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模板(10篇)

时间:2022-12-07 08:41:5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

篇1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边新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立永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食安办主任

温永恒市商贸局局长

成员:伍朝胜市商贸局副局长

马国栋市工商局副局长

田文刚市质监局副局长

田岭坡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靖市安监局副局长

韩立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区主管副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联系人:陈雪强 办公室电话:88195200手机:1383*****44)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走私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篇2

使全局人员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认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明确了将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为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部署,我局迅速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九个专业组(综合协调组、执法检查组、食品整治组、综合业务整治组、监督检验组、特种设备整治组、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组、法规贯彻组、行风效能监督组),制定了《县质监局产品质量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对专项整治要求、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工作措施等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了各自任务,有力地保障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精心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一)普查建档,夯实整治工作基础

按照工作部署,我局迅速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地毯式的普查登记。并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紧抓好对豆制品、豆芽制品、淀粉制品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小企业小作坊普查工作,同时摸清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的底数。普查中充分发挥乡镇质监员、村居协管员的作用,做到“入村、入户、入企”,并力求普查准确高效,内容真实客观。在普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建立档案,为监管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普查,最终确定我县共有需取得QS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数为3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4家,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且列入此次监管范围的生产企业6家。

(二)积极宣传,形成强势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重要精神,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正确引导消费。扎实开展“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条幅、曝光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安排专人对专项整治结果、重要批示、工作数据动态、案件查办情况等信息及时进行上报。目前,我局共悬挂条幅20余条,印发宣传材料1000多份,在《中国质量报》等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近100余篇,刊登信息30多条。

(三)紧扣目标,整治工作已见成效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涉及质监部门职责的共3个100%整治目标,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取证率为100%,食品小作坊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为100%,10类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为100%。根据这一目标,我局通过大量细致的监管工作,目标已提前100%完成目标任务,整治工作已见成效:

1、食品生产企业100%获证。我局通过帮扶服务、引导规范等多种形式,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力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目前,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8家,取证38家,并按要求加帖了“QS”标志。确保了食品生产企业100%获证这一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全县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为进一步扩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范围,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局集中加大对“一证或一照”食品小企业的整治力度,通过对有营业执照或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小企业采取督促整改,及时告知申领证照,联合有关职能部门集中查处,积极引导规范,帮助其建立相关质量制度。经督促整改,我县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4家,目前已全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工作。我局深入开展了食品添加物质备案工作,通过采取督促、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备案工作的覆盖率、准确性。2家添加物质生产企业均已取证,13家使用添加物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已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备案,备案率100%。

4、加强食品原料质量安全监管。我局通过强化日常巡查、专项抽查、专项整治等监管措施。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积极督促企业建立添加剂使用情况申报制度和回收食品处理情况申报制度,目前,共有13家企业制定了添加剂使用登记表,12家企业制定了回收食品处理登记表;切实从源头上净化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目前,我局已消除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及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并已100%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

5、为提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水平,我们根据《关于开展年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质食发〔〕47号)文件要求,出《关于开展年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的通知》(质技监〔〕28)号文件,开展全县食品企业抽查工作,并按计划有效的开展了抽查工作,同时完成省级、市级监督抽查及专项抽查任务。今年共抽取样品100批次,合格88批,合格率为88%,其中饮用水行业通过整治,合格率从去年的75%上升到今年的100%。

6、我县共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6家,其中已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100%建立了质量档案的3家;通过生产许可证认证并100%建立了质量档案的3家。在此过程中,我们认真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我局按照定期监督抽查计划严格对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显示,获证工业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同时加大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开展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年审工作。我局协同市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年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经审查,我县获证工业产品企业均符合要求。二是我局还加大对其生产过程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7、开展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设备和有关人员治理力度,发出现场整改通知书90多份,整改了100多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重机械。特别是对食品生产企业中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了逐个核实,发放整改意见通知书20余份,要求业主对所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没有整改价值的特种设备坚决予以报废。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意识。同时现场拆除3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锅炉类设备。

(四)打扶结合,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打与扶是整治工作的左右臂膀。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整治、打假与帮扶工作相结合,努力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我们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行动,重拳出击,形成强大声势,加大对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而我局为确保制品、豆芽、淀粉制品等产品为重点的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于8月24日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攻坚战,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食品、10类生产企业等4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76起,立案5起,现场处罚2起,移交其他部门处理69起。

