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4 02:22:53
导言:作为写作爱好者,不可错过为您精心挑选的10篇税务筹划方法,它们将为您的写作提供全新的视角,我们衷心期待您的阅读,并希望这些内容能为您提供灵感和参考。
笔者在授课参阅《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盖地主编, 2005年1月第一版)时,发现其中一案例存在问题,本文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探讨税务筹划的决策方法。
一、案例分析
案例如下(教材P107)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3 年12月,公司将1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负责供水、供电,每月供电8000度,水1600吨,电的购进价为0. 4元/度,水的购进价为1. 25元/吨,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教材解答如下:方案1,双方签署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150元/平方米,租金包含水电费。
则该公司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为: 150 ×1000 ×5% = 7500元。同时购进水电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应作为进项转出,即相当于负担增值税: 8000 ×0. 4 ×17% + 1600 ×1. 25 ×13% = 804元。该企业最终应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为: 7500 + 804 = 8304元。
方案2,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转售水电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分别核算水电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并分别作单独的账务处理。转售水电的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上转售价格确定为:电每度0. 6 元,水每吨1. 75元。房屋租赁价格折算为每月每平方米142. 4元,当月取得租金收入142400元,电费收入4800元,水费收入2800元。
收该企业的房屋租赁与转售水电属相互独立且能分别准确核算的两项经营行为, 应分别缴纳营业税: 142400 ×5% = 7120 元, 增值税(4800 ×17% + 2800 ×13% ) - 804 = 376元。
该企业最终应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 7120 + 376 = 7496元。两方案税负相差: 8304 - 7496 = 808元。
该解答方法有以下问题:
1. 两方案本身的问题。按方案1,承租方共支付150000元;而按方案2,由题意承租方购买水电要支付增值税,所以共需支付租金及水电价税合计: 142400 + 4800 ×(1 + 17% ) + 2800 ×(1 + 13% ) = 151180元。与方案1相比,多支付1180元,即水电的增值税部分。而从题意来看,承租方购买水电是用于办公,而不是用于生产,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即与方案1相比,承租方在方案2中要多负担费用1180元,所以对承租方来说,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若承租方购买水电用于生产,且为一般纳税人,则多支付这笔钱是可能的,两方案具有可比性,但本案例中已明确是用于办公,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 。要使两方案对承租方是相同的,方案2中租金应降为142400—1180 =141220元。以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将方案2租金降为141220元,使两方案对承租方相同时,分别签订转售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仍优于方案1。
2. 假设承租方对两个方案没有偏好(或没有选择权) ,教材中的解答也是错误的。教材的解答中方案1考虑的是“负担”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而方案2考虑的实际是“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对两方案作不同的比较,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只有对同一项目进行比较,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若比较两方案“负担”的两税合计。教材中方案1的思路是: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则也应作为“负担”的增值税。若以此思路考虑方案2,则方案2中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和支付给国家(即缴纳税款)可由转售水电时收取的增值税抵消,从购买方收取1180元增值税,抵消支付的增值税804元和纳税376元,所以“负担”的增值税为804 + 376—1180 = 0元,即方案2“负担”的两税合计为7120元,两方案相差8304—7120 = 1184元。
若比较两方案“缴纳”的两税合计。缴纳税款指按税法规定的应支付国家的税款,而购买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并不是“缴纳”的税款。所以方案1只缴纳营业税7500元,方案2缴纳两税合计7496元,两方案相差7500—7496 = 4元。但如前文所述,两方案的差别不仅在于缴纳税款的多少,方案2中还向承租方多收增值税款1180元,两部分差额之和为1184元,与比较两方案“负担”的两税之和相等。笔者在讲授增值税时强调购买购买货物时“支付”增值税、销售货物时“收取”增值税,而只有在将税款交给国家时才能叫“缴纳税款”,从本案例也可以看出它们的区别。
如前文所述,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这样的方案设计脱离了实际,在教学中只有比较可行的方案才有意义。若要使两方案有可比性,方案2中租金应降为141220元,这样方案2比方案1节税4元,仍优于方案1。[ LunWenData.Com]
二、税务筹划的决策方法
税务筹划是通过事前的决策,实现税收负担最低化和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活动。在税务筹划中,如何进行决策,选择适当的筹划方案,直接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成果。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可以有多种方法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的选择。
1. 比较不同方案的现金流量。税务筹划本质上是一种理财活动,可以借用财务管理中比较现金流量法进行税务筹划决策。
两方案均要购买水电支付价款5200元、增值税804元,所以这部分为无关现金流量。方案1相关现金流量为:支付营业税7500元、收取租金150000元;方案2相关现金流量为:收取租金142400元、转售水收取4800元、转售电收取2800元、转售水电收取增值税1180 元、缴纳增值税376元、缴纳营业税7120元。两方案差额现金流量为(142400 + 4800+ 2800 + 1180—376—7120) —(150000—7500) = 1184元。
比较现金流量法是财务管理学科中的基本决策方法,它的的逻辑最严密,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是最完善的方法。
2. 比较不同方案的会计利润。方案1的收入即为房租收入150000元;相关费用包括营业税、水电的成本5200 元和购买水电支付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税804总计13504元,利润为150000—13504 = 136496元。方案2的收入为房租142400元、转售水电的收入7600 元总计15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影响损益,所以费用为营业税7120元、购买水电的成本5200元总计12320元,利润为150000—12320 = 137680元。两方案之差为1184元,与前述结论相同。
在应用比较会计利润法时要注意两个问题:
2. 1方案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别是由于增值税造成的。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取的增值税不构成其收入,采购货物时支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也不属于费用。这是增值税独特的税制决定的,这一点也需要在增值税的税务筹划中注意。
2. 2在本例中,计算会计利润时没有考虑其他如折旧等费用,只考虑了与决策有关的费用,这里的会计利润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会计利润,因此这种决策方法只可用于决策,但理论上并不严密。
3. 比较不同方案的纳税额。这是税务筹划决策中应用最多的一种方法。前文已计算出本案例中两方案纳税差额为4元。但这种方法的缺陷是没考虑其他尤其是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所以这种方法适用于其他方面都相同,只有缴纳税额不同的情况下采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税务筹划中,由于增值税价外税的特征,要注意区分负担的税款和应缴纳的税款。税务筹划的决策可以比较各方案的现金流量、会计利润或纳税额,各方法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其中最完善的方法是比较现金流量法。[ Www.LunWenData.Com]
(一)找出不属于征税范围的内容。任何税种都明确规定了征税对象。进行税务筹划要利用这些规定作反向思维,找出不属于征税范围的内容,然后利用这些规定开展筹划工作。如某企业有一项专利技术要转让,有两家公司想购买这项专利技术,两家都出价1000万元,一家是外国公司,购买后在外国使用,另一家为境内公司,购买后在境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转让无形资产是指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根据这条规定推论如果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在境内使用,就不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因此若该企业将该项专利技术转让给外国公司,由此该企业可免交50(10005%)万元的营业税。
(二)找出有利于延迟纳税的税法规定,并依此签订对外销售合同。税制设计过程中,对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不同的收款方式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就会有很大差别。纳税人可以利用这些具体规定,签订对自己有利的销售合同,延迟纳税义务。如某企业签订了一份1000万元的销售合同,如是直接收款合同,当对方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下必定会迟延付款,但企业仍须根据合同规定确认收入计算缴纳税金,这就会给企业造成纳税压力。如果企业根据购货企业的财务状况签订分期付款销售合同分期确认收入,分期计算缴纳税金,就可以达到迟延纳税、缓解企业纳税压力的目的。
三、分拆与合并技术。分拆与合并技术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所得、财产在两个乃至更多的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或将两个乃至更多的纳税人的所得、财产合并,为少数纳税人所有,从而最大化节税的技术。
(一)利用分拆技术的筹划。企业所得税一般都是累进税率,计税基础越大适用的边际税率越高。如将所得额在两个或更多的纳税人之间进行分割,可以减少计税基础,降低边际适用税率,节减税款。我国企业所得税率为33%,但国家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企业所得税上又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包括3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8%;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7%。纳税人可以根据效益原则,选择是否将企业分割为两个或多个纳税主体,从而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某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应缴所得税为39600元。此时,如将企业分拆为两个企业,分立出来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400元;原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4300元,两个企业共计纳税29700元。分拆后与分拆前相比企业共节约所得税9900元。转
(二)采用企业合并技术的筹划。当一个企业盈利另一个企业亏损时,盈利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而亏损企业的亏损却迟迟得不到弥补,这对企业构成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可以利用合并技术进行筹划,来减少缴纳企业所得税。如甲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乙企业累计亏损91万元,甲乙企业合并前分别缴纳所得税33万元和0万元。我国税法规定盈利企业兼并亏损企业,可以用亏损企业的累计亏损额抵减盈利企业的利润。现甲企业兼并乙企业,甲乙企业合并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应纳税所得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24300元,比合并前少纳税305700元。可见,选择适当的企业合并,可以大大地降低企业的税负,给企业带来很大的利润,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属于我国重要产业。通过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能够充分带动经济。基于此,税收筹划具体实施阶段,力求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实际,发展水平方面来说,才能实现彼此相适应。近年来,我国出台若干政策,宏观予以有效调控。房地产公司角度来说,要想实现自身行业发展,经济利润提升,筹划工作需要充分落实,只有这样,竞争力方面,才能得到不断增强,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经济效益。
一、房地产税务筹划概述
关于税务筹划,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财务能够得到优化,实现良好管理。对于企业纳税人来说,规范指导作用,降低税务支出,公司各项财务目标,能够得到充分实现。对于房地产公司,实际开展税务筹划环节,组成部分较多,比如说,避税如何开展,怎样实现节税。对于房地产企业,要想实现自身持续发展,需要充分做好税收筹划工作。通过开展税收筹划,缴纳税务意识方面,能够得到有效提高。与此同时,通过较为科学合理税务筹划,经济效益方面来说,能够实现不断增长。企业核心价值方面来说,能够得到充分凸显。经营管理模式角度而言,通过较为科学有效税务筹划,能够实现明显改善。从我国产业结构方面来说,得到优化升级,投资方向方面,实现更加合理。
二、房地产税务筹划现状
(一)专业性不足问题
税收筹划人员来说,普遍存在素质不高问题。房地产企业角度而言,难以实现较为良好税收筹划。税收筹划人员难以真正做到专业,能力方面,普遍需要不断提高。与此同时,税务筹划人员具体工作环节,税务规定存在不熟悉问题。这也就容易造成税收筹划难以真正实现良好开展,经常容易出现脱离实际状况。
(二)内容界定难以清晰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税务筹划实际阶段,筹划核心难以真正掌握。更有甚者,税收筹划概念难以清晰,偷税或者进行漏税,成为违法行为,社会难以实现和谐,税收筹划需和法律政策方面实现有效吻合。对于房地产公司,利益固然重要,但是需要避免不择手段。措施实施环节,税负高低尽管非常重要,但是同时应该考虑违规行为。比方说,企业所得税较为关键,税收筹划要想有效开展,需要严格控制所得税。然而,对于房地产企业,普遍容易予以忽视。从利润降低方面予以考虑,实质上,公司利润方面来说,反而得到一定程度降低。
