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7 08:13: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教育理论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长期以来,我国中学语文教育理论研究领域缺乏权威性统一研究机构。作为民间学术团体、中语界唯一的全国性研究机构——全国中语会及地方各级中语会,近些年来由于受诸多社会因素的制约,它在中学语文教育理论研究方面的力度及影响呈弱化趋势。不少基层中语会实际上早已形同虚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室的专业教研人员也往往成年累月地忙于繁杂事务,忙于各类考务而难以专心致力于研究工作。一线教师中的不少人或因学术造诣、理论修养的力不从心,或因条件所限而难以使研究趋向深入。在众多的语文教学专业期刊中,真正能在语文教育理论研究上独树一帜的也屈指可数。于是,中学语文教育理论研究在宏观上呈“散兵游勇”状,在微观上呈“人自为战”状,既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研究导向中心,也没有形成颇具实力的研究阵容,当然也就难以使语文教育理论研究系统化,使之走向整体性与高层次。
2、语文教育理论研究内容(课题)的无序与模糊
就整体看,新时期以来的语文教育研究可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从专家到教师,都想在攻克语文教育这一难题上有所突破,有所建树。但是,如果对近十几年来语文教育理论研究现状作冷静的观察与思考,即可发现,在这理论研究空前活跃的另一面,却又给人以浓重的扑朔迷离之感,面对令人头晕目眩的语文教育思想,一方面是理论研究者各执一辞,认定自己的观念是“五岳独尊”;另一方面是在第一线工作的语文教师多数对此难以接受且深感无所适从。今天强调布鲁姆目标分类教学的着手成春,明天宣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神奇妙用;今天说语文教育要以德育为主,明天称语文教育要以工具性为重;今天说语文教育要限制科学主义,弘扬人文主义,明天讲语文教育要使塑造健康人格与发展语文能力同步。对写作教学有研究的,认定写作是语文教育的第一要素;对阅读教学有探索的,强调阅读能力是语文能力的核心内容。甚至在教材的选文比例问题上,直到今天仍然争执不休。有人坚持当代语文教材要削减文言文分量,有人则认为教材选文要以文言文为主。时至今日,只要认真阅读各类语文报刊的若干文章(其中包括一些专家学者的大作),我们仍然会强烈地感受到各种语文教育观念的无序与模糊。面对这样一种局面,如果有迷惘者站出来,求教于莘莘研究者——语文到底该怎么教?语文教师到底该如何当?那将是怎样一种场面呢?笔者在此绝无非难学术上的百家争鸣之意(笔者也曾涉猎其中)。学术昌明,从来都是有益无害的。只是认为,在这旷日持久、莫衷一是的争鸣之中与争鸣之后,语文教育理论研究界没有一个中心机构来对这些学术性见解进行哪怕是初步的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的筛选和再研究工作,以致使相当一部分语文教师(包括相当一部分研究人员)难以发现这异彩纷呈的各种学术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更难以使这些零散的教育理论观念臻于整饬。结果,它们也就很难对语文教育实践起具体而有效的指导作用,有时甚至会对实践产生误导。我们完全可以静心想一想,长期以来,各类专业报刊上发表的语文教育理论文章怎一个“多”字了得,其中不少文章确有一定的甚至很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价值。然而,遗憾的是,这些文章发表之后,充其量或则由权威报刊转而载之,或则引起部分读者当时情感上的共鸣和认识上的趋同,然而时过境迁之后,就如同天女散花般地烟消云散了。这不能不说是语文教育理论研究的重大损失,这种零散、无序的格局如果得不到改变,损失仍然会继续下去。
3、对语文教育专家教育思想研究的单向性
若干年来,中学语文教育理论研究界对叶圣陶、吕叔湘以及于漪、魏书生等许多专家学者的语文教育思想和语文教学艺术进行了热烈的研究。但时至今日,还仅仅限于对这些专家学者的单(纵)向研究——研究一个个具体对象的语文教育思想或语文教学艺术,却没有对其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综合与提炼。这就出现了一个令人十分遗憾甚至尴尬的现象:尽管中国近现代语文教育史上群星璀璨,但我们却至今没有能够使之融会贯通,使之珠联璧合,进而使之成为建构当代中国语文教育理论体系的基石,成为指导当代中国语文教学实践的指南。这样下去,中学语文教学就永远不会形成合力,也就永远不会有突破性的进展。
4、语文教育理论研究过程中的功利主义倾向
若干年来,语文教育理论如同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研究一样,存在着一种理论功利主义倾向。一方面,某些所谓高层次理论文章并非来自直接或间接的语文教育实践,而是源于某些理论研究者的“纯智力”,往好处说,它们只是一种语文教育理论研究领域的“贵族文化”,是一种堆砌新辞、大而不当的“思辨哲学”;另一方面,有些文章又走向另一极端,它们只是一种夸大的、带有不少主观想象和虚构成份的直接经验或实践过程的描述,缺少(恐怕也无力进行)切中肯綮的理论阐发。这两类文章给人的总体感受是华而不实。许多时候,它既不像作者与整个中语界教师群体的娓娓而谈,也不像作者与语文教师个体的思想(学术)交流,而仿佛是作者旁若无人般的自言自语。这样的文章,或则昙花一现,或则自赏孤芳,实在没有什么研究和实践价值。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恢复发展的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除了我们已经取得了有日共睹的成绩外,我们也大致可以探察到以下儿个存在的问题一是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承载了对职业教育实践的研究、指导、服务、学术交流等诸多使命,惟独没有完全的白我本色,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往往滞留于更新观念的层面,而少于对理论学理的深人探究;二是意识形态—反映论成为当代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主耍的哲学依据,妨碍了职业教育理论的丰富多样和研究方法的多姿多彩,简单化的思维模式也使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在一个狭小话语体系里运行,未能形成自己的话语运作规则和学术建设规范;,是改革开放以后西学强劲东渐,尤其是在上世纪的70年代末至80年代,西方文化思想毫无遮拦地汹涌而人,中国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遭遇强势西方学术时出现失语。恰如东施效擎、邯郸学步,巾国许多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者在高度亢奋地将西方形形的新潮职业教育理论和方法挨个操练一番之后便无计可施了,陷人了进展不理想的境地;四是市场经济浪潮搅扰了人们内心的平静,功利化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建设逐渐增多。针对职业教育理论的困窘,许多可贵的学术洁问、有益的学科研究与理论探索早己在职业教育理论界广泛而深人地展开,人们见仁见智,力图激活职业教育整个学科的生命力。笔者由此提出建构职业教育理论的两大方法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搭建中外职业教育科学结合的理论构架,并能潜沉思虑进一步强化理沦原创意识。