一是专项整治工作与名牌培育相结合。为确保全县产品多创名牌,该局根据实际,研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名牌培育计划,并将橡塑行业、茶叶制品行业作为今年名牌培育质量提升试点行业。经过推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计量保证确认、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对申报名牌企业技术资料的梳理和审查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了名牌战略的实施。今年,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机油冷却器已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实现了县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二是与推进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相结合。通过召开会议,向企业讲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申证的运作程序,发动引导企业积极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深入企业,对车间布局、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调试等进行指导,帮助企业编制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细则、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努力使食品生产企业的软硬件在短时间内达到许可证的审查标准要求。如佰信豆制品有限公司在豆腐产品取证过程中遇到资金、设备、环境改造、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困难,我局主要领导积极帮助其争取县政府支持、向银行联系贷款事项、联系豆制品专家解决技术设备等困难。通过努力,我县已有2家豆制品加工企业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与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实行分片定责制,开展日常巡查,实行回收食品登记管理制度,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名优企业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四是积极创新思路,探索豆芽行业的有效监管模式。在农业局、工商局的帮助下,10余户豆芽种植户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大地规范和控制了豆芽种植;工商局要求县中心农贸市场内的豆制品、豆芽销售摊位建立销售帐,认真记录产品的流向;我局要求豆制品、豆芽生产加工户(有一定生产规模)做好进货验证记录及添加剂使用记录。这一系列措施都有效地规范了我县豆制品、豆芽行业,极大地提高了这两个行业产品的质量,质监局对豆制品、豆芽进行了监督抽查,所抽取的全部样品合格,合格率达100%比6月份的合格率提高了近50%。

四、认真履职,加强协调,确保整治办工作有力度

作为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局认真履行办公室的职能,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和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及时向政府汇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状况,并做好收集、汇总、报送工作信息等工作。切实为推动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而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

一是积极汇报和沟通,争取主动。在整治过程中,我们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及需要县政府解决的问题等,对几次督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报,争取主动,使县政府对专项整治工作有全面的了解和正确的指导。

二是细化职责,确保整治效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各条战线按照专项整治五大任务十项目标任务,细化监管职责,做到了有领导、有方案、有措施,由于职责明确、措施得力,从而保证了整治工作实效。至此,全县九个100%和1个95%的工作目标已全面完成。

篇3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努力提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消灭无标准生产,实现100%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办理采标手续,并严格按照现行、合法、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坚决取缔生产“三无”食品的“黑窝点”。

(二)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食品包装容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70%以上。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率比上年提高30%;年审考核通过率达100%。

(四)监管部门和企业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5%以上。

(五)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使用的无证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得到查处,食品生产安全得到保障。

(六)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健全,全社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面开展整治巩固提高工作。各乡镇、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持久地开展好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质量监督员和村委会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对节日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各乡镇、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履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健全制度,积极引导和规范企业发展。各乡镇和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企业诚信机制、举报奖励机制、黑名单通报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巡查、回访、年度审查、监督抽查、产品出厂强制检验等监管措施的落实力度,继续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杜绝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和无证查处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整顿和规范发展工作,要从消灭无标准生产入手,督促和帮助企业办理采标手续,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做到不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不使用国家禁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不使用污染容器包装食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销售,主动接受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检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培强做大我县绿色食品加工业,以较好的产品质量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各乡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对既无生产许可证又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

(四)突出重点,加大对小作坊和农村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xx年要重点抓好小作坊监管和农村食品质量的提高工作,重点打击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针对生产节日热销食品的小企业、小作坊,要加大巡查和回访力度,要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保障农村的节日食品供应。要加强对小作坊原料的检查,不具备索要原料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条件的农村小作坊,一定要查清其原料来源。针对具有地方特色、区域性生产明显的地区,要严格监管,决不能出现区域性集体制假售假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对农村地区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且产品销售只限于本地销售的,可在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县质监局备案的基础上予以保留,但是一定要严格监管,措施到位。要通过各种监管措施的落实,逐步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

