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7 05:27:35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供电公司安全整治总结,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根据文件要求,各基层单位积极主动与整治办公室联系,做好动员和活动的组织工作。市区营业所在四月份主动与崇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港闸开发区整治办公室联系,将各区范围内高压供电(装有专用配电变压器)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及时上报各区整治办公室,根据文件整治的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由各区整治办公室统一将整治方案下达到各场、乡镇、企事业单位,共752户,要求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整治主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严重问题,影响电网安全的企业做重点动员,集中开会宣贯,限期整改。启东供电公司主动与启东市经贸委、安监局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在第一时间制订了整治计划,并印发了整治活动的宣传资料以及百日安全整治检查自查表,分发到全市各高压供电用户,明确了整治内容、要求以及目的。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照整治内容,逐条对照检查整改,确保本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海门市经贸委、安监局、供电公司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和职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户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通过面上发动、企业自查和组织抽查、督查等多种措施,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消除用电事故隐患。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监局、供电公司成立了“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供电公司的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并公布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乡镇、开发区、港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整治活动。发改委、安监局和供电公司联合下发了文件;提出了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范围、整治内容、整治时间安排和整治要求,保证整治活动高质量、高水平的如期完成。如东县供电公司主动与县经贸委、县安监局进行了沟通和协调,如东县经贸委、如东县安监局、如东县供电公司成立“如东县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常务办公室,负责领导整个活动的日常具体工作。拟出了《如东县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方案》和《如东县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详细计划》,作为整个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如皋市发改委、安监局、供电公司于4月05日联合发了皋发改【20*】58号文,对如皋市开展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做了进一步落实,并建立了用电百日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成立了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办公室。海安成立了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发改委领导任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并结合海安县企事业单位用电的具体情况对安全整治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
二、紧扣计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在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用电设备运行情况、电气人员配备、电气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自查。我公司对有的单位在自查自纠中提出的问题安排专业人员耐心解答、指导,切实帮助客户解决问题,通过相互的配合、协作,各单位的电气安全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在督查阶段,各地发改委、安监和供电公司基层单位组织人员对照《*市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百日整治活动方案》中的整治内容对整治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虽然大部分企事业单位通过自查自纠阶段的整改,提高了自身电气安全水平,但仍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
1、多数私营企业为减人增效,忽视电工岗位,电工配备不足,电工往往一人多岗,无值班时间和不能正常进行设备巡视检查。许多电工不熟悉用电设备和现场操作规程,实际操作不熟练、不规范,少数电工无证上岗。
2、多数电力用户只重视生产技改,忽略了对电气设备的技术改造,电气设备和设施陈旧、老化。部分电力用户变电所十分简陋,门窗破旧,孔洞封堵不严,存在火灾隐患,甚至漏雨;少数变电所消防安全器具配备不足,且长时间未试验检查。为节省费用或避免停电,部分用户电力设备超过年检周期,或者“带病”运行。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电力线路通道清理,全面整治全县范围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树竹及障碍物,消除电力线路因树竹及障碍物引起的人员伤害事故和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用电,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范围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个平行面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距离:0.4-10千伏为5米,35-110千伏为10米。对上述范围内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树竹按规范要求进行砍伐处理。
三、治理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15日-10月30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流动宣传车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存在超高树木、违章建筑、违章植树和违章堆积物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参与维护电力线路安全,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浓厚氛围。
2.清理排查阶段(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30日)。开展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清理整治,电力线路管理责任单位(供电公司、小水电站、专线专变客户)进行线路通道树竹清理。对在清除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和阻力,由所在乡(镇)政府协调解决,保证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对无法协调解决的,由电力线路管理责任单位对电力线路通道保护区内的超高树竹进行统计登记,查清所属树竹户主和砍伐数量,并及时上报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
3.联合整治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08月30日)。对动员协调后仍存在阻挠线路通道树竹清理的行为,由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配合清理到位,并告知存在的危害、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拒绝配合清除的,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要采取联合行动,及时清理到位;对小水电站、专线专变客户清理整治不到位的采取停电措施。
