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16:38:2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1、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经验,全面提高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
2、广泛动员各级机关、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深刻认识地方立法和依法治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加快“法治”建设步伐。
3、积极开展以“每月一法”为专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国家法律颁布时间,制定具体普法计划,切实落实好每月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
二、广泛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围绕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开展与促进就业、发展教育、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住房拆迁、物价调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法律惠民”服务品牌,依法推进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转方式、调结构保驾护航,促进我市强力突破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乡面貌改观,创新绿色发展,实现民生的保障和改善。
6、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
三、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7、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落实机关普法联络员制度,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实现机关普法制度化。
8、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全面推广农村“1+10”(一名党员或普法骨干联系十户家庭)的普法模式,落实农村法制教育阵地“五个一”建设,加强农村“两委”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实现农村普法多样化。
9、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一长三员”(楼长、普法宣传员、矛盾调解员、治安信息员)普法队伍的作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普法规范化。
10、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现学校普法社会化。
11、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诚信守法企业”、“文明守法经营户”等评比表彰活动,配备企业法律顾问,健全企业和企业职工维权机制,推动法律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实现企业普法阵地化。
12.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全面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单位普法属地化。
13、深化“法律进家庭”活动。开展“遵纪守法光荣户”、“学法普法带头人”等评比表彰工作,增强家庭成员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家庭普法常态化。
四、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14、继续健全完善法治创建制度体系。建立完善法治创建组织形式,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治机关、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单位和法治区市”7个创建标准。全市将选择1-2个镇街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法治镇街”创建活动。
15、定期开展法治创建监督检查。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的支持,定期组织开展对法治创建情况的视察、检查和监督,以促进创建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于第四季度对全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作为评比表彰先进的依据。
16、开展基层依法治理评比表彰工作。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教先进学校”、“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和评比表彰工作。年内,受到各级表彰的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70%以上。
五、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17、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全市年内将着重培养并规范2个试点单位,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18、巩固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四六制”工作格局。即以“六类”(在校、落榜、失学、待业、服刑在教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法律需求为突破口;以青少年普法“六进”(进家庭、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监所)活动为平台;以创建“六项机制”(领导机制、制度机制、队伍机制、资料机制、经费保障机制、档案规范化机制)为保障;以建设“六个”普法渠道(广播电视普法频道、报刊法制栏目、互联网普法网站或网页、普法信息广场、青少年普法教材、普法维权平台)为载体,实现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常态化、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全面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切实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9、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
20、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测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21、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计划,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
22、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四民主两公开”自觉性。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其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提高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质量。充分发挥农民工法制学校作用,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消除乡村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死角”和“盲点”。
2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使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打下坚实基础。
24、12月份,将分别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村(居)“两委”成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七、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25、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组织各类媒体开设法制专版、专栏、频道、网站等,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
26、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文化团体和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优势,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的有机结合,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打造法治文化精品。
八、全面加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
27、要按照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普法队伍的要求,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类普法骨干。
28、抓好普法骨干培训。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面提升全市普法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素质。上半年,市里将对普法骨干进行集中轮训,使之全面掌握《“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式方法,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9、巩固强化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努力打造新型普法阵地。在继续健全和巩固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站、普法大集、法治广场、法治公园和法治楼院等传统普法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法在线》、“以案释法”等媒体普法专题栏目,探讨建立大型普法广告宣传牌(屏)、普法网站(页)等普法阵地,培育普法“亮点”。
