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4 05:22:4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试行后续照管工作。根据省、市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搭建市镇两级后续照管工作平台,健全工作网络。围绕人员信息对接、定期跟踪回访、提供帮扶救助和支持社区戒毒康复等四大职能,完善五项制度,强化工作落实。积极探索后续照管对象分类制和跟踪回访协议制,加强社会化协同和专业化投入,确保全市解戒人员当年后续照管率达到80%以上,促进解戒人员戒断率提升。
2.推行视频会见服务。按照上级部署开展视频会见服务,根据省厅即将出台的《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管理规定》,加强管理,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视频会见的人员范围、申请条件、会见流程,多环节、全方位确保视频会见的安全性、高效性、人性化,切实解决家属会见难题,充分体现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的执法理念。
二、注重多方协同,加强人员衔接管理
3.建立衔接前置机制。根据省、市全面推行刑释人员衔接前置制度的要求,借助监地互帮共建机制,加强与监狱方面的沟通协调,在罪犯风险评估、人员释放衔接、回归指导服务、安帮协议签订等方面与监狱加强协同协作,提前与民政、人社、卫生等部门协调落实重点人员临时救助、社会保障、疾病治疗等过渡和衔接措施。
4.强化人员衔接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的意见》,认真落实好“必接必送”要求。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核查对接工作,确保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达、预释放人员衔接回执发送率达100%。推行人员衔接留痕管理和备案制度,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接送、一般帮教对象接送率达70%以上。
三、立足精准帮扶,创新分类管理手段
5.创新分类帮扶模式。结合个人需求、危险程度等因素,推行重点对象分类制,采取“一类一策、一人一案”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差异化、个性化帮扶工作模式。积极探索精准帮扶,坚持因人而异、应时而为,优化跟踪帮教管理机制,完善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和管控体系,加强刑释、解戒人员重点人头个案管理,有效提高工作集约化程度。
6.推行安置帮教协议制。本着依法、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刑释人员的个人申请和需求,实行安置帮教协议制,规范和明晰协议内容及要求,重点为刑释人员提供落户、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服务帮助,特别是解决特困人群的疾病治疗、生活保障、过渡安置等难题,最大程度满足服务管理的个性化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刑释人员释放衔接、跟踪帮教、社会管控等方面的约束激励措施,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7.落实帮扶救助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司通〔2015〕112号),建立健全特困人员帮扶关爱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共同落实帮扶措施。进一步加强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动态排查和跟踪帮扶工作,形成常态化、系统化、长效化帮扶工作机制。适时开展《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四、突出多元参与,完善社会支持系统
8.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参与安置帮教。积极推动安置帮教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以管理层面与服务层面两分开、两结合为原则,对社会组织可参与安置帮教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梳理,制定形成基本项目目录。坚持专业型发展方向、项目化运作推动,采取新组建、新开发两种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引导、培育和扶持力度,年内培育1个可参与或从事安置帮教的社会组织。
9.推动平台载体建设与运行社会化。在突出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和力量,深化“一中心、一基地”建设,努力打造高度融合、一体运作、多方共享的实用型实战化平台。年内市级建立1个自主型阳光安置基地。完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安置帮教(后续照管)的工作机制,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协会和基金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参与面和覆盖面。
五、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工作保障能力
制定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年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等制度,全市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对刑释解教人员建档率达100%。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通报制度、定期核对制度,准确及时地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强化措施促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会精神,狠抓落实,启动了全市65个乡镇司法所信息管理系统,截止目前,共接收3724条信息,核实成功1837条。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籍衔接工作,对市年至年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情况再次排查,排查出刑释解教人员共计2973人,其中刑满释放2438人,解除劳动教养535人;已衔接2762人,帮教2762人,帮教率达到衔接总数的98%,安置2425人,安置率达到衔接总数的98%。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采取“异地托管”等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防帮教脱节和脱管,避免失控。采取不同的帮教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强化重点对象管控,增强工作有效性。
三是形成合力抓推进。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1 与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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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一抓组织保障。各所要及时调整和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建设,发挥其组织、协调、指导作用,落实例会、考评、表彰等各项工作制度;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财政、国资、经贸、商贸、工商、税务、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把安置帮教工作作为一项系统性、社会性、综合性的工程来抓,并明确一名中层干部负责联络。各街道(管理处)也要相应地领设立领导机构及工作站,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设立帮教小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三级四层”工作网络,为全区帮教安置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抓经费保障。帮教安置机构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帮教安置工作,争取得到他们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要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的资金投入,并将帮教安置经费列入专项业务费科目,并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解决过渡性生活费,保障帮教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抓责任保障。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把刑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考核当地综治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全区各级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公安部门要搞好刑解人员的衔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和配合司法、监所等部门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提供就业指导服务;税务、工商等部门对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刑释解人员要继续给予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籍人员要做到应保尽保;经贸和商贸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各相关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关心和支持刑解人员。各街道(管理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要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并将每次定期考核评比的结果与单位评先,个人奖励直接挂钩。要明确规定帮教安置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帮教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包思想教育、包生活着落、包脱贫致富。
