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消费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11-12 08:58:0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互联网消费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互联网消费论文

篇1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给金融消费者带来的积极影响

互联网金融有别于传统金融,其借助于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实现了可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方式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在提高金融业务便利度、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改善金融消费者体验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金融服务更加便利

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不断升级以及大数据的持续推广,金融行业逐步实现社交化和移动化,由此催生出具有移动互联网特点的新金融业务模式,有效提升了金融活动的系统化和智能化程度,极大地提高了金融运行的效率,从而确保为金融消费者提供高效、全面和便捷的全方位服务。同时,互联网金融所具备的移动化和社交化特点,使金融消费者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均能充分享受便捷的金融服务。此外,互联网金融拥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渠道,已经全面渗透到消费者的日常支付领域,由于其具备支付方式便捷、到账时间快、支付成本低等优势,已成为互联网金融中增长最快的领域。

(二)金融模式更具成本收益优势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实现与现有的直接和间接融资同等的资源配置效率的前提下,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互联网金融在零售业务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其无需物理网点,免除人工费用,这是传统金融机构所不可比拟的。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产品具有高收益的特性,如自余额宝推出以来,其年平均收益率保持在5%左右的水平,高于多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微信理财通自开通起始终维持着6.5%以上的收益率,7日年化收益率最高达7.90%,逼近信托产品的收益水平。

(三)金融服务更具个性化

受限于客户数量和营销方式,传统金融机构无法满足每一位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只能提供一些相对标准化的产品来供客户选择。而互联网金融则主要依托互联网渠道,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完成金融消费者的甄别和评价,进行有效的分层和分类,获得消费者投资习惯和风险偏好信息,以便实施个性化营销服务管理。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掌握客户实际投资需求,寻求最适合的金融产品组合,从而提供最佳的金融服务方案。此外,互联网企业掌握了客户日常生活的信息流,便于实现信息流与资金流的无缝对接,如阿里巴巴凭借淘宝集聚了网上购物的信息流和资金流,账户集购物、支付、投资理财等服务功能于一身,并根据客户的消费偏好推送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腾讯凭借微信集聚了网上虚拟社交的信息流,凭借入口优势迅速扩展其他应用功能,在拥有网络信息流优势的前提下,将支付、理财、储蓄等金融功能与购物、社交、生活等有机结合,力求根据消费者需求和偏好,为其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使其获得良好的服务体验。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的挑战

(一)金融消费者交易资金安全堪忧

目前互联网金融无法回避的首要问题就是信息安全。由于互联网处于开放式的网络虚拟环境,现有的网络通讯协议的安全性有待改善,数据本源的保护工作相当繁重,密钥管理和加密技术需要不断改进,以有效防范木马病毒、黑客等的外部入侵,维护金融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同时,第三方支付和网络贷款平台目前的准入门槛仍然不高,交易资金监控尚存盲区,在行之有效的监管和担保缺位的情况下,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将导致交易资金的信用风险不断集聚,从而严重危及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此外,责任主体虚拟化,消费者和投资者维权难度较大。互联网金融主体尤其是网贷平台,发起人的信息披露往往不充分,一旦出现债权债务纠纷或者网络平台非正常关闭等情况,消费者和投资者则难以进行维权。

(二)金融消费者敏感信息保护难度加大

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行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挑战。2013年我国共有74.1%的网民遭遇过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总数达4.38亿人次,主要包括个人资料泄露、账号或密码泄露以及手机客户端短信垃圾、诈骗电话等问题③。探究信息安全事件频发的原因:一是互联网金融的客户开户流程依托互联网进行,难以通过现场来见证,存在消费者的开户信息被违法分子窃取和篡改的风险隐患。二是尽管互联网金融拥有实名认证、动态密码、数字证书等安全技术手段,但均为纯电子化方式,较之银行的身份认证方式仍显简单,涉及金融隐私权的账户信息、交易信息和资金信息等容易在传输过程中被非法盗取,经常造成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批量售卖。三是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平台普遍未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存储、使用和销毁的流程和机制,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仍存在不足,不利于在源头上防范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

(三)金融消费者的合法知情权易遭侵犯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日新月异,使得金融产品和服务信息生成的速度明显加快,产品和服务的规模愈益扩大。通过互联网平台展示的金融产品琳琅满目但也容易鱼龙混杂,使得消费者识别信息有效性和真实性的难度增加,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难以受到保护。由于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同样存在,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正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相关金融机构和平台良莠不齐,导致问题更加凸显。部分互联网企业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公然开展传统金融业务,同时在经营运行过程中,在信息“公开、透明”的表象下,经常夸大甚至虚构产品和服务内容,甚至有些平台越过了法律红线。例如在互联网融资平台类企业中,不少网贷公司(P2P)超越了平台中介功能,突破传统范围的P2P贷款界限,以平台身份和高息名义吸引资金并挪作他用,存在向非法集资演变的可能,或通过虚假增信和虚假债权等非法手段来吸引投资者,故意隐瞒资金用途而形成“庞氏骗局”,这些均可能涉及侵犯金融消费者的合法知情权,并最终造成金融消费者利益受损。

四、政策建议

(一)建立互联网金融法律体

系和监管框架。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框架正处在逐步完善阶段,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正是金融监管的目标取向,这就对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要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立法,将第三方支付、网贷平台、互联网理财等均纳入金融监管法规框架体系内,切实有效地加强监管约束。明确将消费者权利保障作为互联网金融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互联网金融立法的重要参考。二要由“一行三会”④、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共同建立监管协调机制,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职能,厘清各部门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中的权责,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标准,弥补跨业界经营中的监管与维权的缺失。三要强化市场约束作用,以注册登记或备案审核等方式严格互联网企业准入机制,以强制信息披露为重要手段,同时参照央行征信系统,制定互联网金融行业统一的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二)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防护体系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络、移动互联网络、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而发展的,科技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立足点,这就要求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必须不断完善安全防护体系,提升应对安全威胁的能力,确保发展规模与技术水平相匹配。为此,一要不断强化安全防护措施,通过开发升级技术来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问题,综合采用数字证书、安全控件、动态口令以及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手段,同时建立健全数据库、数据传输和数据灾备等技术保障,确保消费者充分享受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安全性。二要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控体系,有效识别评估外部环境,及时监测预警业务系统遭受外部攻击的信息科技风险,从而确保客户隐私信息和资金的安全。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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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一、网络团购及其发展现状

