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海运政策 美国政府 航运法 美国南北战争 海运业
摘要:美国的海运政策大体上是通过立法来实现的,其航运保护主义政策大致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从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到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是大规模移民时期,可以看作美国实施航运保护主义政策的第一阶段。这一时期,由于对中国三角贸易的开放,远东贸易给美国航运业带来了第一个黄金时代,属于美国航运史上的早期繁荣时期。当时,投资航运业的主要是一些私营业主,其力量不足与英、法等国的航运企业相抗衡,需要政府通过立法加以保护。美国的航运集团作为美国新宪法的积极支持者,在国会中占有相当的实力,因此,第一届国会就制订了对航运业加以保护的第一个法令——《1789年7月4日法令》,该法令为美国海运立国打下了基础。同年7月20日,同一届国会又通过了另一项法令,对使用美国建造的船舶运输到美国的货物提供税收优惠。嗣后,国
交通建设与管理杂志要求:
{1}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序号从引言开始编。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一、(一),1,(1)。
{2}稿件应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实践推广价值。
{3}“摘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应能独立成文,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4}注释的方式,序号用①、②、③、④……的形式,注释格式为,著者:文献名,出版社名(或杂志名),出版年(或杂志期次),页码。
{5}论文如为基金资助项目的成果,请注明基金及项目名称,本刊将优先录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