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履职报告模板(10篇)

时间:2022-03-01 03:40:0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财务履职报告,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财务履职报告

篇1

要做好施工企业财务工作,必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我组织企业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认真学习会计实务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会计业务技能,使企业财务人员具备从事财务工作的岗位能力和技能,能够独立、全面完成财务工作任务,提高财务工作的质量。在平时实际财务工作中,我大力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充分认识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二是着力抓好各项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落实,营造崇尚诚实守信、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内部管理的会计文化,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记账、算账、报账等基础工作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打下基础。

二、刻苦勤奋工作,全部完成财务工作任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实现企业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工作任务,我加强财务人员的作风建设,使财务人员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工作,全面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功能,在企业的领导下,做到既当家又理财,认真搞好各项财务工作,促进企业整体工作发展,提高生产经营效益。

1、规范会计科目设置。规范会计科目设置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础,我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按照施工企业会计科目设置要求,重新设置会计科目,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做到内容完整、规范,全面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做好日常会计工作。我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会计报销、工资发放、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审核、记账、装订及相关财政、税务票据的领用、核销等日常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做到工作仔细、认真、无差错。在日常会计工作中,我严格审核票据,对原始凭证采取审核金额、审核原始人签字、审核票据的真实性,保证基础会计数据的准确记录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3、按时编制财务报表。对于月度、季度、年度等各类财务报表,我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规定时间编制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决不遗留和延误一张报表。同时,及时申报与缴纳各项税金,使我们企业在各级政府部门中有良好的印象,方便我们企业今后在政府部门中开展工作。

4、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我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按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所有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和保存,重要单据当天处理,及时规整,杜绝单据凌乱现象的出现,确保会计档案全面、完整,便于以后日常查阅和利用,也方便上级检查工作时能够及时出具。

5、加强与各个部门的配合。财务工作与企业各个部门工作都有紧密的联系,我切实加强与各个部门的配合,使各个部门能够按照企业的工作精神与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

6、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我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坚持“企业工作一盘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好力所能及的工作,为项目部的发展做出应尽的努力。

三、加强思想建设,培育良好工作作风

我一是培养自己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把工作做完做好,力争工作的完美与高效。二是在工作中承担自己的责任,加强执行力建设,做到在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与企业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企业的工作精神,加强工作创新,以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做好各项财务工作,力争取得更大成绩。三是加强个人道德品质建设,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企业发展多作贡献,力争当一名优秀员工。

四、严格要求自己,争当清正廉洁员工

身为企业财务副经理,手中必然有一定权力,但我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三个正确对待:一是正确对待权力,我始终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做到尽心尽责、恪尽职守,珍惜权力、管好权力,努力为企业服务。二是正确对待利益,我坚持正确的利益观,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见利忘义,不见富思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三是正确对待自己,我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规定,做到“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欲”,做一名道德高尚、清正廉洁、深受员工群众拥护的财务副经理。

篇2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对财务报告有严格的要求,报告设定的内容需要符合融资体系的要求。实践证明,财务报告质量在缓解融资约束中有重要的作用,公司的资产抵押能力越高则说明能筹集更多的外部资金。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对公司现有投资项目的边际价值有一定的要求,要掌握信息间的关系,根据投资风险,减少融资摩擦,进而缓解融资公司当前存在的问题。基于资产和信息不对称关系的特殊要求,在信息利用阶段,要进一步探析财务报告的抵押状况,对投资效率和投资不足等现象进行分析。

一、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投资效率的假设关系

公司投资效率和融资能力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首先对资金体系进行融合,在市场因素的影响下,内外部融资机制出现变动。针对现有融资机制的具体变化,要做好假定设计工作,按照设计比例进行操作,避免出现设计失误的现象。以下将对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投资效率的假设关系进行分析。

(一)非效率投资成因

公司投资效率主要取决于融资能力和意愿,考虑到投资机会的具体要求,需要对项目比例进行分析,按照边际价值的要求进行分析。由于外部资金提供者和信息管理者之间存在信息差错的现象,针对其特殊性,为了避免出现融资错误或者融资约束的现象,要按照投资形式要求对其进行分析,满足融资机制的整体要求。如果得不到足够的资金,则必然会导致投资不足,进而降低投资效率。此外公司投资是否有效率取决于投资意愿,针对道德风险的特殊性,在控制阶段,必须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有效的管理。