1、网络团购概述

团购是一种电子商务模式,即团体采购,也称集体采购或团体购买,早期又称集体采购或合作消费,即为一个团队联合起来向商家采购某一商品或服务。论文大全,团购模式。

互联网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使得分散在不同角落、互不认识的消费者能够很容易地集体采购某一品牌的某种产品,网络团购应运而生。论文大全,团购模式。所谓网络团购,就是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零散消费者联合起来,向厂商进行大批量购买的行为,从而加大与商家的谈判能力,以求得最优价格的一种购物方式。根据薄利多销、量大价优的原理,商家可以给出低于零售价格的团购折扣和单独购买得不到的优质服务。

2、网络团购的现状

在市场交易时,消费者与卖方间的不对称信息导致作为消费者的买方处于市场的弱势地位,为了改变自身在交易中的不利条件,部分消费者买方一直以来努力寻求最大化的顾客总价值以保障自身的消费利益,在这种境况下,团购消费形式越来越受到消费者们的青睐。目前国内网络团购机构有很多,对于消费者而言,团购价格低于一般的市场价格,使消费者得到实惠;而对于商家来说,薄利多销加快了货物和现金的周转,也可以降低商家的销售成本。因此形成了双赢的局面。

但是从目前中国网上团购运动发展的实践来看,由于其经历时间并不太长,其本身还有许多的矛盾和问题有待解决,尤其是在其营销运作模式上还有必要进一步的完善和优化。目前这些网络团购机构的处境不容乐观。大宗商品的网络团购组织很多,规模参差不齐,很多小型团购网站只有一个躯壳,实际经营的商品很少,每天的交易量也很少;而一些规模较大的团购网站虽然注册会员有几万人,但每日的交易量仍十分有限,难以达到团购要求的规模效应。汽车、房屋、装修材料团购稍好一些,但单个组织的规模和影响力不大,发展缓慢。

二、网络团购的可行性

1、中国互联网普及率逐年提升

截止到2009年底,中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9%。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中国互联网普及率近年来增长迅速,但是与一些互联网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中国互联网络具有很大的内在发展潜力。论文大全,团购模式。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致力于推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努力在未来5年使中国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45%,使更多人从互联网受益。

2、中国互联网网民人数增长迅速,并逐步向各层次人群渗入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表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网民规模较2008年底增长8600万人,年增长率为28.9%,农村网民的规模也持续增长,达到10681万,占整体网民的27.8%,同比增长26.3%,互联网逐步向各层次的居民扩散。

其中商务交易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增长最快,平均年增幅68%。其中,网上支付用户年增幅80.9%,在所有应用中排名第一,旅游预订、网络炒股、网上银行和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分别增长了77.9%、67.0%、62.3%和45.9%。中国互联网应用的消费商务化特征走强趋势明显。

3、消费者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网络团购的生存提供了可能

在市场买卖交易中,商品信息拥有程度的不对称导致现实市场中长期普遍存在着的“价格歧视”现象,以及过多营销渠道的传递导致的消费终端商品价格偏高,这些原因都会导致消费者在与商家的买卖博弈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但是,消费者们并非都会被动地接受这种不公平的状况,部分消费者为维护自身权益,必然会选择一些新的途径和方式来最大化自己的购买总价值,这就为网上团购行业的生存提供了可能,网上团购将使消费者从以往被动的弱势地位向主动的强势地位转化,是可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消费方式。

4、网络团购型服务企业网站运行情况良好

从一些知名的网络团购型服务企业网站平台的运行情况来看,不论是注册会员数、每日的在线人数还是每日平均成交的订单量,都相当惊人,而且这一数据还在不断增长刷新。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网络团购受普通消费大众热捧和认可的程度。

三、网络团购的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1、消费者自发组织的网络团购管理模式

自发团购主要是由那些有购买某种商品欲望的专业或业余自然人发起,在网站没有提供相关商品团购信息的前提下,利用网络工具如BBS、新闻组等建立起针对该产品的团购主题,召集一些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人加入,共同购买,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从而增加消费者与企业谈判的筹码,最终达到以团体的优势获得较为优惠的购买价格的目的。

自发团购是网络团购的最初产生形态,具有以下特征:(1)发起人自己参与购买,有较高的购买分辨能力和价格谈判能力,并且愿意为团体争取更好的价格而付诸劳动;(2)发起人与其他团购网友是同一利益整体,在发生团购纠纷时,发起人会坚决站在消费者一边,维护参与者的利益。论文大全,团购模式。

自发团购由于发起人的局限,也存在着以下缺陷致使其未能在网上广泛流行:(1)非规范性。发起人为一般消费者,团购运作不规范,团购会员所需遵守的规范没有约束力。(2)偶然性。未能形成具有持久性的网络团购团体,购买对象及产品由发起人主观确定,交易完成后项目撤销。另外,自发团购组织中会员加入与退出网络团购团体的随意性大,难以保障团购目标的实现。

2、第三方网络商业团购模式

由于消费者自发组织的松散性,因此现在的团购活动一般由第三方或销售方组织与管理。目前在网上盛行的主要是网络商业团购模式。网络商业团购一般由专业的商业网站提供第三方服务平台,也称团购中介,一方面根据网站自身业务现状和目标市场需求设置团购主题,采用会员制的方式吸收参与团购的消费者;另一方面利用大量需求的优势与厂商协商产品价格,最后形成比较规范的团购流程。论文大全,团购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对团购商品或服务的专业性及其操作流程的规范性.相比消费者自发组织的团购有更好的质量与服务保障。论文大全,团购模式。

这种团购模式具体来说,也就是团购组织者通过专业网站,为团购成员和特约商家“牵线搭桥”,将产品信息如型号、团购价格折扣等放在网络上,消费者达成一定规模后,与商家联系完成交易。团购网站则负责对商家诚信进行有效监督,并接受消费者实时投诉、维护网站数据库、审批新加盟商家和二级城市站点等等。

3、厂商组织团购模式

网络团购电子商务模式的成功运作,吸引了众多生产厂商的眼光,使得网络团购模式进一步发生变化,商家变被动为主动,开始自行发动组织各种各样的团购活动,以低价作为促销的原则,深受消费者欢迎。

在网络营销团购模式中,厂商取得网络团购的主动权,即作为网络团购的发起方组织自身产品的团购,将网络团购纳入自身网络营销体系从而形成网络营销团购模式。通过这一模式,厂商可以较好控制团购的价格、规模、灵活地采用多种方式从而平衡多方利益。

