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制度模板(10篇)

时间:2022-07-09 14:07:2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药物制度,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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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797-01

1 对该医改措施进行描述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9部委2009年8月18日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1.1 该医改措施尝试解决什么问题? 目前我国的基本的药物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基本存在一下几个问题:

1.1.1 一些药品价格呈现虚高 国家虽然出台了各种政策价钱对药品价格的监管,强力打击招标的形式,通过降价等各种措施来降低药物的价格,通过各种措施来解决药物虚高的问题。

1.1.2 药物供应需求不对应 政府采取降低药物的价格导致生产药物的减少,也有一些出售药物的商店对高价格药品的偏爱,使一些基本低价格的药物相对较少。

1.1.3 缺乏公共筹资机制以保障贫困人群的可及性 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但这2种保障都是以“保大病为主”,并且待遇水平较低。

1.1.4 药品质量问题突出,监管体制不顺。

1.2 实际的改革措施是什么? 国家提出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通过加强对药物的治疗,通过国家政策、企业各种手段的并用可以加强对企业的价格的管理,通过对药物销售的各个流程可以保证居民的用药。主要的内容如下:

1.2.1 逐步建立国家药物目录 通过对居民经常发生的疾病的调查可以发现哪些是重大疾病、多发疾病和常见病,通过对这些疾病的基本了解,可以有效的开展药物保健知识的培训,并且通过对药物的经济学的基本评估,保证居民选药基本要求。

1.2.2 完善药物保障机制 国家要加强药物的宏观调控对制药产业、企业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控,鼓励企业研发一些疗效好、价格低和成本低的药物,既能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用药的基本要求,还能确保企业利润和企业效益达到双赢,确保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确保正常药物的供应,保证居民的正常用药。

1.2.3 企业有时为了提高效益和利润,就进行精包装,这增加居民的成本,也提高企业制药的成本,通过降低生产包装的成本,企业可以更好的让利消费者,并且有利于制药企业之间的公平的竞争,提高企业规范、科学的竞争,通过降低包装的成本,简化流通的成本,促进医药企业制药竞争的集中度。

1.2.4 完善医疗机构的药物配备制度 通过对药物用药行为的监督,促进药品合理有效的使用。通过建立各种用药的各种制度可以规范用药的范围和药物的使用状况,建立完善的药物治疗指南。

1.2.5 通过对药物的监管提高药物的质量,并且提高企业的安全质量意识,逐步加强一些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通过明确企业社会责任可以提高制药的质量,降低药物的价格,通过企业内部的质量考核可以确保生产的药物质量的安全、可靠。

1.3 从什么角度讲(如何,为什么)该项改革预期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将全部纳入医保的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将大大降低个人支付比例,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其次,基本药物的配送与采购,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由招标选择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统一配送,国家对生产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抽验,加强了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保证群众用药更安全。

第三,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省级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的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价格显著下降。

第四,通过基本药物的推广,彻底改变了过去“以药养医”的运行体制,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医生的用药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使用药物,避免过度滥用,降低群众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1.4 目前的影响如何? 数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基本药物规范采购、控制价格、组织配送、合理使用以及落实零差率销售等政策,并在基层综合改革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据最新监测结果,基本药物制度已经在57.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安徽、天津、宁夏、吉林、江西、陕西、甘肃、海南等地初步实现了基层全覆盖。安徽采用“双信封”招标、单一货源承诺、统一支付货款等方式,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保证质量和供应。各地积极推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合理使用。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了门诊和住院费用下降、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数上升的可喜现象,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制度实施效果初步显现。

2 描述其它国家是怎么解决类似问题的

2.1 澳大利亚 ①制定完善的国家药物政策,在完善的国家药物政策框架下协调各方利益和目标,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政府、卫生专业人员、制药工业、消费者和媒体)都能接受并共同合作。②将明智用药战略上升到国家层面,制定国家药品报销计划(PBS),并设立药品报销咨询委员会(PBAC)和国家处方服务公司(NPS)等机构来推进计划的实施。

3 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3.1 澳大利亚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澳大利亚选择基本药物种类的做法是:在药品遴选和精简过程中,如果药品报价明显低于药品津贴计划(PBS)目录内同类药品的最低价时,目录内的药品必须提供成本――效果资料,否则必须降价;当某种药品被临床证明其成本-效果明显优于目录内的药品时,才可制订高于基本药物产品的价格。这样的遴选过程更具可操作性,只有科学合理地对药物间的成本――效果进行经济学分析,才能真正遴选出真正意义上的基本药物,因此值得我国借鉴。