(二)财务报告质量对投资效率的影响

有效的财务报告对企业整体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首先考虑到已有财务体系的特殊要求,为了降低投资者的决策失误率,需要掌握相关性联系,按照具体选择要求进行设定。为了避免出现投资不足的现象,投资者要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分析,确定价格后,适当降低成本,从整体上提升融资能力。考虑到项目具体管理属性的变化,为了对投资意愿进行对比,必须以最大化目标为基础,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落实,按照具体契约要求实践。价格反馈对管理形式的落实有重要的作用,需要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优化投资决策,进而获得更多的收益。

(三)财务报告管理现状

财务报告质量比较高的公司表现出比较高的投资效率,基于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在实践阶段必须对投资不足或者抑制现状进行分析,针对上述问题,需要提出假设,财务报告质量比较高的公司投资能力不足,财务报告质量在不同资产抵押能力的公司中对投资效率的影响。根据提出的假设问题对具体报告进行审核,我国资本市场会存在信息特征不对称的现象,如果外部资本提供者在管理阶段出现信息不到位,回报率会比较低。公司如果因为融资能力不足,出现资金短缺或者投资不足的情况,资产抵押可以作为一种保障付诸实践。资产抵押本身作为有效的保证机制,能减少融资摩擦,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缓解当前工作现状。在整个管理阶段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由于抵押能力和融资能力存在联系,如果公司不能在短时间内进行债务融资,则必然会出现权益融资的现象。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了解企业的融资约束能力,对资产抵押和应用现状进行分析,掌握公司透明度的要求。在高质量的财务报告要求下,为了缓解融资约束不足的现象,要按照投资比例对其进行分析。

二、相关变量分析

财务报告质量和公司投资效率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可以从现状入手,按照要求对其进行设定。以下将对相关变量进行分析。

(一)投资效率

投资效率在整个审核阶段有重要的作用,主要是用来特定公司的投资效率,基于其特殊性,要通过构建模型的方式建立投资模型,结合投资规模以及估计残差对其进行设定。考虑到特定变量的属性变化,为了避免投资过度的现象,需要对投资利用率进行比对,按照总资产要求进行评估。

(二)财务报告质量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有助于决策者的可靠信息,财务报告所纰漏的信息对投资者来说有重要的影响。会计盈余不仅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工具,同时也是管理者薪酬契约的基础所在。需要对盈余质量、盈余平滑度和稳健性等进行分析。按照指数要求对其进行设定,缓解单个指标存在的误差或者极端值影响。

1、应计质量

应计管理制度的优势比较明显,在线性分析过程中需要对利润进行计算,评估出最大经济值。考虑到利润值的属性变化,公司需要对现金流量进行比较,计算出利润后,按照公司发展前景要求,拟定合理的财务报告。

2、盈余平滑度

盈余平滑度指的是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盈余和真实收益间的差异,其具体指标直接对项目变化以及系数产生影响,考虑到平滑度的指标要求,掌握会计盈余的波动情况。考虑到财务信息可靠度和相关性的变化要求,可以通过建立模型的方式计算出盈余平滑度。

3、会计稳健性

会计稳健性指的是财务会计信息系统的具体要求,在实践阶段要对收益值进行确定,降低利润值。为了避免信息过度披露的现象,可以采用建立模型的方式进行设定,按照操纵性利润度以及会计稳健性要求进行落实。

4、财务报告系数

为了对各种度量的财务报告系数进行分析,要研究样本信息最大化。在实践阶段可以构建平均综合系数的财务报告,通过百分数赋予的形式对财务报告指数进行评估。通常来说,不同财务指标存在差异,可以按照百分位数值变化对财务报告进行审核。

(三)资产抵押能力

公司的业务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固定资产和存货资产的配置关系,资产抵押能力决定固定资产和存货可变价值。基于财务报告变化值的具体要求,需要对潜在内生性问题进行分析,财务报告质量和控制采用的是滞后性分析形式,要构建有效的检验模型,发挥模型设计的最大化作用。

