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0 16:03:1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残联普法工作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好重点人群学法工作,包括青少年、农民工、城镇工作人员、党员和干部等,重点学习《宪法》、《人民调解法》、《新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重点人群学法、知法、用法的能力。
1、重点培训。不定期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今年来,我所共举办镇级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班各一期,参训人员50余人次,村级培训班14次,培训人次100余人。
2、广泛宣传。半年来,我所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单500余张,发放宣传册100余本,制定宣传展板4块,解答法律咨询40余次。
二、依法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2020年上半年,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3人,其中,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人。为了把社区矫正工作做的更好,我所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各个管理制度的登记手续,并按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每周一和到所里见面,并汇报一周的思想情况,每周定期举行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使其端正矫正态度,转变其思想,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对前来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严格的入矫教育,使他们认识到社区矫正同样是刑罚执行过程,以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明确自己的在刑身份,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态度,积极改造。
积极拓展教育方法,采取个别座谈了解,电话汇报、报到、社区走访等方式,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化解心理上的障碍。严格按照《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图形式走过场,落实日常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和思想汇报工作,严格执行请假、会客等审批制度。落实走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强化监督管理,从而杜绝脱漏管、再犯罪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领域
我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以抓服务质量为侧重点,深化法律服务“三进”活动,将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从“等上门”变为“走下去”,依托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社区、妇联、残联、社保、劳动、等部门联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充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和谐社区和拆迁中心工作,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援助,懂得利用法律援助来解决涉法问题,争取把“法律援助”打造成民心工程精品。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
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镇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半年来,,口头调解各类纠纷151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书面调解7起,调解成功6起。
2020年上半年,司法所抓住机遇,攻坚克难,负重前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如创新的思路和招法还不多;新的措施和举措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法治宣传的深度还不够工作思路不够创新,参与依法治理的力度还不强。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配合党委、政府不折不扣地做好精准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总体素质。
(三)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本镇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工作,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四)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五)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管控,做到底数清,去向明。
(六)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充分运用村级调委会职能作用,认真抓好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
(八)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二、主要任务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为主线,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
(二)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三)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大力弘中华传统美德,在生活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反对暴力、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方法途径
(一)开展“争做好人,感恩幸福”先进推荐活动。按照“好人”的推荐要求,每年推出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成绩的,鼓舞人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回报社会的动态氛围。
(二)组织“感恩社会、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残疾人结合自已的工作、生活,由感而发,畅谈生活的巨大变化、饱含深情地表达对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支持,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感激之情,感恩之意,也表达自已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生活态度,开展“真情感恩,倾情回报”演讲比赛。
(三)举办“感恩、自强、责任”主题征文活动。要组织残疾人从感恩家乡,感恩母校,感恩社会,讲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和事,社会的关爱、国家的帮助、组织的关怀。广大残疾人更应知恩图报,自强不息,不断完善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心怀感恩,微笑前行,并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努力!
(四)组织开展“提素质、话小康、思进取”主题读书活动。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书上门或为盲人开展“面对面朗读”;举办读书交流、演讲和主题征文活动;聘请专家学者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书赠书;发挥网站和数字资源便民优势,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向残疾人推荐优秀图书。
(五)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要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为主要目标。紧紧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残疾人特教学校艺术汇演活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活动、“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等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6月结束。分宣传发动、专题教育、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各县(县、区)残联要成立开展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活动对象和内容,根据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地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题教育。以活动为载体,吸引残疾人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残疾人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使残疾人在实践参与中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得到升华。
(三)检查验收。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本次活动安排部署及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发现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问题未解决、制度不健全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总结,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系统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创优争先考核的依据。
五、职责任务
推进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各级残联(协)的共同努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扎实推进。
(一)村、社区残协: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家庭教育为主,结合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围绕美化环境、优化秩序、活跃文化、完善社务、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残疾人素质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残疾人和村、社区之间互助互动的双向服务体系,分利用村、社区服务活动室、图书室、广场等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各残协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三)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把残疾人道德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普法天地”等栏目,大力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市残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是我市残疾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和劳动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二、主要任务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以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为主线,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和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社会公德。以“礼”为切入点,突出懂礼貌、知礼仪、重礼节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知义明礼、互助友爱、和睦相处、遵纪守法、保护环境。
(二)职业道德。以“诚”为切入点,突出诚实守信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为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全面提升道德水平。
(三)家庭美德。以“和”为切入点,突出孝敬老人、宽容、礼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大力弘中华传统美德,在生活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反对暴力、移风易俗、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
三、方法途径
(一)开展“争做好人,感恩幸福”先进推荐活动。按照“好人”的推荐要求,每年推出生活在基层、工作在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成绩的,鼓舞人乐观向上、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优秀残疾人或残疾人群体,让广大残疾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营造学好人、做好人、回报社会的动态氛围。
(二)组织“感恩社会、共建和谐”主题演讲比赛活动。要组织发动广大残疾人结合自已的工作、生活,由感而发,畅谈生活的巨大变化、饱含深情地表达对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心、支持,对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的感激之情,感恩之意,也表达自已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的生活态度,开展“真情感恩,倾情回报”演讲比赛。
(三)举办“感恩、自强、责任”主题征文活动。要组织残疾人从感恩家乡,感恩母校,感恩社会,讲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和事,社会的关爱、国家的帮助、组织的关怀。广大残疾人更应知恩图报,自强不息,不断完善提升自己。在今后的生活中心怀感恩,微笑前行,并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三个”努力!
