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意见模板(10篇)

时间:2022-10-22 09:07:2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安全工作意见,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安全工作意见

篇1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清明祭扫安全

民政部门要立即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完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要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殡葬服务单位要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

公安部门要制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交通组织和疏导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并协助民政部门和殉葬服务单位维持秩序,对在祭扫活动中组织、教唆、胁迫、诱骗他人从事或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客运车辆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点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祭扫群众出行需要。各客运站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林业、消防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林区火源管理,严禁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上坟烧纸、烧香化烛、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森林火灾。要加大森林火灾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和违章用火人员。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加强防火安全巡逻、检查,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依法打击不法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篇2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以建设“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不断完善食品监督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一是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基地建设,总结推广“农产品产销合作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公司+基地”模式,继续重视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工作。二是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不断提高我县农畜水产品质量。三是深入推进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今年,特色优势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要达到80%,年安全农产品知识培训3000人次,绿色农产品(包括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累计数量达56个,新增无公害基地5000亩,规范化农业合作社累计达20家;主要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基地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4%,地产生猪“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以大中型水产养殖场、种苗场、绿色无公害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大对违禁渔药、滥用保鲜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水产养殖行为,全县初级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二)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意识。一是加快糖果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证进度,启动糕点等7类食品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工作。对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基本消除28类食品无证生产现象。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证后监管。对已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全面实行巡查制度、回访制度、年审制度、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制度,全面落实准入许可责任追究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对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频次,督促企业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全县食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三是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逐一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人员、产品标准、检验能力、环境条件、储存、运输、包装等方面严格落实企业责任,全面推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对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完善监督抽检和巡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加大对小企业、小作坊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水平。使主要食品生产企业达到基本要求,列入国家市场准入产品目录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全部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重点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行为;产品执行标准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加强生猪调运、屠宰管理。一是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立生猪产销联防制度,禁止从一年内生猪及其产品盐酸克伦特罗检测不合格两次以上(含)的产地调运生猪及其产品,建立生猪购销加工等环节的索证索票、帐登记制度;三是整顿关闭未达标的屠宰场,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的肉类加工中心;四是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生猪生产加工经营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发〔〕2号)精神,完善定点屠宰场自检和监督抽检等制度,认真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的检测,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全县进点屠宰率达90%、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率达63%、定点屠宰覆盖面达80%以上;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生猪及其产品中“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低于1%。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管理,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的行为。一是全面加大“千万工程”提质扩面和食品配送力度。继续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改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二是积极推进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账和质量承诺制度,推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实施质量安全准入的28类食品,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相关部门要重点检查是否加贴“QS”标志及是否伪造冒用“QS”标志;建立熟食和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熟食当日清场制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食品和回收食品改换标签重新上市的违规行为;推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检索系统,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配合农业源头部门推动农产品产地编码追溯和“农产品产销合作”工作,配合生产加工领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发挥“四位一体”的快速检测体系作用,加大农副产品、菜市场食品的监管检测力度,逐步建立乡镇中心菜市场检测室;城区中心农贸市场每抽检不少于12批次,抽检品种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抽检结果应在明显处公示,并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全县检测室规范化达标面达75%以上;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定量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四是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依法审查其主体资格。

(五)进一步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一是全面实施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学校食堂和餐饮业为切入点,将量化分级管理的信息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及时、方便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情况,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知情消费、合理消费。今年全县10所学校食堂通过量化分级验收C级以上。城区发证的餐饮单位,完成量化A、B、C评定达到80%以上,从业人员体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凉菜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餐具抽检合格率达到70%以上。二是突出抓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基础设施,预防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街头早点饮食摊点、路边小吃店和大排挡的整治和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四是建立健全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的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报告及时、反应迅速、处理得当。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完成“三网”建设三年规划任务,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一抓责任网延伸,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配套落实责任追究制。二抓群众监督力量的整合。结合“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各种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等的整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培训,落实经费补助。保证食品安全监督员队伍作用的发挥。三抓“千万工程”提质扩面。按照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省委、省政府的目标要求,实现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全覆盖;同时,加强连锁超市和放心店的动态管理,努力提高“千万工程”质量。四抓配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定向配送,大力推进连锁企业的发展和配送中心建设,提高统一配送率,力争总体配送率达到60%左右。从开始,我县要按照市政府启动“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的要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争取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县学生食品全配送目标。,城区学校食品要首先实行定点配送,以后两年逐步延伸到位,确保全县学生在校食品的源头安全。县经贸、教育和工商部门要共同研究具体办法,签订配送合同,积极完成全县学校食品的全面定向配送任务。