(三)风险意识不强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要想真正实现较为良好税收筹划,筹划风险需要力求严格控制。税收筹划活动实施阶段,受到外部不良因素作用,实际收益难以达到目标,和预想收益之间对比,普遍存在一定出入。通常来说,内部各项事务管理方面存在风险,经营方面存在一定风险,同时税收政策方面存在一定风险。然而,税收筹划环节,普遍存在风险意识不足问题,重视程度不够,风险一旦出现,规避风险难以落实。
三、房地产税收筹划方法
(一)养成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预警
对于税收筹划来说,属于房地产企业较为重要工作,通过开展合理有效税收筹划,企业能够充分预测各项事务开展。然而,风险性问题不容忽视。尤其面对目前市场经济,经济形势方面,普遍得到,始终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法律政策方面,普遍处于不断完善阶段。房地产企业角度来说,风险普遍存在。基于此,风险意识方面,需要予以充分树立。风险预警工作等方面,需要充分贯彻落实。与此同时,风险监督机制方面,也应力求实现科学有效建立。
(二)税收筹划人员方面,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通过开展合理有效税收筹划,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能够实现较为良好财务管理。税收筹划人员方面,需要具备良好专业技能,同时具备一定综合素质。企业人才招聘环节,专业技能方面,应该不断加强重视。专业技能培训应该充分到位,企业人员应注重加强这方面定期安排。只有这样,员工才能真正进步,税务筹划水平方面,才能得到有效提高。此外,职业道德同样较为关键,需要不断加强员工这方面培养。理财理念同样不容忽视,因而应引导其依法纳税,同时能够做到合法节税。
(三)关于税收筹划,应与时俱进
目前处于21世纪,信息呈现爆炸增长。房地产企业来说,需要充分关注当前经济形势,掌握当前出现变化。对于国家政策,需要充分了解存在何种变动。只有这样,税务筹划工作实施阶段,才能对其予以时刻调整。风险方面问题,才能得到充分减少。关于税收筹划,工作具体实施阶段,需要充分保障具备一定灵活性,税收筹划人员需要充分具备敏锐触觉,同时具备长远目光。只有这样,市场一旦发生重大变化,反应才能及时,税收筹划方案方面,才能得到充分及时调整。对于税务筹划风险,才能真正实现有效降低,从而充分促进企业不断发展,企业收益等方面,才能充分实现有效扩大。
四、结语
本文着重探讨税收筹划实施阶段,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存在何种实际问题,同时阐述一定解决措施。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属于我国重要产业。通过房地产行业不断发展,各个行业来说,能够充分带动经济。只有实现良好税收筹划,房地产企业才能充分保持旺盛活力,作为基础行业,房地产公司来说,才能真正实现提高自身效益,税务成本方面,也能得到充分节约。关键竞争力方面,也能得到不断提升。参考文献:
[1]穆北歌.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上的现状及防范[J].财经界,2014(29):267-279.
[2]赵晓莉,赵德彦.利用税务筹划促进房地产行业经济发展的探究[J].山西建筑,2014(13):257-258.
1.税务筹划的概念以及特征
1.1税务筹划的概念
企业的税务筹划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企业自身寻求提升效益的方式。
1.2税务筹划的特点
合法性。税务筹划的合法性是税务筹划的最基本的特征。
超前性。企业的税务筹划是指在特定的经济行为发生前企业所做的安排与计划,企业按照既定的方案来采取相应的行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既定的目的。
目的性。企业的财务筹划具有很强的目的性,主要是因为对于企业来说,税务筹划是一项策划活动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使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相应的减轻,进而使得企业能够获得自身的节税收益。
时效性。由于国家关于税收的政策、法律法规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国家的政治状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化,也就使得财务筹划具有了很强的时效性。
专业性。由于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需要很强的实践经验以及丰富而又扎实的专业知识才能做好,所以就使得税务筹划成为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择优性。由于企业在投资、理财以及经营等活动中常常会面临很多的应对方案,这就使得企业在财务筹划的过程中要在两种甚至是更多的方案中进行选择,选择出税收最轻或者是最好的一种应对、实施方案,进而实现企业的盈利、经营目的,这也就使得企业的税务筹划带上了择优性的特征。
2.企业实行税务筹划的意义
2.1有利于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一个企业想要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之中实行税收筹划,就应当对税收方面的各种法规、法律做到熟悉,并且对于各种税收政策也要做到及时掌握,同时在学习税法的时候,也就自然而然的做到了依法纳税,进而对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做了提高。
2.2有利于降低企业纳税风险与成本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税收成本是一个企业非常重要的社会成本,企业税负的高低和成本的高低以及缴纳税款的多少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可以说是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这个层面上讲,一个企业的税务筹划能够帮助企业通过有效的、合法的、合理的途径来缓缴企业的税款或者是降低企业的应缴纳税款。进而降低企业的成本,规避企业的经济风险。
2.3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合理的、科学的企业税务筹划能够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特别是企业的会计以及财务管理水平,想要制定出合理、科学而又行之有效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就要求企业能够对自己的企业经济活动有一个全面、整体而又较为合理的规划,使得企业在进行税务统筹的时候,能够在客观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2.4有助于完善税收法规、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从长远以及整体来看,一个企业的税收统筹不但不会降低国家的收税总收入,而且还会提升国家的税收,税收统筹的作用不仅可以为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完善提供相应的依据,而且还会对其进行及时的调整,进而能够引导企业在经营、投资以及消费方面可以按照国家的整体调控以及市场运作规律来运行,从这一层面讲,税收统筹能够不断完善和调整我国税收的相应法律法规。
3.企业实行税务统筹的有效方法
3.1充分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
利用收税优惠政策筹划法主要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应规定对税务进行统筹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是我国的一项经济政策,国家也相对的支持企业进行税务统筹。首先,国家税法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的投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相应比例抵扣企业应缴纳税额,所以说,企业应当对国家在投资企业的认定条件充分把握,及时地进行相应调整,以便享受国家税收照顾。其次,国家税法规定,企业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额可以进行税额的抵免,所以说,企业应当那及时抓住这种机会,以便很好地享受国家税额抵免的优惠。再次,国家税法规定对于国家在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企业会给予15%的低税率,所以说,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此优惠政策,进而制定出合理、科学的企业税务筹划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
