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0 15:25:56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巡察工作汇报,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二、各县(区)对重点巡查内容落实情况
1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陇政发[]79号)文件,对各县(区)统计部门的机构、人员、经费安排,都有明确的要求,体现了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发文件落实市政府的意见和要求。共性问题是九县(区)都存在统计人员、经费不足,工作任务和工作力量、手段不相匹配,绝大部分县没有按辖区人口0.5元/人的标准落实统计事业费和信息化建设经费。
2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各县(区)都全面展开了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巡查发现县际之间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工作责任落实较好的有。其中在办公场所的落实、地图制作和制度落实方面都有创新;组织经济普查文艺宣传队下乡演出;分管副县长带队深入重点乡镇督查;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合较好。县经济普查前期工作迟缓,经费落实少。
3统计执法目标责任制落实不够理想,尤其是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不够得力。
4部门统计、企业统计和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专兼职人员配备、电脑等数据处理手段、办公场所配置等方面,虽比往年有新进展,新老问题依然存在部门统计工作,巡查中未发现非法报表,所抽查到部门均能较好地执行部门统计和政府统计部门共同制订的各项制度,按要求填报表,但有些部门数据受到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有些单位统计台帐、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但同时也发现有些部门统计非常规范、有特色,如水电局计财统计股,办公室独立,有2名专职统计员,而且台帐、报表、档案管理非常规范,自1975年至今的统计档案完整存放在单独设立的资料室,按索引、目录查找非常方便,堪称样板。所抽查的企业,普遍重视企业内部统计工作,尽管开展工作的形式多样,但都把统计作为经营决策和管理的重要环节来抓,并能在完成内部统计任务的同时,按相关规定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乡镇统计工作站建设,各县(区)落实情况差别较大。绝大部分乡镇统计工作站是联合型的一般是兼职统计员,人员稳定性、工作连续性较差,只有乡镇统计站落实了3-5人的专职统计员。从形式上看,做得比较好,形成了由乡镇长兼任统计工作站站长、专职统计人员任副站长的制度,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发文,给各乡镇都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更换了电脑、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尤其是随机抽选的栗川乡统计站建设很有特色,独立的统计站办公室,8个制度上墙,办公设施齐备,统计档案分类管理到16个行政村,目前条件下是一个完整的样板统计工作站。从内容上看,对各乡镇统计工作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81名,并且由县统计局对这些同志进行考核和管理,从根本上保证了乡镇统计有自己的腿”可依靠。这次经济普查中,已有效地发挥了其独特作用。
5统计信息化建设,做的较好的有,目前已成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者,但运作经费不足,影响了作用发挥。因受电信部门技术制约,统计网络运行受到严重影响的。市上要求各县(区)统计信息在省统计局信息网上累计全年采用20条为达标,但县、至今没实现零突破。
三、需要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并抓紧解决的实际问题
1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陇政发[]79号)要求,落实《意见》中提出的有关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人口、农业、经济三大普查已成为党和国家掌握国情国力的重要依据,已成为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而目前全市成立了普查办的只有和县,其余县报市编委待批。因此,请各县(区)进一步明确认识,抓紧设立普查办的同时,尽快配备工作人员、办公设施,安排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以确保三大普查工作高效进行。
2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目前正处在单位清查清理的关键时期。但在巡查中发现,有些县认识不到位,把经济普查这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当成统计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放松了政府牵头推动力度。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经济普查责任,明确政府行为和相关部门责任,做好宣传动员等各项工作。同时,请各县(区)认真监督,把已到位普查经费管好用好,做到专项专用,不出问题。
按照上级要求,乡人民政府调整了2016年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汛工作预案及水库管理行政责任人等相关文件。落实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水利设施安全检查小组。要求利用15天时间,对全镇水利设施特别是小二型水库重点村,山坪塘及山洪灾害易发地段进行全面检查。
二、深入实地、逐一检查
自2016年3月10日开始,乡水利设施安全检查小组深入一线,分别会同各村干部对辖区水利设施特别是小二型水库进行了汛前检查。检查方式采取实地查看、签订防汛安全责任书、落实预案和管理人员、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形成检查记录,同时就山坪塘及山洪灾害易发地段防汛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成水库:我乡村水库属除险加固整治工程于2012年副坝整治完工,内外坡完整,大坝稳固,溢洪道畅通,放水设施流畅,目前水库蓄水在正常水位4米以下,水库运行正常大坝正常。主坝未整治,存在散漏,该水库已落实管理人员。