篇4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严格把关、各方联合行动、企业积极配合、整治帮扶并举”的原则,明确本地区食品小作坊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将食品小作坊整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小作坊业主培训等专项整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建立督查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督查督办。

(二)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做好食品小作坊整治的重要基础,在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要在村社、社区建立食品小作坊监管队伍,指定镇(乡、街道)和村社工作人员为协管员、信息员,在监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食品小作坊的普查和统计工作,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治理。对具有合法证照和符合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应督促其向镇(乡、街道)作出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对具有合法证照但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要进行帮扶,使其尽快满足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并进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对证照不全和拒绝承诺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协管员、信息员应对本辖区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及时将新开工食品小作坊及食品小作坊开、歇业情况,食品小作坊日常生产状况及食品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等向上级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并配合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小作坊监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食品小作坊的违法行为都有权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要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受理部门要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同时对举报对象及时进行查处。

三、分工协作,强化监管,着力构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一)市、县(市、区)两级质监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以食品安全承诺制度为核心的监管机制,指导具有合法证照和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各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在县(市、区)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的领导下对证照齐全的食品小作坊进行食品生产安全基本条件核查,核查合格的按要求组织其与县(市、区)政府签定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质监部门备案。备案的小作坊要通过媒体、网络等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

各级质监部门要建立对食品小作坊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计量、质量管理和食品生产相关知识的培训制度,提升其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指导食品小作坊建立原辅料(含加工助剂、包装材料等)和添加剂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确保质量可验证和追溯;指导食品小作坊改造食品生产卫生条件,完善产品标准和生产工序流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验证制度,确保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

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质监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县级质监部门的作用。县级质监部门要完善添加剂的备案管理制度,对行政区内小作坊采取巡查、回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责令召回等措施,以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加工食品、是否滥用添加剂及是否建立原辅料和产品销售台帐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加强对行政区内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帮扶、限期整改,对屡改屡犯和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小作坊,要依法坚决取缔。

(二)各级卫生部门要按照《四川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办法》以及相关规范要求,严格食品小作坊卫生许可(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从业人员健康)发放条件,切实做好小作坊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发证。同时要加强对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对监管中发现卫生设施发生改变、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三)各级工商部门对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应取得前置行政许可证的,要严格按照先证后照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和年度审验。对未获取生产许可证但经质监部门备案并同时具备合法有效卫生许可证等前置许可的食品小作坊,可通过营业执照年度审验。对无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且未在质监部门备案的食品小作坊,要及时提出查处取缔意见并报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四)各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要通力合作,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做好食品小作坊的整治工作。

四、加强自律、依法经营,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一)食品小作坊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厂房、简单的生产加工设施,符合监管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基本条件。

(二)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小作坊应建立产品标准、原辅料(含加工助剂、包装材料等)、添加剂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以及添加剂使用记录、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质量验证方法和产品销售台帐,添加剂使用记录、进货台帐和产品销售台帐应依法保存2年,做到质量安全可追溯。

(三)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者应当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和食品生产安全要求。

(四)食品小作坊应同地方政府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保证食品安全的公开承诺,承诺的基本内容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质量管理,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产品仅进行简易包装并限区域销售,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负第一责任。承诺书应公开张贴,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食品小作坊不得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冷冻饮品、罐头制品、白酒(液态)、葡萄酒和啤酒等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产品销售不得超出所在地质监部门规定的销售区域,不得进入商场、超市和饭店销售产品。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食品小作坊有义务对问题产品进行召回。

篇5

一、在传承文化中,彰显整治成效

霍邱县临水镇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西北,坐落于大别山余脉古壁山下,濒临淮河,两省三县的结合点,西部与沿淮重镇三河尖镇接壤,北部与阜阳市隔河相望。临水镇古称阳泉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富,尤其以“始于唐,显于明,盛于清,扬名于当代”的酒文化见长,唐贞观年间,临水就有“酒坊数十处,居民愈千户”。全镇下辖16个行政村、138个村民组和1个街道,淮河从临水镇流经皖西。 临水镇山水环绕,历史悠久、景观秀丽,就像皖西淮河岸边的一颗明珠,古老,秀美,闻名。现临水镇拥有白酒食品生产企业5家、白酒小作坊10家。霍邱县市场监管局按照省食安委《安徽省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要求,以创建标准为引领,加强食品小作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特色食品产业,成功培育了霍邱县临水镇白酒小作坊集中示范区,提升了区域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皖西大地又增添了一张乡村振兴的名片。