一、夯实职业教育理论的学术根基
教师在对这两个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前,应该在班级上进行集体目标的要求,设置让本班在当月争取到学校“班级流动红旗”的目标。然后,教师再独自对这两名学生说明他们不讲卫生的坏习惯将会导致集体目标的失败,再结合学生自身的想法引导他们设置自己改掉不良习惯的目标,教师负责每天监督他们的进度,并不断的给予提醒。经过全体同学的共同努力,最终集体目标得到了实现,这两个同学也在不知觉中改掉了不良习惯。给学生设置一个个目标,并且教师亲自带领着去实现目标,让学生在前进中改掉不良习惯,可以增加思想教育的有效性。
二、在小学思想教育中应用集体影响来激励学生
现在的小学生对友爱与归属都比较缺乏,学生也非常渴望拥有他们。而思想道德品质较为落后的学生对友爱与归属的需要则更是强烈。每个学生内心都希望能跟同学在一起学习、玩耍,在集体中得到快乐。但是,思想道德品质落后的学生身上绝大部分都有着诸多问题存在,而且学习成绩多数情况都不会很好,这群学生多数情况都是存在于集体之外的“边缘生”。
中国分类号:C40-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560(2003)02-0002-09
值新世纪之际,反思教育理论,洞见教育理论研究的明天,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每一个教育理论工作者都或多或少、或隐或显地思考着教育理论的未来形态及教育理论研究的走向。对世纪的中国教育理论研究会体现出什么样的特征?它应该关注什么?应该朝什么样的方向去努力?下文展示的就是对这些问题的初步思考。
一、走向教育理论自身的批判
着眼于批判,于理论自身的反思与评判中增强理论研究的自我意识和活力。
(一)批判之必要
人们常说,中国正处于一种社会转型期。所谓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社会转变到现代社会。既然转型意味着对传统社会路向的偏离,那么在整个转型的过程中,就应该一刻也不放松对旧有传统的批判。社会转型的过程,也就是文化更新的过程,传统的文化心理、思维定势、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倘若得不到改造,转型的过程便永远不会完成,现代社会也永远不会到来。教育理论研究也是如此。如果不能以一种冷峻的目光审视已有的教育理论研究,正视教育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弊端,那么,教育理论自身就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需要,自身也就少了一份更新的基础,少了重新建构的可能性。
从理论的一般发展逻辑上看,批判也是理论成长的一个重要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比如,没有德国古典哲学自康德以来所倡导的批判精神,哲学本身的发展就会大受制约。这里说的批判精神,就是对过去各个范畴重新衡量和估价,也就是对那些未经追究的范畴进行考核,探讨这些范畴在什么限度内具有价值与效用。批判是不接受未经考察的前提的,它具有反对盲从、反对迷信、提倡独立思考的意义。十七、十八世纪的启蒙学者开启了批判精神的先河,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权威;不管这权威是宗教、自然观、社会还是国家制度,一切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为自己的存在作辩护。这种批判精神给予理论研究以很大影响,催生着新理论的萌生。
教育理论研究少批判之风,少反思之风,已成为大家公认的事实。它既没有文学的唇枪舌剑,也没有哲学的究根追底;既没有科学的反求诸己,也没有文化学、社会学的自我批判。它常常是以一种波澜不惊、四平八稳的形态向前运行的。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点是根本性的,那就是教育自身往往倾向于构成一种保守、封闭的体系,作为以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的教育研究者,也会自觉不自觉地陷入这种保守、封闭的罗网,而无开放的胸怀,也就少自身的深刻反思与探究,拒斥彻底的批判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批判对理论的研究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一是监督,通过透视教育理论研究的运行情况,提示着理论研究依循原有预定的路向前进,使理论发挥其自身应有的功能;二是规范,及时捕捉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使研究过程、研究方式甚至理论成果的表达形式规范化;三是引导,通过对理论研究的评析,辨识研究的未来发展前景及形态,使研究适时转型、变化;四是重构,“不破不立”,批判所担负的并不仅仅是解构的功能,而且也承担着重新去“结构”的角色,正是在批判之中,理论的新形态得以生成。教育理论研究中少了批判,多了“共鸣”;少了彼此间的对立,多了一团和气和自说自话,其后果是许多研究陷于低水平的重复,理论上一片沉寂,缺少新的生长点,同时研究缺少应有的规范。
(二)批判之含义
这里我们要认识到批判绝不仅限于否定、批评,它是与分析、评判、甄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批判既有反思的意味,也有建构的功用。理论在着眼于自身批判的同时,也正是于深刻的自我反思中寻求着建构的路径。就此而言,批判至少意味着下列几个方面:
批判意味着距离:对这样的距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第一,从批判的立场上来看,批判总意味着与批判对象的不一致,如果两者完全趋同了,也就没有了批判存留的必要与可能;第二,从批判所处的角度来看,批判总意味着中立与客观,站在一定的旁观者的角度来分析被批判对象,角色的任意调整,都有可能使批判的立场颠倒或转换。正是由于这种距离,使得批判显得冷峻与不尽“人情”。就拿教育政策的批判来说,它几乎是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关注的领域,在这种批判中,教育研究者既要看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又要清醒地认识到教育政策与教育理论研究之间存在的张力。这种张力既体现了研究者自身的独立性,也体现了教育理论研究的独到价值。换句话说,教育理论研究之所以对教育政策、决策有所助益,正是在于你首先是一个研究者,你的立场、观点、角度是与决策者不同的,你的价值也正体现在这儿。没有认识到这点,你的研究也就在决策者心目中失去了光彩。
批判意味着究本溯源:批判不是在表面上看问题,不是认同和首肯所呈现的种种结论,而是对各种各样的事物做前提上的探寻与思索,分析其前提存在的合理性及依据的确当性。它常常表现出一种穷追不舍的态度与精神,有一种“吹尽黄沙”的执着。正是这种追本溯源,使得研究更具理性,认识日趋合理。
批判意味着重新衡量和估价:批判常是与对历史的反思、对既有事物的重新甄别和评判结合在一起的。它对那些既定的标准进行再审视,为事物的分析提供新的坐标与标尺;为历史的演进进行“盘点”,对历史作出重新的梳理与评定。正是这种重新衡量和估价,使得批判常常与重新的建构结合在一起。正所谓“不破不立”。
批判意味着独立:批判应该有一种不强人从己,也不强己从人的洒脱,它以“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为特征,不盲从,不轻信。以批判为己任的研究者,有时嬉笑怒骂,有时坦诚直言,表现得特立独行。正是这种独立,使得教育理论研究意识到自身的缺陷与不足,注意到自身的运行与发展。
