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管理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山东省人民政府 机动车管理 黄标车 机动车尾气排放 污染防治条例 

摘要:<正>济政发[2014]21号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2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的通告》等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一、自2014年11月1日起,我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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