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人类学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11-16 08:50:4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文化人类学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文化人类学论文

篇1

文化人类学的视野中舞蹈是一种文化象征,它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外显媒介和载体,它可能是最为民族化,最具地方色彩,最具有民俗意味,最受当地人认可的文化形态。另一层面是这种文化形态所包涵和体现的内隐的文化价值和意义。在这里,形态和文化是不可分隔的,这是因为文化因素形成了特定的形态,反过来形态又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文化。文化人类学的结论是:一定的文化意义是以一定的艺术元素为传播媒介的,艺术形式反映了一定的社会行为和社会结构。并进一步回答艺术形式的文化特质是什么,它体现和负载了何种文化意义,为什么会制造和使用这种艺术形式,等等。

二、采风与田野调查

文化人类学的舞蹈研究有其独特的立场,它与舞蹈艺术家的角度有其不同的地方。一般来说,舞蹈艺术家注重艺术的、美学的意义,而文化人类学者注重其文化意义的探讨。但是在两个不同的领域却也有其共同的地方,他们都是深入到民间去采风和搜集资料,然而艺术家到民间去采风其关注点往往是舞蹈本身。诸如表现形式、语言符号、象征意义以及风格、韵味、形态等,较少地研究和观察舞蹈以外的其他文化现象。而文化人类学者的田野调查的概念范围相当广泛,他也探讨艺术家所关注的问题,但是他对艺术的关注是全方位的,他研究的对象不仅是作为艺术的舞蹈,而是整个社区的各种文化现象与舞蹈的相互交织,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文化人类学在描述和分析一个文化现象时,强调将研究对象置于整体文化中来观察理解,要求在深入细致的田野调查中集中精力分析这个文化行为的结构与功能,以及整体文化与部分文化的关系。文化人类学认为社会文化每一个部分(制度、观念、生存方式、生态环境等)都是紧密地关联在一起的。目前散存在中国各民族的形态各异的民族民间舞蹈除了自己的一些独立形态和表现方式之外,它世世代代沉淀在人们意识深层和社会心理机制中,它的文化包容量非常复杂而又博大精深,仅从舞蹈这个学科去研究可能会显得贫乏和单薄。因此研究的方法应该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的、交叉性的、边缘性的多学科研究。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方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深入田野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因为田野调查能提供人类学家由内部去理解人们在一个特殊的生态环境所从事的特殊文化行为,通过深入的观察和访谈来记录、收集第一手资料。

笔者曾去过傩乡采风,从民间傩舞中发现了几个可舞性的舞蹈动机,作为素材发展成一个艺术舞蹈作品。为了记录整理民间舞蹈,由于方法不同,收获自然也就不一样。但是当我们冷静下来进行一些思考,把这种思考转变成学术思维,就会发现它还是不够深入,多有遗漏,以至造成了对民间傩舞的评价不充分。这种遗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一些俚俗性的文化现象缺乏深入的挖掘。这实际上是一个怎么认识野蛮与文明、精华与糟粕的问题。说明我们在学术观上还没有摆脱旧的体系,习惯于将民间舞蹈纳入精华与糟粕的框架,简单地扬弃。主观上将俚俗性排除在学术视野之外,而事实上俚俗性是民间艺术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割裂了也就丧失了互相依存的基础。重要的是这些看似俚俗的东西,往往是蕴涵着很高的文化含量,它直接关系到文化价值的呈现。比如,举行跳傩仪式时有很多俚语唱诗,以往总觉得“粗俗不堪”而不屑一顾,后来学会了用俚语访谈后,发现这些俚语唱诗的内容非常丰富,它包括当地人的生活习俗、信仰民俗以及跳傩的功能、目的。这一现象在民间舞蹈中很有普遍性,像土家族的《毛古斯》、瑶族的《跳盘王》、纳西族的《东巴舞》、苗族的《芦笙舞》、彝族的《铜鼓舞》、壮族的《蚂@①舞》等,它们或多或少地带着不同程度的俚俗因素。如何正确认识民间舞蹈的俚俗性,需要我们通过跨学科的研究来克服舞蹈研究中的片面性。文化人类学认为,文化模式无高低之分,“文明”与“野蛮”,“精华”与“糟粕”都是相对存在的,文化相对主义的态度是对待异文化所需要的客观公正的态度。

2.对非艺术化的行为动作缺乏学术上的关怀。长期以来,我们对舞蹈的研究,只是单纯地对纯舞蹈本身的研究,比较关注舞蹈的精致、典雅、工整和纯艺术的审美咀嚼,而往往忽略非艺术化的行为动作,像傩舞仪式中的行傩、民俗宗教舞蹈中的形象以及秧歌中的队舞等。在传统的学术模式中,停下来跳才是舞蹈,而行进中的行为动作则不在舞蹈之列。但是在古代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印度古代置佛陀偶像于车舆曳之而行的佛教形象和中国帝王出行仪仗的壮观场面。深入研究下去,我们发现非艺术化的行为动作的文化属性非常具体和真实,它是观念的外化,人们借以这种行为动作达成美好的愿望,来表达一种心理情结。民间也许并不以审美的态度来看待这些行为动作,他们注重的是信仰的作用,在这些行为动作后面蕴藏着一种感性的文化氛围。从传统的舞蹈观来审视,它也许算不上通常意义上的舞蹈,不规范,太生活化,但它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是联系他们生活与精神、现实与理想的纽带。

理清了学术思路,视野自然也就开阔多了。更为重要的是,文化人类学从个别到一般,从微观到宏观,从实证到思辨的运思模式,在细微之处解构了舞蹈研究的某些传统理论和固有范式。由此可见,研究视点和方法论的重大意义。

篇2

18世纪至19世纪,伴随着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发生和西方工业文明的出现,英、法等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社会思想逐渐形成。达尔文生物进化学说的提出,在观念和理论上为文化进化论提供了思想基础。资产阶级学者对世界各国文化进行比较和排队,并按进化阶段的时间序列,将资本主义文化排列在发展的顶点,认为人类文化是不断进化的,在进化链条中,欧美国家已经发展到最先进、最文明的阶段,而其他国家和民族,特别是那些土著部落,仍处在进化过程的初始阶段,即最粗野、最野蛮的阶段。在这一时期,西方中心主义和优越感甚嚣尘上。

进化论学派主要研究人类社会文化的起源和发展过程,认为人类的社会文化与生物进化一样,也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逐渐地发展,这种循序渐进的进化过程是全世界所有文化的普遍发展规律,造成这种普遍性的原因在于人类心理的一致性。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伯纳特•泰勒于1871年首次把文化作为一个中心概念提了出来,指出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任何其它能力和习惯的复合体。①这是学术界第一次给文化下的一个整体性定义,其影响重大而深远,它为后来众多的社会科学家表述文化现象、界定文化概念勾画出了一个基本的范围和轮廓。以爱德华•伯纳特•泰勒为代表的进化论学派认为,同样的心理和精神活动必然产生同样的文化发展规律,人类本质的一致性决定了文化发展的单一性。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文化都将遵循同一路线向前发展,各国、各民族社会发展的不同程度,实际上代表了这条路线的各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是前一阶段的产物,并对将来的进程起着相当大的决定作用。人类文化史是自然历史的一部分,整个自然界是不断发展、逐步进化的,而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类社会当然也不例外。

19世纪末,资本主义发展已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而帝国主义者是不愿意继续进步的,因为再进步,资本主义制度便不能永世长存了。帝国主义者也不允许殖民地国家独立地进步,而只让其借用资本主义文化,即把资本主义文化传播或移植到殖民地国家,使殖民地国家借用,而后得到发展和进步,以适应帝国主义者进一步统治殖民地。资本主义国家为了适应形势的需要,需要寻找新的理论依据,并出于与相对抗的需要,出现了反对进化论、另立新论的思潮,其中,传播论学派成为反进化论的先锋。②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的文化传播学派反对进化论学派的理论,认为文化传播是历史发展过程的主要内容,人类文化史归根结底是文化传播、借用的历史。该学派主张从空间上研究文化,认为人类文化的相似性可以用文化传播的概念来解释,每一种文化现象都是在某一个地点一次产生,一旦产生后,便开始向各个地方传播,各民族的文化并不都是自己发明的,而主要是从其他文化发明中心向外传播着的文化现象中借用来的。以德国人类学家弗里茨•格雷布纳为代表的文化传播学派,反对用进化的眼光看待人类的社会文化现象,认为文化理论研究应主要关注文化现象的传播和借用,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地区的较优秀民族才能创造和发明文化,而其他民族都要从这些优秀民族中借用。

二、西方人类学文化理论研究的成熟阶段

19世纪末,整个西方社会充斥着“欧美中心论”、“白人种族优越论”等种族主义思想。在这种形势下,于20世纪初在美国产生的历史特殊论学派,以实证主义为其方法论的哲学基础,主张对具体的文化现象进行详细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不主张过早地作理论概括。该学派既反对进化论学派“单线进化”、“心理一致”的观点,又反对文化传播学派所坚持的文化传播和借用的主张。历史特殊论学派认为,每个社会和每种文化各有其独特经历,经历不同,社会文化的性质就不同,其代表人物美国人类学家弗郎兹•博厄斯主张文化相对论和历史特殊论。他认为,任何一种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各民族文化没有优劣、高低之分,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观,一切评价标准都是相对的。文化现象是历史形成的,并通过学习过程逐代传承,文化主宰着人们如何感知外部世界,并进而提出以文化相对论为原则构建各民族和族群的文化史,反对欧美中心论和种族偏见,力主对有限范围内的具体文化做详细、精确的描述和记录;只有具体的事物,才是历史的;只有历史的事物,才是可靠的。弗郎兹•博厄斯深信科学的工作就是观察现象和收集资料,只要资料完备,一个个文化的整体机制就能得到显现。

同一历史时期,在法国出现了社会学年刊派,其代表人物法国社会学家D.E.涂尔干基本赞同文化进化论思想,认为人类社会是由低级向高级逐渐发展的,但他反对用人类心理一致性作为解释人类社会文化发展阶段共同性的原因。主张社会决定论,认为社会事实自成其类,只能用先在的其他社会事实来解释而不能化简到心理层次和生物层次。社会是由若干个人组成的,社会现象产生于个体之间的互动,但社会现象不能还原到组成社会或生成社会互动的个体上去,不能通过个体状况来理解社会,社会不是个体的简单总和,而是他们结合的一种体系,它是具有自己特征的一种特殊现实,应当严格用科学的、实证的方法来研究。社会学年刊派将社会定义为个人外部的一切行动、思想和感觉的方式,人们对自然界的分类依据社会文化分类,社会文化分类则依据两元对立原理。③该学派认为,集体观念是同一社会中所具有的共同信仰和情感,有别于个体观念,集体观念不是从个人自身的生活经验中汲取的,而是通过社会环境,即教育、社会舆论、习俗灌输到人的意识中的。帝国主义者对殖民地的残酷统治,激起了殖民地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在全球的殖民统治受到民族解放运动浪潮的剧烈冲击,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陷入危机,急需寻找一种新的统治方法挽救危局。人类学家从功能观点出发,开创了新的研究领域,主张人类学研究应集中在对现存文化或社会的分析和说明上,认为任何一种社会文化对其社会都是有功能的,提出一种实地研究的方法论,而对殖民地社会的分析研究,便有助于殖民者对殖民地的了解,从而能进一步地进行统治并避免危机的发生。④

因此,文化功能主义学派的理论,从某种意义上适应了殖民地管理的需要。文化功能主义学派于20世纪20年代产生于英国,该学派对进化论学派、文化传播学派和历史特殊论学派都持批评态度,认为他们都是从历史的观点来研究文化,并且在缺乏可靠的历史文献的情况下,试图臆测或构拟无法知道的以往历史。文化功能主义学者主张把文化作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来考察,弄清楚这个有机统一体中各个组成部分对整体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将每一种文化都作为在功能上相互联系的系统,并力图找出作为整体人类社会的功能的一般法则。其代表人物英国社会人类学家B.马凌诺夫斯基认为,文化实际上是满足人类需要的手段,是一种物体、态度和活动的体系;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其各个组成部分都是相互依存的;文化在满足人类需要的过程中创造了新的需要,新的需要又促使新的文化手段的出现,这正是人类进步的关键所在。该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英国社会人类学家A.R.拉德克利夫-布朗除了研究文化的功能外,还特别注重对社会结构的研究,他将社会结构定义为,在由制度即社会上已确立的行为规范或模式规定或支配关系中,人的不断配置组合。⑤并且指出只有明确了社会的结构,才能真正找到构成这一结构各部分所起的功能作用。A.R.拉德克利夫-布朗认为,文化是一定的社会群体或社会阶级在与他人的接触来往中习得的思想、感觉和活动方式,是人们在相互交往中获得知识、技能、体验、观念、信仰和情操的过程,文化只有在社会结构发挥功能时才能显现出来,如果离开社会结构体系就观察不到文化。

20世纪30年代初,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影响下,美国一部分人类学家转向文化与个人关系的研究,形成美国心理学派,该学派强调文化因素与个人因素或由个人产生的心理事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认为文化塑造了各民族的“基本人格”,同一民族的人,童年的经历都差不多,所以由文化造成的童年人格也都差不多,这种大体相同的人格便是这个民族的“基本人格”,而“基本人格”又决定了这个民族的文化命运,各民族文化的差异正是由“基本人格”的差异造成的。他们重点研究个人是如何必然受到特定社会或文化要素的影响,如何在该文化的范围内构筑自己的人格的,强调人格是由文化决定的。

三、当代西方人类学文化理论研究的新方向

二战后,西方人类学文化理论研究从注重实地调查转向理论分析,结构主义研究成为风行一时的哲学思潮,对社会科学各学科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结构主义方法被许多学科采用,欧美学术界卷入了这一浪潮之中。结构主义学派产生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该学派认为,在人类社会文化的表面结构之后,隐藏着一种真正的社会结构,人类学研究的任务就是要用建立模式的方法去分析、说明和揭示这种真正的结构,并揭示人类的思维结构。通过考察社会结构的无意识基础,经过人们经常意识到的层次,越来越深入地达到无意识层,即发现社会的深层结构,在纷乱的规矩和习俗背后发现存在于不同空间和时间中的真正起作用的结构系统。其代表人物是法国人类学家克劳特•列维-施特劳斯,他认为,人类社会的不同经验背后存在着一种基本的一致性,并且人类的思维在各方面也是基本相同的,人类学家的分析主要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潜意识成分。克劳特•列维-施特劳斯的理论学说要揭示人类心理结构,建立关于人类心理的普遍真理,找到对人类心理普遍有效的思维构成原则,认为文化主要指的是人类的心智结构。

