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23:41:57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环保治理工作计划,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一、2021年安全环保及职业健康工作管理目标
全年实现“三零、六百、一小”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工作目标。即:
(1)“三零”——死亡事故为零、多人中毒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2)“六百”——“三废”排放达标率100%、有毒有害岗位员工体检覆盖率100%、职工安全教育覆盖及持证上岗率100%、隐患整改率100%、目标责任书签订100%、应急演练100%。
(3)“一小”——轻伤率小于1%。
二、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夯实安全环保管理基础,强化责任落实。
1、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各岗位责任制清单,对照清单进行岗位管理、考核。
2、逐级落实安全环保生产主体责任,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和责任人,定期以安全奖惩的模式推进目标考核。
3、加强公司、部门、车间各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严惩“三违”行为,并通过督促、监控、有效监管来确保制度的落实,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安全环保生产考核结合起来,通过检查考核来促进制度的落实。
(二)工艺安全管理
1、抓好车间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信息的及时更新。杜绝“三无”产品入车间,严禁不合格产品或信息不明确的各类生产性物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流入本车间,杜绝使用不合格原辅料及设备。
2、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布置当班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落实设备设施、人员、工器具、异常状态等等现实安全要素的现场交接,按照化工生产“五交五不交”内容进行交接。
3、根据需要经常对技术手册、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物料MSDS 进行审核,确保保持最新版本,使其反映当前的操作工艺安全状况(包括化学品信息、工艺技术信息、主要技术设备资料和设施等的变更),确认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持续完善、更新。
4、加强岗位操作规程培训,操作规程内容要与《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 要求相符合。按时对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每周定专人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工艺指标情况。
5、加强现场联锁装置管理,确保现场联锁装置正常运行;摘除联锁要按规定进行风险分析、审批,杜绝随意摘除联锁控制。
(三)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
1、加强部门危险工艺(硝化工艺)装置的自动化控制设施管理。加强危险工艺控制措施监管,特别是要加强诸如:进料控制,温度、压力监测,搅拌速率控制,降温冷却,安全泄放等控制对象监控,岗位应做好日常运行维护、巡回检查、检维修维护保养记录,确保设施有效投入与正常运行。
2、定期对危险工艺装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包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检测;防雷、防静电设施等),保证危险工艺紧急停车功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四)持续开展和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培训原则,加强员工安全培训。
1、切实抓好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培训,做好岗位操作人员复岗、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岗位应知应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各类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对于新入职或复岗、调岗的人员必需经过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2、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用、突出实效”的原则,灵活选取培训、考核方式,对在岗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对岗位操作人员,除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外,以岗位应知应会为重点,针对员工知识结构薄弱环节,加强对操作规程、安全风险辨识、事故处理、隐患排查知识以及应急技能、劳动防护用品以及防护用具佩戴和使用等的培训,提高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和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丰富培训内容,通过事故案例,隐患图例,事故应急演练等转变员工安全观念,使员工观念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会安全”,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素养,并不断进行改进。
(五)项目管理
2021年,部门将进行硝化自动化技改项目,为此将加大建设项目技改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力度。
1、对于技改项目,在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认真履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从严执行建设项目法律法规,从建设项目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质量、进度五方面严格把关,确保部门技改建设项目的本质安全。
2、按照公司《承包商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对承包商相关资质的审查,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培训,安全告知;加强外来施工人员作业过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的监督。
(六)加强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管控。
1、特殊作业严格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14 规定,对现场安全条件与预防措施进行审查确认与签发。
2、严格执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能不在现场动火的一定不在现场动火,认真进行风险分析,并严格落实隔离、置换(蒸煮)吹扫、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等安全防范措施;条件不具备或安全措施不落实者,不批准实施作业;
3、规范填写作业票证,并按规定收集、存档。加大特殊作业现场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七)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对照GB 30077-2013 相关规定,配置各类安全应急设施按《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置标准》,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于所属区域的应急设施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能正常运行。针对各装置特点,按计划定期组织预案演练、评估。
2、加强员工岗位应急技能培训,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
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应急演练,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隐患排查治理
1、定期组织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辨识、评估,评定风险等级,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制定预防措施;加强隐患管理,明确隐患的各级防控责任人,落实风险防控,加强预防为主。组织岗位员工开展风险辨识学习,推进“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防范”在实际生产装置运行维护中的应用;确保员工了解本岗位各作业活动的主要危害危险因素,并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2、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实施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风险研判及风险管控。
3、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公司隐患分类定级清单》、《化工装置检修开停车安全条件确认清单》,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体系,坚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认真开展车间级、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复产复工前及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照隐患治理“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分类、分级建立管理台账,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凡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务必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消防安全工作
1、部门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使职工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初期火灾的扑救、安全疏散的基本要领。
2、部门要继续健全各类火灾事故的预防管理,认真落实防火安全措施,严格现场动火、临时用电的作业审批、签发、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作业人员入厂及进场培训,提高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3、认真开展生产作业现场防火巡查,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4、加强可燃易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的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