二、在指导服务中,促进规范提升

篇6

年初以来,我局在认真总结XX年度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省、州药监会议精神和具体的工作要求,自找工作差距,针对全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以*食药监发(XX)1号文件确定了我县XX年工作安排要点,并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市场管理、农村两网建设,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制建设等工作,为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全年工作任务按期完成,现将元月至八月份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局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政府形象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以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执行政务公开,在初审、抽验、认证、换证、发证等关口,我们实行程序公开,标准公开,未发现、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等问题。在财务收支方面,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管,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增加企业负担等现象,同时按期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并写出个人总结,上报州局党组和县纪委。

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综合监管,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抓手”作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认真履行国务院赋予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参谋和“抓手”作用,我县食安委办公室二OO六年上半年共编制工作简报3期,召开部门工作协调会议2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3次,制定《**县二OO六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县二OO六年“五一”期间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上报季报表二期,工作总结4份,认真的办文、办会、办事,基本做到了“三到位一及时”,较好的履行了县食安办的工作职能。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了搞好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县财政在紧张的情况下,调配资金解决经费问题,二OO六年上半年共拨入专项整治工作经费2.3万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围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部门的监管职责,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广泛开展整治工作。二OO六年上半年我县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以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集贸市场、超市、批发部,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3次,共出动车次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9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户1130户,查获粮点、糖果、饮料、啤酒、白酒、方便面等假冒伪劣食品30个品种,标示价值3000.00元,查办违法案件26件,处罚款0.169万元。

(三)、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监管情况

1、加强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力度

为了加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我县农业标准化生产,保证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县农业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县环保站、种子管理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法制宣传股等部门参加的农用物资安全领导小组,完善了部门的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机制。从二OO五年购置“农产品残留农药检测仪”以来,县植保站每月均开展一次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工作,从对近期所抽样品(30个)进行检测分析,发现主要芹菜、西红柿残留农药超标即抑制率过50%以上,不合格率12—33%之间,不合格品种主要是反季节蔬菜和外省调入蔬菜。同时全县加大对种子、农药、化肥市场的整治,元至六月共出动车辆36次,出动人员216人次,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经营农药、化肥的行为。

2、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我县在生产环节中,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首先生产水平低,多为手工操作,多按传统工艺生产,产品质量难以提升,其生产加工企业点多面广,规模小,监管难度大,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含作坊)共70家,针对这些问题,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方案》,体现了政府下大力气整顿食品生产企业的决心。二OO六年元至六月期间由职能部门对县辖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签订了41份《食品质量保证书》,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力度和次数到目前为止巡查食品生产企业19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共抽查食品样品3个,合格率100%。半年以来,我县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中,查处无“QS”标志饮料3500瓶,饼干87件,无生产许可证的白酒14瓶,没收无证食用酒精750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00件。通过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治,有效的从生产源头上遏制劣质食品流入市场。

3、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为了巩固XX年食品工作专项整治成果,全面推进了食品市场监管的制度建设,严格责任制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市场秩序,在有针对性地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同时,努力做到七个到位:一是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食用分类监管到位;二是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三是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到位;四是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非法经营到位;五是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六是工商人员负责监管食品经营者落实到位;七是在各级个私协会的引导下,食品行业自律组织建立到位,自律制度建设落实到位。二OO六年上半年,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执法车辆91台次,查处无照经营食品案件8件,罚款2500元,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8件,罚款690元,查获各种过期、变质食品370公斤,酒精勾兑白酒1002公斤,执行标准为GB12309-90的工业淀粉6.9公斤。

4、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情况

为了进一步的规范食品消费市场,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餐馆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二OO六年元月至六月食品卫生许可

证发放率达93%,食品生产经营业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率达100%。在严把市场准入关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两会”期间等餐前卫生监督检查和学校及周边地区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开展了特殊餐前卫生监督10餐次,完成学校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次,检查学校食堂10家次,饮副食店、摊点140户次,警告责令改正12户次,出动人员14人次,车辆3台次。二OO六元月至六月开展了食品卫生现场监督检查1100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41份,调离决定书8份,审发卫生许可证14户,开展卫生知识培训1405人次,抽验水样23份,作出许可分析5批次,中毒调查一起,无死亡病例。