同一时期,在美国出现了新进化论学派,提出了与19世纪古典进化论学派不同的学说。美国人类学家L.A.怀特首提文化学与能量进化学说,他认为,文化是一种独特的事物,是超有机体的、时间上持续的事物,有自身的组织原则和运动规律。只能用文化来解释文化,而不能用生物学的或者个人心理的事实来解释文化。在衡量文化进化的尺度上,L.A.怀特主张,技术和工艺的进步是文化进化的根本原因,而技术和工艺本身实际上就是利用能量来为人类服务的,因此,能量因素是测量所有文化进化的尺码,人类文化能利用的能量总量越高,文化发展的阶段也就越高。为科学衡量文化的发展水平,L.A.怀特提出了文化发展公式C=ET(即C等于E乘以T),C代表文化(Culture),E代表人均年利用能量(Energy),T代表开发能源的工具与技术的效率(Technology)。⑥美国人类学家J.H.斯图尔德主张多线进化论,他认为,不同的自然环境下产生了不同的生产技术和社会组织,不同的社会由于受到周围不同的环境和地形的影响,就会使人们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组成不同的社会组织;尽管人类的社会文化可能会达到大致相同的发展水平,但各社会文化仍会有自己的特殊性,因此,各民族社会文化是多线平行发展着的。

J.H.斯图尔德同时也是生态人类学派的代表人物,主张文化是适应环境的体系。文化差异基本上被看作是适应的差异,文化的差异可以根据它们所处环境的差异来解释,文化的变化基本上是一个适应环境变化的过程。J.H.斯图尔德强调文化与环境的关系,而不是文化与历史的关系,文化上的相似性可以产生于具有不同传统的、独立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文化相同既不是因为所处的文化发展阶段相同,也不是由文化传播造成的,而是适应相同环境的结果。特定的环境因素形成特殊的文化特征,文化中有一部分文化特征受环境因素的直接影响大于另外一些特征所受的影响,有些环境因素对于某些文化特征具有决定性影响,而对另外一些文化特征则影响较小。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尽管结构主义风行一时,但存在主义仍然是西方资本主义最流行的哲学。二战后,资本主义所固有的矛盾和危机不仅没有消失反而加重了,对资本主义所造成的人的异化现象无法解释,存在主义的存在概念,即认为个人存在是一切其他存在物的依据的理论仍然迎合人们的苦闷心理的需要,⑦存在主义对社会科学研究影响颇深。这一时期,一些人类学研究者开始研究人的认知过程,形成了认知人类学学派。该学派提出要以文化负荷者的观点去了解文化和记录文化,研究者们寻求新的方法论,力图从调查对象那里得到更正确的反映,通过被调查对象自己的观点来认识他们心中的世界。美国人类学家W.H.古德纳夫从认知人类学的观点出发,提出文化是察知、联系或解释事物的模式,或所遵循的文法。

篇3

      目前,对于文化学的流派分类,大抵有这么几种:进化学派、传播学派、功能学派、文化心理学派、解释人类学等等。其中,对于文化心理学派比较感兴趣,它又被称为“民族心理学派”或“文化与人格学派”。其代表人物是露丝.本尼迪克特。1934年他的《文化模式》出版,标志着文化心理学派的出现,同时,他的《菊与剑》也同样是文化心理学派的重要之作,恬淡静美的“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凶狠决绝的“剑”是武士道文化的象征,用“菊”与“剑”来揭示日本人的矛盾性格……本书作为研究文化心理学派的作品是值得重视的。

一、对战争的看法

      在《菊与剑》第二章战争中的日本人里,本尼迪克特书写了日本对战争原因的看法“在日本战胜的时候,日本的文人政治家、军事指挥部以及军人也一再强调这不是战备的竞争,而是我们对物质的信赖与他们对精神的信赖两者之间的对抗”,这并不是表明日本认为物质力量大于精神力量,恰恰相反,日本的军舰大炮只不过是不灭的“日本精神”的外在表现;就像剑是武士之勇的象征,军舰大炮充其量也只是外在的象征而已。这从他们的作战口号可以一目了然“以我训练有素之寡可敌彼之众,用我肉体之躯以克彼之钢铁。”可以看出狂热的日本军国主义精神,他们认为,精神即一切,而且永恒不朽。在作战过程中,日本人的内心很注重外在形象,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着他们,他们不能有任何自认为的丑态表现,否则会觉得很耻辱,这也体现在了他们对待天皇的态度,天皇即是一种权威,也是一种高尚的道德。由此,我们明白,最令日本人愤怒的事莫过于对天皇的侮蔑或直率的攻击。在此之中,日本人认为只有视死如归才是一种德行,安全顾虑毫不值得,这样导致在战争的过程中并不注重医疗救护队的建立,有时为了某种状况,而杀光所有的病患,或许那些伤员进行集体自杀,也决不投降,因为他们认为投降是一种耻辱,无法继续生存下去。从日本人对于战争的看法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个民族的文化在他们的心理体现上是一种耻辱文化,一种精神文化。

二、日本的等级制度

      日本的等级制度体现日本民族的国民性一直根深蒂固,虽然近代日本推行西化措施,但它仍然是个贵族社会,他们在使用的“敬语”时,还附加上适当的鞠躬和跪拜。在《菊与剑》这本书里,本尼迪克特用了“各守本位”这个词来诠释日本的等级制度,由此引申到他们对于外交的态度,在1940年日本与德、意所缔结的三国同盟盟书前言包含了下面这段话:“大日本帝国政府、德国政府以及意大利政府确信,唯有在世界各国各守本位的先决条件下,才能实现任何持久的和平……”这一再表明了他们对于等级制度的重视,而且同时他们的东亚共荣圈也体现了他们称霸世界的野心,认为日本是最强大的国家,必须得到所有国家的尊敬。这就不难知道为何日本要频频发动侵略战争,在日本人生活中最固定的不变之处,不平等一直是其社会生活的原理。对他们来说,依据等级制度所做的行为,就像呼吸一样自然。日本的等级制度文化,体现了日本人的狂热骄傲心理,增长了他们的侵略气焰,要想彻底的击败他们的作祟心理,必须先推倒他们根深蒂固的等级封建制度,不过,我想,这需要的不仅是几年,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努力。

三、对“恩”“义理”的观念

      在我们中国人看来,恩即是恩惠,受到是别人给予的帮助,我们在心理上肯定是很真诚的感谢,并且心理负担没有那么沉重。但是在日本,对于“恩”则不是向我们这样理解的,他们对于“恩”是包含有债欠的意思,而所谓的“报恩”则是来偿还这些债欠,对于这种“恩”,人们必须尽一切所能,履行这项义务,时间也不能减轻这种债欠,它甚至还经年累月的有增无减,仿佛利息不断增加。因此,对于日本这种特殊的“恩”文化,日本人其实并不是十分乐于接受,因为他们并不喜欢随便承担“恩”的所带来的人情。因而,日本人在街道上碰到意外事件袖手旁观,并不是由于自发性的缺乏,而是由于大家认识到一件事实,即非官方的干预会使对方承受“恩”。由于日本人的负欠伦理信念,他们不可能把这些干预看做是“外来的”,日本人非常害怕卷入“恩”的牵葛之中,有点难堪,这种心理即体现了日本民族的负欠文化,不愿意欠着别人,同时更体现了他们的耻辱文化,因为他们认为在一些小事上受到的“恩”是一种耻辱。诸如在美国一些鸡毛蒜皮小事的敏感,在日本则是一种美德。但对于“天恩”则是至始至终的乐于接受,因此,在战争中,甚至是在战败中,最高的法则仍然是“忠”。

      日本有一句谚语说:“义理最难承受。”就像偿报“义务”一样,一个人也必须偿报“义理”,但这是一组不相同的义务。“义理”有两种内容:一种是注重“义理”;一种是洗刷污名。前者包含是对于姻亲的义务;武士与主君及战友的关系。后者则是我想主要描述的,日本人固然称颂誓死效忠的德性,也同样赞扬雪耻复仇的骨气。对名分之“义理”,是维护自己名誉清白的义务。他们有这样一种观念,只要他的所作所为是在维护“义理”及洗刷污名,就不算是犯了侵害之罪,只是旧债的清算而已。这让我联想到了我国法律中的正当防卫,这必须是在侵害发生的进行中所能够做的防卫,而超过了这个时间即便是有再好的机会或是时机也不可对他人进行攻击,否则是犯了侵害之罪。日本则没有这种观念。“甚至在某些情况,我也可以原谅杀人犯。但是对嘲笑,绝无宽宥的余地。”名誉是日本人恒久不变的目标,博得他人的尊敬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至于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却只是可视环境而取舍的工具。

      在《菊与剑》这部作品中仍有很多内容值得我们探讨,在此不一一赘述,按照本尼迪克特的观点,美国文化是以罪恶感为基调的文化,而日本文化是以耻辱感为基调的文化,他们的文化即反映了他们的文化。

      参考文献:

篇4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民族村寨被认为是中国最大文化遗产和未来10年中国文化最大的问题。2009年,国家民委和财政部联合开展了少数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工作。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已投入9.1亿元资金。2014年2月国家民委了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湖南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仅次于云贵两省。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湖南境内有63个,占湖南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国保”名录的79%。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下辖的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占全国“国保”名录66%。本项目首次将法人类学、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连接起来研究,国内外没有直接的研究文献,相关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民族村寨文化保护方面,研究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村寨民族志,典型的有《中国民族村寨研究》(张跃,2004)介绍了包含文化在内的民族村寨13个方面的问题,此类文献为研究者提供了全面而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但整体民族志的浅层建构需要足够的后续性研究。另一类是少数民族的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文化保护的现实对策,学者们提出了很多可资借鉴的观点。田茂军指出在民俗旅游中文化保护与开发的辩证关系:“保护是开发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保护了,才有可能进一步开发;合理开发也是一种保护,是一种发展性质的保护”。[1]麻三山指出在村寨旅游开发要产业开发和民族遗产保护双赢等[2]。还有人研究了民族村寨文化遗产社区参与式保护模式(林丽,2009)、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规划保护(陈华,2012)等,此类文献大多集中于村寨发展中的经济应对、行政应对,尚欠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最有效的应对手段即法律的介入。

(二)民族村寨文化教育传承方面的研究文献约有10篇,仅有朱祥贵以民族法学视角分析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自治权,指出“我国立法在立法理念、权利体系、权利内容、国家义务、救济程序等方面存在不足,需深化立法的理论基础和重构制度设计”。[3]显然,民族村寨文化教育传承的法学综合研究仍十分滞后。

(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法律保护方面,现有文献可以分为三种研究视角,一是整体立法研究视角,学者们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立法保护问题、背景、意义、立法框架作了思考,多数人认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立法可操作性不强;涵盖文化各个领域的私法不完善,利益保障机制缺失,权属不明;法律保护滞后(高永久、叶盛荣等)。二是权利研究视角,周勇的著作《少数人权利的法理》指出“对这类冲突的调处不可能仅仅凭籍道德上的善意和政治上的方略,还必须依据公平、正义、人权等人类的基本价值理念,通过法律的技术手段来协调和构建和谐的族群关系。”[4]169David W.Elliott论述了加拿大对原住民权利进行保障所采取的各种有力措施及所取得的巨大成效,其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非常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文化遗产法视角,国际文件典型的有1982年《关于小聚落再生的Tlarcala宣言》提出了小聚落保护建议。国内学者们研究了文化遗产立法对策、文化遗产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等方面,文献资料十分丰富,但遗憾的是村寨文化遗产形态的立法未及细化。

(四)法律人类学对本项目研究的贡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研究方式的贡献。法人类学强调田野调查,乃至参与性观察;法人类学注重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提倡文化个体间的比较研究。这些研究方法对本项目研究影响颇大。二是理论观点的影响。法人类学研究是在19 世纪兴起和发展起来的。孟德斯鸠、萨维尼、梅因、马林诺夫斯基、霍贝尔、斯奈德等人的学术成就,引导我们关注“规则应如何去适应人类生活”。[5]97国内研究中苏力研究法与乡下人习惯人情的关系,是应用法人类学分析中国乡村法律社会的经典表述。三是分析思路的启示。澳大利亚法人类学家参与原住民遗址保护权的工作,他们力图把法律规范、概念和社会控制过程置于具体的历史和社会场景之中。国内将法人类学应用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文献不多,王启梁,刘希等运用法人类学对民间文化保护进行了尝试性分析,为研究提供了思路。但正如胡守勇(2008)的批评,“人类学一直以来对文化的研究侧重于对不同文化现象的描述和解释,较少专门针对文化建设出谋划策。” [6]将法人类学应用于新一类文化遗产――村寨的研究,正可谓是人类学的使命所趋。

二、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人类学研究价值

(一)理论价值

针对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的特殊区位,以法人类学进路研究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打破了传统法学原来刻板的面孔、狭窄的视野,弥补了法律规则与村寨内生规律研究的不足,推动了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实质性法制的系统研究。以法人类学研究进路,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学术热点、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保护的学术难点开展系统研究,具有较强的新颖性。

(二)实践价值

法人类学将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纳入一个“开放的社会科学”之中,为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立法机构、民委提供决策的思路、方法和策略,推动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依法进行。法人类学作为人类学对法学的“闯入者”,不拘泥于静态的法律条文,用动态的观点看待法律,把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置于情理法、法律现代性、法律语境化、民族社会现实、经济发展之中,在传统法律无法满足变迁中的复杂社会的要求时,担当起开拓视野、提供思路、贡献方式方法的作用。

三、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人类学论纲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1.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现状与法人类学进路。主要研究:(1)遗产概念下民族村寨的重新解释和话语建构。以民族村寨的遗产本体及本质属性的高度抽象形成民族村寨的规范概念,分析遗产法体系中民族村寨的准确定位,构造民族村寨法人类学研究的话语体系。(2)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基本现状和存在问题、影响因素分析。(3)法人类学反思与进路。既存相关立法的主要视点在于遗产文化的表面现象与外部特征,而对其内涵文化的生成规律与文化延续的社会机理缺乏理性深究,法人类学能积极地为村寨遗产的本土化研究提供反思与创造的空间,克服既有法律模式选择存有的功能性缺陷。

