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8 18:58:2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中东问题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2.体育教师职业倦怠的原因和表现
(1)职业倦怠的含义。
美国是最早研究倦怠的国家,对职业倦怠的研究贡献最大的学者Maslach认为职业倦怠是由三个维度构成的一种心理状态,即情绪衰竭、去个性化和成就感的降低。笔者在对中学体育教师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之后发现他们的职业倦怠是因本职工作长期得不到学校及社会应有的尊重和支持而缺乏成就感进而产生的厌烦冷漠情感及相应的行为表现。
(2)原因和表现。
首先是社会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课改要求对体育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和期望,新的要求和不相符的地位导致体育教师在这种多变的形势下心理压力过大,从而出现职业倦怠现象。其次是工作因素,通过研究表明,教师工作量的多少与职业倦怠密切相关。由于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配备普遍不足加上连续扩招,导致中学体育教师产生了超负荷的工作量,再加上各种晋升职称等硬性指标的压力,导致长期工作过载的他们情绪衰竭。最后是个人因素,中学体育教师的年龄、性别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也与职业倦怠有很大关系,且学历越高的体育教师越容易出现职业倦怠,因此个人的自我调节也很重要,要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平台。在这些因素下,中学体育教师面对职业倦怠会有种种表现,首先是情绪低落,对工作缺乏热情和动力,容易产生急躁情绪,责任心差。其次是成就感降低,由于体育老师较其他老师相比进修和晋升机会较少,因此容易产生消极情趣,对工作敷衍了事。最后是态度冷淡,对上课不积极准备,得过且过,对学生缺乏应有的爱心和责任心。
3.行动研究对体育教师职业倦怠的促进作用
(1)突出行动研究的参与性,提升中学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
笔者认为中学体育教师的职业道德是体育教师在社会公共场所与学校教学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是体育教师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积累起来的行为准则。行动研究要求体育教师参与到研究中并成为研究的主体,通过上课和与学生的互动树立起自主的工作意识,从而进一步唤起并增强体育老师的自信心和自我效能感,不断消除体育教师的职业倦怠,有效提升体育教师的职业信念,将体育的教学工作看成是施展才华的舞台。
(2)突出行动研究的改进性,提升中学体育教师的学习与创新能力。
做好体育教学工作,教师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还要准确地了解和研究学生。要做到这一点,体育老师必须提高自己的认知与学习能力。行动研究来自一定的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和创造性,同时体育老师可以不断改进自身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尝试不同的上课手段和工作方法,提高学习与创新能力。
新课程改革已经好多年了,课堂教学大多数仍停留在传统模式状态,教师仍是课堂教学的统治者,设计了一大筐问题连珠炮式的发问,独揽问的权力,而且力求问题的生成性和有效性,忽略了当时学生想的是什么,有什么问题要提问,即使给学生提问也是“收”得紧、“放”得少,即使想放,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长此以往泯没了学生提问的主动性,致以懒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 最终有损创新能力,给学生的科学素养培养带来折扣。课堂中以主动提出问题进行学习比通过老师提问学生被动回答更有效,因为主动提问实际上就是对学习内容的初步感知和整体把握的过程,当学生发现并提出一个高质量问题时,必然伴随着分析、比较、归纳、演绎推理等思维活动。提出问题是培养科学探究能力的第一个环节,可以说没有问题就没有学习。新课程标准强调“科学课程改革应倡导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教学过程,勇于从不同角度提出问题”。本文以浙教版初中《科学》中生命科学领域作为课堂教学素材就如何让学生主动提出问题浅论一番。
一、利用学生熟悉情景激发主动提问
美国教育家布鲁克认为“最精湛的教育艺术,遵循的最高准则,就是学生自己提出问题”。熟悉的情景,能够使学生思维活跃起来,激发了提问动机。学生会自发地产生“为什么”、“其中蕴涵什么问题”、“怎样设法解决”、“有没有新的问题” 等一连串的问题。如:著名的英国物理学家牛顿看到苹果落地, 这就是发生在身边熟悉的事。提出了苹果为什么会落到地上的问题,经过努力终于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在《近视眼、远视眼的成因》教学中,利用班上有好多患近视同学。进入了熟悉的学习情景:近视眼同学说说当不佩戴近视眼镜看远物体的情况,然后图片展示患近视眼及远视眼所看到的物体和正常人看到的物体进行比较。学生栽入了问题情境,这个情境过程要经历不协调――探思――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协调”是学生生理与心理上的认知矛盾冲突并萌发主动提出问题的灵感。如:我看到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佩戴怎么样眼镜可以矫正?这跟凸透镜成像相似之处在哪里?如此近视下去以后会怎样?……现代教学研究表明:课堂主动提问是教师促进学生思维、评价教学效果、推动学生实现预期目标的基本控制手段。通过探究学习诠释了近视眼、远视眼的成因,也为学生自己上了一堂富有意义的生理健康知识课。
二、驾驭学生所提出的问题教给方法引导主动提问