(二)未成水库:纸厂河水库,施工队伍正准备进场进行除险加固整治工程,目前蓄水容量少,能安全度汛,已落实管理人员。
(三)河道、场镇情况:通过河道禁止采砂一年来,辖区基本无公开采挖行为,但利用夜间采砂现象仍时有发生;无采砂船舶,场镇属于滑坡地带,汛期如遇特、大暴雨天气,滑坡、防汛形势较为严峻。但我乡已落实防汛预案和防汛撤离预警设施。
三、强化措施、及时整改
通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较好。但也存在水库的防汛沙袋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检查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迅速整改,要求在4月底前备好备足。同时强化了汛前监管职责,要求搞好预测预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通讯畅通,若遇险情,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项目实施村要加强建设质量监管,督促施工方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纸厂河水库除险加固整治工程任务。
四、建议
针对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乡水利设施安全检查小组提出如下建议。
检查中,重点对防汛责任制落实、水库度汛安全、山洪灾害防御、防洪预案及抗旱排涝服务队建设运行管理和物资准备、水库溢洪启闭设备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要求各县、特区(区)、乡(镇)及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要做到五到位,即“一是思想组织到位、二是领导指挥到位、三是职责落实到位、四是科学调度到位、五是防范措施到位”。
经过检查后由市防汛指挥部行文将会议纪要下发对各县、特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工程管理单位提出以下整改意见。一是各县、特区(区)4月25日前将辖区内小(2)型以上水库(水电站)、重点防洪城镇行政责任人名单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是要求各县防汛办对管辖范围内河道弃渣堆积影响河道行洪隐患进行清理,以便汛期行洪畅通;三是对所有工程隐患、物资、队伍等问题要求县级防汛办要认真督促落实;四是各县、特区(区)所辖重点城镇和小(2)型及其以上水库(电站)没有编制防洪应急预案和水库调度运行计划的要进一步落实编制报审;五是各县、特区(区)防汛办要及时按要求做好旱灾、洪(涝)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六是各县、特区(区)防办要对所辖范围防洪抢险工程的物资进行清理督查,欠缺的要尽快补充,做到有备无患;七是认真做好汛前通信检查,完善防汛通信管理体制,落实防汛通信岗位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确保汛期通信畅通无阻。
通过市级组织检查的同时,各县、特区(区)已对所辖范围的水库、电站、河流、城镇和有防汛任务的企业等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各县、特区(区)汛前防汛安全检查情况报告,各县检查出现的安全隐患也作现场落实处理。均按照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逐乡(镇)各工程点及其城镇进行检查,落实了防汛抢险机构队伍,乡(镇)及工程管理单位落实了责任人员。
赵同志一行实地察看了曹娥江支流小舜江上浦堤防工程。在上浦镇石浦四峰段现场,赵同志一边检查堤防,一边听取市主要负责人的情况汇报。他嘱咐当地干部,这段堤防曾经是上浦镇防汛的薄弱环节,虽然近年来通过建设标准堤防工程,提高了防汛标准,但是我们仍要把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得更足些,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我县接《沭阳县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情况通报》后,县委卞书记对该工作当即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分管领导范县长牵头落实措施,县安巡办作为承办单位。县安巡办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读该通报,并对通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细化分工。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二、成立了以__副局长为组长的打击和处置房地产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__县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所长__同志负责。进一步增强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非法集资风险性、欺骗性和危害性,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极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
二、点面兼顾,严查严治。各支部针对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区巡察办反馈问题、第一季度基层党务大督查反馈问题等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治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3日下午13:33时,我局水政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艘挖砂船在湘江河道祁东与常宁共管河道中,位于祁东县河洲镇莲花庵村段非法采砂。接警后,我水政执法大队组织全体队员立即赶赴案发地点,同时通知常宁市水政执法大队联合开展现场拍照取证等工作。经走访当地群众了解情况后,初步确认:该挖沙船作业地点位于湘江河道新河段靠祁东县河洲镇莲花庵村一、二组堤岸约20m处采砂属实。采砂船编号:汇鑫一号,船主:赵承云,男 38 岁 、 祁阳县黄泥塘镇 白木村 1组人。现场查处有自卸驳两艘,承运砾石船舶编号:6168号;承运砂石船舶编号:6258号。两船仓均有货物存在。当日下午6时对6168号运输船(载有砂砾)进行扣押至祁东汇鑫砂场存放,6258号逃离现场。
