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劳动者 合同法 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摘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既是工会的基本职权,也是工会的基本职责。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可以说是迄今为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以外对工会职权规定得最为详细的法律。2012年12月28日在京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该法在劳动者权利的保护、用人单位的义务等方面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被赋予了更多的民主参与权利,笔者认为,该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在于其对工会职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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