三、财务报告质量对不同抵押能力公司的影响

考虑到财务报告质量以及资产抵押能力的属性变化,在交互作用的影响下,要构建合理的模型,提前设定总样本,取中间值。公司资产抵押能力越低,财务报告质量对投资不足的影响则越大,按照融资约束力的变化,在实践过程中要对抵押能力进行评估。为了最大程度减少摩擦,必须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减少工资投资不足。对于投资样本而言,如果内部资源比较多,资产抵押能力的高低和投资过度存在一定的联系,可以发挥抵押机制的最大化作用,突出其整体优势。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质量越高,则说明公司投资不足或者存在投资过度的现象。考虑到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特殊要求,需要做好信息的传递工作,减少投资者和公司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考虑到投资者的具体要求,为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管理者的激励和监督能力,可以通过资金反馈的形式,最大程度减少冲突,避免出现投资不合理的现象。在抑制阶段,应计质量越高,说明企业存在投资过度的现象,反之亦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在不同资产抵押能力的公司中对投资效率影响存在差异,大体上来说,财务报告质量在资产抵押能力比较低的公司中对投资效率的影响较大,考虑到外部保障机制的属性变化,财务报告质量在资产抵押价值能力较低的公司中对投资不足的影响作用更明显,必须对其进行有效评估。

四、结束语

公司管理者在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的阶段,生成自动财务报告体系,考虑到资产体系的属性变化,要提升具体管理透明度,降低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投资风险。对于重资产的管理指标而言,降低投资者对公司股票进行定价是关键所在,能强化公司股票流动性,减少资本市场的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1]李青原,罗婉.财务报表重述与公司非效率投资行为[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05(12):48-58

[2]宇文晶,王振山,李丽.财务报告质量、债务期限结构与过度投资分析――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6,01(01):46-54

篇3

在辅导学生竞赛方面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93年全国中学生力学竞赛中,我辅导的学生李至兵获市三等奖;94年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我辅导的学生获市三等奖;96年中学生物理竞赛中,我辅导的学生董红获市三等奖;97年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我辅导的学生闫至浩获市三等奖;陆继通获县二等奖;2000年高中物理竞赛中,我辅导的学生徐大建获市三等奖。

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其中《关于风筝最大上升力的讨论》发表在中学物理教学参考上(93、6),98年我撰写的《补偿法与逆向法应用》刊登在《高中物理复习新思路》上,1998年8月我参加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荣获而等奖。

担任班主任工作,一直受到学校领导的好评,95年6月我所带的班被评为县级先进班集体,98年高考,我所带班有9人达本科线,98年6月高三(3)班团支部被评为县级先进团支部。

篇4

一、旅游英语特点以及教授现状分析

旅游英语是一门集实用性,专业性,综合性为一体的专业英语。它要求使用者在学习基础英语的同时,对日常基本通话、旅游条款、旅游法律细则等有全面的了解。所以在教授这一门课程时,教师的关注点更多应该是在应用,当然扎实的英语基础知识也是旅游英语学科必不可少。除了专业的词汇、句型、语法等方面的学习外,在旅游英语学科上还应该涉及包括人文、历史、地理、风俗、宗教等方面的学习,全面打造旅游知识性人才。

根据旅游英语特点进行现代英语教学的一一对应,我们发现现在各高职院校的旅游英语学科基本上是名存实亡。老师的教学还是处在最传统的阶段,背诵单词、背诵课文、课堂单词测验等,课堂氛围和中小学一样沉闷,老师在讲台上眉飞色舞,学生在台下听的心不在焉。课堂上的互动性太差,仅有的几个对话还是照本宣科,毫无意义可言。难道都是老师的问题么?其实不然,施教的材料就是旧内容,就算是老师有力改变但依旧是杯水车薪。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教学材料却是停滞不前,没有实用性的材料,老师教来教去还是老内容,学生仍然是提不起兴趣学习。