当学生提出了问题以为自己成功了而不知所提问题的质量,也不知提问题的方法。而问题的质量与方法是主动提问的关键。课堂中教师要依据学生思维发展规律和课堂教学目标驾驭学生所提的问题并作出合理的评价和引导。问题的评价主要看提问题时是否调动已有知识、经验的广度和深度,好的问题往往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具有探究性、科学性。通过师生共同评析引导学生发现自己所提的问题存在哪些问题并教给提问的基本方法与技巧。也正如法国罗曼•罗兰所说的:“一个人只能为别人引路,不能代替别人走路”。经过一番引路与训导高质量的问题就主动地接踵而来。
1.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具探究性时要引导。在学习《走向成熟》时,学生既然提一些五花八门的问题如有些人进入青春期为什么不具有青春期的表现? 男性与女性进入青春期为什么会不一样?还有的问, 人为什么会成熟?……引导学生发现哪个问题可以用生活常识与经验就能解决而不需要进行探究解决的(如肤浅问题“人为什么会成熟”),使学生明确提出问题时首先要琢磨问题的质量与深度并且具有待于大家思考、探索空间的,要体会“难啃的骨头才有嚼头”的道理而再次提问。
2.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具科学性时要引导。在《观察蜗牛》实验中由于学生的错误操作引起提出问题如:探究蜗牛有无听觉时碰触了放蜗牛的玻璃片结果蜗牛有反应了。我的蜗牛为什么与其他的不同它是有听觉的?一同学提问。引来了全班同学诧异的眼光,觉得问的蹊跷。当时教师要驾驭学生的问题并抛给学生讨论,自我发现是否具有科学性。其实该现象是该同学不小心碰触玻璃片时由于蜗牛具有触觉引起,在实验现象中敢于质疑我们要提倡与表扬。但是,为了学习的科学性与真实性要引导学生在正确规范的实验操作下进行科学思考与质疑。从平常中看出异常,从普遍中发现特殊,从课堂内联系课外实践不断地发现问题科学性地主动提出。
三、以自我解决了问题品尝成功的快乐促进主动提问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教育应该使提供的东西,让学生作为一种宝贵的礼物来享受,而不是作为一种艰苦的任务要他负担。”如:学习《植物的呼吸作用》时探究种子的呼吸作用实验必须在课前完成。所以实验过程与现象不能在课内直观展示,课堂上教师只能做到的是验证呼吸作用的产物是二氧化碳。可见要了解植物呼吸作用的有关学习目标只能启迪学生积极提问,把问的权利还给学生:植物没有呼吸系统怎么会呼吸?植物白天和夜晚都会呼吸吗?孤枝败叶能呼吸吗?植物的呼吸作用与人一样吗?等一系列的问题启发诱导性形成概念、实验分析和应用,引导学生参与进来。学生围绕问题不懈地探索、学会求助、学会自我解决。此时教师应走在学生学习的后面,要成为一位顾问、一位欣赏者、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而不是直接拿出答案的人。经过学生互相讨论最后达成自我解决问题共识:只要有活细胞的植物在任何时候任何部位都能进行呼吸作用等学习结论并得到肯定。这时学生品尝了主动提问的甜头和成功自我解决了问题的快乐,在共享快乐中促进了乐于主动提出问题的意愿,体会了学习乐趣,真正把学习当做一种宝贵的礼物来享受而不是艰苦的负担。致使学生质疑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新的提高,变学生“我要学”为“我爱学”提高了认知效率,真正做到了师生共同“减负”。
当前学习方式转变以“不会提问题的学生不是好学生”为改革核心。课堂中学生主动提出问题体现了以人为本、主动探索与思维开放的精神,逐步养成良好的主动学习习惯。浙教版教材的有些标题已经是以问题形式呈现如八下《生物是怎样呼吸的》等。我们有理由改变教学观念,认真领悟《课标》理念,以标题为问题形式呈现为契机继续反思,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培养学生成为爱问会问的创新型人才,让课改后的初中科学课堂教学焕然一新。
参考文献:
[1]《科学》(7~9年级课程标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2。
现代教学中,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正快速向着全方位、多技能型转变。具有高技术含量与尖端应用实效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已成为一所实力型学校教学中的必备所需,多媒体教学系统通过投影仪、电脑、音响等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教学。
这种教学模式产生发展已有十几年了,但在许多情况下.多媒体教学只是一味地由教师向学生灌输知识,不过是展示方式更生动活泼,学生更容易接受,但是学生基本没有什么参与性,互动性非常差,而且容易养成教师对多媒体系统的依赖,不利于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因此,培养学生参与多媒体教学,教与学有机互动将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但是如何培养学生真正参与多媒体教学的互动呢?如何让他们学到的知识更加记忆深刻而鲜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
一、什么是互动?
要在教学实践中真正的做到互动,首先要了解互动的概念。“互动”的概念最早出现在G"H·米德对“符号互动”的阐述中。他认为,.互动是一种基于符号和语言的相互作用过程”,“人类的社会互动就是以有意义的象征符号为基础的行动过程”。“个人通过扮演各种社会角色,通过与他人之间按语言意义符号的相互作用,发展自我意识”。
互动之所以能够发生首先在于互动者具有这种基本的“感受并理解他人角色”的能力,即角色领会—一种视他人态度和意向而行动的能力。角色领会的过程是互动行为发生的基本机制。如果人们没有解读他人姿态,并以这种姿态为基础设身处地理解他人的能力,互动就不可能发生。只有通过理解他人获得对各种姿态进行解释的信息,互动者才可以暗中预演各种行为方案,进而展现出具有合作性和组织性的行为。自我、角色、社会组织在互动论中是非常重要的概念,通过互动,将自我与角色相连、角色与社会组织相连、历史与当下相连。
师生互动是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元素。而师生互动的概念则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泛指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一切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不论这种相互影响是发生在课堂教学之中还是课堂外,都会导致双方心理和行为发生同向或反向变化。狭义的师生互动则仅指在教学中师生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
