张,也使人类面临越来越多的生存困境与自然困境。比如,农药、化肥、催熟剂等化学药剂的超标使用,在提高产量的同时却破坏了土壤,同时产出的作物含有未完全降解的药物残留,直接危害人类自身。人类开始意识到科技理性所导致的人的发展悖论。人类开始将科技理性作为批判与讨伐的对象加以审视。首先对科技理性提出批判的是卢梭,他认为科学每往前推进一步,人就随之往后堕落一尺,因此他将科学定义为人类的祸患和敌人。在《论科学与艺术》中,他指出:“科学的创造神是一个与人类安宁为敌的神。”[15]胡塞尔也强调“科学观念被实证地简化为纯粹事实的科学。科学的‘危机’表现为科学丧失生活意义。”[16]科学家在实验室里丧失了主观性,拼命追求物的逻辑而缺失了对人自身的思考,只追求动力因,不断求解着X而忽视了科技对人类应用领域的后果。实证科学导致了现代人漫不经心地丢掉了那些对真正的人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的思考,使人类陷于不幸的困境。贝尔纳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中指出:“把科学应用于实际所创造出来的武器使战争变得更为迫近而可怕,使个人的安全几乎降低到毫无保障的程度……不可否认,假如不是由于科学,这些祸害不至于象现在这个样子。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科学对文明的价值一直受到了怀疑,至今仍然如此。”[17]因此,科学必须接受审查。海德格尔认为技术作为人类征服世界的工具,向自然提出蛮横要求、“促逼”着自然界,要求自然提供本身能够被开采和贮藏的能量,与此同时,人类自身也成为被“促逼”的对象。对自然和对人类自身的“促逼”达到了“座架”,“座架占统治地位之处,便有最高意义上的危险。”[18]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和阿尔多诺认为,工具的价值在于它被主体运用在实现主体目的时的作用,工具理性遵循一种效用逻辑。科学技术在工具理性的效用逻辑下发展起来并成为对人类而言行之有效的工具。马尔库塞延续了对科学技术批判的思路,认为科学技术在发展的过程中缺失了对事物的人文意义的考量,只追求技术手段的实用性而缺乏目的性的考察,科学发展成为一种奴役人类的异化形态,社会发展成为一种人性扭曲的病态社会,导致全面的奴役和人的尊严的丧失。以科学技术为载体的高度发达的工具理性剪断了人与自然的脐带关系,同时工具理性的体制化运转也侵占着人类的生活世界,导致人与人之间被各自分离的意见的机械组合的量化计算所代替。工具理性企图以对世界的操纵为目标,在影片的情节推进中体现的非常明显。工具理性实质上是科技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异化现象,工具的发展正从带给人类的裨益走向反面,越来越缺失对人类自身的存在论境域的思考,成为危害自然生态环境和人自身发展的“罪恶之源”。科学技术强大的工具性和功能给人类带来的便捷与舒适是不容质疑的,但是科学的发展和运用离不开人类的导控。人类之所与陷于工具理性的崇拜中不能自拔,源于人类自身价值理性的畸形、正确价值观的缺失。科学技术从属于资本的逻辑体系时,逐利的秉性操控着科技,疯狂的资本扩张欲望带来科技的飞速发展,这种科技的发展当然是一种人类仅仅为满足自身利益的异化的发展状态。这种异化状态可以深层次追溯到主体性哲学的痼疾,人类从原始的自然神教的神秘、蒙昧中走出来,发现了自身的主体性力量,“人是万物的尺度”“我思故我在”“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人的主体性得到了无与伦比的彰显。然而人类在将自身设定为主体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其他的存在对人类来说都是“他者”(Theothers),这就导致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立。人类在自然科学与工业革命的迅猛发展中感到欢欣鼓舞,主体性力量达到了一种近乎疯狂的盲目自信,科技与工业在主体性力量下发展日益迅速,提高了生产效率,带来了物质生活的日益丰盈。但是人类却沉迷于机器与技术的世界中,技术越来越高端、机器越来越精密,人类对工具理性越来越着迷,将人之外的一切存在都视为客体和“他者”,工具在缺乏对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考量之下畸形发展,由此破坏着与人类发展休戚相关的自然界机体。
三、基于对象性关系的和谐生态观
人类的财富欲望在科学技术的助推下不断扩张,最终带来了生产危机。那么能否像一些学者所提出的那样,消灭资本也就消灭了人类的财富欲望,生态危机就能迎刃而解了呢?马克思指出,“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化中,也是可笑的”[19],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资本,只有通过资本才能创造出资产阶级这一最发达和最多样的生产组织。资本作为人类剩余劳动的结晶,本无善恶是非可言,其性质主要取决于它运用于何种生产关系之下以及人类运用资本的目的。因此,可以说对资本扩张的考察也就是对人自身的反省。人类在世界资本化的浪潮中,可以寻找到一个与自然之间的合理距离。马克思指出,“人们需要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合适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20]人类生活于自然界中,自然界是人类无机的身体,人与自然不是简单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生态伦理学基于旧唯物主义的理论,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念出发,强调人类自身的主置和中心地位,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将只对人类有意义的伦理观、价值观赋予自然,自然就沦为了人类利用征服和掠夺的对象。人类的主体地位导致人类为了自身利益始终将与自身生存休戚相关的自然视作“他者”,自然成为满足人类利益的奴隶。人类无限膨胀的欲望导致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掠夺,产生了一系列生态灾难。生态伦理学把自然当作在人之外的孤立存在客观事物而不是与人产生内在联系的人类学自然界。自然界的存在对人类的意义在于给人类提供资源,将自己视为主体的人类竭尽所能去掠夺自然,以满足自身的需求与欲望。埃里希•弗罗姆指出“我们奴役自然,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来改造自然,结果是自然界越来越多地遭到破坏。想要征服自然界的欲望和我们对它的敌视态度使我们人类变得盲目起来,我们看不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自然界的财富是有限的,终有枯竭的一天,人对自然界的这种掠夺欲望将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21]人类错误的生态观导致无节制地从自然界获取资源而忘记了自然与人的生命休戚相关的对象性关系。人类在资本的驱动下疯狂破坏自然界的可再生能力的同时也是在破坏着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即人类在进行着自我毁灭。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是单纯以人的利益为中心的生态伦理学,同样也不能简单地回溯到“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认为“自然物的多样性具有它自身的内在价值”[22],所有自然物因为自身固有的内在价值应当得到保护,而不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受到保护。福斯特深刻地指出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仅仅是对诸如人类征服自然和自然崇拜之间的对立这样古老的二元论的重新阐述。”[23]“这里永远存在的二元论观念往往妨碍了知识和有意义的实践的真正发展。实际上,这种观念中所体现出来的二分法往往使‘人类与自然相对立’的观念长期存在。”[24]福斯特指出了根植于人与自然二分法的生态学理论导致的生态学困境。人类错误地将自然视为外在于人的独立存在物,这种自然被误以为是外在的,其存在的全部意义只在于给人类提供资源;也正是错误地将人与自然分割,以自然界自身的价值为中心,导致“唯自然至上”的“生态中心主义”。幸运的是,人类已经意识到上述两种基于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不正确的生态观的问题所在,并已经开始采取行动,为建构和谐生态观而努力,和谐的生态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马克思将自然划分为第一自然即“自在自然”与第二自然即“人化自然”,马克思认为,自在自然“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26]“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27],即不存在脱离自然界这一对象的孤立的人也不存在不以人为对象的孤立的自然界,“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想象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28]事实上,现实的、有意义的自然是对象性存在的人化自然,不存在独立于自然界的孤立的人同样也不存在不以人为对象的自然界。对象性关系意味着“别人就是我的‘你’……就是我的另一个‘我’,就成为我的对象的人,就是我的坦白的内隐,就是自己看到自己的那个眼睛。只有在别人身上,我才具有对类的意识。”[29]“也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它的存在。”[30]这就意味着人与自然是作为对象性关系而存在的并通过对象性活动而相互内在联系。这种对象性活动即人的实践活动。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对象世界,改造自然界,使自然界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1]通过实践活动建构“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人在与自然的内在联系随着实践活动而不断深化,自然成为人的“无机身体”。通过实践活动人类建构起与自然的生理性、理智性、情感性以及道德性的内在联系,使自然并不是外在于人的自我存在物,人亦是如此,因此要立足于对象性关系以及实践活动来研究人与自然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这种“命运共同体”不能屈从于资本力量和人类的财富欲望,不能被科技理性所左右,不能“唯自然至上”,也不能以牺牲自然为代价换取人类生产力的发展,相反人的财富欲望应该服从“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科学技术的进步应立足于“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这才是满足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正确的生态观。
