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验收监理总结模板(10篇)

时间:2022-04-20 15:48:3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主体结构验收监理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主体结构验收监理总结

篇1

建筑的结构是否合理,建筑的质量是否过关,以及日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会出现问题,这些都取决于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是否发挥了效力。笔者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施工工期过长,采用的材料批次就不尽相同,并且施工的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这使得工程出现的问题解决起来较棘手;二是市场的管理不规范,造成了一些缩短工期,偷工减料,监管不严,粗制滥造等不规范的行为出现。

为了杜绝上述问题的产生,政府监督部门务必加强质量监督的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监督。

一、规范建筑市场,从源头上加强监管

凡是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严格审查参建单位的企业资质,查明该企业有无不良记录,是否在建设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彻底禁止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活动。建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参建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在工程竣工时一并检查验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在安全、稳定、廉洁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二、加强对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和检测单位的监管

1.建设单位处于整个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作为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在建设单位办理监督手续时,无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不予办理;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以及建筑节能的重大设计修改变更和技术处理方案,必须重新报审。未经审查和审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通过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可使勘察、设计质量有保证,确保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

2.为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重视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为每项工程施工现场配备固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资料员,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应按项目类型和规模,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平配备上述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资质,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进场原材料是否先试后用,实体检测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设计标准,施工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逃避质量管理工作,未严格按照质量施工规范施工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个人的责任。

3.对于监理单位,同样要求其按项目类型和规模,配备相应的总监、专业监理及监理员。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分包单位人员和资质进行审批,并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及构配件进行严格的报验审批。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及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审查,并完善自身的监理资料。作为质量监督机构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监理资料及监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对监理资料缺失、没有履职到位的监理单位应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

4.对于设计单位及勘察单位,首先应审查单位资质有无超范围经营。其次,要求其对每项工程项目配备固定的设计人员及勘察人员,避免因人员流动性过大,而造成验收签字流于形式。

5.对于检测单位,除对其资质及经营范围审查外,还要检查其检测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如发现检测报告作假的情况,应对其严肃查处。

三、规范见证取样检测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为保证试样真实可靠,材料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严格检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有关资料。不定期抽查见证取样检测的执行情况,核查见证记录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对违反见证取样检测有关规定的要下发问题处理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四、加强施工过程监督检测

监督检查中要根据结构部位的重要程度及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科学定量分析其内在质量,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配置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混凝土快速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等结构质量检测设备。特点是快速、准确、智能、便携,非常适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用科学数据对结构实体质量进行判定,实现由人工定性判断向仪器定量检测的转化,维护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通过加强监督检测,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过程控制。

五、严格竣工验收监督,把好备案关和交付使用关

1.严格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审阅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施工合同,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查质量控制资料、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验收方案,审查日常监督抽样中所发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整改报告。

2.严格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是否按所提交的工程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参加人员是否到位,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工程质量,查验的工程部位要有代表性和一定的数量,通过严格竣工验收监督,可确保工程质量。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六、结束语

篇2

High speed railway commencement of acceptance standard supervision conditions

Out early

the According to the shanghai-kunming railway passenger special line for yunnan engineering examples,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high-speed rail project commencement conditions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content and the acceptance standard for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procedures, discuss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high speed railway project preparation before the start of the necessity of standardization, for acceptance of high speed rail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to provide practical module.

Keywords: high iron commencement of standardization supervision conditions

一、 概 述

近年来,随着高速铁路建设的迅猛发展,赋予了工程建设理念、安全质量目标、内部体系管理及依法合规建设等高标准起步、高效率推进的全新含义。如何才能高标准起步、纵深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为工程开工条件验收标准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1、背景

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其控制条件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实施。沪昆铁路客运专线云南段自2001年9月开工伊始,沪昆客专云南有限责任公司把强化单位(单体)工程开工验收标准化管理纳入项目首要位置,作为项目开工的切入点。提出了主体与附属并重、开工条件验收标准化。程序:沪昆公司拟定开工条件验收标准―施工单位按标准建设、自查―监理初验、抽出问题督促整改、复验―建设单位汇同监理验收(重点单位工程由沪昆公司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一般工程由公司相关部门和监理工程师联合验收,小型工点由监理单位验收,报建设单位备案)。实施标准化管理、程序化操作,以规范开工条件验收监理工作之目的。

2 、必要性

纵观目前我国铁路建设项目,开工条件验收标准化管理还未形成整套成熟、完善的管理模块,加之部分参建单位对开工前验收准备工作认识不足,一定程度制约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的发展。因此,实现开工条件验收是深入贯彻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和实现高标准起步、高效率推进的要求;是打造安全工程、精品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实现高质量、高标准建设百年不朽工程、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工程效率的重要保证。

二、验收内容及要点

开工条件验收的对象是建设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或以架子队为单元管辖内的各个单体工程。验收内容突出以施工单位管理体系为载体,以验收内容标准为依据,以保实体安全质量为目标,以内外业验收为重点。

1、验收内容

开工条件验收是一项内容繁多、项目严谨、分类精细的监理过程,主要包括管理体系、架子队管理、临时设施、资源配置、依法管理等五大环节。每个环节都不容忽视,需要逐项把关。

(1)、管理体系。重点从项目施工准备领导小组、现场资源配置协调、现场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各级岗位职责、风险工程施工方案审查把关、施工组织设计、超前预报方案等是否按要求落实。核心要求是质量管理落实到检验批、安全管理落实到工班、技术管量落实到施工工序。

(2)架子队管理。架子队结构体现专业化和小型化,管理人员必须是正式工,检查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技术员和安全员是否满足全程跟班,生活设施、作业条件能否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五同”要求是否落实。

(3)临时设施。重点对驻地选址、便道选线、拌和站和梁厂选点进行详细现场核对。驻地规划应布局合理,功能区分明确,便道选线应满足平面、纵断面和路面技术标准;试验室、拌和站、加工厂应达到专业化、工厂化、机械化生产的要求。

(4)资源配置。结合现场生产组织方式,重点审核机械设备、物质材料配备等,确保满足开工必备的施工设备及物质材料及后期正常施工需要。

(5)依法建设。重点审核临时用地是否签订租用协议,补偿是否到位;涉林用地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处理好施工与维护团结、保持稳定的关系。

