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7 23:58:02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集贸市场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有相同一部分市场没有办理市场审批手续,违规兴建,而营业审批部门一般是由当地交通、工商、税务、市容、环保、土地、市政、公安、园林、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市场管理办公室”之类组织,这当中的公安成员中有的就没有消防部门参加,因而造成消防方面漏审现象的出现,这就使市场消防安全埋下了隐患。
1.2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后蔓延迅速
目前的各种市场,除近期建设的经消防部门审查基本符合要求的之外,绝大多数的市场建筑对照《规范》的要求,都存在较大地缺陷,首先是耐火等级低。由于市场安全管理没有及时跟上,私搭、乱建,造成市场防火等级低,特别是露天市场使用闲置的场所改造的市场,大多是临时搭建的摊棚,更谈不上耐火等级了。因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一些个体商贩为提高竞争力,不惜花钱,违章装修装饰,且使用大量的木材和聚氯乙烯等高分子材料,大大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火灾隐患。
1.3占地面积大、空间大、摊位多、面积储存量大
集贸市场的建筑面积大,一般几千,甚至上万平方米,摊位多,而且货物品种繁多,有纺织品、服装、皮革制品、塑料制品、文化用品、音像制品、工艺用品等,这些场所,火灾危险大,一旦发生火灾,由于蔓延快,往往会导致损失大,伤亡大,而且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大,特别是一些大型商品集贸市场,不仅面积大,而且是多层、楼层空间大。这些楼层每层面积小的数百平方米,大的数千平方米,且少有防火分隔,这是因为多层商场,竖向除楼梯相通外,有的还打通楼层竖向分隔层,形成人为的一些竖向孔洞,破坏原有的防火分隔。还有一些楼层,通常还设有自动扶梯、中庭等开口部位。这些都使得建筑物主体相通,防火分隔困难,一旦起火,起火楼层的火势向水平方向蔓延,由于货物、货架、立体堆积、吊挂物品、吊顶等形成立体组合,将导致火灾迅速蔓延,很容易形成立体火灾。又由于面积大、空间大,可燃、易燃物多,摊位相连,建筑物密度大,一旦突破外壳,火焰外窜,加之建筑毗邻,通过火焰的直接传递和强烈的热辐射在较短时间内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之势,范围扩大,造成重大损失。
1.4易燃可燃物较多,火灾负载大
集贸市场的商品除农贸市场中的农副产品外,其余商品如服装、鞋帽、塑料制品、交电、工艺、美术、家具等大部分商品是可燃物品。还有些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和小包装的汽油、酒精等有机溶剂及赛璐珞制品,一些市场还经营烟花爆竹,因此潜在着一定的不安全因素,还有一些商品本身虽属非燃烧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都是可燃物品,再者,摊位的商品、货架、有不少仍用可燃材料制成,虽然有分组布局,但间隔一般都比较小,且相互毗邻成片,而且大多数商品是悬挂展示于顾客,这就使可燃物品形成了空间的立体,一旦起火,火势迅速猛烈,蔓延快,损失重大。
1.5消防材料设施严重不足,初期火灾难以施救
各个市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消防水源和器材缺乏的问题,有的市场就没有任何消防器材设施。有的市政消火栓或因建筑贸易市场被拆除,或被挤压圈占。有一些条件较好的封闭、半封闭市场,建设时,虽然安装了部分消火栓,但由于缺乏管理,不少消火栓已损坏;还有水枪、水带被偷的情况,消防箱内空空的,大部分市场没有配备灭火器,特别是一些露天市场,各摊位上连起码的一桶水、一具灭火器也没有用,根本不具备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2加强集贸市场消防管理的对策
在集贸市场火灾频发的严峻形势下,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广泛重视,不少市场针对集贸市场的特点,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按照党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了切合实际的防火安全措施,已经初步取得了成效,火灾势头基本上得到了控制。但不容乐观,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有些问题还依然存在,而且集贸市场的大火还没有真正遏制,因此我们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为确保今后集贸市场防火安全,现笔者针对过去发生的火灾事故和安全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集贸市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2.1针对现状,制定对策
各级政府要尽快把城市抗御火灾能力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要对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专门进行研究,运用各种行政管理手段和方法,协调好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统一指挥,组织公安、消防、工商、税务、市容、卫生等部门进行专项整顿治理。对发现私搭乱建房屋、违章使用火炉、电炉、私接乱拉电线、占据道路摆摊设点,堆积货物等违反规定和在市场内违章销售鞭炮、酒精、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商贩,要采取措施,强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对集贸市场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消防供水“先天不足”等问题,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整改,解决问题,切不可久拖不决,养患成灾。
2.2完善制度,检查落实
制定的制度一定要严格执行,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这就要求市场的消防管理人员,每天均应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章情况要及时纠正。不得让货物堵塞通道、楼梯和越线摆摊。市场经营部门对各门面、摊位存放的物品数量应有一定限量,限制超量存放。不得在市场内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如划定专门安全区域经营时,必须按照销售、储运化学危险物品的有关规定,落实防火防爆措施,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同意方可经销。不得在市场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电炉及其他灶具生火做饭。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得进行小商品加工作业,市场内划定的严禁烟火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的标志,有条件的可设顾客吸烟室或吸烟点。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划分若干个区域,区域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保持场内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可燃物,不能抛散地面,应及时集中处理。
2.3建立消防队伍,备足消防器材
各类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如一时难以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应急措施。集贸市场要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适当,并经常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的情况,确保完好有效。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应当部署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明确专人管理,防止丢失损坏。任何人不得将公共消火栓圈入摊位内。同时要求经营可燃商品的摊位要配备灭火器,每个摊主都应掌握使用灭火器的方法。市场要组织市场防火人员,义务、专职消防队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管理机构(组织)要制定多种灭火方案,并进行演练。还要使职工懂得如何报警、救灾、疏散和维护秩序等常识。