2.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人类学分析。主要研究(1)法律理解问题。针对连片特困地区的村寨社会,探讨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的法律意识、法律传播、法治认同。(2)国家权力问题。在国家主导的遗产运动、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战略背景中,研究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的国家义务、权力运行等。(3)遗产主体的权利问题。分析地方性遗产主体的地位、内在结构、利益获取与利益分享及制度需求。(4)维权行动的逻辑解读。分析地方性遗产主体在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支配与反抗的行动过程和方式,阐释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法与人类学的双重控制。(5)个案研讨,围绕武陵山地区田野个案进行研讨,探索多民族、欠发达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实践过程。

3. 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法人类学建构。主要研究:(1)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中的人类学理性。①法制建构中人类学因素考量。从文化与经济互动、传统与现代的有效整合、文化多样性、文化整体生存伦理,探求法律规则与指向客体间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层连接和互融。②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法人类学建构原则。从村寨社会的利益控制与平衡,探讨连片特困地区权力与权利在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平衡与配置。③从法律制度的核心――权力与权利展开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总体架构。(2)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村寨权力规范。继续强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功能,实现权力设定、行使到违法责任的法律控制。(3)村寨文化主体权利的精细化研究。从多元主体的类型化研究出发,重点分析原住社区、原住民权利的性质、表征、法律保障,以达致法律规制与内生的、自觉的保护行为、教育行为之和谐。(4)法人类学下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具体制度,探讨以公法和私法双向系统展开民族村寨文化保护制度与教育传承制度。

(二)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1.基本思路:本研究以问题-理论分析-解答为主线,首先对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基本现状以法人类学反思,检审法律“客位”规则的局限性,分析遗产法体系中民族村寨的法人类学进路。其次就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制核心领域,即法律理解问题、国家权力问题、遗产主体的权利问题、维权行动的逻辑解读展开法人类学分析。最后提出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法人类学建构。

2.方法:(1)田野调查法。针对性地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村寨进行调耍深入民族村寨实际生活领域,研究民族村寨的人文环境,获取客观、真实、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进而谙熟民族村寨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实践运作及存在的问题。(2)文献资料法。收集、整理民族村寨国内外的相关学术著作、论文及地方文献资料,并对这些文献进行较为细致地归纳、演绎等分析工作,为课题的研究建立坚实的理论基础。(3)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一方面,充分注意民族村寨法律规律的抽象归纳、总结;另一方面,充分反映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实践规律,将法律制度应用于实践中检验。

(三)研究确定的重点与难点

1.重点: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人类学分析。法人类学分析是突破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现实法制障碍的前提,又是法人类学法制建构相关理论与实践的基础,故为研究重点。

2.难点: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制度的法人类学建构。无论是从人类学角度,还是民族法学角度,学界几乎没有阐述如何将法与人类学联系起来形成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律制度,故提出具有正当性和可操作性的法人类学制度建构为研究难点。

四、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人类学主要观点

1.整体看来,以村落遗产为单位的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相关法律规定,仅仅是以工具化的视角、“ 客位”的立场加以规范,法律保护不尽人意。村寨文化遗产有其生成、延续的社会机理,法律规则应当 “体察” 保护对象的全方位的特征,这正是法人类学应用研究的新领域。

2.伴随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国家权力的强势介入,法律实践形态几乎都不证自明地将国家立于法律保护优位。而权力纵向的绝对支配性,既存在着战略开发的突破性推进,又存在各类权力衍生出的“利益链” 组成的利己主义。

3.在政府主导的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中,基本上沿用了公权力的背景,村寨保护的主体权呈隐性状态,文化主体的参与、集体性私利、单子式个人利益在整体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中往往被忽视,法律保护缺乏对本土民族私主体生存与文化自主性的关注。

4.村寨主体的维权是围绕权力-权利-利益之网表现出一种弱者的抗争,在隐藏的法律文本下的点状事件容易激发为非理性群体对抗事件,并影响社会稳定。

5.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律保护应置于特定社会的知识谱系中去看待和考察,法律保护应致力于原生土壤上文化主体的认同与支持、文化主体与文化客体的相容共生、民众生存与经济、文化的和谐。

6.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的法律保护具备公私权融合的公私法域特质,公私权的平行关系决定了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保护的公私法混合式法律选择模式。价值目标上,创设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公私法平位保护秩序。既要跳出公法或私法单点要素的模糊评价,又要转到多要素的多元化调整;内在结构上,建立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私权为目的、公权为基础的公私法合一法律体例。法律选择的权重在于村寨文化主体私权保障的具体法律安排,公法则是以总体性的宏观管控为核心;实现路径上,以利益平衡推进民族村寨公私多层利益的体系之间定位、衡量、评估,以法律配置方式最终使公权利益和私权利益各得其所。

结语

绝大多数民族村寨研究是从非法律领域出发,法学研究鲜有涉及且失之琐碎,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人类学创新之处在于就此类相关论题开展的法学系统研究,是单项式、断裂式、零散式研究范式的重大突破。 运用法人类学的新视野研究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是一种新的研究方式,具有较强的新颖性和创新性。从文化与经济互动、传统与现代的有效整合、文化多样性、文化整体生存伦理,探求连片特困地区民族村寨文化保护与教育传承法律规则与指向客体间政治、经济、文化的深层连接和互融,既是人类学的拓展,又是传统法学的重大突破。

参考文献:

[1]田茂军.保护与开发:民俗旅游的文化反思――以湘西民俗旅游为例[J].江西社会

科学,2004(9).

[2]麻三山.对民族文化村旅游开发的思考[J].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08(4).

[3]朱祥贵.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自治权立法保护的完善[J].社会科学家,

2010(11).

[4]周勇.少数人权利的法理[M].社科文献出版社,2002.

[5](英)马凌诺斯基.西太平洋的航海者[M].梁永佳,李绍明译.华夏出版社,2001.

篇5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7326(2007)07-0148-05

从目前的传播学研究来看,对实际应用的层面关注的比较多,而对传播的本质、传播的哲学思考则比较少。在人类越来越依赖于传播的发展过程中,仅从操作层面去审视传播已显然不能解决更深层次的问题,我们必须从传播活动的本质、传播对整个人类社会的根本影响上,来审视一切传播现象。在这里,我们试图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认识人类传播的意义,为当前的传播学研究提出一种新的视野和理论范式。

一、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渊源

尽管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不管是在学科领域、理论背景、发展历史、实践功能等方面都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如果深入研究的话,就可以发现这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某些理论渊源的。①

在文化人类学的各种理论中,最容易与传播学产生关联的是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传播论学派(diffusionist school)是西方文化人类学的一个重要流派,大约19世纪末20世纪初形成于德国,后又影响到美国和英国。这里“传播”的英文词为diffusion,是一个取之于物理学的概念,是“扩散”、“漫流”的意思,与现在传播学中的英文词communication有所区别。但它们所关注的对象都是人类文化,即在研究对象上基本是一致的。这无疑为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架起沟通的桥梁创造了很好的理论前提。

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流派,一是以德国、奥地利为主的历史传播学派,另一个是英国的极端传播学派。就学术渊源而言,德、奥传播论学派的理论先驱是德国的人类地理学家F・拉策尔(1844-1904),他通过研究地理环境与人的关系,论述了人种、文化的变迁,“其著作中已经提示了一种传播模式的思想,是为后来传播主义人类学思想的端倪。”[1] (P114) 这一学派的中坚人物是格雷布内尔和施密特,他们把文化现象看成是独立自在的东西,认为每一种文化现象(包括物质文化、社会制度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都是在世界某一个地方一次产生的,然后开始向外传播,与其他文化结合,从而形成一定的文化圈。这种文化传播、借用和被借的过程,便构成了文化历史的基本内容。英国的传播学派的理论支点在于:埃及是人类一切文明的惟一摇篮。其代表人物是极端的传播论者里费斯,他认为世界文明都是由埃及传播而来,即所谓的“泛埃及论”。尽管这个学派的观点十分武断和偏激,但还是对后来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美国,以博厄斯为首的一批人类学家对这种观点进行发挥和改造,提出了“文化区”的理论,其实质是多中心传播论,主要研究各种文化现象之间的相异之处与互渗影响。对于文化人类学中的传播学派与现代意义上的传播学之间的关联,中国学者刘强认为:文化人类学中的传播学派,在对文化传播进行了许多有价值的实证研究的同时,第一次触及到了人类文化中的传播问题,“这不仅是对文化人类学理论的重要贡献,应该说也是现代传播学思想的滥觞。”[2]

在文化人类学的传播论学派产生之前以及之后近百年的发展史上,文化人类学曾出现过各种不同的理论流派,比如进化论学派、历史批评学派、文化功能学派、法国社会学派、结构主义学派、新进化论学派等等。如此众多的理论流派,预示着文化人类学完全有能力为现代传播学提供更为丰富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储备。

从另一个理论层面上看,文化人类学又包括三个不同的学科:一是考古人类学;二是语言人类学;三是社会文化人类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关心的是人类社会与文化的传承问题,包括民族学和民族志两个方面。民族学是社会文化人类学中最大的分支,以系统与比较的方法来研究现存文化的类型及其发展过程;而民族志主要是收集各民族的文化资料,详细描述和记述各个社会的文化及其过程。在实际研究中,这两者通常紧密结合在一起。文化人类学的几个不同学科分别使用着不同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同样有理由、也有能力成为现代传播学研究的理论资源和知识储备。

20世纪上半叶以来,现代传播学的兴起和发展也表明,该学科一直都在有意无意中借鉴和吸收着文化人类学的知识背景和理论资源。传播学的集大成者施拉姆曾引用了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萨皮尔的观点说:“每一种文化形式和每一种社会行为的表现都或明晰或含糊地涉及到传播。”施拉姆还指出:“传播是社会得以形成的工具。传播一词(communication)与社会(community)一词有共同的词根,这绝非偶然。没有传播,就不会有社区,同样,没有社区,也不会有传播。使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社会的主要区别是人类传播的特定特性。”[3] (P2-4) 在这里,施拉姆借助于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试图揭示出人类传播的本质意义,这在某种程度上直接推动了传播学与文化人类学的整合,也开启了传播学研究的新视野。

二、回归主体性:传播学关于人及其文化的研究

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传播学家们通常把传播学的母题规定为传播过程的研究,把传播学的主题界定为研究某个人传递刺激以影响另一些人行为的过程。这些研究取得了重要的成果,但却有意无意地淡化了传播活动的本质――人的一种生命活动,在不同程度上忽略了传播活动的主体――人。

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传播学研究中人本主义转向的重要性,比如施拉姆就曾指出:“我们研究传播时,我们也是研究人――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他们所属的集团、组织和社会的关系;研究他们怎样相互影响、受影响,告知他人和被告知,教别人和受别人教,娱乐别人和受别人娱乐。要了解人类传播,我们必须了解人是怎样互相建立联系的。”[4] (P4) 根据这种观点,他把自己所进行的传播研究称为人类传播研究。虽然施拉姆对“人”这一主体给予了足够的重视,但其缺陷仍然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传播学者胡翼青一针见血地指出:尽管经验主义传播学在关注人的方向上已经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它还是不可能彻底超越自己。原因是不管是实证主义还是后实证主义,其理论假设都对人复杂动机的研究一筹莫展。因此,“施拉姆的传播学研究就始终没有真正建立起关于人类传播的理论体系,他的研究体系依然不得不遵从经验主义的假设和基本理论框架,他并没有真正实现着重研究人的理想。”[5](P207) 针对这种状况,胡翼青提出了以“人”为核心的传播学研究理念。他指出:经验主义和技术主义的人文主义转向,传统与批判两大学派的融合,预示着传播学未来的出路,而“信息人”将成为未来人本主义范式的研究核心,多元方法论将成为未来人本主义范式的研究路径。胡翼青基于人类信息传播发展历史提出了“信息人”这一具有普适性的概念,这种以“人”为核心的传播观念,无疑对传播学研究及其学科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但问题在于,对整个传播学研究而言,我们是否应该有更为广阔的视野呢?关于人的本质,我们是否应该有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而推进传播学研究对“人”这一主体性的回归呢?我们认为,文化人类学恰恰在这方面为传播学提供了理论借鉴,同时也提供了开启传播学研究新视野的可能性。

在文化人类学看来,人既是文化的创造者,同时也是文化的产物。当代人类学大师克里福德・格尔兹说,人是一种编织意义的网而又囿限于其中的动物,这个意义的网,即是文化。他认为:“文化是一种通过符号在历史上代代相传的意义模式,它将传承的观念表现于象征形式中。通过文化的符号体系,人与人得以相互沟通、绵延传续,并发展出对人生的知识及对生命的态度。”[6] (P250) 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化成为人类本质最重要的展现。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可以说,文化是如此重要,必然成为任何社会科学门类所无法规避的话题;同样,文化的范畴是如此深刻和广泛,也必将为任何社会科学提供广阔的研究空间。当然,对传播学研究而言也不例外。事实上,对于人类“文化”与“传播”之间的关系,一些当代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家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比如莱斯利・怀特在考察人类文化的发展进程时,就发现了人类传播行为的巨大影响:“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化是一个连续统一体,是一系列事件的流程,是一个时代纵向地传递到另一个时代,并且横向地从一个种族或地域播化到另一个种族或地域。”[7] (P23) 哈里斯则更为直接地指出:“要说明社会文化的差异和相似,最有力的解释是传播。”[8] (P187) 而露丝・本尼迪克则强调说:“在对文化整合进行理解时,有一个社会事实必须予以考虑,这就是传播的意义。”[9] (P2) 显然,人类文化与传播之间的内在关系,使得建构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之间的理论桥梁变得更为容易了。

文化人类学对现代传播学的影响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传播学对文化人类学理论资源的吸收和借用,这主要表现为对人及其文化的重视,也就是所谓传播学研究的主体性回归;二是传播学对文化人类学研究方法的借用和发挥。对于传播学这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而言,方法论上的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论的创新

传播学研究中一直存在着欧洲批判学派与美国经验学派双峰并峙的流派结构和理论分歧。传播学中经验学派和批判学派对立的根源就在于,这两个不同阵营中的学者对传播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具有不同的预设,他们在方法论上的分歧表现为坚持人文主义还是趋向于实证主义。

