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6 15:55:1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传统音乐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首先,它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客观地看待历史或当下的各种音乐事像,去表面化和片面化,避免人云亦云、拾人牙慧。在专著《山西乐户研究》中,项先生给学界提供了一种在宏观把握下的微观研究,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研究,跨学科研究与集体性协同攻关研究等几种方法相联合的研究模式。这些全新的研究理念和方法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一条更加有效的途径,给后学以较大的开示。乐籍制度肇始于北魏,至清雍正元年解体,历时一千数百年,其间必然形成体系化,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影响也必然是深远的。但遗憾的是,以往乃至当代的史家对其的研究少之又少。《山西乐户研究》通过对乐户的源流、历史分布、组织形式和文化形态、音乐文化特征以及乐户对音乐文化传统的贡献等几个方面的考证,揭示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在大一统的封建乐籍制度背景下有序传承的历史脉络。作者找到了这种制度化传承的有效方式——轮值轮训制,并对它进行了详细的阐述。[2]而作者的独到之处就在于综合运用了社会学、民族音乐学、民俗学、历史学、考古学等多学科方法进行全方位的解读与剖析。
项先生曾多次在各种学术场合倡导,要高度重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传承中这种严密的制度化的传播方式。我们过去想当然地认为民间音乐是由劳动人民世世代代口传心授传承下来的,并且这种方式是自然的、无序的。其实不然,一千数百年的乐籍制度所形成的固定的传承方式,例如宫廷教坊、府县教坊、府州散乐、衙前乐营等等,才是我国传统音乐传承之主脉。这种传承方式在清雍正元年被官方瓦解后,并没有真正消失,又被民间音乐悄然接衍,在民间音乐文化中存活。因此,乐籍制度下的传统音乐文化传承,好比浩瀚无际的民间音乐大海深处一股宏大的“暗流”。[3]
沿着这一理念,项先生继续深凿下去,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成果。大量的研究论文,如《轮值轮训制——中国传统音乐主脉传承之所在》(《中国音乐学》2001年第2期第11-20页)、《论制度与传统音乐文化的关系——兼论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研究》(《音乐研究》2004年第1期第18-29页)、《北周灭佛‘后遗症’——再论音声供养与音声法事的合一》(《文艺研究》2007年第10期第72-83页)、《从<朝天子>管窥礼乐传统的一致性存在》(《中国音乐》2008年第1期第33-42页)、《关注明代王府的音乐文化》(《音乐研究》2008年第2期第40-52页)、《传统音乐的个案调查与宏观把握——关于‘历史的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2008年第4期第1-7页)、《小祀乐用教坊——明代吉礼用乐新类型(上、下)》(《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第25-35页、第4期第55-76页)等等,都属于这方面的研究。然而,纵观整个音乐学界,对于乐籍制度与传统音乐文化传承的研究仍刚刚起步,有待于更多学者参与进来,做更深入、系统的研究。
其次,有助于我们科学把握音乐小文化与中国传统大文化之间相辅相成的血肉联系,避免割裂事物的内在逻辑而孤立地看问题。例如,在中国传统礼乐文化的研究中,既往的音乐史学家们往往多注重“乐”之形态——音乐本体,而忽略乐与礼之间的对应关系和功能作用。回过头来,文史学者在谈及传统礼乐文化时又往往只关注“礼”的含义与范畴,而对于与“礼”相辅相成、相须为用的“乐”却浅尝辄止或干脆避而不谈。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双方学者的知识背景使然,还有一个深层次的缘由就是学者们的专业本位观的影响。基于此,项先生提出一种从“制度、乐人与音乐本体相结合”的新的研究视角,使人们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
“以乐观礼”,就是在这种学术理念下导引出来的次生概念。项先生认为,必须将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国家礼制(三礼五礼)与乐的对应、演化与等级关系搞清楚,研究才有意义。只有将国家典章制度下的礼乐乐队组合、不同场合与不同礼制的关系搞清楚,才能够真正理解礼乐文化的功能性内涵;只有将雅与俗、雅乐与礼乐的关系加以辨析,并明确各类礼乐的使用范围,才不至于人云亦云地把礼乐笼统论之。
“以乐观礼”,只有对礼中用乐的等级观念有深层把握,明了同一种礼制,哪些等级能够用乐?明了礼制本身的差异性,才能够看清楚乐之于礼的严肃性和丰富性;只有对国家礼乐如何转化为民间礼俗用乐的过程作出梳理,并对当下民间礼俗如何承载、接衍传统意义上的国家礼乐作出合理判断,才能够对当下全国各地广泛存在的传统用乐形式、不同乐队组合的内在联系以及相当数量乐曲的属性作出合理的解释。对历史上国家礼乐承载群体的整体把握是认知“以乐观礼”的关键之一,南北朝以降乐籍制度的存在对于国家礼乐实施的作用是绝对不可以忽略的。对上述问题均需钩沉稽微、一一廓清,否则,这种论礼乐而混沌的状况将永远无法得到彻底的改观。[4]
换言之,只有对封建礼制的功能与本质,礼与乐对应的内在意涵和互文关系[5]有正确的把握,才有可能建立起普遍联系的理念,全面客观地认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真面目,才能避免孤立地看待传统音乐文化事像中的某一个案和音乐品种。
此外,在论及古代礼乐制度与各音乐形态的意涵与互通方面,项先生论述颇多,如《当下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的依附与共生现象》(《音乐研究》2005年第4期第5-11页)、《礼乐•雅乐•鼓吹乐之辨析》(《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第3-12页)、《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与‘小传统’》(《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第3-10页)、《以<太常续考>为个案的吉礼雅乐解读》(《黄钟》2010年第3期第99-112页)等,皆属于这一学术论域中具有代表性意义的学术成果。
再次,有利于拓宽本学科的研究领域,夯实本学科的研究基础,推动本学科的健康发展。一门学科欲获得全面发展,需要有一个艰难的历时性过程,需要几代甚至几十代学者的共同努力方能完成,期间肯定会面临新旧观念、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抉择与扬弃。音乐学学科的发展,必须引入他学科的研究理念和方法论,以更新和壮大自己的学术生命。
以音乐史学为例,杨荫浏先生的《中国古代音乐史稿》距今已逾半个多世纪了,近三十年来,我国音乐史学界无论在研究理念还是具体的方法论上都实现了根本性的更新,并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但是,问题随之而来:当“传统遭遇现代”,当原有的研究结论与新生的研究理念和成果PK,当传统的研究理念和方法已经无法把握愈来愈多的学术事像,无法对新生的学术难题[6]作出合理的阐释时,我们该如何抉择?正如项先生在《由音乐历史分期引发的相关思考》一文(《音乐研究》2009年第4期第15-18页)中指出的那样,音乐史学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多学科视角的理念增强,从而导致了对本学科发展的重新审视,特别是考古学、文献学、地理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等学科对音乐史学发展的贡献尤甚。接着,作者谈到关于“重写音乐史”的话题,认为既有的音乐史学论域只是将音乐作为审美、欣赏的意义,而弱化了中国历史上音乐既有的社会功能性和实用功能性的丰富内涵。如此则很难反映中国音乐在历史语境下的整体样貌,诸如音乐的存在方式、国家礼乐的上下贯通、民间对于国家礼制中吉礼理念与国家礼乐中礼仪用乐的重新组合与拼装、在“为神奏乐”理念下相当古老的音乐形态可能近乎原样承继于当下。项先生建议从社会整体把握的视角,以国家礼制下的多功能性用乐为主线写出一部中国音乐文化史——国家乐籍制度背景下的封建礼乐文化史。认为对乐籍制度和制度下群体承载的探研,应该成为一个相对长历史时期音乐史学把握的重点。
二、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学校传承策略
1.编制的音乐教材要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激发学生对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兴趣。
音乐新课标中提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积极体现“一切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教育原则,将学生的兴趣爱好、个体需求和自身能力、认知规律作为出发点,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为学生提供学习音乐文化的平台、表演音乐和创作音乐的机会,为学生的音乐素质和终身学习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海南传统的音乐教学中,主要采用以汉文化为主的材,没有足够关注海南地区学生的需求与兴趣,学校的音乐课程安排脱离了学生熟悉的地方文化背景,音乐教学内容与学生的生活现实相脱离,最终导致学生对地方传统文化的兴趣缺乏。为此,音乐教师在编制教材的过程中,要渗透丰富的海南民族文化,音乐的指导思想、课程设置、教学内容要符合海南民族特色。当前,海南开发的地方音乐资源主要是舞蹈和音乐,在音乐课堂教学中,除了重视学生的演唱能力培养,还要强调学习、鉴赏、评述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重要性,加大海南传统音乐文化背景在音乐课程中的比例。