二、突出制度建设,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运作能力
一要建立档案制度。每季度要对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清理,对其人数、基本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类归档。并将本辖区5年内回归的刑解人员基本信息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动态帮教档案,做到对刑解人员的住址、家庭状况及表现情况底数清、情况明。
二要建立排查制度。区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街道(管理处)、社区(村)帮教安置组织必须每月对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了解情况,掌握去向,跟踪帮教。
三要建立衔接制度。按照中央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与监狱、劳教单位和看守所联系。各帮教安置办公室就衔接工作要与监狱、劳教等单位,签订衔接工作协议书;区帮安办每委度要与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各街道(管理处)工作站每月要与当地派出所核对刑释解教人员名单。
四要建立台帐制度。2012年市综治委制定了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台帐制度,对区帮教安置工作办公室规定了12项工作台帐;对街道(管理处)帮教安置工作站规定了9项台帐;对社区(村)帮教安置小组规定了6项台帐。各级要按此台帐制度抓好落实。
三、突出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刑解人员的过度性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要实施超前帮教。各级帮安办要与监所签订《联合帮教协议》,把帮教工作做到高墙深院,每年区帮教安置办都要与驻昌1-2个监所帮教座谈会,开展用工招聘、法律、心理咨询等活动。
二是要落实帮教措施。各帮教组织在帮教工作中要继续实行“一帮一”、“多帮一”以及三级帮教措施,实行分类管理,提高帮教安置质量。“三级帮教”即:对表现差、随时可能重新犯罪的实行“一级帮教”,由公安派出所、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重点帮教;对表现一般、思想基本稳定,但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由街道干部会同社区居委会、单位领导、刑解人员家属定期进行“二级帮教”;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经过做思想工作不可能再重新违法犯罪的,由社区居委会干部和帮教人员进行不定期谈话和家访。
三是拓宽安帮渠道。采取的主要就业途径是:一是劳教前有工作单位的说服原单位接收,回原生产岗位或重新安排工作;二是鼓励他们到街道、社区生活服务岗位就业;三是由劳动就业部门或劳务市场介绍就业;四是鼓励自谋职业,在工商部门的支持下摆摊设点;五是生活确有困难,达到低保条件的应办理低保;六是建立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区要建立1-2个安置基地或实体。
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能力。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帮助驻昌监狱、劳教场所和看守所加强服刑、在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区刑解人员帮安办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创办的“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中心,今年拟举办1-2期刑释解教人员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预防其流落社会重新违法犯罪。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20*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明年基层工作思路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照《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司法所全部达标,1-2家达到省“示范司法所”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二、人民调解工作
制定下发《镇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截至5月底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72件,其中在春节期间,我镇成功化解了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人数444人,金额1000多万元,同时参与大东海项目房屋征收纠纷3起,调解率、成功率均为100%,有效地保障了镇的稳定、平安、和谐。3月5日长罗村发生一起交通伤亡事件,及时启动“大联动工作机制”,公安、交警、综治、司法、等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3月26日上午,区法院、司法局到镇调研司法确认工作,目前我镇已办结一起司法确认案件。
三、法律服务工作
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援助进一步向弱势群体延伸,为基层贫弱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如大东海项目征迁过程中,陈某母子在因老人赡养问题发生家庭纠纷,获知情况后,镇村两级联合出动,最终通过司法确认最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目前,全镇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6件。
四、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
年初我镇有安置帮教对象26人,到期解教3人,目前在册23人;社区矫正对象年初7人,到期解矫2人,目前在册5人,到目前为止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司法所于1月30日上午召开第一季度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评议会议,同时分别于2月1日和4月28日对在册矫正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
五、信息化运用工作
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管理系统全面运用,网页信息每天不少于4条,月平均信息量100条,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几个模块的数据及时录入,执行省厅的各项信息化管理制度,按时报送报表、信息,获得区司法局从分肯定。
下半年工作打算:
1、为大东海项目征地拆迁做好服务工作。
2、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完善与区法院诉调对接机制,协助长罗村申报“市级人民调解能手”和“市级标准化示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
3、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工作,矫正对象中秋、“十一”节前走访。
(一)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于4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后各乡镇和部门都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机构,制定完善了普法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为确保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年初,县普法办根据实际需要先后下发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公务员年度学法计划》、《青少年年度学法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农村普法实施方案》等5个单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普法总体规划,制作了《“*”普法依法治县目标责任状》,并与8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书》。为使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评价考核体系,制订下发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和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规范性文件,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狠抓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今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共举办法制讲座2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2人次,乡镇、部门党委(组)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46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120余人次。