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产品标识标注 墙体材料 标识管理 河南 建筑工程
摘要:河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识管理的通知(试行)》(豫建[2018]27号),对在河南省辖区内建筑工程上使用、且属于《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均应按要求进行产品标识。“通知”要求:“施工现场临时堆场的产品标识标注率应满足:砖类产品不得低于10%,砌块类产品不得低于20%,板材类产品不得低于30%”。
建筑砌块与砌块建筑杂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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