2.加强音乐教师的音乐素质,明确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价值。
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积淀很深,很多资源可以用于音乐课程的开发利用,然而,部分音乐教师受自身条件限制和外界文化影响,对识别音乐价值的能力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海南当地的音乐文化资源缺乏深刻了解,容易导致对海南传统音乐文化中的情感价值、思想价值的忽视,最终影响海南传统音乐文化在学校传承中的效果。为此,学校要加强对音乐教师的培养,不但要对音乐教师的能力和知识加强把关,还要重视音乐教师对音乐文化的鉴赏能力和识别能力等,全面提高音乐教师的整体素质。音乐教师在筛选引入课堂教学的民族音乐时,除了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音乐教材的多元化,还要顾及到传统音乐文化的价值,认真研究和发觉音乐课程的精髓,真正体现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价值和创造性发展。
3.鼓励和支持学生与教师共同参与海南传统音乐资源开发项目。
在保护和传承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过程中,大多是以教师为主,学生参与机会很少。学生作为今后社会发展的强大支柱,民族文化的主要传承者,在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在学校校本课程与音乐文化资源的开发中,除了音乐教师,还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然而,受升学压力影响,很多学校的学生和教师认为音乐课程与学生升学无关,音乐课程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只有加大海南传统音乐文化的宣传力度,让学生积极参与到传统音乐文化的开发过程,学生身临其境的感受音乐的力量,让学生更深、更全面地认识到海南传统文化的内涵,才能从根本上激发学生对传统音乐文化的兴趣。
4.使用现代化的信息设备,通过校内网建立海南传统音乐文化资源库,实现文化传承的数字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多媒体为主的现代教育设备被广泛应用,青少年对网络也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性。为此,学校除了要加强音乐师资队伍建设、重视课程教学改革,还要加大对学校音乐学科的软件、硬件设施投入,为音乐课程实施投入充足的教学资源,除了要订购相关图书资料、音像等音乐资源,还要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海南传统文化资源,将民歌、民舞、文化历史上传到校内网上,让学生和教师在使用校内网时感受传统文化的氛围,通过互联网的推广,将海南传统文化资源进行传播。海南建省之后,相关的音乐舞蹈、诗歌、故事集成、民歌集成相继出版,然而目前为止现存的资料仅限于纸质版而且数量非常有限,给当下的研究人员和民族音乐爱好者造成了一定的障碍,如若我们能够建成传统文化数据库,采用影像记录或者网络保存等方式,不仅可以将舞蹈、音乐本体,连音乐、舞蹈背后的文化历史也一并录入数据库,既可以为以后的发展研究提供依据,还能将这些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文化,还能为海南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5.利用海南节日文化传承传统音乐资源。
海南是一个少数民族较多的地区,他们的民族传统大多通过节庆文化展现出来,民间节庆文化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探究民族地域文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传承音乐文化的重要领域。音乐教师可以在校举行节庆活动,适当引入“黎苗族三月三”“、国际椰子节”“、嬉水节”等进入课堂教学活动,并向学生讲述节日的庆典方式、文化历史来源,让学生在参与节日庆典同时,还能感受浓郁的民族风情,让更多学生对海南民族的文化艺术、风俗习惯有更全面的认识,让不同民族学生了解彼此的差异,相互尊重彼此风俗习惯,对多民族共同和谐发展和传承地区文化也更有意义。
二、运用多媒体技术,深入开展教学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高新技术逐渐的走进课堂教学中来,极大的方便了教学的开展,同时还减轻了教师的教学负担,让学生以全新的方式来学习,激发学习的兴趣。音乐教育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实际音乐教学中,同样可以有效的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作用,多媒体能够呈现不同的形式,可以用文字、图形、声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呈现教学内容,教师可以制作一些教学课件,运用多媒体技术,让声音和图像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为学生创设一种教学情境。传统的音乐教学只能让学生学习理论上的知识,通过简单的乐器学习来满足学生的好奇心,这样的方式对于学生的发展来说具有一定的阻碍。在一些传统乐器的教学中,传统教学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而运用多媒体的形式可以为学生准确的演示,另外多媒体技术的音乐软件还能够满足学生的创作欲望,教师可以让学生通过多媒体技术充分地发挥自身的创作灵感,学生可以将自身一些新奇的想法大胆地表达出来,教师要充分地尊重学生的真实想法,比如,学生想要将传统音乐与现代音乐相结合,打造一种全新的艺术形式,虽然说传统音乐是需要传承的,但是在传承的过程中能够得到发展也是一件好事,所以教师可以让学生进行再创作,学生可以利用现在科学技术,将现代音乐形式与传统音乐相结合,改编传统曲目,再经过教师的指导,形成完整的音乐,经过反复的修改,得到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音乐形式,如果有借鉴价值的话,也可以鼓励其他学生大胆地进行尝试和创作,学生可以自主地利用互联网搜集一些相关的知识,根据自身的想法,查阅相关的音乐资料,进行自由的创作,将传统音乐进行发展,提高音乐教学的实效性。
二、中国传统音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传统音乐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助推作用为许多人所轻视,甚至不解。在过去的数千年岁月里,中国没有当今意义上的“宪法”体系,规范社会形为的思想体系就是以“四书”“五经”为体系的传统道德。在宣传媒介匮乏,消息闭塞的情况下,能够影响人民思想的就是戏曲、说书与四书五经。这种艺术与教育相结合的形式,保证了整个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人们思想的纯正,社会的稳定。最大范围内的世俗教育正是依赖于诸如戏曲、民乐等,达到了教育、规范的作用。有鉴于此,在整个“诗、书、礼、乐”完整的教育体系中,音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借助于多种多样的形式,促进了社会文化的发展和传统文化的进步。视音乐为道德教化的理想手段,甚至认为音乐还有淳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历代政府、教育家视音乐为教化人的理想手段。许多哲学家、思想家在音乐上有深刻的见解,音乐实践活动也十分普遍。传统音乐与中国传统文化互相融合和联系,以共发展共创新的特质,体现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与中国诗词的声调音韵、诗词的句子组合的长短不同、格律的各种各样运用交错融合,充分显示了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之美。中国的书法艺术,从书者律动的节奏运用上,从书者龙飞凤舞的墨迹上,无不反映出具有音乐灵感的精神气质。中国的绘画,舞蹈和戏剧,更是和音乐紧密结合,绘画艺术“以形写神”,用清晰的线条显现了音乐流动的旋律美,和舞蹈戏剧形成了大型的综合艺术。
一、音像制品行业
1.行业描述与现状
音像制品行业是以磁带、唱片、CD、VCD\DVD等有形实体为载体制作音乐产品,经过音乐创作、录音、加工、设计、包装、批发、运输,以物流的方式到达连锁店、零售店等销售终端,最终销售给消费者。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音乐演出市场的日益红火、数字音乐狂潮的来势汹汹,使得传统唱片业受到了巨大冲击。据国际唱片工业协会(IFPI)数据指出,网上传播盗版音像制品每年给音像行业带来至少50亿美元的损失。尽管唱片业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力图降低成本、缩短周期,但效果甚微。
2.行业特点