作者:郑柏茹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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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经济学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中极其重要的,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与经济、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及其运动是有自身可循的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考察当代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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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一、以机械目然观为哲学基础的经济学个体主义方法论及其局限
机械自然观的建立始于英国那个被称为“机械宇宙绘图员”的霍布斯以及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笛卡儿,后来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完善。机械自然观强调从部分和个体角度认识整体,认为整个世界与机械类似,由部分组成又可以还原为部分。这种哲学观经过工业社会的实证后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成为各门学科发展的指导思想。如生物学将生物细胞与人体器官当作机器的零部件理解;医学将人的精神和肉体分开进行治疗;管理学的泰罗主义将人看作生产工具,和机器一样被当做时间和动作的研究对象。
机械自然观是19世纪西方学术界有关世界的一种主流认识。受牛顿经典物理学伟大成就的影响,19世纪初很多社会哲学家开始谈论“社会物理学”,主张将社会科学建设成类似数学和物理学一样精密的科学。这种观点无疑对边际革命的创始人瓦尔拉斯等人产生了巨大影响。瓦尔拉斯就是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运用数学来构建他的经济学一般均衡体系,目的是用自然科学的理性原则构架起一套经济宇宙的客观法则,在这样的经济宇宙中,人们可以用尽可能少的公理演绎出经济生活中的规则。为此,他秉承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并对其做了进一步简化①,将社会归结为同质自利个体的总和,遵循先分析个体规律,而后将个体规律直接加总为社会规律的路径研究经济现象,并且这一路径是不可逆的。这种方法论也就是新古典经济学一直遵循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其哲学基础显然是机械自然观。
通过个体来认识整体,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机械自然观将个体组成整体的过程过分简单化了。整体并非个体的简单组合,这一过程不是物理过程,而是化学过程。机械自然观对这一过程的简化是其哲学思想的一个重大缺陷。瓦尔拉斯将经济学数学化时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缺陷,他将社会看作同质个体的机械加总,忽视了个体在习俗、道德等方面的诸多差异,也没有深入研究个体组成社会的有机过程。以系统论的“蝴蝶效应”②为喻,建立在机械自然观基础上的经济学实际上只研究了蝴蝶扇动翅膀的动作,并没有研究这一动作引起龙卷风的整个过程。在这种哲学观的指引下,新古典经济学只研究了经济运行的一个横截面,并没有关注经济发展过程。所以1993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批评说,新古典经济学只研究了经济运行,而没有研究经济发展。
二、社会达尔文主义对经济学注重个体与竞争传统的强化及其局限
如果说机械自然观只是从学理层面为经济学片面强调个体主义方法论提供哲学指引,那么,社会达尔文主义则进一步渗透到社会层面对经济学注重个体、强调竞争的传统进行了强化。
1859年,达尔文发表了《物种起源》一书,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理论,将这一原则应用于社会领域就产生了社会达尔文主义。不过达尔文本人并没有将自己的理论由自然界扩展到社会领域,这一过程是由斯宾塞等人完成。早在1850年,斯宾塞就在其著作《社会静力学》中提出了社会进化的思想,当《物种起源》发表后,斯宾塞为其社会进化思想寻找到了更多的生物学论据,于是就有了其后来为社会达尔文主义辩护的《第一原理》。1890年,马歇尔在斯宾塞《第一原理》的基础上将社会达尔文主义引入经济学,由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经济学原理》有那么多词句与《第一原理》相同。马歇尔的经济学体系所受进化论思想影响的深刻程度,可以从他的一句名言看出,他说:“经济学家的目标应当是经济生物学,而不是经济力学”。
达尔文认识到自然界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但他并没有忽视生物问的共生现象。而社会达尔文主义却无视自然选择过程中的合作,片面强调了这一过程中的生存竞争。这是对达尔文本意的曲解,因此博尔丁意味深长地说,达尔文显然不是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对竞争的片面强调意味着社会达尔文主义缺乏道德基础,这与强调理性分析与竞争、忽视道德研究的经济学在思想上是一脉相承的。I司时,从方法论角度来看,社会达尔文主义实际上坚持的也是一种典型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因为它也只是从单个物种间关系来认识竞争,然后将总结出的所谓规律推演至整个自然界乃至人类社会,这与建立在机械自然观基础上的经济学牛顿体系产生了深刻的共鸣。虽然进化论的思想最初萌生于经济学,但社会达尔文主义远比经济学流传更广、更“深入人心”,所以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深刻影响着经济学的发展,而不是相反。
社会达尔文主义既然存在着如此巨大的缺陷,为什么还能够在西方社会成为主流?除了历史局限,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社会达尔文主义为西方国家对非西方国家的掠夺提供了理论辩护。盛洪在分析经济学本身所具有的天下主义与和平主义精神②在西方得不到弘扬的原因时指出:“在现代经济学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西方列强正走着一条用武力向外扩张的道路。尽管连年征战也给人们带来了痛苦,西方对非西方的掠夺和榨取却减少了西方国家战国状态的残酷性,使得西方文化较少对战国规则产生憎恶之感,社会达尔文主义成为主流。”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危害感受不深并且能够从中获得切实好处,人们有意无意地坚持或支持社会达尔文主义,使它得以长期存在。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社会达尔文主义当然也就不能得到反思与扬弃。
三、系统论哲学思想对经济学发展的重要影响
20世纪以来,随着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对人类认识的拓展,系统论这种新的哲学思想得以产生。系统论认为整个宇宙是一个大系统,这一系统虽由各部分组成,但各个部分并不能与系统机械地分合,因为系统与部分之间除了线性关系,更多的可能是远远超出人们想像的非线性关系,这种非线性关系使得人们的决策往往面临着诸多不确定性。与机械自然观不同,系统论哲学认识到整体、关系、过程和动态的重要性,强调从整体的角度来认识个体,认为关系和整体是首要的,个体必须在动态的整体过程中才能够界定,而且各个相互联系的部分在整体中均发挥着重要作用,无所谓主次。这种哲学观对众多领域的研究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如强调身心统一的整体医学观、管理学当中的系统管理理论以及各学科中的自组织理论等等。
系统论哲学思想对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1927年海森堡发表了《量子论运动学和力学的直观内容》,提出了著名的“测不准原理”,1930年奥地利数学家哥德尔证明“在数学中总有一个不可知”,提出了“不可判定性”。这其中蕴涵的不确定性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哲学原理,而精通数学的凯恩斯接受了这一原理并将不确定性引入其1936年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的分析中③。这可以看作是系统论思想最早在经济学中的应用。而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混沌经济学、演进经济学等非主流经济学的发展更体现出系统实在观对经济学发展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和交易费用的强调,将意识形态、社会科学知识等也纳入了经济分析,使得经济学不仅接近了现实,而且有突破个体主义方法论的趋势,其对集体主义方法论的强调将促使经济学反思机械自然观。混沌经济学尤其关注一些新古典经济学解释不了的模糊现象,发展下去似乎也会在哲学上改进经济学:因为以机械自然观为基础,只能解释运动状态能够复制的周期性现象,而对于那些路径界定非常模糊、经常有涨落、且运动轨迹很少或者根本不能够复制的波动性的非线性变化,则需要借助系统哲学观才能够解释清楚。演进经济学则进一步阐发了经济学的经济生物学性质,而不是经济力学性质,这既是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批判,也是对经济学牛顿体系的挑战。