三、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一)、整顿和规范市场工作情况

为了进一步打击假劣药械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晴隆县局的全体执法人员,在XX年“元旦”、“春节”、期间,“3.15”期间、“五一”黄金周期间共召开3次大规模的市场清理和整顿,同时,在元月至八月份共完成各类专项检查20余次(如对欣弗)共出动车次26 次、人次 103 次。清理市场15个,检查经营使用单位236 户(次),办理行政立案案件7件,当场行政处罚案件13件,处罚款共计0.836万元,收取药品监督检查费1.36万元。

在加强涉药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加强了对药械市场各项检查和药品的抽验。

(一)进一步加强麻醉、的管理。对全县五家县级医疗机构和14家乡镇卫生院在今年元月份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对各使用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了警告等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要求严格按照“五专”管理要求使用品。

(二)加强药品抽验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州局、州药检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县的药品抽验工作。将“针对性、范问性、不合格率”作为抽验的工作目标,今年元月至六月共完成抽检药65个品种,共验出不合格药品7个,合格率为10.7%。

(三)大力打击虚假药品,组织食品广告宣传。为了进一步整顿药品、保健品广告宣传市场,大力打击含有不科学,无根据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或无广告批准文号和利用专家忠告名义和形象做虚假宣传的药品、保健品的违法广告,我局结合开展零售企业GSP追踪检查同时做好违法广告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药店发放宣传药品小传单,和张贴无广告批文保健食品广告,我局均作了相应的处理。

(四)开展GSP追踪检查:

在今年七月至八月期间,按照州局的安排,我局组织GSP检检查员开展了我县的GSP追踪检查工作,现已完成了**县**药店、**县**中西药店、**县**药店、**县**药店、**县**药房的GSP现场检查工作,同时完成了对**药业贸易有限公司**县中转库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两网”“建设工作

一、宣传工作:

1、确定人员,落实经费。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局全体人员必须参加“两网”建设的宣传工作,并明确将州局所分配宣传资金4000.00元用于宣传工作。

2、采取集中宣传的方式重点抓好边远乡(镇)。XX年五月十八日,**、**、**同志集中到我县**乡、**镇设立咨询台,开展以宣《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为主的集中宣传,并对当地群众讲解有关国家政策和用药常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3、采取分片宣传,确保宣传覆盖面。在集中抓好边远乡(镇)宣传的同时,由我局统一印制宣传材料发放给各乡(镇)的食品药品协管员,并按照县局统一安排由各乡(镇)协管员负责组织本乡(镇)的宣传工作,各村信息员负责组织本村的宣传工作的宣传工作方法,分片统一实施该项工作,确保宣传的覆盖面,100%到各行政村。

4、加强对县城所在地的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全面到位。鉴于县城所在地人口较多,随着**高速路建设,**电站的建设,外来务工人员逐步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不留死角,我局全体人员于XX年六月四日集中**公司大楼前(县**街)设立以宣传《药品管理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咨询台,有针对性的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集中宣传,同时为俩扩大了宣传氛围,在当天要求各零售药店发放宣传资料,并悬挂横幅、布标进行宣传。

5、宣传效果。通过近十五天的集中和分片宣传,基本实现了100%覆盖到村的目标,在这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中,我局共印制宣传资料9000余份,宣传到了14个乡(镇)、185个行政村,受益群众近 35000人。

二、培训工作

1、集中力量抓好食品药品协管员的培训工作。XX年七月二十八日我局在县疾控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县“两网”建设农村药品协管员培训会和动员会。全县14个乡镇的食品药品协管员或防保组织均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同志组织学习了我省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办法,**同志组织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安排部署了14个乡镇的培训工作,时间安排在XX年八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2、采取宣传培训与分别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抓好农村食品药品信息员的培训工作。第一、集中力量重点抓好**镇、**乡、**镇、**镇、**镇、**镇、**乡、**镇的培训工作,我局抽调由**、**、**、**组成的培训工作组,采取直接到乡(镇)登点进行培训的方式,负责以上八乡镇的培训工作;第二、除上述八乡(镇)外的其它乡(镇)由各乡镇的协管员负责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到会做指导的方式展开,到目前为止,我局已完成了**乡、**乡、**乡、**乡、**镇、**镇、**镇、**乡、**镇、**镇、**镇的培训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培训协管员*人、信息员***人。