2、验收难点及盲点。

(1)生产、生活及办公区选址注意避开重大地质灾害风险源及处理好征地拆迁与开工计划关系往往是开工条件检查验收难点。这需要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四方相互配合协调,寻求地方政府的配合及支持,合理计划,周密安排,将不协调因素转化为和谐因素,为施工营造良好的环境。对规划选址可由施工单位牵头,监理配合、设计单位权威分析,进行地质灾害评估,规划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填写《大临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监理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2)当地的民风民俗、治安状况及环境、水土保护等工作往往是验收中容易忽视的盲点。因此要注意收集信息,统筹考虑各方因素,科学进行社会影响评价,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监理过程策划

开工条件验收监理工作要突出主动预控、动态监管、严把标准、创新思路的特点,因此监理单位首先必须明确开工条件验收标准、正确履行验收监理职责,督促各项内容按标准落实到位。

1、提前谋划,实施监理工作策化。

(1)制定周密的监理实施细则。分专业制定如桥涵、隧道、路基、铺架及站场等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内容紧扣建设单位开工条件验收的标准及要求,完善、细化各单位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开工条件及检查验收标准等,明确监理人员职责,有效地指导现场监理及检查验收工作。

(2)做好监理交底。一是对监理人员进行开工条件验收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思想认识及实际工作能力。二是针对各单位工程分别制订监理作业指导书,明确工作内容、检查验收标准、监理工作重点及内业资料等验收评定办法,规范监理工作行为。

2、统筹安排,实施管理体系策划。

(1)强化开工条件验收标准化宣贯工作,统一全员建设标准化管理意识,树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目标,鼓励各工点争创标准化管理典范。

(2)加强检查、督办,建立和完善各施工标段内部管理体系和监理监管体系。针对目前部分监理单位弱化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的现象,要求监理单位必须从开工前期包括征地拆迁准备工作开始介入监理,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同时对驻点监理人员按照量才适用原则,挑选经验丰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

3、从严把关,实施过程监控策划。

(1)组织审核开工条件,为实现开工计划提供依据。一是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开工条内容标准进行逐项核对,论证其可行性,对暂时无法实现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及时书面报告上报建设单位审批或请业主、设计等单位协助解决。二是对开工报告、施组设计(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等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对规划布局、地质灾害评估、施工资源配备、组织措施等从严把关。

(2)对涉及重点工序、首件工序及不易控制工序落实监理全程旁站。如钢构件加工厂航吊、弃碴场挡墙地基承载力检测,火工品仓库及油库等防静电、避雷设施电阻检测、大跨度临建仓库及加工厂抗风雪荷载检算、施工便桥载荷试验检算等,并形成书面佐证资料。

(3)落实全程监控,严把过程质量。对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示信息,督促责令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及改变不正确施工工艺等,提前预控,防患未然。;当缺陷发生时,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查通报,暂停令等督促进行整改。

4、总结分析,实施验收结果策划。

(1)及时反馈信息,优化设计方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需要改进和完善项目及时与业主沟通,反馈信息。如沪昆客专云南段隧道施工Ⅴ级以上围岩设计为CRD法,在开工条件验收中我们结合工程实际,对壁板坡隧道、野火芽隧道、尖山隧道等部分隧道考虑到施工实际问题,经过论证及时采纳施工建议:更改为三台阶七步流水法,结合超前小导管加强等,得到业主及设计单位认可,并及时办理了工法变更手续。确保了工期、质量、安全、效益及工艺得到有机统一,工程建设得到快速有序推进。

(2)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系统。为确保目标责任体系得以落实,充分调动施工单位对开工前准备工作标准化实施的积极性,可根据开工条件验收内容标准因地制宜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及办法,分阶段进行考核评估,定期评出优胜单位及个人,在管段内进行通报。对开工验收条件重视不够、工作消极懈怠、各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及时上报业主建议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考核。

(3)规范验收成果资料管理。各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形成由施工、监理及建设单位签署的验收记录表(包括体系建设、架子队、临时工程、依法合规、资源配置)及临时工程规划选项址意见书,形成完善的存档资料,有效指导后期施工。

四、 结 语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云南段目前开工项128个,每单位(单体)工程均履行了开工条件验收程序,其中一次性通过开工条件验收83个占65%,初验未达到开工条件经整改复验合格45个占35%。成效显著,有效推进了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但是开工条件验收是一项系统工作,由于各个项目的特殊性,因此一定要结合实际进行理论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方案,方能达到预定效果。

参 考 文 献

[1]盛琳.浅谈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科技信息,2010

[2]TB10402-200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篇3

Abstract: Combined with the author’s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this paper explores some views on how to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work, for your reference.

Key words: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quality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也不再是停留在仅仅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的层面上,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不仅要熟悉规范,具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意识,还应掌握比较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知识,能够处理更深层次的工程质量技术问题,做好监督和服务工作。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时刻不忘身上的重任,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服务性,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我认为可以简要概括为以下几个监督管理阶段。

1.施工前的监督管理

1.1 对建设单位(业主)的工程前期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着重审查是否具备工程开工前所应取得的土地、规划以及施工许可等相关合法手续;

1.2 对勘察、设计及审图等相关技术文件的审查。对勘察、设计等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进行监督,杜绝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勘察、设计等文件的出现,必要时可采取依法处罚、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主体形成约束力。

1.3 对工程招投标手续及合同文本的审查,监督审查工程相关各方是否依法办理招投标手续、相关合同文件是否签署,重点是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以上三方面的监督管理,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

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施工过程中,应以工程实体质量为监督重点,并对相关能够直接或间接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的施工、监理工程内业档案资料进行重点审查。工程实体质量应重点注重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以及影响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工序进行监督抽查。必要时可采用科学检测仪器和设备等辅助手段来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对工程实体质量加以判断,增强监督检查管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抽查,保证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强制性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贯彻执行。工程内业档案资料应注重对工程中所使用主要建筑材料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的审查,必要时可采取现场量测或抽样复试等手段进行检查,严格控制把关,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当中。施工过程中,除上述重点针对性监督检查之外,还需加强技术控制。如通过评价标准的方法进行质量评定:

2.1 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

2.2 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

2.3 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

2.4 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实量;