二、摆脱对多媒体系统的依赖性
作为现代化教学的重要手段—多媒体辅助教学,集图片、声音、动画、视频于一体,具有信息资源丰富,生动、形象、直观性强,课堂气氛活跃,易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等传统教学无法比拟的特点
长期以来,随着多媒体教学的深入广泛应用,许多教师几乎每节课都会用到多媒体来进行知识的教授,但久而久之,就对多媒体系统形成了依赖,黑板几乎都不用,尤其对于文科类教育来讲,很多教师总以为多媒体教学尽是优点,一味地叫好,过分地夸大,强调其好处,甚至形成一种依赖性。因此,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就很容易忽视语言文字这个载体,以简单的听和看来代替内涵丰富的语言文字的表达和交流
笔者认为,多媒体只是一种媒体,它无论何时也只能是教学的辅助手段,如果喧宾夺主,把课堂变成毫无生机的多媒体课堂的话,或为追求时尚,借此来哗众取宠,装点门面,或以此来掩饰自己基本功的不足。
因此,要想让学生真正地参与到教学互动中.就要让教师摆脱对多媒体的依赖性,只是在适当的时候使用多媒体系统进行辅助,做相关演示,不能完全使其替代黑板,替代与学生的交流。教师从备课阶段就要有针对性的制定教学互动内容,而不是只去制作教学课件,一味的通过电脑屏幕来进行填鸭式的教育。
语言文字的地位和作用是任何媒体也无法替代的。教师更要注重跟学生进行语言上的交流,问答形式不要构泥于多媒体课件上的内容,要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扩展性的提问,旁征博引,与台下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交流,让学生多动口、多动脑、多动手,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才能做到让学生学的知识入脑入心,而教师也可以从学生的反馈中获得新的教学灵感,思想碰撞出火花,形成课堂氛围的良好互动循环
三、让学生参与到多媒体教学当中
一般来说,多媒体课件的制作都是由教师本人“大权独揽”,而学生只是被动的去接受一随着技术的普及,不少课件便出现背景、装饰图案五彩缤纷,不少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插图、动画、音响充斥整个课件,刺激了学生的无意注意,学生没有记住内容只记得音乐或图片;对学生来说,如果没有自主学习能力,则跟不上进度,厌倦学习。结果严重地影响学生对课堂知识的注意力,学生表面看似兴趣盎然,课堂看似活跃,但实际上教学的效果甚微。 现代社会随着电脑技术的普及,学生接触电脑的几率越来越高,普通学生对电脑技术的掌握越来越深入,年龄层也越来越低因此,可以根据课堂内容鼓励学生自己动手去制作课件,制作好的课件放到课堂进行叶比,这样既能让学生在制作的过程中,对教学内容进行预先熟悉,又使课堂教授过程更加顺畅,学生也会有更多的思考。使得学生之间互相学习,提高竞争性,激励他们的创造性,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到多媒体教学的互动中来。
另外,也可以在多媒体课件中设计一些环节,让学生亲身参与,亲自上台点击内容,回答问题。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简单的分类设计一些有趣的问题或者游戏,让学生自己点开答案,并在讲台上告之其他同学,这样既增加了教学的趣味性,窝教于乐,又增加了学生学习的积极主动性。
四、通过新技术手段增强多媒体教学的互动性
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给多媒体教学课堂的互动带来了许多解决方案。时下有电子交互白板,Authorwar。等等软硬件都可以从技术层面实现教师在讲台上与台下学生的实时互动。
这里主要来谈谈电子交互白板技术。电子交互白板是一种新的高科技电子教学系统,是当前英国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装备的主流模式。它成为英国推动教学改革的突破口,并取得显著成效。可以预见,交互白板终将替代黑板成为课堂教学的主流技术,成为未来教室设计施工的标准常规,极大地推动学校教学信息化的进程。
交互白板由一块压敏式屏幕和与之连结的计算机和投影仪组成一个聚焦于交互白板的交互课堂。交互白板兼具多媒体教室具有的全部教学功能,同时构建了一个类似于黑板的学习环境,聚焦于交互白板应用语言、文字及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实现学生与媒体资源的互动,并促进师生互动、生生互动。
课堂的本质是交互,全班对话和小组讨论是课堂交互的两种主要形式。从单纯的演示到通过学生与资源的交互促进师生、生生交互,必须对应用的教学资源进行筛选。用于促进课堂对话和交流的教学资源有三个特点,一是互动的、能给学生动手做的,二是根据对话和交流可扩充、变形或重组的;三是具有丰富的、持续的反馈,可以一步步开展对话和交流。比如地理教学中辫认国家地理方位的练习资源,在交互白板上,可呈现不同投影的地图。学生可利用施曳功能把国旗拖到地图相应的位置上,实现了一步步开展对话和交流的情景。
2.注重探究活动的设计,提高知识感知度
自己探究得到的知识更容易内化到原有的知识结构中,为此我们的化学教学应注重学生自主探究活动的设计,或采用演示实验或让学生自己去实验,让学生通过观察直观的反应结果,分析生成物,书写化学方程式,提高对知识的感知度.良好的思维能力对于学习和生活都非常重要,初中时期是学生良好思维能力养成的关键时期.在思维能力中,独立思考能力对于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来讲至关重要.而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只有通过不断的独立思考活动锻炼才能逐步形成,对比性实验本身就是独立思考活动的一种有效形式.所以,在化学教学中应该适时地利用对比性实验引导学生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驱动.例如,蛋白质是人体必需的重要营养成分之一,是构成人体细胞的基础物质.鸡蛋清中含有蛋白质,用鸡蛋清做下面的实验,可以从中了解蛋白质的一些特性.