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各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坚持了“月学一法”的学法制度;狠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3所学校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活动,受教育人数12000余人次,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9场次;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5月,县普法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党校、县商务局联合举办了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共有8家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计34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先后开展了以普法中心户为重点的普法培训,全县共培训中心户1300余人,普法中心户以院落为单位组织普法活动5000余人次,赠送普法教材600本,下发普法资料5000余份,开展法制知识咨询活动20场次。通过送法下乡活动,增进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是以考促学,确保普法落到实处。根据省普法办的安排,于4月份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考试。全县共有79个单位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人数4424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36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125人,事业单位3223人,企业管理人员40人,圆满地完成了考务任务,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民事51件,刑事7件。诉讼23件,非诉讼调解35件,公证法律援助9件,司法鉴定2件,援助对象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22件,农民工3件,残疾人46件,困难群众9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530件,代书15份,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达的半年任务指标。
二是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年初以来与县普法办通力协作,将《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纳入到“*”普法宣传之中,为使社会上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工作,援助中心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今年春节向农民工赠送《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务工读本》共计12000册;“三八”、“六一”、“5.22”助残日与妇联、教育系统、残联分别开展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
三、扎实稳步推进基层工作
(一)夯实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四月初,为强化全县乡镇司法所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恩司基字[*]4号《*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来*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对基层、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
进一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今年,我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其办公条件,为司法所购置增添电脑4台、打印机5台、民调桌椅5套、沙发5套、办公桌4张、办公椅76把等新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顺利通过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验收。4月23日,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一行4人,对翔凤镇司法所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群众评议等方式,翔凤镇司法所的工作和建设得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达到了全省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和标准。
(二)突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迎奥运,创环境”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司法所对各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23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6次,组织中心户长培训8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015件,调解成功980件,成功率为96.5%,其中公民与公民间纠纷839件,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176件。纠纷分类情况:婚姻家庭纠纷270件,邻里纠纷313件,合同纠纷73件,赔偿纠纷53件,劳动纠纷21件,村务管理纠纷10件,土地承包纠纷107件,征地拆迁纠纷35件,计划生育纠纷4件,施工扰民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3件,其他纠纷85件,防止民转刑12件31人,制止群众性械斗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28人,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6次。
(三)采取措施、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原有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名。分散到8个所,平均人员不足2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办公条件简陋,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来*司法局党组决定撤销7个法律服务所,全县合并为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整合后的城区翔凤法律服务所,由原来的2人增加至10人,投入办公经费10万元,购置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新的办公设施,其办公条件大为改观。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42件,其中诉讼案件32件和非诉讼案件10件,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5件。建立常年法律顾问点6家,写作法律文书31份,,开展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4件次,减收费4200元,总计收费55800元,挽回经济损失84.3万元,其中仅百福司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一案,就为其挽回经济30多万元,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
全县共有五类监管对象53名,其中管制1人,缓刑35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剥夺政治权利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10人,侵犯财产性犯罪15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人,贪污贿赂罪9人,其他3人,城镇户口21人,农村户口32人,男性50人,女性3人,全县8个乡镇的矫正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安置帮教
按照“就地化解,妥善安置,给以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哪里来,到哪里去,哪里能消化,就在哪里安置的办法。全县共接待刑释解教人员55人,其中刑释人员50人,解除劳教人员5人。通过对回归人员的安置,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继续对全县*年-*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同时认真做好*年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工作程序,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脱管现象发生,使安置率达到了100%,帮教率达到了100%。
五、认真做好公证、律师及司法鉴定工作
(一)公证工作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证工作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使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件错证,大大提升了公证工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上半年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69件,共接待来信来访150人次。为来凤城市建设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武汉大道二期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在该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确保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武汉大道二期工程顺利施工奠定了基础。