2.5 对完工后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

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对象应包括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等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员应通过加强对参建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机制,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总的说来,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建设单位(业主)、监理、施工、勘察、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为主要形式,把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通过工程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3.工程竣工、备案及后期的监督管理

3.1 监督参建各方所组织的竣工验收程序是否合法、工程实体质量是否满足竣工验收质量标准要求。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规定、工程实体质量未满足竣工验收标准的工程,监督其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杜绝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危害和影响。

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竣工验收备案进行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3 对工程交付使用后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质量问题投诉的协调管理及监督整改。应明确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并监督其妥善解决,同时应对工程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引起重视,分析原因,从中总结经验,从而在前期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除了把控好上述监督过程中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督的工作思路,还应从以下几点完善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4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是质量监督机构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更是质量监督事业的保证。因此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和监督人员自身素质应成为一项常抓不懈工作内容。努力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法规通的监督队伍,全面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5 近年来,随着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数量已不能满足大规模建设发展的需要。如我所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辖区内每年新建及改、扩建工程规模大约在三四百万平米,平均每个监督员每年多则要监管十几个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40至60万平米。这么大的工作量,监督员不可能做到每个工程都能监督监管仔细到位。在此种客观条件下,可因地制宜适当转变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采取定点检查与巡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同时逐步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随时检查,获取真实信息。

3.6 监督过程中,监督人员对某些部位工程实体质量仅能通过眼看手摸以及经验等来进行判别,缺少说服力和权威性,给监督管理工作出了不少“难题”。因此应丰富监督检查的方式和手段,现场检查方式要由“看、敲、量”向采用先进科学仪器的检测转变,运用科技手段对工程的实体结构及使用功能进行检测。通过配备钢筋扫描仪、数字显示式回弹仪、取芯机、激光定位、测距仪等等一些较为先进的检测设备不断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监督工作的准确、可靠及权威性和效率。

3.6 应加速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进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统计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并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对违规的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的行政处罚情况,通过网络信息系统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数据库数据共享,直接记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档案库。把监督检查工作与不良记录系统结合起来,达到随时检查随时上网公布,使不良记录制度发挥成效,成为规范企业行为的震慑武器,真正发挥质量监督的威慑力。

4.结束语

随着我国建设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强度与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依法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履行政府职责。为了更好行使质量监督职责,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在不断改进监督管理模式,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由工程质量等级制度向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转变,这是质量监督工作的重大转变,质量监督机构由原来的实体质量监督拓展到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和责任制履行的监督。这就进一步落实了建设参与各方的责任,健全了质量保证体系,使得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

参考文献:

篇4

⑴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属于政府行为。

⑵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的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行为主

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

⑶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则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⑷政府工程质量监督以国家、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它的重点主要在工程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确认。并且在工作方法上更侧重于行政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必要性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从工程建设的主导地位上退出来,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只有这样才能更超脱地、更客观地行使监督职能,才能建立起更权威的监督者形象。质量监督机构从直接管理变为重点监督,变保姆式的具体指导为超脱的宏观把关,质监员不再是工程建设场上的运动员,而是更高层次上的裁判员、监督者。具体而言,质量问题的出现,不应视作是质监员的过错,而发现质量问题应是质监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业绩。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学习,还应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增加检测设备,改善传统的“敲、打、看、摸”等落后的检查方法,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水平。同时,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严格遵循质量监督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用运经济和法律手段监督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监管的方式由重视事先审批转化为强化事后监督,而工程质量监督正是事后过程监督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工程质量监督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应该是监督管理的事业单位,而不是中介组织。

3.立足点在于结构安全明确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结构安全,这是十分正确的。结构安全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个建筑物,连结构的可靠性都保障不了,其它的什么功能、什么环境也就如空中楼阁。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是结构防止破坏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最重要的质量指标。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主要决定于结构的设计与施工水准,也与结构的正确使用(维护、检测)有关,而这些又与土建工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条例等)的合理设置及运用相关联。 对结构工程的设计来说,结构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与结构的耐久性等几个方面。

3.1检测结构的牢固性

除了结构构件要有足够承载能力外,结构物还要有整体牢固性。结构的整体牢固性是结构出现某处的局部破坏不至于导致大范围连续破坏倒塌的能力,或者说是结构不应出现与其原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结构的安全度通常指安全系数或可靠指标,实际上只是对结构截面强度安全的一种度量,与此相关的还有荷载和材料强度标准值的取值。影响结构安全性的因素大多,安全度是保证结构安全性的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有些设计人员往往只满足于规范对结构强度计算上的安全度需要,而忽视从结构体系。结构构造。结构材料、结构维护、结构耐久性、以及从设计,施工到使用全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人为错误等方面去加强和保证结构的安全性。有的结构整体性和延性不足,抗偶然作用和防倒塌能力差;或者计算图形和受力路线不明确,造成局部受力过大:或者混凝土强度等级过低、保护层厚度过小、钢筋直径过细、构件截面过薄,消弱了结构耐久性;这些都会严重影响结构的安全性.

3.2检测结构的耐久安全性

结构耐久性不足已成为最现实的一个安全问题,设计时要从构造、材料等角度采取措施加强结构耐久性,并要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现在有这样的倾向:设计中考虑强度多而考虑耐久性少,重视强度极限状态而不重视使用极限状态,重视新建筑的建造而不重视旧建筑的维护。设计人员不能只套规范,应该根据不同的设计对象,不同的环境和使用条件,发挥自己的才智和创造性;规范再详细也不能包罗本来应由设计人员自己去解决的各种问题。此外,不同的结构体系针对其特点需有特殊的布局与构造,例如预制预应力多孔空心板的楼面结构,板端应考虑墙的嵌固约束,并配置负钢筋以防止端部开裂而造成脆性剪切破坏,可是过去多按简支设计而出现端部裂缝,造成大面积隐患。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中,有许多专门技术需有专业公司合作配合,如有特殊防腐蚀要求的后张预应力筋或混凝土等。 现阶段,质量监督机构在注重桩基工程、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结构质量的同时,还应对有关安全的电气和电梯工程的质量予以足够的关注。