不过,必须承认的是,上述经济学的新发展还没有从哲学基础上真正扬弃机械自然观对经济学发展的影响,因为它们还没有突破新古典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经济人”假设这些东西,从而使它们的批判很大程度上发展为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丰富。凯恩斯虽然将整体性和不确定性引入经济分析,但他并没有从根本上清除个体主义方法论和“经济人”假设的影响,很快被希克斯-汉森的LS-LM的模型同化,被萨缪尔森综合进“新古典综合派”,后来还引出了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和卢卡斯的“理性预期学派”。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范式的分析仍然采用的是“边际分析”和“经济人”假设等,更重要的是它们缺乏一个统一的主体理论框架。用拉卡托斯“科学研究由纲领不变的硬核和可变的保护带两部分构成”这一模型来分析,上述非主流经济学只不过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保护带”做了调整,并没有触及其内核。用库恩的话来说,新古典经济学目前还只处于“危机阶段”。因此有人说,所谓的“现代经济学”其实不过停留在19世纪哲学和物理学的水平上,还没有实现“现代化”。“在现代经济学与当代哲学之间是一段沉默的距离”。也就是说,经济学并没有完成在系统论基础上的哲学重建。
四、中国古典哲学对经济学发展的可能贡献
由上述分析可知,经济学要想获得新的长足发展,在哲学基础上必须突破两个局限:一是机械自然观的局限与束缚;一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局限与束缚。对于第一个局限的突破,需要借助系统实在观的贡献,一些非主流经济学已经做了初步的尝试。尽管在系统实在观的基础上构建新的分析框架依然任重道远,不过依靠西方的历史资源与努力取得进一步的突破还是有可能的。对于第二个局限的突破,由于文化无意识的作用,仅靠西学的资源就要困难得多,必须考虑引入新的文化传统来改造西方原有的社会哲学和人们认同的旧的行为规则,而在这一点上,中国的古典哲学是为数甚少的可资借鉴的非西方的文化资源。事实上在系统实在观的基础上对第一个局限有所突破后,经济学应该向何处去,西方至今没有找准方向。
中国古典哲学的核心是天下主义,这种天下主义也必定是一种和平主义,它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哲学思想。社会达尔文主义将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引入到社会领域,是以民族主义为现实基础的。所谓民族主义是指人类中的一部分人因生理或文化方面的特征而达成的一种身份共识。由于它只认同本民族的利益,低估其他民族的利益,从而更倾向于用强力或暴力手段来改变本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财富分配与利益冲突,使之更有利于自己。社会达尔文主义为民族主义的这种暴力行为提供了理论辩护,因此只要有民族主义就必然会有社会达尔文主义。而天下主义则持“世界大同”的观念,认为人与人是同等的,国与国是平等的,根本就没有也不应该有民族之分。由于强调对全人类的认同,从天下主义很容易导出“天下为公”的原则,在它看来,以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去谋求另一部分人的福利实际上毫无意义。因此,天下主义更倾向于用和平的、自由贸易的方式,而不是用暴力或者强力手段去获得财富。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为增进全人类的整体福利,我们需要的是天下主义,而不是民族主义或者社会达尔文主义。因为在民族主义下,为侵略或防止侵略,不同的国家将主动或被迫将资源用于发展暴力手段,而在天下主义下,这些资源将会完全被配置到社会生产中去。更为严重的是,坚持社会达尔文主义和民族主义还很有可能使人类社会最终走向灭亡。因为在民族主义“以暴制暴”的行为规则下,民族国家要想在竞争中获胜,就必须确保自己在武器制造方面的领先地位,长期竞争的结果是“不合作冲突”不断升级,发展到现在便是人类拥有了数万颗核弹头,足以将地球毁灭几十次。社会达尔文主义或者民族主义已经将人类社会带到了灭亡的边缘。
要发扬天下主义就必须要倚重中国,因为中国是人类历史上惟一以天下主义文化传统为主流的国度,她为今天整个世界天下主义文化发扬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资源。天下主义要成为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文化主流,至少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长期的和平统一;二是幅员辽阔。长期的和平统一才允许一个国家利用和平的方式去促进该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并发展出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而不是去发展民族主义;幅员辽阔才可能促使一个国家在与世界其他国家隔绝的状态下把自己“作为一个世界以发展,而不是作为一个国家”。中国在秦朝便结束了战国时代,并形成了一个幅员辽阔的统一国家,这非常适合天下主义精神的发展。用汤因比的话说,由于长期的和平统一,再加上“独尊儒术”等文化政策的实施,中国自汉以后便发展出持久的世界主义(即天下主义)。虽然中国历史上也不断有朝代的更替战争,但中国的文化成功地将国家和天下区分开来,以确保天下主义的发展,顾亭林的一段话深刻地反映了二者的不同,“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反观西方,他们至今也没有结束战国时代,而国与国争必然滋生民族主义,所以西方文化的主流目前仍然是民族主义。虽然欧盟正以和平的方式统一欧洲,但这并不意味着西方民族主义的结束,因为欧洲的统一只不过是一个放大了的民族主义。①
经济学从政治经济学向数量经济学的转化,说明了两点,一是经济学越来越脱离现实的人、现实的社会,而把经济看作“理性经济人”基础上的纯粹的数量演绎;二是说明了经济学作为一门知性科学越来越走向成熟。正像马克思所说:“一门科学只有能成功地应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也就是说,在假想的前提下,在排除了一切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下,经济学已在相当的程度上用数量和模型的方式把握住了经济过程的规律,但这种把握是知性的、工具理性的、形而上学的,而非现实的、实践理性的、总体性的。“理性经济人”是西方经济学一切推论的逻辑起点。现实的人是具体的,除了经济属性,他还有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的、血缘的、民族的等属性。当一种学说专注于人的一种属性,而舍弃人的其他属性,这种研究本身就是抽象的,而不是具体的。同样,人类社会也并不等同于经济社会,除了进行物质生产,人类社会还必须进行人的自身再生产、精神生产、社会关系再生产、人与自然关系再生产,当一种学说把人当作经济人,把社会当作经济社会,而专注于人类某一种活动时,其思维的本质和内涵都是抽象的、知性的、形而上学的、狭隘的。它研究的出发点不是人的全面的存在和全面的需求,它研究的目的也不是为了人类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它探寻的目的仅仅是要说明理性经济人的行为规律,因而一切非经济因素在它看来都是要排除的偶然因素,也就是说,工人的苦难和人类的幸福不在它的思考范围之内。哲学是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根本的总体性思考,因而当经济成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主要因素的时候,经济自然进入哲学的视野,但是这种研究不是经济学的路径,而是哲学的路径,它思考的重心不是经济内部的经济规律,而是经济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系。如果说“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那么经济哲学就是对于经济行为的思维着的考察。在哲学看来,经济不是抽象独立的东西,而是人类千千万万种行为之一种,它无不生发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并服务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及存在价值都必须以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关系来衡量。在哲学看来,经济也不是孤立独行的,而是与政治、社会、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孤立的经济行为是不存在的。在哲学看来,经济还只是在普遍联系中发展变化的,尤其是在与政治、社会、文化的错综复杂关系中,经济展现出不同的特点和规律,因而一切经济现象和经济范畴本质上都不是非历史的,永恒的经济现象和范畴是不存在的,无论商品、货币、资本范畴都不是永恒的,而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从这点讲,现代经济学的理论本身是抽象的、孤立的、非历史的。它不是在真实的历史中研究经济,而是在假想的前提下研究经济。
不难发现,经济哲学是把经济放到人类社会、人类历史的大视野中思考的,而经济学是把经济从大社会、大历史中抽象出来,经济哲学思考的正是经济学所忽视的,因而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而言,二者具有互补性,这也正是经济学家与哲学家长期喜欢对话的根本原因。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一种经济问题的发生,其根源可能在政治、社会、经济之外,这时如果一味以经济的方法和理念去解决,结果就可能适得其反。因此,对经济的研究也必须有哲学的眼光。经济学如果排斥哲学,其结果不仅使自己陷入形而上学的境地,越来越孤立和片面,而且有可能将经济原则、财富原则、资本原则上升为社会的根本原则,而使自己堕落为为资本服务的工具。因为排斥哲学的经济学只把人看作经济人,把社会看作经济社会,因而背叛了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社会的基本哲学立场。任何理论都是有哲学立场的,马克思在其著名的《提纲》第十条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的人类。”排斥哲学的经济学立场,本质上就是市民社会立场,因而也就是资本的立场,因为市民社会的本意就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经济社会。在旧唯物主义看来,人就是经济人,社会就是经济社会,因此弱肉强食是社会的基本原则,财富急剧地向资本集中,以及一切人间悲苦都是合规律现象,不需要反思、不需要反抗、不需要改造,这种立场就是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立场,它关心的是资本的增值,而不是所有人的幸福。现代经济学标榜“价值中立”,而客观上就堕落为为资本服务的意识形态,因为它并不关心人民、关心社会。但是如果哲学排斥经济学,我们就不可能真正把握现代经济运行的规律,因而也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现代社会。现代社会是以现代经济为基础和内核的,如果我们把现代社会和现代经济比作两个同心圆,那么现代社会是大圆,而现代经济是小圆,以小圆取代大圆,是知性形而上学的资本立场,然而无视小圆的存在和规律,则是反科学的经济虚无主义立场,真正的哲学是以对经济的深刻理解为前提的。马克思在其著名的《序言》中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因而在考察社会“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这里所指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计算的领域,就是经济学研究的经济领域。正是这种可计算性,使经济学有可能成为科学。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是建立在对经济的科学认识基础之上的,离开了经济领域,就没有真正的哲学思维。正是由于经济学与哲学的这种互补性,才使人类对经济的认识更加完整和全面。