批判意味着质疑和否定:批判既然总是与分析、评判、批评等结盟,也就常表现出对既有结论和认识的质疑与否定。质询某一认识是否合理,重新审视某一结论是否正确,这些最终达成的往往是否定。好在正如霍葆奎教授所言的:“只有一种观点的学术,是窒息了的学术;没有争论的学术,是死亡了的学术。”正是这种质疑和否定,才使得理论繁荣,认识日益趋向于真理。
(三)批判之指向
教育理论研究的批判可以指向许多方面,大凡其中诸多事物,如研究方法、研究现状、研究群体,都可以置于批判的视野中加以审视和打量。这里着重分析对研究前提、概念与命题的批判。之所以对这些内容进行批判,是由教育理论前提的不确定性、概念的歧义性和命题逻辑证明的非终极性等因素所决定的。
在教育学的每一具体理论中,都有其确定的理论前提,但每一前提不仅是解释某种理论的出发点,而且本身也是需要解释的。理论的层次是无限的,不存在确定不变的终极前提。任何理论前提都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它总是依靠某一或某些条件而存在的,因而需要寻根究底的考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教育理论与其前提的关系有着两重性:一方面前提是理论本身的一部分,是理论各环节的出发点;另一方面前提又不完全在教育理论之中;因此,对教育理论前提的批判反思,不能完全在教育学自身内部进行,否则就变成了用教育学自身理论说明前提,即用此前提说明此前提,用此推论说明此推论的循环论证。而就教育学中存在的若干概念、术语来讲,无一没有歧义。因为概念总是从教育实际经验中得出的,在实践领域甚至是理论领域,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具体操作情景来界定概念,选择概念某一方面的含义。这种以多样性为前提所进行的选择,就造成了教育上的概念、术语的多样的可能性。①此外,以概念为基础的命题的逻辑说明,也不存在同一的、终极的层次。在每一命题的逻辑论证中,每一说明层次当中都含有一个自身尚待说明的问题。教育理论自身的这些特征,要求在教育学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地向理论的根本点发问,在宏观的理论背景下对它进行哲学层次上的批判反思。
对教育理论中的理论前提、概念术语、命题所作的反思,是在四个依次展开的层面上展开的:一是对规范性的批判反思;二是对合规则性的批判反思;三是对真实性、可行性或者说合理性的批判反思;四是对有效性的批判反思。
第一种反思是考察、追究概念、术语、命题等“是什么”与“不是什么”,“在多大程度上是与不是”以及“针对什么或相对什么而言”等等,也就是要追究、考察规范和标准。
第二种反思是在确定是什么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判定它们是否合乎逻辑等方面的规则。合乎规则的思维,是产生和形成正确命题、概念的条件之一。对于判定理论观念来说,合规则性是从形式上进行的判定,或者说只是形式上的要求。只有这些尚且不够,因为符合规则的思维也只是一种可能的思维,其真实性、可行性即合理性还需要从事实方面去追究。这就需要第三种反思──考察分析它在实践上真实程度如何,在什么情况下才会真的这样;它是否可行,可行与不可行的条件和根据怎么样。由于“真实”就是能被实际从事的相应活动所实际地把握,“可行”就是能成为实际进行的活动,因此,真实性是可行性的前提,可行性是真实性的验证。
第四种对有效性的反思,就是考察、追究其“作用”、“影响”、“价值”或“意义”,分析其预期效果、潜在意义,质询如果这种思想观念成立且可行,意味着什么,会引起什么后果,产生什么连锁反应。
一般来说,对于教育学中的任何命题、概念等,都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进行反思。例如,对“课程是学生在学校情境中获得的全部经验”这一命题,就可以首先弄清什么是“经验”,什么是“学校情境”等;把“课程”归属于“经验”在逻辑上是否相悖;这种课程界说在实际中能否把握,运用它可否分析学校中的有关现象;它与教育学中其它相关概念关系如何;它在整个教育理论中居何地位,有何作用及意义等。
应该指出,在批判中既要反思旧的观念和做法,对研究传统进行梳理,同样也需要甄别新的认识和行为。新的并不见得是对的、好的,旧的也并不意味着就是落后的、不好的。任何一种新思想、新潮流,不论是好是坏,在尚未深入研究前,不少人就一窝蜂地赶时髦。推其学理上的原因,主要就是庸俗的进化观给中国思想界和教育界带来的消极影响,以及受其支配的“新”与“旧”的观念,总是觉得“新的总比旧的好”,“越彻底越好”这样一来,谈论旧的就被视为保守,批评新的就被视为顽固。
二、走向丰富的教育实践
着眼于中国丰富的教育实践,于理论与实践的两相融合中寻求教育理论的生长点。
(一)理论需要借助于实践才能得到发展
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关系,是教育理论界一直论争不下的一个命题。理论与实践的对立是理论与实践关系中的题中应有之意,例如,理论的基本属性之一就是理性,而实践的基本属性之一就是感性。理性与感性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前者能透过事物的现象而深入本质,后者则囿于现象世界,囿于直观世界。任何事物、任何实践活动都有其具体的表现形态或形式,它们与事物内在的本质并不是等同的,马克思也曾针对这一问题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但理论毕竟需要直面实践,在实践中体现自身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理论归根结底是来于实践,又归根结底是要指导实践的。这句话也可以这样理解,理论是需要以实践为土壤的,正如迪尔登在《教育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中所讲的:“教育理论是一种独特努力的产物,这种努力是要去获得教育实践的理智而深沉的理解;这种理解涉及到的方方面面,既有课程的,也有制度的;既有经验的,也有评价的。但是实践并不一定借助于理论来进行。赖尔在《心的概念》中指出,从历史的观点看,实践先于理论;即便是在今天,也有很多没有理论体系指导的理智的实践。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教育理论发展的必由之路。
(二)教育理论的性质决定了实践视野的重要
教育学从根本上讲,是应用的学问。
理论有两种基本的指向,一是解释或预测,二是规定或建议人们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与这两种指向相对应,可以将理论分成解释理论和实用(应用)理论。解释理论告诉人们世界是什么,实用理论则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也就是说,实用理论是关于如何进行改进的建议或规定,其主要功能在于指导实践。从教育理论的功能来看,教育理论主要在于指导教育实践,在于对教育实践提出处方或建议,因而主要归属为实用理论。当然这一结论并不排除教育理论中有解释理论的因素,但这些因素主要是从其他学科引进的,是给定的。比如说,在关于教育与人的发展理论中,儿童身心发展阶段的划分是从生理学和心理学中引进的。教育学意义上的理论,则是针对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规定人们应该做什么和建议人们怎么做。
(三)教育理论总体上是落后于教育实践的
表现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不能对教育实践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实践工作者大多是借助于自身的经验而不是理论来观照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形成自身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参照体系。迄今为止,教育理论工作者对包括课堂教学在内的学校教育活动等缺乏基本的了解,更缺乏深入的探究与说明,以至于支配教师实践行为的不是理论,而是积习已久的教育上的惯。
