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0 0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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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在征求部分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海安县启动了事业单位评估试点工作。县编办确定了几家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的试评估事业单位,明确了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内容、流程和结果运用,试点工作正式开展。
一是明确履职评估内容。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二是明确评估工作流程。召开评估会议,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被评估单位法人作自评报告,开展履职测评,由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表格当场收回。广泛收集情况,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现场核验、问卷调查等形成,收集评估内容所需的相关信息。调阅相关资料。三是明确评估结果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评估对象履职评估报告,确定其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评估初步成效及存在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努力加以解决。
(一)少数事业单位不能依法运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怕失权,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付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部分法定代表人履职意识淡漠。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这方面问题的原因之一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化。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要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烈氛围的基础上,采取四个方面的措施确保评估取得实效。
(一)科学操作,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
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来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
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测试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二)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
实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履职情况评估工作,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具体是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
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社会层次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
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聘请特约监督员,特约员可以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人事、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及时予以解聘。
(三)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要做好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面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就需要加强学习,固本强基,不断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评估人员要到位、水平要提升,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对他们的考核和奖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机构编制理论知识,特别是事业单位履职评估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对履职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履职评估能力。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举办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
(四)严明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力度
评估目的是通过评估结果的使用来实现的,结果运用是评估系统的动力机制。对评估结果一定要进行广泛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使优胜者广受赞誉,让庸碌者无地自容。根据目前机构编制管理现状,主要是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使用力度:
在开展部门履职评估工作中,泰安市编办本着全面部署、循序开展,注重导向、务求实效的原则,规范程序,精心操作,扎实推进,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立足实际,创新谋划评估思路。泰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工作,始终把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作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促进区域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泰安市编委研究出台《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的意见》,明确把“三定”职能作为评估工作的重点,重新审视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的基础和依据,找准了机构编制评估的切入点;通过检验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情况,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全面科学正确履行职能,找准了机构编制服务中心工作的关键点。省编办充分肯定了泰安这一创新做法,将《履职评估意见》全文刊发于《机构与行政》予以推广。
(二)客观系统,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是评估的核心,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评估的水平和质量。在充分把握《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和泰安市编委《履职评估意见》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坚持一致性原则,将评估指标的设定与评估目的紧密融合,做到方向明确;遵循可操作性原则,力求评估指标客观可测、简易可行、系统实用。紧扣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任务,确定了五方面评估内容,并细化为18个一级指标,70个二级指标;设计了《泰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表》,包含评估核查节点154个,要求部门自评时严格把握。一是通过评估职能精细化管理,检验“三定”职能是否细化量化、工作程序是否科学规范、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二是通过评估职责落实,检验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具体、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是否有效落实、协作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三是通过评估履职行为,检验工作行为是否认真负责、职权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责任行为是否清晰具体;四是通过评估履职效果,检验工作业绩是否争先进位、创新工作是否效益显著、社会评价是否满意认可;五是通过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检验机构设置是否必要合理、编制配备是否科学适宜、政策执行是否合乎规定。