二、资本与经济哲学
经济哲学是对经济过程思维着的考察,在所有的问题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对资本的全面认识,以便弄清资本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系,弄清资本、国家与人民的本质联系。在经济学看来,资本只是物,只是一种生产要素,但在经济哲学看来,资本不是物,资本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正是这种关系奠定了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因而市场经济的真正起点不是商品,也不是货币,而是资本,是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关系。由于资本是市场竞争的主体,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动力,因而一切经济学,无论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或现代经济学,本质上都是对以资本为主体的经济过程的思考,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的思考。经济哲学本质上也是对这一问题和这一过程的思考。如果说经济学侧重于物质过程,那么经济哲学侧重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侧重于从宏观上分析资本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关系。经济思想家不是没有哲学,而是认为经济具有自身的发展规律,亚当•斯密就是在研究了人的社会本性,即《道德情操论》之后,专门发表《国富论》的,以证明经济领域存在“看不见的手”,提出“理性经济人”的假说。以后的所有经济理论都是建立在这一假说基础之上的,无论各种理论之间存在多大分歧,但基本的理论前提是一致的。这就说明,经济具有其自身的规律性,资本是按照资本的逻辑发展的,这个逻辑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追求剩余价值的逻辑,用西方经济学的话说就是追求财富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中,真正的主体是资本,工人是被排挤出市民社会的成员,他是从属于资本并受资本剥削的,因而市场经济表现为资本间的竞争,表现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正是资本的本性,导致了市场经济的规律性。从理论和现实性上讲,资本的本性是狭隘的,但是为什么狭隘的本性会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因为这是一个以市场交换为基础的社会,虽然每一个资本家的目的都是狭隘的,但是他只有通过满足社会需要的方式,通过市场并生产社会需要的东西才能获得利润,由此展开了资本家之间的竞争。谁越能发现社会的需要,谁越能生产出社会需要的产品,谁越能高效率地生产出社会需要的产品,谁就能获得最大的利润,正是这种狭隘目的所导致的竞争,使社会的需要不断被发现、被满足、被高效地满足。现代社会正是由此发展起来的。资本不仅推动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推动着科学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剥削的秘密是:“生产过程中劳动的分工和结合,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机构。资本家支付报酬的,只是单个的劳动力,而不是他们的结合,不是劳动的社会力。科学的力量也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另一种生产力。其次,人口的增长,也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生产力。”正因为资本家看到了无偿占有科学力量和劳动的社会力的可能性,发现了财富的真正源泉,因此有史以来,只有资本家最重视科学,重视管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结合,并利用它们为资本的增值服务,从而创造了超过以往任何时代的生产力。因此,从现代经济和现代社会的发展讲,资本是最有效的经济发展方式。它以雇佣劳动为基础,使人摆脱政治的、地域的、宗教的人身束缚;通过交换而不是强制的方式,把一切人力、物力组合进社会化机器大生产;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式积累相对剩余价值,发展交通、通讯、信贷,激励教育、科学为生产过程服务;通过竞争,瓦解着一切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激发起一切人的致富欲望,并把市场交换推向全世界。自资本诞生以来,资本创造了无数人间奇迹。搞市场经济不能离开资本,不仅不能离开,而且要承认资本、发展资本。但是资本的发展“是和构成整个这一发展基础的那一部分人口的利益相矛盾的”,是以雇佣工人的普遍贫困和普遍异化为前提的。
由于现代经济主要是市场经济,所以现代经济法律观主要是市场经济法律观。市场经济是一种逐利经济,它追逐利润的极大化,极大化的普遍方式常常是对自然资源环境只索取不保护,或者采取排污等方式把成本转嫁给自然资源环境。市场经济使人更加见钱眼开、利令智昏,更加无视自然资源环境。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在优胜劣汰的铁律下,不进则退,它迫使人们永不知足、永不停歇地去开辟市场、创造市场,商品不断地更新换代,有的是“换汤不换药”,导致物事频仍,快速折旧,未尽其用,如电子产品等就是如此。这不仅很不经济,而且严重地危害自然资源环境,既浪费自然资源环境,又污染自然资源环境。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经济,它使人大干快上、急功近利、甚至揠苗助长。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超越了自然资源环境的自然进程,超过了自然资源环境的承载程度和修复能力,直接导致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环境之间的对立和矛盾。这种经济效率导致自然资源环境的衰退、枯竭,看似效率实乃速朽。市场经济是一种科技经济,与农业经济、手工业经济和简单商品经济等相比,它最具科技含量,也最有威力征服和改造自然资源环境,它对自然资源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前所未有,自然力量已不敌科技力量。严格说来,自然资源环境的破坏就是从工业革命、科技进步开始的。
这种无视、破坏自然资源环境的经济观,与生态观是严重对立的,不但很不经济,而且从根本上侵蚀了经济的基础,使经济发展不但不可持续,而且前功尽弃。必须实现从经济观向生态观的变革。生态观不仅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提供了持续的源泉。目前,人们不仅认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而且认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人们的世界观从经济观向生态观的变革,相应地也要从经济法律观向生态法律观变革,对法律制度不仅甚至主要不是经济分析和效率追求,而是生态评价和生态预防,为此需要对法律制度进行全面和重大的变革,让法律制度生态化,用清新空气驱逐法律身上的铜臭气味。不是经济观而是生态观才是科学的法律世界观。
二、从见人不见物到见人亦见物
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在分析经济关系时见物不见人。①但庸俗的者反其道而行之,不仅在分析经济关系时,甚至在分析一切问题时都见人不见物,以为只有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根本、人的根本,才是深刻入理。但任何极端都是片面的,真理往往在两极中间,分析问题的真确方法是见人亦见物。因为人是一种物质性存在,根本就没有无物之人和无物之人与人的关系,人的独立平等、权利自由等都建立在物的基础之上。物之如何直接决定着人之如何,物之不存,人将焉附?物之不见,焉能见人?不见物,就不能见人。由于见人不见物,目中无物,人所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无物的世界,只剩孤零零、光秃秃的人,不依于物的人;人是万物之主宰,自然资源环境只是人所主宰的对象;一切为了人,为了人,高山低头,河水让路,人定胜天。但“物极必反”,人怎样对待物,反过来物就怎样对待人。人们没有把自然资源环境放在眼里,自然资源环境又怎么可能把人融入其中?人不尊重和保护自然资源环境,自然资源环境又怎么可能尊重和保护人?可以说,目前自然资源环境的破坏以及它对人类的报复,正是源于长期以来的见人不见物、对自然资源环境的极端漠视。