音乐产品分类全而细,能较大范围兼顾消费需求。如根据消费人群各个欣赏喜好的欧美流行音乐、日韩流行音乐、港台流行音乐、大陆流行音乐、欧洲古典音乐、中国民族音乐(古琴、二胡、古筝等);根据生活需求(特定目的)的车载音乐、养生音乐、胎教音乐、幼儿教育音乐;这些人群在购买音像制品时,都有自己特定的目的,如作为兴趣爱好收藏、或者特定需要。消费者可能会因为对某音乐类型、音乐风格、某一明星或者某一首曲子的喜爱程度来购买,这种消费具有购买的特定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但是,音像业产品制作层层环节、烦琐工艺,使得产业链出现制造成本高、运作周期长、投资风险大等诸多弊端。
3.音像制品行业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
笔者认为,发行商在音像制品发行内容上多偏向城市消费人群及青年,针对镇乡消费人群的音像制品发行力度不够。在广大的镇乡村,劳动人民更需要符合他们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与娱乐的音乐音像制品。偌大的音乐产业销售市场,音像公司不能只把眼光盯向城市消费群体、年轻人消费群体。应当积极努力拓宽镇、乡、村市场,挖掘土生土长在民族民间的音乐,制造农村消费群体喜爱的音乐产品。同时,传统民族民间音乐更可通过与音像制造业的结合实现商业化生产,发挥其有效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二、音乐商业演出
1.国内市场演出
(1)行业描述与现状。国内市场的演出,主要有流行音乐演唱会、各交响乐团、民乐团的演出。据统计,上个世纪90年代初,北京音乐厅的结算演出费由1993年的12万元增至2000年超过1000万元。2007年12月22日国家大剧院的开幕国际演出季从开始到4月6日,总计演出120场,音乐类的比例独占鳌头。
(2)行业特点。音乐产品的内容具有选择性,行业运作模式不同与音像业。消费群往往具有一定的音乐鉴赏能力,具派生音乐产品商品价值的延续性和可再生性。如炎黄风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推出《炎黄风情》交响组曲时,逐步开发《炎黄风情》系列动漫产品、新媒体绘画、雕塑、服饰、工艺品等产品;流行音乐的粉丝们也会因为钟爱某歌手或明星而购买其代言的非音乐类商品。
(3)国内演出行业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从商业演出内容上看,每个剧场的演出内容不可能只有欧洲音乐,否则音乐产业必由单一演绎走向歧路。从观众消费角度来看,音乐文化是各民族特有的表达方式,因文化审美观的差异而呈现出不同的音乐风格,只有多领略各民族音乐,才能体会音乐世界之美。如2006年国家大剧院上映的开幕演出季中,国内剧占的比例为67%。因此,笔者认为,在现场演出和剧场演出中,民族音乐同样可以找到发展之路。民族音乐的宣传推广,应当做文化产业而不是娱乐产业,突显其文化价值,利用消费者的文化价值欣赏与认同派生其商业价值,同样可以制造追“民族风格热”,派生“民族文化”内涵的非音乐商品。
2.国际市场演出
(1)行业描述与现状。国际市场的演出是由承办和经营演出业务的专业公司组织的面对国际音乐市场的演出。如中国对外交流演出公司、中演文化娱乐公司,负责接待来华演出的外国艺术团、组和艺术家,并提供各项管理与服务。同时,更重要的是他们和经办中国表演艺术团、组和艺术家在世界各地的巡回演出。既承办官方文化交流项目,又经营商业性演出活动,通过交流为国内外演出经营者及艺术团体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
(2)行业特点。音乐产品多具有民族性和代表性。行业定位准确,在针对国际市场挖掘利润空间的同时,旨在弘扬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内容题材选择不如音像业、数字音乐市场广泛,节目质量筛选精于国内演出市场。
(3)国际市场演出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国际市场演出是民族音乐做大做精的巨大推动力。在海外市场,开发我国传统的民族艺术,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音乐和文化,才是在国际音乐市场演出实践中一张制胜的王牌。正如2008年“北京音乐与艺术市场现状及发展态势高层论坛”中,某一国际演出公司老总谈到其公司成功经验时指出,在国际演出市场,他们公司主推原生态民族民间剧目和中国古典文化剧目。认为只有把民族点与国际接轨,吸纳我国各民族音乐文化,才能使我国的音乐产业在世界性的独特语义系统内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当然,做好“民族化”品牌的同时,也要注重商业化运作,找到国外观众认同的文化的切入点。
三、数字音乐市场
1.行业描述与现状
数字音乐市场不同于传统音乐产业行业。它是以数字信号方式传输、以网络为载体,有电信运营商、数字音乐服务商、技术开发商加入的新兴并快速崛起的行业。如手机铃声、彩铃、MP3、无线音乐等。据易观国际的《中国唱片业年度综合报告2006》,2006年我国音乐产业市场规模达到138.2亿,无线音乐118.9亿,互联网音乐1.17亿。数字音乐市场的产值已远远超过传统音乐产业。它的出现,对于其他传统音乐产业行业,是个巨大的颠覆和挑战。
2.行业特点
音乐产品极其丰富、复制性强;消费者选择自主、消费价格低廉;消费市场多元化(用户选择音乐种类的多元、音乐资源分享的多元);发行成本低廉、销售方式高效快捷、商业反馈机制快。
3.数字音乐市场与传统民族音乐联系的思考
消费者对浩如烟海的数字音乐市场中产品的选择,除了个人喜好,也会按“新、奇、特”标准,筛选个性另类的音乐商品。而生产商和销售商为了吸引更多类型的消费者,尽力充实自己的音乐产品库,由此,以民族音乐为内容的音乐商品,在流行音乐占据半壁江山的音乐数字市场中拥有一定份额。但是,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百度音乐、雅虎音乐等数十个音乐网站上搜索“民族音乐”时,给出链接的民族音乐都是由琵琶、古筝、竹笛、二胡等乐器演奏的器乐曲,各民族民歌作品甚少。即使有,也是耳熟能详的民歌,这说明开发商对民歌种类的挖掘力度不够。民族音乐的挖掘与整理、继承与发扬,保护其类型多样化,应该引起业内业外的重视。利用民族音乐多元化这样的丰富资源,开发以“各个民族音乐”为内容的音乐产品,足以实现经济效益和文化效益双赢。
二、高师声乐教学中应增加本土音乐作品内容
高师是培育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重要途径,因此,高师音乐教学中要适当的添加中国传统音乐的内容,重视培养学生了解并热爱传统音乐的情操。通过培养学生对传统音乐的了解,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真正做到对传统音乐的继承和发展。首先在教学内容上,目前高师院校的教材主要是《声乐曲选》(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出版)、高师声乐教材《声乐曲选集》(徐朗主编、上海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21世纪高师音乐教材”丛书之一《声乐曲选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等几套高师声乐试用教材。②这些教材多涉及的是艺术歌曲以及经过改编的民歌作品,而对于高师院校当下的典型的民族作品及原生态艺术作品均未能涉及,而对于学习者来说,受当地人文熏陶以及民风影响多种因素,对于当地的民族音乐或原生态音乐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因此在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的背景下,我们应该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对本地民族特色音乐作品的注入和讲解,让学生接触多种风格的声乐作品,融入真正“原汁原味”的原生性传统剧目。如东北地区最传统的东北小调,山歌、歌舞曲和萨满调。如徵调式的《东北风》、《放风筝》、《翻身五更》、《小看戏》、《回娘家》、《摇篮曲》等,宫调式的《丢戒指》、《卖饺子》、《小拜年》等,再如羽调式的《茉莉花之二》、《正对花》等等,乐曲表达了东北人民勇敢的精神、勤劳的作风及火热的情怀,东北人民破朴实的生活情怀,生动活泼的热情性格均通过作品像我们诉说。这些作品源于学生生活环境,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同时也使得本土的音乐作品得到了切实有效地传承。
三、高师声乐教师教学思维和知识的及时更新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将自己长期以来的表演经验和理论经验传授给学生,学生在教学过程中避免了错误的方式和方法,将这些经验消化理解并运用到实践中去,由声乐教师和观众检验学习的水平,这使得声乐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技能和理论修养,如果教师缺少对传统音乐的理解和掌握,那么在知识的传授过程中也必然造成其教学过程中对传统音乐的重视度不够,影响了学生的传统音乐文化素养的养成。而我国早期的音乐师范教育受到西方文化思潮的影响,教学体系和理念上深深烙上了西方音乐文化的印记,在结构上西方文化偏重而传统音乐文化偏少,在钢琴、视唱练耳、和声、作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上侧重的较多,而缺少对戏曲、说唱等“原生形态”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系统练习。因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首先教师应注重自己的知识结构调整,在思想认识上提升传统音乐文化运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整学习结构,多接触传统音乐深化自身知识,提升对传统音乐文化的审美能力,教师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度决定了学生在传统音乐文化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有丰富的人文文化,传统音乐资源非常丰富,因为各地区间的地域条件、社会风俗、语言等等不同,所以音乐风格差别很大,这就形成了传统音乐的多元化。这样丰富的多元化传统音乐为培养大学生的人文思辨能力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机遇。在这种多元化的文化氛围中,通过对多民族音乐文化的学习让学生认识某一音乐文化的差异与局限性,这样才能更加直观地进行思考辨析,才能逐渐培养大学生的人文思辨能力,才能使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更快的发展,培养其人文精神。
