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培养 质量 大学 学位证书
摘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印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颁发给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中国教育报》7月15日)这一改变将长期以来由国家学位委员会颁发学位证变为由各学校直接颁发具有个性特征、显示各校学位含金量的学位证。也就是说,学位是学校依据国家学位委员会确定的起点标准授予的,具体某个学位的含金量由培养和授予学位的具体学校负责,这使得学生的培养、学位获取和评定、学位颁发的责任主体更为具体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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