人文主义主要致力于探求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主要关心人文世界特别是人的内心世界。人文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研究应该有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独立的方法论原则,绝不能盲目效仿自然科学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与此相反,实证主义相信所有科学都只能采用自然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他们认为,因果律是建立在能够通过经验证实之上的,因而就排除了科学家个人的主观因素对一般规律和科学理论的影响。因此,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应当模仿自然科学的传统和方法,对社会现象做出因果性说明,从而使社会科学成为精密的、实证的科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传播学正是在方法论的分歧和对峙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方法论上,欧洲传播学批判学派主要继承了人文主义传统,而美国的经验学派则更多地采用了实证主义的方法。因此,在传播研究领域中,一直存在着质化研究与量化研究两大传统。质化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实地调查、焦点团体访谈、深度访谈和案例研究等;量化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内容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纵向研究法、实验研究法等。这两种研究模型的学术传统分别来自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10] 在传播学史上,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始终纠缠在一起,在冲突中走向融合,也在融合中持续着冲突,并在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了现代传播学的理论体系。

传播学理论研究的踌躇不前,预示着方法论创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这时候,文化人类学由于其研究方法的独特性,进入了传播学研究的视野。有学者指出:文化人类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相比,具有毋庸置疑的方法论优势,因为它采用第一手的、直接来自人际环境的资料,对文化的异同进行分析。如果说,社会学家依靠从问卷、访问和统计报告获得的第二手信息,历史学家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所研究的人和事,那么,文化人类学家则进行野外考察,“直接参与人们的日常活动,观察人们如何饮食、争吵、跳舞,倾听他们的日常交谈和嬉笑怒骂,并逐渐开始像他们一样地生活和从他们的角度来理解生活。”① 显然,文化人类学在方法论上的这种独特性,完全有可能为传播学研究方法的创新提供借鉴。尽管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论在传播学研究中并不一定能扮演救世主的角色,但其借鉴意义仍不容忽视。

至今为止,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运用得最为普遍和成熟的文化人类学方法,无疑是民族志的方法。民族志是20世纪初期由文化人类学家所创立的一种研究方法。研究者主要通过田野调查,深入到某些特殊群体的文化中去,从其内部着手,提供相关意义和行为的整体描述与分析。这种方法强调,要尽可能详细地了解研究对象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分析与解释。这就意味着研究者必须长期融入研究对象的生活之中,成为其中的一员,并直接观察研究对象的行为,同时做出理性的判断、分析与研究。在传播学研究领域,较早使用民族志研究方法的是英国的文化研究学派。早在1958年,理查德・霍加特就把这种方法运用于其著作《文化的用途》中,这被认为“开创了英国文化研究中颇有特色的民族志传统”。 之后,民族志方法被运用于大众文化研究,并深入到传播学研究中来。伯明翰学派的学者们广泛地运用了这种方法。比如,莫利于1986年出版了《家庭电视》,在这本著作中,他真正采用民族志的方法进行受众研究,选取了18个家庭作为样本,研究者们亲自走进这些家庭中进行访问。访问既针对父母也包括小孩,一般持续一至二小时。为了留有空间进行思考、提问,整个访谈过程并没有结构化。而且,由于有其他家庭成员在场,以及对采访对象有着繁复的质询方式,莫利非常自信能获得真实的情况。通过这样一种参与观察加访谈的形式,莫利了解到了“客厅政治”对家庭收视的影响以及由此造成的不同家庭成员的收视体验。[11] 这被认为是大众传播研究领域中采用比较民族志方法的经典案例。中国传播学者郭建斌曾把经验学派的量化研究方法与民族志的方法进行比较,他认为:使用量化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访问、调查时,所涉及的话题、问题,尽管也可以非常详细,但由于方法本身的限制,总是不全面的。而民族志方法所强调的是,尽可能详细了解研究对象实际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总体把握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分析、解释。对传播学研究而言,“这与其说是一种研究方法的变革,不如说是一种研究理念的革命。”[12] 由此可见在传播学研究中引入文化人类学的方法,不仅在实践上是可行的,而且对传播学的学科发展乃至于理论体系的建构,都有着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在经典传播学研究领域里,比如人际传播、受众研究等等,民族志的研究方法也已经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甚至有学者提出了“民族志传播学”的概念。

四、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研究视野的拓展

基于以上的研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人类学的引进能够拓展传播学研究的新视野。这至少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进了文化研究学派的兴起。这是传播学研究中最早引进文化人类学方法的领域,英国的文化研究学者理查德・霍加特和莫利等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此外,伯明翰学派的另一位大师斯图亚特・霍尔。霍尔在《编码・解码》中依托于文本、关注观众解码文本的理论模式,把关注点转移到电视观众的观赏这一社会过程本身,从而获得别出心裁的研究成果。这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对莫利研究的延续。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将在未来的文化研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第二,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进了传播学经典学派的创新和进步。民族志方法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运用,使得传播学领域产生了一个新的分支――民族志传播学,其关注的对象,就是语言社区中的人际传播。民族志传播学的先行者是著名学者德尔・海默思,他在1964年首次提出了“民族志传播学”这一术语。作为传播学的一个分支,民族志传播学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1. 传播实践而不是语言形式是其研究的中心;2. 在自然语境下的传播实践才是其分析的对象;3. 传播实践是具有一定模式的;4. 模式化了的传播实践是社区成员所依赖的共享资源的一部分。”[13] 由此,民族志方法在人际传播研究中的使用,有助于传播学研究者深入语言社区中直接观察搜集资料,从而揭示传播实践所隐含的模式。此外,民族志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对于大众传播研究也同样适用,并产生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果。在对受众的研究方面尤其如此,以至于有西方学者把对受众的接受研究归纳为三种不同的重要范式:即接受研究、受众民族志、建构主义视野。民族志方法在受众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10] 可见,在经典传播研究中,无论是人际传播还是大众传播,民族志方法的介入都给传播研究带来了更多的新鲜内容,也促进传播学研究的创新和进步。

第三,文化人类学的引入促使了传播学研究中“仪式派”的产生。美国著名的传播学者詹姆斯・凯里在其1989年出版的著作《文化即为传播》中,对当今西方,尤其是美国新闻传播研究的发展做了理论上的综述。他认为:传播学研究领域一般采用两种观点,一是传播派,主要研究信息传播的过程,二是仪式派,他们认为新闻不是信息,人们读新闻并不是通过它了解现实世界,而是通过履行这个仪式得到类似于参加宗教仪式或民间传统活动所取得的满足和安全感。传播学者借鉴了文化人类学中的叙事文文体分析法,对新闻的叙事性质进行研究。该学派的学者认为,新闻有神话的性质,与神话一样使人们从杂乱无章的、难以捉摸的大千世界中建立起一个井然有序的、可知的主观世界,从而消除我们的疑虑,给我们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因此,阅读和观看新闻的行为与参加宗教活动、仪式、纪念活动,有同样目的。[14] 这对传统的经验学派传播学研究格局而言,是一种突破。

第四,文化人类学的引入对当代的大众传媒研究有着巨大的贡献。关于这一点,美国学者萨拉・迪基1998年发表的论文《人类学及其对大众传媒研究的贡献》给了人们很大的启示。这篇论文以其在印度南部做的人类学研究为基础,旨在探究传媒在建构当代想象、自我和权力关系中发挥什么作用,今天的人类学家对这些过程怎样理解,以及今后的研究应该何去何从才对我们有利等问题。萨拉・迪基的研究表明:“人类学对传媒的分析越来越多,它们关心的常常是传媒中所包含的权力关系的复杂性,借助关于抵抗和统治的最新争论,说明这些观念之间的界限是可以打破的。”[15] 可见,文化人类学对深化大众传媒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新近的研究成果是美国学者柯克・约翰逊所著的《电视与乡村社会变迁:对印度两村庄的民族志调查》。本书主要采用民族志的研究方法,考察印度乡村生活的社会语境及电视在不断变迁的印度乡村中所发挥的作用。作者通过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着力于关注印度村民们的实际生活,并运用西方成熟的社会学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观察、分析电视媒介对东方社会发展的影响方面。“本书的价值在于它第一次系统地分析了电视媒介对乡村生活的影响,填补了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① 柯克・约翰逊的研究方法对当代中国传播学的创新和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海龙、何勇. 文化人类学历史导引[M]. 上海:学林出版社,1992.

[2]刘强. 走向文化人类学的传播学[J]. 淮阴师专学报,1997,(4).

[3]施拉姆等著,陈亮等译. 传播学概论[M]. 北京:新华出版社,1984.

[4]威尔伯・施拉姆、威廉・波特. 传播学概论[M]. 北京:新华出版社,1982.

[5]胡翼青. 传播学:学科危机与范式革命[M].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6]王铭铭. 想象的异邦――社会与丈化人类学散论[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7]佩克・库西著,张晓翔等译. 人,这个世界[M]. 北京:工人出版社,1988.

[8]露丝・本尼迪克特著,何锡章等译. 文化模式[M]. 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9]怀特著,沈原等译. 文化的科学[M]. 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

[10]常燕荣、蔡骐. 民族志方法与传播研究[J].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5卷第2期,2005年3月.

[11]蔡骐、谢莹. 英国文化研究学派与受众研究[J]. 新闻大学,2004年夏季号.

[12]郭建斌. 民族志方法:一种值得提倡的传播学研究方法[J]. 新闻大学,2003年夏季号.

[13]蔡骐、常燕荣. 文化与传播――论民族志传播学的理论与方法[J]. 新闻与传播研究,2002,(2).

篇6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14)04-0008-04

1 引言

美国哲学家苏珊・朗格(Susanne Langer)曾指出,有时候某些观念会以惊人的力量给知识状况带来巨大冲击。由于这些观念在顷刻间解决了许多重大问题,它似乎向人们允诺将解决所有的重大问题,澄清所有疑点。人们都争先恐后抓住它,将之作为进入某个新的实证科学大门的密钥和用来构建一个综括性分析体系的核心概念。由于所有敏感而活跃的头脑都立即转向对这种观念的开发和探索,这种“宏大概念”突然流行起来,一时间把几乎所有的观念都挤到一边。“身体”便完全符合朗格对“宏大概念”的描述。自20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人文社会科学界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身体转向”(the bodyturn)运动,从不同学科对身体不同层面的研究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从身体哲学、身体美学到身体社会学、身体人类学,令人应接不暇。20世纪末国内有媒体就称“身体研究是本世纪最后一个新知领域”。身体研究运动也给中国学术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风潮至今还余波荡漾。

与此相应,近年来,柏拉图、笛卡尔、尼采、福柯、梅洛・庞蒂这些身体研究史中的著名人物也频繁见之于体育研究的论著中。对体育而言,身体既是主体也是客体。身体是体育行为的实施者,没有生理身体的参与,便没有体育,此时的身体是主体;身体又是体育行为的对象,参加体育活动是为了改善和提高身体质量,这里的身体便是客体。因此可以说身体是体育行为的实施者和体育价值的承载者,体育属于人类身体文化范畴。但是,事实不止于此。身体可分为静态身体和动态身体,从文化人类学角度,服饰、染发、束腰、纹身、隆胸、缠足等等文化现象中涉及便是静态的身体;工艺技巧、舞蹈及体育所呈现的明显属于动态身体。所以更准确地说,体育是由一个个身体动作构成的人体运动形式,“体育是文化,但它是与人类具体的身体运动行为不可分割的文化”。无论现代体育还是传统体育,身体动作都是基本的构成单元,既是实现体育效果的载体,也承载并表达着千百年来不同文化赋予体育的不同价值和观念。任何体育项目都是由一个个连续的身体动作组织起来的,体育乃是一种人类的身体运动文化。

人类身体有两个基本面向:自然的身体与人文的身体。自然的身体源自人类的先天动物遗传,而人文的身体则是后天文化的创造,自然身体提供具有各种可能性的质料,文化则将之塑造为人文身体。这即是文化人类学家玛丽・道格拉斯的著名划分:物理身体和社会身体,她并认为身体作为自然物是被社会力量塑造的。西方体育研究辞典将身体动作或运动(motion)定义为在一定参考物之下改变位置的行动或过程,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直线型或平移动作、角运动或旋转动作、两者兼有的动作,一般动作都属于两者兼而有之。体育中身体动作的自然方面主要由今天体育学下属的运动人体科学来研究,尤其是运动生物力学更是将之作为核心研究对象。体育中身体动作的文化价值和意义便由体育人类学来探索和研究。

篇7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和教改工作的不断深入,现代的教学方法也日益多样化,其中多媒体技术作为现代教学方法的代表涌入各大院校,在取得一定教学效果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有的教师不分课程、不分授课对象一律采用课件教学,结果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有的教师认为利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就是教学方法改革,就是提高教学质量,而在实际中只是将黑板换为了多媒体屏幕,结果恰恰事与愿违;还有很多教师属于盲目赶时髦,觉得别人用我也应该用.针对上述情况,首先我们应肯定多媒体教学确实是一种现代的教学手段,它将文字、图像、动画、声音等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使教学形式更加新颖,一改传统教学方法的单一性,能够很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主动性;通过多媒体向学生们展示的知识更加丰富、形象、知识面更广,同时也能促使教师不断学习.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教学媒介应因课而异,课程的类别、内容不同,运用的方法也应不同;应因人而异让教师的个性、特长能够发挥出来:针对于从教多年的老教师而言,他们在几十年的教学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基本上已经总结出一套很好的教学方法,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如果改做以课件教学为主,则由于技术、适应性等问题反而会影响教学效果;对于青年教师而言,虽然教学经验不足,但他们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以课件教学为主能够发挥其优势.所以,究竟在教学过程中采取传统还是现代的教学方法,要因课程类别、内容、教师、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教学方法,做到“百花齐放”,才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在文化人类学课程的授课过程中,采用传统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一些理论性、学术性强的章节和问题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如人类学的基本理论流派、文化相对论、整体观文化人类学在21世纪的发展趋势等问题.对于一些需要展示的内容用课件教学,如民族、种族、族群一章中的民族、种族的内容、婚姻形式、经济文化类型、城市人类学中的城市问题等,可以通过影像、图片等资料的展示将知识点更加直观的展现给学生,同时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对一些社会问题的关注度,激发他们用所学知识分析一些社会问题.所以,在文化人类学的教学过程中,只有将板书与多媒体屏幕有机的结合起来,才是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这也同样适用于其他课程.