(十)值班值守
1、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检查应急装备、物资是否完好,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可靠、有效。
2、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3、认真落实值班干部检查要求,及时发现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隐患或异常情况,确保生产安全环保运行。
二、环保工作
1、抓好生产现场管理工作,做到清洁、文明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氛围。
认真落实公司《现场区域责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现场定置管理标准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做到物放有序,人行有道,工作有场,实现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秩序化。落实现场管理规定考核办法,使定置管理工作检查有方法、考核有标准、奖罚有依据,能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
2、加强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安全环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现场的跑冒滴漏,控制“三废”的达标排放。
对所属辖区的安全环保消防设备设施落实管理责任人,建立点检记录定期进行点检,发现异常及时维护、维修;有不能正常投运情况,要层层上报,建立维修记录和投运的运行记录。
严格“三废”管理,对公司废水、废气、固废处理的设施设备,严格按规程确保正常运行,建立其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维修、维护、停用记录。对“三废”各环节建立完善、如实的产生、转移、处理记录。
3、执行公司“一厂一策”议案,落实重污染天气装置减负荷运行,实现减排降污。
4、切实抓好车间无组织排放的整治工作。
三、职业健康工作
1、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及工作场所中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和危害后果,掌握职业危害防范措施及防护器材的使用;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2、加强劳动防护使用、佩戴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劳动者
加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督促员工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尽可能地杜绝和避免职业伤害事故。
3、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检修、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日常监测管理工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4、配备充足、有效的防护器材、应急器材及急救药品。
通过各部门的协作并采取路面检查、日常年检、改造双燃料及更新车辆等多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全部达标。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市交管局责任分工
1.各县(市)、区及市区交警大队在日常巡逻、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抽查工作,执勤民警在道路上发现有明显冒黑烟的机动车辆实施暂扣行驶证管理措施,并要求其机动车驾驶人或车主及时到检测机构或环保检测部门进行尾气复检工作。
2.各县(市)、区车管所和市区车管所在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及转移登记工作中,机动车查验科及检测场站要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机动车尾气年检制度、合格证制度,与环保部门积极配合,认真查处参检车辆尾气不达标的个案。
3.全市各交警大队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支持,会同辖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以及治安、刑警等单位)全力合作,深入村镇、企事业单位、社区等车辆集聚的场所进行排查摸底,从源头上堵住尾气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
4.邀请环保专家为一线民警讲授相关环保方面的知识,掌握机动车尾气不达标的各项指标和特征,提高执勤民警甄别尾气超标车辆的查处能力,有的放失的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
5.运用市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服务网站”平台,向社会曝光报废车和逾期未参加年检机动车号牌号码,并广泛宣传治理报废车和尾气超标机动车的重要意义及危害,全方位地普及广大群众环保知识,敲响环保意识的警钟,为静化省会空气质量和主动举报、上交报废车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6.充分利用XX年市交管局与市汽车回收公司共同出台的《关于全市治理报废机动车专项行动奖励办法》的条款,加大对举报、追缴报废车及治理机动车尾气超标等好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激励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我市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形成人人参与治理尾气超标车辆的良好局面。
(二)市环保局责任分工
1.市环保局负责与环保科研单位联系、合作,运用科学方法和科技手段对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全面进行分析,研究市区二级以上天气所限车辆运行数量,为政府宏观指导、调整市区机动车运行数量提供依据。
2.会同市政府法制部门、市交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整合各部门的法律、法规,使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作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执法合力。
3.借鉴外地治理机动车尾气的经验和作法,增设并投入现代化自动监测机动车尾气等相关设备和产品,切实有效的对在用的机动车进行动态监管。
(三)市交通局责任分工
年内更新600辆天然气出租车,同时在上半年对市区6710辆出租车全部完成改造双燃料工作。
(四)市城管局责任分工
(一)对全县现存加油站、油罐车等油气设施进行油气回收综合治理。2014年10月底,全县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自主改造任务。2014年底,全县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完成治理改造验收工作。
(二)自本方案实施起,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油站及新增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设施,并经相关责任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工作步骤
全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主改造阶段(2014年4月—2014年10月底)
在对全县加油站、油罐车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指导帮助各加油站点和油罐车主自主进行油气回收治理改造。要本着先国营、后民营和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期分批指导县内加油站点及油罐车主进行自主治理改造。各油品经营单位应按照一站(车)一案的原则,逐站(车)向县环保部门上报治理改造技术方案和施工设计图,并在期限内自主完成治理改造。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要按照设计、备案、施工、企业申请验收、环保部门监测的流程实施。县商务局、县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的督促指导;县交通运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的督促指导工作。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底)
加油站、油罐车治理改造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储油库、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加油站及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后,各经营单位要向环保部门提交监测申请,监测达标后由县商务局和县环保局组织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统一现场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在油气回收治理工程设计、设备供应及施工安装等环节,遵循市场化原则,政府部门不推荐、不介入,经营单位自主选择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及施工建设单位,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设备需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认证。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设计需具备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资质,施工单位需具备石油化工设备管道安装资质。油罐车经营单位在实施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时,应选择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具有生产油罐车资质的厂家。
(二)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必须在不影响全县油品稳定有序供应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按时保质完成,避免因改造工作安排不当而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正常用油造成影响。