二、工作开展情况
6月24日上午我局将该情况向县人民政府主管领导进行汇报,主管领导要求我局认真贯彻市局“从快、从严、从重、依法处置到位”的指示精神,由县政府牵头,水利责任主体,公安、海事、属地政府协调配合。召开了联合调查小组会议,会议明确领导小组以肖钟副县长为组长,享受副县级“三项待遇”干部匡自强同志为常务副组长、水利局副局长江湖北、河洲镇党委书记刘康柏为副组长、水政执法大队、河洲镇河长办主任、分管政法工作领导、县海事处、河洲镇派出所等为成员。安排19人组建联合执法调查小组,依法全面对采砂船业主、采砂船工作人员、运砂船主等在当地村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固定证据。目前各项工作按照部署正在有序推进当中,调查取证工作于6月28日基本结束。(完)
扩展阅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整体工作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钦州市各级各部门立足岗位,扎实开展打击海上非法采砂行为各项工作。
主动作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有效管控和整治我市管辖海域的非法采砂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非法采砂问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积极联合有关单位起草我市打击非法采砂相关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1、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
牵头负责对辖区海砂的排查工作,于6月22日召开非法采砂排查工作部署会部署相关排查工作,同时派出执法工作组分赴辖区沿海采砂点、砂场和砂船逐一开展排查。排查中掌握到有非法采砂的重点区域共15处,涉嫌非法采砂运砂的船舶共45艘、采矿船舶22艘,海岸边砂场(含堆场)51个。
2、从严查处非法采砂行为
海监部门于2018年6月16日、7月6日分别在犀牛脚镇炮合村渔港码头、康熙岭镇团和村委南面海堤设立值班点,安排执法人员对大风江区城(包括沙督岛、三娘湾、大庙墩等海城)、茅尾海海域( 包括茅岭江航道及青草坪一带海城)进行新一轮24小时巡查监控,期间周边海域非法开采海砂行为明显减少。
6月14日,查处和富公司未经批准在海域内非法采砂行政处罚案,收缴罚没款17.9万元。7月12日、7月14日和7月15日凌晨,在茅岭江航道8#标海域分别查扣涉嫌非法采砂的砂船4艘,并将非法砂船扣押至金鼓江海洋管理基地,待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
3、全员出动24小时监管值守
今年以来,不断强化对辖区海城的管控和值守。尤其是今年4月以来,实行重点海域24小时全天候执法监管。除办公室值班人员外全体人员出动,清明、三月三、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不休息,周末照常值守,对三娘湾、大风江、茅尾海、瓦泾江等海域及海岸线进行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海域进行24小时全天候海上监管,对周边沙场、抽砂船的业主进行告诫,对非法抽砂采矿船只进行从严查处,有力震慑了非法抽砂采矿行为。
截止7月17日,海监支队共组织24小时海上值班巡查约130天,累积人数达2250人次,查处非法采砂船19艘,移交防城港海监2艘,查扣涉嫌非法电捕鱼船2艘(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登检抽砂船只73艘,驱离涉嫌非法抽砂船只58艘,累计收缴罚款63.4万元,有效遏制了非法采砂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4、强化依法用海宣传教育
切实做好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及宣传覆盖面。上半年,结合“奋战60天全力打击非法抽砂采矿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召开民情座谈会、日常巡察执法宣传、进村与群众交流、拉挂横额、张贴标语、发放海洋法律法规宣传册等形式,在沿海村镇大范围开展执法宣传工作。
4月一5月期间,共出动宣传人员82多人次,拉挂宣传条幅10幅,(码头)永久性宣传标语6块,深入沿海乡、镇、渔船、码头发放各类海洋法律、法规宣传资料780份。印制发放《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钦政通(2018) 2号)305份,向停泊在辖区海城的采砂船、运砂船逐一发放,并向船上人员逐一解读,对无人看守的船只,在船上显眼位置粘贴告示,共发放通告50多份。深入沿海乡镇、村委和砂场及可能涉嫌非法呆砂的砂点宣传,发放通告255份,并在钦州日报宣传和钦州电视合播报,做到应发尽发,告知到位,宣传到位。
5、积极推动我市海砂出让工作
牵头负责海砂的出让工作,于6月20日组织市国土、海洋、财政、钦州港区管委、钦州海事局、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钦州分局、开投集团、临海公司等部门召开海砂出让政府平台工作会议,对采砂选点、工作方案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各部门对选址、报批、通航安全、航道影响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讨论。会后,北港局钦州分局与南京水科院对接,依据钦州湾物模成果提出了海砂开采初步选址。我局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向市政府上报了《平台公司出让海砂工作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实施后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不手软!
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主要是依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根据辖区范围开展,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各县区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灵山县:灵山县近期共组织执法行动5次。共出动人员79人次、车辆15台次,整治非法采砂场22处,查扣铲车1辆,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2次。
关键词:
内部审计;审计整改;对策