30、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普法氛围。把每年的12月份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月”,深入开展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主导、以宣传宪法为核心的各类宣传活动;把每个季度的第4周作为全市“法制宣传周”;把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的“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机,开展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普法教育落实到每一个角落。
九、健全和完善普法保障机制
31、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领导有力。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对新时期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新任务,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年内办事处将组织普法宣讲团深入各社区进行一次主题为《十报告的法治新思维》巡回宣讲。
2.加强和创新普法主题宣传。紧紧围绕党的十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全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认真搞好“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策划和宣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精神,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主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3.围绕党工委、办事处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市委“一核一极、三区三基地”的总体部署,围绕“项目出精品、旅游争一流、“(两化)创样板、文化树标杆、民生见实效、党建上台阶”的工作重点,创新开展法制宣传学习。对照今年重点项目,实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4.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和公各人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办事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
5、进一步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按照中、省、市“六五普法规划中“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的要求,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要通过开设法制专栏、专刊、专版、专题节目、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以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辖区居民要积极收看市法建办在市电视台开设的普法专题节目。
二、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推进全民学法用法
1、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稳定总要求,以“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合理制定“法律七进”活动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活动载体,明确职责任务,落实推进措施,完善标准,量化指标,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际效果。
2、扎实推进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根据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经营管理人员和居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全力推进,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3、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许许多多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专项活动,组织开展积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4、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部门要提高法律知识在中考中的分值,达到5分以上。团委、教育等部门要组建全市大、中学生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
5、努力拓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渠道,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坚持面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和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居委会普法责任人和志愿者深入社区,深入群众,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小区院落、进公共场所、进集贸市场、进建设工地、进景区、进寺庙教堂等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三、深化“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1、深化“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创建省级法治建设实施办法》,使创建目标和责任科学、合理化。加强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适时组织开展法治创建现场会或推进会,总结交流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经验,树立不同类型法制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对法治创建活动公益宣传,营造“法治”的深厚氛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的有效开展。
2、进一步加大部门、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力度。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深化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司法公平公正,不断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法治机关(单位)、法治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要聘请律师作法律顾问,提供决策咨询。完善律师参与部门值班工作制度,加大律师参与案件处理工作力度。力争将重、难点案件纳入法治渠道解决。
3、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打造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法治文化亮点。类似于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宣传长廊、法治茶园等场所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展、馆堂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2014年市法建办将在我辖区打造1个法制文化进社区样板亮点。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
3.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行政复议和、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教育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矛盾纠纷,杜绝发生各类集体上访事件。
4.深入学习宣传与粮食流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省省级粮油储备办法(暂行)》等是规范我县粮食流通活动的重要法规,是粮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围绕粮食流通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粮食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和粮食质量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引导和督促粮食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增强全社会粮食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学习宣传,重点开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行政复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提高粮食部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储备制度、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质量卫生制度、应急制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规定等专题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粮食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我县粮食安全。
二、深入开展“法律三进”活动
1.结合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做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通过法制讲座、培训、考试、考核等形式,培养工作人员的法纪观念,提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能力。
2.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扎实开展面向粮食经营者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粮食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执行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承担应急任务等义务,引导和教育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和合法经营。