(三)点面结合,合理确定评估对象。坚持统筹兼顾,做到点面结合,综合考虑机构性质、行业特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示范带动作用、职能调整变化、领导重视等因素,泰安市市直确定了10个、县市区确定了51个政府部门单位作为履职评估对象。这些部门单位既有政府行政机关,也有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既有综合管理部门,也有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既有经济管理部门,也有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四)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评估工作。纸上得来终觉浅,再好的蓝图,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都是纸上谈兵。泰安市采取部门单位自我评价与评估组实地评估相结合,分六个步骤,推进评估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评估准备。主要是拟订评估方案,梳理评估部门单位职能和机构编制情况,设计调查问卷等。二是动员部署。组织召开评估动员会议,明确评估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等。从机构编制、组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法制、政府督查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评估组,进行业务培训,掌握评估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有关政策。三是部门单位自评。市直评估部门单位按照要求,梳理分析职能履行情况,认真填写统计表格,按时完成了自评工作。四是实地评估。坚持方式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听、查、谈、看、议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角度地掌握评估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认真分析所涉及内容的问题点、关键点,有针对性地验证查找问题。五是分析评定。评估组综合部门单位自评、实地评估、满意度测评、征求意见建议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定,形成评估报告报市编委。六是反馈整改。根据市编委研究意见,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评估部门单位,并就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五)公正有效,综合运用评估结果。运用评估结果,不仅是履职评估的延续,更是评估的目的。实际工作中,泰安市将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按照“台账销号”制度要求,建立了评估问题整改落实台账,提出了分类解决的办法。一是对部分部门存在的职能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工作程序不合理、日志记录不规范以及私设机构等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二是对主要职责发生较大变化的畜牧兽医部门,及时进行了“三定”规定的修订;三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奶吧监管等职责边界不清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明确职责划分的建议意见;四是对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部门按程序进行了提报研究;五是对机关事业人员混岗、离岗人员占编不能补充人员等涉及多部门管理、关注度高、具有一定普遍性的敏感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向有关决策机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六是对调整定点屠宰管理职责、设置测绘地理信息机构、集中设置行政审批机构等事项,按照这次中央部署的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筹解决。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强化了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理念,提升了部门行政效能。通过评估职能精细化管理情况,强化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意识,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任务的认识更加明确,增强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计划性和预见性,提高了各部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创新创优情况评估,有利于部门培育工作新理念,改进工作新方式,建立工作新机制,发挥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新效益,开创工作新局面。将工作日志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履职行为方面的评估,有助于发现部门工作人员实际开展工作情况,判定工作量饱和程度,增强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的责任心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提升行政效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创新,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一步增强了部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了机构编制意识。开展履职评估,解决了机构编制部门对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缺少有效监管手段的问题,实现了既管职责配置,又管职责履行的“双管”机制,更有利于维护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通过评估,有利于全面掌握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和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准确把握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和工作量大小,以及围绕大局发挥作用情况,科学合理进行机构编制的动态调整,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益的最大化,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开展履职评估,有助于发现部门履职过程中的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以及与法规政策、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职能;有助于发现部门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关系不顺的混乱现象;有助于梳理、分析部门内设机构之间、内设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理清各自的职责范围,推动部门职能及时进行清理、调整、优化,使职责配置更加衔接紧密、执行顺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同时,进一步摸清了新一轮改革涉及部门的管理体制、职能状况,认真梳理了现有机构和编制资源,摸清了底数、掌握了现状、理清了改革重点难点,为下一步改革提前做好了相关准备。
三、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履职评估工作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支持,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战,需要机构编制系统上下的群策群力,需要各部门的倾力配合。泰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履职评估工作的开展,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泰安市编委会议、市编办主任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开展部门履职评估工作,对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多次召开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及县市区编办主任会议,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强化督促调度,为履职评估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
(二)调研先行是基础。调查研究是科学决策的基础,是掌握全局和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管住、管好、管活机构编制,是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必须认真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为此,泰安市坚持调研先行原则,深入开展了“对上”、“对下”、“对外”三方面学习调研活动。通过对上学政策、对下知需求、对外取经验,找准结合点,提出开展履职评估工作,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的思路。通过参加省编办组织的重庆、宁夏学习考察,以及对青岛市、邹城市等地先进经验的学习,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评估手段,夯实了评估工作基础。
