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6 06:36:2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文化示范村申报材料,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根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发挥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的带动作用,切实推动1000个示范村建设,特制定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
二、补助原则 一是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二是重点支持。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相对集中。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小、数量过多。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四是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五是奖优罚懒。对于地方投入大、乡村集体和农民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资金倾斜。
三、补助项目目录 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五是清洁能源建设。兴建集中供气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六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七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八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九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十是太阳能路灯建设。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示范村要按照村、乡(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2011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县两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分别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申报材料以A4纸张尺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勿超宽、超高),一式5份,示范村留存1份,市(州)和县(市、区)各存档备案1份,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各1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新农村办供稿)
引 言
火电企业为了保证所在地安全及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均选址在远离人口密集地的远郊等范围。然这样的选址因涉及到征地等较为复杂的流程,易与所在地群众形成一定程度上的紧张关系。不良社企关系一方面容易埋下聚众闹事,导致无法顺利开展生产建设的隐患,另一方面同时有损企业在当地的形象,对政企关系的培养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近年来,因不和谐社企关系造成的不良事件日常见诸报端,由此看来,找到改善社企关系的有效方法,并着力执行是较为有意义的工作。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湾区域的浙能乐清发电公司同样在一定程度上被此问题所困扰。该公司团委(下称乐电公司团委)针对这种情况,采取引导,动员,组织公司青年志愿者,依托走村串户勤服务、春泥计划、扶贫帮困、企业村官等各种类型的社企共建活动,结合宣传、帮忙、带领等各种方式方法,一方面充分调动起企业青工着眼社会的积极性,为青年志愿者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和提供更为广阔的活动平台;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活动,积极改善社企关系,收获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受到《乐清日报》等刊物的连载报道,并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各类表彰。
1.总体指导思想
近年来,乐电公司团委按照公司党委“社企共建,和谐共进”的浙能集团党建示范点创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抓手,以化解企业和周边村矛盾为重点,以开展社企共建活动为形式,以建设和谐乐电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吸引凝聚团员青年的力量,努力发挥团的基层组织作用,积极探索与思考企业团组织参与社企共建的新路子,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力。
2.具体活动形式
近年来,乐电团委始终把服务企业作为团委中心工作来抓。乐电团委成立了浙能乐清电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共有青年志愿者116名。五年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立足企业生产,服务当地社会,不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开展了大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打造和谐社企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力量。
2.1以服务企业为抓手,打牢社企共建的基础
2.1.1走村串户勤服务
乐电青年“走村串户勤服务”活动是公司一项品牌志愿者服务项目,在2009年被评为浙能集团公司团青工作特色创新奖。该项活动自08年以来,已持续开展4年,共为3个村12户当地低保户和两家敬老院改造老化电线,更换节能灯泡,消除用电安全隐患,活动过程中我们还向村民传输安全用电和节能减排知识。
2.1.2计算机志愿者显身手
2007年8月,乐电公司团委成立了乐电青年计算机志愿服务小组,旨在为公司员工及当地村镇提供计算机知识咨询、计算机维护等服务。2008年3月7日,乐电公司17名具有电脑技术特长的团员青年组成现代远程教育志愿队与南岳镇9个村党支部结队,一对一为他们提供远程教育培训。2009年3月13日,计算机服务小组的志愿者们再一次活跃在南岳镇上,帮助该镇18个村对远程教育站点进行了设备改装。
2.1.3志愿者“村官”促文明
乐电团委多次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南岳村镇开展计算机培训及申报文明示范村的申报工作。2011年11月,乐电青年志愿者们得悉南岳镇杏湾一村在申报“温州市级文明示范村”准备的申报材料遇到困难时,立即组织了3位“大学生村官”,全面负责协助村委会开展此项工作,顺利地完成了20余份材料的修改、完善、编辑、装订等工作,获得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2.1.4“心手相连、治脏治乱”,为文明乐清添光彩
2011年9月,公司20余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由乐清市文明办组织的“心手相连、治脏治乱”为主题的文明单位志愿者服务活动,20余名志愿者共三次来到乐清城区开展了文明交通,清洁城市等活动,切实为当地市容市貌做出了贡献,受到工作人员的好评。
2.2以化解矛盾为重点,建立互信互助的社企关系
企业从筹建之初,社区居民对机组烟气排放、噪音影响等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企业和社区居民在环保问题方面的矛盾较为突出。几年来,乐电团委不断创新办法,化解矛盾,较好地维护了一方稳定,创造了企业和谐发展的外部环境。
2.2.1电厂科普宣传
乐电公司团委从2007年4月起,在当地大力开展“火电厂科普宣传”活动,以自编的《火力发电厂科普宣传手册》为主要载体,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节能减排常识。
2.2.2参观电厂,实践教人
2006年以来,乐电公司团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到当地中小学讲授电厂环保知识之外,还多次邀请当地中小学生到电厂实地参观。仅2007年8月31日、2009年7月30日,就分别有当地小学留守儿童100余人、中小学生90余人参观乐电工程工地现场,青年志愿者全程陪同讲解。
2.3以开展社企共建活动为形式,推动社企共建的深入
乐电公司自落户南岳镇以来,积极主动支持地方经济、文化、教育事业。针对南岳镇“地理位置偏僻、外出务工村民多、留守儿童多”的特点,公司团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文明单位结对村开展“春泥计划”,通过结对助学、邀请参观电厂、赠书、播放专场电影等活动,着力丰富未成年人课余生活,关心当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3.1结对助学,爱心暖人
2006年3月份,乐电公司团委发起了“结对助学”活动,与电厂所在地蒲岐镇、南岳镇贫困学生签订《结对助学卡》,每学期帮他们交纳助学款,还不定期组织去看望他们或请到电厂参观,帮助他们重拾学业、脱离困境。据统计,五年多来,结对助学款总额已达60000元,最高的个人资助金额6000元,共四名学生考上了大学。“授人玫瑰,留手余香”,目前第二批“结对助学”活动正在传承展开。
2.3.2送书下乡,文化育人
历年来,乐电公司团委与南岳镇政府一起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向中小学生赠书活动。活动中,乐电公司团委与南岳镇政府相关人员分别来到南岳镇里一村和杏湾一村,以及南岳中学、中心小学,给春泥计划试点村、中小学赠送《中小学生成长向导》,为青少年们送去精神粮食。
2.3.3播放电影,励志感人
2009年8月,乐电公司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们在文明单位结对村——南岳镇杏湾一村播放安全教育短片、青少年专场电影,帮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2011年暑期,公司青年志愿者来到杏湾一村为该村留守儿童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和海水淡化科普知识讲座,针对性强,受众面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2.3.4组织青年志愿者,赠送电脑