(2)与国际贸易息息相关。商务英语函电与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等紧密相联,而且在国际贸易活动中的询盘、报盘、还盘、下单、签订合同、货物运输等被广泛地运用。所以一个合格的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应该系统扎实地掌握国际贸易的专业知识。
商务英语函电在外贸活动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近年来,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贸易活动日渐频繁和复杂,外经贸人才实现有效业务沟通的实际能力已成为许多外贸企业考查职员和招聘新人的标准之一。以下笔者结合自身的外贸实践活动对外贸业务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方法作了如下归纳:
(1)外贸业务工作中常存在的问题
1)预算与实际相差较大。做贸易前一定要计算好一切费用,选好贸易术语,最后再签定合同。但如果是刚接触外贸行业,很容易在还没有调查进口商所在地市场的情况下,就先去工厂进货了。如果工厂角色也没有做好预算,草草就签订了合同,那么可能出口商和工厂都会亏损。2)填单信息错误。对于外贸业务新手,刚开始由于没有接触过各种单据,所以在填单据的时候会感觉很麻烦。再加上好多单据也有相同的部分,如果没有掌握各种单据的填写方法,容易在制单中出现疏漏。等得到订单之后,才发现生产单与客户感兴趣的产品订单有出入,达不到客户的要求,量小的话,客户会直接扣款。量大的话,客户会全部将货物退回来。最终由于制单引起的问题,所有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都将由卖方自己承担。3)产品的验货与出货问题。在大货快要完成的时候,有些客户需要验货。有的是验尾期,有的是中期和尾期都要验。验货人员都会很仔细、很专业,任何一个小问题都会挑出来,很多都是大货的时候外贸业务员说的问题他们都还会再犯,以致验货不通过,然后拿回去返工,再申请验货,直到验货通过为止才能出货,但是这期间的时间绝对不能超过出货的时间,所以说有些时候碰到很多在验货时发现的生产问题,验货一直不通过的话也会很棘手,因为到时出货都是问题,出不了货的话,就要被扣款。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法颁布至今,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劳动合同制度中在建立和稳定劳动关系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从而使这一应用最为广泛的合同制度并未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和作用。
本文试结合劳动合同制度在如下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及其引发的问题,对完善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提出本人拙见。
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不足及其在实践中引发的问题
1.没有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我国《劳动法》只在第十六条第二款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是在用人单位方还是在二者双方。义务承担方规定的不明确,使得用单位和劳动者尤其是用人单位缺乏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从而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而我国目前相关法律对于应如何处理从未有过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则缺乏必要规定。
2.对于劳动合同签订程序上的规定缺乏操作性。《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只在内容与原则上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在以下两方面却未做出规定:(1)劳动者进人用人单位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在何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没有规定,就造成了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紧迫感。(2)没有建立起劳动合同的申报制度。没有该制度,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用工状况不了解,也就无法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贯彻状况做出监督和检查。
3.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对于故意拖延或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强制力不足。《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998年劳动部《关于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两则规定具有共同的不足之处:由于法律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何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就无法界定用人单位是否在“故意拖延”。再者是在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如被解除劳动关系,其损失范围在实践中也难以确定,这就使得劳动者难以获得赔偿,从而保障自己合法权益。
由于劳动合同制度在上述几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加之其它因素的作用,从而在实践中形成了大量雇佣而无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私营企业中这种情况尤其突出,即使有合同也多简单,粗糙,不够规范,甚至个别劳动合同条款中还包含了一些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如个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生死合同,即劳动过程中造成的死亡伤害雇主不负任何责任,五花/l门的风险抵押等。即使在国有企业中,也有大量不重视劳动合同的现象存在,有的用人单位至今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期限界满也不签订新的合同,从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有的签订合同之后不执行,只作表面文章,这些都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完善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几点建议
1,应明确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虽然我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但是本人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从劳动关系双方实力对比来看,劳动者处于弱者地位,这本身就是不平等的。而由于我国的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这种强弱的对比则更加明显,并且有不断加强的趋势。如果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加以约束,利益的驱使可能使得某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逃避其应承担的义务,从而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劳动法规的制定其重心应向劳动者方向偏移,只有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者才能无后顾之忧的投人工作,从而为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效益。因此,本人建议在劳动立法中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作为用人单位的义务加以明确规定。