4.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09月1日-10月15日)。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竹清理工作完成后,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要及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将清理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对清理不彻底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限期整改。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县电力通道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林业局、城管局、公路局、公安局交管大队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电公司,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供电公司: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制,积极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具体实施电力线路通道树竹清理及清障工作,并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县发改委:做好电力线路通道树竹清理及清障治理工作,协调查处和解决重大电网隐患。
县公安局:建立打击涉电犯罪的长效机制。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阻碍专项治理行动的违法行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障碍物对电力线路造成安全隐患的综合监管,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把电力安全纳入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
县林业局:负责规范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种植行为;对保护区内需要清理的树木,由林权所有者申请办理采伐证;对严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需要立即清理的树木、即报即办。
县城管局:审批县城及黄埠工业园内需要修剪的园林树木,现场指导县供电公司根据审批路段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修剪。
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国、省道及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沿线电力线路通道内绿化树木的修剪、砍伐等工作。
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在清理城区或公路周边电力线路通道时指挥道路车辆挪移或避让工作。
各乡(镇):成立电力线路通道清理整治工作机构,配合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知识宣传和线路通道树竹清理工作;按属地原则负责协调解决电力线路通道树竹清理及清障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认识成立组织
依法从严治企是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紧迫要求,是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依法从严治企是县供电企业贯彻“四个服务”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根本保证。随着各项工作逐步趋于规范,企业在执行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内部管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工程建设、优质服务、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存在的“违章”行为和薄弱环节逐渐显现出来,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全面排查,彻底整治。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略)
二、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备;各项工作流程是否合理规范;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行落实情况。如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制定情况;各项标准执行贯彻情况。如标准的制定和更新情况,标准的覆盖面、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执行标准的监督考核情况等。
(三)经营管理
执行国家有关农电政策情况;执行政府电费电价和税收政策情况;执行《会计准则》等财务制度情况;计量管理、营业管理和线损管理情况。如各项经营指标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全面预算管理的落实情况,企业资金、社保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程的执行与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生产设施设备及装置的隐患排查及整治落实情况;人身安全劳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供用电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指挥、装置、作业违章查纠情况,“两率”基础管理情况等。
(五)工程建设
工程计划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招投标工作情况;物资采购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规模、超标准进行项目建设,资金是否专帐核算、专款专用,设备物资采购中是否存在加价、违规收费等问题,物资入库出库手续是否完备,招投标工作是否存在应招未招、明招暗定、暗箱操作等违规问题,工程决算是否真实,各项取费是否合理,废旧物资是否按规定处置、变卖资金如何使用等。
(六)供电服务
营业服务规范、流程执行情况;优质服务承诺落实情况;营业服务窗口、95598系统建设情况和实际服务情况;服务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重点是客户工程“三不指定”要求落实情况,“三公”调度落实情况,停送电管理流程执行情况,各项服务工作应具备的有关记录,客户来访来信反映问题的查处改进情况等。
(七)队伍建设
干部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类人员劳动用工方式;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员工培训教育实施情况。重点是不同身份人员混岗现象,农电工用工方式,系统外人员进入和干部任用履行必要程序的情况,薪酬管理情况等。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梳理企业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违章违规问题的各个方面,明确提出整治工作范围,突出查改重点。通过排查整治,加强薄弱环节,夯实工作基础,堵塞管理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排查整治活动的总体安排
“违章”行为排查整治活动从即日起全面启动,力争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总体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
各单位认真组织部室人员学习领会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两会”和2009年农电工作会议及关于依法从严治企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学习、研究有关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违章”行为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治理范围和重点,制定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逐级落实责任,将有关工作任务、要求全面部署到位。
(二)集中排查阶段
各单位对相关领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照国家和公司有关审计、检查等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级历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治情况,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深入剖析,分类建档,坚持标本兼治原则,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落实责任、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安排整改工作。并根据要求,将自查情况及时、如实上报。活动办公室要密切跟踪县供电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在县供电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抽查、互查,指导、督促排查工作,确保排查的深入、彻底。