2011年年底,乐电公司团委获悉虹桥镇民工子女学校因缺少电脑无法开设计算机课程,立即组织青年志愿者,在虹桥镇团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为其送去一批电脑,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互联网开阔视野,学习更多的知识。乐清日报以《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为孩子们送电脑》为题进行了报道。
2.4以建设和谐乐电为目标,巩固社企共建的成果
乐清虽然是一个经济强县,但贫富并不均匀,特别是电厂所在地,仍有一些人生活在贫困之中。乐清发电公司落户后,乐电团委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经常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乐电青年志愿者急人所难、助人为乐的行为在当地获得了一致好评。
2.4.1情系敬老院,冬日送温暖
历年来,公司团委坚持每年春节前夕组织青年志愿者慰问蒲岐、南岳两地敬老院,为院里孤寡老人送上了水果、食用油、保暖物品等慰问品,并打扫庭院,布置上节日的喜庆氛围,让敬老院的老人们欢欢喜喜的过大年,更是通过此举为他们带去来自乐电的温暖和问候,两地敬老院院长均对本乐电公司表示欢迎和感谢。
2.4.2文体活动形式多样,社企青年互动频繁
乐电团委充分依托现有文体设施,组织公司团员青年与所在社区、结对村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2008年6月16日,乐电公司团委组织与南岳中学羽毛球联谊赛在新落成的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顺利举行。2010年3月10日下午,乐电公司与当地南岳中学开展青年联谊活动。乐电篮球队与来访的南岳中学篮球队进行了一场精彩激烈的篮球友谊赛,赛后,两家单位的青年职工们还进行了K歌交流。
3.结论与展望
“社企共建”是丰富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社区拥有丰富的共建资源和平台,共建对于拓展企业党建工作视野,提升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共同构建社企和谐环境,扩大企业社会影响,树立企业社会品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团组织参与社企共建,这仅仅是走出了第一步,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和深化的问题,对此,尚需继续加强和改进共建工作,确实发挥和运用好共建成果,继续深化沟通联系,增进了相互的了解,加强了双方的相互信任,切实改善企业关系。
(一)高起点统筹空间规划布局
一是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双评估报告初稿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初步方案,基本完成总规相关的九个专题和五个专项报告。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优势,牵头推进了越城柯桥交界处融合规划研究、钱杨区块规划研究、兰亭旅游度假区总体概念规划等重要区域重要节点的规划研究,同步推进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开展市区社区生活圈划和轨道1号线2号线周边地块规划编制工作。分类指导控规编制工作,共审核和上报控规40多个。
三是加强古城设计成果转化。按照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和古城总体城市设计要求,完成了古城北入口、广场、阳明故里、绍兴饭店二期、震元堂改造等重要节点规划研究及相关地块的控规编制工作。认真实施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开展古城内国有资产、资源更新利用方案研究工作,对古城内的办公房等空置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排。完成传统民居修缮导则(图则)编制和古城宣传资料及视频汇编。
(二)高质量提供要素资源保障
一是助推投资项目落地见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市政府城交口2019年市级投资项目涉土涉规工作的通知》,对47个市级投资项目建立局领导挂联督办工作机制。除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壁垒原因近期难以推进的5个项目外,销号项目已达15个,主要问题得以解决进入正常审批流程项目4个,其余项目都得到有序推进。2019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共上报总用地面积388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129亩(耕地2911亩)。2018年中心城区6个实施方案和市本级4个跨省增减挂钩指标实施方案均获批准。
二是加强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全年共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6万亩(耕地1.6万亩)。同时,针对“占补平衡”短板,累计争取国家统筹、省内调剂数量指标7114亩、水田指标6616亩、粮食产能指标471.4696万公斤,市内共享标准农田指标12000亩,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272亩、水田指标1000亩、产能76.4213万公斤,全面保障了今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各类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连续第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全市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429亩,完成率316%,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550亩,完成率149%,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9472亩,完成率114%,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935亩,完成率105%。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全市已完成“标准地”出让231宗,面积8413亩,省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平台实现投资项目100%“标准地”出让。与经信部门开展了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僵尸企业清理、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厂房利用率、产出率和贡献率。
四是维护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通过编制年度计划、加大做地考核、合理安排出让时序等措施,维护全市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完成经营性用地出让1.35万亩,出让金总额达到828.98亿元,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达到53亿元。
(三)高标准提升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展顺利,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复评动态监测自查,新增省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森林城镇4个,“一村万树”示范村39个。持续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严格保护全市9.2万株古树名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成造林更新1.65万亩,新植珍贵树161万株,建设珍贵树种示范林14片、示范点14个、示范单位15个。浙江绍兴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顺利获批。
二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02个;新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个,上虞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列入省级试点。落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通过召开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加强督察通报和检查指导力度,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新开工数量和交工数量分别达到省定任务的300%和150%。
三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进一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目前,越城区已在全市首先公布了二级、三级“田长”、网格长、网格员名单,并率先在富盛镇凤旺村树立第一块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标志牌。其他各区、县(市)正在结合乡镇村撤扩并工作进行人员名单调查确定工作。
(四)高品质提升民生服务
一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广“浙里办”“浙政钉”。提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100%网上申请,达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不动产+”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户籍联办、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延伸和与公证协同办理等。
二是开展“多审合一”改革。落实“三减”,助推提速增效,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优化一套办理流程、整合一张申请表单、统一一套申报材料,并将两个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创新制定出台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与木材运输许可联办事项,强化“一网申报”,实现“一同发证”,并将两个事项联办时限缩减到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20个项目列入省级试点,涉及31个行政村、17.25万亩土地,计划新垦造耕地1226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336亩,计划总投资4.84亿元。推进《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有效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五星3A村庄建设、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村个人建房等“三农”事业的推进。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培育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的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加快推进森林旅游和疗养地建设,申报推荐5家基地参评全省森林旅游地和疗养地。
