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7 00:46:5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农业科技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2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是企业创新和发展的动力。通过对园区企业的务工人员进行人才结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大专及以上文化的比例较小为34%,而初、高中及以下文化仍占较大比例为66%。正是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的严重匮乏,制约了闽台农业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转化,导致园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园区发展的需要,已成为阻碍园区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1.3机制尚不完善,机构管理不明确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机制尚不完善,主要反映在园区台资企业与农民合作的利益协调,双方的合作缺乏严谨的合同制度,从而使双方合作的积极性产生了严重影响。其次,目前园区管委会的建制还未完善,机构管理不明确,日常的管理只靠管委会办公室,势单力薄,园区发展的推动力量微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园区的建设和发展速度。
2闽台农业科技合作发展的对策
加强对台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是福建漳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一大优势,应以创建“台湾农民创业园”为契机,解决闽台农业科技合作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出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对台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
2.1加大科技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科技资金的投入。以项目为载体,围绕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发展目标,每年扶持园区的科技项目10项以上,组织并实施一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科技项目,重点支持园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和主导产业关键技术开发项目,如果、茶深加工技术研发,花卉出口保鲜关键技术研发等。此外,还要积极扩大融资渠道,花大力气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完善园区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的软、硬件设施。
建立村级服务站有效地解决了镇村服务脱节等问题,为解决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提供机构支撑。村级服务站的建成,提高了基层农技服务的针对性、高效性,同时也为各级各类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实施提供了基础和条件。疏通了农技人员下基层的流通渠道,实现了技术人员与农民的直面沟通。乡镇级农技人员开展基层服务还存在服务精力难以集中、服务时间难以保证、服务专业不对口等客观情况,而村级服务站农技人员来源于所在村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农业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农村一线人员,甚至大部分农技员可以说既是农技员又是农民。一定程度上,村级农技员的服务时间、精力、经验都可以得到保证,可以随时随地为所在村农民提供生产技术咨询,必要时联系市、镇农技人员,开展现场指导,切实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搭建了农技服务的最基层平台,实现了公益性和经营的良性互动。盐城市村级服务站近40%是依托运作好、信誉好的农村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网点挂牌建设,在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的同时,还提供农产品订单生产、购销服务和农资供给。有效的公益性农技服务和优质经营相结合,为农民带来了方便和效益,赢得了群众信赖、树立了品牌形象,实现公益性与经营的良性互动。
二、村级农业科技服务站
建设存在的问题服务站点规模较小,服务设施不健全。40%以上的村级服务站点的以家庭式农资门市和示范户为主,经营规模较小,从业人员少。90%以上的村级服务站服务人员仅为1人,服务精力难以保障。村级服务站经营规模较小,虽有经营成本低、经营服务方式灵活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抗风险能力差、服务延伸面较小、缺乏长远谋划的弊端。村级服务站的硬件设施是支持其完成推广服务的必要条件,而多数村级服务站点只拥有挂牌场所、服务柜台、热线电话等基本的办公条件,电脑、打印机、媒体放映设备、专家系统等服务设施相对缺乏,影响了服务功能的发挥。从业人员素质较低,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村级172专兼职农技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为9人,占总人数的5.2%,中专及以上的学历的29名,占总人数的16%,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村级农技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仅19名,占总人数的11.2%,职称结构难以适应当前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难以满足农民的技术需求,影响了农技服务的质量。
根据对60名村级农技员的抽样调查显示,95%的村级农技员每年都有参加相关技术和知识培训,但大部分是短期非学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品种、技术的示范推广,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的及时新颖性难以完全确保。管理手段尚不完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村级服务站的运行模式多种多样,各有利弊,没有统一有效的监管手段和制度。如依赖乡镇中心和村级集体承建的村级站,有利于人员调度和设备维护,但农技员积极性不高;依赖农民合作组织、农资营销点承建的村级站,这种模式商业味较浓,站点往往过多重视盈利,对技术的关注较少;依赖农业科技大户个人承建的村进展,不定因素较多,主管部门调控手段较少,直接管理和监管难度很大。专项资金缺口大,长久运行机制难以保障。目前我市村级规范化服务站建设大部分依托农业科技项目经费支持运行,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保障。一是工作经费缺乏,影响了服务的有效开展,遇到关键农时季节和动物防疫重要时刻,统防统治难以保障。二是农技员的待遇难以落实,仅仅依靠经营收入让村级农技员没有认同感,农技服务可干可不干,服务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影响。
三、加强村级服务站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资源整合,争取多方重视。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全社会对村级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的关心与支持,为建立村级服务站建设的长效机制争取条件。可整合村级供销社系统、农经系统和村集体的有效资源,开展村级农技站的建设。建议统一从村部现有的办公用房中,专门设立一间20-30平米的办公室挂牌,同时还要从村组干部、专业农技人员中明确一名同志为兼职村级农技员,并在他们的工资报酬中有所体现,也可考虑农业科技示范大户和农资营销负责人,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让村级农技人员有归属感和责任感。加强资金投入,强化服务保障。为建立村级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坚持以事养站的基础上,要加强资金投入,一是用于必要办公设备的配置,二是对村级农技员给予适当的补贴,充分调动村级农技员做好农技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议今后的几年,各级财政参照扶持乡镇“五有”农业中心建设一样,设立专门的项目,扶持村级农业科技服务站建设;同时对于经过选聘上岗的农技人员,设立专项基金,象村级防疫员一样,通过县、乡农技推广体系,每年给予一定服务补贴,调动他们积极性。
