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7 01:39:2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财政文化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财政支持文化建设发展的总量不足尽管辽宁省财政对文化的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文化建设有了较快发展,但就总体而言,辽宁省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投入仍显不足,作为衡量文化建设投入的两项重要指标,即文化事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事业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比重都偏低。
(二)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首先,在财政投入的用途上,工资等维持性开支所占比例较高,而用于发展文化建设的经费严重不足,因此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其次,财政支出项目结构不尽合理,导致有限的财政支出未能全部用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的文化需求。
(三)财政投入的城乡、区域结构失衡辽宁省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公共文化建设,无论是经费的基数,还是经费的增长速度,都存在明显差距。从城乡结构来看,省会沈阳及其它中心城市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较多,增长较快;而中小城市,尤其是农村地区则长期缺乏必要的财政投资,文化建设的资金缺口比较明显。
(四)公共财政在促进文化建设发展中的定位模糊地区文化建设主要由公共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两部分组成。公共财政对这两方面发挥的作用应当有所区别,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策略。对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依托,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等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而对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应当以市场调节为基本手段,以经济效益为第一目标,通过各种财政政策手段为文化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促进文化产品产业化。
辽宁省文化产业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不完善之处包括:对于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发挥长效激励作用,针对文化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时效有限,难以形成持续有效的驱动力;税收优惠力度偏小,难以成为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的增长点;公共财政的扶持在社会实践中主要偏于实力比较强大、拥有雄厚政治资源的国有文化企业或国家控股文化企业,而对于比较弱小、相对更需要资金支持的中小文化企业扶持力度较小。在无形资产难以有形质押的情况下,相对安全的投资对象必然获得有限公共财政资源和社会金融资本的青睐,愈是资金困难的民营中小文化企业获得融资愈是困难。“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二、优化辽宁省文化建设财政政策的建议
(一)增加财政投入基于前文分析,辽宁省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文化建设支出占科教文卫事业支出比重都偏低,因此,应当逐年加大文化建设财政投入的绝对量,提高文化建设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同时应当进一步拓宽文化建设投入来源渠道,重视文化事业费等专项用于文化改革发展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省内具有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的文化项目,对省内未来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文化项目,对知名文化品牌和具有领军、先导作用的文化项目,对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代表文化产业发展潮流和方向的新兴创新型文化产业,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文化事业应当予以重点扶持。
(三)加强文化领域人才培养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大批掌握最新科学知识和精湛专业技能的文化人才。文化建设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增强文化建设“软实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文化人才的培养。因此,财政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应当协调文化、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文化人才工程”,鼓励各类优秀的文化艺术人才脱颖而出。要制定优惠资助政策,拓宽引进人才渠道,吸引海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来省内发展;扶助省内高等院校人文学科和文化艺术类专业,提高其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文化后备人才的培养;设立专项财政资金鼓励基层文化骨干人员进修培训。
二、我国当前税收调控法律化制度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至今还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还需要有步骤的进行改革和完善,因此这就决定了我国税收会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同某些政策会产生矛盾:
(一)现行法律体系不健全对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正是因为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市场不能对某些相关的行为进行规范,从而导致了许多市场经济问题的出现,因此制定一部完整的、关于税收调控的法典很有必要。首先,就市场来说,税收在被越来越频繁的应用于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现行税法对于宏观调控职能表现不突出,不能从经济法上真正去解读税收;最后,税收调控法作为我国宏观经济法体系的一个重要部门法,是国家加强经济立法的必要手段,因此必然会走向法制化。
(二)现行税收制度调节居民的收入差距乏力,不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增长实现以国民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但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说,差距过大、税收分配政策不合理的现状导致了很多居民收入水平低而缺乏消费的能力。其政策不合理主要表现在:首先,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分类制虽简单明了,但在当前收入来源多元化、复杂化的现状中却难以体现税负公平、合理负担原则,不能全面反映纳税人的能力。例如现在有些实际收入多的人缴税的金额却比收入少的人要少,有失公平。其次,财产税征税面积狭窄,难以有效应对收入结构失衡、财富集中的形势。由于现行税法的不完善性,我国目前开征的财产税只有房产和车船,而遗产等更巨大的财产却没能纳入开征范围,因此就造成了我国大量富二代的出现,也使得贫富差距更加显著。
(三)现行税收制度很难有效的调控产业结构的不平衡首先,就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体制来说,主要还是依赖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由于当前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发展的需要力度不够,因此造成发展滞后,并未实现第三产业的协调拉动;其次,当前税收政策未能有效的引导社会各个方面向农业投资,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表现在:第一,政府财政支持是我国目前农业最主要的投资来源;第二,我国涉农的税收制度几乎都集中在农产品的种植和农业科技的推广上,而最主要的农产品销售和养殖业却缺乏优惠。
三、关于构建和完善我国财政税收调控法的思考
所谓财政税收调控经济行为的法制化就是以人民大众的意志为出发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税收决策国策的规律进行决策,财政税收决策者的权利受到公众监督和法律约束的过程。
(一)制定宏观调控基本法社会主义是法制经济,必须以法制为准绳,良好的财税法律法规是控制经济的前提,而财政税收调控法属于宏观法律调控体系,因此可以通过创建《税收调控基本法》来对税收调控法做出最基本的规定,如原则、特征、手段等等,通过细分来对税收调控体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税收调控基本法》时,要注意同《税收基本法》的区别。要尽量在书中完善税收调整法的各税种法,从而可以加重或减轻经济主体税负,从而起到影响其它经济活动的税收调控措施。
(二)加大税收对分配的调节作用,缩小居民差距,拉动国内总体需求首先,纳税人的综合纳税代替分类税制,通过一次性对纳税人的收入综合进行纳税可以更直观的了解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从而实现多收入者多纳税;其次,完善税收来源,例如开征遗产税、社会保障税等,发挥税收在保障高收入、保障低收入方面的作用。
(三)发挥税收在调节产业结构中的作用首先,要加强对第三产业等密集型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调控,例如可以实行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等,鼓励其发展,从而缓解我国目前紧张的就业压力;其次,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可以通过将税收的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农业、养殖业等相关产业,对能够促进发展的组织机构给予税收优惠,从而促进农民组织成立或中小企业的建立。
(四)以良好监督、社会关注和信用体系为后盾一方面政府要严格公正的执法,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要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时时刻刻关注执法者的行动,督促执法者在执行权利时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同时,公民个人也要发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背景