4规范质量行为和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除极少部分是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极大部分都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规范人的质量行为对于保障工程质量有十分重大的作用,质监的职能要求质量监督机构不但应当监督工程的实体质量,而且应当监督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这是监督工作的经验总结的结果,其内涵是很深刻的,监督质量行为的本质是监督各方主体责任到位,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的操作施工管理处于质量标准的受控状态,使完成的工程实体质量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在具体监督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监督相结合的思想,把质量投入要素、质量转化过程和质量的过程产出、中间产出、最终产出的监督相结合,以投入监督和转化过程监督为重点,保证产出品质量,体现事前主动控制的监督思想,并且着重是对公众和社会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预控监督和中间监督。

针对目前的建设现场,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质量行为的监督应当在这样一些方面多下功夫:建设单位的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方主体的资格是否与工程相应,各类上岗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监理人员是否到位,建筑材料使用前有否试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内容是否真实有效。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 总的来说,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5 监督新模式

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无法实现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建筑工程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和材料设备多品种的特点,决定了传统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方式已远远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到位。施工几百天,“判断”一阵子,难免使监督的全面性受到约束,造成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核验、评定和有效控制。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工程质量不断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工程普遍实行监理的情况下,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能的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理念,深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健全执法运行机制,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新模式。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三大关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的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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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在我国的经济与社会都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人口的增长,我国人民住房的需求越来越大;工程质量的好与差、优与劣成为广大群众的关注点。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它不仅仅是建设单位、建设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的大事,也是居住者和政府所关注的大事,因此社会各方面都应积极监督,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与利益。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实施

Abstract: now China's economy and society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with the increase of the population, China needs more and more people's housing; The quality of the project good and bad, actor and bad to become broad masses' concerns.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strictly, it is not only the construction uni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should attach great importance to event, is also the inhabitants and the government concerned event, so all social should actively supervision, to ensure the safety and the people's interest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faqs, implementation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当前建筑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1、监管单位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不严、管理意识和法规意识过低.例如:建设单位的企业资质审查不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和节约成本,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就开始施工,给建筑工程留下很多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解决方法是(1).对设计、勘察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临督,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设计、勘察文件审查不过关的不予批准施工.(2).提高建筑工程监督执法的社会及行业内的高透明度,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真正成为“阳光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从建设工程项目一开始,就要享有知情权,了解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内容和手段,以便充分调动和鞭策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施工等受监督单位自查自纠、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规则约束性;使其自觉规范质量行为,减少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2、工程施工队伍不专业、施工经验不足。施工人员素质过低、缺乏责任心、施工人员流动性过大、责任界线不清等因素都会影响建筑的质量.解决方法:(1).要建立和推行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公告制度,提高全体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2).安全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规范操作。(3).注重工程参与各方的质量意识培养。本着“执法要严,帮助在先”的原则,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就要依据相关法规,组织实施监督会议,明确告之其职责,提出具体要求,使工程参与各方职责分明,目标明确。3、部分施工单位企业内部管理薄弱,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专门从事质量监督验收的专业人员,或者有专业人员但没有强有力的控制权和质量否决权,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建设单位可以通过主动管理来解决此问题.例如:违反那一条就要严肃处理,毫不含糊。同时,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引起职工的高度重视。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千万不要应付管理,给上级领导看。形式上轰轰烈烈,实际上蜻蜓点水,没有触及到实质问题,结果是自食苦果。4、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法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管理.解决方法:严厉打击无证或越级设计与承建;严禁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工程层层转包或以包代管和建设单位在招标中肆意压价,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给多个企业施工,管理混乱、各自为政.5、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不按行业规范验收.解决方法:建立行为监督与事实监督并重的质量监督运行机制,实现从单一事实监督向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监督的延伸,并特别注意工程建设各方的衔接部分的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以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划清各方衔接的质量界限,分清责任,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对施工企业,施工单位和监督单位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有受贿行贿的行为一定要公开公正的处理,绝不手软.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1、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上。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和良性运转场来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单位.通过这三个方面的内容监督审查,来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2.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业主、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于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质量活动结果有效,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通过实体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实现,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采用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会比较好。3.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严格对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要减少或杜绝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然后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经济管理的范畴,以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发生质量问题住户找不到责任方的后顾之忧。三结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项目不断增多,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不断推广应用,要求建筑技术管理人员,跟上形势的发展,在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要善于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学习掌握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还应创新监管手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新形势下建设施工管理工作,遏制建设施工事故发生,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这样,质量、安全能真正得到控制。从而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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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工作,各级质监站在监督过程中不断提高、强化技术管理的工作,通过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检测技术手段,提高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技术理论研究和总结,建设信息化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必须不断的改革和深化。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技术管理,是新阶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工程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如何提高工程质量是监督机构必须重视的问题。在监督职能发生转变的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是政府职能的体现,具有强制性。这需要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研究和改进,以达到进一步提高和完善质量监督的目的。

一、质量监督职能的转变问题分析

质监机构的职能从以前的对工程进行直接管理转变成对工程建设程序的合法性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质量主体的行为的管理,客观上对建设各方主体和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管理控制与监督贵任、职能和地位作了重新的审视和界定。建设《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资任主体依法开展建设活动,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各负其贵。质量监督机构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参建各方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委托部门负资。

二、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分析

1、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对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涉及3个方面,①对有关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监督,重点是放在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一旦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勘察和设计文件,应及时予以指出,将勘察设计文件退回,并责成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审查不合格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交付施工,通过审查批准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搜自进行修改。②)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的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的有效性。③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以合同的法律效力约束各建设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通过对这3方面的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过程的预控监督。施工前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归根到底是对业主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因为业主是所有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决策者,这也是规范业主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的重要措施。

2、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在对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中,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部位。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方式应采用科学的监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有说服力的数据,增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通过监督抽查,保证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建筑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从宏观整体上把握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使用安全。另外,在加强程序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技术控制。技术控制的方法采用评价标准的方法比较好。评价标准的方法主要有如下几点:①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的检查评价;②对工程竣工检测结果的检查评价;③对现场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评价;④对工程实体的尺寸偏差的实测;⑤对完工后的工程实体的宏观观感检查评价。施工中监督检查的对象还包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内的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各行为主体。质量监督机构应站在执法的地位,通过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各行为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查处各行为责任者的违规行为,增强各行为主体的自律能力,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另外,质量监督管理还应利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作为现代化管理重要手段。质量监督机构管理信息化、网络化是实现工程质量档案网络管理、实现工程质量资源管理共享的前提条件,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的重要保证,也是管理方法科学化的重要标志。总的来说,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是以施工主体为主线,建设、监理、设计、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主体及检测主体的协作配合的全面、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方法主要是通过现场的地基基础质量验收监督、主体结构的验收监督和随机抽查监督为主要形式,把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纳入监督的范畴,环境质量的监督渗透干各个监督全过程,也是质量监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施工中的监督,保证各主体的质量行为规范化,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施工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

