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04期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06期
<正>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国办发[2010]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能源局...
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06期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08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03期
<正>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国办发[201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01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民有序进城就业,对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市劳动力需求,统筹城乡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
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7年第04期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安全监管总局、国资委、财政部、公安部、民政部、卫生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03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12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5年入秋以来,我国局部地区又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给全国家禽业的稳定发展带来明显冲击。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家禽业稳定发展,按照...
作者: 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2011年第08期
国发[201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牧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牧区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对牧区工作作出重要决策和部署,并...
作者: 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2006年第04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公厅,各中央管理企业,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08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03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10年来,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四省的广大干部群众克服困难,团结治污,淮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03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省军区、各军,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
作者: 期刊:《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第07期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