(三)全面整改阶段
各单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法制、政策学习,及时补充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监督保障机制,纠正“违章”行为,规范工作过程,进一步增强企业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遵章守纪意识,实现依法从严治企。活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县供电企业整改工作的指导,依据各单位上报的工作方案,监督各项工作的整改落实,并及时研究解决各种共性和重大问题。
(四)总结提高阶段
认真做好工作开展情况的“回头看”和总结,全面分析和评估工作成效。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排查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
要结合农电标准化建设,补充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内控体系,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扎实贯标,增强执行力,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建立“违章”行为、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不断巩固、扩大工作成果,努力提升企业的法治化运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因此在活动开展中要做到“五结合”和“一加强”。
(一)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
以部门自查为主,在各部门、各岗位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基础上,全局统一组织联查。排查整治工作要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配合监督的工作体系,保证问题和隐患排查全面、彻底。
(二)坚持干部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
各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查改问题。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人参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查问题与挖隐患相结合
要在系统梳理查找各方面、各环节存在问题的同时,及时发现尚未充分暴露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工作隐患和薄弱环节,既要亡羊补牢又要实现防患于未然。
(四)坚持边排查与边整治相结合
要做到工作不等不靠、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治纠正。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活动办公室要积极帮助各部室克服实际困难,确保各项问题、隐患得到全面整治。
(五)坚持排查整治与保持稳定相结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按照以人为本、节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工作机制,彻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环境问题,努力促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取缔与整治同时进行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依法整治,严格执法的原则;
(四)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责任,加快推进的原则。
三、整治范围
全面关停取缔各类无环保手续的“土小”企业;取缔生产原料中涉铅、涉重及含剧毒物质或排放剧毒物质的企业;取缔群众反映强烈、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
四、整治步骤
(一)集中检查阶段(年3月30日至4月15日)。完成对“土小”企业关停取缔文件的下发,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
(二)关停取缔阶段(年4月15日至7月15日)。关停取缔无环保手续的各类“土小”企业。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对关停取缔工作进行全面验收、通报,认真总结成效与不足,上报工作总结。
五、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关停取缔“土小”企业主体实施单位。
(二)区环保分局负责关停取缔“土小”企业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工商分局负责吊销、取缔“土小”企业的营业执照。
(四)区安监局负责吊销、取缔“土小”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区水务局负责协调瀚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向关停取缔的“土小”企业供水。
(六)供电部负责停止向关停取缔的“土小”企业供电。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隐患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为及时、有计划的处理设备存在的缺陷,并通过对设备运行情况的跟踪统计分析,从设备运行的角度引导基建、改造的设备选型,同时也为制定通用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大修技改计划,提高处理设备缺陷的水平作好有关技术准备,我局制定了《××供电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建立了制度化的电力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评估、治理及考核机制和缺陷标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缺陷处理时限(特别规定:紧急缺陷的消除时间或立即采取限制其继续发展的临时措施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重大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半个月),规范缺陷处理流程,并通过缺陷管理系统实现闭环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经济、优质运行。
同时,实行设备状态检修制度,制定了《××供电局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通过日常工作收集设备的巡视记录及缺陷处理等各种运行及检修数据,并综合设备参数、试验报告、在线监测数据与对应的分析结论,以1年为周期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评定设备的运行状态等级并制定出合理的设备检修方案,从而有针对、有计划地实施设备检修工作。
2、根据广东电网公司《关于开展重大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按照lec法(即:风险=后果×暴露×可能性)对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活动和场所进行具体分析,列出了《××供电局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并针对每一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作业活动和场所制定了《××供电局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险因素风险控制措施》,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所涉及的作业活动和场所,严格执行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相应作业活动和场所的重大危险因素,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为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过程的监控,我局在生产mis系统中建立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模块,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基本情况、整改措施、责任人、目前处理情况及下一步计划进行记录,通过系统实现闭环管理。
(二)基本情况