参考文献

篇4

作者简介

刘德寰,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信息协会市场研究业分会会长,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市场研究分会会长,第一象限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学术顾问,北京大学市场与媒介研究中心副主任,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社会学博士,著名市场研究专家,26年市场研究经验。研究领域主要有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研究(手机电子商务、网络游戏、数字阅读、社会化媒体、LBS、互联网生活形态研究等),品牌研究,满意度研究,商业地产、汽车、媒介、时尚研究,市场与媒介分析,市场研究方法。

2007年被选为“北京大学十佳教师”,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著作《年龄论》于2010年获得教育部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主要著作有《年龄论》、国家重点教材《现代市场研究》(主编)、《市场调查教程》(合著)、《市场调查》、《社会调查的理论基础与实用方法》(合著)、《中国人读书生活透视》(合著)和《希望工程调查》(合著)等;发表了《关于问卷的题型设计》、《网络依赖的影响因素分析》、《年龄变量在数据分析中的应用》等40余篇论文;自1990年以来,共从事各种科研项目30多个,市场研究项目100多个,处理各种类型数据260多种。

季飞,毕业于北京大学,十多年从业经验。一直专注消费者研究与营销管理领域,拥有研究机构、企业与媒体工作经历,现聚焦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研究。

李夏,第一象限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分析师,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2届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广告、媒介经营管理等,关注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

崔凯,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1级博士研究生,第一象限市场咨询(北京)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师从刘德褒教授。研究方向为传播学研究方法、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研究。2010年中国市场研究宝洁论文奖学生组一等奖,焦点小组主持人。

内容简介

刘德寰等编著的《透视电商(网络购物消费者研究)》在梳理网络购物历史发展脉络的基础上,对网络购物消费者进行了历时一年的调查与研究,通过严格、系统的建模与数据分析,全面展现了网络购物在当今时代下的行为与特点,描绘了市场竞争现状,挖掘了市场上主流电商网站的优势根源,最后总结与展现了网络团购市场的历史与现状。

《透视电商(网络购物消费者研究)》为电子商务、互联网从业者、爱好者和关注者提供了解读网络购物市场最全面的视角。

中国什么都是一窝蜂,电子商务也不能免俗,一窝蜂地上,一窝蜂地倒。屹立中的与倒下去的都成为街谈巷议的谈资与生活的风景,有的可叹,有的可悲,有的可惜,有的可敬。刘德寰等编著的《透视电商(网络购物消费者研究)》全面展现了网络购物在当今时代下的行为与特点,描绘了市场竞争现状,挖掘了市场上主流电商网站的优势根源,最后总结与展现了网络团购市场的历史与现状。

目录

第1章网络购物的前世今生1

1.1何为网络购物2

1.2网络购物的初创与探索发展4

1.2.1网络购物在世界:探索萌芽,创新延展4

1.2.2网络购物在中国:落地生根,蓬勃发展7

1.3三分天下:世界网络购物市场现状12

1.3.1欧洲:网络购物的起源地14

1.3.2美国:全球第一大网络购物国家17

1.3.3亚洲:增速最快、潜力最大的网络购物市场21

1.4走向繁荣: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现状23

第2章网络全面渗透消费生活30

2.1概述:消费与网络购物消费31

2.1.1关于消费者行为的相关研究31

2.1.2消费文化演变带动消费方式变革33

2.1.3网络购物:多样方式寻求消费“满意解”34

2.2消费者的第一次网络购物35

2.2.1时间:2003年前的缓慢推进与2003年起的迅速扩张36

2.2.2品类:启蒙于图书音像,繁荣于服饰日用38

2.2.3网站:淘宝是网站扩散里程碑40

2.3逛:消费者的网站浏览偏好41

2.3.1“不动窝儿”的每日一逛41

2.3.2分享黄金时间42

2.3.3“逛”无局限44

2.3.4网购浏览的固化习惯46

2.4买: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习惯47

2.4.1三天一购物:网络购物的消费次数48

2.4.2实体消费的替代:网络购物的消费金额50

2.4.3移动互联时代的网络消费51

2.4.4消费习惯向网络转移:网络购物的消费类别58

2.5支付:网络付款方式与金融品牌选择64

2.5.1支付多样化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64

2.5.2方兴未艾:网上银行的消费者使用情况67

2.5.3初露锋芒:手机银行的消费者使用情况71

2.5.4朝气蓬勃:第三方支付的消费者使用情况76

2.5.5安心落意: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82

2.6选择:影响消费者网购选择的因素83

2.6.1所见非所得:网络购物存在的问题83

2.6.2价廉胜物美:消费者选择购物网站的关注问题85

2.6.3价格战外的选择:最具吸引力的优惠活动86

第3章市场弄潮儿——网购品牌的竞争与共荣87

3.1网络购物市场上的品牌88

3.2认知:网购品牌竞争第一步92

3.2.1消费者的品牌记忆93

3.2.2品牌知名度106

3.2.3品牌墓地111

3.3选择:消费者的品牌浏览与购买122

3.3.1逛品牌122

3.3.2挑“卖家”131

3.3.3消费者的推荐“卖家”148

3.4品牌的吸引力149

3.4.1网购品牌的消费者行为转化吸引力150

3.4.2网购品牌的消费者购买吸引力153

3.5品牌综合实力评价——第一象限指数154

3.5.1第一象限网购指数(UP指数)154

3.5.2第一象限下期发展预测指数161

3.6周边产业的兴起:购物导航比价品牌情况164

3.6.1购物比价网站知名度166

3.6.2购物比价网站的消费者使用选择168

3.6.3购物比价插件的消费者使用选择170

第4章网聚人的力量——网络团购市场微探172

4.1网络团购:网络购物的新形态延展173

4.1.1网络团购的概念重构173

4.1.2网络团购在世界174

4.1.3网络团购在中国182

4.2消费者的团购行为与习惯188

4.2.1网络团购的消费次数189

4.2.2网络团购的消费金额190

4.2.3网络团购的消费品类190

4.2.4消费者看网络团购191

4.3网络团购市场品牌研究193

4.3.1消费者的网络团购品牌认知196

4.3.2消费者的网络团购品牌选择204

4.3.3网络团购品牌综合实力评价——第一象限指数214

4.3.4入口整合:团购导航网站的出现与发展218

附录关于研究方式的说明224

参考文献227

篇5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A

1相关概念界定

1.1网络金融

当前,业界和学术界对网络金融尚无明确的、获得广泛认可的定义,但对互联网支付、P2P网贷、众筹融资等典型业态分类有比较统一的认识。一般来说,网络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广义的网络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网络金融仅指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本文中主要讨论广义的网络金融。