(二)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城乡食品安全协调发展。大力推进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把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组织建设当作弥补体制性缺陷的任务来抓,首批试点乡镇要根据“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和实施办法,率先开展各项工作,争取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其他乡镇要结合实际,广泛发动,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相关准备工作。

(三)找准市场薄弱环节,切实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突出重点。一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以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农村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狠抓源头控制,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滥用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农药、兽药、渔药、饲料添加剂和肥料的市场监管。二要突出重点品种,把抽检合格率较低的凉菜、豆制品和餐具等作为重点品种。三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抓好学校、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四要突出重点对象,按照整合提升、分类转化等办法全面治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通过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和区域集中等模式,推进小企业小作坊在整合过程中得到规范,加快市场准入进程。五要突出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继续重点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外来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安全。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动态,努力做到对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活动的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集中力量彻底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依法严惩制假售假的犯罪分子。六要进一步加大无证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预警信息,营造食品安全社会氛围。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主流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的作用,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充分发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的权威性作用。,要建立完善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监测公告制度,实行全县每季定期公布监督抽检定量数据,及时披露食品安全基础信息,曝光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同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消费信心。二要大力宣传食品科普常识以及专项整治成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定期向社会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五)加大保健食品监管力度。根据《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监管要求,一要组织查处不符合GMP要求仍进行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标签、说明书中宣传具有诊治、疗效作用和其它特定保健功能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以及伪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标志的假冒保健食品或者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批准内容不一致行为;二要开展辅助酸糖类、缓解体力疲劳和减肥类保健食品添加违禁物品,以及营养补充剂主要营养成分指标专项抽检工作;三要加强对违法宣传改善产品检查,加大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违法宣传改善或暗示改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四要坚决取缔伪造、冒用卫生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文或批准文号的产品。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一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的原则,整合全县的食品质量检测资源,形成食品安全检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监督性抽检与评价性抽检相结合的检测体系,充分发挥检验检测的最大效率,实现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测。二要积极开展食品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食品源头的检测。紧紧跟踪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及超量使用渔药、兽药、非食品用添加剂的突出问题,依靠先进科技,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技术支撑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一要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二要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信用信息,引导、监督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篇3

乡政府在2013年年初,根据移民迁建工作转型为发展经济的需要,调整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乡政府乡长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乡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负责人和乡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名单附后),各村委及乡级单位相应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医生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形成科学的管理网络。

二、落实监管责任

乡政府与各村委、乡级单位、信息员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奖惩逗硬兑现。增强各级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识。。

三、强化食品药品宣传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资料、咨询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有针对性的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技术问题进行释疑答惑,,提高全社会认知和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能力。大力普及学校食品药品安全教育。

四、深化专项治理

(一)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按照是的管理的原则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

(二)开展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强化对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的查处,重点打击无证无照销售的黑窝点,积极推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

(三)开展畜禽屠宰、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突出农(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对销售、贩运、加工病死畜禽、私屠滥宰等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管检查

篇4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总体目标,以迎接世博为契机,坚持注重科学监管,不唯书,只唯实,不求形式,只求实效的方针,抓规范、抓培训、抓薄弱环节的整改,落实监管责任,应对热点、抓住重点、解决难点,确保一方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1、监督网。进一步健全各街镇(*工业区)食品安全专职人员的工作考核、培训机制,使专管员队伍专业知识不断巩固和提高,并尽可能专职,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协调所在地政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所之间的关系,使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卫生局、各街镇<*工业区>)

2、社会责任网。一是继续对成员单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成员单位与区政府签订承诺书,保证履行职责;二是探索对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职能部门的考核。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