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年初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20__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加强跟踪和督促检查,将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点工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颁布《供电企业基层安全基础评价》,对班组所涉及的操作、检修、试验、巡视维护、故障处理、施工监管等方面进行查评,从日常管理、现场作业、完成要求等方面规定详细的评价标准,通过常态化的评价,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制定《××供电局20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综合治理、保障安全”为主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月活动本文。开展“安全生产大讨论”活动,从单位领导层面、安全监察层面、部门管理层面、班组员工层面共4方面进行查找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并认真落实整改。继续发挥安全督查大队的作用,加大现场监察力度,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1-10月,共对908处生产和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其中驻点督查57处。督查发现并及时纠正现场违章及安全隐患共48起(次),违章率为0.053起/处,违章整改率和安全隐患整改率均为100,有效遏制违章行为。加强进网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开展技能比武竞赛,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我局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构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和电力安全工作新要求的电力现代安全管理体系,突破现有安全管理的瓶颈,铺设一条持续实现企业发展目标的道路,我局稳步推进基于风险与安全行为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试点工作,颁布了《××供电局安健环管理手册》和《××供电局员工安健环手册》,建立起清晰、实用的管理标准和制度,搭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框架。目前,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的理念已在我局传播,体系先进的操作方法逐步在我局运用。为抓好安健环管理体系与现行有效管理方法和手段的结合和现场应用工作,我局确定了8个重点应用班、站、所,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首先建立起标杆,通过研究和总结,逐步推广至全局,实现以点带面,全面规范。7月16日至20日,igh国际风险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对我局进行体系第一次外审,取得6945.56分(总分为9810分),得分率为71,根据钻石安健环综合风险管理体系等级标准授为三钻。与20__年3月份基准审查结果相比,得分率增加21 个百分点,等级从一钻增加到三钻,得分率和升分幅度上均位居试点单位第一。
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梳理并修编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印发《××供电局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供电局防止电气误操作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部门。设立“五防”装置及系统组织管理体系和“五防”装置及系统管理责任人。修订《××供电局微机五防装置维护协议(范本)》。以此为参考与各五防厂家洽谈签订20__年新的维护协议,提高我局微机五防闭锁装置的运行和维护水平。重新修订并颁布了《××供电局“两票”管理实施标准》、《××供电局“两票”现场实施标准》等配套管理制度,强化“两票三制一卡”的执行,规范现场作业。整理近年来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发生的误操作事故,组织开展事故案例的学习和专题讨论活动。强化现场标识管理,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完成了所有500kv变电站、部分220kv和110kv变电站安健环的标志、标识改造,对现场集中布置的操作按钮和压板等进行了分隔标识。
努力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今年以来,根据我局机构和人员的调整,修编了各种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应急准备、响应等级划分、响应程序、信息传递等,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编制了《20__年度夏××电网运行存在的七大风险及应对措施》和《20__年××电网事故处理预案》,预案包括了500千伏网络、220千伏网络、110千伏网络、scada系统异常等十大部分内容,共219个(其中方式预案25个,输网预案156个,配网预案34个,通信预案4个)。进一步完善了《××电网重特大电网事故应急预案》、《××供电局重特大输变电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供电局重特大人身事故应急预案》、《××供电局防风防汛应急预案》、《××供电局危机应对预案》等。同时,制定合理的部门演练计划,分批开展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应变能力。
今年6月26日,成功举行了××电网夏季高峰负荷反事故演习。这次演习利用调度自动化高级应用软件系统平台,根据20__年××电网在夏季最高负荷时刻的负载情况预测,对各变电站的负荷进行人工设置,使之在ems/dts系统上形成一个稳定的、数据可信的××电网夏季高峰负荷(10080mw)情况下的潮流,在此潮流下设置典型的电网事故,由演习调度指挥变电、输电、信息等部门演习人员进行模拟事故处理。通过模拟一个接近真实的平台,使参与演习的人员能有现场感与真实感,起到真实模拟的效果,达到事故演习的目的。
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犯罪专项行动,专门抽出20人成立“打击行动队”,配合市贸工局积极组建××市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窃电行为管理办公室,使其尽快发挥实效。长期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安全隐患普查、统计上报及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期限,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积极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全面开展了继电保护定值和保护压板核对工作,完成了500kv变电站继电保护死区检查工作,对变电站的二次设备连接片进行了一次专项排查;按照《广东省电力系统污区分布图(20__版)》重新对我局变电站和线路设备的外绝缘爬距进行了复核,根据爬距复核情况制定防污调爬的反措计划,切实防止污闪事故;针对防雷害工作,加强了对新建线路和变电站、改造线路坐标的基础数据统计和复核工作,并及时将复核情况上报广东电网公司和电科院,保证雷电定位系统的逐步完善;针对××地区自然气候和电网运行的特点,扎实开展防风防汛检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了防止雨水倒灌、防止山体滑坡等可能危及变电站和线路电力设备的汛期隐患检查,对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重点对易涝点的排水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整改;各生产运行单位严格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并根据重要设备表、现场设备的特点和负荷状况及季节特点,开展设备特巡、夜巡工作,缩短设备巡视周期,确保输变配电设备安全运行。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的方针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严肃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坚决遏制滥采乱挖、擅自开采和非法买卖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建立有序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推动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矿业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改善矿业生产安全环境,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确保不发生因盗采盗挖而引发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检查全县各矿山的生产情况,严肃查处越界开采和非法开采行为;
2、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和开采的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在已停产、关闭、废弃矿区的开采行为;
4、严厉打击雇请矿工进入矿区盗采盗挖的违法行为;