加强运行监管,规范农技服务。坚持“部门统筹,联办共建”的原则,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种养科技示范户等为建设载体,以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为技术支撑,由各市、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统筹建设,与挂钩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以及当地邮政、通讯、气象、信贷、保险等部门联办共建,开展咨询服务、举办农民培训、组织农技活动、推动信息入户、拓展增值业务。健全村级服务站考核制度,并和资金、项目扶持挂钩,对各村所设的农资经营服务站点,逐步规范他们的服务行为,引导以服务生产为重心,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不搞“一挂到底”,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站点进行撤牌、轮换。
1.1促进了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据统计,湖南农业大学的品种专利等科技成果被湖南省40%以上的大型涉农企业和农业专业组织使用,湖南50%以上水稻栽培品种和80%以上油菜栽培品种都由湖南农业大学育成,农业科技成果有效支撑了水稻、油菜、柑橘、生猪、水产、茶叶、葡萄等湖南省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有“金健米业”、“隆平高科”、“金浩茶油”、“坛坛香食品”、“唐人神”、“正虹饲料”、“洞庭养殖”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长期与湖南农业大学保持紧密的产学研合作;有“金健大米”、“安化黑茶”、“东江鱼”、“临武鸭”等四大农产品品牌,主要由湖南农业大学提业链科技服务和技术支撑。另外,学校有13位科研人员担任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试验站站长)、有10位科研人员担任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他们从农业生产实践和产业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研究、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引领了产业的持续发展。
1.3有利于农科教与人才培养的紧密结合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加强了湖南农业大学的科技优势、人才资源与农业产业的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高校支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作用。科技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把科研项目与农业生产实践相结合,把科研选题和需要解决的产业技术难题相结合,研究的技术成果符合产业技术创新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效率。同时,引导激励了广大师生深入农村服务“三农”,提升了科研人员和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使之成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培养现代农业科技人才的有效途径。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2.1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不足农业高校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开展工作的出发点主要是经济社会效益,迫切需要政府的稳定支持,但资金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大量农业科技成果因缺乏资金支持无法实现转化应用。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和配套技术的影响较大,农业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周期相对较长;二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比较收益和经济回报率相对较低,受中试、产业化高风险性的影响,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往往缺乏投资兴趣;三是农业科技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技术和市场风险,风险投资的资金往往倾向于成熟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获得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相对较难。
2.1科技评价体系不够合理在人员评价方面,对从事不同类型工作的科技人员未能实现分类评价,现有的评价办法涵盖范围不全面,往往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科技人员,大多不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推广的人员。在项目评价方面,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成果转化等各类项目,往往采用相同的标准和方式评价,评价过程中往往重视项目结题验收的数量和形式,忽视项目的后期成果转化等效益评价,评价结果并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实施质量。在成果评价方面,主要根据数量、刊物影响因子及著作数量、专利授权数量等,甚至把发表SCI、EI论文作为衡量科技人员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的首要标准,没有面向农业产业和区域发展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造成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不足。
2.3科技成果与农业产业结合不够紧密第一,优势学科、人才资源与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不紧密,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支撑优势产业发展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晋升职称的需要,相同条件下,科技人员更青睐于从事容易的纵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项目,而对成果转化、技术开发等短期难以产生效益的应用开发类项目兴趣不大。第二,科学研究与农业生产实践结合不紧密,科研项目偏离农业生产实践,导致直接面向产业发展的可转化的农业科研成果数量不多,特别是针对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创新链上的高水平成果较少。一些已有的研究成果,由于忽视在转化应用中需要集成的相应配套技术,使其在转化过程中因为技术瓶颈而无法实现。第三,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偏低。多数高校十分重视专利的发明创造,并以此作为科技人员职称晋升和业绩考核的参数,却往往忽视专利技术的转让、实施许可和产业化,特别是没有制定相应标准科学评价专利技术在转化运用中产生的效益。科技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时,如果仅仅是从项目本身的研究目标和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出发,一些研发成果虽然可以获得专利授权,却因为其技术成果与农业产业的实际需求不符,不能对接农业产业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必然没有转化可能性。以湖南农业大学为例,1009-1013年共有467件专利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在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大,截至1013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量为136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工程、农业生物等学科领域,但已经转化或实施许可的专利数量不足50件,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效益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3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对策措施