(三)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后,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后,需经过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计量检测、罐体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四)加装油气回收装置(系统)不得影响税务、计量、消防、车辆安全等性能,所有涉及税务、计量、消防(包括安全距离)、建设、规划、安全运输、安全生产等问题的,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五)已建加油站未按期完成油气治理任务或排放不达标的,商务、环保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商务部门不予通过相关成品油资质年度审核;未经检验合格的油罐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不予通过油罐车年度审验。新建加油站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商务部门不予通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审核;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车辆登记。
(六)中石化、中石油、壳牌分公司等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油气回收治理计划和方案,落实资金,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合理安排改造计划和施工进度。将本系统工作计划和方案报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备案。
四、职责分工
成立县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董志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商务工作的副主任、商务局局长、环保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安监局、质监局、财政局主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商务局主管副局长担任。
商务局:负责做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加油站的摸底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和验收;负责全县加油站治理改造时间的统筹安排,确保供油平稳;会同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的宣传引导和联合执法。
环保局:负责制定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验收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加油站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方案进行审查;负责全县加油站、油罐车治理后的环保监测工作;会同县商务局组织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验收,对已完成治理任务的加油站、油罐车加强日常监督,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油罐车的摸底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和验收工作。
公安局:负责在油罐车注册登记的年审中,进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发放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合格凭证。
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县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工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批和监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安监局:负责统筹全县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的安全审查、安全监管、验收工作。做好加油站施工和安全生产监督。
质监局:负责全县加油站、油罐车改造后加油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油罐车罐体检测、验收工作。
财政局:负责全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上级政策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组织有序,部门联动,安全推进”的原则,齐抓共管,协同合作;县商务局作为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牵头单位,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认改造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推进平稳有序。
【正文】
2020年度,芳溪镇环保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中心,以生态立县抓点,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努力抓好我镇的环保工作,现就我镇2020年环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责任制度
2020年初,镇党委、政府根据县环保工作总体部署,结合镇实际,充实、调整了环保工作领导组,充实人员;落实工作职责,于2020年1、7月两次召开镇内村支两委负责人、企业法人、环保负责人参加的环保工作会议。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责任分工明确。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环保意识。
为扩大环保影响,强化群众、企业的环境意识,我镇采取灵活的宣传方法,利用会议、标语、板报、新闻、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群众,企业进行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特别是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工作,我镇召开专题会议,对村两委、镇直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进行了专门培训。散发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在中心学校开设专题课,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宣传环保的重要性,教育学生,环保工作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通过这些活动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大大增强,意识明显提高。
三、加大整治措施、强化生态建设。
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及镇党委、政府生态立镇的要求,狠抓环境整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中在加强生态创建的同时,必须遏制秸秆焚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24小时不间断全面巡查和重点区域监督,并执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护林员、党员、妇女小组长保地块的层层责任制,并执行日报告制,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由于措施得力,责任明确,夏、秋两季没有发生一起秸秆焚烧现象。
四、加大环保经费投入,强化抵御污染能力。
镇域环保重点在企业,难点也在企业,根据内污染源分布情况,责成镇内各企业完善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坚持环保“三同时”,狠抓企业环保工作。加强对镇区水源保护区的管理工作,保证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保证镇区饮用水安全。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2020年我镇环保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生态环境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大。
2、环保意识、环保理念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下步措施:根据存在问题,我镇下步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加大环保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强化生态建设,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事故发生,使我镇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2021年环保工作计划
2021年我镇将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为指导思想,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重点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申报省级生态乡镇。我镇将严格遵循生态立镇的理念,打好生态旅游这张牌,努力将我镇打造成宜居宜游的生态旅游乡镇。
针对县创卫办对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一阶段提出的“居民楼无化粪池、排水沟,生活污水横流,污染环境”的问题,我乡立刻召开党政办公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积极规划实施石牛街生活污染、粪便处理的工作。经党政办公室讨论一致同意:绿化植树80株;新治理污水沟300米;化粪池50口,351立方米;今后集镇房屋要做到雨(污)水分离,建沼气池或化粪池,严禁直排。直至目前,绿化植树80株、治理污水沟300米已全部完成。化粪池正在积极的修建中,并将于近期内全部完工。>二、狠抓落实,(水路)河道整治取得成效。
根据《井研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整治通知》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组建了由乡长梅俊德同志等9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乡长梅俊德同志负总责,刘建东同志负责水路河道环境的治理,廖宗燕同志具体负责自来水站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书写标语四幅,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到位。各单位行动快,行动好。乡政府于二0__年七月七日、八日分别对沙溪河、自来水站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总体良好,河道、水库、山坪塘均无水葫芦、水白菜、浮萍、垃圾等漂浮物。检查组刘建东副乡长带队检查了沙溪河水库及山坪塘,由廖宗燕委员带队检查了自来水站和哑巴塘,对检查单位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具体的措施。
本文来源:文秘站
三、重拳出击,道路交通环境大改善。