3、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工程二次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行为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①要杜绝或减少由于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造成对已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环境质量的破坏,引发质量事故;②避免由于维修、维护的质量达不到要求而给国家和公众用户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直接损失。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①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②加强对装修、维护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生命周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监督人员的素质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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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1.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是分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立项阶段的质量由建设单位负责,由国家计划部门实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由图纸审查机构负责审查监督;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由施工单位负责,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监督控制。

2.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参与建设的质量责任主体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主体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相关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控制主体为第三方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检测,对其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3.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

配套制度包括: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许可制度、工程监理制度、政府监督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纸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施工许可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工程监理制度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监督管理。政府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一是政府监督管理体系,监督管理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所有参建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另一个是社会监督控制体系,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间接主体及中介机构对直接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监督控制,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起辅助作用,社会监督控制体系受到政府监督管理体系的制约。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

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政府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管;具体监督内容:〈1〉对建设工程主体(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实体质量监督以抽查方式为主,辅以科学的检测手段;〈3〉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工程竣工标准是否符合规定,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验收内容是否正确、竣工验收成员签字及验收文件是否齐全、工程建设各方主要质量责任人签字手续是否齐全等。

社会监督监督管理机制,〈1〉施工图审查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进行审查。〈2〉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接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见证取样检测。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在管理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改善,问题主要表现为:

1.政府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隘,政府监督工作着重于微观控制,为保证工程质量,质量监督机构规定定期、定次到施工现场核查施工的每道工序,每个重要环节质量监督人员都要到位。这种过于具体的管理和过于庞大的工作量和有限的监督力量会产生较大矛盾,从而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另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范围主要为施工阶段,对工程初期勘察设计阶段质量监督力度不够,对工程实物的监督多,对质量行为监督少。

2.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明确,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机制不够健全,大多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受政府委托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个别机构是企业性质,造成社会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认同度不够。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仍有相当数量设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或有隶属关系,导致容易产生行败,不利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落实,同时也能造成检测市场地方保护和垄断性经营。

3.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模式过于单一,原有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模式,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程都实施单一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监督必须有所侧重,改变以往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管理的思路,监督应该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突出差别化管理。

4.监理单位存在一下问题:监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执业资格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监理过程中资料不全混乱、执行规范不严格。因此需要进一步健全监理制度,加强监理单位及人员质量行为的监督,确保社会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行。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政府监督机构应适当调整思路,利用好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控,采取抽检核查方式间接达到调控目的。

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完善

1.建设主管部门要转变理念、转变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不直接指挥、调控建设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好政府必须管的事,改变不作为、滥作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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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

府西花园南、北地下车库为地下室两层建筑,南地下车库与北地下车库东西两头贯通。北车库建筑面积10503,南车库建筑面积20751,共计31254。车库基础底标高-9.4m相当于黄海高程-2.25m,自然地坪下挖深达8.50m左右属于深基坑。南、北地下车库开工时四周已建有8栋大楼,其中 1#、2#、3#、4#、6#、7#、8#楼在南、北地下车库四周,大楼高22-32层, 5#楼被南、北地下车库基坑包围成孤岛,5#楼高25层。南、北地下车库外墙边与各大楼基础墙最小间距2.9m,其余一大半在3-4m之间,还有一部分在4-7m之间。南、北地下车库基础底标高与各大楼基础底标高高差5.25m。南、北地下车库基坑东西长166m,南北长168m,基坑周长566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采用钢筋砼灌注排桩支护。降水采用32口管井降水。南、北地下车库施工时,周边各大楼都在同时主体施工,高度都在20层以上,高低交叉同时施工难度较大,安全要求较高。

二、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编制的深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要经监理审查通过。审查内容: 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审图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详细内容。

2.1钻孔灌注钢筋砼排桩监理控制要点

1.桩位、施工放线复核(重点对控制性轴线桩位复核)、桩径、桩长及桩机架垂直度控制。成孔时钻孔机定位要准确、水平、稳固,钻机转盘中心、机架中心与护筒中心,三点成一条直线,其允许偏差不大于20 mm;钻孔时应严格控制钻进度,其钻进速度应与送浆、排浆相适应。钻孔进度应低于排浆速度,避免造成埋钻。

①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报送钻孔灌注桩测量轴线和桩位放样成果表,监理工程师对测量施工放样成果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合格后办理复核签证,并准予下道工序施工。

②测量自然地面标高,确定桩顶及桩底标高,复核钻杆长度。每个班次应对桩外径进行检测,凡桩径负值大于3%的必须更换钻头。

③每次桩机移位时,桩位偏差应小于2,桩机钻杆垂直度偏差应小于1%,否则不得进行施工。成孔过程中不得无故停钻,如遇夜间(不允许继续)施工,停钻之前必须做好泥浆护壁工作,同时将钻杆提升到安全高度,防止塌孔。当钻孔深度达到设计持力层时必须会同各有关单位(部门)进行终孔深度测量检验。并做好施工监理记录。

2.清孔:

①清孔分二次进行。笫一次清孔在终孔完成后进行。利用钻杆清孔。根据地质情况,主要用大密度泥浆清除孔内沉渣,保持钻头离孔底0.2 m左右空转循环清孔。清孔时间以保证清除沉渣达到试桩要求。清孔时间不宜小于30分钟。

②笫二次清孔必须在安装好钢筋笼及导管后进行,主要是为了清除进入孔内的杂质和稀释泥浆比重,保证浇灌质量。因此第二次清孔应控制好泥浆比重,清孔泥浆比重控制在1:2以内,沉渣控制在10以内。沉渣测量时应提升导管离开孔底50左右,并做好原始施工验收监理记录。

