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的申请书模板(10篇)

时间:2022-04-30 21:20:4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大病救助的申请书,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大病救助的申请书

篇1

xx民政办:

我叫xx,今年六十六岁,系我乡xx村xx村民,老两口一起生活,现两人年老体衰,均有病缠身。

我于20xx年患腰椎第三、四节膨大,行走困难,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几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曾几次到六安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合肥安医第二附属医院,由于经济困难,在医院做手术将开支俭省到最低,也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这对一个年老体弱夫妻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开支。

恳请民政部门领导,给予贫困医疗救助,对所花去的.医疗费给予报销,为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2021年大病临时救助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xxx,现年x岁,是xx镇xx村第x组村民;我家有x口人,婆母、丈夫、我和儿子。我于xx年x月患了严重的乳腺方面的疾病,先后在xx、xx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xx多元;目前仍在化疗之中,化疗一次得花五千元。丈夫xxx,身小力薄,在建筑队打工,靠给人家提泥挣一点力气钱。婆母今年已经八十岁了,身体也不好,患有胃病,也是经常吃药;我的儿子xx于xxxx年x月考入了高中,上了一段时间后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就这样,我家现在仅靠x亩薄地和丈夫出卖劳动力得到的收入维持生活,特别是我还要继续化疗,需要大量的钱。眼下我已经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借债三万六千元。下一步该咋办钱从哪儿来我真是不敢想象。近段以来,我是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在此,我大着胆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上的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上致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2021年大病临时救助申请书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XXX,男,汉族,现年57岁,家住XX镇XX村七巷8号。

本人因罹患心脏病失去劳动能力,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xx年3月份以来,各种症状明显加重,经医院检查为XXXXXXXXXX等病症,后到XX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生建议,药物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在医生的建议下,本人遂于20xx年5月份到XX医院安装了心脏起搏器。

我和爱人已经下岗多年,靠平时打点零工艰难度日,家庭主要收入很不稳定,现在又失去劳动能力,无力承担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大部分治疗费用都是从亲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的。这不仅花光的家里的全部积蓄,而且债台高筑。

因此,本人特向贵单位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恳请给予本人大病救助为谢。本人及全家对贵单位的帮助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2021年大病临时救助申请书

XX民政局:

我是(地址人名)xx县xx乡xx村xx队xxx,家里有x人,自在xxxx医院被诊断为xxxx并在xxx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后,并于今年x月x号至x月x号在xx医院接受放疗治疗,总费用为xxx元,新农合补助金额为xxxx元,个人自付为xxxx元。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家里农作物不丰收,家里条件非常困难,所以特写此申请补助。

此致

篇2

大病申请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1人民政府民政办:

我__,男,住长塘村又泥冲,现年76岁,家庭成员2人。

20__年11月2日,因突发大面积心肌梗塞住进航天医院治疗,11月26日出院。住院期间共用去医药费用四万余元。

因我年老体迈,无家庭经济收入,两个儿子先后去世已多年,靠孙辈养老。我实在无力承担本次住院的巨额医疗费用,治病都是亲戚朋友借款筹措的。出院后还要定期复查、巩固治疗,这样一笔费用不亚于病上加霜。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谢谢!

申请人:__

20__年12月15日

大病申请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2西河口乡民政办:

我叫张__,今年66岁,系我乡河口村卢院组村民,老两口一起生活,现两人年老体衰,均有病缠身。

我于20__年患腰椎第三、四节膨大,行走困难,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几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曾几次到六安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合肥安医第二附属医院,由于经济困难,在医院做手术将开支俭省到最低,也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这对一个年老体弱夫妻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开支。

恳请民政部门领导,给予贫困医疗救助,对所花去的医疗费给予报销,为盼。

申请人:__

20__年4月18日

大病申请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3申请人:李__、男、汉族、现年59岁,全家六口人。19__年9月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现在在南召县板山坪镇南河小学任教,小学高级教师,工作已年满37年。