3.2合理地筹划税基
对税基进行合理的、科学的税务筹划不仅仅能够减少税基,而且还可以利用对税基进行适当安排,实现在适用纳税、率税、减免税等方面取得相应效益。所以说,企业应当在不违背财务制度以及税法的前提之下,利用对企业费用的列支,减小税基,进而减少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以便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3.3通过税率差异进行企业的税务统筹
企业通过税率差异进行税务的筹划,往往会适用价格转移的方式,也就是通过企业之间的关系往来,使得关联企业能够整体适用较低税率,以便达到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具体方法是用过资金、货物、资产、劳务以及管理费用的相关转移进而实现利润在各个关联方面的转移,从而使得企业实现整体节税的目的。
4.企业在实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应当注意的问题
4.1应当提升防范风险的意识
企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当不断地提升自己的风险意识以及防范意识,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来发现问题并给予解决,争取将税务风险掐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避免税务风险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失。
4.2注意企业环境的变化
企业应当知道国家关于税收的政策性法规会经常随着国家经济的变化以及市场的宏观调控做出适当的调整,这就使得企业的经营环境以及经营状况也相继发生一些变化,所以说,企业在做税务筹划的时候,一方面要不断收集各种相关政策调整的信息,掌握好政策环境变化的总体趋势以及内容,另一方面还要依据此变化对企业的税务筹划整体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进而保持企业税务筹划方案的有效性以及实用性,反之,就会使得企业面临违背政策、法规的境地,甚至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4.3加快培养税收筹划的人才队伍
一个企业的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得好就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收益,税收筹划人员应当有会计、税收以及投资等相应的专业知识,并且对企业的整个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做到全面了解和熟悉。所以说,企业应当建立起相应的人员培训制度,使得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人员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不仅仅能够对税法做到精通,而且还能依据国家税法的政策变化与调整状况、企业自身的业务流程依据业务状况制定出相应的纳税方案。另一方面还应当对其进行比较之后做出优化选择,只有这样才能做出最有效的决策,杜绝因为个人原因给整个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以及风险。
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税务筹划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企业自身寻求提升效益的方式。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在不断地提升,其作用也日益凸显出来,成为我国筹集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手段,同时也成为国家实现经济调控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当前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之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就应当在企业的税收筹划上多下功夫,在未来的企业发展中,如何在实践中较为合理地使用企业税收筹划的技巧为自身的发展创造价值,是企业急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董利颖.秦爱英.张福强.浅谈税务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J].现代商业,2008(11)
[2]徐玉胜.浅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对税务筹划的运用[J].现代商业,2010(29)
[3]马慧.税务筹划浅谈[J].中国管理信息化(会计版),2007,10(1)
煤炭企业是我国很长时间以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为我国的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但是, 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税务改革不断深入, 传统的煤炭企业往往需要承受沉重的税务负担。而随着近年来我国进行了能源转型, 传统煤炭企业面临的巨大的压力, 再加之税务改革的深入进行, 煤炭产业面临的税务负担也不断加大, 这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一、税务会计的含义及种类
(一) 税务会计的定义
税务会计指的是在企业中从事税务工作的专职会计人员, 其工作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的利益以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税务改革, 我国企业的现代化制度不断完善, 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以及债权结构的复杂化, 原有的企业会计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专门的税务会计这一岗位的存在, 就尤为必要了。
(二) 税务会计的种类
在企业中的会计基本可以分为管理会计、财务会计, 而税务会计是近年来企业中新增的一个会计类型。税务会计又可分为纳税筹划会计和调整核算税务会计两个类型。纳税规划会计是指在不违反国家相关税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通过专业的学术知识来帮助企业减少或者拖延企业纳税。而另一种是调整核算税务会计。调整核算税务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将企业的收入、利润以及应交税费核算为应纳税所得、应税收入、应纳税额。
二、税务会计在煤炭企业中的作用
(一) 规范煤炭企业纳税行为
根据我国宪法以及相关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公民具有纳税的义务, 纳税人需要进行税务登记、按期申报税务、及时缴纳税务等。根据税法规定, 不同行业其所实行的缴税政策是不尽相同的, 因此其计算方式是十分复杂的。税务会计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专门型人才, 其可以依据税法规定的计税依据与煤炭企业财务会计所反映的依据确定所需缴纳税额。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规范我国煤炭企业的纳税行为。
(二) 维护煤炭企业合法税收权益
企业作为纳税人需要依法履行缴纳税务的义务, 同样也依法享有诸多税法所规定的权利。例如当企业收入不佳、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 企业可以利用缓期缴纳税款的权力, 保持企业的稳定, 当企业摆脱困难时再行缴纳税务, 类似的还具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复议权、请求国家赔偿权等权力。通过专门的税务会计可以切实有效得为煤炭企业争取合法权益, 保证企业稳定发展, 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三) 促进煤炭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开展