五、存在问题:

1、因为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给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工作经费缺,加上县里一些中心工作任务(如:先教工作、扶贫工作)的增加,给我局增加了一些负担。

六、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药品市场的整顿和规范,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加强村级涉药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

2、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组织协调能力,切实为政府当好抓手,组织协调食品安全有关成员部门,按XX年至XX年年食品放心工程规范的工作安排,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年底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

3、继续加大药品违法广告的监管,督促抓好药品使用单位开展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工作,积极完成省、州下半年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和食品药品日常综合监管工作以及县委、政府安排的联合执法工作任务。

4、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狠抓增收节支和工

作的高效运转。

篇7

重点产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商品;

重点单位: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

重点区域: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进一步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提升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通过10个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达到28项目标。即:县城的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蔬菜、水产品、畜禽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保留下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县城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的监督和供应机制;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三、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10个专项整治行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农业投入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违规经营禁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加强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禁用农药;加强对种植产品农药残留和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基本解决;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二)畜牧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畜牧水产局牵头负责,市农业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畜牧生产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饲料中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和苏丹红等违禁化学物质,是否使用禁用兽药、饲料添加剂;加强对养殖业产品“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加强水产养殖环节渔药使用的监管,建立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进出仓登记制度,对水产品养殖场用药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的监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的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的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药物和化学物品问题基本解决;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率和检出率进一步下降。

(三)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查处无证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种食品违法行为,我市重点整治大米、腐竹、酱油、醋、啤酒、白酒、乳品、桶(瓶)装饮用水等8类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格食品市场准入,强化证后监管,对获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抽检覆盖面,扩大抽检批次,强化监督抽查;抓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的落实,夯实监管基础。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种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问题。

(四)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药监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配合,县(市、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主要任务:按照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打击、取缔制假制劣食品生产“黑窝点”;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必须在一个月内限期转产,到期未转产的予以取缔;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由乡镇提出名单,县(市、区)政府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监管范畴。落实公开承诺、岗前培训、整改完善生产条件、限制销售区域、加强监管等措施,规范小作坊生产。

到今年年底,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五)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卫生局、建设局、农业局、药监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格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清理和规范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把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关,加强市场巡查,督促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加强食品质量抽查,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预警信息,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处理;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在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有效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六)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市经贸委(商贸办)、建设局、教育局、工商局、城管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发放和审核制度,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依法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行为;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餐饮业对原料采购建立进货索证和检查验收制度;加强餐具抽检,落实餐具消毒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七)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药监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严把安全性风险较大品种制剂和药品的准入关,对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进行核查;规范药品生产、配制行为,对通过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加强高风险品种生产全过程的日常监管;加强特殊药品监控;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加大农村药品市场整治;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方式出租或者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大对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整顿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医疗器械无证经营和销售、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再注册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的监督和供应机制;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不断规范;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八)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市经贸委(商贸办)牵头负责,市农业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违禁药物含量监测、染疫病死猪肉鉴定,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使用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逃避检疫、收购、运输和销售病死猪的违法案件;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依法打击非定点擅自非法屠宰生猪、宰杀病死猪的行为,取缔私宰窝点,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违法行为;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无产地检疫证明或无省外准调证明生猪不许调运,无检疫证明的肉品不准销售;加强对肉品市场(超市)、肉品冷藏企业、肉制品加工企业、餐饮业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采购、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及非法入境肉类等违法行为。

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已开展定点屠宰的乡镇猪肉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九)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及供电供水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人造板、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劳动防护用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的整治。全面调查摸底,建立质量档案;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整治产品质量问题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场、抽检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地区;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到今年年底,国家确定的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十)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南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外经贸局、南平海关、武夷山海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夷山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主要任务: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备案基地、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水生动物注册养殖场、出口饲料注册厂等重点监管对象,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的,吊销其资格;加强通关环节的监管,严格出口食品口岸查验,提高水果、宠物食品、饵料鱼等重点产品口岸抽查比例,严格按进出境货物通关单的信息受理报关和验放;加强进口产品检验检疫把关,对查实的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一律作销毁或退回处理;加强进口农产品检疫查验,提高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出率;严格出口农产品源头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出口水生动物、饲料注册登记制度,完善投入品的准入制度,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加强机电产品、玩具、儿童用品、小家电、市场采购产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高风险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开展出口退运货物、出口退税情况等专项稽查,加大对违法出口行为的执法稽查力度。