二、针对各大学校旅游英语人才培养的几条建议

(一)以市场为中心,设置旅游英语专业

市场的需求是国家的发展之本,各高职院校输出人才日后也是为了服务市场,所以在专业的设置上也需要以市场需求作为指导思想。

2016年1-6月,中国的国际旅游收入570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入境人次也高达6787万。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不论是从真实的数据还是在国家的着力方向上来看,都可以证实旅游是朝阳行业,从各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情况来分析,旅游行业也是前景大好。旅游行业火热,懂得外语的人才则更受欢迎。所以在设置专业上,应该在旅游服务人员的培养上入手,兼顾涉外的酒店、景区管理人才培养。

(二)强有力的课程设置为行业输送人才

学生在校的针对化学习是进入社会前的必修课,社会是实践所需知识的最好方式,所以各高职院校在旅游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应该从应用性入手。对于了旅游英语专业来讲,课程应该明确以英语、旅游为主导,并加入专业技能,培养复合型人才。在该专业的学习过程中,因为行业的特点所以应多注意口语表达能力的培养,通过理论与实践、必修与选修课等方式自由组合,进行课程优化训练,培养学生掌握旅游英语,同时完成对旅游知识的学习。

(三)完善的教学体制确保旅游行业转型升级

传统的旅游英语课程无法满足现有的人才输出需求,制定完善的教学体制势在必行。对于旅游英语专业来讲就是要应用型+能力型的人才,所以在对课程进行科学化的设置后,需要根据学校的情况以及学生的需求,进行教学监督。例如实践课程的形式多样,那就需要有统筹管理课堂实践、校内实践、校外实践的课时以及形式,合理的分布才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于学校而言,教学体制还包括对学生就业方向的指导。旅游行业正在进行新时代转型,学校在对学生职业规划时,就需要根据学生的个人情况进行定向专业培训。只有这样在国家旅游行业大发展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各个岗位的人才输出。

篇5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是独立董事产生最直接的动因。监管机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是形成有效制衡力量,限制控制性股东权力,进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然而,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实施十余年来,大量事实和理论研究证明,独立董事并未发挥预期的作用。该怎样破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困局,本文试图从独立董事履职评价角度寻找突破。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必要性

证监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意见》中还明确提出了独立董事在拥有普通董事的职权之外还拥有一些特别职权以保障其作用的发挥。上市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也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态度等方面对独立董事提出要求。但是,问题在于,如何确保独立董事尽心尽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呢?他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对公司进行调查?为什么要代表全体股东或者一部分股东谋取利益?公司的发展与他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不是靠独立董事的社会声誉来保证就能得到解决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问题的解决决定了独立董事制度作用的发挥。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发展,委托关系普遍存在于上市公司当中。根据经典的委托理论,只要存在委托关系,即委托人与人之间信息分布不对称和目标不一致,就需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而对人的业绩评价是设计激励约束机制的一个基础环节。“业绩评价标准不仅影响到激励机制的构建,而且影响到激励机制所带来的后果,影响资源配置”(支晓强,2000)。作为公司人的独立董事,受全体股东的委托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责任,责任的履行如果脱离了考评约束,独立董事也只能成为看上去很美的“花瓶董事”而失去本身存在的价值。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现状

独立董事制度是一种发端于西方成熟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西方市场目前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估按照评估主体划分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来自公司内部的考评,由公司按照一定标准制定评估指标,对董事会包括每个董事和独立董事业绩进行评价。但是事实上,这种考评并未真正全面实施并发挥效力。Neal(1995)调查美国32个行业36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长发现,公司对董事的业绩评估非常不正式,不少公司事实上“根本没有”对董事业绩进行评估。另一种是来自社会独立机构的评估。如美国标准普尔评价系统对外部董事的职能和独立性的评价;欧洲戴米诺的评价系统对独立董事的评价;亚洲里昂证券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对董事会行为的评价等。

国内的董事会评价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独立董事的评价尚未引起上市公司的重视。2006年,中国网通制定了《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绩效评估办法》,并实施了董事年度绩效评估,从履职情况、参与董事会工作程度、客观公正性、团队合作及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方面采用董事互评方式对董事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欠佳三个等级。但是评估指标概念模糊,等级之间界限欠清晰,评估缺少客观性,导致最终评估结果粗略,价值不高。目前上市公司定期公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这是一种自我评价方式,但自我评价缺少客观公正性,从述职报告内容上看,评价项目并不完整。