3. 钢筋笼的加工、制作与吊装。

①钢筋笼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加工和吊装。

②施工单位应100%做自检记录,并做好隐蔽验收监理记录。经项目监理机构签字后方可吊装入孔。重点检查钢筋主筋长度、主筋数量、钢筋间距及焊接长度、焊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③如果分段加工钢筋笼时,其接头应依照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焊接。焊接前应做相应的焊接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施焊。

④钢筋笼吊装防止扭曲。

4、混凝土浇灌

①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施工方案及图纸的相关规定。

②砼浇灌前,施工单位填报“混凝土浇灌令”注明砼强度等级、桩号、浇筑时间,报项目监理机构备案后方可浇灌。

③浇筑前监理应检查砼运输小票(砼强度等级、出厂时间、到工地时间、等候时间)。按规定做好砼试块。检查坍落度(12~16cm),浇筑混凝土充盈系数不小于1.1。

④做好混凝土浇筑施工监理记录。

⑤桩施工完毕,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要求,填报审表连同前面的相关试验,检测报告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5、制桩的质量检测。

①施工单位宜提供桩身完整性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首先应将检测单位的资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定。同意并编制检测方案后实施。

②桩身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查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0%,且不少于5根;若判定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2%,即9根,提供检测报告。

2.1钢筋混凝土冠梁监理控制要点

1.材料要求

①混凝土:冠梁采用C25商品混凝土。

②钢筋:钢筋材质和成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③模板:

⑴侧模采用定型钢模板。要求边角整齐、表面光滑、平整、清洁、易于脱模,不得有翘曲和变形

⑵侧模加固采用截面尺寸为10cm×10cm木方和直径48mm的钢管及相关配件,并保证能满足侧模加固需要。

2.主要机械设备

①机具设备

挖掘机、自卸汽车、空气压缩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成型机、钢卷尺、水平尺、插入式振捣器、锯、砂轮打磨机以及电焊设备等。

②重点检查钢筋的配筋情况:

主筋数量、主筋间距、箍筋间距、主筋直径、焊接质量、保护层厚度、商品砼坍落度、商品砼配合比、商品砼试块、桩头的打凿质量、桩头钢筋的调校及隐蔽工程记录等。

3.施工工艺及要求

①测量放线:由专职测量工程师对冠梁边线进行施工放样,并现场进行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对所放桩位进行复核,无误后进行钢筋绑扎。模板立好后及时对冠顶标高进行找平,并标注在模板内侧。并做好监理隐蔽验收记录。

②土方开挖:冠梁施工段内围护桩全部完成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土方开挖。开挖方式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开挖。开挖过程中并注意对围护桩主筋的保护工作。挖掘机将桩间土方挖至冠梁底标高以上10cm后,采用人工清底,以保证冠梁底面土方不扰动。开挖标高控制在冠梁底以下5cm,开挖出的土方及时运至指定存放地点。在这次作业过程中要注意清底的平整度以及适当夯实,摆好梁筋保护层垫块,调整好伸入梁中的桩筋。

③冠梁钢筋模板安装完成填写报验单和砼浇灌令并经监理签证后方可开始砼浇捣,但考虑到本工程长度与厚宽之比悬殊太大,宜每距50-60 m设一宽500mm -600mm的后浇带,该后浇带距转角应小于20m为妥。

2.3管井降水监理控制要点

1.降水应在钻孔灌注桩完成后方可开始。降水深度在基坑开挖面以下0.5~1.0m方可土方开挖。监理严格控制降水和挖土的开始时间。

2.管井降水必须在地下室施工完成后方可撤除。管井封井时间应控制在地下车库顶层覆土完成之后。

3.施工单位做好管井降水的监测与维护。密切关注降水全过程的效果和对周边建筑物、管线、管道的影响,并做好水位检测记录。

4.严格控制管井的长度(深度)和埋设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监理要严格核查管井数量和平面定位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2.4土方开挖监理控制要点

土方开挖。

1、基坑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将土方开挖方案报监理审核认可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2、基坑开挖前围护结构四周应做好位移和沉降观测点,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做好监测方案并进行沉降和位移监测,发现情况及时纠偏,保证基坑开挖施工和周围建筑的安全。

3、土方开挖前监理应检查土方开挖边线,施工过程中应校核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4、监理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的保护措施,监理定期复测和检查。

5、基坑开挖应严格按照分层、分段挖土,力求减小对支护结构的变形影响。根据监测反馈信息调整挖土计划。

6、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相一致。严禁挖土机械碰撞管井和工程桩。采用机械挖土,坑底应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挖除整平,并防止坑底土扰动。

7、土方开挖过程做好对工程桩的保护工作。主要采用小挖机和人工辅助开挖,桩四周的土应对称分层开挖。严禁挖机和大型车辆直接在桩顶上行走。

2.5基坑监测监理控制要点

本工程四周及中间高层建筑林立,因此对基坑的变形监测是本工程监理控制的要点。

1、基坑安全监测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承担,专业监测单位应编制基坑监测方案报监理审核通过。

2、监理审查基坑监测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监测目的、监测要求、水平位移监测控制值、垂直位移(沉降)监测控制值、水位监测、监测时间及频率、监测点的布置、监控报警值、监测报告的提交和报警程序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3、本工程采用信息化施工方法,边施工边监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随时掌握基坑边坡及周边建筑物的变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4、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测要求,从深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建筑物体均应作为监测对象。

5、位移观测基准点不应少于2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已外。

6、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2次。

7、深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

①、基坑边水平最大位移值达50或变形速率连续三天大于5/d

②、基坑坡顶最大沉降达50或连续三天大于5/d

8、当变形超过上述设计规定,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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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电气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组成和辅助部分,其投资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电气工程与其他相关专业的配合比较多,其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功能的正常使用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作为工程项目监理重要环节之一的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监理,必须予以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建筑日趋现代化,使得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复杂程度越来越大,在很大程度上对电气工程的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从工程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不断提高电气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实现促进建筑工程的整体的质量的目的。

1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的原则

建筑电气监理要实现对电气系统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必须以相关总体原则为指导,以指引建筑电气监理的发展方向和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对各分项电气工程进行分析处理,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各个电气分项工程的控制侧重点在哪里。

