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模板(10篇)

时间:2022-12-31 18:17:11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篇1

⒈自然状况。xx单位成立于年,为自收自支(或全额、差额拨款)全民(或集体)事业单位,隶属于,历史演变情况;主要从事,资质或特许经营权情况;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用)万元,法定代表人,有无企业法人登记。

⒉资产负债情况。经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集资等万元;净资产万元。

该改制单位经文件批准共核销不良资产万元,其中呆帐坏帐万元。有无或有负债、法律纠纷,或有负债、法律纠纷的基本情况。

⒊土地房屋状况。经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共有国有划拨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出让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拥有自有房屋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

房产、土地是否抵押,抵押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房产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债权数额万元,偿债情况。

⒋经营状况。近三年经营情况概述(有无实行工效挂钩及工效挂钩的有关情况)。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

年份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缴税收职工年均工资财政拨款的

数额和用途

⒌人员状况。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⒍下属单位及对外投资企业情况。依上述-分别进行说明(其中,下属企业的人员情况需说明离休、退休、在职职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年内的人员情况),下属企业为公司制的,要说明各出资方、出资额及所占的股权比例。

二、改制的基本原则及拟改制形式

xx单位改制按照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理顺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按照规范操作、公正公开的原则,**单位改制拟采取整体出让、公开竞价(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由受让者组建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或因原因拟保留的国有股,改制后由**单位或企业持有,其余部分公开对外招投标或竞价拍卖),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信息和征集受让者。

三、资产及负债处置方式

xx单位改制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按有关规定在市事改办委托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以经评估核准后的单位净资产(含出让土地亩,价值万元)(或以资产总额)为基础,合理确定转让底价。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亩,价值万元,处置意见:。

该单位改制后,由受让者承继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如单独处理资产的,需说明债务处置方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该单位资产变现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费用、资产审计评估费用、产权转让费用以及其他改制时必须支出的费用。如有不足,在本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统筹解决。

改制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分析:。

四、职工安置方案

经测算,xx单位改制共需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万元,其中,离休人员万元,退休人员万元,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人员万元(或万元-万元),自谋职业人员万元,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万元,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万元,遗属补助万元;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万元,需在改制时计提。

该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以上各项详见《xx(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五、改制后企业的发展设想

六、改制准备情况及进度安排

根据市事业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主管部门于年月日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制转企工作。年月日,召开了**单位改制转企动员大会,宣传了改革的政策精神。年月日,主管部门上报了《**单位改制转企预案》,市事改办以号行文批复该单位改制立项并相继委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单位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按照《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一般规程》(连事改办[]号)及有关规定,我单位于年月日对申报核销的不良资产及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为期天的公示,市国资办以号行文核准,市国土资源局以号文行文备案。

根据资产审计、评估的结果及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事改办、指导组的指导下,多方征询意见后,形成了该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日提交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于年月日在改制单位内部进行了为期天的公示,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改制的步骤、时间及进度安排:。

七、需要说明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附件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意见》(连政发[]号)、《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提留项目及计算标准》连事改办[]号文件精神及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有关政策规定,制订结合改制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订**单位职工安置方案如下:

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一、人员安置及费用发放

⒈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离休人,需计提离休费、医疗统筹金、七项非统筹费用共计万元;改制前已退休(到××年月日)人,需计提待遇差、住房补贴、取暖费、社会化管理费共计万元,撤销单位医疗费用万元。改制后,已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由发放,离退休金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⒉提前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的安置。符合连政发[]号文件中提前退休条件并申请提前退休的共有人,需计提的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的退休费、养老、医疗保险费、社会化管理费用万元。改制后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如改制单位资产变现后不足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成本,经改制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调剂仍不足的,此类职工应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根据本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由按月发给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经测算共需万元)的生活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为其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⒊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该单位改制时申请自谋职业人,需计提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改制时与改制单位解除用人关系,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⒋进入改制后企业职工的安置。改制后企业原则上接收全部在职职工,改制时自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人,需计提职工安置备付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单位改制时职工与原单位的用人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企业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改制时,需计算每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并与其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今后改制后企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在原改制单位工作的年限可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到原改制单位主管部门领取经济补偿金。

⒌其他需安置人员。人数、标准及所需费用,改制后的管理等。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

⒈单位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改制时需补足,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⒉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附件:

xx(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姓名:职务:

会议人数:实际到会人,占职工总数的。

会议内容:

⒈讨论审议《xxx(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实施方案》

⒉对《xxx(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进行审议表决。

会议过程:(简述)

对《xxx(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表决情况:

在经过大会讨论后,职工(代表)们对《xxx(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表决,赞成的人,占与会人员的,表决结果有效。通过《xxx(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篇2

中图分类号 G7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34-0030-05

学徒制作为一种能有效培养学习者技能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近年来不但成为发达国家和地区增强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也成为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重要切入点[1]。2015年8月,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12个试点省(区、市)各选择3~5家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从实践反馈看,企业参与积极性较高,试点企业获批数量远超通知要求。如山东省有40家大中型企业申报试点,最终有16家企业(每家企业都有明确的合作培养院校)获批[2];重庆市10家企业与9所重点技工院校联合开展试点,首批培养人数为950名[3]。我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方案刚刚推出,必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一方面,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逐步改进;另一方面,还应该深入剖析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给予实践方案更多的科学指导。