(二)传统音乐中的文化内涵能给予大学生精神滋养
中国传统音乐包含了几千年来的许许多多优秀品格,在传统音乐中渗透了几千年的思想文化、艺术道德、人文修养等各个方面的精髓,是通过积累沉淀的,它反映出的是一种民族精神,是民族智慧、情感意志的体现。在高等教育中加入传统音乐教育,使大学生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反观自身,使大学生了解并且热爱祖国的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从而树立起自己的人文理想和精神追求。
二、在传统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人文精神的策略
在教学中运用传统音乐进行渗透,能更好地培育大学生的人文精神,笔者认为将来在教学实践中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一)把人文精神渗透到传统音乐欣赏教学中
音乐是表达情感的艺术,需要欣赏者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而不是被动的接受,是人文信息交流的方式和过程。在欣赏音乐的同时提高欣赏者的人文修养,增加文化气息,使学生在传统音乐的欣赏中,潜移默化地开启智慧,健全人格,逐步提高音乐的感知能力和理解能力,切身体会到声音的高低婉转变化,深入享受到传统音乐的韵味,从而培育和健全学生的人文精神。
(二)用多元的音乐文化培养大学生健康高尚的音乐审美情趣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西方音乐引入国内,而且网络的日新月异,大量流行歌曲、通俗音乐遍及校园。在课堂教学中有针对性的将高雅与低俗音乐从美学价值、文化价值等多方面进行对比,打开思路,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进行思辨,让大学生会真正感受到中国传统音乐的博大精深,着力提高他们的欣赏品味。
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育部出台了新的国家音乐课程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观念转变是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更是搞好课程改革实验的前提。但要真正实现观念根本转变,又是课程改革必须面对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深入学习和贯彻新的音乐课程标准的同时,有必要对我国传统音乐教育进行深刻的再反思,这样有助于我们转变观念,以积极的态度来推进课程改革。
一、中外音乐教育价值观的差异。
长期以来,我国和一些音乐教育发展迅速并对国际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国家,如德国、匈牙利、前苏联、日本等国家在音乐教育价值观上存在着一些差异。
德国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首先关注的是音乐教育对人的发展的巨大作用。卡尔·奥尔夫曾说过:“音乐教育是人的教育,对于一切,我最终关注的不是音乐的,而是精神的探讨。”他认为音乐是人类思想感情最自然的表达,每个人都具有潜在的音乐本能,因此音乐教育应该面向所有的人。
匈牙利著名的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所创建的音乐教育体系,其教育理念突出的一点就是“让音乐属于每个人”“音乐将伴随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他多次指出:“音乐是人的教育的不可缺少的部分,如果不具备这方面的修养,教育就不完整,离开了音乐就谈不上是个全面发展的人。”他认为音乐和人的生命本体有着密切关系,是人精神生活的需要,是每天生活的有机部分,没有音乐就没有完美的人生。
在对音乐教育本质的认识上,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是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论述:“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这种表述不仅反映了一个教育家特有的洞察力和使命感,更是揭示了普通音乐教育的本质,阐明了普通音乐教育与专业音乐教育之间的辩证关系。
日本音乐教育家铃木镇一的音乐教育思想最具人本主义的色彩。他表达这样的理念:“教音乐不是我的主要目的,我想造就良好的公民。”“如果让一个儿童从出生之日起就听美好的音乐,并自己学着演奏,就可以培养他的敏感、遵守纪律和忍耐等性格,使他获得一颗美丽的心。”
上述这些国家,虽然各自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都不尽相同,但对音乐教育价值观的认识上却比较一致,都明确提出音乐教育的价值在于“人的发展”“音乐应该属于每个人”。然而,长期以来,学科中心主义的指导思想影响着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造成了普通音乐教育的专业化倾向。即过于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的发展与需要。音乐教育的重点放在以识谱为中心的技术操练上,音乐对于一些学生来讲成了高不可攀、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造成了一些学生喜爱音乐,但害怕上音乐课的不正常现象。在对我国基础教育现状进行深刻反思的同时,对国际课程改革趋势进行深入比较,对未来人才需求进行认真分析后,国家教育部启动了新一轮课程改革,本次课程改革在教育部制定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首先确立了课程改革的核心目标即课程功能的转变: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的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即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做人,打破传统的基于精英主义思想和升学取向的过于狭窄的课程定位,而关注学生“全人”的发展。
二、认识与思考。
笔者有幸参加国家级音乐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习,在转变观念,吸收本学科最前沿的信息、学习新的国家音乐课程标准、接受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的同时,再来重新审视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体会更深,对传统音乐教育的弊端也有了以下新的认识。
1.教学模式。
多年来,我国的普通音乐教育过于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一些音乐课只能与极少数音乐尖子产生共鸣,大部分学生对音乐课越来越感到恐惧。唱歌教学几乎是一个模式:练声——节奏训练——视唱(识谱)——唱歌。这样安排,没有给学生持久的审美体验,没有给他们带来愉悦感,音乐教育的目的也就不可能达到。音乐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明确指出:“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这些目标要通过精心设计,把孩子们对音乐的一种理解,把孩子们的想象力、创造性发展起来。音乐教育的重点不能再放在技术操作上,而要放在艺术表现上,要特别强调音乐教育中的音乐性。
奥尔夫讲过:“每个孩子心里都有一颗音乐的种子。”音乐教育工作者的任务就是要让每一颗种子发芽。中小学音乐教育是大众教育,不是为学生提供未来从事某门专业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技能,而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做人。我们的培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具有音乐审美能力的普通公民,因此,中小学音乐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美国与中国在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美国“要求孩子能当众自信地歌唱”,着眼人的发展,其音乐的作用远远大于音乐知识传授的本身。通过音乐教育培养人对生活的乐观态度,培养人的健康心理。在这里笔者要特别强调:
要经常给学生表演和表现的机会,唱得好、唱得不好是一回事,敢不敢唱是另外一回事,培养孩子敢于当众歌唱,是培养他的一种自信心,一种做人的勇气,一种对生活的乐观态度。通过音乐教育的手段,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人格教育,这样的音乐教育可达到的效果要远远大于单纯掌握咬字、吐字等歌唱技巧。
2.音乐基础知识教学。