从社会评价来看,2004年北京连城国际研究咨询集团和《董事会》杂志联合推出了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综合价值排名体系,体系中包括了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考核。谢永珍(2003)和李斌、张耀南(2004)从独立董事的规模、独立性、职权行使和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评价。上述评价大都是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整体情况的评价,侧重于对制度设计上的考量,并不涉及对独立董事个人履职情况的考评。

上述现状表明,当前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研究和实践还相当薄弱,急需理论探索和实践检验。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解析

(一)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

在现代股份制公司中,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三者之间存在着两层委托关系,其一存在于股东与董事之间,其二存在于董事与经理之间。就股东与董事之间委托关系的本质而言,董事作为股东的人,应当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置极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突出,一些大股东通过操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另外,国有股权主体虚置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导致作为人的经理层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股东的控制和监督,使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这种内部人控制现象不仅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甚至大股东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护。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角色定位

传统的认识是,独立董事应该至少具备以下三种角色定位:其一,降低执行董事和管理层合谋的可能性,并作为专职的调停人和监督人有效地降低管理层对剩余要求人权益的侵害,从而解决企业中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这就是监督者角色;其二,独立董事利用自身丰富的商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帮助企业经理层解决经营上的难题,构建重要的商业战略,这就是战略指导者角色;其三,独立董事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充当资源提供者角色。

但是,因为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除报酬之外的其他利益关系,所以既要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要寄希望于独立董事充当战略指导者和资源提供者角色,让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出谋划策甚至贡献力量,这两者本身就存在矛盾。从这个角度而言,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应该强化监督者角色而弱化战略指导者和资源提供者角色。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主要是监督者的独立董事,其职责应该有三个方面:第一,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上述委托理论的分析,独立董事应该成为中小股东的人,在董事会结构中体现中小股东的立场,制约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抵制内部人控制。独立董事超脱于公司利益之外的独立性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其能够比其他董事更好地承担起判断公司事务、抵制内部人控制这一任务。第三,提高公司决策质量。审查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就公司战略、人员任免聘用、管理层的业绩发表意见,以避免错误决策,并在公司经营异常或违规时进行信息披露等。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指标设计

基于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分析,本着逻辑性、现实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本文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设计了包括个人情况、履职行为、履职效果、社会评价在内的四大类指标,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

(一)个人情况指标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保障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根本,是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和灵魂;独立董事的个人品质是影响其职责履行的主观因素;独立董事本身具备的专业能力是其履行职责的客观条件。因此,评价独立董事个人情况的指标包括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个人品质和任职能力三个方向。

(二)履职行为指标

履职行为是独立董事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是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方式体现。独立董事通过在专业委员会任职、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借款担保、大额资金往来、重大投资、利润分配、企业并购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来体现自身存在的价值。因此,评价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的指标包括独立董事的职权行使和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的发挥两个方向。

(三)履职效果指标

独立董事的履职效果直观地体现在公司的财务数据中。独立董事通过执行其监督职责,引导公司采取正确的战略、执行科学完善的内部业务流程,从而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因此,评价独立董事履职效果的指标以财务指标为主,主要有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东利益维护情况、财务报告质量三个方向。

(四)社会评价指标

独立董事是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人,作为股东的“耳目”履行监督者角色,这要求股东对独立董事进行考评。同时,独立董事还提供战略指导和服务,势必要求企业管理层对独立董事进行考评。因此,社会评价指标主要有股东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满意程度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满意程度两个方向。

以上四大类指标十个评价方向的具体指标选择如表1所示。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体系构建

在运用上述指标对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时,可以按照总分为100分进行评分,根据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影响程度、反映程度以及指标的公信度对各指标赋予分值。评分时,对定性指标,以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划分等级(审计意见类型根据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划分等级),并赋予每个等级相应的分值,如100、80、60、40,根据每个定性指标实际得分乘以各指标分值所占总分值比重,换算出各指标实际得分。对于定量指标,借鉴沃尔评分法的思想,与行业比率进行对比换算,计算标准评分和调整分,得到相应指标实际得分。最后将所有定性和定量指标得分汇总,得到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最终评分。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对某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如表2所示。