1.2网络金融消费者

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对网络金融消费者的概念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消费者保护法》第二条认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以“生活消费”为界定。可见,其对于消费行为的定义具有局限性。

笔者认为,网络金融消费者可以认为是传统消费者在原有概念上的延伸,其既包括使用网络金融平台进行消费的消费人群,又包括投资网络金融产品的理财人群。

2现阶段我国网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S着网络金融产业爆炸式发展,我国相关监管表现出了明显的滞后性,总结起来,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2.1法律缺位

从我国网络金融的大环境来看,个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互联网个人金融安全等相关的一系列提供基础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

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尚不具体,缺乏具体的互联网金融监控规则。已有的条款多以指导发展方向的宣示条款为主,不具备可操作性,执行起来容易形成模棱两可、模糊不清的局面。

2.2网络金融活动监管缺失

例如网络众筹、P2P融资的网络金融行为极易演变成非法行为,或被非法行为当成幌子和伪装;另一方面,网络虚拟货币多种多样,极易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这些活动时效性强,覆盖范围广,不及时发现很容易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所以网络金融活动的实时监控就显得十分重要。

2.3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的缺失

我国对金融信用信息的管理一般是由人民银行来负责,人民银行作为我国货币发行管理机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则制定机构,其在金融市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其征信系统是人民银行建立的评估金融企业或者组织信用信息以及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对金融企业如或个人的金融信用提供评估依据。

然而,目前我国网络金融业的金融信息尚未纳入此征信系统之中。因此,绝大部分网络金融商游离于现有的信用体系之内,而基于金融信用的某些网络金融就难以得到保障,网络金融消费者难以获得对网络金融商的客观评价标准,进而增加了金融风险。

虽然,在互联网内部已有一些网络金融机构和企业自发形成的网络金融信用系统。但其人具有很大的局限性,难以推动网络金融产业的快速有序发展。

3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初步构想

3.1法律的完善

首先,加强基础法律建设,针对新兴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修订相关法律,如虚拟货币、网络众筹等,系统规定准入资格、交易方式、经营范围等相关细则。

其次针对特定网络金融行业和产品落实和出台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主体、划分监管范围。

最后,对现有的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金融法规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一方面根据对空白法律进行修改补充;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将原有的规章、条例提升为更高位阶的法律法规。

3.2制度的完善

3.2.1网络金融监管制度的完善

建立以“一行三会”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即充分发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职能,明确监管责任的划分,并配合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形成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网络金融监管体系。

建立网络金融实时监控制度,对金融风险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尽可能保护消费者权益,降低消费者的权损风险。

3.2.2网络金融产业制度的完善

一方面,建立网络金融信息公示机制,将网络金融商家的基本活动向消费者开放,实现管理的透明化、权利保护的可见化。

同时,网络金融商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因素,实时专门的管理和审查,形成企业内部的限制机制。并进一步形成行业内部的限制和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将互联网信用体系纳入现有的征信系统之中,并针对其特殊性做出相关特殊调整,实现两者的有机融合。保障金融信用体系在互联网金融中充分发挥作用。

3.2.3救济制度的完善

针对网络金融消费者的不同权损,建立不同救济机制,完善非诉制度,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具有针对性的重新合理划分举证责任和取证责任,提高网络技术部门的能力,对侵权行为的调查提供技术支持,降低消费者取证难度。

参考文献

[1] 阴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法律保护[D].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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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商家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让众多的消费者购买本产品以及开发购买潜力。如果开发的购买潜力越多,那么就有更高的概率让消费者购买商家生产的产品。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互联网的普遍发展,这给我国市场营销带来了众多发展渠道,但是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成为了新环境下的首要问题。

一、适应新环境应当是从完善产品的角度去改善

首先商家一定要有将产品做到国际市场中的理念,时刻关注重视产品技术研发、消费者以及竞争对手的波动方向,这对提高综合竞争力非常重要。对于商家而言产品是根本,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商家的信誉度,也决定着商家是否能够得到长远的发展,要想做大、做强,应当通过分析消费者对产品的定位、感官以及价格等三个方面入手改革。

1.产品的定位策略

随着社会的发展,产品由大批量生产的工业时代转向了互联网信息时代。消费者为了脱离普通、大众化的产品,开始追求特定的品味。因此,商家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多方面的需求,应当将自己的产品进行一个方向的定位,使其定位在一定的范围内,在保证生产产品高质量的同时应当增加产品的个性,以此来增加消费者对产品差异性观念的理解,将非固定的消费者人群通过满足个性化的消费需求转变为永久消费人群。

2.产品的感官定位策略

传统产品的营销策略主要是通过视觉方面的刺激,传统中营销信息量较少,繁复的传统市场营销在给消费者带来视觉刺激的同时还能跟环境之间产生明显的对比,对产品的宣传营销带来促进作用,但现在互联网新环境下,消费者获得的信息量非常大,消费者由视觉刺激逐渐转向了产品营销质量方面;信息多的感官刺激不利于消费者的注意力,而高质量的信息直接表达的方式深的消费者的喜爱,通过研究表明,消费者逐渐关注商家企业对产品精简信息的独特之处的感官刺激,如小米电池的包装。

3.产品的价格策略

在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影响消费者是否购买产品的最直接原因是产品的价格,且价格的因素同前面提及的两种发展策略是相辅相成的,变革产品价格策略的核心就是最大限度的追求产品的长期利润最大化,这就给商家提出不能盲目比拼产品的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前提条件必须保证产品的质量,如果盲目降低产品价格是不可采取的。我们应当充分的利用科学经济知识,适当的调整产品价格反而能够拉动产品的需求量。

二、适应新环境还要从消费者的角度去变革

消费者角度就是消费者对产品注重的侧重点。对于同一件产品,每个消费者心中都有一套自己的选择方案,来满足自身利益的最好最优的产品,可以说在市场营销中能否成功销售产品的最主要决策者仍然是消费者的决定。通过研究发现,大部分消费者决策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当空间环境安全、资金充裕、行业值得信任时,消费者更倾向于及时消费的心理,而当空间环境危机、资金匮乏或者选取的行业不值得信任时,那么消费者往往会采取长期观察的心态,不进行消费,保留基本消费心理,在此说的消费者的消费环境是否安全同消费者接触的渠道有着直接的关系,即是消费者的主观心理感受作用,当消费者接触的渠道是积极的作用时,就给给消费者一种消费是安全合理的环境,就会促进消费,当接触的渠道是不利的,那么容易给消费者一种不安全的消费环境,对商家产品销售带来不益的影响。因此,可以看出和消费者接触的渠道对消费者是否能够直接消费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结束语