5、依法严惩非法收购钨矿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集中打击盗采钨矿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安荣县政府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回新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县公安局、县地矿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工商局、县供电公司、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水保局等单位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李回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110。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月1日至2月28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28号)等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盗采钨矿的有关情况。
2、第二阶段(3月1日至4月30日),整合力量,集中整治。在县开展集中打击盗采钨矿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抽调县公安局、地矿局、安监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人员进行集中整治,从重打击盗采钨矿的违法行为。
3、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检查验收,巩固成果。对本次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五、几点要求
各街镇乡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
(一)商场、市场;
(二)集住宿、仓储、经营、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
(三)公众聚集场所;
(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
(五)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各街镇乡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范围和内容,组织辖区单位集中统一行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隐患整改,大力改善本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二)区城管局负责消防通道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周边商户出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堵塞、侵占消防通道的现象;整治消防车道上空设置户外广告、架空雨篷等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的现象;整治建筑外墙设置户外广告牌,封闭或遮挡建筑外窗,阻碍消防灭火救援的现象。
(三)供电公司负责供电产权线路隐患的整治。重点整治供电线路私接乱拉、敷设不规范现象;供电设备老化、线路老化现象;建筑周围、消防车道上空架设电线电缆阻碍消防车通行和消防车作业现象。
(四)区水务局、市水务集团营业所负责市政消防供水系统的整治。重点整治现有消火栓被圈占、埋压、锈蚀、损毁现象;完善商业密集区街巷内的消防供水管网,按消防技术规范增设市政消火栓;结合城中村、老城区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安装消防供水管网和市政消火栓。
(五)区房产局负责规范物业管理机构,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经费。重点解决多业主市场及多业主建筑物的统一物业管理问题;在商品房公共设施维修基金中列支建筑消防设施维护费用,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六)工商分局负责依法对市场、“三合一”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执照的发放。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审核、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场所,督促该场所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对公安、消防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处罚,需吊销营业执照的,依法按程序办理。
(七)公安分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和技术指导。治安、户政、经保、文保、消防等业务部门及基层派出所,要按照属地原则、管辖权限,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违章用火用电、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用途、擅自改变防火分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三合一”场所及居住楼内私设仓库现象进行摸排清理,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功能;督促指导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自主管理水平;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积极为其他部门提供技术、法律服务。
(八)区教育局负责对学校的整治。重点整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不落实、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楼梯和窗户设置铁栅栏、安全出口锁闭、灭火器材配备不足、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等隐患;要坚决杜绝学生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蜡烛照明等违规用火用电行为;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内容,开学第一周安排一堂“消防教育课”,每学期开设“消防教育课”不少于4课时,并组织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九)区文体局及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数,建立推进表,彻底整改一批突出的火灾隐患。区文体局要将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作为核发文化证照的前置条件;对于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技术标准或不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予以取缔。
(十)区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整治。重点检查建筑是否经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重点部位和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建立、重点岗位人员职责是否明确、灭火和疏散预案是否制订并组织演练;治理走道设置临时病床、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以及病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酒精炉等严重违规行为;加强对锅炉房、危险品库房、液氧储罐、高压氧舱等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储存和使用剧毒、麻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十一)区旅游局负责宾馆饭店的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室内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隐患;检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
(十二)区经贸委负责商业单位的整治。重点检查场所开业前是否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不全或遮挡、室内违规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等隐患;查处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违规使用明火照明、电(气)焊作业,柜台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锁闭以及超员超时经营等行为;检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工作。