4 在你讨论的基础上,你将给中国怎样的建议

4.1 基本药物理念只有切实落实到药品生产、采购、供应、和合理使用政策中,才具有生命力。

4.2 基本药物理念与药品报销等支付手段相结合,能够更有效地帮助促进合理使用和控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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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和基层医务人员管理制度,使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得到增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实现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范围

纳入省统一规划并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二)实施内容

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自2011年12月1日起,村卫生室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新购进非基本药物,库存药物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村卫生室所用药物由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代购分发。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村卫生室基本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做到合理、安全用药。

3.完善补偿机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按照《县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经费补助办法》(附件1)予以补助。

4.逐步推进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巩固一体化管理制度,将省统一规划建设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一体化管理,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村卫生室法人和财产关系,由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监管、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合理核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编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考核机制。县卫计局负责制定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对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县财政等部门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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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料与方法

1.资料来源

数据来源于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期预评估调查。浙江省以杭州、绍兴两市各3个区县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样本,收集了2009年8月和2010年8月同时使用、同规格剂型药品的销售情况;并随机收取2009年8月21-30日和2010年8月21-30日的门诊处方每日10张。山东省以日照市苣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样本,收集了2009年6月、2010年6月和2011年6月同时使用、同规格剂型药品的销售情况。所有数据以2009年为基年。剔除数据有误、基本信息不全的调查表,最后得到山东省14个有效样本;浙江省76个有效样本,处方15028张(2009年7519张、2010年7509张),其中男性7446人,女性7582人,平均年龄43.4岁。

2.研究方法

评价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药品销售情况、合理用药情况。销售指标包括销售额、销售量及价格。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合理用药国际网络(WHO-INRUD)公布的《医疗单位合理用药调研方法与评价指标》[1],结合处方信息,选取以下处方指标作为合理用药的评价指标:(1)每张处方平均药品种数;(2)每张处方平均国家基本药物(NationalEssentialDrugs,NED)种数;(3)每张处方平均抗菌药物种数;(4)每张处方平均针剂种数;(5)每百张处方使用输液的比例;(6)每百张处方使用激素的比例。以价格变化率为横坐标,其他指标变化率为纵坐标,用四象限法分析价格与各个指标的变化分布及强度。分布用n表示,为落在该象限的样本机构数量。当纵坐标为销售量和NED品种指标的变化率时,阳性结果为第二象限;当纵坐标为药品、抗菌素、针剂、输液和激素指标的变化率时,阳性结果为第三象限。各个象限变化强度用I表示,公式如下:i=姨x2+y2,I=∑iX表示价格变化率,Y表示其他指标变化率,i表示单个样本机构的变化强度,I为该象限的变化强度,表示某象限所有样本机构的变化强度之和。

二、浙江省药品销售和处方行为的分析结果

1.药品销售与处方的总体描述(1)药品销售情况。分别统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NED)、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药品(ProvincialEssentialDrugs,PED)及全部药品的销售情况,结果见表1。与2009年相比,2010年药品价格明显下降,销售额下降幅度较大,最高达39.29%,销售量略微下降,降幅仅1.39%~2.29%。浙江省增补基本药物201种[2],其价格明显高于NED。(2)处方情况。浙江省平均每张处方的药品种数显著下降,NED种数显著上升,占处方药品种数由2009年的60.39%上升到2010年的83.42%。抗菌药品、针剂、输液和激素的使用均有减少(见表2)。