要尊重和保护自然资源环境,就必须实现从见人不见物到见人亦见物的重大变革。物是人之所依,物是人与人之间的牵线人和黏合剂,人与人的关系,几乎都是以物为媒介的社会关系,在商品交换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如此,几乎没有无物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是随着物的丰富发展而丰富发展的,由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物不同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这直接导致自然经济条件下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不同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后者之物远比前者之物丰富复杂,从而决定了后者之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远比前者之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丰富复杂。要认识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不能就人论人,而应透过物去看人,以物度人。物是人类认识自己的一个基本视角,一面镜子,见物以见人,这也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要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的物不是一般的物,而是自然资源环境,自然资源环境是人类的栖身家园、衣食父母、生存基础和发展前提。自然资源环境的上述性质决定了,一切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都是在自然资源环境中得丧变更的,立足其中才有客观真实的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类根本不可能无视自然资源环境,充其量只是对它熟视无睹。无视、破坏自然资源环境,人类就会迷失家园而无家可归,就会无处安身立命,就不能生存发展。自然资源环境不是一般的物,它不仅是先决性、客观性的存在,而且是拟人化、意志化的存在,因此人们不能像对待一般的物那样对待自然资源环境。人怎样对待自然资源环境,反过来自然资源环境就怎样对待人,这种反作用力使得理性的人不敢慢待自然资源环境。自然资源环境是人类认识自己和检讨自己的一面镜子,人怎样对待自然资源环境是人性、人的德性的试金石,自然资源环境演化史构成了人类的道德谱系。自然资源环境教育了人,教育人类必须善待自然资源环境,善待自然资源环境正是善待人类自己。人们正是在不断改善对自然资源环境的态度和关系上不断地发展完善自己的,如从“天人相参”到“天人相斥”,再到“天人相睦”,最后实现“天人合一”。①在这些演进过程中,人才真正成之为人。见人亦见物,才能实现自然资源环境法的最终目标———天人合一。
三、从部门法到基础法
2003年11月16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在浙江金华,专门有人收死猪、公猪、母猪来做火腿;特别是为了驱赶苍蝇,防止火腿生蛆,金华火腿在泡制过程中,竟大面积地使用敌敌畏(新华网,2003)。此次事件经媒体曝光后,本是火腿销售旺季的11、12月,金华火腿的销售境况却不容乐观。
勿庸置疑,金华火腿业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重塑并完善“金华火腿”这块金字招牌的责任,这不仅是一种社会责任,更是一种产业(企业)责任(德鲁克,2003)。
我们认为,为了更好地肩负起这种责任,有必要首先清醒地认识这次“金华火腿”遭受重创的原因。
不对称信息与信号显示
在一个开放的市场中,市场主体包括:厂商、消费者、政府、进出口等四个部门,其中,厂商和消费者是经济学与管理学主要的研究对象。分工和专业化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作为消费者,他们需要购买的商品种类很多,对每一种商品只可能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因为他们把知识、时间和精力分散在无数的消费品市场上。而且,他们不可能仅仅通过市场交易就了解那些自己并不从事,也没有特殊兴趣的产品的所有信息。因而,消费者至多是一个广而不精的“通才”。而作为厂商(包括生产者和经销商),相对而言,对于商品的各方面信息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可称得上“专家”。可见,与市场交易的有关信息并不是随机地分布在当事人之间,而是在大多数的场合中偏向某一方,即不对称信息的存在是一种常态。知识经济时代,信息与知识就是资源与权力;在诸如“火腿”之类的消费品市场上,消费者处于明显的信息劣势地位。
而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厂商通过成本优势、差异化优势乃至品牌优势等策略向消费者进行信号显示,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和购买力。其中,品牌是一种信号显示方式;而“金华火腿”无疑是最好的“金字品牌”:始于唐代,距今已有了一千二百多年的历史,是国家级的传统民族产品。特别是2002年9月,“金华火腿”被批准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2003年9月1日,《国家强制性标准金华火腿》正式实施。因此,这次被曝光的“金华火腿”根本不是“金华火腿”,而是伪劣的“反季节腿”。而冒充权威机构的认证,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发送信号的方式。无疑,这种伪劣产品所传递的信号,将会对真正的品牌产生双重冲击: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到伪劣产品后,如果不知道这是冒牌货,会对这种牌号的产品质量产生怀疑,致使优质产品的牌号成为一种“负信号”,他们在今后的购买中,会尽量避开这种牌号;另一方面,即使消费者知道正宗的厂家是无辜的,但在鱼龙混杂,真伪难辨的市场上,消费者只愿支付这种产品的期望价值,即平均价值。而“金华毒火腿”事件,使消费者对于正宗的“金华火腿”的期望价值几乎降为零。
由以上分析,不难看出,“金华毒火腿”事件源于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特别是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伪劣产品的信号显示,恶化了市场环境,扰乱了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了信息不对称。
和谐营销战略
营销的实质:降低“信息不对称”
如果说在完全竞争、信息充分的理想状态下,价格机制自动调整并实现着企业利润最大化、顾客效用最大化;那么在现实世界中,信息作为一种资源,是不充分和稀缺的。因而,需要市场主体能动地沟通信息,尽可能地降低“信息不对称”,达到供求双方(或利益相关群体)的对接、契合和满意,从而变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这一过程,恰如菲利普·科特勒所言:个人和群体通过创造并同他人交换产品或价值以满足需求和欲望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即营销(吴健安,2001)。营销以信息沟通为手段,实现了供求双方的价值转换,优化了全社会的资源配置。
和谐营销战略
和谐,意味着相互依赖,提供他人所需的;同时,满足自身的需求,实现自身的目标。席酉民教授于1989年出版的专著《和谐理论与战略》中,强调了“和谐”的概念;在此,我们将其强调并应用于营销管理中。如果说营销是供求双方的沟通,那么,和谐营销就是一个不断追求完善(和谐态)的过程。称之为战略,则体现其全局性、长期性和统领性的特征。
和谐态模型系统和谐态是描述系统是否形成了充分发挥系统成员及子系统能动性、创造性的条件及环境,以及系统成员和子系统活动的总体协调性。这两方面的具体表现是系统构成、组织管理、内部环境、系统成员精神状态等方面内部和其间关系匹配程度以及系统内外部的适应程度。若用标量函数h来度量,其值越大,系统各种关系的匹配程度和内外部的适应程度越高:其数字表达式为:
H=h(h1({pi},c),h2(e),h3(u),h4(a))
其中,pi表示第i个要素(或第i个子系统)的功能;c表示要素或子系统合理匹配增加的功能;e表示对系统活动正确进行组织管理增加的功能;u表示系统文化、内部政策和环境激发而增加的功能;a表示系统内外部相互适应而增加的功能。
和谐营销战略的目标与框架战略的基本特征是它和政策、资源的因果关系并具有具体情境和时间敏感性的特点。(王道文,2003)因而,不同组织,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必然会呈现出不同的战略取向和路径选择。但是,“和谐意在形成企业自身系统‘和’的环境,‘谐’的关系,它强调系统不仅要达到复杂系统活动的一种相互合作、协同的作用和效果,更应注重子系统和人的积极性的发挥,以使系统形成一个和谐整体,形成总体稳定、协调、能动发展的动态机制”。所以,相对而言,和谐营销战略在关注顾客满意的同时,更关注质量与可持续性的发展。具体包括:
再反观“金华毒火腿”事件,具体表现为构成要素h1的不和谐(或负效应),也即,不对称信息的存在,诱发了某些不法厂商的机会主义倾向。正如金华肉类联合加工厂董事长徐杏生指出的,对“金华火腿”,不只是保护问题,而是今后如何发展的问题。只有发展,金华火腿才有生命力。
和谐营销战略制度化的成本——收益分析
营销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企业的盈利和知名度,但是构建并实施和谐营销战略必然带来产业(企业)成本的上升,那么产业(企业)应当如何有序地实施这一战略,并在成本——收益之间权衡呢?为此,我们结合席酉民教授的和谐主题模型,构建了和谐营销战略经济分析模型(如图1)。
在图中,横轴X表示信息的对称程度,纵轴R、C分别表示和谐营销战略构建的收益与成本,可以看得出,随着信息分布对称的演化,产业(企业)的成本与收益之间划分为成本≥收益,收益≥成本,成本≥收益三个区间;事实上,产业(企业)总是在力图追求收益≥成本这个区间,而平行于曲线R的曲线C的切线与曲线C的交点,即切点A,则是产业(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点。为了实现组织经营的收益≥成本,甚至利润最大化,我们引入了战略性和则嵌入与谐则投入。其中,和则是指人主动性嵌入组织的规则与制度,谐则是指物要素客观性合理投入。如图所示,和则1提供人在组织中的基本意义和角色,主要包括“诚信”和“责任”;和则2提供了人群在组织中的基本意义和角色,主要包括“对分工互补的认同”和“倾向于合作”;和则3提供了组织对社会、自然的基本角色和意义,主要包括“对可持续的遵从”和“积极地反馈”。而谐则1是指物要素间组合过程中最基本的要求,即匹配性/一致性;谐则2是指物要素间确定性联系的可变动性/调适性;谐则3是指既定投入的最大产出,即优化性。同时,在一个给定的时空中,和则与谐则规则化递进。
需要指出的是,和谐营销战略并不必然保证利润最大化,而只是和则与谐则在组织、时空中不断互动与创新,从而使产业(企业)不断走向完善,实现可持续、高质量的经营。而这也正是“金华火腿”产业(企业)应矢志以求的。
本文以“金华毒火腿”事件为例,解释了事件发生的缘由及本质,并介绍了席酉民教授的系统和谐态模型及其框架,进而构建了和谐营销战略经济分析模型,旨在倡导一种产业(企业)与市场,人类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等共同演进的和谐营销发展观。并且强调,市场主体只有从战略的高度审识和反思自身的营销行为,并且不断地改善,才能承担起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使命。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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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凌(1998),“信息的特征、交易成本和家族式组织”,《经济研究》,No.7:27-33
