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规

张翠翠 袁明波 上海大学法学院 上海200044

关键词:网购 缺陷商品召回 消费者个人信息 举证责任 

摘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实施近二十年来的首次修订,此次修订将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新领域也将避免尴尬局面,更加有的放矢,同时顺应网络时代的发展趋势,增加了对网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汽车等商品召回问题、三包服务等内容。但是一部法律的修订并不能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消费者维权争议问题。生活是纷繁杂乱的,法律又是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的,法律是抽象的生活准则,它并不是万能的。浅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增内容,提出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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