一、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的背景

(一)制造业升级亟须补齐人才短板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制造的差距体现在质量问题突出、经济效益差、持续发展能力弱、创新能力不强等方面;这种差距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才短板造成的。我国要实现从制造业“大国”向“强国”的转变,亟须培养大批技能型产业工人。企业新型学徒制不但要改革技能人才的培育方式,还要求企业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提高技术工人地位,吸引更多的优秀青年就读职业技术学校并投身生产制造一线,从根本上扭转技能人才供给不足的现状。

(二)建设制造强国呼唤“工匠精神”

2016年,“工匠精神”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为制造业大国,就应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重视技术工人,把失去的人才都吸引过来。《中国制造2025》指出,要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形成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可见,现代学徒制正日益受到中央政府的重视,相信其必将对培养“工匠精神”发挥积极作用。

(三)当前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存在缺陷

人类的职业认知只能以整体化的形式进行,在工作中需要的知识,必须在具体的工作情境和整体化的工作过程中获得,其最重要的成分是带有主观性质的“工作过程知识”[4]。因此,职业教育必须采用工作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在工学结合方面还存在许多缺陷,比如,校企合作流于形式,学生实习期间管理混乱等现象屡出不穷。究其原因,一是校企合作没有被纳入国家层面的职业教育体系,缺乏顶层设计;二是校企合作机制没有统一标准,也缺乏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指导与监督。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运行机制

我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方案的运行机制图中涉及到资金流动的用粗线箭头表示,主体之间有协议关系的用双向箭头表示。

图1 我国企业新型学徒制运行机制

(一)前提保障机制

政府部门对申请试点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要求企业为大中型企业(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后文中的“企业”都指“大中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企业重视技能人才伍建设;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建立待遇与技能挂钩的激励机制;技能劳动者占企业职工比例达60%以上。满足这四项前提条件的企业对技能人才有较大的需求,也具备一定的培训基础,所以更愿意参与学徒制试点。同时,这类企业的职工参与学徒制培训的积极性高,因为学徒期满后,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职业前景都有较好的预期。

(二)费用投入机制

学徒制培训的费用投入原则可以概括为“企业为主、政府为辅”。企业承担了学徒培训的主要费用,政府仅对学徒在培训学校发生的学费进行部分补贴(根据学徒期满考核情况,补贴学校学费的30%~60%)。从运行机制图中可以看到企业负担了三项直接费用:学徒工资、企业导师津贴和部分学校学费。培训学校从企业全额收取学徒在校期间的学费,并根据合作协议完成培训任务。企业需要先行垫付学徒的学校学费,然后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学徒培养计划、学徒培养协议、校企合作协议、学徒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向政府部门申请补贴。

(三)合作协调机制

在企业、学校和学徒三者之间有两项最主要的协议:一是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培养目标、培训内容与期限、考核办法等内容;二是企业与培训学校的合作协议,明确学校培训的方式、内容、期限、费用、校企双方责任等具体内容,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到学校参加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此外,还有三项联系也很重要,即企业与学徒的劳动合同关系、学校对学徒的学籍管理关系、政府部门对企业的审查与指导关系。

篇3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10-0022-03 

培养方案是指在一定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思想指导下,按照特定的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过程的综合。[1]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和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对于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着基础性作用。 

一、新时期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改革的必要性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为了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2013年出台的《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要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单位应依据特定职业领域专门人才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养要求,以及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科学制订培养方案并定期修订。培养方案应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加大实践性课程的比重。鼓励培养单位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自身优势,制订各具特色的培养方案。[2] 

为了保证和提高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在国家下发的在职艺术硕士和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文件基础上,结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和目前我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情况,全国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艺教指委)组织各专业分委员会委员及院校专家多次讨论、征询意见,完成了指导性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并于2015年4月下发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各培养院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校的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 

作为首批在职艺术硕士培养试点院校之一,南京艺术学院(以下也称我校)于2009年开始招收并培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截至目前,我校在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电影、广播电视、舞蹈6个艺术硕士专业领域招收并培养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数近800名。在国家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新时期,作为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拥有30多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践经验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南京艺术学院亟待进一步优化和改革适应新时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形势并充分体现学校特色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和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 

2010年以来,南京艺术学院面向全国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从专业方向类型上来看,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又分为理论类和实践类两种不同类型。在培养环节的各个方面,学术型研究生中的实践类专业方向尚未做到与理论类专业方向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其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大部分专业方向重复,这种结构亟待调整。为此,我校早在2013年下半年即开始对招生环节进行了调整:将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下的实践类研究方向全部调整至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内,同时增加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专业领域。随着招生环节的结构调整,我校于2014年初也及时启动了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全面修订工作。 

(一)设置和运行现状 

1.各专业领域下按照研究方向分别制订培养方案实施细则。艺术硕士的招生和培养领域分为音乐、美术、艺术设计、电影、广播电视、舞蹈、戏剧和戏曲8个专业领域,南京艺术学院目前在美术、音乐、电影、广播电视、艺术设计、舞蹈6个专业领域招收和培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于艺术领域的特殊性,无论学术型研究生还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招生和培养环节均在专业领域下细分若干研究方向。因此,修订后的全日制艺术硕士培养方案也遵循了以往的惯例,在各专业领域下分别细分了若干研究方向,并结合各研究方向的培养目标分别制定了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从而保障了就读该方向的研究生得到应有的专业和实践训练。例如,音乐专业领域下细分了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西方管弦乐器演奏、作曲等研究方向,美术专业领域下细分了油画、版画、壁画、雕塑、中国画等研究方向,艺术设计专业领域下细分了平面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等研究方向。 