4.黄亚钧,姜纬,《微观经济学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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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3)06-0055-04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1]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2]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3]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4]。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5]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6]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7]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8]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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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球经济处于普遍联系中,中国经济只有在不断的和世界经济紧密融合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催生新的经济能量,经济才能充满活力。而真正能与世界经济紧密融合的便是虚拟经济。换言之,虚拟经济是中国真正融入世界经济的钥匙,是中国不断获得经济发展动能的重要动力源之一。凯恩斯对新古典经济学最大的超越在于看到了“流量”的重要性,虽然凯恩斯未能解释货币———资本的本质是一种社会关系———社会权力,但毕竟已经认识到流动性在经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只有“存量”没有“流量”的经济是一潭死水,虚拟经济在促进流动性方面则有着巨大的优势。当然,虚拟经济的发展会带来负面影响,甚至相当强烈。一方面,虚拟经济的膨胀会增加实体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易创造出双重价格体系;另一方面,可能对资源配置产生误导,影响国家经济安全。但不能因为惧怕虚拟经济带来的风险性和负能量就割裂了中国资本市场与世界资本市场的联系,割裂了联系就等于割裂了中国经济发展发动机上的纽带。能量有正负之分,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高度融合后必然波及到中国,这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只能在实践中勇敢的面对并加以解决。世界本身就是一个二律背反,害怕和回避矛盾的后果是陷入更大的矛盾。观察经济社会发展要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审视,经济发展就是在正负能量不断对冲的矛盾中螺旋式的前进,每次大的波动后正能量都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带动世界经济螺旋式的发展。从这个角度说,虚拟经济本身也是一个二律背反,矛盾是动力的源泉。
2、虚拟经济非常灵活,把全社会的资金都吸纳进来,事实上,当今社会每个人都被编织到金融网络中,即使没有投资股票证券,也难以逃脱,如社保金、医保金等,都与虚拟经济有联系。虚拟资本是系统性权力,弥漫于整个社会,形成支配全社会的金融权力,既不定型又弥漫在每个人身上。
3、应正确看待经济稳定性。经济的稳定性一直是各国关注的焦点,通常根据一些经济指标来衡量,例如通货膨胀率,存贷款利率差、实际汇率波动指标、政府财政赤字等等。另外,人们的心理预期也是衡量经济稳定性的重要指标之一。辩证法认为,事物的稳定是相对的,事物的稳定性恰恰建立在不确定的基础上,稳定有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对事物的稳定无影响,不确定的范围确定确定性,这是辩证法认识对深层世界的认识,与旧唯物主义追求绝对的精确性相对立。把辩证法用于经济发展中我们就能认识到,这种不确定性即风险性,应当允许并重视经济发展中的正常波动,波动带来了风险性,但波动正是稳定的载体,波动代表机体内部新生力量的动力在突破旧势力的桎梏,是矛盾运动的表现。辩证法认为,每个层次要引起下个层次的变化,能量是不同的,所以每个层次的变化只能引起一个层次的变化,对其他层次无影响,各层次是相互绝缘的。08年金融危机引发全球经济海啸,其破坏范围广,穿透力强让人们难以预料,关于金融危机为何破坏力如此巨大,下文将做专门阐述,总而言之,是由于没能正确对待虚拟经济造成的。
4、经济发展是个综合性过程,是在物质化社会系统整体性推进发展中同时发展的。无论是研究实体经济还虚拟经济,都不能只从经济学科角度去观察,应用政治学、经济学、哲学三种学科综合思索。当今中国,政治哲学强调人民性的重要性,经济发展的最终受益者是不是人民,是判断某个经济政策的重要评判标准。所以,在制定某项经济政策时,首先应把人民的利益考虑进去,还要综合考虑社会、文化、国际环境等诸多因素,中国资本市场发育的20多年,虽然问题和矛盾频现,但总体上国家和广大人民通过资本市场获得了巨大财富,国家资本不断增值,这是符合辩证法事物发展规律的。
5、提倡发展虚拟经济并不是忽略和否认实体经济的重要性,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石,物质生产和交换永远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坚实的物质生产基础是虚拟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的保证。
二、辩证的看待两个问题
关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虚拟经济的经济安全性和风险性等问题,需要借助辩证唯物主义原则进行解析。
(一)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
08年的世界金融危机,是西方国家在经历了长时间资本市场泡沫积聚后的一次负能量的猛烈释放,是在虚拟经济畸形发展,攫取大量虚幻财富在西方人心里生成的“幻象”破灭后的集中爆发。把虚拟经济看成虚幻经济,游戏经济,完全脱离其现实存在的根基,任意创设虚拟的金融衍生产品,其本质已经完全脱离了唯物主义所坚持的世界观,当时的华尔街金融体系推崇‘游戏经济’,金融衍生品成为锻炼人的意志与想象力的工具。从马克思唯物主义本体论上理解,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不能理解为一种“直观对象”的存在关系,而是一种感性互动的存在方式,是在社会经济系统中彼此独立而又统一的子系统。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应该存在一种张力,这种张力就是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互动的过程,虚拟经济需要实体经济作为基础,实体经济也需要虚拟经济加以激活,正常情况下,张力内的经济的波动可以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与此相对立的“原像—镜像”关系实际上割裂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联系,导致虚拟经济从应该坚持事物发展规律引向唯心主义的危险行为,当张力被强行拉伸,虚拟经济本身的风险性就会因为过度的投机行为加深,不确定性变得难以被认识,这势必产生极其惨烈的后果,“作为财富的社会形式的信用,排挤货币,并篡夺它的位置。正是由于对生产社会性质的信任,才使得产品的货币形式表现为某种转瞬即逝的观念的东西,表现为单纯想象的东西。但是,一当信用发生动摇———而这个阶段总是必然地在现代产业周期中出现,———一切现实的财富就都会要求现实的、突然地转化为货币,转化为金和银。”实体经济以实物或服务的流动作为其运行的形式,而这些形式都是以资金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在虚拟经济中,资金是以膨胀的信用化形态出现的,如果资金的信用化膨胀进入到实体经济中的生产循环,则就形成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紧密互动。由于这种虚拟的信用资金弱化了实体经济所需要资金的作用,因此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互动增加了实体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虚拟经济的膨胀及波动促成了金融泡沫的生产,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因此,发展虚拟经济,并不是否认实体经济的重要性,不是忽略社会因素任意虚设,更不能完全脱离实体经济跨越发展。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虚拟经济就其本质而言有它存在的物质基础,“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既然把虚拟经济放在唯物主义视野中考察,就应承认它与实体经济的联系,承认其的现实基础,完全脱离现实基础的“虚拟经济”就其本身而言不是虚拟经济,是游戏经济和虚幻经济。虚拟经济是对现实基础的抽象和放大,且放大的比例应该在一定限度之内。承认虚拟经济的现实基础是实体经济,也就承认了虚拟经济其自身的价值和意义。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都是社会经济领域内的问题,二者之间联系密切,既具有矛盾的普遍性又有矛盾的特殊性,在对待二者关系上,尤其应注意研究特殊性,特殊性是事物的本质,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特殊原因,是事物之间区别彼此的根据。既不能用发展实体经济的经验发展虚拟经济、评判虚拟经济,也不能因为虚拟经济的特长就否认实体经济的存在意义,忽视其存在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就是一种崭新的制度,是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事物,在中国,无论虚拟经济还是实体经济,都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的,在发展中必然碰到许多问题,对于这些带有特殊性的问题,不能简单地用国外的或过去的经验去套,唯物史观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要把所有问题都放在我们所处时代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全面把握,中国社会是一个有机体,所有问题都应该在这个有机体中通过实践加以分析解决。或许,哲学的“贫困”在于它无法为所有学科提供该学科本身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哲学的魅力正在于它可以对所有学科进行批判和衡量,提供解决问题的正确思维和道路。
