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法律地位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已于2006年10月3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涉农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盛事,填补了我国市场主体法律的一项空白,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内容丰富、意义深远。总结了我国二十多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本刊自第3期开始将陆续刊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50问》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地解答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地位的认识问题。以及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民主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的具体操作问题。为帮助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学好、用好这部法律;帮助广大农民群众和关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各界人士,全面了解、掌握法律的主要内容。提供了较为便捷的途径。期待各地加强学习,又好又快地把法律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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