第二,不能对教育实践的发展作出预测与评判。描述、解释、评判、预测,是任何一种理论对相应的实践行为应该发挥的四种作用,也是理论功能的有效体现方式。从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状况来看,教育理论由于自身解释功能的降低以及对实践行为的“规避”,使得
自身无法对实践的发展趋势作出预测,对实践的评判也常常显得缺乏应有的针对性。
第三,用超乎教育现象的理想化认识来指导实践。由于这种理想是在摆脱对教育现实的真切感受的状态下提出的,因而指导意义有限。这样还会产生的一个副产品是,久而久之,实践界会对理论生厌,说不定哪天还会“揭竿而起”。教育学不是玄学,不是闭门造车的学问,这点是每个教育理论工作者都应该记取的。
第四,用简单化了的推论来认识、界定复杂的教育实践。教育实践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行为,在它的内部所构成的错综复杂的各种各样的关系,在它的外部所形成的方方面面彼此羁绊的联系,是简单的眼光所无法打量与把握的。到目前为止,我们似乎对教育内部的复杂系统知之甚少,研究者大多是用从理论到理论的推论和演绎在认识着教育,为实践工作者提供着这样或那样的学问。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在于隔绝已久的理论与实践的壁垒。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体现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和话语方式,因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应该以“对话”作为沟通性前提方式。对话的目的是增进两个群体的相互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结成研究共同体,共同面对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形形问题。
(四)教育理论要敢于直面实践,形成多样化的理论形态
虽然有人指出:“什么样的理论能够向教育实践提供最多的帮助,这是一个真问题;而教育理论是否能够提供帮助,这只是个假问题。”但是,的确存在着一些对实践缺乏效用、缺乏指导意义的教育理论。而要改变这种状况,一个相对说来得当的选择,就是教育理论要敢于直面实践。
其一,把握实践问题,分析实践问题。实践是活生生地存在着的,它的生机活力和多样态的存在方式,使得它与抽象的理论形成鲜明的对比。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如果理论是停滞不前的,缺乏自我更新的机制与活力的,那么,
它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就会越来越大,也就越来越无法适应实践的挑战与要求。理论的抽象与一般意义,不应成为远离实践的借口,只有在分析实践中存在的多种多样问题的过程中,理论才能“活化”,从静态的语言表述转化为动态的生成。
其二,转变研究方式,实施“田野作业”。时下教育理论研究有一种趋向,那就是尚清谈,尚书斋式研究。这种研究方式无疑有着一定的效用,能够在理论形态和思维深处澄清一些问题,但是,若大多数理论工作者均以此为业,以此为乐,终其一生都是在与书本打交道,那么,研究的结论要指向实践就有了一定的难度,解决实践问题就成了一句空话。“到现场去”,感受现场,体验课堂,体会学校的实际生活,通过定性的或定量的研究方法,汇总、提升实践形态中的各种资料,大概才不至于使理论工作者一味地陷于“无现场”的玄思状态。
其三,解构研究话语,形成新话语方式。许多理论工作者不愿深入课堂,深入学校,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在他们看来,实践工作者不理解他们的理论,“层次”太低。这种想法如果换一个角度来分析,也许就会得出另外一个不同的结论:理论工作者尚没有找到一个与实践工作者对话的机制,他们是使用一种与实践工作者不同的话语方式在交流与活动着,从而在某些情况下,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的沟通就成了“鸡同鸭讲”、自说自话的游戏。实际上,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在其职业生活中,由于成长经历以及生活环境不同,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文化,这两种文化的沟通与对话是教育自身发展所必需的途径。从教育理论工作者的角度讲,以批判的姿态分析自身的观念、偏见、行为以及话语方式,是理论研究本身应有的使命与责任。
其四,与中小学教师合作,构成研究共同体。直面实践有着多种多样的方式,如理论工作者将自身的理论应用到实践当中去,验证自身的理论;如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一道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进而共同合作去解决问题。无论何种方式,理论工作者都应以一种合作者而不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指导者的角色出现,他应注意倾听中小学教师的意见与建议,与他们共同分析所面临的困境,寻找解决困境的方式与方法。这种研究共同体不仅给理论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提供着一些新的信息和经历,而且为他们提供着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中,实践问题在得到解释、解决,理论问题在得到生成、提升。
卡尔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原理》中谈到:“显然,教育实践并不是能够按一种完全无思维的或机械的方式完成的机器人式的行为。相反,教育实践是一种有意识地作出的有目的的活动,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活动常常只能根据缄默的、最多只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阐述的思维图式来理解,实践者用这种思维图式来认识他们的经验。……从事教育实践总是必须先有一种理论图式,这种理论图式同时又是构成这种实践的要素和理解其他人的教育实践的手段。”实践的丰富多样性,同样需要理论的丰富多样。我们期待着这种理论多样性的到来!
三、走向多维度的综合
着眼于综合,于分析的基础上探寻综合这一教育理论发展的机制。
(一)综合是教育的总体特征
任何一个现象或事物,都有其不同的活动方式和特性,也正是由于这些千姿百态的活动方式和特性的存在,世界才显得丰富多彩。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除了具备一般的社会活动的特征之外,还有着自身的一些独到的表现样式,构成自身独特的特征。
其一,教育是一种多维度的活动。从时间维度来讲,它是在过去、现在、未来这样三个时间点上构建一个连续体,试图让过去在今天能够得以延续,让今天成为未来发展的基础,让未来有过去和今天的烙印;从空间维度来讲,它是在社区、国家、世界这样三个范围大小不一的空间上构建一座桥梁,试图让受教育者认识到自身的位置,认识到三者间的有机构成等;从个人成长发展来看,横向上涉及人生活空间、生存方式和生活形态的各个方面,纵向上与人的成长发展史和未来发展密切相关。