(二)虚拟经济的经济安全性和风险性
乌尔里希•贝克曾说过:“风险和不确定性是一种经济行为的‘准自然的’组成要素。”因此,虚拟经济也具有高风险性,这是由其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虚拟经济并不包括物质生产活动,因此其本身并不能创造财富,但却可以对实体经济创造出的财富进行再分配,这也是其虚拟性的表现之一。随着虚拟经济的规模不断地扩大,势必会增加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风险。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中的也面临着微观性、不确定性与盲目性等消极因素。“作为虚拟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资产,包括期货、期权、掉期等衍生工具的价值,具有规避风险和发现价格的功能”,因此虚拟经济对经济系统中出现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能够有效地予以克服或减少,并由此为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对于现代化风险投资和规模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虚拟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三点原因:
1、随着经济虚拟化程度的加深,实体经济对虚拟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弱,虚拟经济的价值系统逐渐取得相对独立,不再依附于实体经济,但是虚拟经济的价值系统由于对整个市场经济体系产生影响,从而对实体经济的价值系统的影响却越来越强。
2、实体经济的价格主要受自然资源的制约,呈现出稳定的态势。但是,虚拟经济交易的载体是虚拟资本,而虚拟资本以资本化定价为基础,其价格主要受到人为心理因素的影响。因此,虚拟经济极容易产生频率较高的波动性。3、虚拟经济的重要功能体现在资本证券化和金融衍生工具提供的风险定价和交易机制,并提供了一个降低了交易费用的稳定环境,从而使得经济得以稳定增长。虚拟经济既增加了实体经济运行的风险性,又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并对现代经济增长起到了相当大的贡献,这实际上加强了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的“异化”。基于以上原因,现代经济的危机发生主要并首先来自于虚拟经济领域,虚拟经济导致虚拟资本的过度膨胀,从而增加了实体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此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以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是虚拟经济的安全。虚拟经济的安全运行能有效地抵御来自内部及外部的系统风险,确保国家的经济和国民财产的持续稳定的增长。当我们还在庆幸08年金融危机没有大规模波及中国的同时,一些经济学者把这些庆幸归功于中国尚未融入国际资本市场,人民币自由兑换没有打开等因素,但这种庆幸不能成为束缚虚拟经济发展的理由。虚拟经济本身就是二律背反,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消极因素,当前很多经济学者热衷于从如何消除这些消极因素进行研究,这在哲学上是否犯了蒲鲁东式的错误?“任何经济范畴都有好坏两个方面……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益处和害处加起来就构成每个经济范畴所固有的矛盾。应当解决的问题是:保存好的方面,消除坏的方面。”马克思对这种观点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谁要给自己提出消除坏的方面的问题,就是立即切断了辩证运动。”由此可见,正确认识虚拟经济的消极因素及其可能带来的对市场经济体系的风险,建立起虚拟经济的风险预警系统对于问题的处理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如何在日后避免金融危机对国家经济的影响,从哲学角度考虑,那就是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背景下如何引导、转化、控制这些消极因素所带来的负能量,把它的破坏力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负能量带来的冲击做到最小化,从而降低风险,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不要企图消除它,消除了消极因素,就消除了虚拟经济本身。
[2] 理解就是此在在理解的前结构的基础上对未来进行的筹划。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解的前结构决定了理解,甚至可以说理解是理解的前结构的“重复”。
[12] 这些多样化的形态之间可能形成互补的关系,也可能形成竞争的关系。解释文本的文本又形成新的文本,我们称之为衍生文本。被解释的原初文本与解释文本而形成的衍生文本之间的关系,是源与流、一与多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而是一种循环关系。一方面,文本及其意义存在于对它的解释中,“多”和“流”是对“一”和“源”的补充和发展(当然也包括偏离),现实中只能通过“多”和“流”去达到“一”和“源”,这是解释对文本意义的制约性;另一方面,文本又制约着对它的解释,并且为评价各种解释提供某种尺度和准绳,当然,这种评价是通过各种解释之间的比较和竞争来实现的。
[15]
从民法学的理论来看,精神权利属人身权的范围,即它是不直接体现为财产内容,但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一种权利。自然人是著作权主体,享有精神权利,此乃各国立法之通例,毫无疑问。但法人或非法人团体能否成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各国法律中则有不同的规定。面对两种不同的立法例,我们认为,应从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即从人类文化的积累和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之角度,来讨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否成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这一问题。
诚然,法人、非法人团体不同于自然人,无自然人的精神可言。尽管它们纯属一种没有生命的组织体,但却在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无论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还是意识形态领域里,它们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在民法学理论中,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伙)都是其极重要的内容。就现实生活中作品的创作而言,法人、非法人组织所起的作用亦非单个自然人所能及。如组织勘察设计、制作音像制品、创作大型歌舞等,通常都是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体的领导下才完成的。在这些作品中凝聚着每个自然人的心血,但由于是集体的创作,且是按照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意志来进行的,因此,从整体意义上看,是不能将这类作品支解为每个自然人的作品,也就是说,作为一部完整的作品,它的著作权主体只能是联结、组织每个自然人的那个团体或组织。该团体不仅应享有该作品的问世而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享有诸如署名、保护作品完整和发表的精神权利。一部反映特定团体的意志,在该团体组织下由众多自然人全力完成的大型作品,其整体的著作权只能归该团体或组织,任何自然人都不可能享有此类作品整体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再就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与行使来看,上述反映特定团体意志的作品,如果其整体受到侵犯,由于其按照团体意志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众多,以及其中部分参与创作的自然人的意志与该团体的意志有可能不一致等原因,因而各自然人难以完成保护及行使该整体作品精神权利的重任,因此,此重任只能由也必须由作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组织者来承担。可见,否认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精神权利是不合实际的。
那么,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作者精神权的呢?我们知道,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己的意志,此为各国法律所确认。在我国,尽管非法人组织还没有被确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作为一个有期限的组织体,理论上均认为存在一个体现该组织体整体成员的意志。如果缺乏这样的意志,非法人组织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当不同的自然人被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召集在一起从事创作时,只能按照该组织体的意志进行,而不是各自为政。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虽然每个自然人可就各自承担的部分进行构思和再创作,但这种构思和创作要受组织体意志的制约,这样,在最终完成的整体作品中体现的自然是组织体的意志。组织体虽然不能象自然人那样撰稿、表演,但由于每个自然人与组织体之间存在着委托、雇佣或行政隶属关系,因此,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自然人的行为就被视为组织体的行为。众多自然人按照组织体的意志为完成整体作品所为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当然由组织体来承担了。
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否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是作者精神权利主体的学者其主要理由是:有关国家的立法中规定,版权中的精神权利仅能由自然人享有;另是从“作者精神权利的来源及版权制度保护它的目的”中推断出。