(十三)区国资委负责所属出资企业的整治,督促出资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重点检查建筑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组织是否建立、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组织演练;整治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擅自扩大防火分区、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等隐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是否经常、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经消防培训合格。
(十四)区建设局、区建管站负责在建工程的整治。重点解决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防火安全措施和值班巡查制度不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以及无消防水源、消防车道不畅等问题;检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灭火装备和施工作业防护设施情况,临时消防给水管线设置、运行情况;整治施工现场随意堆放大量可燃物品的问题;整治建筑外墙使用节能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达不到要求的问题;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章进行电(气)焊、动用明火取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行为,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十五)区委宣传部、广电处负责消防安全宣传,营造社会舆论监督氛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加强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和危机意识、扑灭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迅速掀起,形成高压态势,营造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时间为年至8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街镇乡、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份至7月份)
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整治。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办、协调,适时召开推进会、协调会、督办会、汇报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督查验收阶段(8月份)
区政府将对各街镇乡和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验收,对于专项行动走过场,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将实行问责制、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乡、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此次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铁腕整治。各街镇乡、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以“铁面孔、铁手腕、铁纪律”认真督促整改,切实做到除患务尽。同时,要加强配合,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实现整治效果最大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进行部署,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1、加强领导,深入贯彻
(1)、在接到国家经贸委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后,我公司立即组织基层单位于5月24日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对上级的各项要求进行了及时传达,并决定在6月1日—6月30日开展一次全员参与、全方位整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要求各单位必须深刻领会xx总书记“xxxx”思想的含义,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此次“安全检查月”活动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和各项防范措施的“四落实”制度,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自查和整改工作。
(2)、以同电安字[XX]173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了以公司曹经理任组长的活动领导组,并建立了主网、农网系统专业检查小组,同时在活动时间、要求、内容和形式上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提出了以查人员安全、查设备安全、查电网安全、查消防和交通等安全的4大项34小项的检查提纲,内容包括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设备、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查规程、查安全责任制等。各基层单位在公司的指导下,行动迅速、雷厉风行,均下发了文件,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安排、有检查内容、有总结整改,从而为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和细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加强教育,全面宣传
(1)、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的安排、检查、总结和整改等工作亲力亲为,首先,公司各单位在活动的初始阶段,分别组织召开干部会、职工大会、座谈会等,逐级传达会议精神,并将电话录音复制下发到边远变电站、供电所和在外施工工地,学习过程中进行了全员签名签字活动,并写出了学习电话会议后的心得和体会。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月”的深入宣传和贯彻工作,做到传达到位,不漏每位职工、不留一个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全公司范围内掀起了浓郁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充分发挥了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优势,利用闭路电视和《大同供电报》开辟安全专栏,及时报道公司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同时,各单位还利用板报和标语等宣传工具,在各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进行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使此次活动深入人心,开展得扎实有力。如部分单位举办了“安全知识竞赛”和“讲安全、比贡献”等演讲活动,不仅丰富了职工的安全文化生活,也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觉性。
(3)、公司发放安全宣传张贴画12个种类150套1000余张、安全宣传串旗20套、安全宣传标语20套200张等宣传工具,在公司各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进行宣传,并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漫画巡回展览。
(4)、6月底,为弘扬企业精神,繁荣安全文化,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宣传阵地,深入开展好全国第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征集安全生产标徽的活动,在各单位工会和党、团支部积极配合下,共征集安全生产标徽56种,公司目前正在组织安委会成员对各项作品进行评价,优胜作品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象征在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广泛推广使用。
(5)、在《大同供电》报开辟了“安全生产月”活动专版,利用公司闭路电视开展了安全访谈、现场追踪、基层调研、案例宣讲等,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对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的安全教育,大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
(6)、6月15日,基层单位10余人由公司张总带队,参加了全国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在大同市红旗广场就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向市民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传单30000余份。