上郑村花菜种苗基地建成已有30余年历史,近10年来,由于杂交花菜种的研发成功,更使生产规模得到了不断的扩大,而且还辐射周边乡村(如江浦、曹村等),相继种植花菜种。据统计,目前我市花菜育种面积达300亩,其中上郑村占2/3强,在浙南地区享有盛誉。
一组数据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上郑村花菜种的种植情况:上郑花菜种苗基地面积达200亩,占全村总面积的46%:全村283户,育种户占43%;年种苗生产逾2500公斤,收入达350多万元,占全村农业总收入的80%。
但就是这么一个支柱产业,这样的生产规模,在全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后,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时,面临严峻挑战。
现状
“价格便宜了,赚钱难了。”在田头,一对父子种农以这样的开场白接受记者的采访。父亲是位老种农,用20多年的时间把最初的几分田扩展为如今的6亩多,因为“没有别的营生”,儿子也在七八年前当上了种农,现在也有了4亩田。在上郑村,全家从事花菜育种,是很普遍的现象。
当种农这么久,父子俩最怀念的是1998年,“一公斤种子6000多元,比黄金还贵!”当时的情形是,受天气的影响,上郑村的花菜种产量低,奇货可居,种子商来收购,价格由种农说了算。“他们(种子商)逃不出我们上郑的圈子。”老种农用这话来概括曾有的辉煌。
但是,随后的几年,特别是近几年,再没有种农把话喊得这么“牛”。
今年6月,收获的季节,因为受天气影响甚微,种农们的产量都不错。但好产量没有带来好收益。“我家有固定的户头(种子供货渠道),今年也只是做到保本。一些散的种农,都多多少少的亏了。”老种农的儿子给记者算了一笔帐,来解释亏本的原因。1亩地,需投资近1万元的成本(包括种子、肥料和夹花工人的工资),亩产30多斤,卖给种子商每公斤800元。投入产出之间稍有差额,但这不是纯利润。因为连年收入都不是很好,不少散户的投资成本都是向信用社借的,利息要还;花期到时,要赶紧夹花,夹花工人的工资是铁板钉钉的,1亩地近50人,20元一天,包一顿中餐,每天要现金支付;种子被收购后,赊帐严重,800元一公斤的,通常只付一半,剩下的,要到开春后才能还上(这还算好的)。利息、工资现金支付和赊帐,三者将散户仅有的些微收益吞噬得干干净净。
据悉,因为花菜种卖不上一个好价钱,今年有将近一半的种子被留存在了种农家中,以期来年形势会有所不同。“你预计明年形势会有所好转吗?”这问题得到的答案是:“不知道。”记者采访时,遇上一农户正种茄子,说是花菜育种没赚钱,改种别的试试。老种农说,这两三年,村里出去做蛋糕等生意的人多了,留下来的散户预计到12月份改种的会更多一些。“都说不熟不做,谁知道改种别的之后是否就会一定好呢?”农民靠天吃饭,对未卜的前程一片茫然。
原因
上郑村育种大户郑庆一家今年的收成情况和往年没有多大出入。其儿子郑永开解释,他家有自身的优势。首先,郑庆一花菜育种30多年,一定的原始积累使他家不用贷款。其次,他家有自己的知名品牌——“庆一牌”。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郑永开说到了点子上,散户们所缺乏的第二点,正是他们亏本的一个主要原因。尽管村里种农们育种都有相当长的历史,但是到目前为此,真正叫得响的品牌却没有几个。采访中,种农们都提到一个温州来的、叫老邵的种子商,散户们的种子大部分都由他吃进。据种农说,老邵每年来上郑村收购种子近500公斤,付一半的收购款,回去后,弄上自己的品牌,每公斤能挣上800多元。“老邵这几年靠着我们上郑村发了,到处都有房产。”说这话,种农心里酸,因为替老邵作嫁衣的是他们自已。
种子没品牌的苦,一部分中等规模的种农也尝到了。虽然有自己的“户头”,但是因为没有响当当的品牌,压价现象总是常常发生。另外,没品牌也常导致经济纠纷。上面提到的那位老种农曾经就因为这事与上海一家公司打上了官司,花了三四万元钱。
出路
大家都意识到了品牌的重要性。
今年,村里44个散户成立了兴农蔬菜种苗有限公司。但是几个月后,美好的初衷被现实给粉碎了。该公司监事、村会计郑圣旭对记者说,公司成立后,44个成员44种想法,工作很难开展。另外,由于各家的种子质量参差不齐,一时也很难就此去创一个品牌。目前的情况是,仍然各自为战、自产自销。
但是散户的这种随意性给其他种农造成了困扰。一位中等规模的种农说,竞争的结果,最明显的,是价格提不上去。郑永开说,现在花菜的杂交品种市场还没有饱和,但上郑村种农出去拓展外面市场的人很少,他们只是在省内互相竞价,挖本村人的墙角,其结果是一损俱损。
郑永开总结多年的种植经验,认为上郑花菜基地想要继续发展,必须走出去。这几年,“庆一牌”花菜种一直朝这方面努力,在全国各地抢占市场,今年种子价格不受周围环境影响,可以说是一个成效。
在竞争日益加剧的环境中,表面似乎是经济实力的竞争,但本质上却是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如何发展现代化的邮政,满足社会需求,实现邮政新世纪的宏伟蓝图,人才是根本的决定因素。当前邮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如果不能加以正确认识,将不利于我国邮政企业的发展。
(一)部分管理者的人力资源观念存在误区
在邮政企业中,有些人特别是部分企业管理干部,对人力资源管理观念还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强调职工的职前学历,忽视人力资源开发的终身教育;强调职工的团队价值,忽视人力资源开发的个体需求;强调职工的存量稳定,忽视人力资源开发的合理流动;强调职工的一般使用,忽视人力资源开发的系统管理等。目前,以人为本的理念虽然被企业普遍强调,但一些管理者以人为本的思维仍停留在形式、口号层面上,突出表现多在强调理念,而少有具体措施,尤其是没有将此在实践中发展化为企业特质。这些不正确的认识,严重阻碍了邮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开发工作。
(二)岗位用工不合理,缺乏有效的薪酬激励因素
企业编制内在岗职工、聘用工、劳务工、混岗作业人员并存,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突出,绩效考核不到位,未能有效满足关于组织对个人绩效认可、综合素质提升和工作内容优化等方面的需求,致使部分员工在缺乏有效激励的环境下工作。虽然邮政企业已经注意到人力资源绩效考核的重要性,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流于形式。对员工的绩效评价并没有按岗位目标体系和完成执行情况逐项评价,领导的主观看法受职工个人身份、资历、地位、人际关系影响较大,容易脱离工作实际,对员工的岗位职责和职位设计等带来冲击,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关于邮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策略
中国加入WTO以后,属于服务贸易范畴的邮政,也将面临着国内邮政市场的对外开放,外国邮政特别是发达国家的邮政和跨国速递公司将进入中国邮政市场,中国也可以进入其它国家的邮政市场。这对中国邮政来说,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严峻的挑战。要想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赢得机会,必须要革除邮政企业现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弊端,为企业实现良性发展做好支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采用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当前的邮政企业,要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员工和管理人员的行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用工氛围,提高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统一的行为规范,对内有利于强化管理,对外有助于提升形象,从而促进邮政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创造更多发挥机会,充分挖掘员工潜能
每一个人身上都蕴藏着巨大的潜能,人力资源管理者必须努力营造好的环境从而使员工发挥出较大水平,如教育培训、工资、晋升的公正性、受尊重、团队精神、福利等,“把平凡的人造就成非凡的人”。因此,邮政企业在设置机构定岗定位时,要科学合理,使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有较饱满的工作量,使不同类型的员工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其自我价值,并为企业创造财富。①
(三)完善内部竞争机制,提高员工工作效益
现阶段邮政企业要从内部管理体制入手,完善企业内部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通过录用适量的聘用工,改变企业员工的“一体化”结构,形成效率优先,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分析和合理的职位评价制度,使更多的人才脱颖而出。②
(四)建立有效的培训体系,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邮政企业各种经营活动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如果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不进行技术、知识更新,不接受新技术培训,就很难保证邮政服务的质量,就会在竞争中失掉市场占有率。高度的重视和完善的制度,才能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五)健全管理信息平台,创新管理模式
人力资源部门为了适应管理变革的要求,必须自觉增加管理的科技含量,着手构建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平台,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向信息化转变。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积极措施,促进邮政信息化的发展。一是继续采取资金倾斜政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效益,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先安排信息技术建设项目投资;二是采取收入分配倾斜政策,对信息技术部门的工资总额,按高于企业平均工资水平拨付工资计划,主要用于对技术骨干的工资倾斜和自主开发项目人员的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补充保险等保障制度;三是采取人才引进倾斜政策,对信息技术部门急需的工程技术人员,可不受系统、地区和编制限制,优先解决。
不仅降低人力资源成本而且有助于职工把人力资源部门看成是一个积极的部门,也为职工在个人职业发展方面承担起更大责任提供了方便。
总之,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及市场竞争的强大压力下,邮政的企业化转型,是步入良性发展的关键时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是邮政企业转型后的首要任务。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邮政企业应坚持“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把人力资源管理与邮政公司改革配套推进、紧密衔接成为一项紧迫任务。不断对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走出传统的人才管理误区,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与制定激励机制,采用科学的、适应企业发展的、行之有效的人才管理模式来适应已发生变化的外部环境,才能使邮政企业在未来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得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吕昆,浅谈如何评价和提高邮政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山东省邮政局山东济南250011