3.1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第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激励。①制定引导学校教师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把成果转化工作业绩计入其科研工作量,纳入绩效分配体系,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②根据地方农业产业的实际需要,选派懂技术、懂市场的科技人员担任地方政府科技特派员或挂职担任科技副县长,组织开展成果转化工作;被派遣的科技人员除了全额享受学校规定的工资、津贴、福利和奖金待遇,另行安排交通食宿专项经费。第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人事制度。①学校设立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或机构,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成果转化工作,建好高校科技成果信息库和企业科技成果需求信息库。②制定完善人员聘任和考核管理办法,遴选一批转化推广经验丰富、实践技术能力强的基层技术骨干和农技专家,聘为兼职教授或副教授,并根据其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给予相应待遇。③以农业产业链为基础,每一个产业从校内学术带头人中遴选配置1名岗位科学家,岗位科学家从相关学院选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生产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组建专家团队。第三,布局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结合学校优势学科和专业人才,布局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等科技成果的转化。①围绕省内主导和优势产业发展,选择区域内的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载体,每一个产业相应组建一支包括产业专家、涉农部门管理专家等在内的专家团队,进行成果转化对接。②针对省内不同区域的特色产业发展,围绕高产高效、优质安全、加工增值等产业发展目标,选择区域内相关企业、合作组织等作为建设载体,每一个产业派遣一个科技特派员团队对接建设,开展全产业链技术的集成创新,以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整个社会对于农民和农业生产的偏见,使得城市优秀青年不愿意到农村工作,而农村出身的文化程度较高的青年也纷纷走出家乡,到城镇“觅食”。这样的社会效应使得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数量奇缺并且缺乏人才培养基础,有相应文化水平的不愿意“干农活”,想学的文化程度又太低无法掌握。
1.2农业科技教育经费投入失衡,使得人才培养的经费不足
我国教育和科技资源配置及经费投入是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的投入模式,越到基层,经费就越是递减,因此越接近农业科技实用人才开发的单位,反而得不到足够的资源配置。当前,农业教育、科技的经费来源主要还是靠财政拨款,有限的拨款要保证相关人员工资及其他公务费用,才能考虑业务费,也就难以开展一些重要的研究、难以维系急需人才的培养费用支出。
1.3管理体制不完善,使地本已有限的农业科技人才无法形成团队进行研究
我国现行可以管理农业科技人才的有农业、教育、渔业、林业、科技、环保、经贸等许多部门,这就使得重要的研究项目必须经过多部门的协调才能进行。缺乏科学有效地协调机制。不但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更主要的是低下的效率极大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
1.4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成长和研究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够,经费投入总量严重不足
我国目前开始增大对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和研究的投入,但总体上仍然不够。许多农村的科技人才培养和研究的条件很差,基础设施难以满足培养和研究要求,甚至一些最基本的实验都无法完成。由于经费的原因,应该及时更新的先进的农业科技信息也往往更新速度很慢,许多已经陈旧的信息和技术仍然在农业科技人员的培养内容当中。
1.5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缺乏科学、合理的开发方案,农业科技发展缺乏可持续性
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培养需要有科学的培养计划,并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而当前许多农村地区科技人才培养没有规范的计划,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没经过实地调研就先进照搬地区模式,这样很难培养出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人才,创新就更谈不上了。因此,农业科技发展缺乏足够的可持续性。
二、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的解决途径
2.1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创新型的教师队伍
目前我国教师队伍普遍存在着缺乏实践技能的情况,培养农业创新型人才需要有创新型老师的指引。近年来国家已经逐渐地鼓励高中等学校加强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要求教师不但能够开展基本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更要加强与实践单位的联系,使理论与实践相互验证、相互促进。只有培养出创新型的老师,才有可能指导学生走出创新之路。
2.2理顺农业科技管理体制,促进科技成果与市场的接轨和转化
现有条块式、多部门各管一摊的管理体制是无法适应未来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必须根据现在农村的实际情况,集中资源、理顺关系,形成稳定的协调和管理机制。再以高效率的管理机制协调现有资源,全力攻克当前急需解决的农业科技问题,不断提高农业科技的成果转化率。另外,要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将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的市场转化无缝对接,形成良好的科技发展的循环。
2国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的基本特征
2.1农业科技投入主体呈现多元化随着农业市场开放化程度的提高,农业科技中介组织及农业大企业等的发展和壮大,农业科技投入的结构有所变化,私人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无论从绝对额还是相对额来看都出现了明显的增长。与之相适应的农业科技投入主体也由最早的政府包办转变为以政府为主、私人为辅的多元化模式。这种投入模式的转变主要基于各国农业科技市场政策的完善、大型农业企业的发展以及有效农民组织的建立等。
2.2政府与私人对农业科技投入的界限日益明显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政府投入仍是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但近年来,政府投入的重点主要转向基础研究,这主要由于基础研究的正外部效应较大,且由于与产出挂钩并不直接,因此,需要政府增加投入。此外,政府投入在应用研究领域主要支持那些知识产权不易得到保护的、技术难以物化的、社会效益较高的项目;而私人投资则重点放在产品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市场需求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领域。
2.3农业科技推广投入由政府主导在科技推广投入领域,政府仍占绝对的主导地位,这在一些发展中国家表现得更加明显。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一些发达国家,其农业科技推广主要面向的是农业企业等机构,而一部分能够物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活动则主要是由私人企业来承担的。市场化的机构和私人企业同样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科技市场推广活动,而并不完全是由政府经营。
2.4农业科技投入重点并非一成不变农业科技投入的结构,一般并不是固定的,都要随着农业科技发展的趋势、各国实际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加以调整。例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这方面就有所不同,发达国家的农业科技发展较快,而且私人参与较多,政府的投入主要面向基础性研究,而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则反之,以我国为例,我国农业科研经费分配充分体现了农业研究以实验、推广和应用为主的这一特点,2010年以来,基础研究投入仅占约6%,应用研究约占20%~30%,农业科研成果的实验和推广约占60%~70%[9]。