从四类指标的重要性来讲,独立董事履职行为是发挥作用的根本途径,而履职行为会带来良好的履职效果期望,但由于履职效果指标还受其他多种因素影响,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履职行为应该比履职效果赋予更多的标准评分。社会评价有其存在的意义,但评价主体由于信息不对称或出于自利的选择,有可能作出并不准确的判断,所以赋予分值相对较低。而独立董事个人情况是履职的基础,受证监会约束和上市公司选择,主观性并不强,不能赋予重要的评分权重。依据这一排序,表2对四类指标分别赋予40、25、20、15的分值。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定性指标的每一个评价等级要有严格清晰的划分标准,社会评价部分应该通过具有一定统计意义的调研得出等级,力求形成更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对定量指标而言,各指标的“标准评分”和“标准比率”的确定必须以行业平均数为基础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修正,行业最优和最高评分也应该及时根据情况调整,才能取得较为理想的评价效果。

从评价主体来看,无论是现行的自评方式,还是由股东或董事会中的薪酬委员负责考评,都很难保证评价的独立客观性,导致考评的实际权力仍掌握在大股东或“内部人”手中。只有保证独立性,评价结果才具有实际意义并发挥约束作用。所以,可以参考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估公司等行业中介评价机构的设置办法,成立类似的独立董事中介评价体系,承担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并出具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报告,提供给上市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以此激励和约束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篇6

(一)积极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能。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等。

(二)理清监事会职责范围,重点行使四项职权。一是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检查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三是检查企业财务保值增值状况;四是评价经营管理业绩,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三)加强学习调研,努力提高履职水平。监事会坚持“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是渎职”的理念,聚焦监督主业,注重学习、调研和总结,把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报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促进企业规范管理、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健全完善监事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监事会认真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总裁办公会、专题办公会、月度会和周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发生,从程序上把握决策的合规合法,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根据监事会成员构成现状,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组织各位监事对监事会自身建设和公司发展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对监事会前期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监事会强化对股东负责的意识,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强化监督的及时性,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管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监事会工作效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财务活动和董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履行监督职责。

篇7

第二条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职位设置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

篇8

为提升履职能力,民生银行重视健全高效的组织机构。

民生银行监事会认识到,随着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监事会各项工作的深入,对监事自身的执业操守、履职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首先要选任高素质、高水平的监事。公司现任监事均为各自领域的专家或资深高管人员,外部监事专业化、专家化,监事会主席专职化,为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提供了重要的人员和组织保障。据悉,第六届监事会由8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监事3名、外部监事2名、职工监事3名,设专职主席1名,副主席2名。其中,股东监事均为股东公司推选的总裁、监事长等高管人员;职工监事为银行资深高管人员;外部监事均是财务会计领域的资深人士和专家。

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履行监事会对经营活动及治理管控的各项监督职能;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监事选任、评价以及对董事高管的履职监督等方面工作。监事会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监事会办公室,并根据监事会职责设置监督检查、履职评价、政策研究三个处室,配备了十余名工作人员,负责协助监事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监事会的费用由监事会提出方案,报经总行财务预算部门统一安排,纳入全行统一管理。预算年度内,监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可根据总行财务管理规定列支相关费用,对于计划外的大规模的专项履职活动,其费用要在事前单独报监事会和管理层审批。

完善监事会运作机制方面,民生银行同样做了大力探索。

该行通过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公司治理标准化建设项目,明确界定“三会一层”的职责边界;通过制定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对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法进行调整和细化,使各项监督工作有的放矢、重点突出,进一步提高监事会的议事效率和监督水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监事会在监督工作过程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采取多种方式对董事、高管履职行为和银行经营管理重点、热点、敏感问题进行监督,包括调阅资料、审阅报告、问卷调查等日常监测,以及组织现场检查、调查、调研、审计和评估等监督活动,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年来,监事会通过组织开展关于银行财务管理、业务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检查、调查,深入了解了银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状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重视,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与促进效果。

篇9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核心,是提升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基础。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承担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为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泰州农商银行重点突出了董事会战略管理职能建设。