申请事由:本人于20__年2月6日因患脑出血疾病,经抢救治疗现已脱离生命危险。但是不能行动,失去语言表达功能,生活能力完全丧失,现瘫痪在床。需请求上级予以经济援助,继续进行治疗。

我20__年2月6日晚上,突然患病,当晚即到南召县人民医院抢救,经院方抢救一天仍未脱离危险,后诊断为脑出血。因县医院条件限制不能手术,接着急转南阳市中心医院。在市医院对我进行开颅手术治疗,昏迷长达三十多天,多次手术后效果较好,把我从死神的手中夺了回来,家人、亲属及单位同事万分高兴。在市医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用高达8万余元。

现在,因家庭经济条件有限不能继续住院治疗,现离院回家做后续的康复治疗,每天的医疗费用还高达200多元。由于生活不能自理,需有家人专业在家护理,妻子现年58岁,身患多种疾病,护理工作完全由打工的儿子承担。治疗费用仅靠微薄的工资及亲属的资助难以承担。为此,特申请上级给予救助,使我这位老教师的生命得以延续。

本人为党工作已达三四十年,并且兢兢业业,乐为人师,无怨无悔。在我即将告别教坛的前夕,却病魔缠身,倍感痛心和绝望。若能得到上级救助,家人及同事将万分感激。我将和我的家人以一种知恩报恩之心积极配合治疗,尽快恢复健康,以余热回报社会。

特此申请。

申请人:李__

20__年10月16日

大病申请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4梁河县民政部门:

我叫李__,男,汉族,现年23岁,梁河县人,现居住于梁河县核桃窝村。

我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__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李__

申请时间:_年_月_日

大病申请民政救助申请书范文5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__,现年_岁,是__镇__村第_组村民。我家有_口人,婆母、丈夫、我和儿子。我于__年_月患了严重的乳腺方面的疾病,先后在__、__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__多元。目前仍在化疗之中,化疗一次得花五千元。丈夫__,身小力薄,在建筑队打工,靠给人家提泥挣一点力气钱。婆母今年已经八十岁了,身体也不好,患有胃病,也是经常吃药。我的儿子__于__年_月考入了高中,上了一段时间后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

就这样,我家现在仅靠_亩薄地和丈夫出卖劳动力得到的收入维持生活,特别是我还要继续化疗,需要大量的钱。眼下我已经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借债三万六千元。下一步该咋办钱从哪儿来我真是不敢想象。

近段以来,我是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在此,我大着胆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上的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上致谢。

此致

篇3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XXX,男,汉族,现年五十七岁,家住XX镇XX村七巷八号。

本人因罹患心脏病失去劳动本事,多年来一向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XX年3月份以来,各种症状明显加重,经医院检查为XXXXXXXXXX等病症,后到XX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生提议,药物治疗非长久之计,仅有经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在医生的提议下,本人遂于2013年五月份到XX医院安装了心脏起搏器。

我和爱人已经下岗多年,靠平时打点零工艰难度日,家庭主要收入很不稳定,此刻又失去劳动本事,无力承担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大部分治疗费用都是从亲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的。这不仅仅花光的家里的全部积蓄,并且债台高筑。

