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27 21:36:1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优秀幼儿园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文件精神,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现结合泰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作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报对象要求
(一)申报对象须为我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教研室(教师研修中心)、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其中中小学、幼儿园自主聘用的教师,须实行人事并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报。
(二)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35周岁(含)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报人员本人或所带班集体获得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2.四星级普通高中申报人员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
第四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申报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取得合格证。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课程和教育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
第五条 普通话要求
50周岁以下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小学一二年级教师(除语文教师外)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中小学、幼儿园一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凡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须取得全国或省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必须符合省《资格条件》规定要求。
第七条 教师交流(支教)要求
50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有2年以上校际交流工作经历,其中城镇学校4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有2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或任教的经历。普通高中教师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工作经历的优先推荐。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八条 教育工作要求
教育管理工作是指担任班主任或校团委(总支)书记、校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需提供活动方案、教案或讲座稿等原始证明材料)等工作。教师担任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教育管理工作年限。
第九条 循环教学和教学工作量要求
小学教师的循环教学主要指完成低、中、高年级教学;初、高中教师的循环教学主要指完成一至三年级的教学。循环教学的学科科目按照课程计划确定。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第十条 公开课教学要求
校级公开课教学是指在本校范围组织开设的各类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活动,校际公开课教学指在两所学校以上范围组织开设的各类教学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教学活动。申报时须提供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方案、公开课教案以及评课议课记录等详实的佐证材料原件,并经组织单位确认或市(区)以上教科研部门认可。
第十一条 教科研工作要求
1.教科研材料包括论文、专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经验总结、教材、教参、课题研究报告和教改实验报告等材料,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
2.获奖论文必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教研室、教科所、电教馆以及教育学会组织评奖并发文公布的。教科研课题要求为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审批立项的课题。
3.相同内容的论文、教科研课题不重复计算,以发表或获奖级别最高的计算一次。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中的表彰奖励要求
在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方面,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优秀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在教书育人方面,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主要包括突贡专家、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师德模范或十佳青年教师。
第十三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的,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合格学历段学历教育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申报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非学前教育专业,必须接受过市(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性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第十四条 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泰州市教育教学能力笔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审的依据。笔试考核对象包括下列两类人员:
1.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人员;
2.破格晋升人员;
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由各市(区)负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推荐程序要求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单位推荐环节要坚持“四公开”原则,即单位向教师公开上级核准的本单位的岗位指标数,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出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选。对不按程序进行推荐的,将不予接受申报材料或取消评审结果,直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庐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庐阳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者协会及相关学校。
庐阳区第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主席:黄|
副主席:姜鸿杰刘芳王翠英
执行主席:殷硕景董召奎谷云岳彩莲
大赛执行:闫如成邹磊
大赛组织协调:王碧波尹亮鲍妮娜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庐阳区青少年科普协会(区电化教育馆408室)。
二、大赛宗旨: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
三、大赛主题:《节约、创新、发展》,科幻画不单设主题。