其二,教育是一种多种因素构成的结构性活动。在教育活动中,涉及的因素众多,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方法、教育组织形式、教育环境等无不在其中占据着一席之地,它们不是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存在于教育活动中,而是常常构成这样或那样的结构性联系,呈现出这样或那样的联结方式。因而,单因素地看待问题,分析教育中的种种现象。常常会失却它的整体性,从而使得对其的分析处于一种“失真”的境地。
其三,教育是一种富有情境化、个性化色彩的活动。教育与其他活动方式的一个最大的区别,是教育自身的情境化。它几乎没有一个恒定的表现方式,在此时此地适用的行为,在彼时彼地就不见得适用;事先精心策划的行为,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并不见得能够“畅通无阻”。对这样一种活动的分析与研究,需要从具体的情境出发,着眼于特殊的场景,从整体上进行探讨。
其四,教育是一种动态发展、生成的活动。它在变化中逐渐生成,需要根据教育演进历程加以调整,是以事物间的不断转化为典型体现方式的,“这里不仅有形态的、结构的转化,而且有物质与精神间、不同主体间、实践阶段与水平间、人所在的外部世界与内部世界、社会与个体间等多方面、多形态、多时态、多事态、多主体的多重多次转化。”
凡此种种,都显示出教育本身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对这样一个事物,不能沿着把局部要素从整体中孤立出来,研究其性质,再把它们“相加”,得出对整体的认识这样的道路前进。对复杂的事物,不能通过将其还原为简单事物的方法来认识,而是应该研究复杂事物本身,在整体的关联中认识教育。
(二)综合的种类
综合的种类多种多样,这里仅从实践与理论形态的典型体现样式──学科的角度加以粗略地介绍和分析。
1.实践样式的综合。
在当今的中小学教育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形形的教育教学模式与做法。对这些模式与做法,教育理论界长期的态度是或不理不睬,或冷嘲热讽,极少投入理论热情对其进行认真的分析与探讨。这样一来,一些教育教学实践中出现的新行为,就处于一种放任自流、听之任之的状态;没有了理论工作者的分析与探讨,这些行为常常显得表面与感性,不能很好地提升出来,成为一种“有根有据”的东西。大概也正是由于这种状况的存在,在教育界存在着这样一个怪诞的现象:一方面是实践中一些新样式在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中有着较大的市场,深深影响着广大教师的实践行为;另一方面是这些样式没有理论舞台,甚至在理论工作者看来是一种不值得分析与探讨的行为。实践中的“热火朝天”与理论界的“隔岸观火”形成鲜明的对比。
的确,就实践本身来说,势必会出现一些新的表现样式,尤其在社会变革、教育转型的今天。但是,由于实践工作者自身的局限,这些样式难免会流于感性与直观,借助于感性的、缺少理论支撑的手段来传播。如果理论工作者能够与实践工作者结成研究共同体,两者以一种互补的姿态进行对话与交往,提升出来的经验与做法或许会更具说服力与实践意义。布鲁纳并不是一个实践工作者,但他对20世纪60-70年代美国理科教学中的发现学习进行的概括,使得发现学习摆脱了一般的现象层面,成为一个为世界范围教育工作者共享的行为样式;布卢姆的掌握学习,前西德根舍因的范例教学等无一不是如此。然而,在世界范围内,几乎很少有纯粹的实践工作者行为为后人所采纳。
中国丰富的教育实践需要理论工作者的综合,实践工作者因视野所限不能去做的事情,恰恰给理论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教育实践中出现的形形的模式与做法,也需要综合评判。
2.学科间的综合。
我国的教育学大体走过了大教育学──分化的教育学──大教育学──分化的教育学这样一个历程,也就是从刚传人的大教育学形态,到20年代以后教育学一分为多;从1949年重新采用教育学形态,再到70年代末以后大教育学瓦解,成为众多不同的形态。时至今日,教育理论的分化已为既定事实,先前的教育理论已分化为课程论、教学论、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教育政治学、教育经济学、教育管理学等几十门不同的学科。这正如日本《教育大事典》中有关“教育学”的条目所讲的:“现在有关教育学的研究已分得很细,所以进行笼统的教育学研究的学者已经很少。如果说到某人在进行教育学的研究,就必须问一问他是在研究教育学的哪个专业领域或哪个更加细小的分支。但……非常专门化了的研究恐怕也要犯视野狭小的毛病。为此,有必要对教育学的专业分化有个整体观,对诸多专业领域作综合治理。”教育理论的这种分化,是一种必然的趋势。教育理论分化了,先前的一些整体性的研究内容被各个分支学科“蚕食”了,这是不是如同剥笋一样,剥到最后,教育学自身也不存在了呢?并非如此。任何一门科学,其发展既离不开分析,也离不开综合。分析在思维中把事物加以分解,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组成部分;综合则是把事物的各个部分联结为一体。分析与综合是同一方法中不可分割的环节,两者是统一在一起的。对此。恩格斯曾有这样的论述:分析与综合“是必然地相互联系着的。不应当牺牲一个而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
遗憾的是,我们的教育理论研究并未能与分支学科的发展同步,未能及时汇综有关学科的研究成果,通过进一步抽象,为教育理论研究提供新的范畴与命题,或为已有的范畴与命题提供新的依据,这恐怕也是众多的教育学书籍“千人一面”、“众口一词”的根源所在。这并不意味着不能对教育学的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而是反映出一些教育学研究者把教育学这门学科看得太简单了,他们从功利的目的出发剪贴教育学,不仅无益于教育学的建设,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为教育学掘墓。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综合是必要的,没有了综合,作为教育学基础学科的教育学就不存在,分支学科的发展各自提出自己的研究规范和概念体系,也就失去了分支学科间相互对话、吸取的根基,这些学科也就不成其为教育学的分支学科了。其次我们还应认识到,综合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付出的辛劳甚至要较分析为多,因为它要求研究者在占有众多分支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提炼,抽象出共同性、普遍性的东西来。没有对分支学科的熟话以及分支学科间联系的洞察,综合就难以进行。
在这里,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综合是教育理论研究的主要方式,它要求教育理论工作者至少要具备这样一些本领:第一,对教育自身要有深刻的体验和认识;第二,注意从其他学科中吸取营养,不要漠视其他学科的成果;第三,要在前两者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做到学科领域间的融汇贯通。对学科间的汇总,非不能也,是难为也。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教育理论研究是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领域,它比其他学科领域对研究者的素质要求更高。
在21世纪,可以预期,中国教育理论研究除了上述发展走向外,还会存在其他走向,如走向教育自身独有的领域,即教育理论研究不在教育的兜圈子,直指教育自身的问题;不停留在“抄”与“搬”的水平上,构建起自身的理论体系;不附庸于社会意识形态,走向理论的自立等。这里限于篇幅,恕不—一介绍。重新审视中国教育理论研究的总体状况,在正确把握发展走向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多方面的研究实践,相信会使中国教育理论日益成熟并走向真正的繁荣!