根据省、市、县各级部门的安排部署整治城乡环境,我乡迅速成立了以高铃清副乡长为组长,刘国良、范有水和但汉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辖区内道路行车秩序,停车秩序以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制定详细的方案,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在道路行车秩序的管理上,我乡依法严惩交通违法行为。305线和石牛街到各村农村公路机动车守法率达到了85%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了80%以上;营运车辆规范有序,营运载客汽车检验合格后行驶,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由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做到合法营运、礼貌营运;道路有序畅通,经营户统一设置在自己门市前停放整车,不准停放在公路上。
在停车秩序设置管理上,设置停车场,由户管理,并签订相关责任书。
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上,交通标志做到了标线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设置全部到位;交通隔离设置做到了科学、合理、美观,对公路沿线控制区内非法设置交通标志牌全部进行了清理。
四、强化宣传,稳步推进“八进”工作。
我乡成立以乡党委书记李有才、乡长梅俊德为组长,副乡长刘建东、高铃清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为工作目标,成立由针对性的专项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的带头作用,改善我乡的环境面貌。
在这一阶段中,在全乡各村、各单位、社区中广泛开展“我参与、我出力、我分享,创建整洁、规范、优美、和谐的城乡环境”主题活动;进一步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村居民主动参与节能减排,节约每度电,每张纸、每滴水,创优美环境,文明机关活动;社区居民和单位切实做到‘门前三包“(包秩序、包绿化、包卫生)“院内四自”(自搞卫生、自建环卫设施、自育花草树木、自管单位秩序)搞好社区卫生死角保洁管理,规范车辆停放,引导居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树立公共卫生意识;大力开展家庭卫 生活动。家庭经常参加公共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室内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院落整洁,不违章饲养家禽家畜;提高农民群众环保意识,有效控制农村环境污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一减二控三保”(减少农药用量,控制有害生物危害,控制农药残留,保人畜安全,保护农作物及其产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评比。进村社、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每半个月评比,实行交叉检查,连续排名后两位进行职责追究。
五、今后努力方向。
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乡镇的经验,仍有不小差距。下一阶段,我们决心,认真对照标准,继续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继续强化领导,进一步提升城镇环境生态水平。认真实施环境规划,并不断修正完善;积极探索循环经济模式,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农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还较普遍地存在着,环境治理的滞后与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极不适应。继续加大环境基础投入,不断优化城镇面貌。
(二)继续强化环境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必须动员群众、群策群力。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必须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都意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每个人都非常重要,自觉参与到治理中来。一是要结合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广播电视充分发挥喉舌作用,以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环保教育宣传,不断扩大社会的宣传面,消除宣传的死角;二是争取有关部门到我乡举行环保宣传教育挂图展,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三是在小学生中开展教育活动,以此带动小学生对环保活动、科技创新活动的兴趣和参与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四是在各企业开展厂容厂貌整治达标评比活动,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仅仅是口头上,而且要落实在行动中。让群众感觉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营造浓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气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建设生态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要求,牢固树立“命门”意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不断深入和细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增强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长效化管理,确保大气污染治理达到上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实现生态建设目标。
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具体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
1.道路清扫保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成区及国道、省道、外环路、区县连接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干道路机扫率要保持在90%以上,减少人工普扫造成扬尘污染。
2.道路冲洗保洁。区环卫局、公路分局要加大建成区、国道、省道、外环路及区县连接道路的冲洗保洁,严格按照规定的冲洗区域和规范要求实施冲洗作业,冲洗率要达到100%。
3.实施密闭运输。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渣土等散装物料密闭运输管理的通知》(政办发〔〕19号)要求实施密闭运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路查制度,促进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4.禁止大货车违规进入城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要设置明显禁行标志,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杜绝大货车违反禁行规定穿城行驶现象。
5.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对辖区内主要道路与支线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杜绝车辆带泥上路造成扬尘污染。
(二)建筑、拆迁、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
1.房地产开发、旧村改造、道路和市政工程等各类建设施工项目必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审批的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的日常监管工作。
2.建设项目开工前,各建设单位首先规划建设好施工场地道路,并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标准的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建筑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全封闭围挡。
3.项目开工后,房地产开发单位、旧村改造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管,配备专人负责施工工地的环境管理工作。施工现场渣土要及时清理,杜绝渣土堆形成。
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六个100%。
5.实施绿色建筑制度,大力推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
(三)物流园区和料场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1.物流园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园区必须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2.粉性物料堆场、货场扬尘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货场的道路和场地必须实施硬化或绿化,并采取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在储存、堆放过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过程采取封闭作业方式,并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进出车辆采取密闭运输措施;建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
3.渣土堆清理整治。严格按照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城区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实施意见》(环工委办〔〕5号)要求,全面完成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迁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即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杜绝新的渣土堆形成。
4.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吸纳场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制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有条件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规划建设建筑、拆迁垃圾吸纳场所,对垃圾渣土采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5.闲置场地绿化。对于闲置或未开发的土地,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产权单位或个人负责实施全面绿化,并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减少城区地面。