2.建立了区分度较高的课程体系。修订后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三大类: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基础课(设置8个学分)包括文艺理论、艺术原理、艺术创作方法研究、外国语;专业必修课(设置20个学分)部分,除了该研究方向的专业主课(专题)之外,还包括4-5门贴合该方向的理论及实践课程以及1门开放课程,旨在强化艺术硕士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培养;选修课(设置6个学分)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课,专业选修课为该研究方向所属二级学院内部开始的与该研究方向有关联的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为跨学院、跨专业领域的选修课程,旨在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3.调整了实践环节。我校修订后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践环节由学年实践、社会实践、学术活动和教学实习4个部分组成。特别是针对学年实践部分,为了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性特点,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要求在读期间需进行1-2次艺术实践展演。并且要求展示作品具有一定的完整性、系统性,能够充分体现本专业研究方向较高的艺术水准。学年实践展示均需要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3]

4.规定了毕业考核环节的具体要求。修订后的全日制艺术硕士培养方案明确了毕业考核环节包括毕业展演和学位论文2个部分的要求。毕业展演方面,设置了6个学分,对各专业方向的毕业展演作品的形式、内容等作了细化规定,毕业展演合格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方面,要求研究生紧密结合自己的专业艺术实践和艺术创作,根据所学理论知识,结合专业特点,针对自己在專业实践和创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阐释,并且允许多样化的论文形式。此外,培养方案还对各专业方向学位论文的字数作了明确而有区别的规定。[3] 

(二)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修订前的培养方案,我校于2014年初启动并修订完成的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毕业环节等方面都进行了较大的改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课程体系和设置有待改进。全国艺教指委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专业必修课应着重提高研究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艺术修养,增强研究生理解作品的能力,并且要求学位课程与专业实践环节占到总学分的60%以上。目前我校在课程体系和设置方面,专业必修课的课程设置上尚不能完全达到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所设置的实践性课程还不够多,而其中的1门开放性课程虽然定性为实践性课程,但是在实际课程教学中落实情况不理想。另外,我校在广播电视和舞蹈领域下设的各研究方向培养方案中的选修课模块的学分为6个学分,与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不一致。 

2.实践环节有待调整。目前我校规定的实践环节包括学年实践、社会实践、学术活动和教学实习。一方面,“社会实践”规定的要求较为模糊,且和专业必修课中的“开放性课程”要求雷同;另一方面,对于各专业领域下设的所有研究方向是否都有必要设置“教学实习”这一环节有待商榷。 

3.毕业考核环节有待优化。一是我校的培养方案在毕业展演部分设置了6个学分,此做法与全国艺教指委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不一致,亟待改进。二是对毕业展演的具体要求上需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三是虽然规定允许多样化的学位论文形式,但是未对各学位论文的各形式作详细的规定和撰写指导,从而会导致实际落实效果大打折扣。 

4.艺术实践的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还很薄弱。2015年下发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明确规定培养过程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要积极创造艺术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但是目前我校的培养方案中未能明确规定和体现艺术实践条件的提升,校外实践基地基本没有。 

三、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路径 

针对我校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全国艺教指委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为基本依据,同时结合多年来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的经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培养方案进行优化改革。 

(一)优化课程体系和学分设置 

根据全国艺教指委下发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15年修订版)》要求,艺术硕士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公共课着重提高研究生的总体素质;专业必修课着重提高研究生的专业技能水平;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和一般选修课,着眼于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4]此外,在选修课的学分设置上,广播电视和舞蹈领域要求不少于10个学分,其他专业领域要求不少于6个学分。 

因此,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3个模块,具体课程名称和学分设置如下表所示。此外,为保证专业必修课模块里设置的“开放课程”的教学真正落实到实处,应特别规定其内容主要是与行业相联合的项目性课程,授课方式可以课堂外为主,具体内容可根据各专业方向特点自行安排。 

(二)调整实践环节 

艺术硕士的培养过程要求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采用课堂讲授、技能技巧的个别课与集体训练及艺术实践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4]为强化全日制艺术硕士的实践训练,可将目前培养方案实践环节中原先设置的4个部分调整为学年实践、艺术实践和学术活动3个部分。调整后,一方面,“艺术实践”取代了“社会实践”,更加符合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和要求;另一方面,去掉了“教学实习”部分,避免了和学术型硕士实践环节设置雷同,也更加符合艺术硕士培养的规律和要求。 

(三)改进毕业考核环节 

首先,去除“毕业展演”的6个学分设置,与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保持一致。其次,进一步细化毕业能力展示要求。毕业能力展示主要体现学位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具体可采用毕业展演的方式。目前培养方案中部分研究方向的毕业展演要求还较为模糊,可操作性不强,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和要求。再次,针对培养方案允许多样化的学位论文形式,学校有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应对允许撰写的学位论文形式作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从而保证艺术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水平达到应有的学术水准。 

(四)加强实践基地建设 

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重点是艺术实践能力。稳定、健康的培养基地有利于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有利于建立起高校与行业、企业的长效合作关系,实现资源的有机整合;有利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5] 

针对艺术实践基地建设落后的局面,我校应积极与校外相关行(企)业联系,如演艺集团、电视台、演艺公司、舞蹈团等,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建立稳定的实践基地。另外,还可以聘请上述行(企)业中具有丰富艺术实践经验的艺术家实际参与到学校全日制艺术硕士的艺术实践指导工作中来。 

四、结语 

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中提出:到2020年实现中国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转变为学术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建立健全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宏观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南京艺术学院作为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积极改革和优化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细则,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 肖念,关少化.硕士生培养方案修订的几个关键点——以北京工业大学教育学硕士生培养方案为例[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2(9):27-30. 

