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8 08:03:29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干部推荐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近几年来,分局办公室的工作在继承了以往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分局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督查落实、保障服务的四大职能作用,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了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从~年到~年,办公室先后组织创建了“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省一级档案室”、“市级文明卫生单位”、“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窗口”等荣誉称号,办公室自身也获得了市局“先进单位”、分局“先进单位”、“六好科所”等荣誉。这些成绩的获得,得益于办公室的领头雁——主任xxx。是他带领办公室的同志们同心协力、埋头苦干、奋力拼搏、廉洁从政的结果。
xxx同志1984年12月参加税务工作,现年37岁,先后担任过分局几个征收科的科、所长,于~年2月担任分局办公室主任。作为在领导身边工作的他,既要为领导搞好服务、当好参谋,又要沟通上下、协调各方,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办文、办会、办事,事事不能有丝毫马虎,一天从早到晚,一年从头到尾,“全天候”处于工作状态、紧张状态,牺牲了很多的个人时间,失去了不少家庭的天伦之乐,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没有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是难以做到的,可他牢牢把握了管理与服务的双重角色,带领办公室人员在分局政务、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上大胆地进行探索,在他和办公室同志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分局经费开支得到节约和有效控制,政务事务管理的效率大大提高。xxx同志不仅自己吃苦在前,以身作则,更善于调动身边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他的带领下,办公室的同志个个勤勉争先,信息宣传、政务管理、后勤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样样突出。
在廉政建设方面,他不因为自己是在后勤科室,不与纳税人正面接触而放松在这方面的要求,而是时时处处绷紧了廉政建设的这根弦,从完善制度上来根本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他常说:“在办公室工作的干部,要努力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不同别人计较享受的条件和优势,要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堵得住人情,经得起考验,清清白白做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待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办公室的事务上,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办公室廉政工作的开展,推行了“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办公室从车辆维修、办公用品采购、对外接待等方面都制定了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都在有效监督下进行。如在食堂管理上,他在广泛征求分局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改变以往承包经营的模式为办公室派专人直接管理,并采用ic卡刷卡制,并每月公布食堂的帐务情况,增加了食堂管理的透明度;在公务用车的维修方面,在全市地税系统首开了公开招投标的先河,邀请分局监察部门对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在比价格,比服务的基础上定出三家汽修厂为分局公务用车的定点维修厂家,既保证了汽车维修的质量,又使分局公务用车的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在分局公务用车的保险购买方面,他又采取了政府采购的方式,不但比原来下降了三分之一以上的费用,还杜绝了以前在车辆保险购买环节容易出问题的情况发生;在办公用品的采购方面,除了制定了《办公用品采购制度》和《大宗物资采购制度》,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采取直接从厂家购买的方法,既保证了商品的质量,又为分局节约了办公经费。
总的来说,他以激昂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实践了一种精神——“追求卓越”。在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他坚持以真诚换取信任,以热情赢得理解,努力在周围营造团结、奋进、和谐的部门工作氛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xxx同志经常说,正是这样一种追求卓越的精神激励着他在办公室主任的这个岗位上,无私忘我地工作着、奉献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
二、推荐条件
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历:大学学历以上。
3、职称: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40岁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并有本校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
6、其它: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区教育系统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可以破格。
三、推荐名额
1、梅园中学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领会推荐工作的意义,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并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征求意见后确定。同时,党支部梳理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
2、推荐工作
(1)第一步推荐
①党支部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要高于90%),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②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党支部在汇总推荐情况后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原始推荐情况综合分析后,按规定名额1:2的比例列出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在第二步推荐前,党支部要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2)第二步推荐
①推荐、测评。党支部负责将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附个人基本情况和简历)在一定范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派代表)内进行第二步推荐,并进行测评。党支部负责汇总第二步推荐、测评情况。
②进行考察。党支部组织实施考察访谈,访谈不少于15人(要求:教职工数30人以下访谈不少于10人,30人以上访谈不少于15人),被访谈人员的构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③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要反映出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注重被考察对象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性格特点,以及主要不足等。
④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第二步推荐、测评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各单位推荐名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
3、党内公示拟上报人选名单。党支部可采用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通报或征求每位党员意见等形式,将拟上报人选名单在党内进行公示。
4、确定上报人选。党支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根据上报人选的人事档案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
5、总结推荐工作。党支部认真总结民主推荐工作的情况并填写《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
五、上报工作
1、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每人1份)、考察报告(每人1份)、《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时,须交书面稿和电子稿(交盘片,所有资料保存在一个以党支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其中,一寸照片的电子版用被推荐者的姓名命名并以jpg格式保存)各一套。
党支部对破格推荐的人选要另附破格推荐报告。
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所有原始材料由党支部保留备查,。
2、上报时间