2.5改革农业科研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科研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近年来许多国家关注的重点,改革的主要方向大致有三个:一是在资金管理上逐渐向基金化管理方向发展;二是在科研人才和队伍建设方面,实行聘任制管理模式;三是在投资领域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农业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步伐,如法国在1982年成立了风险投资保险公司,主要由政府出资,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开发提供风险担保。总之,开放、竞争、协作成为国外科研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10]。
3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3.1继续推行政府主导,合理分配政企分工我国在农业科技推广领域,政府一直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即便在一些发达国家,私人企业也开始成为农业科技推广活动的参与主体,但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其主要活动应该仍由政府统筹规划,所以我国应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投入体制。但是,下一步应合理分配政府与私人投资的领域,如政府投入的重点主要转向基础研究,在应用研究领域主要支持那些知识产权不易得到保护的、技术难以物化的、社会效益较高的项目;而私人投资则重点放在产品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市场需求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领域。
3.2增加投入、吸引投资,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农业科技投入的总量及农业科技投入占财政总支出和科技投入总量的比重,整体偏低。因此,建议我国应逐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总量,稳步提高两个比重,一是农业科技投入占整个科技投入的比重,二是农业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并使农业科技投入与GDP增长的弹性系数基本持平。另外,还要大力发展农业科技风险投资,拓宽农业科技投入的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3.3扶持优势产业、明确投入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国在农业科技投入项目的审批、立项中,要充分做好调研工作,并结合地方优势资源重点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农业科技投入重点项目选择上,要根据各地农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功能需求合理规划农业项目的分布,推广先进技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在农业科技投入经费的管理上,由于农业投入的周期性较长,还要特别关注项目投入的可持续性,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国实行以后,形成了一家一户的分散的小农经济,这是制约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成效的重要因素。日本农村也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小农生产,但是日本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效率较高。完善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是提高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成效的重要条件。研究日本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的特点,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特点
1.日本政府重视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日本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的通讯、广播、电视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乡镇级以及地方综合农协在信息通讯设施建设方面发展迅速。日本农村除了有线电视和电话、报纸等媒体很普及外,计算机也很普及。日本农户购买微机可得到一定补助,政府所派的普及改良员除了教农民农业技术以外,还举办各类培训班,承担了面对农民的微机教学工作,促进了农村计算机的普及与应用。日本农民获得信息的媒介渠道主要有以有线电视、计算机、传真机为主3种形式,适应于不同经济实力、人口密度、距离的不同地域。1994年,日本开始实施一项称为“高度信息化农村系统”的计划,直接服务于农民。目前,日本农林水产省正在制定一项名为“21世纪农林水产领域信息化战略”的计划,计划的基本思路是大力充实农村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以建立发达的通信网络。
2.日本政府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
日本政府很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平均每个县至少有一个与网络相关的农业信息中心。跨入21世纪后,日本积极实施农业IT战略,推进农业信息数字化,开发普及了气象、病虫害防治、农技、栽培等各类基础数据库。90年代初,日本建立了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全国联机网络,即电信电话公司的实时管理系统(DRESS),其大型电子计算机可收集、处理、贮存和传递来自全国各地的农业技术信息。每个县都设有DRESS分中心,可迅速得到有关信息,并随时交换信息。日本现在已将29个国立农业科研机构、381个地方农业研究机构及571个地方农业改良普及中心全部联网,其中,571个地方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与农协或农户之间可以进行双向的网上咨询。
3.政府从法律、政策、资金方面予以大力扶持
法律先行,政策配套,资金扶持。日本政府公布了一系列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方面的法律,如2000年11月正式公布了“高度信息通讯网络社会形成基本法”(简称“IT基本法”),旨在通过建设高度信息化的通讯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为实施农业领域的IT战略和加快农业科技信息传播提供了法律保障。日本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发展农村信息化的政策,如在农村尽快普及因特网,向农村开放提供国立农业科研机构的研究开发成果等信息。在资金方面也予以大力扶持,日本各地域的农村信息服务系统由政府投资。
4.重视农民的信息素质教育
日本农民继续教育体系完备,包括民间研修教育机构、农林水产省农业大学校、就农准备校等,这些院校对提高农民信息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日本农业科研机构都承担了对农民进行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等信息素质培训的职能,政府每年在全国各地经常举办面向所有居民的网络与计算机培训班。
二、对我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借鉴
1.加强我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
加强我国农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农村的通讯、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的硬件设施。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如日本般在农村普及电脑及因特网尚不现实,但因地制宜,根据各地经济条件及地域信息化水平的不同,形成以计算机、有线电视、广播、电话等为主的各种传播形式,是切实可行的。
根据我国国情,在农村普及有线电视是个很有效的途径。很多农业类电视节目,本应是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可是由于条件所限,农民仅靠接收天线收看不到此类有线电视才能收到的节目。有线电视能不能通到农村,是农业科技信息能否有效传播到农民手中的重要条件之一。因为,农民买电脑,上宽带网络还只能是极少数富裕地区农民能办到的事,绝大多数地区农民尚难以接触,即便能去网吧,又因为缺少相应的计算机应用及网络知识而不能得到相关农业科技信息。报纸在农村的订阅率也很低,农民只有极少数是通过报纸来获得农业科技信息的。农民接触最多的传播媒体就是电视和广播,相比较而言,电视的受欢迎率又远胜过广播,因此,通过电视这一最有效最普及的媒体传播方式,把适用农业科技信息及时告知农民,是很有可行价值的。地方市县电视台由于技术及信息的限制,很难制作出较高水平的农业类电视节目,而有线电视中央七套及各省电视台的农村频道节目制作水平很高,信息来源较广,且有价值的新信息较多,问题在于农民接收不到。因此,解决问题的症结就在能否让有线电视深入农村,惠及农民,从而使一些优秀的农业类电视节目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扩大农民接触农业信息的视野,为农业科技信息的有效传播创造条件。