3、食品流通网。进一步完善对农村食品销售店的监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管员的作用,对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加强指导、培训和服务,为农民提供放心食品。

(责任单位:区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供销社)

(二)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的成果,实现以点带面、区域带动整体、提高*区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食品安全保障,2009年在*卫镇、山阳镇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活动,按照创建示范镇的指标要求,建设食品安全示范镇。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农委、工商分局、质量技监局、*卫镇、山阳镇)

(三)加强食品全过程监管

1、抓住源头,保证食用农产品安全。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一条龙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档案农业建设,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大对提供2010年*世博会农产品基地的监管;加大农产品的检测,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的检测覆盖面和定量、定性检测率;加大对养殖户、种植户的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联动,实施联合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农用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对农民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做好指导、服务,对养殖企业自配饲料加强监管;继续关注牛奶、鸡蛋中“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检查,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道口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流入我市及防控禽流感的发生。

(责任单位:区农委)

2、抓住食品生产企业,确保食品产品质量。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的取证进度;进一步推进小作坊的转化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建设;加强对滥用添加剂的整治。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监局)

3、创新监管措施,促进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做好消费、流通环节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工作,以食品卫生许可证延续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企业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梳理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数据库;开展大型餐饮单位“六T”管理,加强对原料采购、贮藏、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关键点的控制,并充分发挥*区餐饮协会的作用,强化对餐饮单位的培训、行业指导和岗位练兵,以大中型餐饮单位规范达标管理带动小餐饮,使小餐饮的食品卫生管理上一个台阶;规范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对容易造成食物中毒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关键环节、高风险食品及严重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消除餐饮业中严重危及食品安全的行为,减少食物中毒的发生;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督,推广使用食品连续测温计等先进技术设备,引导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规范化、现代化和规模化;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执行小食堂登记备案制度,在完善巩固中小学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推进幼托机构、民工子女学校等教育机构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工地、企事业单位、学军学农基地等食堂的监督指导,探索小单位配送午餐的调查和登记备案制度的建立;针对熟食店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熟食店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熟食店主的培训和指导,让业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加强对熟食来源的检查,减少和杜绝无证小作坊熟食流入市民餐桌;规范保健食品流通主渠道经营行为,根据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食杂店、保健食品连锁店(柜)等不同的经营情况加强管理。加强对流通市场宣传性保健功能食品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内销售性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4、以防控肉品安全事故为目标,保证肉品安全。加强生猪和肉品运销户管理,推进运销户法人化进程,实施许可;建立运销户例会制度,加强教育和信息通报,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屠宰场(批发市场)安全责任意识。以规范违禁药物自检和运销户管理为重点,提高屠宰场自身管理水平;建立飞行抽检考核制度;探索推行猪肉及其内脏预包装;强化肉品安全溯源管理,继续推进我区肉类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形成本区猪肉流通从生猪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按照完善“肉品安全实时监管系统”建设的要求,推动部门间肉品安全溯源信息系统的集成。对生猪胴体标记等溯源措施开展试点,为进一步强化肉品安全溯源管理提供可行性依据;建立监管责任制,严打违法行为,贯彻新修订的《*市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立肉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建立肉品专管员制度,明确监管频率、监督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大对经营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肉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的追溯,在查明源头、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采取停止经营、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移送司法部门等手段,震慑滥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经委、农委、工商分局、市场公司)

5、专项和常规监管结合,整治无证无照。加大查处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提高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巡查频率,突出执法检查工作的成效,集中整治有固定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小食杂店、小摊点,及时取缔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二是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三是对不能取得行政许可手续,但具备经营其他商品条件的,要引导其办理经营范围不包括前置许可的营业执照;四是对不能取得前置许可手续且无法满足工商登记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五是继续整治无照市场,规范小型农副产品市场食品安全工作,对区内已领照小型农副产品市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食品安全长效管理,防止已取缔的市场死灰复燃,防止出现新的无照市场,加强对廊下肉类批发市场的监管。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城管大队、市场公司)