在日常的小学体育教育教学中,学生能有效地通过体育的课堂训练以及课间活动来选择自己喜欢的体育项目,从而有效地坚持下去,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训练的意识,让体育锻炼成为学生的一种兴趣爱好。在体育大课间活动中,学生能有效地进行自己感兴趣的活动,从而培养了学生的团队配合意识,同样,学生能通过体育大课间的锻炼来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强化训练,从而更好地提升学生的体育水平。
2.有利于提升教师水平
在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的过程中,教师能通过对学生体育理论的教学实践,总结出自身教学的不足,并不断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改正,从而更好地提升体育教学的教学水平。除此之外,教师能有效地通过体育大课间活动,来有效地了解每一位学生的优点爱好以及不足,从而更好地为学生制订体育训练计划。
二、体育大课间活动现状
1.没有真正地重视体育大课间活动的运用
在新课程标准中提出健康教学的教育观念,但是小学体育教师并未从传统观念中挣脱出来,教学模式及观念仍然停留在技能教学中,并未做到真正的以人为本,忽视了学生的主导作用。在小学体育大课间活动中,教师往往只注重形式而忽略了体育大课间活动开展的真正意义,因此并没有真正意义上做到将体育大课间落实到体育实践中,从而没有达到体育大课间开展的最终目的。
2.没有真正地同体育教学接轨
小学体育教师大多毕业于体育教育专业,他们接受的教育仅仅是专业的技能教育,而在体育大课间中,教师更多的是向学生阐述体育理论,这便让体育教学明显的程序化,让学生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造成学生思维单纯、想法狭隘、观念顽固,这样的教育是古板无趣的,而体育大课间并没有给予学生足够的场所以及时间进行体育实践,这样,教师在固有教学模式下失去了创新能力,一味地按照旧有经验进行教育教学,这样只会逐渐让学生对体育失去信心。
3.没有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
当前的体育大课间活动中,缺乏相应的切实可行的计划以及方案,教师对教育教学的整体把握不够完善,究其根由就是现如今的教育供求失调造成的,现如今,教师长期以来不注重学生个体差异,不注重学生自身努力,仅仅重视教学结果以及体育成绩,以固定的标准来衡量学生的努力,这样的单一评价体系往往忽视了学生本体,忽略了学生才是学习教学的主体,没有从学生的根本需求出发,而如今也只会让学生对体育学习失去兴趣。旧有的教学理念制约了体育的发展以及进步。
4.没有完善的体育大课间活动设施
随着小学体育新课程标准的确立,学校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在不断地改革,但现如今,小学体育场地无论是修葺还是运动器材的购买或者是体育设施的完善都还需进一步的改善与加强,但,由于各种经费的缺失,场地与器材都无法得到改善,甚至连学生喜欢的运动都无法得到实施,这样严重打击了学生的积极性。
三、体育大课间活动现状的解决对策
1.以学生为本
学生才是教育教学的主体,所以在日常的小学体育教学中应努力发挥学生的求知欲以及学习热情,从根本上将体育课转型为素质教育课程,并且在教学中逐渐偏向于对学生有益的事项的教育,同时重视学生个体上的差异,有效地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激发学生自身发展的主动性。其次,在体育大课间活动内容上应该更加贴近生活,重视学生不同的兴趣爱好。做到兴趣与健康并存的体育教学模式。最后,应该加强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让学生懂得体育锻炼的根本原理,引导学生阅读教材,主动吸收。并且还应遵循新课标要求,加强体育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体育大课间活动,从而达到激发学生兴趣的目的,从根本上改变被动学习的现状。
2.转变体育大课间活动模式
改革便是改变固有思维,发展新思维。首先应该改变教师的教学观念,加强教师对体育大课间活动的认识改革,让教师真正地重视体育大课间活动,在教学中精炼规则、降低学习难度等,同时可以将体育大课间活动内容形象化、生活化以及娱乐化,通过借助其他外部工具来改变固有体育大课间活动模式,并不仅仅是运用寻常的教学方法去教育学生,而是让学生身入其中,乐在其中,让体育大课间活动更加贴近学生,贴近生活。
目前对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理论界可谓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识上的偏差。对此本文本想一一加以评判,因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对有一些似是而非
的,甚至是模糊的认识进行一定意义的探讨,笔者认为是有必要的,因为深化对的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必须是建立在尊重劳动价值理论的原创精神的基础上的。故本文拟在若干问题上与同仁们共同商榷,以求澄清劳动价值理论之内涵。
一、正确认识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方法与适用条件的区别问题
商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有价值,所以分析商品实质上就是分析价值。无论简单商品经济社会还是发达商品经济社会,商品都是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的经济现象,只有从此人手,才能了解价值的内涵,才能进而说明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比较复杂、比较具体的范畴。正如列宁所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的发展,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总和中的、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①“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②然而有的学者却以此为依据提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是:原始的纯粹的实物交换,没有货币居间,更没有资本的余地,除劳动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劳动是简单劳动而不是复杂劳动。在超越了这些条件后,劳动价值论的有效性至少是值得怀疑的。”显然他是把研究劳动价值理论所遵循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认定为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从而混淆了价值产生和发展的条件与价值研究方法这样两个命题。
价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有了商品交换就产生了价值的问题,也就是说价值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相联系的,那么作为价值问题的研究也就会自然遵循这一原则。对此恩格斯曾指出,“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部联系的逻辑研究”。③所以《资本论》第一章所分析的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商品,并不是“在两个原始公社之间的原始物物交换中刚在艰难地发展着的商品”④,而是“充分发达了的商品”⑤,诚然马克思在研究价值形式发展是从原始公社时的物物交换开始的,但这是基于研究方法的要求,即逻辑的展开要求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可是这并不意味劳动价值理论仅仅只适用于研究的起点,恰恰相反,劳动价值理论正是遵循逻辑的展开与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基础上,揭示了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进而深刻地揭示出了社会发展的规律。