(四)露天矿山扬尘污染治理
全区范围内禁止矿山开采,废弃露天开采矿山要实施生态恢复和绿化。加强对已关停矿山的日常监察、监督,严厉打击私采滥挖行为。
(五)企业扬尘污染治理
按照要求开展“加强规范化管理、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活动,努力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企业应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151号)有关要求开展生产。现场管理要科学、合理,实现无尘化清洁生产目标。
3.加强原料、粉性物料和堆场管理。各企业原料和所有粉性物料必须密闭储存料棚内,严禁露天存放或篷盖存放于料棚外;料棚内洒水降尘设施每天定时使用;水泥、热电、建陶、金属矿产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粉性物料转运站、混凝土搅拌等行业严格按照行业精细化环境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所有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物料的堆场、货场场地必须实施硬化、绿化,必须有自动喷淋和洒水降尘措施,必须采取制式固定的围挡、篷盖等全密闭措施;物料装卸、运输过程必须封闭作业。
4.加大厂区扬尘、粉尘污染治理。所属区域道路要进一步加强道路的冲洗保洁,没有全面硬化的路面必须进一步硬化,洒水、冲洗设备要尽快完善并有专人使用保管,所属区域道路要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冲洗保洁,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5.加强车间内无组织扬尘点的监管。对易产生扬尘的点位要由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排放管路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外漏;车间内要经常清扫保洁,形成制度。
6.加强运输车辆无组织排放管理。车辆进出企业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企业进出货运车辆清洁运输的管理意见》(环发[]119号)要求,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运输粉性物料的车辆要按规定篷盖,所有进出厂的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实施轮胎冲洗,防止带泥上路。
(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
1.加强机动车排气监管机构建设。环保分局要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06号)要求,督导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相应设备,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2.加强对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做好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机动车排污申报工作,全面掌握道路运输车辆的排污状况。
3.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交警、公路、交通部门要采取路查措施,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
4.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的淘汰力度。
(七)秸秆和垃圾焚烧污染防治
1.秸秆焚烧污染防治措施。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特别要抓好夏秋季节的禁烧监管工作,防止焚烧现象的发生。要建立完善秸秆收集、储运和综合利用体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污染。
2.垃圾焚烧污染防治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垃圾收购站点管理,禁止垃圾焚烧,特别要杜绝焚烧电线和用橡胶垃圾作燃料的现象。
(八)镇办和片区扬尘治理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全面开展无尘化综合治理活动。加大经费投入,购置必要的机扫冲洗车辆,加大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冲洗保洁。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厂区内及周边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的督导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小街小巷清扫、洒水等降尘工作。大力推行生态绿色社区建设,切实强化社区扬尘环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三、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阶段划分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自月日起至月日,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任务分解要求完成阶段性综合治理任务。
(二)检查验收阶段。月日开始,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将按照《区年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组织验收,通报有关情况,迎接市政府考核。
(三)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扬尘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履行日常监管职能,实行联席会议、集中办公和联合检查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组织调度检查,适时组织专项行动和考核,实现扬尘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经常化。
四、扬尘污染治理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全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交警大队、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卫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公路分局、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业局、工商分局、区煤炭局、供电部等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调度督导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情况通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及时上报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二)责任分工
1.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2.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督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3.交警大队按照要求在主要交通路口划定大货车禁行区域,设立禁行标志,加强对无蓬盖运输散装物料货运车辆及大货车违反禁行标志行驶的查处。加大对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的查处力度,禁止高污染(冒黑烟)和无环保标志车辆上路行驶。限制高排放大型货运车辆、低速货车和黄标车进入城区内行驶。
4.公路分局负责国道、省道及外环路的维护保养,负责国道、省道、外环路和区县间连接道路冲洗保洁工作。积极探索在外环路和有条件的路段道路中间隔离带埋设管道冲洗设施进行路面自动冲洗的试点工作。负责设立固定检查站,对城区外未采取密闭运输装置车辆进行查处。承担的交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道路施工扬尘的管理。公路建设中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公路两侧及料场、弃渣场等的生态恢复。
5.区交通局负责全区范围内各平交道口的硬化和绿化。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物流园区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设置车辆冲洗点,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
6.区环卫局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工作,制定清扫、冲洗工作计划,按照需要随时增加洒水冲洗频次,确保城区道路整洁。
7.区住建局负责抓好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8.国土分局负责督导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废弃露天开采矿山实施生态恢复,加强私采滥挖现象的监管和查处。做好对已关停矿山的督导检查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在城区内未采取密闭运输措施造成洒漏的行为。负责城区及周边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乱倒和垃圾焚烧行为的查处工作,禁止城区内露天烧烤。加强对建筑工地以外渣土堆的清理整治和管理。负责城区内所有饭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
10.区农业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11.环保分局负责监督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及企业运输车辆清洁和密闭运输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及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的监督管理。
12.区煤炭局负责做好煤矿、煤炭加工企业的煤矸石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煤炭经营场所喷淋、围挡、覆盖设施建设。对无证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煤炭经营站点(含型煤加工企业)依法取缔。
13.区林业局负责城区外绿化工作,减少地面。
14.工商分局负责加油站点添加燃油清洁剂的抽检工作,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点依法予以查处。