篇4

一个完整的改制分流方案,包括经济行为的批准文件、改制分流方案的文字材料、改制分流方案表、股权结构表、人员结构表、资产清查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等。无论是股本额的确定,资产的匹配、清查、审计、评估、损失的认定及改制单位经营效益的测算等,都涉及到价值量的管理。因此,作为以价值尺度为基本管理职能的财务管理,在改制分流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功能作用。改制计划一经国资委批准,改制分流工作将紧张有序地按规定程序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由始而终地贯穿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改制单位(注:处在改制过程但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资产清查,明确产权,核实账目,编制改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详细财产清册,以及债权债务清单,为实施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做准备。分析填列“初步方案表”,注明改制单位目前组织形式、经营地、注册地、股权结构、主要经营业务及改制分流所涉及资产范围等。根据资产负债的预计评估值和拟参加改制职工的经济补偿进行初次资产负债匹配。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选择合理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改制资产进行评估,并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改制单位填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经上级单位核实无异后,签章转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和基本确定参加改制职工的经济补偿进行第二次资产负债匹配调整。分析填列“实施方案表”,注明改制企业(指完成改制分流过程和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组织形式、经营地、注册地、股权结构、主要经营业务、未来3年收入利润预测、改制分流所涉及人员资产范围,以及评估机构、评估方法、备案机关和备案编号等等,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此“实施方案表”的内容实施是整个改制过程浅谈企业改制分流过程中的财务管理的灵魂,是改制方案能否成功的关键。根据国资委、财政部规定,企业在实施改制分流中,国有产权向改制职工的转让,经集团公司审核并转报国资委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改制企业依据协议转让批准文件和合同以及相关的支付凭证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改制企业工商登记完成后,进行账务预处理。经对过渡期(改制基准日———工商登记日)损益《审计报告》审核上报批准后,进行改制分流正式关账处理。继续关注改制后企业的财务状况,聘请中介机构对经营者任期内(3年)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审计,审核确认改制者岗位激励股份的奖励兑现。国家对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在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很大,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改制企业可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因此,财务部门将协助改制企业办理有关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相关手续。在改制过程中,财务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除了按规定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外,还要积极争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如会计师事务所、国有资产评估机构、银行、税务、工商等共同协调运作,确保改制分流工作的合法合理、及时有效完成。

二、企业改制分流中财务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处理好各股东的利益关系在资产归属进行产权界定时,要充分依据现有的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好各股东的利益关系,避免由于各方利益问题处理不当,而影响企业改制的积极性。

2.改制资产的价值评估标准与方法应规范统一目前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仍然存在标准不统一、方法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有对土地的开发费用和土地的使用权作价标准,对国有企业原先形成的无形资产或商誉等是否做作价处理,对固定资产的评估是否考虑使用价值和重置价值的差异,对现有库存产品的作价标准等问题。因为改制资产是为出售、转让而进行评估的,是公司制改建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须选用统一的标准和合理的评估方法,避免形成争议,影响改制工作。

3.对改制资产与股份配置调整过程中的原则性有待加强凡改制资产大于经济补偿加激励股之和的,应尽量避免作资产增加的调整;改制资产小于经济补偿加激励股之和的,应尽量避免作资产减少的调整。否则,对盘活存量资产不仅无益,反而有害,使改制方案编制成了数字游戏。

篇5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优秀专门人才,为国家石油石化工业的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被誉为“石油人才的摇篮”。学校形成了石油特色鲜明,以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设有10个院(系、部),共有24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博士授权的一级学科,32个博士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19个硕士授权的一级学科,99个硕士点;在10个工程领域具有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5 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 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 1 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以及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机构。

中国石油大学校办企业总公司是代表学校对校办企业经营性资产进行的管理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深化校办产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产权关系,进行企业改制和重组,完善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加强资本运营,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中国石油大学校办企业紧密依托学校的科技优势,依托石油市场,积极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石油工业服务,自行开发研制了油田自动化系列、测井地质综合应用网络平台forword、油气勘探开发地质综合信息GIS工作平台、真空扩散泵油、TC轴承和脱硫醇新型催化剂等品牌产品,行销国内外,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着手改制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按照教育部(教技发中心函[2006]25号)通知的要求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意见》(京教办〔2006〕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中石大京校[2006]25号),并及时下发到下属各企业。为了更好地落实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学校多次召开会议,最后组建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书记任组长,主管产业、财务的副校长及纪检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校校办、财务、审计、科研、后勤处、人事等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校办企业总公司负责人组成规范化建设办公室。

学校全资企业改制的推进情况

目前,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总公司所属法人企业有22家,其中校办企业总公司所属的全资企业8家。

学校在“十五”期间就已进行改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十五”初期学校就开始尝试进行校办企业体制改革;2000年9月学校组建校办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2001年1月撤销“校办产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校办企业总公司和董事会、监事会;2003年11月25日在原系办公司“北京市钻达新技术开发公司”的基础上在工商变更为“北京石大新元科技发展中心”,作为校办企业总公司的公司实体。

2001年12月,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高校校办产业改制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校办企业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开始通过合并、重组、撤销等方式,对学校系办公司进行了清理,现已完成该项工作,学校已经不再有院(系)办公司。