(四)组织开展“提素质、话小康、思进取”主题读书活动。要根据实际,组织各类残疾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组织残疾人积极参加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培训等活动;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书上门或为盲人开展“面对面朗读”;举办读书交流、演讲和主题征文活动;聘请专家学者通过座谈、讲座等形式与残疾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出版机构和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书赠书;发挥网站和数字资源便民优势,组织开展残疾人读书会活动;向残疾人推荐优秀图书。
(五)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要以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为主要目标。紧紧依托各类文化设施和场地,广泛组织残疾人开展全民助残健身活动、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报告会暨残疾人艺术团巡演活动、残疾人特教学校艺术汇演活动、无障碍电影进社区活动、“牵手残疾人,走进图书馆”公益文化活动、残疾人才艺展示活动、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等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丰富基层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使“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社会残疾人观更加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实施步骤
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从年8月开始到2013年6月结束。分宣传发动、专题教育、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年8月—12月)。各县(县、区)残联要成立开展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活动对象和内容,根据市残联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地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实际情况,精心安排部署。要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开展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专题教育(2012年1月-12月)。以活动为载体,吸引残疾人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残疾人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使残疾人在实践参与中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得到升华。
(三)检查验收(2013年月1月-6月)。各县(市、区)残联要对照本次活动安排部署及要求,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发现措施不到位、任务不落实、问题未解决、制度不健全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总结,总结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形成系统的活动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市残联。市残联将对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创优争先考核的依据。
五、职责任务
推进残疾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各级残联(协)的共同努力,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扎实推进。
(一)村、社区残协:负责本村、社区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要以家庭教育为主,结合开展“文明新风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围绕美化环境、优化秩序、活跃文化、完善社务、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残疾人素质六个方面的内容,建立残疾人和村、社区之间互助互动的双向服务体系,分利用村、社区服务活动室、图书室、广场等现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乡镇、街道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指导各残协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的职能,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三)各县(市、区)残联:负责本辖区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把残疾人道德建设与残疾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普法天地”等栏目,大力颂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市残联: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社会生活实际,针对残疾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做到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每年都有新典型,结合实际,整体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残疾人素质,是我市残疾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幸福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特教学校、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培训中心和劳动服务中心的职能,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在残联与各类残疾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完善残疾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和网络,积极与共青团、妇联、工会、各种志愿者队伍联合起来,实现各施其职,各尽所长。
随着宜昌副中心城市建设,已经纳入重点项目建设区域。三峡珠宝项目,共征地800亩,针对征地拆迁纠纷群体性多、反复性大、冲突性强的特点,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全程介入征地拆迁工作,妥善调处征地拆迁纠纷,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一)宣传先行,预防为主。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和疑虑,及时进行思想疏导,并尽快联系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早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征地拆迁所引起的矛盾纠纷。
(二)及时介入,化解矛盾。以“矛盾不出村”的目标来要求自己,对现存的家庭内部矛盾或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所长李富修主动介入,及时调处解决,杜绝征地拆迁问题与其他矛盾相融合,严防纠纷结合,最大限度地防止群体性矛盾的发生。
(三)疏堵结合,以理服人。一方面加大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过程透明、程序合法,政策统一;另一方面在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通过帮助解决低保、帮助就业等方法切实解决一些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村组开展征地会议。同时,对一些提出无理诉求、严重影响征地拆迁进程的,及时对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打消他们各种不切实际、违反政策的补偿要求。
截止6月,司法所已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涉及、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类的纠纷18件,受理各种咨询19批36人次。有效促进了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推进。
二、排查分析抓住重点矛盾,疑难纠纷直接参与指导。
在,很多工作都与征地拆迁相关,很多矛盾也都是由于征地拆迁引起的。在这种大范围拆迁的形势面前,维稳工作就被摆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上。上全年,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36件,其中涉及房屋土地的纠纷就有19件,占总量的一半以上。这些纠纷大多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引起,例如以往的买卖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边界也未画清,现在就很难确定土地到底是归属于谁,只能看经营权证上面的名字是哪方。为了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各调委会在处理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责任,不使事态扩大化。
对于一些较为严重,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司法所一向采取迅速反应,及时上报,直接参与指导的措施。6月初,在司法所的全程参与指导下,我镇桂溪湖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桂溪湖村居民点建设工地的意外伤亡赔偿案件。从伤者还在医院抢救期间,司法所就参与到为受害者家属争取医疗费用的调解当中,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6月4日上午,安排完后事的家属们将一封大红的感谢信送到了镇政府机关,同时为桂溪湖村委会送去了“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解忧、情深似海”的锦旗。此次纠纷的圆满调结,提升了司法队伍的形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调委会率先进工业园区。