四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森林消防暨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系统部署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年度任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回头看,市、县两级共完成检查351点次,查明问题143个,已整改到位79个;累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不稳定斜坡272处、已核销隐患点220处、其它上报点34处,成功应对了“利奇马”“玲玲”“米娜”等台风威胁。今年全市共发生灾情3起,转移群众1438人,成功避险1起9人,无人员伤亡。
(五)高速度推进数据资源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展开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已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外业调查举证及数据建库等全部县级调查工作和市级核查工作,并通过省三调办核查向全国三调办报送五批次初步调查成果,根据全国三调办国家级核查反馈意见和省三调办整改方案要求,对问题图斑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有序组织全面整改及补充举证工作,集中力量保障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整改成果分两批于9月24日和10月8日按时提交省三调办。
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建设;提升改造市级“一窗云”平台统一建设,实现全市云平台统一办理;联合公安、银监等多部门,提高登记信息共享水平。在上虞区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材料归档电子化试点工作。
三是提升基础测绘信息服务保障。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绍兴市1:2000数字线划图(DLG)生产制作更新2个项目技术设计书已通过评审,进入实施阶段,其余6个基础测绘项目正稳步推进。积极参与杭绍台高速公路镜湖互通兴越路连接线改建工程、越东路快速路工程等测绘工作,为市重点工程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2020年工作思路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要素配置、生态整治修复、文化传承发展、城市风貌提升等全域全要素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报批稿,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推进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2.加强资源规划服务,开展袍江三江口区域空间规划研究,为大湾区四大平台之滨海新区做好资源摸底、存量利用、生态修复、优化产业布局等研究。深化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优化中心城区格局,强化中心城区蓝绿空间、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等结构性管控,划分分区规划单元,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推动古城新城联动发展。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实施;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和批后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3.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进“152”耕地生态保护工程,完成补充耕地(含垦造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04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2100亩。再启动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1个,新创建4个绿色矿山。
4.加快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全市完成造林更新2.3万亩,新植珍贵树137万株,新建“一村万树”示范村35个,创建国家森林乡村60个;启动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开展绍兴市植物园建设前期研究。
5.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9200亩,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不少于5000亩,完成省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6.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除负面清单外,省级以上平台等重点区域企业投资项目100%“标准地”方式供地,省级以下平台原则上全部以“标准地”供地。
7.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此为基础先行开展浙江五泄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登记制度,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林权统一登记,建立全面完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
8.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力度,组织全市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完成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一)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7.7%以上,林业用地面积稳定在220万亩,城市郊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二)道路、农田、水系实现高标准林网化,宜林地段绿化率达到98%以上。
(三)花卉苗木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左右,重点以质量提升为主。
(四)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绿化覆盖率达到39.5%以上,城镇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以上,其中乔木树种面积比重达到70%以上。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内有休闲绿地;乡(镇)所在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平方米以上,其中乔木树种面积比重达到70%以上。
(五)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城市森林的自然度达到0.5以上。
(六)森林城市创建市民知晓率达90%以上,市民对创建森林城市的支持率达80%以上,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保持在92%以上,义务植树登记卡建卡率90%以上。
(七)森林功能有效发挥,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达到700个/cm3;空气污染指数良好以上天数达到60%以上。
(八)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措施到位。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旨,以创建森林城市活动为载体,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为目标,大力发展城市森林,进一步统筹城乡绿化,坚持量质并举,不断提高绿化总量和森林自然度,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走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之路,不断健全森林生态功能,为构建生态和谐新*服务。
三、活动内容
(一)大张旗鼓地开展绿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及相关内容的宣传;通过学校、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组织开展摄影比赛、文学创作、编发简报等活动,丰富宣传形式。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森林植被建设和保护活动,确保创建工作家喻户晓,进一步浓厚工作氛围。
(二)全面深入地开展绿化提升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七项绿化重点工程:
1.“910”绿化精品建设工程。在城区公共绿地、环城景观林区、城区庭院、居住区、公路、乡镇所在地、村庄、农田区和厂区等9个领域分别建设10个绿化精品项目,共计90个绿化精品项目,进一步带动国土绿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2.“4471”城区绿化提升工程。全方位提升广场、游园、街道、公共绿地、水体、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等的绿化水平,增加乔木量和森林斑块,丰富绿化树种,合理搭配灌、藤、花、草,按照近自然森林的理念提高森林自然度和绿化覆盖率。
3.百万亩森林生态屏障保护工程。采用封、管、造、补、抚并举的手段,建好管好62.3万亩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和10万亩本市级公益林,同时保护好村、镇周围近30万亩的生态景观林,尽快改善林分质量,提高森林生态功能,使水库、河流得到有效保护,城镇、村庄人居环境得以有效改善。