(一)性质存在差异
对于国际贸易而言,其包括采购及出售两个重要环节,国际贸易活动的展开是覆盖全世界范围内各个地方的。进一步而言,各个地方的对外经济贸易自然又涵括了进口与出口环节,从而国际贸易体现出购进售出的性质特征。而国际市场营销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就能够较为清楚地了解到其重点凸显的是“售出”部分,换句话来说,便是借助对国际市场的实际要求分析,面对国际市场开展商品或劳动力的销售,在这一活动中取得相应的利润回报。
(二)组织者存在差异
国际贸易的实质是国际范围内产品与劳动力的交流互换,产品与劳动力的服务者全是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国家是国际贸易活动开展的组织者。国际市场营销在这一问题上则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其是现代企业所输出商品及所劳动力和国际市场实际需求进行持续磨合,商品与劳动力所针对的服务者是企业、商家或者是国家等。因此,国际市场营销和国际贸易在组织者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国际市场营销通常而言是通过企业所组织控制的,同时也是在一个国家经济体制、国情及法律制度的制约下得以进行的。
(三)交易性质存在差异性
国际贸易的开展一定是跨越了国界的,换句话说一定是在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进行的,如果没有满足这一条件,便不能称为国际贸易。国际市场营销即使从行为上来说其同样跨越国界,不过只是单纯地跨越国界,不是必须两个或多个国家的资源互换,因此能够加以整体化的整顿与调节。设计符合自己需求的战略条款,站在这一角度上而言,国际市场营销比国际贸易更具随意性质。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营销的这一点不同,导致了在现实中国际市场销售额往往会超过国际贸易额度。
二、国际营销给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制约与作用
国际营销是针对潜藏的尚未呈现的市场加以筛选与决策,针对可行的经营手段及方式加以设计,以达到市场实际发展需求而加以应用,同时获取可观的经济利益回报,从而提升自身的竞争优势,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国际贸易所针对的是两个国家或者多个国家间的贸易往来,换句话而言,交易必须是以国家为单位的,只有这样才可以顺利完成该交易活动,而国际市场营销就不存在如此多的原则性要求,其所针对的服务目标可以是国家、企业或者是个体。因此,与国际贸易相对比来说,国际市场营销具有更加显著的灵活性特征。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都融入到了竞争的冲击中,作为企业如果想要在这一形势下生存,为自己创造更加可观的利益,就一定要更新自身的国际营销理念,同时结合各个目标市场的特征,规划最为合理的营销方案,站在各个国家的企业立场上来看,国际市场营销是一个绝佳的渠道,销售对象不再局限于国内市场而是进一步延伸到了更为宽阔的国外,这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制造了更多的利益机遇。国际市场营销在企业国际贸易能力的问题上是十分关键的决定性因素,它能够连接客户实际需求和企业对信息的反馈,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企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参与情况,制约着企业国际贸易的最终实施结果,也就是说国际营销对于国际对外贸易能力有重要的制约性影响作用。
三、技术创新给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影响与作用
根据相关的国际经济学理论知识,技术创新在国际贸易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因素。所以,在国际贸易中,出口方通常是那些在某项技术十分先进的国家或地区。技术创新给国际贸易所带来的影响与作用主要表现在下面几点。首先,从静止状态的层次上来说,只有实现了技术的创新,才可以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从而创造出全新的商品,并最终符合出口的要求标准。所以,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必须要针对自身的技术加以创新与完善,从而为自身创造更加显著的优势,并最终促进商品的出口。其次,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国际贸易能够依靠进口国所传递出的市场反映情况,针对输出国技术进行调整与完善,或者是再一次进行创新行为。最后,从活动状态的层次上来说,在国际贸易活动实施的带领下,商品输出国原本所具有的创新优势往往会在技术扩散的影响下慢慢逝去。它所带来的影响可能是任其自由发展,在创新优势逝去中慢慢失去自己的出口位置;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对自己技术进行更进一步的创新,维持自身的优势状态,这对于出口国的国际贸易活动开展起到极大的推动意义。
四、国际贸易与国际市场营销发展趋势的分析
(一)经济交换和社会交换
站在宏观的角度上来分析,国际市场营销所延伸到的区间较为广阔;站在围观的角度上来分析,跨国企业在进行市场扩展的过程中所能够运用的工具及思维模式很大一部分都是国际市场营销。比较优势要想成为竞争优势就必须要进一步增强比较优势,所以国际贸易所凸显的核心问题就是交换的经济性,但是国际市场营销所凸显的关键问题是社会交换和经济交换的有效融合,同时借助社会交换来实现对经济交换的有效促进。
(二)一体化和全球化
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主要衍生出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这里所说的经济一体化其实就是国际融合机制满足经济全球化的前提,这是很多政治实体主观意志一起显示的成果。如果对经济全球化保持抗拒的立场,不仅不符合现实发展所需,同时还会给企业制造很多负面的影响。不过,经济全球化的持续推进同样为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稳定与名族文化带来了更大的冲击,使其陷入危机当中,所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快速崛起与前行。经济一体化和国际贸易、国际营销这几个问题间存在十分紧密的关联。针对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两个环节,加以注重权衡,把持两者的平稳发展同样是国际贸易当前面临的关键性事项。资本国际间流通最为突出的便是国际市场营销活动的开展,其摒弃了保护主义,同时突破了保护主义所带来的限制,在产品劳务的持续输出过程中,将成本投放到相对回报更充分的地区,从而对经济主体实现更加有效的控制。一般而言掌握全世界最有力市场控制的国家制约着国际贸易整体的规则与方向。在世界这个大市场上,一个国家的竞争地位如何,不仅由该国技术、文化等因素所决定,还要由该国拥有的跨国公司数量及该跨国公司的国际营销能力所决定。国际贸易规则的形成由市场控制力所主导,市场控制力又因贸易规则得到进一步强化。因此,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是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营销的关系,对于一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作用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通过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引入世界先进技术进而提高我国整体技术水平即“以市场换技术”是20世纪中后期以来我国吸引外资的重要目标之一。目前学术界对“以市场换技术”尚未有规范的界定,从字面意义上看,所谓“以市场换技术”是指通过向外国产品出让国内市场份额以获得国外先进技术从而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策略。此处所指外国产品既可以指进口的国外产品,又可以指在国内生产的外国品牌的产品。这样,“以市场换技术”可以分为两种形式:进口商品或产品销售方式、外国直接投资(FDI)方式。在进口商品或产品销售方式下,由于进口商品中固化和隐含着国外先进技术,进口能引起对进口商品的逆向工程和仿制,产品销售能够获得外国企业在售后服务、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支持,从而使得制造该商品的技术得以在国内生成和发展起来。在国际直接投资方式下,东道国可以从三个方面获得技术:跨国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会将先进技术转移给东道国的分支机构;外国直接投资可能会将技术转移给东道国独立的分包商;外国直接投资还会产生技术溢出效应,从而提高东道国生产相似产品的竞争力乃至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通常所说的“以市场换技术”一般是指外商直接投资方式的“以市场换技术”,本文分析的重点也在于此。