2.药品价格与销售量、销售额的四象限分析(1)价格与销售量。NED、PED和全部药品均有超过50%的样本落在第二象限(阳性结果),即价格下降、销售量增加的机构最多,变化强度也最大。其中价格下降的机构比例均在80%以上(见表3)。(2)价格与销售额。降低药品价格、增加基本药物使用量分别从不同方向影响销售额的变化,因此难以判定阳性结果。如表3所示,超过60%的样本机构落在第三象限,即价格下降、销售额也下降的机构最多,变化强度也最大,与表1分析结果一致,说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3.药品价格与处方行为的四象限分析(1)药品种数与基本药物种数分析。药品种数的阳性率达51.32%,强度为11.88,药品种数减少的机药品销售情况2009年2010年变化率(%)NED销售额(元)97531.4459209.44-39.29NED销售量1971619264-2.29NED价格(元)16.3612.60-22.98**PED销售额(元)71706.6459584.57-16.91PED销售量52045132-1.38PED价格(元)29.2624.60-15.93**全部药品销售额(元)168294.57118010.00-29.88全部药品销售量2485224328-2.11全部药品价格(元)21.7918.66-14.36**项目2009年2010年变化率(%)每张处方平均药品种数(种)3.523.24-7.88*每张处方平均NED种数(种)2.132.7127.25**每张处方平均针剂种数(种)1.771.60-9.89每张处方平均抗菌药品种数(种)0.760.71-6.22每百张处方使用输液的比例(%)43.1140.82-2.29百分点**每百张处方使用激素的比例(%)14.5911.58-3.01百分点**表3浙江省药品价格与销售量、销售额的四象限分析结果构占64.47%;NED种数的阳性率达64.86%,变化强度为38.94,远远大于其他象限,NED种数增加的机构占71.62%(见表4)。(2)抗菌药物、针剂、输液、激素的使用分析。抗菌药物、针剂、输液、激素指标的象限分布情况相似,结果略显阳性。针剂和输液第二象限I值大于第三象限,表示药品平均价格下降且针剂和输液使用增加的强度更大,二者在变化强度上的一致可能与“输液是针剂品种的主要给药途径”有关。若单独考虑纵坐标,各个指标的增减分布差别不明显(见表5)。

三、山东省药品销售分析结果

1.总体描述2010年,药品价格降低,销售量大幅上涨,销售额略有下降。可见,基本药物价格下降的同时使用量快速增加。与2009年相比,2011年NED和PED都出现价格与销售额下降、销售量上涨的情况,而全部药品的价格却比2009年高3.16%。可见,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价格较高,使用量较大,从而造成全部药品价格的上涨。山东省增补基本药物150种[3],与浙江省不同的是,山东省PED的价格比NED低(见表6)。

2.药品价格与销售量、销售额的四象限分析(1)价格与销售量。2010年、2011年分别与2009年相比,分布情况较为一致,均出现阳性结果,尤其是PED,阳性率达71.43%,I值为7.98,远远大于其他象限。而2011年与2010年对比,分布阳性则不明显(见表7)。可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贯彻基本药物制度精神,配备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降低了基本药物价格,促进了基本药物使用。(2)价格与销售额。药品价格与销售额变化的四象限分析结果显示(见表8),各年分布不集中,没有规律性。由表6可见,销售额2010年略微下降,2011年各有增减,亦无规律变化。第二象限I值较大,即价格下降,销售额上涨的强度最大。说明价格下降带来的销售量增加对销售额的影响更大。#p#分页标题#e#

四、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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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市场调节的角度对医药产业的定位

医药产业作为一个正在逐步进入国家主导和核心产业的产业类别,与其它产业一样,必须接受市场的自发调节。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市场通常是通过该产业的投入、产出等方面的一些特性来发挥调节作用。从而一个产业的投入、产出方面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产业的市场结构,诸如进入壁垒条件、生产者规模和分布、产品差异、规模经济等。

1.1医药产业是高投入的产业医药产业本身是一种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高技术的特征,而与此特征相联系,医药产业具有高投入的特点。医药产业的高投入主要体现在医药研发上。医药产业中,承担研发的是制药产业。制药产业在产品研发的早期和生产过程中严格的标准和质量控制,以及最终产品上市和市场开发的过程中都需要非常高的投入。尤其是新药的研究开发过程更是耗资巨大。国外通常开发一种新药需要2.5亿美元,有的甚至高达10亿美元。

1.2医药产业是高收益和高产出的产业众所周知,医药产业是一个高盈利产业,发达国家医药行业的销售利润率一般高达30%。而创新药物的利润回报率更高、更快。一般情况下,一种新药上市后2~3年就可收回所有投资。换言之,新药品一旦开发成功,投放市场后将获取暴利。

1.3医药产业具有相对垄断性医药产业在大多数国家都是由政府控制准入的行业,政府的严格监督和医药产业本身的高投入特性使得医药行业的进入壁垒很高。高进入壁垒进一步导致了企业一旦进入医药产业则可形成相对垄断的地位。这种相对垄断性不仅表现在区域方面,也表现在企业垄断方面。区域的相对垄断主要体现在发达国家是全球制药市场的主体。北美市场首屈一指,其次是欧盟地区和日本。医药产业中企业的相对垄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跨国公司通过大规模的联合兼并,对市场的垄断性越来越强,对世界医药经济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另一方面,主要发达国家及其跨国企业垄断地占有着医药研发资源和医药技术创新的成果。医药产业的高投入、高产出及相对垄断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医药产业的诸如进入壁垒条件、生产者规模和分布、产品差异、规模经济等这些市场结构,而产业的发展状况往往受这些市场结构的制约并通过这些市场结构得以体现,从而该产业的发展也就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接受市场的自发调节。