通过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绩效考核领导体系,在全市上下形成领导有力、协调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市委、市政府对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高度重视,考虑到考核工作涉及面广、需多部门共同参与这一实际,于2011年10月率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财政、教育体育、卫生、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具体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承担。市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创新事业单位监管方式的新抓手和切入点,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水平。二是科学合理界定职责。为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事考委先后出台《工作规则》和《考核实施办法》,从完善制度层面和细化操作角度,对事考委、事考办及主管部门职责进行梳理界定。明确事考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事业单位考核工作、出台考核政策和办法、审定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等;事考办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拟定工作计划、审定年度目标任务、出台考核方案、组织考评、数据汇总、建档备案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范围,做好考核结果具体使用等落实工作;各主管部门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拟定部门个性指标考核方案、自查自评及问题整改等工作。
二、以优化指标体系为核心,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在考核指标设计上,按照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不断优化考核内容和权重分值,既要考核“显绩”,又要分析“潜绩”,通过建立“跳起来摘桃子”、“跑起来抓落实”的考评机制,确保考出动力、考出活力。一是“精简整合”,统筹设定共性指标。共性指标由市事考办负责组织开展,实行统一性考核。指标设计上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精简整合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考核”和“日常机构编制管理考核”两项,突出日常考核,从“量化”、“细化”、“实化”上下功夫,建立了《登记管理日常监管台账》《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台账》。其中,《登记管理日常监管台账》涵盖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公示、履行宗旨和开展业务、信息公开、材料提报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等六个方面20项内容;《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台账》重点考核实名制数据库维护、用编进人计划核准、进出编业务办理等三大方面12项内容。二是“量身定制”,精心设置个性指标。个性指标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结合所属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部门差异,紧贴主体业务开展、经济社会效益、管理运行状况三要素自主制定方案,经市事考办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在具体考核指标设置上突出“量身设计”,做到一个主管部门一份考核方案、一个事业单位一张考核单子,突显目标定位准确化、任务额度差异化。如卫生类重点考核疾病控制、就诊流程制定与执行、合理用药等;教育类重点评议教学方针落实情况、师德规范、文明执教、安全教育等;农林类重点体现农、林、水、畜牧新技术以及科研成果、典型经验做法的推广应用等内容;执法类重点考核执法规范、执法效果、责权公开等内容。此外,在全市考核意见中明确个性指标考核分Ⅰ、Ⅱ、Ⅲ档及各个档次的分值差,在个性指标方案审核上通过引导考核指标数据化、精细化、准确化,确保考核工作真正“考实、考准、考优”。三是“问效于民”,科学制定社会评价指标。市事考办负责拟定社会评价总体方案,由主管部门设计评价问卷,每半年、年底,联合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社会评价考核工作。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凸显民本理念,从履职效能、廉洁自律、工作效率、工作实效、服务态度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设计评价问卷,依托“万人评机关”、满意度社会调查等工作,采取现场问卷、电话调查、集中走访等形式,多角度、多维度开展社会评价工作,全面掌握服务对象对事业单位职责履行和服务成效的评价,并通过严抓问题整改,促使事业单位将社会评价的外在压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内生动力,积极推进单位职能转变,提高履职效能。
三、以细化过程考核为保障,建立推动落实的问效机制
始终把加强过程监管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注重落细落小、密切联系实际,以“三结合”构建多元化追责问效机制,切实提升工作层次品质。
坚持日常监管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一方面,日常监管注重真实性,确保底子清。市事考委密切关注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共性指标考核,市事考办明确内部分工,指定专门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建立日常考核管理制度,依托“两本台账”,对事业单位实行动态化监管,实时记录考核指标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做到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另一方面,随机抽查突出针对性,确保效果好。坚持合法、适当、可操作原则,建立细化可操作的抽查运行机制,针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履职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抽查工作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坚持定期核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一方面,以“痕迹化”促核查工作“规范化”。坚持痕迹化管理、常态化监督,按照“月小结、季大结、半年一回顾”的方式对日常监管台账和抽查情况定期进行情况梳理、核对、总结。同时,在核查过程中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实现督查工作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痕迹管理”,提升核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以“精细化”促督查工作“高效化”。坚持“面上全覆盖,点上求深度”,在做好常规督查基础上,围绕事业单位履职情况、问题整改等方面实行专项督查,逐项工作细化督查标准,逐一单位建立督查台账,重点核实提报到省监管系统平台的数据是否真实、事项变更后是否按照法定时限办理变更业务、是否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工作等情况,以督查深度提升工作效度。
坚持实时反馈与整改规范相结合。秉承“不等不靠、立行立改”的工作理念,对考核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考核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社会评价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步听取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共同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具体整改过程中,严格做到“四个具体、三不放过”,即明确整改方案必须“有具体整改目标、有具体整改事项、有具体整改时限、有具体整改措施”,在整改结果审核把关上做到“问题根源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结果不达标不放过”,以问题的有效整改提升工作的监管实效。
1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1对内控重视程度不足
多数事业单位从领导到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要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只是将建立内控制度作为完成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布置的一项工作对待。制定之前没有充分梳理业务流程并讨论研究,制定之后将其束之高阁没有组织实施,很难发挥内控对经济业务活动的管控作用。
1.2内控治理结构不完善
目前多数事业单位没有单独设置内控职能部门或专门成立内控领导工作小组,来负责内控制度建立、执行、监督的组织实施工作,而是将内控全部工作指定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受人力、物力所限以及其权威性和组织协调能力影响,很难制定出一套完整全面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更不用说监督检查其落实执行的过程。
1.3内控管理内容不全面
目前多数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只是针对财务收支活动,属于比较狭隘的资金管理“小内控”,没有将单位整体各类经济业务活动包含在内,没有形成完整全面的、能够发挥内部控制合理保证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目标的内部控制体系。