于9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材料上报。所有上报材料均交至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
二、推荐条件
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历:大学学历以上。
3、职称: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40岁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并有本校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
6、其它: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区教育系统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可以破格。
三、推荐名额
1、梅园中学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领会推荐工作的意义,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并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征求意见后确定。同时,党支部梳理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
2、推荐工作
(1)第一步推荐
①党支部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要高于90%),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②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党支部在汇总推荐情况后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原始推荐情况综合分析后,按规定名额1:2的比例列出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在第二步推荐前,党支部要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2)第二步推荐
①推荐、测评。党支部负责将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附个人基本情况和简历)在一定范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派代表)内进行第二步推荐,并进行测评。党支部负责汇总第二步推荐、测评情况。
②进行考察。党支部组织实施考察访谈,访谈不少于15人(要求:教职工数30人以下访谈不少于10人,30人以上访谈不少于15人),被访谈人员的构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③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要反映出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注重被考察对象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性格特点,以及主要不足等。
④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第二步推荐、测评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各单位推荐名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
3、党内公示拟上报人选名单。党支部可采用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通报或征求每位党员意见等形式,将拟上报人选名单在党内进行公示。
4、确定上报人选。党支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根据上报人选的人事档案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
5、总结推荐工作。党支部认真总结民主推荐工作的情况并填写《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
五、上报工作
1、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每人1份)、考察报告(每人1份)、《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时,须交书面稿和电子稿(交盘片,所有资料保存在一个以党支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其中,一寸照片的电子版用被推荐者的姓名命名并以jpg格式保存)各一套。
党支部对破格推荐的人选要另附破格推荐报告。
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所有原始材料由党支部保留备查,。
2、上报时间
于9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材料上报。所有上报材料均交至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第一条选拔任用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必须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内设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进行选配。
第二条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职数出现空缺,或因轮岗、交流、回避等需要充实调整的,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第三条选拔任用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由党委(党组)组织。
民主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二)局机关内设机构全体人员;
(三)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负责人;
(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二)填写推荐票;
(三)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第四条党委(党组)对民主推荐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后,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民主推荐的结果是重要依据之一,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民主推荐不集中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五条个人向组织推荐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党委(党组)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二、考察
第六条考察由组织人事科(或承担组织人事职能的科室,下同)负责。
第七条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向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考察工作方案;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会议或书面的方式在机关内或所在单位干部考察预告,将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方式和内容以及考察组成员、联系方法等内容预先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五)考察组将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中层干部调整初步意见,由组织人事科向党委(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领导汇报后,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第八条考察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二)机关部门中层及以上干部;
(三)考察对象所在科室(单位)全体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九条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相应的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原则。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三、酝酿
第十条中层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前(或呈报前)应充分酝酿。属双重管理的中层干部任免,主管方应事前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
第十一条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部门在党委书记、局长、党委副书记中酝酿,其他的在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中酝酿,根据酝酿情况提出党委(党组)会干部调整讨论方案。
四、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选拔任用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由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任免意见)。
第十三条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科长介绍干部讨论方案形成情况、调整、任用理由及考察情况。到会成员就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讨论应逐人逐个表明意见,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表决可采取口头表态、举手表决或无记名票决等方式进行。如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十四条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须经二分之一以上的党委(党组)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党委(党组)对纪委副书记、组织人事科科长、副科长、监察室主任等职务任免的意见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报批时必须呈报党委(党组)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材料。