第二,明确建筑电气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点是在于建筑工程本身的进度控制,同时要注意与其他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

第三,因为电气设备、材料质量、人员素质和责任感等方面的因素,造成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波动的过程。所以,在监理过程中要注意施工单位及技术负责人、设备及材料在实际操作过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处理解决。

第四,施工阶段,为确保电气设备、器具的安装质量,应实施跟踪监理。施工后期,除了要监理好高、低压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的试验、调整,也要注意与专业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做好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安防系统、通讯综合布线系统的调试验收监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检查结论是否与设计、规范要求相符,能否满足工程电气系统安稳、可靠运行。

第五,建筑电气施工监理过程中,除了做好本专业监理工作外,为了确保供用设备安全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要对电气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2 各个阶段的建筑电气工程安装施工监理要点

2.1 设计阶段

目前设计阶段的监理是监理企业拓展的一个方向。在应业主委托后,监理工程师在已充分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并弄清业主对供配电、照明、消防、通信及视频等系统要求及其使用特点的情况下,尽快且详细编写出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应严格审查设计图纸,特别是与土建、水暖等相关专业的配合情况,保证设计图纸的可操作性。在编写设计要求文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对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案,采用密集式母线供电还是采用电缆供电,选用何种变压器,什么开关采用进口的,什么开关采用国产的等问题请设计单位提出多种方案,通过多种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经业主同意,才确定最后的优化方案。

2.2 施工准备阶段

建筑电气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其中,电气施工图的审阅是最主要的准备工作,监理人员对图纸的有效消化,是对高层建筑工程电气施工质量实施全方位监控的前提,这样才能掌控高层建筑工程电气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以防止质量问题的产生。由于建筑电气系统技术新颖、设备先进、管线复杂,因此,作为监理人员在施工前必须仔细地审校施工图,要着重梳理每一份电气设计修改通知单,并将所有变动描绘到电气施工蓝图上,为实时监控施工质量,全面保证电气系统稳定打下基础。

2.3 施工阶段

建筑电气施工必须在遵循相关电气施工规范及建设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已审阅的电气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加以实施,不允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变更电气施工设计。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满足规范要求、符合工艺标准的电气监理实施细则。每道工序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电气监理人员要详细的记录监理日志。施工阶段材料质量必须严格把关,每种电气施工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复测报告等完整资料,并经过试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场使用。其次,要严格控制分部工程、重点工序、关键节点、细节部分的施工质量。

(1)基础施工阶段

在电气基础工程施工阶段,为了避免防水层造成墙体渗漏、遗漏开凿破坏结构等问题的发生,电气施工应配合土建做好止水挡板及进户电缆穿墙管的预埋、预留工作;对配电柜基础型钢、吊杆基础螺栓、铁件、吊卡、木砖等需预埋的部件,也要配合土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得有任何遗漏。另外,应做好防雷装置引下线、接地装置引出线等工作。电气施工中要着重防止以下问题的产生:均压环、引下线、避雷带搭接处有焊瘤、咬肉、夹渣等;不敲掉焊渣、避雷带焊接处不刷防锈漆;本用圆钢作搭接钢筋的用螺纹钢代替;主钢筋作防雷引线直接用对头焊接等。监理人员应严格按图及有关规范做好复核、检查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由监理等各方签字,才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2)主体施工阶段

主体施工阶段,重点质量监控工程的划分是首要工作。建筑电气工程中,配电装置、配电箱、电力电缆的协调交接工作是重点,要做好事前质量监控。另外,以重点工程质量控制为基础,通过以点带面来实现整个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其中,电气施工紧密配合土建,根据土建混凝土浇注流水作业顺序及施工进度安排,逐层逐段做好电管铺设工作,是整个电气施工的关键,在此作重点论述。混凝土浇注时,要求施工员做好看护工作,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巡视,防止配管和开关造成破坏。并做好配管、配线的预留、预埋工作,要避免以下问题的产生:

①厚壁管由薄壁管代替,镀锌管由黑铁管代替,金属管由PVC管代替;

②穿线管弯曲的半径太小,并出现弯皱、弯瘪、死弯等现象,且管子转弯不按规定设过渡盒;

③薄壁管和镀锌管由焊接代替丝接,金属管口直接对口焊接,没有处理毛刺,通过中间接线盒时或丝扣连接处的跨接钢筋焊接长度不够,甚至不焊;

④钢管接地不牢甚至不接地;

⑤管子埋墙、埋地深度不够,现浇板内敷管集中成排成捆,预制板上敷管交叉太多,管子通过结构沉降缝及伸缩缝不设过路箱;

⑥明暗管进盒进箱挤成一捆,不顺直,露头长度不合适,PVC管无锁紧“纳子”,钢管不套丝;

⑦建筑电气工程使用的电缆多数为桥架、沿竖井及沟道铺设,电缆集中,数量较多,规格不等,为了防止由于电缆过热,而产生危险现象,需要对电缆的选型进行严格的审查。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非消防负荷优先使用YJV或者BV型电缆,消防负荷优先使用ZRYJV(NHYJV)或者ZRBV(NHBV)型电缆;矿物绝缘防火电缆(如BTTQ、BTTZ)、无卤低烟阻燃电缆(如WDZR-YJV)及聚乙烯绝缘(如BYJ)等新型电缆仅规范要求时选用(如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明敷时等)。另外,对智能建筑宜采用YVVP、RVVP等型号屏蔽电缆。

⑧注意等电位联结的安装,要求电力和信号电缆的金属护套或保护罩,应进行等电位联结;采用屏蔽信号电缆时,宜采取辅助等电位导体来加强外屏蔽,如采用旁路的等电位联结导体;使用公用屏蔽信号或数据电缆时,采用旁路等电位的导体应是最小截面积为16mm2的铜质材料或具有相同电导体的其他导体;等电位联结的阻抗应尽可能小,因而应使联结尽量短,或采用感应电抗和阻抗较低的截面形状;对于含有大量信息设备的建筑物,接地母排用于等电位系统时应做成环状;不同的等电位系统应互连,并且至少用导体连接两处。