一些传统的音乐教学法违背了音乐的本质。比如,学音程,教师让学生把要领背得滚瓜烂熟,但在琴上却并不能听出和声、旋律音程,这说明学生形成的音程概念只是数学概念不是音乐概念,这也说明只记概念是不行的,是没有价值的。再如,学习3/4拍的含义,学生从概念上会回答,但仅是简单记忆,与音乐没有关系,这在认知过程中属最低的简单记忆。按新课程的理念,如果换一种教学方法:即通过听音响来判断曲子中哪一首是三拍子(通过强弱来判断),同样,还可以放几段音乐,让学生来思考哪一首曲子不能作为队列行进的音乐,学生一定会通过身体感觉来正确地指出哪些是三拍子乐曲。这样把音响与概念结合起来,既发展了学生的听辨能力,又使学生真正理解了其中的含义,这样的教学符合音乐的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同时,又能调动全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新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贯穿于音乐教育的全部活动中。”因此,必须强调,概念必须与音响结合,离开了音响就没有意义了。
3.识谱教学。
长期以来,中小学音乐教育一直以识谱作为重点,但大部分学生的识谱问题仍没有解决。笔者从事中学音乐教学10年,在识谱教学中可说用尽了脑筋。记得1980年,无锡市首次五线谱教学试点就是在笔者所任教的班级进行的。在一段时间内,学生的识谱能力也有所体现,但实际真正的价值却不大。在笔者执教的锡师“弘毅”
艺校手风琴班,一些小学员的家长曾是笔者当时的得意学生,后来他们又进入了大学,具备了较高的学历层次。多年过去了,他们中的一些人连最简单的乐谱也认不得了。据他们讲,平时他们喜欢唱歌,但没有一首是通过识谱(认谱)学会的,而是听会的。笔者所在师范学校每年都举行音乐面试,这些考生都是来自无锡地区较优秀的初中毕业生,但真正识谱的廖廖无几,有的学生连《国歌》都唱不完整。这说明九年的识谱教学非但没有解决学生的识谱问题,而是让大多数学生离音乐越来越远了。笔者曾对刚入学的新生进行如下提问和测试:①问:除了初中教材上的歌曲,你是否还能唱出另外10首歌曲?在这10首歌曲中,有多少是你通过识谱来学会的?回答:全是通过听而学会的,不是通过识谱学会的。②在两个平行班中,选择同一首歌曲,甲班通过识谱来学习、熟悉,乙班是反复播放音响,通过听来熟悉,30分钟后两个班学生全学会了。但两周后,奇怪的现象出现了,通过识谱学会的甲班已基本全忘,而通过听唱学会的乙班却还能唱出而且较熟悉。上述两点说明:音响的记忆比识谱的记忆效果要好些。
那么,识谱教学还需不需要呢?回答是肯定的,问题在于:第一,必须给识谱教学重新定位。长期以来,大家都以识谱能力来衡量音乐教育的质量,这是错误的。
识谱不是中小学学生学习音乐的唯一标准,只是技能领域中的一种能力(如乐器学习中掌握乐谱是必须的)。第二,如何进行识谱教学。国外先进的音乐教育理论认为:识谱是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不知不觉中学会的,就如刚出生的小孩先会喊“妈妈”,到后来再来认识“妈妈”二字一样。先说后认,先唱后认,道理是一样的。国家音乐课程标准在阐述识谱教学时明确指出:“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表现活动中运用乐谱。”识谱教学可分五个过程:①唱名模唱;②唱名背唱(条件反射);③认识唱名;④按节奏因素读谱;⑤识谱视唱。在识谱教学中强调趣味性,要激发学生兴趣,切忌走入技术操练的误区。
4.音乐欣赏教学。
音乐欣赏教学是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了解、欣赏中外优秀的音乐作品对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以及对音乐的感悟力是十分必要的。但传统的欣赏教学法脱离了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整堂课都是教师讲,教师放音乐,学生只是听众而已。
欣赏课的一言堂,一定程度上抹煞了学生创造力和探究音乐的兴趣。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以音乐为本,从音响出发,以听赏为主。应采用多种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引发想象和联想。”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和抒发感情的艺术。音乐的欣赏过程就是感情的投入与体验的过程,它既包括欣赏者对于音乐内涵的感情进行体验的过程,也包括欣赏者自己的感情和音乐中表现的感情相互交融发生共鸣的过程。
“奥尔夫教学法”把学生亲身实践,主动学习音乐作为一个教学基本原则,奥尔夫认为“元素性”音乐教育是一种人们必须自己参与的音乐教学,学生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表演者、演奏者去参与“元素性”
音乐教育。从视听演奏入手,让学生聆听音乐、引导学生通过身体运动及演奏简单易学的乐器去接触音乐的各个要素。由于身体的表现使音乐要素成为可以看得见的身体活动,这些音乐要素的作用就先后或轮流地显现出来了。这样人体就变成一个能理解音乐的要求、解释音乐的部分和整体的一种乐器。通过“人体乐器”展示音乐要素,又通过学习者的内心听觉和动觉的反馈表现出音乐的艺术性质。“元素性”
音乐教育,即把动作、舞蹈、演奏、语言融合在一起,使学习产生各种体验,这种体验接近生活,十分自然,能被每个学习者体会与理解。在中小学音乐欣赏教学中,采用“元素性”音乐教学法,能使所有的学生(包括那些嗓音条件差,音乐基础差或对音乐没有兴趣的学生)都可以亲身实践音乐,主动地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来,并在活动中体验音乐的美,从而有效地提高学生音乐素质,达到健全和发展全体学生审美心理结构的目的。
5.学科综合。
传统的音乐教育强调“学科本位”,与横向学科联系甚少。新的课程标准把“提倡学科综合”作为改革的一个重要理念。
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新的音乐教材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十分强调这一点,以音乐为教学主线,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构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联系(如听乐、吟诗、赏画等)。
在音乐教育中提倡学科综合,能有效地让学生处于多元、综合的思维中,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在人类艺术活动中的价值。
二、戏曲与饶舌“Rap”相融合
在当代,音乐领域整体的结构正在进行飞速的变化,受众群体越来越多。音乐不但要满足中老年人的欣赏需求,同时也需要满足年轻人的需要,为了能够集结更多的年轻群体,音乐创作就必须要融入大量的新元素。在当今的音乐领域当中,很多著名歌手都在自己的歌曲当中加入了Rap,并以此种形式来演唱一些经典的传统曲目。“Rap”是源于欧洲的一种说唱技术,后来遍及全世界,如今中国的流行说唱音乐也层出不穷。这种说唱形式,节奏赋有韵律,动感十足,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吸引了当代的年轻人,得到了广泛的好评,因此这种形式的歌曲也在我国音乐领域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正是因为这种结合形式的歌曲的出现,才使得中国传统的戏曲文化在年轻人群体当中的传播越来越广泛,同时,这种形式的歌曲也使得我国当代的年轻人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到我国民族的传统文化的魅力与精髓。此类歌曲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周杰伦所演唱的一些包含传统戏曲的专辑,如《我的地盘》。
现如今,戏曲融合音乐的形式使得音乐发展突飞猛进,很多的流行音乐都已经加入了越来越多的传统戏曲因素,这使得二者的传播效果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如《将军令》这首歌曲当中充斥着许多的现代音乐流行旋律,同时又兼具了古典戏曲的韵味和元素,二者相结合为我们完美地诠释了男女主角之间感人的爱情故事,极大程度上吸引了各个年龄层次的观众群体。再如王力宏的《在梅边》以流行音乐搭配古典昆曲的结合表演形式为我们展现了古典美与现代美的特有魅力。
中图分类号:J60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2172(2012)01-
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目的性之一,应使学子们增强对中国音乐文化传统的认同感,相对全面地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脉络。认知音乐文化传统何以生成、存在、为用、发展的内在动力,而不应停留在音乐本体、音乐现象的一般叙述性层面。引导学子们把握中国历史和当下“民间态”客观存在的关联相通,理念调整很有必要,如不能做到这一点,学界提供给学子的就是不完整的传统音乐文化样态,难以对音乐文化传统产生认同。音乐文化应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有机构成,在教育过程中让学子们把握这一点至关重要。学子们如果不能够对传统文化(包括传统音乐文化)产生认同,我们的教育难说成功;音乐学子不认同传统音乐文化,我们的音乐教育便是失败。把握中国传统文化内涵,就是要客观分析维系中国传统文化内驱力的诸种要素和制约关系。近年来,有见地的领导者和学者阐发“对中国传统文化应有敬畏之心”,传统文化中的乐究竟有怎样的功用,何以在两周时期诸子百家都有论乐,他们所论的是怎样的乐;历朝历代从国家层面对乐如此推崇的道理何在;何以当下文化学者对于乐文化传统如同“大年三十打了一只兔子”,仅仅是分工过细,还是另有缘由?认知传统而不是割裂传统才是最为重要的。基于以上考量,我们设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认知”课程,旨在让学子们对中国音乐文化传统的发生发展过程有基本把握,从乐之为用的视角把握与认知中国传统文化。