总之,劳动价值理论对价值问题的研究是遵循唯物辨证法的基本要求即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逻辑
的展开和历史的发展相一致的要求。而劳动价值理论所揭示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基本规律,只要是处于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价值理论所包含的基本规律就会发生作用。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尚处于初级阶段,商品经济在相当多的地施很不发达,只有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才能促使生产力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并由此带动生产关系向前发展。如果简单的以所谓的现实已经超越了劳动价值理论的适用条件为由而断章取义地曲解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并且认为劳动价值理论过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对于部分学者所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只适用“有条件性”论断,应该说是一个重大误解。
二、正确认识价值的决定和源泉问题
在价值的决定问题上,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最初同这种形式无关。我们从小麦的滋味中尝不出种植小麦的人是俄国的农奴,法国的小农,还是英国的资本家。使用价值虽然是社会需要的对象,因而处在社会联系之中,但是并不反映任何社会生产关系。”⑥可见,作为交换价值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它是有别于商品学研究的使用价值。之所以要研究使用价值是因为它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即政治经济学只是研究产品成为商品的条件下,作为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那么,在交换过程中两种使用价值交换的依据是什么呢?真的如有些学者所讲的是由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者是由所有参与生产使用价值的要素作为依据的吗?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商品本身有多大的使用价值,是不同的两回事。因为:“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咽。它体现两种异质的使用价值背后存在着可以通约的东西,而这种可以通约的东西,绝不能由使用价值来决定。即“这种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⑧。事实上,交换的前提的确是该种商品具有使用价值,这毫无疑问。但前提并不等于依据,交换所依据的东西是抽去了各种具体形式的人类一般劳动。但有学者认为既然是各种要素都参与了价值的创造,但为什么单单只抽象出—个人类一般劳动呢?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难,理解的枢纽就是马克思的劳动二重性,即体现在商品中的的劳动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统一,异质的具体劳动是形成使用价值的要素,同质的抽象劳动是形成价值的实体。其实所谓的异质指的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在质上是不同的;所谓同质指的是形成价值的劳动,在每个商品上是同质的,只是在量上大小不同。那么很自然,交换价值的依据只能是人类劳动一般,只有以此为依据,两种不同的使用价值才具有量的可比性。如果将各种要素也参与到交换价值的比较中,交换势必会陷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劳动和劳动过程是怎么样的循环陷阱中。
而且,马克思指出,“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并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的状
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形成价值。这就是说,要把人类抽象劳动,凝结在一定的物体里面,即一定的对象里,它才形成价值。”⑨由此可见,马克思从来也没有如有些学者所认为的“脱离使用价值抽象地谈论价值”,而是将使用价值和价值统一起来谈论价值的。其实仅仅认识到交换价值的依据是人类劳动一般还不够,因为还并没有认识到价值最本质的内容,马克思是把价值创造的劳动当作社会劳动来看待,把价值当作社会关系来看待,商品和商品相交换,其实质是体现人与人的劳动交换关系,不过在商品社会里,人们交换劳动是通过商品为媒介来表现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以无论从交换价值的依据来看,还是从使用价值的属性与价值的属性是无法替代性上来看,商品的二重性都是存在的,是不能划一的。所以有的学者提出的“交换价值只不过是使用价值的一种延伸和另一种广义的使用价值而已,商品的二重性实质上还是一重性”的认识是极其片面的。
在价值的源泉问题上,特别强调的是价值的源泉和财富的源泉是两个概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生产价值必须以生产出使用价值为前提,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同样也是生产价值的条件,但绝不能混淆生产价值的条件和价值形成的源泉,也不能混淆价值形成的源泉和财富形成的源泉。生产价值的条件和生产使用价值的条件是同一的,但二者的源泉则是不同的,前者的源泉是人类抽象劳动,后者的源泉是劳动和生产资料。这是因为价值所代表的是人类劳动的交换关系,而财富的生产是体现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二者蕴涵着不同的内涵,故不能简单划一。
此外,更加令人担心的是有学者提出,“各种生产要素都有可能充当交换价值的源泉”的论断,其实不过是马克思对此早已进行过严厉批判的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对此马克思指出,资本;土地和劳动这三者“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⑩,就象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这三者之间毫无共同之处一样。其错误之处在于,把各种收入的源泉之间能联系起来的社会生产关系抛掉以后,又把它们还原为互不相关的各种收入的直接源泉,而且上述三种收入,只是一种分配关系,而并非收人的实体本身,至于收入的实体本身是什么?收入本身是无法回答的,因为收入不是与实体本身,要分配,必须以所分配的实体已经存在为前提,那么收人的实体是什么?就是物化的社会劳动。物化的社会劳动由于存在不同的所有权可以转化为不同所有者的收入,但不能把不同的收入转化为实体本身。
三、正确认识价值和价格的关系问题
孟子曰:无恒产者无恒心。这句话现代法律学者大多将其与财产私有联系在一起,认为只有法律将人们所拥有的财产权利进行确认并予以保护,“使得物有其主,并有排除他人对自己财产的侵犯或者夺取,财产所有者才会有信心和动力投入财产创造财富” 。此处的财产体现物权法上,主要是指不动产。不动产对个人而言属于安身立命之本,对社会而言属于社会财富的基础和积淀,对个人及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和交易均以物权登记作为公示方法。我国《物权法》将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进行了分离,即“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但我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登记部门,但法律上并未将不动产公证制度引入物权登记制度中。