四、大赛参加范围:庐阳区范围内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民办机构辅导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优秀论文评比和科学幻想画比赛等。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所有中、小学生。
2)参加发明创造比赛的作品应是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设计、自己制作。评选委员会依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项目。
3)科学论文要求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参加科学讨论会的论文可以是中小学生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完成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评选委员会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论文。
4)创新方案设计的参加者是中学生,它要求青少年运用现有的知识、通过收集和检索获得的信息,经过调查、走访、分析、论证以及研究性学习,对重大现实问题可能设想的解决方案,或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可能实现的新进步、新形态、新形式、新概念、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设计和创作。
5)创新方案设计的参加者是中学生,它要求青少年运用现有的知识、通过收集和检索获得的信息,经过调查、走访、分析、论证以及研究性学习,对重大现实问题可能设想的解决方案,或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可能实现的新进步、新形态、新形式、新概念、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设计和创作。
6)竞赛类作品要求
1、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3年7月1日后完成的。
3、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4、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5、评审标准。作品按照自主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要求。具体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6、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六、活动要求: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实施。要围绕主题,以立足普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实践为原则,广泛开展活动。
七、参赛要求
1、严格规范竞赛工作。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
2、注重能力培养。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索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3、作者人数规定。同一项目(竞赛项目)的作者不得超过两名,否则不予申报,两名作者的项目视为集体项目,集体项目按10%的比例参评。一个项目的辅导老师不得超过两名。获奖项目只表彰第一辅导员。
4、科幻画作品要求
1)作者要求:5—14周岁的少年儿童。
2)作品要求:
①、参评作品要求符合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幻想;
②、参评作品一律在规格为38M×54M纸或其它材料上绘制,不需装裱;
③、作品形式可以是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画种,作品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画类的美术品、工艺品;
④、参评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
⑤、参评作品要注意构想的独特性、新颖性。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评审标准: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统一要求。
5、科技辅导员竞赛要求
1)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3)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4)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5)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八、申报材料:
1、科幻画:科幻画原件、申报表一式2份,一张张贴于作品背面,一张用回形针附在作品上。
2014年9月15日前,科幻画申报材料、汇总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接受申报。作品资料请自行留存,作品不退。
2、学生竞赛项目:作品1份、申报书1份、查新报告1份(同时报电子版,每个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学校+项目名称)。
3、教师竞赛项目:作品1份、申报书1份、查新报告1份(同时报电子版,每个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学校+项目名称)。
4、学生科技实践活动:作品1份、附件1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九、专家评委:为了提高我区青少年科技创新的水平,本届大赛由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和庐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将邀请安徽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在肥科研院所专家和市科协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比赛进行评审。
评委会顾问:黄|(庐阳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姜鸿杰(庐阳区区委常委、科协主席)
刘芳(庐阳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翠英(庐阳区政府副区长)
评委会主席:董召奎(庐阳区科协常务副主席、科技局局长)
殷硕景(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评委会副主席:岳彩莲(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谷云(庐阳区科协委员、科技局副局长)
评审组组长:徐楠桔(省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组织成员之一)
郑军(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室主任兼、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项目负责人)
评审组评委:韩德民(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省动物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
孙怡宁(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合肥市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安徽省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评委)
王刚(合肥市第一中学生物教研组组长、高级教师,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辅导员)
十、作品评审方式:采取专家评委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作品征集对象:庐阳区区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及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所有在校学生。
十二、表彰奖励:区级竞赛根据不同项目设置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社会实践奖,另设优秀辅导奖和优秀组织奖。
十三、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特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社会实践):共100名