2从国家变迁的角度对医药产业的定位

受市场调节是医药产业与其它产业的共同属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医药产业与一般产业并无差异。然而,随着国家发展的变迁,我国需做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选择。当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各部门和有关专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入重要战略机遇期。医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被赋予了这类产业的新的属性和特征,这些属性和特征便成为我国对医药产业制定针对性政策的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基于新兴技术、科技含量高、出现时间短且发展速度快,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具有较大溢出作用,能带动一批产业兴起,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支撑作用,最终会成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业态形式,其产品质量要稳定并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要好,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经济技术效益显著。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和特征,医药产业可被定位为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1医药产业是刚兴起、渗透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我国医药产业规模较小,正处于产业生命周期快速成长期。医药产业作为一种基于新兴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极强的带动作用,对传统产业和支柱产业具有较强的辐射和渗透作用。医药产业结合了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它不仅能带动一批新兴产业的形成,也能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发展,并将最终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或支柱产业。

2.2医药产业是高科技含量、高产品价值的先导性产业医药产业需要坚实的科学知识基础和新技术的支撑,其产品蕴含大量的技术突破。在医药产业中知识产权密布。因此,医药产业往往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附加价值高,能够引导和发展市场需求,并因此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导。

2.3医药产业是综合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友好性产业医药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科技创新,不仅适应低碳经济条件下的产业选择,也是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有力手段。医药产业不以产生消耗大量资源为条件,更不以造成大量污染为代价,节约资源,排放少,强调环境保护是创新驱动的产业,也是环境友好型产业。

2.4医药产业是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的导向性产业目前,我国产业结构还处于低级阶段,现代服务业所占比例不高,农业人口比例仍很高,制造业主要依靠投资和资源消耗。医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在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创新竞赛环境下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重要战略机遇,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2.5医药产业是吸纳新就业、社会效益好的依靠性产业扩大就业是促进民生的一大主题。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未完全消除的情况下,我国制造业发展仍面临一系列瓶颈问题和制约因素。医药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在促进充分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3从公共性质的角度对医药产业的定位

上述医药产业的特性是医药产业作为某一类产业的一些属性,然而,由于产品的特殊性,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公共政策,医药产业又有着自身的特殊属性。医药产业的产品——药品,与人民的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医药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特殊产业。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医药产业的这种特殊属性更加显著,医药产业的公共性质也越发凸显。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是以实现基本药物的可及为主要目的的,而基本药物的产业部门就是医药产业。因此,医药产业是基本药物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直接相关产业。为此,笔者从基本药物及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的角度对医药产业的公共性质进行探讨和论述。

3.1公共产品理论分析经济学家大卫•休谟(Hume,1739)最早对公共产品进行了理论分析,他认为“某些对每个人都有益的事情,只能通过集体行动来完成”。此后,随着众多经济学家对公共产品相关理论进行了分析和讨论,该理论逐渐趋于完善。但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的定义对该理论的影响最大。依照萨缪尔森的分析,纯公共产品是指任何一个人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别人对其消费的物品。换言之,一定数量的纯公共产品只要被生产出来或被提供,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可以对其进行消费。后来的研究者根据萨缪尔森对公共产品的定义,总结出区别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两个特性,即消费的非竞争性(Non-rivalness)和收益的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对于同时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的消费品称之为公共产品(Publicgoods);而对于同时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和收益的排他性的产品称之为私人产品(Privategoods)。这里的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任何一个消费者对某种产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其他消费者对该产品消费。因此,整个社会对于该产品的消费量就是每一个消费者的消费量。这表明:第一,从消费角度来看,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可以支配公共产品的总量商品;第二,公共产品在个人之间是不可分的;第三,该类产品多分配给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而这里的收益的非排他性是指某种产品一旦被提供,就不能排斥该社会任何人消费该种产品,或者排他成本很高。可见,非排他性与外部性具有密切联系,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往往具有明显的外部性收益(ExternalBenefit)的特征。当然,外部性与非排他性是有区别的,外部性收益通常发生在有限个体之间;而收益的非排他性通常是指广泛的外部性收益,甚至涉及全社会的个体。对于公共产品的消费的非竞争性与收益的非排他性而言,前者是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是由公共产品自身的因素决定的。而后者则是由外部因素决定的。根据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可以将所有产品分为4类:纯私人产品,既不具消费的非竞争性也不具收益的非排他性;纯公共产品,既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又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俱乐部产品,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但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共同资源,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而不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俱乐部产品和共同资源因只具有这两个竞争性和排他性两个特征中的一个,有时也被称为准公共产品。

