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研究论文模板(10篇)

时间:2022-11-10 16:23:2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金融研究论文,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金融研究论文

篇1

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资本和物资交流日益频繁,这促使我国物流产业和金融产业迅猛发展。在网络和通信技术广泛应用的条件下,物流和金融之间强大的吸引力已经产生学科交融的奇葩,它给物资流通带来的巨大影响被敏锐的学者准确地捕捉到,进而从理论的高度构建出一个崭新的平台—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最初是沿着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的业务总结开始的。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90年代初期也有学者发表文章,探讨物资银行的运作。但是,那时的“物资银行”还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是探讨通过物资银行来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由于物流的概念没有被充分发现和认识,所以当时的物资银行的概念与现在的概念存在较大差异。

1998年4月,时任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总经理的任文超探讨了利用“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是这一概念的一个突破。随着物流学的不断发展,物资银行的概念也逐渐发展成熟。2003年9月,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的学者于洋、冯耕中,2004年任文超以及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等,都对物资银行的含义重新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比较规范的概念。仓单质押业务的理论总结始于1997年6月,当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张平祥、韩旭杰对粮棉油货款的仓单质押业务展开了研究,但是并没有将物流的概念结合进来。

此后,随着物流学的兴起,相应的研究开始增多。2001年,烟台大学的房绍坤;2002年,学者孙宁;2003年,东南大学的郑金波;2004年,学者邵辉等对此都进行了研究。该业务与物流业发生紧密联系只是近几年的事。对于保兑仓业务的研究则是基于仓单质押业务而衍生出来的。

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融通仓”的研究。2002年2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迄今仍有系列成果推出。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在学科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学者做出探索。2005年3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陈祥锋、朱道立提出了与物流金融相类似的“金融物流”的概念。但因其相对于“物流金融”在表达上不够准确,续用者不多。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在“民营100”的金融平台基础上及时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期望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与发展难题。从2004年底至今物流银行业务迅速在各行业中得到应用,如中储与华夏银行的合作,福建中海物流公司、泉州正大集团与中信银行的合作等等。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物流金融近期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基于网络技术的物流金融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等领域。

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芃、唐元琦首次定义了“物流金融”的概念。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这些资金和信用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结算、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咨询、担保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该定义指出了物流金融所研究的领域和基本的研究方向,它还强调金融创新思维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运用。

“融通仓”作为物流金融领域的重要概念最早是由复旦大学的罗齐和朱道立在2002年提出。朱道立等人系统地介绍了融通仓理论。他们认为,因为融通仓所涉及的对象数量众多,要想把这些分散的个体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物流的结合,除了借助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和交通技术之外,还要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模式和结构,包括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资金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等三种。他们设想的融资结构有纵向结构、横向结构、星状结构和网状结构四种。这些结构的设想主要是来自对不同环境与规模类型的企业给出的因对象而异的分析。基本思路是以“仓”为突破口,运用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递程序,实现对仓中动态的物资的计价,使它们可以与资本实现转化。资本、物流、仓储是企业运作过程中流动资产的三个代表性的形态,它们覆盖了企业日常运作的全部流程。朱道立等人的理论研究强调物流对金融的融资功能的辅助,注重基于银行服务的讨论,给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开发新的高利润服务项目的思路。其中虽然涉及了物流金融的结算职能,但没有把它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讨论。

物流金融理论在实践中另一个重要的应用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物流银行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创新地运用动产质押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广发银行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走出了第一步。广发行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改变了以往单个经销商达不到银行授信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支持的局面,同时银行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内部的调剂,分散了风险。“物流银行”与前面的“融通仓”在寻求对流通中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思路上保持了一致,区别是它更多地站在银行努力寻求在扩大贷款的同时控制风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物流金融理论的研究发展

在“物流金融”概念问世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涉足这个领域,他们的研究丰富了物流金融学的内容。刘高勇(2004)从网络技术的角度讨论了企业物流与资金流的融合。他论证了网络环境下企业物流与资金流融合的可能,其中信息充当物流和金融整合的媒介,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了面向供应链的金融物流的概念,尝试从物流金融提供者的角度转换到物流金融的客户角度来开展分析。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介绍了物流银行业务的特点与作用,指出开展物流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并就风险防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提出设想。王颖琦(2005)介绍了物流保险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唐少艺(2005)以UPS和和广东发展银行为案例,描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向准备在我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了针对市场现有状况合理运作的建议。邹小(2005)在《管理塑料价格风险的利器: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一书中指出,在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而建立的中远期仓单市场,是全新的流通方式,极具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业界规避价格风险和违约风险的需求。该书以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仓单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从阐述仓单交易市场的基本内涵、形成、现状、功能作用和市场运作等角度入手,对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的组织架构、市场管理、交易者、交易行为、交易目的等进行论述,对市场的操作流程和基本制度作了详细的解说,研究了衍生品交易和物流服务如何结合并产生效益和控制风险。唐少麟、乔婷婷(2006)用博弈分析的方法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论证了对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可行性,指出相应的风险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用新的管理工具(主要是管理信息系统)加以有效控制。

现实世界里,“资金”、“原材料”、“库存”这三种资产形态经常相互转换,而转换过程通常很难受到全程不间断地跟踪,特别是“物流”的过程在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前是很难被考察的。因而传统的会计学和金融学在研究企业运作时通常取其“现金”或“库存”的静止状态进行分析,很少涉及动态的转换。“物流金融”的长处就是能解决运动中或处在不稳定状态下的资产利用的问题。它好比社会科学中的“微积分”,使商业领域中的变量可以计量。

通过众多学者的努力,物流金融的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等主要职能,总结出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等服务模式,在实践中收到成效。UPS的综合性物流金融服务、中储股份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广发银行的“物流银行”、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等案例对理论做出很好的印证。

结论

中国的物流金融研究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学术界已经充分论证了开展物流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立了开展物流金融的主体,提出了以不同主体为核心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多种模式,并且与实践相结合,指导相关行业运作。但是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仍然要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如何有效地管理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金融工程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信用评估系统建设;账单和支付管理系统的完善以及企业应用物流金融时会计记录怎样才能更加合理;运筹学的理论如何在物流金融的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等。这些细节问题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1.陈淮.关于物资银行的设想[J].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87(3)

2.张平祥,韩旭杰.粮棉油贷款仓单质押的意义与建议[J].济南金融,1997(6)

3.任文超.物资银行及其实践[J].科学决策,1998(2)

4.房绍坤.论仓单质押[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4)

5.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

6.孙宁.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要点[J].农村金融研究,2002(3)

7.郑金波.仓单质押的管理[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15)

作者简介:

篇2

1.2金融品牌危机的特征对金融企业而言,品牌危机主要是指由于金融企业经营或品牌管理中的失误,或者由于客户与金融企业之间对金融产品、服务或者事件的认知不同、相互沟通不够,从而导致其产生激烈行为,并在短时间内波及社会公众、进而严重影响金融企业品牌价值的事件状态。

金融企业品牌危机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危机,容易引起社会关注,对于产品质量问题直接引发客户不信任和不选用,会造成金融企业类似业务营业额的大幅下滑,对金融企业的声誉和口碑造成负面影响。另一类是非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危机,客户关注程度相对较低,主要是金融企业内部某方面失误引起的经营危机和困难,如法律诉讼、人动等,这些问题逐渐向外传递,会造成客户对金融企业的不信任。

金融品牌危机一般具有三个特点:

1.2.1突发性,往往是由于金融企业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被曝光,或者客户等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不满无法宣泄而突然爆发。

1.2.2动态性和扩散性,品牌危机会随着金融企业对有关事件处理的正确和及时与否而减轻或加重,而且任何一个危机在没有彻底解决之前,都有可能产生扩散效应。

1.2.3破坏性,品牌危机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降低公众的品牌忠诚度,品牌价值在短期内会明显受损。

2树立危机意识

只有强化企业自身的危机意识,才能从思想上真正重视危机管理工作。企业要加强品牌建设,就必须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运行中以及金融全球化中金融企业面对的内外经营环境是瞬息万变的,由内外因素导致的企业危机难以避免,必须通过有效的品牌危机防范机制加以预测、预防、化解或尽可能减少其损失。树立危机意识最关键的在于及时识别危机的前兆。在日常品牌管理中,对可能引起金融品牌危机的内、外部因素进行整理和识别,对这些因素的变化情况进行日常性监测。同时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鉴别、分类和分析,正确判断、评估危机的可能性、危机风险源头、危机征兆和危机发生之间的联系等。

3建立品牌危机预警机制

企业要在品牌危机管理中取得主动,反应迅速,就必须建立品牌危机预警机制,在危机来临时尽早发现危机,以制度化的管理来对企业内部和外部可能产生的危机进行预测,增强企业的免疫力、应变力和竞争力。一套有效的危机预测机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组织机构组织结构是企业品牌预警管理系统功能发挥的基本和必要保证,是对品牌不安全现象进行识别、预警和控制的保障。

3.1.1预警部主要职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负责品牌资产安全状况、品牌管理安全状况、品牌环境安全状况的日常监控,识别和诊断其中易引发品牌危机的不安全现象(危机征兆),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矫正控制;二是日常活动中训练全体员工接受识别危机征兆和防止危机发生方面的知识,培养员工在危机中的心理承受能力;三是进行各种品牌危机状态的预测和模拟,设计“品牌危机管理”方案,以在特别状态中供决策层采用。

3.1.2核心领导小组核心领导小组由金融企业的董事会、总裁等组成,从战略层面把握危机的动向,对危机处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指挥各部门密切配合危机控制小组。核心领导小组的职能包括:保证企业正常运转、紧急情况下的预算审核、与政府和特别利益团体进行高层沟通、对机构投资者、媒体、消费者、员工以及其他受到影响的群体传达信息;与法律顾问沟通;跟踪公众动向;保证董事长或总裁了解事件的总体进展,启动媒体沟通程序等。它是发挥作用最大的危机管理机构,它的决策水平和预见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决定着危机处理进程和结果。

3.1.3危机控制小组危机控制小组负责危机处理工作的实际运转,直接处理危机事件的操作层面工作,一方面向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事态的进展,另一方面向联络沟通小组下达核心领导小组的决策信息。时刻保证核心领导小组清楚地知道危机情况,同时从核心领导小组那里接收战略建议,并制定危机处理的预算。

3.1.4联络沟通小组联络沟通小组负责与公众、媒体、受害者、公司成员的沟通,应确保企业用一种声音说话。任命两到三个公司发言人负责与媒体的沟通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保证对某个问题做出统一而前后一致的判断和解释,并且由获得授权任命的发言人来完成信息沟通的任务。

如前期浦发银行在其外汇理财产品出现“零收益”而导致客户不满,并在媒体和网络上引起较大反响的事件的处理上,就应该由品牌危机管理小组统一处理,对外保持同一声音,实施同一标准,并通过主流媒体的正面宣传,主动化解品牌危机。而不应该政出多门,出现不同网点对部分客户补偿五花八门。例如:有的网点提出,投资者可以把理财投资的资金再续存一个月,给予其8%的年利率,即多存一个月可获得8%/12=0.66%的利息补偿;有的网点提出,给投资者3000元代金券;有的网点提出赠送投资者实物礼品。这些不统一的做法很可能会引发客户之间的攀比,使浦发银行处于更被动的地位。

3.2预警信息系统通过网络评价品牌的安全状态、监测影响品牌安全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以及品牌的不安全现象,并对其进行识别、诊断、评价,设计出预警信号输出系统。

如本次金融危机开始时信息不透明,给许多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带来负面影响。如今,美国政府对十大金融机构展开压力测试,将金融机构的真实现状公之于众,,使人们对这些金融机构重拾信心。

参考文献:

[1]中国工商银行第三期领导干部研究班课题组.“工商银行实施品牌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研究”《金融论坛》.2008年第7期.

[2]陆岷峰.《商业银行危机管理》.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2月.