所以,本人特向贵单位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恳请给予本人大病救助为谢!本人及全家对贵单位的帮忙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大病临时救助申请报告书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xxx,现年x 岁,是xx 镇xx 村第x 组村民.我家有x 口人,婆母、丈夫、我和儿子. 我于xx 年x 月患了严重的乳腺方面的疾病,先后在xx、xx 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xx 多元.目前仍在化疗之中,化疗一次得花五千元. 丈夫xxx,身小力薄,在建筑队打工,靠给人家提泥挣一点力气钱. 婆母今年已经八十岁了,身体也不好,患有胃病,也是经常吃药.我的儿子 xx 于 xxxx 年 x 月考入了高中,上了一段时间后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就这样,我家现在仅靠 x 亩薄地和丈夫出卖劳动力得到的收入维持生活,特别是我还要继续化疗,需要大量的钱.眼下我已经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借债三万六千元.下一步该咋办?钱从哪儿来?我真是不敢想象.近段以来,我是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在此,我大着胆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上的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上致谢.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大病临时救助申请报告书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叫xxx,今年x岁,是xx镇xx 村第x组村民.我家有x口人,分别是.我于xx年x月患了严重的xx方面的疾病,先后在xx、xx等城市就医,现已经花去医疗费xx多元.目前仍在化疗之中,化疗一次的费用是xx元.丈夫xxx,身体状况不好,在建筑队打工,靠给人家提泥挣一点力气钱.婆母今年年事已高,身体也不好,患有x病,经常吃药.我的儿子xx于xxxx年x月考入了高中,上了一段时间后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在家.我家现在仅靠x亩薄地和丈夫出卖劳动力得到的收入维持生活,特别是我还要继续化疗,需要大量的钱.眼下我已经向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借债三万六千元.下一步该咋办?钱从哪儿来?我真是不敢想象.近段以来,我是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在此,我大着胆子向民政局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上的资助,以帮我继续看病.我不胜受恩感激,我扶老携幼向组织上致谢.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大病临时救助申请报告书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市——街——社区居民——,借住父母家.我父亲由于脊椎折断、并患有糖尿病,退休的薪金还不够吃药药费的开销,糖尿病已到严重时期,不能进食,四肢浮肿,随时都有危险.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加之年岁以高不能操劳.同时家庭收入仅靠老父亲的微薄退休金来维持全家生活. 现在生活举步维艰.我本人由于长期失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一直靠政府的低保补助维持生活,我的妻子也没有工作,只能在照顾父母的空余时间打打零工贴补家用.今年春节我又添了一个女儿,但遗憾的是没有母乳吃,只能靠昂贵的奶粉供养,这一切在我的生活中都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真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希望政府伸出援助友爱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特恳请困难补助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深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您的佳音.

篇4

我是xx市xx街xx社区居民xx,借住父母家。我父亲由于脊椎折断、并患有糖尿病,退休的薪金还不够吃药药费的开销,糖尿病已到严重时期,不能进食,四肢浮肿,随时都有危险。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加之年岁以高不能操劳。同时家庭收入仅靠老父亲的微薄退休金来维持全家生活。 现在生活举步维艰。

我本人由于长期失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一直靠政府的低保补助维持生活,我的妻子也没有工作,只能在照顾父母的空余时间打打零工贴补家用。今年春节我又添了一个女儿,但遗憾的是没有母乳吃,只能靠昂贵的奶粉供养,这一切在我的生活中都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真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希望政府伸出援助友爱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特恳请困难补助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我深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您的佳音.

此致 、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篇二:

xx街道(社区):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出生。原系xxx公司职工,xx年xx月退休后移交到xx街道xx社区。xx年xx月患尿毒症,每周透析xx次,爱人、子女工作生活情况(略),由于尿毒症需要长期透析,家庭生活因病致贫,现申请大病救助。

如下是一个下岗职工在县政府官网咨询“有大病如何申请困难补助”的民政局的回复:

根据我县城乡医疗救助文件规定,低保对象可申请医疗救助。

一、救助标准为:按个人自付部分的30%给予救助。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户口,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并提交医院正式医疗收费收据,疾病证明等相关资料;

篇5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有乡村常住户口的居民实施基本生活救助。

第三条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属地管理,公开、公平、公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和动态管理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政策优惠、社会救助、劳动自救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及辖有农业户口居民的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是本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组织实施工作;村民委员会和社区配合管理审批机关做好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统计、审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保障对象的确定

第五条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均可申请享受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无当地常驻户口的人员不享受当地乡村低保待遇(不含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

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

第六条乡村定居的农业户口与城镇户口混合家庭,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请享受乡村低保、城市低保待遇。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况的家庭和人员,不享受乡村低保待遇:

(一)属于乡村五保对象的;

(二)有正常劳动能力、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8周岁至60周岁;

(三)家庭成员拥有并使用手机、摩托车、空调等高档消费品的;

(四)有高值收藏或投资有价证券行为的;