审计整改,就是被审计单位在对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没有异议的基础上,自我进行整改和纠偏的过程。审计整改作为审计闭环中的最后一环,是审计发现问题的重要延伸,直接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只审计不查处、不整改,等于没有审计。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整改的审计发现比没有发现更可怕。发现的问题得不到整改,审计意见和建议得不到采纳,既达不到内部审计查错纠弊、揭示和预防的目的,也直接影响到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不仅发挥不了审计制度本身应具有的震慑作用,相反还可能增加被审计单位“前审后犯、边审边犯”的胆量,从而导致类似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本文结合系统主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着重从主管部门内部审计的角度,对当前内部审计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内部审计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主观认识不到位,导致审计整改难落实
从被审计单位看,一些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促进单位加强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抓早抓小的预防作用认识不足,担心整改使自身利益受损,往往采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有意识地进行“选择性”整改[1],使得审计整改难落实。表现为:一是对与切身利益关联度不大的问题,一般比较容易整改。如对加强内部管理的建议,只要象征性地修改或完善几个制度就可以算是完成整改。由于制度的执行效果有一定的滞后性,内部审计部门短时间内很难对整改的效果进行评价,使得审计整改仅限表面化,整改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二是对涉及单位局部利益的问题浅源性整改。一些单位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在整改时存在攀比心理,徘徊观望、左顾右盼,不愿深入整改。如纠正单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励等问题时,被审计单位往往以维护稳定为由,采取由少数单位领导层退回多发的奖励,不愿触及多数人的“利益”,只是进行浅源性整改就算是完成了审计整改任务。三是对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拖延整改。如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于前任或者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现任不管前任账”的现象普遍存在。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大多情况复杂,整改难度大,现任领导大多数不愿花大力气去整改,或是表面上答应、实际上就是不改,敷衍拖沓,严重影响整改时效。从内部审计部门看,内部审计“监”而不“督”,重审计、轻整改现象普遍。由于内部整改主体之间关系错综复杂,审计整改的问题往往会触及一些部门或个人利益,督促审计整改远比审计发现问题要复杂,利益冲突导致很多单位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工作流于形式。如内部审计部门一般仅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报告只作书面形式上的审核,并未依据审计发现和建议的相对重要程度,及时采取不同的后续跟踪审计,使得被审计单位的一些表面化、形式化的整改蒙混过关。
(二)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差,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导致审计整改难落实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是否独立、审计报告关系是否恰当,对实现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以及在组织中地位至关重要,它是内部审计有效履行其责任的必要因素[2]。在内部审计部门隶属层次不高,内部审计不是主要领导分管的情况下,其在审计中就很难保证适当的信息沟通,审计报告关系不顺导致审计信息在向上报告的过程中,受个人利益冲突影响,往往会选择性过滤掉一些性质敏感的问题。一些应该反映的重大问题未能如实反映,审计报告中意见或建议不够客观,导致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只能跟着流于形式。从经济责任审计实践来看,一般情况下,审计组组长的职级往往远低于被审计单位领导的职级,如果内部审计部门的主管领导再不具有职级优势的话,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时多少会有所顾虑,往往不能客观地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导致审计报告质量不高,审计整改失去了良好的基础,使得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都只能对一些表面上的问题进行整改,一些深层次的重要问题反而得不到整改,审计整改仅限表面化。
(三)督促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审计整改难落实
一是内部审计部门督促审计整改的后续审计力度有限。由于内部审计部门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使得审计意见或建议本身缺乏硬性的约束力,在出现被审计单位消极应付审计整改的情形时,后续审计的督促作用就显得十分有限。二是缺乏督促审计整改的部门联动机制,监督合力远未形成。由于大多数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的问题与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管理有关,内部审计部门如未将审计中发现的主要情况通报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巡察、人事和财务等各相关业务部门,让“条条”这条线也来督促整改,就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从内审工作的实践来看,仅靠内部审计部门独立督促审计整改,是很难有所作为的。三是审计整改结果透明度不够,群众监督乏力。公开、透明是促进审计整改的最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内部审计中普遍缺乏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审计整改情况一般只有审计整改责任主体自己知道,群众对此并不知情,更无从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屡审屡犯”行为的发生[3]。