一、对加入WT0前“以市场换技术”的简要回顾
为提高“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我国一方面给予外商投资企业许多政策优惠,例如,在部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外资企业可以享受15%的公司所得税(同期国内企业税率为33%),对于投资高新技术行业,或者出口产品占全部产品70%以上的外资企业,在上述政策到期后的3年里继续享受减半征收公司所得税的优惠。另一方面,又在某些方面对外资给予一定限制,而这些限制措施往往又是给予优惠待遇的前提条件。这些限制措施主要包括当地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技术转让要求、汇款限制要求以及当地股份要求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在2000年底修改前就明确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再以汽车产业为例,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明确规定了产品的国产化要求,并将国产化进度作为发展第二车型的条件;严禁以SKD(散件组装)、CKD(整件装配)方式组织生产;为提高国产化率,制定了分级关税优惠税率,外国投资的整车国产化率必须至少达到40%,才能享受关税减免待遇;为了保证中方在合资企业和汽车行业中的控制力,《汽车工业产业政策》规定,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比不得低于50%,外国(或地区)企业同一类整车产品不得在中国建立两家以上的合资、合作企业。对技术转让的强制要求能够直接促进跨国公司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而股权比例、当地成分、外汇平衡、贸易平衡等规定则能够促进跨国公司的技术向国内合作方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的转移和扩散。
“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是与东道国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状况密切相关的,国内市场竞争越激烈,外资越有可能转移先进技术(王洛林等,2000)。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政府开始注意引导外资企业形成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局面,并收到较好的成效。例如,9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汽车行业的外资企业很少,国内少数几家合资汽车厂商几乎处于垄断地位,跨国公司利用比较落后的技术即获得可观利润。90年代中期特别是1997年以来,国外著名汽车公司几乎都进入我国,为了维持和获得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跨国公司加快了在中国技术更新的步伐,纷纷将最先进的车型向我国转移,例如,在引入上海别克、广州本田雅阁后,原一枝独秀的德国大众迅速将先进的奥迪A6引入一汽大众,将帕萨特引入上海大众,技术水平从B2级的桑塔纳一下跃升三个等级。
此外,我国政府对国内企业的创新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近20年来,我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了115项有关技术创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与产业技术创新支持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共15项,为企业的研发活动从财政拨款、税收减免、贴息贷款等方面提供支持。由于国内技术水平越高,外资越有可能转移先进技术,因此,这些研发支持措施客观上也起到促进外资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的效果。
二、加入WT0后“以市场换技术”环境的变化
l政策环境发生变化
(1)外商直接投资政策发生变化。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东道国在对外国投资者在投资方面所采取的各种政策措施进行了规定:凡不符合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原则或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各成员国应禁止使用。这样,加入WTO前在引进外资时附加的当地含量要求、贸易平衡要求、外汇平衡要求、国内销售要求、技术转让要求、汇款限制要求以及当地股份要求等限制措施必须予以取消。按照WTO规则和“入世”承诺,2001年以来,我国对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主要包括:①对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不符合WTO规则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先后修订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平衡条款、“当地含量”条款、出口业绩要求和企业生产计划备案条款等。②2002年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目录》明显加大了对外商投资的开放程度,例如,鼓励类由186条增加到262条,限制类由112条减少到75条;放宽外商投资的股权比例限制。③出台和完善了《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外商投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外资企业购并内资企业和上市公司扫除了政策障碍。
(2)技术创新支持政策发生变化。WTO《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议》对WTO成员国产业R&D所允许补贴的范围、强度和合法成本类型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从性质、目标和数量上是否具有贸易扭曲效应出发,将政府补贴分为被禁止的补贴、可的补贴和不可的补贴三大类,又称为“红灯”、“黄灯”和“绿灯”条款。绿灯范围包括对落后地区和环境问题的资助、基础研究、资助比例小于50%的前竞争开发活动和产业研究(俞文华,2001)。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必须对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补贴的范围、方式、强度做出重大调整以符合绿灯条款要求。这就意味着我国政府要减少对自主研发活动的支持范围,从而可能削弱我国的技术创新能力,“以竞争换技术”的效果也可能因此大打折扣。
2.跨国公司行为发生变化
(1)独资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中独资企业新设数量和投资额所占比重一直呈上升趋势。1997年中国新批准外资项目中独资项目数量就开始超过合资项目数量;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多于合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则从2000年起独资企业超过合资企业。独资企业项目数、合同金额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从1994年的27.4%、26.5%1-升到2002年的64.9%、69.2%;实际使用金额占全部外商直接投资的比重从1997年的35.8%上升到2002年的60.2%。2002年,独资企业项目数是合资企业项目数的2.5倍,独资企业合同金额是合资企业合同金额的3.1倍,独资企业实际使用金额是合资企业实际使用金额的2.1倍。独资企业已经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