一、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化的必要性
1.传统采购存在着弊端
政府采购信息时效性不强,信息的只能在相关的报纸上,发行范围受限制,效果不佳。采购成本巨大,采购程序不够优化,有人为操作成分。传统的手工操作,效率低下,采购文件、合同的编制均依靠纸质文本,既不利于采购过程的安全、也不利于文件的存档工作。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政府采购方式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2.政府采购信息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作为一个信息传递的平台,大大拉近了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距离,打破地域限制。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大量的市场信息,而选择自己所需的商品,下单、签合同可在互联网上瞬间完成,缩短了采购周期,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卖方市场则轻易的将商品推荐给了买方,节约了采购成本。目前很多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信息化采购,我国的政府采购信息化还处在初级阶段,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化将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3.可充分提升采购质量
电子化采购可使采购部门优先获得采购的主动权,充分考虑政府采购的实际需要,提出采购要求,在此基础上实行竞价采购,供应商在网上展开价格和质量的竞争,最有优势的供应商胜出。相当与在很大范围内选择到了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真正做到“货比三家”,尽可能的找到质量和价格都最为理想的合作伙伴,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对保证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起到促进作用。
4.实行政府采购信息化,可充分增加采购的透明度,加强监督力度
公共采购常出现腐败,这一现象降低公共投资的效率,且阻碍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政府采购信息用户使得采购工作的每一步都在网上操作完成,实现无纸化办公,避免纸质文件容易出现的含糊,延误等人为因素,减少了人为操作,大大增强了采购的透明度,有效的避免了“权利寻租”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审计部门和公众可以对采购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减少采购过程的隐蔽性和暗箱操作,提升政府形象,增加客户满意度。
二、现阶段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所存在的问题
1.法律依据不够完善
电子化采购是一种全新的数字虚拟化交易模式,通过网络上数字化的虚拟市场实现交易,我们已经相继出台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填补我国在相关立法领域的空白,对我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的健康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目前尚存在诸多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针对电子化采购的法律法规,电子化采购中还有很多法律问题需要得到解决。另外,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数据电文的效力、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合同法、网上申诉机制等相关的法律。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电子化采购的执行和推广。所以解决制度问题是政府采购实现信息化的关键。
2.各地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标准不统一
政府采购的网络建设标准比较混乱,我国各级、各地政府的政府采购网站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缺乏统一的规范。各部门之间的各种系统兼容性差,信息资源难以共享,大量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发挥,形成严重的“信息孤岛”局面,导致信息不及时,采购项目回应单一,不能吸引全国各地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浪费了大量的财力和时间,信息化程度低下。
3.采购人员素质有待加强
从事电子化政府采购的从业人员,既要熟悉计算机知识,也要精通政府采购的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政府采购所涉及范围很广,所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繁杂;而采购中心的人员很多是从事财政工作的或者是从事IT行业的人员,没有能力对这些非常专业的要求做出判断。而很多懂技术懂政策的专业采购人员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与利用网络平台工作,这就影响了政府采购电子化的进程。政府采购缺乏专业的复合型人才。
三、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措施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政府采购信息化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来管理和约束。目前我们迫切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或政策,明确电子采购程序、电子采购文件、合同和电子注册以及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电子化政府采购安全标准等。完善传统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让政府采购信息化有法可依。
2.统一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逐步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各个业务环节的电子化,构建统一、共享的采购平台。逐步实现从申报到验收、从招标到评标、从支付到监督全方位电子采购流程。疏通采购信息的共享渠道,整合基础信息的互通平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为买方和卖方市场提供最新最快键的信息,增强采购的公平性,规范财政资金的利用。
3.建立专业化的采购队伍
在工作中建设适应电子化采购的队伍,,提高政府采购队伍专业水平,扩大政府采购培训范围,不但要加强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还要加强对采购单位领导、财务人员、财政部门一些人员、机构的基本知识的培训,从而确保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努力打造一支既掌握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又熟悉信息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队伍,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同时加强供应商队伍的建设,宣传政府采购信息化的理念,鼓励供应商理解、支持并积极参加电子化采购活动。
4.借鉴国外先进的采购理念
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也是国际上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潮流。我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仍处在发展的初级段,我们应该虚心的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弥补我国现行体制的不足,因地制宜,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化采购模式,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加快和国际接轨的步伐,努力实现由传统采购向电子化采购的蜕变。
参考文献:
现在,我国许多综合性大学的财政学专业正在双轨推进培养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与制度。面对近几年就业难的问题,培养创业型、创造型人才愈加重要。不过,对创新型和创业型人才的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基于此,基于个性化发展的财政学本科教学模式改革相对于重视知识传承、学术养成、标准化教学、批量制造的传统财政学本科教育模式,就可以为社会培养更多种类型的高级人才:学术型、职业型、创业型与创造型等。况且经济类专业的大学生,包括财政专业大学生的创业基础较好,具有某些特殊的优势,充分发挥他们的天赋与潜能,其更易于成为社会所需要的创业型与创造型人才。个性化教育是引导个性生命独特性发展的教育,它以尊重差异为前提,以提供多样化教育资源和自主选择为手段,以促进个体生命的自由和充分发展为目的(冯建军,2004)。基于个性化发展的财政学本科教学培养目标,应该从尊重和培养个体的个别性、特殊性、差异性立场出发,结合学生的兴趣与个人职业规划,充分利用各自学校的资源优势与特色,引导学生向不同类型的专业领域、不同层次的专业方向发展,为学生今后的发展创造足够的条件,培养学生在财政学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