(四)督促审计整改的考核、问责力度不够,导致审计整改难落实
目前,虽然大多数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审计回访、审计约谈制度,对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取得了一定效果,但由于相应的奖惩问责力度不够,其执行效果不够明显。一是主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考核力度不够。如有的未将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对该单位的综合考核、评先评优中,有的虽纳入考核但所占分值权重太小,引不起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相关部门的重视。二是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流于形式。由于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的情况对其主要领导考核、提拔的“参考”作用十分有限,甚或基本不起作用,以致很难引起相关单位领导者高度重视。三是审计整改追究问责力度不够。多数单位未建立内部审计整改问责制度,或是建立的制度中关于问责的奖惩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内部审计部门很难依据审计中发现问题、审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
二、内部审计整改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
内部审计整改到不到位,关键在于落实审计整改的各责任主体的领导认识到不到位,是否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内部审计整改工作。一是要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只有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亲自组织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的整改部门之间才不会相互推诿,审计整改工作才能有效推进。二是内部审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后续审计工作。后续审计作为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延伸,对于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部门要改变以往“监”而不“督”,“重审计、轻整改”的误区,切实履行督促审计整改的后续审计责任,使内部审计工作有始有终,取得应有的成效。
(二)增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为审计整改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要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内部审计部门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保持恰当的审计报告关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全面了解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整改的落实进度,切实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和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大胆开展工作、客观反映问题。二是提高审计项目质量,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内部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不断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同时,内部审计部门要积极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进行必要的讨论和交流,取得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理解和认同,促使其从“要我改”向“我要改”转变,为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健全和完善督促审计整改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合力
一是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部门的后续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要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类型,细化审计整改内容、目标、时点。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及其整改所需时间决定采取不同的后续审计程序。如采取专项后续审计,或是附带式的后续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要对重要的问题整改措施进行现场确认、评估,评价整改现状,形成后续审计报告及时报单位领导和被审计单位,加大督促审计整改的力度。二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内部审计部门要争取在主管部门负责人的支持下,建立督促审计整改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将审计发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情况向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有监督、奖惩权的部门通报,借助相关管理部门的力量,共同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如一些单位已经在探索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察整改工作督办中,以巡察整改督促审计整改,由于主管部门巡察工作直接对单位权力机构负责,无形中加大了督促的力度,使得一些屡查屡犯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逐步扩大内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范围。