(2)增资扩股和并购增加。《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向外商转让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为外商购并内资企业亮起绿灯。2001年以后,不少跨国公司开始采用收购合资企业的中方股份的方式把合资企业转变为独资企业。例如,宝洁公司2000年先后中止与广州浪奇、北京日化二厂的合作,将合资企业转为外商独资企业;2001年10月23日,阿尔卡特通过收购中方股份,拥有股份达到50%+1股,从而获得上海贝尔的控制权;2002年7月,东芝公司收购东芝与无锡华品合资的“无锡华芝”中方股份,并对完成收购后的公司追加4300多万美元投资,由此建立日方独资的东芝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另外,外国直接投资以前以绿地投资为主,近年来通过并购国内企业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有增加的趋势,例如,爱默生电气斥资7.5亿美元购买了华为的电气业务部门安圣电气。
(3)加大研发投资。加入WTO以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R&D机构的数量迅速增加。1987年外资在我国成立第一家研发机构,1987—1993年平均每年建立不到一家,1994—1997年平均每年建立5家,1998年建立了11家,而2001和2002两年间建立了19家。到2002年8月底,至少有65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了82家R&D机构,其中31家公司曾入选美国《财富》杂志评选出的1998—2002年财富全球500家公司,它们在华建立了55家R&D机构。我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接受跨国研发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英特尔、NEC、松下电器、SUN、安捷伦、施乐、德州仪器、富士通、北电网络、朗讯、爱立信、诺基亚、三菱电机、阿尔卡特等著名跨国公司均在中国建立了独立的研发机构。
跨国公司投资的独资化、实施并购与加大研发力度是密切联系的。技术的保密性是跨国公司最关心的问题,其竞争优势特别是相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优势都与此相关。跨国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可以转让处于任何生命周期的技术,可以转让高新技术,而向合资企业和非附属企业只转让一般性技术和陈旧技术(王允贵,1998)。随着在华跨国公司对合资企业控制程度的提高,一方面他们对技术的控制更为牢固,但另一方面,他们也更愿意向中国转让新技术或在中国研发新技术。
3.国际产业发展呈现新趋势
(1)全球分工和价值链竞争。一方面,分工越来越细化,企业越来越没有必要也越来越没有可能固守“大而全”和“小而全”的生产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将其生产过程分解成具体的生产活动(如,融资、R&D、会计、培训、零部件生产和分销)或分解成生产活动的不同环节,并通过业务重组将资源集中于价值链中最具竞争力的部分。产业结构呈现出“微笑曲线””化,制造环节的重要性下降,而研发、营销成为产品价值增值的主要环节。例如,在目前的汽车工业全球化分工体系中,整车制造公司大都将零部件公司从母体中分离。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跨越国界,将分离之后的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最佳区位进行配置。从总体上看,研发等“脑袋产业”集中于发达国家,而制造等“躯体产业”则集中于发展中国家(李海舰等,2002)。
(2)研发全球化。虽然研发活动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但随着海外扩展和国际竞争加剧,以及为了获得低成本的研发资源,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在某些具有重要市场地位的发展中国家设立地区性的研发中心,从而技术与跨国公司R&D活动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研发全球化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在国外的R&D机构数量增加、在国外的R&D投资在其R&D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上升、雇佣越来越多的国外高科技人才以及国外研发成果所占比例的提高(邱立成,2001)。中国国内巨大的市场容量、丰富的工资水平低廉的技术人员,都是吸引跨国公司设立R&D机构的有利因素。
(3)制造和设计模块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模块化成为以盯业为代表的许多产业的发展趋势。模块化之所以倍受关注,是由于今天的产品日趋复杂且速度成为影响企业竞争成败的重要因素,而模块化恰恰能帮助我们处理更为复杂的事务、使平行操作成为可能,并有利于对付子系统的不确定性(青木昌彦等,2003)。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模块化仅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中,供应商几乎或根本没有参与过零部件的设计。9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设计过程的模块化显得更为重要,大公司作为系统的总设计师,而将各模块的设计交给其供应商来进行。在模块战略中,模块之间的规则是确定的,而模块内部留有很大的创新空间。这就为参与模块内部设计的供应商提供了接触新技术并进行创新的机会。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模块制造也跨出国界而呈现出全球性。
(4)战略联盟发展迅速。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共同战略利益或资源互补的公司为达到共同拓展市场、共同承担风险和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形式而结成的优势互补或优势相长、生产要素互相流动以及利益共享的合作联盟(肖静华,2001)。由于技术变革速度加快、技术和产品周期迅速缩短以及研发投资额日益增高,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通过建立战略联盟来共同承担研发费用、分散技术发展不确定性的风险,并且战略联盟还有利于跨国公司共同建立行业标准以及适应研发本地化的需要。战略联盟主要是集中于技术变化快、竞争激烈的半导体、通信、汽车、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R&D联盟。企业间的战略联盟大多数是在一些跨国公司之间进行的,多为强强联合,联盟各方的企业一般都具有某个方面的比较优势,有可相互利用之处。
三、利用FDI提高国内技术水平的对策建议
跨国公司在华行为的变化以及国际产业发展所呈现的新趋势,对我国“以市场换技术”战略既有威胁,也是机遇。本文认为,要提高“以市场换技术”的效果,不但要求政府继续发挥积极作用,而且要求国内企业在价值链的某些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第一,突破“以市场换技术”的传统思维。外资对华技术转移有两个层面的含义:技术转移到子公司和技术转移到东道国企业。“以市场换技术”追求的是后一层面的效果。但是,技术是跨国公司最核心的垄断优势,发达国家在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时一般要对先进技术进行控制,技术控制主要体现在一般仅转让处于成熟阶段的技术而不转让处于创新阶段或处于优势的技术,并且往往把最新技术转移给它们的分支机构,而把较陈旧的技术转移给合资公司。特别是在加入WTO以后,一方面中国政府难以通过一些限制性措施要求外资向中国转移技术,对国内企业的研发支持也有所削弱;另一方面,处于控股乃至独资地位的跨国公司对技术的控制更为严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突破对技术只有转移到中国企业才是转移的传统认识。首先,从跨国公司的技术转移的实际过程来看,技术一般是沿着“跨国公司—寸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的中方合作者其他企业”的方向流动的,即使是在加入WTO之前,我们以市场换来的技术也是先换到合资企业的。其次,只要转移到中国的技术,就会促进中国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技术转移到中国,就可以认为是一定程度上成功的“换”。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如果仅静态地看,加入WTO后更多的先进技术将被控制在外商独资企业,但是如果动态地看,则这些技术会以种种方式转移和溢出到国内企业,最终提高国内企业的技术水平。因此,新时期的“以市场换技术”,应当在追求外资向国内转移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再追求先进技术向国内企业的转移。