3.2医药产业的公共性质分析

3.2.1基本药物的公共产品属性分析基于上述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笔者从是否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出发来判断基本药物是否属于纯公共产品。布朗和杰克森(BrawnandJackson,1990)曾以图示方式,给出判别公共产品的步骤,如图1所示。根据图1的流程进行判断,首先基本药物具有明显的消费竞争性:在所有的基本药物中,某一个单位的药品被某一个患者使用后,同一单位药品不可能同时被另外一个患者使用,也就是说,多分配给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不为零,即具有消费竞争性。进一步对收益的非排他性进行判断,可以发现绝大多数基本药物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因为某一个患者用药治疗后,一般不会导致该患者以外的很多人的健康状况的改善。即使对于一小部分传染病防治的药品(如疫苗)而言,它们确实存在明显的外部性,但这种外部性并非是公共产品收益的非排他性意义上的外部性。因此,基本药物也不具有收益的非排他性。由此得出,基本药物本身并不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

3.2.2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分析在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公共产品属性进行分析时,笔者仍然遵循图1的流程来进行分析。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国家制度,一旦建立,就意味着国家中的每一个居民都有权力享有,每一个居民都能从中获益。对于国家而言,收益的排他成本很高,当然,也不可能进行收益的排他。所以,基本药物制度具有明确的收益的非排他性。但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下,多一个人享受基本药物制度的待遇就会多消耗一份药品资源,也就是基本药物制度分配的边际成本不为零,即基本药物制度不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因此,基本药物制度应属于准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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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本药物政策;合理用药

不合理用药不仅对人类的健康构成了极大威胁,还造成了全球药品资源的巨大浪费。鉴于临床不合理用药对患者和社会带来的严重不良影响,积极倡导临床合理用药已成为医药界面临的当务之急,解决问题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便是推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基本药物是能够满足大多数人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所以国家就要通过制订政策来保证此类药品的生产和供应,即保障社会公众对基本药物的可获得性。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推行又是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主要手段之一。

1.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概述

继1975年WHO提出“基本药物”的概念后,1977年WHO在第615号技术报告中正式提出基本药物的概念,即基本药物是能满足大部分人口卫生保健需要的药物,它与合理用药相结合。具体的说,作为基本药物,首先必须安全、有效、性价比高;其次应该供应充足、剂型合适、质最保证、药品信息丰富、个人和社区都负担得起。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一个有弹性的概念,可适用于不同的环境,因此可以在不同的国家执行,现在已成为一个全球化的概念[1]。所谓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流行的一种医药保障制度,它由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原则,确定三四百种基本药物,这些药物能够满足80%以上临床用药需求,对这些药物国家实行定点生产、统一价格,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并通过配套政策,让这些药物成为医疗机构的主打药。

药物合理应用即患者所用药物适合其临床需要,所用剂量及疗程符合患者个体情况,所耗经费对患者和社会均属最低。”根据这一定义,形成临床合理用药如下判断标准:①按药物临床用药适应症选用药物;②所用药物对受治患者而言,具备有效、安全、适当和经济四要素;③个体化地确定临床用药剂量、用法及疗程;④受治患者应无所用药物的禁忌,力求所用药物对受治患者引发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最低;⑤药物的调配适当,并提供适合患者阅读的有关药品资料;⑥患者对临床所用药物有良好依从性。

2. 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人民的卫生健康事业,积极响应WHO的倡导,开始推行基本药物,但从我国基本药物政策的不完善和不合理用药严峻存在的客观现状来看,基本药物政策尚未真正起到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推广。

基本药物目录不“基本”,不利于合理用药的药物选择。基本药物政策缺乏强制力、约束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不高。我国现有基本药物政策缺少有关法律层面上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导致其推行仍处于初级阶段,推行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同时也加重了民众的经济负担。基本药物政策缺乏有力的普及性宣传,民众缺乏合理用药意识。因而不能推动基本药物政策的实施,也不能促进合理用药的发展。

3. 推广与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鉴于目前我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的状况,积极推广该政策、促进合理用药就成了一项需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首先应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化基本药物遴选标准,理顺多个药品目录关系,压缩基本药物目录;建立可评价、可控制的困家基本药物及合理用药评价指标体系。一个制度能否完善的前提应该是可评价、可控制。只有通过评价,才能发现制度的缺陷或不足,才能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WHO普遍采用的药品使用评价指标有:处方指标、患者关怀指标、行政管理指标及补充指标等,印度的“德里”模式评价也是开展基本药物与合理用药的监督与评估的成功典范[2]。