1.4内控评价监督体系不健全
这体现在评价监督周期、人员、是否形成评价结论,以及结论反馈应用上。目前多数事业单位没有确定内控评价监督周期、设置相关岗位或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对内控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详细地评价监督。一些事业单位虽然实施了内控评价监督,但并没有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为改进完善内控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影响
第一,会计信息核算质量提高、会计报告横向可比性增加,促使单位更加注重内控建设,缓解面对公众监督的压力。改革前事业单位会计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统一,造成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可比性不高,会计报告使用者横向比较难度较大。单位对于财务信息公开没有太大压力,因此不重视内控建设。2017年10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报表》(财会[2017]2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统一了各行业各领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同时增加了共性业务和事项,对同类业务做出同样的处理规定。这提高了会计信息核算质量,使各行业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具有横向可比度,在预决算公开的大背景下,财务报告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比对,这迫使单位对内控建设更加重视,通过加强内控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缓解面对公众监督的压力。第二,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将收支与会计期间相匹配,促使单位更加注重内控建设,通过财务核算监督业务执行,推进业财融合。旧制度收付实现制下有现金流入流出才记账核算,很多单位业务人员签订了收付款合同没有及时告知财务人员,导致少记收支或记账不及时。改革后要求在取得收取款项权利、发生支付款项义务时进行会计核算。这就要求单位更加重视合同管理、基建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往来款项管理等与财务核算息息相关的内控建设,通过重新梳理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制、加强授权审批等控制方法,强化业务与财务的沟通,通过财务核算监督业务执行,使财务职能由事后反馈变为事前控制,达到规范经济业务合法合规性,推进业财融合的目的。第三,“实提折旧”核算方法将折旧费用化,促使单位更加注重内控建设,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旧制度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冲减基金,这种“虚提折旧”的方法不影响当期费用,导致很多单位习惯于积极购置资产,在资产调配中多拿多占。新制度要求固定资产折旧记入费用,这意味着占用资产多费用就多,影响单位年终考核和绩效评价,使得单位必须转变管理观念,从只重视收支管理到更加重视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内部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不再进行购置,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第四,成本观念的引入使当期费用体现真实运行成本,促使单位注重内控建设,降低公共服务运行成本和履职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旧制度下只对收支进行核算,且收支不和所属期间配比,很多单位都是跨期支出甚至跨年支出,造成资金使用混乱和浪费,不能反映事业单位每年真实的运行成本。新制度引入成本观念,要求收支在权利义务所属期间核算,公共服务运行成本和履职成本更加真实准确。这就迫使单位负责人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内控建设,通过各种控制手段,规范业务流程和资金使用,降低运行和履职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第五,“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模式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要求提升,促使单位更加注重内控建设,强化人才培养。旧制度下财务人员偏重核算工作,对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要求不高。新制度采用“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核算模式,一个系统中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和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平行记账,出具预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两份报告。这就要求单位更加注重内部控制,注重人才培养,尤其是财务人员的教育考核,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使其从核算职能向管理职能转变。单位可通过培训学习、轮岗交流等方式使人才得以接受专业技能的继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并通过完善内控方法使两种核算模式下呈现的两份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3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下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建议
第一,提高对内控管理的重视程度,完善内控治理结构,为健全内控提供良好环境。内控建设需要单位每个人员积极参与并贯彻执行,单位负责人作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第一责任人,更应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组织内控有效开展。健全有效的治理结构是充分发挥内控对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基础。改变财务部门负责内控几乎全部工作的局面,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工作小组并赋予其相应职权是必要的,同时明确组员承担的具体工作,使组员各司其职。内部控制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控制措施的执行、控制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以及沟通协调财会、资产、政采、合同、基建等各部门共同配合内控建设工作,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供良好环境。第二,加强继续教育和学习培训,提升岗位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为健全内控提供复合型人才储备。岗位人员是内控措施的具体执行者,再健全的内控制度如果没有岗位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也是形同虚设。应加大对岗位人员的教育和培养,尤其新会计制度“双基础、双功能、双报告”的核算模式对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提出很高要求,只有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能力才能胜任。应积极为岗位人员搭建学习平台,通过自主学习、参加培训、选拔考核等方式,促使岗位人员不断精进业务知识、提升专业技能。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关键人员轮岗交流,使其全面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培养具备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第三,重视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为健全内控提供坚实保障。各岗位人员尤其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应从岗位工作出发寻找业务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汇总单位整体情况后制作风险评估表,给单位层面风险以及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层面风险分配具体的标准值和权重,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各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出风险评估值,量化单位整体风险。针对各项风险,通过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方法制定具体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具有可行性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产生重大经济影响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进行重点分析,采取特殊措施重点监控。第四,完善合同管理,强化财务事前审核事中监督职能,促进新会计制度下业财融合。新会计制度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使收支与业务期间匹配,要求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沟通更加紧密。