内部审计部门要逐步扩大审计报告的主送和抄送范围,将过去只向被审计单位主送审计意见书的做法,改为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向对被审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监督、管理部门抄送,形成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的压力和推力。借鉴国家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的做法,建立内部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制度,逐步扩大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开范围,除及特殊原因不宜披露的内容外,要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以发挥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
一是将审计整改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把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情况与其领导个人政治前途挂钩,促进被审计单位领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二是把审计整改结果纳入考核范围。主管部门要将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其绩效、评选评优的重要内容,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责任相关部门的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三是加大审计整改问责力度。要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增强惩处的威慑力。加大对拖延审计整改或应付整改、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必要时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发挥问责的震慑作用,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作者:曹晓娟 单位:安徽省司法厅
参考文献
一、高位推进、部门联动、合力攻坚
一是科学决策部署。2016年,伍家岗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截污后治污、先功能后景观、先源头后中心城区、先建设地下管涵后建设护坡绿化、先建主管网后建支线管网、先治理点源污染后治理面源污染、先治理人口稠密河段后治理周边区域”的“八先八后”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治理方案,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工程,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伍家岗区采用“一线工作法”,对辖区运河、柏临河采用徒步方式全线实地踏勘,编印《伍家岗区柏临河黑臭水体“一水一策”整治实施方案》、《伍家岗区运河黑臭水体“一水一策”整治实施方案》,并对方案中的任务进行分解,逐年编制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清单化、动态化管理。
三是上下联动落实。市区两级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参与作用,研究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办法,通过整合资源,分头推进,形成合力。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各班子成员负责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区住建局结合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理念,精心组织谋划了一批截污、控污工程项目,完成了沿线13处非法排污口整治,彻底清除了河流沿线点源污染。区环保局定期对辖区主要监测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先后对辖区4家企业进行查处。区农业农村局将两条河流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对河流沿线排口进行核查,逐一登记建档。区城管局不断加大管网摸排力度,先后查清错接、混接管网103处。伍家乡政府在上级部门划定禁养区域以后,积极行动,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在落实沿河500米禁养的基础上,主动自我加压,进一步扩大禁养范围到沿河一公里,截止2018年,两条河流域禁养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聚焦重点、因河施策、初见成效
一是强力实施控源截污。2017年以来,伍家岗区共新建截污管网4公里,配套建设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将13个排污口污水收集进市政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6座,对暂未建设截污管网的支流沿线农村分散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就地集中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放;关闭畜禽养殖场156处,河流沿线禁养区范围内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同步推进内源治理。2017年以来,伍家岗区完成河道疏浚9公里、清淤4.1万方,有效降低黑臭水体内源污染负荷。同时,各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环保巡查责任管理考核办法》,各村(社区)落实至少1名环保专职巡查员,政府按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予以补贴。
三、紧盯目标、持续发力、长制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