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4 08:52:58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项目行政办公室工作,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从根本上解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环节过多、办理时间过长、行政效能低下的问题,最大限度地精减许可和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许可和审批环节,最大限度地缩短许可和审批办理时间,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对象为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以及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其他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清理范围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程序开始到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过程,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监察、环保、商务、安监、规划、消防、城管、人防、地震、档案、电力、供水、热力、燃气、招标、水利、气象、劳动保障、卫生防疫、文物、审计等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每个环节。
三、工作原则
(一)条块结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涉及和设定的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各县(市)、区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对本行政区域(含各类园区)涉及的所有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
(二)依法审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标准,按照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对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严格规范,能调整的调整,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和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予以取消或停止。
(三)非报即停。本次清理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将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及其法律、政策依据等情况报送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办公室,对瞒报、漏报的一律视为取消。
四、工作步骤
清理规范工作分四个阶段,于2009年3月25日前上报省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安排部署(3月4日前)。学习全省清理规范收费行为暨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召开全市清理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全面部署。制定《*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方案》。
(二)自查清理(3月4日至3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安排,对所有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含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和外资)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摸清底数,逐项提出取消、暂停执行、保留、改变管理方式、可与其他事项合并或并联办理的意见,并附该事项设立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办结时限和用章情况等,同时填写“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统计表”(分审批类项目、核准类项目、备案类项目、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四张表格)。市政府有关部门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3月15日前将清理规范意见和统计表格一并送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办公室。
(三)集中审核(3月15日至3月20日)。由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办公室全面审核各县(市)、区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报送的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逐项进行研究审核,提出取消、暂停执行、保留、改变管理方式、可与其他事项合并或并联办理的具体意见。
(四)审定、上报(3月20日至3月25日)。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办公室汇总全市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情况并写出专题报告,经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办公室主管领导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机构
成立*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委宣传部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全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联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夏琳电话86689334;李晓明电话86687562),主要职责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具体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汇总审核,提出清理规范意见,经市清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清理工作情况复杂,难度较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办公室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清理规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组织落实。按照市政府要求的时限,保证上报,对不按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二)落实责任。要建立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制,落实人员、落实责任,哪级政府研究批准的事项,哪级负责清理规范。要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
1、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同志们在一起工作是需要思想交流的,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更需要面对面地交心、谈心。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做得不够。今后我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观点,从现在起多深入基层,多搞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普遍要求。同时要将干部的一些好意见征集上来,在工作中加以运用,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去做,调研才能收到实效,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才能当好助手,才能起到助手作用。
2、工作布置多亲自检查少。自己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之后,只问结果,很少亲自督促检查完成过程和质量。既要懂业务,还要懂实际操作;既要懂管理,还要擅于做具体工作,成为行家里手。所以今后我决心亲自督促检查,真正发现新问题,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3、学习不够深入。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大挑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还是业务学习都不够深入细致,缺乏钻研精神。周围许多同志这些年来学习的劲头很大,纷纷向研究生发起冲刺;自己则安于现状,影响了对新技能、新知识的学习,是一种满足现状、不求上进的思想反映。
4、领导水平和对外协调能力还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领导工作的水平,提升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整体利益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二、改进方向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和自我对照、剖析检查,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也更加增强了自己纠正错误,改正缺点,提高自身素质的信心和决心。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要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姓“党”,拥护党的纲领,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在真信、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和指导工作。只有勤奋学习,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所以,自己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方面加强党的政策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全面与否决定了作为中心分管业务领导的工作水平。
一、存在问题