财务部门应更偏重业务发生前审核控制管理和业务发生中监督控制管理。合同签订前增加财务部门审核把关环节,使其掌握单位全年经济活动的整体情况;合同签订后增加财务部门保存归档环节,使其依据合同将收支和会计期间进行匹配,满足新会计制度核算要求,达到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促进新会计制度下业财融合。第五,加强资产管理,优化成本核算,提高新会计制度下资产使用效益。新会计制度“实提折旧”方法以及成本观念的引入,对单位资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资产配置方面应确保需求的合理性并首先通过内部调剂解决,确需购置的应纳入单位预算通过政府采购选择质高价低的资产,避免多拿多占导致计提折旧后成本过高。资产使用方面应每月根据资产预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计入成本,真实反映资产价值。往来资产定期清理,及时记入收支。资产处置方面在定期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对达到报废年限没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环保回收方式进行处置,处置后及时核销资产。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责任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局长是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组织本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其他分管副局长根据职责分工对分管部门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局长与各分管局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管局长与分管科室、所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科室(所)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局及分管局长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年终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并接受考核。
二、进一步明确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
(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各岗位责任人员的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各级负责人,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管理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和承担相应责任。
(三)所有局属企事业单位必须向局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系
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本局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直属、挂靠、租赁等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并协助企事业单位所在地区安监部门加强对此类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政办)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协调配合等工作。
四、进一步明确监督管理责任
(一)局各科室、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条线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
(二)资产经营公司下属未完成转改制的生产经营单位市无线电九厂,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有由局经管办负责。
租赁局在胡埭工业园房产的生产经管单位,由胡埭镇属地管理,我局经管办主动配合管理。
(三)我局的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审批该工程的部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各分管科室、所负责。
五、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重点,细化任务。履职检查工作以部门“三定”和《淄川区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为依据,重点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规定的机构、编制、职责等落实情况;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相关文件的落实情况;了解各部门(单位)是否存在职责边界不清、关系不顺、权责不一致和监管交叉或空白等问题,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是创新形式,提高成效。为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在部门自查阶段,制定了调研提纲,对自查的重点细化为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措施和装备落实情况等11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自查工作。在实地检查阶段,会同区监察局和区安办组成检查组分片到片区进行实地检查。采取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核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安全生产事件处置情况、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了解部门单位履职自查情况。淄川区编办侯婷 E:CWK
潍坊市编办推进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一是确立任务目标。在认真学习鲁编〔2013〕4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并把组织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作为市编办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立项,精心制定工作推进计划,从目标定位、标准范围、目标要求和目标时限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明确工作团队。市编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专门工作团队,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责任科室及有关人员具体抓,建立起责任明确、分工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是落实推进机制。为推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稳妥开展,实行“调研推动、科室联动、定期点评”的推进机制,即:把机构编制评估列入全办2013年度调研课题之一,列出调研计划,明确课题人员;明确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联动配合推进;实行一周一报告、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点评的督查督办机制。
四是建立考核体系。把评估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纳入全办年度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形成评估开展效果与工作实绩挂钩的管理模式,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潍坊市编办监督检查科 E:ZY
龙口市编办“四个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着力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律意识培养。把机构编制管理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年度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快培训制度的建立与创新。
二是着力协调配合机制的建立。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相互约束机制入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完善定期或不定期联合督查机制,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三是着力考核评估制度健全完善。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和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严格按照“谁说话、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人和事启动行政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着力机构编制干部自身监督检查水平的提高。从机构编制干部日常管理入手,将机构编制干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凡是不按规定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不按规定审核控编申请的、重大审批事项不请示领导私自审批的、上报机构编制统计数据不真实弄虚作假等事项,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处理外,年终考核不得晋级、评优等。龙口市编办刘波 E:YWJ