6、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继续推进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扩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的覆盖面,将两项制度向农村食杂店延伸;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建立食品进货台帐落实情况,农副产品市场主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加强对经营者以次充好、掺杂使假、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不断完善12315申诉举报网络。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社区、进商场、进学校等活动,构建全方位消保维权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责任单位:区工商分局)

7、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确保进出货渠道规范。不定期地对各大卖场、大酒店的进口食品进行进货渠道,食品质量的抽查;对辖区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继续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大扶持的力度。在食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正常运作下,减少抽样的批次,尽可能提供通关的便利,扩大出口,推动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检验检疫局)

(四)建立食品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结合迎世博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进军营”活动,在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立宣传栏;推广食品安全宣传示范镇的宣传模式,充分利用各街镇(*工业区)的宣传媒体,进行区域食品安全广覆盖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五)开展《*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为进一步提升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相关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以2010年*世博会等重大活动为背景,年内组织2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故演练活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各成员单位,相关街镇(*工业区)必须积极行动,相互配合,控制事态,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责任单位(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各街镇<*工业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9年我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已经确定,任务重、难度大。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负其责,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篇5

(一)充分认识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镇(街道)处在安全生产监管的前沿防线,是最关键、最基础、最重要的监管环节,也是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落实到基层的强力保证。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关系到生产发展和社会稳定,直接影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把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正确处理好推进经济发展与抓好安全生产的关系,做到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切实采取过硬措施,扎实推进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当前实际,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安全监管机构,构建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编制和完善镇(街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积极配合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专款专用,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组织建设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管责任。

2、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理顺监管体制,完善监管机制,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人员、工资发放、办公经费、交通通讯工具、检测检验设备“五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比较集中、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镇(街道),要配备相应的驻厂安全生产监督协管人员。

3、健全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社区和农村较大行政村(1000人以上)要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村(居)委会主任、治保主任、安全生产管理员、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其他行政村也要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村(居)应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二)加强基础建设

1、树立“大安全”思想,将生产经营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以及全民安全教育、防范自然灾害等工作一并纳入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立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和保障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镇(街道)”、“示范园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和“示范班组”五创活动,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

2、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保互动”机制。

3、为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门的办公用房,镇(街道)行政区划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图、生产经营单位分布图和重点监控部位、设施分布图要规范上墙,相关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事故调查处理记录等资料规范齐全。

4、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台帐,包括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台帐、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生产检查台帐、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类明细台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特种设备台帐、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以台帐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镇(街道)、村(居)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镇(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政府和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制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4、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定期组织考核检查,并严格奖惩兑现。年内所辖区域发生一次死亡2人或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镇(街道),一律不能参加评先树优活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予提拔重用。

5、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6、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四)严格依法行政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组织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报告和协助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的指导,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一)加强日常监管和综合监管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本辖区内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有治理工作方案和总结;要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扎实做好以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为重点的基础管理工作,使其依法生产经营、健康发展;要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坚持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凡是纳入镇(街道)管理的企业,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就要做好跟踪督查和指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杜绝产生新的安全隐患。

(二)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管理

1、严格市场准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生产企业应当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等应当全部取得经营许可证。

2、深化专项整治。继续深化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成品油流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取缔辖区内无证非法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落实镇(街道)集贸市场、人群密集地区消防安全管理,整治搬迁马路市场,整顿规范乡村客运市场,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加强农用车辆、农用机械作业管理,切实消除报废车辆运营、客运车辆超载、农用车载客等重大安全隐患。