[3]余明阳,刘春章.《品牌危机管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

[4]宗军.“浦发银行品牌建设研究”中国优秀硕博论文数据库.2008年.

篇3

二、研究性教学的意义

金融工程专业学科采用研究性教学对于学生掌握知识、发展能力,对于促进教师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1.有利于学生掌握专业知识。从学科性质上讲,金融工程专业课程具有几个主要特点:与经济学相关的课程知识含量丰富;理论性与业务性都很强,在理论指导下注重实际体验;研究范围较广、交叉学科多;与国家政策措施联系紧密等。课程的应用性特点决定了研究性教学的必要性。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能力。金融学课程的学习主要是围绕解决问题而展开的,要求学生从社会实际生活中发现和提出各类现实问题,并通过主动探究去解决问题。这种学习方式注重让学生在收集资料、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上,使学生能够对其所学的知识有所启发,进而思考如何运用所学知识,甚至由此发现新的知识,提出自己的观点。通过对真实问题的学习,有助于提高学生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3.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研究性教学主张全体学生的积极参与,学生根据自身的能力基础和个人特点,制订恰当的研究计划,进行具体分工,共同实现研究目标。通过协作学习与研究,学生可以取长补短,学会分享与交流研究成果,并使自己的合作意识与能力得到提高。4.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融资、投资是金融学关注的基本问题,而金融问题更多地与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以及经济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开展研究性教学,不仅有利于学生了解和体验金融学学习和研究的基本方法,而且能够增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与关注,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在寻求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感。5.有利于教师同时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实现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研究性教学需要教师研究学科发展和课程体系、研究教学方法和授课艺术、研究授课对象,在此基础上进行教学改革,构建新的教学模式、进行科学的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方案和方法的设计。同时,实施研究性教学教师自己必须有研究,形成自己的观点,才能引导学生去思考问题,这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

三、研究性教学设计与教学实践

金融工程专业研究性教学应当根据专业课程特点,结合各种现实因素,整合出有效的研究性教学模式,设计教学过程和具体教学环节。

(一)划分知识单元,明确教学主题

根据专业课程的性质、特点和内容结构,划分知识单元,并根据教学进度,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性教学主题。教学主题的选择应当符合科学合理的原则,具体体现在:(1)在满足教学要求、与教材理论保持联系的基础上,选题应当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金融学中涉及一些枯燥的理论知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容易受到压抑。生活化的教学主题容易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比如讲投资组合理论时,可确定研究主题为投资收益与风险的讨论;讨论金融市场时,可以将教学主题明确为金融业务的仿真交易实验。(2)选题要注重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富于探究空间,同时还要与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相一致。(3)选题应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比如,在讲述金融市场监管时可以引导学生认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展开讨论;在学习货币政策时,可以与现实中的通货膨胀等问题紧密结合起来。(4)在把握选题原则的前提下可以由学生自主设计研究目标与课题,增强学生主动学习的意识,使学生有发现和体验、创造的自由空间。

(二)教学形式与学习方式的选择

研究性教学有专题讨论、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不同的教学形式,在实践中应当结合教学内容分析各种形式的优缺点与适用性,选择合理的教学形式。对于一些在知识框架中相对独立的重点内容,比如金融市场结构、投资组合分析等内容可以采取专题讨论的形式,鼓励学生进行合作性探讨,培养他们的科研素养和集体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与应变能力。对于一些现实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主题,比如金融市场的作用、运作机制、融资方法、金融发展程度的差异化、货币政策以及金融监管等问题,可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案例分析的教学形式一方面可以加强学生搜集与整理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能够培养学生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有利于学生建立科学思维,增加社会忧患意识,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对于一些操作性与实验性强的主题可以采用实践教学的形式。比如仿真交易实验可以让学生利用模拟交易系统了解股票、外汇等市场的运作,或结合虚拟资金交易竞赛的方式帮助学生深入理解与掌握交易实务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与常用词汇,把握交易的基本特点与交易常识,使学生对市场有初步的认识。研究性教学的学习方式可以采用学习小组的形式,比如固定合作学习小组或非正式合作学习小组。固定合作学习小组是教师在开始专业学习之前根据学生的特点决定学生的分组,保证每组由不同学习水平的成员组成;非正式合作学习小组是在教学过程中随机组合,给学生创造一个研究性学习的机会。两种合作型学习方式各有适用性,教师要根据教学主题所确定的教学形式,在分析两种学习小组安排方式优缺点与适用性的基础上,选择既能满足学生需求,又能实现教学目标并能充分评价学生学习过程与成果的安排方式。

(三)教学环节与教学实践

1.布置任务,明确要求,适当引导。教师应当对研究主题的背景知识作必要介绍,并要求学生必须认真阅读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有关评论文章或搜集相关资料,不能简单地拼凑他人材料,不要轻易否定别人的研究成果,也不要持偏激观点,而应当调查或深入研究,通过补充、深化形成自己的观点或看法。教师在这一阶段适当引导和帮助他们广泛查阅和收集资料,培养学生信息搜集处理以及文献研究的能力。

2.展开教学活动。教学形式和学习方式有多种,无论采取哪一种,教师角色的定位与转换都非常重要。研究性教学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知识的探索者,而教师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无论是实践教学还是专题讨论、案例教学都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勤于动手,相对而言,对于专题讨论或案例教学的教学方式,教师更应当从保证教学质量、控制讨论主题、正确引导学生、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的角度重点把握好以下方面的问题:(1)要善于组织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强调学生的高度参与。学生是研究性教学的主体,教师要多为学生创造学习机会,倡导学生主动参与,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教师要营造良好的课堂讨论气氛,和学生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积极引导学生进行讨论,结合分组讨论、角色模拟等形式调动学生参与和探究的积极性。(2)应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允许学生发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不要轻易就某一问题下结论。开放式的讨论可以培养学生善于思考、大胆质疑的思维品质,激活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的动机,提高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开放性思维。比如,在讲述中国货币政策的实践时,在讨论中,学生有时会有一些片面的认识,提出“中国的紧缩货币政策对于抑制通货膨胀达不到预期效果”、“中国货币政策的目标不明确”、“货币政策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等观点。对于学生的这些观点,教师不应一味地否定,而是应当对学生的资料搜集和学习过程予以肯定,同时引导要求学生联系货币政策的作用与目标来理解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与调整过程。在课堂上,教师应当肯定学生好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注重学生个性的发展和潜能的发挥,而对于学生一些不成熟的观点,应当考虑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规律与差异,给予鼓励和正确引导。(3)应当充分发挥好主导和主控作用。首先,教师应当从创设问题情境出发,通过各种巧妙的提问激发学生的兴趣和探究激情。所提问题要围绕教学内容,做到少而精。问题过于宽泛则讨论散乱,不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控制,也不利于学生对教学重点和难点知识的掌握。考虑到不同学生理解和接受能力不同,提问还要有层次性,由易到难,逐渐深入。例如,在讨论中国人民币是应该升值还是贬值的问题上,教师在讨论的不同阶段可以通过设置一系列的提问来引导学生:人民币升值或贬值对于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对企业的经营有什么影响?升值与贬值对总需求的影响究竟是扩张性的还是紧缩性的?与物价水平具有怎样的关系?对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有什么样的影响?对中国的国际收支有何影响?这样逐渐深入的提问有助于学生接受和理解汇率变动的经济影响。其次,教师应当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讨论,鼓励学生对前人观点有所质疑或补充,也可以引导学生从新的视角看待问题,从而提高学生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三,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进行讨论,力保讨论沿预期的方向进行。鼓励学生要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同时耐心地听取他人的意见。教师要及时对学生的讨论进行点评,解答学生提出的疑点问题,并对讨论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正。对于学生争论较大的问题,即使是一些社会敏感问题,教师也应认真分析,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回答。第四,教师要把学生对具体问题的讨论引导到对一般性问题的讨论,并归纳出一般性的理论观点或结论,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结。教学过程的最后环节,教师应当总结学习要点,阐明学习过程中所运用的理论知识,总结学习重点、难点和疑点。为了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师还应要求学生完成一份书面的分析报告或论文,通过重新审视讨论过程和解决方案,学生对于学习内容能够加深理解。教师也应当总结教学过程的成功与不足之处,以便于在以后的教学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4.建立研究性教学的评价体系。研究性教学重在学生学习的过程,重视知识技能的应用和思维水平的提高,着眼于学生能力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与传统的普通教学不同,研究性教学的成果可能并不是可量化的评价结果,如何从教学效果评价和学生学习评价两方面构建研究性教学的评价体系,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设计。

篇4

金融工程(FinacialEngineering)现在有关文献中,但直到80年代后几年,动态套期保值策略——组合保险的创始人李兰德和鲁宾斯但才开始讨论。‘金融工程新科学”。1988年,美国金融学教授费纳蒂(Finnerty)的背景下首次给出了金融工程的正式定义,即“金融工程包括新型金融工具与方法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为金融问题提供创造性的解决办法.

一般说来,金融工程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金融工程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数学及通讯工具,在各种现有基本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形式的组合分解,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要并具有特定P/L性的新的金融产品。而广义的金融工程则是指一切利用工程化手段来解决金融问题的技术开发,它不仅包括金融产品设计,还包括金融产品定价、交易策略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本文采用的是广义的金融工程概念。

金融工程是金融业不断进行金融创新,提高自身效率的自然结果,其原因在于金融工程的应用范围来自于金融实践且全部应用于金融实践。概括他说,金融工程应用于三大领域:一是新型金融工具的设计与开发,二是新型金融手段和设施的开发,其目的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作效率,挖掘盈利潜力和规避金融管制,三是为了解决某些金融问题,或实现特定的财务绎营目标制定出创造性的解决方案。金融工程的组件是各种现有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再复杂的金融产品和工具,都可以分解成各种基本的金融工具。如果把传统的金融产品(如股票、债券)及其衍生金融工具(如远期、期货、调期、期权等)比作建筑房屋用的基础材料的活,那么各种新型金融产品就是这些简单基础材料组建的楼房和大厦。不同的结构组合就会形成结构造型卞同的高楼大厦。目前金融创新产品已达3200多种,名义价值达18万亿美元。目前已成熟的金融产品大体可分为股权类、债务类、衍生类和合成类四种,其中最主要的是目前大量涌现的衍生证券工具。合成类金融产品是一种跨越了利率市场、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和商品市场中两个以上市场的产品。证券存托凭证(DR)、股指期货等均属此类。基本的金融手段则包括:电子化证券交易、证券的私募与公开上市、存架登记、电子资金划拨等,这些都与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金融工程的运作具有规范化的程序:诊断——分析——开发——定价——交付使用,基本过程程序化。其中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产品的性能目标确定,方案的优化设计,产品的开发,定价模型的确定,仿真的模拟试验,小批量的应用和反馈修正,直到大批量的销售、推广应用,各个环节紧密有序。大部分的被创新的新金融产品,成为运用金融工程创造性解决其他相关金融财务问题的工具,即组合性产品中的基本单元。