培养财政学专业个性化人才的完整途径主要表现为:首先,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通识教育阶段,培养目标应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广博”培养原则,进一步扩充通识基础模块,增设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供学生选择,可以建立以思想政治类、工具类课程为先导,以经济学基本原理课程为核心,以人文素质类、科技类课程为辅助的综合课程体系。其次,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专业及拓展教育阶段。结合不同高校的特色,在突出专业培养的同时,围绕专业课程进行充分的拓展,引导学生结合专业与个人兴趣,合理制定大学选修课程菜单。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建立以财税类课程为必修课,以经济类、管理类相关课程为选修课的综合课程体系,同时,辅之以学术讲座、第二课堂等开放式培养手段。选修课的取舍要体现不同高校的资源优势与特色,体现不同高校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个性。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尽可能提供更多的课程供学生选修,使学生最大可能地选择自己最有兴趣的课程,激活他们的多元兴趣与多种思维,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提升,进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差异性发展。再次,在财政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创新能力培养阶段,就大学本科生的人才培养而言,本阶段培养手段与方法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关系到学生创新能力的积累和今后个人能力的可持续发展。此阶段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弱化理论课程的安排,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如通过学术报告、学生科创、社会调查、案例分析、社团活动、假期实践、毕业实习等方式,有组织、有目的、有成效地实施人才培养活动,为财政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后的个人综合能力的提高与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主要问题
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精神,我们可以简要分析一下中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严格意义上讲,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现行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1995年财政部颁发的《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的核心是地区收支均衡问题。作为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办法”带有较深的旧体制的烙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清。事权是指各级政府基于其自身的地位和职能所享有的提供公共物品、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财权是各级政府所享有的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权力。目前,在上下级政府之间,很多事项也是难以区分清楚,许多本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支出,却由中央政府承担,而许多本应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支出,却推给地方财政。上下级政府之间事权划分和财政支出范围的划分随意性很大,同样的事项,在一处由上级政府承担,在另一处则由下级政府承担,在一时由上级政府承担,在另一时则下放地方政府承担,它们之间区分的标准很模糊,或者根本没有标准可循。这种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由此导致了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中国现行的分税制主要是划分了中央和省一级的财政,但对事权界定不够明晰,财权和事权不统一。同时,对省、市、县分别有哪些财权,应对哪些事情负责,还规定不够明确,各级之间扯皮很多。
2.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不规范,缺乏合理的标准。中国地区间财政资金的横向转移是通过中央政府集中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实现的。但是,由于这种横向转移的过程是与中央政府直接增加可用财力相向而行的,因而对中央增加的财力是用于中央本身开支,还是用于补助某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在认识上难免不一致。另外,在财力转移上,也没有建立一套科学而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办法,资金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要么根据基数法,要么就是根据主观判断,而不是依法根据一套规范的计算程序和公式来分配。
3.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不规范,各地不平衡状况难以有效解决。中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保留了原有体制资金双向转移模式,即仍然存在资金由下级财政向上级流动现象,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大财政部门的工作量,也不利于中央政府实施宏观调控。而税收返还是以保证地方既得利益为依据的,它将原有的财力不均问题带入分税制财政体制中,使得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地区间财力分配不均和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的问题基本未能解决,不能充分体现财政均衡的原则。中央对地方的专项拨款补助还缺乏比较规范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分配标准,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不相适应。此外,财政补助分配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很大。虽然政府支出中属于补质的转移支付种类很多,补助对象涉及到各行各业,但各项财政补助的分配缺乏科学的依据。
4.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权威性。纵观各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其最大的共性就是制定具有较高层次效力的法律。而中国现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办法》,该办法属于行政规章的层次,立法层次显然太低。立法层次太低会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如法律规定缺乏权威性、制度的稳定性较差、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难以保证等,这些不良后果已经严重制约着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
由此可见,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仅形式上的财政转移支付必须由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如财政权力法定、财政义务法定、财政程序法定、财政责任法定)的要求难以满足,财政转移支付法治实体价值,如正义、公正、民主、自由,也由于中国目前民主和建设的滞后同样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完善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财政支出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政府公共资金支付管理,以抑制地区发展差距的拉大,平衡地区财政收支差异,实现全国范围内各级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很有必要加强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针对中国目前的实现情况,按照财政法定主义的要求,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条例》,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实践,总结经验,再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我们认为:在立法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与财政改革进程相适应。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既定目标,转变立法观念,正确解决立法的稳定性与改革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做到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服务于财政改革。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要把财政改革成果,保障财政改革的顺利进行、引导财政改革的深入作为中心任务。在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时,要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国家利益、整体利益放在首位,避免不适当地强调局部利益。
2.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现实可行性与适度超前性相兼顾,并提高立法质量。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律,又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法律规定既要符合客观实际,又要有适度的超前性。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正确把握社会经济和财政的运行规律及其发展趋势,避免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在制定颁布后很快就落后于形势发展的不良现象。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质量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法内容,二是立法技术,三是立法程序。财政转移支付立法技术包括结构技术、语言技术和延续技术等方面,立法技术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立法的质量。结构技术,就是运用科学方法,使财政转移支付法的结构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立法的内容;语言技术,就是法律中的每个概念、每个条文都必须法律化,使之能正确表达立法者的愿意,较好地体现准确、简洁、易懂等特点;延续技术,就是充分把握法律条件的变化规律,为立法的修订、解释做准备。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要严格遵守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提高支付立法质量的重要保证,避免不按立法程序的突击立法或应急立法。