3.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机关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集镇和粮食收购点,积极开展面向粮食生产者、消费者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涉粮法规、粮油消费知识的宣传,培养和增强粮食生产者、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加强“放心粮油”、“爱粮节粮”等宣传推广,引导城乡居民科学合理消费粮食。
4.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以“粮食科技活动周”、“世界粮食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结合粮食行业的特点,逐步建立健全“法律三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三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培育和确定粮食行业“法律三进”示范点,推广示范点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典型示范作用,确保“法律三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在粮食系统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国有粮食企业悬挂张贴法治文化宣传画、标语,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资源,开展法治文化宣传教育。通过建立法治文化宣传栏、学习园地,广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着力营造我县粮食系统法治文化宣传的氛围。
现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有关省区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附: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1991年4月13日)
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于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三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民政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林业部、农业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海洋局。国务院办公厅派员出席指导。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建材局应邀派员参加会议。民政部部长崔乃夫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民政部关于全国勘界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了贯彻落实一九八九年《国务院关于勘界试点工作的批示》的情况,总结了一年多来的工作,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地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国务院批准从一九八九年起进行勘界试点工作,并同意经过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开展,争取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国省、县两级边界线勘定下来。为了落实国务院的决定,一九八九年十一月召开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勘界试点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了勘界政策,通过了工作规划。会议决定:从一九八九年开始到一九九一年,用三年时间进行勘界试点工作;在青海与新疆、甘肃与宁夏、宁夏与内蒙古、宁夏与陕西、内蒙古与吉林、河北与山东等六条约5000公里的省级界线上进行试点;同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区内的全面勘界试点;会议还布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有计划地开展境内县级界线的勘定工作。
会议认为,自一九八九年部署全国勘界试点工作以来。在国务院的关怀下,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边界地区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在广大勘界工作者的努力下,工作进行的比较顺利。 截止去年底, 省级界线已确定约3500公里,占试点界线的70%.需要确定的青新藏、青新甘、宁甘蒙、陕甘宁、宁蒙陕、吉蒙辽、吉蒙黑、冀鲁豫等八个三省边界线交会点,已确定了青新藏、陕甘宁、吉蒙辽、冀鲁豫四个;尚待确定的四个,有关省区也做了调查准备工作。一年多来,县级界线的勘定工作也有相当的进展。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甘肃、青海、云南、广东、天津等九个省区市,正在勘定县级界线,已勘定约二万多公里。四川、河北、山东等省也正在筹备开展县级界线的勘定工作。
会议认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现在全国的边界工作已开始出现了好的趋势,一个大有希望的趋势。勘界已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凡已勘定界线的地方普遍反映,勘界促进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受到了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普遍拥护。实践证明,尽管勘界工作有许多困难,只要领导得力,政策落实,组织得好,从根本上治理全国的边界问题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对当前勘界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认为主要有:(一)出现了前紧后松的苗头;(二)有关双方在处理某些问题时配合的还不够,甚至步调不一致。有的省区内的部门之间的配合也还不够紧密,妨碍整体效益的发挥;(三)在一些地方,勘界政策还不够落实,特别是没有完全落实到基层;(四)在个别地区,对在勘界过程中维持边界地区现状问题注意不够,有违反勘界纪律的现象,在个别地方还发生了群众性纠纷,影响了勘界工作的顺利进行。
会议在回顾了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后认为,勘界工作是一项加强国家行政管理,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与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宏伟目标紧密相关。有关省区、有关部门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紧工作,努力完成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任务。会议要求,六条试点线的两省联合勘界领导小组,均应在五月底以前,召开一次由双方组长共同主持的部署工作的会议,并将会议情况报告民政部。
会议在分析了全国的勘界形势后认为,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今后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已经到了攻坚的阶段。今年是勘界试点的最后一年,按计划应完成1500公里界线的勘定工作;完成四个“三省交会点”的确定工作;完成六条试点界线的测绘工作;要在调查论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年底前向国务院提出全面勘界的报告。特别是未定的1500公里界线中,争议地段占相当的比重。有的边界争议情况还比较复杂,解决的难度较大。会议认为,完成上述任务要作出比过去更艰苦的努力,需要上下左右拧成一股绳,才能够抓好攻坚阶段的工作。会议指出,今后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继续加强领导。参加这次会议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对会后的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指导,在解决难度较大的边界争议时将协同攻关。有关省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勘界工作切实地纳入议事日程。要上级抓下级,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有关各级政府主管勘界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责。对攻坚阶段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会议认为,解决争议问题将是打好攻坚战的关键。对解决边界争议问题的症结所在分析不透,盲目轻率,是有害的;但是把困难估计得过于严重,看不到解决的有利条件,缺乏信心,犹豫不决,更是有害的。建国以来的经验证明,边界争议问题越拖越复杂,解决的难度越大,在勘界中解决是个有利时机,如果留下争议区这个尾巴,必将后患无穷。会议要求,各级政府的主管领导干部,对重大的边界争议问题应当亲自作调查研究,站在第一线处理。在处理边界争议问题时,应当特别注意做好有关各级干部的工作,要求他们坚持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
会议强调,在处理边界争议问题时,应当坚持解决在基层的原则。即大部分解决在毗邻县,少部分解决在毗邻州(行署、盟),个别的解决在毗邻省,特殊的由中央机关调处。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仅有利于妥善处理问题,也有利于发展睦邻关系。但是,对某些反复协商不成的,也不应再拖下去,上级应及时过问,必要时应按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调整行政区划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必须继续抓好勘界政策的落实工作。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勘界靠政策,靠政策去统一有关双方的思想和行动。会议认为,根据国务院批示精神制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有力地指导了全国的勘界试点工作,基本上是可行的,应当继续贯彻执行。当前,尤应注意把勘界政策落实到基层,使广大勘界干部都掌握,使政策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武器。
(三)必须进一步加强有关双方、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工作。勘界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性工作,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能够完成的。会议要求,凡是参加勘界工作的部门应当尽职尽责,有关双方应密切配合,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继续注意处理好这个问题。