(五)有高于当地乡村低保月平均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六)有赌博、吸毒、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七)申请人已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赴外地读书在校生除外);

(八)经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不能享受乡村低保待遇的。

第八条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分别按下列规定享受:

(一)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扶(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抚)养能力的按当地乡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

(二)有一定收入的按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当地乡村低保标准的差额享受;

(三)保障对象中的优抚对象、重病残疾人、特困独生子女、80岁以上老人、正在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

第九条乡村低保标准。适当考虑用电、取暖、未成年人义务教育等所需费用确定。市现阶段乡村低保指导标准暂定为年人均800元,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制定本地保障标准。保障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波动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章家庭收入的核实与计算

第十条家庭成员的收入按上年纯收入计算。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建筑、运输、加工、服务业等经营收入;劳务收入;退休金、各种保险金、补偿金、受灾户领取的救济款(物)特许权使用收入、租赁收入、馈赠和继承收入;赡养费和扶(抚)养费等。

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家庭年纯收入总额/家庭所有成员数

第十一条以下内容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等;

(二)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金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的荣誉津贴;

(三)为解决在校学生就学困难。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的补助金;

(四)因意外伤亡获得的护理费、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

(六)参加新型乡村合作医疗享受的医疗费;

(七)乡村贫困家庭大病救助费;

(八)其他按规定不应计入的收入。

第十二条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校学生除外)外务工。

第十三条赡养费和扶(抚)养费的计算方法:

(一)有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按照协议、裁决或判决的数额计算;

(二)无协议、裁决或判决的赡养、扶(抚)养义务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为无赡养、扶(抚)养能力;高于当地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未超出当地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的可以不计算赡养、扶(抚)养费;家庭人均月收入超出当地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视为有赡养、扶(抚)养能力。按照超出部分的总和除以家庭总人口数,计付赡养、扶(抚)养费;

(三)实际支付赡养费、扶(抚)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

第十四条因土地被征用而获得一次性补偿金的乡村居民。因不可抗力因素将领取的补偿金提前用完,生活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四章保障待遇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五条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凡申请享受乡村低保待遇的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的《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2.户籍证明。包括户主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

3.收入证明。本方法第十条有关收入。

4.与审批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贫困户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每年向乡(镇)政府出具申请低保待遇贫困户的收入及其他证明。

(二)受理: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村务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符合条件的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政府。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备案,并将所有证明材料退还申请者本人,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三)审核:乡(镇)乡村低保评审小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并填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经评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其所有证明材料退回村委会,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

(四)审批:县(区)民政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政府报批的乡村低保对象材料的审核。并委托村委会再次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发放《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其所有证明材料退回乡(镇)政府。

第十六条保障对象在执行同一乡村低保标准的本县(区)行政区域内迁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保障待遇迁移手续。迁入地重新履行申请手续,管理审批机关应简化审批程序。

第五章保障资金的筹集、发放及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以下渠道解决:

(一)财政预算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不含扩权县资金安排)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区。由县区自行解决。

(二)乡村低保资金财政专户所形成的利息收入;

(三)社会捐赠资金;

(四)按规定可用于乡村低保的其他资金。

第十八条乡村低保资金必须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九条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编制年度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需求计划。

第二十条各级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乡村低保工作。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

第二十一条各级民政部门要公开乡村低保政策、办事程序、保障对象和保障金发放情况。受理乡村居民的举报、投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乡村低保补助金按季度实现社会化发放。对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

第二十三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乡村居民有下列之一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追回其冒领的保障金和终止享受低保待遇:

(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或家庭人口减少。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第二十四条从事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符合享受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或者无故拖延审批的

(二)对不符合享受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

(三)贪污、挪用、扣压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四)有其它、行为的

第二十五条对为申请享受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象出具假证明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6

二、救助对象

(一)动态管理中现行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五保户、城乡特困户、残疾人。

(二)因自然灾害导致正常生活无法维持或房屋全倒的重灾户。

三、救助项目

(一)城乡低保救助。系对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区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现为180元)的城市居民实行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由区低保中心组织落实,具体按《岳阳楼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政发〔20*〕11号)进行操作。