处于“互联网+”环境中的商家企业,只有通过更加全面的变革,才能更好的适应新的环境,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益回馈,但变革的方向仍然还是产品的质量、价格以及消费者的需求角度去思考。本论文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拙见,希望能够对处于新环境中的商家企业在变革中带来一定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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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应用的不断普及,网上购物市场迅速崛起。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底中国网民规模已达到4.5亿,网上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61亿,使用率达到了35.1%,较2009年的28.1%提升了7个百分点,增幅在各类应用中居于首位。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化妆品已逐渐由奢侈品演变为日常消费品,不同群体的消费者在化妆品上的消费都有所增加,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化妆品方面的消费支出占到了女性总消费的31.9%。面对网络经济革命的冲击,化妆品行业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首先,互联网在不断改变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改变着化妆品市场的生产方式和销售方式。化妆品企业只有跟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做出相应的企业战略调整,才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其次,网络营销是网络经济下企业的主要营销模式论文格式,在激烈的网络市场竞争中,化妆品企业必须运用恰当的营销策略来拓展自己的产品市场,以获取更多的利润。

一、化妆品网络营销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化妆品网络营销的现状

化妆品网络营销是传统化妆品市场营销方式与网络市场营销方式的整合。网络营销方式的起步比较晚,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也比较多。就我国目前化妆品市场来说,无论在资本实力、产业结构、技术含量、品牌影响和市场份额等方面都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还是集中在化妆品行业和网络营销发展方面。我国化妆品行业起步较晚,行业发展仍不健全。网络营销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人们的消费理念和企业的营销策略有待于进一步转变。

根据我们从google上搜索的资料,目前国际上主要的化妆品品牌,包括L’Oréal、Estee Lauder、Maybelline、Chanel、Olay、Ponds等,都建立了自己的品牌网站,进行产品营销和推广。同时,我国设有网站的化妆品企业也多达数百家,如白大夫、大宝、丁家宜、珀莱雅、采诗等。中国美容化妆品网建立的化妆品黄页,是我国化妆品行业首个信息时代的资料数据库,该数据库目前已收录化妆品及相关行业企业19000多家。越来越多的化妆品企业通过自身的网站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同消费者进行交互活动,进行网络营销。

从上边的资料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化妆品行业网络营销虽然起步较晚,但是相对于其他行业其网络化的进程还是比较快的。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目前我国化妆品网络营销还存在许多问题,有待于我们去研究和分析。

(二)化妆品网络营销存在的问题

网络营销虽然有利于减少企业和消费者匹配过程中的摩擦,提高交易效率,减少交易成本,增强交易实现的几率,但其真正实施起来却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化妆品网络营销中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营销理念有待深化

伴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商品参与到网上销售的过程中来。化妆品凭借其体积小、价值高、订购方便等特点,成为网上购物中仅次于图书和影像制品等少数几种在网上热卖的商品。但网络营销不同于电子交易,其本身并不是一个完整的商业交易过程,仅仅是促进交易的一种手段。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并接受这种新的营销模式,发挥其在产品推广和销售过程的积极作用。

2、营销环境有待完善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的硬件设施虽然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互联网的软环境还存在很大的不足论文格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互联网服务业务。同时,我国互联网接入服务的费用相对于人们的收入水平来说过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网络用户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作为大众消费品而言,化妆品的目标顾客比较广泛,任何年龄、地域的人群都是其目标客户。但是目前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区域差异性比较突出,网络用户相对集中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年龄上主要集中于青年人,离大众化还有一段距离。网络营销模式作用的发挥依赖于大众化的网络环境,没有普通大众的广泛参与是很难形成有效的市场的,所以化妆品网络营销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3、营销策略有待创新

营销活动的重点应该在于企业与消费之间的交互活动,而目前大部分化妆品企业的网络营销只是将企业基本信息到网上而已,缺少对企业形象及产品所作的具体系统的介绍,更缺少与消费者之间的交互活动。同时,电子商务活动是一系列业务的组合,包括信息搜索、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物流配送以及售后服务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的不足都可能导致交易活动无法实现。网络营销更注重消费者需求的重要性,企业通过其良好的服务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需求。对于生产快速消耗品的化妆品企业来说,上述的因素都可能成为阻碍化妆品网络营销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要想使化妆品在网络市场上取得一个良好的销售业绩,其网络营销策略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创新。

二、化妆品网络营销策略

随着网络销售份额的不断增加,化妆品企业应该不断改变企业的营销策略,在现有营销的基础上开展网络营销,通过新的营销方式来构建并维持自己品牌的形象,在留住现有老客户的基础上,寻求新的用户,以期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

(一)品牌策略

企业品牌营销过程中要注重产品的品牌定位以及新产品开发的目标应该与企业的目标客户保持一致。网络营销也不例外,企业网络营销对应的客户应该定位在使用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范围内。化妆品企业可以通过自建网站、网络广告以及个性化营销等网络营销方式来推广自己的品牌,树立企业品牌形象。化妆品企业在开展网络品牌营销时,要突出自己品牌的优势以及与其它品牌的差异性。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国内化妆品市场上还缺乏针对男性肌肤特质而研发的化妆品。据有关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的男性化妆品只是在女性化妆品基础上稍作改变,这样的做法是很不科学的,有待于针对特殊人群的化妆品品牌的开发和推出。品牌策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培养顾客的忠诚度论文格式,通过各种策略来提高顾客的忠诚度,使顾客钟情于自己企业的品牌。

(二)价格策略

价格策略主要是通过产品的价格优势来取胜的网络营销策略。网络营销能够有效的降低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成本,它缩短了企业与消费之间的中间环节,降低了产品推广和售后服务的成本,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化妆品产品的价格。因此,当传统化妆品企业开展网络营销时,要谨慎地制定价格策略。一些化妆品企业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在进行网络销售时,打造一个全新的品牌,使得消费者无价格和渠道的对比和冲突。在产品品牌逐渐成长壮大时,再开设实体店铺进行辅助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消费体验。