    成绩评定综合化

篇8

【正文】

社会学与人类学1是两个有着密切关系的独立学科, 在它们的发展史中,其理论与方法的互相渗透与借鉴,对这两个学科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就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史来说,至70年代中期以来,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相伴随,出现了“人类学转向”这种现象〔1〕, 在文献中也出现了科学技术人类学这个提法。

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anthrohological turn),也可以称之为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研究角度(anthropological perspective),我简称为对科学的人类学研究。

那么,这种人类学取向的研究究竟包含着什么意思?我认为,至少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个含义是把现代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研究。在这里,作为文化现象考察,并不是斯诺所提的独立于人文文化之外的、与人文文化相对立的科学文化,而是把科学当作整个人文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作与宗教、艺术、语言、习俗等文化现象相并列的文化形式的一种。这样就把现代科学纳入了人类学的研究范围。第二个含义是,对科学的社会研究采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选出某个科学家集本的场所,对科学家及其活动进行人种志〔2〕(ethnography)的研究,即对所观察到的现象作详细的记载、描述和分析的方法。如果说第一层意思是从宏观上把现代科学纳入人文文化范围,决定了研究的总倾向,那么,人种志的研究就属于微观的经验研究。在我看来,知识社会学的宏观定向相一致的研究和微观倾向发生学的研究[2] 正好与这两方面是相对应的。从这个角度说,整个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都和“人类学转向”有直接关系。

(一)

人类学转向的含义之一:科学是诗文化系统之一

特拉维夫大学教授、科学史家耶胡达·埃尔卡纳在《关于知识人类学的尝试性纲领》一文中明确地提出要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系统来考察。他提出,在传统上,“科学很少被认为像艺术或宗教那样是属于人文文化整体的,因为它被看作是某种不相同的、独一无二的、互相背离的东西”,但他的“基本前提是,文化的不同维度:宗教、艺术、科学、意识形态、普通常识、音乐,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是文化系统。”[3埃尔卡纳从人类学角度探讨这个问题,认为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系统来考察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当代著名文化人类学家克利福特·格尔茨的观点。在他的论文《深描:迈向文化解释学的理论》中,格尔茨说:“我所采用的文化概念,……本质上是符号论的。和M·韦伯一样, 我们相信,人类是挂在由他自己织就了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我们必须把“文化看作那些网,因而对文化的分析并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寻求意义的解释性科学”。[4]我注意到, 虽然格尔茨在他的论述中是把科学列入文化解释的范围中的,但是他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后面还要讲这一点)。而埃尔卡纳同样是把科学作为文化解释的对象,并且根据他对格尔茨的“深描”方法的理解,对科学史中的“深描”作出了解释。

而这也正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论题。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马尔凯、巴恩斯、布鲁尔等人都在他们的主要代表著作中,把对科学的社会研究的重点放到科学知识上面,并把自然科学知识等同于其他知识和信念、看作是文化现象。关于这个问题,我已在拙著《科学社会学》一书的第十章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在这里主要是把这种理论倾向与“人类学转向”联系起来。

爱丁堡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巴恩斯,在他的著作《科学知识和社会学理论》一书中就指出,科学是一种信念,只是一种被接受了的信念,而不是正确的信念,他认为,科学是一种文化现象,“科学是亚文化的4集合’,作为一种亚文化现象,科学当然受到外部的整个大文化的影响。[5] 因提出“强纲领”主张而著名的布鲁尔也是把科学当作文化现象、人类学现象来对待的。他的“强纲领”的第一条就把科学知识与信念并列,并且认为可以归结为社会的原因。[6] 他在评述维特根斯坦的知识的社会理论时曾明确地说“数学是人类学现象”。[7]

马尔凯在他的著作《科学和知识社会学》中,以专门的篇幅论述了这个问题。该书第三章的标题就是“科学中的文化解释”,鲜明地表示出文化人类学的倾向,这也就是说,他要对科学作一种文化意义的解释、文化意义的分析。他的这种文化意义的解释和分析是怎样做出的呢?

首先,他分析了科学社会学中关于科学家行为的社会规范的争论,分析了默顿的规范和米特洛夫的反规范,认为,在科学中,科学家的社会行为规范是多种并存的,并不是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场合都共同遵守某种特定的规范,并不存在一种体制化的机制来保证科学家们都一致遵从或信奉某组特定的规范。在科学中, 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语言公式(verbal formulation),这就为科学共同体、 为科学家们提供了节目单(repertoire)或字典(vocabrary), 科学家们可以灵活地使用它去分类不同社会背景中的不同职业行为。”因此,关于规范的讨论就走到了关于科学的文化资源的说明。”[8]这也就是说, 科学规范并不是像默顿所说的那样,并不是体制化的要求,而是“磋商”的结果,科学家们是从代表着不同文化资源的节目单及字典中去寻找自己的道德信奉原则的。

马尔凯的文化解释还在于对科学知识生产的动力学考察。他研究了若干实际案例,从中做出分析,他的结论是,对于科学实验结果的意义是什么的评判、对于科学论断的有效与无效,并不存在普遍的、一成不变的标准,在实验和解释的过程中,个人的特点、具体的环境都会产生作用,他说,“科学一致,因而科学知识,并不是仅由证明正确或拒斥来达到的。科学家们经常面对的是不确定性和模棱两可。思想和智力方面的信奉不是由于应用事先确立的正式标准来实现的,而常常和必定是制作而成的。对于研究纲领的拒绝或采纳,是一个更加实用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科学家的相对具体的旨趣利益影响的。”[8] 马尔凯承认在知识形成过程中,是存在着认识因素的,科学的判断和解释是受认识和社会因素影响的。他认为,不仅社会规范是社会地变化着的,而且对于任何一个研究纲领来说,认识和技术规范也是可能有很不相同的解释的。”在社会意义的磋商和知识主张的评估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社会与技术的公式表述,在具体情况下,是由每个参加者所选定的,所说明的;这两种资源,在具体科学知识被认可的过程中,在非正式的相互作用和正式的证明程序中,是紧密地综合在一起的。”[8]

马尔凯关于科学的文化解释的结论是:“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已经会聚到这样一种观念,即把科学看作是一项解释性的事业,在这个过程中,物理世界的本性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又说:“更好的普遍的公式是,科学知识是由磋商过程确立起来的,也就是被那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对文化资源的解释建立起来的。在这种磋商过程中,科学家们也运用认识和技术的资源;但最终结果还是依赖于可利用的其他社会资源。因此,通过科学磋商建立起来的社会结论并不是物理世界的确定性说明,而是在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的特定行动者群体看来是正确的科学主张罢了。”[8]

以上是对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代表的“人类学转向”的第一个含义的简单说明。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转向并不是没有历史根源的,也不是孤立的现象,它代表着旧的“知识社会学传统的复活”,它反映的是“社会和人文科学注意重点的变化和重新取向的过程”。[1] 深入的研究将会说明,这种转向与当代哲学的、社会学的以及文化的思潮有着多种复杂的联系,不过,这已不是这篇文章所要讨论的问题了。

(二)

人类学转向的含义之二:对科学作人种志研究

文化是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人类学对文化的研究,起源于对初民社会(primary society)的研究, 起源于欧洲和美国的学者对于“不开化的”、非欧洲文化的研究。与人类学的发展相联系,形成了一种主要研究方法,这就是人种志方法(ethnogranhicat method)。 人种志研究就是对一个特定的民族群体的社会和文化生活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这种研究首先要选定地点,即某个部落或民族的聚居地,作为田野调查(field work)的基地,进行参与观察,作详细的记载,最后形成描述性分析性人类学著作。许多文化人类学的名著都是人种志研究的成果。这种研究要求有较长的时间投入(一般在一年以上,离开以后有时还有通讯联系或回访);这种研究要求研究人员学习当地的方言土语,尽可能地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并保持一个观察者的客观独立的立场,除了参与观察以外,研究人员通常选定或培养某个当地人作为信息提供者(informants),等等。这种研究也常常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于所研究的文化与其他文化进行对照性的分析。

当代人类学的人种志研究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对于初民社会的研究(可研究的初民社会愈来愈少),已经发展到为对现代社会中某个社区、某些特殊人群的研究,例如,对城市中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研究,[9] 对于工厂、精神病院、科层制的研究,等等。[10]人种志研究的技术也有很大进展,如广泛利用电影、录音、录像等等手段。显然,这种方法是可以同样应用于研究科学活动所在地和科学家人群的。

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的第二个含义:对科学作人种志研究。具体说来,这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代表人物对科学进行的人种志研究。7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对科学知识持有建构主义观点的学者,以人类学家的身份进入实验室,他们以实验室为田野调查的基地,进行长期持续的参与观察,对于实验室的环境、仪器设备、科学家的日常活动和对话,对于科学家与实验室以外的联系,以至于科学论文的形成、发表,论文引证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做出分析,写出研究报告或专著。这就是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出现的一批研究成果,它们有一个概括性名称,即“实验室研究”(Iaboratory S-ludies)。在这种成果中,除了我们已经知道的拉都尔对美国加州萨尔克实验室的研究、谢廷娜对伯克利大学中生物化学等相关实验室的研究和这两项研究的成果《实验室生活》和《知识的制造》以外,还有若干研究及其相应的成果。[2] 虽然这一批著者在他们的进一步分析中表现出差异和分歧,但他们的共同认识是“深入到科学家的日常生活中,得到经验材料,就可有益于对科学的理解”。[11]而谢廷娜则把这一批“实验室研究”看作是说明科学知识的建构主义纲领的,她说:“这个纲领是被若干个实验室研究所支持的。”[2]

拉都尔的《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工作基础是长达一年零十个月的田野调查,他进入实验室观察科学家的日常活动,进行相关研究,他的书内容确实展现了人种志研究所得的大量资料:有实验室场景的多幅照片,有科学家在不同场合的对话记录,有科学仪器状况的一览表,有某项化学物质合成的报告记载,有科学家个人事业经历的摘要,等等。拉都尔运用这些资料得出了认识论的结论:实验室是文学标记的系统,仪器所显示的现象是“技术现象”,科学实验室中的事实是“人工事实”,因而科学事实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制造出来的,科学的陈述是磋商的结果等等。其实,拉都尔在《实验室生活》的第2版后记中就说过, 他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一种看法即科学认识是受社会因素制约的,他在参与观察中的工作只不过是搜集详尽的材料罢了。这就使得这部运用人种志研究的著作读起来与其他文化人类学的著作很不相同:其描述与分析结论似乎有某种不连贯;这些分析,与其说是文化人类学的,不如说是认识论的,与其说是社会学的不如说是哲学的。

《知识的制造》这部书的特点就更加明显了。这部以人种志研究为基础的专著,已经完全把调查来的资料编纳入作者的认识论结论的框架中了。“科学家作为实践的推理者:知识是在环境中建构起来的”;“科学家作为索引性推理者:科学研究的机会主义和情境性”;“科学家作为类比推理者,取向的基本原则和革新的隐喻推理批评”;“科学家作为社会环境中的推理者,从科学同体到跨越科学的领域;”“科学家作为文学的推理者,或者实验室推理的嬗变”;“科学家作为符号推理者,或‘我们以什么造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别’”,这就是该书的章节标题所构成的框架。这样,在文化人类学著作中通常见到的对文化现象的完整而生动的描述性记载不存在了,资料“沦为”结论的例证。

在这里,我们不能详细讨论这些结论与哲学、社会学思想的具体联系,那是需要专门的研究的。我们在这里要说明的是,科学知识的微观建构学派是运用人种志研究方法寻找经验资料支持和论证科学知识的建构主义纲领的,因而就恰好代表了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不过,我们又可以看到,这个学派的运用,与本来意义上的文化人类学人种志研究是不完全同一的,因为他们进入了认识的领域,而且是科学认识的领域。拉都尔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说,他“所使用的人种志方法,只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与人种志方法相一致。”[11]因此,我们一方面把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微观建构学派的“实验室研究”看作是“人类学转向”标志;另一方面,从严格的人类学意义上考察,又只能把这些研究看作是特殊的、值得讨论的具体运用。

(三)

科学技术人类学:有待开发的领域

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代表的“人类学转向”,只不过是科学技术研究的人类学取向或者科学技术人类学的一种类型。全面系统论述科学技术人类学,笔者尚力所不及,仅就目前的初步认识,说明以下要点:

(1)科学技术人类学,在严格意义上说, 应该是训练有素的人类学家,运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对于科学技术所作的研究。在人类学领域,早已存亡可以归纳入这个范畴的研究成果,这就是:考古人类学及人种志研究对于含有科技内容的“物质文化”的研究;人类学家所考查的非西方的知识系统,为民族数学(ethzo-mathmeties)、民族心理分析(ethnopsycehiatny)、民族植物学(ethnobotany);医学人类学所研究的与健康和疾病有关的非西方的知识系统〔3〕,等等。 因此,有的学者指示,“在这个意义下,人类学开始研究科学技术,要比跨学科领域STS研究科学技术早得多。”[13]当然, 人类学家在上述研究中所涉及的科学,是非西方文明中的传统科学,并不是现代科学技术。

(2)正因为人类学的研究传统是关注欧洲以外的文化,所以, 在欧洲文明中发展起来的现代科学技术就必然处在专业人类学家的研究视野之外。现在,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已经发展为大的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人类学家进入这个领域的仍然为数不多,为1988 年美国的4S’学会召开会议,有来自各学科的学者529人,其中人类学家只有18人。[13]

但是在70年代中期以来毕竟出现了一批人类学取向的科学技术研究,其中就包括有前面提到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那么,这些研究成果是由什么人完成的呢?”绝大部分科学人类学研究或者人种志研究是由社会学家、哲学家及其他并没有受过社会文化人类学的专门训练的人完成的。”[14]这样一些社会学家哲学家在采取了人类学研究角度、完成了具有人类学特点的著作以后,就获得了人类学家的称号,如拉都尔就是一例。这些不是人类学家(或者说准人类学家)所作的研究,被人类学家看来是存在着某种混乱的,有人指出,“实验室研究”作为人种志研究的一种版本,是与人类学家的研究不相同的。”[14]拉都尔也谈到他的人种志研究所引起的批评。[11]