(四)必须继续加强勘界纪律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确保边界地区的稳定。一年来,开展勘界的省区人民政府注意了遵守勘界纪律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保证了勘界试点地区的稳定。但也有个别地方忽视了这项工作,发生过群众性纠纷,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会议要求,在勘界期间必须维持边界地区的现状,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地区,双方要联合制定防范措施。当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制止群众械斗事件的通知》,确保勘界地区的稳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必须严肃党纪政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保证勘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必须注意做好勘界测绘技术工作、总结经验和档案工作。这三方面的工作关系到巩固勘界成果,不可忽视。要认真执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确保勘定界线的质量。勘界试点的目的是为今后全面勘界提供经验,现在有几条试点线已接近收尾,总结经验的工作应提上日程,每个试点省均应在勘界工作结束前向民政部送交合格的经验总结报告,做到善始善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广大师生的现实需求,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围绕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目标,精心安排法制宣传内容。
2、紧扣普法主题,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精心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着手部署“六五”普法。
3、注重法治舆论氛围的营造,努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
4、立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自身的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活动,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三、工作要点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的普及。2012年在教育系统中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教育法、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可再生能源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组织考试和开展竞赛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普及“五法一理念”,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公职人员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力度。围绕服务和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重点宣传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城乡规划、市场规范、维护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宣传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社会和谐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4.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研究、培育和传播。坚持把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价值追求,积极研究和探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法治文化培育和形成的作用,对实现依法治国、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贡献。坚持把法制宣传渗透到形式多样的文化艺术作品当中,倡导和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法治文化作品。积极组织推选优秀法制文艺、法制书画、法制漫画、法制新闻等作品参加全国、全省征集评选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
5.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准确把握检查验收内容,重点检查考核“五五”普法宣传发动、普法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普法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法律六进”、法治文化、依法治理等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细化和分解考核验收具体操作工作标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好试点单位,合理设定考核验收的试点规模,适时召开试点总结推广现场会或动员会,为科学指导和全面推开考核验收工作探索和积累经验。组织指导查漏补缺,按照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认真组织指导各地、各校开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补课。在此基础上,组织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做好迎接全省、全国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向全省、全国推荐表彰的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五五”普法教育成果展示活动。广泛宣传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人民满意教育、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崛起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和有效作为,争取社会各界更加重视、继续支持和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基本信息收集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自查自评和总结验收,认真细致地收集和掌握“五五”普法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特色和亮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根源等基本信息,特别是要掌握青少年学生这一重点对象普法现状、各种专兼职普法队伍构成、各种普法宣传阵地建设等相关基本数据,为今后改进和创新普法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8.加强教育
系统“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分析“五五”普法得失,把握普法工作发展规律,结合新时期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强“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年内,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组织征集相关理论文章。
9.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广泛宣传依法治校理念,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导标准,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估和考核,建立一批在依法治校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示范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自觉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10.继续强化普法办规范化建设。各级普法办要通过加强
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普法教育工作的水平,切实做到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调研、有创新、有典型。每年编发和报送的普法简报不少于4期,配备和及时更新必要的宣传设备,确保普法专项经费的专款专用,不断提升普法教育工作的作用和地位。
二、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实现执法考核、责任追究与评先评优、晋级使用有机结合。
三、深化行政机关公信力建设。开展群众评议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全过程监督,建立“后评估”制度,完善“立、改、废”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的征询、听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事关百姓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决策听证会程序。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突出宪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局党委中心组每年2次集中学法制度。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学法。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不断丰富宣传内容。