(二)大病医疗救助。系对凡持本区户口且长期居住本区辖区内的五保户、特困家庭的成员,因患大病,家庭无力承担其医疗费用,且一年内支出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医疗费用城市3万元、农村2万元以上的家庭。有工作单位且已参加医保的原则上不在救助范围。

上述对象之外的其他对象患大病,医疗费用数额巨大,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家庭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用的,可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给予一次性救助。由区低保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按《岳阳楼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政发〔20*〕13号)进行操作。

(三)医疗援助。系专对低保对象实行医疗收费优惠的一项政策。由区卫生局在全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中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凭对象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有效《低保证》,采取“免收挂号费”和“优惠住院总费用的5%”的办法。

(四)临时性救助。系针对需紧急救助的特困对象进行的一种专项救助。主要有三种对象:因自然灾害需紧急救助的困难对象;因重大意外事故需紧急救助的困难对象;特困群众上访求救需临时性生活费和交通费救助的对象。

申请民政临时性救助对象须有本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民政救助审批表》,经乡(街)、村(居委会)两级初审上报,即经村(居)委会审核评议和本村(居)委会民政义务监督员入户调查认定,由乡、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特殊情况下,申请救助对象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民政府局。区民政局负责审核落实,具体按《岳阳楼区民政临时性救助办法》(*民发〔20*〕12号)进行操作。

(五)住房救助。系对城乡特困无房户、因灾倒房户进行的一种专项救助。由区民政局负责落实,具体按《岳阳楼区城乡特困户及灾民倒房户住房救助办法》(*民发〔20*〕13号)进行操作。其审批程序:

1.农村特困无房户由区民政部门每年核查一次。即各乡、街道办事处于年初(三月底前)将辖区内需给予住户救助的特困无房户情况(含报表和照片)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报情况逐户进行实地核查后,报救灾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当年住房救助对象。

2.因灾倒房户由乡、街道办事处及时报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组织实地核定后由区低保中心按廉租房管理规定核实并向区房管部门申报审批。

(六)助学救助。系对低保户、五保户家庭中无法上学的适龄儿童、辍学中小学生,无法继续深造的品学兼优的高中生、大学生进行的一种救助。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政府助学”凭个人申请(书面申请、《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或《残疾证》、村(居)委会调查证明、学校证明,高中、大学生附考试成绩单和学校鉴定),由所在学校和村(居)委会公示,经乡(街)民政所、乡联校初审,报区民政局、教育局审批,采取“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每期救助500元,大学生每年救助2500元”的办法;“结对助学”凭个人申请(同上要求),由民政所初审,报区民政助学办公室调查核实,介绍结对帮扶对象,采取“原则上不低于政府助学规定标准”的办法。

(七)就业帮助。系针对有劳动能力而未就业的城乡特困群众进行的专项帮助。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申请人凭《下岗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或《特困户救助证》、申请书及其它有关材料到所在村(居)委会申请,由村(居)委会、乡(街)劳动和社会保障站逐一审核并公示后,上报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提供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进行劳务输出”的具体措施进行帮助。

(八)法律援助。系对本区户籍的民政救济对象实行的一种专项救助。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落实。当事人持有效的救济证件(《五保证》、《低保证》、《特困证》或《残疾证》)和申请,经村(居)委会出具特困证明、乡(街)审核后,并经区民政局初审转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要采取对当事人进行维权的办法。

(九)司法援助。系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经济确有困难的,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的一种救助。由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具体按《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试行办法》(*法〔20*〕12号)进行操作。

(十)残疾人扶助。系专对残疾人在康复、就业、维权、住房以及残疾人学生、特困残疾人子女就学等方面进行的一种扶助。由区残联组织实施,具体按《岳阳楼区残疾人扶助方案(20*—20*年)》(*残字〔20*〕18号)进行扶助。

