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 生产经营服务 市场主体地位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新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规范合作社的组织行为,有利于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据了解,在农村改革实践中,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2000多家,但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如合作思想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计核算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特别是没有建立和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等,本文仅就后者作一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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