15.供电公司供电部负责配合参与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因环境问题被责令停产取缔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生态”的重要举措来抓,对照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肯定成绩,寻找差距,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在各镇、街道以及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干湿分离为前提、沼气治理为基础、综合利用为根本”治理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对规模猪场采取沼气池治污模式、对规模水禽采取筑塘养殖治污模式,结合省811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实事工程,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扎实推进。
一是实施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沼气池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412户,占86.01%,共建造沼气池1.8万多立方米。其中,常年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沼气池治理设施建设67户、完成95.7%;存栏100-199头规模猪场沼气池设施建设153户、完成90.5%;存栏50-99头规模猪场治理建设192户、完成80%。同时有40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在沼气池建设基础上配备建造了后处理池(沼液贮存池),有85个规模场建造了干粪堆积棚。
二是开展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执行水源保护区有关规定。全市存栏500羽以上规模水禽场已有270户完成了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占总数的37.39%。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实行了关、停、迁,已关、停规模猪场3个、2000多平方米,关、停水禽养殖户27户、7146平方米。
三是启动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整治。在对常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面开展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了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养殖污水、厨房污水、厕所污水)整治试点。在生猪养殖相对集中的曹桥街道野马、孔家堰、愚桥三个重点村以及其他镇、街道的部分村,选择沿河生猪散养户,开展“三水合一”整治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07户生猪散养户完成整治任务,共建造沼气池2484立方米。
四是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外来养禽户主要是养鸭户饲养管理水平低、造成周边土地及河流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花大力气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全市89户外来养禽户,66户肉禽养殖户已经基本完成搬迁任务,外来蛋禽养殖户的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初步建立畜粪收集体系,综合利用模式得到逐步推广。市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明大牧业园区、春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已全面运作,已对部分规模猪场以及养殖重点村实施了干粪收集,年收集鲜猪粪约1.5万吨,生产有机肥近6000吨。通过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等途径开展规模猪场干粪、沼液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工作,涌现出一批如林埭潘建华牧场、广陈威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保良牧场、新仓逢源奶牛场等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典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治理过程中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由于部分畜禽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已建治污设施的部分养殖户,干湿分离不彻底等,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成效。
二是规模畜禽场治污设施尚不完善。我市前几年治污设施建设重点放在沼气池建设上,大部分养殖户没有建造后处理池或沼液贮存池、没有建干粪堆积棚,干湿分离和雨污分离与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今年市提出的“两分离三配套”治污设施标准相差甚远。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对养殖户违规排放、干湿分离不彻底等现象,目前还缺乏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还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手段,对违规排放的处罚没有跟上,致使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还不明显。
四是收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全市只有部分重点养殖户和重点养殖区域建立了相应的干粪收集体系,规模猪场实施干粪收集的比例仍然较低,主要是就地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多,传统的种植结构限制了综合利用的出路。农户使用畜粪收集加工后的有机肥的积极性不高,有机肥还难以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
五是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还存在差距。现有的治污方式还停留在沼气池治污模式上,对引进与推广应用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如生态型、发酵型、零排放等模式)的力度还不够。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肯定治理成效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树立农村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的理念,改变纯粹为治理而治理的错误思想,将加强畜禽污染治理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营造和谐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抓手,干字当头,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统一思想,自觉行动,深刻认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一)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的具体体现。
(二)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迫切需要。
(三)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生态市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六大工程
(一)全面推进“两分离三配套”工程。对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规模奶牛场,要严格执行畜粪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堆积棚等“两分离三配套”标准。具体任务是:1.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沼气池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2.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3.存栏100-199头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基本完成,其中列入省811工程的37个规模猪场今年必须完成;4.明年全部完成50头以上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各镇、街道要根据市里制订的具体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和镇、街道要分别抓好几个标准较高的规范化示范场建设。
(二)全面推进散养户整治工程。曹桥街道野马村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今年要完成;曹桥街道、新埭镇、广陈镇、林埭镇等4个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明年要完成。涉及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全面推进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工程。对水禽存栏500羽以上规模禽场实施上岸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水禽排泄物治理要按照干湿分离的要求,进厌氧池进行处理,严禁河道养殖水禽,到2010年规模水禽场治理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工程。就地综合利用是整个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中最有效、也是最经济的一种治理方式,要在开展“两分离三配套”治污标准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实施就地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周边有条件的,要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力争各镇、街道有30%以上规模畜禽场实施农牧、林牧结合、综合利用。
(五)全面推进干粪收集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畜粪收集体系,提高畜粪资源利用率,在已有畜粪处理中心的基础上,再建曹桥、新仓、新埭、广陈、林埭、钟埭、黄姑等7个畜粪处置点。进一步扩大收集范围,对规模猪场干湿分离后的畜粪无法就地消纳的,要进行收集处置,通过加工成有机肥等手段,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干粪收集处理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六)全面推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要积极引进、推广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开展规模猪场发酵式、零排放等治污新模式建设。要继续探索、推广工业化治污的路子,拓展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新方法。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教育与监管并举,强化排泄物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加以推进。