国家应加强基本药物政策在医疗机构的推广力度医疗机构是国家基本药物使用的基本单位,对于推行围家基本药物政策,促进民众的药品获得及合理用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医院的非盈利性地位决定其有义务和责任贯彻国家的基本药物政策,以谋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医院应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贯彻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发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协调、指导医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的常设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推荐医院用药,帮助制订药物的评价、遴选和治疗使用的专业政策和有关规定,传授药物知识,完善医务人员的有关药物使用的知识。因此,应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保证所有医疗卫生人员能拥有基本药物目录,医护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增加基本药物方面的知识,在执业医师(药师)考核时包括基本药物的内容,使每个医务人员都能了解基本药物的重要意义。编制与推行医院处方,一般来说,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的品种应优先选用,具有特色和专长治疗方面所需的药品叮以适当多些,其他方面需要的药品可适当少些,这样编制的医院处方集将更符合医院的实际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

加大基本药物政策的宣传力度,国家应采取多种方式来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使社会公众清楚的认识到基本药物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物,是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首选的药物[3]。可采取电视讲座、广告、网络等对其进行大力宣传。尤其注重加强农村医务工作者的基本药物知识培训,使其能够合理的应用这些药物。

4.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必经环节

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需经过4个必不可少的环节:1)基本药物筛选.筛选的依据是安全、有效、必需、低价;2)基本药物生产,主要涉及药物由谁生产、如何生产、价格如何制定、质量如何保证等问题;3)基本药物配送,涉及基本药物的物流安排;4)基本药物消费。[4]主要涉及如何有效激励医院和医生积极主动向患者提供基本药物。前3个环节属于基本药物的供给,第4个环节属于基本药物的使用,医疗机构的行为在这一环节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公布的基本药物品种高达2 033种,而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基本药物只有312种,多数国家控制在200—300种,最多也不超过400种[5]。品种覆盖面过广,易产生临床不合理用药现象,也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所以品种的重新遴选和删减是必须的。在医疗市场中消费者一般不具备自行选择医疗产品或服务的能力,他们是通过医生作出消费选择的。因此,可以把医患关系理解为一种委托关系,医生是人,患者是委托人。医患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患者无法通过医疗结果来准确判断医生的行为是否恰当。基本药物的价格大多相对低廉,性价比很高,但疗效不一定最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和医生会以各种理由不推荐使用基本药物。

5、 结论

基本药物政策推行的成功与否,与合理用药水平能否提高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社会公众应用药物治疗疾病期望的主要目标是有药可用、用药合理。药品获得则是达到这一目标的先决条件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要做好基本药物的推行工作,才能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人群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青,兰奋,李少丽.基本药物的概念及其推广[J].中国药房,2000,11(3):100—102.

[2] 刘 佳,钱丽萍,张新平.德里模式与基本药物推广[J].国外医学社会医学分册,2003,20(2):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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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本药物,合理用药,宣传

根据新医改精神指导,2009年8月卫生部等国家九部委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要加强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指导工作,提高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可度和信赖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然而这项普惠民生的幸福工程并不为公众所熟知,其中关键的原因即是在建立基本药物具体内容的子系统中缺乏有组织、有针对性、统一规范的公共福利政策宣传教育和引导[1]。笔者以为有必要加强向社会公众宣传基本药物,深化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进而有利于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药费用。

1.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宣传的目的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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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公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基本药物,价格至少便宜25%。这是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对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的解读。

他透露,根据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初步测算,基本药物价格平均降幅约在10%左右。同时基本药物在基层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15%的药品加成。两者相加,价格至少降低1/4。

据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目前已先期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许嘉齐称,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基本药物全国零售指导价格。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原则上按药品通用名称制定公布,不区分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幅度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形成统一采购价格、配送费用及药品加成政策,确定本地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有关专家指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报销环节的这一原则,是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得以推行的实质性配套政策之一,它将切实为百姓看病就医减轻负担。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这就意味着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物将分别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以减低群众自付比例。

至于报销比例如何确定?由国家定还是各省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定?郑宏表示,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负责新农合的卫生部等政策制定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报销政策。

据了解,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有关部门将组织按程序调整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和相关政策。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调整将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对外。

郑宏表示,卫生部将做好基本药物目录与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衔接,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并与非基本药物拉开报销比例,惠及广大农村居民。