东营市东营区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讲求一个“早”字。结合东营区实际,及时下发关于2012年度信用登记评定工作的通知,对于评定范围、评定程序、提交材料和相关要求做了明确的要求。为按时保质完成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尽早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二是规范程序,务求一个“真”字。印发了《东营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标准》、《东营区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申报表填写说明》具体程序为事业单位法人对照评价指标自查自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用信息征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汇总各事业单位法人的信用评价成绩并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报联席会议确定信用等级并备案公示。
三是严格把关,确保一个“准”字。监督管理机关要对事业单位申报材料严格把关,按照程序规定对各个项目逐一核对,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并向申报单位耐心解释说明申报材料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信用等级评定原始数据的真实有效。同时联席会议成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对照申报材料及征集的信用信息进行评分,确保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是多管齐下,追求一个“合”字。建立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与财政、人事、物价、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联合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约束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行为,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联动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等在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中的问题,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共同做好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工作。东营市东营区编办 E:CWK
聊城市东昌府区完成201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卫生局、财政局等单位,对全区18家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度工作绩效进行了现场考核。考核指标由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组成,考核内容包含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服务一体化管理、满意度等,从依法执业、诊疗规范、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妇幼及老年人保健、乡村卫生室建设、医院管理等层面全面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考核成立了一个16人组成的考核小组,成员涵盖了财务、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保证了考核的科学性、严谨性。采用现场考核、现场打分、现场反馈、奖优罚劣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办公经费及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挂钩。组织形式严密可行,考核程序严谨透明,考核结果公开公正,奖惩措施及时有效,得到了被考核单位的高度认可。聊城市东昌府区编办王志华 E:LDQ
惠民县“三结合”提升机构编制监管水平
惠民县编办坚持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通过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有力推动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监督管理与全年工作结合。在全年工作计划中,惠民县编办突出了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着力整合机构编制管理资源,通过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年检等中心工作与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密切结合,扎实提高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的实效。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及各科室推荐一名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时间
考核总体于2016年1月25日开始。
三、考核对象、内容和结果
1、考核对象:局全体人员(含执法大队)。
2、考核内容:围绕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情况。
3、考核结果: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或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较差,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
四、考核程序
1、总结述职。被考核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于2月15日将述职报告(含电子版)交局办公室,局各科室分别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集体述职,原则上各科室在2月18日前总结述职结束。
2、综合评测。测评采取综合评测,以民主测评为主,全面考量干部工作实绩,将干部年度获得表彰奖励等情况纳入评测范围。由考核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民主测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以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的《公务员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为主要内容进行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参评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对打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须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废票。民主测评结束后,由考核工作小组人员收回、汇总、统计。
3、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各科室工作任务完成及综合评测得分等情况,按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的规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局党组审定。
4、确定考核等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考核工作小组对2016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一切为国家所有,供单位占有使用,并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产总和,是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尽责的基础。2006年,通过资产清查,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逾8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量之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之大,给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压力与困难。为完善管理体制,我国财政部连续出台了两个《办法》,作为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然而,在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现状中,我们也不难发现,由政策、体制、理念、人员等多方面影响,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逐渐突显,亟待解决。基于此,本文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其特征为切入点,通过对管理工作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提出了改进与完善管理工作的对策,供广大行政事业管理工作者参考。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特征