到今年年底,进一步规范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进口的肉品、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涉及健康安全产品进出口监管明显增强。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时间:2007年9月10日前

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在调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区域特点和存在问题,从实际出发,确定整治重点,制定整治方案,全员动员,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

时间:2007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

要求:

1、9月30日前完成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拉网式检查工作。

2、11月20日前完成存在问题的整顿治理工作。

3、11月25日前做好监管机制完善工作,严格实施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严格准入许可,严格各个环节的监管。

4、11月30日前健全扶优扶强措施,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为营造声势、确保成效,在整治期间,除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整治外,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统一组织安排两次以上全市性的集中行动,重点围绕“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打击生产销售使用违禁物质”、“打击制售质量不合格食品”等主题,全市各地、各部门统一行动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使整治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

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要求: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提前进行验收,以迎接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对开展好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县(市、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政纪、法纪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兆民任组长,副市长杨荣郎、陈美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话:8838100),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方面的工作,并负责与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对接。其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日常办事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

县(市、区)政府要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要定期听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装备保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确定小作坊监管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监管到位,特别要加强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

(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相互支持,协同配合。要按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县(市、区)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为了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配合,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由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形势,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县(市、区)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县、乡镇、街道、社区,落实到机关、企业和店铺。严格责任追究,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因此发生恶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专项整治中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地方、部门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予以严肃查处;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吊销其检验资质,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篇8

自今年以来,我镇安监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安全生产监管办法》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知识,尤其在今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对全镇的企业进行了“拉网式”、“过筛式”的大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查改结合、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各村、各企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常抓不懈,隐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责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充分的认识到,要想使安监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使各企业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一是我们加大了对《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力度,以此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充分利用各村的高音喇叭每周广播一次,广泛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使广大企业和职工群众牢固树立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从思想上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眼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安全生产倡议践行行动、隐患动态归零行动、执法监察利剑行动为主要内容,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检查治理力度,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我镇结合实际,按照“严了再严,细了再细”的指导思想,每两周对全镇的各企业、加油站的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每次检查都严格落实责任制,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对涉及到的企业、场所、摊点进行逐个排查。6月25日,镇安监站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突击抽查,共检查单位15家,发现隐患9家,当下整改1家。对申志国服装厂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王建新、王建平服装厂下发了限期停业通知书。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辖区企业运行正常。

二、食品安全

我镇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镇政府召开班子办公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对食品安全工作做了统筹安排,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举行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18次,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完全落实。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们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多措并举”的工作理念,切实保障我镇食品安全,让人名群众放心。

为了抓紧好食品安全,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我镇一是在办公场所和主要道路悬挂了专项整治宣传条幅;二是通过村喇叭广播的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防范假冒伪劣食品的食识和能力,形成了全镇“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了《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进一步摸清全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摊点的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针对我镇食品小作坊和经营摊点分布多、广、散的实际情况,我镇食品安监站人员倾全力。集中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加强日常巡逻、限制销售范围、加强教育等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强化了食品小作坊和经营垫摊点的监管。截止目前我镇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50余量。对全镇范围内食品生产销售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将查出来的情况上报市食品监督管理局。

两会期间,我镇食安办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了《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对全镇范围内食品生产销售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将查出来的情况上报市食品监督管理局。

三、消防安全

我镇消防办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为指导,以降低火灾总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各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消防安全责任人,各村委会每个月至少要召开3次以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本村小麦、玉米秸杆的堆放问题,家用电器火灾防范的排查工作,随时出现火灾,随时上报不延误、不瞒报,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广大村民救援。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每个月5日都对各村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镇所有企业进行了“拉网式”“过筛式”的大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查改结合、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要求各村每周一利用村广播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充分利用农闲时节,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进一步增强了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为确保我镇消防安全,我镇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完善了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制定了切实有效的火灾防控措施,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当前,我镇完善了火灾防控制度,力争做好我镇今冬明秋的火灾防控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乡镇安监站人员力量、经费有限,且缺乏专职技术人员,存在工作不够到位,督导不够理想的问题,乡镇安监站无执法权限,无法正常执法问题。