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定期排查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实行定计划、定措施、定时限、定投入、定责任人的隐患治理“五定”方案,督促整改;要加大对辖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力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实施动态监控,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从源头上防范事故。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单位职工和临时务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认真组织镇(街道)机关、村(居)、企事业单位,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繁荣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确保活动效果。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在矿山、化工企业、车站、集贸市场、重点路段等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四)加强服务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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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源头治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一)切实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交通、农机部门要以提高驾驶学员素质为重点。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的培训,要建立驾驶员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质量考核体系,推行优质诚信驾校、教练员排名制度,对培训质量差、学员肇事率高的驾校,要依法进行整顿,该停业的依法停业,该取缔的依法取缔。要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客运、货运、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建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考核和计分考核制度,健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驾驶人退出机制。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落实《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完善驾驶员考试题库,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建立健全考试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对大、中型客车驾驶资格的逐级申请、审核制度。公安交警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机构要增加培训的职能,配齐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要引导、指导各地以乡(镇)机关为单位,成立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并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每个机动车驾驶员入会。各个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具体做好本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按有关社团管理规定从会员中收取的会费,要用于宣传、表彰和驾驶员的培训,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不得挪作他用。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每两年对各类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规培训。摩托车驾驶员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其它类型机动车驾驶员不少于3天。

(二)严格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车辆登记和查验。加强机动车日常管理,建立并完善大型客运、货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动态管理制度。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校车及接送幼儿车的定员数量,建立校车管理档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把好机动车辆检测关。对检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机动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手续,并责令驾驶员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以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农机部门要切实做好对农机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牌证核发等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和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

(三)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市场的安全监管。交通、公安交警、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监督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运输企业内部管理教育,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运输企业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且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取消相应的经营许可。对多次发生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所属车辆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及其负责人,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建设、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运营责任制。公安交警、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研究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鼓励客运企业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装备,实现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督和管理。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做好汽车客运场站的安全生产监督,严格审批客运班线。对三级以下的山区道路,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落实所有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规定,对三级以下道路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一律禁行9座以上的客车。

(四)大力整治危险路段。进一步加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力度,对事故多发点(段)和重点危险路段要加大排查、治理力度,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消除安全隐患。公安交警、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原因,对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等危险路段加强排查分析,建立相关档案,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要把全市的高等级公路、收费站、国省道与县乡村公路交叉处,以及临崖临水路段作为危险路段的整治重点。高等级公路进出口处增设安全警示牌;离收费站500米处安装醒目的警示灯,设立提示牌,安装物理减速板;省国道与县乡村公路交叉处安装物理减速板或设立安全警示牌;临崖临水路段修建防撞墙。气象部门要及时将气象信息提供给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以便根据气象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交警、建设部门要按照平安畅通工程的标准和要求,优化完善城市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科学规划设置停车场。

三、加大执法力度。合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各级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重拳出击,机动车超速、驾驶员超疲劳驾驶、客货运车辆超载和驾驶员酒后驾驶。严治“三超”和无证照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要组建治理专班,重点对省、国道及城镇周边道路进行专项整治。要依靠科技手段,运用车辆测速仪、酒精测试仪、载重度量仪等对涉嫌违法车辆及其驾驶员进行科学测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违法车辆及其驾驶员。各县(市、区)要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综合治理农村地区交通安全。要创新农村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加强乡(镇)交警中队和农村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明确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要认真排查农村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提高办牌办证率,积极开展以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农机部门要强化农机的安全监管工作,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无牌无证拖拉机整治行动。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生产和改装企业的查处力度,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严格查处非法改装罐车、集装箱车,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车辆非法改装单位。对拼装车或达到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各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水平,严肃执法纪律,加大执法力度,合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我市道路安全畅通。

四、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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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保障。各学区和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必须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少年儿童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认识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意思,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要看到“安全无小事”,不管多忙也要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将工作做深、做细、防范于未然,为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二,要开展安全工作自查自纠,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各校在12月10前必须组织一次学校安全工作自查,要进行全面的、地毯式的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学校校舍安全、设备设施安全、消防用电安全、食堂小卖部饮食卫生安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校交通安全及学生(幼儿)接送车安全、锅炉安全、住宿生安全、安全制度等各个方面,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余地、不走过场。同时,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召集班子成员进行研究,制定好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马上予以整改;对学校无能力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学区及县教育局。各地各校务必做好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迎接县教育局在12月下旬组织的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检查。

第三,要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学,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并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阿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确保师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规范学校事故处理,保障师生安全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要建立由学区主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学校要强化校园内部管理,并落实好其他领导在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职责,层层抓落实。安全工作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对疏于管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追究,严肃处理。

