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模板(10篇)

时间:2023-01-15 21:07:2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篇1

一、申报对象

1、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

2、到期需复评的*年金华名牌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

3、已获得中国、浙江名牌称号且在有效期内的产品不再申报金华名牌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金华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农业产品*年的销售额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二)符合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

1、新申报金华名牌的工业产品:(1)高技术、高附加值、装备制造业和拥有自主创新技术的比例必须达到50%以上;(2)获市级科学技术奖和市级以上新产品的比例必须达到10%以上;(3)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必须采标。

2、新申报金华名牌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的原料,必须来自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示范园区或基地;复评金华名牌的初级农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的原料,原则上必须来自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示范园区或基地。

3、复评金华名牌的工业产品可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则上必须采标。

(三)申报产品的商标正式注册历史在一年以上(*年9月1日前注册)。

(四)申报企业(含复评企业)在申报前已建立并有效实施质量诚信制度。

(五)从2009年起,推荐申报浙江名牌产品原则上从金华名牌产品中产生。

三、优先推荐的重点产品

(一)对获得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品,省级以上新产品。

(二)对获得地市级科学技术奖的产品,地市级新产品的销售产值可以放宽到2000万元以上。

(三)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成效显著,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

(四)高新技术产品,先进制造业产品、企业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的产品。

(五)对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大影响的产品,有机认证农产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产品。

(六)资源节约型产品,环保型产品;以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产品,替代进口的产品。

(七)各地实施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确定的培育提升重点行业的产品;列入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培育目录的产品;列入《*-*年浙江名牌培育规划的产品。

(八)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我市重点行业、优势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的产品。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年金华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金华名牌产品申请表》的有关内容,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详细文字说明材料。如果有数据不实的不受理该企业的金华名牌产品申请;有变造、伪造数据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金华名牌产品申请,不推荐申报浙江名牌。

(二)用户满意度调查情况,可以用近两年国家、省或有关调查机构的评价结果,也可以用企业开展的“用户满意度调查”材料。

(三)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指导企业按照申请表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制作申报材料。并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汇总,将*年申报金华名牌产品汇总表(工业)、*年申报金华名牌产品汇总表(农业)、及*年申报金华名牌产品联系表用电子表格Excel格式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局质量处。汇总表和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须于*年9月10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除申请表要求的细目外,不接受其他格式、其他内容的申报材料。

(四)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确保辖区内申报企业的材料质量。对申报材料中出现错误较多的县(市、区)局(分局),在年终考核中将加减相应的分值。

(五)企业申报材料应附企业全貌、申报产品生产线及产品实物照片,不要精装,正反印刷。

(六)申报企业可以登陆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网*

篇2

《方案》指出,参加评比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加工主营业务收入和经济效益在本省同行业处于较高水平。企业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资产优良,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较高的银行信用等级。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自主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在同行业中企业的新产品开发能力与市场开拓能力居领先水平,品牌建设发展成效显著,企业产品竞争力强。企业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备,3年内未出现质量安全事故。企业纳税意识强,纳税额在同行业处于前列,没有偷逃税款现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社会有所回报。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知名度较高,没有消费者投诉。企业吸纳农民工数量增长速度较快,对转移农村劳动力贡献大,安置社会劳动就业率在同类企业中居前列。企业3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无重大环保事故。

篇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和省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鲁科领办字〔2020〕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凝练形成了《2021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请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根据《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精神和省科技计划改革的总体要求,本次申报项目为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纳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均以指南中的课题为单元进行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各级行政机关单位不得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

(二)牵头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中课题确定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要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尽量覆盖指南课题中更多的研究内容,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其他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四)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平均支持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应当不低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4:1;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其技术成果必须在省内企业转化并示范应用,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若项目省拨财政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

(五)本批项目按揭榜制方式进行组织,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参与项目揭榜,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具有合作基础的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牵头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时,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拨财政资金和自筹经费)。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

(六)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受聘于省内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全职受聘人员须由省内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中央、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七)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2021年只能牵头或参与申报一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在研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不超过2项。