3.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相结合。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应立足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之间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经济发展水平也很不平衡,公共服务水平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中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一定要立足中国国情,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国际发展的趋势,而财政转移支付立法已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普遍作法和基本准则,在国外
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此,凡是国外立法中实践证明比较好且适合中国现实情况的,都应当大胆吸收。有些适合中国国情的条文,可以直接移植,并在实践中充实、完善。发达国家走过的弯路我们应当避免,他们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而不断修改财政转移支付法律、法规的做法,也值得我们借鉴。
4.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依法设置专门性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机构。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实施就是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问题,确保中央有能力实现其宏观调控目的。一般来讲,效率问题多由地方政府来承担,而公平问题则主要依靠中央政府来承担。当效率与公平相冲突时,要全面权衡二者之间的利弊关系,在需要效率优先时,公平就让道,在需要公平优先时,效率就让道。具体而言,财政转移支付立法的宗旨应包括:(1)弥补财政缺口,解决各级政府间财政的纵向不平衡;(2)保证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标准,解决地方政府间的横向不均衡;(3)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解决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外溢性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保证地区间经济差距的缩小;(4)实施中央政府稳定经济的政策,通过对经济的反周期补助,刺激需求,扩大就业,吸引地方财力建设符合全国利益的项目。
各国经验告诉我们,执行各级政府间复杂的财力转移支付政策,特别是确定和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方案,组织保证是必不可分的,故需要依法设置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具体负责,并以立法形式规定该机构任务、职权和职责。这一机构设置,国外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由财政部兼管其职能;二是由中央政府组建的专门机构行使其职能。为了使这一机构在中国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比较倾向于第二种做法。
税收和转移支付收入是当前县级政府预算内收入的主要来源。1994年分税制改革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支范围,规定由各省具体制定省以下财政体制。总体看来,现期省以下税收划分仍具有行政集权和财政包干的色彩,并形成财权向上级政府集中、事权向下转移的倾向(阎坤,2007)。在不改变事权的条件下,上级政府纷纷通过转移支付手段来弥补基层财政支出缺口。1999年县级总支出的40%来自于转移支付,而国家级贫困县甚至高达61%(陈锡文等,2002),2005年县级总支出的42.93%来自于转移支付。
2002年后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进一步缩小了县级政府财政能力,为了推行改革,保证目前财税体制的平衡运行,中央增加了“农村税费改革”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这些转移支付在缓解县财政支出压力,特别是“保工资、保运转”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均等化目标受到忽视,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等服务的地区差距日益明显,在某些地区出现了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
目前对省级财政差距研究较多,对全国县级政府财政差距研究较少。县财政差距可以分解为省内差距和省际差距,这与各县财政状况不仅牵涉到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还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有关。本文选取我国七省内所有县级政府为样本,以2000-2005年为样本期间,采用广义熵(GeneralizedEntropy,GE)指数和广义熵因素分解法等工具考察了样本县财政差距的表现,旨在回答以下问题: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和省以下财政体制对县级政府财政差距的平衡效果如何?农业县财政差距和非农业县财政差距是否有不同的表现?在县级政府各项税收和转移支付项目中,哪些项目扩大了财政差距,哪些项目缩小了财政差距?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介绍研究采用的方法和数据来源;第三部分采用不同的指标分别测算了样本总体、农业县和市辖区的财政差距,并对结果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第四部分采用因素分解法衡量各收入项目对县级政府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率和绝对贡献;第五部分是结论和几点启示。
二、方法和数据
地区财政差距一般以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差距表示。县级政府一般预算收支平衡表中,总收入包括本年收入(R1)和总收入下平衡部分(R2)两部分:本年收入包括当年的税收和部分非税收入,总收入下平衡部分包括政府间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和其它未包括在本年收入中并增加收入的部分。总支出包括本年支出(E1)和总支出下平衡部分(E2)两部分,本年支出包括当年的所有支出项目,总支出下平衡部分包括所有政府间上解支出和未在本年支出中包括的支出项目。各项目的关系如下式:
R1+R2=E1+E2+ACS(1)
其中ACS表示年终结余①。按照Tusi(2002)的分析框架,县级政府用于辖区内的财政支出可表示为:
E1=R1+R2-E2-ACS(2)
(2)式右边各项构成县级政府本年支出的来源。表1列出了我国县级政府2005年一般预算收支平衡表中各大类科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部分收费项目包括在其它收入中。税收中营业税、其它收入和增值税占总收入的比重较大,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农业税类②的比重较小。总收入下平衡部分(R2)和总支出下平衡部分(E2)包括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从表中看,2005年预算内财政收入中转移支付收入几乎占到了一半,财政自给率与分税制改革前相比大幅度下降(王春娟、焦雨生,2007)。2005年县级政府获得的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和2002年后增加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返还③(见表2),占转移支付总收入的33.2%。1994年后,税收返还在转移支付中占主要地位,但这项返还以税收来源地为基础,有利于发达地区,1998年后,随着专项补助④增加,税收返还在总转移支付中的比例迅速下降(黄佩华,2003)。除税收返还外,转移支付收入还包括过渡期转移支付补助(2002年起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补助(和体制上解)、结算补助、专项拨款和其他补助⑤等。Zhang(2001)和Wong(1997)认为,专项补助分配具有拉大各省差距的效应,原体制补助平衡了各省之间的财政差距,但是相应项目对县级政府差距的影响效应如何,研究还较少。
(一)总体财政差距、组内差距和组间差距
笔者首先运用GE指标和基尼系数测算地区人均财政支出差距。GE(GeneralizedEntropy)指数也称广义熵指数,算式如下,
以人口比重加权的人均财政支出。根据GE指数将整体差距分解为组内差距和组间差距的特性,笔者将样本县按省分组,测算样本县的省内财政支出差距和省间财政支出差距,分解公式如下,
其中W表示省内差距,B代表省间差距,其它变量含义同(3)式,笔者测算c=0和c=2时的GE指数(Ic(e),c=0,2)。同时我们运用基尼系数(IG(e))测算各样本县的财政差距以进行对比。
(二)财政差距的因素分解
为了测算各收入来源项目的差距对财政支出差距的贡献率,Tusi(1998;2002)利用Shorrocks(1982)提出的GE因素分解法建立了分解各收入项目对地区财政差距贡献率的基本框架。按照这一框架,j省份i县的本年支出Eij可以表示为:
eij=r1ij+r2ij+…+rpij+t1ij+t2ij+…+tQij+?啄ij(6)
其中rpij(p=1,2,…P)表示R1中第p种税收的人均值,tqij(q=1,2…Q)表示R2中第q项转移支付补助减去E2中同类上解的人均净收入,?啄ij表示年终人均结余(ACS)收入。(6)式也可以表示为以下向量形式,其中e,r1,r2,…rP,t1,t2…,tQ,?啄分别与各税收和转移支付项目及结余项相对应。
vi=(vi1,vi2,…,vi,j),v=e,r1,r2,…rP,t1,t2…,tQ,?啄
v=(v1,v2,…,vj),v=e,r1,r2,…rP,t1,t2…,tQ,?啄(7)
通过分解,财政支出总差距I(e)可以表示为:
贡献率表示为:
若s(v;x)满足Shorrcks(1982)提出的一系列条件,s(v;x)可表示为:
其中cov(v;e)是按照人口比重加权和的相关系数,var(e)是按照人口比重加权的e的自相关系数。如果cov(v;e)结果为负,那么相应的v有缩小差距的作用,反之则有扩大差距的作用。
本文利用2000-2005年中国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四川七个省份⑥所有县、县级市和市辖区的一般预算财政收支数据,运用GE指数和基尼系数测算了样本县财政支出差距,并运用GE因素分解法和由Tusi(1998;2002)建立的分析框架考察样本期内各税收和转移支付项目对财政差距的贡献率。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笔者仅以预算内财政数据为基础:本文所指的财政差距仅指人均预算内财政支出差距。样本数据来源于中国财政部预算司和国库司编写的2000-2005年各年《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⑦和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编印的2001-2006年历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
三、总体财政差距的测算结果与分析