第四,要坚持以防为主;Q豳学校的安全教育力度。

安全防范要做到两手抓,即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管理。学校要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首先,要针对中小学生在年龄、生理、心理以及知识结构、认识”能力等方面的差异,确定行之有效的活动内容。其次,要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季节,尤其是春秋游季节和寒暑假期间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在学生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自我防范及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活动。

第四,在抓好日常教育工作的同时,要通过每年的“安灸育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和资料,’对学生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使其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此外,要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活动,加强与社区联系,恢复家访制度,办好乏学校,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要依靠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建立起严密的安全防范网络。

校园安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各学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有关职能部汀密切配合,加强联系,通力协作,按照群防群治的方针,加强对学校内部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及时消除有碍学校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确保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各校要广泛开展“告别四厅一吧,争做好学生”的活动,要引导学生不要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同时要加强对传达室的值班管理,做到昼夜值班,节假日有人,切实做好校园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危房的排除和改造工作。去年以来,我县开始全面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目前,我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进展顺利,师生的教学安全得到了有效保证。但是,根据在省、市、县组织的几次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私自使用本应拆除或封闭的危房,严重威胁着师生的生命安全。为此,县教育局再次重申: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对于已被鉴定为D级的危房,必须无条件给予封闭,并限期拆除。对于C、B两级危房,必须得到有效加固后才能使用。凡私自使用危房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2、抓好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以及10月16日—18日县教育局组织的全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所发现的一些薄弱环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教育管理力度。(1)学校和幼√乙园,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要配备专人管理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并主动争取卫生部门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2)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照《**市学校食小卖部卫生评分细则》,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工作。学校食堂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3)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及从业人员要加强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方面的培训,增强食品卫生方面的防范意识。(4)要加强对学生健康教育工作。(5)要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管理力度。学校要主动与卫生、工商、公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坚决打击、取缔无证店摊和流动摊点。(6)学校在硬件上要加大投入,学校与承包者签订协议时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设施投入要有明确的规定。坚决反对把学校食堂、小卖部看作是学校创收的一个渠道来办或作为教师的福利给教师开办,更不应该在承包时采取最高标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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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稳步提升管理绩效

(一)责任落实网格化

根据区制订的《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治、事故报告、应急救援五项制度,督促所属企业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力度,健全按村辖区内企业安全状况或地域分布,逐步推行村三套班子挂帅履职制。划片或按安全状况实行包干,包干区域的安全工作业绩与责任人全年经济绩效考核挂钩。试点推行安全事故风险金抵押模式,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使全体班子成员全部承担起安全监管责任。真正把“抓基础、抓规范、抓队伍”落到实处。

(二)条块工作规范化

1.继续排摸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根据排摸单位的安全状况科学制定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做到有的放矢的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力争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第一,除高危企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和消防重点单位全覆盖;第二,镇辖区内所有村宅全覆盖;第三,社区内112个居民小区全覆盖。并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安全管理和执法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2.继续熟用和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完善,依托城市安全运行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危化、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消防、民防以及有关单位的安全基础管理信息,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实行安全动态实时监管,加强对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跟踪治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效果。3.继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事故报告制度、灾难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库、设备库、专家库、队伍库及风险隐患数据库,逐步形成覆盖全镇、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4.继续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力度。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入村、公司、社区,协助基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开展安全业务工作,健全各类安全基础台账,实现块上基础工作规范化。

(三)安全宣教系列化

1.加强各级领导和安全监察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开展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消除企业用工安全隐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有序、健康发展。尝试创建安全干部联谊会制度,实现以老带新、互帮互教、交流促进和自治共建。2.以“5.12”防灾减灾日宣传、“5.25”交通文明日宣传、6月“安全生产月”宣传,“11.9”消防宣传活动为契机,采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传播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市民关爱生命、抗御灾害、疏散逃生的知识,组织开展各类演练活动,提高民众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倡导市民的安全文明行为,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推进文明城区、安全社区建设。3.进一步扎实推进社区公共安全工程建设。推进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小区火灾隐患整治,通过各种途径营造安全社区宣传氛围,普及安全知识;健全社区消防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的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提升社区民众的安全防范能力,促进和保障社区安全。完善社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清理消防通道,确保民生安全。