(八)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项目实施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九)牵头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cloud.sdstc.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全部填写完毕后提交单位管理账号审核后,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最终经一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省科技厅。一级主管部门包括各设区市科技局、部属高校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5月7日9:00至5月27日17:00,各级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5月28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项目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进行修改和审核,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二)省科技厅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省科技厅名誉、损害省科技厅利益的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在科技云平台中。请登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系统(cloud.sdstc.gov.cn/pms/)查看。指南内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公开传播,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当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记录。

(四)省科技厅干部职工参与申报项目的,按照省科技厅党组《规范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参与项目申报人员应主动报备。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777094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216

 

附件:2021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第一批)

篇4

 

为促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推动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推广作用,根据《福建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闽农综[2021]57号)文件及绩效考核要求,计划拟遴选建立5个科技示范基地(其中动物防疫示范场数不超过1个),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条件。2021年科技示范基地原则上从2021基地储备库遴选产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示范基地依托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或农业企业)运作规范、诚信良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一定规模的示范场地、有承担多项新品种新技术示范的能力、有开展观摩展示培训活动的条件,有较长期限使用权或所有权,交通便利、便于观摩学习。

2、种植业示范基地规模100亩(食用菌年生产20万袋,设施栽培50亩)以上,并做到相对集中连片,以种植粮食作物(水稻、玉米)、蔬菜(食用菌)、水果为主(花卉、苗木、中草药等不列入示范基地)。动物防疫示范场应具备符合养殖业有关规定。

3、其它:示范主体负责人或多个成员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或培训、 获农业“三品”认证、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完成农产品一品一码可追溯体系建设并按要求做好生产记录、规范运作的优先入选。

4、申报主体自动添加至2022年基地储备库。

二、遴选程序

    由承担主体自主申报,如实填报申请表,经乡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推荐、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每个乡镇街道推荐种植业基地数不得超过2个、养殖业基地数不得超过1个)。

    三、示范基地职责

    种植业基地主要开展高产栽培技术、科学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示范等栽培技术示范、农机作业示范、技术培训、信息传播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等,按要求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推广,为农技人员、广大农户、高素质农民提供观摩学习场所,发挥基地辐射带动功能。动物防疫示范场主要开展现代化养殖技术示范、动物防疫、参观培训等。

    四、示范基地工作任务及要求

1、制定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计划)。

2、与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3、做好农膜回收及秸秆利用,农膜回收率及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要达100%。

4、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2项以上,开展观摩学习活动,组织技术人员、广大农民观摩学习2次以上,同时为学习人员做好推介工作,推广“五新”示范成果。

5、通过农技推广APP在线展示示范成果。

6、确定专人负责开展示范相关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等。

7、接受补助项目领导小组、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出色完成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材料归档。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被确定为示范基地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给予适当物化补贴。农业农村局对示范基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示范任务的基地,取消补助,同时取消下年度示范基地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材料上报一份,业主自留一份)

1、永安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申请主体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或计划(内容包括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内容,应用效果,增产增收情况,社会效益等)

4、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5、一年来开展培训或组织观摩相关材料。(提供培训签到表复印件或培训照片,备注参观培训时间、对象及人数等)

6、其它材料:获农业“三品”认证证书、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认定等复印件,服务带动周边农户情况、示范成效等证明材料

 

附件2:

 

永安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申报单位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永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

编码

 

法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示范基地名称

 

基地建立时间

 

基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地规模

 

带动农户数

            户

示范内容(种类)

 

基地产业领域

 1、种植业     2、养殖业     3、其它

基地建设情况:规模特色、科技示范内容、技术依托、技术人员、与科研单位合作情况、推广应用前景、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及近期发展计划

 

 

   

 

 

 

 

 

 

 

 

 

 

 

 

 

(可另附页)

所在地农业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3

永安市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储备库名单

 

序号

县(市、区)

主体名称

产业类型

基地规模

(亩/只/头)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备注

1

永安市

永安市小陶金山家庭农场

水稻

220亩

冯洪龙

13774715463

 

2

永安市

永安市山畲家庭农场

食用菌

30万袋

蔡定礼

15806078176

 

3

永安市

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

蛋鸡

40万只

罗春喜

13605999189

 

4

永安市

永安市小鑫农业合作社

柑橘

106亩

罗敬辉

13799183270

 

5

永安市

永安市百果园生态农场

柑橘

239亩

刘如昌

13328900399

 