1、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同志们在一起工作是需要思想交流的,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更需要面对面地交心、谈心。从这个角度上讲我做得不够。今后我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观点,从现在起多深入基层,多搞调查研究,多倾听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普遍要求。同时要将干部的一些好意见征集上来,在工作中加以运用,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去做,调研才能收到实效,工作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才能当好助手,才能起到助手作用。
2、工作布置多亲自检查少。自己往往把工作布置下去之后,只问结果,很少亲自督促检查完成过程和质量。既要懂业务,还要懂实际操作;既要懂管理,还要擅于做具体工作,成为行家里手。所以今后我决心亲自督促检查,真正发现新问题,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3、学习不够深入。当前工作形势对我们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大挑战,学习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但是自己在政治理论学习还是业务学习都不够深入细致,缺乏钻研精神。周围许多同志这些年来学习的劲头很大,纷纷向研究生发起冲刺;自己则安于现状,影响了对新技能、新知识的学习,是一种满足现状、不求上进的思想反映。
4、领导水平和对外协调能力还需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领导工作的水平,提升科学发展的能力,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整体利益看待问题,解决问题。
二、改进方向
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和自我对照、剖析检查,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也更加增强了自己纠正错误,改正缺点,提高自身素质的信心和决心。今后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注意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要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姓“党”,拥护党的纲领,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在真信、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和指导工作。只有勤奋学习,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科技知识、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本领。所以,自己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方面加强党的政策学习,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另一方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全面与否决定了作为中心分管业务领导的工作水平。
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必须按照《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政发〔〕42号)的要求,完成投资计划申报、设计方案论证、投资规模审查等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对资金来源不明或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不予办理招标方式核准手续。没有经过可研和设计方案评审的项目,没有经过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审核程序的项目,不得启动招投标程序。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在规定资质等级、工程业绩等条件时,不得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特别重大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应由项目责任单位牵头,监察、发改、建设、财政、审计和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以会议形式进行联审。
二、实行招标投标主体法人承诺制度
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司、投标人均应签署统一格式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亲笔签署承诺书,对投标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予以承诺,并保证中标后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承诺书列入投标人商务标书的内容,没有承诺书的商务标书视为不合格商务标书。招标人、机构的承诺书在招标公告的同时,向县监察部门提交。
三、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统一专户管理,监察、发改、建设部门予以监督。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设专用账户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及保管、保密等工作。投标保证金一律按国家有关规定的上限值收取,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和退还,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县监察局认可后,方可从投标人一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和退还。招标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投标保证金。没有确定中标单位之前,不得收取履约保证金。不依法缴纳履约保证金,视同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原则上按不超过中标价的30%缴纳。
四、实行投标企业、机构围标串标不良行为公示制度
投标企业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机构对组织的项目发现围标串标行为而未制止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将处罚情况及时抄送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全县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公布。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相关单位在5年内不得接受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对违规操作或由于管理不善、组织不力导致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公司,相关单位在5年内不得委托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业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行无业主评委评标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均不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由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评标前对项目情况进行说明,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以外人员必须退出评标现场。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室的硬件建设,实行封闭评标,监委通过录像、录音对招标全过程实行全程监控。
六、实行评标专家、监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般项目的评标专家原则上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重大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从省、市专家库中抽取。要扩大县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容,开展征集评标专家活动,对原有专家库专家进行调整,整合县、市、省及设计、规划评委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使用。组建社会监委库,开标过程实行行政和社会双层监督。加强对评标专家和社会监委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和考勤评价制度,实行过错淘汰制。专家、监委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由建设部门牵头,组建全县统一的招标机构库,建立科学、严格的入库和退出机制,制定招标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七、强化招标监管责任制度
监察、发改、建设、财政、检察等部门要加强交易现场监管,建立行业、行政、社会和平台监督的立体监管体系。
行政监督部门要落实标后监管责任制,项目开始实施1个月内,应到现场开展不少于1次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一次招投标专项检查,严禁中标企业转包和违法分包,严格按中标价格签订合同,工程款项只能支付到中标人基本账户。严格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电子化信息管理,一个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人要依法要求中标单位严格履约,招标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标人资质挂靠或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部主要人员更换30%及以上的)的,对招标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监察部门、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项目稽察办等对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等标后监管行为进行抽查,对监管不力的单位要实行行政问责。
实行招投标分级监管,对乡(镇)村级建设项目,实行县乡分级监管的原则。政府投资占主导地位且投资规模达到8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一律依法公开招标,实行场内交易;投资规模在80万元以下的村级工程采用简易程序招标,按各乡镇制定的实施细则,公开择优确定施工队伍,由乡镇监管,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
八、实行围标串标联动查处制度