4.“百村千户”绿色家园建设工程。以镇、村公共绿地建设和农户庭院绿化为重点,结合村庄整治和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绿化,实现围村有生态防护林,街道有景观林,庭院有观赏树,乔、灌、草科学搭配,春有花、夏有荫、秋有实、冬有绿的目标。全市所有行政村的中心村都要进行一次绿化提升,建成*市以上绿化示范村100个以上,走在全省前列。
5.千里景观长廊建设工程。在主要交通线路(铁路、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特别是旅游线路两侧开展边坡绿化,消灭裸土;在通道迎面坡山体培育阔叶树种为主导、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效益较高的森林景观。
6.千里农田林网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区的农田林网建设,对原有的农田林网体系进行提升改造,消灭缺株断带现象。
7.千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在全市各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生物防火林带1000公里,提高森林火灾自然防控能力,保障生态安全。
(三)广泛持久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实施好百村万亩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程,切实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和绿化成效;积极探索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等义务植树履行方式,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四)一丝不苟地开展森林保护活动。要加大绿化成果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林木采伐、树木移植、野生动物猎捕等活动,加强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预防与控制,严格保护古树名木。
(五)科学有效地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加强与科研单位合作,积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森林城市建设步伐,提高森林城市建设质量;全力做好科技推广工作,每年组织森林城市建设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培训林农不少于2万人次,确保为森林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创建工作,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关注森林”委员会和市绿化委员会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市“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和市绿化委员会要高度关注创建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和支持工作。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明确创建工作班子,为创建活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加强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的宣传,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专题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切实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认识,提高市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在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森林城市建设要求高,任务重,为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将各项指标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分头负责落实(见附件)。其中,绿化项目要做到林木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观优美、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科学栽植,管护制度和人员双落实;乔木树种面积比重达到70%以上;立体绿化率10%以上;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每个认建基地面积10亩以上,每个认养基地面积*平方米以上或树木20棵(古树名木5棵)以上。各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多元融资,加大投入。创建项目建设经费由各建设主体承担,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充分整合资源,将创建活动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绿化。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创建公共活动,重点用于宣传、会议、培训、申报、考评以及部分项目扶持等。
(五)加强督查,搞好评比。要建立创建工作督查队伍,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发动(20*年上半年)
建立健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机构;及时举行创建启动仪式,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和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责任单位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各责任单位在4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
(二)落实措施(20*年—2*0年)
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按计划分步实施各项创建活动。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通报活动情况。邀请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领导及专家指导我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
(三)申报验收(20*年和2*0年)
(一)生态市建设进展良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二是科学编制生态市县规划。市政府批准实施《临沂生态市建设规划》。各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组织的专家论证,经各县区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三是突出抓好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抓住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保持水土、防治污染四个关键环节。临沂市被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四是积极推进生态县区建设。对全市各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初步制定了生态县区创建计划,并上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兰山区率先建设生态区,罗庄、莒南、郯城等多个县区争取生态县创建先进县。五是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加强各项生态工作。六是加快*—*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完成。对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对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进行了督导落实。
(二)积极准备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分管局长、科长去日照、章丘等地学习生态示范区创建先进经验。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临沂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
(三)快速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一是全面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环境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因镇制宜,根据各乡镇发展定位,紧紧抓住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各乡镇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镇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对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环境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工程和项目,都做到了令行禁止。*年共编制62个乡镇环境规划,并全部通过论证,经县区人大或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居全省首位。二是加强资金扶持。环境优美乡镇等生态创建活动,应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市环保局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进行资金扶持。对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每个乡镇2万元;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5万元。三是落实责任。