将样本县按省分组,表3列出了所有县区的总体财政差距(e)以及省内差距和省间差距。为了考察城市和农村地区各自的财政差距是否有不同的发展形态和趋势,我们还分别选取了农业县(er)和市辖区(eu)并考察各自的总体财政差距状况及省内差距和省间差距。
表3中采用三项指标的衡量结果有很大的差异,表明财政差距对指标的选择较敏感,但从图1的变化趋势上看,三项指标均在初期下降之后缓慢上升,其中I0(e)和I2(e)在2001和2002年急剧下降后缓慢上升,IG(e)仅在2001年有轻微的波动。样本中市辖区的财政差距逐年下降,其中I0(eu)和I2(eu)在期初大幅下降后降幅趋缓,IG(eu)的变化较平稳;与市辖区相比,三项指标所衡量的农业县财政差距I(er)都是逐年上升的。由于总体财政差距是农业县和市辖区差距按照人口加权的结果,逐年增加的农业县差距I(er)抵消了市辖区I(eu)的下降趋势而使总体财政差距I(e)扩大。从影响程度来看,市辖区间财政差距较大,期初甚至达到农业县差距的两倍以上。这一结果说明城市经济发展缩小了城区间财政差距,部分抵消了总体财政差距,但随着农村地区差距扩大,抵消作用减弱,整体财政差距返回到逐渐扩大的趋势上来。
就省内差距和省间差距的测算结果看,c=0和c=2时的省内差距都大于同期的省间差距。样本总体的省内差距在期初都有较大幅度的缩小,这也许与各省在2001或2002年间完善省以下分税制、均衡省内地区差距有关,但2002年后省内差距又有缓慢上升的趋势。省内的均衡性支出一般投向欠发达的农业地区,对农业县省内差距的影响较小。同期一省内部市辖区的差距缩小,省间差距增加,表明各样本省份省内城市的发展差距缩小,同期各省间城市经济发展差距有扩大。从绝对指标看,农业县和市辖区的省内差距均大于省间差距。
四、财政差距的因素分解结果与分析
(一)各收入项目对总体差距的相对贡献率
2005年各收入项目对财政支出差距的相对贡献率如图2所示。因为各时期地区间总体差距I(e)不同,所以相对贡献率s(v;e)的变化趋势并不与S(v;e)的变化趋势相同。
1.税收项目差距对财政差距的效应。图2中税收收入差距主导了地区间财政差距,其中与二、三产业发展关系密切的增值税、营业税、房地产税等对财政差距的贡献率较大:2005年营业税贡献率为24%,其次是增值税。大部分省都将包含小税种的其它收入划归县级财政,其它收入占县级政府税收的比重在1994-2005年间增加了1倍⑧,贡献率也从2001年的10.2%增加到21.4%。城建税的贡献率在样本期间比较稳定,保持在5%左右。企业所得税的差距贡献在2001年是27.4%,2002中央和地方实行所得税分享制度后,该税的贡献率保持在10%左右,与此类似,2005年个人所得税的贡献率为4.76%,比2002前降低了近1倍。但可以预计,这类税收的贡献率随经济发展还会升高。与流转税、所得税相比,农业税类对财政差距的贡献要小得多:2005年农业税取消后,农业税类中仅包括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对财政差距的贡献率为8.46%。由于欠发达地区的农业部门规模较大,农业税收入较多,所以这部分收入差距对整体差距的影响较小⑨。
2.转移支付项目对财政差距的效应。图2显示了各转移支付项目对样本县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度,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补助、原体制净补助和当年结余收入有缩小财政差距的作用,税收返还和其它补助则扩大了财政差距。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包括省对县和(或)市对县的补助,一般按照地区财政供养人口数和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计算补助规模,2005年这部分收入仅抵消了0.6%的财政差距,没有发挥弥补地区间财政差距的预期作用,原因是这部分转移支付补助事实上是在省、市、县之间分配,到县一级政府数额缩小,相对规模也缩小;另外,支付公式制定中的“往年”影响或“讨价还价”也会对平衡作用产生负面作用。相比较而言,专项补助和原体制净补助对缩小财政差距的作用较大。税收返还继续成为拉大样本县间财政差距的“补助”项目,2005年税收返还差距解释了样本县20.4%的财政差距,而2002年对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率曾达到34.3%,下降的原因在于样本县财政支出中来源于税收返还的比重从2000年开始下降。其它净补助⑩解释了样本县1.6%的财政差距。
(二)各收入项目对总体差距的绝对贡献
表3列出了样本期内各税收和转移支付项目对地区财政差距绝对贡献的变化趋势,是各年份相对贡献率与样本县绝对财政差距I0(e)的乘积。各收入项目对财政差距的相对贡献率不一定会与绝对贡献同向变化,这还要取决于各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构成,如增值税规模与地区GDP水平和非农产业发展状况相关(Tusi,2005);其次样本地区省以下分税制度差异也影响了县级政府各类税收的收入水平,表1是样本县所在省份税收在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划分情况。表3显示,2001年后,各税收项目的绝对贡献随着总差距的缩小而缩小:其中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绝对贡献在2002年均有大幅度缩小,这可能与当年企业所得税由全部归地方所有到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改革有关,2004年企业所得税的贡献度又有上升,个人所得税贡献度较稳定。增值税差距仍然是引发地区差距不可忽视的因素,但是贡献度在波动中有下降的趋势,营业税和其他收入类的贡献度有些上升。由于样本县在产业结构上有较大差异,如山东、四川和湖南是农业大省,所以农业税类差距对总差距的贡献一直在0.02左右波动,而城市维护建设税在2001年后变化较小,比较稳定。
中央进行税收返还后,各省一般会继续向下一级政府返还,但各省内的返还制度不同{11},表1中税收返还占县级政府总收入的12.37%,这部分收入扩大了地区间的财政差距,但表4显示影响正在减弱。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均衡效果好,但规模较小(见表1),2004年开始发挥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作用,预计作用还会继续加强。其它净补助包含对民族地区或欠发达地区的补助,其中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补助主要投向农业地区,这部分收入在期初扩大了样本县的财政差距,但影响逐渐缩小。原体制净补助和专项净补助的贡献值在样本期内变化不大,均缩小了财政差距。另外年终结余项缩小了地区间的财政差拒。
五、结论和几点启示
(一)结论
对样本县财政差距的测算结果表明:七省县级政府总体财政差距较大,且2001年后有上升趋势,其中市辖区间差距较大,但趋于下降,而农业县的差距较小,但在不断扩大。表明城市经济发展缩小了城区之间的财政差距,部分抵消了县级政府的财政差距,但随着农业县财政差距扩大,这种抵消作用减弱,整体财政差距逐渐回到扩大的趋势上来;样本县财政差距的省内差距大于省间差距,表明中央政府平衡各省财政差距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省以下财政分配没有起到平衡地区差距的作用,需要进一步突出均等化特征。
对财政差距的因素分解结果表明:地区间税收差距较明显,县级政府增值税、营业税收入分布的地区差距较大,企业所得税差距和个人所得税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从转移支付项目看,税收返还扩大了县一级政府的财政差距;一般性转移支付、原体制补助和专项补助都缩小了地区财政差距,从差距贡献的相对量和绝对量上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对缩小财政差距的贡献较少,原因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较小,且增长速度小于专项补助,另一方面也与公式设计不规范、均等化目标不明显有关;包含“增加工资补助”、“缓解县乡困难补助”等政策补偿性补助的其它补助项缩小了县级政府财政差距;专项补助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作用最明显,这与Tusi(2005)得出的专项补助缩小地区差距作用较小的结论相反,这一结果可能与样本的选取有关系。
(二)几点启示
1.目前县级政府承担大量上级政府“下放”的责任,但基本没有正式的税收权力,税收不足使县级政府预算内支出对转移支付的依赖加重。但当前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均等化目标不明显,影响贫穷地区县级政府的发展潜力。
2.县一级政府“逆均等化”趋势显现。均等化目标仅仅是地方政府多重目标组合的其中之一,甚至还是较次要的目标。由于缺乏监督,上级政府的均等化转移支付资金有被挪用和挤占的情况,难以达到均等化的预期效果。相关研究表明,一些长期接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县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没有得到显著的改善(伏润民等,2008);袁飞等(2008)经实证分析认为转移支付增加与财政供养人口规模扩大有因果关系,原因是在禀赋比较少的地区,由于发展经济有劣势,地方政府更有激励去扩大财政供养人口以建立本地政治支持网络或保证地方稳定。
3.适当调整事权有利于县级政府财政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在一些以均等化为目的的转移支付效果不显著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重新划定政府间事权。张丽华、汪冲(2008)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单纯依靠转移支付制度的改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地区差距是不可能的,只有将农村教育事权上划中央政府和财政才是解决基础教育均等化的最佳选择。随着人口流动性增加,财力差的地区对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等效益外溢的提供越来越勉强,随着信息化程度提高,地方政府提供的效率优势减弱,由更高一级的政府或中央政府提供从效率上和解决外部性的角度是较合适的。
4.如何降低政府间制度改革中的谈判成本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即使在发达国家,中央与地方的财政配置也往往取决于上下级政府的政治谈判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区域间财力平衡等目标往往无法实现(Basley&Coate,2001;Ebel&Yilmaz,2002)。本文中财政差距中的省内差距状况证实了在省以下地方政府间谈判成本更大。
5.需要说明的是,以人均财政支出额衡量地区间财政差距忽视了对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地区间均等的财政支出并非代表均等化目标的最终实现。研究表明,即使是有明确使用用途的专项资金支出也难以为当地百姓带来实际的好处(WorldBank,2002)。所以地区均等化措施还需要通盘考虑财政支出投向和绩效水平,增加转移支付并不是缩小地区差距的万能法宝。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2006.
[2]财政部预算司编.中国省以下财政体制2006[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陈锡文.中国县乡财政与农民增收问题研究[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
[4]杨之刚.中国分税制财政体制:问题成因和改革建议[J].财贸经济,2004,(10).
[5]张丽华,汪冲.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中的制度缺陷——对中央转移支付作用及事权调整体制的思考[J].经济研究,2008,(10).