(一)服务性。
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布范围来看,它主要分布在一些行政管理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等非生产领域,主要以提高使用效率为管理目标,并不以经济效益作为评价。简言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其作用并非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保证这些单位能顺利开展工作,履职尽责。因此,提供服务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用、使用的最根本目的。
(二)非直接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占用使用过程中的所产生的消耗资金,以及为行政事业发展而进行的非经营性资产扩大资金,其来源并非是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自身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而是大部分都来自于经营性国有资产所产生的经济收益,以及财政收入的预算支出。资金来源的非直接性,导致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扩大化,完全建立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发展基础上,这也是近年来,一再提出行政事业单位应提高节约意识的原因所在。
(三)无偿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与经营性国有资产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占用和使用的无偿性。经营性国有资助产不但要实现资产保值,还要在保值其基础上开辟更大的增值空间。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因主要是分布在非生产领域,其使用目的的服务性也决定了国有资产在其使用和占用期间,只需要能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能满足工作需求即可。
二、在实际管理中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相关政策及体制的影响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因管理意识缺失而导致的帐实不符。
应该说,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无偿性以及补偿资金来源的非直接性,导致很多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意识缺失、基础工作薄弱。不难看出,在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中“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严重,这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帐实不符的情况发生。通过资产清查发现,在一些单位的帐面上,我们只能看到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并没有具体的固定资产的台帐或者卡片,造成有物无帐、帐帐不符的现象;还有一些单位,对于已经报废或者损坏的国有资产不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报核销,形成有帐无实的情况;还有一些单位,帐簿登记不完整、不全面,对一些单位用图书、办公用品等没有按规定在帐面上有所反映,形成了一种“帐外资产”。
(二)因管理体制缺失而引发的权责不明。
从1998年机构改革撤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到现在,部分部门、地方和单位并没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专职人员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形成进行有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用来进行资产购建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或者是上级部门进行调剂补助,针对这部分资金的形成、使用、管理等环节都由行政事业单位自己来负责。没有独立的执法主体、没有明确的权责分工,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成为了一纸空谈。
(三)因管理方式缺失而形成的管理脱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到目前还主要是以帐簿与报表为主,信息化系统建设还没有完全普及,这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使管理漏洞与管理风险大大增加。由于管理方式的滞后,使相关部门对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不能做到合理控制和及时掌握,从而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之间的管理脱节。
三、针对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完善对策
近年来,我国一直没有停止过机构改革的步伐,而2013年3月10日出台的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也即将启动,转变机构职能、理顺职责关系,是本次机构改革的重点。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势在必行。
(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从“进”到“出”每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制度中应对资产的购建、资产的使用管理、资产的转让出售、报废损等行为加以规范,并采取分级管理的责任制度,从单位主管领导到具体执行人,都应职责明确、分工具体。各单位应该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查与核对,一旦发现有帐实不符的现象,应进行书面说明,避免国有资产的无故流失。同时,还应建立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对资产的使用、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统计清楚,报告及时,有利于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使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得到保证。
(二)发挥财政部门的“管家”作用
由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财政部门,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应利用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好“管家”作用。一是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以及资源共享;二是通过与行政事业单位签订“责任状”的方法,将资产管理工作分解到各个科(室),量化到具体个人,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尽快建立起一个从“统一管”到“人人管”的管理网络;三是积极探求资产管理与其他管理方式相结合的新方法。可以利用财务软件的优势,完成与资产软件的对接;也可以通过资产配置标准的制订,来建立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
(三)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具体的管理内容、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奖惩措施应制订有关的工作细则,作为日常管理行为的约束与规范;健全国有资产购置制度,实现从源头上加以控制的管理机制。对资产购置,要提前进行申请,并作出相关预算,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完善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转让出售的申报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不得对国有资产进行私自销毁或转让出售,应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相关手续进行填报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按照审批意见做出相应处理。
结语: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问题还很多,距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还有一定的差距。而在未来之路上,只有用全新的用好、管好国有资产的理念,才能创建出节约资源、服务社会,具备工作实绩的新机关、新部门、新单位。
参考文献:
1.闫保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探讨[J].国有资产管理,2012(12).
(二)6月20日前,采用“二上二下”办法确定联评对象:联评单位上报评议对象名单,上报的名单表格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区作风办对名单进行初审,再将名单反馈到本单位,再次核实确认后上报。
(三)6月底前,联评对象以科室名义向社会公开承诺,进行工作交流,在*商报、专题网站和本单位宣传橱窗公布。
(四)6月下旬—7月上旬,公布联评对象基本情况,由相关单位设立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五)7-11月,联评对象每月10日前上报服务对象名单,由区作风办随机抽取,每月定期向服务对象邮寄表格,对联评对象进行评议。