(十一)科技援助。系专对从事种养殖业生产的特困农户进行的一种科技援助。由区农林畜牧水产局组织实施,具体按《关于对我区特困农户实行农业科技优惠政策的通知》(*农林畜水〔20*〕22号)进行操作。其主要内容:

1.免费为农户开展种、养殖、加工生产方面的技术咨询,免费为特困农户提供各类农业生产技术、信息资料;

2.免费在各乡、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3—5期各类种、养殖技术培训班;

3.免费为各特困农户在区农林畜牧水产局网站上各类农产品生产资料及产品供求信息;

4.免费为特困农户各类动植物重大疫情预测信息、防治办法,并免费为其提供畜禽防疫疫苗;

5.对国家森林生态实行重点保护,发放本文来自新晨生态效益补助(每亩扶持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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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市民政局主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审核、审批和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市财政局负责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核拨和监管工作。

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乡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摸底和对救助对象的核实上报工作。

第三条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规范运行;

(二)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施救;

(四)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结合;

(五)公开、公平、公正;

(六)简便易行,及时有效。

第二章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

第四条医疗救助对象是指持有当地常住户口,因患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以下居民:

(一)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三)城乡重点优抚对象;

(四)低收入老年人及其他经市民政局认定的城乡困难居民,城镇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自负费用超过上年家庭人均收入3倍以上的困难群众。

第五条城乡医疗救助实行以住院救助为主,门诊救助、就诊减免救助、参保参合救助和其它特殊救助为辅的方式,解决救助对象的就医困难。

(一)住院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的住院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较重的,给予一定数额的住院救助资金。

(二)门诊救助。对常见病和慢性病花费较大的医疗救助对象的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救助。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门诊补助金。

(三)就诊减免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免收挂号费、诊查费,减收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10%。同时,落实好济困病床减免救助政策。

(四)参保参合救助。对城乡低保一、二类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五)其它特殊救助。对特殊重大病症患者,根据市《城乡贫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市委发〔〕27号)精神,经市民政局认定后给予救助。

(六)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行医中、医后救助相结合。对于身患大病但因生活困难,筹集资金进行治疗或继续治疗的家庭,可采取医中或医后救助的办法。即:对申请救助的家庭经调查核实,治疗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市民政局审核后,以借款的形式暂付一定的医疗救助金,待医后实施医疗救助时从救助款中扣除。

第六条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患病情况确定,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的20%—80%进行分类施救。个人年度救助总额不超过30000元。

逐步取消救助起付线,并随着经济发展需要和实际救助能力,提高救助比例。

第七条审核确定需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时,应剔除下列费用:

(一)医疗单位减免的费用;

(二)相关单位或部门补助的费用;

(三)参加各种商业保险赔付费用;

(四)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费用。

第三章申请、审批程序

第八条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应在本年度内持居(村)委会证明向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填写《农村(城市)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2、《省农村五保供养证》复印件;

3、《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4、《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5、《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领取证》;

6、《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优惠证》复印件;

7、医疗诊断住院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结算清单》或《外出就医报销凭据》;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审核补助凭据》;

10、商业医疗保险赔偿证明。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并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费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居)委会公示3天,无异议的,在《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意见,上报市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市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复查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在《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各乡镇。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第十一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主要通过下列渠道筹集:

(一)市人民政府财政补助资金全年按照城乡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列支,以后根据政策变化予以调整;

(二)上级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

(三)社会捐助资金。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设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办理资金的筹集和拨付。

市民政局建立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专户,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等业务。

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管理原则。

第十三条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发放采取市民政局审批,市财政局拨付,定点银行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的方式。

第十四条市审计局和监察局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审计监察工作,确保医疗救助资金合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第十五条从事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刁难、压制不报,,优情厚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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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属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各县市按所在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上浮20%左右。

3、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或因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

公司员工困难补助申请书

尊敬各位领导:

我叫___,今年28岁,是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因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经过多次治疗未果,且家中还有一位出于车祸但还在世的85岁高龄的奶奶和一位正在上学的弟弟,给家庭经济造成严重的困难,得知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经过再三考虑,特此申请职工困难补助:我于2009年2月进入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因为曾对醋酸丁酯的严重过敏,多次在____医院治疗后依然未果,久而久之便引发了严重的慢性支气管哮喘和copd(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终生大事,试过很多偏方后也收效甚微。后经同事介绍,在______有一位老中医专门治疗慢性支气管哮喘,使用后效果不错,但还是不能除根,只要稍微有点感冒便又重新复发;不仅如此,即使是看似正常的时候稍微用点力气便也会复发,基本上不能从事一般人正常的体力活。中药也是相当的贵,基本上每月仅医药费的开支就接近1500元。但是由此带来的问题也出现了,出现了严重的副作用,饮食稍不注意就会导致整个身上出现了严重疹子,奇痒难忍,不得不接二连三的吃药才能缓解,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这样下去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很想一次性治好,哪怕是花再多的钱,但就是找不到能彻底治愈的医院。附院每次开的药物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且药费贵的吓人,根本不是我现在能承受的了得,心理上也担负了很大的压力。家中现在还有一位85岁高龄的奶奶,2006年4月因一次交通事故伤了脑部神经,肇事人虽然赔付了医疗费用,但出院后因留下后遗症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现在依然在世,不仅生活上需要人照顾,而且也需要药物来维持,也因此借了不少钱。弟弟现在还在上学,每年的学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父母都是农民,整个家庭的收入就只剩下我的工资和父母不到2亩地的收入。考虑到家里实在困难,特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困难职工补助,希望予以审核批准!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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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属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各县市按所在地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上浮20%左右。

3、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或因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

公司员工困难补助申请书

尊敬各位领导:

我叫___,今年28岁,是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现因自身属于过敏体质,经过多次治疗未果,且家中还有一位出于车祸但还在世的85岁高龄的奶奶和一位正在上学的弟弟,给家庭经济造成严重的困难,得知单位正在给有困难的职工办理困难补助,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经过再三考虑,特此申请职工困难补助:我于2009年2月进入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因为曾对醋酸丁酯的严重过敏,多次在____医院治疗后依然未果,久而久之便引发了严重的慢性支气管哮喘和copd(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终生大事,试过很多偏方后也收效甚微。后经同事介绍,在______有一位老中医专门治疗慢性支气管哮喘,使用后效果不错,但还是不能除根,只要稍微有点感冒便又重新复发;不仅如此,即使是看似正常的时候稍微用点力气便也会复发,基本上不能从事一般人正常的体力活。中药也是相当的贵,基本上每月仅医药费的开支就接近1500元。但是由此带来的问题也出现了,出现了严重的副作用,饮食稍不注意就会导致整个身上出现了严重疹子,奇痒难忍,不得不接二连三的吃药才能缓解,这又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这样下去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很想一次性治好,哪怕是花再多的钱,但就是找不到能彻底治愈的医院。附院每次开的药物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且药费贵的吓人,根本不是我现在能承受的了得,心理上也担负了很大的压力。家中现在还有一位85岁高龄的奶奶,2006年4月因一次交通事故伤了脑部神经,肇事人虽然赔付了医疗费用,但出院后因留下后遗症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现在依然在世,不仅生活上需要人照顾,而且也需要药物来维持,也因此借了不少钱。弟弟现在还在上学,每年的学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父母都是农民,整个家庭的收入就只剩下我的工资和父母不到2亩地的收入。考虑到家里实在困难,特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困难职工补助,希望予以审核批准!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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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救助范围

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

(一)城乡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四)城镇低收入老年人。即本人收入低于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五)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

(六)其他低收入人员。

二、医疗救助方式及标准

从年起,我县按照统一的医疗救助方式和规定的救助标准开展医疗救助。

(一)资助参保。医疗救助范围中的前四类对象,由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1.农村困难群众参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参加一档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除五保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外,其他救助对象给予10元的资助。

2.城市困难群众参保资助。不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市低保对象、低收入老年人参加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除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外,其他救助对象参加二档的给予60元的资助,自愿参加一档的给予10元的资助。