诚然,世界上的确有一些国家的版权法没有确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但这仅代表一种倾向,是它们根据本国的国情和习惯观念作出的。与此相对立,有相当多国家的立法则主张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如日本版权法等即是。相比较而言,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是作者精神权利主体的立法比较普遍。
关于作者精神权利的来源,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版权法中保护精神权利,是法国大革命时代从天赋人权理论出发而提出的”。而“这里讲的‘人权’仅仅是指自然人之权”。由此,他们得出作者精神权利只能是自然人才享有的结论。我们认为,这样推论有些牵强,因为作者精神权利在人们观念中形成,虽然得力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及“天赋人权”理论,但不能因此就表明作者仅为自然人,一旦作者精神权利从法律上被确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和需要,这个“作者”就不可能仅限于自然人了。另外,后世法律确立作者精神权利也不全是因为或基于“天赋人权”理论,否则,在否认“天赋人权”理论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承认作者精神权利了。况且,即便作者精神权利的确立与“天赋人权”理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天赋人权”理论创立时,还没有法人等法律概念,因而当时的立法无法对此作出反映。所以,我们不能因“天赋人权”与作者精神权利有关,就否认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
为论证作者精神权利仅限于自然人,上述学者提出:“法人意志会随着法人代表更换,随着法人破产、合并(或因其它情况的解体)而消失。在法人意志变更或消失后,那些真正执笔创作的自然人可能还活着,而且并未改变观念。”我们认为这一理由也不充分。因为法人意志的变更与法人消失仅仅是法人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变化而已,这如同自然人的意志有时会因某种原因发生变化及自然人死亡一样,我们既然不能因自然人意志变更和死亡的事实而否认自然人对自己曾经完成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又怎么能断然否认法人对其曾经制作过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呢?
为进一步说明其观点,上述学者提出:“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这里的作者是指公民作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书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注: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34页、35页。)显然,这一意见也是偏颇的, 它否认了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对该职务作品的整件应该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在内的精神权利。事实上,我们主张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仅是就整件作品而言,至于每个自然人,则可就各自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4、15、16、17条。),所以,承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整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与保护自然人的权利与利益并不矛盾。这种“双重承认”不仅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实现著作权制度所具有的鼓励创作和繁荣文化的作用,而且还表现出对精神产品的一种社会责任,相反,否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为精神权利主体的地位对社会没有任何好处。
二、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关系
探讨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关系,关键应弄清作者精神权利的性质。从作者精神权利的内容来看,其最基本的权利是署名权。署名权说明作者在完成某一作品以后对作品所产生的具有身份性质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及具体物质表现形式就是作者有权决定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即作者有权在其作品上署本名、假名或者不署名,同时作者有权禁止别人在其作品上署名。至于发表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实际上都是基于确认作者身份权才得以存在,即只有署名的作者才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发表和是否作改动。可见,所谓作者的精神权利,实为民法人身权的一个部分。本质上属身份权的范围。
为说明作者精神权利的特殊性,郑成思先生还系统地将作者精神权利与人身权作了一比较,指出它们间有重大区别。
郑先生认为,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区别首先在于权利产生的依据不同。民法人身权要以权利主体的出生为依据,而作者精神权利则以主体所创作的作品为依据。这一见解把法律上的权利能力与主体具体享有的权利混为一谈了。郑先生所说的人身权,实际上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注: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作者精神权利则为一种具体享有的权利,即通过作者自身的行为所获得的一种权利。
人身权除了作权利能力理解外也可将其视为一种具体权利,但作为一种具体的权利,它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人的出生是主体享有生命、健康等人格权的法律事实,而身份权却不完全以人的出生为依据,如因婚姻、亲子关系等发生的权利等则是主体在结婚、生育子女或为了收养等法律行为后才能拥有,这些与作者精神权利必须在作品完成这一法律事实产生后才为作者所实际拥有一样。可见,上述学者把作为权利能力的人身权误为一种具体享有的权利而同作者的精神权利进行比较是不妥的, 不足以说明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有本质的差异。
既然具体权利的获得需要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因此上述学者举列的第二种区别也就难以成立了。我们知道,人身权利并非“只与民法主体-‘人’相联系”,在一定的情况下,它也会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委托等相联系。但这里所称的“联系”决不能按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学者所理解的那样,是权利的附于关系,即所谓“与主体、客体同时联系着的精神权利,在作者死亡后仍可附于作品上”。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对作者死后精神权利进行保护决不因为是作者精神权利附着于作品上,而是基于社会公正和善良风俗。这不仅体现在对死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上,也体现在死者一般人格权如名誉荣誉等权利的保护上。这种保护应是国家的主动干预,而且应该是永久保护。否则,倘公民死亡后,别人对其人格大肆侮辱、侵犯,却因公民死亡而得不到法律救济,势必不利于文化的积累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而国家的主动保护,正体现出国家对精神文明、社会秩序所予以的重视和担负的责任。因此,对死者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并非如上述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相反,如同保护作者精神权利一样,“可能永远有实际意义”(注: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作者精神权利能否转让与继承
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以人身为其内容、与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由于它是为维持主体生存与能力所必需的,故人身权又称作是专属权,即它是附属权利主体不能移转的权利(注:参见郑玉波《民法概论》,台湾开明书店印行,1979年版第21页。)。既然人身权具有这样的属性,则作为人身权内容之一的作者精神权利也就同样有了这样的性质,即不能与著作权主体分离,或不可转移。日本版权法第59条规定:“著作人精神权利属著作人所有,不得转让。”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 款只规定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发生继承,不承认其中的精神权利继承问题。
但是,我们说著作权的精神权利不能移转,并不否认为了一定的目的,经著作权人授权委托,由他人代其行使精神权利。如经著作权人同意,由第三人为其作必要的文字改动或编排等工作。但很显然,这并非就是人们所认为的是一种权利的移转,因为第三人行使精神权利是基于授权委托,正是由于这样的法律关系,所以在公众看来,这种权利的行使仍然被视作著作权人的行为,而不能理解是作者精神权利发生转移。当然,如果第三人对原作者的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工作,则又产生另外一个著作权,即由改编、翻译、整理、注释人享有著作权,该著作权有自己的精神权利,只要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精神权利就是独立合法的,与原作品精神权利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