另一方面,化妆品企业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的特性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对于没有竞争力和处于推广期的产品应制定低价,甚至是免费的策略,来培养顾客群。这种定价方式不仅能够达到促销产品的作用,还可以得到试用者的资料,这样企业就可以将试用者作为企业的潜在客户,最终将其发展成为本产品甚至本企业的消费者。对于有竞争力和特殊功能的化妆品,企业可以不用考虑其竞争者而制定高价,这对于高端化妆品来说也是比较合适的策略,主要用于满足没有设立品牌专柜的地区消费者,扩大其销售市场。

(三)促销策略

根据市场营销原理,促销是指用一种有说服力的方式来沟通和传递产品信息。网络营销对企业来说,就是一个能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促销其产品和沟通信息的有效渠道。化妆品企业可以通过广告促销和电子邮件促销等方式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此外,化妆品企业还可以在他们的网站上向消费者推荐他们的中间商,鼓励网络用户使用传统渠道。因此,对于化妆品企业来说,可以采用多种促销策略的组合。例如,化妆品企业只在网上提品信息,而不接受在线订单,或者直接开展网上销售业务,也可以鼓励渠道伙伴在他们的网站上刊登广告等。或者对两种渠道的促销是各自独立的,采取不同的优惠时间、不同的促销方式等。

(四)服务策略

服务策略是指利用多种网络服务方式以达到促销自己产品的策略。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会员网络或者通过电子商务中介平台来实现企业的服务策略。化妆品企业可以通过建立自己的会员网络来形成自己企业的网络用户团体,通过会员制促进消费者之间的相互联系,交流彼此的体验感受论文格式,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培养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并把消费者融入到企业的整个营销过程中,使会员网络的每一个成员都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化妆品企业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建立的电子商务中介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和销售业务。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的成本相对较高,其资产专用性也比较强,中小型企业很难在发展初期通过网站自建的方式来开展网络营销业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他们可以将产品交付给网上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代售,以获取更佳的销售成果。大企业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增加自己产品与消费者更广范围的接触,扩大销量。

三、结语

网络营销是指利用互联网开展的市场营销活动,是与网络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市场营销模式,代表着现在以及未来企业营销的发展方向。它不仅是一种技术上的革命,更是一种深层次的观念上的革命。网络营销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需要我们去不断地探索和研究,去最大限度的挖掘、释放网络这一特殊新生代媒介对企业和消费者的价值。化妆品的特性决定了其有利于开展网上销售业务,因此化妆品企业应该抓住网络经济冲击带来的营销方式转变的契机,创新企业的营销战略,利用网络媒介树立企业的品牌,拓展企业的市场,完善企业的服务内容,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27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1.1

2、中国妇女杂志社等.2009-2010中国女性生活状况报告[R].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3、斯特劳斯等.网络营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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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随之改变。电子商务的兴起和发展为企业营销带来了新的契机,也向传统的企业营销方式提出了新挑战。本文以大学生消费心理与行为理论为基础,通过对电子商务中的大学生消费的特征和心理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探讨现代企业面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大学生网络消费心理的特征,应该制定怎样的营销策略以应对他们的这种心理特征,以突破传统的经营思维模式的局限。

电子商务是基于国际互联网环境中的 B/S 架构开发出来的一种应用方式。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中,买卖双方可以互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务活动,可以全程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在线电子支付等商贸环节。电子商务将国际互联网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引入到商贸领域,对商业运作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被各行业广泛运用。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电子商务优势明显,因此众多现代企业都基于 B2C 模式开发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而企业在制定产品最终价格时,除了考虑成本、利润等客观因素外,还有一个因素不可忽略,即定价策略中的心理因素。

在电子商务这种彼此互不见面的特殊消费环境中,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充满不确定性,其表现更为复杂和微妙,商家对于消费者心理状态的把握更加困难,而这种心理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经营效果和发展空间。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中人们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对企业良好地应用电子商务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特征

改革开放使得产品种类和形式日趋多样化,消费者可挑选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因此市场也由最初产品匮乏的卖方市场向消费者掌握主动的买方市场转化。在消费者主导市场的时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与卖方市场相比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在电子商务模式中这些特点和趋势表现得更为突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 追求便捷。现代社会将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快,对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需要一种方便、快捷的购物模式,而传统的购物模式通常需要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到达购物场所、挑选购买产品,整个过程繁琐、复杂、耗时长,再加上往返路途上的时间,通常会消耗掉消费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上购物恰好可以弥补这个缺陷,其方便、快捷、高效、24 小时不间断服务等特征符合现代人的消费心理。

追求物美价廉。在买方市场中,消费者对于产品的选择余地变大,因而价格就成为消费者较为敏感的因素之一。互联网上的网店相对于传统商店而言,可以让消费者通过网页轻松地浏览商品、比较不同卖家的商品,更为重要的是,电子商务模式提供了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平台,这样省去了中间商环节的网上直销模式可以节省成本,最终降低产品价格,因而,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满足消费者选择价廉物美产品的心理需要。

追求个性化。买方市场中消费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极为丰富,现代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往往想象力丰富、喜欢展示自我个性,通常希望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独一无二,这种心理对个性化消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只看商品的实用价值,而更重要的是看商品是否与众不同,是否能充分体现个体的特性,这也已成为消费者消费的一项重要指标。

追求独立思考。在消费品种类及数量急速增长的现代社会,随着消费者选择范围的扩大,消费者独立思考的意识也在加强。面对传统模式下商家的各种宣传消费者会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消费者通常会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获取产品信息并进行分析比较。消费者会从自身分析比较的过程中获取心理上的平衡,从而降低购买产品特别是贵重产品的风险感,增强购物过程中的心理满意度。

追求表现自我。电子商务购物环境中往往消费者会占据主导地位,通常消费者会花费较多的时间到虚拟网店中浏览、对比并选择产品。在买卖双方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购物环境中,消费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想法行事,这种思想会使得消费者在电子商务购物模式中表现自我的心理体现的愈加明显。

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因素分析

虽然电子商务的网购模式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诸多优势,但是目前仍有大量消费者基于对互联网环境的不信任,进而对网上消费产生怀疑,对电子商务模式敬而远之,这会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的这些心理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传统购物方式已深入人心。消费者在传统购物模式中已经习惯 眼看、手摸、耳听 的方式,这种方式与网上购物环境中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影音等方法了解产品是截然不同的。网购平台不能满足消费者手摸、眼看的特定心理,而习惯了传统购物模式特性的消费者往往会因此对电子商务产生怀疑和顾虑。