为加快我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临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并组织部分乡镇及县局去青岛学习创建经验,*年上报沂水镇、郯城镇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上报61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居全省首位。四是梯次推进。为深入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市环保局结合临沂实际,*年制定了《市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目前,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已形成市级、省级、国家级“整体规划、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向村庄延伸,使村庄成为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创建内容,由各级文明办和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提出了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目标:到*年,全市1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到2010年,全市4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力争到2020年,把全市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创建以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文明生态村先进典型。*年4月,在临沭县召开了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现场会,创建活动全面铺开。目前,全市文明生态村已建设规划538个,基本建成201个文明生态村。
文明生态村建设中,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创模为促进,以建设生态示范区为主体,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拉动,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确定了平原、山区、丘陵等不同类型的典型范例进行总结推广,按照好、中、差划分为三个层次制定了不同创建标准,实施了以“三清五化”(清粪堆、清垃圾堆、清柴草堆、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开展了以“六通九有”(通电、通自来水、通硬化路、通客车、通电话、通有线电视、有村庄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专管人员、有文体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有文艺队伍、有图书阅览室和小康电子书屋、有宣传栏、阅报栏、村务公开栏、有村民学校、有卫生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以“一池四改一利用”(沼气池建造与改圈、改厕、改厨、改水,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为中心的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全市建成了生态家园型、文化特色型和生态经济型等不同类型的文明生态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发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沂水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二是认真准备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基础工作。成立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土壤污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初步摸清并上报了全市土壤污染调点对象基本情况。三是加强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夏秋收季节,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根据对国家环保总局利用风云一号等气象卫星对全国主要麦收地区的焚烧作物秸秆火点进行监测的结果统计,夏收季节全国共计火点2982个,其中山东省430个,临沂市22个,占全省的5%。
(六)加强自然生态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全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建成了莒南马鬐山、临沭苍马山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各方积极进行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蒙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积极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云蒙湖、沭河源、跋山水库等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开展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创建工作,与市旅游局联合转发了省旅游局、环保局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的文件,上报蒙山风景区等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保护工作缺乏具体的规范和有关制度的支撑。生态保护职责难以真正落实,环保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责任大、权力小、措施空。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措施和最基本的原则性规定,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无法可依,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二)严峻环境污染形势下,现实中生态保护很难与污染防治并重。当前污染防治任务异常繁重,环保系统内难以拿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生态保护。另外,围绕怎样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还没有找到明确的、马上行之有效的切入点。
(三)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渠道不畅,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尚未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必须有资金支持,有明确的政策,有顺畅的渠道。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建立,也迫在眉睫。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生态保护工作,单纯环保部门自己的事情很少,大多工作主要是别的部门负责,有的还重复。比如,环保部门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农业部门的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类似;发展有机食品、沼气工程等农业部门更具有优势,要人有人,要钱有钱;等等。
(五)生态保护自身的制约性,反过来也制约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比如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按规定绝对不能随意开发,《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也特别明确的针对在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等提出了处分规定,另外还需经费维持,已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非常紧张。有的部门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是花钱买“套”,积极性不高。
(六)县级环保局生态管理队伍水平偏低。缺少培训,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少,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三、*年主要工作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局部署,学习兄弟市先进经验,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抓手,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中心,健全组织和资金保障,加强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突出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务求实效,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大进展。
(一)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原先计划*年9月全市包括12县区全部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均已开展。通过认真落实《临沂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计划*年全市整体分别通过省局预验和国家总局验收,率先建成全国人口最多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二)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建立生态市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任务调度。计划*年兰山区率先建成生态区。
