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林下经济 国家林业局 释义 制度改革 集体林权
摘要:近年来,“林下经济”术语高频出现。山区林区发展林下经济,农民“不砍树能致富”,这种林业的新业态生命力旺盛。但是,人们对林下经济的概念、内涵、形式、发展方式理解不一,观念的混淆反过来制约了林下经济健康发展,有必要予以澄清。弄清楚林下经济如何提出、怎样发展特别重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在《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书中回忆:2007年大年三十,时任国务院总理在辽宁省委书记、省长张文岳的陪同下到清原满族自治县六家子村郭金华家慰问,了解村民如何承包山林,首次提出了林下经济概念。2011年,国家林业局在广西召开全国林下经济现场会,作出批示:“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既可促进农民增收,又可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业与生态杂志要求:
{1}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2}请作者恪守学术伦理,文责自负。请勿一稿数投。
{3}正文标题:文内各级标题题号一律顶格书写,标题题号分级采用1;1.1;1.1.1等标注形式。结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为二级或三级。
{4}请在来稿正文前加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至6个关键词,摘要不宜以第三人称写成文章结构介绍,并且不得含自我评价,请不要出现“本人”、“本文”等词起写。
{5}稿件应注明作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工作单位及最方便的邮局收件地址,以便编辑部收到稿件后登记、编号,并寄样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