目前,农村已能安装有线电视接收系统,但门坎较高,且收费不一致。据调查,豫北某县有线电视初装费是150元,年使用费100元;安装无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所收台比接有线还要多,机顶盒的价格是200元左右,年使用费是120元。豫东某县有线电视初装费是298元,年使用费100元;安装无线数字电视机顶盒,机顶盒的价格是400元左右,年使用费是100元。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农村的有力支撑;农民是弱势群体,收入较低,因此,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尽量减免初装费及年使用费,并严格要求各地费用统一,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不使一些地方部门为了牟利,而随意提高费用,影响有线电视的普及率,从而影响农村科技信息的传播效率。
2.加强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
借鉴日本的经验,充分重视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资源大多掌握在各级政府主办的科研或普及机构手中,政府应协调这些机构间的数据库资源建设及联网,做好资源集成及共享工作,建立气象、病虫害防治、农技、栽培等各种农业科技信息数据库。
目前,我国农业信息网络发展很快,专业性农业网站越来越多,要按照国家“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总方针,加快我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化建设。统筹规划全国农业科技信息网络系统,特别是县乡(镇)级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系统。我国可将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信息中心及各地农业推广中心全部联网,取经日本,建立我国的农业科技信息实时管理系统,设置大型计算机收集、处理、贮存和传递来自全国各地、各部门的农业科技信息。在各县乡设分中心,农业从业者可迅速得到有关信息,并随时交换信息。
3.重视政府在政策、完善法律、加强资金投入方面的扶持力度
我国的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分散经营,他们需要政府在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方面给予政策、法律、资金方面的支撑。借鉴日本的经验,制定一系列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政策,如信息标准化;农业科技信息免费提供;加强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的集成共享;农业科技信息人才的培养、待遇、培训政策;提高农民信息素质等一系列政策。同时,抓好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相关法制、法规建设,结合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的实际情况,从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采集到、传播以及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人员的培训等方面出台一套完整的法律,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保证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信息服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改善我国农业通信基础设施及网络化建设。
4.重视我国农民信息教育,提高农民信息素质
(一)译者的知识结构
在农业科技英语翻译过程中,最难的部分是科技术语,虽然术语在整个文献当中所占的比例通常只占5%—10%左右,但这些术语的翻译往往影响到整篇译文的质量。因此,对原文文献的理解可以帮助译者节省时间,避免语言含糊不清而导致误解。这就要求译者最好是既有良好的语言功底又有全面的专业知识,而这样的译者目前仍然比较短缺。因此在翻译时可能会出现下面的问题。例如,Environmental-friendlyagriculture被译成“对环境友好的农业”,而实际意义是“生态农业”。
(二)词汇多重含义
英语词汇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多义词,从一个环境到另一个或上下文特定的术语,其含义各不相同。而很多词汇在农业科技英语的技术文本中的意义往往和普通词义有所不同。例如,“container”这个词通常使用的含义是“盒子,瓶子等,其中一些被保留,等等”,可译为“容器”,它在运输货物时则被翻译为“集装箱”,这就为翻译造成了困难。
(三)词汇空缺
词汇是语言的基本要素,语言反映了文化。如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出现了很多新鲜的词汇。很多具有很强的中国特色的词汇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一些表达独特的民族特色的中国词汇在其他语言无法找到其对应的单词。例如,农业、农民和农村问题的“三农问题”。这些特征词都很难找到适宜英文单词。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这是很容易出现的词汇间隙,增加了农业科技英语翻译的难度。
二、农业科技英语的翻译技巧
农业科技英语主要关注的是描述一个过程或现象、澄清的原理,或传递信息。此外,非语言表达,如图形、符号和公式,往往用以弥补语言表达的不足。(张迎梅,2011)因此,根据农业科技英语的这些特点,提出以下翻译技巧。
(一)使用大量的被动句使用
被动语态是农业科技英语的写作传统。被动句通常比主动句更短,更简洁。因为科学家们对行动和事实更感兴趣而不是动作的发出者,动作的发出者大多数情况下被忽略。使用被动语态,确保实现更清晰的意义和更简洁的结构。采用被动语态倾向于传达客观的信息,而这种信息,可在开始的时候通过被动的方式引入。因此,基于汉英两种语言的不同,在翻译的时候通常可以采取几种方式。
1.保留原文中的被动语态的主语,把句子翻译成汉语的被动句,通常在句中有“被……”“给……”“由”等字样。例如:PeopleaffectedbyE.Colibacteriaoftensufferfromuncontrolledexpulsionofbodywastes.被肠病原性大肠杆菌病毒感染的人经常会腹泻不止。
2.把原句中被动语态的主语转换成宾语,把被动语态成主动语态,并转化为一个句子没有主语。例如:Differentformsoffoot-and-monthdiseasehavebeenidentifiedinAfrica,Asia,EuropeandSouthAmerica.在非洲、亚洲、欧洲和南美洲已经确定了不同种类的口蹄疫病毒。很显然,被动语态在表达客观事实的时候非常有用,因此,为了实现客观性,被动语态在农业科技英语文本当中被广泛使用。
(二)名词化
名词化是农业科技英语的特色之一。名词化即把形容词、动词等非名词性的词语转换为名词,但表达同样的意思。名词化后的词语既可以起到名词的作用,也可以表达原本谓语动词或者形容词要表达的内容,从而使表达更客观化;更重要的是,其名词化后可以在名词之前或之后进一步加入定语修饰成分,从而可以使表达的信息更饱满更丰富。因此在农业科技英语的文本中,名词化的现象广泛存在。作为一个名词短语包括多个单词的意思,翻译起来很复杂,不应该只停留在表面结构。例如:Polycultureisthedominantfarmingsysteminmanyareasoftropics.这个例子当中,polyculture这个词的解释,简洁明了。
(三)广泛使用
1.2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随着农业科技人才数量的增多,广东农业科技人才质量也得到了不同程度优化。一是学历层次逐步提升,博、硕士和本科学历的人才数量、比重均呈上升趋势。到2010年,全省具有博硕士、本科、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农业科技人才占比分别为9.51%、19.23%和61.82%,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5.35%、7.68%和16.29%(表1)。二是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中的高、中级职称比例逐步提高,职称结构呈现日趋优化的趋势。高、中、初级职称比例由2000年的5.75∶18.63∶75.62提高到2010年的7.73∶22.89∶69.38,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农业科技人才提高了1.81个百分点,具有中级职称的农业科技人才提高了4.26个百分点[2]。三是年龄梯次年轻化,自2000年以来,全省45岁以下的农业科技人才一直稳定在70%~72%,中青年农业科技人员在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中占据主要地位,56岁以上年龄的农业科技人才所占比例不断下降。农业科技人才断层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呈现出整体较年轻、活力较强的局面。