2、科技创新一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社会实践):共150名
3、科技创新二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颁发获奖证书
4、科技创新优秀组织奖6名
5、优秀科技辅导员:中、小学10名
十四、活动依据:依据庐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庐阳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本次活动。我们将庐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校的参与率作为对学校科普工作考评重要条件之一。
十五、工作日程安排:
1、筹备:2014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
2、2014年10月15日成立第六届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3、2014年11月18日上报作品;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工作部署,认真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倡导尊重教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xxxxxxx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许若平同志兼任,负责具体工作。
三、评选条件及范围
(一)评选条件
1、坚持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讲政治,讲大局,有开拓创新、团结实干精神。
2、遵纪守法,有师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班子团结,创新务实,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重视教育,尊重老师,尊重人才,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
(二)评选范围
1、“十佳校长”评选范围:我市各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现任校长(园长)。
2、“十佳班主任”评选范围:我市各学校年度内在任的班主任。
3、“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各学校的在岗教师。
4、“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包括教育局各科室的工作人员)。
5、“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我市教育系统各学校、各单位(含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局各科室)。
6、“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我市各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有关人士。
7、“尊师重教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xxx教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评选奖项和名额
1、xxx市“十佳校长”10名。
2、xxx市“十佳班主任”10名。
3、xxx市“优秀教师”50名。
4、xxx市“先进教育工作者”10名。
5、xxx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0个。
(以上奖项,各单位每个奖项推荐一个名额参加评选)
6、xxx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5名。
7、xxx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5名。
(第6、7奖项只限于乡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人士,且每个单位每项推荐一个名额参加评选)
五、表彰方式
在教师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对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一定的奖金。
2011年重庆市教委出台了《关于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首次对普惠性幼儿园有了明确的界定。2012年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坚持以“政府主导、公益普惠、改革创新、高水平普及”为原则,全力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努力加快本区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和公平,保证每个家庭和孩子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基本权利。
一、江津区幼儿园的现状和突出问题
江津区现有各类各级幼儿园366所。其中教育部门办园28所(含小学附设幼儿园),企业单位办园5所,集体办园25所,民办园308所。镇街政府所在地109所,乡村257所。从数据中可以显示出:公办园和社会力量办园比例严重不当。民办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本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教育需求。但也普遍存在硬件条件落后,师资力量、保教水平较低的问题和矛盾。而要解决这些问题民办园必须借着政府积极扶持民办园发展的这股东风,识势踏出幼儿园转型之路,走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就目前情况而言,江津区民办农村普惠性幼儿园突出问题在于一下几点:
(1)班额较大,幼儿人均活动场地较小。
(2)设施设备落后,教玩具缺失。流动资金很少,不可能全部用于教玩具的添置上,并且在购买教玩具方面经验不足,意识不强,不能很合理的购买。
(3)师资力量薄弱,教师流动性大。找老师难,留老师更难,教师流失尤其是优秀教师流失严重。
(4)缺乏专业管理。管理人员少,没有专业、专职管理人员主持管理,存在管理漏洞,在处理问题和处理突发事件上,明显经验不足。
二、重庆市江津区关于发展农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探索和思考
(一)规范管理,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
首先,江津区成立了以教委主要负责人为首的普惠性幼儿园工作认定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度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津教职成幼〔2012〕27号)。对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申报程序、资金下达与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解释。截止2012年春节期间已有167所幼儿园通过认证。其中民办园157所。公办园3所、集体办园6所、企业办园1所。在所有通过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中,位于农村地区的有126所,占总数的7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政府政策对于民办园和农村幼儿园的扶持和关注,也看出江津政府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决心。
(二)加大财政投入,健全拨款机制和资助制度
(1)在《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对普惠性幼儿园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做出明确说明:凡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且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均可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补贴。补助标准为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400元、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每生每年300元、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200元。