一要削减养殖,严控总量。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2011年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要求,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养殖区域规划。要通过规划和水源保护区实施,控制养殖总量;要通过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两违”整治相结合,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畜牧业发展有关政策兑现相结合,控制养殖总量。要密切掌握养殖动态,对在禁养区内或进行违法占地、违法违章搭建的,要坚决取缔,确保到2010年末全市生猪存栏量控制在47万头以下。
今年上半年,我办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初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通过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均已保质保量的完成。
(一)有效落实了《年度生态任务书》。上半年我办根据年初工作计划的具体要求,服从于、服务于《2009年度宁波市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的考核获优目标和“两创”硬指标;完成了慈溪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制定并下发了《慈溪市2009年度生态建设实施意见》、《慈溪市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和《慈溪生态市建设工作机制与工作制度》;完成了《慈溪市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重点实事项目的公示;初步完成了《2009年慈溪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完成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的初稿,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
(二)稳步推进了“两创”工作。“两创”工作是今年生态建设所确定的中心任务。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全面启动、抓组织发动、抓创建指标达标和抓资料的建档,使“两创”进入程序,力争创建活动于2010年一举成功。由于“两创”的指标是刚性的,也是动态的。国家和省对“两创”的考核指标是不断调整、充实、提高,以始终保持“两创”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为此,我们在“两创”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到了高标准、高起点,决不满足于低限达标。一是有效开展了“两创”指南手册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手册的编写工作。二是继续开展了抓“两创”工作生态建设典型示范项目工作,对“两创”典型示范项目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广泛收集项目,现已完成初稿。
(三)有效开展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一是完成了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调研,初步制定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方案。二是基本完成了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村环境现状的录相拍摄和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切实加强了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试点方案》;二是完成了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中的饮用水源地源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的制定;三是完成了灵湖水库任佳溪村湖墩片生活污水治理方案的调整,发挥了环保服务和监管职能,工程经费由设计概算的270万元降到60万元。
(五)广泛开展了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2009年慈溪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了“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的策划、协调工作,现己完成《了慈溪市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报批,开展了环保志愿者、机关干部环保公益活动日,成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了生态环保宣传月活动。
(六)充分发挥了《慈溪生态建设简报》的作用。《慈溪生态建设简报》是一份推广经验、传递信息、探索问题、沟通情况、指导工作和开展宣传的一个重要平台和工作园地。因此,要办好把这份简报,达到“大家爱看、实在有用”的目标,既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压力。
为了办好这份简报,我们定下了“四条基本标准”:一是有特色。就是围绕生态建设中心工作,贴近上级领导关注的问题,紧扣生态任务这个重点,及时反映我们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动态,及时反映大的行动,大的典型,及时反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好的建议,及时通报上级指示、信息等。二是有质量。就是在内容上有较高质量,数量上有一定密度,形式活泼多样,文风精炼朴实;材料真实,事实清楚,全面客观,时效性强;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文题相符。三是有影响。就是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同志看了我们的简报后,对我市生态建设工作更加了解、更加重视、更加支持,在省、市局和市政府那里有位置,在部门那里有影响。四是有效果。就是在我市生态建设上各地各部门能形成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争先创优的局面,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现已成功编发第一期《慈溪生态建设简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七)切实加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对去年立项开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进行了检查,完成了3个村的初步设计审核。
二是对去年立项开工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三是确定了2009年度20个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名单的;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己完成第二次修改稿,转下月召开联合会审会议后发文。
(八)不断深化了基层生态系列建设。一是完成了宁波市生态村考核验收前的指导工作,成功创建了45个村,创建申报通过率达到82%。二是积极与相关局沟通协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相关配套制度、措施。
(九)有效落实了市人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一是完成了凤浦湖、窖湖、灵湖水库保护区内污染源的普查和里杜湖、外杜湖、白洋湖三个水库保护区污染源的调查;二是切实加强了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己召开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并完成各项任务的整治方案。三是基本审了定岗墩村、尖锋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因该镇分管镇长不在位,评审会推迟于6月中旬召开。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抓好年度《生态任务书》的落实。按照主次分开的原则,对“有难度、需重点突破”的任务,确定为公示项目,将推进和落实情况每季见报、每两月上《慈溪生态建设简报》,增强抓落实的刚性;按照《2009年生态建设任务书》的考核办法,6、7、8三个月作重点跟踪,9、10月作重点督查督办,11月份结合年度任务调研作拉网式普查,掌握第一手资料,12月上旬完成生态建设任务年度分析报告;12月下旬抓好年终考核。同时,我们将高度重视《2009年度宁波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中“一类目标”的工作(1+4),继续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系统和综合措施,密切把握工作动态,积极推动任务按期完成。一是对重点工作和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列出进度图表,推动工作落实;二是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以市生态办的名义,密切联系各地各部门,做好联系、衔接,加强工作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形成合力抓工作的局面;三是认真对照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不断寻找差距,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千方百计确保完成。
(二)进一步加大“两创”工作的推进力度。对创建工作深入的调研,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订详细的迎检工作方案,提升优势指标,缩短差距指标,切实提高评估创建达标度;
进一步细化“两创”方案,排出“两创”计划表,做到一环套一环,环环紧扣;一步接一步,步步紧逼。适时组织“两创”技术培训,编印“创模”手册和生态市创建手册;落实“两创”示范项目,抓好“两创”成就展的策划,今年7月前精选出“两创”的精品、亮点工程和“两创”技术核查路线,确定展示“两创”的精品、亮点工程并完成建设方案,迅速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形象直观、多功能的生态环境示范点(工程);(7-8月)递交创建申请,使创建进入程序,做好“两创”动员大会的准备工作,使“两创”工作实质性启动;有效开展“两创”资料整编工作,本着“全面、真实、细致、统一、规范”的原则,落实指导性材料、说明性材料和补充性材料等支撑材料的丰富性整理;9月前完成“两创”技术核查路线内相应区域环境整治方案;着力营造好“两创”工作的“两个氛围”,即工作和舆论氛围;积极主动进位,防止在环节上出现问题,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紧紧把握工作主动权,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把“两创”的各项任务落实好、完成好,确保2010年6月前完成所有精品、亮点工程,沿途区域整治全面达到“两创”考核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的推进力度。组织开展试点系列培训和专题辅导,帮助试点镇、村制定试点实施计划,组织试点镇村负责人到农村环保工作较好的地区进行考察。