我们之于乐的认知侧重为用的考量。功能者,功用是也。乐之所以存在,除了创作者自身情感表达之外,更多在社会中为用者。这就是我们从社会、实用、审美、教育、娱乐等多种功能性视角来把握乐存在意义的道理。从以上层面整体把握音乐之为用,能够较好地解释乐何以从国家意义继而在当下乡间社会中如此被看重。当下乡间社会中乐的存在方式可以比较全面地展示这种整体功能性用乐的意义。
在“为用”理念下,我们应把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发展脉络与内驱力。中国音乐文化传统近三千年间形成了礼乐与俗乐两条主导脉络,这两条脉络在发展过程中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影响共同架构了中国音乐文化,在这种意义上,人们能够真正感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所具有的实质性内涵。依这种理念来观察当下既有著述,深切感受到某种缺失或称断裂,明明文献中有大量实例可证这两条脉络贯穿的连续性意义,但既有著述给我们的认知却是割裂式的,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笔者在研究中表述这两条脉络是“为神、为人” ,所谓神乐成观、神乐成署者,与礼乐、俗乐的认知一致,不过有些失之笼统,毕竟这礼乐也并非全是为神的意义。我们这是建立在多年研讨和实地考察基础之上的认知。
说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礼乐与俗乐两条脉并行不悖三千年,主要出于以下考量:周公使礼乐制度彰显的同时,亦使俗乐观念清晰起来。没有礼乐也就没有俗乐,这礼乐与俗乐对应或称形成张力贯穿于三千年的传统社会之中。从为用的视角,所谓礼乐,是在国家礼制规定性的仪式场合所用以及受国家礼制影响民间多种礼俗仪式接衍国家礼制所用者;所谓俗乐,是因应社会上多种需求、更多为娱悦人类自身所创制和使用者。遗憾的是,在既有著述中,这种贯穿中国传统社会三千载的礼乐制度却只对两周时期以浓墨重彩,给人的印象就是礼乐制度在战国时期因礼崩乐坏而消解,汉魏以降两千年间礼乐制度不复存在,这显与中华礼乐文明的认知不符。再有,述说礼乐多以宫廷为对象,似乎地方社会没有礼乐使用,这与传统社会中的国家制度以及地方官府用乐有明显落差。既有著述中对两汉以降的把握更侧重俗乐之发展:远古时期的夏商时代是中国的神本文化或被称为是巫文化的时代,但是,到了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完成了从神本文化转换为人本文化的过程,成为以人为本的社会了。艺术上的表现则也是转变为以娱人为主。但是,神本文化的代表巫文化依然存在,并没有消失,直到现在,在中国仍可发现有它的点滴遗留。但是,与主线比较来说,它绝对不是主要的。
把历史发展的主线放在一旁,像研究某种保存着古代习俗的原始民族那样去研究中国的历史文化,是不恰当的。可是,很遗憾的是,使用这种方法的人有增多的趋势。这是走入了以偏代全的道路,没看到历史大河的汹涌波涛是什么。所以,要是学习历史的整体,当然就要以主线为主,否则,是不能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发展有正确理解的 。
认知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音乐历史发展的主线值得考量。在音乐文化的意义上,礼乐概念出现的同时俗乐亦彰显,两者相互对应,所谓神本与人本的两条脉络方如此清晰。两者之间并非被取代和转换的关系,神本文化亦非仅是巫的意义,当下更非点滴遗留的表现。如果我们将目光仅仅盯在中国当下的城市中心区域并以此把握历史,的确可以得出以上认知,但当我们走进广袤的乡间社会,甚至在都市的边缘亦非如此。对中国几千年来两条脉络的文化发展不能正确理解,恰恰是理念缺失。我们崇尚宏观把握下的微观研究,如若只是盯住自己所关注的一段,以此来论整体,那才是以偏代全。将研究置于一个文化大坐标中,每个人的研究定位应该有相对清晰地认知。如果不能够将礼乐与俗乐共同纳入自己的研究视野,只是以一方来把握另一方,方有“偏全”之意味。
音乐学界强调人本的理念也的确是为“主流”。在所谓“先进与落后”认知理念下,脱离历史语境和社会背景把握音乐文化传统的状况会极大地阻碍我们对当下社会中民间礼俗用乐实际意义以及与大传统相接的认知与把握。明明社会普适性存在,却认定这是以“研究某种保存着古代习俗的原始民族那样去研究中国的历史文化”,以当下城市的把握来看历史真是理念的缺失。如果我们不探究历史和当下社会音乐之为用,而是考量历史怎样为我所用,取舍失当还是不正常的表述。对历史的意义和当下活态视而不见的撰史方式和研究理念不应延续,文化学者和教育工作者有责任把握传统社会中的乐文化究竟怎样生成,何以为用。既有著述受社会大环境制约所成,无奈之下有意回避和理念缺失,思维成为定势,又何以还原或称展现历史之既有?前辈学者的研究著述是在一个特定时代背景下完成,如果能够认同这一点,从研究理念上加以调整,从浩繁的文献中将汉魏以降两千年实际存在的、由于研究理念缺失而置于不顾的礼乐链环接通,认知礼乐与俗乐并行不悖地发展以及相互影响的意义,让学界真正把握传统音乐文化本来的模样。
既有的研究注重宫廷和都市,更多是引领潮流的意义,似乎研究中国音乐文化旨在把这些梳理清楚,国家制度下地方官府用乐和民间的接衍进入不了视野。只认知新出现却不管既有之演化;不将地方志书列入官书正史范畴,也就看不到地方官府之于礼乐和俗乐的使用状况;不将汉魏以降国家逐步形成的五礼制度与两周礼制相接,认知五礼用乐之于宫廷和地方官府的相通性,很难把握礼乐形态演化的意义,也难理解当下民间礼俗在相当层面上是为传统国家礼制“俗化”的过程。如此考察乡间社会“民间态”用乐,难与传统国家礼制用乐接通。需要明确的是,注重宫廷更要有全面性,将汉魏以降太常用乐体系轻描淡写,更多侧重于俗乐,也不能认为是一种客观。将历朝历代礼乐志系统梳理,并将具有礼乐乐曲记载的文献与其对应,看到地方官府中实施礼俗用乐,方具礼乐形态的完整意义。置国家意义上的礼乐于不顾,这种先入为主的把握恰恰不是唯物主义的撰史态度。
有意思的是,在礼乐缺失的意义上学者们倒是更愿意从宫廷来认知:随封建社会解体宫廷不再,也就没有了礼乐的环境与土壤,这实际上是研究理念的另一种缺失。由于乐本体的时空特性,在没有留声机之前乐必须由人活体承载,宫廷不再,承载宫廷礼乐的乐人群体不再,国家意义上的礼乐也就不再了。殊不知国家制度下无论是五礼还是五礼中的用乐都不仅是宫廷。以明代为例,国家礼制规定吉礼分为大中小祀三类,作为宫廷三类俱有,地方官府实施中祀与小祀,这与宫廷相通。因此,我们不能讲宫廷不再,礼乐也就不再。当然,人们也会讲,封建国家宫廷不再,地方官府亦不再,地方官府同样的承载也要消解。这恰恰是需要辨析和把握的。
在19世纪之前所有的用乐须以活态承载为前提,地方官府依制须有相当数量的官属乐人承载国家意义上的礼仪用乐,这就是我们近年来深入探讨乐籍制度的道理,这种制度保障了国家礼乐和俗乐在地方官府中的实施(在特定时段另有群体实施“文庙祭礼乐”)。既有著述中较少涉及汉魏以降的礼乐,当然也就不在意类分、定型意义的五礼用乐理念。当我们把握汉魏以降礼制的分类,明确多种类型的礼宫廷和地方官府都依制为用,在这些礼制之中“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 ,正是国家礼制的理念构成了宫廷与地方官府用乐上下相通。把握住这国家制度规定性下宫廷与地方官府用乐机构和乐人承载相通性,看到承载国家礼制下用乐的官属乐人“华丽转身”将国家礼制仪轨和礼制中乐本体的形态民间接衍 ,看到同属于农耕文化背景当下乡间社会将历史上国家礼制及其用乐在多层面上活态使用,方能从当下乡间社会用乐中把握历史礼乐文化的大传统。应该明确,所有这些绝非点滴遗留,而是相对普适性存在。这些年来,我们的考察涉及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浙江、江西、陕西、甘肃、内蒙古、四川、云南、台湾、新疆、辽宁、吉林、湖北、广西、北京、天津等省市自治区,传统音乐的活态众多,用乐形式广泛,民间礼俗丰富(吉、嘉、军、宾、凶五礼俱全),礼乐与俗乐同在,仅在书斋难以认知。自2003年以来,我们已经实地采录了40多个相对完整的民间礼俗仪式用乐过程,积累了数百小时的录像资料,涉及婚礼、葬礼、开业庆典、过三周年、上元节、中元节(盂兰盆会)、祭药王、祭火神、抬城隍、祭文昌帝君、祭龙王、祭玉皇大帝、祭九天圣母、祭五道神、祭烈士祠(先贤祠)、祭咽喉神、迎神赛社、祭宗祠家庙、冰雹会、谢雨庙会、道教经忏、佛教焰口、宣卷、少数民族地区的坡会等等,每种仪式都是礼,每种仪式都有乐与之相须。当然,采录最多的还是婚礼、葬礼和过三周年的仪式,毕竟这是经常进行的;收集到工尺谱本数十本,最早可以上溯400年,谱本上相当数量的曲目由乐人们活态承载。由于这些礼俗与历史上的国家礼制一脉相承,礼乐相须,而且在不同仪式中传统乐曲有相通性内涵,我们方能感知与体味历史上国家礼乐当下存在的意义。
延续三千载的传统礼制仪式以及仪式中用乐,由国家礼制转化为民间礼俗用乐而存在,于上世纪特别是下半叶在城市中被越来越多地消解,乡间社会亦有相当一段“间歇期”,80年代之后乡间社会与城市边缘地带的礼俗用乐逐渐恢复。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国家启动了“十大集成志书”工程,系统梳理多种传统艺术类型及其承载的当下存在。就民歌和器乐类看,绝大多数的采集来自乡间社会,这就是我们不断走进乡间社会去把握音乐传统的动因,即通过乡间社会中用乐的活态来认知并接通与历史大传统的关联。
应当引发思考的是,集成志书所采录的是艺术本体形态,却在何以传承与存在的认知上有所缺失。以器乐曲为例,每个省和自治区多出版了十六开上千页的两大本,可见我们的器乐传统何等丰富。然而,在分析不同类型乐曲的同时,却很难把握这些曲目在当下何以为用,何以传承,何以在不同区域会有同名同曲、同曲变异、同曲异名、同名异曲的曲目。民间乐人们以此为业在多种礼俗中展示技艺,少有只为自己消遣者。那些非以此为业、诸如所谓“西安鼓乐”和冀中音乐会社组织中的非职业乐人,也多依附某一种“民间信仰”者而存在 。民众对民间礼俗和信仰有文化认同,其用乐方有“意义”。乡间社会主要用乐方式都可归结到五礼类下,在五礼观念中彰显用乐的多种功能性内涵,突出其社会功能和实用功能,审美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也涵盖其中。缺失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理念,缺失五礼仪式中功能性用乐的认知,则很难解释乡间社会中乐何以会在庙会、过三周年、葬礼、婚礼、开业、庆典等场合中为用的意义,难以把握这些礼俗与历史上的国家礼制有怎样的关联。我们对传统音乐与民间礼俗依附共生的探讨其意义就在于此。我们也注意到,在礼俗中所用并非都是纯粹的礼乐内涵,俗乐亦在某些礼仪场合使用,即所谓“俗曲礼用”。我们需要思考既有研究在这些功能性层面有怎样的缺失,如此体现乐之功能性使用的整体意义。