6

永安市

永安市槐南朝辉家庭农场

蔬菜

120亩

罗若朝

15160606566

 

7

永安市

永安市琪航生态有限公司

蛋鸡

20万只

陈名琪

13599955195

 

8

永安市

永安市农祥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百香果

117亩

黄吉字

18859887357

 

9

永安市

永安市双竹果蔬志业合作社

柑橘

400亩

许绍明

13906988640

 

10

永安市

永安市勤耕农业有限公司

柑橘

250亩

陈贤潘

15159105518

 

11

永安市

永安市宝农堂农民专业合作社

柑橘

426亩

蓝振吉

18859883777

 

序号

县(市、区)

主体名称

产业类型

基地规模

(亩/只/头)

法人代表

联系方式

备注

12

永安市

永安市横山湾生态休闲农场

柑橘

206亩

管清忠

13859112607

 

13

永安市

永安市安砂燕飞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

水稻

100亩

邓家燕

13515994517

 

14

永安市

永安市玉青家庭农场

水果

200亩

黄伟

13859114499

 

15

永安市

永安市安砂田边家庭农场

水稻、莴苣、玉米

135亩

邓国松

18750883688

 

16

永安市

永安市梦源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迎庆桃、蜜桔

400亩

马亮泉

13960593051

 

17

永安市

福建牧子易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生猪

5000头

钟燕容

13799156233

 

18

永安市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百家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玉米、苦瓜

170亩

林鸿俊

13799174422

 

19

永安市

永安市绿丰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玉米、蔬菜

100亩

张仕滨

13515985639

 

20

永安市

永安市新寨果蔬专业合作社

蔬菜

300亩

朱中良

13850805092

 

21

永安市

福建满天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柑橘

1200亩

罗光照13806969452

 

 

 

 

 

 

 

 

 

 

 

 

 

 

 

 

 

 

 

 

 

 

 

篇5

按照福州市统一部署,我区着重围绕信用联合奖惩、“信易+”等工作进行2019年度信用工作,现将信用联合奖惩、“信易+”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1、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区委组织部、区环保局、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出台了《关于落实社会信用建设规划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方案》,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联动。促进信用建设在各领域不断推进,呈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大格局。继续发挥“信易+”落地的信用激励示范效应,建立完善全部“信易贷”及试点主体信用档案,对试点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大数据监测,并初步形成“信易贷”试点主体信用信息库。目前完成信用建档企业500家,建立健全综合信用档案,并出具企业综合信用报告。依托11315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大数据库为行政中心办事和审批窗口自动调取相关主体信用档案,实时出具综合信用等级,结合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申报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享受“容缺受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等便捷服务,为守信、优信主体享受更便捷窗口服务;在永辉超市设定“信易租”等活动,对守信主体进行鼓励。

3、开展各种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区委、教育局、诚促会等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平面媒体、互联网和LED显示屏、横幅标语、基层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开展各类诚信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诚信典型,引导公众自觉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过努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比如:1、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成员单位审批、处罚、归集等方面配合不够默契,存量数据归集偏慢。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企业失信行为风险加大。3、联动部门还未全面展开,联合奖惩方面有待加强。4、信易贷方面,银行产品对小微企业优势不明显。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区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篇6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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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主任您好。辽宁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得很快,也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您能给介绍一下详细的情况吗?

梁洪军:好的。辽宁省自1990年开始发展绿色食品,经过25年的努力, 绿色食品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无论是数量质量还是体系建设都取得了一些成绩。目前辽宁省绿色食品已涵盖粮油、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饮品等六大类。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共认证绿色食品企业137家,绿色食品产品290个,全省有效绿色食品企业达到334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736个,分别比2013年增长10%和6%。生产面积346.69万亩,实物总量225.53万吨,年销售额81.3亿元。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个,面积达到360万亩;辽宁省绿色、有机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26个,面积106.4万亩。随着绿色食品的发展,整个产业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企业效益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结合绿色食品的快速发展,我们在工作中做了哪些调整与创新?