第二,以优惠换技术。给予外资优惠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重要手段之一,这些优惠措施一般可以分为财政措施、金融措施和其他措施等三大类型。WTO的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外资要享受与内资相当的“政策待遇”,但是并未规定外资享受的优惠政策内资是否能享受。因此,对外资实施超国民待遇与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贯彻国民待遇原则的义务是并行不悖的。当然,“超国民待遇”不应给予所有外资企业或所有行业的外资企业,而应把优惠措施给予那些我国急需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外资的研发部门,以此促进现有外资建立研发机构,提高在华企业的技术水平。
第三,以竞争换技术。我国的实践经验表明,提高市场竞争强度是促使跨国公司转移先进技术的有效手段。在外资企业数量少、国内企业竞争力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外资企业即使采用一般的技术仍然可以获得可观利润,因此,没有动力把先进技术向中国转移。反之,有了足够强的竞争环境,外资企业为保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会引进相对先进的技术,从而形成有利于我国技术发展的博弈局面。因此,在引进外资时,应在每一产业领域都吸引多家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形成跨国公司之间相互竞争的格局。同时要促进内资企业快速成长,形成对外资企业的竞争压力。为此,一方面应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把他们彻底推向市场参与竞争;另一方面,要给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其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
第四,以技术换技术。发达国家政府出于国家安全和保护国内产业竞争力的目的,会对技术转让进行控制;跨国公司一般也是首先将最先进的技术转让给技术水平相近的发达国家以加强对技术的垄断。由于中国具有庞大的市场,中国在掌握某种技术后很容易形成规模化生产,跨国公司如果不及时提高在中国的技术水平则可能丧失在中国的市场地位,因此,我国技术水平提高对跨国公司是一种潜在竞争威胁。同时,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也会促使发达国家放松对相应技术管制。因此国内企业在尖端技术领域的突破可以增强在引进先进技术时与跨国公司的讨价还价的能力,促使跨国公司将比较先进的技术转移到国内。例如,如果中国掌握了0.18微米的芯片技术,则跨国公司由于出口管制放松和出于竞争的考虑很可能会将0.18微米的技术和生产线向国内转移,甚至会转移0.13微米的技术。为此,应加大对符合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绿灯条款”的研究开发阶段R&D投入支持,促进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当然,在分工国际化和产业模块化的趋势下,没有必要追求在所有领域做到技术领先,国家可以重点资助某些关键产业和领域的技术发展,争取在重点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在局部实现技术赶超。
贸易多元化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对外贸易的商品结构和市场结构已经产生了一些喜人的变化,在宏观方面的表现更为明显。
(一)贸易多元化,有利于抵抗地区贸易集团对我国外贸的负面影响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地区贸易集团的产生和发展会产生贸易转移效应,使得集团成员国与非成员国的贸易被集团内部的贸易所替代。我国目前游离于各主要地区贸易集团之外,从而成为地区贸易集团负面影响的首当其冲者。比如,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墨西哥对美国的纺织品出口就超过了我国。幸而我国的纺织品在世界其它国家的市场都很大,我国的纺织品出口才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所以,只有推行多元化战略,才能抵抗其它国家结成地区贸易集团对我国外贸的负面影响。
(二)贸易多元化当然也有利于分散风险和促进贸易的长期发展亚洲金融危险爆发以后,尽管我国的外贸环境随之恶化,但我国的外贸仍能取得一定的增长,就是最好的说明。
通过使用经济计量模型分析,对我国实行多元化战略的效果进行计量分析,将使我们对我国贸易多元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有更深的认识。
二、计量分析(一):贸易地理方向集中化指标
首先,将我国出口地理方向分为美国、日本、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其它发达国家、非洲国家(除埃及)、香港地区、亚洲国家地区(除香港、中东国家)、欧洲国家、中东国家、拉美国家、大洋洲国家(除澳大利亚)15个分方向。分别计算某一年我国对某分方向的出口额占该年我国总出口额的百分比,再求这一组15个百分比的标准差。这个标准差,就是衡量这一年我国出口地理方向集中化程度的指标。在下文中简称为“出口集中化指标”。
同样可以计算我国的“进口集中化指标”。这里计算了1986-1995年中国、美国和日本历年的“出口集中化指标”和“进口集中化指标”,1996-1997年中国的“出口集中化指标”和“进口集中化指标”。计算美国和日本的相应指标的时候,只要将原来中国对美、对日的分方向改成美国对华、日本对华即可。
以往用于衡量贸易地理方向集中化(分散化)程度的指标一般是对前10大贸易伙伴贸易占全部外贸的比重。这一指标并没有充分利用外贸的全部结构信息。而“出口集中化指标”和“进口集中化指标”就没有这一缺陷。而且所选取的分方向可以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分中归并。
如右图,有以下结论:
附图
以上数据由《世界经济年鉴》引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贸易方向年鉴》。
我国在1989-1993年出口集中化程度曾出现一个波峰;1994年开始呈轻微下降趋势。作为对照的美日同期变化幅度保持在2个百分点内。我国进口集中化程度在80年代末呈现下降趋势,90年代则呈上升趋势,特别是1996、1997年两年的上升速度最快。美日同期进口集中化程度没有明显变化。剔除我国1989-1993年出口集中化程度的波峰,则1986-1995年3国的进出口集中化程度排序为:日本〉中国〉美。
首先,我国1989-1993年出口集中化程度的波峰,是因为当时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制裁,迫使我国出口用转口的方式取道香港。结果,在那几年间,我国对香港出口占我国总出口40%以上。从而大大提高了出口集中化程度。1993年开始,由于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推行和西方国家对我制裁的基本解除,我国出口集中化程度也就迅速下降。1994年开始的下降趋势则反映了1994年开始推行“大经贸”战略的效果。同期美日出口贸易地理方向集中化程度呈现出轻微上升的趋势;数据显示,这与其对我国出口占其总出口的比重上升有关。总的来说,这一趋势有助于缓解我国与美日两国的贸易争端。
其次1996、1997两年我国进口集中化程度的迅速上升主要是因为我国从日本和香港以外的亚洲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额相对(相对于我国总进口,下同)上升,而从中东、非洲和拉美国家的进口相对减少。这反映了多元化战略在进口方面的推行并没有收到太大效果。同期我国从美日的进口都相对下降,这对进口集中化程度的上升多少有一些缓解作用。
最后,3国的进出口集中化程度的排序,一方面反映了美国作为经贸大国,其经济全球化程度相当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作为贸易盈余国的日本和中国,其出口分散化受到其它国家购买力等因素的限制。
三、计量分析(二):偏相关系数模型
本节的分析通过计算中国和它国的外贸总额的偏相关系数和显著性,利用逐步剔除法寻找对中国外贸长期发展影响较大的国家,从而找出外贸多元化的目标。偏相关系数是在考察多个变量时,剔除其它变量的影响,仅考虑选定变量相关关系的指标。优点在于能反映出选定变量真实的相关关系。缺点在于相关关系并不等于因果关系。所以本节所选取的国家都是1996年中国前15大贸易伙伴(其比重都超过了当年中国外贸总额的1%),所使用变量是各国的外贸总额。
逐步剔除法是每一次计算都剔除上一次计算得出的偏相关系数达不到选定置信度水平,显著性水平由最低的变量,直到剩下的变量都达到选定的置信度水平为止。本文所选定的置信度水平要求α=1%。
第一次选取1950-1996年中国、美国、日本、欧盟5国(法国、英国、意大利、荷兰和西班牙,以下简称欧盟)、澳大利亚、加拿大和印尼。计算的结果如下:
结论是,在选定贸易伙伴中,美日在1%的置信度水平下被证明与我国外贸发展相关。尽管美国与我国在1954-1971年没有直接贸易,中美贸易的发展也是80年代才真正开始的。但因为美国始终是世界贸易大国,对全球国际贸易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对我国外贸发展也始终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即使是在和我国不存在直接贸易的时期,它也有巨大的间接影响。偏相关系数正因为可以通过剔除其它因素的影响,所以能把美国对我国外贸发展的直接和间接的影响都分离出来加以衡量。
表1简单相关系数
*
*对角线左下方是偏相关系数,右上方是对应偏相关系数的置信度(参照表1、3)
从表4可以看出我国外贸发展与美国呈正相关关系,与日本呈现负相关关系。这表明我国外贸与美国是互补关系,与日本则是竞争关系。要指出的是,上述结论是以全球国际贸易为背景作出的,并不仅仅考虑两国的贸易和分工。
以上是第一次计算的结论。第二次计算与第一次的原理和步聚相同。不同的是,第二次计算的数据区间是1978-1996年,在变量中增加了韩国的外贸额(见表5-8):
附图
*
以上数据,1950-1981年由《世界经济统计摘要》引自《联合国统计月报》;
1982-1996年由《国际统计年鉴》引自《联合国统计月报》。
结论是,在选定贸易伙伴中,美国、欧盟和韩国在1%的置信度水平下被证明与我国外贸发展相关。美韩与我国外贸呈正相关关系,欧盟呈负相关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发展受到美国和韩国外贸发展的正向影响。这说明改革开放使我国逐步融入国际市场。与韩国的关系正常化,也对我国外贸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数据显示出我国与欧盟国家是竞争关系。这有两点原因:一是欧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贸易转移效应在起作用,二是反映了近年来我国与欧盟国家之间频频发生的贸易争端。
因为贸易多元化的目标之一就是避免我国外贸发展过于受某一国或几国的支配,所以找出对我国外贸发展影响密切的国家和地区,也就分清了在推行贸易多元化战略时对各个国家所应采取的不同态度。
对其外贸发展与我国正相关的国家,应使我国外贸总额的增长速度快于我国与该国贸易的增长速度;对其外贸发展与我国呈负相关的国家,则应与其展开竞争;其外贸发展与我国无显著相关关系的国家,则是我国发展外贸的对象。
四、计量分析(三):马尔可夫过程模型
首先,我国的贸易地理方向是一个组合。这个组合在马尔可夫过程中,被看成是一个状态,基本思想是研究系统在不同状态间转移的规律,并据此进行预测。假定转移的规律满足齐次马尔可夫过程,即系统在不同状态间的转移(即贸易地理方向的改变)遵循相同的规律,与转移发生的时刻无关。这里,不同的状态用向量表示,状态转移的规律则用转移矩阵表示。
经验表明,经济系统对齐次马尔可夫过程假定的符合是一种长期的符合。因此不能用任意相邻两年的转移矩阵来代表状态转移的规律,而要用最小二乘法对转移矩阵进行估计。具体方法如下:
将我国贸易地理方向分为港澳地区、美国、欧盟12国、其它欧洲国家、其它亚洲和大洋洲国家、其它美洲和非洲国家7个方向。我国贸易地理方向的初始状态向量为X[,0]=(X[(0),1],X[(0),2],X[(0),3],X[(0),4],X[(0),5],X[(0),6],X[(0),7]),其中X[(0),i](1《i《7)表示我国对第i个方向的贸易比重。同理,记k年后我国贸易地理方向为X[,K]=(X[(k),1],X[(k),2],X[(k),3],X[(k),4],X[(k),5],X[(k),6],X[(k),7])。记马尔可夫过程的转移矩阵为P,X=(X[,0],X[,1],……X[,46])[T],Y=(X[,1],X[,2],……X[,47])[T],则P的最小二乘估计为:附图=(X[T]X)[-1]X[T]Y对从1997年开始k年后我国贸易地理方向的预测向量为X[,47+k]=X[,47]附图[k]。
将1950年——1997年我国的进出口额数据代入,可得如下结果(见表9-11):
附图
附图
附图
预测的结果表明,如果目前的贸易多元化趋势维持下去,到了2007年,美日在我国出口的份额会明显下降;欧盟12国、其它亚洲和大洋洲国家、其它美洲和非洲国家会略有下降;港澳地区会重新上升,欧盟12国以外的其它欧洲国家所占份额会明显上升。
进口方面,到2007年,美日、其它亚洲和大洋洲国家在我国进口的份额会明显下降;欧盟12国、其它美洲和非洲国家会有所上升,港澳地区也会重新上升,欧盟12国以外的其它欧洲国家所占份额会明显上升。
综合来看,到2007年,美日、其它亚洲和大洋洲国家在我国外贸的份额会明显下降;欧盟12国会略有上升,港澳地区、其它美洲和非洲国家会上升,而欧盟12国以外的其它欧洲国家所占份额会明显上升。
所以,我国推行贸易多元化战略的效果是喜忧参半的。美国和日本在我国外贸中的重要性在下降,这是良性的。但对非洲和拉美出口比重的降低说明我国还不能大规模地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在这一方面推行贸易多元化战略的效果是不明显的。反观我国外贸发展的历史,在我国的经贸较不发达的时期,选择向发达国家和地区出口初级产品无疑是一种避免与其直接竞争的明智做法。但当我国的经贸逐渐发展起来以后,就应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扩大制成品出口,这是符合产业升级的要求的,也必然会引起和发达国家地区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显然,我国还没有完成这一转变。
最后,将第二节中提出的“集中化指标”与本节的计算结果结合起来,可得下图:
附图
可以看出,今后几年内,我国的出口集中化程度将轻微下降,进口集中化程度将先降再升,综合的效果是总贸易额的集中化程度将下降。
五、结论和建议
我国的贸易地理方向长期处于高度集中的状况,始终受美国的影响,从主观上说,是和我国企业的营销习惯和落后的营销技术有关,从客观上说,是和我国所处的外部环境和避免与发达国家直接竞争的需要有关。推行贸易多元化战略对我国是必要的,所带来的收益远大于付出的成本。
从效果来看,出口多元化比进口多元化做得更好,降低美国和日本在我国外贸中的比重比提高非洲和拉美国家在我国外贸中的比重做得更好。
具体来说,一个市场是否有利于我国进入,主要基于对以下几方面的判断。
经济互补性,最与我国有互补性的,一个是处于发达国家顶端的美国,一个是处于发展中国家底部的非洲国家。贸易保护性,比较有利于我国的应该是发展中国家。购买力,比较有利于我国的应该是发达国家。但这并不绝对,按照“大经贸”战略,对发展中国家可以把贸易和投资结合起来。两国关系是否友好,在这方面,首推非洲国家。所以,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国家应该是我国今后推行贸易多元化战略的重点。
综上所述,我国今后推行贸易多元化战略需要做好以下的工作:
认请两个误区。第一是贸易多元化不等于出口多元化,还应该包括进口多元化。后者在相当程度上被忽视了。第二是不应该再把香港地区看成是竞争对手。不可否认,香港地区的确在我国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贸易中转环节上收取了不少利润。但香港地区在发展国际贸易上有经验,有渠道,与其进行适当的分工合作,是能够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率和降低成本的。而且如果贸易多元化只是简单地用低价竞争的手法把原来从香港转口的贸易抢过来,那么得益的只会是其它国家和地区,吃亏则是大陆和香港地区。
加强对贸易的管理。贸易管理的松懈和混乱已经造成了我国对俄罗斯等市场的丧失。而且还会继续影响我国对新市场的进入和贸易多元化战略的推行。提高企业的营销技术,加强企业对新市场的了解,提高外贸竞争的质量,升级产业结构。这些都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却是推行贸易多元化战略的“治本”措施。
【参考文献】
[1]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编辑委员会:《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1984年、1986年、1988年、1990年、1992年、1993年、1995/1996年、1997/1998年、1998/1999年,中国社会出版社。
[2]世界经济年鉴编辑委员会:《世界经济年鉴》,1989年、1991年、1992年、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经济科学出版社。
[3]《国际统计年鉴》,1995年、1997年,中国统计出版社。
[4]EU''''sTradeandInvestmentandEconomicCooperationwithChina,WorldEconomy&China,Volume9-10,Page44-52,1999.
[5]ForeignTradein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pastperformenaceandfuturechallenges,AsianDevelopmentReview,Volume15,No,1,Page88,197.