注释:
①[美]爱因斯坦著,许基民译。在谈到概念的确定时,爱因斯坦曾指出:“一切概念;甚至那些最接近经验的概念,从逻辑观点来看,完全和因果性概念一样,都是一些自由选择的约定。”爱因斯坦文集[M].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
②人类学提出的大传统与小传统的概念,有助于加强我们对研究传统的认识。所谓大传统,指的是上层士绅、知识分子所代表的文化,大体相当于“五四”时期所说的贵族文化,这多半是经由思想家或宗教家反省深思所产生的精英文化,英文为refinedculture。与此相对应的所谓小传统,则是指一般社会大众,特别是乡民或俗民所代表的生活文化,大体相当于“五四”时期所说的平民文化。大传统与小传统也可称之为高文化与低文化(hingandlowculture),接近于我们所说的雅文化和俗文化,或者高雅文化与大众文化。这两种传统运行轨迹不同,表现样式不同,实际的内涵也有着不小的差距。一般说来,大传统常常是以小传统为媒介传播到民间的,因此,它就不可能完全保留其本来面目,而是经过了民间的筛选和转述。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有取舍,也有引申、修订、加工甚至再创造。反思大传统,甄别小传统,探讨大小传统如何转化、运作、相互关联,也应成为批判的主要内容。
③具体内容可参见:郑金洲.教育理论研究的缺失──世纪之交中国教育理论的反思[N].上海:教育发展研究,1999(10)。
参考文献
[1][德]霍埃著,兰金仁译,批评的循环[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2]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3][英]迪尔登著,唐莹等译,教育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瞿葆奎主编,瞿葆奎、沈剑平选编,教育学文集、教育与教育学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4]沈剑平,论教育理论的结构,瞿葆奎主编,元教育学研究[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
[5][英]迪尔登著,唐莹等译,教育领域中的理论与实践,翟葆奎主编,瞿葆奎、沈剑平选编,教育学文集?教育与教育学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6][英]卡尔著,郭元祥等译,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的原理,瞿葆奎主编,瞿葆奎、沈剑平选编,教育学文集教育与教育学卷[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学前教育理论的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三方面:主体、客体以及主体作用于客体的方式方法与手段。主体指的是那些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而处于学前教育年龄阶段的适龄学童,自不必说,甚至连学前教育的规律都可称之为客体。那研究最多的当属主体作用于客体的方式方法手段了。在何时何地设计什么课程,才能更好的作用于客体,取得更加显著的效果,让客体更好的成长呢?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于慧慧、王中华以宏观的大视角解读了国内学前教育理论中的具体内容,坚持科学发展观,注意均衡发展,恰当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充分利用和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是实现国内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3]。而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杨宁的《儿童早期发展与教育中的动作和运动问题—四论进化、发展和儿童早期教育》与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张往颖、张世锋的《英国开展儿童户外游戏的理论与实践》两文中,则是以微观的小视角具体分析了国内学前教育理论中对儿童教育的内容,杨宁认为儿童早期的动作发展不仅是其智力发展的重要指标,更是发展的普遍特征;除了对主体对客体的作用方式方法的研究外,也有研究学前教育理论中客体的文章,例如西南大学教育学院的张利洪、李静在探讨了学前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要回答学前教育学研究什么的问题。学前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界定经历了“规律说—现象说—现象及规律说—综合说”的转变过程。他们认为从科学哲学、教育学与学前教育学的关系来看,把学前教育问题定为学前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是比较适宜的。
1.2国内学前教育理论价值取向研究
所谓价值取向,是每一个主体对一件事物的带有主观色彩的判断,在学前教育理论上各位学者也是如此。有学者认为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基础,有其独立存在的必然性,这一必然性源自学前教育的独立价值,即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系统中不依附于其他层次和类型的教育而独立存在的价值。田涛与吴定初指出,国内当前学前教育实践中存在若干独立价值失落的现象,如超前的教育与强化训练,误读了基础,因而必须加强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也必须强化学前教育政策与制度的保障,来促使其独立价值的回归。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学院的朱家雄则更加准确的指出自己在学前教育理论中的价值取向,认为当前国内的学前教育应该由科学主义走向生态,科学主义取向的儿童发展理论是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基础,但如果陷于对科学主义的崇拜,将无法解释和适应学前教育的复杂性。康建琴与李志宇则从客观的角度分析了现阶段国内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层面在价值取向上冲突的原因,融合的方法。理论工作者不仅是理论的介绍者,更应该是理论的创造者、生成者;实践工作者不仅仅是理论的践行者,更应该是行动的研究者;管理工作者不仅仅是政策的传话者,更应该是政策的研究者、理论的解释者、地方课程建构的组织者和协调者。
1.3国内学前教育理论评价标准研究
教育乃是国民的教育,是一种公益性的活动,因此公平性成为了教育的根本属性。在探讨教育公平这个话题上,几乎从来没有停止过。什么是教育公共,相对公平与绝对公平的区别与联系,如何实现教育公平,这些都是教育的评价标准上的问题,学前教育也是如此,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一直是教育的基本价值诉求。蔡东霞认为质量话语曾长期在学前教育质量评估中占重要地位,对国内学前教育理论和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然而,近年来人们对以技术理性为基础的评估提出了多方面质疑,认识到忽视差异、去背景性和去情景性的质量标准不仅不利于文化的多样化发展,更会使实践因盲目追求统一的质量指标而造成学前教育的不公平。学前教育应寻求建立更具适应性和包容性的质量评估体系,以最终实现学前教育领域的实质公平。总之,我们需要加以强调与权衡现阶段国内学前教育理论中质量与公平的问题,要坚固学前教育中的公平与质量,不只是为每一个儿童提供优质的、科学的、统一的环境,还必须努力的根据每个儿童的差异提供合适的教育,在此基础上建立一种有关学前教育公平的评价标准体系,来保证公平真正意义上的实现。
长期以来,社会、家长、学校、教师的目光集中在了少数——在个别学校也可能是多数——“成功”学生的身上,而那些被遗忘的失败者只有带着沮丧的心情忐忑不安地走上社会,那不甘的“升学情结”便会变本加厉地追加在下一代的身上。教育对于受教育主体——学生的意义到底应在当下的教育过程中展开,还是应放在尚未触及的未来实现?如果说那些“成功”的学生虽然失去了很多,但毕竟也算成功了,而那些处于我们视线之外的学生,他们得到了什么?
受应试困扰的基础教育如此,那相对自由的高等教育如何呢?