煤炭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对过往的税务资金状况进行监督, 运用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 结合煤炭企业的行业特点合理规划统筹企业的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等各个不同的环节的纳税活动。通过对企业各个阶段实行节税措施, 已达到总体的合理节税的目的。
三、煤炭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节税
笔者在授课参阅《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盖地主编,2005年1月第一版)时,发现其中一案例存在问题,本文在分析案例的基础上,探讨税务筹划的决策方法。
一、案例分析
案例如下(教材P10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2月,公司将1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负责供水、供电,每月供电8000度,水1600吨,电的购进价为0.4元/度,水的购进价为1.25元/吨,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应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教材解答如下:方案1,双方签署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150元/平方米,租金包含水电费。
则该公司房屋租赁行为应缴纳营业税为:150×1000×5%=7500元。同时购进水电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因此应作为进项转出,即相当于负担增值税:8000×0.4×17%+1600×1.25×13%=804元。该企业最终应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为:7500+804=8304元。
方案2,甲公司与乙公司分别签订转售水电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分别核算水电收入、房屋租金收入,并分别作单独的账务处理。转售水电的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上转售价格确定为:电每度0.6元,水每吨1.75元。房屋租赁价格折算为每月每平方米142.4元,当月取得租金收入142400元,电费收入4800元,水费收入2800元。
收该企业的房屋租赁与转售水电属相互独立且能分别准确核算的两项经营行为,应分别缴纳营业税:142400×5%=7120元,增值税(4800×17%+2800×13%)-804=376元。
该企业最终应负担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7120+376=7496元。两方案税负相差:8304-7496=808元。
该解答方法有以下问题:
1.两方案本身的问题。按方案1,承租方共支付150000元;而按方案2,由题意承租方购买水电要支付增值税,所以共需支付租金及水电价税合计:142400+4800×(1+17%)+2800×(1+13%)=151180元。与方案1相比,多支付1180元,即水电的增值税部分。而从题意来看,承租方购买水电是用于办公,而不是用于生产,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即与方案1相比,承租方在方案2中要多负担费用1180元,所以对承租方来说,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若承租方购买水电用于生产,且为一般纳税人,则多支付这笔钱是可能的,两方案具有可比性,但本案例中已明确是用于办公,所以不能抵扣进项税,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要使两方案对承租方是相同的,方案2中租金应降为142400—1180=141220元。以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将方案2租金降为141220元,使两方案对承租方相同时,分别签订转售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仍优于方案1。
2.假设承租方对两个方案没有偏好(或没有选择权),教材中的解答也是错误的。教材的解答中方案1考虑的是“负担”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而方案2考虑的实际是“缴纳”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对两方案作不同的比较,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只有对同一项目进行比较,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若比较两方案“负担”的两税合计。教材中方案1的思路是: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则也应作为“负担”的增值税。若以此思路考虑方案2,则方案2中支付给销售方的增值税和支付给国家(即缴纳税款)可由转售水电时收取的增值税抵消,从购买方收取1180元增值税,抵消支付的增值税804元和纳税376元,所以“负担”的增值税为804+376—1180=0元,即方案2“负担”的两税合计为7120元,两方案相差8304—7120=1184元。
若比较两方案“缴纳”的两税合计。缴纳税款指按税法规定的应支付国家的税款,而购买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并不是“缴纳”的税款。所以方案1只缴纳营业税7500元,方案2缴纳两税合计7496元,两方案相差7500—7496=4元。但如前文所述,两方案的差别不仅在于缴纳税款的多少,方案2中还向承租方多收增值税款1180元,两部分差额之和为1184元,与比较两方案“负担”的两税之和相等。笔者在讲授增值税时强调购买购买货物时“支付”增值税、销售货物时“收取”增值税,而只有在将税款交给国家时才能叫“缴纳税款”,从本案例也可以看出它们的区别。
如前文所述,两方案不具有可比性,这样的方案设计脱离了实际,在教学中只有比较可行的方案才有意义。若要使两方案有可比性,方案2中租金应降为141220元,这样方案2比方案1节税4元,仍优于方案1。
二、税务筹划的决策方法
税务筹划是通过事前的决策,实现税收负担最低化和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活动。在税务筹划中,如何进行决策,选择适当的筹划方案,直接决定了税务筹划的成果。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可以有多种方法进行税务筹划方案的选择。
1.比较不同方案的现金流量。税务筹划本质上是一种理财活动,可以借用财务管理中比较现金流量法进行税务筹划决策。
两方案均要购买水电支付价款5200元、增值税804元,所以这部分为无关现金流量。方案1相关现金流量为:支付营业税7500元、收取租金150000元;方案2相关现金流量为:收取租金142400元、转售水收取4800元、转售电收取2800元、转售水电收取增值税1180元、缴纳增值税376元、缴纳营业税7120元。两方案差额现金流量为(142400+4800+2800+1180—376—7120)—(150000—7500)=1184元。
比较现金流量法是财务管理学科中的基本决策方法,它的的逻辑最严密,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是最完善的方法。
2.比较不同方案的会计利润。方案1的收入即为房租收入150000元;相关费用包括营业税、水电的成本5200元和购买水电支付的不能抵扣的增值税804总计13504元,利润为150000—13504=136496元。方案2的收入为房租142400元、转售水电的收入7600元总计15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不影响损益,所以费用为营业税7120元、购买水电的成本5200元总计12320元,利润为150000—12320=137680元。两方案之差为1184元,与前述结论相同。
在应用比较会计利润法时要注意两个问题:
2.1方案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的差别是由于增值税造成的。纳税人销售货物收取的增值税不构成其收入,采购货物时支付的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也不属于费用。这是增值税独特的税制决定的,这一点也需要在增值税的税务筹划中注意。
2.2在本例中,计算会计利润时没有考虑其他如折旧等费用,只考虑了与决策有关的费用,这里的会计利润不是完整意义上的会计利润,因此这种决策方法只可用于决策,但理论上并不严密。