(一)围标串标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损害招标人利益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据: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两处及以上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两处及以上出现异常一致的或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8.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9.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0.招标人(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招标人)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材料的;
11.招标人(招标人)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标书,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标书,更换报价的;
12.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的;
13.招标人(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的;
14.其他围标串标情形。
(三)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发现围标串标行为的,应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处理。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前款所述情形的,可直接认定投标人的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招标机构、评标专家参与围标串标或者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行为的,或者发现后没有及时制止和报告的,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投标人或者其他知情人发现围标串标行为向有关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且举报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望城县公众信息网为全县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统一平台。各有关部门对于应当公告的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必须及时在全县统一平台上进行公告。
(六)由监察部门牵头,建设、公安、重大项目稽察办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跟踪重大项目,查实惩处围标串标的案件。
九、实行非标审批制度
一、落实首席代表制
一)委任一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房地产管理局窗口行政许可事项首席代表。离任时终止。局发放首席代表委任证书予以确认。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局机关不再保留、受理任何项目。
首席代表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市房地产管理局名义对以下项目行使现场办理权:
白蚁防治办理;
对以下项目履行受理、协调、督办权:
1商品房预售许可;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暂定)审查;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审查;
4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
5房屋安全鉴定受理及成果报告。
三)窗口首席代表职责。首席代表全面负责窗口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窗口工作人员调整意见和奖惩建议。
3负责对窗口办件事项的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图》附件一)工作程序办理业务,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错件、漏件应及时纠正,做好联合办件的协调、牵头工作,按月向中心上报当月窗口办件情况,争创“最佳办件”
4认真组织窗口文明创建工作。
5负责搞好窗口与中心和其他单位窗口以及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的协调、配合、沟通和通联。督促工作人员及时向局相关科室通报业务办理情况。
6勤政廉政。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强化首席代表作用。局机关及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单位围绕窗口转”思想。自觉服从首席代表的组织协调、督促督办。要加强领导值班制度,督查现场审批有关事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努力提高办事效能。
二、推行限时办结制
1所有行政许可项目承诺时限均为5个工作日(不含实地查验等。
2窗口将受理的承诺件材料当日与相关业务科室在窗接。
3对需要实地查验的项目。查验合格的由窗口发送准予许可决定书;查验不合格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返回窗口并说明理由,由窗口发送不予许可决定书。
4对不需要实地查验的项目。审查通过的由窗口发送准予许可决定书;审查未通过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返回窗口并说明理由,由窗口发送不予许可决定书。
5窗口对即办件应在当日办结。
6窗口和相关业务科室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办件流程。
三、启动超时默认制和缺席默认制
一)超时默认制
1超过承诺时限没有向申请人告知审批结果的项目。其后果由造成超时的工作人员负责。
2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的程序。但首席代表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按照流程图标注的所需时间。
3造成超时默认的由首席代表向申请人发送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办件超时默认单》附件二)办件超时默认单》与《行政许可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缺席默认制
1缺席默认是指在审批办件中心召开的联合审批会议上。即视为本单位同意对该事项的审批。
2由于本单位无人出席联合审批会议。其后果由本单位应参加联合审批会议的有关人员承担。
3造成缺席默认的由首席代表向申请人发送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办件缺席确认单》附件三)办件缺席确认单》与《行政许可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建立办件交接制
窗口应在窗口承诺件交办通知单》上加盖“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具体是承诺件受理的当日,窗口与相关业务单位、科室应按照《窗口承诺件交办通知单》附件四)内容对窗口受理的承诺件进行交接。由首席代表在窗口与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交办;相关承办单位按程序时限办理,并将结果反馈首席代表。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由窗口首席代表与商品房预(销)管理办公室主任(主任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暂定)审查。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三级)审查。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4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批准。由窗口首席代表与物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5房屋安全鉴定受理及成果报告。由窗口首席代表与房屋安全鉴定科科长(科长外出时应指定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交接。
五、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将以下印章授予市房地产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管理:经市房地产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均在公安机关备案,以上印章是经上级部门批准制作。代表本部门的合法印章。其管理使用规定是
1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由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使用管理。
2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仅限于办理行政许可业务时用印的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超时默认单、缺席确认单、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印章。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仅用于办理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3未经许可、同意的事项。
4印章管理者对印章应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六、实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制
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加强行政许可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正确履行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1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情况;
2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和决定情况;
3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行为。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
1工作人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
2不依法公示应当公示的材料。
3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主要目标
不突破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切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一)切实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约谈制度