(3)正因为如此,为了更好地发展这个领域, 关心科学技术研究的人类学家的建议是:必须弄清人种志方法的真谛,弄清这种方法的要害在于记和写(grapy)、在于描述, 在于通过写他们来说明人民和他们的文化;必须了解文化人类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学者: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的整体主义的人种志学,以列维斯特劳斯为代表的比较主义方法,以格尔茨为代表的符号象征主义的文化解释学等等。[14]我以为对于当代有重大跨学科影响的文化人类学家格尔茨及其文化解释学尤应引起注意。[15]

(4 )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做的工作也许是接近于格尔茨的文化解释学的。如前所述,马尔凯按照他自己的方式对科学进行了文化解释,埃尔卡纳则以专门的章节论述了“深描”方法在科学史中的运用,讨论了科学知识增长、科学与其他文化因素,历史舞台上的科学等。但我们没能读到埃尔卡纳或是马尔凯都没有运用人种志的“深描”方法所作具体的研究。而“实验室研究”所作的经验描述的意义在于得出认识论的、哲学的结论,是完全不同的版本。这是因为他们给自己规定去研究的文化现象,是格尔茨都认为是棘手的问题:科学。格尔茨是有法律实践经验的学者,他从文化解释的角度说明了法律现象,但是当他把科学与其他文化现象并列时,却不止一次地说过:“尽管我们很偏爱科学,但它仍然不失为一种棘手的事务”,“但物理学和雕塑以及其他所有的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人类学上难以理解的问题。”[16]

(5)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决不局限于对实验室的研究, 可以从实验室、研究所、研究中心扩展到学术会议上的扩展到法庭中的科学家,[10]这也就是说要“从实验室走向更为广阔的和多元的领域。”[13]有的社会学家选择了科学事业管理组织及其附属机构,[17] 有的学者进入了政府设立的海洋生物养殖经济研究组织[18]在这些研究中,注意的集点也不单纯是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涉及到了这些机构中科学家的社会身份,涉及到实验室与顾客、科学知识与生产方法以及科学政策和经济组织的关系等问题。特别要揭示的是,同样进入实验室,其研究重点也不一定就是科学知识的生产,以特拉维克对美国及日本的线性加速器中心的研究,其重点就是实验室组织结构,领导风格及什么是“良好”的物理学工作条件的模式差别。[19]

(6)正是因为如此, 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可以并不局限于人种志的田野调查,其研究方法也可以多样的;发展一种“跨学科的、批判的、文化的方法”,这也就可以包括历史的研究、比较的方法、文本阅读、……等方法;并且基于这种种方法的运用,“对于‘科学技术’意义的定义,不可避免地以理解专家到理解非专家。”[13]虽然我们对于上述这些方法也许还不能都了解和掌握,但多样性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7)总之,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极为扩散,各具特点, 我们只要看看《诸科学与诸文化》(《Sciences and Cultures》[1])和《知识与社会第9卷,科学技术学人类学》[13] 这两部文集的论文题目就可以知道了。每个作者都按照自己对于人类学的理解,按照自己的目的和注意焦点,进行不同的人类学探讨。研究这些以及其他科学技术人类学的论著,要在纷云繁复的论述中弄清来龙去脉把握要害,我认为,有一项工作要做,这就是要注意作者所使用的主要关键概念,诸如“人工事实”、“技术现象”、“磋商”、“文本”、“深描”、“反思性”(reflexivity)、“结构的和形容的”(emve and etic),等等:它们就好像一片模糊背景中的亮点,了解除它们可以有助于深入的研究。

(8)在谈到实验室的人种志研究的时候, 不能不提到对实验室的民俗学研究,这就是社会学中民俗学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 )〔4〕代表人物加芬克尔及其学派的工作。麦克尔·林奇把这一批研究称之为“对科学工作的民俗学方法论研究(tthnomethodological studiesof scientific work), 指出这种研究要详细考察实验室中“自然地组织起来的日常活动”“讨论”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暂时的秩序”[20]。他并且专门著书论述了民俗学方法论与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的关系。[21]那么,这种研究与前述人种志研究有什么关系?在民俗学方法识者看来,人种志研究是与“民俗学方法论的文献是有密切关系”的,甚至认为那些作者都是“民俗学方法论的说明者”[20];而人种志研究的学者则认为民俗学方法论是人种志研究的一种。[10]弄清这两种研究的区别与联系,决不是轻而易举的工作。我们要指出的是,从已有的人种志研究的著作来看,他们确实从民俗学方法论者的著作中吸取了某些概念工具和分析方法。了解这一点,对于认识知识社会学微观研究的特点也许是重要的。

(9)最后要说的是, 科学技术的人类学研究中的专业人类学家在增加,〔5〕但是非人类学背景研究人员仍然会占相当大的比重。 因为,专业人类学家即使转向现代社会生活的广大领域,能够专门研究现代科学技术的也毕竟是少数。这种情况,对于在人类学科并不充分发展的中国从事于科学的社会研究的学者来说,也许是一种机会:他们也许可以增添几分勇气,去涉足这个确实颇为陌生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领域。

注释:

〔1〕人类学是一个大的综合性学科,包括有体质人类学、 考古人类学、语言人类学、社会(或称文化)人类学等分支学科,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是社会(文化)人类学。

〔2〕ethnography 另一种译法是民族志,我这里采用的是《大英百科全书》的中文版的译法。

〔3〕1996年我到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特尔多)人类学系讲学时,就见到一位研究藏医的研究生,她已不止一次到西藏作田野调查。

〔4〕这个词在社会学中有多种译法,如:民俗学方法论, 人种方法论。

〔5〕从两本文集中的撰稿人可以看到这一点:1992 年出版的《知识与社会》第9卷9名作者中有4名是人类学家;而1982 年出版的《诸科学与论文化》9名作者中只有1名是人类学家。

【参考文献】

[1] Wotge Lepenics: Anthropological Perspectives in thesociology of science, in "Sciences and Cultures", Edited by E.Mendelson and E.Elkana, D.Reidel Publishing Compang, 1981, p.245,p253.

[2]  Karin Knorr- Cewua: " The Ethnographie Study ofScienelifie Work: Towards a Constractivisl Interpretation ofScience, in" Science Observed", Edited by R.Knorr-Centina andM.Mulkay,Sage Publicalion Ltd, 1983.p.115,pp.117—118.

[3] Yehuda Elkana:  A Programmatic Auemtt at anAnthronologg of Knowtedge in "Sciences and Cultures",P.6.

[4] 克利福德·格尔茨:《深描:向文化解释学理论》, 《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40.

[5] Barry Barnes: Scientigie Knowtedge and SociologicdTheory. Roultedge Kegan Paul L td.1974.p.63.

[6] David Bloor: Science and Socidl Image,  RonteedgeKegan Paul & fd.1976,pp.4—5.

[7] David Bloor:  Wettgenstein- A SocialTheorg ofKnontedge, Macmillan Education L td.1987.p.83.

[8]Michael Mulkay:Science and the Sociofogrof Knonfedge,George Allen and Unwin Ltd.1979,pp.68—95.

[9] Ethnography, Britanica Voi.4,pp.583—584.

[10] R.S.Anderson: The Necessary of Field Method inFliedgm method of Scientific Recearch,  in "Scienees andCutlures,p.218,p.216.

[11] Bruno Lalour: Laboralorg Life Princeton UnicversityPress,1986,p.278.

[12] Karin D.Knorr-Cetina: The Monutacture of Knowledge,Pergamon Press,1981.

[13]"Precoce",  in "Knontedge and Society:  theAnthropolog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Vol. 9, 1992, " JALPress Inc.p.x.

[14] David J.Hess: "Introduction:  The new Ethnographyand the Anthropolog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in ibid,pp.1—17.

[15] 詹姆斯·匹科克:《芬三流派:韦伯、帕森斯、格尔茨》,《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p.106—110.

[16] 格尔茨:《地方性知识》,《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91,p.93.

[17] Slacie E. Zabushy: " Multiple Conlexts,  MultipleMeaning: Scientist in the Europea Space Agency, in "Knowledgeand Society, Vol.9.".

[18] M. Collon and J.Law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o-technicee Networks: Content and Context Revisited",  in"Kowlege and Society, Vol.8,1989 Sludies in the Sociologg ofScience Past and Preseut, JAL Press INC.

篇9

【正文】

社会学与人类学1是两个有着密切关系的独立学科,在它们的发展史中,其理论与方法的互相渗透与借鉴,对这两个学科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就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史来说,至70年代中期以来,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相伴随,出现了“人类学转向”这种现象〔1〕,在文献中也出现了科学技术人类学这个提法。

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anthrohologicalturn),也可以称之为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研究角度(anthropologicalperspective),我简称为对科学的人类学研究。

那么,这种人类学取向的研究究竟包含着什么意思?我认为,至少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意义。第一个含义是把现代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来研究。在这里,作为文化现象考察,并不是斯诺所提的独立于人文文化之外的、与人文文化相对立的科学文化,而是把科学当作整个人文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作与宗教、艺术、语言、习俗等文化现象相并列的文化形式的一种。这样就把现代科学纳入了人类学的研究范围。第二个含义是,对科学的社会研究采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选出某个科学家集本的场所,对科学家及其活动进行人种志〔2〕(ethnography)的研究,即对所观察到的现象作详细的记载、描述和分析的方法。如果说第一层意思是从宏观上把现代科学纳入人文文化范围,决定了研究的总倾向,那么,人种志的研究就属于微观的经验研究。在我看来,知识社会学的宏观定向相一致的研究和微观倾向发生学的研究[2]正好与这两方面是相对应的。从这个角度说,整个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起,都和“人类学转向”有直接关系。

(一)

人类学转向的含义之一:科学是诗文化系统之一

特拉维夫大学教授、科学史家耶胡达·埃尔卡纳在《关于知识人类学的尝试性纲领》一文中明确地提出要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系统来考察。他提出,在传统上,“科学很少被认为像艺术或宗教那样是属于人文文化整体的,因为它被看作是某种不相同的、独一无二的、互相背离的东西”,但他的“基本前提是,文化的不同维度:宗教、艺术、科学、意识形态、普通常识、音乐,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是文化系统。”[3埃尔卡纳从人类学角度探讨这个问题,认为把科学作为一种文化系统来考察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当代著名文化人类学家克利福特·格尔茨的观点。在他的论文《深描:迈向文化解释学的理论》中,格尔茨说:“我所采用的文化概念,……本质上是符号论的。和M·韦伯一样,我们相信,人类是挂在由他自己织就了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我们必须把“文化看作那些网,因而对文化的分析并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寻求意义的解释性科学”。[4]我注意到,虽然格尔茨在他的论述中是把科学列入文化解释的范围中的,但是他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后面还要讲这一点)。而埃尔卡纳同样是把科学作为文化解释的对象,并且根据他对格尔茨的“深描”方法的理解,对科学史中的“深描”作出了解释。

而这也正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论题。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马尔凯、巴恩斯、布鲁尔等人都在他们的主要代表著作中,把对科学的社会研究的重点放到科学知识上面,并把自然科学知识等同于其他知识和信念、看作是文化现象。关于这个问题,我已在拙著《科学社会学》一书的第十章作了比较详细的论述,在这里主要是把这种理论倾向与“人类学转向”联系起来。

爱丁堡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巴恩斯,在他的著作《科学知识和社会学理论》一书中就指出,科学是一种信念,只是一种被接受了的信念,而不是正确的信念,他认为,科学是一种文化现象,“科学是亚文化的4集合’,作为一种亚文化现象,科学当然受到外部的整个大文化的影响。[5]因提出“强纲领”主张而著名的布鲁尔也是把科学当作文化现象、人类学现象来对待的。他的“强纲领”的第一条就把科学知识与信念并列,并且认为可以归结为社会的原因。[6]他在评述维特根斯坦的知识的社会理论时曾明确地说“数学是人类学现象”。[7]

马尔凯在他的著作《科学和知识社会学》中,以专门的篇幅论述了这个问题。该书第三章的标题就是“科学中的文化解释”,鲜明地表示出文化人类学的倾向,这也就是说,他要对科学作一种文化意义的解释、文化意义的分析。他的这种文化意义的解释和分析是怎样做出的呢?

首先,他分析了科学社会学中关于科学家行为的社会规范的争论,分析了默顿的规范和米特洛夫的反规范,认为,在科学中,科学家的社会行为规范是多种并存的,并不是所有的人在所有的场合都共同遵守某种特定的规范,并不存在一种体制化的机制来保证科学家们都一致遵从或信奉某组特定的规范。在科学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语言公式(verbalformulation),这就为科学共同体、为科学家们提供了节目单(repertoire)或字典(vocabrary),科学家们可以灵活地使用它去分类不同社会背景中的不同职业行为。”因此,关于规范的讨论就走到了关于科学的文化资源的说明。”[8]这也就是说,科学规范并不是像默顿所说的那样,并不是体制化的要求,而是“磋商”的结果,科学家们是从代表着不同文化资源的节目单及字典中去寻找自己的道德信奉原则的。

马尔凯的文化解释还在于对科学知识生产的动力学考察。他研究了若干实际案例,从中做出分析,他的结论是,对于科学实验结果的意义是什么的评判、对于科学论断的有效与无效,并不存在普遍的、一成不变的标准,在实验和解释的过程中,个人的特点、具体的环境都会产生作用,他说,“科学一致,因而科学知识,并不是仅由证明正确或拒斥来达到的。科学家们经常面对的是不确定性和模棱两可。思想和智力方面的信奉不是由于应用事先确立的正式标准来实现的,而常常和必定是制作而成的。对于研究纲领的拒绝或采纳,是一个更加实用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科学家的相对具体的旨趣利益影响的。”[8]马尔凯承认在知识形成过程中,是存在着认识因素的,科学的判断和解释是受认识和社会因素影响的。他认为,不仅社会规范是社会地变化着的,而且对于任何一个研究纲领来说,认识和技术规范也是可能有很不相同的解释的。”在社会意义的磋商和知识主张的评估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社会与技术的公式表述,在具体情况下,是由每个参加者所选定的,所说明的;这两种资源,在具体科学知识被认可的过程中,在非正式的相互作用和正式的证明程序中,是紧密地综合在一起的。”[8]