金融工程中,其核心在于对新型金融产品或业务的开发设计,其实质在于提高企业效率,它包括:(1)新型金融工具的创造,如创造第一个零息债券,第一个互换合约等;(2)已有工具的发展应用,如把期货交易应用于新的领域,发展出众多的期权及互换的品种等;(3)把已有的金融工具和手段运用组合分解技术,复合出新的金融产品,如远期互换,期货期权,新的财务结构的构造等,其一切设计原则常呈现出如下的特点:(1)剥离与杂交。即运用尖端技术对风险和收益进行剥离、分解或杂交而创造出新的风险与收益关系。如将附在国债券上的息票从本金上剥离下来单独出售,创造出SRTIPS之后又将其同掉期结合产生了SRTIPSWAP产品;(2)指数化与证券化。指数化是将一些基本的金融工具的价值同某些市场指标,如股票指数、LIBOR等挂钧,为避免市场反向变动的损失,常将其设计成期权的形式。证券化以原来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如不动产、不良债权、垃圾债券等为基础发行新的证券,如资产后备债券(AssetbackedBond)或资产掉期证券;(3)保证金机制。使交易双方违约风险下降,确保交易公平,同时使金融机构资金占用大大降低;(4)业务表外化。监管机关对商?狄凶时境渥懵实囊笫菇鹑诠こ炭⒊鲋诙嗖辉谧什赫砩戏从车囊滴褚员Vび纳谱什赫峁梗岣咝省?BR>二、金融工程与金融效享的互动机制及金融工程对金融效率的推动金融工程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不断追求更高的金融效率的产物。与此同时,金融工程又直接促进了金融效率的全面提高。金融工程的产生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推动,主要是经济、金融环境的转变,经济主体内在需求的变化,金融理论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及向金融领域的渗透四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从深层次上看,这四方面都从本质上反映了市场追求高效率的内在要求。

1.7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巨大变化为金融工程提供了萌发的土壤。首先,70年代初,以固定汇率为主要内容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浮动汇率制取而代之,再加上中东石油危机等原因,汇率、利率、股息率等一系列相关的变量处于极不稳定、难以预料的波动之中;其次,随着生产的国际化和资本流动的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强,价格的易变性由一国扩展到全球,世界金融市场风险大大增加,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股票、债券、外汇等已不能有效地对付日益扩大的风险,以“避险”为目的的金融创新大量涌现,金融工程也应运而生;再次,西方发达国家80年代以来实行的“放松管制”以及金融业务全球化又给金融工程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制度空间。金融全球化作为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又是相对并在很大程度上背离实质经济的全球运动,据估计,目前全世界的金融交易量大约是商品(服务)交易量的25倍。显然资本流动、货币体系、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全球化必然要求有相应高效的金融运作效

率,这就成为金融工程产生的原始推动力。

2。经济主体在激烈竞争中对金融资产流动性和盈利性需求的加大,是金融工程产生与发展的内在动因。传统金融工具和方法在收益性、流动性上存在矛盾,但现实的金融企业和非金

融企业却有着以最小的成本(包括风险成本、流动性成本)换取最大收益的本能要求,因而对低成本、多样化融资方式需求增加。金融工程顺应这种需求创新出了一系列金融产品,或增加流

动性、或风险管理、或增加收益性、或降低企业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经营者的成本(AgencyCost)。其中风险管理要求,即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多样性从而提高金融市场的运作效率,是金融工程发展的本质动因。

3·金融理论的发展是金融工程发展的理论基础。近20年来华尔街的两次革命实现了金融理论的突破。1972年12月米尔顿·弗里德曼的题为《货币需要期货市场》的论文,为货币期货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费金·布莱克和马龙·肖在1973年提出的期权走价模型,使当年的期权交易所得以成立。80年代达莱尔·达菲等人在不完全资产市场一般均衡理论方面的经济学研究从理论上论证了金融工程对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重大意义。90年代的各种金融工程理论,如资产定价模型、风险模型更是得到空前发展,客观适用性和精确性也大大提高。金融工程得以迅速发展。

4·技术进步及其向金融领域的渗透,给金融工程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技术支持。计算机与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金融变量变动加快、风险增加,对金融工程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而且加上以人工智能力代表的复杂计算能力的增强,使许多需要高精技术的金融创新成为运用的可能,许多理论模型获得了得以实际运用的条件,并能够模拟检验,从供给方面给予金融工程发展的技术支持。

总之,提高金融效率是金融工程产生和发展的最根本推动力。金融工程是金融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断提高自身效率的结果。但金融工程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推动了金融效率的提高。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与功能实现。首先,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相互之间在特性上混杂、交叉,打破了银行制度的专业化分工,使金融机构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获取的收益大幅度提高。如可转换证券融合了债券与股票的特点,银行贷款也可具有证券的特性。金融机构业务进一步交叉,缩小了传统的金融专业分工界限。如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一些商业银行,其业务范围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金融业务,使银行的组织体系发生着重大变化,推动着整个金融业向纵深方向发展壮大。其次,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金融创新开发出的种类繁多的新型金融工具,为人们的投资提供了多种选择,满足了客户对金融资产的多种需求,激发了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的内在冲动,随着金融工程的深化,金融机构服务内涵的扩大对其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机构可以运用金融工程,为客户提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提高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再次,金融工程使金融机构组织结构和管理素质发生变革。金融工程推动金融机构形成合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金融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90年代金融机构兼并之风使其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在完成组织机构变革之后,其功能和业务都有所增强。管理方面,金融机构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加强。最后,金融工程鼓励了竞争,促进了金融机构提高竞争力。金融工程的核心要素,如对金融的创新程度、技术含量的高低、信息技术的优劣以及收益/风险的配套,已成为金融机构体现其经营实力与地位的竞争热点。这种竞争性具有充分的相互替代作用。一方面促进构在资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基础上不断创新金融工具,以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金融机构不断运用现代技术和先进通讯技术,建立高效的运行机制,提高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一般而言,在既定的技术条件下,产品总是受至“投入的制约,金融机构单纯地增力。资本或单纯增力”人员都将面临收益递减规律的影响。,口果没有技术进步的支持,要实现持续增长是十分困难的。而金融工程通过开发新的金融产品,获取新的收益来源,使得金融机构的持续增长、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如,西方商业银行的表夕)业务收入已占收入的40%~60%,可见金融工程对金融机构收益增长的明显作用。

2)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首先,金融产品、业务创新极大丰富了金融市场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自60年代美国花旗银行推出第一张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至今,各种系歹!化、复合化的金融工具,如NOw。帐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自动转帐帐户、股票指数等层出不穷。这些金融工具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在合同性质、期限、支付要求、市场化能力、收益、规避风险等方面各具特点,力。快了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壮大了金融市场规模,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活跃与发展,高效率的金融市场应该为绝大多数理性投资者提供能够方便构建被他们自认为有效投资组合的机会)金融工程正是丰富了投资者的选择,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其次,金融工程有助于金融商品的价格发现,实现金融市场均衡。根据金融工程的运作机制,如果现存金融商品的价格没有处在均衡位置,就存在着“套利机会,就必然可以通过利用基本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组合出新型金融工具获得无风险利润。金融工程使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任何微小的套利机会都会被利用。因此,不论是信息因素使金融商品价格的短期失衡,还是市场条件的根本变化导致的均衡价格移位,者。能因为金融工程师的行为促使其迅速恢复至均衡状态。再次,金融工程提高了投?谧时憷潭取@媒鹑诠こ躺杓瓶⒊龅慕鹑谑谐∽橹问健⒆式鹆魍ㄍ绾椭Ц肚逅阆低车龋芄淮蛹际跎虾臀镏侍跫下闶谐∫螅乇鹗墙昀次拗交灰子朐冻讨斩肆灰追绞郊涌炝俗式鹆魍ㄋ俣龋剂私灰资奔浜头延茫雇度谧驶疃臃奖憧旖荩鹑谑谐⌒蚀蠓忍岣摺?nbsp;

3)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创造性地解决央行宏观调控问题,实现风险管理。央行可利用金融工程创造新型的监管调控工具。如1990年春、秋季,德国政府通过非公开销售方式发行了一种特殊的十年期债券,它实际上是标准的十年期政府债券与以其为标准的看跌期权的综合,这种特殊产品非常出色地自动实现了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功能,从而大大削减了传统公开市场操作人为判断入市时机所带来的误差和交易成本。可见金融工程为新型金融监管体系、调控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持+当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金融工程的高度专业化和复杂化及其产品的高杠杆性和虚拟性,给金融业的监管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带来了新的问题。但这些问题的解决仍有赖于金融工程的进一步发展和有效利用。

三、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提高金融效率的思路

目前,我国金融业正经历着从封闭的财政型银行体系向开放的现代化金融体系转变的过

程。由于长期的金融压制,使得国内金融体系运行效率低下,面对货币市场基础薄弱,资本市场极不完善,且国际国内金融风险增加、金融监管难度加大等不利因素,金融体制改革的每个环节都存在风险。为此,建立和发展我国的金融工程,积极有效地借鉴各种风险管理技术,无论从宏观角度还是微观角度来看,都具有提高金融效率的重要作用。金融工程在我国已具雏形。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有了初步发育,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认股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国债期货曾小有规模,外汇远期和货币互换也曾小范围存在过。虽然大多数衍生品市场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先后关闭,但反映出我国对金融工程一定程度的现实需要。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一级、二级市场发展迅速,公司股票包装上市、买壳注资、企业兼并重组等活动中,系统化、工程化的策略手段己偶有使用,为大企业集团理财的财务公司也逐步成立,

应用各种金融手段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对外融资活动规模不断壮大,银团贷款,项目融资,在国外发行债券、股票等虽大多由外国著名投资银行机构运用金融工程进行策划,实际上也意味着金融工程对我国的渗透。>目前,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主要面临以下制约因素:

1·体制约束。金融工程的发展必须有相应的市场需求主体作支持,但由于我国的企业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滞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尚不健全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内在利益冲动有余而责任约束不足,缺乏内在的风险防范需求;金融改革还未有实质性进展,多数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没有改变,缺少压力和创新的动力;此外,投资者整体素质较低。因此,风险管理市场需求主体尚未真正到位,这无疑将对我国金融工程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2·市场基础约束。金融工程的发展和运用,尤其是衍生工具的创新要求发达、高效的金融市场和丰富的现货基础。我国金融市场分割、狭小,信息成本高,股票、债券等基本金融工具规模小且不够规范,更为主要的是金融价格市场化进程太慢。目前形成我国金融资产价格的市场机制很不健全,市场化程度较低,主要表现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行政色彩浓厚,虽然汇率已经并轨,但目前的汇率水平并不能真实反映外汇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此外,利率市场化进程举步艰难。银行存贷款利率、国债发行利率仍然由国家控制,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因参与对象少、交易量不大基本上体现不出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更无法成为资金市场的基准利率。

3·技术约束。尽管我国证券市场电子化程度较高,银行业务处理也普遍推行电脑化,通讯设施及技术水平部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国国民经济的信息基础设施还远未建成和睦全,快捷、高效的信息传输网络建设进展缓慢,清算交易系统离高效、快速、准确要求甚远,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计算机技术和远程通讯技术未能在金融领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金融工程运用所要求的技术条件不能满足。

4·理论制约。我国金融理论还停留在理论描述、定性分析及经验判断的阶段,统计、数理分析及其它尖端前沿科学的成就尚未用于金融理论的研究,金融工程尚未得到应有的先进理论支持。另外,中央银行的监管能力与调控方式亟待进一步提高,金融工程所需的复合型高级人才的缺乏以及金融体系对外的长期封闭等因素也制约了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

推动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发展从而提高整个金融领域的效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结合

当前的经济金融环境,发展具有我国特色的金融工程,具体可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

1·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商业银行体系改革步伐,中国正值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在产权安排、组织结构、经营机制和行为特征上是垄断化、计划化与竞争化、市场化并存,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同时进行金融工程建设,可以实现中国金融业效率的高速增长。为此,一要进一步加快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步伐,加快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促进金融同业竞争,改善金融服务水平;二是加速建立、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完善金融调控和调控政策工具,改进政策传导机制,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完善金融监管制度。通过对发达国家金融创新和衍生工具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借鉴,研究有效的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监管手段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四是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加速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淡化行政干预金融市场的力量;五要加速推进企业改革尤其是国企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

2.大力发展现货市场的同时适当介入衍生金融市场。稳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进程,大力发展现货市场,再根据现货基础的厚实程度和现实风险管理的需要发展相应的衍生市场,充实金融工程技术发挥的工具基础。可考虑首先重点发展外汇、股票指数、国债的远期与期货市场以及可转换债券市场,然后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使债券利率、优先股红利浮动化,最后试点并逐步推广期权与互换交易。在推广初期,应制订较高的保证金比率,并限制交易主体和品种,以控制风险和过度投机。