(2)2012年,江津区教育委员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出台了《关于申报201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提升奖励的通知》,通知对拟对通过2012年等级幼儿园认定,提升等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三级园(认定为三级园的时间在三年以上)提升为二级园的普惠性幼儿园,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资金0.5万元(只能用于改善设施设备)。二级园(认定为二级园的时间在两年以上)提升为一级园的普惠性幼儿园,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只能用于改善设施设备)。
(3)2012年11月13日,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公开了《江津区普惠性幼儿园教、玩具采购公告》,公告对招标内容、资金来源、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有关规定及联系方式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和要求。
三、整合教育资源,提升师资水平
(1)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稳定民办园师资队伍。首先构建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基地。以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学前教育学院)、江津师范进修学校、重庆工商学校和几江幼儿园的现有资源优势为依托,构建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对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保育人员、转岗的中小学富余教师、新任幼儿教师等实施培训,全面提升幼儿园教育保育人员的工作能力。从2012年起,每年对300名保育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保育工作培训,对300名幼儿教师进行为期7天的幼儿教师培训,对50名园长进行为期7天的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对50名转岗的中小学富余教师、新任幼儿教师进行为期7天的业务培训;此外,每年将对各镇街幼教专干进行为期7天的业务管理和规范办园培训。
(2)整合教育资源,公办、民办协调发展。2013年2月,江津区教委联合江津区财政局开展《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公民办幼儿园“手拉手”助发展活动的通知》(津教发〔2012〕29号)。通过一所公办幼儿园(二级园以上)“手拉手”帮扶一所民办幼儿园,互助发展。公办幼儿园可通过互派师资、干部挂职、教师培训、资源共享、助理管理、结对教研、专业引导等形式帮助民办幼儿迅速提高规范办园和科学保教水平。对于通过公民办幼儿园“手拉手”互助发展活动,使民办幼儿园质量大幅度提升、办学条件极大改善的公办幼儿园予以一次性奖励2万元(只能用于添置教玩具)。
江津区历来重视幼儿教育的发展,上世纪就是年代曾获国家教育授予的“全国幼儿工作先进县”殊荣。截止现在全区幼儿专职教师1557人,保育员973人。全区学前一年入园率96%;学前两年入园率93%;学前三年入园率91%,处于全国领先位置。目前江津区幼儿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是落实国家和市、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协调发展,努力构建“保基本、覆盖广、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体系。
参考文献:
[1]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3年公民办幼儿园“手拉手”互助发展活动的通知[E].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津教发〔2012〕29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E].渝府发.〔2011〕46号
[3]《重庆市江津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E].江津府办发.2005〔2012〕402号
[4]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提升奖励的通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2012-11-14].http://
[5]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江津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E].江津府办发.〔2012〕402号
[6]关于开展2013年度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E].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津教发〔2013〕127号
作者简介:
名校评选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申报学校的预查、资格确认、初评、择优推荐和材料选送等工作(市直学校的预查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名校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二、评选标准
申报学校必须具备衢政发〔20*〕42号文件规定的四项基本条件。评审以各级各类省示范性学校评估标准为主要依据,即高中段学校须达省等级重点高中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须达相应的省示范学校标准,幼儿园须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关标准评定。已经被命名为各类省等级重点高中或示范学校的,以组织评估验收时上级部门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评估时尚未达标项目的达标情况和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未经省等级重点高中评估或各类示范学校(幼儿园)认定的学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为体现“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尊重民意、好中择优”的原则,名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办学历史10年以上,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测中,后20%学生的比例逐年下降。近三年,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德智体美等各项竞赛中至少有获市集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以上的项目。
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平均水平。小学(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专任教师,城区学校达95%以上、农村学校达75%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城市学校达90%以上、农村学校达72%以上。高中段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
4、拥有一定数量的知名教师。普通高中拥有在职全国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市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等5人以上,其它学校3人以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评选范围:
1、在评选活动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违章招生、违规收费,社会反映强烈的;
4、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的。
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第三批*市名校的评选继续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以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申报名校的农村初中,在硬件建设、教科研成果获奖档次、拥有名师数量等方面可适当降低要求,但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鲜明办学特色、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三、准备工作和评选办法