(四)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的推进力度。一是重点开展梅湖水库源头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待市政府批文后,立即组织实施;二是于8月底前完成9个水库源头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对9个水库源头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为明年继续有效开展源头污染治理作好准备;切实将里杜湖、外杜湖、上林湖三水库建成合格饮用水库示范库。
(五)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推进力度。一是以扩大环保“国策”意识为载体,开展全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决定选择农村环境保护试点村、“两创”检查点(社区、企业)开展全民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试点,扩大全民生态环境教育覆盖面,使社会公众成为生态环保宣传的主体,成为生态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二是进一步营造环保宣传氛围,突出抓好环保公益广告的宣传。以生态考核为引导,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环保公益广告宣传一条街活动,选择公路出入口竖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在城乡(镇、村)显要位置、各类公众场所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画。三是加快“两创”指南汇编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手册的编写工作。四是抓好4个重点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工作。把市委党校建成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把全市50%的中小学校建成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把电视台办成生态文明传播基地,把《慈溪日报》办成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基地,利用他们的特色、发挥资源优势来引导建设,搭建一个致力于社会公众环境保护、环境教育的开发和推广,为社会公众环境提供教育的优势平台。
(六)进一步抓好《慈溪生态建设简报》的编发。一是每月要保证出2期以上的简报,对简报的重点内容列出计划安排,进行约稿。信息内容多时,适当增加发简报的次数。二是切实把握《简报》的特殊性。提高《简报》的时效性、真实性与针对性,增强《简报》的导向性和可读性,做到《简报》的全面性、综合性、专题性,达到《简报》的反馈性、灵敏性和直接性。三是抓好《简报》的参考性。《简报》信息刊出后,对上级---要让领导掌握相关动态、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横向---可使相关部门、单位相互沟通信息、相互借鉴;对基层---应起到指导工作、推进工作的作用。四是抓好信息报送制度。使信息报送制度化、信息来源规范化。
(七)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力度。经现场踏勘,在全市完成12个位于限养区、非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态化改造;拟定标准,指导龙山、掌起、观海卫、逍林等4镇2000羽以上水禽养殖场有效开展污染治理试点工作;
对年存栏猪200头(牛20头)以上规模等畜禽养殖场、屠宰场进行环境专项全面普查。逐个登记,逐个检查,查清情况,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对污染现状要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治理整改意见,建立起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档案。
(八)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两创”示范点的建设。围绕亮点抓提升,继续健全完善各类亮点工程培优标准、措施、步骤,在各镇、街道创建亮点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精选精品工程,完善考察线路,按照做精、做亮的要求,加快建设和整治,全面突出生态内涵,真正体现我市“两创”水平,真正使“亮点”线路、“亮点”工程、“亮点”单位都成为创建的“精品”工程;办好“两创”成就展。要在“选好点、创亮点、有看点”上作文章,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和生态文化等领域培育生态示范点,坚持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竭力推出生产环境教育基地和生态系列创建、绿色系列创建中的典型。
(九)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抓好2008年项目的推进督查,力争完成50%的项目验收。对09项目开展每月一次的督查,督查情况在生态简报上,力争80%项目进入实施。同时,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确保进度督查的实际效果。
(十)进一步深化基层生态系列建设。积极培育天元镇创建省级生态镇,加强帮扶指导,确保9月底前申报;配合实施环保“国策”意识和“两创”氛围开展慈溪市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抓紧制定《慈溪市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和《慈溪市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标准》,抓紧下发《关于开展2009年度慈溪市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创建的通知》。为确保20个创建目标的如期完成。
(十一)进一步抓好市人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的落实。
做好迎接7月份人大代表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执行情况督查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有看点、有展示、有材料、有汇报”。
一是饮用水源村庄生活污水活理,要求:桥头、龙山、横河、观海卫、掌起五个水库的生活污水治理必须完成。其中:横河7月中旬完成,
二是城河治理:五条马路的餐饮业、横河小轴承油污染集中设施建设7月中旬完成50%左右。
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抓好治理,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管辖区必须管环境保护和整改,落实属地责任,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分工,传导工作压力,推动长期坚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整改标准,确保整改成效。坚持用最严格的标准、扎实的作风和铁的纪律要求,全面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生根,各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整改任务有效落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三、主要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针对省生态环保督察组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从细、从实、从严、从快,狠抓整改落实,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工作取得新成效。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健全长效机制,以绿色创建为基础,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街道创建,提高创建层次,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坚决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为突出位置。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把省政府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
(二)认真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辖区河道综合整治。
1、第一季度整改措施:召开河长制专题会议,完善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计划。
2、第二季度整改措施:4月份进行春季清理行动。集中清理河道
及周边各类垃圾、农作物,确保河道保护范围各种障碍物清除干净。
3、第三季度整改措施:排查河道排污口,查清每一个入河排污口的位置、类型和污水来源,依法进行清理、封堵,提升水环境质量。
4、第四季度整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针对环保观念淡薄,乱丢乱扔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等现象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
(三)加大需长期坚持整改任务的整改力度。认真执行“村收集、街转运、市处理”的运行机制,让农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1、第一季度整改措施:坚持同意村为监督主体,明基公司为责任主体,村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完善村收集,明基公司转运处理工作机制,要科学设置生活垃圾点,鼓励引导村民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街道将垃圾治理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落实经费;完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实施治理工作月检查季度通报,年底统一考核,确保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规范。
2、第二季度整改措施:加强宣传,策划和组织“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环境纪念日活动宣传;广泛利用LED屏、广播、宣传横幅、宣传单及微信公众号,结合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舆论宣传,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引导村民从身边垃圾治理做起,实现生活环境明显改观,形成文明自觉。
3、第三季度整改措施:完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构建生活垃圾处理责任体系,实现村级公共环境干净、优美。
4、第四季度整改措施:开展同意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模式“回头看”,查找治理目标差距,制定治理措施整改落实。
五、组织保障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