(四)安全创建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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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任副组长;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所长苟中洪,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各村(居)主任、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镇政府设立2名兼职消防管理员,由安办张翔、程建二同志兼任,对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管理员由食药站苟容兼任。下设消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程建兼任。

二、加强宣传,深化认识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齐心协力、共同治理、共同防范、不断规范和强化管理。尤其是随着森林植被的恢复,人口相对集中的城镇化大倾势,消防安全隐患更加凸显,这就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要消除这一隐患,必须充分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必须充分利用广播、街头、召开群众会议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镇文化站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文艺节目进行生动形象的宣传,镇广播电视台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加大宣传力度,要使群众知晓率达到100%。中心校要对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排课向学生普及,要使学生从小就有一种消防安全意识。此时在全镇上下形成一种共识,共同防范,共同维护。

三、严格加强日常管理

要使消防安全工作进入常态化,各村居、单位、部门要明确职责,实行分工负责??。重要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重要物品的严格管理,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各村居要加强对森林的巡防,组织好民兵和治安巡防。要保证一遇突况组织及时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工作中要有预见性和科学合理的设施配备。必须注重抓长效机制建设,使我们的整个工作有章可循。对这一工作的安排、管理、督查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每个党员干部要率先起好示范带头作用,时刻铭记于心,切记掉以轻心,抱着侥幸心理,而不认真开展工作。对这一工作必须要环环紧扣,既要抓住重点,抓住关键,又要随时警觉,密切关注。对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网格化分块监管,使我镇的网格化管理进入常态。

四、主要措施

1、镇政府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有安检办负责);

2、加大宣传力度;

3、巡防工作进入常态化;

4、每季度开展1次灭火演练;

5、重大节假日安排好值班和检查;

6、加强对重要部位,重要地方的严格监管;

7、严格考核。将这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8、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格追责;

9、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五、要求

1、各村居、单位、部门要详尽安排,一是要有记录可查,二是各项工作要有轨迹,三是巡防、巡查工作必须全面落实;

2、重点单位、重要部门、重点地方防火设施必须按要求配齐。同时,要健全值班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头;

3、各驻村干部必须认真负责,指导到位;

4、镇安办要随时深入全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5镇安全办要建好专档,使这一工作有章可循;

6、加强对火宅隐患网格化排查工作;

7、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七进”活动,必须深化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活动;

8、每个村居、单位、部门必须设立专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的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9、要畅通信息,一遇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果断处置,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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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建德”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省委建设“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设“平安建德”的战略部署,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新体系。

(三)总体目标。到年,努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万台以下(压力管道为万公里伤亡事故率、气瓶为百万只伤亡事故率),其中锅炉压力容器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监管,防止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突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在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以化工企业、气体充装单位、客运索道等场所及设备为重点对象,做到定期检查、随时抽查、逢节必查,常抓不懈。继续实施重点监控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和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与事故隐患整治率的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化工、城市燃气、旅游、建设等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并依法实施从安装到使用全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二)加强防范,提高对面上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事故隐患整治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做好工业压力管道、码头吊、罐车、简易升降机、厂内机动厂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由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并明确隐患整改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危及安全的严重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关停的要关停,该报废的要报废。

(三)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条例》和浙江省《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与质量的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和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查处,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切实加强对许可取证单位的证后监管,及时取消已经获得许可但是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的许可资格。

(四)加强预警,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重大危险源与重点监控企业、重点设备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

三、标本兼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以事前审查为主要手段、以定期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自觉申报、监察协管员督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使用者、检验者、监管者、领导者的相关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快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步伐。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巩固特种设备普查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信息、检验检测数据、事故信息等动态信息数据库,在年底前我市特种设备实现网上动态管理,并入杭州市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网络,做到特种设备的安全信息及时更新、和预警,尽快形成信息畅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快速联动新机制。

(三)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规定,接受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经质量技监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知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市政府承担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内容之一。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所必须的经费,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积极配合,明确一至二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由乡镇质监员兼任),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