既往研究对以制度、礼乐、功能性用乐以及为神奏乐、为人奏乐、人神共享的理念或忽略、或回避、或认知不足,导致了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整体认知的薄弱。近30年来一些民间礼俗和礼俗用乐逐渐恢复(在传统积淀的意义上),当我们逐渐认同历史人类学的学术理念 不断走向田野去体味和感知,通过多年的学术积累以反思:中国历史文化大传统中的用乐方式至少在当下乡间社会中并未完全断裂,那些与历史大传统有密切渊源的乐人们还承载着相当数量的传统乐曲和多种传统音声技艺形式。应该明确,乐人们承继大于创造,相当数量的曲目、剧目具有“官乐民存”的内涵,能够被接续恰恰是因为乐人和乡民们认同传统文化理念,并在礼俗中使用传统音声技艺形式和相关曲目、剧目。
笔者正在进行的两个课题,一是《中国乐籍制度研究》,一是《以乐观礼》。前者是《山西乐户研究》的延续,在这个课题中,通过文献梳理和实地考察把握延续了一千又数百年专业乐人群体的存在,以及除籍后其所承载的乐曲和音声技艺形式的民间积淀,重点论证了国家制度对传统音乐文化主导层面的一致性意义 ;后者是对国家礼制下的用乐进行系统梳理,注重上下相通性,即宫廷与地方官府用乐相通,民间又从国家意义上的官府用乐接衍,不断探索终于有所收获 。
既有教学体系侧重音乐本体,却在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为用层面有所缺失,如此造成对这种特殊的以音声为表现的多种技艺形式何以传承认知不足。这种缺失与教学体系制定和教材撰写时社会大背景不无关系。数十年来至少以城市为中心形成了时下的音乐实用性,人们以为中国大传统中音乐的功用就是如此。笔者设计了《游走于都市的边缘》 选题,通过辨析明清至民国时期北京地区功能性用乐类型,把握20世纪下半叶在都市的中心区域功能性用乐的保留与缺失,在都市边缘地带存有哪些用乐类型?这些用乐类型中传统音声形式和乐曲占有多大比例?课题显现在都市的中心区域已经有较大变化,而在都市边缘地带传统用乐形式一样不缺。
何以走向乡间社会最能够感知与中国文化大传统的用乐方式相接?考察侧重乡间社会道理何在?在下以为,恰恰是延续数千载的农耕文化基础存在于乡间社会,诸如亲缘、地缘、血缘关系的稳定性,维系了中国大传统中用乐方式以及传统音声类型和乐曲的存在 ,因为区域人群对积淀下来的传统有文化认同,从而保证了传统的“权威性存在”,从国家礼制接衍而来的民间礼俗成为承载这一切的文化土壤和生存空间。礼俗与礼制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潜移默化的特质,不必付诸于文字,却会主动遵循代代相承者,关键在于有这样一种场域环境,礼俗就是传统的代称。城市中用乐当然有引领潮流主动选择的意味,但不能够排除意识形态等多种因素的制约,诸如城市中寺庙、道观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够放焰口做法事,禁除水陆道场、经忏等,这就使得与其依附共生的传统用乐逐渐消解。还应把握历史上国家意义上的用乐并非仅仅是礼乐,俗乐的主导层面亦在国家制度的制约或称保障下发展,毕竟地方官府之中所需非仅是为礼乐意义,我们近期的相关探讨可以比较清晰地认知这一点 。礼乐与俗乐皆进入礼俗用乐的承继之中,缺失国家意义的整体把握,缺失地方官府与国家相通,其用乐被民间接衍,将活态的传统仅仅以当下论,却不与历史大传统接通,这是既往研究中的遗憾。
讨论和辨析传统用乐方式和传统乐曲的当下存在,首先是认知,不认知则谈不上认同。走进田野感受传统用乐方式,走进田野体味自己对传统的无知,这就是我们不断走进田野感知与感受的道理。我们将多个仪式依照历史的民族音乐学方法论在多层次和多层面上加以比较,并与相关文献接通。前提是要跳出既有思维模式,努力把握传统的延展和存在方式,如此具接通、接续的意义。只有真正认知传统,方能够考量以何种方式实施对传统的延展。
人们说到音乐的功能首先是开发智力,训练协调性,增加美感等等,这的确是音乐教育目的性之一,高等音乐教育应该让学子们体味感知乐之于文化的功用,乐对于传统文化的意义,音乐教育在这些层面上的确有所缺失。对中国音乐文化传统全面把握,涉及到众多科目。从基础乐理到技术理论,所谓律调谱器曲等多方面都要感受,还要对传统的乐语、乐名、乐人、用乐机构以及相关著述等认知,但仅仅如此并不能够讲把握了中国音乐文化传统。在高等音乐教育的本科阶段,学子们应在上述基本把握的前提下认知中国音乐文化何以如此存在和发展。应该提供给学生更为全面和客观的教材,这就是学界常说的有什么、是什么和为什么三层次的意义。基于这样的考量,我们的确应该在“为什么”的层次上引发学子的相关思考,只有全面系统认知中国传统乐文化何以为用,方能提升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认同度,如果高等音乐教育培养的人才对自己的传统没有认知,或称其认知具有片面性,形不成认同感,很难讲是教育的成功。
当下学子们相对系统把握中国音乐文化传统主要是“中国音乐史”和“民族民间音乐”,这两门课程的当下样态能否让学子们对中国音乐文化传统整体把握值得考量。
如果将叶伯和著《中国音乐史》作为现代音乐史学的发端,中国音乐史作为一个学科的把握尚不足百年,经过了几代学者的不懈努力与探索,终于拿出了可为学子采取的《中国音乐史》教材,学界以为这种成熟以杨荫浏先生的著述为标志,内容浩繁、博大精深,为后辈的学术榜样。随着学术的发展,需要对既有撰述理念进行反思。在下以为,有几方面的问题值得考量:既有著述依断代横向展开为主,对一些相关事项的纵向关联和演化关系把握不足;对中国音乐文化传统中礼乐与俗乐两大体制的贯穿性把握不足,甚至有意回避礼乐贯穿性,造成许多问题难以说清;对历史语境把握不足。写作理念导致文献资料的取舍失调。我们认为,当时社会的大背景造成了当时的写作理念。应该看到,传统在当下社会有某种程度的回归,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出台实质上对文化传统的社会认知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可对既有写作理念和写作内容重新审视,将实际存在却在既有著述中缺失的内容再行把握。孙继南师转述黄翔鹏先生的话语,认为音乐史学界在一段时期内最好不要再写通史类著作,大家都来研究问题,只有不断解决问题,调整理念后再来写通史会有新的面貌。如此真知灼见!需要有新的学术理念,学术需要前行。
当下的民族民间音乐(传统音乐)课程主要是研究历史文化大传统中音乐积淀的活体存在。通过几代学者的努力,终于基本摸清中国传统音乐的“家底”,虽然分类理念多有不同,但传统音乐本体的基本形态和活体存在已经相对充分地显现出来。些许遗憾的是,传统音乐课程侧重本体、形态的把握,多以当下、民间论,虽然也以“活化石”认知这些形态的厚重内涵,却在与历史音乐文化大传统接通的意义上把握不足,对久远的形态和乐曲何以会在当下民间存在解释不清。
经过数十年的探求,这两个学科形成各自论域,一为纵、一为横,本应相得益彰,却由于在设计本学科的同时缺失相互影响、关联的把握。就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数千年文明的国度讲来,接通古今方能够把握中国文化传统的当下存在。只有辨析大文化传统的实质性内涵以及当下积淀,方能够从活态中感知传统音乐文化的承继和整体意义。我们应该反思中国音乐学界既有的优势和缺失,在其后研究中从扩展性和丰富性的意义上写出不同既往的学术著作供学子们采取。何以曾为国家礼仪乐曲者能够活态、近乎原样的传承到当下?都说音乐易变,这些乐曲何以能够近乎不变的承继?如果我们没有相关的学术理念将当下在民间的传统音乐活态与历史上的相关文献进行比较对照,也难以发现问题的存在。
学子们学习中国音乐史和传统音乐课程是为了认知中国音乐文化传统,音乐学界为学子们提供教科书应以怎样的学术理念指导加以撰写方显整体意义?20世纪上半叶相关出版物总有一些工尺谱与五线谱、简谱的对照文本,自20世纪下半叶始,已经难见这种对照版本的存在,可见在专业教学与创作领域这种转型已经完成。面对乡间社会中相当数量以工尺谱记录的乐曲竟然使得以传统音乐文化为研究对象者感到无奈。学子们不懂得中国传统乐律、乐调、乐谱的活态传承,《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揭示出浩繁的乐曲基本不见于院校的教材之中,学子们所学、所用基本上统一在西学体系层面,从而将中国音乐传统置于尴尬的位置。视唱练耳、基本乐理、乃至作曲技术理论等诸多层面彻底西化,甚至以中国音乐史、传统音乐为研究对象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不懂中国音乐本体承载者并不鲜见。我们试图在既有条块分割式研究的基础上尽可能使两个学科接通,体味中国音乐文化传统的整体意义 。对那种出了宫廷就是民间、宫廷有序民间松散的研究理念重新审视,把握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以及在这种连续性下显现的主导层面一致性,保障这种连续性、一致性的主要动因。我们说,造成中国社会多方面一致性的的要素之一是国家制度的存在。我们需要把握在乐的层面维系这种本体中心特征一致性的国家制度所涉内容。
就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讲来,当下音乐教育缺失的是历史上的音乐存在方式和当下传统音乐存在方式对接的认知,缺失的是传统音乐文化中功用的把握与认同。教育的目的之一在于培养学子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音乐教育也应如此。音乐文化需要发展,但必须让学子们了解“我是谁”、“我们何以有这样的文化存在”。如果高等音乐教育不能回答这些,学子们从既有的学习科目中不能够得到这些,实际上是对民族文化认同感教育的缺失,当然也难以培养学子的民族自豪感。音乐教育应有这种功能,关键是我们应该怎样梳理音乐文化的内涵以供采取。传统研究也好,现代意识也罢,后现代方法论等等,还在于在前行中不要迷失自我。