名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申报、县(市、区)推荐和全市联评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重在过程,重在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创优、创特、创新的积极性,重在发挥名校的示范导向作用和品牌效应,重在提升教育的综合实力。
申报学校要在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以争创名校为动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争创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努力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示范性窗口学校。
2、全面回顾学校发展的历史,认真总结近几年来(以近三年为主)学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特别要注意总结办学特色和教育创新方面的经验,对照相应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找出差距,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强化优势,弥补不足,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3、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填写《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见附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正式申报要求(有关申报材料送市名校评选办公室)。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历史沿革和概况,对照相应标准的自查自评情况,近几年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学校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等内容。在“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中,要求陈述申报名校的理由,重点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推进素质教育的举措和成效,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以及在学校管理、事业发展、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较新较突出的成就。农村初中还要着重介绍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名校评选的申报程序和实施办法:
1、资格确认。学校经自查自评后认为符合申报名校基本条件的,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由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预查及初评。预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指导思想是否端正,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陈述的申报理由是否客观真实;学校在当地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得如何等。经县(市、区)初评确认具有申报资格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
2、专家组考评。在接到学校的正式申请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综合、动态的考评。考评的重点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学特色,队伍建设,办学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等内容。在深入考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考评组对学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如实地将考评结果报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
3、社会公认度测评。对县(市、区)推荐的名校候选对象,由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在*教育网上介绍候选学校情况,以投票的方式接受公众测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民意测评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测评结果作为名校评选的参考依据。学校情况简介由各校提供,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
4、组织联评。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推荐、专家组考评、公众测评的基础上,由市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评选出第三批*市名校若干所。
5、社会公示。对通过联评确定的第三批名校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按市政府文件精神,作出相应的处理。
6、命名表彰。第三批“*市名校”由市人民政府命名公布,授予奖牌并予表彰。表彰时间定于2009年教师节。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7月15日前为学校申报,县(市、区)初评、推荐阶段。由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提出申报,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后,由县(市、区)教育局从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并同时上报被推荐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各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2、8月10日前为专家组考评和社会公认度测评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考评,分别写出考评报告,提交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同时通过有关媒体,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3、8月20日前为组织联评、社会公示和结果审定阶段。由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确定第三批名校的初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而后,由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申报学校必须具备衢政发〔20*〕42号文件规定的四项基本条件。评审以各级各类省示范性学校评估标准为主要依据,即高中段学校须达省等级重点高中要求,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须达相应的省示范学校标准,幼儿园须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特殊教育学校参照相关标准评定。已经被命名为各类省等级重点高中或示范学校的,以组织评估验收时上级部门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评估时尚未达标项目的达标情况和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未经省等级重点高中评估或各类示范学校(幼儿园)认定的学校,要认真对照标准,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为体现“坚持标准、注重实绩、尊重民意、好中择优”的原则,名校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办学历史10年以上,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校园文化建设卓有成效。
2、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学科抽测中,后20%学生的比例逐年下降。近三年,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或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德智体美等各项竞赛中至少有获市集体二等奖、个人一等奖以上的项目。