3.发展投资银行业务,逐步引进金融工程系统化、工程化的理财技术。在目前金融工程难以马上应用于金融衍生工具创造的情况下,可考虑重点发挥其理财、风险管理功能。适应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和企业、个人日益旺盛的理财需求,投资银行不但要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业务,还要提供全方位的资本营运服务。投资银行应成为实施金融工程的急先锋,为国企改革提供资金和制度创新的动力,促使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降低市场的信息成本,提高金融效率。

4.积极鼓励、正确引导适应中国国情的金融工程建设和金融创新。首先,商业银行应提高对金融工程的认识,真正把研究、开发新业务当作发展的新增长点,其次,中央银行应从组织和制度上保证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加强与国外金融机构的交流和合作。在现阶段,商业银行可根据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情况、监管情况以及客户的需求情况,权衡收益与风险,选择一些风险较小、简单易行的金融新业务进行模仿、改良,谨慎地尝试,如贷款承诺、可转让定期存单、贷款出售等。

5.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进金融工程理论和技术,培养金融工程人才。应努力推进国民经济的信息化进程,特别是企业的信息网络建设,为金融工程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为此,有必要利用当前国家加大投资以启动国内需求并把信息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来培育的大好时机,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加市场的流动性,也是金融工程运用的必要条件。另外,应立足于我国经济金融制度和金融市场的现实,在总结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探讨金融工程在我国建立、发展的基本条件、应用规律及其相应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及时加强对国际金融工程发展态势的动态跟踪研究,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工程科学,发挥我们的后发性优势。在金融工程人才培养方面,应重点培养数理分析能力与创新意识,可以通过对现有金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与高等院校专业培养相结合来实现,中国金融业的整体效率的本质提高期待着中国自己的“金融工程师”的出现。

参考文献

1。JohnF.marshall,VipulK.Ransal:<<FinancialEngineering>>

2.袁管华:《金融工程“拔地而起”》,《金融时报》,1998.2.2

篇5

(一)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改革试点阶段

1980年,苍南县金乡农村信用社在全国率先实行部分存贷款浮动利率改革;1987年,温州市被正式确定为全国利率改革试点城市;1990年后,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可以上浮50%;2002年3月份,利率改革在瑞安市和苍南县的131家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实施。确定定期存款利率在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活期不上浮;2002年6月21日至10月20日,试点社的定期存款利率上浮幅度由10%分别提高到15%和20%,允许活期存款利率浮动,浮动幅度分别为5%和10%;10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农村信用社网点,存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为30%;2004年11月,国家宣布停止存款利率上浮试点。

温州的多年利率改革试点结果,首先是提高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并有效调动农村居民的参储积极性。其次是对支持“三农”发挥了积极作用。2003年末,温州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52.19%,农业贷款增幅为217.3%,远高于贷款总额36.31%的增幅。同时创新了支农服务方式。如苍南县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通过推广农户小额贷款,创建信用村,评定信用农户,实行农贷优惠利率政策、简化农贷手续、设立农业贷款办贷大厅等措施,进一步方便农户贷款。再次是平抑民间高利借贷活动。据统计,1987年之前,一般中小企业的借款中民间借贷占2/3以上,使得高利(月利率为3-5分)融资的各种“呈会”层出不穷,数额巨大,诱发诈骗性社会融资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利率改革后,加强了正式金融对经济的渗透力,扩大信贷辐射面,制约了民间高利贷需求。最后是提高了农村合作机构的经营效益。无论是1990年以前的存贷款利率同时浮动还是此后的贷款利率单方面浮动,利率改革试点都趋向于扩大存贷款利差。特别是在贷款利率双轨制阶段,行社积极向乡镇企业和私营业主发放贷款,利率平均水平相应较高。在农村资金总体上供小于求的宏观环境下,利差扩大显然提高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经营效益。

(二)温州农村金融市场的自发改革阶段

1、“两社一会”的兴起与消亡。20世纪80年代开始,由于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市开始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准正式小型金融机构,扶持对象主要是“两小”(小型企业,小型个体经营户)。1984年出现了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府前信用服务部),1988年出现了第一家金融服务社,前者主要出现在市区或经济相对发达的城镇,后者主要分布在靠近经济相对发达的农村乡镇,但均经金融主管部门审批设立。1992年政府部门审批设立第一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到1999年,全市共有城市信用社50多家,金融服务社56家,民融资金服务部33家,农村合作基金会156家。经营后期,由于金融监管的不到位及政府因素,一些机构缺乏政策规范和约束,违规经营严重,出现了不稳定因素,导致市场经营失败。1999年,政府部门终于下决心予以清理整顿,直至“两社一会”被取消及归并。

2、初期自发的民间金融市场改革,既有积极的一面,也留下了一些经验教训。由于“两社一会”产权性质以私营(名义上是股份制、集体)为主,适应温州农村多元化经济结构、多层次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多类型经济成份并存的需要,不可否认,发展初期对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一,有效缓解了当时个体经营户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供需矛盾;第二,弥补了当时农村信用社因经营体制因素而导致的局限性。“两社一会”以贷款手续简便、抵押、担保灵活方便,服务态度好的竞争优势,取得了市场效应。第三,以半市场化利率手段进一步拓展了业务,并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由于“两社一会”的贷款利率介于民间借贷与信用社贷款利率之间,这样就把资金运用推向市场。但是,由于“两社一会”从成立之初就显得先天不足,如经营者的素质较低,市场准入的宽松,监管不到位以及市场退出机制的缺乏等等,出现了诸如帐外经营,股东贷款过多等严重违规行为,进而导致市场经营的失败。

(三)国家主导的农村金融深化改革阶段。

这主要是针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2003年,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一是实行“零资产”启动。即农村信用社在清产核资中,实际资不抵债的,通过政府扶持和资产适度增值的方法,使资等于债;实际资大于债的,通过提高计提风险准备金额度的形式,实现资等于债。二是在管理体制实行“5-5-1”形式。全市11家信用联社中,市郊、龙湾、瓯海、乐清和瑞安5家联社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苍南、平阳、永嘉、文成、泰顺联社实行一级法人,洞头联社实行两级法人。三是央行发行专项票据。全市10家联社共发行专项票据9739万元。简称“花钱买机制”。

通过“花钱买机制”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经营实力得到增强。2007年末,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平均资本充足率达9.6%,比改革前的2002年末提高了3.6个百分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472.1亿元和345.3亿元,在全市银行业中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3.6%和12.5%;实现账面利润9.5亿元,是2002年末的6.3倍;信贷支农力度有所加大,资产质量不断改善。2007年末农户贷款226亿元,是2002年末的8.9倍。不良率1.34%,比2002年末下降4.32个百分点;初步建立了“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模式,法人治理结构日益健全,内部管理不断强化,经营机制日趋完善。目前全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9739万元专项票据已经全部兑付完毕,兑付率及速度均名列全省前茅。

二、温州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带来的几点启示

第一,温州农村存在供给型和需求型两方面的金融抑制。

第二,当前的农村金融改革只是解决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第三,当前条件下仍须重视政策性农村金融制度,建立商业性和政策性并存的农村金融体制。

第四,必须通过利率市场化来实现资金向农村的转移。

第五,“两社一会”的“繁荣”与清理,使我们必须正视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问题。

三、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的几点设想

(一)完善农村正式金融组织

1、以政策性金融为依托。

2、以合作性金融为主体。

3、以商业性金融为补充。

4、加快邮政储蓄体制改革。

(二)培育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

1、加速实行利率市场化。

2、大力推进农村投融资改革。

篇6

一、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基本要素:首先是体制参与者,即由谁监管和对谁监管,核心是金融监管机关的设置、职责职权的依法定位;其次是如何监管,即为实现金融监管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方式、方法和手段,体制的各种参与者按照一定方式有规律地相互作用,以完成特定的目的。可见,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到对金融监管机关组织构成、职权的分析、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作用机制的分析等。

根据监管主体的多少,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一元化监管体制与多元化监管体制。前者是独家监管型,即只有一家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型监管体制。后者是多家监管型,即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共同分工负责进行金融监管。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根据监管权限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的不同,又可分为一线多元监管体制和双线多元监管体制。实行一线多元体制的国家或地区,金融健全权力集中于中央,在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负责监管。这种体制实际上是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为主题开展工作。实行双线多元体制的国家主要是联邦制国家,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代表。其基本框架如下: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美国的监管体制被公认为是最健全、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Service8Actofl999),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美国金融监管也最终形成了现行的双线多元监管模式。这种新的监管体系顺应了金融服务业混合经营、金融集团的发展趋势,在制度上实现了金融监管的创新。由于美国处于世界头号金融强国的地位,因此。对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考察研究,将在构思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策略等方面提供诸多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复杂,联邦和各州都有权对银行发照注册并进行监督,即实行双轨银行制度。在联邦一级,有财政部通货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三大银行监管机关。在州一级,各州都有各自的金融法规和银行监管机构。现分述如下:

(一)通货监理局

通货监理局是美国资格最老的金融监管机构,它是根据(国民银行法)于1863年建立的。只有向该局注册的银行才能称为国民银行。通货监理局在技术上受财政部指挥。不过实际上它的活动与财政部没有正式联系_保持着相当大的独立性。通货监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国民银行的注册和分支行的设置,审核银行的合并,收集国民银行业务的统计数据,并进行与国民银行体系有关的各项经济调研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并组织贯彻执行;检查国民银行的资本营运、贷款结构和数量、存款安全程度和贷款利率水平等经营情况,对经营管理混乱或违反金融法规要求的,有权命令其停业,进行清理整顿,有权撤换国民银行的正副行长和高级负责人员。通货监理局每年需向国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联邦储备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法)成立的,该系统有以下3个机构:

1、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储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金融政策,此外还要规定金融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下属的联邦储备银行和会员银行的业务。监督货币的投入与回笼:执行有关管制银行控股公司活动的法令,并作为联邦政府的人。

2、联邦储备银行

每家联邦储备银行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由参加的会员银行认购。所有在联邦注册的国民银行都必须是会员,而在各州注册的银行则可以自由参加或退出。

3、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联邦储各系统中指导公开市场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委员会每四至五周在白宫开会一次,决定公开市场的方针政策,通过买卖政府证券、联邦机构证中国改革券和银行承兑票据以及买卖外汇等办法来调节市场上的银根。此外,还设有供咨询的顾问委员会。

(三)联邦存款保险公司

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建立于1933年。其宗旨是为了保险存款。防止个别银行的信用危机扩散到其他银行而设立的。按规定,只要是联邦储备系统中的银行都要求向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险,未参加联邦储备系统的州注册银行是否参加保险可以悉听尊便。该保险公司的职责除了接受存款保险外。还包括审核检查批准投保银行的经营范围。设立分支行等:考虑投保银行送交的统计、报告;帮助面临破产的银行调整经营方向,组织清理和安排银行破产时资产清理。债务偿还等。为了保证在联邦政府支持下的保险存款得到偿付,解除向银行挤提的风险,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还享有在紧急情况下向财政部借入资金的权利。

(四)州银行当局

美国各州都有自己的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州注册银行。这些机构同时管理州内其他金融机构,如储蓄存款协会、信贷和金融公司等。一般来讲,它们的具体职责范围基本与通货监理局一样,各州之间略有区别,共同责任如下:批准新银行的成立,开设或关闭分支行机构,以及控股公司在州内的业务范围:审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帐册: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保障消费者与贷款者的利益。一般州的监督机构对银行的监督采取放松态度,许多银行都愿意向州银行注册,纽约市区银行尽管业务遍及全世界,但它们大部分是州注册银行。基本框架如下:

从上述分析可知,尽管各金融监管机关互有分工,各负其责,各有自己管辖的范围和重点,但各机关职责互相交叉重叠之处是明显的。例如,国民银行须接受通货监理局的监督,但所有的国民银行必须假如联邦储备系统并且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因此,国民银行属于三个不同的联邦监管机关的管理职权范围之内。那些参加存款保险的州会员银行必须同时接受联邦储备理事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州银行监督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分别向三个金融监管机关上交经营报告和统计资料。

三、中国金融监管体制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建设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实施金融监管:第二阶段是从1998年开始。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监管中分离出来,分别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家分业监管的格局。2003年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组建,接管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能,由此我国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三会分工的金融监管体制,而中国金融监管也形成了现行的多元化监管体制。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按照金融监管的分工,银监会主要负责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以大银行业为口径,银监会成立了监管一部、二部、三部、合作金融监管部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自上而下相应设立了省局,市分局、县(市)办事处体制。而证监会和保监会则分别负责证券、期货、基金和保险业的监管;内部设立了相应的监管部室,自上而下则建立了相应会、局(省、市、计划单列)的体制。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着重加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负责金融体系的支付安全,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这种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表明,除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外,其他几个监管机构都是集中于相对行业的微观规制层面,选择这种监管体制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及时达到监管目标,有利于提高“机构监管”的效率。其基本框架如下:

四、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中国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异同,可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比较:

(一)分业监管和混业监管

因为各国经济、社会、政治体制各异,信用发展程度不同,各个国家的监管模式相当多样化。而且,各国金融经营模式和其监管模式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可能实行统一监管,采用混业经营的国家也可能继续分业监管。从监管模式来看主要是有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而中国和美国采用的都是分业监管模式,虽然两国的经营模式不尽相同,但监管体制仍然坚持分业监管的模式,也就是将金融机构按金融市场划分为银行、证券、保险三个领域,在每个领域分别设立一个专业的监管机构负责全面监管。美国自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出台,银行业走向了全能化,但是其监管体制仍然维系着令人眼花缭乱的伞状监管,它不仅存在不同金融业务的监管主体还存在着不同级政府设立的监管主体。银行以及储蓄性金融机构的监管由货币监理局、美联储和存款保险公司三大联邦级监管机构和各州监管机构共同负责。证券经营机构主要受联邦政府法的管辖。而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基于证券交易法设立的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信息披露、证券交易所柜台交易和证券业协会等履行监管职能。美国的保险机构则由所在各州保险监管局负责。中国的分业监管情况在前面阐述过,这里就不再赘述。

但是,分业监管模式也存在很大的弊端,如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性差,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地带:监管机构庞大,监管成本较高,尤其针对全能银行进行的分业监管,容易产生重复监管问题。

(二)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

按照监管主体的标准划分,金融监管模式可以分为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功能监管按不同金融业务的种类进行监管,如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分别由一个监管主体的不同职能部门或由不同的监管主体按照不同的业务领域进行监管。对一个给定的金融活动均由同一个监管者监管。目前实践中的功能型监管模式表现为三种模式,即统一监管型、牵头监管型和伞形监管。1999年11月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案允许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经营多种金融业务,如存贷款、保险承销和经纪以及投资银行等。但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并不开展业务,其主要职能是向联储申请执照、对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行政管理。对应金融控股公司这种伞状结构,美联储被赋予伞型结构监管者(UmbrellaSupervision)职能,并且与财政部一起认定哪些业务属于允许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在伞型监管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部分由财政部货币监管总署、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监管,证券部分由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保险部分由州保险监管署监管。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州保险监管署被统称为功能监管者(FunctionalRegulators),如图4所示。

机构监管则按不同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中国目前主要采用的就是这种监管模式。这种金融监管组织结构表明,除中央银行负责宏观调控外,其他几个监管机构都是集中于相对行业的微观规制层面,选择这种监管体制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并及时达到监管目标。有利于提高“机构监管”的效率。就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而言,从其实际运行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来看,在总体上是值得肯定的,它不仅统一了监管框架,加强了监管专业化,提高了监管效率,而且还有利于中央银行更加有效的制定与执行货币政策。但是,近几年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迅猛,金融业开放加快,金融监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分业监管体制已显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其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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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这些变化被称之为金融创新。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金融创新是指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讲是指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当局出于对微观利益和宏观效益的考虑而对机构设置、业务品种、金融工具及制度安排所进行的金融业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从银行经营角度出发,可以将金融创新活动分为以下几类。

(一)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产品、衍生品创新是银行金融创新的核心,对银行增加收入、赢得市场、扩大利润和积累资本具有非常明显的影响。我国银行应加强对知识和技术含量较高的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衍生产品等中间业务、表外业务的研究和开发;要把银行信用和企业信用有机结合起来,利用银行信用创造效益;加强银行同业之间和银行与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研发新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需要;尽快建立强大的后台信息技术体系,提高银行业务电子化处理能力,运用科技创新的一切成果支持商业银行的产品和业务创新。

(二)金融管理创新

金融管理创新包括5项具体内容:战略决策创新,即银行在发展的前瞻性和战略决策上体现出来的创新思维;制度安排创新。制度安排是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合作的一种方式和机制,制度安排创新通过优化这种方式和机制提升整体管理效率。机构设置创新,即运用组织机构调整的方式实现创新目标,目前主要体现出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是从“部门银行”向“流程银行”的转变,另一个是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建立一种紧凑、干练的扁平化组织结构;人员准备创新,即培养、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通过创新的方式培训现有人才、提升现有人才素质,使人力资源价值得到充分发挥;管理模式创新,即通过审视管理原则、丰富管理方法,实现银行管理流程的优化,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绩效评估、内部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三)金融服务创新

银行产品天然具有同质性强的特点,银行单靠“有形产品”很难取得竞争优势,被称为“无形产品”的金融服务必将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内银行的竞争实质上已经进入了“以服务取胜、以服务论优”的阶段。在打造差别化、个性化、综合化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具有自身特质、区别于竞争对手、难以轻易模仿的服务优势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应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金融服务创新:一方面要打牢提升服务的管理基础,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加强流程优化工作。商业银行内部工作环节设置要突出风险控制原则,外部服务环节设置要突出“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操作手续,提高服务效率,努力使银行服务达到“超出客户期望”的水准。另一方面要夯实服务的素质基础,立足于银行现有人力资源状况,系统化、针对性、立体式、多角度地加强员工服务培训,充分发挥好清算、科技、统计等后台部门的服务职能,实行全覆盖的银行全面服务管理,从深层次上解决一线服务水平差强人意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银行金融创新不足的原因分析

面对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世界的金融体系受到很大冲击。在此背景下,如何开展金融创新,防范金融创新风险是国际金融体系重构考虑的首要命题。国际形势下,我国的金融创新还存在以下不足,主要原因是:

(一)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国有银行的经营目标复杂化。由于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商业银行产权,银行只是在政府授权下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经营目标往往受制于政府的社会偏好,国有商业银行被迫承担大量的社会职能,导致其经营目标的多元性、复杂化,必然弱化利润最大化目标。由于所有者虚置,处于代现经营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最终所有者虚置。处于经营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最终所有者的监督激励,或者监督激励成本过大而不可行,表现在经营过程中墨守成规,不愿承担失败的风险,不能有意识地、主动地通过金融工具、服务方式的创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创新过于依赖政府,金融机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作为公司治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对企业高管进行激励的前提是公司治理的有效。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国有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仍然存在如下的制度缺陷:首先,国有公司高管基本都是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其次,国企“内部人控制”的现实决定了高管的薪酬名义上由股东决定,但事实上制定薪酬完全是高管们自己的事务,“薪酬委员会”有名无实;再次,高管薪酬缺乏外在的制约和监督,透明度差,引起民众的斥责。最后,高管年薪的制定应进一步透明化,增强信息披露。正是因为这种公司治理上的缺陷,导致国企的激励机制完全沦为了伪激励机制。

(二)正确认识金融创新的“双刃剑”效应

在金融创新观念上有两种极端:一是为了逃避监管或利用监管和政策方面存在的某些漏洞进行创新,这些业务在短其内可能会给部分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收益,但潜在的风险很大;二是中资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在金融创新理念方面的一个重大差异,表现在外资银行一般认为只要在央行的规定中没有明确的限制,在创新的都可以涉及,而中资银行则认为只有央行明确可以涉及的领域才可搞创新。中资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建立客户价值评价体系和产品评价体系,市场定位不明确,产品开发不系统,缺乏市场营销的观念,相应的服务和科技手段不配套,盲目开发,造成一些业务推出后市场反应平淡、收效不大。金融危机的爆发带给我国的启示之一就是在发展金融创新的同时,要注意防范金融风险,利用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金融创新。

(三)金融监管等宏观环境的制约

首先,社会信用环境不佳制约了金融创新的步伐;其次,银行间非法竞争、恶性竞争现象依然存在,金融体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再次,仍然存在的较为严重的金融管制,扼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最后,现行的合规性监管压制了金融机构创新的主观能动性,缺乏创新的保护,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三、金融创新的机制选择——以公司治理机制为主导

(一)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是银行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通过完善治理体系,强化对金融机构高层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健全监管机制,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化解风险。金融危机的爆发,再一次凸显了“繁荣”背后的金融风险问题,缺乏治理保障的金融创新,最终导致了空前的灾难。正是由于金融机构自身治理和对业务对象治理的双重问题,如果金融机构的治理不善,必然使得其治理风险日积月累,达到阀值并最终以金融风险事故的形式爆发,进而导致其自身陷入困境、破产,甚至引发委托链条上其他利益相关机构的倒闭,严重威胁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链条。

(二)建立有效的金融业务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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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聚成合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及其服务是经济发展的血液。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3.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首先,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内控制度,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树立以改革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价值观,构建起涵盖农村信用社各部门、各岗位以及每个员工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真正使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其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同时要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其次,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强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强化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有效地转换经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内控执行效果;强化增资扩股工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逐步优化股权结构。再次,完善治理结构。在治理结构选择上,要坚持所有者控制原则及效率管理和监督原则。要做到入股农民是农村信用社的所用者和控制者,形成信用社和入股农民的命运和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制度和体制安排,创造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在组织内部结构机制安排上,既要相互统一,又要相互制衡。根据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所有者的利益主体和他的风险主体是一致的,而在治理上和管理上也应由他们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最后,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扩充资本金。资本充足率提高了,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自然就增强了。同时,农村信用社应抓住改革的机遇,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改善自身经营,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做好服务,强化信用社与社员的联系,使入股社员得到实惠,提高人们的入股积极性。努力实施多元化战略。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务应该多样化,资金的投放领域和投放对象应该广泛化。提高信贷质量。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严格信贷审查,加强信贷管理,及时催收贷款。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应构建一个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相结合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首先,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作为目前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满足不能通过竞争性金融活动而获得满足的农村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在业务拓展上,农发行在目前基础上调整充实业务范围,积极开办粮油产业化经营贷款、重新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市场定位,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使其成为支持农村发展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同时要拓宽业务覆盖面。通过增设基层网点、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或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作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增强服务农业的能力。另外,逐步开办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业务;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拓宽筹资渠道。此外,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业务,鉴于商业农业保险尚缺乏市场基础,建议在政策推动下争取成立地方性的,以政策为依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其次,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合作金融机构因自身制度设计的特点,使得为社员服务方面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的内在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如由农户自愿发起的资金互助组织,这种资金互助组织应是真正意义的合作制组织,社员之间互相监督,社员代表参与合作社决策,建立社员大会控制下的法人治理机构,有效建立其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再次,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具有信息成本低、利率弹性大、服务态度好等优点,适度、健康的发展对于活跃民间投资,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民间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来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使金融产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国家应尽快制定民间金融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政策引导,规范民间金融行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之合法化、公开化。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发展以不吸收公众存款的私营、股份、合作制的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设立民营银行,提高民间金融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为“三农”服务。