3.比较不同方案的纳税额。这是税务筹划决策中应用最多的一种方法。前文已计算出本案例中两方案纳税差额为4元。但这种方法的缺陷是没考虑其他尤其是影响现金流量的因素。所以这种方法适用于其他方面都相同,只有缴纳税额不同的情况下采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税务筹划中,由于增值税价外税的特征,要注意区分负担的税款和应缴纳的税款。税务筹划的决策可以比较各方案的现金流量、会计利润或纳税额,各方法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其中最完善的方法是比较现金流量法。
1998年至2011年是我国公路事业飞速发展的时期,截至2011年底全国公路里程400.82万公里,比1998年增加了272.97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达8.49万公里,比1998年增加了7.62万公里。《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指出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国公路总里程达到450万公里,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10.8万公里。经历十三年的快速发展后,“十二五”公路建设行业将以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发展,增速明显放缓。受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公路建设受到制约,公路勘察设计行业市场总需求增长速度也将放缓,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公路勘察设计行业属于服务业,需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目前大部分勘察设计行业类型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如何进行适当的税务筹划,为企业合理避税是当前一项重要的课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日趋完善和竞争程度的逐步加剧,纳税筹划将成为勘察设计企业经营、开发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内容。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负和实现经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在税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和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计划和安排的活动,以达到税负最低或税收收益最大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纳税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是一种合理、合法的,受国家法律保护、鼓励的经济行为。
企业加强纳税筹划与管理,是企业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观愿望和客观需要。企业以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理财目标,并以不断创造社会财富,提高企业员工收入,保持社会稳定为出发点,而依法纳税则是企业需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两者的根本目的是一样的,都是维持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区别在于从宏观与微观上对企业创造的社会财富的支配权的不同,企业主观上更希望有更大的支配权,这种愿望是合情合理的,因此,企业想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主观愿望是产生纳税筹划最直接的动因。 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税种进行探讨:
1. 营业税筹划
勘察设计行业属于其他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按收入全额征税。2006年12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5号)(简称1245号文件)。通知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该政策改变了以往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全额计征营业税的方法,实行差额征税,显著降低了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经营的税收负担,对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实际操作中,笔者认为,可以用“收支”两条线的处理办法。简单来说就是总包方确认收入的时候抛开分包合同,就按照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全额确认收入,同时全额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这就是“收”这条线;而“支”线则是指在支付分包方分包合同款项的时候,一边进成本,同时按分包合同额用红字冲抵对应营业税金及附加,这样,无论有几项分包,总包方都不会存在多计提或者少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情况。
2. 企业所得税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是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认定的企业,可以依照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税收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50%。
3. 个人所得税筹划
目前很多设计院的工资薪金采用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每月工资按固定数发放,绩效工资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发放。一个项目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项目结束后根据项目产值和合同收款情况等因素,计算各专业部门的分工及个人工时耗费情况进行分配,这样就会出现年终薪酬集中发放的情况。
根据200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对纳税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实行年薪制与绩效工资的也比照执行)进行了调整。新方法是将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此条规定,是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Nanjing Communicatio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Nanjing 211188,China)
摘要:税务成本已成为企业总成本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企业日益重视对涉税业务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税务成本 。本文论述了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的策略,阐述了中小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时的采用的具体方法。
Abstract: The tax cos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total cost, so the enterprises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tax planning related to tax-business to reduce tax costs.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strategies of tax planning for SMEs, and describes the specific methods of tax planning for SMEs.