价格达不到消费者预期。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通常期望能够得到质量相同但价格比传统商场中低很多的产品,据统计显示,目前的网上商品仅比商场中便宜 4%- 10%,再加上网购环节中的物流、配送费用,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实际享受到的价格优惠是十分有限的。价格上达不到消费者预期会使部分消费者宁可多花时间和精力采用传统购物模式,也不愿选择电子商务模式。

配送体系效率较低。电子商务模式中有形产品的运输无法通过互联网直接实现,必须借助物流配送体系才能完成,因此,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商品的配送存在周期长、费用高、效率低等问题。数据显示我国仓库周转率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而差错率却近乎于发达国家的三倍。低效的物流配送体系会严重影响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感知,进而导致部分消费者不愿接触电子商务。

小结

电子商务为消费者带来了方便、高效、快捷的购物方式,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消费心理给企业传统的经营理念带来了新的挑战,商家必须适应消费者新的心理特征和变化,了解消费者的心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建立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电子商务运作机制,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在电子商务运作模式下获益。

参考文献:

[1]樊春阳,葛新旗。基于消费心理学的企业营销策略浅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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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创新不断加快,信息领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信息消费已成为日益活跃的消费热点。为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国务院已制定相关政策,在《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加强基于互联网的新兴媒体建设,实施网络文化信息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文化产品网络传播,鼓励各类网络文化企业生产提供健康向上的信息内容。”]当前的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是伴随着互联网成长的一代,对信息技术极为敏感,易于接纳与吸收新鲜事物,又具有娱乐和学习等多重需求,信息消费也随之呈现出新的变化。因此,本文将唐山市各大高校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利用问卷星进行网络调查,以期了解唐山高校大学生信息消费的现状,剖析目前大学生的信息消费行为的特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高校大学生信息消费的相关对策。

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经济活动[2]。大学生信息消费类型大致分为娱乐消费、科研消费、信息获取以及电子商务等几个方面。娱乐消费其中包括:电影、视频以及游戏等方面的消费;科研消费包括:为完成学业、论文从网上获取专业信息,或者获得图书文献资料,以及为考研、出国等活动而准备的信息等;在信息的获取方面,主要是通过PC电脑端、移动互联网、广电传媒、广播、图书、报刊等方面获取资讯性信息;电子商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生活消费,其集中体现在以淘宝、美团等为代表的各类app上的购物消费,二是经营消费,体现在利用微信、淘宝等网站进行的经营行为,也作为本次调研的一个新指标,这主要是考虑到目前有一部分大学生利用各种互联网平台进行创新创业的活动,反映出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背景下信息消费行为的新变化。此外,信息消费时间与信息消费金额等也构成了此次调查高校大学生信息消费行为的基础指标,反映其信息消费行为的现状及特征。

1.调查方案与数据收集

1.1调查方案

本文通过梳理相关文献,结合高校大学生信息消费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设计调查问卷,选取唐山华北理工大学,唐山学院、唐山师范学院、河北能源技术学院、唐山职业技术学院五所高校大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利用问卷星平台进行网络调查,应用SPSS等相关软件进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1.2数据收集

本次调查总共发放500份问卷,调查对象是这些高校在校学生(其中包括专科生,本科生还有研究生)。最终回收有效问卷是482份,有效回收率为96.4%,符合样本分析所需要的最小样本数。从被调查者的性别上来看,男生占243人,占50.5%。女生占239人,占49.5%。从被调查者学历上来看,硕士生占77人,占16%,本科生人数占207人,占43%,专科生198人,占41%。从被调查者专业背景来看。文科类学生为171人,占35.6%,理工科类学生为311人,占64.4%。从抽样的整体情况来看,可以满足本研究的需要。

2.数据分析

在本次回收的482份样本中,我们运用了SPSS软件将数据进行了处理和分析,我们发现大学生信息消费行为存在以下现象:

2.1信息消费类别分布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信息消费与高校大学生密不可分,已经融入到他们的学习、生活、娱乐等方方面面。信息获取是唐山大学生信息消费类别中比例最大的,达到了89%;以网购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生活消费部分达到了79%;以游戏、电影/音视频、网络文学为代表的娱乐类信息消费分别达为29.5%、75.5%和51%;科研部分中获取专业知识、图书资料、考研/出国等分别占到26.5%、21.3%、20.8%;而以做微商,开淘宝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经营类消费也达到了4.9%(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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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我国室内装修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在这场机遇与挑战中找到自己未来发展的位置,已经成为业界人士关注的焦点。本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以研究室内装修行业中的家装企业为例,以家装行业在多媒体数字化背景下的商业运营模式为主体,通过对数字化平台设计下的商业运营模式进行分析,结合网络装修平台的发展情况,提出家装企业基于网络数字化平台设计的多品牌、多行业交叉的商业模式。

一、我国家装行业的规模及发展

“室内装修”行业目前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公共空间环境为设计、施工主体的,建筑装饰企业。一类是以家居空间环境为主的,家庭装修企业。所谓“家庭装修”(简称家装),是指通过设计、施工等一定技术手段,利用材料、家具、织物等饰品对住宅空间进行改造和装饰的过程。“家装”这种新需求理念的产生,也促使了一个具有庞大的家装产业链的行业的产生。在这个产业链中涉及的产业,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房地产、设计、施工、材料等内容外,还包括了家具、厨具、洁具、灯具、家电、广告、营销等等。其范围之广,市场行为之多样性,需求之旺盛,使得这个“家装”行业拥有着持续的发展动力和无穷的商机。

目前我国家装市场的容量已经超过4万亿元的规模。但是,传统家装市场不规范,装修公司之间竞争无底线,合同签订陷阱,消费者为了达到自身要求往往要支付超出原预算甚至翻倍的费用,如果没有加价,消费者则可能被迫掉进另一陷阱,所用材料质量低下,以次充好或缺项漏项。这一系列问题的背后,都显示了传统家装行业的产业链出现了困局,亟待求解。

二、“互联网+”下的家装行业

随着这几年我们国家网络信息化的发展,现代消费意识的多元化对消费者的价值取向和消费行位产生了巨大的影像,人们的生活方式也由单一的传统型向多样的现代型转化。人们对信息的需求日益细化,对互联网的需求也各式各样,这就给功能综合型的网络系统及网络信息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发展空间。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一些具备专业信息的信息平台成为人们获取信息资料的首要选择。