有人认为:绘画主要是表达他的艺术性、审美意志和相关的个人关照世界的方式。从这个角度看,无所谓艺术家用何种媒介材料来表达其意图。他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或多种是以的媒材随心所欲地宣泄。是指绘画这种平面型的艺术渐渐与空间的雕塑、装置或与实践性的影像、电子媒介相结合。艺术越来越没有清晰的分界,一切只为意图服务,但各画种分类依旧存在。
既然有分类,相应的各画种的媒介材料,并由此产生的特殊的艺术语言就是他们存在的主要的依据。正确理解一个画种的概念既不是单纯地以不同的工具来加以区分的,而是主要依据在通过特殊的思维方式下,运用能体现媒材性能的操作方式,表现出一种独一无二的具有审美价值的特性即一种绘画艺术的新格调,一种独特的“味”。其中对媒材的挖掘、开拓、利用也都是根据这一艺术格调的要求来进行的。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各画种的固有特征的重要性。水彩绘画亦是如此。水彩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借鉴其他画种的表现方式或形式技巧,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不能丧失自己的固有特征。在历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中不乏优秀的作品,有的追求油画的厚重,有的追求挂画的韵味,但都是在水彩的本身的基础上,有“度”的借鉴。第六届全国水彩、粉画展中的金奖作品《天使餐厅》给遗失在使人眼花缭乱的水彩样式中的画者以极大的启示。这幅作品充分的体现了水彩的特色:透明、水分、清灵等等,是对当下轻视水彩特征现象的纠正。它让我们思考我们究竟在用什么作画?水彩在绘画中的独立价值是什么?水彩的固有特征是我们不断研究、探索的对象,对其的把握也应是画家最关键的创作能力之一。
一、水彩材料的特质
任何画种的材料和媒介,限定它的绘画特性,并由此外化出特定的艺术效果,这也是支撑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点。
正因为水彩颜料的透明性,所以在条配颜料颜色时,除了混合的方法之外,透叠成为重要的调色手段。直接调出的颜色与透叠后产生的颜色也许在色相上趋于一致,但所表现出的质感、量感都会有很大的不同。这种涂层与涂层之间的错落搭配会产生微妙的视觉,乃至心理上的丰富的感受。洁白的基底透过薄厚不同的涂层视乎是深邃永恒的光芒所在。
对于画笔,重要的是要看笔的储水力和湿润后的弹性。这与色彩的饱和度、水分的控制以及作画时留到画面的笔触息息相关,甚至影响到画家的艺术风格。
水彩画纸会对创作和作品的最终效果有很大的影响。例如19世纪初,水彩画的创作的兴盛是与纸制造工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比过去那些粗糙、质地不匀的纸,该时期的制造的纸,更利于颜色的薄涂。这对早期的现代水彩画大师们的风格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使鲜明的色彩、绝妙的薄涂成为诸如透纳这样的艺术家的独有特色。水彩纸的质地(纹理)不同也会产生丰富的肌理变化。如何创造出耐人寻味的肌理效果已成为许多画家的现实命题。现代的水彩纸有各种品牌,因为制作工艺的差别,不同品牌的水彩纸会有不同的特性。这给现代水彩的探索和发展留有很大的余地,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法应与这些纸的特性相得益彰,以表达艺术家的审美意图。
水彩材质的特性导致水彩艺术的特殊性。水与色相互交融,在水彩纸上形成了水与彩的斑迹与色痕带有很强的随机性与抒情性,形成着奇妙的变奏关系,沉声了酣畅、淋漓、清新的视觉效果,与自然保持了和谐的灵动之美,构成了水彩画的个性特征,产生独特的不可替代的水彩艺术。这也是它存在了500多年并依旧有其探索空间的理由。
二、水彩的艺术特性
1、水色结合
水彩除了在一些基本的绘画规律和油画有共同之处外,它应该归属于水彩自身的表现手法和欣赏趣味,有着水彩之所以能成为一个独立画种的独特特征。17~18世纪的英国风景画,它的源头是16世纪的英国地形图。尽管地形图形成简单,色彩单一,但因为它是用水做媒介来绘制成的图画,所以成了今后水彩画的发展的基础。水彩画也是正是在特殊的媒介物——水的伴随下,开始了它漫长的历程。
古典时期的水彩画一直是按照油画的模式来绘制的。作为一个独立的画种看,水彩的独特性并不十分明显。水作为水彩画中的特殊媒介,它的特性还没充分的得到发挥,反而只是单纯地作为调和剂来调和颜色,采用层层叠加颜色的技法,像油画那样来描绘对象。但就其充分发挥水的特质,突出水彩画的鲜明个性来说,它还是处于萌芽时期。不能否认的是以水做媒介,水的一些特征在水彩画中会很自然地流露出来。透明、淡雅是这一时期水彩中最显著的特征。在水的其他特质——渗透、流动、融合还未在画面显示以前,透明,作为水的一种基本特征,一直在支撑着水彩画的发展。也正因为这一特性,才使得早期的水彩画和油画有着分别存在的审美价值。
从18世纪中叶起水彩画作为独立的画种一步步地走向成熟。成熟的标志:在发展古典时期的色彩效果的基础上,加深了对水的特质的认识、理解和运用。长期的经验使画家认识到,水除了有调和颜色这一基本功能外,它还有渗透、流动等特征。色彩和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使色粒随着水分的流动,颜色在画面的分布富于节奏变化和自然天趣。水不仅仅作为调和剂来运用了。很多画家懂得了利用水的易渗易透易流动的特征,渲染出画面的整个气氛和表达内心的感受。“湿画法”是对水的特质进一步认识的必然结果。在有水的白纸上,用笔自由地挥洒,水与色的相互融合、渗透、流动最易发挥水质的美感。另一方面,由“湿画法”派生出来的“渲染”、“擦洗”、“笔触”等技法应运而生,从而基本完成了水彩画自身性质的构建。水彩画真正地脱离了油画,按照自身的轨迹发展。
在现代水彩画中,水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不仅仅是单纯地用来调和颜色或渲染内心的感受,而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充分发挥出水的特质。水融色的干湿浓淡变化以及在画纸上的渗透效果使水彩画具有很强的表现力。水可使笔和色间枯、焦、润、湿产生变化,直到泼、积、破的应用。这也是画家处心积虑,不知疲倦探索的问题。
水这一物质心态作为水彩的调和剂,它依赖颜色,依赖形象保持着自身的特质。水色形成那种难以名状、自然天成、亦幻亦真、神奇美妙的艺术效果。水的灵性、水的品格为水彩画带来了俏丽明快、清新的深情画意之美。善用水者,水随人意。在特定的创意精神驱动下,让情感的律动借助水色流淌、扩散、在聚集和分解过程中,纵情挥洒,畅叙请回,自如家奴,随机调控,因势利导,浑然天成;其色或浓或淡,虚实相间,朦胧飘渺。由于水性的“透明”和“流动”的特点,才产生了水色的渗融、湿润、朦胧、迷离、柔和、飘逸、洗练、洒脱以及沉淀肌理等艺术效果,这种独特的特性,可称之为“水性特性”。吴冠中曾论水彩“水彩,水彩,其特点就是在‘水’和‘彩’。不发挥水的长处,它就比不上油画和粉画的表现力度,不发挥彩的特点,比之水墨画的神韵又见逊色。但它妙在水色结合……”①水彩画独特魅力就在于水色结合,水色的变幻产生无限与勃勃的生机。水和水的交接,色和色的渗透,产生了奇妙的变奏。它使绘画过程更加奇异多变,相应的技巧也更加复杂。画家要充分利用水色的优越性,既利用水色的透明,以渲染浸润等技巧充分表现气韵、气势、意境这样的典型东方审美内容;有利用水色的流畅创造无以相匹的运笔艺术和造型工夫。水的特殊性、多样性为水彩艺术的多样性提供了可能。水彩淋漓挥洒的笔触,朦胧诗意的情境,表现大气的普所迷离,光芒的闪烁不定,极尽优美之能事。对现代水彩画的真正开山祖师透纳作品的第一印象是明亮的朦胧,但其中依稀隐藏着莫测。他的色彩明朗、稀薄而光滑,浓淡变化神秘莫测,水彩澄明清纯,似乎之留下眼花瞭乱的色彩漩涡和光辉闪烁的光波运动。他善于运用水彩和透明的油彩表现天光水色和迷茫动荡的烟雾,以至于康斯太勃尔认为他他是在以“有色的光流”②作画。水彩艺术家的个性特征也是和水质的多样性联系在一起的。对水性不同程度的运用或侧重点不同,使得水彩画家都有一套自己的作画方法和技巧。