1.3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团队初步建立自广东省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点建设工作以来,通过广东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实施,结合本省优势农产品培养和储备了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农业高层次创新型和推广人才。一是农业领军人物初具规模。2011年,全省共有涉农院士5人、长江学者10人、珠江学者7人、杰出青年9人、千百十人才工程5人、享受国家政府津贴533人、国家突出贡献人才21人、省级突出贡献人才8人[3]。二是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初步确立。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广东有3位首席专家,45位岗位专家和34位综合试验站站长。三是围绕广东5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已有13位岗位专家、9位综合示范与培训站站长等高水平农业科技专家近100人,为全省下一步培养和储备农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打下了重要基础[4]。
2广东农业科技人才发展存在的问题
2.1农业科技人才总量仍显不足1999年以来,广东省科研机构开始改制,科技人员下岗分流,造成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呈减少趋势。目前,广东的农业科技人才仅占农业从业人员的0.17%,占农业人口的0.67‰,而欧美等发达国家农业科技人才占农业人口的比例己经超过4‰;广东平均每万亩农用地(耕地+水产养殖面积+茶叶面积+水果面积+桑地面积)只有不足4名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3.73名),而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指标为19.4人(广东省农业厅《全省农业科技人才情报调查,粤农办[2009]94号》)。因此,目前广东农业科技人才数量仍显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业发展的需要。
2.2农业科技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匮乏广东农业科技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与发达地区相比,依然存在个别领域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型人才缺乏的问题,如新一批的国家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中,广东作为牵头单位和首席科学家岗位的农产品只有优质鸡、对虾等少数几个,其他领域拥有核心技术的农业领军人物偏少,在自主创新、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成果供给方面的人才明显不足;拓展农业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的养殖业、加工业等重点领域的技术人才也严重缺乏;提高农业资源的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的技术成果明显不足,成果转化应用人才缺乏,转化能力不够。
2.3农业科技人才分布不均,用人机制不够灵活从农业科技人才的地区分布来看,表现在广东农业科技人才分布具有较明显的地区差异,粤东和较偏远的粤北地区农业科技人才偏少;从农业科技人才的机构分布来看,高层次农业科技创新人才主要分布在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而处于农业经济发展主战场的农业企业,高层次创新人才严重匮乏。而且,受传统管理体制和部门、行业利益分割等因素的影响,人才工作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现象仍然存在,农业科技人才缺乏统筹规划和有效协同,影响了人才资源的有效利用,农业科技人才难以形成合力。
2.4考核激励机制尚不完善广东农业科技创新依然存在激励机制不足、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缺乏动力的问题。一方面农业科技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存在缺失,导致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不足。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农业科技人员研究的动力来自于成果、量,并以此作为晋升、荣誉授予、调工资等的重要依据,而不是看产品、技术的市场覆盖率。在这种机制下,部分农业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难免处于脱节的状态,于是,不少填补“学术空白”的成果仅停留在纸面上,无法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另一方面,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积极性不高,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在现行农业推广制度下,农业科技推广的最后效益不能和推广主体的努力程度或付出挂钩,对农业科技进步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影响农技推广效率。
2.5成长环境欠佳广东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环境欠佳,导致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缺乏必要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必要经费、发展潜力等,一旦有更好的机会,现从事农业科技工作的人员都有跳槽的可能。一是收入水平偏低。调查显示,70.37%的农业科技人员对自己的收入水平不满意;36.75%的科技人员认为农业科技工作者的职业声望比较低;58.4%的科技人员认为现代的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农业科研或推广工作。二是农业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不足。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进修提高跟不上形势的需要,知识更新慢,对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的掌握不够,已成为广东农业科技人才成长面临的一大障碍。调查显示,61.82%的农业科技人员认为现有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知识结构老化现象比较严重;70.37%的涉农单位注重科技人才知识结构与知识层次的提高,但是仍有51.57%的单位至今没有制定教育培训制度;而且,31.05%的农业科技人员认为单位提供的图书资料、网络等信息资源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3推进广东农业科技人才发展的对策建议
3.1引进、选拔、培养相结合,打造高层次农业科技领军人才队伍
3.1.1多管齐下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通过组织实施“杰出人才工程”、农业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专项,采取技术配股、高薪、升迁等方式,引进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对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重点引进遗传育种、生物技术、重大动植物疫病、农业信息技术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急需紧缺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3.1.2选拔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在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涉农学科和行业中,重点选拔在农业关键性技术研究、农业战略重点产品开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高级专家。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匹配、资金资助等方式,支持一批站在国内农业科技前沿的科学家、学术领军人物,使其成为广东农业自主创新的领跑者。