首先是战略制订。董事会初步形成了《泰州农商银行2013~2017年转型升级五年发展规划》,确立了战略转型阶段资产和负债的结构、质态、运营、金融增加值、核心竞争力等10个方面的总体目标,通过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模式、业务发展、服务方式等6个方面的转型,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其次是战略实施。泰州农商银行董事会在推进决策的贯彻执行中,重点突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突出董事会办公室建设。该行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常设秘书机构,负责董事会决策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反馈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务会建设。董事会办公室每月牵头召开一次以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行长室以及财务总监、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参加的行务会。三是突出董事会非决策性会议制度建设。董事会按月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听取董事会办公室以及专门委员会工作汇报;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经营层及监督层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非决策性会议,对经营层、监督层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农商银行从优化董事团队结构入手,引进在经济、金融、国际商务等方面具有多年从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企业高管人员,组成董事和独立董事团队。同时,根据各位董事的专业能力、技能和经验等,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合理搭配。此外,强化董事履职培训,保证董事们始终能保持履职意识、履职能力,拥有较高的履职水平。

完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

泰州农商银行成立后,通过构建“三会一层”制衡机制、强化履职评价,保障“三会一层”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执行效率和运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会一层”职责边界。在决策、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对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以《章程》和《议事规则》的形式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作出更加清晰、严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运行模式。

二是畅通“三会一层”沟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经营管理层面向董事会的经营报告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财务、风险、经营信息,不定期报送相关专题分析报告,及时报送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此外还建立了董事会调研检查机制。

三是强化“三会一层”履职评价。从建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考评制度入手,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办法,将管理人员薪酬收入与管理水平、经营业绩挂钩。同时,在考核中着重增加了内部风险控制等内容,引导高管层重视资产风险、内部控制、综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

从健全“三会一层”监督机制入手,泰州农商银行着力构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和促进银行安全稳健运行的监督管理体系。

篇10

新预算法明确规定“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据本法规定执行”、“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过程、全口径预算首次从法律层面上予以确立,让不同性质的资金在各个预算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地监督管理。

(二)节俭和透明将全面推进财务预算公开

新预算法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应贯彻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控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同时,明确将“预算公开”入法,形成了刚性的法律约束。新预算法的实施必将加速预算公开,使社会公众获得预算单位充分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

(三)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改变传统年度预算控制方式

新预算法提出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并非替代年度预算制度,而是强化年度预算的约束力。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意味着预算计划做出的是超过一年的预算收支安排,预先为部门提供各个年度支出预算必须遵守的预算限额,通过严格执行预算计划,从而改变传统的年度预算控制方式。

(四)新增的绩效评价内容将成为财务预算管理的常态

新预算法在预算执行和决算单元中单列出要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且要作为决算重点审查内容,必将使绩效管理成为财务预算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常态工作。

二、新预算法的修订对人民银行财务工作的影响

(一)收入与支出管理更加精细化

一直以来,人民银行基层行虽然也有预算,但预算仅仅只是一个资金总计划,实际开支并未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预算与执行不匹配、预算与决算不统一的矛盾比较突出,由此造成造成支出的盲目性和无计划性。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支出预算细化到经济分类,保证了预算与执行同步;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杜绝了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的存在。

(二)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化

新预算法对项目管理引入了投资评审及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投资评审是每个项目开展前对实际投资额进行评估,避免虚列项目,而绩效评价则是对项目完工后实际投入产生的结果进行评价,从而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效果。这两项考核机制的引入,从源头上确保项目资金使用高效、合法。这对人民银行项目资金尤其是货币发行费、安全防卫费、反洗钱经费等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预算绩效管理作用逐步显现

新预算法为我国预算体制由传统预算向绩效预算转型奠定了法理基础,为预算绩效管理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流程覆盖提供了有力保障。预算绩效管理的提出有利于人民银行逐步建立和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围绕预算支出项目、部门预算支出和预算支出综合绩效等层次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同时,逐渐将预算绩效评价作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当前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的主要不足

(一)预算管理制度亟待完善

目前人民银行预算管理中执行的基本制度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是1998年颁布的,另一个是《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是2000年颁布的,这两个制度执行多年一直没有进行修订。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银行经历了重大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在原有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的同时,新的职能也不断增加,同时,人民银行的预算管理体制也由原来的独立预算变为部门预算。这些变化,使得原有预算管理制度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人民银行新形势下履行相关职能的需要。在此期间,虽然总行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对原有的预算科目和账户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对核算范围、内容重新进行了界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很多方面不能和人民银行履职相适应,亟需完善。