装备工业园作为镇重要的工业园区之一,园区内的各种民间纠纷也因区域生产经营活动的活跃而逐步增多。司法所通过多次调查研究,发现在园区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建设工地的工伤事故等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一直困扰着园区的正常运作,以往发生纠纷后也及时组织力量成功化解纠纷,但操作相对欠缺规范,急需一种新的规范的矛盾协调机制。
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调解本片区园区内企业内部重大矛盾纠纷或调处不成功的、园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及附近企业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企业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优化、整合企业调解资源,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向企业和员工宣传政策法规,预防违法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镇经济和谐发展与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园区调委会现在处于紧张的筹备阶段,关于成立装备工业园园区调解委员会的请示已经提交到镇政府,按照计划今年7月就能挂牌成立。
四、认真履行各项司法职能,努力提升司法队伍形象。
一是积极履行普法宣传职能,为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突出法制宣传的超前性,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阶段性、层次性,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先后深入20多个村组、 社区、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安全生产、枪支管理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
4月初,司法所针对三一八国道与猇亭交界之地出现大批藏民兜售弓弩等管制刀具的违法情况,迅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在出事地点悬挂宣传过街横幅五条、张贴宣传标语50余条、印制藏汉两种文字的宣传单500余份,发放给周围的农户和过街行人以及兜售者。
5月底,镇以当前“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5月28日召开了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并向各企业印发了《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举办培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进入企业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与企业生产管理密切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
通过多方面,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并为“六五”普法打造良好的的社会舆论基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是落实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新举措,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
管理监督加强。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开展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专项排查。对13名矫正人员、40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帮教管控,确保了无一例矫正人员或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也没有在重点项目中闹事、阻工等事件发生。
审前调查落实。我镇司法所已经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调查的常态运行机制,明确调查范围、细化调查环节、规范调查文书,严格调查时限,努力提高审前调查结果在法院审判环节的实际运用。
社矫文书规范。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我所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数据化传输。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业务台帐和档案》要求,全面启用和统一规范基础业务档案。
摸底排查深入。6月底前开展了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做到了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5年内刑释人员和3年内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档案齐备。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
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司法所坚持把法律援助知识作为普法的必备内容,经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法律援助“进机关、进乡村、进家庭”。
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司法所从各村摸排调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源,工作人员负责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另外,为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对于疑难案件一律经过所务会议认真研究,才制定援助方案。
加大法律援助的延伸力度。司法所加强与综治办、残联、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辖区的边边角角。
上全年司法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起,咨询解疑25件34人次。为我镇桂溪湖村老人刘英解决了赡养问题。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促进和谐稳定。在达到这些目标的同时,还提升了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今后开展工作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仔细排查自身不足之处,真抓实干积极整改落实。
今年上全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1、园区调委会尚未发挥功效。
2、法律援助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3、规范化档案管理有待改进。
下全年主要工作目标:
1、积极围绕拆迁工作,做好维稳、纠纷排查、普法等相关事宜。
2、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
对人民调解实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补考核,一是简易在2009年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每件定补10元,二是对疑难纠纷每件定补50元,三是对热点纠纷每件定补100元,四是对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200元,特别重大热点纠纷每件定补300元。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经费直接兑现到调解人员手中,同时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年终对优秀工作人员及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奖励。
(二)、调解经费落实情况: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共计392400元。
(三)调解队伍组织建设情况:
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1582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村民调解小组,并在县焦化厂等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创新体制机制,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激情、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信心问题。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把落实人民调解员报酬与调处解决矛盾纠纷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高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得到妥善处置和化解,创造了*人民调解有史以来调解案件最多、调处成功率最高的历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基本达到了为县委政府分忧、为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规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计解决创新调解方法和提升调解水平的问题。首先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组织科室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到局上进行培训10期,受训人员320人次。再次对村(居)调委会调解主任、调解委员采取集中到乡(镇)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21期;受训人员885人次;对村(居)、调解小组采取以会代训、调解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下乡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受训人员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县司法局、财政局、纪工委、司法所组成工作队一行8人分别到各乡镇及村委会召开培训会,共培训9期,受训人员150人次,在培训中具体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村级调解员及全体司法干警学习各级关于矛盾纠纷排查相关文件,二是县局分管领导从5个内容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并提出要求,三是县第一纪工委徐书记就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四是结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点,编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图”、“普法四季歌”、“人民调解温馨提示语”以及民间群众自编自创的宣传社会稳定和谐的戏曲小品印发给大家。