关键词: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策略 税务筹划方法
Key words: tax planning;tax planning strategies;tax planning methods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6-0099-01
0引言
税务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为前提,充分运用税法所赋予纳税人的各种税收优惠或对同一涉税业务的选择机会,对企业的经营、投资和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先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一种行为。
其最终目标是降低税务成本,使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1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策略
1.1 减少计税依据策略应纳税额是以计税依据为基础的,只有计税依据减少,才能有效减少应纳税额。具体可以从减少应税收入和增加可扣除费用两个大方面入手。
1.2 适用低税率策略我国目前征收的各种税收,其税率是高低不同的,增值税适用17%税率;营业税适用3%或5%税率;企业所得税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20%,低于一般企业的25%所得税率。这些税率的不同,给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
1.3 降低应纳税额策略根据税收优惠规范,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也可以从降低应纳税额入手。比如增值税、消费税在出口销售时符合条件的退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中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政策等等都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
2中小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
2.1 组织形式筹划法企业组建时就要进行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因为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涉税税种各为相同,应纳税额的多少也有差异,在成立后运行中对税务成本的影响也不相同。比如组建法人企业需纳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而组建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纳个人所得税;再如组建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统一核算,汇总纳税,当分公司在前期运营亏损时可能减少总公司的税务成本,而组建子公司则需独立纳税,即便前期亏损也不能减少总公司的税务成本。
案例: 某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欲投资建立一原材料加工企业,该集团公司总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0万元,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原材料加工企业在开办初期因技术原因会面临亏损,预计第一年亏损额为50万元,并且建立初期需投入大量设备费和科研费。
如果设立的是分公司,亏损额可以合并抵减该集团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使该集团可少缴所得税12.5万元(50×25%)。
如果设立子公司,则亏损50万元需待子公司以后年度的利润去抵减。
可见在这种情况下,对该集团企业来讲,设立分公司可以节约税务成本。
2.2 资本结构筹划法在筹资环节进行筹划主要是考虑不同的资本结构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不同。
案例:某企业欲筹集1200万元资金用于某生产线建设,制定了三种筹资方案。假设三种方案的借款年利率均为6.1%,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三种方案的息税前利润均为105万元。
从表1计算可以看出,方案三应纳所得税额最低仅为15.27万元,而权益资本收益率却最高达9.54%。所以对该公司来讲,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采用方案三公司的税务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大。
2.3 形式转化筹划法在投资环节进行筹划有时候仅仅是转变投资资产的形式,也可能为企业带来筹划的收益。
案例:2010年甲企业与乙公司投资设立一合作企业,甲企业的投资方案有两种:第一: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第二: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第一方案中“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则不需纳营业税,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需纳增值税=2000×17%=340(万元);同时需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340×(7%+3%)=34(万元)。而在第二方案中以商标权作价2000万元以转让方式投入企业则需纳营业税=2000×5%=100(万元)。同时需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00×(7%+3%)=10(万元)。而以已使用过的2009年购入的机器设备作价2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则不需纳税。
两个方案相比,方案二节税374-110=264(万元)。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10.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企业在税务筹划的工作方面意识淡薄,特别是国有企业。很多人都认为税收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因此与企业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没有任何关系,这就导致国有企业在一些重大的经营决策和改革上没有对税收进行充分的考虑,只是单纯为了完成既定的经营活动,而忽略了企业的税务筹划,不利于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国有企业税务筹划的主要原则
税务筹划对每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特别是大型集团的税务筹划工作。这在企业的改革和资源整合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税务问题,明确有效的税务筹划方案,而不是单纯地降低税收的成本,从而导致对方案实施上的忽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他方面费用的变化,因此企业必需用药对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严谨的综合考虑,为企业带来更可观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的决策者在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时,一定要切实遵循既定的原则。
1.合法性的原则
合法性主要是要求企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税务筹划的工作。第一,企业只能在相关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相应的税务筹划工作,并且多种纳税方案已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来执行,不能够做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以达到逃税的目的。第二,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经济法规和会计法。第三,企业的税收筹划务必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环境换变相适应。企业的税收筹划的方案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但随着时间的前进和社会的进步,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变化,所以企业的管理者一定要对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及时、有效的完善和纠正。
2.提前筹划的原则
提前筹划是需要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工作时,一定要有效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收法律存在的差异性,因此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的活动都要提前进行科学合理的工作安排,尽量减少税收行为,有效降低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真正实现税收的筹划。例如,企业已经形成了相应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的活动,并且纳税义务也已经产生了,这是要想降低企业自身的税收负担,进行欠税、偷税等不良行为,就不属于真正的税收筹划。
3.成本的效益原则