梁洪军:因为辽宁省绿色食品产业是从无到有做起来的,所以很多工作都需要我们去创新。可以说,我们的工作是在辽宁省的绿色食品产业不断发展中总结摸索出来的。

首先,我们结合各地的自然条件,集中发展优势产业。考虑到绿色食品生产成本较高,政府加大对绿色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将绿色食品产业纳入各地财政支持范畴。在各类项目建设中,我们也优先考虑绿色食品企业。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有计划有目的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食品基地。其次,我们还全力推进绿色食品产业化经营,以食品加工为主要方向,引导大型龙头企业加入绿色食品产业。针对那些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和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我们进行重点扶持。通过产业化经营,不但带动了周边效益的发展,扩大生产规模,还加快绿色肉、蛋和水产品的开发速度,从而满足人们日益扩大的需求。

最后,在具体的工作中,我们也认识到了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所以持续不断地加强市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建设,健全县(市、区)级工作机构,逐步推动绿色食品工作向乡(镇)基层拓展,也成为了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今,辽宁省的各级农业部门结合本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已经逐步将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工作体系建设一并纳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范围。针对企业员工流动大等不利因素,我们强化了企业内检员制度建设,及时对内检员进行培训。

严字当头 优中选优

记者: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如何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后的质量监管工作?有哪些经验?

梁洪军:辽宁省绿色食品质量总体良好,在频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中,绿色食品企业以过硬的质量、规范的管理、良好的信誉经受住了考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主导作用。这些年来,我们在绿色食品包括无公害和有机食品的认证上,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引导综合素质好、自律能力强、诚信声誉高的主体进行申报。按申报资质和条件,对申报主体的诚信记录、质量管理水平、投入品管控、标准化生产能力等开展评估,把好认证工作的第一道准入门槛。

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辽宁省农委和省财政联合实施“辽宁省绿色、有机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要求各基地按照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进行实施,实现基地生产、质量管理、科技推广、农业投入品控制等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目前辽宁省年检实地检查率已达100%,并连续多年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8%以上,这样的结果体现了我们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稳定。为此,我们每年都安排一定的资金对绿色食品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进行培训,使辽宁省绿色食品检查员和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的队伍稳定在一定数量,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认证工作中,我们不光看申报材料,更加注重现场检查。当然,我始终认为认证是监管,更是服务。知晓企业所需,帮助企业解难,是我们在认证工作中给自己的新任务。例如一家养殖企业申报绿色食品标志,在申报过程中,饲料方面出现了问题,买不到绿色食品豆粕。我们多方打听,终于帮助企业在黑龙江购买到,解决了申报中的难点,使企业成功取得绿色食品标志。通过这样的工作,不仅拉近了与企业之间的距离,方便日后监管,也学到了企业的管理和文化,对检查员队伍素质的有效提升起到助推作用。

目前,辽宁省已经建立起一套自己的监管体系,即:产品抽检、市场监查、企业年检和公示公告,同时推行属地化管理。在年检过程中创新进行互检,从各市抽调骨干检查员进行异地检查,发现问题决不手软。2013年,在检查抚顺一家绿色鸡蛋企业时发现该企业违规使用绿色食品禁用的饲料,果断下达检查通知书,取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维护绿色食品品牌公信力。今后我们将逐步加大抽检力度,扩大市场监管范围,完善年检制度,加快公示公告频率。严格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企业用标,维护消费者权益。

加强宣传 提升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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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以“企业服务年”为载体,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跻身全国两百强”为目标,刷新举措,强化服务,助动个私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月,全市新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户,累计全市有个私企业户,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完成销售总额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亿元。与去年相比,个私经济发展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外贸出口挑大梁。到月底止,全市外贸出口额达万美元,在家出口额超过万美元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就占了家,其中的领军人物是××沃克出口有限公司和××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外贸出口额分别达到万美元和万美元。二是“六六产业”异军突起。纺织、服装、机电、竹木加工、电光源、消防器材、羽毛球等六大产业,今年—月累计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占全市工业产值的。其中,消防器材产业在“六大”产业中增长速度最快,同比增长达。三是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多。年内我市私营企业浙江贝林集团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马肖宏、周志云等家个私企业,分别被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授予××年度“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荣誉称号;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被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个私经济发展之所以亮点纷呈,就工商部门而言,主要是开展了“全员联企,全员帮办”活动,以大服务促大发展,效果明显。