在这种环境下,越来越多的家装企业开始意识到为大众服务的不再只是设计和施工,而是信息和需求,“互联网 + 家装”已迎来前所未有的契机。那么,如何将装修与互联网结合企业该如何转变经营模式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互联网+”时代?如何在当下掌握企业发展的先机?由于家装行业的产业链太复杂,涉及的行业太多,再加上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家装行业水很深,可暗箱操作的漏洞非常多。这就迫切需要借助一种透明的手段来改造传统家装行业,让家装的信息更透明,让服务更到位。“互联网”就是这样一种很好的手段。

三、家装行业网络数字化平台设计

1.家装行业网络数字化平台设计

通过以上的分析发现,目前的客舳约易笆谐〈嬖谧乓恢忠求高品质、省时、省力还省钱的需求。这种需求将是未来家装市场的主流,也是影响家装行业未来发展的因素之一。要想满足这种需求,使家装行业能够更好地发展,家装行业就必须要创新与转型。目前传统企业纷纷涉足电子商务,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业务要想迈上新台阶,转型电商无疑将成为关键。

家装行业的创新与转型可以依托“互联网 +”这个平台,利用这个平台将“互联网与家装行业”相结合,通过结合,形成一种“家装行业网络数字化平台”的新模式。所谓“家装行业网络数字化平台”新模式,可以这样理解:“家装行业网络数字化平台”是以互联网为平台,业主通过网络上的装修网站直接与装修公司、设计师、建材商等进行交易。通过这种方式来减少中间转手环节,从而使业主买到的服务的价格比市场便宜很多,相应的,企业等到了大量的业务。在这个平台中,以消费者的利益为核心,兼顾家装公司及装修产业的商业利益,使家装行业产业链的各种产业能够很好的结合,达到一种平衡,最大程度的减少产业链中的矛盾,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家装行业网络数字化平台的特点

该平台的设计定位于通过数字化的设计,给消费者提供一套完整的家装解决方案,在该方案中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预算、家具配饰等一系列内容。这样消费者的装修工程不但省时省力,还更加的透明化,在价格上也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该平台最大的特点在于信息量整合和信息的直观透明化。该平台中储存着装修产业体系中各个产业的产品信息、价格信息和产业规范等内容。通过这些信息,客艨梢院苤惫鄣匮褡约旱男枨螅决定自己的装修形式及资金投入。

该平台购买过程具备直观透明化的特点,装修公司和供货商通过该平台公开、透明地处理和共享信息,与消费者建立互信惠的良好商业关系。同时还可以保证平台中的商家在最大程度上活的盈利,并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更快捷方便的服务,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减少可能发生的纠纷。

3.家装行业网络数字化平台的整合优势

家装行业网络数字化平台的整合优势是多方面的。首先,该平台实现了装修公司、材料商、产品商和消费者的最优化组合。四者之间的利益原本就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该平台将这一关系利用互联网的网络和数字化的实体体现出来,使得该商业运作更有效率,操作更直接、方便。其次,该平台实现了时间和空间上的整合。消费者只需要一台电脑、一条网线,待在家里就可以了解到当前最全的装修信息和市场资讯,省去了四处奔走的时间和辛苦。

四、构建基于网络数字化平台的多品牌、多行业交叉的商业模式

1.网络数字化平台商业模式的构建方式

家装企业在构建网络数字化平台的过程中,需要将自己放在企业和合作伙伴在内的整个行业产业链和家装市场的大系统中思考。现在的装修公司一般都是设计与装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虽然专业性会更强,但是对于装修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产业涉猎的很少,不同的产业之间交流较少,合作领域不宽泛。本文提出的多品牌、多行业交叉的商业模式是

基于网络数字化平台之上构建的一站式平台家装到户的商业模式。消费者只需要一台电脑、一条网线,待在家里就可以了解到当前最全的装修信息和市场资讯,坐享家装的品质服务,也可以到线下的实体公司中去体验。通过这种联合多品牌、多行业交叉的商业经营模式,消费者可以轻松享受从装修设计、施工、安装等一系列,一站式的服务。

该经营模式将装修过程分为装修(风格)设计、材料选购、家居用品选购、施工、安装、软装配饰和入住等八个过程的形式来为不同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装修进程来选择合适的商品和服务。该经营模式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一个利用网络数字平台实现家庭装修的工具,它可以使不懂家装的人通过这个平台轻松地完成装修,使装修的各个环节更加透明,减少装修纠纷的产生。对于装饰建材家居行业的供应商来说可以直接获得消费者和订单的渠道或平台。网络数字化平台的多品牌、多行业交叉的商业模式将商品交易建立在互联网,网络数字化平台之上,借助网络的社会化,消费者轻松选择优质的家装产品和服务,降低交易风险。同时,借助第三方支付系统,比如支付宝作为支付工具,将支付宝所记录的交易质量与诚信体系挂钩,再加上交易评价系统的导入,理论上解决网上交易的风险问题,解决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2.网络数字化平台商业模式的盈利模式

网络数字化平台多品牌、多行业交叉的商业模式的主要盈利模式是销售盈利。就是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在数字化平台的基础上与建材、家居、软装、装修、装饰等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利用平台直接从其厂家采购商品。数字化平台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为企业做宣传推广。消费者选择好自己需要的商品后,通过下订单通知平台,平台再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查,审查通过后通知商家发货。商家每卖出一件商品,就会按事先的约定比例给数字平台一定的返利。如此良性循环,既给企业带来了销售利润,也给数字平台带来销售返利。这种 利模式可以零库存,无需建立物流仓储等设施,便于把握市场,可有效获取用户需求反馈,不依赖中间商,可为用户过滤无用信息,能够有效的推荐优良的产品。

五、关于家装行业未来发展的思考

综上所述,未来的家装行业将会以一种全新的模式和渠道来呈现。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到实体店体验产品,然后在互联网数字平台上或借助移动终端购买商品。同时,消费者沟通、提货或送货以及退换货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也由实体店来承担。互联网数字平台成为“生产兼消费者”模式的实现平台,也是互联网营销和大数据挖掘的平台。因此,对于已经开展或者即将投入到家装网络数字化平台建设的企业来说,改变传统的竞争优势和竞争战略观念势在必行,必须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打破现有的顾客、品牌、产品种类、行业以及部门之间的界限,构建新型的业务体系,形成创新的业务经营模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