3、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于全市同类学校平均水平。小学(幼儿园)专科学历以上专任教师,城区学校达95%以上、农村学校达75%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城市学校达90%以上、农村学校达72%以上。高中段学校,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研究生课程班结业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达10%以上。
4、拥有一定数量的知名教师。普通高中拥有在职全国优秀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市名师、市名校长、市学科带头人等5人以上,其它学校3人以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评选范围:
1、在评选活动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3、违章招生、违规收费,社会反映强烈的;
4、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的。
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第三批*市名校的评选继续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以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申报名校的农村初中,在硬件建设、教科研成果获奖档次、拥有名师数量等方面可适当降低要求,但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鲜明办学特色、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作为重要条件。
二、评选活动的组织
名校评选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申报学校的预查、资格确认、初评、择优推荐和材料选送等工作(市直学校的预查等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要按市政府的要求,加强对名校评选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质量。
三、准备工作和评选办法
名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申报、县(市、区)推荐和全市联评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工作重在过程,重在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创优、创特、创新的积极性,重在发挥名校的示范导向作用和品牌效应,重在提升教育的综合实力。
申报学校要在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抓住机遇,积极进取,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以争创名校为动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争创活动。通过争创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努力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的示范性窗口学校。
2、全面回顾学校发展的历史,认真总结近几年来(以近三年为主)学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特别要注意总结办学特色和教育创新方面的经验,对照相应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找出差距,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强化优势,弥补不足,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3、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填写《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见附件),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政府提出正式申报要求(有关申报材料送市名校评选办公室)。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历史沿革和概况,对照相应标准的自查自评情况,近几年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学校目标定位和发展规划等内容。在“主要工作和办学实绩”中,要求陈述申报名校的理由,重点介绍学校的办学特色、推进素质教育的举措和成效,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以及在学校管理、事业发展、示范辐射作用等方面较新较突出的成就。农村初中还要着重介绍为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绩。
名校评选的申报程序和实施办法:
1、资格确认。学校经自查自评后认为符合申报名校基本条件的,可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由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预查及初评。预查的主要内容是:学校是否符合申报的基本条件;申报指导思想是否端正,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陈述的申报理由是否客观真实;学校在当地示范辐射作用发挥得如何等。经县(市、区)初评确认具有申报资格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上报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
2、专家组考评。在接到学校的正式申请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全面、综合、动态的考评。考评的重点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办学特色,队伍建设,办学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等内容。在深入考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考评组对学校工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如实地将考评结果报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
3、社会公认度测评。对县(市、区)推荐的名校候选对象,由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在*教育网上介绍候选学校情况,以投票的方式接受公众测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发放民意测评表,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测评结果作为名校评选的参考依据。学校情况简介由各校提供,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
4、组织联评。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推荐、专家组考评、公众测评的基础上,由市名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评选出第三批*市名校若干所。
5、社会公示。对通过联评确定的第三批名校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市教育局组织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按市政府文件精神,作出相应的处理。
6、命名表彰。第三批“*市名校”由市人民政府命名公布,授予奖牌并予表彰。表彰时间定于2009年教师节。