把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安监部门报告其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企业主动接受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督促企业定期总结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形成企业与安监互动的良性工作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等情形的,安监部门要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苏安监〔20__〕15号)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督促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约谈资料存入“一企一档”。通过实行安全生产定期报告和约谈两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聘请专家检查制度
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适时应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上报。进一步落实化工生产企业聘请专家进行安全检查制度,检查频次不少于省安监局苏安监〔20__〕63号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全面开展作业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安监部门对企业两项制度实施情况的督查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专家检查制度发挥实效。各地可以探索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企业间设立安全生产理事组等方式,开展理事组内企业间的互查、互助、互联,健全安全检查机制,建立企业自律、自治的自主管理模式。以预防事故为重点,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适时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治理行动。
(三)完成高危工艺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
按照20__年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的要求,完成高危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性较大储存设施的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对自动控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企业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限期内要调整到位。以规范危险作业、外包作业和维修作业为抓手,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标准,加强对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环节以及维修作业、试开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票证制度,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引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__)的要求,规范企业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行为,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星级达标工作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自我完善。20__年,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危险工艺生产企业,要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五)开展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新一轮申报,提升危化品企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__),开展新一轮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的规范,指导企业全面修订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6月底以前完成预案的备案工作,并逐步实施电子备案。完善企业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的针对性应急处置措施,建立事故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和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在重点作业岗位,推行岗位安全操作卡、岗位事故应急卡等简易安全提示卡,确保职工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方法,掌握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自救互救方法。
二、进一步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一)继续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__]9号)要求,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化治办的统一协调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
(二)继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企业
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求调整的,必须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的,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严格执行省政府的规定,化工集中区外
企业不得进行改变生产品种和扩大生产规模等的扩能改造,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须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三)继续加强化工集中区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集中区消防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进化工集中区专门消防站建设;逐步实行对化工集中区内企业实施集中监控,提高区域安全防范能力;开展化工集中区的区域性综合安全评估工作,提高区域安全可靠性。提请地方政府和化工集中区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化工企业分布特点,逐步建立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应急资源共享。
三、进一步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结合近年来危化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做到公正透明。进一步改进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审查和发证程序,完善许可证发证审批运行系统,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等审查发证工作。提高行政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窗口随机测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二)从严把好危化品生产经营准入关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专项整治的要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化工建设项目的准入规定,严格危化品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安全审批,严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遵守规定程序;进一步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发证,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发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建设项目审批中有关部门的职责,理顺安监部门的安全审查事项,以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批中的各环节。规范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内容和条件。
(三)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规范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对未批先建项目、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严格许可证管理,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领证企业名单,及时办理逾期未换领许可证企业以及实施关闭、转产企业的许可证注销手续。
四、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规范危化品安全监管基础工作
建立健全安监部门“一企一档”、“一源一档”、“一患一档”、“一证一档”和监管工作基本台帐、许可证管理台帐等基础资料,做到资料完整、账账相符,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月度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交流与合作
【正文】
商务投资促进局“十三五”工作总结及“十四五”工作谋划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在潘集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推动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争先进位,多次荣获“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商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全市利用外资工作先进单位”和淮南市市级文明单位,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现将2020年和“十三五”期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我局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商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主要指标实现争先进位,好于预期。