在“十五”期间,学校全资企业改制的推进进度也表现良好。校办企业总公司所属大部分企业了进行了改制工作,准备注销的企业2家(石大研究所、信安),需进行改制的企业2家(新材料,金时),与学校签订委托协议的企业2家(翠宫、石迎),具体情况如下页表所示:

组建资产公司

按照教育科技发展中心的意见,学校拟组建资产公司,资产公司形式以有资产管理职能的一人有限公司为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学校计划在2006年底前完成组建资产公司的工作,为此,做了很多前期准备工作:

2006年4月20日,校办企业总公司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教委召开的《北京市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动员会》。会后及时将(京教办〔2006〕6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意见》及教委两主任的讲话向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

2006年4月26日~28日,校办企业总公司及学校财务处派人参加了北京市教委组织的《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培训班》。

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已经改制的企业进行了年度审计。

同时,学校还开始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2006年6月15日,学校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学校书记、校长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要求详细做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时间表,并按时间表完成清产核资的各项工作;2006年7月14日,学校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建议方案》;2006年8月10日,召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召标会,听取并查阅了10家中介机构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办企业项目投标书。并确定2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计划在年底之前,进行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产权登记等工作,完成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分离与划转,将校办企业经营性资产从学校剥离,划归资产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经验总结及存在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改革与实践,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科技产业,改制后的“北京石大油软技术有限公司”被评为中关村科技园“十小创新企业”;“北京中石大化学制剂有限公司”主营产品“AFS-12脱硫醇新型催化剂”列入国家2005年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北京油源恒业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国家专项“全国新一轮油气资源评价系统”,建设了学生实习基地;“北京石大中油油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2004年取得油品批发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翻番,并建成了石油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存在着对企业规范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科技企业孵化方面,需要进一步更新观念,设立我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基金,促进和加快我校的科技成果转化。

篇6

国企改制是一项政策性、法规性很强的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以及职工的多方面利益,是企业改制参与各方利益的一次重新调整和分配。2005年7月教育部全国高校科技产业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的下发,拉开了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的序幕。吉林大学按照会议和文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有序”的原则,正确把握和协调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和平衡了学校、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走出了一条符合学校实际的改革发展之路。探索形成了校办企业“减量改制”的创新模式。本文结合两户校办企业改制的具体情况,就此作一点介绍和分析。

1 总体思路与做法

高校校办企业的改制工作若想成功地得以实现,其前提就是改制的方式、方法和模式是否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是否具有合法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企业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工作积极性不受改制大的影响。是企业改制工作必须把握的基本原则。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探索和实践,我们发现,高校校办企业改制面临的诸多实际问题中,其中最主要的是两点:一是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改制积极性的有效激励问题。除了教育部下发的教技发[2005]2号文件规定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指导性政策依据外,国家未出台任何与高校企业改制有关的优惠政策,而[2002]48号文件中《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也不适用高校校办企业改制工作,凡此种种,致使企业自身对改制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改制程序的繁杂性导致高校企业改制工作难以操作的问题。国有企业的改制程序从立项申请到改制完成后的工商登记注册,大致共有12个步骤,周期漫长,尤其是产权交易环节,难度大。费用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解决,改制工作是无法顺利进行下去的。为此,寻求一种能够鼓励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具有较强操作性的企业改制方式,就成为摆在学校面前的一道重大课题。

通过与当地工商等部门的充分沟通和协商,借助“外脑”――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吉林大学探索出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改制方案,其核心思想是减少企业现有剩余国有净资产总量,吸收外部资本加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我们将此称为“减量改制”。具体的做法:

1.1 主要步骤

(1)按照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首先进行改制立项申请、立项报批、改制方案设计(股权设计)、改制方案报批、资产评估立项申请、资产评估、资产确认、产权界定等8个环节的工作,完成资产处置前的全部工作内容。

(2)按照劳社部发[2003121号和国经贸企改f20021859号文件,从企业净资产中扣除企业职工的安置和补偿费用。

(3)对剩余的净资产进行重新分配:一部分作为拟重新投入到改制后的企业的净资产,一部分为拟收回到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控股”)的剩余净资产。对拟重新投入到改制后的企业的净资产,直接留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对拟收回到吉大控股的剩余净资产,在办理改制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时,采取减资的方式进行。

(4)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以直接留在改制后的企业中的那部分净资产作为吉大控股的出资,再吸纳自然人股东的货币出资,共同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从而完成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造。

1.2 工作流程

国有企业改制的工作流程通常是:(1)立项申请;(2)立项报批;(3)改制方案设计(股权设计);(4)改制方案报批;(5)资产评估立项申请;(6)资产评估;(7)资产确认;(8)产权界定;(9)资产处置;(10)净资产转让或拍卖;(11)资产移交(接收):(12)新公司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按照吉林大学校办企业的改制方案,企业改制的工作流程,前8项与通常的流程没有什么不同,从第9项开始。是一种全新的设计:(9)资产处置;(10)留存部分净资产;(11)新公司工商变更注册登记:(12)国有资产更名过户及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其中工商登记注册流程是:(1)改制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企业国有净资产减持;(3)外来资本投入;(4)新公司工商变更注册登记;(5)国有资产更名过户及国有资产产权变更登记。

1.3 股权结构

吉林大学本着有利于学校保持对改制企业的控制权,有利于最大限度激励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改制热情、工作积极性,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从“最低”和“最高”多个纬度的多方面因素,来合理确定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确保企业改制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1.3.1 “最低”限定