[6]潘渭河:《经济计量模型在国际贸易方面的应用》,《国际商务研究》,第3期,566、67、70页,1997年。
[7]赖明勇、宣家骥:《我国出口市场结构优化研究》,《预测》,第五期,58-59页,1996年。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内涵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世界经贸的变化和发展,在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框架下,一种新的价值取向正在国际贸易领域内悄然形成,即贸易的人文化(即人文贸易)——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领域的体现,它通过以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制度安排,特别是“贸易与环境”等问题纳入WTO新一轮多哈发展议程,使国际贸易活动不仅重视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问题,而且关注人类发展中的社会问题。
在传统人文主义的影响下,国际贸易的指导思想以谋取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和对物质财富的最大限度占有为目的。不管是重商主义理论,还是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和H-O原理都只是重视贸易的总量,很少顾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的承受能力。传统人文主义对国际贸易的影响集中体现在以GATT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宗旨之一是“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过分地强调人的“主体性”一方面导致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脱节,另一方面导致人类发展与自然发展的对立,使人类社会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失衡、贫富分化等。
现代人文主义思想从根源上改变了传统人文主义思想对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的错误价值导向。以1995年建立的WTO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旗帜鲜明地将可持续发展写入前言,作为一个重要宗旨,这是对GATT宗旨的重大发展。在发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牢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目标,是着眼于全球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时期生产与贸易的发展,而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以至从根本上动摇国际贸易的基础,降低人类的生活水平。从GATT对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演变成WTO对世界资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反映出WTO寻求的人类对资源利用能力的扩大主要表现在对资源利用质的提高,而非对资源利用量的扩大;从更深层次上讲,也是现代人文主义思想在国际贸易的体现,是贸易人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一)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国际贸易理论基础的动摇
第一,对指导国际贸易理论价值取向的哲学思考。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是现代经济学基本的核心假设,是现代经济学产生、发展和研究工作的核心与起点。经济学研究主要建立在人们受自身利益驱动并能做出理性决策的假设基础之上。因此,从哲学意义上讲,该假设其实是基于人本主义、功利主义的,把人看作是理性、自利、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现代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在国际贸易内形化的新价值取向。人文贸易的哲学基础——现代人文主义坚持“以人为本”,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人文主义关注人的发展与完善,强调人的价值和需要,关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并且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实践这种价值和意义的精神。其哲学价值取向与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是完全不同的,对谋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提出严重挑战。
第二,对传统自由贸易能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质疑。关于自由贸易可以改善经济福利的论断是经济学中最古老和最广泛接受的原则之一。它在构造国际政治、政府和制度框架(比如,单一市场地区,如欧盟和WTO)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然而传统自由贸易理论(不管是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李嘉图的相对成本理论还是H-O模型等)论证的条件假设中都没有把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负面影响计入生产成本。没有考虑环境成本的“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其实是一种“虚拟”、“现时”的增长,其增长的背后忽略了“现实”、“延时”的补偿成本,如果考虑环境成本带来的财富和福利的损失,传统的自由贸易会增进社会财富和福利的增长的结论实际上可能站不住脚。
(二)国际贸易人文化对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
随着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如何协调环境与贸易的关系,对多边贸易体制的许多基本原则提出了挑战。如生产过程和方法(PPM)问题和双重环境标准的争论对现有国民待遇原则提出了质疑;国内禁止产品出口或对外投资问题及缔约国和非缔约国不同待遇对非歧视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提出了挑战;环境补贴和与环境成本内在化有关的生态倾销问题使得人们重新思考公平贸易原则;发展中国家在保护环境方面能否享有特殊待遇,还有数量限制是否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等。众多的多边、双边环保协议,大量的国家环保法规、政策和措施与现有的多边贸易存在很多不协调之处,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发展,将从新的角度思考两者的协调问题。
(三)国际贸易人文化考验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较量
国际贸易人文化发展一方面促进发展中国家积极转变对外贸易的增长方式,将环境成本纳入贸易利益的评价体系中去,阻止其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另一方面,国际贸易的人文化发展也考验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较量,从是否应该将贸易与环境议题纳入WTO新一轮谈判议程这一激烈争论中也可略见一斑。以美国、欧盟为主的发达国家积极倡导,因为如果在WTO中进行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谈判,要求各成员实施严格的环境法规和标准,发达成员就可以阻止发展中成员低环境标准和低附加值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同时,发达成员可凭借自身在经济实力和环保科技上的优势,在庞大的国际环保市场中占据领先位置。而发展中成员(包括我国)则普遍反对,因为保护环境固然能为发展中成员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执行严格的环境法规和标准,无论从提高生产成本还是从限制出口潜力来说,对发展中成员都是严峻的挑战;一旦发达成员所主张的严格的环境法规和标准为WTO所肯定,很可能被发达成员滥用,成为“人文壁垒”(如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发展中成员的产品将无法进入其市场。
三、建立以人文贸易为基础的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初步探讨
(一)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目标
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必须以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促进对外贸易的人文化发展。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应与人文化发展方向内涵是一致的。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应跳出传统意义上的片面追求贸易额的“可持续”增长,而是在关注贸易总量的同时还应关注贸易的实际质量,从以物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到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从追求短期利益的可持续发展到追求长期综合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的主要措施
第一,重新审视对外贸易效益来源,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外贸的增长方式,必须重新审视外贸效益来源。首先必须建立人文贸易的评价体系,在衡量外贸效益的经济指标体系中增加生态指标和社会指标,客观评估外贸对国家经济、生态、社会带来的整体影响。在此基础上,重新思考外贸效益的来源,对资源投入与贸易收益严重失衡的产业进行技术革新,减少其负外部性,促进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外贸收益的现实增长。
第二,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建立贸易与环境的有效协调机制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加强贸易与环保法规、政策的协调,充分考虑贸易政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及环境政策对贸易的扭曲代价,实现贸易与环境的双赢;其二是建立人文贸易措施保护体系,推行绿色贸易行动计划,合理建立中国产品绿色标准体系,既可以增加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产品的实际竞争力,又可以实现以人为本,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的保障体系。
第三,构建应对国际贸易“人文壁垒”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国际贸易的人文化发展伴随着“人文壁垒”的产生,为了防止其带来的负面影响,需构建相关的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对人文贸易发展过程中有可能引起的“人文壁垒”的变化因素进行监测、识别、评价、预测、预防控制并及时矫正不良发展的趋势,以保证国际贸易人文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OtaSik.FredEidlin.WilliamGraf:ForaHumaneEconomicDemocracy.Journal
ofEconomicLiterature[M].Vol.24,No.3(Sep.,1986),pp.1233-1234.