5.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调整县级金融服务功能。国有商业银行要合理设置县域机构,取消单纯吸储的银行营业网点。商业银行可以适度调低系统内上存资金的比例和利率,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农业资金流向非农业、经济落后地区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这个资金盈缺布局不均衡、两极分化越拉越大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适度“放权”,给予或扩大对基层行的资金授权授信额度和新增贷款的审批权限。其次,调整、完善农村邮政储蓄的功能,以改变邮政储蓄造成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国家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政储蓄资金管理办法,必须对现有邮政储蓄制度进行改革。将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稳定下来。另外,降低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中央银行利率。此外,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改革邮政储蓄机构,推进邮政储蓄银行网络的建立,并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部门,面向“三农”开展业务;通过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再次,对支农再贷款要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进入农村。不论在地方一级还是在国家一级,财政支农资金和信贷资金都缺乏衔接和配合,国家和地方财政可将支农资金给予财政贴息,以引导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加大农业投入,降低农民的贷款成本。

6.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积极开发农业贷款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按照农业保险的业务比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及免交涉农业保险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其次,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把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考虑组建政策农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政策性银行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政府可以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引导农民参保意识;也可以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业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保险业务。也可以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再次,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政府要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补充当年基金并牵头组建符合农村需求的评估担保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农村金融机构出资的信用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最后,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机制。消除政府承担隐性担保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为稳定金融体系提供事后补救措施,也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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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当前不可能发生也不会发生金融危机。也是两个根据。第一个根据: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我们的外汇储备到2002年3月底已经超过2200亿美元,哪里像发生金融危机呢?东南亚国家发生金融危机时,都是本国货币大幅度贬值,外汇大量流失,中国根本没有出现这种情况。第二个根据:2002年5月底,银行的居民储蓄存款已接近8万亿元了。2001年一年就增加了8000多亿元。可见,老百姓对于人民银行是信任的,是往里头存钱的,从来没有发生挤兑的情况,哪里会发生金融危机呢?

2.上述两种观点都有事实根据。那么,当前金融会不会发生问题呢?我们说,这两种观点都不大正确。第一种观点是不了解中国的国情。第二种观点是不了解中国经济的全球化趋势。现在让我们来分析一下。

(1)第一种观点认为当前国内可能发生金融危机,这是不了解中国的国情。外国的银行是私营银行,私营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高了,人家就不往里面存钱了,不相信你了,把钱取走了。中国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中国的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是国家独资的银行。老百姓不懂什么叫不良资产比例。他也不关心它,不问它。他就认定一点:你是国家银行,你不会让我亏本的。假定你对某个存款人说:“你别往某个银行存钱了,它的不良资产比例很高了。”他说:“我怕什么?是国家银行,它能不还钱?它能亏我的?”所以说,这个问题在目前不会发生。不少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是事实,但不要紧。为什么?影响中国金融大局的,是城市金融,而不是农村金融。何况,农村信用社出问题,星星之火不会燎原。它是某一个乡、某一个镇的问题。信用社是农村的。这里出问题了,一告急,省银行调一些钱来,马上就化解了。所以说第一种观点是不了解中国的情况。

(2)第二种观点认为不会发生金融危机,这是不了解中国经济的全球化趋势。有可能发生问题,但不在现在,而在中国加入WTO5年之后。那时,外资银行可以从事人民币的存款业务了,问题将在那个时候发生。因为外资银行规模大,势力雄厚,而且外资银行服务质量高,技术水平先进。这还不算,外资银行能替存款户保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德国在瑞士银行存的钱,到现在还没查清楚。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存在瑞士银行多少钱,现在还在查呢!中国老百姓认为外资银行会替存款户保密。这是一般老百姓的心理,他们怕露富。他讲:在金融实名制的情况下存进银行的钱,一查起来,不就露富了吗?你对他说:“不要紧的,没关系。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县以上的人民法院、县以上的人民检察院下文才能查人家的存款。”他们不相信,他们认为本单位领导同银行领导串联在一起,本单位党委书记打个电话不就查到了吗?他们还认为,就算你不查,但对银行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特别是县以下的,不放心。比如说,营业员跟人家吃饭、聊天,喝多了,就说“某某人家不错,最近他家又来存钱了,他们家的存款又增加了。”这一下可不得了,于是他们家的孩子就可能是绑架的对象。基层的摊派,他们家的份额就可能多一些。他们总是有这种担心。外资银行进来以前,没有办法,只好往国有银行存,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余地。去买股票,买股票被套住了,所以只有往银行存。外资银行进来以后,情况就要发生变化。要知道,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怕现在不良资产比例高,怕就怕在老百姓今后不存钱了,新存款不往里存,旧存款没有到期还不取,怕利息有损失,一到期就取。这就发生问题了。因为银行的放款和存款是有一定比例的。存款减少,放款要收回。放款收不回来,不良资产比例不就越来越高吗?问题将在那个时候爆发出来。就像幼儿园小孩玩游戏,有10个小朋友,只有7个小板凳。小板凳围成1个圈,10个小朋友拍手、唱歌,围绕这个圈转,不会出问题。他们唱得挺高兴的,歌声一慢,一停,马上抢位置,肯定有三个小孩子没有位置坐。所以国有银行在运行过程中,如果存款不断减少,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问题将爆发出来。那时怎么办?这是个现实问题。到那个时候,农村信用社再出问题,省银行自顾不暇。救火队没水了,怎么救?问题也会在那个时候爆发。因此金融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是相当严峻的。怎么办?只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二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

多年以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谈如何改善经营管理问题,而没有涉及体制改革问题。当时主要考虑的是。第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体制上有没有改革的必要性?结论是没有必要。第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如果在体制上要进行改革,比如说改制为股份制银行的话,那么有没有改革的可行性?结论是:难度太大,没有可行性。

因此,尽管早在20世纪80年代经济学界就已经有人提出国有独资银行改制为股份制银行的建议,但从未引起过重视,甚至还被认为是“误导”。一耽误,就是十多年。现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问题才提上了议事日程。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加入WTO以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有关。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必要性目前已经被多数人认识。归结起来,必要性在于:

(1)只有进行股份制改革,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组成的现代金融企业,才能实现政企分开,使商业银行按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并能建立起促进效率增长的激励机制和防范风险的约束机制。

(2)只有进行股份制改革,才能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并建立规范的资本金注入制度,从而将增加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应付日益激烈的竞争。

(3)只有进行股份制改革,才能使改革后的商业银行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银行内部的管理才得以完善,各项制度才能被有效地执行,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来。

除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以外,目前还找不到第二条可以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应付中国加入WTO以后的银行业挑战的有效对策。

2.于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推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大体上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种方案是各家银行都实行分拆上市或切块上市;第二种方案是交叉持股,几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通过相互交换股份,同时改制为股份制银行;第三种方案是根据每家银行的实际情况,各自采取“整体改制、分步到位”的做法。

三种方案比较的结果,我认为上述第三种方案的可行性最大。

(1)第一种方案,即分拆上市或切块上市方案,对于工业企业通常是适用的,但却不适用于银行业。这是因为,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是全国统一核算的,某些分行是存大于贷,另一些银行是贷大于存,资金统一调配,不宜分拆上市或切块上市;另一方面,目前全世界的银行发展趋势是合并,银行规模大,优势才显现,如果把中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拆上市或切块上市,岂不是规模变小了,竞争中的优势也就消失了。当然,这里是指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即存贷业务而合的,并不是说不可以把非主要业务的经营机构(如信用卡公司等)从商业银行中分拆出来,改为上市公司。

(2)第二种方案,即交叉持股方案,在私营银行重组过程中也许适用,但同样不适于当前中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理由在于:中国现有的几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各有自己的历史背景和经营特色,也各有各的问题,如果让它们相互交换股份,交叉持股,不但解决不了当前急需解决的充实资本金的问题,反而会把几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各自原有的问题又带到了交叉持股后建立的银行之中,使情况更加复杂和难以处理,效率很可能进一步降低。

(3)由此看来,第三种方案,即“整体改制、分步到位”方案,要优于上述两种方案。“整体改制、分步到位”是指,商业银行在主要业务方面不要分拆或切块,而是采取整体改制,分三步到位:第一步是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步是改制为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步是改制为上市公司。三步到位所需要的时间肯定会长一些,但这是必要的,匆忙地改制成上市公司的做法将会带来更多的问题。这三步中,最难的是迈出第一步,即寻找合作投资者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投资者不应是其他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应是非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非银行的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包括工业、商业、交通运输等企业。这样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商业银行,相对于原有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而言,将是一个实质性的进展,并有助于接着采取整体改制的第二步、第三步。三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

中国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目前采取分业经营的政策。这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制转轨过程中为防范金融风险有关。而在中国加入WTO后,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分业经营将是严峻的挑战。外资银行实行的是混业经营,混业经营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投资业务,中国的商业银行则被限定于存贷业务,不得从事投资业务,这样,在国内市场的竞争中,中国的商业银行显然处于不利地位。此外,保险业、证券业对一些外资银行而言,也是可以从事的,而中国的商业银行也被禁止在保险、证券领域内开展业务。这同样不利于中国的商业银行。

因此,中国的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两难选择。如果中国的商业银行依然是分业经营,那么在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优质客户将减少,利润率也会下降。如果中国的商业银行要同外资银行一样,也转为混业经营,首先将遇到现行的法律限制;即使法律被修改,容许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那么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尚在进行之际,商业银行一旦从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银行面临的风险可能增大很多,银行投资的失误势必影响银行的存贷业务,并使银行的竞争力大大降低,从而使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同外资银行竞争时处于劣势。

当前中国的商业银行究竟应当如何对待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的问题?在我看来,混业经营是方向,是大势所趋,也是形势所迫。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不可回避的。但为了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和银行混业经营后带来的新问题,可以采取这样三个措施:一是先成立现行法律所允许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二是商业银行所从事的存贷以外的业务应逐步放开,可以采取先放开投资业务,再放开其他业务;三是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现分别加以阐述:

1.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已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实行第一步改革后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都可以成为金融控股集团公司。这是现行法律允许的。商业银行是这个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之下的独立法人,仍然以存贷业务为主。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之下可以有其他的机构,它们也是独立法人,分别从事投资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证券业务等。由于第一个从事具体业务的公司是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又是独立法人,因此在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依然存在“防火墙”,从而可以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与蔓延。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作为各个子公司的母公司,统揽全局,并可以根据各个业务领域的竞争态势和各个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调节。这样,对于子公司而言,依然分业经营,各有专业分工,也便于各自发挥自身优势。对于母公司而言,则是混业经营的。整体集团的经营与发展战略,以及对各个子公司的协调,都是母公司应当考虑的问题。“母公司混业、子公司分业”这一模式可以在现行法律条件下实现。这种模式有利于使中国的商业银行适应于加入WTO后的新形势。

2.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拓展。现行法律中有关商业银行业务的规定,应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进程而作出修改。在法律修改后,商业银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新成立的商业银行,二是已有的商业银行。新成立的商业银行一律是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它们可以根据修改后的法律,除了从事存贷业务而外,也可以从事存贷以外的业务。但在业务领域拓展方面,应当分步骤进行,即先从事投资业务,以后根据自身的条件,再从事证券、信托、保险等业务,而且不一定要涉及那么多的领域,否则,把摊子铺得过广,反而影响主要业务的开展。至于已有的商业银行,由于它们在法律修改前可能已经是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之下的一个子公司,所以它们可以保持现状,采取“母公司混业、子公司分业”的模式,也可以把子公司进行适当的合并、重组,即把较多的子公司合并为较少的子公司,其中的商业银行可以合并从事投资业务或其他业务的子公司,进而成为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即采取“母公司混业、子公司适当混业”的模式。此外,还可以把金融控股集团公司之下的商业银行分离出来,采取混业经营的模式3.提高金融监督的质量。这里所说的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一是指对采取“母公司混业、子公司分业”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二是指对采取混业经营模式的商业银行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应当指出,无论是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建立还是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的建立,都是体制改革的成果,产权都已界定,投资主体的责任都已明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也都已健全。这就为提高金融监管质量创造了前提。在此基础上,要提高金融监管的质量,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从事金融监管的机构目前是分业监管的,在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后,如何采取分业监管的做法,就必须注意各个分业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避免出现监管空缺或监管脱节的情况。