常有人问:你们研究这些的意义何在?亦有学者指称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历史残留物。我想说作为国家和民族的一员应认知文化传统。我们面对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乐文化的有机构成,而不是残留、残存的文化碎片。中国音乐文化传统的当下存在内涵丰富,与历史对接,真正认知音乐文化乃至中国文化的大传统意义,从中更好地体味与把握音乐这种最易变的形态究竟以怎样的存在方式将久远的传统承继到当下,这其间有多少民族智慧的结晶,有怎样的经验值得借鉴。在下以为,只有把握了传统而非割裂和抛弃传统,在发展中方能不至迷失,创新应建立在认知传统的基础之上,以外来文化为宗绝非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人们总是以政治经济强势的文化为皓首,应该反思的是,教育界是否应该保持一份清醒,将追逐潮流与认知传统根脉并行不悖地提供给受教育者,使学子们在对传统不断链地把握下感知和创造,在此基础上走向世界,这也是世界文化多元性和多样性的意义。
调整研究和教学理念的意义在于强化学子们对传统用乐方式的认知,增加对传统文化中乐之存在、何以存在的基本把握。人们已然形成了思维定势,很难从既有论域中跳将出来。如果音乐教师对音乐传统的现实存在缺乏整体认知,则很难实施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教育过程。因此,打破思维定势,拓展观察视野,反思既有不足势在必行。
常有这样的认知,历史上的国家礼乐制度是统治阶级的需要,与普通民众没有什么关联。但实际状况却是传统社会中的国家礼制确有贯穿性内涵,而且国家礼制被民间礼俗所接衍!两周与汉魏以降礼制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礼不下庶民,后者上下相通。如果没有制度作为保障,没有这种上下相通性,只是高高在上构不成所谓中华礼乐文明。既往教材中相关理念与内容的缺失并不等于中华礼乐文明传统的断裂,这恰恰是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的意义。作为音乐学子,应该在学习本体音乐知识的前提下,建立起音乐是文化有机组成的观念,认知音乐在传统文化中的作用也就是把握中国传统文化自身。
把握中国音乐文化传统,城里长大的学子走出去,或到城市的边缘地带、或走进乡间社会,在感知传统用乐方式的同时与城市中间的用乐方式相比较并行整合,从而对中国音乐文化传统中的用乐方式有整体把握;从乡间社会中走来的学子,在对现代文明憧憬中亦应回到传统中把握,并非生长在乡间社会中就能够对传统认知与认同,还是要在调整理念的前提下进行把握。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认知》课程以课堂教学为主,应有更多音频、视频和图像内容的融入。各地电脑教室、音频和视频教学设备的普及完全可以使内容丰富而生动鲜活。课程中应有这样的情景:乐之为用在寺庙、道观,在民宅、墓园,在山野、田间;民间礼俗中有多种音声技艺形式与其相须;吉礼仪式中乐曲庄严肃穆,庙门对面戏台上富有教育功能的传统戏曲表演;凶礼之葬礼仪式用乐亦悲亦喜;傩仪用乐与军礼密切关联;从婚礼与上梁、开业用乐中体味嘉礼;认知宾礼在民俗中的表现。在不同区域的相同仪式中感受用乐的差异性,在相同区域不同仪式中感受用乐的相通性,在文献与活态对接中认知积淀与演化,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究竟在哪些层次与层面上具有一致性和丰富性内涵。这要求学子们用心体味:中国音乐文化传统之所以能够延续,就在于会在这些为用意义上存在;中国传统音乐的当下存在又在哪些层面上与中国文化的大传统息息相关。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认知》课程,应增加学子们实地考察的内容和环节,如此方能够感知与把握音乐本体和文化整体的关系、音声技艺形式在民间礼俗中的实际应用,结合书本上所学、历史上所有与当下传统音乐活态对接意义的把握。以上环节与内容认知需要时机。有些民间礼俗诸如庙会有特定的时间、地点,不具随意性,而有些礼俗诸如婚礼、葬礼、开业等等则是经常所见者。感知礼俗以及礼俗中用乐,应有必要的案头准备,否则即便进入考察现场也难以把握其要。
2004年,在南京师范大学召开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我们对当下非主流化生存的传统音乐教育形式 进行辨析。全国各地有相当数量以民间礼俗用乐为生计者;这个群体熟知当下乡间社会中存在的礼俗,并在礼俗中承载代代相传的传统乐曲;这个庞大的非主流化生存的乐人群体,他们学习音乐的过程和承载的乐曲与主流音乐教育基本无关。应该反思的是,我们的音乐教育是否应置这么庞大的非主流乐人群体而不顾?在中国现行音乐教育体系中,是否涵盖这些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内容,是否将以此为生计的“专业乐人”承载、与历史上主流音乐文化传统相接衍的用乐形式和相关内容让学子们把握?当下主流教育培养的音乐师资能否把握这些真正代表中国传统的用乐方式、音声技艺形式以及乐曲?如果师资对此没有基本把握,又何以教育学生认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之承载?当下任何一个县级单位都有数百、上千非主流化、以民间礼俗用乐为生计的乐人存在,相加起来数量惊人。正是这个群体及其用乐方式(有文化认同这些用乐方式方可存在)以及用乐承载使得中国音乐文化的大传统得以延续(虽然传统音乐文化的造血功能已严重不足)。我们设计《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认知》课程,侧重于这个群体承载的音声技艺形式和剧目、曲目以及用乐方式。本科阶段的学子对这个群体的承载和用乐方式有认知与认同,进入到研究生阶段,以此为研究对象方能够有学术突破。就这种意义上讲,设计该课的意义恰恰在于与既有的史论课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当下音乐教育体系中缺失这些内容已有多半个世纪,城里的孩子们对于上述音乐的社会功能和实用功能已经“集体无意识”。笔者在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为研究生开设“中国乐籍制度与传统音乐文化”选修课,当我讲授中国传统文化中“为神奏乐”的相关理念时,有学生提出质疑。这也难怪,从小生长在城市,受到的是主流教育,很难理解和认同这种现象。适逢河北安新县圈头音乐会三天的祭药王庙会,同学们全程跟踪考察。一边乡民们面对神像焚香祈祷,一边乐人们虔敬奏乐笙管清亮。学子们理解了这是为谁奏乐。过后在课堂上有这样的表述:我们从此告别了集体无意识的一群!不把握传统音乐的传承方式很难理解音乐传统自身。
城里的孩子是这样,其实,来自乡间社会的学子们受当下音乐教育体系影响也很难认同其身边存在着的用乐方式与历史大传统的关联。面对综合大学、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的学子,笔者以《民间礼俗:多种音声技艺形式的文化生存空间》为题讲座,课件中有多种发生在他们家乡的传统用乐事项,诸如在秫秸垛旁鼓吹乐伴随乡民向祖宗灵牌叩首,这本来对他们并不陌生,然而有同学表示以往真没有从这个视角认知!这不能不反思我们当下音乐教育体系培养的学子何以对身边的传统用乐形态没有感觉?看来并非生长在这片土地上就能够认同在其上产生和存在的文化事项。学子们认为我为他们打开了一扇思维和认知的窗户,这是很有意思的比喻。
我们欣喜地看到,国家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为多种涉及用乐的民俗存在提供了法律保障,当下有众多以民间礼俗用乐为对象的研究著述,这为《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认知》课程的设计打下了基础。我们需要继续调整知识结构和学术理念,真正把握历史的民族音乐学或称历史人类学内涵,做到历史大传统与当下活态积淀的对接。打造好这门课程,需要学界诸多学者和音乐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群起而攻之”,为音乐教育体系中能够有真正意义上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认知与认同做出自己的贡献。
课程名称: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认知
课程类型:讲授、参与、互动
授课对象:专业音乐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
课程学时:一学期,每周2学时,16周,计32学时,2学分课程(亦可每周3学时)
教学手段与应用设备:课堂讲授;投影仪、音响与音像播放系统
课程目的与意义:
1.认知与把握音乐在文化整体中的作用。以功能性为主线,分析音乐的审美、娱乐、教育、社会、实用等诸种功能;
2.与既有音乐欣赏课形成互补。增强学生把握这种特殊的、具有时空特性的音声形式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何以存在、何以传承的认知能力,并认知把握传统音乐活态传承的意义。
3.辨析历史上与当下音乐传播方式的异同,认知影响音乐传播的诸种因素。
4.辨析当下城市中心区域与乡间社会用乐方式的同与异。
5.以典型性和普适性、相通性和一致性的相关实例辨析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现实存在。
6.认知国家意义上五礼制度的演化,当下活态民间礼俗与传统五礼制度的相通与相融。
7.把握历史上国家制度下的礼乐、俗乐类型,官属乐人群体的普适性存在与承载,当下民间礼俗与历史音乐文化大传统用乐的对接,中原与边地的对接。
8.将“集成志书”的民歌、戏曲、说唱、器乐卷同多种传统音乐形态本体研究著述与历史文献和当下活态相比较,把握传统音乐本体的相通、相同、相异内涵。
9.把握传统的律调谱器与当下主流教育、乡间社会活体存在的异同。
课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