(三)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计划*年建成10个国家级、3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落实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2万元,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5万元,鼓励各县区也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加快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配合市文明办、农业局搞好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
(四)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年是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最后一年,确保我市责任书考核成绩能确保合格,并能进入生态市建设先进市考核B组前三名,取得生态市建设先进市称号。同时制定《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做好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落实和检查考核。
(五)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结合国家、省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有机食品基地,推广有机食品认证。加强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对规模化禽畜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认真做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总局、省局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通过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阐明区域土壤污染的特征,为建立符合我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七)加强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建成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建成沭河源头区、云蒙湖、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3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重点资源开发及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建立生态市建设财政支持制度。协调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市建设事项,争取制定生态市、县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全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为试点,争取建立全市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资源补偿机制。
(九)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依据国家环保总局最近于*年5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动态趋势的年度综合评价。
四、建议
(一)生态市建设进展良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二是科学编制生态市县规划。市政府批准实施《临沂生态市建设规划》。各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组织的专家论证,经各县区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三是突出抓好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抓住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保持水土、防治污染四个关键环节。临沂市被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四是积极推进生态县区建设。对全市各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初步制定了生态县区创建计划,并上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兰山区率先建设生态区,*等多个县区争取生态县创建先进县。五是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加强各项生态工作。六是加快2003—2007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完成。对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对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进行了督导落实。
(二)积极准备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分管局长、科长去日照、章丘等地学习生态示范区创建先进经验。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临沂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
(三)快速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一是全面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环境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因镇制宜,根据各乡镇发展定位,紧紧抓住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各乡镇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镇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对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环境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工程和项目,都做到了令行禁止。*年共编制62个乡镇环境规划,并全部通过论证,经县区人大或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居全省首位。二是加强资金扶持。环境优美乡镇等生态创建活动,应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市环保局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进行资金扶持。对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每个乡镇2万元;获得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5万元。三是落实责任。为加快我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临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并组织部分乡镇及县局去*学习创建经验,*年上报沂水镇、郯城镇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上报61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居全省首位。四是梯次推进。为深入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市环保局结合临沂实际,2005年制定了《市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目前,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已形成市级、省级、国家级“整体规划、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向村庄延伸,使村庄成为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创建内容,由各级文明办和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提出了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目标:到2007年,全市1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到2010年,全市4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力争到2020年,把全市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创建以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文明生态村先进典型。*年4月,在临沭县召开了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现场会,创建活动全面铺开。目前,全市文明生态村已建设规划538个,基本建成201个文明生态村。
文明生态村建设中,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创模为促进,以建设生态示范区为主体,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拉动,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确定了平原、山区、丘陵等不同类型的典型范例进行总结推广,按照好、中、差划分为三个层次制定了不同创建标准,实施了以“三清五化”(清粪堆、清垃圾堆、清柴草堆、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开展了以“六通九有”(通电、通自来水、通硬化路、通客车、通电话、通有线电视、有村庄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专管人员、有文体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有文艺队伍、有图书阅览室和小康电子书屋、有宣传栏、阅报栏、村务公开栏、有村民学校、有卫生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以“一池四改一利用”(沼气池建造与改圈、改厕、改厨、改水,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为中心的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全市建成了生态家园型、文化特色型和生态经济型等不同类型的文明生态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发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沂水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二是认真准备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基础工作。成立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土壤污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初步摸清并上报了全市土壤污染调点对象基本情况。三是加强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夏秋收季节,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根据对国家环保总局利用风云一号等气象卫星对全国主要麦收地区的焚烧作物秸秆火点进行监测的结果统计,夏收季节全国共计火点2982个,其中山东省430个,临沂市22个,占全省的5%。