(1)国内同行业资质等级标准所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额的相关规定;(2)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规定;(3)国统字[2005]79号文件中对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最低限定定义;(4)根据改制前企业中学校事业编制、企业编制人员数量及所占比重,以确保改制后企业从业人员稳定和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前提。

1.3.2 “最高”限定

(1)根据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中对国有法人控股最高比重的限定;(2)考虑企业从成立、发展到壮大的整个历史过程中创业团队所起的作用和贡献等因素,参照国家有关政策确定企业经营管理层、技术骨干和职工所应占的最高股权比重:(3)企业从业人员认购股权份额的最高承受能力。

1.3.3 连接“最低”、“最高”限定的纽带性制约因素

(1]国内同行业企业改制后国有股权所占比重;(2)企业改制后发展前景的分析和预测,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对改制后企业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八股的意愿i(3)企业现存的资本结构,如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债权债务的构成,对改制后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影响;(4)从企业改制后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出发,既要防止因“一股独大”而形成“一股独霸”,又要防止因股权“平均分散”而形成“吃大锅饭,搭顺风车”的现象发生。

1.4 治理结构

人们常常将改革不彻底比喻为“换汤不换药”,这个比喻很贴切。如果把改变企业产权关系。由国有经济形式转变为有限责任,从而解除学校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称之为

“换汤”的话,那么。理顺企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就可称之为“换药”。吉林大学在企业改制变更注册登记完成后,依法组建企业“三会”,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各项基本制度,杜绝了企业运营“穿新鞋走老路”现象的发生,最终完成了企业公司制改造全面彻底的实现。

2 案例分析

下面以吉林大学某两户企业为例,具体说明“减量改制”模式的基本操作方法。

2.1 基本情况

案例一:企业甲成立于1985年,是全资校办国有企业,是国家建设部批准并颁发证书的通信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改制前,该企业首先完成了从立项申请到资产评估、资产确认和产权界定的8个环节。截止到评估基准日,该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总额为2800万元,负债总额为124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60万元,固定资产主要为各种办公设备,无土地、房屋建筑物。

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章规定的标准,将拟支付职工的安置资金,包括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等760万元从评估后的企业净资产中预先提留在改制后的企业中,由改制后企业代为发放。

剩余的800万元净资产切割成两部分:一部分为300万元直接留在该企业,作为吉大控股对改制后企业的投资;另一部分为500万元由吉大控股直接收回。

工商注册登记时,采取国有净资产减持和自然人股东货币投入的形式予以变更设立新的公司,从而完成企业甲的公司制改造。

案例二:企业乙的改制,在改制操作方法上,与企业甲稍有区别。

企业乙成立于1996年,企业注册资本为650万元,主要从事汽车摩擦材料与制动部件生产线设备和实验设备的研究制造。目前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其产品畅销于国内外市场。

资产评估前,吉大控股按企业账面价值无偿收回该企业部分资产,包括土地141万元、房屋737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万元,累计收回资产903万元,承接企业债务313万元。吉大控股实际收回企业账面资产总额为590万元。

按照职工安置方案和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章规定的标准,将用于支付职工安置的费用从评估确认的企业净资产总额中扣除后,该企业剩余净资产为108万元。

对剩余的净资产108万元切割成两部分:一部分净资产105万元直接留在该企业作为吉大控股对改制后企业的出资;另一部分净资产3万元由吉大控股直接收回。

其他的具体操作方法与企业甲相同。

2.2 股权结构评析

2.2.1 改制后企业总股本确定的依据

企业甲具有本行业的等级资质证书,行业资质等级标准对企业注册资本都分别具有明确的最低要求,最低不得少于800万元。该企业改制后发展前景预测较好,职工投资入股的意愿十分强烈,职工认购股权比重的承受能力较好,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经学校与企业经营管理层、技术骨干和职工充分协商,确定该企业改制后总股本为1000万元。

企业乙所属行业对注册资本没有任何特殊限定,基于同样的综合性因素的考虑,该企业改制后总股本确定为300万元。

2.2.2 改制后企业国有股权所占比例确定的依据

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应尽量减少控股比重,一般不得超过75%。国统字[2005] 79号《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规定: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上述规定是确定改制后企业国有股权所占比例的依据。

2.2.3 把握企业的特殊性,妥善采取“一企一策”的方针

针对企业甲,学校了解到的情况是,国内同行业企业改制的普遍做法是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实行民营化。学校的实际情况是该企业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集体编制的正式职工必须全部安置在改制后的企业,这就要求吉大控股必须在改制后的企业中具有一定的发言权以确保学校职工重新获得安置,并保证其利益不受侵害。为此,学校以30%的比例持股保持股权相对控股地位。同时,学校职工也以货币出资方式投资入股,成为企业的股东。

企业乙是由学校几名教师以其研发的科技成果自发组建,并经过几年的连续滚动运营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乙的经营团队也是研发团队,人力资源是该企业的核心资源、核心竞争力。由于国家政策法规没有改制优惠和奖励政策,因此学校制定的方案中也不可能有股权奖励等优惠政策。我们需要在财务可行与改制方案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原有团队的积极性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利益不受侵害。从而确保企业改制的成功,确保改制后的企业健康发展。经过学校与企业经营团队的充分协商,将吉大控股在改制后企业中所持股权比例确定为35%,学校满意,企业管理层、技术骨干和职工也都非常认同。