(一)全员联企,建立“五个一”联系企业制度。一是每名党员干部至少联系家以上规模企业和户以上个体工商户;二是在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时开展零距离服务,上门为个私企业提供方便;三是结合工商职能,对联系企业在商标注册、品牌战略、合同订立、信用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份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建议书;四是年内至少为联系企业和个体户办一件实事好事;五是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记好一本走访企业日记。一年来,我局党员干部与余家重点个私企业建立了比较密切的联系,先后将多份年检报告书送达企业并指导填写,上门为多户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并向他们发放《工商联系卡》、《红盾联企卡》和《办事指南》,先后向联系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建议书余份。

(二)全员帮办,重点开展“四项”活动。一是注册登记提速帮办。深化完善“审核合一”制度,进一步扩大“审核合一”范围,充分授权到位,提高注册登记即办率。利用网络优势,为经济主体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利用“××工商红盾网”,提供注册登记材料网上下载;试行网上审批程序,在网上实现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并采取了“上挂轮训”举措,把各工商所的注册登记干部调集到窗口接受训练,以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登记质量,受到经济主体普遍好评,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成为多个窗口单位中连续荣获“五星级”的唯一窗口。二是重点企业重点帮办。对需冠浙江省名、衢州市名名称的企业和申办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一概派专人陪同到省局、衢州市局,实行全程陪同协助办理服务,至今已陪同协办多家。对招商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派专人予以联络,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在抓好法律法规等各项培训的同时,对重点企业进行创业素质重点培训。今年通过市委党校“科技创新、企业文化、企业法律、党建知识”等四门课程培训,使名企业家拿到了党校培训合格证书;并先后组织了三批重点个私企业的老板到国内外考察,拓宽了业主视野。由于在培训等方面成绩突出,市个私协会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协会”。三是企业融资即时帮办。一方面,我局以动产抵押物登记为手段,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及时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保障。至月底止,已为浙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起,抵押物价值达万元,帮助企业融资万元。另一方面,我局从调查研究入手,在全市多家中小企业中筛选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乐观,社会信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浙江千红蜂产品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作为首批推荐的信用企业,提供给全市各金融单位,供其在发放贷款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了银企双方的好评。同时,先后两次牵头召开银企合作座谈会,为加强银企双方的合作,帮助解决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款难贷,提供了交流和沟通平台。四是市场发展倾力帮办。首先,倾力促成××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大型项目的立项。我局超前谋划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想,在全面分析××及毗邻地区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对筹建××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设想和建议,并着手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目前,××商贸中心已通过杭州市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可行性研究,近期将向政府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我局的努力,在杭州陶都家园投资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完成了市场规划建设总体平面图和建设方案,已提交土地管理、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近期内即可向政府提供书面论证材料。其次,尽力帮助××农贸城和浙西竹木市场做大做强。我局先后多次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市场举办主体解决市场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造提升意见。通过努力,浙西竹木市场于今年月经省工商局批准直冠省名,更名提升为“浙江贺村木业市场”,同时该市场在全国同类市场排名中,也从第五位跃居第三位。浙西竹木市场的提升与做大,对我市竹木产业的做大做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再次,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城区菜市场建设是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但目前我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面积偏小、档次不高、“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与日益发展的城市越来越不相适应。为此,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城区菜市场规划建设建议的报告”,在客观评价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同时,就近期市场建设和中长期规划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实施。

围绕“品牌建设年”,我局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引导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于年初制订了《××市加快实施品牌战略规划》,明确“四个一”目标,即:建立一个省级蜂产品商标品牌基地,帮助引导一批企业注册商标,规划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商标;培育一批省、衢州市著名商标。力争三年内为我市培育出全国驰名商标件,新培育省著名商标件、衢州市著名商标件、商标品牌基地个。围绕上述目标,我局采取了“五大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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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以“企业服务年”为载体,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跻身全国两百强”为目标,刷新举措,强化服务,助动个私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月,全市新发展个体私营企业户,累计全市有个私企业户,实现工业总产值亿元,完成销售总额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亿元。与去年相比,个私经济发展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外贸出口挑大梁。到月底止,全市外贸出口额达万美元,在家出口额超过万美元的企业中,私营企业就占了家,其中的领军人物是××沃克出口有限公司和××恒亮蜂产品有限公司,外贸出口额分别达到万美元和万美元。二是“六六产业”异军突起。纺织、服装、机电、竹木加工、电光源、消防器材、羽毛球等六大产业,今年—月累计完成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占全市工业产值的。其中,消防器材产业在“六大”产业中增长速度最快,同比增长达。三是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企业多。年内我市私营企业浙江贝林集团有限公司和个体工商户马肖宏、周志云等家个私企业,分别被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授予××年度“诚信民营企业”、“诚信工商户”荣誉称号;浙江天蓬畜业有限公司被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为“××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个私经济发展之所以亮点纷呈,就工商部门而言,主要是开展了“全员联企,全员帮办”活动,以大服务促大发展,效果明显。