(六)加强自然生态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全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建成了莒南马鬐山、临沭苍马山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各方积极进行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蒙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积极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云蒙湖、沭河源、跋山水库等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开展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创建工作,与市旅游局联合转发了省旅游局、环保局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的文件,上报蒙山风景区等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保护工作缺乏具体的规范和有关制度的支撑。生态保护职责难以真正落实,环保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责任大、权力小、措施空。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措施和最基本的原则性规定,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无法可依,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二)严峻环境污染形势下,现实中生态保护很难与污染防治并重。当前污染防治任务异常繁重,环保系统内难以拿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生态保护。另外,围绕怎样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还没有找到明确的、马上行之有效的切入点。
(三)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渠道不畅,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尚未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必须有资金支持,有明确的政策,有顺畅的渠道。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建立,也迫在眉睫。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生态保护工作,单纯环保部门自己的事情很少,大多工作主要是别的部门负责,有的还重复。比如,环保部门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农业部门的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类似;发展有机食品、沼气工程等农业部门更具有优势,要人有人,要钱有钱;等等。
(五)生态保护自身的制约性,反过来也制约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比如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按规定绝对不能随意开发,《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也特别明确的针对在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等提出了处分规定,另外还需经费维持,已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非常紧张。有的部门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是花钱买“套”,积极性不高。
(六)县级环保局生态管理队伍水平偏低。缺少培训,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少,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三、2007年主要工作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局部署,学习兄弟市先进经验,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抓手,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中心,健全组织和资金保障,加强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突出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务求实效,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大进展。
(一)做好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原先计划*年9月全市包括12县区全部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均已开展。通过认真落实《临沂市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计划2007年全市整体分别通过省局预验和国家总局验收,率先建成全国人口最多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二)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建立生态市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任务调度。计划2007年兰山区率先建成生态区。
(三)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计划2007年建成10个国家级、3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落实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2万元,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5万元,鼓励各县区也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加快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配合市文明办、农业局搞好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
(四)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7年是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最后一年,确保我市责任书考核成绩能确保合格,并能进入生态市建设先进市考核B组前三名,取得生态市建设先进市称号。同时制定《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考核办法》,做好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落实和检查考核。
(五)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结合国家、省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有机食品基地,推广有机食品认证。加强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对规模化禽畜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认真做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总局、省局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通过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阐明区域土壤污染的特征,为建立符合我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七)加强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建成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建成沭河源头区、云蒙湖、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3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重点资源开发及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建立生态市建设财政支持制度。协调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市建设事项,争取制定生态市、县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全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为试点,争取建立全市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资源补偿机制。
(九)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依据国家环保总局最近于*年5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动态趋势的年度综合评价。
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