3.1.3加快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依托现有的科研力量,建设从研发到市场、生产到消费、产地到餐桌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全方位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以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示范与培训站站长为中心,继续实施水稻、生猪、岭南水果、特色蔬菜、花卉等5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逐年启动鸡、水禽、牛、玉米、茶叶、蚕桑、花生、食用菌、甘薯、马铃薯、甘蔗、珍稀苗木、饲料、鱼类、虾类、贝类、蟹类、疫苗等18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3.2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打造实用的农技推广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迫切要求,以充实一线、强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3.2.1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打造高素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队伍一是立足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理顺农技推广机构人员进出渠道,公开招聘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二是组织和鼓励在岗农技推广人员攻读农技推广专业硕士班,提升学历层次;三是以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为切入点,优先选派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的县乡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到高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学习研修、学术交流和观摩培训等方式,改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知识结构,增强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2.2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阳光工程”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为着力点,重点对农村动物防疫员、植物病虫害防治员、水生动物病虫害防治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信息员、水产技术推广员、水管员、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人员、畜禽繁殖服务人员等各类农村服务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促进科技与生产实践无缝对接。同时,组织种养业能手、专业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科技人才到各地考察学习现代农业技术,培育出一大批种、养、产、供、销全面发展的“田秀才”、“土专家”,不断壮大实用人才队伍。
3.3完善激励机制和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农业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3.3.1完善人才激励机制研究和出台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激励办法。加强以职务激励、选拔激励、培训激励为主的物质激励方式,改进以薪酬激励、持股激励、奖金激励为主的金钱激励方式,完善以荣誉激励、情感激励、信任激励为主的精神激励方式。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人才奖励制度,对高层次、紧缺型专业人才发放津贴,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一次性奖励,让人才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荣誉、地位和实惠。建立完善以职责、职务与职称相结合的奖金激励制度,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事业单位薪酬激励制度,建立与国际化企业接轨的企业分配激励制度。设立农业类“广东杰出人才奖”、“广东创新创业奖”、“广东青年英才奖”和“广东技术能手奖”,奖励一批为广东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实行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制度,促进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
1.2中介机构发展缓慢,成果转化配套服务欠缺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如:生产力中心、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产业化基地等层出不穷,但还未能真正适应技术转移需要,形成有效的创新产业链。一些中介机构的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成果转移的媒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与市场经济和技术创新发展不协调。此外,缺少专业的风险评估、技术评价和技术定价等中介机构,企业很难对于科技成果的价值风险做出判断,市场实现困难[5]。
2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农业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中,农业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还存在许多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分析研究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对今后现代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2.1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体系及相关机制跟不上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步伐我国分散式传统农业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随着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城镇化发展和农村人口大转移,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范围不断扩大,相关各部门制定的土地流转政策和措施相继出台,各类市场主体纷纷涌入农业生产及相关产业,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农业生产,这为促进我国农业向大规模现代化迈进增添了活力,但也存在市场主体规模较小、缺少科技支撑、对农业生产及管理不熟悉、对市场风险抵抗能力不强等诸多问题[6]。而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机制是在发展传统农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不太适应当前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的要求,因此,急需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面向新型多元经营主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体制机制。
2.2缺乏引导和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作用的相应系统化政策或操作规章一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与农业推广投入的比例不对称,对成果创新的重视程度远高于对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视程度,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缺少长远规划或固定、持续的大投入[7];二是对农业成果中试放大与转化工作重视不够,许多成果存在区域适应性或生态因素限制,科研单位没有精力和经费开展中试放大,即使抓了中试放大工作也是规模不大、范围不广、时间不持久,导致成果示范带动作用强度不大、显示度不高、宣传效果不显著;三是大部分农业企业或经营主体,从企业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抓成果转化或推广工作,只是以收购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市场销售为主;四是农业科技成果由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目前国家设立的关于成果转化的项目实施期比较短。