水彩的发展、成熟,依赖于对水质特性认识的程度,对水性调和剂和有幸调和剂本质的区别。从不自觉到自觉到能动地利用水质的种种特性,构成水彩画历史的发展轨迹。
2、透明
透明的特质的水彩艺术产生依赖的标志性的特征之一。透明之感其实是利用光的透射作用发挥光色作用。
通过对色彩的条配,透叠、重置、晕染等手段的运用,使整个画面的色彩交错、混合,白色的基底忽隐忽现。涂层的交错使画面产生薄厚的对比,明亮与灰暗的对比。
水性调和剂具有易溶、易渍、易流的特性,透明的调和剂使色粒光波清晰,色粒在水中流动与渗透更使这些光波交相辉映,从而在洁白的纸面上呈现出明净淡雅之美。经验证明:覆盖性绘画往往重视全部铺垫后的最后一笔,非覆盖性绘画往往重视代表饱和亮部的最先一笔;前者用浓稠坚挺的颜色绘制受光物体,当然富有质感和力度,后者用渐次变深的透明重叠“让”出物体的亮部,更加璀璨而令人神往。
透明也是把握水彩艺术的极限的“度”。如果在求新求变中超越这一限定的“度”,可能失去水彩画存在的价值,成为其他画种的辅助手段,或者成为一个新画种。水彩画的诸多传统技法,作画方式乃至观察方式,以及它们所显示出的独特表现力及其美学特征,均由此透明特质而生。透明这种特质的表现不仅可以表达抒情、轻快、流畅、明丽、淋漓等优美的情愫,而且亦可表现雄浑、遒劲、苍茫、厚重等壮阔的情怀。
3、随机性与肌理
由水色及透明的特质产生的诸如画面的随机性、偶然性和肌理等的特性都是水彩艺术的丰富性的表现。水色的流动往往产生某些意料之外的效果,最难控制却能产生天成的画意。譬如漫流法就是利用水色的流动随机产生的痕迹,因势利导,完成作者的意图。这似乎是自然幻化的美妙画面,令人怦然心动。
水彩画肌理的产生是画家在作画过程中,随着各自不同的气质、风格和心境的发挥,以及各种媒介物的自然规律的作用而形成的炒作痕迹。水的流动,水的浸润,水的沉淀与冲刷,是画面孕育出新的视觉生命形态,这种人意与天气相结合的形态就是水彩画的肌理美。肌理之美是水彩画的独特风格的重要部分。种种肌理现象无不关系着人们的心里效应。如果将各种肌理纹样作为一种视觉信息转化成绘画语言,兼而传情达意,无疑将会丰富和提高绘画艺术的表现力,那么水彩画恰恰在绘画语言与心里效应之间达到了高度的吻合。肌理本身本身形成的形式美感,有相对独立的审美意义。这种特性使得市场在某种成都上存在一定的抽象性,人们“能够从这个概念中发生出一种意象,这种意象应比概念自身提供的意象更加完美”。③画家通过多种手段使用各种工具材料创造出特异的、幻觉的、力量的、冲动的、材质感的各种各样的水彩画技法肌理。美国著名的水彩画家、美术评论家乔雷思金说过,水彩画在画家的处理下,水滴和它明快性质所形成的幻想与造化,溅泼的痕迹,凝结的色快以及斑驳的粒状,虽然对于话的表现没有什么意义,但由于偶然产生的的梦境似的造化,清新的趣味,明丽的色调与轻柔的感觉,是其他材料所没有的。这也许不敬意地起到了使观察者“从透明的记忆仓库中唤出的知识和情感的导火线的作用”。④当代一些水彩画家除了运用传统的技法外,在水彩创造中还引进了新材料、符号语汇,充分关注色彩、材质、造型自身的表现性和直观性。例如他们采用中国画的宣纸、表面不吸水的卡纸、布、处理过的板材等来作画,靠表面的肌理而产生特殊表现效果。材料不同因此形成许多新的肌理形状,产生更多的艺术格调。在现代水彩画中,对水的特殊性的把握是主要的、能动的。肌理的制作,就是对水质能动性认识的结果。在水分还没有完全干透以前,利用不同的工具材料,比如:撒盐、喷水、渗进油性材料等等,制成不同形状的水痕,形成不同的肌理效果。它不仅能深刻地表现对象的质感,同时重复的水迹符号,不规则的排列组合,使人们从中感悟到水的特殊美感。
三、小结
随着艺术视野的更加开阔,水彩艺术其自身应该与其他艺术形式保持距离,使之走向水彩艺术特征的丰富性和独立性。特征的探索与把握是建构和完善,提高水彩艺术品质的关键。水彩画家就可以把握这一特征的底线上,在其之上艺术的表现自由翱翔。
注释
①袁振藻.中国水彩画史[M].第71页。上海:上海画报出版社,2000.2.
②常又明.水彩画的起源及其在英国的发展[J].第71页。世界美术,1981.5.
③鲁道夫.阿恩海姆.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M].第231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3.
④鲁道夫.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M].第609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1.
参考书目
对于与农业相关的各项资金,财政部门要专款专用,实施专户管理、报账支出。为了更好地执行涉农资金的划拨程序,将《专项资金指标账》建立起来的同时,还要制定《专项资金工作流程表》及与之配套的《项目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进行资金拨付的时候,要做到与项目管理分离,即资金、项目和质量分别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承担管理职责,其中的项目指标要进行单独管理,控制好拨款额度,并实施必要的现场监督工作。在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上,项目启动资金占30%,项目具体实施中的专项资金占40%,项目竣工后,接受项目、资金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将余留的30%专项资金拨付。
二、对乡镇财政队伍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在乡镇财政管理中,财务管理人员是决定性的因素。要使乡镇财政的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就要大力开展乡镇财政文化建设,以文化塑造人、以文化感染人,将财政文化的导向作用充分地发挥出来。财务人员作为乡镇财政管理中的最活跃因子,要通过开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在促进各项财务工作顺利展开的同时,发挥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包括财政精神文化和财政行为文化,都是统一乡镇财政管理思想、提高财政人员凝聚力的核心力量,在财政人员形成认知并严格遵守的同时,就会逐渐地内化为意识形态,引导财政人员的行动。除了乡镇财政的文化建设之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以制度约束人,才能够确保资金科学合理地使用。此外,还要根据乡镇财政实际,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建立起来,包括财政资金的审核、资金的拨付使用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都要纳入到管理体系当中,以做到安全、规范地管理。四、乡镇债务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债务锁定
对于乡镇债务的处理情况,首先要采取措施,将债务锁定,并对于债务的来源及现状进行分析。乡镇的发展规划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及财力来制订,不可以借债开展乡镇建设,更要杜绝财政预算中出现赤字。为了使乡镇政府能够积极地将债务化解,可以采取奖励和补贴的形式予以激励,并在制度上加以约束,以避免新的乡镇债务生成。
(二)建立债务专账核算体系
乡镇债务核算,要将债务专账核算体系建立起来。将乡镇政府上一年清理的债务划入债务专账中,作为期初余额。与债务清理有关的资料要向债务专账核算经办人移交。建立债务结算专户及会计报表体系,并纳入到网络监控系统当中,通过使用乡镇财政管理软件,实施网络会计核算,不仅对乡镇债务的情况实时监督,而且还对债务的增长进行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