(7)、各单位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等部门组织召开了班站安全民主分析会,及时了解职工安全思想状况,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稳定工作,针对性地开展了安全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各级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自觉性。
二、加强安全管理,深入自查整改,以实际行动扎扎实实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认真贯彻“5、9”安全电话会议精神,公司全面开展了反人身事故、反设备事故、反习惯性违章、反装置性违章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整改活动,制定详细的自查提纲和工作程序,做了如下工作:
1、开展了对各级人员、各种岗位的安全素质评议、技术素质评议、工作到位评议、落实自身工作职责的民主评议活动,共计对XX余名同志进行了民主评议活动,按得票率多少,对不合格人员58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根据教育和考试情况待岗4人、转岗10人、辞退临时工28人。
2、狠抓了职工队伍的休整和安全再培训工作,组织了对运行、检修、试验、基建、多经等人员的两票强化训练,强化了全员的遵章守纪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在公司有线电视台连续播放了16部安全生产录象片,并利用内联网站对职工开展了网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掀起了各级人员学安全、懂安全、要安全、保安全的。
3、组织职工系统分析了1—4月份以来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进一步摸清有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的规律,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防止人身伤亡等事故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4、对所辖送变电公司和多经处的汽吊、厂吊、行吊等大型机械和起重设备28台进行了认真检验,对64名特种工进行了安全培训和上岗考核。同时将多经处和各单位兴办的三产作为重点,特别是面向社会服务的饭店、商店等场所共48处进行了严格检查,对不具备安全要求的17处场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5、进行了劳动安全作业环境的全面检查,要求严格执行公司《关于电缆隧道、沟道、竖井、夹层和可能造成窒息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及作业程序的通知》,对已配备的38具防毒面具、氧量仪、有毒气体检测仪和正压型空气呼吸器以及156个气瓶、45台电焊机、89台试验检修台(箱)进行了彻底检查,对电气设备外壳不接地、拉线无绝缘球、杆号标示不全等不符合项257处进行了全面整改。
6、对153个班组、58个变电站、81个供电所、22个营业所以及147个施工班组的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绝缘靴、验电器、拉闸杆、地线等安全工器具进行了全面检查,不合格的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公司投资15万元,对各类安全工器具、安全遮拦、验电器和接地线等安全设施不折不扣按国电规范手册要求进行整改。整顿期间,公司还投资23万元对20余个主网站的安全标示牌、设备标示牌进行了更换。
7、各县(区)支公司对用户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共查出用户供电设备的重大缺陷16处、用户自备发电机的返送电隐患18处以及用户供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02项,对以上存在问题全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进行了处理。
8、在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的管理方面,公安保卫部对各单位过期失效雷管XX余枚、导爆索1000米、导火索200米进行了集中销毁,消除了各种治安隐患及不安全因素。此外还协助基层单位建立完善了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的管理台帐。同时对公司32个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了安全检查,下发整改意见书25份,整改隐患22处,并补充各种各类消防工器具25件。
9、过夏“六防”检查方面,重点检查了变电站、开闭所,调度所、调度室、通信、远动机房及微波站等重点部位的防雨防漏情况;检查了变电站、开闭所各种防内外过电压装置的运行和线路重合闸、保护及备用电源自(互)投装置压板的投退情况;对部分变电站远动装置电源加装电压瞬变抑制器15套;利用红外测温装置对各运行设备进行了定期监测;及时砍伐北郊、阳高等站距离设备较近的树木。共计检查出各类缺陷75项并全部进行了整改。
10、消防管理方面,针对大同市“5.19”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各基层单位纷纷建立了群众性消防组织,并利用板报和看板等多种形式对电力设备的消防知识进行宣传,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全公司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6月份,公司对全部灭火器进行了定检,并实行定置定位管理。对试验所、送变电、加油站等储油区的防火措施进行复查,整改检修试验基地的消防栓水系统,更换了供电加油站的灭火器、低压回路不合格的电源线和空气开关。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烟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了检查试验,并更换公司办公大楼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器,在公司综合楼、档案楼、设计院、医院、变电工区、保护工区、地下车库安装了智能光电感烟探测器,实现了消防火系统的联动功能。各变电站还开展了对低压及控制电缆的检查工作,结合春检对部分有中间接头的电缆进行了更换,补充完善了消防砂箱、防火隔墙等变电站现场防火措施。
11、交通管理方面,组织各有车单位的分管领导、车队队长及部分驾驶员,讨论制定了公司交通安全反事故措施共11大项、53小项,基本上达到细则贯通,实施有力,做到了三到位:即反措制度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工作实现到位。同时,公司交安委把小事当作大事抓,对今年发生的几起交通不安全事件进行了严肃的处理,达到教育全体司机人员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12、对于两网改造施工队伍进行了严格整顿,对安全资质、技术资质过期的15支队伍进行了辞退,对20余名安全素质较差的施工队员清理出了施工队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谁运营、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通过开展全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清理整顿,进一步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打击违法经营、违规收费行为,回应群众关切,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供水供电供气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电、气工程安装收费过高问题。(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二)整治对已取消的费用项目变换名目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问题,以及因企业管道铺设不合理而额外增加的费用转嫁给用户收费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三)整治违规收取水电气户头费问题,包括开通费、开户费、开口费、入网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四)整治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构成、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