在知识经济已见端倪的背景下,作为直接面对就业市场和生产并传播知识的大学,浮躁之风日渐盛行。教师忙于科研疏于教育,学生也急于投入社会一显身手,没有硝烟的应试教育仍大行其道。专业化知识的加深,使人文知识相对贫乏,“快餐知识”却炙手可热。各种资格证书漫天飞舞,人格证书却难觅踪影。先天不良,后天欠补,难怪有人惊呼,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太贫乏了。不知是应试教育的惯性使然,还是为了使迷航的心灵得到慰籍,投身新一轮更加实际的功利性追求成了大学生消除迷茫的必然选择。
我们不妨再换个角度来看一下今天的教育。
随着人力资本理论和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和实践,教育活动本身已经逐渐成为知识要素和人力资本的生产性活动。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使专业化知识更显示出了其优越的经济价值。由于知识本身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教育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也愈来愈受到重视,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更加密切和直接。
于是乎,教育产业化、市场化的呼声日渐其高。教育成了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领导也抓住了挽救教育补给不足,促进教育规模发展的救命稻草。市场经济的概念和运行方式冲进了校园,仿佛一夜之间,学校、教师、学生都裸地置身于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了。教育的经费来源、办学模式、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招生分配、内外部管理体制等开始转向了经济的要求,学校创收、开发不得不列入学校的主要工作日程。盲目的扩招、合并、设立分校成了某些部门、某些人追求经济利益的合理的运行方式。教育的这种功利性追求不但在形式上得到了体现,同时也更深入的影响着教育的其他方面。
由此,教育与经济的关系在教育与社会诸关系中正超乎寻常地凸现出来,教育的功能被狭隘地以经济上的功利主义所涵盖。正在膨胀的功利性追求越来越模糊和遮障着人们审视教育价值取向的视线。仅在教育与经济关系圈内争论的,经济决定教育还是教育与经济相互作用,无异于置身庐山而欲辨其本来面目,其结果是进一步强化了教育对经济的依附,使教育沦为经济的附庸,从而使教育丧失了其在建构人的精神上的主体独立性。教育的价值取向不得不服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并受制于不健全的社会需求及评价,从而导致教育的裂变。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教育的举办和发展正在以片面地追求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为主要目标,经济意识和经济行为日益渗透到了学校教育活动中。在教育的诸功能中,过分强调教育的经济功能,相对忽视教育的其他功能的经济主义倾向已经出现。
2“以生为本”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模式
2.1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的内容设计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本身缺乏统一的教材以及成型的教学方法,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专业舞蹈教学的内容体系就更需要结合各个学校、各个地区的特点以及学生对于舞蹈教学的认知和需求。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可以将教学内容设计细化为如下几点:从课程学时进度的设定上来看,大部分学生认为每周2课时,一学期12课时的教学时间不足,然而从每次教学2课时共一个半小时的总体时间来看,是能够合理安排教学的各项具体内容的。目前,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每次课分为热身运动、舞蹈理论教学、舞蹈时间教学、自习教学等,从单次学时来看是完全充分的,内容也是较为丰富的。然而,从周课次的角度来看,多数学生认为12周的时间略少,难以使得自身学到的技能、技巧在实践中得以体现。可以按照学校的学期计划,将12周的教学时间提升到18周左右,在后期学校教学活动结束之后,安排集中的培训、实习等,这样效果更佳。在课时这一方面,学生认为在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中可以模拟幼儿园教学的课时时间,目前课程的长度在一个半小时左右,对于学生的学习是比较合适的,然而与之后的工作可能难以对接,可以考虑将课时分为45分钟+45分钟的时段,辅以教学内容的整合,形成2次幼儿园教学课的教学模块。
2.2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的内容选定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内容需要根据学生的需求进行选定,这是一个查缺补漏,提高学生整体水平的机会。目前,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普遍认为,教学过程中注重舞蹈技能学习的内容比较多,然而对于形体矫正、均衡营养、艺术欣赏、音乐美学等与舞蹈相关的周边内容数量比较少。因而,在教学内容中,可以在专业舞蹈教学中增添舞蹈欣赏教学、音乐欣赏教学、健美教学等理论知识,同时要将瑜伽、芭蕾、现代舞、民间舞等元素糅合在幼儿舞蹈教学中进行教授,使得学生在进行幼儿专业舞蹈教学的过程中能够提升自身对于舞蹈艺术欣赏的品位,同时能够将自身的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提升未来从事幼教工作的水平。
2.3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的组织实施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性别、舞蹈功底等基础层面的能力。学前教育专业舞蹈的教学一定是循序渐进、不断推进的,在教学过程中切忌不断重复,不向前推进,以几支舞蹈的教学代替全部的专业舞蹈教学内容。对于不同基础的学生,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对待,实现分层教育和因材施教。对于男性学生,要选择颇有男性气概的拳类、操类进行教授,而对于女性学生,则要选择一般性质的,较为温柔的舞蹈进行教学;对于底子比较弱的学生,教师可以编成组进行单独的、多次的重复教学,提升其能力以及对于课程的信心。
2.4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教学的评价模式
在评价模式方面,专业舞蹈教学要加强对于教学组织实施的契合程度,有效地实现教学分层基础上的评价分层。“以生为本”的教学方式重视的就是对于学生自身诉求的满足,从个人层面上获得的成功就是“以生为本”教学方式的成功,切不可搞“一刀切”的评价方式。在教学过程中,为了提升学生对于教学的兴趣和自信心,教师需要不断地向学生进行积极、正面的评价,同时,在重视技能、技巧提升的同时,也要注重学生在舞蹈理论、舞蹈欣赏方面能力的提升,方能够形成科学的、激励高校的有效教育评价模式。
虽然高校法制教育有着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现在高校对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并未搭建专属的课程平台,这造成在教育实践中一线教师对法制教育的定位认知不一。有的教师认为,高校法制教育是在全民普法的大背景下进课堂的,其任务就是普及法律常识;有的教师认为,应注重实用性法律知识的传授,应让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还有的教师认为,该课程的内容纷繁复杂,应设立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虽然这三种观点立论不同,但都把法制教育定性为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而知识教育属于智育范畴,从而认为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是智育。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大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以法条讲授为主。在“05方案”中,教育部将高校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这清晰地表明法制教育应着重思想品德的教育,课程目标应定位为法律素质的养成,而非法条的讲授。
2.教育内容有局限
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的教材包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法律基础部分占到整本教材的1/3,但集合了宪法、刑法、民法、程序法、社会法等各大部门法,受篇幅限制,法律基础部分出现了门类多、介绍简单的情况,整本教材停留于法律规范的罗列,缺乏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的剖析。因此,所占教材比例的减少、教材内容的局限,再加上这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大多没有法律专业背景,使很多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将法律教育边缘化,有些强化法律基础知识的讲解,缺乏理论、精神的深入探究;有的教师以个别案例讲授代替所有内容;甚至有些教师以视频教学代替课内讲授。高校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出现以上种种问题,其实效性当然无法保证。
3.教育环境不协调
由于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属于公共课程,因此多数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认为法制教育与其教育毫无关系。即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教师,也有将法制教育部分孤立起来、因为讲法而讲法的现象,致使法制教育处于极其尴尬的境地。虽然有国家文件的要求,但是实践中被忽视;虽然有课堂讲授,但是环境与理论不一致。法制观没有和道德观结合起来,也没有和专业精神结合起来,这样的教育纯属说教,当然无法深入学生的心灵,出现大学生违法违纪案例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高校法制教育改革的理论根基