一、我国不动产登记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概述
物权登记分为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两种审查方式。实质性审查相较于形式审查的差别在于,是否对引起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其可以有效的证明登记权利与真实权利是否一致,提高物权登记的公信力,稳定社会秩序和保护交易安全。我国《物权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了房产及土地物权登记部门及相关问题,初步建立起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但两部法律均未将公证制度引入登记制度。
(二)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主要缺陷
1.不动产物权登记形式审查模式的弊端
我国不动产登记审查方式属于形式还是实质性审查,学界及实务界的看法均莫衷一是。主要原因是《物权法》第12条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采取窗口审查即根据当事人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只有在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但在实践中看我国不动产登记审查方式为形式审查,因为不动产登记机关若对每一个物权变动都进行实地查看,保证登记簿与实际权利一致,显然不可能。也无疑增加了时间和成本,影响登记的效率,进而影响商品交易的迅捷和流转。因此,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是形式性审查方式,但这样的做法容易产生登记错误,进而降低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影响交易安全。
2.登记错误责任认定及救济机制不完善
《物权法》第21条规定了因登记机构登记错误导致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条规定太笼统,“对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性质、原则、责任范围等均未作明确规定,而且缺乏统一的司法救济制度” 。当事人因善良信赖登记机构公示的错误信息,造成财产损失不可避免,如何救济?现有的救济方式为外乎两种:第一国家赔偿。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但因法律依据、法律程序以及证据运用等缺失,当事人若想胜诉困难极大。第二民事赔偿。因为登记机构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不属于民事主体,因此于法无据。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救济机制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饱受部分学者及实务者非议,并呼吁引入公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
3.物权变动的真空地带
物权变动登记的原则在大陆法系主要有:一是登记对抗主义,二是登记要件主义。登记对抗主义是指物权登记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登记仅是为了对抗第三人。“登记要件主义是指物权登记是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不登记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我国《物权法》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即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相分离,不动产交易合同自债权合同成立时成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成立并生效,只是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那么债权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在不动产物权登记之前存在真空地带。大多持引入公证制度的学者认为,此阶段可以引入公证制度,由公证机构对不动产交易进行实质性的审查,确保物权登记与实际权利相一致,保证交易安全。
二、国外不动产登记中公证制度的立法例考察
(一)德国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公证的规定
作为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德国不动产物权登记采取形式主义的物权立法模式,即物权变动时必须具备有效的债权合同、物权变动合意及登记形式要件。而公证制度贯穿于上述三个阶段,即公证机构发挥着履行实质性审查的关键作用。德国《土地登记条例》规定:“只有通过公开文书或者公开公证文书证明同意登记或者其他用于登记所必须的表示的,才为登记。” 《德国民法典》第3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转让或者受让土地所有权为义务的合同,须经过公证。 公证机构考察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真实有效的物权变动合意,处分人处分的权利与事实是否相符,由公证机构来核实实体法律行为和实体权利的对应性。
(二)法国不动产登记中公证的规定
法国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采取登记对抗主义的立法例,即不动产物权的变动自债权合同成立生效时变动,登记仅产生对抗第三人效力,不登记不影响物权变动的效果。登记机构无权对当事人之间申请登记的行为效力进行审查,只有例外情形时,才可依据相关法律审查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效力。如果物权的变动仅依靠债权行为就可以实现,那么如何保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实际上公证机构早已介入,即《法国民法典》第1582条规定买卖得以公证文书为之,或者以私署文书为之;各地区不动产的买卖、分割、转让、抵押、拍卖等行为必须公证。只有经过公证登记机关才给予公示,公证机构的作用显而易见 ,其构筑了一道防火墙,过滤了不动产交易的风险,保证了登记权利与事实权利一致,确保了交易安全。
德法两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引入公证的主要原因是,公证机构作为非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国家证明权,以其行使公权力调整私权行为并对私权产生准司法效果的特性,契合了不动产物权变动过程中的内在需要。
三、我国不动产登记中引入公证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我国不动产登记中引入公证制度的必要性
1.预防和减少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及不动产交易安全
公证机构行使的证明权属于国家公权力范畴,其以拥有的证明、监督、预防等价值功能调控不动产交易行为,考察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真实的物权变动原因。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引入公证,将会有效防止申请人提供虚假权属证明等虚假材料,欺诈登记机构骗取登记的行为发生,降低错误登记的几率。从而提高登记信息的可靠性,增强公示信息的公信力,保护不动产交易安全。
2.合理分配并强化各方责任,化解登记机关的风险
物权具有绝对排他性的效力,因此物权信息必须以一种可以被外界了解其现状及变动状态的方式,解决信息不对称,使第三人产生物权交易的信赖。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以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这种公示方法使得第三人可以通过外部了解不动产物权的现状,保护善意信赖公示信息而为不动产物权交易的第三人的利益。公证制度介入的价值在于,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交易进行实质性审查,保证公示的权利与事实权利一致。同时,还对当人进行不动产交易起到警示作用,使其对交易行为采取审慎的态度。对登记机构而言,降低了风险,转移了登记机构的赔偿责任负担。同时还可以弥补物权变动规则的不足,填补空白。