[2][美]理查德•T•德•乔治.经济伦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1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1.1当今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1994年4月,117个国家和地区在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在内的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上签字。GATS于1995年1月1日与《建立WTO的协定》同时生效。GATS是服务贸易领域中形成的第一个全球性多边法律框架,借以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消除服务贸易壁垒,扩大国际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各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标志着WTO体制较以往的国际贸易体制更完善。
当今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活跃的领域,1980年到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从7674亿美元扩大到53304亿美元,期间增长了5.9倍。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份额从1980年15.7%上升到2006年的17.9%。同时,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的结构进一步调整
长期以来,服务贸易领域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业。随着全球新科技浪潮的推动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业上,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金融等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世界服务贸易正逐渐由传统的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2)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地位逐渐上升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区性不平衡。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亚洲地区的服务贸易是世界上最具增长活力的地方,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世界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率。而中国和印度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快于其它亚洲地区。
(3)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同时,服务贸易壁垒形式更为隐蔽,手段更加多样化
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下,各国在经济势力强的部门和经济状况良好的时期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而在幼稚产业或衰弱产业部门和经济窘迫的状况下实施保护主义政策。鉴于服务产品的非储存性,产销不可分离性,不容易监管等特殊性,各国都在保护着本国的安全,如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外商股权参与的比例,限制服务交易数量等。
1.2中国在世界服务贸易格局中的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呈现以欧美为主的格局,发达国家在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领域体现出更强的竞争优势。从单个国家来看,美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出口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盈余国。另外,在WTO公布的2006服务贸易出口排名数据当中,只有中国和印度是进入前十名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随着中国服务贸易的不断增长,其占世界服务贸易比重稳步上升。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达到914亿美元,排名第8位,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3%;在进口者排名中,中国位居第6,服务贸易进口额达到1003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3.8%。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高度集中,服务贸易进出口前十位伙伴国家(地区)占有3/4的份额。其中,中国香港、美国、日本为前三大服务贸易伙伴。
2波特“钻石模型”对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20世纪9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开尔.波特在《国家间的竞争优势》一文中对国家竞争优势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钻石模型”。波特指出,一国特定产业能否取得成功或者在国际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取决于四个关键因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辅助产业的表现,以及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这四项因素正像一颗钻石的四个基本面,通过紧密结合形成核心优势,构出了竞争环境所需的框架前提。此外,政府行为和机遇作为另外两个辅助因素影响着上述四个要素,也对产业国际竞争力产生着影响。
2.1生产要素
生产要素包括基本要素和高级要素。基本要素主要有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初级劳动力等。而高级要素有人力资本、知识和科学技术、服务业经营管理等。目前,我国自然资源和初级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长期以来在国际旅游业、海洋运输业和劳务输出等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服务产品的提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各服务业都在不同程度上缺乏高级资源要素。
服务消费在生产中完成,要求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存在某种形式的接触,这就对服务贸易的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当今世界服务业的竞争受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初级要素的影响越来越小的,反而对知识、人才、通信手段等高级要素依赖性却越来越大。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人力资本的竞争。中国的人力资本状况就不容乐观,尤其是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要的外向型高级人才紧缺,培养机制不够完善,这使得我国在当今世界服务贸易量大的金融、保险、咨询和专有技术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处于劣势地位。
2.2需求条件
一国服务贸易的扩张,必须基于充足的国内需求。波特的理论进一步强调了国内需求对竞争优势的获取所起的推动作用。本国的需求会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改进,服务生产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市场国际化随之加快,国际竞争力才会不断提高。
在我国,以保险为例,由于保险种类有限,公民的保险意识较差,随着金融服务市场逐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不仅带来了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带来了崭新的保险理念和众多的保险产品,这极大地丰富了我国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刺激了他们对多功能保险产品和高层次保险服务的需求。作为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有足够大的市场容量,这是其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有利条件。
2.3相关和辅助产业
相关和辅助产业为主导产业提供投入的国内产业,其发达和完善程度关系着主导产业的产品成本、品质和信息交流,从而影响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一国的服务业就是一个大的关联行业群。如运输业的发展无疑会推动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而电信业的发展更是金融、保险和咨询业发展的基础。
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柱为运输和旅游项目,以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的服务行业国际竞争力较强,知识、技术密集型的金融、保险等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比较落后。服务市场结构过于单一,必然导致对某一市场的过度依赖,一旦该地区发生经济波动就会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形成巨大冲击。在国内地区结构观看,沿海地区由于优越的地理条件和较发达的经济体系,服务贸易规模较大,在运输、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有较明显的优势。中西部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其现有资源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服务贸易所占的份额极小。
2.4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
国内竞争程度高的国家,企业所受压力大,技术改进与服务创新的要求迫切,有利于建立国际竞争优势。纵观我国国内各服务企业,意识较为封闭与落后,甚至一些大型企业眼光仍然停留在国内,尚未实施跨国经营企业。另外,我国服务业长期处于一种竞争不充分的状态下,垄断经营现象严重,缺乏合理的市场竞争。如邮电部长期以来对我国基础电信业的垄断;即使有外资银行的加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对我国商业银行服务业的垄断等。这种垄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服务业以及企业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由于服务领域总体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影响了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制度的引进,阻碍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另外,政府拟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而往往许多自然垄断的行业由政府垄断经营,其管制表现在对某行业的人为进入壁垒,过多的行业准入限制,遏制了服务业的充分发展。因此,大部分主要以国有成分为主的中国服务领域,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降低了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尽管一些服务部门在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要真正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同样会受到较严重的冲击。
2.5政府行为和机遇
当今社会,政府的作用日益重要。政府要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引入外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完善管理制度等优点,为我国服务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进步。加入WTO是发展中国服务业,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机遇,中国应积极支持国内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进而不断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不完善,缺乏一些基本的行业性法规或法律,这样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健康发展。再有,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仍存在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外贸易管理上责任不明确,交叉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等问题。此外,服务业由于管理落后造成对服务业统计不规范,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国际惯例不一致,使得统计数据在全面性和准确性上尚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都是阻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造成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非均衡现状。
3增强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建议
我国应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的有利于同国际服务贸易惯例接轨的软件和硬件环境。积极开拓国际服务市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优化升级。
3.1加强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
应客观地根据我国国情、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服务贸易法律原则,构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框架。中国作为GATS的成员国,应当以GATS为原则制度,国内有关服务方面的条文应该与国际法规相接轨,减少我国现行服务贸易法律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的冲突。以规范和约束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政府应及时对外公开立法法规、法律政策,并增加法规的可操作性,确切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上。针对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仍存在的问题,应明确或建立国家统一的服务贸易综合的管理机构,确立其管理的范畴,平衡各服务业主管部门的利益;明确服务贸易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职责,按照国际国内服务业行业的法规条文进行管理,统计和掌握本行业的情况。
3.2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优化服务业行业内部结构,为服务贸易奠定坚实基础
服务业的发展必然带动劳动就业的增加,为国内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同时,综合国际服务贸易的趋势、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服务部门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改造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着重改造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提高我国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应充分利用廉价劳动力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对于能吸纳大量劳动力的出口服务业要扶持其发展。同时,对于我国目前比较劣势明显,而且技术和知识含量高的服务产业,要给予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大力支持,促进中国服务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3.3内外并重,渐进有序地对外开放
开放国内服务业市场,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国家垄断。通过竞争鼓励创新,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效率和国家竞争力。重视国内需求,积极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及管理、资金,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服务领域。创造条件鼓励国内服务型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市场,建立营销网络,提高国际服务业的市场份额。“引进来”和“走出去”相互结合,服务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将会得到一个新的发展。但就服务业部门之间而言,不可能没有一点保护的开放,要采取适度的隐性保护措施,循序渐进。服务离不开国家的管理,实现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并不能完全脱离国家的管制,在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中国实行贸易自由化应保持适度的原则,保护本国企业和国民的利益,有选择,分步骤地开放我国服务市场。超级秘书网
3.4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提高人力资源的服务素质
目前,我国虽然人力资源充足,但熟练掌握国际规范的人才较缺乏,这无疑是影响经济长足发展的薄弱环节。我国应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各种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品格素质,增加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3.5以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出口的突破点
中国巨大的制造业市场、优质低廉的劳动力尤其是日益普及的通信设施以及入世之后在服务领域不断加大的开放力度,使其成为承接跨国公司服务外包的重要目标国之一。2006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为299.93亿美元,比05年增长了37.8%。在新一轮产业转移和跨国公司全球生产要素重组中,我国可以通过承包软件开发等远程服务、招商引资、对外投资以及外派劳务等途径,获得外包服务,进一步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知识结构多元化的优势,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我国更有效地融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努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1]刘庆林.国际服务贸易[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2]赵放,冯晓玲.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分析——兼论中国服务贸易结构性失衡[J].世界经济研究,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