(二)现行的财务收支科目不能满足人民银行履职需要

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承担着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诸多职能,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有很大程度的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而在现有的部门预算管理模式中,对人民银行只是作为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其实行独立财务预算制度的法律规定没有得到完全体现,部分业务费用仍然不能在独立的财务收支科目中单独核算,例如执行货币政策职能、履行调整统计职能等特殊职能而产生的费用,没有合理的列支渠道。财务收支科目不能满足人民银行履行特殊金融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需要,也不能真实反映履职的实际成本。履职特殊性和独立性无法得到有效的财务支持,也因此削弱了履职的有效性。

(三)预算编报时间较短

原则上说,预算编制要收集、汇总、分析数据后做出测算,要对各业务部门的预算需求进行审核、协调、平衡和调整,要和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形成结果后,再经党委会审批,最终确定上报。但是实际工作中,经过层层下达后,留给基层预算单位的编制时间只有几天,因此编制过程能省则省,预算编制效果大打折扣,导致产生的预算数据不够科学和准确,质量不高。

(四)预算编制数据不能反映实际需求

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预算编制应该采用零基预算法,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没有建立合理的定额体系,且零基预算工作量很大,不能适应预算编报时间上的要求,目前编制预算事实上还是采用传统预算法,即基数加增长的方法。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人民银行总行对各项费用预算的增长设定了上限,不能超过本年度已核批指标的某个范围,超过的部分基本不予考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预算单位一般都不是根据实际需求编制,而是依据增长比例上限填报。

(五)预算编制与分配相脱节

在预算分配方面,因为预算数据不够科学、可靠,预算分配时也未能完全按照预算编制进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预算单位拿到的预算批复与报送的预算数据相差较大,预算编制不能成为预算分配的依据,使得预算缺乏对实际财务收支的约束力,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导致预算执行效率低下。

(六)预算考核制度尚未建立

预算考核是对预算单位管理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的考核。目前,人民银行的预算考核仅仅停留在会计财务部门上级对下级的专业考核,一般只涉及会计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行内其他部门和人员不进行绩效考核,导致了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其他部门不能充分配合和参与的情况,也不能发挥预算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另外,还存在为了达到上级对预算执行的考核要求,变通处理费用的情况,使考核失去了意义,导致了财务信息失真,影响预算的严肃性。

四、新预算法背景下完善人民银行财务风险防控机制的思路

(一)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以新预算法为蓝本,在充分考虑人民银行履职的实际需要和业务的特殊性,参照国际上中央银行财务预算管理的通行做法,对《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做出相应修订完善。从预算编制操作流程、预算收支管理、预算绩效评价等各个层面上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适合人民银行实际履职需要的预算管理体系,为人民银行财务预算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继续探索建立预算定额标准体系

我国自2000年开始逐步推行部门预算改革,要求使用“零基预算法”,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人民银行预算编制仍没有脱离“基数法”,关键原因是没有建立合理的定额标准。所谓定额标准就是指一项产品或服务,在不影响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所编制和测定的费用支出限额标准,预算定额标准是预算编制、预算分配和考核的基础。

国外央行在预算编制中都将一些特殊业务作为特殊预算科目单独设立,有利于特殊业务定额标准的制定以及费用预算的控制,因此,我国也应该借鉴这一做法,对于行政事业类支出,在预算科目的设置上要将执行货币政策职能、履行调整统计职能、等特殊职能的费用单设,探索建立与人民银行履职、业务相关的科目支出预算定额标准,满足履职的特殊性。

(三)拉长预算编制周期

预算单位自下而上编制预算的时间较短,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必将大打折扣。在这个问题上,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是大幅度提前预算编制的启动时间,拉长预算编制周期。以美国为例,从开始准备到编制完成开始执行往往要24个月,其中大量的工作和时间都用在进行宏观形势的预测、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业务管理部门和财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反复充分的磋商。这样下来,预算编制可以得到有关各方面的充分研究分析和酝酿,可以比较好地反映实际需求和财政支持的结合。这种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四)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