(二)我国不动产登记中引入公证制度的可行性
1.德法两国立法例的理论启示
德法两国不动产登记引入公证的立法例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德国的立法模式。德国将不动产交易分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法律赋予公证机构审查债权行为,登记机构审查物权行为。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公证书,否则不予办理。物权行为理论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引入公证程序,并将公证设置为前置程序提供了前提和基础。
2.我国公证制度本身优势契合了不动产登记的内在需求
(1)公证机构依法相对独立,机构设置比较合理。作为公权力社会化的一种表现,公证机构行使的证明权属于国家证明权,属于社会公权力的范畴。但公证机构属于非国家机关,因此,公证机关与行政脱钩,在体制上保证了公证机关免受非法或者不当的行政干预,依法独立行使国家证明权。同时,公证体制本身的发展思路将是公证的社会化,使得公证机构更具鲜明的社会服务性质。
(2)监督机制较为完善,赔偿责任确定。相较于登记体制,我国《公证法》规定的比较完善,在公证的性质、公证业务的管辖、公证范围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的较为完善。既确保了公证行为顺利进行,又使公证得到全方位的监控。有权利必有救济,公证制度相较登记制度在赔偿制度上设置的比较完善。首先,公证法明确规定了公证行为本身具有有责性,即建立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因公证错误造成的当事人的损失,由公证机构或者公证员担任赔偿责任。其次,按照公证法第15条的规定,公证行为参加公证执业责任保险,将执业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最后,公证赔偿后备金等公证补偿制度的设立,为公证执业行为的赔偿责任再加一道防线。上述公证赔偿责任制度将为公证执业责任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使其可以完全承担执业行为的社会法律责任。而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尚未设立比较完善的赔偿制度等,若因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很难得到赔偿。
齿轮传动是现代机械传动中广泛采用的主要运动形式之一。做为最常见的机械传动零件,它优点很多应用广泛。但是,齿轮传动也存在其固有的缺点:不能缓和冲击作用。当制造、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当情况往往会引起较大的振动、噪声,甚至发生断裂等失效故障。产生齿轮失效的原因比较复杂,下面就此进行探讨。
1、齿轮失效的主要形式
1.1 轮齿折断
轮齿受力后,相当于悬臂梁受载,齿根部弯曲应力最大,同时齿根又有较大的应力集中,因此,轮齿弯曲折断一般发生在齿根部分。齿轮传动工作时,轮齿每啮合一次,齿根弯曲应力变化一次。当弯曲应力超过弯曲疲劳极限,轮齿重复受载后,齿根处就会产生疲劳裂纹,并逐渐扩展,致使轮齿折断,这种折断称为疲劳折断。轮齿受到短时意外的严重过载或冲击载荷作用也易造成突然折断,这种折断称为过载折断。
1.2 齿面点蚀
齿面点蚀是一种在轮齿表面上出现麻点的齿面疲劳损伤。齿轮传动工作时,轮齿表面的接触应力呈脉动变化。在接触应力作用下工作一定时间后,靠近节线的齿根表面就会出现若干小裂纹,油渗入裂纹,当裂纹随轮齿啮合而闭合后,封闭在裂纹中的油在压力作用下,产生楔挤作用而使裂纹扩大,最后导致表层小片状剥落而形成麻点状凹坑,称为齿面疲劳点蚀。齿轮发生齿面点蚀后,严重影响传动的工作平稳性并产生振动和噪音,影响传动的正常工作,甚至导致传动的破坏。
1.3 齿面胶合
胶合是比较严重的粘着磨损,在高速重载传动中时,因滑动速度高而产生的瞬时高温会使油膜破裂,造成齿面间的粘焊现象,粘焊处被撕脱后,轮齿表面沿滑动方向均成沟痕,这种胶合称为热胶合。在低速重载传动中,不易形成油膜,摩擦热虽不大,但也可能因重载而出现冷粘着,这种胶合称为冷胶合。热胶合是高速、重载材料传动的主要失效形式。
1.4 齿面磨损
互相啮合的两齿廓表面有相对滑动,在载荷作用下,会引起齿面的磨损。如果磨损的速度符合预定的设计使用期限,则应视为正常磨损。正常磨损的齿面很光亮,没有明显的痕迹。在规定的磨损量界限内,并不影响齿轮的工作能力。但齿面磨损严重后,轮齿将失去正确的齿形,会导致严重的噪音和振动,影响齿轮正常工作,齿厚逐渐减薄,最后导致轮齿因强度不足而折断。
1.5 齿面塑性变形
当齿轮材料较软而载荷及摩擦力又很大时,在啮合过程中,齿面表层材料就会沿着摩擦力的方向产生塑性变形,从而破坏正确齿形。在主动轮齿面节线的两侧,齿顶和齿根的摩擦力方向相背,在节线附近形成凹沟;在从动轮齿节线的两侧,齿顶和齿根摩擦力方向相对,因此在节线附近形成凸脊,齿面塑性流动破坏了正确的渐开线齿廓,导致轮齿从动失效。
2、导致齿轮失效现象的主要诱因分析
(1)制造误差齿轮制造时造成的主要异常有:偏心、齿距偏差和齿形误差等。
所谓偏心,是指齿轮(一般为旋转体)的几何中心和旋转中心不重合。齿距偏差是指齿轮的实际齿距与公称齿距之差;而齿形误差是指渐开线齿廓有误差。
(2)装配不良齿轮装配不当,会造成齿轮的工作性能恶化。例如,在齿宽方向只有一端接触,或者齿轮的直线性偏差等,使齿轮所承受的载荷在齿宽方向不均匀,不能平稳地传递动力。这种情况使齿的局部增加多余的载荷,有可能造成断齿,此现象称为“一端接触”。
3、预防和改进齿轮传动失效的措施探讨
3.1 优化设计
机械齿轮在不加大外形尺寸的条件下,如何提高其强度和寿命是从设计环节预防和改进齿轮传动失效的主要方向。特别是对于承受重载和冲击载荷的机械齿轮,其弯曲极限应力强度和接触耐久性极限强度都必须得到有效提升,这就需要不断优化设计,包括优化选材、优化齿形结构、采用先进加工和处理工艺,这样才能通过表面光洁度、合理的硬度和啮合参数、有效的参数、装配要求等工艺的提升,来实现避免齿轮传动失效的现象。
3.2 合理选材
齿轮材料的选择,要根据强度、韧性和工艺性能要求,综合考虑。对于承受重载和冲击载的齿轮,采用含Ni的以Ni-Cr和Ni-Cr-Mo合金渗碳钢为主的钢材(含Ni量2%-4%);对于负载比较稳定或功率较小、模数较小的齿轮,亦可选用无Ni-Mn钢。同时,应尽量选用冶金质量好的真空脱气精炼钢和电渣重熔合金钢,这种钢材的纯度高,具有较好的致密度,含氧、氮和非金属等杂质极少,塑性和韧性高,减少了机械性能和各向异性,齿轮极限荷可提高15%-20%。
3.3 应用热处理工艺术
传动机械齿轮的承载能力不仅取决于表面硬度,还取决于表层向芯部过渡区的剪切强度的比值。深层渗碳淬火是提高芯部硬度的有效措施,渗碳齿轮经过淬火和回火,不但能硬化表层,还能产生压应力。它可比单纯渗碳齿轮的强度极限应力提高13%以上,寿命可提高1倍。需注意的是,在热处理后,还应进行油浴人工时效处理。
3.4 表面强化处理
对齿面和齿根进行喷丸强化处理,通常是齿轮加工的最后一道工序,可在渗碳淬火或磨齿后进行。严格按照设计的喷丸工艺要求操作,能使齿轮的接触疲劳强度提高30%-50%,使齿根弯曲疲劳强度得到改善能有效地阻止裂纹扩展,使实际载荷比外加载荷小得多。
3.5 正确安装运行
实践表明,齿轮的安装精度对其承载能力、磨损和使用寿命影响很大。无论是新安装、更换或检修安装,都应按照安装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齿轮轴心线的水平度、平行度、中心距、轴承间隙、齿轮侧隙、顶隙、接触区域或轴向窜动量等。
3.6 有效
对于齿轮的磨损失效有着重要的影响,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机械传动齿轮的接触应力通常很高,因此轮齿接触表面材质的局部弹性形变不容忽视,因此,应根据各类工况对齿面强度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通过有效、合理来避免齿轮失效现象的发生。
4、结语
齿轮的失效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在实际工作应具体分析齿轮失效的诱因,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合理加强齿轮加工、使用和维修保养措施,从而有效避免齿轮失效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