教育理念是教育行为的一面旗帜,法制教育也需要树立符合自身特色的教育理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了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生活,思想的形成也离不开社会实践生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教育学专家学者提出的“主体教育理论”正是从学生、社会的角度,主张“弘扬学生主体性是当代教育的主题,是正确做出教育价值取向、提高教育质量与人的素质的关键”。基于此,笔者认为,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法制教育理念,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从社会出发,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的法制教育使学生对社会现实认识模糊,导致学生无法应对现实生活。
三、高校法制教育的理性选择
在“以人为本”的法制教育理念指导下,笔者认为,应走出以往法制教育的种种误区,选择以培养法制观念为中心的高校法制教育方式。
1.改变对法制教育的狭隘认知,注重法制观念的培养
大学是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备正确的“三观”是大学生的基本素养之一。其中法律观念是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的法律价值观对其行为有指导和调节作用。一个具有正确法律价值观的人,会自然地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的习惯。因此,法制教育应从学生的主体出发,从根本上培养其法制观念,走出重法规条文、轻法制精神,重形式、轻效果的误区。大学法制教育应在基本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着重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从法的精神、法的内容等角度去认识法,改变学生“法有权力,己无权利”的认知。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尊重、信任法律,形成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能自觉地守法、护法,并能够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始终以法作为人生的标尺。
2.重新构建教学内容体系,强化大学生对法的认知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法律基础部分与道德部分被生硬地划分为两个板块,修订后的版本在最后一章将两个部分融合起来,略显牵强。笔者认为,教材应始终坚持一条主线,即道德与法律是辩证统一的,二者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这样的思路能使学生对法的认知不会过于疏远。同时,我国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材的编写反映出重现行法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公法轻私法等情形。笔者认为,应从法理学、宪法等基础知识入手,强化学生对法的本质、价值、功能,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认知;对民法应优于刑法进行介绍,体现生活实用性。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增设法律选修课程,如法哲学、人权保护、劳动合同、婚姻继承等,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在坚定政治信念的同时信服法律。
3.创新教育方法,重塑大学生对法的情感
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容易使学生对法律做出“枯燥无味”的评价,理想的教学效果自然无法达到。高校应充分挖掘各种法制教育方法,培养学生对法的情感。一是课内教学方法应更多元化,除了传统的讲授法外,可以更多地使用典型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法、讨论法、视频教学法等。通过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吸引学生,启发其法律思维。二是应增加课外实践。通过社区法律宣传、模拟法庭、到司法机关进行参观调研、组建法律社团等方式,使法律变得真实,触及其灵魂,有利于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形成法律信仰。
4.营造校园环境,烘托法制氛围
教育内容与实际的不一致是教育难以推进的重要阻碍之一。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高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管理制度上,学校应制定维持学校正常秩序的规章制度,且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制度。在管理程序上,学校应体现程序性。任何一个环节都应考虑细致,做到学生即使是被管理一方,但具有有效的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高校,应形成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价值的氛围,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有效地促进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的实现。
对于教师的科研工作,加强理论知识教育学习是根本前提。坚持全员性、自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辅导和老师自学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相结合、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学校领导应该对教师的工作不定时的检查,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说明,并派辅导人员进行辅导,努力提高师资教育的理论水平,这是科研教育工作能够得到全面发展的基础。
二、创新模式,师资对于起到重要作用
(一)建立资源共享平台
根据学校科研研究的特色,做好布局分配,与具有资历的研究中心实现资源共享,与地方政府、协会进行联系,创建新型的教育服务平台,这不仅仅可以缓解学校科研工作的紧张,也为科研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建立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图书阅览室和科研实验室,逐步完善学校的科研教学条件。
(二)师资队伍的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是一个学校的核心,是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实现科研目标的关键。没有教师就无所谓学校,师资队伍得不到发展,谈何学校的发展。无论在什么时期,学校的竞争都是师资队伍人才的竞争。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出人才、吸引住人才、运用好人才,将开创学校师资队伍的新局面。
加强师资队伍一是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思想观,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增加事业责任感,追求精神上的提高;二是加强高层师资力量,一个科研项目需要资深的带头人,建立学校科研的特殊岗位(如客座教授、资深博士等),以他们组建科研小组,带动教师走进新的局面;三是创造有利于教师成长和发展的环境,可以大力宣传优秀老师的先进事迹和科研成果,加重教师的主题地位,对于青年教师,应该为其配备科研经验丰富的导师,使其能够尽快的提高教学和综合能力水平,帮助他们快速成才;四是推行新型师资管理模式,建立出相对稳定的师资高层,积极采取措施稳定教学研究的骨干,合理的利用,向社会任聘高水准教师,推行优胜劣汰的新型管理机制;五是加强对人才培养的经费管理,让有限的经费在师资人才培养中发挥最大作用,也可以引进地方科研培养经费,真正的达到专款专用,提高师资综合能力水平。并且完善学校津贴分配,坚持效率优先,直接与教育工作挂钩,奖励科研贡献突出的教师,真正的发挥出激励功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三、制定科研制度,强化科研管理
一个完善的科研教育制度是学校科研工作能否顺利实施开展的重要保障,学校领导以及上级部门应该就学校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科研制度,对于科研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应作出适当的奖励,为科研工作的实行扫除障碍。(教师科研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考核、专业技术考核等都是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成绩而提出的,也是激励教师投身科研工作的目的之一。
一个优秀的科研工作,首先要明确科研课题,在这过程中可以参照“新课程改革实施纲要”等文件的精神,对于学校的科研课题实行课题的负责制度,在学校成立科研小组,通过一系列的申报、研究、统一开题等方式,进行实施。并且把教育工作中的疑难、敏感等问题作为研究课题,这样更能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也能够使学校的教育教学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从而让科研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道路。
职业班学生在走向成功的过程中,他们最需调整的是心态。常常听到一些教师在抱怨这批孩子真难教育,你对他们一般说服教育吧不管用,你对他们严厉训斥吧结果却换来学生的沉默寡言和强烈对抗。要知道这些学生原来由于学习成绩差或行为规范差等原因而经常成为受评的对象,所以他们的心理状态常常既压抑又敏感。对此类问题陶行知在1932年《斋夫自由谈》中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训育上的第二个不幸的事体就是担任训育人员的消极作用。他们惯用种种方法去找学生错处。学生是犯过的,他们是记过的,他们和学生是两个阶级,在两个世界里活着,他们对于学生的问题困难漠不关心。我们希望今后办训育的人要打破侦探的技术,丢开判官的面具。他们应该与学生共生活,共甘苦,做他们的朋友,帮助学生在积极活动上行走。对此我深有感触,我班学生张某在原来的学校号称“小霸王”,刚进我校时依然我行我素,不时有欺负同学的事情发生,我对他教育了几次效果不明显。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他特别喜欢足球,于是有空经常和他聊一聊球赛、球队和球星,慢慢地他对我产生了信任感,不知不觉中我把话题转向他的行为习惯上,出奇顺利地让他认识了错误。临近毕业时很多老教师感慨地说:“这些淘气的学生比刚入校时懂事多了,也愿意接受老师的教育了,关键是他们在这里感受到了教师朋友般的关心和平等的对待,这在以前的学校里是无法想象的啊!”是的,这种友情方式的教育对心灵脆弱的职业学生来说真可谓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