篇9

一、要深刻领会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副总理的总结讲话要求,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事关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食品安全工作是整个经济社会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通常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天”,如果食品没有了安全,就不再是食品,而是。

二、要立即制定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迅速展开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行动。要结合安龙实际,立即制定《安龙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方案》,迅速展开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确保打击整治效果。

三、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县直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行政,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县食安办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牵头协调职责;县农扶局要重点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农残检测,加强农业生产的执法监督和技术指导,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的执法监督和技术指导,加强对渔业生产的执法监督和技术指导,用强有力的执法监督和热情周到的技术指导服务保障农牧渔业产品质量安全;质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督和质量标准执法监管,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流通、贮存、批发、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查证验印,落实市场准入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落实好辖区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加强对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管及食品安全监管,要加强对保健品生产企业采购和使用原料的监管;各乡镇要对农村的集体聚餐严格执行申报制度,申报备案率要达到80%以上,备案指导率要达到85%以上;县贸易和科学技术局要切实抓好对定点屠宰的执法监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要达到90%以上,要切实加强肉品品质检验,严禁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畜牧部门要重点抓好活畜检疫,定点屠宰活畜检疫率要达到100%;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其他地方出现的“瘦肉精”问题,严查严处,坚决打击,坚决杜绝“瘦肉精猪肉”在我县出现。

四、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向县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状的过程管理和阶段性考核,确保食品安全执行力、公信力。

五、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掌握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利用召开群众会,通过制作宣传展板、电视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食品当中的假冒伪劣产品、野生植物中的有毒植物,特别是野生菌中的有毒菌。

六、要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尽快制定安龙地方特色食品标准。对我县没有国标、省标、行业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质监部门要指导企业制定地方特色食品标准,食品的标准化生产比其他任何行业的标准化生产都要重要,其中包括农产食品的标准。

七、要认真落实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主体责任,只有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均得到100%落实,食品安全的体系才能形成,食品安全才能得到保证。

篇10

       一工作回顾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镇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赖炳新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黄立平党委委员陈强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我镇经常召开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墙报标语宣传车分发传单资料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一年来共出动宣传车40多架次张贴标语1000多张,分发宣传资料10000多份,形成了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所农业站卫生院教管办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所企业站等部门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八查”,要求生产厂家建立质量档案,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强化日常监督。

       2把好农产品生产安全关。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镇涉农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兽药经营点进行整治,发现一些经营点无“鼠药定点经营许可证”经营鼠药,或不设立高毒农药专柜,不悬挂农药安全知识挂图。我镇向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外还经常对蔬菜基地进行速测卡检测,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们还加强对菜农进行农药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了蔬菜安全。

       3开展包装食品重要农产品加工品等安全检查。镇生猪定点屠宰办检查查处了一批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工商部门农业站重点对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种包装食品进行“六查六看”,查处非法使用有害化学品的水果水产品农产品等。在检查市场的肉类和禽类产品时,要求出售的猪肉全部经过防疫检疫,家禽类无病鸡鸭上市。在“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我镇还加大对肉类中秋月饼等食品的安全检查力度,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4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我镇要求各村(社区)干部经常各村(社区)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

       5加强监管学校企业食堂食品安全。我镇组织了教管办卫生院企业站等部门,经常性对各中小学企业的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使用前对食品进行试纸检测,确保学生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一批“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和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卫生许可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有的食品加工点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及废弃物处理等也没有达到相关标准;

       3在镇一级的食品安全机构不健全,职责分散在各部门,难以组织协调;

       4镇一级的处罚权力有限,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只能是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企业的违法活动。

       三XX年年工作思路

       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明年的工作中,我镇将做好以下工作:共2页,当前第1页1

       1加强教育,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2加强监管,对生产加工销售消费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加大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管肉类农产品蔬菜等群众日常必需品上来,加强对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农村杂货店小酒坊等销售网点的检查,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