在人民调解室显眼的位置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等宣传图画,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场所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使群众在陶冶情操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制作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确各级职责,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2009年以来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内矛盾纠纷60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赔偿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邻里1066件,生产经营446件,债务345件,其它947件,调处成功5933件,调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众上访42件410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发自杀42件42人次。在调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再次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强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计解决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问题。各地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充分依托和发挥当地村组干部、基层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联系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搜集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源头,实行领导联挂乡(镇),乡(镇)领导和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等维稳单位联村,随时随地发现新情况,掌握新动向,在一线遏制消除矛盾纠纷苗头。各地对排查梳理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按照及时准确、客观真实的原则,提出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按月进行上报分析,做到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来源准确及时,为预防和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六)狠抓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协同作战、增强合力、提高效率的问题。一是全力整合调解资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业、民政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进法院、进公安、进土地、进林业、进企业活动,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资源,多家互联共通,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属性,共同协作解决处理涉及山林、土地、资源争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认真抓好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与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有机结合,对于调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事实清楚明了的调解协议,在立案前和时依法依理说法疏导,教育引导,讲清说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开导督促双方自觉维护调解协议的严肃性。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使许多民事案件通过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联合互动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时处理。今年以来,通过诉前引导,31件矛盾纠纷以人民调解方式结案;121件纠纷以诉讼调解方式结案;79名当事人通过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五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工作效果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况:
(一)对年初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通过查痕迹、阅卷宗、看档案、听汇报、瞧试点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进行通报,按照领导联系科室联挂对口督促整改落实。
(二)开展司法所长业务培训交流活动,一是开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交流,把各乡镇制作的卷宗统一到局上相互进行交流,抓两头促中间,交流过程中,把比较规范的乡镇存留在中心调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交流对前名者到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抓好业务培训与村委会主任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司法所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
2009年司法所规范化搬迁工作前部完成。内部管理上做好九个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个司法所统一设立六个办公室:所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含法律服务室)、值班室(接待室)、档案室、调处室。二是门口统一挂牌子:即*县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统一使用四枚公章:*县*司法所;*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县*乡(镇)法律服务所;*县*乡(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四是调解室统一悬挂司法部监制的微章。五是统一建立规范化建设事项及每日轮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做成牌子挂在大门的附近。六是各所统一为十三本台帐。七是文件及相关材料每年都要分类装订成档案资料保存。八是规范制作调解文书并由各司法所统一审核管理各村人民调解。九是按上级要求在司法所办公楼悬挂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立足为民服务的宗旨,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文章。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2009年以来: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206件,非诉讼事务12件,调解民间纠纷212件,办理见证83件,代书312份,解答法律咨询4257人次。
四、接边联防联调工作:
接边联防联调工作总共排查213件,调处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间21件(赔偿6件、土地13件、生产经营1件、家庭1件),跨县之间10件(财产赔偿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县乡与乡之间41件(土地14件、赔偿8件,期它19件),村与村之间141件(赔偿14件、婚姻家庭纠纷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在通信、交通、办公等费用上没有经济来源。
(二)调解室整体发展不平衡,建议把基层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有专门的建设经费,保证每个村都有独立调解室,使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正常运转。
(三)各级调解组织培训工作势在必行,没有必要的专款培训经费。
(四)基层司法所行政人员编制不足,缺乏办公用费,司法所建设下差经费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计划:
(一)抓创“四无”工作,把创“四无”防激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二)抓好调解人员的再次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三)抓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四)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始终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抓预防重调处,排解清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五)抓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六)抓内部管理落实和痕迹管理。
(七)抓队伍执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法律法规和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上,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工业化发展、城市建设和企业改制以及群众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