通过《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刊、电视台、电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方位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县社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法治XX建设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我们的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普法教育工作,实现普法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成立了XX县供销社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工作要点,加强了日常工作的领导,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及早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XX县供销社专业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为切实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们一是结合自身工作和本单位的普法重点,向机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读本、简报30余册,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自学法律知识,提高了机关全体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对普法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制定了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对领导干部学法采取在集中学习和自学,交流学法心得,检查学法笔记等方式;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 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县社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企业职工咨询90余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经费问题
普法工作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的,普法工作量大面广,涉及问题多,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如果没有经济支持,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就成了“无米之炊”,使得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得过且过。普法工作以走形式、搞“造势”为主,以“搞活动”来代替经常性的普法工作,其成效难以提高。
(二)普法形式问题
普法形式简单陈旧,严重影响了普法效果。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但是我社普法宣传比较简陋,在开展普法工作时,也只能做一些最简单的如学习一些法律条文、印一些法律知识试卷这种形式上。没有办法充分运用电视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没有采取对职工群众最有效的普法手段,没有将普法内容渗透进职工群众最感兴趣的信息中,也没有结合职工群众的生产和娱乐需求来宣传法律;采用的仍然是被动式灌输式的普及方式。最后的结果是,普法工作作了不少,可广大职工群众对法律知识不感兴趣,法律水平仍然停止不前。
三、下一步打算
(一)认真落实《2015年XX县供销社“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经济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二)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确保全系统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上都取得较好成绩。
XXX街道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及区委相关会议的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全民守法进程,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了XXX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为使该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以供执行。
一、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制定普法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要点。
(三)贯彻普法规划,研究安排全街道普法工作,推动解决普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指导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法治文化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五)安排部署法治创建工作,研究、落实推进各层次、各领域依法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六)推进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宣传。
(七)安排部署普法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工作的阶段性或年终督导检查工作。
(八)通报普法教育、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工作评议考核情况。
(九)负责培养、总结和推广各社区和各部门在普法宣传、依法治理、法治创建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
(十)其它需要办公室研究推进的事项。
二、工作程序
(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实行主任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任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各位副主任参加,各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各社区、各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社区、部各门。
二、深入推进党委依法执政方面。制定并贯彻落实“全域法治,和谐”年度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制度建设规范,有常委会学法记录,年度述职报告,法治档案。
三、持续深化政府依法行政方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有政府常务会学法记录,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和程序制定合法,进行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
四、司法工作高效方面。公安、检查院、法院、司法局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和受到侵害救济保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子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考核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内容
结合我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和《2014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要点工作,将考核的内容确定为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表彰奖励三个方面,总分105分,其中工作保障、重点工作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5分。
(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分别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1)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情况。
(2)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主要考评“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节点活动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情况。
(3)法治文化。主要考评法治文化制度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县、区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二)对市直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从领导重视、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基础建设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主要考评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支持配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全省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指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在铜垂直管理单位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四、考核方法
今年的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将采取自查、复查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
考核对象应对照《2014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就2014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总结全年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年内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2014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自查报告,于2014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查
复查将与全市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同时进行,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复查,被考核对象应对照考核细则,准备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和台账,供考核组查阅。
(三)综合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