效益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但无论何种筹划方案都存在两面性。也就是说在策划案实施的过程中,纳税人在获得税收利益的时候,一定会也会付出一定的费用,此外,还有由于方案选择上存在的潜在利益的损失。因此,只有当选择的实施方案在损失或费用上低于为采用的方案时,这个筹划方案才是最合理的,反之,就是失败的。一项最佳的税务筹划方案一定是多种方案的优化,是综合性的考虑。
二、国有企业税务筹划的有效性建议
企业是当前税务筹划的主要操作者,而企业的筹划技能和意识才是企业节约开支和进行税务筹划的关键所在。国家的各种税收政策不仅需要量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需要一定的内部环境配合。
1.企业领导与员工要树立筹划的意识
如何有效利用税务筹划的方法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是系统性的问题。相比较而言,企业需要树立科学的筹划意识,并将其真正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中来,学会具体方法的运用。因为意识是行为最好的领路人,只有先具有税收的筹划意识,才能进行税收筹划的行为实施。
但随着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税收的筹划工作,同时企业也需要学习一定的政策法规,真正树立依法纳税和节税的科学理财观念,注重并加强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从人员经费和组织上为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有效的资源支持。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不仅要克服对自身工作的思维定位,逐渐向决策和管理者的角色转变,所以要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税法知识和税收筹划的节税意识,真正落实到企业的财务活动当中,通过税务筹划活动的开展,进而获得领导的尊重和一定的职业地位。
2.规范税务筹划工作
规范、完整性的会计账目及其编制以及财务报告不仅是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而且也是企业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和依法纳税的需要,构成了企业税务的筹划的技术基础。可见,规范、完整性的会计资料有利于促进企业对税务信息进行量化分析,为筹划效率的提高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依据。因此,作为企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法可依,创建会计账簿,不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为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提供有效的基础性条件,促进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
企业还需要对内部的收费项目和业务流程进行细化分工,利用现有的财务数据对企业的各项业务以及每项业务的依赖性和独立性进行有效性的分析,这不仅需要充分考虑企业管理和发展机遇,还需要对各种税负影响进行综合性的考虑,从而为企业自身在税务筹划的改革重组工作做好税负的基础性分析准备,尽可能减少企业自身的税负。
总结
综上所述,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在现代化社会中,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一定要注重并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做到观念和行动的完美结合,采取有效的筹划措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效降低国有企业自身的税负,保证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进而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孔荣,霍社军.现代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应用[J].财经界(学术版),2009(06).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0-0075-01
1 NF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NF集团(为遵循保密原则,故以NF集团代替被审计单位的真实名称),是一个跨全国10个省(市)区、跨行业的特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在深交所发行A股,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现有5个分公司、19个子公司,总资产35亿元,销售收入32亿元。NF集团主要产品包括三大系列:一是无机盐系列,二是洗涤剂系列,三是化肥系列,除此之外,还有制药、旅游、包装、高科技等产业。
2 商品购销运费的税务筹划分析与对策
NF集团中,有21家生产型企业,仅拿其中一家分公司A分公司来分析。A分公司年原材料采购金额有4亿元,库存商品销售额3.6亿元。公司大部分原材料为外地采购,很少一部分从本地采购,运费由A分公司自己负担。由于生产的产品处于买方市场,故运费仍需由A分公司承担。这样计算下来,A分公司一年要发生约4520万元左右的运费,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如果可以充分地进行纳税筹划,会给公司省下不少的税费。
2.1 原材料采购纳税筹划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1)外地采购原材料。对于A分公司大量的外地原材料,A分公司采用外购运费的方式运输,可以以运费的7%抵扣增值税。其实凭借A分公司的年采购量,是供应方的一个大客户,A分公司完全有实力跟供应方谈判,跟供应方签订一个更加有利于自己的采购合同。
假设,A分公司采购原材料3.5亿元,运费为1750万元,如果采用原单独开具运输发票的方法,则可以取得进项税抵扣:35000/(1+17%)×17%+1750×7%=5208(万元)。但如果取得运费与货款开在一起的增值税发票,则可以按照17%的税率抵扣进项税,即为(35000+1750)/(1+17%)×17%=5340(万元)。可以多获得抵扣税额132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金额减少132×10%=13.2(万元),企业所得税增加(132+13.2)×25%=36.3(万元)。总体来说,A分公司可以减少税费132+13.2-36.3=108.9(万元)。如此看来,采用合并定价的办法,可以给A分公司带来每年108.9万元的利润。
(2)本地采购原材料。对于A分公司少量的本地采购原材料,A分公司采用自营的方式,用自己公司的车辆运输。根据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自营车辆、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索取专用发票扣税)。
对于A分公司运费价格中的可扣税物耗的比率为10%左右,则在A分公司本地采购原材料运费为250万元的情况下,可以抵扣增值税250×10%×17%=4.25(万元)。
如果NF集团可以将每个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运输部门分离整合成一个独立的子公司,则可以为集团带来更大的经济利益。运输分公司承担运输任务后,可以为A分公司开具运输发票,此时按照7%的比例可以抵扣250×7%=17.5(万元),同时运输公司按照营业额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即为250×3%=7.5(万元)。从整个集团公司的角度来说,则可以抵扣17.5-7.5=10(万元),比A分公司自营可以少缴增值税5.75万元。
2.2 销售产品纳税筹划分析与对策
A分公司由于销售洗涤产品,为卖方市场,故A公司在销售产品时需负责运输,再向客户收取货款和运费,由于无法开运输发票,故将货款与运费开在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上。如果NF集团成立了运输子公司,将运输业务独立出来,便可以开具运输发票。此时A分公司只是代垫运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而运输分公司的运费按照3%的比例收取营业税,年税费为36000/(1+17%)×17%+2520×3%=5306.37(万元)。从整个集团的角度来说,节税290.55万元。
3 广告费用的税务筹划分析与对策
NF集团主要是化工企业,但其旗下还有两家比较特殊的公司,一家是B旅游公司,主要经营洗浴、餐饮以及旅游项目,另一家是C日化公司,进行天然矿物质化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
3.1 B旅游公司广告费用的节税方案
B旅游公司每年的广告费用为264万元,销售收入为1685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广告费只可税前抵扣1685×15%=252.75(万元),所有264-252.75=11.25(万元)的广告费不可抵扣,需要缴纳所得税11.25×25%=2.8125(万元)。
如果B旅游公司改变一下宣传策略,用200万元在媒体上做广告,另聘用20名员工在街头、酒店、写字楼等场所进行宣传。业务宣传需要展台传单等宣传费用10万元,人员工资每月2000元,年工资共计2000×20×12=48(万元)。广告费以及宣传费用共210万元,可全额抵扣。宣传人员的工资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全额扣除。新的宣传策略可以帮B公司节省264-200-10-48=6(万元)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支出,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增加6×(1-25%)=4.5(万元),另外还可以节税2.8125万元,共创造7.3125万元的利润。
3.2 C日化公司广告费用的节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