3 基本经验

实行校企“减量改制”模式,以评估后的企业部分净资产作为对改制后企业的出资,将企业改制与公司设立相结合,即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进行改制变更登记的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从而完成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程序简化,操作便捷,企业改制周期缩短;二是大大节约改制成本;三是彻底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四是实现了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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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尽快确定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基本规划和政策

凡是可以转为公司的企业,原则上股权都可以多元化。国家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应当是属于国家必须控制领域的公司,或是公司业务影响大,即使将来国家可不控股但为平稳过渡或多“看一看”。在一定时期内也需控股的公司,国有企业股份可以出售给一般国民、私人企业或投资家(机构或个人)、外国企业与外国投资者。

三、结合发展和组织结构调整推进国有企业改制

大型企业或集团在确定改制方案时,有必要先对公司或集团的战略目标、业务前景及组织体制进行评估,要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再推进改制。国家及某些地方的大型国有企业,不少业务重复,又不可能形成规模经济水平之上的竞争,可以先进行适当的归并整合,而后改制。

四、根据有利于发展、分类推进、公平竞争原则推进国企改制

明确改制目标为出售收益最大化和有利于企业发展。我国企业改制的目标应是收益最大化和有利于企业发展,在一定条件下,如该企业发展有战略意义时,可优先考虑企业发展目标,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改制方式取决于改制企业的特征和需要,小型国有企业改制宜采用公平拍卖或招标的方式,对无力偿债或难以审查的宜用清算改制方式,大中型国有企业改制应重视采取吸引战略投资者的改制方式。改制政策管理的重点是提高改制竞争性、减少不确定性,以处理好利益相关者关系及以人为中心做好统筹协调。

五、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和配套调整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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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国有企业的各行各业都兴办了一些集体企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普遍存在公司数量众多、规模较小、效益较差、产权关系不清、管理关系不顺等问题。从2008年开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着手推进股权业务整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共同持股公司股权整合,减少法人层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据此,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编制并下发了《对外投资公司业务整合实施方案》,结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部分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

笔者以3家公司为例,就集体企业产权整合过程中的纳税筹划进行具体阐述。

二、 三家公司产权情况

3家公司均为集体企业。其中,龙泉驿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80%,郫县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82%,泸州川南石油天然气公司集体产权占净资产的100%。

三、 税收风险及税负分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件,明确了企业重组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几种方式,并没有明确将产权无偿划转列入重组的范围。目前国家仅对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进行了相应的法规规范,对于集体产权的无偿划转尚无明确的法规及税收政策文件进行规范。此外,华盛公司承接集体产权未支付任何对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承接该集体产权可能被认定为取得捐赠收入而按集体产权的公允价值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2010年9月,3家公司集体产权资产账面价值约为15074万元,界定为四川石油管理局集体产权的账面净资产14066万元,以25%的企业所得税率计算,涉及企业所得税额约为3516万元。

四、三家公司改制工作简述

根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对外投资公司业务整合实施方案》文件要求,3家公司都制定了《公司改制方案》。首先,提交公司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形成职工大会决议(出席会议全体人员签字);然后,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再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公司改制法律意见书,认为3家公司从非公司制集体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目的正当,主体和程序合法,方案内容全面、合法,具有法律上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家公司完成上述工作后,上报四川石油管理局主管部门,申请对公司进行改制。2011年四川石油管理先后对3家公司改制作出批复,同意3家公司的集体产权界定为四川石油管理局集体所有(由华盛公司代表四川石油管理局持有产权并管理),其余产权界定为当地政府国有产权(由当地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表当地政府持有产权并管理);同意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公司改制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作为公司改制的相关基础资料;同意改制方案中职工安置意见;同意改制后公司“三会”和经理层的设置、构成及委派;要求尽快完成公司改制工作并备案。

五、 纳税筹划方案

1.理顺内部管理层次及关系是集体产权整合纳税筹划的前提

2008年11月,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下发了《关于成立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体产权管理中心的通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集体产权管理中心与华盛公司合署办公,华盛公司是四川石油管理局所属集体经济企业投资和管理平台。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与“四川石油管理局”关系说明:在法律上,二者是不同法律主体,在管理上,二者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要求,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一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

2010年12月,四川石油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华油集团公司改制集体企业集体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石油管理局及所属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改制前的集体产权由华盛公司承接。华油集团公司托管的集体企业改制,华盛公司按规定承接集体产权后,转作对华油集团公司的投资。

2. 根据总分机构之间资产转移的税收规定,进行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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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全市学南通,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全市上下刮起了改革风。但未能从企业机制和职工身份转变上实行彻底改革。遇上1998年全市抗洪救灾与灾后重建等诸多因素影响,致使市属企业改革拖后了三年。20xx年起全省掀起国有企业改革热潮,××各县区都集中时间、精力进行国有企业改革,但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力度较小,进展缓慢。20xx年起,市属企业市直各行业纷纷向政府呈送改制方案,但政府要抓的大事太多,国有企业改制问题似乎提不上主要议题。20xx年各部门以企业为单位向政府呈报改制方案,但市政府未成立改制办。一个企业改制从改制立项、职工分流方案初审、资产评估、职代会成立、企业改制方案通过到最后的领导小组批复,全程要经过六个部门、八个程序,最快要八个月至一年,有的甚至是一年半或两年。因此,一段时期政府叫得响、企业干着急、部门慢慢来的改革态势,桎梏着市属国有企业的改制进程。20xx年市政府加大力度推进企业改制,成立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和市政府改制办,促进了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但20xx年4月调整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标准,和改制企业“四零五零”人员养老、医疗保金续缴年龄,增加了企业改制成本,在有些部门与行业引发了新的矛盾。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政府推进企业改制的工作力度、部门服务企业改制的态度、改制政策标准制定和前后一致的尺度、企业班子实施企业改制的同心度,是近几年××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滞后的主要原因。