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未经组织考察的拟任中层干部的人选,党委(党组)会不予讨论决定。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会议须由专人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具体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溧组发[**]40号)执行。
五、通气谈话
第十六条由党委(党组)书记、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委托组织人事科室负责人与被任免的中层干部见面谈话。
调整、任用的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的见面谈话,应反馈组织考察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六、办理任免
第十七条实行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本机关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内容和要求参照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试行意见》(溧委发[2000]68号)规定。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决定任免的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由党委(党组)或行政行文任免。并按规定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第十九条竞争上岗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在机构改革中内设机构重新设置或内设机构中层干部三分之一以上作调整时,必须实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布职位、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民主测评;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一、推荐要求:
数量:2名。
年龄:推荐人选年龄应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以后出生)。
结构:推荐人选中应统筹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年轻干部(1991年1月以后出生)、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注重择优推荐少数民族干部和年轻干部。
其他要求:推荐人选一般应从环节干部中选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一般在4年以上;身体健康。
二、工作程序:
优秀干部推荐工作由人事教育与督查考评股组织进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纪委对优秀干部推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分为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
1.被推荐人员范围: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以后出生)的现任市场监管局正股级干部(不包括社工身份人员),30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被推荐人员范围放宽到1991年1月后出生的现任 市场监管局正、副股级干部。符合条件但编制在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的人员参加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的优秀干部推荐。
2.谈话推荐:参加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现任 市场监管局正、副股级干部(包括现任股级职务的科级干部和社工身份人员),符合条件但编制在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的人员不参加推荐。
3.会议推荐: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参照谈话推荐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局党组成员不参加谈话推荐)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数应达到应参加推荐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否则会议推荐结果无效。
(二)确定推荐对象
人事教育与督查考评股将民主推荐结果汇总后报局党组会,局党组会研究确定优秀干部考察对象。(差额)
(三)组织考察。对局党组会确定的优秀干部推荐对象开展考察,考察分为民主测评和谈话征求意见。
1.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局领导班子成员;现任市场监管局正股级干部(包括现任正股级职务的科级干部和社工身份人员)。符合条件但编制在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的人员不参加测评。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应达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否则民主测评结果无效。
2.谈话征求意见:谈话征求意见的人员范围参照民主测评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局党组成员不参加谈话征求意见)
(四)确定优秀干部推荐人选。
一、考察目的
通过跟踪考察,全面掌握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协调运转情况、工作情况以及领导成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不断改进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兴岐富民、建设小康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干部保证。
二、考察对象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考察内容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协调运转情况和近两年来的工作情况;每个领导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具体是:①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②遵守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决定情况。③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情况;是否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绩。④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团结合作,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统一的情况;遇到重大问题是否经过集体讨论决定,有无违反组织原则、我行我素的问题。⑤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遵守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等情况。⑥推进本乡镇、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情况。⑦工农业生产、乡镇企业、招商引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四、考察方法和步骤
考察工作分四步进行:①召开乡镇、部门领导成员动员会,明确考察目的、意义,增强领导成员接受组织及群众监督的自觉性。②开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活动。召开乡镇、部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会议(乡镇参加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辖村支部书记、主任,乡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县级部门参加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本系统县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办法,对乡镇、部门领导班子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组织领导能力、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按好、比较好、一般、比较差4个等次进行测评;对现任领导干部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情况、组织领导能力、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6个方面按好、比较好、一般、比较差4个等次测评;综合评议结果领导班子按政绩突出、政绩比较突出、政绩一般、政绩较差测评,领导干部个人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测评。同时,采取填写推荐表的办法,民主推荐乡镇、部门正、副职后备干部。其中乡镇推荐1名正职后备干部,现配备4名(含4名)以上副职的乡镇从一般干部中推荐2名副职后备干部,现配3名及其以下副职的从一般干部中推荐1名副职后备干部;县级部门从现有副职中推荐1名正职后备干部,从本系统一般干部中推荐1名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测评表和民主推荐表由考察组的同志发出、收回并汇总。③采取个别谈话的办法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谈话范围是: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部分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人数一般应不少于30人。④形成考察材料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对每个班子形成综合考察材料,对领导干部个人形成考察材料。主要介绍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要认真分析、总结,找出每个班子及其成员的主要特点和不足。考察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将召开部务会议,专题听取各考察组的汇报,在此基础上,汇总考察情况向县委汇报。