(2)关于以后是否改为金融统一监管的模式,即把各个分业监管机构合并为一,需要慎重对待。不要以为只要合并了各个分业监管机构,就可以提高金融监管质量了。情况未必如此。由于各个业务领域的情况有很大差异,统一金融监管的质量不一定比分业监督高。考虑到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拓展后,通常仍是“存贷为主”,所以可以保持分业监管的做法,同时由分业监管商业银行的机构兼管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状况。

(3)在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后,金融监管的重点之一应当在金融创新的监管方面。金融创新或者是由市场竞争激烈化所导致,或者是为了逃避金融监督,或者是为了分散经营中的风险或减少这种风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金融创新都会使金融监管遇到新问题,尤其是为了逃避金融监管而进行的金融创新更是如此。这就迫切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改进金融监管的方式。

四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革

当前中国农村金融面临两个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商业银行已经退出或正在退出广大农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生产经营者难以从商业银行那里得到贷款,以致影响农副业生产和农民收入。二是农村信用社不少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它们不仅解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问题,甚至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拖累。尽管影响中国金融大局的是城市金融而不是农村金融,但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却不能不令人担忧。

1.关键首先在于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革。基本上可以参考若干城市信用社通过股份制改革而组建城市商业银行的做法。由于农村信用社的情况复杂,所以不宜“一刀切”,而应当采取“成熟一批、改造一批”的方式,即把清理整顿后条件已经具备的农村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或命名为农村合作银行、农民储蓄银行)。规模大一些的可以按县或县级市组建,条件不足的可以几个县或县级市联合组成,也可以按地级市组建。

2.组成农村商业银行的过程中必须有新的资本金投入。有了新的资本金投入,农村商业银行才能显现生机。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城镇工商业个体户、农村专业种植户或养殖户、以及城乡居民个人,都可以作为新股东,注入资本。同时,组建后的农村商业银行既然是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就必须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不干预银行的经营管理,只由有关机构进行监管。银行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聘请的总经理各司其职。

3.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依靠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是担负不了发展农村金融和活跃农村经济的任务的。一方面,由于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规模都不大,而且并不是每个县市都有条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甚至可以说,在最近一段时间,可能只有较少的县市组成规范的农村商业银行,这显然满足不了发展农村金融和活跃农村经济的要求。另一方面,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已有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而言,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显然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事业人才。现有的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工作人员如果不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适应不了发展农村金融的任务。因此,引进人才和提高现有农村信用工作人员的素质,是当务之急。

4.农村商业银行一般应当采取严格的分业经营模式,即只从事存贷业务,而不应把业务扩展到投资业务或其他业务领域。这主要同上述农村商业银行规模不大和金融专业人才不足有关,此外还同历史上农村信用社呆账坏账太多、资金误投、决策失误有关。“母公司混业、子公司分业”模式对新组建的农村储蓄银行是不适用的,至少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是这样。

那么,发展农村金融和活跃农村经济的任务究竟怎样实现呢?一种可行的解决途径是加快建立为农村和小城镇经济为服务对象的民营银行。

五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

在现阶段的中国,民间资本是比较充裕的。不妨先对民间资本的潜力作一些估计。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大约8万亿元;城乡居民手持现金大约1万多亿元;城乡居民手持股票、国债、企业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大约3万多亿元。以上这3项加在一起在12万亿元以上。如果再加上城乡个体工商户的资本、民营企业的资本、城乡居民手中可较快变现的财产,那么民间资产的潜力就更大了。只要所有上述这些现实的民间资本和潜在的民间资本中有八分之一或十分之一进入国内的银行业,少则1万多亿元,多则2万多亿元。这是一大笔有助于加快银行业改革和壮大中国的商业银行实力的资本投入,必将使银行业的面貌发生重大变化。

1.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大体上有以下4种方式: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改制为股份制银行的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可以成为股东。已有的股份制银行在增资扩股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可以成为新股东。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过程中,民间投资者同样可以成为股东。

(2)股份制的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上市后,民间投资者通过购入股票而成为上市银行的股东。

(3)民间投资者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可以申请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商业银行,经金融主管机构批准后,这样的商业银行就是民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4)如前所述,农村信用社的改制需要具体分析,具体处理。条件成熟的可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条件不成熟的暂不改制。条件不成熟的农村信用社又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那些只要经过清理整顿,把过去积存的问题逐个解决,就可以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第二类是指那些过去积存的问题较多,一时难以解决,需要较长外的时间,但仍然有希望逐渐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第三类是指那些过去积存的问题太多,已经破产或濒临破产,从而没有希望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对第一类和第二类,不妨再等待一段时间,即使较长的时间,等积存的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才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至于第三类,或者按程序破产,或者转让给民间投资者。由于农村信用社是可以从事存贷业务的农村金融机构,所以会吸引民间投资者来接管,重组,注入资本,重新开展业务。让民间投资者接管,要比宣告破产好。

2.除了上述4种方式以外,还可以有以下这种可供选择的让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方式。这就是:如果采取了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模式,商业银行作为子公司存在并开展活动,那么民间投资者也有参股于母公司的可能性。这也可以被看成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一种方式。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农村金融这个问题上来。由于新组建的农村信用社因条件不成熟而未能改制,这样,在农村金融领域内就留下了让民间资本进入较大的空间。

假定新建了民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那么它们可以在农村作为自己的业务领域之一,例如从事农村的存贷业务。

假定民营银行或民间投资者接管了现存问题太多、已经没有希望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农村信用社,加以重组,注入资本,重新开展业务后,那么农村金融就有可能好转。

看来,这些设想都是可以逐步实现的。

六发挥证券市场的作用

关于中国建立和发展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尽管近年来已有不少书籍和文章从正面加以论述,但从前一段时间内所谓“赌场论”、“泡沫论”、“推倒重来论”等观点的出现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仍有进一步阐释的必要。“赌场论”之类的观点之所以错误,关键在于不了解证券市场在现阶段中国的积极作用,不了解1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流是健康的。当然,中国证券市场上目前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值得重视,并应当有针对性地逐个解决,但决不能因此就否定中国证券市场已有的成绩1.中国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同国有企业的改制密不可分。没有证券市场,就难以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难以实现资产重组,也难以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和技术创新筹到大量资金。

在中国,企业投资需要有资本投入,基础设施也急需大量投资。把资金投入企业技术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增长创造条件,是资金有较大使用效率的表现之一。银行贷款虽是筹集建设资金的渠道之一,然而银行贷款起不到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作用。只有充分利用证券市场向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才能既满足资金投入的要求,又能加快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投资体制改革。

要知道,在经济学中,较早出现的是生产效率概念。生产效率是指:有多少投入就会有多少产出,多投入就多产出,少投入则少产出。生产效率概念是对的,但太窄了。后来出现了资源配置效率概念。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在投入不变的条件下,通过资源的优化组合和有效配置,效率就会提高,产出就会增加。比如说,假定投入为既定,以A方式配置资源,可以产生n效率;用B方式配置资源,可以产生n+1效率;而用C方式配置资源,则可以产生n+2效率。这样,资源配置效率同生产效率是并存的,二者共同对产出的增加起作用。发挥证券市场的作用,就在于优化资源组合,对资源配置进行有效的、合理的调整,以达到提高效率的作用。简言之,证券市场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场所。

把证券市场比喻为赌场,实际上是不了解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了解证券市场同优化资源组合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也就是说,不了解证券市场在现代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要知道,任何投资者,不管是大投资者还是小投资者,总希望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能得到回报,而且回报越多越好。对他们个人来说,这是盈利的机遇,机遇不可错过。但从客观上说,大量投入证券市场的资金对国民经济起着积极的作用,包括前面已经提到的优化资源组合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没有众多的投资者和他们为寻找盈利机遇而投入证券市场的资金,证券市场的作用是发挥不出来的。回报率高而风险也大的高新技术企业之所以要到证券市场去筹资融资,不正因为一部分投资者看中了它们的高回报率而宁肯冒着高风险去投资么?

2.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众多投资者由于同时看好某一种或某几种股票,都去购买它,会促使它的价格上涨,或者,众多投资者由于同时看空某一种或某几种股票,都抛售它,会促使它的价格下跌,这些情况都属于正常。只要大家都遵守法律法规,对此无可非议。假定有人违法违规,那么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过程中,泡沫的出现往往难以避免,股票价格升升降降,行情起起落落,不足为奇,不能由此认为证券市场等同于泡沫经济。一定要区分“经济的泡沫”和“泡沫经济”。“经济的泡沫”,并没有什么值得惊慌之处,经济发展过程中,有时有泡沫,有时泡沫多一些,这仍是正常现象。至于“泡沫经济”,当然是有害的,要防止它出现。但“泡沫经济”是如何出现的?难道只是因为有了证券市场吗?只是由于企业进行了直接融资吗?不能这么说。间接融资就不会促成“泡沫经济”吗?不一定。国内某些沿海城市前几年炒热了房地产,价格飞涨,圈占土地过多,投机盛行,试问投入其中的资金有多少来自直接融资?又有多少来自间接融资?显然,银行贷款失控在这里起了主要作用。可见,无论是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只要融资所得到的资金不是用于增加社会有效供给方面,或者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都会引起投资的膨胀;只要以发展生产或更新技术名义进行融资所得到的资金被用于炒作,都会给经济带来不利的后果。这才是应当引以为戒的问题。因此不能认为证券市场造成了“泡沫经济”,从而指责直接融资。.从历史上看,证券市场在西方国家早已出现,在解放前的中国也存在过。因此,有些人认为,既然世界上许多国家早就有了证券市场;既然解放前的中国就存在过证券市场,那么证券市场在中国就算不上什么新东西,中国现阶段要发展证券市场,把西方已有的一套做法照搬过来就行了,反正在证券市场中运作的都是所谓的国际惯例,在这方面能有什么创新?又怎能说是创新?

这种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我们知道,创新不等于发明,创新是把一种发明在经济中应用,从而产生巨大的效益。尽管证券市场在世界各国早已有了,在解放前的中国也有过,但中国现阶段正处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阶段,在转型社会中如何实行股份制改革,如何建立并发展证券市场,这些都是前人不曾遇到过的问题,也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没有实践经验的新尝试。

中国与西方国家在证券市场的实践方面存在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当初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原来都是计划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产权不明确或模糊,投资主体缺位或不确定,需要先进行改制,才能成为上市公司。而在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立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国有股占着相当大的比重,这也是由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的问题。不能设想中国的上市公司一开始就像某些理论家所说的那样应有合理的股权结构。这是做不到的。而且也不能设想国有股一开始就全部参加流通,如果那样,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阻力就会大得多,甚至连证券市场都不可能在20世纪90年代初就建立。这就是中国的国情。因此,中国必须在考虑到证券市场的国际惯例的同时也考虑中国的国情。照搬西方的模式来建立中国的证券市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仅是行不通的,而且只可能导致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轨无法顺利进行下去。从这个意义来说,在转型阶段对传统的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就是一种创新;在转型阶段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证券市场,同样是一种创新。

承认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是一种创新,并不意味着肯定中国证券市场已是一个完善的、健全的资本市场了。创新,不等于承认现状是完美无缺的,更不等于改革的停步。创新不是一次性的,改革总是分阶段的,要使中国的证券市场成为符合国际惯例的证券市场,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这样的证券市场就必须“推倒重来”。在证券市场的实践中,需要有新的创新。然而,新的创新只能在原有创新的基础上进行。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好比是一场接力赛跑,一棒接一棒跑下去,难道能否定以往的成绩,再从头开始?不可能,因为历史不可能重演,也做不到,因为那样会使中国的经济遭受巨大的损失。而且也不允许这样做,否则几千万户投资者的投资岂不是损失殆尽了?