马尔凯关于科学的文化解释的结论是:“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已经会聚到这样一种观念,即把科学看作是一项解释性的事业,在这个过程中,物理世界的本性是社会地建构起来的。”又说:“更好的普遍的公式是,科学知识是由磋商过程确立起来的,也就是被那在社会互动过程中对文化资源的解释建立起来的。在这种磋商过程中,科学家们也运用认识和技术的资源;但最终结果还是依赖于可利用的其他社会资源。因此,通过科学磋商建立起来的社会结论并不是物理世界的确定性说明,而是在特定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中的特定行动者群体看来是正确的科学主张罢了。”[8]

以上是对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代表的“人类学转向”的第一个含义的简单说明。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转向并不是没有历史根源的,也不是孤立的现象,它代表着旧的“知识社会学传统的复活”,它反映的是“社会和人文科学注意重点的变化和重新取向的过程”。[1]深入的研究将会说明,这种转向与当代哲学的、社会学的以及文化的思潮有着多种复杂的联系,不过,这已不是这篇文章所要讨论的问题了。

(二)

人类学转向的含义之二:对科学作人种志研究

文化是人类学的研究领域。人类学对文化的研究,起源于对初民社会(primarysociety)的研究,起源于欧洲和美国的学者对于“不开化的”、非欧洲文化的研究。与人类学的发展相联系,形成了一种主要研究方法,这就是人种志方法(ethnogranhicatmethod)。人种志研究就是对一个特定的民族群体的社会和文化生活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分析。这种研究首先要选定地点,即某个部落或民族的聚居地,作为田野调查(fieldwork)的基地,进行参与观察,作详细的记载,最后形成描述性分析性人类学著作。许多文化人类学的名著都是人种志研究的成果。这种研究要求有较长的时间投入(一般在一年以上,离开以后有时还有通讯联系或回访);这种研究要求研究人员学习当地的方言土语,尽可能地参与研究对象的日常生活,并保持一个观察者的客观独立的立场,除了参与观察以外,研究人员通常选定或培养某个当地人作为信息提供者(informants),等等。这种研究也常常运用比较的方法,对于所研究的文化与其他文化进行对照性的分析。

当代人类学的人种志研究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对于初民社会的研究(可研究的初民社会愈来愈少),已经发展到为对现代社会中某个社区、某些特殊人群的研究,例如,对城市中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研究,[9]对于工厂、精神病院、科层制的研究,等等。[10]人种志研究的技术也有很大进展,如广泛利用电影、录音、录像等等手段。显然,这种方法是可以同样应用于研究科学活动所在地和科学家人群的。

这就是我们要讨论的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的第二个含义:对科学作人种志研究。具体说来,这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代表人物对科学进行的人种志研究。7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对科学知识持有建构主义观点的学者,以人类学家的身份进入实验室,他们以实验室为田野调查的基地,进行长期持续的参与观察,对于实验室的环境、仪器设备、科学家的日常活动和对话,对于科学家与实验室以外的联系,以至于科学论文的形成、发表,论文引证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做出分析,写出研究报告或专著。这就是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出现的一批研究成果,它们有一个概括性名称,即“实验室研究”(IaboratoryS-ludies)。在这种成果中,除了我们已经知道的拉都尔对美国加州萨尔克实验室的研究、谢廷娜对伯克利大学中生物化学等相关实验室的研究和这两项研究的成果《实验室生活》和《知识的制造》以外,还有若干研究及其相应的成果。[2]虽然这一批著者在他们的进一步分析中表现出差异和分歧,但他们的共同认识是“深入到科学家的日常生活中,得到经验材料,就可有益于对科学的理解”。[11]而谢廷娜则把这一批“实验室研究”看作是说明科学知识的建构主义纲领的,她说:“这个纲领是被若干个实验室研究所支持的。”[2]

拉都尔的《实验室生活》一书的工作基础是长达一年零十个月的田野调查,他进入实验室观察科学家的日常活动,进行相关研究,他的书内容确实展现了人种志研究所得的大量资料:有实验室场景的多幅照片,有科学家在不同场合的对话记录,有科学仪器状况的一览表,有某项化学物质合成的报告记载,有科学家个人事业经历的摘要,等等。拉都尔运用这些资料得出了认识论的结论:实验室是文学标记的系统,仪器所显示的现象是“技术现象”,科学实验室中的事实是“人工事实”,因而科学事实不是被发现的而是被制造出来的,科学的陈述是磋商的结果等等。其实,拉都尔在《实验室生活》的第2版后记中就说过,他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就已经形成了一种看法即科学认识是受社会因素制约的,他在参与观察中的工作只不过是搜集详尽的材料罢了。这就使得这部运用人种志研究的著作读起来与其他文化人类学的著作很不相同:其描述与分析结论似乎有某种不连贯;这些分析,与其说是文化人类学的,不如说是认识论的,与其说是社会学的不如说是哲学的。

《知识的制造》这部书的特点就更加明显了。这部以人种志研究为基础的专著,已经完全把调查来的资料编纳入作者的认识论结论的框架中了。“科学家作为实践的推理者:知识是在环境中建构起来的”;“科学家作为索引性推理者:科学研究的机会主义和情境性”;“科学家作为类比推理者,取向的基本原则和革新的隐喻推理批评”;“科学家作为社会环境中的推理者,从科学同体到跨越科学的领域;”“科学家作为文学的推理者,或者实验室推理的嬗变”;“科学家作为符号推理者,或‘我们以什么造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别’”,这就是该书的章节标题所构成的框架。这样,在文化人类学著作中通常见到的对文化现象的完整而生动的描述性记载不存在了,资料“沦为”结论的例证。

在这里,我们不能详细讨论这些结论与哲学、社会学思想的具体联系,那是需要专门的研究的。我们在这里要说明的是,科学知识的微观建构学派是运用人种志研究方法寻找经验资料支持和论证科学知识的建构主义纲领的,因而就恰好代表了科学社会学的“人类学转向”。不过,我们又可以看到,这个学派的运用,与本来意义上的文化人类学人种志研究是不完全同一的,因为他们进入了认识的领域,而且是科学认识的领域。拉都尔也承认了这一点,他说,他“所使用的人种志方法,只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与人种志方法相一致。”[11]因此,我们一方面把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微观建构学派的“实验室研究”看作是“人类学转向”标志;另一方面,从严格的人类学意义上考察,又只能把这些研究看作是特殊的、值得讨论的具体运用。

(三)

科学技术人类学:有待开发的领域

科学知识社会学所代表的“人类学转向”,只不过是科学技术研究的人类学取向或者科学技术人类学的一种类型。全面系统论述科学技术人类学,笔者尚力所不及,仅就目前的初步认识,说明以下要点:

(1)科学技术人类学,在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训练有素的人类学家,运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对于科学技术所作的研究。在人类学领域,早已存亡可以归纳入这个范畴的研究成果,这就是:考古人类学及人种志研究对于含有科技内容的“物质文化”的研究;人类学家所考查的非西方的知识系统,为民族数学(ethzo-mathmeties)、民族心理分析(ethnopsycehiatny)、民族植物学(ethnobotany);医学人类学所研究的与健康和疾病有关的非西方的知识系统〔3〕,等等。因此,有的学者指示,“在这个意义下,人类学开始研究科学技术,要比跨学科领域STS研究科学技术早得多。”[13]当然,人类学家在上述研究中所涉及的科学,是非西方文明中的传统科学,并不是现代科学技术。

(2)正因为人类学的研究传统是关注欧洲以外的文化,所以,在欧洲文明中发展起来的现代科学技术就必然处在专业人类学家的研究视野之外。现在,对于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已经发展为大的跨学科的综合研究,人类学家进入这个领域的仍然为数不多,为1988年美国的4S’学会召开会议,有来自各学科的学者529人,其中人类学家只有18人。[13]

但是在70年代中期以来毕竟出现了一批人类学取向的科学技术研究,其中就包括有前面提到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研究,那么,这些研究成果是由什么人完成的呢?”绝大部分科学人类学研究或者人种志研究是由社会学家、哲学家及其他并没有受过社会文化人类学的专门训练的人完成的。”[14]这样一些社会学家哲学家在采取了人类学研究角度、完成了具有人类学特点的著作以后,就获得了人类学家的称号,如拉都尔就是一例。这些不是人类学家(或者说准人类学家)所作的研究,被人类学家看来是存在着某种混乱的,有人指出,“实验室研究”作为人种志研究的一种版本,是与人类学家的研究不相同的。”[14]拉都尔也谈到他的人种志研究所引起的批评。[11]

(3)正因为如此,为了更好地发展这个领域,关心科学技术研究的人类学家的建议是:必须弄清人种志方法的真谛,弄清这种方法的要害在于记和写(grapy)、在于描述,在于通过写他们来说明人民和他们的文化;必须了解文化人类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学者:以马林诺夫斯基为代表的整体主义的人种志学,以列维斯特劳斯为代表的比较主义方法,以格尔茨为代表的符号象征主义的文化解释学等等。[14]我以为对于当代有重大跨学科影响的文化人类学家格尔茨及其文化解释学尤应引起注意。[15]

(4)科学知识社会学所做的工作也许是接近于格尔茨的文化解释学的。如前所述,马尔凯按照他自己的方式对科学进行了文化解释,埃尔卡纳则以专门的章节论述了“深描”方法在科学史中的运用,讨论了科学知识增长、科学与其他文化因素,历史舞台上的科学等。但我们没能读到埃尔卡纳或是马尔凯都没有运用人种志的“深描”方法所作具体的研究。而“实验室研究”所作的经验描述的意义在于得出认识论的、哲学的结论,是完全不同的版本。这是因为他们给自己规定去研究的文化现象,是格尔茨都认为是棘手的问题:科学。格尔茨是有法律实践经验的学者,他从文化解释的角度说明了法律现象,但是当他把科学与其他文化现象并列时,却不止一次地说过:“尽管我们很偏爱科学,但它仍然不失为一种棘手的事务”,“但物理学和雕塑以及其他所有的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人类学上难以理解的问题。”[16]

(5)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决不局限于对实验室的研究,可以从实验室、研究所、研究中心扩展到学术会议上的扩展到法庭中的科学家,[10]这也就是说要“从实验室走向更为广阔的和多元的领域。”[13]有的社会学家选择了科学事业管理组织及其附属机构,[17]有的学者进入了政府设立的海洋生物养殖经济研究组织[18]在这些研究中,注意的集点也不单纯是科学知识的生产过程,涉及到了这些机构中科学家的社会身份,涉及到实验室与顾客、科学知识与生产方法以及科学政策和经济组织的关系等问题。特别要揭示的是,同样进入实验室,其研究重点也不一定就是科学知识的生产,以特拉维克对美国及日本的线性加速器中心的研究,其重点就是实验室组织结构,领导风格及什么是“良好”的物理学工作条件的模式差别。[19]

(6)正是因为如此,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可以并不局限于人种志的田野调查,其研究方法也可以多样的;发展一种“跨学科的、批判的、文化的方法”,这也就可以包括历史的研究、比较的方法、文本阅读、……等方法;并且基于这种种方法的运用,“对于‘科学技术’意义的定义,不可避免地以理解专家到理解非专家。”[13]虽然我们对于上述这些方法也许还不能都了解和掌握,但多样性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7)总之,科学技术人类学的研究,极为扩散,各具特点,我们只要看看《诸科学与诸文化》(《SciencesandCultures》[1])和《知识与社会第9卷,科学技术学人类学》[13]这两部文集的论文题目就可以知道了。每个作者都按照自己对于人类学的理解,按照自己的目的和注意焦点,进行不同的人类学探讨。研究这些以及其他科学技术人类学的论著,要在纷云繁复的论述中弄清来龙去脉把握要害,我认为,有一项工作要做,这就是要注意作者所使用的主要关键概念,诸如“人工事实”、“技术现象”、“磋商”、“文本”、“深描”、“反思性”(reflexivity)、“结构的和形容的”(emveandetic),等等:它们就好像一片模糊背景中的亮点,了解除它们可以有助于深入的研究。

(8)在谈到实验室的人种志研究的时候,不能不提到对实验室的民俗学研究,这就是社会学中民俗学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4〕代表人物加芬克尔及其学派的工作。麦克尔·林奇把这一批研究称之为“对科学工作的民俗学方法论研究(tthnomethodologicalstudiesofscientificwork),指出这种研究要详细考察实验室中“自然地组织起来的日常活动”“讨论”有关实验室工作的暂时的秩序”[20]。他并且专门著书论述了民俗学方法论与科学的社会学研究的关系。[21]那么,这种研究与前述人种志研究有什么关系?在民俗学方法识者看来,人种志研究是与“民俗学方法论的文献是有密切关系”的,甚至认为那些作者都是“民俗学方法论的说明者”[20];而人种志研究的学者则认为民俗学方法论是人种志研究的一种。[10]弄清这两种研究的区别与联系,决不是轻而易举的工作。我们要指出的是,从已有的人种志研究的著作来看,他们确实从民俗学方法论者的著作中吸取了某些概念工具和分析方法。了解这一点,对于认识知识社会学微观研究的特点也许是重要的。

(9)最后要说的是,科学技术的人类学研究中的专业人类学家在增加,〔5〕但是非人类学背景研究人员仍然会占相当大的比重。因为,专业人类学家即使转向现代社会生活的广大领域,能够专门研究现代科学技术的也毕竟是少数。这种情况,对于在人类学科并不充分发展的中国从事于科学的社会研究的学者来说,也许是一种机会:他们也许可以增添几分勇气,去涉足这个确实颇为陌生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领域。

注释:

〔1〕人类学是一个大的综合性学科,包括有体质人类学、考古人类学、语言人类学、社会(或称文化)人类学等分支学科,本文所涉及的主要是社会(文化)人类学。

〔2〕ethnography另一种译法是民族志,我这里采用的是《大英百科全书》的中文版的译法。

〔3〕1996年我到美国科罗拉多大学(特尔多)人类学系讲学时,就见到一位研究藏医的研究生,她已不止一次到作田野调查。

〔4〕这个词在社会学中有多种译法,如:民俗学方法论,人种方法论。

〔5〕从两本文集中的撰稿人可以看到这一点:1992年出版的《知识与社会》第9卷9名作者中有4名是人类学家;而1982年出版的《诸科学与论文化》9名作者中只有1名是人类学家。

【参考文献】

[1]WotgeLepenics:AnthropologicalPerspectivesinthesociologyofscience,in"SciencesandCultures",EditedbyE.MendelsonandE.Elkana,D.ReidelPublishingCompang,1981,p.245,p253.