2.4 装饰阶段

由于要按水平线及隔墙线确定管路预埋、各种灯具、开关插座的位置及标高,因此,在砌筑隔墙施工前,电气监理人员应和施工员、放线员一起核实水平线及隔墙线。抹灰施工前,电气施工人员要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核实所有电气工程中的预留孔洞,符合要求后稳定好箱盒,并核实所有暗配管路,然后扫通管路,穿好带线,堵好管盒。抹灰施工时要配合土建做好箱盒收口及配电箱贴门脸工作,重点检查穿线工序,应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巡视;线缆的连接质量至关重要,关系到基本的使用功能以及用电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查。

2.5 竣工验收阶段

电气设备的运行调试要按先空载后带负荷、先单体后联动的顺序进行。并先将可调元件如热继电器调整至设计规定值,还要按运行规定的时间持续调试运行,检验电气、机械设备的性能稳定性,重点检查吊顶内线路及导线穿管的敷设。对功能试验项目,如照明、动力通电试运行、电梯试运行、弱电各系统等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必要的话,要请设计单位参加,监理检验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地方,应向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电气监理工程师应积极主动配合业主主持的单位电气工程验收,要如实回答和解释验收组提出的电气工程各类问题,并向验收组完整的提供相关电气工程资料。无论单位电气工程是是否通过验收,电气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职责,认真对待验收组所提出每一项需要进一步整改或完善的有关电气专业问题,严格督促和检查整改工作的实施,直到满足整改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为止。监理机构在审查合格后,应做好审核竣工图及技术文件资料的存档工作,为建筑电气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维护和维修提供参考。

3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电气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的配合较多、技术含量较高,因此,要做好其监理工作有一定难度。这要求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仅要熟悉设计图纸,还有熟悉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规程、规范,统筹兼顾,掌握现场施工管理知识和协调工作。同时,为了提高电气工程的质量,还有提高施工技术及施工人员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电气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

篇10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一、技改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公用设施(指项目建筑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并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联动负荷试车合格,能够生产出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够满足投产的需要;

(4)、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等设施按照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完成,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单项验收合格;

(5)、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均按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归档,能够满足生产使用、维护和后评价的需要。

二、技改项目工程质量验收的管理

影响项目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各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依照项目建设所在地方政府的管理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投标. 经过规定的评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过程控制,将质量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其中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前提,监理和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核心.严格对项目工程的基础、主体、完工三个结点进行严格质量检查,并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做好组织和过程管理工作。

项目在建设的全过程中,应由设计单位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应用的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按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规定严格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展现了设计意图,从而为工程实体质量提供有效保证,满足设计并达到设计目,符合现行验收规范规定。

在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对建筑施工质量进行验收。整个验收工作的工作量大,任务繁杂,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经过不断学习和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适用的方法。首先,形成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为五大责任主体的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其次,对照设计检查实物完成情况;最后,对照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把关,对存在疑问环节都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测量。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处以数据作为标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进行项目建筑质量的竣工验收评估,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

三、建设工程环保验收管理

建设项目竣工的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颁布了两项制度,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保验收是“三同时”的归纳与总结,对污染源的控制以及实现环保目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建设单位对于环评和批复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中的环评批复执行标准是一个强制性的标准,这就意味着一定要执行。

然而对于其所给出的具体环保举措,可以在建设过程中与创新中贯彻,针对一些不切实际的要求,应该灵活变通。

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果出现了一定的改变,就是原有排放标准被新排放标准所替代,验收依然采取执行环评报告批复规定中的有关标准,具体参照新的排放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条件: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2、环境保护及其它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符合主体工程的需要。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条件,包括:具备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它要求。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登记表和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规定的要求。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9、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消减其它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所在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采取“区域消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施得到落实。

四、建筑工程安全消防验收管理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消防设施及电器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检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以及竣工图纸及初验、中间验收、施工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送原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消防机构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一般在10个工作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建筑工程档案验收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项目开工6个月内、项目档案预验收后1个月内和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分别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项目档案预验收情况表”和“项目档案正式验收情况表”。为此,各项目建设单位须每年填写“项目及项目档案和资料情况表”报省(市)档案局,使之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做好档案指导工作。

基建档案是一个总类,应该包括基本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档案、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档案和基本建设工程的竣工档案。而基本建设工程档案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是整个项目工程的核心部分,其反映了项目工程内在质量评定的依据,反映了项目工程的内在质量。为此,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且各级档案管理行政部门要主动地做好对所在地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做到早期介入、中间检查、最后验收。这样,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就能管理好并顺利通过验收。

六、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管理

项目工程决算审计是在建设方、施工方出具的《工程结算报告》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由具有相关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工程造价真实、合规为目标,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相关费用( 包括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定额编制测定费、计划利润、税金) 的计取和材料价格核定为主要内容,实现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项目在完成了工程质量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该项目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全力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在项目审计开始前,要进行充分介绍建设项目基本概况,提供项目建设过程的有关情况资料。在建设项目工程审计时,要求项目审计单位选派精通基建工程审计业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定额、组价原则和程序人员担任主审。同时,要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的调度,确保审计客观公正。在审计组进审时,凡是与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一律实行审计回避,不得参与。

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完成后,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数据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项结算。

七、技改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技改项目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及设备投资完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后,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当地具备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技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主要是对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审计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拖期,不能按照计划如期进行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调整,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按照调整后的项目方案内容进行各项验收,并进行专项审计。

八、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起草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并备齐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和立项背景;

(2)、投资完成情况。包括投资决算和审计报告,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等;

(3)、项目改造内容完成情况;

(4)、工程质量及工艺技术设备运转情况。包括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节能设施等单项验收情况;

(5)、项目改造后工艺水平、生产能力,产品水平、质量等情况;

(6)、生产准备情况。包括工装制造、材料供应、外协件质量及人员培训等;

(7)、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项目的情况;

(8)、经济效益情况;

(9)、主要问题和主要经验教训。

(10)、竣工验收的依据及其他有关附件

九、结语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复杂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建筑施工质量、设备采购等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管理工作的涉及面比较广泛,为了将项目完工后的各个单项验收工作及时到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设立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明确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有效组织协调、规范地履行好相应的职责.顺利完成对各个阶段的验收任务。 最后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行业内专家对技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过专家组的咨询和评价,对整个技改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作出专业评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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