2.3农业科技成果“产供销”机制不完善一是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制与转化机制是以科研院所创新和农业推广部门提供生产服务为主体,科技项目立项大多数是自上而下,通过专家评审、管理部门审批的立项机制,是导致一部分创新成果不适合生产或市场需求的根本原因之一[8];二是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大部分时间忙于上项目、搞创新、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培养人才等方面工作,下基层调研时间较少,深入研究生产一线技术需求和市场需求成果精力也有限,这也不利于科技项目立项和科技创新。成果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适应性也存在缺欠,对研发的成果进行转化与推广应用花费的时间较少或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到基层解决问题;三是创新主体与成果应用客体之间缺少有效成果沟通渠道和长效机制,导致许多成果无法实现其市场价值,虽然政府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成果信息,举办对接会、洽谈会等,收到了一定效果,但是效果不显著,缺少成果市场化“产供销”联动机制;四是农业成果转化推广过程中,应用客体群体大而分散,掌握成果或技术的人员较少,技术服务难以到位,并且许多成果或技术由于受地理环境、气候变化、应用客体对技术掌握程度和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限制,也导致成果应用达不到预期目标。
2.4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一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传统科技成果评价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对科技成果的迫切需求,部分成果不符合市场需求,难以推广应用或转化;二是一项成熟的成果或配套完善技术的评价应该包括成果的先进性、区域的适应性、成果的可操作性、经济的可行性和市场的需求性等方面,而我国过去的农业成果评价主要侧重于成果的先进性和区域的适应性等方面,对成果的可操作性、适用性、应用前景、完善配套、成本与效益、市场需求等方面评价不够,导致一部分成果不具备转化条件;三是大部分成果评价时缺少中试环节,在成果转化放大或产业化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导致成果转化失败或达不到预定目标;四是成果转化中介机构虽然不少,但是绝大多数是事业单位在做成果转化,中介机构大部分对市场或客户需求了解不够,对成果本身技术应用范围、技术特点、技术成熟性与配套性的了解不够深入,难以发挥成果中介转化作用,导致成果转化率不高;五是以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主体的成果奖励机制中评审环节是专家组评审,专家们评审过程中注重成果创新性,侧重于科技产出为主的评价,市场主体极少有人参与评审,这种评审机制不太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成果进行正确评价[9]。
3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对策建议
3.1改革科研项目立项机制一是建立应用者(合作组织、农民、科技示范户、企业)、研究者(科教单位、专家)和推广者(推广部门、合作组织、推广人员)信息采集分析利用平台,创建农业产业科技项目立项信息管理系统,促进立项和需求对接;二是创建产业目标导向的项目立项模式,对全国性重大共性技术项目,采取择优委托方式确定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全国性团队,进行协同攻关,避免课题研究分散割裂,促进重大突破性、有价值和可转化成果的产出;三是将项目立项与推广应用挂钩,与需求反馈结合,将推广部门、合作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和科技示范户纳入项目实施方,形成科技上中下游项目承担结合体,从源头上解决项目立项与生产需求脱节、项目实施与生产分离等问题。
3.2改革科技评价机制一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完成状况、执行效率、内部管理水平、工作进度、满意程度及持续效应进行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加强公众对项目执行情况的了解和监督,发挥社会信用的引导和监督作用;二是规范研究成果数据采集和认证,对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成果等信息进行及时的收集、分析,提供完备、翔实的权威数据支撑,以实现全面、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科技项目绩效考评;三是对成果完成者、承担机构、评价者及管理者的基本信息以及参与科技计划活动中的信用状况进行客观记录,将信用管理与成果转化应用有机结合,提高成果适用性和真实性。
3.3改革成果奖励制度一是对重大突破性成果实行主要完成人并列排名,扩大主要完成人获奖面和受益面,促进创新活动大联合、大协作,形成重大成果持续产出机制;二是采取符合农业科技创新特点和农业生产应用实际的成果评价方式,改变简单以SCI、EI等重要索引收录的论文和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为评价标准,加大技术创新原创性及其潜在和现实经济效益在奖励中的权重;三是扩大重大成果奖励评判范围,改变现有提供“效益证明”盖章式成果应用评判模式,跳出成果应用“自我证明、自我评价”圈子,确保成果奖励的权威性和有效性[10]。
最近今年来,因为温室效应所造成的影响,导致全球的气候逐渐变暖,气温也在慢慢的升高,病害虫的代谢逐渐加快,并且繁衍较快,给植物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比如说在2005年的时候,因为气候的剧变沈阳地出现了大面积的松油枯死,特别是新栽植的地方枯死度更重,在成了严重的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损失;在2006年的初春时,因为气候的异常变化,导致一些植被发生了生理上的干旱,病害的现象十分的严重;尤其是腐烂特为严重,主要是体现在榆树、槐树、柳树等树种上面;发病的范围较广、面积较大,对园林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1.2病害虫的种类繁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植被的种植越来越多,并且种类较为复杂,所以往往将苗木所在地的病虫害引进;对园林植物的侵袭十分严重。根据不完全的统计,病害虫的数目将近180多种,害虫将近百种,并且它们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性;但它们的某些特征相近:体格小、潜伏性强、传播迅速、防治难等。
1.3人为因素
园林植物的种植受人为的影响十分严重。城市生态系统是一个以人为核心的系统,往往建筑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所以更加容易受到人为的破坏,群众的活动干扰了植物的生长环境,导致植物的抵抗性降低,使病虫害的发生、发展更为严重。
2提出防治措施
2.1完善病虫情报的预测系统
天气的恶劣变化尤其需要植被进行防护,尤其是在西北地方,容易发生沙尘暴;所以往往在市区内建设较多的园林植被院,在道路的两旁也常种植被;主要是为了美化城市的环境、降低沙尘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因此,植物的保护显得非常重要;做好病虫害的预测工作,随时观察病虫害引起的虫情,一旦发现有病虫害侵蚀植物的情况,就因该及时的消除病虫害,短时间内消除可能出现在的任何一种病虫害。随时记住:放重于治。
2.2加强植物的检查工作
对于新建的园林地区种植种苗的时候,需要向外地引进,对此必须要做好检查工作,一定要确保种苗不带有国家规定的检查对象和苗地以及引入读不成的检疫对象,在必要的时候要到种苗的原产地进行详细的调查,一定不让病虫苗进入新园林;要最大限度的利用充足的光照、热量、水源等一系列自然资源,保护种苗的健康、稳定的成长。
2.3植被的合理配置
园林中的病害虫主要是以植物为食料和生存;而病害虫的天敌也主要是以植物为栖息、繁殖、营养的场所;所以在园林中合理的配置植物的生长,不仅能增添城市的色彩,而且还能降低病虫害的繁衍,还能长久的控制病害虫的危害。比如三北防护林因大面积的种植杨树,造成杨树患上了溃疡病、光肩星天牛成灾,致使许多的地方的杨树完全毁灭。又如北京因为单一、大量的种植国槐,不仅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而且还导致槐叶柄小蛾子、小木蠹蛾泛滥成灾。
2.4进行物理、生物、化学防治
以往的冬季非常寒冷,对于不论是植物的生长,还是病害虫的繁殖都是一种致命的打击;但是随着目前全球气候的变暖,南北方的温差逐渐拉平并持续升高,此刻虽然植物的存活率较高,但是病害虫的繁殖率也在增高,对植物的危害性逐渐上升。因此加强物理防治、生物天敌防治、化学防治对南北方的园林植被保护均有明显作用。
2.4.1物理防治
人为的进行捕杀,对天牛的效果明显。因为可以在天牛成虫发生期,利用天牛的假死性,用力摇动树枝,天牛就会立马掉在地上,即可杀死。还有就是将叶子上面的虫卵或者是初孵卵虫摘除(因为它们大多数是集中在一起的,所以摘除叶子对消除病害虫很有利);用小刀刮除在树疤内、树枝的分叉处、树皮的缝隙内等的越冬的病害虫。
2.4.2生物天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