(六)7-11月,督查组每组每月督查一次,每次督查两个单位,下次督查对督查单位依次轮换,随机选取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
(七)10-11月,联评对象在公述民评之前,实事求是撰写述职报告,特别是述廉内容要与述职内容并重,既要充分反映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又要找出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求实例与数据,力求详实具体。履职承诺各单位装订成册上报区作风办,并统一在电子政务上公布。
(八)10-11月,召开公述民评大会,由各单位自行安排,由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邀请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公述民评大会,联评对象在会上公开述职述廉,并发放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进行评定,区作风办派出督查组进行指导。
(九)10-11月,由区作风办牵头,组织召开联评大会进行评议。镇(街道)、未列入评议的其他区级机关单位、区作风建设监督员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
(十)2010年1月10日前,评议对象提供获奖文件、奖牌等依据,截止时间(发文时间)为2009年12月底。
(十一)2010年1月,对各项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换算,计算出评议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并将得分汇总情况和情况分析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二、公述民评联评对象
区办事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安监局、区国税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农林局、区水利与海洋渔业局、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0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中层正职岗位的干部(包括区管干部和主持工作的副股级干部)及20*年度公述民评活动得分末10名且仍在本单位中层正职岗位的干部。
未参与当年联评的其他单位参照本制度自行组织评议,评议结果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区作风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备案。
政府的公共性质决定了其预算过程应该有多重社会成员的参与,我国预算的委托关系非常复杂,委托的关系异常的冗长,从而使得信息不对称和权责不明的情况长期存在。当前管理会计在企业的发展非常快,但是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却仍然难觅踪迹,因此无论从理论角度还是从实践角度如何建立起现代的管理会计制度都是需要深刻探讨的议题。
一、在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管理会计制度的意义
(一)实现受托责任监督
政府公共受托责任来源于现代的民主社会理论,在现代民主理论中,政府是人,承担的是民众赋予的公共权力,也就是所说的受托责任。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这种受托责任的履行过程中长期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和权责的不对称,这就导致人的责任履行情况不能被很好的了解,不能被受托人切实的评价。而管理会计可以从信息上满足受托者的了解和监督需求,从而实现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的受托责任的实现。
(二)提升管理效率,促进机构改革
从改革之初到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市场带来的变化已经迫使我国的政府管理机构在机构和体制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还在不断的加强。但是目前无论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无论发生多大的机构和制度调整,其内在的运行逻辑却仍然没有发生改变。一直以来都缺乏有效的可以量化的信息来为政府的行政决策和管理提供支持,因此如果在公共部门中建立有效的管理会计制度,将为管理效率的提升和机构的改革提供支持。
(三)强化控制,改善管理水平
从2012年开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过程就已经开始,先后颁布了故多项内部控制规范。从理论角度分析,内部控制制度的规范需要管理会计的支持,管理会计的实施可以为内部控制提供更加准确的,有来源的数据信息支持;另一方面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可以将内部控制的信息进行有效反馈,对于科学执行预算进行规范。
二、管理会计和预算会计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会计形式都是预算会计,预算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多是组织和部门内的资金活动和收支情况,预算会计的管理过程都是对已经发生的过去的经济内容进行管控。预算会计的逻辑是收付实现制,以会计报表的形式来对管理内容进行反应。相比较之下,管理会计的功能则更加的丰富,可以全面的从部门的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科学反应和提供决策支持。在公共部门实现传统预算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和渗透将必然是未来内部控制的主要方法。
三、如何建立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制度
(一)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构建的思路
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的构建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对管理过程进行全面考虑,可以在借鉴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基础并进行适度的改进。在行政事业单位内建立起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资金控制为保证的预算控制体系,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重构,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控制与内部控制有机结合。在以后的内部控制和预算控制的基础上,进行管理会计制度设计。可以按照以下的设计思路进行:将预算管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过程中去,同时将内部控制结合到预算控制中去,这个管理过程所产生的信息和数据就是管理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呈现和反馈的内容。这些信息可以为公共部门履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评判提供事实和数据支持。
(二)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会计构建的内容
1.有效预测的系统或手段
有效的预测是管理会计系统运行的基础,公共部门可以根据过去的运行经验和市场经济水平,结合组织或部门可能发生的事件或业务对未来需求进行科学的判断和预测,从而为预算编制提供支持,目前常见的预算分析办法主要是报告分析和定量分析,后者可以更准确的进行规范。
2.科学决策过程
管理会计系统构建的主要目标是为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主要是信息方面的支持。但是目前的实际状况是公共部门的决策过程比企业的决策过程更加复杂,企业可以只考虑单一的绩效目标,而企业需要在考虑经济收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而追求不一样的收益,就需要不一样的分析方法,因此管理信息的数据也需要多元化。
3.全面预算
预算的编制是根据目标的要求来制定的,结合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的预算管理是目前预算管理的要求。因此全面预算管理的核心在于与部门的业务过程结合,重点进行资金的管控,以资金为主要媒介,全面的监控预算的执行过程,从而可以为单位或者部门领导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持。这个信息提供或者说反馈过程主要可以从经费支出和预算的项目等维度进行。
4.普通预算的控制和项目预算控制结合
公共部门的预算中基本支出的管控是最常见的控制内容,这方面的支出可以按照定额的办法进行控制。但是对于项目预算的控制就需要专门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从而为项目评价提供数据支持,并有效的控制预算。
5.业绩有效评价
上文提到的控制过程并不是管理会计的目的,并不能从质的角度对管理过程进行改善,这里还需要对控制的内容进行评价,并对相对应的个体或者组织进行激励,从而保障这种管理会计的有效实施。通过对部门的业务和资金预算控制进行有效的反应,可以更加直观的得出绩效信息。根据有效的绩效信息,公共部门可以对针对组织和个人进行有效的激励,从而推进制度的有效推进。
6.最终报告
公共部门内部的管理会计报告是最终反应管理过程的报告,主要包含了管理会计信息系统反映的单位资金活动的各种报告和文件,这种内部报告的编撰可以不断的进行创新,反应公共部门需要的绩效提升点,并有针对性的在后续的管理过程中进行有效的反应和改进。
参考文献:
[1]刘永泽,况玉书.行政单位内部报告体系研究―基于预算管理的角度.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