(二)律师工作
按照《州司法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安排,依据省司法厅关于《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和《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三)司法鉴定工作
我县民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来凤唯一的司法鉴定所,于*年12月24日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年4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开展法医司法鉴定服务,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业务。该所现有专职鉴定人员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针对女性鉴定人员的空缺,目前该鉴定所又组织了2名女性医生进行了法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现正在申报执业资质。半年来,司法鉴定所共受理各类案件35件,无一件错鉴,为司法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学习
年初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局干警认真学习“*大”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作风整顿和“一优化、两提高”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机关自身效能建设,使全局干警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认真做好综治工作
根据《来*翔凤镇辖区各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签订的《*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全面推进综治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设置了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和规范的计划生育户外公示栏,半年组织了2次育龄妇女培训学习,群众政策知晓率达l00%。《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育龄妇女信息卡》、《流动人口登记卡》建立规范,按月运转,登记准确率达100%。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通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各司法所开展工作不够平衡;二是机关及部分乡镇司法所人员不够,对开展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八、下半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全局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及活动;
一、政治与思想方面。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安排的关于“三个代表”学习任务,为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干警勤政廉政新形象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人民调解方面。上半年全乡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5件,成功24件。其中乡司法所10件,基层调委会12件,乡调解中心3件。对以上案件,我们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受理率达到100%,调解率100%,成功率达%。由于坚持秉公办事,依法调处,没有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事件。
三、法制宣传方面。
一是乡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全年学法不少于二次,上半年已组织二套班子成员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均有书面记录。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普法学习,除学校组织外,5月25日由乡司法所牵头,县检察院来人为三合中学700余师生举办了学习《宪法修正案》的法制讲座;据不完全统计,由乡党委政府组织已举办大型法制讲座3场(未含职能部门),应到1662人,实到1600人,到课率达%;上半年我们还认真制订了全年普法工作实施计划和“四五”普法工作要点。
四、归正人员工作方面。为认真落实归正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对全乡12个帮教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到目前为止,全乡共有归正人员42人,当年刑释3人,五年内39人,其中比较好的15人,差的7人,其余均为一般。今年重新犯罪1人。以上42人中,在厂矿企业工作的有9人,自谋职业13人,务农20人。
五、“148”工作方面。
上半年共受理来人来访13起(含来电一起),其中损害赔偿4起,经济2起,邻里纠纷2起,交通1起,家庭纠纷2起,婚姻2起。由司法所调处10起,成功9起,其余为基层调委会受理调处,成功率达%。
六、信息工作方面。共提供各类书面信息10余篇。
七、下半年工作初步打算:
①认真落实县局关于抓好三个以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任务。
②组织基层调委会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业务1-2次。
③举办全乡各村企事业单位副职以上干部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大型法制讲座2场,乡机关各职能部门如举办不计在内。
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天湖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们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们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职,做好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校花网*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 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安排1
—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妇女节、“315权益保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校花网*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们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人民调解方面。上半年全乡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25件,成功24件。其中乡司法所10件,基层调委会12件,乡调解中心3件。对以上案件,我们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受理率达到100%,调解率100%,成功率达%。由于坚持秉公办事,依法调处,没有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事件。
三、法制宣传方面。
一是乡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全年学法不少于二次,上半年已组织二套班子成员学习了《宪法修正案》,均有书面记录。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普法学习,除学校组织外,5月25日由乡司法所牵头,县检察院来人为三合中学700余师生举办了学习《宪法修正案》的法制讲座;据不完全统计,由乡党委政府组织已举办大型法制讲座3场(未含职能部门),应到1662人,实到1600人,到课率达%;上半年我们还认真制订了全年普法工作实施计划和“四五”普法工作要点。
四、归正人员工作方面。为认真落实归正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对全乡12个帮教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到目前为止,全乡共有归正人员42人,当年刑释3人,五年内39人,其中比较好的15人,差的7人,其余均为一般。今年重新犯罪1人。以上42人中,在厂矿企业工作的有9人,自谋职业13人,务农20人。
五、“148”工作方面。
上半年共受理来人来访13起(含来电一起),其中损害赔偿4起,经济2起,邻里纠纷2起,交通1起,家庭纠纷2起,婚姻2起。由司法所调处10起,成功9起,其余为基层调委会受理调处,成功率达%。
六、信息工作方面。共提供各类书面信息10余篇。
七、下半年工作初步打算:
①认真落实县局关于抓好三个以上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工作任务。
②组织基层调委会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业务1-2次。
③举办全乡各村企事业单位副职以上干部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等大型法制讲座2场,乡机关各职能部门如举办不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