四、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7月15日前为学校申报,县(市、区)初评、推荐阶段。由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向县(市、区)提出申报,经当地县(市、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初评后,由县(市、区)教育局从中择优向市教育局推荐,并同时上报被推荐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第三批*市名校申报表》和学校情况简介。各项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2、8月10日前为专家组考评和社会公认度测评阶段。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考评,分别写出考评报告,提交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同时通过有关媒体,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社会公认度测评,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3、8月20日前为组织联评、社会公示和结果审定阶段。由市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进行联评,确定第三批名校的初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而后,由名校评选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马芸,女,汉族,现为钟祥市文集中学的一名教师。自参加工作以来,在校领导的关怀支持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迅速成长,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申报市优秀共青团员,材料如下:
一、端正思想,提高觉悟
树立起作为共青团员就应起到带头和模范作用,用心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员活动,在活动中学习理论,在活动中实践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严于律己,扬善抑恶、求实创造、与时俱进,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认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组织。认真学习《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也是一个团员应尽的职责。
二、立足岗位,乐于奉献
大学期间我的专业是物理学,毕业后担任初中物理教师,我爱岗敬业,努力进取,争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不平凡的成绩,所带班级中考物理成绩优秀率高于百分之五十。2018年8月,我来到文集中学,由于学校急缺英语教师,在学校领导找到我时,我勇挑重担,担任文集中学七年级一班的英语教师,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踏实努力,不懂就问,积极向老教师请教,在期中考试中所带班级取得了年级第一的好成绩。2018年9月底,原七年级三班的英语老师由于工作调动,无法再担任七年级三班的英语教学工作,虽然压力很大,我毅然担负起了七年级三班的英语教学工作,因为是第一年带英语,工作量增加,课时增加,我自己备课改作业的时间太少,为了干好这份工作,我利用周末时间在家备课查阅资料,遇到不懂得问题,返校及时向老教师请教,再回到班级里讲给我的学生。
三、努力创新,坚持学习
作为一名教师,我明白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在参加工作以来,我认真参与到各种培训学习的活动中,在2018年10月参加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提升工程(2018)”—新任教师学科网络培训被评为优秀学员。在市教育局开展的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的活动中,在教办、校领导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我坚持练习两笔字,学习微课制作、即兴演讲、教案设计、课堂教学。在2018年12月市举行的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获得团体全能一等奖,各单项二等奖的成绩。我知道在个人成长的路上,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会一如既往踏实、努力。
四、积极向上,与人为善
表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90名(名额分配参照各校教师数,本着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静心教书、潜心育人。教学理念先进,在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走在前列。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近年来,担任班主任工作并在班级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没有出现过学生安全事故,班集体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班风正、学风浓。
三、表彰办法
县教育局印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要求
1、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股室负责人组成。
2、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在评选推荐人选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规范程序,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推荐,公正评选,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3、推荐和评选要注重向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注重推荐近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注重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4、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守纪律,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者,不予评选。
5、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教师均不能参评。
6、各学校推荐“优秀教师”对象须填写《推荐评审表》并予以公示。
各单位要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扎实工作,乘势而上,确保全年各项重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教育局将根据节点计划,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附:崇明县教育局*年重点工作和节点计划
1、实施“科教兴县”战略
编写“科教兴县”行动纲要:2月下旬至3月底前期准备工作;4—5月起草;6月征求意见、送审批准。
2、构筑教育人才高地
(1)校长职级制评审工作:一月份全面动员,领取有关申报表格;二月份完成一级及一级以上校长的材料报送及专家评审工作;三月份完成一级及一级以上校长的审核工作,并完成二级及二级以下校长的材料报送及专家评审工作;四月上旬审核委员会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启动校长年薪制试点工作。
(2)人才引进工作:1—3月赴外省市和本市师资专场设摊招聘;4—6月面试;7—9月材料上报,办理商调、报到等手续;11月至年底启动新一轮的人才招聘工作。
(3)师资队伍建设:1—3月“名师论坛”规划阶段;4月选派部分外语骨干教师赴国外专业培训;5月开展“名师论坛”专题活动,评选德育骨干教师;7—8月选派部分外语骨干教师赴国外专业培训,聘请外籍教师来崇培训部分中小学英语教师;10月“名师论坛”专题活动。3月中、下旬开展“热爱本职、安心海岛、奉献崇明教育事业”巡回演讲。3—6月,完成寄宿制高中、崇明二中招聘教师工作。
(4)职改工作:5月高级教师职聘对象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7月中级教师职聘对象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初级教师职务聘任;9月各级各类教师职务结构比例测算;10月高级教师职务批聘对象评审并上报;11—12月中级教师职务批聘对象材料评审。
3、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责任人:黄强执行人:基教科)
(!)“二期课改”工作:3月中旬召开“二期课改”工作会议;10—11月,分别召开中小学实施研究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双语教学现场教学研讨会。
(2)加强教学研究:开展校本研究,聚集课堂教学。3月10日—3月31日组织发动;4月1日—10月31日校级活动;11月1日—12月31日县级活动;2005年1月总结表彰。
(3)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启动“十佳德育干部”、“十佳班主任”“百名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和班主任技能大赛,9月分别进行表彰和经验交流。