七养老基金和资本市场

应当认识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必要性和资本市场吸纳养老基金的必要性。首先,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是必要的。其次,资本市场吸纳养老基金也是必要的。

1.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需要来看,养老基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应逐步进入。“十五”计划指出,必须发展资本市场,因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对我们今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有重要作用,例如开发西部离不开资本市场;产业结构调整离不开资本市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更加离不开资本市场,这些都是极为重要的。但是中国资本市场要发展,需要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实际上是增加了很多机构投资者。从进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数量来看,可进入的资金量越大,资本市场交易就越活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资本市场需要养老基金的加入。养老基金要保值增值,单纯依靠银行存款是不行的。银行存款的保值增值在很多情况下都不理想,首先是利率低,其次是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如果利率不调整,养老基金就有贬值的危险。保值储蓄也一样,因为保值只是保证存款不贬值,实际上只是零利率,不能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另外,将钱存入银行由银行进行运营的投资效果和养老基金委托基金管理人或信托方式运营的投资效果相比,前者较低,后者较高,加之,养老基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运营,可以带来更理想的投资效果,因此存入银行不是理想的选择。2.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时,购置国债是首先的考虑。国债虽然也可能有风险,但国债的风险仍小于银行存款,所以养老基金购置国债是比银行存款更好的投资方式。存入银行,可能有银行倒闭和破产带来的损失。当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还没有这种情况发生,但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以后呢?那就很难说了。如果购买国债,国债会不还本付息吗?不会,因为这是国家发行的。但如果国债利率是固定的,国债的期限比较长,在通货膨胀条件下,风险就大了。即使国债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变现,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的,这也是风险。例如,在股票市场价格上升的时候,国债价格会下跌;在股票市场价格下跌的时候,国债价格会上涨。

3.当前,中国国债最大的问题是一般居民很难买到国债,银行的经营行为是不正常的,国债的发行要依靠银行购买国债来完成。虽然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发放贷款给企业,但由于目前银行存款的利率很低,因此银行购买国债的收益率大,银行购买国债既能够保证利差,银行又没有太大的风险。结果导致广大中小企业的贷款资金短缺,因为银行的相当一部分资金投入了国债,这就限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篇10

目前人们对西部大开放金融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的作用程度认识;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倾斜问题;西部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直接融资政策以及外资政策等方面。

(一)金融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的作用程度认识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力推动。问题是金融究竟能起多大作用?人们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1、金融支持处于主导性地位

马润平等人认为,“西部大开发是一项长期、复杂、巨大的系统工程,须有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系统。在该体系中,金融支持处于主导性地位。”他们的理由是完善的金融支持体系可以拓宽西部开发资金供给的渠道,可以优化资金投向和经济结构调整等等。

2、金融支持不起主导作用

戴小平认为,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的主导作用这种提法是过分夸大金融作用,也忽视了金融的特性。在他看来,金融业在西部大开发中确实能起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原因是在西部大开发前期,由于投融资项目的长期性、非盈利性,商业性金融和外资大举投资内在动力不足,应以财政投资和政策性金融为主导;而在中后期西部投资环境改善后,商业性金融和外资才会发挥其资金融通的主导作用。除外,支持这种观点的还有中国人民银行兰州市中心支行有关课题组的一份研究报告。他们认为在肯定金融业支持西部开发作用的同时不能夸大了金融业的作用,原因是金融作用的发挥要与金融领域内外环境紧密相关,不对西部金融环境进行改革,金融将难以真正发挥对西部开发的支持作用。

(二)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倾斜问题

在分析西部地区经济金融落后的根本原因时,人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中央货币政策的统一性和西部地区差异性的矛盾所造成的。为了发展西部,不少人认为必须根据西部地区实际,实施特殊的金融政策,为此提出了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倾斜战略。如马润平等人认为:要推行有差别的货币政策,途径有:①实行有差别的存款准备金政策;②扩大再贴现和再贷款业务等。马洪波认为实行向西部倾斜的信贷政策其措施有;①降低西部存款准备金率;②东西部差别贷款利率;③提高西部地区商业银行分支行的贷存款比例等。和秀星等人认为,有效的倾斜性金融政策是一种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所不能替代的无形资源,它是金融杠杆撬动西部大开发的“支点”。他们提出的措施有:①按大区实行差别准备金政策;②适当提高西部利率浮动水平;③适当提高西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比例等;④提高呆帐准备金比例等。

在这股要求实施倾斜的货币信贷政策的强大呼声中,有人对此持不同意见。戴小平的观点认为:货币政策的倾斜受到很大限制,在一个国家不可能同时有着不同的货币政策,那将给中央银行监管带来很大困难。在他看来,货币政策因为主要是调控总需求,即使倾斜后对于结构调节的作用也不大。作者认为他所理解的货币政策的倾斜,应是体现在实施具体的优惠利率和约束性管制的节制等两个方面。

(三)西部大开发中的金融组织体系的构建

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到底是多还是少?人们看法不尽相同。张锖认为,“金融组织体系残缺不全,尤其是区域性商业银行缺位,是限制西部地区外部融资环境的一个主要因素。”她的根据是西部金融机构的网点密度与资产总量远落后于东部,提出的对策是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的设立标准等。人行兰州市中心支行有关课题组的一份研究报告也谈到要对“机构准入政策进行创新,降低西部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可见,不少人的观点是认为西部地区的金融机构数量少了,为此提出通过降低西部地区金融机构设立的标准等措施来大力发展西部地区的金融组织体系。

而戴小平则认为,在构建金融组织体系之前,应明白西部需要怎样的金融机构。西部的金融组织体系目前是基本建立了,这时候过多增设网点,无异于自相残杀,引起恶性竞争,当务之急是增强西部现有金融机构的服务职能。他还认为没有必要专门设立西部开发银行,原因是三大全国性的政策性银行可以履行这一职责。

(四)直接融资政策

发展西部金融,通过金融机构融资,需要有一个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目前西部普遍存在着金融市场不完善的问题,表现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展的滞后。但许多人提出的直接融资政策中关注更多的是西部资本市场怎么发展。和秀星等人认为“应放宽直接融资的政策限制,促进西部资本市场的发展。”人行重庆营业部一个课题组关于西部大开发中金融政策的建议之一是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张方等人对于直接融资政策的建议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本市场的培育完善;二是设立西部开发基金。他们提出的措施有对西部企业上市给予倾斜和优先;在西部建立第二层次的证交所;在西部发行区域性债券等。

戴小平却是从一个比较广阔的视角来谈直接融资政策。他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两个内容:一是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不应忽视货币市场的发展。理由是资本市场主要是解决长期资本的融通问题,货币市场主要是解决短期资金的融通。两种市场对西部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在发展资本市场时,应找准切入点,股票上市只是手段,而不能成为目的,更不能为上市而刻意破坏规则;在重视股票市场的同时注意发展债券和投资基金的市场。此外,吴跃云等人在论及货币政策融入西部大开发的难点时,谈到的一点是西部金融市场发育不完善。他们主要是从西部货币市场的不完善来说明。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西部地区发展货币市场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五)对外资(FDI)的政策

西部大开发必须采取各种政策,以多元化方式提供多种渠道吸引外资参与开发建设,其中灵活的金融政策对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在西部设点等具有重要意义。在外资政策的建议方面,人行重庆营业部课题组认为:实行外资银行国民待遇,吸引外资金融机构来西部设立分支机构。马洪波认为:要加大西部利用外资力度,必须从基于规制的政策来吸引外资,那些对外资金融机构带有歧视性的政策法规和不合理的行为必须及时清除。张锖对外资政策提出如下看法:在间接利用外资方面,可考虑在西部地区率先放宽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首先是人民币经营种类的放开);逐步推行所谓“同步设点”政策,即要求已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外国金融机构,今后如要在东部增设分支机构时,必须相应的在西部设立分支机构等。

简言之,人们关于外资政策的看法可以归纳为两点:其一是为了吸引境外金融机构在西部设点,必须实行国民待遇原则,以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外部环境;其二是可以通过西部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政策来吸引外资。

二、制定西部大开发中的金融政策应注意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从有关西部大开发中金融政策研究的综述可以看出,当前关于这个领域的研究进程。总结分析各方的观点,笔者得到的启示是,在制定西部大开发中的金融政策时应注意处理好如下几对关系,这些关系理顺了,才能更好地设计,出现实可行的金融政策。

(一)增长与稳定关系

金融业遵循的最高原则之一是稳健经营,因此货币政策的目标是在稳定币值基础上促进经济增长。在促进西部大开发的金融政策设计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鼓励金融投;资西部大开发与维护金融业稳健经营原则之间的关系。当前有的金融政策主张很有创新力度,但如果执行起来,其结果可能仅仅是在鼓励金融机构的冒险精神,与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的稳健经营基本职责相违背。如适当降低西部企业贷款条件、降低西部设立金融机构的条件等。金融业一旦置于稳健经营原则于不顾,大肆投资放贷,金融泡沫也就为期不远,到时不仅造成巨大金融风险,还影响了西部大开发的进程。所以制定金融政策时,必须正确处理好西部发展与金融稳定的关系。

(二)政策创新与维护关系

西部情况的差异性和西部大开发的紧迫性需要金融政策的创新思维,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我们在强调金融政策创新的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金融创新本质上属于一种市场行为,而不仅仅是由政府政策就可以推动的结果。金融创新是在经济、技术、市场需求等外部环境都比较发达的情况下产生的,我们在对金融政策进行创新时,应遵循金融创新的这种特性。政府行为不是万能的,政府失败论是客观事实。所以在研究金融政策时,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十分必要的:政府的金融政策不应过多地于预金融活动主体的自主经营活动,而主要以市场取向为主。有人提出的“同步设点”等措施实质上是强调·以政策的硬性规定(行政干预)来“迫使”外资金融机构来西部设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没有理顺,该政策可行性值得怀疑。②在对金融政策进行创新时,应该是在总结、吸收已有的政策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的创新,不应前后矛盾。如有人主张的降低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率措施,“如果硬要实行,则会否定商业银行一级法人体制改革成果,回到原有的以各地分行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③相关金融政策的创新应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如倾斜性的金融政策旨在消除东西部存在的政策不公平现象,具有合理性,但应注意的是,在消除旧有的不公平的同时不应该又造成一种新的不公平产生。这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也是公共政策的属性之一,因为实现公平是公共政策要寻求的目标之一。有的金融政策主张在消除已有的不公平同时无意中造成新的不公平,并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是在进行金融政策创新时应加以避免的,如,降低西部法定准备金率等。

(三)国家金融政策的统一性与地区性差异的关系

当前西部地区的金融落后是由国家金融政策的统一性和西部地区差异性的矛盾所造成的。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金融政策属于“一刀切”做法,这种做法忽视西部经济金融落后的实际以及对统一性政策给西部经济金融带来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许多入主张实行倾斜性的区域金融政策。该政策强调了地区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其一系列政策主张的本质是通过政策手段在抑制本地区资源和要素的不断流动的同时吸引外来资金的投资。笔者认为,区域性金融政策的提出同样没有很好地处理国家金融政策的统一性与地区性差异关系。因为该政策的实质是借助于人为力量将地区市场与全国统一的市场割裂开来,在当前经济金融全球化、一体化潮流面前显得不是很合适宜。况且,这种区域性金融政策的存在也会给中央银行的监管带来困难。“原则上,为了区域发展目标,货币政策可以区域化,但由于货币系统的高度一体化,这样做实际上是很困难的。因此,货币政策是较少用于区域目的的。”所以,该政策的现实性让人怀疑。人们在研究金融政策时需要从系统论观点出发,同时考虑金融政策的一般要求(统一性)与地区现实存在问题,协调好金融政策的统一性与地区性差异之间的关系,以便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金融政策。

(四)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