当前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进程与长江沿岸市区相比落后五至六年,与全省其他设区市相比滞后二至三年。表面上是109户国有企业的存在与急待改制,实质上,一是错失改革良机,增加企业成本;二是国有资产的休眠与浪费;三是挫伤了企业骨干和企业职工创业激情与工作热情;从根本上影响着××的经济发展速度。当前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要着重围绕,钱从哪里来,人往哪儿去,妥善研究和解决好以下三个根本性问题。

(一)企业改制成本不足和成本动态增长问题。企业改制成本由企业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企业应缴职工养老保险金、医保金、失业保险金,企业各类债务等组成。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改制成本年增长速度超过两位数。以市粮食直属分局六户企业为例,20xx年底测算改制成本为2800万元,20xx年底基本完成企业改制成本为4300万元,如果拖到明年完成改制,成本要达到7000万元。市直109户未改制企业今年底完成改制成本是46亿元,明年底完成接近50亿元,20xx年底完成改制,成本将达到55亿元。市直早完成一年企业改制相当于增加三十个1000万元利税大户。就市属各行业,各部门来说,今明两年推进市属国营企业改制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大于任何产业和工作所创造的经济价值。

(二)企业老职工安置和企业员工再就业问题。据统计市属109户企业共有职工4.5万人,剔除己达到退休年龄和五年内提前退休老职工2.5 万人,约有2万人需再就业寻求出路和生活保障。如何以人为本,以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来实施企业改制,是改制工作的核心问题。改制企业,主导改制的行业主管部门,制订企业改制方案,选择老企业的关、停、并、转时,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老职工的安置问题。要以妥善积极的办法,落实老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障安置,帮助就业有困难的职工实现转岗创业和再就业,切忌只顾少数人利益把职工安置问题简单推给政府,推向社会。

(三)企业债务清理和银行债务偿还问题。市属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企业债务重,银行欠款多的问题。绝大部分企业的地产、房产都抵押在各国有商业银行。企业不启动改制,债权债务得不到有效清理,抵押资产一定程度也在流失和贬值。国家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各商业银行也要站在支持××经济发展的高度,支持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支持国有老企业的关、停、并、转,支持新企业的整合重组,从而有利于银行债务的有效清理与落实。

整体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的对策与措施

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精心组织与服务,需要各改制企业干部职工的同心参与和配合,全市 上下要站在发展的高度,兼顾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以人为本,协调各方关系,整体推进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以经济规划和产业发展主导企业改制。一个地区有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特色。××前几年制订了“十一五” 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发展机械、电子、汽车、化工、棉纺、水产、旅游、食品等特色产业。市属众多家国有企业曾经都有自己的产业发展定位,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首先要分析确认现有企业的产业发展前景、行业发展定位。主导改制的政府行业组成和工作部门,要充分研究行业发展、行业企业整合、行业内企业财税增长培植问题,在本行业内做出企业改制和企业发展方案,以发展主导改制,以改制促发展。

(二)以产权改革和机制创新实施企业改制。许多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事实证明,国有中小型企业生存发展的障碍不是产品不适应市场,也不仅仅是设备、技术、资金问题,而是计划经济遗存下来的公有制形式下的企业经营、管理、分配机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属国有企业的改制,首先要动产权、动机制,宜股则股、宜租则租、宜卖则卖,鼓励全民创业,彻底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体制与管理机制,以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实施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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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1995〕50号)贯彻实施一年多来,总体情况良好,运转正常。但随着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在贯彻实施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规范企业改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现就企业改制中有关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企业改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应充分认识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改制的重要配套措施,没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配套与支持,企业改制就难以巩固和发展。同时,企业改制的深化又能有力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各地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吸纳社会保险机构参与企业改制,充分发挥基本养老保险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

二、采取各种形式改制的企业及所有在岗职工和下岗人员都必须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所有改制企业及其在岗职工,必须继续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凡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以本企业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仍执行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规定。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等下岗人员,由企业负责为其办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手续;转入再就业中心的下岗人员,由再就业中心从托管安置费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本人必须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按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赣府发〔1995〕50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由其本人提出退休申请,本人档案保管单位审核,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后,发给基本养老金;累计超过两年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下岗人员,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按其原企业和个人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连续工龄,计发基本养老金。下岗人员重新在企业就业,所在企业和本人应继续按照赣府发〔1995〕50号文件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企业在停产整顿期间,应按在职职工人数,按有关规定继续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符合缓缴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经社会保险机构批准后可以实行缓缴。企业经营好转后必须补缴所拖欠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利息。

停产整顿企业缓缴期间,纳入统筹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四、企业改制中,必须依法处理基本养老保险债务。

(一)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造的企业,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基本养老保险债务:一是由改制后的企业继续承担原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债务。二是在清产核资时,对有产权转让收入的,可从产权转让收入中偿还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产权转让收入不足的,可从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中清偿;也可用企业资产所折成的股权偿还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破产、拍卖的企业,资产出售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土地收益后的余额,应优先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