(一)全员联企,建立“五个一”联系企业制度。一是每名党员干部至少联系家以上规模企业和户以上个体工商户;二是在企业年检、个体户验照时开展零距离服务,上门为个私企业提供方便;三是结合工商职能,对联系企业在商标注册、品牌战略、合同订立、信用建设等方面提出一份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建议书;四是年内至少为联系企业和个体户办一件实事好事;五是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记好一本走访企业日记。一年来,我局党员干部与余家重点个私企业建立了比较密切的联系,先后将多份年检报告书送达企业并指导填写,上门为多户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并向他们发放《工商联系卡》、《红盾联企卡》和《办事指南》,先后向联系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工商行政建议书余份。

(二)全员帮办,重点开展“四项”活动。一是注册登记提速帮办。深化完善“审核合一”制度,进一步扩大“审核合一”范围,充分授权到位,提高注册登记即办率。利用网络优势,为经济主体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利用“××工商红盾网”,提供注册登记材料网上下载;试行网上审批程序,在网上实现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并采取了“上挂轮训”举措,把各工商所的注册登记干部调集到窗口接受训练,以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登记质量,受到经济主体普遍好评,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成为多个窗口单位中连续荣获“五星级”的唯一窗口。二是重点企业重点帮办。对需冠浙江省名、衢州市名名称的企业和申办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一概派专人陪同到省局、衢州市局,实行全程陪同协助办理服务,至今已陪同协办多家。对招商引资万元以上的项目,派专人予以联络,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在抓好法律法规等各项培训的同时,对重点企业进行创业素质重点培训。今年通过市委党校“科技创新、企业文化、企业法律、党建知识”等四门课程培训,使名企业家拿到了党校培训合格证书;并先后组织了三批重点个私企业的老板到国内外考察,拓宽了业主视野。由于在培训等方面成绩突出,市个私协会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协会”。三是企业融资即时帮办。一方面,我局以动产抵押物登记为手段,急企业之所急,帮企业之所需,及时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手续,为企业融资贷款提供保障。至月底止,已为浙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起,抵押物价值达万元,帮助企业融资万元。另一方面,我局从调查研究入手,在全市多家中小企业中筛选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乐观,社会信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浙江千红蜂产品有限公司等家企业,作为首批推荐的信用企业,提供给全市各金融单位,供其在发放贷款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了银企双方的好评。同时,先后两次牵头召开银企合作座谈会,为加强银企双方的合作,帮助解决企业贷款难和银行款难贷,提供了交流和沟通平台。四是市场发展倾力帮办。首先,倾力促成××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大型项目的立项。我局超前谋划市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设想,在全面分析××及毗邻地区市场建设的基础上,对筹建××商贸中心、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等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设想和建议,并着手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目前,××商贸中心已通过杭州市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可行性研究,近期将向政府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我局的努力,在杭州陶都家园投资有限公司的支持下,完成了市场规划建设总体平面图和建设方案,已提交土地管理、城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近期内即可向政府提供书面论证材料。其次,尽力帮助××农贸城和浙西竹木市场做大做强。我局先后多次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帮助市场举办主体解决市场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造提升意见。通过努力,浙西竹木市场于今年月经省工商局批准直冠省名,更名提升为“浙江贺村木业市场”,同时该市场在全国同类市场排名中,也从第五位跃居第三位。浙西竹木市场的提升与做大,对我市竹木产业的做大做强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再次,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城区菜市场建设是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但目前我市城区菜市场建设相对滞后,面积偏小、档次不高、“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与日益发展的城市越来越不相适应。为此,我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快城区菜市场规划建设建议的报告”,在客观评价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同时,就近期市场建设和中长期规划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积极引导,大力扶持,商标品牌战略有效实施。