五、人力组织和时间安排
共抽调24名干部,组成6个考察组,抽调有关部门科级领导任组长,考察工作从2月份开始(各乡镇、各部门的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各公办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副校(园)长;
3.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二、时间安排
6月15日至6月30日,具体时间由考察组与各单位联系商定。
三、考察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察主要内容
2013年8月以来学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侧重考察学校办学规划、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德育建设、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二)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了解干部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教学教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突出考察2013年8月以来或任现职以来、参加筹办工作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三)拟任校(园)级领导干部考察主要内容
3年来(20XX年以来)履行岗位职责、负责工作、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以各校(园)为单位组织,由考察组在学校教职工中确定参加民主测评对象,组织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并以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人选。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参会人员独立填写。
(二)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由镇党委、政府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干部日常表现情况,研究确定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
(三)准备有关材料。①各学校应在考察前将《考察预告》张贴在单位公示栏。②考察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回顾总结2013年8月以来各方面表现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字数掌握在2000字以内),并填写《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拟任校(园)级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应同时填写《干部情况登记表》和《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并将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交至考察组。其中,《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应在考察谈话前一天发至测评大会与会对象手中,并在考察谈话前在本单位公示栏张贴公示。③各学校要提前准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花名册》(供个别考察谈话使用),在考察组到达时交给考察组。
(四)发出考察预告。各考察组应在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任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组成和联系方式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考察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考察组要通过实地调查、找当事人核实或函询等方法了解清楚,按照规范格式形成调查报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考察谈话。考察组根据考察对象的职责分工,按照接近和知情原则,分别找考察对象的同事及有关人员(被谈话人名单由考察组统筹安排)进行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深入了解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
(六)实绩分析。考察组要对照《干部“3+1”工作实绩公示表》,对考察对象的一些重点工作内容和成绩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分析干部在其中的工作投入、工作成效和个人所发挥的作用。
(七)综合评价。考察组在全面熟悉掌握各种材料的基础上,结合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评价等次,并全面准确地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汇报材料。在形成考察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同类别横比、同岗位纵比、同要求互比等方法,研究确定最终考察等次。
(八)考察情况汇报。由考察组组长向镇党委、政府汇报考察情况及相关意见建议。
五、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峰同志和分管教育领导柯俊辉同志担任,成员由教委办、组织办、纪委办、各中学等人员组成。考察之前,由镇政府组织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全体考察人员要充分认识做好考察工作的目的意义,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全脱产、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参与考察工作。
2.各公办小学、幼儿园要充分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密切配合考察组共同完成考察任务。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从去年7月起,省里组织了7个检查组,对各市和部分省直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在检查中,我们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积极改进检查方法,努力在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使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广泛开展民主测评,准确评价被检查单位的用人情况。检查组每到一个单位,首先按照民主推荐干部的范围组织开展民主测评。一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测评。主要是看对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是否满意,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是否存在跑官要官等11个方面的问题,对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作何评价,以及对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二是对新近提拔的每一名领导干部进行评议。评议的内容包括新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对新提拔的干部是否满意等。
拓宽信息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检查之前,在新闻媒体上了消息,公布了部里的举报电话。检查组到达被检查单位后,都在当地新闻媒体上消息,或在被检查单位张贴公告,将检查的目的、内容、时间以及与检查组的联系方式等情况予以公布,并安排专门人员接待来访,受理举报。
认真查阅干部任免材料和档案资料,审核干部提拔的基本信息。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规定,检查组必须查阅被检查单位所有新提拔干部的任免材料,抽查不少于1/3新提拔干部的档案;对民主测评中不满意票比较多,有群众举报,以及提拔时推荐票相对较少或排位靠后、破格和越级提拔、超职数配备、学历较低的干部,必须逐人审查档案。按照这一要求,检查组共抽查了1432名干部的档案,占新提拔干部总数的42%。通过查阅档案,发现了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认真审核档案,对少数提拔干部的基本信息认定不准、任职资格把关不严,有的干部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等问题。
切实抓好整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不仅对检查的整体情况进行通报,而且还向被检查单位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原汁原味、详尽具体地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条逐项地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