(4)切实提高3—6岁幼儿入园率:3月做好《上海市0—3岁幼儿教养方案》的解读工作;4月做好《上海市托幼园所办学等级评估标准》解读;5月组织获2003年终考核优秀奖的单位开展展示活动;上半年召开一次0—3岁婴幼儿启蒙教育现场会。启动幼儿园达标建设工程,3—6岁幼儿入园率达92%。
(5)努力提高小学教学质量:3月下旬召开小班化教育现场研讨会;4月开展新基础教育结题研讨活动;5月召开双语教学工作会议;六月召开二期课改工作推进现场会,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研讨活动。
(6)改善学校周边环境:3月完善工作网络,明确职责、任务、工作目标;4月召开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会议;4—12月分别开展网吧整治活动;4月专项整治校园50米内小摊贩;10举行青保干部培训班。
4、合理调整学校布局
(1)完成村校撤点:2月底完成规划论证;6月底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7月底前完成校舍资源的调整、扩建;8月底初步完成村校撤点工作。
(2)完成“五四”分段:2月完成调查摸底、分析论证工作;6月完成师资调配和设备调拨;8月底完成。
(3)组建“崇明二中”:2月下旬确定办学规模;9月新生入学正常运作。
5、大力发展成职教育
(1)紧缺人才培训:第一季度培训200人;第二季度培训500人;第三季度培训1000人;第四季度培训300人,全年合计培训2000人。
(2)城乡富余劳动力培训:第一季度培训1500人;第二季度培训2500人;第三季度培训3500人;第四季度培训2500人,全年合计培训10000人。
(3)林业培训:第一季度培训150人;第二季度培训250人;第三季度培训350人;第四季度培训250人,全年合计培训1000人。
(4)建立竖河职校教育联合体:3月形成方案;5月完成。
6、推进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
(1)寄宿制高中建设:2月底完成各主体建筑填充墙砌筑;3月初启动体育场地及人工河等附属工程的招投标工作,3月底完成征地吸劳养老对象的安置工作;4月初各项附属工程全面开工;5月底各主体建筑完成安装及粉刷量的50%;6月底完成各主体建筑的粉刷与安装任务;7月底刷好各主体建筑的内外涂料;8月上旬完成“后三通”工程;8月中旬项目全面竣工。
(2)东门中学建设:2月底完成二期各主体工程的安装与粉刷任务;3月底启动体育场地、水电、道路等附属工程,完成征地吸劳养老对象的安置工作;4月底刷好二期各主体工程内外墙涂料;5月底各主体工程全面竣工;6月底曹家河整治工程竣工;7月底项目全面竣工。
(3)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硬件建设方面:2月底完成调查摸底;3月份完成规划论证及计划制定工作;4月份完成校舍修理及设备采购的报批手续;6月底建设工程项目启动;8月底完成修理项目,年底完成设备装配。教育教学方面:3月召开重点建设初中校长会议;5月举行一次加强初中建设现场交流会;10月举行一次加强初中建设现场交流会;11—12月举行一次加强初中建设现场交流会,并对13所学校进行中期检查评估。
7、做好依法治教工作
(1)加强对乡镇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工作:3月完成《目标责任书》的修订和签约工作;7—8月进行中期随访督查;12月进行年终考核评优。
(2)加强审计工作:1—2月做好有关校办企业的经济效益及财务收支审计;3—12月完成40所学校的财务收支审计;做好有关学校领导干部的责任审计;3—4月对有关单位进行专项回访检查。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典型的高素质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努力建设“才正品高人和德美”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掀起人人争做“最美教师”的热潮。
二、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的专任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行政领导)。每校推荐1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周年(即2013年9月前任教)以上;
2.职业道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从未参与有偿家教活动,近三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学年度)师德考核评价需有二次(含)以上为优秀;
3.坚守教学第一线。积极参与一线教学,一直都承担了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周课时工作量达到本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4.教学业务精湛。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优良。讲课条理清晰,语言规范,逻辑性强,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二)业绩条件
1.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科研成果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个人任教以来有两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经验总结)在市级(含)以上获奖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
2.教学业绩突出,成绩显著。个人任教学科质量连续多年在本校同学科中名列前茅,深得学生、家长及同行的认可。近五年来(2013年9月—2018年7月学年度):
(1)个人教育教学业绩综合评价有三个(含)以上为一档;
(2)个人获区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十佳教师”、“十佳班主任”等荣誉不少于二次;
(3)被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含)以上相关部门授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四、评选组织与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区“最美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人事股、办公室、监察室、教研室、教育工会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具体负责“最美教师”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学校提名推荐阶段(2018年7月25日前)。各学校成立推荐领导小组,参照评选条件从本校范围内提名推荐1名教师作为xx区“最美教师”候选人,学校需将拟推荐人的相关信息在校内予以公示(不少于3天)。候选人须填写“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提交参评教师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及教科研获奖证件等材料。
2.组织考核评选阶段(2018年7月26日—8月15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各候选人所在校了解、听取广大教师的意见,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听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的基础上,依据评选条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全区“最美教师”,在“xx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局务会研究同意批准。
3.表彰阶段(2018年9月)。根据评选结果,举办xx区“最美教师”颁奖活动,对获评“最美教师”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义务与待遇
(一)优先从区“最美教师”中推荐人选参加省、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荣誉评选活动。
(二)“最美教师”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三)同等条件下,荣获区“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在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最美教师”要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区教体局组织的培训讲座及送教下乡等活动。
(五)“最美教师”要撰写经验材料进行经验交流。
(六)适时举行“最美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并赴全区各校作事迹报告。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