围绕“品牌建设年”,我局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引导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进一步促进和服务××经济发展,于年初制订了《××市加快实施品牌战略规划》,明确“四个一”目标,即:建立一个省级蜂产品商标品牌基地,帮助引导一批企业注册商标,规划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商标;培育一批省、衢州市著名商标。力争三年内为我市培育出全国驰名商标件,新培育省著名商标件、衢州市著名商标件、商标品牌基地个。围绕上述目标,我局采取了“五大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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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谋划专题研究,完成调研《__区产业布局及重点产业情况》、《关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情况的做法与问题建议》。

一是做好固定资产投资促进。1-6月区本级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1.6亿元、增长1.4%,完成全年计划51.9%;全区域(包括__、__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7.9亿元,增长2.9%,完成全年计划51.6%。

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1-6月全区96个重点建设项目共完成统计投资85.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36%。实现戚家山化工码头、算山码头增建原油罐、台塑聚乙烯醋酸乙烯酯等7个项目建成投产;东方海底电缆、__生产项目、__环境提升工程等8个计划新开工项目实现开工。40个前期项目推进有序,其中中宅矿石码头二期、__东方二期、雪佛龙油添加剂等8个项目有明显进展。

三是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上半年政府投资项目已有13个项目顺利开工,16个项目基本建成,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的40.1%。

四是深化企业投资审批服务。上半年,共核准、备案企业投资项目97个,总投资70.7亿元;技改项目46个,总投资21.6亿元。__四大环保项目、模具园区三个重点项目、海越丙烯球罐扩建项目、华夏一品梯级与门锁项目等重大项目均顺利获批。

一是2015年产业政策体系研究形成初稿;2014年度第一批兑现工作已完成,争取7月底前全部兑现完成。预计全年新增产值超十亿元企业可超过2家、新增产值超亿元企业超过10家、“小升规”企业可超过35家。

二是推荐海天、凯耀、安信、海迈克等6家企业项目通过国家级、市级试点示范审核。完成《__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装备制造业)工作方案》,申报材料已由市经信委审查后上报工信部。大碶基地获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三是积极推进总投资达9.2亿元的43个两化融合重点项目。上半年全区软件收入同比增长30%,电子产品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10%。

四是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上半年,__职高实训基地扩建工程获中央专项资金补助600万元;宁波上中下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7DCT项目获中央2015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预算内投资1亿元。

一是加强生态建设。上半年共新摸排节能、节水项目103个,预计可年节能20万吨标煤。安排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1家,组织宝新公司等4家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淘汰13台铝壳无磁轭中频电炉,完成柴桥1家落后砖窑关停,推进8家铸造企业申报行业准入。完成腾龙精线6MW光伏项目的并网发电。

二是推进宜民生宜居建设。1-6月共投入资金33.7亿元,其中政府投资21.2亿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44.2%和52.8%。推进光纤到户、无线城区、数字地理等项目建设,宽带和移动信号网络已覆盖全区,互联网城域出口带宽达到160G,有线电视网数字化改造全面完成。

三是推进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任务。完成全区7.03万户农户的政策性住房保险和财产附加险工作,总保费140.6万元,做到应保农户的全覆盖。上半年共为70户农民提供了房屋财产险理赔,合计理赔额度18万元。

四是统筹重点领域改革。起草《__区2015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草案)》;已形成《2015年__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草案)》。

五是强化价格调控和检查。完成各类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65多件,鉴定总值365万元。受理价格咨询、举报投诉44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 起。

一是推进轨道及铁路建设。1号线二期建设全线实现轨通。

二是做好管线政策处理。抓好10条重点管线工程的协调和政策处理工作,总长140.8公里,新建铁塔27基;其中220KV新邬输电线路工程于5月份提前竣工。

1、突出参谋职能。计划9月底全面完成“十三五”各专项规划工作,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研究,着手开展1-2个重点课题研究。

2、突出项目管理。对部分重点、难点项目一查到底,促进有效投资,加强__技术改造、海越二期等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做好台塑EVA、吉利春晓整车二期、吉利7DCT等在建20亿以上产业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