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0年1-9月份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12亿元,同比下降20.1%。
二是外贸进出口额。2020年1-8月(官方数据只反馈到8月份),实现外贸进出口额1993.32万美元,同比增长659.18%,增幅位居全市第二位。预计全年可完成2600万美元,可超额完成全年2500万美元目标任务。
三是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020年1-10月,完成利用外资1940万美元,超额完成全年1850万美元目标任务。
四是引进市外资金。1-10月份引进市外资金项目资金44.07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4.75%,高于序时进度1.42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引进市外资金52.8亿元。
五是引进亿元以上省外资金。1-10月份引进亿元以上省外资金项目资金34.4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6.12%,高于序时进度2.79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引进亿元以上省外资金41亿元。
六是新开工项目数。1-10月份新开工工业招商项目9个,其中亿元以上工业招商项目6个;新开工亿元以上其他产业类招商项目:1-10月份新开工亿元以上其他产业类招商项目3个。
2020年,全区商务和招商工作各方面取得了新发展新突破,为全区经济发展作出了新贡献。回顾过去五年,我区的商务和招商事业稳步发展,全方位推进。
五年来,经济指标显著提高。全区累计将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6.07亿元,居民消费日益提升。外贸进出口预计累计实现4800万美元,外贸总量稳步提升。预计累计实现外商直接投资8660万美元,外资总量位居全市前列。2016-2020年预计引进内资达311亿元,引进亿元以上省外项目资金达142亿元,招商引资成果斐然。
五年来,发展基础显著夯实。一是电商发展势头强劲。以“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为抓手,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全区建成村级电商网点31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2个,示范企业2个,示范品牌4个,示范网点4个。组织开展电商培训1001人次,其中贫困户66人次。累计争取省、市电商奖励资金扶持142.4万元。二是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实施城区菜市场改造升级三年计划,新建、改造菜市场5个,充分保障我区“菜篮子”工程稳定。加油站建设提速,我区运营的11座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回收和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工作。三是是市场运行平稳有序。狠抓商务系统内市场、商场、加油站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市场巡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渠道。加强消费市场运行监测,圆满保障了疫情期间市场生活必需品供应。
五年来,发展后劲显著提升。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上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多次参加进博会、世界制造业大会、徽商大会、豆制品展销会等展会,积极开展招商活动。五年来,先后引进华西新能源光伏电站项目、淮南固废处置中心项目、正邦循环农业生态园项目、三峡150MW光伏发电项目、阳光浮体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潘集区选煤厂项目、皖江物流综合码头项目、年产26万头生猪繁育基地建设项目、潘集电厂项目、煤电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年产8000万平方米瓦楞纸板等一批重大项目,为推动我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项目“源泉”。
二、十四五期间项目谋划
1.万盛阳光商业综合体项目:该项目由淮南市万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我区珠江路北侧、经五路东侧、黄河路南侧,占地77.45亩,总投资2亿元,其中商业部分占地面积29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总投资近1亿元(工程8000万元,装修近2000万元),建设6层酒店一幢(一、二层为商铺,三至六层为酒店),二层市内农贸市场一幢,三层商铺一幢,配套社区服务等。
2.北城市场开发项目:该项目由鑫马集团投资建设,选址在潘集区黄山北路东侧,总投资约3亿元,占地面积41亩,建设商住一体商业综合体项目。
3.豆腐文化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位于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2018年8月份市产发集团斥资3.48亿元投资建设,一期占地面积约86亩,主体工程建设基本竣工,设置五大功能区:生产加工区、物流配送区、产品研发区、休闲观光区、公共服务区。建设标准化厂房面积约12万平方米,产业园分两期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蒸气管网建设项目预计2020年4月份全部建成。拟引进有资质的运营管理企业和食品加工龙头企业。倾力打造集豆制品加工、销售、研发和观光为一体的工业游项目。
4.淮南粮油物流园项目:立足潘集区现有农业优势,建设规模化种养基地,在平圩镇建设集仓储物流、粮食加工、循环养殖、农业观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项目,总体规划面积4000亩,其中仓储物流、生产加工核心区域110亩。形成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现代生产要素聚集的“生产+加工+科技”模式。
5.淮南潘集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由北京中农国发集团公司投资建设,选址在松江路以北、珠江路以南、泥河路以西、贺疃路以东范围,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总建设规模18万平方米。本项目规划交易板块、农副产品加工板块、物流配送板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板块、商业配套板块、运营保障板块六大核心功能区,建设形成规模化的农产品交易市场,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是改进招商引资方式。建立健全市场化招商机制,试行政府购买招商服务,建立中介招商服务奖励机制,开展委托招商。完善招商顾问制度,加强与一些驻外机构、咨询公司中介机构、龙头企业等的合作,提高招商引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专业化招商水平。充分发挥现有企业招商主体作用,实行产业链招商。鼓励我区龙头企业通过主导产品上下游链接,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与项目。
二是壮大招商引资力量。坚持在招商一线锻炼干部、任用干部,强化招商工作部门的职能,加强招商机构和队伍建设工作,把全区优秀的年轻干部充实到招商队伍中来,努力建设一支熟悉产业经济、掌握投资政策、通晓商务惯例、精通项目谈判的专业队伍。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招商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是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强化亲商爱商意识。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积极联系市政务中心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窗口,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压缩项目备案、立项、环评、安评、土地规划等项目行政审批时间,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创造良好的环境。建立招商引资全程代办制,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免费服务,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跟踪解决疑难问题,不断塑造潘集区优良营商环境的形象,化被动为主动,逐步从“政策招商”转变为“环境招商”。
四是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及时传达省、市外贸发展扶持政策,组织外贸企业的员工参加省、市商务部门关于外贸外资业务的培训和知识讲座,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积极组织鼓励辖区内外贸进出口企业参加涉外博览会,扩大外贸进出口贸易。大力培育发展出口企业,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壮大出口队伍,积极引导企业加快新产品开发和发掘,加快外贸进出口企业孵化进度,尽快实现进出口实绩,提高外贸增长点。
五是不断提升消费水平。加快流通领域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提升我区服务业发展水平。围绕我区优势产业和产品,努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等新型消费业态,不断优化消费结构。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农村群众消费方便安全,大力促进消费增长。
六是持续培育限上企业。对全区已符合限上条件的限下商贸流通企业逐户走访动员,促其积极申报,转化为限上企业。同时做好培育限上企业的业务指导及服务工作,对培育成熟的企业,与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将按照限上企业申报标准及时间节点,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十三五期间,已
七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认真排查商贸领域环保和安全隐患,推动商贸领域环保和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加强商贸安全宣传培训演习工作,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开展、自查和隐患整改,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事件发,确保全年商贸领域无事故。
八是继续推进农村电商发展。重点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向电商化转型升级,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使电子商务成为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撑。
四、“十三五”期间省级以上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