(二)门诊医疗救助。对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定额”救助和“共付”救助相结合的门诊医疗救助。

1.“定额”门诊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需院外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80岁以上老年人和农村五保对象,由县民政局每年核发200元的《医疗救助证(卡)》,用于门诊和购药。限额内的救助资金当年有效,不结转使用。

2.“共付”门诊救助。对“定额”门诊救助对象以外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用药目录内的门诊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门诊救助封顶线为100元。

(三)住院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住院医疗救助。

1.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患普通疾病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下同)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在500元内的给予全额救助(一年享受一次),超500元的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4000元。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扣除应报销金额后再给予救助。

2.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先天性心脏病、重症甲型H1N1、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下同)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按照普通疾病的标准给予救助;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20000元。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按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扣除应报销金额后再给予救助。

3.特困人群住院医疗救助。对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基础上,全额救助金额提高500元,救助比例分别提高30%,年救助封顶线分别提高1000元。

(四)临时医疗救助。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员、城镇低收入老年人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员,其患病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3000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个别特殊困难群众接受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可再给予一定金额的临时医疗救助。

如需超过上述救助范围和标准的,由县民政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如上级有变化,则适时调整,执行新的救助标准。

三、医疗救助程序

(一)资助参保。本着便民利民、自愿参保的原则,资助参保的程序为:救助对象持低保证、五保证等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乡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自愿申请参保;乡镇人民政府要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对参保资助对象进行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乡镇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收取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用。同时,将资助参保人员信息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审核后,再上报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将乡镇上报的资助参保人员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范围。参保缴费截止后,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实际资助参保的人员信息和所需资金汇总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定,县财政局凭民政审定的金额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直接划拨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对乡镇人民政府不按政策规定、擅自扩大资助范围而未收取的个人应缴纳费用,由乡镇承担。

(二)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凭《医疗救助证(卡)》及低保证、农村五保证等有效证件到定点医院门诊和购药,限额内产生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垫付,每月底经乡镇合管办、民政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定后,由县财政局从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核拨至各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

(三)住院医疗救助。为简化医疗救助程序,在县内住院治疗原则上全部实行医疗救助费用即时结算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确保困难群众“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在县外住院治疗实行医后救助。

1.“一站式”医疗救助流程

(1)住院医疗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后,持医疗救助定点医院诊断后出具的《住院通知书》在出院前向本人户口所在地民政办申请(注:在县级医院住院的可直接到县民政局申请)。

(2)民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是否属于医疗救助对象,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在当日内开具《重庆市自治县医疗救助告知书》;对不属救助对象的不予受理并作好政策解释工作。

(3)住院医疗救助对象将《重庆市自治县医疗救助告知书》交回定点医院,医院在软件中录入民政通知书号。

(4)出院结算时,医疗救助定点医院按照城乡医疗救助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民政救助金额垫付给救助对象。

(5)医疗救助定点医院于每月25日前提取民政医疗救助报表与本地的《重庆市自治县医疗救助告知书》一并上交县民政局。

(6)县民政局复核后由县财政局按月将垫付救助金拨付给医院。

2.住院医后救助程序

因病情需转县外医院治疗及因突况在县外住院治疗的,出院后向当地民政办提交申请书,并附身份证、户口、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合医报销凭证、入出院证明、对象证件等复印件交乡镇民政办,填与《重庆市自治县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经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四)临时医疗救助。为使临时医疗救助及时有效,由县民政局提出的资金分配初步方案,经县财政局复核后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审批发放。临时医疗救助申请审批流程为:

1.特殊困难群众向户口所在地民政办提交申请书并附身份证、户口、诊断证明、治疗发票、合医补偿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填写《重庆市自治县临时医疗救助申请表》经村(居)委会、民政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提交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审批。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不予救助的要作好政策解释工作。

3.审批的对象和金额要纳入村(居)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对临时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各乡镇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临时医疗救助情况统计表》上报县民政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和管理;财政部门要做好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监管工作,要将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要配合做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与城乡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实现两套系统的有机衔接;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