基本药物对治疗常见疾病已足够

根据目前公布的307种药物目录来看。这些药物是针对内外科、妇科、眼科、骨科等生活中常见疾病所需的药品。

有关专家解释说,在繁杂的药品中。治疗感冒、腹泻等同一种疾病可以选数十种药。但对于这些基本药物来说,它们都是经过医学专家认真筛选,每种药品在其治疗领域都有良好疗效,但价格实惠、疗效显著,与其他药品相比,性价比较高,是疾病治疗用药中的最佳选择对象。

根据基本药物制度“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低廉”的中心主旨,就是要针对常见疾病和普通疾病,比如患上普通的伤风感冒、妇科炎症、胃肠不适等常见疾病。遴选进307种基本药物中所指定的药品完全可以治愈疾病,而且就医成本十分低廉,保障大众能够就医。

入选药物品种是否太少

307种药物进入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此数量不到2004年版目录品种的1/6。一些药企及网友认为,基本药物只有307种,且中药含量太少,只有1/3,是否能满足常见疾病的需要?

同时,有人质疑,因为个体差异,不少人服药喜欢没有什么味道的胶囊。但遴选的一些口服药物却只有片剂,为什么不将同一种药品的胶囊也选为基本药物呢?

专家认为,在国外发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当完善,但品种也只有三四百种。对于常见疾病来说,这307种药物基本上覆盖所有疾病。同时,任何新措施不可能一步到位,还将在操作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减,制度将逐步成熟。

篇8

一、前阶段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相关机构。我区高度重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由区卫生计生局、发改经贸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药监分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工作。区卫生计生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基本药物药事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开展专题研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听取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区卫生计生局也组织召开了全区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研讨会和基本药物实施工作预备会议,征求医疗机构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三是广泛开展调研。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区卫生计生局班子成员到有关基层医疗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进行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区医改办组织卫生、发改、财政、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到吴兴、德清、安吉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二)结合实际,稳妥制定实施方案。一是做好经费测算。区财政局会同区卫生计生局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2008-2011年经常性收支进行了测算,掌握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状况,为落实补助政策提供了依据。二是完善实施方案。在反复测算、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交流,拓宽思路,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医改模式,我们对《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与《实施细则》进行了反复研究、不断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力争在全区实现地域及人群全覆盖。三是加大政策引导。为更好地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我区调整了2012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对2012新农合门诊基本药物与普通药物的报销比例进行调整,并拉开距离,普通药物门诊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25%上升到2012年的30%,基本药物门诊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30%提升到2012年的50%。使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明显高于普通药物,加大了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优势。

(三)整体推进,完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制定人员编制和绩效工资方案。目前,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各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核定方案已经完成,近期即将出台,为基本药物实施后的财政补偿方案提供依据。二是做好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在借鉴兄弟县区医改工作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经充分调研,制订了《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办法》,建立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小组,并由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专家库,确定具体实施目录。目前,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小组对各医疗机构报送的基本药物目录,按药品品规将各医疗机构报送的所有生产厂家都进行汇总,形成一个待遴选的大目录,拟在本周进行基本药物目录遴选。三是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对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各医疗单位开展《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集中培训,同时对包括临床、社区责任医生在内所有医务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增强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自觉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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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配送企业和建立配供关系。在首批试点县区,分类设立操作平台,即城区操作平台和县(市)操作平台。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确定基本药物配送候选企业名单的同时,根据中标配送企业分布情况,采用双向选择方式,按每个市(县)、区2家的标准确定基本药物配供企业,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配送企业建立一对一的固定配供关系,建立配供关系的双方实行所有采购药品独家配送,以利于配供责任的落实和配供质量的提高。

评审确定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公布基本药物中标(候选)品种目录的基础上,召开市基本药物采购候选品种评审会,按照满足基本医疗需求、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便选用、适应本市居民基本药物合理使用习惯和需求,以及质优、价廉、实用的遴选原则,根据大多数评审专家集中投票意见,在省定目录中遴选确定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基本药物使用目录并公布。各市(县)、区在市级遴选目录的基础上,按照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GMP层次常用注射剂和口服剂型的选择均不得超过两个产品并单独定价的选择产品的要求,确定本地区使用目录。

明确药物配备和使用具体进程。制定文件,明确配送协议签订、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合理用药、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监管、舆论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并明确工作时间节点。至今年1月15日,我市4个首批实施的区、县全部完成配供协议签订工作,并终止与其他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间的购销行为,按新配供方式集中采购的基本药物逐步配备到位,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4月1日起,首批实施的市(县)、区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药物一律停止使用。