[2]KarinKnorr-Cewua:"TheEthnographieStudyofScienelifieWork:TowardsaConstractivislInterpretationofScience,in"ScienceObserved",EditedbyR.Knorr-CentinaandM.Mulkay,SagePublicalionLtd,1983.p.115,pp.117—118.

[3]YehudaElkana:AProgrammaticAuemttatanAnthronologgofKnowtedgein"SciencesandCultures",P.6.

[4]克利福德·格尔茨:《深描:向文化解释学理论》,《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40.

[5]BarryBarnes:ScientigieKnowtedgeandSociologicdTheory.RoultedgeKeganPaulLtd.1974.p.63.

[6]DavidBloor:ScienceandSocidlImage,RonteedgeKeganPaul&fd.1976,pp.4—5.

[7]DavidBloor:Wettgenstein-ASocialTheorgofKnontedge,MacmillanEducationLtd.1987.p.83.

[8]MichaelMulkay:ScienceandtheSociofogrofKnonfedge,GeorgeAllenandUnwinLtd.1979,pp.68—95.

[9]Ethnography,BritanicaVoi.4,pp.583—584.

[10]R.S.Anderson:TheNecessaryofFieldMethodinFliedgmmethodofScientificRecearch,in"ScieneesandCutlures,p.218,p.216.

[11]BrunoLalour:LaboralorgLifePrincetonUnicversityPress,1986,p.278.

[12]KarinD.Knorr-Cetina:TheMonutactureofKnowledge,PergamonPress,1981.

[13]"Precoce",in"KnontedgeandSociety:theAnthropologyofScienceandTechnology,Vol.9,1992,"JALPressInc.p.x.

[14]DavidJ.Hess:"Introduction:ThenewEthnographyandtheAnthropologyofScienceandTechnology.inibid,pp.1—17.

[15]詹姆斯·匹科克:《芬三流派:韦伯、帕森斯、格尔茨》,《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p.106—110.

[16]格尔茨:《地方性知识》,《国外社会学》1996年1—2期,p.91,p.93.

[17]SlacieE.Zabushy:"MultipleConlexts,MultipleMeaning:ScientistintheEuropeaSpaceAgency,in"KnowledgeandSociety,Vol.9.".

[18]M.CollonandJ.Laws:"OntheConstructionofSocio-techniceeNetworks:ContentandContextRevisited",in"KowlegeandSociety,Vol.8,1989SludiesintheSociologgofSciencePastandPreseut,JALPressINC.

篇10

【作 者】周颖虹,广西师范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2004级硕士研究生。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C9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6)03-0091-004

The Ponder on Case study of the Zhuang study Zhou Yinghong

Abstract: Zhuang study is a branch discipline of cultural anthropology and ethnology, taking the Zhuang national minority and its culture as the object.At present, the Zhuang study already has obtained the magnificent achievement. But it also has some insufficiencies, one of these examples is that the case study is still weak. The author thought that it is the necessity to Strengthen the Zhuang study's case study.

Key words: Zhuang; study ; case study;anthropology

一、研究背景

壮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吸引了越来越多学者的目光。从19世纪西方学者对壮族的研究到今天壮学学会的成立、壮学系列丛书的出版,壮族研究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开拓创新,完成了从壮族研究到壮学研究的质的飞跃。其研究成果可谓成绩辉煌,大量论文、论著不断发表,由覃乃昌的《20世纪的壮学研究》(上、下)对壮学研究的梳理可见其详情。近些年来,随着《壮学论集》的出版和《壮学丛书》中的《壮族麽经布洛陀影印译注》、《壮泰民族传统文化比较研究》、《壮族自然崇拜文化》、《壮族干栏文化》等的出版,壮学研究进入空前繁荣时期。但在成绩面前,我们也不可冲昏了头脑。我们有必要居安思危,既要看到成绩,又要看到不足。

从覃乃昌的《20世纪的壮学研究》(上、下)对壮学研究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到,大多是从宏观上论述,具体的微观的研究较少。例如,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发表的壮族与其他民族的比较的论文大都是从宏观上对两个民族的文化进行比较。至今,壮学研究总的来说,整体的宏观研究较多,成果显著,而微观的个案研究仍相对较少,缺乏细致的分析,还需加强个案的研究,才能真正从点和面两个层次上把握壮族文化。

二、壮学研究的人类学属性

潘其旭指出“壮学是一门以壮族社会群体及文化为对象进行历史性和整体性的系统研究的综合性学术领域,属一门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的分支学科”。①其研究具有人类学综合性和发散性的特点。壮学研究的综合性是由壮学研究的对象壮族所决定的。李富强教授也认为,壮族既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壮族,也是文化意义上的壮族,既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我们要全面研究壮族,就不但要研究壮族的自然生物方面的特征也要研究其创造的物质、制度、精神等各个方面的文化,这就涉及到体质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学、语言学等学科。我们必须借助许多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才能对壮族有比较全面的研究。

人类学强调整体观,认为“研究一种人类行为必须研究与此行为有关的其他各方面的行为”。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某一个民族及其文化,是非常适合的,能够获得全面的、宏观的、整体性的认识。壮学产生的学术背景便是人类学的参与,注重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整体研究法即将研究对象置于一个整体之中或将对象当作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注重研究对象的整体性、关联性、情境性。人类学的宏观性调查即是在比较大的区域调查或进行跨区域调查。比如,壮族地区、西南地区等。

人类学亦强调微观,通过对个案的研究来探求整体文化的构成。微观调查就是在一定的地方,在少数人可以直接观察到的范围内进行调查。“微”是指深入到生活实际,收集多方面材料,对研究对象进行深描,以便揭示研究对象与各种因素之间的复杂关系,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泛泛而谈。

人类学的文化相对观,强调每个民族的文化的独特价值,应该尊重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应以每个民族自己的文化价值评价体系来评价其文化的价值,而不应以其他民族的文化价值评价体系来评价其文化价值,避免民族中心主义。只有这样才能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促进民族之间的交流、合作及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

人类学提倡文化比较和跨文化比较的研究方法。通过不同文化之间的比较,认识文化之间的异同。人类学的观点认为跨文化的研究方法,是获得通则的方法,可以通过他者的眼光来反观自身,从而真正认识某一具体文化。

人类学注重田野调查,主张实证研究,通过文物文献搜集、参与观察、个别访谈,深入实地,获取第一手资料。人类学的理论就是建立在大量的民族志材料基础上的。

人类学还常常从主位或主客位的相结合或交差的视角来阐释文化。

不少学者已经认识到“壮学研究的综合性决定了其人类学属性”。②人类学的研究理念、研究方法和理论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壮学研究中。文化人类学的文化整体观、文化相对观、文化比较和跨文化比较的研究方法、田野调查研究方法等逐步为壮学研究者所接受。但由于一种新的东西被接受的速度取决于它与接受地人们的原有的文化的契合程度,因此文化人类学的文化整体观、文化相对观、文化比较和跨文化比较的研究方法、田野调查研究方法等被接受的先后和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人类学的理论是丰富的,壮学目前对人类学理论的运用,还局限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对进化论、历史残余分析法、文化比较法、跨文化比较法用得较多,对功能主义、文化相对主义、结构主义、现代性、后现代性、族群等新理论和概念用得较少。例如,人类学的整体观念与中国传统的整体观念相契合,因此最早被中国学者所接受。21世纪前,壮学的族际研究相对较弱。21世纪后,壮学研究加强了族际的比较研究,取得了初步的研究成果,如出版了《壮泰民族传统文化比较研究》。现在还需要不断拓展与国内关系密切的壮侗语民族、汉族和国外关系密切的越南的岱、侬族,老挝的老族,缅甸的掸族和印度阿萨姆邦的阿含人的比较研究。田野调查方法到21世纪才被重视。20世纪的壮学研究“用的多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调查资料,而这些材料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是很肤浅的,甚至有悖事实。但我们的研究者却满足于将这些材料七拼八凑组成一个‘壮族社会文化图景’,而不愿或没有‘走进山野’,做深入的田野调查。新概念的提出就无从谈起,20世纪的壮学研究陷入材料术语陈旧,无法与国际对话的尴尬境地。”③可见缺乏对点的深入田野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画起来的“壮族社会文化图景”之朦胧和瑕疵。而个案研究法多是具有人类学背景的研究者在运用,其他的研究者则用得比较少。壮学的个案研究还相对薄弱。

三、整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的关系

人类学既强调整体,也强调个案的研究,也就是点与面的结合。整体与个案的关系是面和点的关系。面由点构成,点构成面,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只有将整体和个案两个方法结合起来,才能获得对研究对象的完整的全面的认识。

整体研究法是指对某一文化进行全貌的深入研究,反对从作为整体的文化中抽出个别要素进行跨文化比较。狭义的整体研究法指功能学派的研究方法。功能学派整体论认为构成文化或社会的各个要素之间紧密地相互关联而构成一个整体,只有当文化被看成是一个部分相互联系的整体时,才能确定任何文化要素的意义。即研究一个具体对象时,将其置于一个整体之中或将对象当作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注重研究对象的整体性、关联性、情境性。对于壮学而言,就是将壮族放到整个人类、国家或是壮侗语民族中进行研究,这样才能看清壮族自身的定位,或是将壮族的文化当作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

个案研究法(case study)又称个案法、案例研究法、④个案研究⑤。这一术语最初起源于医学诊治病案和侦破学中的刑事案例。它可以被定义为:经由对个案的深入分析以解决有关问题的一种研究方法,具体而言,是以个人或由个人所组成的团体(如小组、班级)为研究对象搜集和整理有关各方面的完整的客观情况及资料。心理学上指搜集某个人的家庭情况及社会地位、教育影响、职业经历、事业构成、健康条件等历史资料加以分析,从而探究其心理特征的形成和人生发展过程。⑥人类学加以借用,用来进行文化的个案研究。个案法虽然以个体为调查对象,以个人或家庭为调查研究的单位,但其目的在于通过个体去发现整体,通过对个案的调查,探求一个社区群体文化的构成。个案因此被界定为“一个整体”,是社区研究的一个重要侧面。⑦个案研究又称“微型研究”,就是在一定的地方,在少数人可以直接观察的范围内进行观察。“微”指的是深入到生活实际,对对象进行文化深描,以求贴近生活的原味,使人们能获得一个形象的感性的认识,而不是泛泛地一般化的叙述。社区是人类学田野工作的一个基本单位,社区是一个变量,有大有小,广义的社区可以包括一个或几个民族的分布区域。但在实际调查中,社区多是微型的,在其范围内,容易进行参与观察、定点跟踪、个别深入访谈等,并直接体验、亲身感受调查对象的文化氛围。严格的人类学田野调查要求调查者在调查点呆上至少一年时间,以便对调查对象有全面、动态、深入地把握。

总之,个案研究法具有连续性、动态性、全面性、细致性、生动性,注重对研究对象的追踪研究和其社会背景、文化背景的分析,能够很好的把握研究对象的动态过程,能够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揭示其复杂性,是其他研究方法所不能及的。其研究成果的可推广性是由其选择的研究对象决定的。研究对象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同类性质或一个地域的特征。即使研究对象不具有典型性,则其研究成果亦可解决研究对象的实际问题。个案研究也存在它的局限性。如个案研究对象的典型性受到研究者知识结构等的影响,其推广的价值也因此受到影响。研究者在田野调查过程中有可能主观地倾向于收集符合或能证实自己事先理论假设的材料或关注这样的现象,忽略其他材料或现象。资料的提供者的局限性和主观性会影响到材料的客观性,访谈对象的局限性和主观性也会影响到其讲述内容的客观性,从而影响了研究的科学性。

个案研究法至今在壮学中的应用仍比较薄弱。李富强教授因此1999年曾在一个研究壮学丛书的出版规划问题的会议上提出,丛书应该发挥引导学术方向的功能,“壮学系列丛书”应该有一部分是以深度个案为基础的个案研究著作。广西师范大学的覃德清教授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但他们的建议并没有被采纳。这说明当时人们对于个案研究还不够重视。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两点:第一,中国传统哲学习惯于整体研究思维,人们对个案研究的认识还处于模糊阶段,要全面了解和认识个案研究还需要一段时间。目前的壮学研究是宏观整体的研究,地域性实地调查的个案研究相对较少。这也正说明了目前的壮学研究注意到了人类学研究的整体性的一面,而对人类学注重个案研究,注重精确分析,从细微处见真理的一面重视不够。第二,个案研究法本身的局限性。虽然个案研究法在对个别研究对象的全面和细致等方面优于其他方法,但个案研究法具有主观性和个别性,其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推广还有待探讨。这使不少人仍然对一个社区或村落的个案调查研究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整个民族或社会的状况持怀疑态度。

我们要看到任何研究方法总有它的优越性和局限性。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个案研究法的局限性就放弃它,而是要把个案研究放在整体的背景下进行研究,即将个案研究法与整体研究法相结合,同时提高研究者素质,增加访谈人数和范围等,力求客观。这样既能克服个案研究的局限,又能发挥它的长处。

四、结 语

一个民族或一种文化具有复杂性,其内部总是存在许多差异性。壮族由于支系众多,分布地域广阔,加上与不同的民族杂居,其内部的差异性、复杂性可想而知。要想对壮族有个全面的认识,光是整体把握是远远不够的。不去探究构成这个整体的部分及其他们之间的关系,对这个整体的结构也并不能清楚地了解。其所描述的整体也就成了没有各个侧面的模糊的整体。将这种对壮族的泛泛的整体认识放至具体的地域或支系并不能一一对应,必然会使人们对其科学性产生怀疑。因此壮学研究有必要加强对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进行研究,汇点成面,才能达到对壮族社会文化的高层次的整体的全面认识。

人类学理论是建立在大量的民族志材料基础之上的,要加强个案研究,只有走进田野,老老实实开展深入的田野调查,获得原始的第一手资料。然后用人类学的理论对材料进行分析,从而获得理论的升华或解决问题的参考意见,才能更全面地把握壮族文化的复杂性。

总之,虽然壮学研究一开始就具有人类学属性,但人们对人类学的理念和方法的接受是有个过程的。因此,壮学研究的人类学性也是不断发展的。随着学科本身的发展和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相信人类学的个案研究法将在壮学研究中不断得到加强。这将有利于壮学研究水平的提高和增强壮学研究的应用性,即服务于现实中壮族民族自觉和发展的需要。

注 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