(五)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六)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七)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八)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思想松懈、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未及时有效办理群众的价格投诉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水务局)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全面整治、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8日至1月15日)。制定全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专项整治总体方案,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部门和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1月1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广泛向群众公示整治项目、公布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月16日至1月25日)。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全面梳理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针对自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要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限时清零。县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1月25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阶段(1月26日至3月25日)。县发改局要加强水电气收费水平监测,定期收集掌握本地区及周边地区收费标准;要对水电气公司开展价格成本评估;要会同住建部门指导燃气企业合法合理定价,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燃气工程安装平均收费水平。县住建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管理和施工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监督、事故赔偿等责任,对施工质量不合格和不达标的要依法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市场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通过约谈、告诫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对非利益相关方施工并已验收合格的工程另行加价的,以及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变换名目另行收费的,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县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形成书面材料,并于3月31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情怀,强化责任担当,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县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县发改局牵头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县发改、住建、经信、水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整治工作。
中图分类号:U41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9-0117-01
1、当前“三线”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线路的规划缺乏综合考虑。农村电网经过多年的改造,线路的规划和敷设基本较为成熟,而通信、广播电视线路受地域、投入成本制约,加之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常存在安装不规范的问题。
1.2 吊挂线选择不规范。各类弱电电缆、光缆搭挂在配网线路上,其使用的吊挂线没有按照规范选择钢绞线,而是采用铁线代替,容易断线、悬垂太大,且没进行防雷接地。
2、关于规范化管理的探讨
规范“三线交越”现状必须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突出重点,按照“摸底、排查、整治、规范”的思路逐步推进。
2.1 摸底――筹备汇总分析
利用春、秋检及线路清扫等机会,对配网高低压杆塔周围是否存在违规搭挂的“三线”等问题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对查巡的每个安全隐患点进行拍照,并对线路分布情况进行总结编排,整理完成《弱电线路搭挂统计台账》。台账明确记录“三线”交越的地点、线缆间的距离、搭挂责任单位等信息。
2.2 排查――明确整改重点
依据《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列举出如下技术标准,依据各项技术指标对摸底完善的《弱电线路搭挂统计台账》进行排查,统计出需要治理的交越线路。
2.2.1 低压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同杆架设时,电力线路应敷设在弱电线路的上方,且架空电力线路的最低导线与弱电线路的最高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米。
2.2.2 低压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交叉时,电力线路应架设在弱电线路的上方;电力线路电杆应尽量靠近交叉点,其距离不应小于对弱电线路的倒杆距离。电力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以及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1级弱电线路的交叉角不小于45度;
(2)与弱电线路的距离(垂直、水平)不小于1米;在开阔地区,两平行线路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
2.2.3 接户线、套户线与通信线、广播线交叉时,其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接户线、套户线在上方时为0.6米;
(2)接户线、套户线在下方时为0.3米。
2.2.4 通信线、广播线、电力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电力线先于通信线、广播线进户的,由当地通信线、广播线的产权单位立即进行整改,通信线、广播线先于电力线进户的,电力部门应立即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改。
2.2.5 禁止在通信线路杆子上架设电力变压器、电表和广播喇叭等设施。
2.3 整治――落实整改活动
对排查出需要整治的“三线交越”情况,依据“自查整改-阶段验收-不断完善-查缺补漏”的流程落实整改活动。一是产权单位拟好整治方案和“通知函”并分别送达电力、通讯和广播等交越方负责人,由各单位进行集中治理。对违章搭挂、交越线路进行撤除,如撤除确有困难的,要经与产权方协商同意后,通过整改达到安全要求。二是对整治结果进行阶段性验收,总结整治结果,对各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督促。三是对整改存在争议的线路由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裁定解决,对所有保留交越和搭挂的线路,后架设一方产权单位应与先架设一方产权单位补签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四是不断开展巡查,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部位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整治水平。
2.4 规范――建立长效机制
2.4.1 规范管理,完善管理办法
编写完善《搭挂线路管理办法》,对三线交越的技术标准等进行详细规定,跟各搭挂单位签订搭挂合作协议,收取合理的费用,专款专用,由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委托一家有资质的通信管道公司进行统一维护和新线路施工,使遗留问题的集中整治和新设线路的交越架设等有据可依、稳步推进。
2.4.2 宣传发动,建立舆论氛围
由公司辖区内各供电所牵头负责,利用集市、电力知识进课堂等场合,对“三线”搭挂的危害和整治的必要性进行了广泛宣传,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尽可能多的单位和个人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全民意识,广泛发动群众的力量监督执行。
2.4.3 持之以恒,规范搭挂流程
对于新建、改建的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允许出现新的违章交越和搭挂,若由于路由资源的原因确需交越、搭挂的,协商确定以下三项举措规范搭挂流程。?一是由后建方提出方案,征得先建方或产权方同意并与之签订交越、搭挂安全协议书后,方可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交越、搭挂;二是后建方需遵循安全协议中明确要求的安全技术要求施工,要健全对搭挂线路的运行维护管理,并严格执行验收流程;三是对相关单位未经申请私自搭挂和未按技术要求搭挂的线路,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相关申请手续和整改验收的,立即实施清理,积极防止出现新的隐患,全力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4.4 政企联动,同步城镇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