今年1至5月底,4个试点地区的3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基本药物金额4890,77万元,药品平均价格较往年同期下降45%以上,门急诊总人次116.1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20.1%,次均门诊费用7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基本药物平均配备品种数达250种以上,基本药物平均配送到位率达85%以上,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100%。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们逐步形成了如下一些工作体会: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是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前提条件。我市早在2007年10月,就着手整合区级卫生资源,大力推进社区卫生工作,重新优化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截至目前,全市按照建设15分钟健康服务圈的要求,累计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91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城区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与原举办机构彻底脱钩,实现“人、财、物”三独立运行。机构性质明确为政府举办的独立法人公益类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核定为全民事业编制,日常运行实行财政定项补助。目前,我市正按照《关于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新一轮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江阴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作了重大调整,根据乡镇撤并、服务范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在确保每个建制街道(镇)有一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基础上,对部分规模较大、水平较高、服务范围较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重新定位,逐步向二级综合或专科医院发展,这些都为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创造了条件。

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是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物质基础。2006年起,市级财政投入建设资金1.24亿元,区政府通过提供用房和直接投资等方式配套投入2.3亿元,按照“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经济适用”原则,启动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目前,城区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均超过3000平方米,彩超、全自动生化等设备配备齐全,较好地满足了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同时,投入2000万元,抓好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以及重点项目推进等工作。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新一轮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用房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100~150平方米以上,设备、人员配置等符合省定机构设置标准和市定规范化建设标准,并按照“八统一”要求,统一规范管理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机构标识、药品购销、财务核算、服务项目、信息平台、制度建设、考核标准等,从多方面夯实了社区卫生服务基础,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搭建了平台。

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力保障。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实行预算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补偿由政府补助和服务收费两项构成,县(市)、区根据需求,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二是收入全额上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经营收入、资产性收益和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部上交财政专户。三是支出分类核定。人员经费按定员定额方式核定,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衔接。业务经费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分项核定支出预算额度。同时,探索按服务人口和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以及单位综合服务成本核定支出额度。四是结余统筹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结余由财政、卫生部门统筹安排、综合平衡。通过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长效补偿途径,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提供了切实保障。

篇10

奇锐认为,这五个方面,一旦落实将对制药业产生及其巨大的冲击,将影响到工业、商业、终端等整个产业链条,影响到国内药品市场的整体结构。

当前,国内医院高端市场基本被外资企业占据,绝大多数内资企业都依靠着中低端医疗市场和农村市场才能获得生存的空间,而目前拟执行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旦落实,将对中低端市场产生“釜底抽薪”的作用。从而让大量国内的制药企业失去生存空间。

此前,农村市场、中低端医疗市场,基本上是市场化的竞争。正因为这样才产生了九州通等快批型商业,产生了香港澳美等一批第三终端型企业,才让一大批采取普药深度分销模式的企业获得了生存空间,而讨论中的基本药物制度,则意味着将给这些企业造成重大的生存危机。

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的提高,意味着今后入选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将主要通过政府控制的医疗卫生系统实现分销,而基本药物的统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生产,就意味着,这类药品的生产和营销工作,将来将主要取决于政府招标环节是否能够入选。这样丰富多彩的营销竞争,将简化为生产成本之争,这可能意味着大量的普药企业将被淘汰,或者演化为区域性的特定品种的供应商。

关于基本药物“强制使用”的规定,将解决此前基本药物定点生产后,医院终端销售乏力的问题。而且新农合、社区卫生中心要全部使用定点生产的基本药物,这种强制规定,将把原来由自由竞争的药品占据的份额全部侵占,这样不难想象,一旦落实,通过普药深度分销、普药终端推广模式获得生存空间的企业,将会遭受多大的冲击。

按照有关部门的设想,高端医院今后也要强制使用规定比例的基本药物。这项规定,对于中高端医院市场的药品结构,预计也将产生影响。至于影响的大小,将由规定的基本药物用药比例高低、药品的属性等共同决定。

因此基本药物强制使用的规定,其影响不仅限于将低端药品市场格局全部颠覆,更会影响到高端医疗市场的用药结构。上述设想一旦实现,将会让药品的总体容量出现下降,而不是原来普遍预期的扩容。

此外,一旦有关方面设想成真,基本药物的使用采取强制手段,重新由行政部门通过招标、强制使用等手段来推广,通过直接配送来做物流,那么对医药工业的影响将是全面而彻底的。从工业、到商业、到终端、到营销手法,等将全部产生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对于绝大多数药企而言,不是利好消息,而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